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同来何时不同归(大结局)
半个多月以来,子萱心里都有一种恍惚的感觉,似乎真的是什么东西一下子从身体中被人硬生生抽走一样,平日里虽然说话,偶尔陪小安和正礼玩玩,却也总是心不在焉。
“都给我让开!我找你们家王妃,耽误了事情你们谁的脑袋也不保!”大老远就听见一个声音,火气还挺大,子萱一听就听出是宇文然的动静,便让正礼把小安带下去,自己出去。
宇文然身后还跟着不少人,兰陵王府外面停着一辆马车,上面堆满了行囊,看样子,宇文然是要回长安了。
她走过去,刚刚还盛怒的宇文然脸上一下子平静下来,这美人消瘦了许多,眼睛也不似从前那般有光彩了,心里便难过起来。
“王妃,这件事我本来以大周国的国祚起誓,不能对你讲的,可是我实在可怜王爷,不想他真的一直到最后就是一个人默默承受这些。”
子萱的心里蓦然一惊,有了一种很是不好的感觉:“宇文然,你这话什么意思!”
宇文然咬咬牙:“王爷说得那些事情,都是用来骗你的,你现在快去雅兰居苑,不然你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了。”
子萱恍然,第一次冲着下人大吼,让他们赶紧备马。
宇文然转身:“王妃,在这个世上,没有人能比王爷更爱你了。”她微微仰着头,鼻子发酸。本来她今天是要回长安,想要同长恭告别,从此邺城的事情再不过问,不料,行至雅兰居苑的时候就见那里大门紧闭,守门的两个侍卫都是禁卫军的打扮,便知道长恭说的没错,那一天终于还是到来了……她没有一丝一毫多虑,便到了兰陵王府,这对人,不论结局如何,终归不能落下这么大的误会,她心软了。
宇文然上了马车,闭上眼睛,睫羽微微有一些湿润:“走吧,我们回长安。”再见了,邺城,再见,长恭。
子萱赶到雅兰居苑的时候,一路上已经把事情想了个大概,郑子萱,你怎么那么笨,为什么不肯相信长恭?长恭,你等等我,再等等我……
门口的两个侍卫把她拦住:“王妃,你不能进去。”
“我找王爷,你们让开!”她冷冷地说道,将两边的人依旧不动,“让开!”
这两个禁军也是跟着长恭在战场上打过仗的,如今王爷这个样子,就是顾及往昔的情面,也是该让她进去的。两个人对了一下眼色,便闪开了。
她疯了一般地推开每一扇门,却不见一丝动静,终于,那扇门被打开之后,看到他的身影,一旁站着宣读圣旨的宫人和药官徐之才。
她望着长恭手里那盏已经空了的杯子,心底里开始泛起一阵绝望。立马扑过去跪在徐之才面前:“徐大人,我求你救救长恭……救救长恭……”
毒性还没有发作,长恭扔下杯子,把子萱扶起来,幽幽的桃花眼里渐渐蒙上水汽:“宇文然还是没有帮我。”他笑笑,嘴角带着一丝凄然,“子萱,对不起。我答应你的事情这辈子做不到了”
……
子萱摇头,哽咽:“长恭,你怎么那么傻,你为什么不跟我们说这件事,你去见皇上,总是有办法的,为什么要一个人……?”她哭着,泣不成声。
“我一辈子侍奉这个国家,从来没有过半点不忠,落得此步,都是宿命。这样,你们才能安稳,我高长恭一生外面可以保住大齐国,内可保全妻儿,便足够了。”他的手指附上子萱的面庞,指尖微微发颤,渐渐有了一种眩晕的感觉,便知道是毒性发作,时候不多了,转向徐之才,“徐大人,我同王妃还有几句话要说……”
徐之才会意,叹了一口气,向长恭行礼,带着宫人退了下去。
屋外的一缕阳光照进来,投洒在两个人的身上,他面色惨白,唇角依旧强撑着笑容:“子萱,我走了之后,你要好好照顾小安,不要像斛律凌雪那样,你是我高长恭的女人,就要好好活下去,我最是瞧不起……”他压抑着翻涌上来的血腥气,“我最是瞧不起那种为了一个男人就殉情的女子了。”
她哭得说不上一句话来,抱着长恭:“你怎么那么傻,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长恭揽着她,一如往昔:“我才不是傻,如果不是宇文然告诉你,这一切不就过去了吗?没有关系,子萱,不要这个样子。”他目光里饱含了柔意,“人生,总是有聚散的……”
聚散有时,悲莫悲于轻别。
“我不管……我不让你这样离开我……长恭,我们总是在一起的,你这样让我一个人怎么办?你怎么能放心地下我?”她哭着,一种绝望的死心裂肺,就是八叔叔那个时候,也未有过的。
他捧着她的脸,眼角滑下一行泪,最终,他还是轻轻地吻了吻子萱的唇角,她的眼泪流下来,沾染在他的舌尖,是苦的。
“子萱,其实每天晚上我都是要这样的,我一直认为,这样你就可以安睡,我也是。现在看来,这是长恭这辈子最后一次这样亲吻你了,可是往后的每个日日夜夜他都希望你安睡……”
她摇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抱这自己的人身子终于沉了下来,他皱眉,清朗的眉宇里有一丝无奈,唇角流下一抹红褐色的液体,鸩毒,果然是厉害。
恍然间的失神,她看着长恭,轻轻闭上眼睛,就要去吻他的唇角,那抹鲜红,我们本就该共饮,你现在留我一个人算什么?
第一次,他第一次推开她,用尽生平最后一丝力气:“不可以!”
她睁开眼睛:“长恭,我们说好的,不能好好相守,兀自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义?”
他躺在她的怀里:“小安,子萱,我们不能让小安再走我们的老路子。”努力调整着急促的呼吸,把手覆在她的手上,“如果,如果今天换做是你,也一定会这样做……子萱,你好好活着,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你好好活着,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同样的话,她曾经对他说过。
子萱抱着他,哭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只是一味地摇头。长恭,这一生,你为我做了太多太多,为什么唯独答应我的最重要的一件事不肯为我做到?
他反倒笑了,就如同往昔里那般柔情,用手轻轻蹭了她的眼睛一下:“有什么,就这么着急与我同去,不过是让你等等我,只是时间长一些罢了。子萱,不要害怕,勇敢的活下去,长恭舍不得你,他那么自私,才不会放过你。这一世欠下你,来世,才有理由与你重逢……到时候,这世上会有一个男子与你一支凤求凰……”
她咬着唇,嘴里已经是一片血腥的味道,终于,她也笑,点头,亦如往昔的柔情,抱紧长恭,俯身在他耳畔:“好,长恭,我答应你,好好活下去,你记着,我等你回来,我会一直等你回来……”
这是一个约定,一个即使生死无话后也要遵守的约定,我等你,你便一定回来。只是彼时,不要你鲜衣怒马,风云叱咤;只愿你流年安稳,一世无忧……
他终于还是闭上那双眼睛,唇角留下一抹淡淡的笑意,从此,世无兰陵,就如同那支寻不到的广陵散一般,只留下一段淡淡的余音,久久不去。
外面的桃花飘洒下来,却再也没有了可以与桃花相映的人在……
番外一 长安古道桃花落*孝珩
长安的大道上散落着许多桃花的花瓣,这里要比邺城安静许多,我喜欢安静,如今却无比想念邺城。
长恭已经走了将近四年了,那个家伙从小没有事情可以瞒过我,唯独那件事,他把所有人都瞒住了……当时延宗从晋阳赶回来,带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哭得流出了血泪,这一幕,像是一个梦魇,这些年,挥之不去。
高纬自知心虚,当下追封了长恭许多官位,谥号忠武兰陵王。延宗从那以后,也很是寡言。
只有子萱,长恭下葬以后,她没有哭闹,反而让我更加担心,我亦有四年没有见她了,小安和那个孩子都带走了,这样也好,免得留在邺城,徒惹得伤心。本以为,她会舍不得兰陵王府,毕竟那里有那么多她的回忆,直到她走了我才明白,再多的回忆也抵不过一个人,一个早就刻在自己生命里的人。
后来我手下的人有跟我说在妙圣寺见过兰陵王妃,当日不顾一切赶过去,却扑了一个空,只赎回一串珠子,是子萱捐给寺里的……下山的路上,碰到一个尼姑,觉得眼熟,那人也一直看着我,良久,我才反应过来:“二婶……”
她向我行了一个礼,说她已不问俗事了,看到我手里的东西,还是同我说了一句:“她很好,你不用记挂。”
我拿着那串佛珠,心里安稳了许多,即是她好,那便好。
高纬的行径日益过分,最后搞了一个烂摊子便学他父皇,做太上皇去了。
宇文然也终于没有成为我的十五婶,长恭死后,周国立马同齐国翻了脸,哪里还有什么联姻的想法?不过我确实佩服他们,竟然看中的是我的十五叔,那个我唯一活下来的叔叔,任城王高湝。
我一身书画,从未握过兵权,当日我带剑入朝请求皇上给我兵权,让我带兵攻打长安,没想到就是生死存亡的关头他还是犹豫我是否会造反。当日第一次我笑地那么失态,我同长恭说过大齐是我们的执念,所以我们终究不愿承认它真的是气数已尽。
最终,皇上还是听从了那帮小人的提议,贬我做了沧州刺史,到了沧州十五叔便同我会合,高家总算是四分五裂,后来我们起兵,没有打败宇文宪的人马,被抓回长安。延宗也在晋阳称帝,他手上的东平军确实厉害,让周国的皇帝吃尽了苦头,最后终于是寡不敌众,也是那一刻,我才相信,这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有一个宿命。
倒是当年投靠了突厥的高绍义,听说在怀朔州把周国打得不轻快,他身上果然是有二叔的风骨,兵败后他一直在突厥,突厥人敬重他,把齐国在突厥的势力都交予他管。这才是我们高家的男儿。
再见到高纬的时候,我们的身份是一样的——周国的俘虏。他不敢抬眼看我,同那个叫冯小怜的美人唯唯诺诺地挤在一角,延宗好几次都想抽刀杀了他,被我拉住,他死,是迟早的事情,不用脏了延宗的手。
只是心里还有好多好多,却再也无力说出。宇文宪一直对我很是客气,我告诉他,我不过是一个亡国之人,不用这番。我在周国的待遇一点儿也不比在齐国差,可是长安,终究不是邺城,不是我的家。
宇文屏羽见到我的时候,再也不是以前的性情,整个人变得郁郁寡欢,我们寒暄了几句,便各自走开,我不知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明白,生在皇家,注定是一条苦命。
好在我的行动还是自由的,所以我常常会去邺城看看,尤其是邺城的皇陵,往昔的王府都已经有了新的主人,广宁王府也不例外。唯独兰陵王府依旧是以前的样子,这一点我很是惊讶。后来打探到是周国的皇上把这宅子赏给一个王爷,可是这个王爷竟然没有经这里改变分毫,只是每天照常派人打扫清理。
终于还是忍不住进去,里面清净优雅地很,跟八叔在的那一会儿很是相似,门口的人并没有拦我,这让我心下更对这里产生了兴趣。
“广宁王爷,别来无恙。”
我看着树下那抹身影站起来的时候,轻笑了一声,粉袍摇曳,眉眼如故。高恪,真是造化弄人。
“我就是一个阶下囚,早就不是什么王爷了。”我从一旁的石桌上坐下,心里居然有一些放松,像是同多年不见的老友谈论一番,“我还当这里是谁要了,一直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原来是你。”
他笑笑,光阴似乎并未从这个家伙脸上留下什么痕迹,眼角的妖冶都是原来的样子:“也就是我这么有人情味,舍不得你家老四。”以前看他轻浮,我很是反感,现在却莫名产生了一种亲切的感觉,真是好笑。
“怎么,我看你现在在周国混的也不错,还没有给自己讨个妃子?”索性顺着他的话说下去。
原以为他还会像以前那样拿着长恭说笑,不想,这次,他也只是淡淡笑着,摇摇头,似乎是有什么不想说的事情:“你们在长安过活的还好吧。”
我点头:“这些都是不重要的了,我们家的男子,除了祖父,没有一个人可以活过四十岁。”
“你还信这个?”他挑眉看着我。
“你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亦是笑着看他,“当初整个邺城都知道你瞧上了长恭,怎么,他现在是故人了,你还要让周国的人也知道这事情?”我知道,他带在这里,有他自己的目的,怀戎王的规矩,从来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
“你呢?齐国都灭国了,家人也在长安,为什么还常常回这里?”他在我对面的石桌上坐下,风流倜傥,“我可不相信广宁王爷是个没事就来怀旧的人。”
我们相视一笑,都不再说彼此的话题。临走时,他同我讲了一句话:“王爷,或许我们都是在等一个人,一个不知道还会不会再见面的人。”
夕阳下,虞美人的调子。
番外二 世事归去皆寂寞*延宗
夜台长自寂,泉门无复明。
独有鱼山树,郁郁向西倾。
赌物令人感,目极使魂惊。
望碑遥堕泪,轼目转伤情。
轩丘终见毁,千秋空建名。
我听了四哥的事情,恍然便有一种站不住的感觉。怎么会,临走时,四哥还同我说笑,说等我回来,就做上伯伯了,可是……
我高延宗一辈子就做了一首诗,因为我的四哥,战神兰陵王高长恭。小些时候,大哥二哥才情过盛,我又不服输,自然不会去学诗书画作这种东西,又得二叔偏爱,便学了一身泥腿子气质。
四哥下葬那一天,我陪子萱姐姐在皇陵,把这首诗刻在了石头上,伤心至极,眼泪滴下来,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血泪,将这首诗染得通红。
子萱姐姐见了,还要安慰我,我不忍心,才止住了痛哭。她说那首诗写的很好,是她见过最好的诗,四哥见了,也会高兴。
我执意接他们去晋阳,可是她不肯,说会照顾好小安和仁换的,我便没有强求。
现在看来,她真的是对的,如果她跟我去了晋阳,日后免不了要到长安做俘虏,我四哥的女人和孩子,怎么能到长安做俘虏?已经好久没有了她的消息,但我知道,子萱姐姐一定会过得好,第一次见她,那首《长安古意》就是最好的解释,邺城,在没有女子比她更为柔情,也没有女子比她更为坚强。
四年了,一转眼就是四年。
二哥去了邺城,他时常回去,我知道,那里有他留恋的东西,可是我从来没有回去过。
早上我回府的时候见到了高纬,本来就是看他百般不顺眼,如今破国之际,他还有心情跟那个美人腻歪,又想到四哥的事,愈加气氛,二哥现在不在邺城,我可顾不上什么丢人不丢人,上前就打了他一拳。
他捂着那一张自己格外在乎的脸,看着我,许久没有回过神来:“高延宗,你反了?!”
呵,做了四年的俘虏,他难道还在做皇帝梦?我冷笑:“爷爷我他妈早就反了!”说着,上去同他厮打成一团,我打小就力气大,没几拳下来,他就躺在那里,只有防守的份儿了。
那个叫冯小怜的站在一旁,许是怕我真的把他打死,一边上来拉扯我,一边给我说一些好话:“哥哥,都是他脑子混,你别打了,这样下去非得出了人命,到时候不是让周国看笑话。”
我这才停手,他们说冯小怜是美人祸国,可是家国大事,我从来不认为一个女人能起什么作用,就是没有冯小怜,地上这个蠢货,一样灭国。
高纬躺在那里唏嘘,不爬起来,一副窝囊相地躺在他的美人怀里,大概是怕起来之后我还会揍他。
心里还是不解气,又往他肚子上跺了一脚:“高纬你听着,以后见了爷爷我绕着走,为了我四哥,高延宗见你一次打你一次,直到打死你为止!”
高纬也真是窝囊,就是守着美人也不能血性一把,还在那里装死,我甩甩袖子,没事人一般回了王府,我说的不是狠话,是真的,见一次打一次,打死为止。
当年我娘如愿抱了孙子,这家伙性情脾气与我太过相像,即便比他学一些诗书,也是没有什么长进,到现在,名字写的跟鬼画符一般。
他央求二哥给他画了一幅兰陵王的画像,藏在自己房间里,他对这个四叔很是崇拜,只知道他是无战不胜的战神。绍义哥哥曾经秘密来过长安,我见了他一次,两个人很投性情,小孩子难免口风不严,我只好骗他说是我以前的旧交。我们的性命现在我在别人手里,如果哪一天我也不能自保,就拜托绍义哥哥带他去突厥。
倒是我的爱妃,从来到长安以后,性情变了许多,这让我愈加觉得愧疚。她不似从前那番骄傲了,就是对下人也客气,我知道,她是怕给我惹上什么麻烦。偶尔我心里烦闷,她还要来开导说劝一番,让我宽心。
进来几日竟有了一种了却俗缘的想法,这一辈子,娇惯恩宠我有过,早早封了安德王爷,二叔在的时候没少干缺德事,大哥三哥四哥都没了,我却活到至今,知足;美妻骄子我也有了,只是现在却不能给他们像从前那样的生活;就是皇帝,我也当了两天,其实,上天对我还真是厚道。
大哥下棋赢了一辈子,最后不也是满盘皆输?四哥风云叱咤从未吃过败仗,最后不也是鸟尽弓藏?这一世的荣辱,或许本就是一场梦,早就该散去了。
番外三 最是人间留不住*高淯
如果这世间真的存在天人,那我相信,只能是王爷,襄城王爷。
九岁那年,我就被送到襄城王府照顾他,之前我一直是跟在夫人身边的,那时,王爷不过十二三岁。
我见他的第一眼,便有一种很是不好的感觉,我听怀朔的老人念叨过,长得好看,是薄命。
而王爷,不只是长得好看,他那一张绝世的面庞当真是上天的造化,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仿佛是一卷找不出任何瑕疵的书画一般。
他的身子果然是不好,听夫人说当时是一对龙凤胎,结果只有王爷活了下来,但是在娘胎里带出病,打小身子就不好。之前还好,只是偶尔的咳嗽,他似乎对自己的病情也知道一番,脸上偶尔会挂着笑意,格外好看。
那天,府上来了一个小姑娘,听说是从齐王府带回来的一个小郡主,模样很是俊俏,只是看上去好像不是很高兴。后来听说,因为大将军的原因,她们家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唉,又是一个苦命的人。
虽说小郡主是个苦命人,可是她的到来,让王爷渐渐发生了许多变化,他渐渐同我们说的话也多了起来,但是都脱不了小郡主的话题。
我却开始暗自担心,因为小郡主终有一天是要长大的,那就意味着离开,而且我听说,大将军是有意将小郡主许配给自己的儿子的——兰陵王高长恭。
邺城的大街小巷都知道兰陵王,面柔心壮,我见过一面,郡主若真的是嫁给他,也算是好福气。
不过说起容貌,他比着王爷,还是差一些的。有一次我当着王爷的面玩笑了一句,王爷也笑:“长恭在面相上不如我,可是他照顾子萱,我更放心,毕竟,他不会因为一副病躯拖累她。”那个时候,他的眼神里蓦然有了一种凄凉,我听他这话,突然很是心疼,如果他的身子好,照顾小郡主,会比世上任何一个男子都好……
郡主出嫁那天晚上,王爷把自己关在逸萱阁,一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出来。他们都以为王爷的心情跟自己嫁女儿差不多,只有我知道不是的。
说起来,虽然郡主叫他一声八叔叔,可是他们之间的年龄,也不过是兄妹的差距,而王爷对郡主的疼爱里,不只是单纯的兄妹之间的关爱。
这病躯,最后成了三个字——求不得。
郡主出嫁后,他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好多时候他常常倚在玉兰树下睡着了,这个时候我都是吓得要命,因为我害怕,一个不经意,他就真的不再留恋这世间了,这样的男子,我一直相信,他来到人世,本就是上天的不留神,放他来着乱世走一遭。
终于那一天,还是来了,他从早上开始就不断地吐血,我知道不好了,要去告诉老太太,可是王爷抓住我,那种力道真是大的惊人:“等我走了之后,再把消息放出去,把我的命令传下去,违者,杀。”
没有人敢违背王爷的意思,因为王爷说话,向来是说到做到。旁人都小心地伺候着,唯独我忍不住哭得像个泪人一般。王爷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些,我的心里却知道这是糟糕地要命的,谁都知道,这是回光返照……
他最后笑着看着我:“怎么就你,哭成这个样子?”
“王爷为什么不告诉太后,兴许太医来了,还有救。”我拖着衣袖擦眼睛。
他摇摇头,伸手示意我离他再近一些:“我自己的身子,我自己清楚。况且,那样,那个丫头不是就知道了,你看我今天的样子多吓人,她可是说过的,八叔叔在她心里是没有人可以比的过的……”
我听了这话更是忍不住哭起来。
“那丫头要是来了,就告诉她,如果有来世,我还是希望她能叫我一声八叔叔。”说着,又是一阵咳嗽,而我只有不住点头的份儿,“让她记住三月的相遇,忘了今年三月的离别,我希望她幸福……”
今年院子里的芍药都开了,芍药,又名将离,将与之离,真的不是一个好兆头。
玉兰树下从此再也没有了那个绝代风华的身影,再也没有了那个咳笑如神的男子——襄城王高淯。
朱颜辞镜花辞树。
果真。
最是人间留不住。
番外四 憔悴为君百花时*十年
“就你这幅德行,还敢调戏我姐姐,看我不把你的手筋挑断了!”小男孩凤眼清秀,说着就从身上掏出匕首。
“仁换,你怎么还是这个样子,四婶知道了,又该打你了。”少年拉住他,脚下踩着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少年,一脸怂相地求饶。
倒是站到旁边的小姑娘,面若桃花,眉眼俊俏,手里拿着一把白蒲扇很是悠闲地盯着少年脚下的男孩:“就你那点三脚猫功夫,就别出来丢人显眼了。”
被踩在脚底下的男孩兴许真的是被这三个人羞辱急了:“你也不打听打听小王我是谁,你们……”话没说完,踩在脸上的哪只脚又往下使了使劲,导致他的脸现在看上去有几分滑稽可笑。
“哼!你知不知道我爹是谁?!……”年纪小一些的男孩子看上去脸上更是傲慢,结果小姑娘打断了他的话,似乎有意不让他说下去。
“别跟他废话了,正礼哥哥,我看这种人就要挑断手筋!”小姑娘拿过小男孩手中的匕首。
“小姑娘,这样可是不好。”身后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眉眼妖冶,粉袍如故。
小姑娘愣住,记忆一下子推到许久许久以前,是多久,得有十年了吧……
“那我们什么时候再见?”
“十年。”
“那是多久?”
“那个时候小安就出落成一个大美人了。”
……
“小安,还记得我吗?”他拿过小安手上的白蒲扇,“物归原主了。”
男孩很是警惕地看着他:“小安,他是什么人。”只见妹妹只是盯着那人看,却不说话。
“河间王高正礼。”他笑笑,又转眼看向年纪更小一点的孩子,“你应该叫高仁换吧?嗯,长得跟你父王很像。”
“才不像!”小姑娘很是严肃地皱着眉,抗议道。
粉袍男子蹲下身,把正礼的脚扒拉开:“你呢?我们好像也认识。”
那个男孩很是狼狈地站起来:“高大人,我不知道他们是认识你的……”他心里打鼓,就是自己的父王也怕这个人,虽然从来不知道这个人的来头,只知道他姓高。
高恪摆摆扇子:“走吧,知道回去该跟你父王怎么说吗?”
“知道知道!谢谢高大人!”说完就很是狼狈地窜了。
“你也姓高?”仁换挑眉看着他。
高恪点点头,又转向小安:“小安,你应该不会忘记我的。”
小安不知道什么时候眼里已经包了一包泪,从父王走后,这是她第一哭:“混包子……”
蓦然有一些失神,他笑,却不似方才那样淡定:“你还……你还是记得混包子的……”
“我想起来了!你是……高恪!”正礼指着他,一脸惊喜的表情。
“你们一直呆在邺城?”高恪给小安擦擦眼泪,十年,这样过来,真是为难她了。
小安点头:“娘亲不让我们说。”
正礼也跟着点头:“我连我二伯伯都瞒着……”
高恪叹了一口气:“带我去见见你娘亲。”
仁换很是警惕地看着高恪,拉了拉小安的衣角:“姐姐……”
“没事的,仁换,这是父王生前的好朋友。”她扭头安慰弟弟,虽然娘亲一再交代不准把他们的住处告诉别人,可是,她相信混包子。
优雅简单的竹林里炊烟袅袅,他远远看见她的身影,不再华衣锦服,眉眼之间的清秀却是如故。
“郑家丫头。”
她恍然,良久才反应过来,转身,有一些惊讶:“粉……粉袍子……”又笑了笑,眼睛却是淡然了许多,“什么郑家丫头,我的丫头都长那么大了,叫我……高夫人吧。”
高恪轻轻地笑:“好,高夫人,这里精致倒是不错,不过,当年王爷留下了一样东西,我得物归原主。”
“长恭?”她眼里有了一些波澜,“留下了什么?”
高恪叹了一口气:“跟我来吧。”
竹林外早就备好了马车,小安眼睛咕噜噜,似乎有一些高兴,正礼时不时要瞧着外面,做出一副保护他们的样子,仁换则一直打量着高恪,似乎对他格外警惕。
马车走了好久,才停下来。
邺北城,兰陵王府。
恍然,如梦。
所有的都变了,却唯独这王府没有丝毫的变化。
子萱惊讶地看着高恪:“这……”
“这里现在都是我的,子萱,回来吧。大周国都灭了好几年了,前尘往事,没有人会纠缠你们的。”见子萱还是犹豫,“小安也大了,终究不能整天跟着她哥哥舞刀弄枪,你们在这里也安全,省的小安再被调戏。”
“调戏?”子萱看向小安。
这些事情小安一向是不跟她娘亲说的,朝高恪挤挤眉眼,混包子,你说这个干嘛!
子萱明白过来,眉头微蹙着。
“我不住在这里,你们就算是帮我打理吧,高夫人,看在我对你夫君的情分上,帮个忙。”他笑嘻嘻道。
子萱拿眼睛横他,而后想想高恪说的有道理,小安长大了,不能老是这样,便规规矩矩地要向他行礼道谢。
“你这是干什么?”高恪笑着扶她,“收拾收拾搬过来吧。”
小安格外高兴,兰陵王府,这才是她的家。
又是百花盛开的日子,他一袭粉袍如故,终于看着她的脸上渐渐有了笑意。
十年了,还好,赶在十年找到了他们。
“郑家丫头,我可是对的起她了。”他喃喃道。
子萱嫌弃地看他一眼:“你再这样,就挨着小安远一些,别把我们家孩子带坏了。”
他笑笑,眼角流露出柔和的光彩,你永远不会知道我一直喜欢的是“她”而不是“他”。
写给读者
三年前开始写这部小说,第一部小说,也许不会有人注意到,但是,我还是把它写完了,现在,要同它好好告别。
这个故事在近来很长时间里,总是萦绕在梦境,这是一个娓娓道来的故事,或许好多人看了开头便没有看下去的想法,没关系。
简介敲了好几遍才算是定下来,一部网络小说,如果没有一个抓人眼球的简介,似乎就是一件伤情的事情,但是,它对我来说不止是一部网络小说,这是一个不急着讲完的故事,你们会在里面看到许多无奈,如果一定要定位,那这部小说用番外里的三个字最为恰当一些——求不得。
生在皇家的求不得。
这世上的情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两情相悦就可以完美的,它总是有各种不美满。在看待世间的情爱上,我天生便有一种悲情的成分在里面,就像张爱玲写的那件华丽的旗袍一样,我认为,每件旗袍里面都是有虱子的。
然而,深刻的感情却往往不得善终,因为它撕裂了那件华丽的袍子,赶走里面的虱子,却将本身打得支离破碎,这大概,就是情深不寿吧。
从古至今,我们记住的爱情故事,十有八九都是不得善终的故事。
无论是化蝶的梁祝,还是鹊桥的织女。
而这个故事里,充满了诸多的求不得,从一开始的高澄谨兰,到孝珩、孝琬、高淯对子萱的情愫,他们各自有各自的原因,但结局一样是求不得。情爱却从来不因为求不得而变得不美好,恰恰相反,正因为这三个字,世间的缘分才得以那么巧妙地流转。
结局是我思考了很长时间,虽然这些人物是史书上确实存在过的,但是小说的作者却可以重新安排他们的命运,可到了最后,我还是选择尊重他们的宿命……
北齐是一个大环境,里面的每个人都逃不过宿命,长恭和子萱也不例外。但是长恭死后,还是选择女主好好活下来,或许有人觉得殉情会更凄美一些,就像粉袍子一直哼的虞美人里的虞姬一样。
但是,一个好男人是应该让自己的女人学会为自己好好活下去的,深刻的感情不是生死相许,而是让彼此变得更好。
此生交付,不问流年,岁月远去,只愿你一生安好无忧。
情到深处,才懂得为了彼此,要好好活下去。就像小说里说的,我不是怕死,而是怕失去。
最后,这部小说也是献给天下所有有情人,愿终成眷属。
闲暇之余,想要为小说写一首歌词做结尾,却因为从来没有着手过这方面的事情,不知道该是如何下笔,便随兴写了几句,但愿不会太烂:
兰殇
雨点滴点滴落下
划过梦里芳华
还要等几世轮回
可与你再约下生死相随
珠帘轻卷泪颜
朱砂微湿几分
离开后,再也无人吻你唇角安睡
斜阳倾洒
过往的伤痕
何时断了红尘
何时了却功名
与子执手
话江山如画依旧
风一丝一丝吹入
拂过红烛凤纱
还要看春秋几度
可换你三生石上共华发
巷陌留影故人
风起阑干微醺
经年后,只愿有人陪你书墨香韵
佳人独立
浅笑的余温
何时断了红尘
何时了却功名
与子执手
话江山如画依旧
2014.9.1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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