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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挖金礦

  陳銳在以前是驢友,旅行者的時候,經常將旅遊、徒步途中所見所聞的自然景觀,風土人情上傳到QQ裏,微博上,與網友們分享。   陳銳樂意跟網友們分享這種心情,他感到非常愉悅。   其二,不管是出版也好,拍電影,衍生版權也好,首先陳銳要把自己的冒險、尋寶故事以網絡,實體書的形式寫出來。   讓讀者通過網絡、實體書來看到陳銳這些冒險、尋寶故事,從而讀者對《我的冒險尋寶日記》書中陳銳的冒險、尋寶情節產生非常大興趣和喜愛,轉化成一股粉絲效應。   這種粉絲效應簡單來理解。   粉絲非常喜歡陳銳的《我的冒險尋寶日記》書中的關於冒險、尋寶的精彩情節,從而對改編自中的尋寶、冒險故事的電影、遊戲非常感興趣,期待,再衍生到周邊、VCD收藏、主題公園等等。   通過網絡、實體書吸引讀者產生的一股強大的粉絲效應,然後通過專業的運作,形成一條集出版、電影、衍生版權的文化鏈條。   所以,陳銳要將自己冒險、尋寶故事轉化成實際利益,首先要從網絡、實體書開始。   這轉化的實際利益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將是百億美元級別的。   好萊塢索尼哥倫比亞電影公司改編以陳銳尋找“幸運號”沉船的故事《尋找沉沒的西班牙運金船--幸運星號》。   全球收穫6億多,將近7億美元的票房,給索尼哥倫比亞帶了幾億美元的收入,陳銳拿不到一分錢。   受到索尼哥倫比亞電影公司拍攝《尋找沉沒的西班牙運金船--幸運星號》大獲成功的影響。   全世界衆多的電影公司正打算把阿卡人、印加帝國的寶藏、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中國國寶夏代青銅器等陳銳一系列冒險、尋寶的故事改編出來,搬上銀屏。   拍攝得最快的中國導演鄭秀全,製作成本不到400萬,拍攝時間用了不到半個月時間。將陳銳與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幽靈的故事改編拍攝出來。   拍攝週期不到半個月時間,製作成本不到400萬,可想而知,這部電影的質量,粗製劣造。   事實上,導演鄭秀全並沒有想過拍得多好,他只是想利用陳銳的名氣以及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在世界上極大的關注來圈錢。   他成功了。   陳銳的名氣以及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受到的全世界極大關注使得這部電影以不到400萬的成本,票房賣到3000萬。   陳銳同樣在這部影片中拿不到半毛錢。   陳銳的名氣和陳銳一個個的冒險、尋寶故事就像一座無主的金礦,全世界衆多的電影公司都來挖掘。   電影公司的挖金礦這些做法。極大的損害了陳銳的利益,還有名氣。   很少有電影能夠真正想把陳銳的冒險、尋寶系列拍成精品,很多電影都是抱着圈錢的目地去拍。   有一個共同點,拍攝週期短,粗製劣造,直到將陳銳的冒險、尋寶系列故事的票房潛力挖掘一空,將陳銳的名氣敗壞了。   這些電影公司的做法事實上已經構成了侵犯了陳銳的權益、名譽權。   陳銳的維權律師團向這些電影公司發去律師函,但效果有限。   原因有很多,就不多置言了。   最重要的是缺乏法律依據,還有各國政府爲了保護本國的電影產業,屁股歪了。   所以,陳銳把自己的冒險、尋寶故事以文字的形式敘述出來,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爲維護自己的權益提供一個重要的法律依據。   陳銳的維權律師團全是由業界著名的律師組成。   精通各國相關方面的法律,有非常豐富的專業素質和維權經驗。   個個不是喫素的。   以後,再有哪個電影公司不經陳銳的允許,將陳銳的冒險、尋寶的故事改編成電影,就告誰,有了這些法律依據,想贏不難。   而且,有陳銳寫的《我的冒險尋寶日記》作爲參照,電影公司改編得離譜了,影迷根本就不買帳。   只有這樣,陳銳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將一條上千億美元的產業鏈,可以給自己帶來上百億美元收入的尋寶、冒險故事系列版權掌握在手中。   “這個恐怕不行。”熊貓在QQ裏對陳銳發了條消息。   與起點簽訂一般都是所有版權都籤的。   這些版權包括網絡連載,簡、繁實體書出版,網絡、網頁遊戲改編、影視劇改編、周邊產品等。   事實上,簡、繁實體出版,網絡、網頁遊戲改編,影視劇改編,周邊產品佔網站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大了。   一些大神級的作者名氣火了,他們的收入中大頭來自簡、繁實體出版,網絡、網頁遊戲改編,影視劇改編,周邊產品等,網站訂閱,粉絲的打賞收入只是小頭。   只授權網絡連載版權,頂尖的大神級作家都沒有這個特例。   顯然,對於陳銳,這個特例必須得破例了。   比如,姚明退役了,要在起點寫一本他與籃球傳記的書。   網站要不要給姚明破個例,肯定要。   單靠網站的訂閱,粉絲的打賞每年就能給起點平臺帶來1、2000萬的利益,這相於幾個大神級的作家給網站創造的價值。   通過陳銳的名氣以及陳銳親身講述的自己的冒險、尋寶故事這個賣點,給網站帶來的名氣以及流量是一股非常龐大的。   網站,需要付出什麼。   一個平臺,一些推薦位,付出的微乎其微。   ……   最後,經過陳銳與起點高層協商。   陳銳在起點平臺連載《我的冒險尋寶日記》一書,只授權網絡連載權(僅限於中國內地)。   網絡連載產生的利益。   陳銳與起點平臺5:5分成。   雙方簽了一個合約。   第二天,起點網在首頁最顯眼的位置掛出了一條紅色加粗的字體。   《我的冒險尋寶日記》!大冒險家陳銳親身講述他的冒險、尋寶故事,在起點網上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