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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4章 讓某去死吧

  交趾的外海,一支龐大的船隊在航行。   天高雲淡,一隊大鳥集結着緩緩飛過,偶爾有鳥鳴傳來。   岸邊的植被枯黃,秋風吹過,落葉緩緩落下。   這便是交趾的深秋。   “這是水軍的春天!”   戰船上,秦臻看着岸邊一個飛快奔跑的交趾人,笑道:“大宋水軍一戰擊敗遼人,接着又耀武升龍城,這不是春天是什麼?此次咱們來此……沈縣公說過,朝中大部分官員還是傾向於步卒,認爲遼軍纔是大敵,水軍不過是湊數的。所以咱們最好是能養活自己,若是有餘,那就是大功。”   常建仁在磨刀。   磨刀是個技術活,按照秦臻的說法,自己的刀必須要自己親自打磨,在一步步的打磨中,你會感受到長刀的每一個細微處的變化,漸漸的,這刀彷彿是有了生命,和你同呼吸……   他抬頭看着岸邊的交趾人,說道:“軍主,交趾貧困,唯一值錢的就是人,此次咱們還是要以人爲本。”   以人爲本第一次閃亮登場,卻是這個含義,後世人得知,絕對會噴血。   可秦臻卻很是贊同這個說法,“咱們出來不能虧本,可交趾窮困,只有人值錢,這可不是以人爲本嗎?只是怎麼動手?”   常建仁拿起長刀,用毛巾緩緩擦拭着。他眯眼看了一眼天空,被陽光刺的想流淚,於是就流淚了。   “軍主,升龍城是沒法打了,不過周圍卻有不少地方能去弄弄,咱們……”   “發現敵軍!”   他們在交趾外海已經飄蕩兩天了,昨天尋了個偏僻的地方靠岸,讓將士們上岸適應陸地活動。   秦臻還在觀察敵情,常建仁霍然起身,說道:“軍主,某去了。”   三千餘敵軍衝到了岸邊,正在衝着船隊嘶吼。   交趾將領騎着一匹矮小的馬,指着船隊笑道:“咱們在岸上,他們在船上,待他們靠岸時,咱們就去衝殺一陣,斬殺數百人就回去。”   麾下有些怯,將領就笑道:“你們沒坐過船嗎?宋人在船上幾個月,腳早就軟了!哪裏是咱們的對手?”   這裏水道密集,交趾人坐船的次數不少,但凡乘船時間長一些,上岸後會站不穩,需要慢慢的適應。   那宋軍豈不是待宰的羔羊?   不,是行走的人型戰功!   戰功啊!   交趾人興奮了,嘶吼了起來。   勇氣很足啊!   秦臻點頭,常建仁喊道:“進內河!”   船隊開始轉向,大半船隻緩緩駛進內河。   那些交趾人呼喊着,跟着船隊在跑。   不能讓宋人上岸,這是李日尊的命令,死命令。   但凡讓宋軍上岸,當地官員免職,將領殺了。   在這等嚴苛的命令之下,交趾人對大海多了不少熱情,每日都有人在岸邊守候,期待早些發現宋人,然後回去報信能有十貫錢的獎勵。   船隊緩緩沿着內河行駛了一段,岸邊的交趾人已經氣喘吁吁了,常建仁吩咐道:“弩箭準備……”   弩手在甲板上集結起來。   “靠岸!”   船隊開始靠岸,那些交趾人大呼小叫的,剛衝到岸邊,就被一陣弩箭射的損失慘重。   “敵軍後退,這是在等我軍上岸,前後不濟時。”   船隊不可能同時靠岸,所以這裏面有個時間差,若是抓住了,就能給宋軍重創。   交趾將領看來不錯。   可常建仁卻很喜歡,他舔舔嘴脣,眼睛漸漸紅了,“某先登岸!”   在軍中,率先衝陣的就是猛將,而在水軍裏,率先登岸的更是猛將中的猛將。   交趾人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在看到乾瘦的常建仁時,不禁就大笑了起來。   “宋人沒有勇士了嗎?竟然讓這樣的人……咦,他在做什麼?”   戰船在緩緩靠岸,船上的將士們用崇敬的目光看着自己的軍侯在解衣。   常建仁緩緩解下衣裳,露出了瘦骨嶙峋的上半身。   來了,來了!   宋軍將士都在看着這邊,連操縱船隻的船工都在忙裏偷閒的看着這邊。   傳奇來了。   呯呯呯!   常建仁拍打着自己的肋骨,仰天嘶吼道:“爲了大宋……”   噗!   戰船靠岸,宋軍將士狂呼道:“爲了大宋!”   以前他們喊着這樣的口號衝殺,從未覺得熱血沸騰。可現在卻不同了,有前面那個乾瘦的身影在,他們就覺得這一切是那麼的順暢,不殺人就不舒暢。   “殺!”   常建仁從船上跳了下去,空中就在揮刀。   噗!   快刀一閃而逝,無需不要命的砍殺,常建仁就憑藉着自己的快刀斬殺了對手。   他一手拎着人頭,呼喊道:“殺敵!殺敵!”   “那人竟然脫衣?”   交趾將領愕然,在他看來,沙場上有甲衣不穿的都是腦子有問題。   既然這個宋將的腦子有問題,那斬殺了他豈不是大功?   “那是個蠢貨,去殺了他!”   他剛下了命令,卻見宋軍後續的將士都在幹一件事。   他們紛紛解衣,拍打着自己的肋骨在嘶吼着。   “爲了大宋!”   宋軍就像是瘋子般的脫去了甲衣,赤裸着上半身衝殺過來。   交趾將領見狀欣喜,喊道:“殺過去!”   三千餘交趾人衝殺了過去,最先遇到的就是常建仁。   “這是宋人的將領!”   被包圍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標,交趾人都興奮了。   斬殺敵將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會親自封賞,那個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着最爲瘦弱,想來最好斬殺,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撿便宜。   可他們找錯了對象。   苦練不輟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長刀閃電般的斬殺當面之敵,靈活的在人羣之中衝殺。   長刀飛快的揮動,鮮血飆射中,常建仁已經衝殺了出來。   他的身後躺了一地的屍骸。   “殺敵!”   他舉起長刀,衝着對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後的宋軍赤裸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個……那個排骨……那個宋將!”   交趾將領突然想起了一個傳說。   在上次宋軍襲擾升龍城之戰中,其中一個排骨最爲兇悍。那人瘦骨嶙峋,卻異常悍勇,手下沒有一合之敵。   天吶!   那人竟然又來了嗎?   李日尊懸賞一萬貫要此人的頭顱,要不要?   軍情如火,宋軍已經蜂擁而上,交趾將領想了一瞬,喊道:“跟着來!”   一萬貫啊!   有一萬貫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賄上官,升官會和喝水般的輕鬆,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帶着一隊精銳衝了過來。   “殺!”   常建仁依舊是不格擋,不防禦的招數,對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這麼愕然的瞬間,常建仁一刀梟首。   某就是天下無敵的勇士!   這等不要命的砍殺方式很危險,常建仁從菜鳥變成老鳥之後,深知對手一個變化就能導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變嗎?   他在變,苦練刀法。   可不夠啊!   他想到了當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並非是不能受氣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讓他這個老實人忍無可忍。   特別是那個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這些人,特別是任守忠,他必須要立下大功。   可軍中怎麼立功?   殺敵!   唯有殺敵纔是大功。   他煎熬許久,最終依舊是選擇了這種不要命的殺伐方式。   他也懼怕死亡,但和死亡相比,他更懼怕自己變成行屍走肉。   所以他把決定權交給了老天爺,自己只知道砍殺。   可立功的速度還是不夠快啊!   常建仁很痛苦,最後留下了一份遺書。   在臨出發之前他就留下了遺書,遺書裏有對妻兒的愧疚,也有對官家的忠誠。而在最後,是他對任守忠和翰林院某些官員的怒吼……   若是某戰死,官家定然會感動,然後遺書面世,官家會毫不猶豫的拿下任守忠……還有那些官員,他們將會成爲過街老鼠。   哈哈哈哈!   常建仁的眼睛越來越紅了。   第二個交趾人非常狡猾的衝了上來,在常建仁剛收刀時揮刀。   你只能防禦吧?   常建仁一旦防禦,第三個就是交趾將領,他將會趁機下手,一刀幹掉常建仁。   這是一個殺局,最後的受益者就是交趾將領。   作爲麾下,討好上官是本能,只要斬殺常建仁成功,交趾將領絕壁會把此人當做是心腹,從此就跟着他青雲直上。   這是底層人的升官方式,很妥當。   可他們卻沒看懂常建仁。   這個人壓根就不想活了。   “讓某去死吧!”   常建仁身體前衝,長刀閃過,他的腰部也閃過了血光。   與此同時,他的長刀掠過當面交趾人的脖頸。   他竟然不怕死?   剛纔長刀若是再快一分,常建仁就要完蛋了。   可就是晚了這麼一分,對手身死,常建仁拎着人頭,奮力砸了過去。   這是個魔鬼!   不要命的魔鬼!   交趾將領從未見過這等悍不畏死的猛人,一下就被鎮住了,接着被人頭砸在臉上。   這人是傻了嗎?   常建仁不知道自己現在的模樣有多嚇人,他大步過去,喊道:“讓某去死吧!”   交趾將領突然發一聲喊,然後轉身就跑。   “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