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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6章 重大突破

  郎正,葉九等人,次日一早七點多,趕到了梨園。   幾乎是在接到葉九電話的瞬間,郎正就決定,立即趕回市區。   原本他們已經決定在前寨歇息一晚,都已經在小旅館睡下了,結果半夜裏被盧直的電話直接給吵了醒來。   盧直的電話不是打給郎正,而是打給葉九的。   說起來,盧支隊長這個操作又“違規”了——郎正纔是他的頂頭上司,葉九不是。   話說案情取得了重大突破,你盧直身爲刑警支隊長,不應該第一時間向局長彙報嗎?   遊戲規則懂不懂?   但盧直壓根就不是一個喜歡恪守規則的人。   他把電話打給葉九,就是要表明自己的態度:這個案子,是你葉九的功勞,老子不搶!   至於郎正會不會因此對自己有意見,並不在盧直的考慮範圍之內。   反正老盧就是這麼個狗脾氣,愛誰誰!   郎正沒心思跟他計較。   眼下,郎局的心思完全在這幾個案子上頭。   已經抓到歐陽勝(大眼鏡)和韓宇宙(二棒子),並且在作案現場發現了大量的人體殘骸,極有可能就是昨天在七龍河流域失蹤的李二喜等三人,這個消息已經足夠震驚所有辦案人員了。   相比之下,盧直小小的“桀驁”,郎局完全不在意。   從七龍河動身,大晚上的,一路馬不停蹄趕到雪峯市區郊外的百果園,兩百多里,其中山路數十里,只用了區區四個小時,足見郎局長的心情了。   時令入冬,天亮得晚,七點左右,百果園依舊籠罩在一片薄薄的晨霧之中,景色相當之美,誰又能想到,在這風景如畫的果園內,竟然暗藏着一處“兇絕之地”。   根據對歐陽勝和韓宇宙這兩個犯罪嫌疑人的初步審訊,他們已經交代,前後四年間,他們在這個梨園,最少“處理”過十個人以上。   這個所謂“處理”,就是毀屍滅跡。   其中有幾個,如同李二喜一樣,是在外邊槍殺之後,放在汽車的後備箱裏,運回果園來處置的。另外還有幾個,則是被綁架到梨園之後,就在梨園殺害,並且毀屍滅跡。   電話裏,盧直說得很明白,百里川案,吳青青案,隋麟案,都是他們這一夥人乾的。   而舒龍城,則是他們的頭領。   要不然,你以爲舒司令那個綽號怎麼來的?   這幫傢伙有人有槍,還有非常嚴密的組織紀律,嚴格說起來,就是一支小型軍隊啊。   “毛小剛那個案子呢?他們怎麼交代的?是不是他們乾的?”   一見到盧直,郎正劈面就問,連半句寒暄客套的話都沒有。   這倒不是郎局對盧支有什麼意見了。   既然盧直是那麼個狗脾氣,那郎正自然也就沒必要跟他“假惺惺的”講什麼客氣了。大家直來直去最好。   這一回,盧直沒有立即回答,而是沉吟了一下,才很謹慎地說道:“他們自己交代,是他們乾的,但現在還沒有找到有力的證據。”   毛小剛陸佳被害案,實在太特殊了。   城北分局專案組那邊,都已經將材料報送到檢察院去了,用不了太久的時間,檢察院就將提起公訴。   張開拓已經被“官方”認定爲犯罪嫌疑人。   這邊廂,舒龍城的兩個馬仔突然說案子也是他們做的,耿直如盧支隊長,都不得不謹慎幾分,不敢驟然下肯定的結論。   “什麼纔是強有力的證據?”   郎正板着臉,反問道。   “舒龍城本人,還有那把六四式手槍!”   盧直也不含糊,直截了當地指出了重點。   “另外還有一點,犯罪動機,他們交代得也不是很清楚。”   毛小剛陸佳被害一案,之所以“鐵證如山”,就因爲殺死他們的兩顆子彈,是從張開拓的配槍槍膛之中發射出來的,這一點,有彈道檢測爲證,不可能被推翻。   所以,現在如果想要“翻案”,就必須在舒龍城手裏找到那把手槍,並且抓住舒龍城本人,讓他招供怎樣得到那把手槍的詳細過程。   這個過程還必須要經過反覆驗證,得到權威確認纔行。   另外更重要的就是犯罪動機。   舒龍城爲什麼要殺害毛小剛和陸佳,是純粹的搶劫殺人,還是另有原因。   僅僅憑着歐陽勝和韓宇宙兩個人的口供,是遠遠不夠的。   在沒有抓住舒龍城之前,這一切都只能是“推測”,沒辦法提交給檢察院,更不可能被法院採信。   當然,對於張開拓的審判,可能會因此延遲。   畢竟有了新的疑點嘛!   總得要先查清楚再說。   “舒龍城呢,去了哪裏?昨晚上他在不在這兒?”   “沒有。”   盧直搖頭。   “根據他們交代,他們從七龍河回來之後,是歐陽勝,韓宇宙和馬英雄三個人把李二喜他們的屍體運到了這裏,舒龍城在半路上下了車,並沒有說去哪裏。他是這一夥人的老大,歐陽勝他們早已經習慣了聽他指揮,他也不需要向幾個馬仔說明理由。”   “你不是說馬英雄跑了嗎?”   “對,馬英雄昨晚上跑了,我們人手不夠。這幫傢伙有槍,一把雙管獵槍,還有兩把自制火槍……”   提到這一點,盧直倒是沒什麼心理負擔。   六名警察,深夜突擊一個基本上完全陌生的環境,面對四個武裝歹徒和一羣兇猛的惡犬,能夠抓住其中三個,自己這邊還無人重傷,更沒有因公殉職的,已經非常了不得了。   哪怕是再“挑剔”的領導,都沒什麼話說。   盧直和刑警支隊的同志們,還是很給力的。   郎正眉頭一蹙:“沒有制式武器?按照他們交代的,他們至少有兩把手槍。”   一把是張開拓的配槍,另外一把,則是李二喜隨身攜帶的手槍。   從這一點來看,郎正其實已經在心裏完全認定,舒龍城纔是毛小剛陸佳被害案的真正嫌疑人。否則,他不會說舒龍城手裏有兩把手槍。   “沒有制式武器。”   盧直很肯定地說道。   “據他們交代說,舒龍城不讓他們玩手槍,說那玩意可以檢測彈道,一不小心就會留下證據。”   “是嗎?那他對自己,還真是自信得很啊……”   郎正冷哼一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