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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煙消雲散

  殭屍和活死人是很接近的妖怪,但嚴格算起來,活死人連妖怪也不是。   殭屍,是由人死後一口怨氣不散,再加上地穴的風水而變異形成,剛擁有意識的殭屍,由於是由怨氣充當其意念體,因而沒有多少智慧可言,這時候的它們比動物的智力還低下,這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爲它們沒有靈魂所致,只有當日久天長了,那口怨氣所形成的意念在吸收了大量的日月精華後進行銳變,再經過長年累月的知識積累後,才形成所謂的智慧,但無論如何,殭屍都不會擁有靈魂。   可活死人就不一樣了,雖然它們無論力量還是體質都和殭屍一樣,甚至也能夠使用旱炎,但它們的形成的要求卻比殭屍更爲苛刻,它們通常是人死亡了之後,靈魂卻因爲各種原因無法脫出身體而輪迴轉世,靈魂被強制拘留在已死身體內的它們,將會產生無比濃郁的怨氣,活死人一旦成形,因爲那強烈無比的怨氣,將會使它們迅速地成長起來,成爲一種超越了殭屍的怪物。   因爲活死人是身體已死,卻擁有靈魂的怪物,所以一直以來,它們都是三界公認的異類,非人非鬼,非妖非魔,加上它們的成長實在過於迅速,因此活死人一旦被發現,無論人類還是妖怪並誅之而後快,否則,給活死人完全成長起來,它們將會變得比神魔更加恐怖。   因此胡小仙一指出沈琳是活死人時,馬嘯風真的嚇了一跳,不過也只有這樣才能夠解釋爲什麼沈琳會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成爲一隻類似殭屍一樣的存在。   “我是在一個多月前無意中發現了她的。”胡小仙說道:“那時候我也以爲她是一隻殭屍,但細察之下,卻在她的體內發現了靈魂的波動,這才知道她是活死人。”   “然後這個笨蛋就像發現了一塊新大陸一樣把活死人帶回了家研究,你這隻死狐狸,一發現活死人應該儘快消滅掉,這個三界默認的規矩你又不是不知道,還把它帶回家,最後才鬧出這麼多事情來。”羅迪在一旁插口說道。   胡小仙踢了地狼幾腳說:“你也該知道,像活死人這種異類,千年難得一遇,我當然要弄回家研究,本來想研究後就幹掉它,但研究過後,我才知道,這隻活死人的成形,可以說是被逼的。”   “被逼的?”馬嘯風和地狼齊聲說道。   “嗯。”胡小仙的眼睛裏浮起幾絲憐憫之色。“它不知道在那裏招惹了天地的惡氣纏身,當時它的靈魂一定是快要脫離身體去投胎轉世,卻因爲這些惡氣的緣故而讓靈魂不得離開,而惡氣又讓它死掉的身體先活了過來,所以說,它是被逼着成爲活死人的,其實說起來它們真的很可憐,想要投胎的靈魂卻被強制拘留在體內,就如同被判了無期徒刑一般,其實,它們是很痛苦的吧。”   “那沈琳所使用的妖草又是怎麼回事。”馬嘯風問道:“據我所知,即使是活死人也不會使用術法吧。”   胡小仙還沒有回答,地狼已經朝她努了努嘴:“還不是她乾的好事,她閒來無聊,就教起活死人法術來,說什麼要打破活死人無法使用法術的規則,但這活死人法術學不會,臨走時卻偷了她的妖草種子。”   “你不說話會死啊。”胡小仙見地狼搶了她的話,不由美目一瞪,但她實在太漂亮了,即使是生氣也讓人看得魂不守舍。“那時候,這個活死人像是失去了生前的記憶,我纔打算教她法術的,誰知道半個月後她開始記起往事,最後更爲了復仇把我的妖草種子偷走了,本來我聽說妖草生命力旺盛,還想着種在自家好護院來着,卻不料被它一偷就是一小袋,不過它也是蠻聰明的,別的學不會,倒把催生妖草的小法術學了去的。”   “拜託,現在可不是要你稱讚它的時候。”地狼沒好氣的說:“這活死人偷了你的妖草,又走丟了,你難道不會去找回來消滅掉它啊,要不是我在馬嘯風嘴裏知道死者是死在妖草‘葛’之下,而碰巧這建安市裏全使用妖草的就你一個,否則我還真不知道這事情的來龍去脈呢。”   “不是我不想找它啊,事實上是它走丟那天,剛好我要去美國參加一個選美大賽,然後回來後又忘了這事,要不是你來找我,說不定我還真就忘了呢。”   胡小仙認真地糾正着地狼的話,卻聽得馬嘯風頭大無比,這些妖怪一個比一個強大,卻一個比一個沒有責任心。   卻在一人二妖的說話間,活死人劇烈的抖動起來,它似乎正使足了力氣正在撕開身上的藤蔓,馬嘯風連忙說道:“胡小姐,請問你有沒有辦法幫到沈琳,她只是一個無辜的女孩,現在她仇也報了,我想她不會再願意當什麼活死人的。”   馬嘯風話音一落,地狼再一次搶了胡小仙的話:“嘿,這個問題我一早幫你請教過死狐狸了,現在這隻活死成形的原因是因爲沾染了惡氣,而惡氣又囚禁了它的靈魂,所以剛纔我纔要你用匕首刺它的心臟,除了心臟是它們的弱點之外,還因爲心臟被刺,它體內的惡氣會散得快些,當惡氣散盡,它的靈魂自然會脫離身體去投胎轉世了。”   “所以,去把那把匕首拔出來吧,這樣惡氣散得快一些。”胡小仙這一次倒沒有怪地狼搶她的話,只是又對着妖怪踢了幾腿,把地狼踢得吡牙咧嘴的。   馬嘯風依言走到了沈琳身林,藤蔓裏,沈琳用怨恨的眼光看着他,馬嘯風低聲一嘆,知道這並不是她的本性,他一手握在匕首的刀柄之上,對沈琳說道:“一切都該結束了,沈小姐,你仇已得報,再眷戀塵世於你無益,我這就送你上路吧。”   馬嘯風另一手按到了沈琳的身上。   “保重,一路……好走!”   撲一聲,夜叉被拔了起來,頓時,濃郁的黑色氣息像噴泉一樣自沈琳的心臟位置湧了出來,馬嘯風連忙退開,而包裹在藤蔓中的沈琳則發出痛苦的叫聲,叫聲隨着黑氣的消散而越來越弱,最後,叫聲消失了,同時,沈琳的身體也不再動了。   在那黑氣將要散盡的時候,從沈琳的心臟處又飄出了一縷白煙,白煙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下,馬嘯風知道,那是沈琳的一縷芳魂,最終,她的靈魂也得到了解放。 後記   火焰,在殘舍中烈烈燃燒着,在那火焰中,除了張嘉洋的屍體外,還有沈琳那具因爲惡氣散出後而迅速腐化的屍體。   火是地狼放的,它還用自己的妖力把烈焰的溫度催化到近千度,在這樣的高溫下,別說屍體了,連鋼鐵也會融化掉,因此,馬嘯風並不擔心火場被發現後,人們會在裏面找到兩具焦屍,能找得到的,大概只骨灰吧。   爲了讓張嘉洋的事和馬嘯風完全拉不上關係,胡小仙以控魂之術,把張嘉洋尚未完全消散於人間的殘魄聚於其屍身之內,又令其寫下了遺書,把害死沈琳的經過原原本本地記錄下來,然後表明自己忍受不了良心的折磨而放火自焚。   做完這一切後,馬嘯風和其它兩隻妖怪纔開着城回到建安市中。   一進入城市,地狼和胡小仙就下了車,它們有自己的方法回家,馬嘯風雖然因胡小仙相贈了一顆清露丹的原因,一身傷勢已經好了七七八八,但精神卻萎頓得不行,兩隻妖怪要自己回家他可是巴不得呢,於是和它們告別之後,馬嘯風便直奔自己的公寓,準備一覺睡到第二天傍晚。   深夜的城市,只有路燈照亮着安靜的公路,地狼和胡小仙默默地走着。   “喂,羅迪,你找了個不得了的朋友呢。”   “怎麼,狐狸,你看上他了,我可告訴你,我欠了那傢伙一次人情,你要是敢喫他心肝的話,我就和你拼命。”   “死狗,我已經沒喫人類心肝好幾百年了,那種東西喫多了不利健康,而且現在的人類都不健康,要是不上心喫到肝硬化的怎麼辦,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下,如果沒有必要,不要和那人類走得太近而已。”   “爲什麼?”   “因爲那個人,很不得了啊。”   “有多不得了,打架沒有我厲害,泡妞又沒有我快,我可一點也看不出來他哪點不得了了。”   “那是因爲你蠢而已,剛纔我用‘正易相法’從他的面相佔他的命格,你猜猜我佔出什麼來?”   “鬼才知道。”   “不知道吧,我告訴你,那傢伙是破軍兇象入命者,從古有言,兇星入命者,皆是對這個世界產生巨大影響的存在,破軍者,敗而後立,破而後成,具有改變規則和天命之大能,視爲逆天者,你要是和他走得太近,不小心引來天譴順便連你一塊砸,可別怪沒有提醒你在先啊。”   “天譴?有意思,我還真沒見過天譴什麼樣子,那要和他多多混在一起纔行了,好想看看天譴是什麼樣子。”   “瘋子,你不怕死?”   “你怕嗎?”   “……不怕,都活了千幾百年了,真無聊,死了也好,只是自殺太麻煩了。”   “我也是,哈哈,死狐狸,難得我們找到一個共同點,找,我陪你喝酒去。”   “好啊好啊,喝完酒順便陪姐姐上牀吧,人家好久沒來那個了……”   “……呃,算了,我還是回家好了,陪你睡覺這檔事你還是找別人吧,我可不想明天一早起來變成了妖幹……”   兩隻妖怪越走越遠,最後,漸漸淹沒進城市的夜市中,而在天的另一片,卻被沖天的烈焰映紅了半邊天空。   就在這一半呈深黑、一半呈豔紅的天空上,突然一道火焰自高空的雲層中墮落,來自天際的火焰像一顆流星般地迅速滑落,最後砸入那尚且燒得正熾的市郊殘舍之中,轟一聲,火焰被炸熄了一大片,烏黑的地上,一個扎着兩根辯子的女孩側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卻在這時,沈琳身上散出來的惡氣像是找到了新的附着物一般,像千萬道蟲子朝着女孩迅速地鑽了過去,它們用力的,拼命地鑽入了女孩的身體內…… 第三集 不良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