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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黑寡婦(上)

  平安河畔,一棟棟江景別墅排列,夕陽西下的時候,江面上波光粼粼,彷彿鋪滿了金色,給人極其強烈的視覺衝擊。   姚佩芝喜歡欣賞這樣的美景。   每當夕陽西下,姚佩芝只要在家,都會坐在二樓的陽臺上,安安靜靜地一邊喝茶,一邊欣賞滿江的金鱗。   只不過,隨着姚佩芝的事業越做越大,應酬越來越多,能夠安安靜靜坐下來喝杯茶的時間是越來越少了。   今天剛好有空。   姚佩芝自己給自己沏了一壺好茶,坐在陽臺的藤椅上,端着潔白的瓷杯,緩緩品茶,滿臉安然之色。   姚佩芝今年三十二歲。   寡居。   有一個十二歲的女兒,在省城讀書。   是的,姚佩芝結婚結得很早,生育也很早,她才三十二歲,女兒就已經十二歲了。   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平安市農村的女孩子普遍早婚,婚姻法規定的最低婚齡,對她們而言,實話說並沒有多大的約束力。   她們通常都是先結婚,辦酒席,然後等年滿二十歲了,再去領結婚證。   很多女性去領結婚證的時候,早已經做了母親,甚至有人都生了兩個小孩。還有些農村女性,可能連結婚證都懶得去領。   在她們想來,辦了結婚酒,生了孩子,那還不是兩夫妻,怎麼才叫兩夫妻?   結婚證?   不就是一張紙嗎?   要不要無所謂。   姚佩芝也是這樣。   她文化程度並不高,只是讀了個初中,初中畢業後就輟學了,回到家裏幫着幹了兩年活,就由父母做主,懵懵懂懂嫁做人婦,懵懵懂懂的做了媽媽。   如果不是因爲甘塘鎮私人煤礦的意外興起,姚佩芝這輩子的人生軌跡,和其他大多數鄉村婦女,不會有任何不同。   默默在農村生活,哺育兒女,年復一年過着相同的刻板日子,直到慢慢變老。   一切都因爲煤礦而變得不同。   姚佩芝的老公,是個不甘寂寞的人,一直都在甘塘那邊混着,也沒怎麼正經過過日子,就是整日和社會上一幫人胡混。   嗯,說是胡混也不對,還是混出點名堂了,至少也是“大哥級”人物,手底下有一幫子馬仔,前些年在甘塘鎮還很叫得響字號。   毋庸諱言,甘塘那邊私人煤礦剛剛興起的時候,每個煤礦老闆背後,都有這幫人的身影。甚至部分私人煤礦的老闆,直接就是這幫社會人。   姚佩芝的老公,很快就發展成了甘塘鎮有名的煤老闆,迅速發家致富。   而姚佩芝也迅速展露出她在管理上的天賦,協助老公,將煤礦搞得風生水起,成爲甘塘鎮一帶著名的女強人。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姚佩芝也展露出公關方面的天賦,和各路神仙的關係都處理得非常融洽。   端的是長袖善舞。   當然,有關姚佩芝和某些大人物的桃色傳聞,也是不脛而走。   這幾乎成爲場面上的某種必然。   只要是女性,只要長得還勉強過得去,在那樣的環境下迎來送往,八面玲瓏,整日和手握大權的男人打交道,就不可能不引起別人的無限遐想。   何況姚佩芝本身就長得很漂亮,是當年附近幾個村子公認的一枝花。   那就更是緋聞不斷。   這些緋聞並沒有對姚佩芝產生什麼實質性的影響。   這樣的事,只要她老公不問,別人是沒資格過問的,硬要去過問,怕是先就會得罪了姚佩芝那個脾氣很不好的老公。   據說,姚佩芝的老公非常非常寵她,任何人都不能說他老婆的壞話。   好日子過了三四年,忽然有一天,姚佩芝就成了寡婦。   那天晚上,她已經在家裏休息了,凌晨兩點多,睡得正香,忽然電話打過來,告訴她,她老公出事了。   就在市裏的一個溫泉館。   當時,姚佩芝還是住在甘塘鎮老家的,他們的“產業”都在甘塘,雖然在市裏買了房子,但爲了就近管理,平時主要還是住在甘塘鎮上。   在甘塘鎮,他們也建了大房子。   姚佩芝家的大院,在甘塘鎮是很有名氣的,不比鄧子豪的名氣差。   那個突如其來的消息,對姚佩芝而言,自然是晴天霹靂。一開始,她完全拒絕相信這是真的。等她手忙腳亂穿好衣服,急匆匆趕到市裏之後,在那個溫泉館的水池邊見到了她老公硬邦邦的屍體。   死了好幾個小時了。   平安市地處靜江的溫泉帶,境內有許多地熱溫泉,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就已經開始開發,建造了好些個溫泉療養館,得到有錢人的大力追捧。   尤其是新貴階層。   溫泉療養館剛開始搞起來的時候,主打的廣告語就是“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   在過去的年代,溫泉療養被看作是有權有勢者的專利,不到一定的級別,沒有一定的地位,你就算有錢,也是進不去療養館的。   那是領導及其家屬的特權。   在普通老百姓眼裏,和某個牌子的國產小轎車一樣,是身份地位的象徵。   所以這個東西一興起,立馬就得到先富人羣的追捧。   姚佩芝老公更是成爲各種高檔溫泉療養館的常客,甚至一度達到了癡迷的程度,不管來了什麼大有身份來頭的客人,一律往溫泉館領,喫喝泡澡一條龍,舒服得很。   他自己更是一天不去泡個溫泉就渾身不舒服。   姚佩芝也早已經習慣了老公的這種行爲模式,不去幹涉,反正她的全副心思都放在煤礦的管理和發展上,對老公基本有點放任自流的意思。   她做夢都想不到,有一天自己老公會淹死在溫泉池裏。   對,公安機關做出的結論,就是意外死亡。   淹死的。   據說,是因爲當天死者喝酒過多,在醉酒的情況下一個人下溫泉池浸泡,結果被熱氣一蒸,暈倒在溫泉池裏,就此糟糕。   從屍檢的結果看,死者的情況也符合溺水死亡的特徵。   因此,公安機關做出了排除他殺,系意外溺水死亡的認定。   對這個結果,姚佩芝拒絕接受,也不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   然而不管姚佩芝自己怎麼認爲,反正在公安那邊,這個事既然有了那麼明確的定論,那就是結束了。   意外死亡,沒必要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