第八章 飛去來
沙漠的夜風已經把我整個人都吹涼了。
眼前的路在月色下泛着奇異的光澤,我已經走過了兩個起伏,沙漠公路總是這樣起起伏伏,給人彷彿能無盡延伸的錯覺。實際上,我想,再有兩三個起伏,我大概就能看見塔中。
真麻煩,我得怎麼處理鍾儀的屍體?
頭痛。
也許不是腦震盪,而是我感冒了?
又上坡了。
血在流,暗紅色,快流盡了。兇手一刀先割掉了鼻子,因爲那鼻子太過挺拔,銳利得礙人眼睛。他喫着痛,瞪大了眼睛要看清楚兇手的樣子,所以就又被剜去了眼珠。畢竟不熟手,所以左眼珠子被挑破了,沒能完美地取出,晶體混着血糊在眼眶裏,但右眼就好許多。我的那部小說《默寫者》說的就是這樣一個凌遲的故事。
小說畢竟和真實不同。
真實的情況裏,我第一刀割掉的,是那塊胎跡嗎。好像。脖子上的那塊,帶着毛。原因倒是和小說中一樣,因爲那太礙眼了,礙着不是一天兩天,而是整整五年。
小說畢竟來源於生活。
一刀過後,血如湧泉。不,像海。
我走到坡頂,眼前一道緩緩下降的弧線,弧線那端,塔中已在望。
比我預想的近些。我並不總能預料正確,就像羅布人混居村落中的變故。只要能在事情臨頭時,做出正確的選擇就行。
一會兒該怎麼處理她的屍體呢?
我慢慢沿着公路走下去,一輛夜行貨車開着遠光燈錯身而過,我側過臉,不讓司機看見我的面貌。
怎麼會想起當年的事情了呢,一幕一幕,飛去來器那樣切進腦子裏,又勾些東西出來。緊張了嗎,那麼多年沒有再殺過人。不會啊,我寫着那些小說呢,每寫一部,就是一次回顧,就是一次演習,軍方不是還用第一視角遊戲來訓練飛行員和槍手的嗎。
我不知多少次想像,要把那塊胎跡割下來。那只是第一步,還有胎跡上的毛,一撮撮全揪下來,帶着血,有點滑,不好弄。
我還對他說了很多話。就像我的小說裏,最殘酷的殺手並非一言不發,而是喜歡和屍體嘮家常。早就想把這些毛拔掉,記得我說過類似的話,你看現在這樣拔的時候,你不會痛,這是你教我的對不對,那次我胃痛不想去探玉,你往我小指上砸了一錘,我就不覺得胃痛了。後來我的小指又長好了,沒能和你一樣,你失望嗎?
他怎麼回答的?他熊得很,光着身子,不會說話了。他一定痛得很,那麼多血,鋪天蓋地的。
我挺討厭你的,我對他說。
他好像又說話了,是嚎叫,我有些煩了,就在他上脣下脣豎切了一刀,不深,沒割透。別叫了,我提醒他,否則你會把自己的嘴叫裂的。是的,沒錯,這情形,和我一部小說裏一模一樣。小說來自現實,對吧。
然後我又囉囉唆唆地對他傾訴了一堆,沒辦法,總得讓他知道爲什麼,是吧。
好吧,其實和那沒關係,只是我想嘮叨嘮叨。我說你是個走進我生命的男人,要把你剔出去很難呢。我把他右手食指第二個指節剔了出來,那是他全身最硬的地方,總是揍得我很疼。嗯,這個情節,我另一部小說裏也有。還有下面的對話。
我說你那麼髒,以爲刮出來都是黑的,可居然是紅的,刮的深了又是白的,但不管什麼顏色,髒就是髒。你打我罵我都無所謂,不把錢分給我也無所謂,甚至你不許我和她在一起也都無所謂。你知道我最在意的是什麼嗎?
我這樣問他的時候,他的嘴已經裂成了一朵花,就算還有力氣咕噥什麼,我也聽不清楚了。
我最在意你髒了,我坦率地告訴他,所以我現在讓你乾淨乾淨。可是我手藝不好,零零碎碎,有點慢。
從現代醫學上講,他應該不久就死了。但身體總是比大腦更有活性,刀子搗進搗出的時候,肉總會顫。
我做這些的時候她好像就在旁邊,後來是怎麼逃掉的?
我的腦袋痛起來。
我走在塔中的路上了。總之這一次她跑不掉了。
她膽子倒真的不小,經過了那樣的事情,還敢再一次站到我的面前。她如果不出現,我是不會再想着找她麻煩的,我都要把她忘了……我是說,我以爲她已經死了。
這些年,我越來越確信她已經死了,否則,她怎麼一直悄然無聲呢,她怎麼不來報仇,或者說,怎麼不報警呢?事情過去已經超過十年,由此可見,她真的是死了,被我殺死了,她沒有逃掉,沒有活下來,沒有!
我以爲只能在自己的小說中找尋她的蹤跡了。她,他,還有我自己。
多年來有很多人在我小說中死去,他(她)們被割了腦袋削去鼻子剜出眼珠,有時還伴以姿態怪異的強姦,比如《磨盤》中被敲碎牙和四肢固定成飛天模樣的阿芷。我的筆下沒有正常死去的人。自然還有殺了這許多人的兇手們,他們有的滿懷仇恨,有的情慾肆虐,有的……只爲看一眼死亡。
我一向明白得很,我寫的是自己。
自身就是寶藏,十二年前的那個夜晚之後,我明白了這一點。我的寫作就是掘寶,每一個故事都是當年的呈現,當然只是一部分,我把自己分割成一片片一縷縷一絲絲,擱在案板上翻來覆去地端詳。我,究竟是怎樣的,直到今天,我都沒有搞明白,每一次我寫完一部小說,都覺得把自己切得不夠細不夠深不夠狠,但看我書的人,卻已經覺得是淋漓盡致的兇殘。
我說只有殺人者才瞭解殺人者。
我說謊了,我並不瞭解我呢。
也許她更瞭解一些?那具從我刀下逃生的胴體。
我真的不確定當年發生了什麼,並不是我忘記了,而是腦海裏有太多。那些重疊的畫面,她們彼此間有這樣那樣的不同,甚至還有互相沖突的地方,彷彿世界在那片血海之後分枝。
我想是我回憶得太多了,也寫了太多的小說。那些和回憶總有幾分近似的小說逐漸浸染到真實的過去中,像油畫一樣,一遍一遍地刷在畫布上,第一筆是什麼顏色,已不可尋。
我原以爲她死了。在某一幅畫面裏。
原來她待會兒纔會死。
小鎮很小,小到只有一條路。這條路就是我一路開來一路走來的沙漠公路。路的一邊是沙漠,鎮在路的另一邊。
在這段幾百米的路邊,有加油站、小超市、遊戲廳、歌房、許多間可臨時打炮的按摩房。基本上,風塵僕僕的司機們的所有需求,這裏都能滿足。
當然,還有家旅店,我住過,在十多年前她還頗新的時候。
現在是凌晨一點二十分。我沿着沙漠那一側走,按摩店的曖光照不到我,裏面的煙花女人如果正往對面看,也只能見到模糊移動的黑影。
旅店的大門開着,裏面有昏暗的光。我從旅店一側的車行道繞進後院裏,記憶裏的後門還在,也開着。
那是個約一米四高的門洞,我彎着腰鑽進去,門後就是樓梯,前臺沒人守着,空空蕩蕩。
我往樓梯上走,二樓有電視機聲,三樓挺安靜。
我不知道她住幾號房。但既然是預留下的最後一間,那就應該是在頂樓。留下的總是比較糟糕的,沒有電梯的旅舍,自然樓層越高越不招人待見。
那就是在三樓。
上樓右手邊在修,過道里堆了些水泥袋和木板,我往左拐。
日光燈一明一暗地嗡嗡閃着,我掃了眼,果然沒攝像頭,很好。
走道上沒鋪地毯,光光的水泥地,兩邊各有七個房門,十四間房。她住哪間?
我趴了下來,雙膝着地,像條狗一樣。低下頭,把鼻子湊到地上,開始嗅。
嗅血腥氣。
先前我下車拿行李的時候,把額頭已經凝血的傷處又弄破了,把血沾在她行李箱的輪子上。她把箱子拖進旅店,提上三樓,拖進房間,便自然在地上留了一路血氣。這血氣被塵土覆蓋,細微到常人不可查,到現在又已經過去一兩個小時,狗大約還能聞出來,人呢?狗的鼻子構造和人不同,比人靈敏百倍,也能多聞出百倍的氣味。我不如狗,我只對一種味道敏感——血。
我爬了一圈,最終在一扇門前站起來。
我把手套上的灰輕輕拍了拍,揹包卸下,拉開拉鍊,取出一把刀,一段由三根合金細絲合股擰就,比普通鐵絲略粗但柔韌性遠勝的合金細索,及一小根鐵絲。我把包靠牆放下,刀連鞘插進腰後皮帶,合金細索在左手臂上隨繞了幾下,一端捏在掌心,然後把鐵絲彎折成需要的形狀。
做完這些,我把右手的絲手套褪了下來,赤手捏着鐵絲,探進315房門的鎖孔。
我厭惡用手觸碰不乾淨的東西。但我從不會讓這種厭惡凌駕於理智之上。不安因爲皮膚和這個世界的真實接觸而一波波湧來,我努力讓自己相信這是一種快感。
脫了絲手套,我得以把鐵絲捏得更牢,感覺更敏銳,於是動作便更快更安靜。
成了。
我轉動把手,把門推開一線,吱的一聲響,我就及時停了手。這一聲的分貝無疑極輕,但在我耳中卻如鼓點般清晰。門開了一指寬的縫隙,裏面黑着,走廊上的燈光遊了些許進去。
我把鐵絲放進口袋,重新戴上手套。做完這些,門裏依舊悄無聲息。
我捻了捻左手的合金索,又開始推門。
第二聲吱響比想像中來得晚,這時門已經推開了一尺半。
裏面依然沒什麼明顯的動靜,我把頭伸進去,仔細地聽。
我想聽聽那熟悉的呼吸聲,但腦袋裏那該死的嗡嗡嚶嚶聲又出來了,這聲音像是從未離開過,見鬼,我的頭又要痛起來了。
吱,吱,吱。
然後我走了進去。
走廊裏的光照到了牀的三分之一,我皺起眉,反手把門關上,打開燈。
牀上沒人。
我四下掃了一眼,立刻判斷這是間空房,沒人住着。
我弄錯了?那血腥味的確淡得幾乎聞不出來,弄混了,她不是住這間。
那她住哪一間?我沒能做出其它的記號,也不方便把服務員叫醒問吧。
等一等。
給她保留的,是最後一間空房。那這間空房,是哪裏來的?
我重新打量房間,牀褥平整,沒有睡過,桌子上很乾淨,茶杯擺放整齊,的確是收拾完沒住過人的樣子。
我走進衛生間。牙具沒拆,馬桶蓋子是合上的,馬桶邊的垃圾桶裏……一塊換下的衛生巾。
她跑了!
生活真像小說,一部不那麼拙劣的,比如我寫的小說。
所有的事情,都不會痛痛快快地完成。
我盯着衛生間鏡子裏的自己看了好一會兒,出門把揹包拖了進來。我把刀、合金索和鐵絲放回去,又在包底下翻出個小皮袋子,從裏面掏了點零碎玩意兒出來。
假髮,假鬍子,大黑框眼鏡,及一管塗了能讓人膚色變黑的乳霜。改換了容貌之後,我把揹包裏的東西都倒了出來,讓揹包翻了個面,原本的黑色雙肩包,就成了個白色單肩包。
這些年來,我始終沒有忘記,自己從何而來。我隨時準備好被打回原形。
加油站附近停了很多車,既然旅店的房間那麼緊張,自然也有許多窩在車裏過夜的司機。
一輛黑色桑塔納轎車的司機被我從後排吵起來的時候,滿臉的不高興。但是當他用手電往外照,發覺把車窗敲得噼啪作響的,是一疊錢時,態度就有了些許改變。
他仔細權衡過了我這個深夜搭車客的危險性,決定掙這四千塊錢。因爲我和他本就是同一方向,只是早幾小時起程的事情。
我準備了個家人急病需趕早飛機的理由,但他並不問,發動了車子便向輪臺方向急趕。最初他還隨口說幾句閒話,比如今天晚上搭夜車的人倒是多。我想他說的就是鍾儀,但我卻並不搭話,更不問鍾儀搭的是什麼車去的是民豐方向還是輪臺方向。我對他說我睡一小會兒,於是他就收了口只顧開車了。
鍾儀的方向好判斷得很,民豐方向最近的機場在和田,比輪臺方向的庫爾勒機場遠三百公里左右,作爲一個連夜出逃的女人,難道她還會捨近求遠?退一萬步來說,即便她不打算搭乘飛機,北疆的交通也要比南疆更方便,穿過塔克拉瑪干沙漠到民豐就是徹底的北疆了,漢人極少,相對危險性要比南疆稍高,種種理由匯合起來,足以支撐我判斷她的去向。
而她搭的那輛車……先前我沿公路走來,迎面而過的,只有一輛大貨車。以現在這車的速度,也許不到輪臺就能趕上。
我在後排假寐,半睜着眼睛,望着外面黑沉沉的沙漠,看見的卻是她的模樣。那模樣和鍾儀有所不同,更年幼許多,實際上我看不清她的面孔,卻又覺得是實實在在地瞧見了她,並不模糊。
我看見她蹭在老頭子的肩上,如玉的皮膚挨在那塊長着黑毛的胎記上。她純淨得不似凡人,溫婉如美玉,且不沾塵,風沙在身上留不住,每時每刻,她都散發着淡淡晨曦的光輝。每一次見到她觸碰那個污穢的蘸滿了爛泥的老頭子時,我都有巨大的不真實感,世上荒謬的事無過於此。每當這般畫面出現,我就噁心得想吐。但凡他碰她一下,我都感覺有狗在啃我的臉,啃我的心,那狗長着他的臉孔,用的是他那殘缺的黃斑牙和溼淋淋的腥舌。
這樣的折磨我經受了五年,而這一切,全是我自己找的。
因爲父親和祖父的關係,我一直想和他們一樣,成爲傳奇的淘玉人,哪怕沾了和他們一樣的壯年暴斃的厄運也在所不惜。我只想離家去遠方,如歌中所唱那樣。在那個酷熱之夏,我對初見的淘玉老頭大肆吹噓自己的探玉本事,還搬出了父親和祖父的戰績以爲佐證。當他最終答應帶我走時,我蹦起來,似覺一股奇風託在後腰,要把我吹上崢嶸之途,只道人生就此不凡。
更何況他的身邊還有她。那是晨曦女神,人間的精靈。當我對着她的時候,俗世間種種困擾,如朝陽下的初雪,無聲而融。
後來走的地方多了,發覺父親和祖父的故事,不僅家鄉左鄰右里知道,但凡上點年紀的採玉客都聽說過。這才明白過來,老頭子當年自然也是知道的,要不然,怎麼會被一個少年郎三言兩語說動,多帶一個陌生人走天涯。他信我的運氣,或者說信我這一脈男丁的運氣。我爺爺採到一塊十三公斤的白玉籽料,我爹撿了一塊六公斤的極品黃玉籽料,我只要有他們一半的運氣,他這趟買賣就值。
他信的對。
反倒是我,第一眼的時候,沒看出他的兇惡和污穢,他污穢到足以使最純淨的事物沉淪,包括她。
拯救,必須趕在沉淪之前。
我想,我會在今晨的曦光出現前,趕上她的。
思念讓我想再和她說說話,便去摸手機。忽然發現自己居然沒戴着手套。回想起來,是旅舍裏戴假髮戴鬍子時除去的,捲起來放進包裏,竟忘了換上乾淨的。這真是罕見的錯失。
這些年來寫小說之際,我也看了許多心理學方面的書籍。爲什麼我在那之後,就強迫性地讓自己戴手套,對此我自行做過分析。這種成年後突發的潔癖行爲,和我對老頭子污穢的深惡痛絕脫不開干係,以至於到如今,已經擴展到讓我覺得世間萬物都是不乾淨的。即便是她,隔了那麼多年,還乾淨麼?
可我居然現在沒戴着手套。
而且發現了這點後,我竟沒有強烈的不適感。真好,不藥而癒。
我拿出手機,給她發短信。
睡了麼,你住幾號房,我想過來再和你聊聊。
她會怎麼回呢,我饒有興致地等待。就讓這作爲追趕途中的娛興節目吧。
手機驀地暗下來,沒電了。我都不知道這條短信是否成功發送出去。
今天我一直沒顧得上充電,現在的智能手機用電真快,今天格外快。
整個世界安靜下來。
車裏還放着維語流行歌曲,發動機的聲音也轟響着,還有高速行駛中整輛車不停抖動產生的嗡嗡聲,這些聲音全都在。但我就是覺得,整個世界在這一刻安靜下來。
我想這是錯覺。
應該糾正一下,不是安靜,是清靜。
我愣了一小會兒,猛地反應過來,是那個聲音消失了。
那個若有若無,只有我聽得見,像個趴在我耳邊的隱形人發出的磨牙聲,消失了。從下午踏進羅布人村子開始到現在,它折磨了我近十小時。而就在上一刻,它不見了。
我像個綁着沙袋走路的人,時間長了也就慢慢習慣,但若一朝解下,就覺得身子和羽毛一樣輕,風一吹就會飄起來。這聲音是綁在我腦袋裏的沙袋,如今沒了,才體會到先前我的頭腦是何等的渾濁混亂。
我看着失去了電力的手機。
是它。
那始終纏繞不去的聲音,是從我手機裏發出來的。
一定是某種高頻音,在人耳所能聽見頻率的極限附近,所以纔會感覺似有似無,又非常難受。
那名黑客既然能輕易黑進我的電腦,那麼黑掉我的手機想來也並非難事,何況她就在我的身邊,與我朝夕相處呢。今天下午在村中,一切的發端,就始於這種聲音的驀然響起。這是最犀利的武器,勝過那一系列裝神弄鬼的小動作和迷魂的大麻,我就是被這聲音弄得頭昏腦漲,嚴重分心,纔會一步步落入她的算計,險些遭殃。
我立刻意識到,下午在地窖中,爲什麼我的反擊沒有成功。夾牆後只是一個揚聲設備,還得有一個收聲設備,才能把我的聲音傳出去。既然我的手機已經被黑了,那麼還有什麼收聲設備比我自己的手機更靈敏更合適的呢。我的所有動靜,都通過手機傳了出去,當我自以爲安靜地在地上匍匐前進,想讓她以爲我撞牆暈倒時,手機早把我的舉動泄露出去。
這個手機,今天真是害我不淺,它身兼數職,所以這麼快就沒電了。
此時此刻,我回想今天所作所爲,包括夜間與她的對談,冷汗一陣一陣冒出來。
那些談話,那些舉動,是在思維受擾卻不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現在想來,錯了,錯了,錯了……
我現在的頭腦,是自踏上絲綢之路後最清醒的,腦海中似升起座燈塔,塔尖射出一道光,照在漆黑海面上,慢慢轉動,讓我得以看清那些波濤如何起伏。
最先看清的,是她不是一個人。
修車時,她是和範思聰一起離開的,鬼屋裏,她也和範思聰在一起。在前一個階段,她需要爲整個行動做準備,比如買女童衣服,把聲音設備放到地窖夾牆後。在後一個階段,她需要和困在地窖中的我對話。先前我只是覺得,爲了獲得單獨活動的空間,她需要很好的理由來把範思聰支開,連續兩次後範思聰多半已經有了疑心,只是礙於對她的愛慕,才暫且壓在心中。
可是,那超頻的噪音讓我犯了大錯誤,如果幕後黑手就只她一個,那麼她需要支開範思聰三次,而不是兩次!
我忘了那堆大麻!
在我進入鬼屋時,大麻已經點着有一會兒了。她什麼時候點的大麻?
剛進村的時候,我和陳愛玲走在前,她和範思聰拖在後面,不久他們兩個就走從岔道往村子深處走了,過了陣子又從另一條小道繞了回來。就是這段時間點起的大麻!
一次分離可以編出完美的謊言,兩次分離則必然會讓範思聰起疑心,三次分離……除非範思聰被催眠,否則絕不可能做到!
範思聰和她是一夥的!
那她怎會獨逃?
等等,不止範思聰!
在我收到了那條笑聲短信後,我曾聽到身後響起一聲詭異的笑,她和範思聰串通一氣,當然說沒聽見,但是陳愛玲也說沒聽見!
“剛纔你聽見什麼聲音沒有,有點難受,這會兒又沒了。”我忽然開口對司機說。
“你醒啦?好像是有,你不說我還以爲是錯覺,說不上來是什麼聲音,現在倒的確是沒了。怪事。”
我也問過陳愛玲有沒有聽見這種讓人不舒服的噪音,當時她離我的距離不會比司機更遠,環境更是比現在安靜,但是她回答我沒有。
但是陳愛玲是廠商代表,怎麼會和她攪到一起?
噢。
陳愛玲是廠商代表,鍾儀是廣告公司策劃,範思聰是廣告公司攝像,邀請我參加一個重走絲綢之路的商業活動——這一切都是她告訴我的,我並沒有覈實過。沒人會在這種事情上覈實的,我之前接過十幾次類似的商業活動,從未想着去核實。
袁野呢?也許是,也許不是。就像這個司機,如果我不問起,他也不會說出來,以爲是自己的錯覺。
原來幕後黑手不是一個人,也不是兩個人,而是這個團的所有人。這確實是我之前沒有想到的。
我接下來想清楚的,是她不是她。
復仇這種事情,向來只合適單槍匹馬的做,因爲仇是一個人的仇,別人既體會不到切膚之痛,多半還有不方便透露出去的隱情。如果鍾儀就是當年的她,那麼陳愛玲和範思聰爲什麼要幫她,正常人哪有鐵了心親身涉險去找犯罪分子麻煩的,告訴警察不就行了。
下午地窖中所發生的,恰能爲此佐證。
當時我已有所覺,只是沒有深想下去。那個裝神弄鬼的傢伙先假扮了小女孩的鬼魂,這當然是爲了嚇唬我,好讓我失魂落魄,但細想卻是多此一舉,反而產生了邏輯上的矛盾——接下來“顯靈”的是她,她當然和小女孩扯不上半點關係,那麼爲啥會一起顯靈呢,顯靈這麼嚴肅的事情,應該從一而終的吧。這麼一想,小女孩的顯靈就顯得生硬了,且全無必要,因爲如果要嚇我,那麼單一個她就足夠了。
佈局的人怎麼會犯這樣明顯的邏輯錯誤?答案只有一個,就是她其實不得以。她只能用小女孩來嚇我,因爲她不知道,當年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情。
她不是她。
鍾儀就是鍾儀,也許她不叫這個名字,但她並不是她。她有着陌生的五官、陌生的身體、陌生的氣味,不是她去做了完美的整形,只因她們根本不是同一個人。
我魔障了。
她……應該已經死了吧,被我親手殺了的吧。
我閉上眼睛,把地窯中她說的話在腦中飛快地過了一遍。
那是在套我的話!
那個說話的女聲,根本什麼都不知道。她在套我的話,鍾儀她們爲什麼要費盡心思,營造出這樣一個情境,來套我的話?
我想起昨天夜裏,鍾儀離開時,那慘白的臉龐。她最後和我說的話是什麼來着,她問我,如果我是寫了小說佈下此局的那一個,會在這段旅途的哪一刻發動。我當時怎麼回答的,我好像說,我得好好想想。
見鬼,我真是個蠢貨!
我這樣反應,足以讓她立刻明白,這對我來說是個重要的有效問題。這意味着我真的相信有人要對我不利,反過來說明我曾經做過可怕的事情!這也說明了我隱藏了很多東西沒說出來,否則我再怎麼好好想想,也無法對這個問題做出判斷。鍾儀在那一刻就想清楚了,我真的認爲有一個復仇者,也知道復仇者是爲何而來。
所以她嚇壞了。
她在地窖裏假扮了那個復仇者,想套出我的祕密!
既然鍾儀不是她,既然她可能已經死了,既然除了我之外原本沒人知道當年發生了什麼,那麼出現在我電腦裏的幾篇加密小說,根本就不是我想象的那種意義——一場死亡儀式,用似是而非的案件引起我的注意,喚醒我的記憶,一站站把我引到終點喀什,進行最終審判和殘酷復仇。
我從揹包中取出筆記本電腦,開機,插上優盤,點開那兩篇我沒試出密碼的文件——《在和田》、《在喀什》。
我試了幾個數字,這次對了。
《在和田》的密碼是我從槐樹下醒來的年月日,《在喀什》的密碼是我失憶的天數。在槐樹下醒來本是我杜撰的,我更從未失憶過,我曾試過殺人那天的日期數字,也試過荒野流浪的總天數,卻忘了試那兩個虛假的數字。我總以爲那是針對我過去罪惡的一場浩大復仇,怎會去試那些無意義的虛假數字,哪裏想到,寫這四篇東西的人,根本什麼都不知道。
我草草瀏覽了這兩篇小說,與之前兩篇一樣,是兩宗和我全然無關的懸案。
我不禁苦笑。
鍾儀、範思聰和陳愛玲究竟爲了什麼要設這個局,我現在依然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她們本來什麼都不知道。而現在因爲我的愚蠢,知道了很多。
我現在去追鍾儀,把她殺死,還有意義嗎?
我嘆了口氣,開口對司機說:“兄弟,麻煩掉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