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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 沒有人比張愛玲更適合爲民國女子代言

  胡蘭成的文章寫得花哨,隨便說個什麼事,都要請來天王菩薩各路神仙護法,力證他的境界有多麼高。還常常一連串的“連”“亦”並用,文白夾雜加上浙中土話,顯得特別古雅。但也有較真的人上來追究,一追究,就現了原形。   即便如此,也不得不承認,他長於觀察與概括,比如,他說張愛玲是“民國女子”,這個詞看似普通,但實在找不出第二個詞來替代。也沒有人比張愛玲更適合爲“民國女子”代言,短髮旗袍的背影魚貫而過,終寂滅成舊時代的底紋,唯有她從內到外是全新的,從不曾被時代的洪流裹卷拖拽。   像蕭紅,戀了一場又一場,起初也熱烈如飛蛾撲火,一旦遭遇磨難,便說:“……都是因爲我是個女人。”以新時代的姿態開場,最終卻要躲進舊時代的說頭裏,縱然有大才,那種妥協與依賴,並不脫舊女子的窠臼。   張愛玲卻不同,縱然歡喜到“從塵埃裏開出花來”,她也不曾放任自己在愛情裏淪陷。當胡蘭成向她求婚,她清楚明確地說:   “我現在不想結婚。過幾年我會去找你。”她知道他必將窮途末路,她的想象中,他們的未來不過是戰敗他逃到邊城時,她去找他,他們在昏黃的油燈影裏重逢。“與君同舟渡,達岸各自歸”,她並不當他是自己的歸宿。   不管是對胡蘭成,還是對其他人,張愛玲都不說拋棄。因爲,沒有人可以棄她。她對胡蘭成的詫異怨恨,不過是因爲沒想到他是這樣沒底線。《今生今世》的華美敘述,被《小團圓》一一剝離,只剩一把骨架,傲然遺世,形銷骨立。   和桑弧的愛情亦是如此,她希望能夠跟他到白頭,想跟他過小日子,但現實明晃晃地擺在眼前,荒蕪亮白如赤地千里。換成別人,很可能以新式的兩情相悅開頭,以舊式的死纏爛打結尾,變成怨偶,變成觀衆嘴裏的八卦狗血橋段。只有張愛玲,她審慎地、獨立地、有尊嚴地面對她的愛情,聚也好,散也罷,她從來,也沒有向人羣索要過同情。   我想象中的民國女子,就該是這樣,像她那張照片,揚眉,孤高,以血肉之軀去迎向風起雲湧,即便有傷痛,也不會向外界,向所有怯懦的陳詞濫調求援。她的所有說法,都是從自己的內心生長出來的,從這個角度看,張愛玲也是超越時代的。   據說作家的每部作品,都是他(她)的自傳,換言之,作家的人生,亦可當成作家的另一部作品,這或許是我不憚擔了八卦的名聲,去挖掘張愛玲的每一段戀情的原因,她情事裏的起承轉合,如她筆下的白紙黑字一樣精彩,那是張愛玲在小說之外更值得回味的存在。在她的歡喜與悲傷之間遊走,你會發現她,也會遇到自己。   這本書,也梳理了張愛玲和父母、姑姑、弟弟、炎櫻,乃至她不曾見面的祖父母的關係,即便有些人只是睡在她的血液裏,有些人只能和她共青春,但沒有他們,就沒有這樣的一個張愛玲,與他們在一起的日子,終成她靈魂的養分。   NO 01 佛朗士,也許他是張愛玲的初戀   若是他稍露一絲溫柔,這段情誼也就立即混濁,也許,她的內心就要“像給針紮了一樣”。不是所有的“喜歡”都要落到實處,變成一幕把肉麻當有趣的對手戲,有些“喜歡”只是爲了經過。   許多年前就聽說有《滾滾紅塵》這部電影,三毛做編劇,以張愛玲的故事爲原型,我很想看。但當時的小城,電影院幾乎要改成錄像廳,翻來覆去放映的都是香港武打片,張藝謀的電影都要公映大半年後才能看到,文藝片基本絕跡,當然看不到。   連劇本也難覓,人民廣場上就兩家書攤,我也沒聽說有劇本出版。只能無望地期待着,期待有一天,我能夠混入文學圈,有一個阿里巴巴的寶庫向我打開,我想看什麼都能看到。   到現在我也沒能混入文學圈,但網絡給草根提供了一切可能,當我終於能夠從網上下載這部電影時,內心的歡欣自不待言,但它卻在兩分鐘之內將我駭住。   我看見女主角的初戀情人在樓下咆哮,對老地主一般的女方家長說,等我發了財一定回來搶你的女兒。這句臺詞要多low(低端)有多low,能跟這樣的人尋死覓活地戀愛,他的心上人也高明不到哪兒去。我說尋死覓活,還真是實指,因爲接下來,女主角擲物撞牆一通未果後,居然,拿了個玻璃片割腕自殺了,鮮血拖了很長。這讓我想起張愛玲最信得過的朋友莊信正的回憶,當他和張愛玲談及三毛自殺時,張愛玲說,她怎麼就死了。他聽出了不以爲然之意。   張愛玲是不會自殺的,她也不會刻意和窮小子戀愛,那些驚天動地迎合大衆審美的事,她都不會幹。相對於三毛熱衷於將自己往浪漫唯美里扮,她更喜歡自黑,不但清楚地告訴我們,她是因爲家常口角被父親囚禁,還說,她從父親那裏逃出來之前,認真地考慮過,她母親沒錢,父親有錢,但父親的錢不見得就給她花,還耽誤了最好的求學時間,權衡了利弊之後,她才從父親家裏逃出去,逃到馬路上之後,她還冷靜地和三輪車伕談了會兒價格。   像這樣一個真實警醒的人,怎麼會鬧那樣荒唐的戀情,即使是初戀也不可以。張愛玲的初戀自有她的烙印,現實、緘默,卻有大的震動與疼痛,是她比一般人都要匆匆然的青春裏,最爲溫暖而又殘酷的事件。   那時她已經去了香港大學讀書,離從父親家逃出來又有好一段日子了。有一天,她母親來看她,她見到母親總覺得尷尬,從上海到香港,她母親在她面前永遠像個債主。   “‘我懊悔從前小心看護你的傷寒症,’她告訴我,‘我寧願看你死,不願看你活着使你自己處處受痛苦。’”這是《天才夢》裏的一段。初看時覺得她母親是在開玩笑而張愛玲是自嘲,因爲她生活能力差,讓她母親十分不滿。到了《小團圓》,我們才知道,她母親給她形成的壓力是如此巨大。她的出逃,使得她母親不得不爲了她留在中國,與外國男友分手;在她生了重病時,她母親衝進病房,對她吼:“你活着就是害人。”   我知道在這裏我犯了一個錯誤,我把《小團圓》和張愛玲的真實生活等同了。把張愛玲與小說裏的盛九莉等同了。但《小團圓》裏,除了有些部分她刻意做了技術處理之外,都有太多的蛛絲馬跡證明,在這部小說裏,她實現了自己最爲推崇的寫實主義。她給宋淇的信裏也說:“我在《小團圓》裏講到自己也很不客氣,這種地方總是自己來揭發的好。當然也並不是否定自己。”   且說那個還未長成的盛九莉,也就是張愛玲,她滿心抱歉,但也沒有辦法,她拿不出什麼來對她母親證明她的存在是有意義的。在上海時,她跑到樓頂上,“西班牙式的白牆在藍天上割出斷然的條與塊。仰臉向着當頭的烈日,我覺得我是赤裸裸的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困於過度的自誇與自鄙。”   在香港她唯有拘謹地沉默,就是在這關鍵的節點上,盛九莉收到一個郵包,裏面是一些面額大小不等的鈔票,一共八百塊。是一個名叫安竹斯的老師寄來的。   安竹斯附了一封信,說知道她沒有拿到獎學金,這是他自己給她的一筆小獎學金,如果明年她能保持這樣的成績,相信她一定能夠得到獎學金。   沒有像張愛玲那樣,經歷過母親催債般的壓力的人,很難想象那個女孩的震動與歡喜。她說,這是一張生存許可證。除了金錢的現實意義外,她還可以拿去給母親看,以證明,她的存在,不像母親以爲的那樣。   當然,也是因爲那寄錢的人是可愛的人,不然就會像個猥瑣的陷阱。在《小團圓》裏,安竹斯是英國籍的歷史教師,出身劍橋,水平很高,但只是個講師。不願意住校內,寧可騎很遠的車去校外。他的形象是:磚紅的臉總帶着幾分酒意。   十分的名士派。   張愛玲的散文《燼餘錄》裏也有他,叫作佛朗士,是英國籍的歷史教授,也不住校內,最重要的是,最後也和安竹斯一樣,應徵入伍,作爲後備軍死去。這是後話。只說在《燼餘錄》裏的佛朗士,造房子養豬,家裏不裝電燈也不用自來水,不贊成物質文明。唯一的一輛破汽車是給用人趕集買菜的。他“有孩子似的肉紅臉,磁藍眼睛,伸出來的圓下巴,頭髮已經稀了,頸上系一塊暗敗的藍字寧綢作爲領帶”。   那篇文章裏沒有提到他和自己的關係,所以張愛玲像介紹路人甲那樣介紹他:   佛朗士是一個豁達的人,徹底地中國化,中國字寫得不錯,(就是不大知道筆劃的先後),愛喝酒,曾經和中國教授們一同遊廣州,到一個名聲不大好的尼庵去看小尼姑。   但是她的這句話曾讓我暗自詫異:“他研究歷史很有獨到的見地。官樣文字被他耍着花腔一念,便顯得非常滑稽,我們從他那裏得到一點歷史的親切感和扼要的世界觀,可以從他那裏學到的還有很多很多,可是他死了—最無名目的死。”   張愛玲像這樣讚揚過誰?寫胡適都很節制,在炎櫻跟她說胡博士不如林語堂有名時,張愛玲替他辯解說,外國人不瞭解現代中國,不知道五四運動的影響。言下之意,是把胡適當成五四運動的代表人物來看重的。她認同胡適是偶像,長得像古銅像,腳下有黏腳土,算是極高的評價,但還是來得太正式,沒有多少私人感情。   她讀書不會覺得有不可褻瀆的經典,看人也不會有聖人,在聖瑪麗女校讀中學的時候,她寫打油詩拿老師開涮,險些不能畢業。起點太高的她眼高於頂,再喜歡也恥於讚揚,像“可以從他那裏學到的還有很多很多”這種話,實在超出了她的底線,她一生也只這樣說過這一個人。   她這樣崇拜他,他又是對她這樣欣賞與照顧,要是放到瓊瑤筆下,馬上奔着《窗外》的路子去了。但安竹斯不是那種多情的男教師,他雖然獨身,但對盛九莉並沒有額外的感情,除了提問時拿她當撒手鐧震懾那些答不出來的同學,他也沒有表現得特別喜歡她,甚至更願意跟別的女學生開玩笑。但正是這種“不喜歡”,使得他們的交往格外清潔,她也只有收到這樣一個人的錢,纔會滿心歡喜。   張愛玲曾說,愛一個人能愛到跟他拿零花錢的程度,那是很嚴格的考驗。就張愛玲的性格而言,收一個人的錢而不感到壓力,那也說明她是真的喜歡他。   她說那錢:“存到銀行裏都還有點捨不得,再提出來也是別的鈔票了。這是世界上最值錢的錢。”她把那錢拿給她母親看,第一次在她母親面前如此有底氣吧,她都慶幸她母親當天喊她去,她一分鐘也不能忍。就是那樣佯作鎮定地呈到母親面前,她母親沒怎麼說話,過了一會兒,才讓她擱下,就打發她回去了。她坐立不安地等了兩天,再去她母親住的酒店,聽說,那八百塊錢,已經被她母親輕描淡寫地在牌桌上輸掉了。   我不知道她母親爲何單單要拿這筆錢出來賭,也許她只是湊巧手邊沒錢,拿來挪用一下,但更主要的是,她母親雖然貌似浪漫,有過很多情人,內心卻粗糙乃至粗鄙,她沒有能力理解一個女孩子內心最爲溫軟的感情。   盛九莉說她就此對母親死了心,但當時她還是反應不過來,她母親叫她不要寫信,要去安竹斯那裏面謝,她也就聽從了。安竹斯是可想而知的不耐煩,她自己也尷尬,說了幾句話就告辭出來,這也符合他二人的做派。   他的名士派註定他不喜歡故事,不喜歡任何煽情的情節,也只有這樣的他,會爲她所喜歡。若是他稍露一絲溫柔,這段情誼也就立即混濁,也許,她的內心就要“像給針紮了一樣”。   不是所有的“喜歡”都要落到實處,變成一幕把肉麻當有趣的對手戲,有些“喜”只是爲了經過。所以,你發給我獎學金很好,你的不耐煩也很好,若是太平盛世,就這樣在我心裏留個影子,留個一般人不能挑戰的高度也很好,可是,戰爭來了,它成全了白流蘇和範柳原,卻讓你,死了。   《燼餘錄》裏介紹,戰爭發生後,英籍教師都應徵入伍,佛朗士也在其中,每逢志願軍操演,他總是拖着長腔說:“下禮拜一不能同你們見面了,孩子們,我要去練武功。”然後,他被自己人槍殺了,他在黃昏裏回軍營去,保持着習慣性的若有所思,“沒聽見哨兵的吆喝,哨兵就放了槍”。   聽上去非常荒謬,但荒謬是他所喜歡的,所以,也還好。   張愛玲在《燼餘錄》裏寫這些非常節制,她只說“一個好先生,一個好人。人類的浪費……”,還是像說路人甲。她根本不敢認真寫他,因爲她那麼喜歡他,喜歡到連這喜歡都像褻瀆,跟自己說都是錯。   寫《小團圓》,是幾十年以後的事了,下筆要用力得多。當盛九莉的女同學告訴她安竹斯先生死去的消息時,她的第一反應竟然是佔有慾爆發,覺得你纔來幾天啊,就知道什麼安竹斯先生了。她繼續洗襪子,抽泣,流不出淚來的抽泣,抽了半天才迸出幾滴痛淚—   本來總還好像以爲有一天可以對他解釋,其實有什麼可解釋的?但是現在一陣涼風,是一扇沉重的石門緩緩關上了。   她要跟他解釋什麼呢?那八百塊錢的去向?還是其他她一直不能說出來的話?她並不欠他什麼話,但是有一份喜歡在那裏,在將來,她就有對他說點什麼的義務,不管那要說出來的是什麼。   她還想開玩笑,用玩笑抵擋疼痛,所以她突然抬起頭來,“在心裏對樓上說:‘你待我太好了。其實停止考試就行了,不用把老師也殺掉。’”這是她對上帝說的。這是世界上最傷心的黑色幽默。我覺得她愛他。歷來寫女學生愛慕男教師的小說很多,比如我前面提到的《窗外》,還有亦舒的《人淡如菊》,不勝枚舉。但所有的那些,都太落了痕跡,爲了故事而故事,最後弄到不能收場。張愛玲的這段往事,好在那份真實與淡然,悠然而現,悠然而去,只留下淡遠的影跡,影響她的一生。一直到胡蘭成時代,他的影子都在。   有過這樣一種戀情的她,看到《滾滾紅塵》裏那種哭着喊着要私奔要自殺的橋段,自然不忍卒睹。最後,自殺的是三毛,不是她,這種選擇,也許是從一開始就註定了。   NO 02 胡蘭成:誰不曾愛過個把人渣   即使你有着鑽石般銳利的眼神,能夠穿越萬事萬物的外殼,你仍然逃不出自己的宿命。想要在一個男人面前展現作爲女人的千嬌百媚,你就必須忽略掉那些小小的bug(缺陷),裝作視而不見,徑直走向自己的目的地。   1.人生若只如初見   1943年,10月,南京。敲下這些詞,眼前的屏幕也有些恍惚,隔了時間沙,天地忽然黑白,舊電影的清灰,記憶裏的物是人非,一漾一漾地閃動着,綽約得看不分明。   這部懷舊電影的第一場,是一個男人坐在院子裏的藤椅上,落葉緩緩下墜,帶得時光也優柔起來,其中一片金色的葉子,落在旁邊茶几上擱着的一摞雜誌上。他隨手抽出一本,封面上題了大大的兩個字“天地”,是一位名叫馮和儀的女士寄來的樣刊,發刊詞也是這位馮女士寫的,他無可無不可地看了,繼續朝下翻,有一篇叫《封鎖》。   他看了一兩段,不由自主地坐直,這姿勢維持到把整篇小說看完,然後又翻回來,重看。他看了一遍又一遍,又向朋友推薦,朋友也說很好,他仍然覺得不足,因爲那一聲“好”太平淡,可以給所有事物,而這個小說的“好”,在一切事物之外。   這個名叫胡蘭成的男子於是寫信跟馮和儀—筆名叫蘇青的編輯打聽,蘇青說,作者是個女子。那句大抒情的感嘆就是這會兒冒出來的,胡蘭成說:“我只覺世上但凡有一句話,一件事,是關於張愛玲的,便皆成爲好。”   這是胡蘭成所描述的他和張愛玲的開頭,在《今生今世》裏。許多年後,《小團圓》裏也寫到這一段,卻兇猛很多。認識很久之後,漢奸高官邵之雍對女作家盛九莉說:“你這名字脂粉氣很重,也不像筆名,我想着不知道是不是男人化名。如果是男人,也要去找他,所有能發生的關係都要發生。”   邵之雍是胡蘭成,盛九莉是張愛玲。胡蘭成看到的,到底是怎樣一篇小說,讓這個人到中年的男子如此激動?以下是它的內容梗概:   銀行裏的會計師呂宗楨,和大學女教員吳翠遠,都是普通意義上的好人,你把這個“好人”翻譯成“凡人”也可以。那個毫無預兆的下午,他們湊巧上了同一輛公交車,遇上了封鎖。“封鎖”,是張愛玲所處的亂世經常發生的形象,《色·戒》中,王佳芝暴露之後,封鎖開始了,有人扯着根繩子攔斷了街,行人與車輛在此止步。吳翠遠和呂宗楨遇到的這場封鎖不知有什麼內情,總之,將他們較長久地置於一個封閉的空間裏了。   呂宗楨原本坐在車廂另一端,突然看見一個厭煩的人,慌不擇路,挪到吳翠遠的旁邊。但那人還是看到了他,呂宗楨幹脆把一隻胳膊放在吳翠遠身後的窗戶上,讓對方以爲他搭上新歡而尷尬避開。   吳翠遠有足夠的理由反感這突然冒出的輕浮男子,然而她沒有,她的臉上甚至有着忍不住的笑意,男人的輕度冒犯,會讓女人發現自己的可愛。他跟她搭話,獻殷勤,眼角的餘光卻在瞥另外一個人,那個人果然識趣地走了,從小說中抽身而退,把剩下的世界交給偶遇的這一對男女。   呂宗楨並不喜歡這萍水相逢的女人,她太白,太規整,跟他太相似,一個“好人”不會被另一個“好人”誘惑。但就算打發封鎖的時間也好,何況還有另一種刺激—他發現,自己原來也可以“這樣”,即使是對一個興趣缺缺的女人“這樣”。   他跟她抱怨他的妻子,痛說革命家史,但還是帶出了心底的一點兒誠意來。又說他們銀行裏的人際糾紛,家裏怎樣鬧口舌,他的祕密的悲哀,讀書時代的志願……無休無歇的話,可是她並不嫌煩。他發現了她的善解人意,她溫柔的美,他看着她的臉,像一朵淡淡幾筆的白描牡丹花,額角上兩三根吹亂的短髮,便是風中的花蕊。吳翠遠的臉紅了,他們戀愛了。   吳翠遠的愛,來自寂寞,吳翠遠的寂寞,緣於她是一個好女人。她的世界,被一個“好”字包圍着,像那城堡裏的睡美人,必須等待着一個王子衝進來,把潔淨的、無辜的她吻醒。但是王子不來,她也看透那只是個童話,周圍的人還要讓她自欺欺人地把公主扮演下去,她早就不耐煩了。   在公交車上,與一個來路不明的男子邂逅並戀愛,這當然是不好的,但不好的東西,是對那個“好世界”的衝撞,更真實、更生動、更有誘惑力。就像張愛玲曾經寫過的單車上的少年,在衝向人羣的一瞬間突然鬆開車把,人生的可愛常常就在那一撒手之間,吳翠遠立定心意,要挑釁她爛熟的那個規整的社會。   他跟她要電話號碼,她說得飛快,以此考驗他的愛情,就在他手忙腳亂地掏自來水筆準備記下的時候,封鎖解除了,電車噹噹噹地朝前開去了。而呂宗楨一彈而起,就像他最初突兀地出現在吳翠遠眼前一樣,又突兀地消失了。   吳翠遠以爲他下車了,自顧自地想象下一節:假如他打來電話—就在這時,她看見呂宗楨遙遙地坐在原先的位子上,他沒下車,和吳翠遠的一場戀愛,只是封鎖中的一個插曲,一個不近情理的夢,夢已經結束,他也該走了。   吳翠遠和呂宗楨,都是凡俗男女,卻不能完全收起渴望傳奇的心,一點點不甘,朝着轟轟烈烈的人生的些微試探,成就了這場電車上的豔遇。然而,當時間的封鎖取消,不再是那樣絕對的暫時,而重新進入無盡的過去與將來時,他們也任憑紅塵淹沒,不做掙扎。   胡蘭成跟呂宗楨的相似之處是,人到中年,渴望傳奇,願意在平凡時日裏攪上一些浪漫,但骨子裏是現實的。張愛玲準確地刻畫出了這類男子的情態,胡蘭成激賞的背後,是他的潛意識看到了鏡中的自己。   一切就這樣開始了。   2.江山,美人,蕩子   胡蘭成,浙江嵊縣(現名嵊州)胡村人,父親是茶葉店裏的幫工,母親是尋常村婦。在他的筆下,父親豁達慷慨而母親平靜和悅,倆人閒時對坐小飲,舉案齊眉,若一對不老的金童玉女。   他這話說得漂亮,但撥開華麗字眼,從字縫裏看真相,原來他祖上也曾“闊”過,到他父親這裏開始潦倒,家中長年累月地欠債,直到胡蘭成後來做了“高官”(胡蘭成自言)才還清。   艱難生計裏,金童玉女也是要打架的,兩人打得從樓梯上滾下來。胡蘭成說,他的母親惱父親,爲的是父親家裏的事情不管,到外面去管閒事。說起父親管閒事這一樁,胡蘭成也有點兒啼笑皆非,說是叫人真不知道怎樣說他纔好,經常出力不討好。   比如說吧,一個鄰居打官司,胡老爹跑前跑後,倒貼旅費訴訟費陪人家告狀,好不容易打完了官司,那位鄰居的老婆卻不領情,因爲一場官司打下來,開銷倒大於所得,那女人就很怨懟,嘀嘀咕咕抱怨個不休,胡老爹聽了也無話,只有默然慚愧而已。   怪哉!胡老爹又沒有佔到什麼便宜,分明就是一個樂善好施的活菩薩啊,就算愚婦人只顧眼前利益瞎嚷嚷幾句,他也大可以不放在心上,先賢早準備了現成的兩句話“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胡老爹慚愧個什麼勁呢?   如果我們只是把胡老爹看成一熱心腸,那就是把他想簡單了,他的慚愧,是因爲冒充了一次“人物”。   胡蘭成說,別人家打官司,爲人家調和的人是由鄉紳充任的,轎進轎出,魯迅先生的小說《離婚》中,那位調和愛姑離婚事件的七大人,就是個實例。他的緞子馬褂閃閃發光,腦門上也像抹了豬油似的發亮,更不用說手裏把玩的那件珍貴無比的“屁塞”,成功地隔開了他與普通民衆的距離。所以,他一個噴嚏就能嚇得潑悍的愛姑心臟一停,他一發話別人不敢不從。   這種“管閒事”的調和人,是中國鄉村社會民間自治中的一環,由有身份地位壓得住陣勢的人充當,胡老爹嚮往這樣的角色,雖然沒有金剛鑽,也想攬那瓷器活,於是,這勉爲其難的充任就帶了幾分尷尬,但他老人家卻樂此不疲,難怪胡蘭成他娘要跟他從樓上打到樓下來。   這樣的一幕,其實可以入周星馳的電影,一個小人物荒誕的野心與辛酸。   胡老爹這類人物,我曾在鄉下多次見着,雖然不無猥瑣狼狽,但確實有本分人不能及的見識與膽氣,他們的尷尬亦因心氣和環境不能相容,若換一個出身,也許還真能幹出一番事業。   胡蘭成隨他爹。讀了幾年書,胡蘭成也不能像普通小知識分子那樣,找個餬口的工作,謹小慎微地守着,辛苦着委屈着,一輩子過完了。一個“蕩子”的志向要遠大得多,他在杭州郵電局找到了第一份工作,薪水也尚可,卻憑着年輕氣盛,隨隨便便就與上司鬧翻了。天下如此廣大,世界有無限可能,他一路借錢做路費,由杭州,經上海,還到北京做了一陣子北漂,在燕京大學的副校長室弄了份抄寫員的差使,後來又輾轉於南寧、百色、柳州各地,做中學教員。   憑着一股勁,他從浙江鄉下來到外面的大世界,野心時時蠢動,自卑忽而泛起,眼花繚亂的物質生活,傳說中三頭六臂的“人物”,化作風雲萬千,劈面而來,徑直迎上去的他,是一無所有的。   在燕京大學,他很榮幸地認識了一個名叫卿汝楫的人,此人雖不過是個學生,但是一直追隨李大釗,早早成了一個優秀的革命者。李大釗被張作霖殺害後,此君的處境甚是危險,有事必須出校門時,胡蘭成總是守在身邊,想着萬一遇上什麼事,自己可以挺身相代。   聽上去,胡蘭成有熱忱,大無畏,但我對於其真實性卻很有些懷疑。多年後,他的紅顏知己周訓德受他連累入獄,他也說要挺身而出的,但思慮千百轉,還是以一個無奈的姿勢作罷。起初的激烈,與其說是慷慨,不如說他愛這種戲劇化的姿態,兩條長袖一甩,可以讓激情來得虎虎生風。   在意念中對這卿汝楫的“以身相許”,也有這種表演成分,犧牲小我,成就大業,歷史的舞臺上從來不缺少類似的戲碼,而胡蘭成生平酷愛各種舞臺腔,弄個什麼,都要拿詩詞歌賦裏的人與事做比。   另一方面,浩蕩的江湖裏,他是渺小的,渺小到只有犧牲才能吸引大衆的眼球。他後來還跟卿汝楫說要刺殺張作霖,近乎大話欺人,就憑他這手無寸鐵未經訓練的文弱書生,即使張作霖就在眼前,估計也不知如何下手,所以卿汝楫只淡然道,那可用不着。胡蘭成又說,我因佩服他,纔沒有捨身。他到底是否因此沒有捨身且不論,一個初涉江湖的小青年的自卑與野心,在這樣一番心理活動中卻表現得淋漓盡致。   那些年,他如片羽飛蓬,在世間輾轉,看人眉高眼低,貧困如影隨形。20世紀30年代初,他妻子玉鳳死去,留下一歲半的小女兒棣雲,因付不起保姆費,小女嬰患上了奶癆,葬在母親身邊。   就是在他出道之後—兩篇文章被《中華日報》賞識,邀他出任主筆之初,口袋裏也沒幾個大錢。續娶的妻子待產,他得充任家庭婦男,洗衣做飯加帶孩子,蹲在後門口的風地裏生爐子。好容易小兒出世,卻患上了肺炎,他到處借貸,一無所獲,只能眼睜睜地看着嬰孩來這世上二十天,便殮入小棺木中。   胡蘭成寫到這些,仍然喜歡天上地下七拉八扯,他習慣於粉飾苦難,把自己打扮成苦界中拈花而笑的君子,但真的不痛嗎?我不相信。胡蘭成曾自言年輕的時候,常習慣地默唸一個“殺”字,潛意識裏有戾氣。   一開始,他並不是汪精衛的寵臣,“豔電”發表之後,胡蘭成想了一想,決定還是跟着他。難得“汪先生”對他如此賞識,月薪六十元雖然不多,可那年月兵荒馬亂的,另謀個生計也不易,胡蘭成並沒有太多選擇。   他從小地方出來跑江湖,殘羹冷炙,磕磕絆絆,好在臉皮足夠厚,寄人籬下也能“端然”(這是胡蘭成最喜歡用的一個詞,出處在後面有介紹),但總歸是無奈,好容易弄到這麼個位置,老大看上去還很賞識自己,怎麼捨得離開呢?   胡蘭成的跟隨,換回老大的恩典,汪精衛給他加薪了,從六十加到了三百六,隔三岔五,還給發個一千兩千的“機密費”。汪老大給錢很有特點,喜歡從內室裏面掏出一摞大鈔,甩在小弟跟前,這場景,可以參看《龍城歲月》《旺角黑夜》之類的黑幫片。胡蘭成卻也有他的一種解釋,說汪先生這樣給錢,透出民間人家對朋友的一種親切。汪太太倒是個會說話的,對胡蘭成說,你就當汪先生是你兄長,我是你姐姐,按年齡我也做得你姐姐。胡蘭成當時沒接腔,很有成色的樣子,只是在多年後順手寫進了回憶錄。   經常看見有人一說起胡蘭成,就說漢奸高官云云,言下之意,倒是張愛玲傍了他。殊不知他聽說張愛玲是在1943年,兩人相識於1944年,這時胡蘭成跟了汪精衛不過四五年,每月薪水三百六十元,也就是一個金領的水準,加上那一千兩千的,去掉開銷,估計也就剛剛完成原始積累,開始脫貧致富奔小康。   而這貌似平淡的世間,隱藏着無盡的繁華富貴,文明與智慧的積累,深不可測,任你已然人模狗樣,它冷冷一瞥,就能把你打回原形。新發跡的人,心裏是沒底的,胡蘭成的所謂高官,在張愛玲那樣不動聲色的高貴面前,馬上還原成一個“死跑龍套的”。在他遇到張愛玲之前,連豔羨都不敢有,他找不到大門,甚至找不到蹤跡。   遇到張愛玲之後,纔開始一切皆有可能。   3.胡蘭成和蘇青   還沒等胡蘭成跟張愛玲見面,他就因爲“政見”與汪精衛不和,乾脆“越級”直接去勾搭日本人。汪精衛大爲不滿,把他投進了監獄。胡蘭成說,後來張愛玲告訴他,那期間,她曾和蘇青去周佛海家爲他說情,胡蘭成後來聽張愛玲說起,連連嘆她幼稚,他跟周佛海就不是一派的。   別管漢奸們都有哪些派系了,只說矜持到以熱心腸爲恥的張愛玲,爲什麼要去周佛海家爲胡蘭成說情?她怎麼就知道有胡蘭成這麼一個熱心粉絲?   《小團圓》裏,張愛玲寫道,女作家盛九莉告訴她的女友比比,有人在雜誌上寫了個評論誇讚自己,然後編輯寫信告訴她,那人被關進監獄了。她是當成個笑話說給女友聽的,笑這亂世的翻雲覆雨。她沒有告訴比比,編輯把那評論的清樣寄給她,雪白的紙上有大字硃批,線裝書一般美,她捨不得寄回去。   她還想去救他出獄。   書裏沒說,她只是想去,還是真的去了。但我嚴重懷疑她只是那麼一想,她的行動力沒有那麼強吧,而且她說,她鄙視年輕人的夢。最後是日本人把他救出來的。胡蘭成說:“及我去上海,一下火車即去尋蘇青。蘇青很高興,從她的辦公室陪我上街喫蛋炒飯,隨後到她的寓所。我問起張愛玲,她說張愛玲不見人的。問她要張愛玲的地址,她亦遲疑了一回才寫給我,是靜安寺赫德路口一九二號公寓六樓六五室。”這一段也簡潔,但我看着總想在某個句號後加點什麼。被胡蘭成刻意省略掉的那些話,蘇青替他寫出來了。她用了化名,卻也有明眼人看明白了:   《續結婚十年》中第十一章《黃昏的來客》,寫了原型是胡蘭成的“談維明”來到蘇青房間,胡蘭成是撰文讚揚過蘇青的,蘇青對他很有好感。這位“談維明”在蘇青面前大談魯思純(陶亢德)、潘子美(柳雨生)的壞話,還分析金總理(陳公博)“老而昏庸,一個典型的糊塗者”,戚先生(周佛海)“有小聰明而其實不足道”,一來二去的,蘇青“開始對他感到驚奇。這是一個十足像男人的男人,他的脾氣剛強,說話率直,態度誠懇,知識豐富,又有藝術趣味”。“他雖然長得不好看,又不肯修飾,然而卻有一種令人崇拜的風度!他是一好宣傳家,當時我被他說得死心塌地的佩服他了。”最後,蘇青“竟不由自主地投入了他的懷抱”。   胡蘭成是解讀蘇青與張愛玲關係的一把鑰匙,蘇青筆下的胡蘭成,因爲各種精彩的話語折服了獨居的蘇青,兩人竟上了牀,這是蘇青對自己性生活坦率的披露,然而情況忽然產生了轉變,一陣激情之後,“談維明抱歉地對我說:‘你滿意嗎?’我默默無語。半晌,他又訕訕地說:‘你沒有生過什麼病吧?’”這樣的質疑使兩人剛纔建立起的脈脈溫情立時消散殆盡,蘇青感覺到了侮辱,“我驟然憤怒起來。什麼話?假如我是一個花柳病患者,你便後悔也已嫌遲了。”隨後的情節發展很有戲劇性,蘇青對談維明翻了臉,當胡蘭成談到自己對女人的征服快感,並以自己的性能力炫耀時,蘇青不幹了,她說:“……因爲在我眼前的男人不像個男人,所以我便不屑以柔聲相向了。”剛纔還是一個“十足像男人的男人”,不一會兒,就成了“不像個男人”。蘇青在大發一通議論之後,用這樣一段對話爲這一章做了結束:   “你恨我嗎?”他嚴肅地說。   “……”   “恨我什麼呢?”   “你不負責任。”   “我要負什麼責任?”他忽然貼着我的臉問,“同你結婚嗎?”“誰高興同你……”“這樣頂好。”他又嚴肅地說,“我可從來沒有想到要同你結婚過。你不是一個安分守己的女人,懷青。誰會向你求婚便可表明他不瞭解你,你千萬別答應他,否則你們的前途是很危險的。一個聰明能幹的女人又何必要結婚呢?就是男人也是如此……”   “那麼你又爲什麼同我……?”   他哈哈大笑道:“這因爲我歡喜你。懷青,你也歡喜我嗎?”   我驟然把臉閃開來,笑道:“我是不滿意。在我認識的男人當中,你算頂沒有用了,滾開,勸你快回去打些蓋世維雄補針,再來找女人吧。”   他顯然憤怒了,但卻又裝得鄙夷不屑地說:“你怎樣可以講這樣的話?”“我本來就是一個這樣的女人,哈哈!”他鬱郁地走了;聽他腳步聲走遠後,我這才伏枕痛哭起來。   上面這段文字出現在黃惲的博客,是在2008年7月1日發佈的。黃惲簡直是“預言帝”,因爲《小團圓》直到2009年4月纔出第一版,裏面寫道:   她從來沒有妒忌過緋雯,也不妒忌文姬,認爲那是他剛出獄的時候一種反常的心理,一條性命是揀來的。文姬大概像有些歐美日本女作家,不修邊幅,石像一樣清俊的長長的臉,身材趨向矮胖,旗袍上罩件臃腫的咖啡色絨線衫,織出累累的葡萄串花樣。她那麼浪漫,那次當然不能當樁事。   “你有性病沒有?”文姬忽然問。   他笑了。“你呢?你有沒有?”   在這種情況下的經典式對白。   他從前有許多很有情調的小故事,她總以爲是他感情沒有寄託。   在蘇青筆下,是胡蘭成問蘇青,是在他想聽到蘇青對他性能力的稱讚而不得之後,報復性地詢問;在張愛玲筆下,則是蘇青問胡蘭成,是一個風流女人偷歡之後,突然想到要了解情況。不管胡蘭成跟蘇青的這段是兩個當事人中的哪一個告訴張愛玲的,她寫《小團圓》時,應該已經看到了蘇青的這段文字,她還是不由自主地袒護了胡蘭成,她說她不忌妒,但還是不小心露出恨意。   蘇青的文字算是徹底,但也露一半藏一半,比如,她沒說胡蘭成跟她要張愛玲的地址的事。在胡蘭成筆下,蘇青寫給他之前的那點“遲疑”亦大可玩味,不知道是在他們那次見面的哪個節點上。反正胡蘭成是拿到了張愛玲的地址。他說,他第二天就去找她了。   4.你怎麼可以這麼高?   這天張愛玲在家,但她不願意接待這位不速之客,她的個性一向如此。和張愛玲曾有交往,後來又鬧翻了的潘柳黛,生動地刻畫過張愛玲的孤介脾氣:   如果她和你約定的是下午三點鐘到她家裏來,不巧你若時間沒有把握準確,兩點三刻就到了的話,那麼即使她來爲你應門,還是照樣會把臉一板,對你說:“張愛玲小姐現在不會客。”然後把門嘭的一聲關上……萬一你遲到了,三點一刻纔去呢,那她更會振振有詞地告訴你:“張愛玲小姐已經出去了。”   胡蘭成不在意這個,從門洞裏遞進去一張留有電話號碼的字條,轉身離開。第二天中午,張愛玲打來電話,說要親自登門拜訪。   許多年之後,一個超級張迷水晶接到張愛玲的邀請電話,興奮無比的同時,聯想起張愛玲給胡蘭成的這個電話,總結道:她總是主動。確實,她總是主動,但對於胡蘭成的主動,和對水晶的這次主動,卻有所不同。   《小團圓》裏,在盛九莉與胡蘭成初見之前,張愛玲寫了那麼一小段:“這天晚上在月下去買蟹殼黃,穿着件緊窄的紫花布短旗袍,直柳柳的身子,半鬈的長髮。燒餅攤上的山東人不免多看了她兩眼,摸不清是什麼路數。歸途明月當頭,她不禁一陣空虛。二十二歲了,寫愛情故事,但是從來沒有戀愛過,給人知道不好。”   有多少女子的愛情,起始於這空虛。   《牡丹亭》裏,杜麗娘遊春到芳園,“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朝飛暮卷,雲霞翠軒;雨絲風片,煙波畫船—錦屏人忒看的這韶光賤!”好風景引起身世之感,她嘆道:“昔日韓夫人得遇於郎,張生偶逢崔氏,曾有《題紅記》、《崔徽傳》二書。此佳人才子,前以密約偷期,後皆得成秦晉。吾生於宦族,長在名門。年已及笄,不得早成佳配,誠爲虛度青春,光陰如過隙耳。可惜妾身顏色如花,豈料命如一葉乎!”   你看,其實她並沒有遇到如意郎君,像張愛玲曾自陳是看多了愛情小說才知道愛情這件事,她的情感一樣也是間接來的。只是天氣太好,時間很對,她希望與一個合適的人相愛,她的愛情是由季節、時令、她的年齡以及閱讀經驗而起,這時,只要來個差不多的人,就會遇上她熱切的愛情。   深閨之中,她沒有崔鶯鶯那樣的運氣,她做了一個夢,夢見一個男人,她愛上了他。但換個角度看,崔鶯鶯看上的,未必就不是自己夢想中的那個人,張生只是趕巧走過來,與她心中的幻影合體。   上帝說,要有光,便有了光。女人說,我要戀愛,便開始戀愛。   不管走過來的男子是誰,只要有那麼個人影在,她們就會把他變成自己的戀人。   張愛玲也想戀愛了。所以她看到印有胡蘭成評論的清樣紙會覺得美不勝收,甚至動念想去救他。而他親自登門,她卻無法猝然與之相對。胡蘭成說,她是做什麼都要用大力的人,哪怕開一個罐頭,臉上都有全力以赴的鄭重。我因此又懷疑張愛玲是奉行完美主義的,她的刻板,是因她對許多事物看得珍重,要準備好了纔可以開始。在家中接待女友,也要盛裝以待,第一天對於胡蘭成的拒絕,大約也有未做準備的心慌。   但是,即使有備而來,當她一個人,坐在那個陌生男子的客廳裏,仍然不能從容。有一種女子,只有在確信自己安全之後,才能夠把自己打開,表現自己生動機智具有彈性的一面。這種“安全”,不只是不受侵犯,還要確定對方足夠聰明,對自己足夠喜歡,每一句話都會被認真傾聽,而不會白花花地流失。   在得到驗證之前,她們抱緊雙臂,姿態僵硬,小心翼翼地遵從常規的言行方式,儘量刪繁就簡,不做任何個性化發揮,看上去灰暗而無趣,不過又有什麼關係呢?對於一個完美主義者來說,寧可保守地乏味,也不可飛揚着出醜,這個陣營中永遠不可能出現芙蓉姐姐這樣的“網絡精英”。   這一切落到胡蘭成眼中,又是一番感覺。他首先是不喜歡,他在關於前妻的文字裏表示,他喜歡那種下巴尖尖的、煙視媚行的俏麗女子,而張愛玲是身材高大、面孔則如平原緬邈的。其次,胡蘭成是跑江湖的,最擅長掂量對方的分量,這分量不只由身份背景決定,還和姿態有關,一般說來,誰主動,誰就落了下風。   昨天他喫了個閉門羹,很狼狽,今天張愛玲自個兒巴巴兒地上門了,還這麼拘謹,還這麼願意聽他說話,加在一起,就成了一種可憐相。他懷疑她是一個窮女人,心裏想戰時的文化人原本苦,問她每月的收入,明知道這樣是失禮的,可是那又有什麼關係—一個“高官”面對一個沒見過世面的“窮女孩”,冒失一下也是無所謂的。他是曾佩服過她的才華,可是眼前的張愛玲使他不能當她是個作家。   他不覺得她美,也不喜歡她,但這一點兒都不妨礙他在她面前大秀口才。他是那種話多的男人,前生後世,見解多多,正如張愛玲引用過的那句俏皮話:“他們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並且想法子尋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叫人家也來瞪眼看。”有趣的是,張愛玲引用這句話時,正在和胡蘭成戀愛,這叫燈下黑嗎?   胡蘭成一口氣說了五六個小時,批評時下流行作品,又說她的文章好在哪裏,還講自己在南京的事情,張愛玲這時倒是一點兒不尖銳,只管孜孜地聽着。   張愛玲曾說,和人談話,如果是人說她聽,總是愉快的;如果是她說人聽,過後思量,總覺得十分不安。但就算她是一個樂於傾聽的人,坐在陌生男人家裏,聽他唾沫星子亂飛地講上五六個小時,也是不正常的,除非,她特別願意聽這個人講話。   讓我們還原一下當時的場景,五個小時,從中午到傍晚,這個半老男人,在安靜的小女生面前,滔滔不絕,喋喋不休,用第三者的眼睛看過去,不但可笑,簡直可恥了!況且他說了那麼多,表達了那麼多的觀點見解,一定會說錯一些吧?後來他跟張愛玲熟了之後,簡直沒法子在她面前說話,相對於她的聰敏靈慧,他說什麼都說不到點子上,不準確的地方誇張,準確的地方貧薄不足。那麼,在那之前的這場演說,又該有多少破綻?   然而,正是這些破綻,拉近了他們的距離。完美的東西是讓人緊張的,因爲會讓對方照出自己的不足,張愛玲多年來,正是生活在完美的緊張中,包括她母親,包括她姑姑,都是那種不肯有破綻的人。   張愛玲曾說,她姑姑的家,對於她是一個精緻完全的體系,無論如何不能讓它有絲毫毀損,哪怕只是打破桌面上的一塊玻璃,又碰上自己的“破產期”,她還是急急地把木匠找了來。   破綻則讓人鬆弛,張愛玲回憶,在霧一樣的陽光裏,和父親坐在堆滿了小報的房間裏,談談親戚間的笑話的情景,那裏的光陰永遠是下午,坐久了便覺得沉下去、沉下去—兩個詞疊用,帶出戀戀的惆悵。   我不知道,在那個下午,在胡蘭成的房間裏,她是否有一種時空交疊的感覺,彷彿回到從前,但起碼,這個男人無休無止的話語,應該讓她感到安全,有埋在鬆弛裏的安穩。   送張愛玲出來時,兩人並肩走,胡蘭成忽然說,你的身材這麼高,這怎麼可以?言下之意,是和我怎麼可以?這是在調情。他說了並不喜歡她。只是作爲一個調情愛好者,見到個女的就想練練手熱熱身,賊不走空。   說起調情這件事,張愛玲的段位肯定更高一些,看看她寫的《傾城之戀》吧,範柳原說白流蘇穿着雨衣就像一隻藥瓶,湊近了—你是醫我的藥;《沉香屑—第一爐香》裏喬琪喬說薇龍是他的眼中釘—這顆釘再沒希望拔出來了,留着做個紀念吧。相形之下,胡蘭成的這句撩撥實在粗蠢得露了痕跡,張愛玲很詫異,幾乎要起反感了,但終究沒怎麼樣,“沒怎麼樣”之後,倆人就很近了,張愛玲的心動了。   即使你有一顆七竅玲瓏心,照得見世間一切的可笑與猥瑣,即使你有着鑽石般銳利的眼神,能夠穿越萬事萬物的外殼,你仍然逃不出自己的宿命,你想要愛,想要在一個男人面前展現作爲女人的千嬌百媚,你就必須忽略掉那些小小的bug(缺陷),裝作視而不見,徑直走向自己的目的地。   認識胡蘭成這年,張愛玲已二十三歲,知道愛情的美,卻沒有可以愛的人,積攢下那麼多經驗得不到實踐—是生活圈子太小,還是她小女孩式的生澀看上去很像一種傲慢,有自尊的普通男人不敢亦不肯靠近?這高處不勝寒的落寞,是讓人難耐的。   胡蘭成沒那麼講究,他不在乎在女人面前受挫,在他眼中,女人分爲兩種,搭理他的和不搭理他的。他能把前者誇上天,恨不得拿觀音菩薩去比喻;對於後者,比如他在廣西教書時,那些不怎麼待見他的女教員,他就稱人家爲娘兒們,用鼻子哼一聲,心裏想“你就省省吧”。他纔不會因爲被拒絕而受傷,見個女的就想一試身手。他的冒犯,正好擊破了張愛玲的水晶外殼,外面的光線與溫度湧進來,讓她心裏的那朵花,可以熱烈地、招展地,就此開放。   胡蘭成曾說,江山與美人,註定要落入蕩子的懷中。忽略掉他的自鳴得意,心平氣和地想這句話,也不是沒有道理。君子矜持,習慣於停在原地;蕩子無所謂,不吝於大膽出擊,就算出擊的過程中留下破綻多多,可這破綻,未嘗不是一個入口。   5.“因爲懂得,所以慈悲”   雖然胡蘭成說他不喜歡張愛玲,但她願意聽他說話,這就夠了。   第二天他跑去看她,做好了體恤一個貧窮女作家的心理準備,但是,當張愛玲的房門終於向他打開時,他大大地喫驚了。   他用“華貴”這個詞來形容,並不是裏面的陳設傢俱很值錢,紅木古董滿坑滿谷,那是暴發戶的熱鬧心勁,張愛玲已經進入“後貴族”時代,超越了炫耀性消費的膚淺粗鄙。她的房間裏,是一種現代的新鮮明亮的色調。如果說這幾個字比較難以想象,我們可以增加一個細節:張愛玲十來歲時,就在她母親的公寓裏看見了瓷磚浴盆和煤氣爐子,而張愛玲現在住的這間公寓,正是她母親佈置的。   想當年,胡蘭成在浙江鄉下,看見鄰村的大小姐打他們那兒下轎歇息,那種大家女子的新打扮,以及背後透露出的富貴榮華,尚且讓他心生愛意,眼前的張愛玲,富貴在骨子裏,在他的想象力之外。這間裝飾得出乎意料的香閨,就像童話裏壓在多少牀羽絨被之下的那顆豌豆,證明她是一個真正的千金大小姐,胡蘭成深深地折服了,他說,很刺激。   回去之後,胡蘭成就給人家寫信,寫得很喫力,像五四時候的新詩,張愛玲看了都覺得駭然可笑,後來胡蘭成自己回想起來,也覺得慚愧,怎麼可以那麼矯揉造作?   不過沒關係,張愛玲一點兒也不介意,沒有什麼可以阻擋她對愛情的嚮往,她的一顆慧心能從不倫不類的東西里看出莊重的好。胡蘭成信上用“謙遜”二字來形容她,張愛玲認爲道着了自己,她對於世間萬事萬物,即便已看破,還有一種俯首低眉的虔敬,於是她給胡蘭成回信,說他“因爲懂得,所以慈悲”。   我總覺得,胡蘭成的這個“謙遜”,怕是沒有這番深意,倒可以按照常理去推,她的家世這麼顯赫,她的才華這麼橫溢,她的世界這麼富貴,她卻羞澀安靜得像個女學生,這不是謙遜是什麼?   誤解碰撞上誤解,卻濺出愛情的火花,張愛玲和胡蘭成的這段情緣,老是讓我想起《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裏,薩賓娜與弗蘭茨的愛。   弗蘭茨崇拜忠誠,熱衷於向薩賓娜描述他對母親的忠誠,他希望她被自己的這種品行打動。薩賓娜更着迷於背叛,在背叛中尋找自己,她不停地背叛上一次的背叛,直到抵達自己真實的內心。   弗蘭茨喜歡音樂,他認爲音樂能使人迷醉,是一種最接近於酒神狄俄尼索斯之類的藝術,“誰能剋制住不沉醉於貝多芬的第九交響樂、巴脫克的鋼琴二重奏鳴曲、打擊樂以及‘硬殼蟲’樂隊的白色唱片集呢?”薩賓娜恰好相反,她說,音樂越放越響,人反會變成聾子。因爲他們變聾,音樂聲纔不得不更響。   還有光明與黑暗,墓地與紐約之美,他們的看法從來都沒有合拍過,他們對每一個詞的理解都不同,“如果把薩賓娜與弗蘭茨的談話記錄下來,就能編一部厚厚的有關他們誤解的詞彙錄了”。可是這一點也不妨礙他們相愛,我想原因在於,當人們想要愛的時候,他們總是可以用誤解來詮釋誤解,從而達到一種匪夷所思的和諧統一。   那些日子,胡蘭成每隔一天必去看張愛玲,去了三四次以後,張愛玲突然變得很煩惱,而且淒涼,某日送來一張字條,讓胡蘭成再不要去看她。   換成一個沒經驗的男子,一定會手足無措;換成一個真心愛她的男子,一定會很嚴重地自我反省;而胡蘭成只是一笑了之,可能還有沒說出來的得意。憑着經驗,憑着居高臨下得以隔岸觀火的洞察力,他知道,這女子這般言行,是因她愛上了自己。   不錯,張愛玲煩惱,是因她感受到了自己的愛。《小團圓》裏說,他坐在沙發上跟兩個人說話。她第一次看到他眼裏有輕藐的神情,很震動。她崇拜他。   這句話口氣輕淡,卻似自嘲,他眼裏輕藐的神情爲何讓她震動?   是否因爲輕藐裏有一種高高在上的力量感?她接觸過的男子,誰能如此有力?所以她說,她崇拜他。   而那淒涼,更讓胡蘭成得意,一個女人只有面對不確定的愛時,纔會變得淒涼,因爲有所求,因爲不得不,這種淒涼意緒在古典詩詞裏比比皆是,是女人仰面等待回覆的姿態。   他對她說:“我不喜歡戀愛,我喜歡結婚。”自以爲送了她一份大禮。   她卻遲疑,說:“我現在不想結婚。過幾年我會去找你。”他當她是欲擒故縱,張愛玲心裏卻浮現出了一幅圖景,戰爭結束後,他逃亡到邊遠的小城的時候,她千山萬水地找了去,在昏黃的油燈影裏與他重逢。   她從一開始就知道日軍必敗,他作爲漢奸日暮途窮,但她沒打算要一份一定有前途的愛情,甚至於,當他對她說“我們將來”,或者“我們天長地久的時候”,她都不能想象,“感到輕微的窒息”。但她後來與桑弧在一起時,則對兩個人的生活有很具體的想象。   這是張愛玲的聰明之處,崔鶯鶯愛上張生便想到一世一生,張愛玲卻清楚這不過是一段如煙花般燦爛又短暫的亂世情緣,那邊遠小城的油燈影,是她想象的盡頭,是電影終場時,打在屏幕上的那個大大的“完”字。   聽上去好像有點兒玩弄感情是不是?但感情本來不就是用來玩弄的?—假如你不把“玩弄”二字作貶義理解的話。愛情是這現實人間愉悅自己的遊戲,你可以玩得天長地久,也可以花開一瞬,而張愛玲跟胡蘭成這一段,若只做一段處理,對兩人也許都更好一些。   “等於走過的時候送一束花,像中世紀歐洲流行的戀愛一樣絕望,往往是騎士與主公的夫人之間的,形式化得連主公都不干涉。”假如《封鎖》裏的吳翠遠有這份悟性,也不會陷入自作多情的窘境了。   但在抵達那邊遠小城之前,他們還得漫長地戀愛。當他提出爲她離婚,她雖然遲疑,卻也半推半就。他有些日子沒來,她有如釋重負的輕快,卻也不無惆悵,當他再次登門,她高興了起來。   胡蘭成在敘述中,總是有意無意地透露,都是她主動,是她先動了心。他說他曾跟她提起她登在雜誌上的那張照片,並沒有跟她要的意思,但她取出來送給他,還在照片背後題字:   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   這段話經胡蘭成賣弄之後,流傳得非常廣,以至於我用搜狗拼音敲字,剛打出前面的幾個字,後面就出來一大串,都成詞組了。   這些話,給了胡粉們說事的由頭,看看,張大才女,當年也是如此卑微地愛着我們胡才子的,低到塵埃裏,得傾倒成什麼樣了纔會這麼說。   我以前看這段話,也有點兒替張愛玲難堪,不是說女生要矜持一點點嗎?用不着這麼誇張吧?要是我,就不會說。數年之後,再看,發現,這貌似卑微的言語背後,正體現出張愛玲的彪悍和飛揚。真正自感卑微的人,是不會這麼說的,因爲太看重對方,不敢逾矩一點點,生怕對方覺得自己“賤”,敢於這樣恣肆地傳情達意的人,心裏已經喫定對方。具體到張愛玲身上,也許是因爲她看透了這只是一場亂世之戀,她親眼見過戰火能焚燒掉一切,想到立即去做恐怕都來不及,又何須那麼多的鋪陳?這是她的真,也是她的明白。   而張愛玲的低眉,更大程度上是對於“愛情”本身的謙卑。眼前的男人,也許沒那麼聰明,沒那麼偉大,但他是“愛情”的使者,“愛情”的形象代言人,她不由得恭順起來,在“愛情”面前,再怎麼謙卑也不丟人。   6.照花前後鏡,花面交相映   對於張愛玲,那場戀愛,亦是一場精神狂歡。她在人羣中,向來是緘默的自閉的,但那不過是一種自我保護,她的內心,同樣有着想要講述的願望。可是,她沒有聽衆。   曾幾何時,她的父親是她談話的好夥伴,他看重她,珍愛她,但那樣的好時光,已經被繼母的挑撥加上她少女時代的叛逆性格給毀掉了。她投奔母親,母親教她如何做個淑女,一個淑女是笑不露齒的,滔滔不絕是爲大忌。不久母親也出國了,但她的生活裏還有姑姑。姑姑是個聰明的有靈性的女子,也把張愛玲照顧得不錯,但她太喜歡安靜,常常抱怨“和你住在一起,使人變得非常嘮叨(因爲需要嘀嘀咕咕)而且自大(因爲對方太低能)”。就算是玩笑吧,老是聽到這樣的玩笑,也會下意識地收斂表達的願望。張愛玲只剩下一個傾聽者,就是女友炎櫻,可是蘇青說了,女友只能懂得,男友才能安慰,胡蘭成的到來,給張愛玲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歡喜。   胡蘭成也確實是太好的聽衆。他在見識了張愛玲房間的華貴之後,又見識了張愛玲精神世界的豐富,她的寫作天分自不必說,更讓他開眼界的,是她的學貫中西。張愛玲的弟弟曾轉述她姑姑的話:你姐姐真有本事,隨便什麼英文書,她能拿起來就看,即使是一本物理或化學。   要知道,姑姑可是留過學的啊,英文應該不會太壞。   這樣的水準,當然能讓半瓶子晃盪的胡蘭成自愧不如。胡蘭成於是想,就算西洋文學咱不在行,中國古書我總能壓你一頭,不承想,倆人一塊讀《詩經》《樂府》,那上面的字只跟張愛玲打招呼,她懂它們懂到了骨子裏。而他勉爲其難的表述,總像生手拉胡琴,每每荒腔走板,道不着正字眼,他心裏沮喪得緊。   他完全被折服了,只剩下一件事,就是努力跟隨她的腳步,崇拜她,讚揚她。說起胡蘭成恭維人,那是一絕,他流亡途中,去結交梁漱溟,寫信給他說:   ……於學問之誠,可算今日中國思想界第一人,惟於己尚有所疑,未能蔚爲衆異,如內丹未成,未能變化遊戲,卻走魔走火,諸邪紛乘……   不朝下引用了,這段話啥意思呢?就是說,梁先生您啊,學問已經做到橫向排名第一,但在你自己,還沒修煉到極致。他把對方誇上了天,千穿萬穿,馬屁不穿,就是梁漱溟,估計也喫這一套。可是,光這樣的恭維,也太廉價,人家胡蘭成高明的是第二點,指出梁漱溟坐定天下第一的位置後,還說他自身還存在一些問題,這就點到了七寸上。   一個真誠的學者,即使在同儕面前白眼向天,在真理面前仍然是歸心低首的,誰也不會認爲自己已到達了真理的彼岸,還常常苦惱於不得其門。胡蘭成的話,正好擊中梁漱溟的心事,而內丹未成、走火入魔這樣的詞,則如算命先生的含糊的讖語,適用於一切命運,但衆人都會以爲是給自己特設的,並對這神機妙算大感驚奇,梁先生果然被他矇住了。   晚年胡蘭成在臺灣,蒙朱西寧、朱天文、朱天愛父女抬舉,少不得要投我以桃報之以李,居然說,他以前不大懂得李白,看到朱天愛之後,就豁然開朗了。   一個高明的恭維者,會讓對方以爲自己的字句發自肺腑,以爲只有他能衡量出自己的價值,居心叵測遂變成了高山流水,聽者找到了過電的感覺。馬屁和知音,長得實在太像了。   張愛玲也未能免俗,何況胡蘭成的馬屁裏,更夾雜着情話,他說得到位的,是懂得,說得不到位的,是愛,從未有人那樣全方位多角度長時間地觀看她傾聽她,張愛玲真是歡喜得欲仙欲死,要把自己整個世界秀給他看。   她跟他談文學、藝術、哲學,從清晨到黃昏,再夜以繼日,連歡娛都成草草。她有無窮無盡的小感覺,說給姑姑聽,又要被抱怨嘀嘀咕咕。說給蘇青聽,她眼睛裏一定會有藐然的笑容:你說的是文學吧?我不大懂。說給炎櫻聽呢,她倒是有那個悟性,可中文程度有限,未必能領略其中的微妙,而且,她們也太熟,認識了那麼多年,可以說的話,早已說過了……現在好了,天上掉下個胡蘭成,她可以跟他說,桃紅色是有香氣的;姓黃好,姓牛不好,張字沒顏色,還不算太壞;給他看小時候母親從埃及帶回來的玻璃珠子,與他一道看浮世繪,看塞尚的畫,看到畫中人眼裏的小奸小壞,就會笑起來;她也跟他講《子夜歌》,裏面有云:歡從何處來,端然有憂色。張愛玲嘆道:“這端然真好,而她亦真是愛他!”這句話給胡蘭成留下深刻印象,一本《今生今世》裏,他這也端然,那也端然,橫豎不知道端然了多少回,然而,任他怎樣忸怩作態,都是無效勞動了。   那段日子,張愛玲把胡蘭成當成了一面可心的鏡子,照花前後鏡,花面交相映,越看自己越是美不勝收。他想形容她的行坐走路,卻心有餘而力不足,張愛玲替他挑一個句子,說,《金瓶梅》裏寫孟玉樓,行走時香風細細,坐下時淹然百媚。   這樣形容自己,大有芙蓉姐姐之風,不過,芙蓉姐姐之所以成爲熱點,很大程度上是因爲每個人心中都住着一個芙蓉姐姐,區別只在於,芙蓉姐姐讓心裏話見了天日,而大多數人只是放在心裏,最多在最親近的人面前猖狂一下。張愛玲對胡蘭成這麼說,可見她對他不設防,她認爲,他可以,因爲懂得,所以慈悲。   似乎,沒有人比他更懂得自己了,於是她說,你怎麼可以這麼聰明,她用手指撫過他的臉,說你的眉毛,你的眼睛,你的嘴,你嘴角這裏的窩我喜歡……那時,她對於未來一無所知,她高估了這個男人的德行,卻低估了這個男人的記憶力,她不知道,很多年後,她所說的這些將作爲呈堂證供,出現在白紙黑字之間,曾經那樣孤傲的她,變成人們茶餘飯後消愁破悶的談資。   7.欠揍表情和誤傷的“板磚”   胡蘭成從這段愛情中受益良多,他學習了文化知識,學會了領悟文藝之美,用他的話說叫開了天眼,後來在逃亡途中,他就仗着這套功夫,把同事蒙得一愣一愣的。這些還是虛的,胡蘭成更有一個實際的收穫,他終於得到了一個有檔次的女人,李鴻章的曾外孫女,張佩綸的孫女,學貫中西,才華橫溢,通身上下時髦得緊,這是他在浙江鄉下時做夢也沒想到的,做夢也想不到的繁華世界,終於,真正地向他打開了大門。   胡蘭成和項羽一樣,是個不肯衣繡夜行的主,他得意揚揚,容光煥發,恨不得全世界都來打聽他的祕密,可是別人老不問,他只好主動說了。   他說,對於有一等鄉下人與城市文化人,我只可說愛玲的英文好得了不得,西洋文學的書她讀起來像剖瓜切菜一般,他們就驚服。又有一等官宦人家的太太小姐,她們看人看出身,我就與她們說愛玲的家世高華,母親與姑母都西洋留學,她九歲即學鋼琴,她們聽了當即喫癟。愛玲有張照片,珠光寶氣,勝過任何淑女,愛玲自己很不喜歡,我卻拿給一位當軍長的朋友看,叫他也羨慕。   對自己的膚淺,胡蘭成這樣解釋,愛玲的高處與簡單,無法與他們說得明白,但是這樣俗氣的讚揚我亦引爲得意。   可問題是,爲什麼非要別人明白?別人又怎麼肯明白?當時也許會敷衍着做些羨慕的表情,一轉身,就會隨便找個理由,潦草地褻瀆了—恨人有笑人無也算人性的一種,何況你也沒安什麼好心,巴巴兒地非要壓別人一頭。   真的珍重,是要祕密地放在心裏的,不肯與人分享,不肯輕易放在天光之下,怕它落了色,怕它氧化了。而胡蘭成不但說,還要寫,他在《雜誌》月刊上發表數千字的長文《論張愛玲》,這樣寫道:   張愛玲先生的散文與小說,如果拿顏色來比方,則其明亮的一面是銀紫色的,其陰暗的一面是月下的青灰色。   是這樣一種青春的美,讀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鋼琴上行走,每一步都發出音樂。但她創造了生之和諧,而仍然不能滿足於這和諧。她的心喜悅而煩惱,彷彿是一隻鴿子時時要想衝破這美麗的山川,飛到無際的天空,那遼遠的,遼遠的去處,或者墜落到海水的極深去處,而在那裏訴說她的祕密。她所尋覓的是,在世界上有一點頂紅頂紅的紅色,或者是一點頂黑頂黑的黑色,作爲她的皈依。   ……   如果說,這種句子,還只是犯了堆砌和言不及義的毛病,接下來,他又拿她和魯迅作比:   魯迅之後有她。她是個偉大的尋求者。和魯迅不同的地方是,魯迅經過幾十年來的幾次革命,和反動,他的尋求是戰場上受傷的鬥士的淒厲的呼喚,張愛玲則是一枝新生的苗,尋求着陽光與空氣,看來似乎是稚弱的,但因爲沒受過摧殘,所以沒一點病態,在長長的嚴冬之後,春天的消息在萌動,這新鮮的苗帶給人間以健康與明朗的、不可摧毀的生命力。   魯迅和張愛玲的可比性且不論—我認爲確實是有可比性的,可是,把張愛玲形容爲一枝新生的苗,帶給人間以健康與明朗的、不可摧毀的生命力,讓人讀來未免要駭笑。不過在當時,似乎也沒人跟他掰扯這個,最讓人受不了的是,他再三明示暗示張愛玲的貴族身份,還在文中時不時來上一句“她這樣對我說”“她這樣的性格,和她接近之後,我漸漸地瞭解了”……主動爆料,點到爲止,存心去撩撥讀者那根八卦的神經,我都能想象那張故作高深的面孔,看上去,很欠揍。   估計當時和我有同感的不少,但大家都是文明人,不大會去身體力行,唯有一個人,真的把思想變成了行動,拎着板磚就上去了。這個人,女作家潘柳黛是也。   衝上來的人叫潘柳黛,看這個名字,潘而柳而黛,又風流又妖冶,但她老人家行事,大有黑旋風李逵上來三大板斧的風格。   當時她和張愛玲的私交還算不錯,卻沒弄明白張愛玲和李鴻章到底是個啥關係,只是道聽途說,以爲張愛玲爸爸,娶了李鴻章的外孫女,爲啥不直接說張愛玲的媽媽是李鴻章的外孫女呢?她可能以爲那個外孫女,是張愛玲爸爸的前妻或者填房,跟張愛玲並無血緣關係。   按說,不管張愛玲跟李鴻章是怎麼一回事,看在朋友的面上,心裏笑一聲也就罷了,可這位旋風小姐卻是個直腸子,屬於有話就說有那啥就放的那種,一時心血來潮,就胡蘭成那篇大作,寫了一篇《論胡蘭成論張愛玲》。   她首先把“胡蘭成獨佔當時政治家第一把交椅”的事大大挖苦了幾句,又問他讚美張愛玲“橫看成嶺側成峯”是什麼時候“橫看”?什麼時候“側看”?這還不算,最後把張愛玲的“貴族血液”調侃得更厲害了:   因爲她張愛玲是李鴻章的重外孫女,這關係就好像太平洋裏淹死一隻老母雞,上海人喫黃浦江的自來水,他自說自話是“喝雞湯”的距離一樣,八竿子打不着一點親戚關係,如果以之證明身世,根本沒有什麼道理,但如果以之當生意眼,便不妨標榜一番。而且以上海人腦筋之靈,行見不久將來,“貴族”二字,必可不脛而走,連餐館裏都不免會有“貴族豆腐”“貴族排骨麪”之類出現。   這篇文章發表之後,後果很嚴重—張愛玲從此不搭理她了。解放後,張愛玲到了香港,有人問她可曾去見潘柳黛,張愛玲餘怒未消地說,潘柳黛是誰?我不認識。又跟宋淇說,她到香港見到了兩個蛇蠍心腸的人,其中一位,指的就是這位潘柳黛。可憐潘小姐還是沒弄明白她怎麼會把張愛玲得罪到這個地步,我倒是不明白她的不明白,換成別人這樣說你試試?   8.無法演一場對手戲   不管胡蘭成是怎樣淺薄不堪,都與潘小姐沒有一毛錢關係,仔細推敲,這世上哪有不含雜質的愛情,重要的是,誰不想在合適的時候,來一次不動腦筋只動心的愛情。   她寫他,如寫心中的幻景:   他一人坐在沙發上,房裏有金粉金沙深埋的寧靜,外面風雨淋琅,漫山遍野都是今天……   可是,即使你選擇閉上眼睛,世界也不肯真的消失。就算張愛玲立定心意,對胡蘭成說,你以後在我這裏來來去去的也可,胡蘭成的女人也未必願意。   這個胡蘭成的女人,不是他的妻子全慧文,而是他的“妾”應英娣。   結髮妻子唐玉鳳去世一年之後,胡蘭成覺得老婆好歹得有一個,他娶了同事介紹的全慧文,一見面就定了下來,大概因爲她看上去宜室宜家—之前曾有漂亮的女同事要跟他,被他以“不宜於家室”拒絕了,他骨子裏是現實的。   據胡蘭成的侄女青芸說,她見過的胡蘭成所有的妻“妾”裏,全慧文最醜。但她陪他度過了最爲艱難的歲月,給他生兒育女,盡到了一個妻子的責任。   認識張愛玲的時候,全慧文還是他的妻,但已經從他的生命中淡出,他身邊的女人叫應英娣,嚴格地說來,算是他的妾。全慧文還住在胡家,但是她得了“神經病”。   青芸說,全慧文的“神經病”,是在香港得上的。盧溝橋事變之後,胡蘭成一度在香港工作,每每出門,總有鄰家妖豔的婦人過來招呼,一邊問好一邊貼在胡蘭成身上,全慧文從窗口看見了,心裏很不舒服。她轉臉去質問胡蘭成,他說香港女人都這樣。他跟別人說全慧文有“神經病”,不許他出門,但他總要上班的,兩人就此疏遠。   接下來的橋段實在俗套,胡蘭成回到上海之後,泡上了個歌女應英娣,藝名叫小白雲還是小白楊的,在一家名叫“新新公司”的旅館裏弄了個小公館。全慧文有“神經病”,當然管不了,倒是侄女青芸不幹了。那會兒她當家,胡蘭成在外面泡歡場女子,開銷一時大起來,幾乎要弄到入不敷出。   青芸姑娘智勇雙全,她先偵查後跟蹤,終於在旅館裏,把正在那裏鬼混的六叔胡蘭成抓了個現行,與他做了一番有理有據有情的談判。   很多年後,九十老嫗胡青芸繪聲繪色地跟作家李黎描述她和胡蘭成的對話:   進去我問伊:“儂在迭搭地方介許多日腳,屋裏不管啦?”“哪能哪能,”搞七捻三跟伊搞了一段,“那麼儂在迭搭也弗來三,這個女人好伐啦?”“我現在跟這個女人成家了。”“噢,儂成家成了咯搭啦?旅館裏鈔票多少貴了,屋裏要開銷的。”我講,“既然儂要這樣……”伊講:“我在屋裏寫字寫不好,神經病要吵的。”我講:“儂回去罷。一個女人帶回去。”帶回去還是我講的,將英娣帶回去,帶到美麗園住了,鈔票好節省點。   把這段浙江方言翻譯一下:進去我問他,你在這個地方這麼多天,家裏不管啦?胡蘭成說,哪能哪能。我搞七捻三地跟他搞了一段,說,那麼你在這裏也可以,這個女人怎麼樣?胡蘭成說,我現在跟這個女人成家了。我說,噢,你成家了?旅館裏花錢多厲害啊,家裏也要開銷的。胡蘭成說,我在家裏沒法寫東西,神經病要吵的。我說,你回去吧,這個女人帶回去,帶回去就說是我說的,把英娣帶回去,帶到美麗園住了,鈔票好節省點。   這段對話非常傳神,胡蘭成的“哪能哪能”,簡直能讓人看見他那張訕訕的滿是油汗的笑臉,“我跟這個女人成家了”,則有點無賴兮兮。順便說一句,他到哪兒都喜歡說人家是他的妻子,他是人家女婿,跟《西遊記》裏的豬八戒有一拼,可能還沒有悟能同學來得真誠。那句“我在屋裏寫字寫不好,神經病要吵的”只能讓人借用凱歌導演的名言了:人不可以無恥到這個地步。難不成你弄個小公館是爲了“寫東西”?口口聲聲“神經病”三個字也跟他風流教主的扮相大相徑庭,感謝青芸,感謝超級八卦的李作家,提供了胡蘭成的另一面。   青芸的一句“帶回去還是我講的”,也真是擲地有聲,看得出,全慧文早就形同虛設,小侄女青芸纔是這家的女主人。當然了,她是爲胡蘭成着想,畢竟胡蘭成跟《色·戒》裏的老易沒法兒比,別說拿出一枚八克拉的粉紅鑽了,在賓館裏包個二奶就見了底。   這應小姐當時也不過二十來歲,大概比張愛玲還小些,生得不高不矮,鵝蛋臉,白白胖胖,很漂亮。她以二奶之身進了門,也沒把那位大奶放在眼裏,自覺得是胡先生的掌上明珠,所以,張胡之戀如火如荼之際,大奶倒沒發話呢,應小姐已然衝鋒陷陣,招呼過去了。   和胡蘭成共過事的張潤三在《南京汪僞幾個組織及其派別活動》一文中說,應英娣在胡蘭成對頭的調唆下,曾去張愛玲的住處大鬧。這樣煞風景的橋段,胡蘭成當然不會寫進文中,不過若是有過這回事,張愛玲應該會寫進《小團圓》裏,可書中只是說,盛九莉在朋友家遇到邵之雍和他妻子緋雯,當着衆人的面,緋雯滿面怒容,過後還和邵之雍動了手。這位緋雯,就是英娣了。   英娣打了胡蘭成,還是氣不過—大概之前被老爺子忽悠得很有感覺,受不了這個落差,一怒之下提出離婚。胡蘭成說,英娣竟與我離異,言下大詫異,大無辜,更離奇的是這句:英娣與我離異的那天,我到愛玲處有淚,愛玲亦不同情。   愛玲應該怎樣表同情呢?像瓊瑤劇裏,小三成功撬掉大奶之後,還要跟她的男人嘰嘰歪歪一場嗎?內疚啊,抱歉啊,掉上幾滴鱷魚的眼淚,再互相安慰,互相鼓勵,最重要的是互相吹捧對方不但有曠世奇情,還透着道德高尚,堪稱一場低投入高回報的道德消費。   張愛玲從來不玩這一套,她太真實。她在《童言無忌》裏寫道: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個同學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歲,她比我大幾歲。她說:“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麼樣。”因爲有月亮,因爲我生來是一個寫小說的人。我鄭重地低低說道:“我是……除了我的母親,就只有你了。”她當時很感動,連我也被自己感動了。   她一直記着這事,有着長久的不安,因爲這感情來得誇張,而且是假的,是迎合,不是迎合某一個人,是迎合某一種情調,同樣是可恥的。   所以,在胡蘭成準備好要在她跟前演一場感情戲的時候,張愛玲沉默了,她的沉默,讓胡蘭成驚奇、失落,還有一點點不知所措。   但不管怎樣,應英娣的拂袖而去,似乎成全了張愛玲的碧海藍天。胡蘭成在給她的婚書上寫上“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他倆可以踏踏實實地在一起了。但這於他和她,都不見得是件好事。張愛玲是在大家庭里長大的,習慣於事事要跟人解釋,成天在姑姑眼皮子底下跟胡蘭成談情說愛,她老是得猜測姑姑會怎麼想。也許在她心裏,她永遠是那個在姑姑面前需要仰起臉的小女孩,她不好意思讓姑姑知道,自己已經長大了。   胡蘭成也未必想跟張愛玲在一起。胡蘭成喜愛張愛玲,這一點沒問題,可是他的喜愛,始終隔了一層,他不是把她當成一個女人,而是當成一個仙女去愛的,當他想到她是一個仙女的時候,他的快樂才能更多一些。   與一個仙女談戀愛,這是一件多麼榮耀的事,但胡蘭成的“遇仙記”與董永不同,他無法想象他的仙女是可以柴米油鹽生兒育女的—她也買菜,但她買菜都像行爲藝術,他不可以想象她下降到平凡女子的那個檔次,若她下降,他驕之衆人的資本,那種被狗屎運砸中的狂喜就會大打折扣。收起天使的翅膀,放棄炫目的光環,變成凡人的張愛玲,魅力可能還趕不上應英娣,他要這樣一個女子,又有何趣?   在她面前,他是樂於自我貶抑的,越是不如她,越是看輕自己,越能獲得巨大的快感—是這樣卑微淺陋的我,得到了這樣的女子,反差帶來的沾沾自喜,值得再三回味。儘管她說,女人要崇拜才快樂,她甘心在愛人面前低下去,但是他們都知道,她的低,是想好了的,是理性的,如一朵花俯身向下,她要嗅一嗅自己的香氣。   他倆在一起,太像一幅畫,屏風上的折枝牡丹,鳥啼風語,擺好了放在那裏,看上去很美,而且,用胡蘭成最喜歡的那個詞,叫端然。可是,再美的姿態,擺得時間太長,也會有些累,還悶。多年之後,胡蘭成說,夫妻間就應該像狗咬狗,叮叮噹噹的纔好。不過,這樣的格局與他和張愛玲不相宜,所以,在他的書中,又有這樣的句子:伴了幾天,兩人都覺得喫力。好在胡蘭成公務繁忙,製造了許許多多的小別,這種喫力,隨之得到緩解。   9.長江岸邊的“洛麗塔”   1944年11月,日本人眼見得大勢已去,胡蘭成也預感到自己的末日,還要再做垂死掙扎。   他作別張愛玲,來到武漢,接手《大楚報》,住在漢陽醫院。在同事中間,他實在找不到樂趣,因爲“我這樣隨和,但與儕輩從來沒有意思合作”。這是爲啥呢?胡蘭成這樣評價他的同事們:那個小潘啊,他愛機鋒,我說話就用機鋒逼他,他着實佩服,但知道我並不看重他所辛苦學來的東西,他總想從我面前逃開;還有一個小關呢,讀了蘇聯的小說,就當真學起斯拉夫人下層社會的粗暴來,他不能安寧,因爲一靜下來他就要變得什麼都沒有。   這倆人還不算最討厭的,胡蘭成最不爽的是第三個人,周作人的大弟子沈啓無,說他風度凝莊,但眼睛常從眼鏡邊框外瞟人,又說他的血肉之軀在藝術外邊就只是貪婪,他要人供奉他,可是他從來不顧別人。   胡蘭成甚至把沈啓無比成會作祟的木偶,說是“木偶做畢戲到後臺,要用手帕把它的臉蓋好,否則它會走到臺下人叢中買豆腐漿喫,啓無亦如此對人氣有驚訝與貪婪”。   胡蘭成罵人,跟他夸人一樣,上天入地,搭七搭八,只說結論,不說依據,所以儘管惡毒,卻非常缺乏說服力。看胡蘭成舉出的兩個小例子,什麼沈啓無讓他替自己拎箱子啦,他給沈啓無做了件絲棉袍子沈還抱怨不夠熱啦,都不過是人與人交往時的小小齟齬,一個大男人能將這個惦記許多年,只能說他心胸狹窄。沈啓無真正得罪他,應該是因爲前者一度試圖破壞他的桃花運。   胡蘭成曾說過,張愛玲是不會喫醋的,他有很多女朋友,乃至有時挾妓出遊,她都不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張愛玲掩飾得太好,還是胡蘭成有意把她這樣神聖化,總之,這給了胡蘭成很大的心理寬鬆度。一紙婚書不能給他形成任何束縛,來到武漢沒多久,新婚還不到半年的胡蘭成,又搭上了一個十七歲的小護士周訓德,他親切地稱之爲小周。   小周的相貌未必十分出挑,胡蘭成跟她好上之後,曾回過一次上海,再回來看到小周,第一眼簡直不喜歡,覺得她不美。但是,在漢陽醫院的那堆太過平庸的護士裏,也就數小周是個人尖子,他要找個情感寄託,也就只有她了。   好在,所有的女子,若你存心尋找她的好,總是能找出來的,何況她又是這樣年輕。胡蘭成筆下的小周,俏皮、刁鑽、活潑、靈動,更有一種未經世事者的幼稚天然,成爲政治重壓之外,胡蘭成的一處精神桃花源。   小周與張愛玲最大的不同,在於她不像後者那樣,事事都清楚,胡蘭成說她有着三月花事的糊塗,一種漫漶的明滅不定。比如說,那會兒美軍飛機常來武漢上空,一城寂然,燈火全無,若張愛玲看到了,一定會有浮生亂世的感慨,但小周只是笑說好看。她這話固然輕佻,卻也輕鬆,猶如童言無忌,讓人不必陪着眉頭緊鎖,一道嘆息。   張愛玲並不是不會發嗲撒嬌,有次她端茶進去,將腰身一斜,胡蘭成看了,連聲誇她的豔。但是,張愛玲的這種“作”,卻如《傾城之戀》裏白流蘇對着鏡子翹起蘭花指,斜飛一個眼風;如京劇裏的花旦,層層疊疊地裝扮好了,那些嬌媚,都有一招一式的講究。是要觀衆看見的,還得有板有眼地叫上一聲好。   而小周,她的小女兒情態都是原生態的,沒有那麼多的文化內涵,那麼深祕的心理背景,像三月原野上的小野花,她只管開她的,不像牡丹,端莊地擺在那裏,等待人們莊重的欣賞。   這就使得張愛玲與小周傳情達意時,表現迥然不同,張愛玲想好了,要將這一場愛,變成生命裏一場輝煌綻放,她大展其才,除了跟胡蘭成交流文藝方面的領悟見解,還用最爲華美的語言大抒其情,比如我們前面說到的那個“低到塵埃裏”,水平之高,是可以上古今情話排行榜的,日後胡蘭成也拿出來好一通賣弄,可是我設身處地地從當時胡蘭成的角度想一想,看到這樣的句子,感覺未必就那麼良好。   他會有點兒心虛,有點兒緊張,有點兒怯。第一,自己幾斤幾兩心裏很清楚,似乎配不上這樣隆重的膜拜;第二,來而不往非禮也,文人們更是喜歡在感情上你來我往地且鬥且舞一番,可是,胡蘭成拿什麼來回應呢?生生考出了他的淺陋。   小周也曾在照片後面題字,不過,這照片是胡蘭成主動要她題的。按說題字這種事,小週一定比不過張愛玲,但她的妙處,正在比不過,人家乾脆放棄原創,題的是胡蘭成教她的隋樂府:   春江水沉沉,上有雙竹林。   竹葉壞水色,郎亦壞人心。   這樣一首詩,真是嗲得可以,而且還是胡蘭成教的,胡蘭成檢驗了自己的教學成績之餘,也不用煞費苦心地想什麼對偶了,很輕鬆,很愉快。與這個效果相比,張愛玲的經典原創“低到塵埃裏”就顯得用力過猛了,人家小週四兩撥千斤,那纔是一記旁逸斜出的天山折梅手啊。   想當年,胡蘭成也想過教張愛玲讀詩的。文人向來都喜歡一種風流戲碼,那就是教年輕的姨太太讀書,要是沒有姨太太,老婆可以充數,張愛玲就曾諷刺過這一現象。不過熱戀中的她,大概不會煞風景地當面道出,所以,胡蘭成就帶了本古詩文,興致勃勃地上崗了。   然而,始料未及的事情發生了,他非但指點不了張愛玲,張愛玲卻反過來指點他,也就是我們前面說過的—裏面的字只跟張愛玲打招呼。胡蘭成只剩下了佩服的份,曾經頗爲自負的那點才華,只能用來喝個漂亮的彩。   胡蘭成也不是不願意喝彩,可是,老是這樣下去,只能拍馬,不能吹牛,就好像在卡拉OK廳裏搶不到話筒似的,擱誰也受不了啊。雖然張愛玲也誇他聰明,什麼拍拍腦袋腳底板都會響之類,但那都是傾聽者的聰明,不是傾訴者的聰明,胡蘭成可不是一個傾聽愛好者。   在張愛玲身邊時,出於慣性,尚能忍耐,來到小周面前,這個十七歲少女的天真眼神,一定會讓他發現別有洞天,激活他那點遭到嚴重壓抑的良好感覺。   他教她讀詩,和她一道去江邊走走,不惑之年,身邊還有這樣一個小女子,一定是愜意的。於是,他說,她與江邊人家叫應問訊,聲音的華麗只覺得一片豔陽。   但是,小姑娘也不是逆來順受的,她倚小賣小,更有一種古靈精怪。她喜歡跟胡蘭成捉迷藏,明明看見她在廊下,一轉眼,她已逃到樓上去了,再到樓上去找,橫豎找不到,氣吁吁地回到房間,她卻無事人一般好好地端坐在那裏呢。胡蘭成在這種追逐中感到大的興味,寫信告訴張愛玲,張愛玲不禁鄙夷,中國風的調情,而且是民間比較低級的那種,一個追一個逃:“你這個人最壞了。”   在感情上,小周也喜歡捉迷藏,她從來不肯對胡蘭成說“我愛你”,胡蘭成強迫她說,她只好說了,掠掠頭髮(這個細節加上前面的“強迫”二字,令人浮想聯翩啊),又說,假的。胡蘭成也拿她沒辦法。   這種酸酸甜甜的小情調,使他們的戀愛更像戀愛了,小周那種天真的邪氣,小女子的驕縱蠻潑,在這個老男人眼中,更有一種令人意亂情迷的誘惑。兩人在一起,就是一部民國版的《洛麗塔》了,小小的會心與動心無處不在,而且真是隻用動心不用動腦的。   胡蘭成寫小周,都是尋常女子的好,一個眼波,一個手勢,別人看了沒什麼感覺的,到他眼裏都是豔。小周說起嫡母去世時,她趕着做了入殮穿的大紅繡鞋,說時小周眼眶一紅,卻又眼波一橫,用手比給胡蘭成看那鞋的形狀,胡蘭成聽着只覺得非常豔,豔得如同生,如同死。   她又跟胡蘭成說產婦分娩時很可憐,產門開得好大,又是眼波一橫,比給胡蘭成看,胡蘭成覺得她這手勢如同印度舞的指法—剔除胡蘭成愛東拉西扯拉着虎皮做大旗的癖好,我們可以看出,他對這個小女孩的迷戀。   我和朋友說起這些,被我閱歷豐富的女友嗤之以鼻,說,怕是沒有這麼簡單,男人都是下半身動物,張愛玲在牀上估計沒有護士小姐放得開。   關於這個,我要冒着低級趣味的嫌疑,好好地白話一下,首先,張愛玲和護士小姐到底誰更放得開?其次,放得開的女人真的更有魅力嗎?   張愛玲初出道時,發表了兩部《沉香屑》,其中《沉香屑—第一爐香》,寫上海少女葛薇龍的香港之戀,那種怨而不怒的調子,贏得了一片喝彩,而那部《沉香屑—第二爐香》,向來乏人欣賞,因爲它的主題在講對於性的態度。   小說裏說,這天是大學教授羅傑新婚大喜的日子,他娶到了美麗的女子愫細,空氣裏都是光與音樂,羅傑感到身邊是一個高音的世界。他以爲有無限的幸福與甜蜜在前面期待着他,卻沒想到新婚之夜會是那樣詭異:在洞房裏,愫細驚懼地發現她的丈夫是個流氓。然而,作爲讀者我們知道,羅傑不過是個正常男人,不正常的是愫細,她從來沒有接受過性愛方面的啓蒙。愫細出逃,被一羣不知就裏的學生“救助”,此事鬧得沸沸揚揚,羅傑爲此丟了飯碗,只能黯然逃離。二十一歲的張愛玲,用冷靜的筆觸刻畫了那樣一個“天真到可恥”的世界,把羅傑定位爲一個值得同情的受害者。看她後來的作品《紅玫瑰與白玫瑰》,說起性愛,也是坦然而毫不忸怩的,張愛玲從來不會像“豔照門”女主角阿嬌那樣聲稱,看到屏幕上接吻都覺得噁心。   這跟張愛玲的閱讀背景有關,她自幼熟讀舊小說,比如《金瓶梅》之類,對於性愛描寫已經達到百毒不侵的地步,既不覺得污穢,也不覺得刺激,不過是爲作者所用罷了,這也可代表她對性愛的態度,她的態度,是冷靜正常和科學的。   所以,牀上的張愛玲縱然不會特別“放得開”,但也不會太忸怩,可是問題又出來了,她的“放得開”是源於文化心理支撐,而不是一個女人原始的慾念。被文化摻和了一道,所有的表現,又有了“二手”之感,那種篤定清醒,自我的體驗與認知,會讓跟嫵媚的狐妖花精們更爲親近的男人感到陌生。   相反,小周姑娘倒是放不開的,胡蘭成說了,得“用點強”,還經過了一個很長的時期,直到他們分別前夕他才達成所願。可是,那種生澀是多麼可愛,首先,它能激起男人開墾和塑造的願望,一種創世紀般的良好感覺;其次,沒有比較就沒有鑑別,在她的一無所知面前男人更能放開手腳,那種從容不迫的支配者的感覺,可能比在張愛玲那裏的“且鬥且舞”更有吸引力,面對後者,舊式小文人胡蘭成欣悅的笑容下,沒準兒就有幾分無從應對的惶恐。   結論:即使男人真的是下半身動物,放得開的女人,也不見得比放不開的更可愛。   10.亡妻玉鳳:情路上一枚值得展示的勳章   在這場魅力大比拼中,張愛玲似乎處處落了下風,沒辦法,才華見識並不能讓性感程度水漲船高,錢鍾書就曾說過:“女人有女人特別的聰明,輕盈活潑得跟她的舉動一樣。比了這種聰明,才學不過是沉澱渣滓。”這大概是很多男人沒有掏出來的真心話。   胡蘭成依舊聲稱,不管他有多少女人,他待張愛玲總是不同。又打比喻:小時候他在舅舅家裏玩,父親去了,給那些表兄弟每人一個金橘,唯獨他沒有。他心中略有感覺,卻也不敢怎麼樣,但見父親將他牽到沒人處,竟遞給他一個金燦燦的大福橘,他對張愛玲,也是這樣。   但有一次,在張愛玲的住處,他遇到炎櫻,把她的椅子挪到房間正中,鄭重得都讓炎櫻感到尷尬。他像日本人一樣雙手按膝上,懇切地告訴她這次大轟炸有多麼劇烈。炎櫻和張愛玲都替他不好意思,她們又不是沒見過轟炸,用不着他來表演哀天地民生的哀懇,張愛玲窘到只能走開。然後她聽到胡蘭成問炎櫻:“一個人能同時愛兩個人嗎?”這句問話讓張愛玲感到天都黑下來了。   我們看胡蘭成寫小周,會知道他更愛誰。胡蘭成寫張愛玲也精彩,但那種精彩,是世人都識得的精彩,她的才華,她的聰慧,光華璀璨,人人都會覺得好。他寫小周的好,卻都是普通女孩的那種好,張愛玲說胡蘭成說小周的口氣,像是做父母的說自己家孩子,一舉一動都看在眼中,說得津津有味,這纔是真愛。   胡蘭成那樣說,倒也不見得是欺騙,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自欺欺人,張愛玲之於他,像一件豪華的裘皮大衣偶爾落到一個窮女孩手中,也許不合身,也許還不舒服,穿上去捉襟見肘,百般不適,但她也捨不得脫下,因爲它是華貴的,可以炫耀的,她珍愛它,跟別人誇大着它的好,就她的擁有而言,這是最有分量的一件了。   又如文學愛好者褒揚某名著,未必有心得,拿在手裏還會覺得累,但爲了賣弄自己的水準,少不得要用上重量級的詞語,顯示自己的別具慧心。何況在當時,張愛玲這部名著,胡蘭成擁有獨家孤本,他那麼虛榮的人,自然更要好好地煽乎一下了。   這並非胡蘭成有意欺瞞,他真心實意地希望自己更愛張愛玲,因爲更愛這樣一個有才華的貴族後裔是對的,是有品位的,是跟主流社會合拍的。   美國哲學家弗洛姆說:大衆心理,存在一種逃避機制,個人不再是他自己,而是按照文化模式提供的人格把自己完全塑造成那類人,這樣可以使自己不再孤獨與焦慮。比如說,催眠師可以暗示生馬鈴薯是可口的鳳梨(菠蘿),接受催眠的人就會像喫鳳梨(菠蘿)那樣津津有味地喫生馬鈴薯。社會文化模式經常扮演着催眠師的形象,它說,你應該怎樣,害怕被社會孤立的人,就會以爲自己“是”這樣。   而這種在催眠下產生的心理,其實是一種僞思想。   有一些特立獨行的人,嚴格摒棄這種僞思想,摸索、發掘、展現自我,米蘭·昆德拉算一個,魯迅算一個,張愛玲當然也算一個。相對於孤獨,他們更害怕自欺,哪怕剔出自己的血肉,他們也不能讓那種僞思想在自己的靈魂裏存身。   胡蘭成沒有這樣的力量,在他貌似瀟灑坦率甚至恣肆的背後,是對於社會文化模式的刻意逢迎。除了強調自己將張愛玲看得最重,他還一直聲稱,他深愛結髮妻子玉鳳,儘管她相貌平庸、土氣、沒文化,但是,“我的妻至終是玉鳳”,我“幼年時的啼哭都已還給了母親,成年後的號泣都已還給玉鳳”,經歷了與玉鳳的一場死別後,“對於怎樣天崩地裂的災難,與人世的割恩斷愛,要我流一滴淚總也不能了”。   糟糠之妻不下堂,向來是爲國人讚揚的美德,胡適先生的情史雖然可以連篇累牘,但他到底沒有拋棄江冬秀,仍然可以充任大衆心中的道德楷模。對於亡妻念念不忘,也符合國人的審美取向,悼亡之作層出不窮,根子可以追溯到《詩經》裏:綠兮絲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無訧兮!一唱三嘆,人鬼情未了。   我一點也不打算獨樹一幟,與上述的美好品質及感情爲敵,假如它們是真的,我也願意加入感動的隊伍,但認識一個人,不但要聽其言,還要觀其行,我們看看胡蘭成乾的那些事,就知道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他看到玉鳳的第一眼,就不喜歡她,他喜歡那種尖下巴的精靈女生,玉鳳卻是一臉福相,完全不能煙視媚行,繡花也不精,唱歌也不會,甚至話也說得不倫不類,就是一個有點笨拙的鄉下女子。   胡蘭成新婚之夜才見到玉鳳,大爲失望,不過他不是一個激烈的人,玉鳳再不好,總歸是他的妻,耳鬢廝磨間也處出一些情意來了,更重要的,是玉鳳對他,有着死心塌地的愛戀與信任,讓胡蘭成覺得很舒服。   胡蘭成描寫兩人婚後的生活,都有一點《浮生六記》的情致了,但我們同時也能看到,他在那女子面前的優越感。他的家人總拿“拋棄”來威脅玉鳳,他不高興了,也會說結婚以來沒稱心過,雖是生氣時的過頭話,但設身處地地想,這話忒傷人心。   事實上玉鳳也在心裏掂量了無數遍,但她早已被自卑壓倒,只覺得都是自己的錯。其間也曾想問個清楚,那時胡蘭成在蕭山湘湖師範教書,玉鳳帶了三個月的小女來找他,胡蘭成見她前來,大喫一驚。因爲玉鳳的山鄉打扮,在那些時髦的女同事、同事夫人中間,顯得那麼突兀。當時的情形,應該有點像《人生》裏,進了城的高加林看到劉巧珍。但路遙是寫小說,不必美化高加林的見異思遷,胡蘭成卻要將自己的訝異粉飾一下,竟然東拉西扯說是像“中國舊小說裏亦英雄上陣得了勝或此箭中了紅心,每暗暗叫聲慚愧”,恕我愚魯,實在看不出這兩者之間的可比性。   胡蘭成像一切有志男人一樣,自己出去闖天下,把老婆留在家中伺候老孃,客中寂寞時,也想勾搭一下同學的妹妹之類,但他當時一窮二白還有個老婆,加上剛剛入道,手藝不精,自然不能得手,於是,胡蘭成還可以自詡爲有始有終的男人。   沒等到胡蘭成混出名堂,玉鳳就已病入膏肓,這使得胡蘭成避免了一次被檢驗的機會,然而,他在玉鳳臨終前的表現,仍然讓人看得心寒齒冷。   玉鳳纏綿病榻之際,胡蘭成的當務之急,是出去借錢。那會兒他們家的舊債未清,又添新債,暫時看不出償還能力,借錢就成了很艱難的事,好在胡蘭成有個乾孃,以前出資供養他讀書的,他結婚時還送了他一座竹園做賀禮,儘管後來生出了些小齟齬鬧得不爽,但關鍵時候,也只有硬着頭皮求助了。   乾孃不是乾爹的正室,而是一個得寵當權的妾,張愛玲的《愛》寫的就是她年輕時的事,但到了這會兒,風雨人生已經把她打造成一個潑辣厲害的人物。胡蘭成來到她家裏,一住數日,不好意思開口,她情知他爲何而來,卻愣是不起話茬兒,直到胡蘭成的堂哥梅香找上門來,說玉鳳快不行了,胡蘭成才提起借錢的事,她張嘴就給拒絕了。   按說不管怎樣,老婆在牀上只剩下一口氣,胡蘭成應該先回去再說,他竟能掉頭要去紹興借錢,說是三天可以來回,連梅香都看得目瞪口呆。好在胡蘭成走了十幾裏,碰上下雨,漸漸也覺得這樣跟乾孃賭氣實在可笑,自個兒轉回來,乾孃也沒跟他計較,還親自整酒制餚給他喫,兩人之間這場恩怨,有一點點戀母戀子的情結在裏面的,胡蘭成很擅長表達這種婉轉之美。   胡蘭成在乾孃家又住了三天,說是借不到錢,回去也枉然,又說:   我與玉鳳沒有分別,並非她在家病重我倒逍遙在外,玉鳳的事亦即是我自身遇到了大災難。我每回當着大事,無論是兵敗奔逃那樣的大災難,乃致洞房花燭,加官進寶,或見了絕世美人,三生石上驚豔,或見了一代英雄肝膽相照那樣的大喜事,我皆會忽然有個解脫,回到了天地之初。像個無事人。且是個最最無情的人。當着了這樣的大事,我是把自己還給了天地,恰如個端正聽話的小孩,順以受命。   又是天地之初,又是“端正聽話的小孩”,我都能看到身着長衫的胡蘭成在那裏歪着頭吮手指的小模樣了,真能把人的隔夜飯給嘔出來。   玉鳳最終是孤單地死去了,她始終深愛着自己的丈夫,當梅香回來大罵胡蘭成無情時,她還站在丈夫那一邊,說“這個梅香大話佬”,似乎永遠相信着他。然而,我懷疑這並不是她的真實想法,青芸在玉鳳死後告訴胡蘭成,玉鳳一輩子都在擔心他不要自己,胡蘭成的杳無蹤影一定會讓她擔心的,但是她告訴自己,只能對他死心塌地。   這女人,這輩子,只是成全了那個男子的良好感覺,只有她,是永遠讓他喫得準,拿得定的,他日後的世界再怎樣花團錦簇,都不可能獲得這樣深刻的愛戀與依賴了,僅憑這一點,他就覺得,他應該把她掛在衣襟上,作爲情路上一枚值得展示的勳章。所以,他說,我的妻,總是玉鳳。   11.長頸鹿式的女子   通常情況下,一個男人變了心,肯定要千方百計地瞞住老婆,雖然最後大多弄巧成拙,顯得非常猥瑣。人家胡蘭成卻不是這樣,有了小周之後,他太得意,太興奮,太想找個人說道說道了。但這個聽衆很難找,“一般人我不告訴他”,他要講給一個聽得懂的人聽。他那麼欣賞、崇拜張愛玲,同時也想讓張愛玲見識見識他的能耐,所以,中間他從武漢回到上海,第一件事就是把這檔子事,講給張愛玲聽。張愛玲的反應也跟一般人不一樣,竟然“糊塗得不知道妒忌”。   張愛玲真的不知妒忌嗎?當然不是,她和蘇青的對話中說,男人要是誇別的女人一聲好,心裏總是不舒服的,但又不能老發作,否則他下次就不跟你說了,再說脾氣是越發越大的,忍一忍就好了。   在張愛玲的小說裏,沒有浪漫的傳奇,但是,到了自己頭上,她仍然希望有完美的愛情,希望這襲華美的袍上,不會爬滿“猜忌、忌妒、怨恨”這樣的蝨子。所以,對於胡蘭成的花心,她也不願意直面,而是千迴百轉地替他解釋,朝好的方向去理解—順便說一下,對於向來喜歡逼近人生真實處的張愛玲,這是一個特例。她太想在自己的人生裏,培養出一樁絕豔的傳奇。   然而,即使她費盡心力,還是無法替胡蘭成自圓其說,即使她想要強大,也仍然會懷疑,會委屈。委屈中的張愛玲,和普通的女孩子也差不多,她試圖藉助另一個男人的追求,來刺激愛人,找回自我。   她對胡蘭成說,有個外國人在追她,她若答應,對方願意付一點撫養費。她說的應該是真的,張愛玲的弟弟張子靜,多少年後也提到,張愛玲告訴他,有外國人邀請她跳舞,但她不會跳。   女孩子被人追求總是高興的,但張愛玲特意告訴胡蘭成,不能不說有找補的意思,小周的事情,讓她很受傷,她只能用這種辦法,表達自己的感覺。   張愛玲是一個長頸鹿式的女子,反射弧太長,星期一刺到腳掌,星期六纔會反應過來。小周事件剛剛露頭的時候,她不是不苦惱的,卻沒法兒迅速對此事做出判斷與決斷,她下意識的反擊是如此可笑,於是,胡蘭成初聽不快,很快也就釋然了。   他們這次相聚,是在1945年3月,張愛玲漸漸想明白,已是1946年的2月,花掉這麼長的時間,不是因爲她遲鈍,而是她對這感情太珍惜,反覆推敲,一再斟酌,直到太多的真相迫在眼前,她再也無法欺騙自己。   這將近一年的時間裏,發生了很多事,1945年8月15日,日本人宣佈無條件投降,胡蘭成依靠的冰山倒塌,他逃到南京,後又竄到上海,在張愛玲那裏住了一晚,之後,逃到浙江諸暨,投奔他的同學斯頌德。   斯君是胡蘭成的中學同學,與他關係不錯,二十啷噹歲時,胡蘭成還曾在斯君家小住過一陣子,斯母待他如自家兒女一般,連零花錢都悄悄放在他抽屜裏。然而胡蘭成客中寂寞,起了偷香竊玉之心,衝斯家小妹玩起了曖昧。小說裏多有這種香豔傳奇,但你一個有婦之夫,去打朋友妹妹的主意,太不仗義了吧?斯君得知後,翻了臉,把胡蘭成攆出去。三十年河東轉河西,日後,胡蘭成混成“高官”,斯家卻在戰火中蕭條下來,還要依靠胡蘭成援助,他又成了這家的大恩人。   斯家老爺去世得早,有個姨太太,也守寡多年。這位姨太太名叫範秀美,是個熱心人,見胡蘭成如喪家之犬,她主動請纓,帶他尋個落腳點。但胡蘭成此刻的處境是人人喊打,待在哪裏都不合適,斯家人一合計,決定把胡蘭成藏到範秀美遠在溫州的孃家。   範秀美和胡蘭成上了路,長亭短亭,曉行暮宿,即便是倉皇逃竄中,面對荒山夕陽,半老紅顏,胡蘭成也是要生一些綺唸的。他也真是好身手,一開始還“範先生”“範先生”地叫,忽然一日,兩人就成了“夫妻”。   胡蘭成說是“這在我是因感激”,感激到要“以身相許”!不過,我從中還看到了,胡蘭成自我保護的智慧。《色·戒》裏說,“到女人心裏的路通過陰道”,換一個文雅的說法,叫一日夫妻百日恩,胡蘭成的“以身相許”,使得冷清多年、本來對他就有好感的範秀美更加死心塌地,他的處境,也就更加安全了。範秀美身世悽苦,父親好酒貪杯,家境不堪,少年時被賣到斯家爲妾,生下一個女兒,對男女之情尚未有體會,就成了一個寡婦。在影視劇裏,一個守寡的妾,日子總如死水般寂寞,繡花鞋無聲地踩在木質樓板上,從繡花繃子上抬起頭,看日頭影子,在粉牆花蔭上緩慢地遊移。這種帶有悲劇美的敘述,卻無法落到範秀美的現實人生裏,斯家養不起一個華麗的擺設,她同樣要自謀生路。   範秀美學到了一技之長—養蠶,成了蠶種場的技師,經常被派到外面指導蠶農。不完全封閉的生活,使她的生活中不缺異性,然而,能入她眼者寥寥,又拘於禮數,未敢越過雷池。現在,天上掉下個胡蘭成,落難的才子,做過大官的,舉止打扮與她熟悉的男人自然不同,更大的區別是,他對於女人,是那樣親切、溫存。   就算這親切溫存裏有利用的成分,範秀美也不會介意,她冷清了半輩子,眼看就要老去,這是最後一次戀愛的機會,怎麼可以放棄?再者,雖然我說了胡蘭成那麼多壞話,但也不得不承認,他只是猥瑣,並不惡,而範秀美多年的底層生涯,使她有機會接觸到足夠多的惡男人,她自己就心有餘悸地描述過一次來自某員外的侵犯。   有過這經歷,她不會像張愛玲那樣眼裏揉不得沙子,相反,她有一種被生活捏扁揉皺之後的柔和,這令人心酸的柔和,預先化解了一切,原諒了一切。   態度決定一切,有了這個前提,遇到胡蘭成,應該算上天送給範秀美的一個禮物,一抹不無慘淡的亮色。胡蘭成的愛是不純粹,不完美,但那也是愛,她的一生,也就得到過這一次而已。   藏在溫州城某個角落的范家,如今更加破落,範秀美的父親早已去世,一個弟弟也被日本飛機炸死,唯剩一個瞎眼老孃,孤苦無依,租住的房子是人家的柴房,除一桌一椅一隻條凳外,勉強能擺兩張牀,範母睡小牀,胡蘭成和範秀美睡大牀。胡蘭成說範母糊塗,對自己的來路都不問一聲,殊不知在困苦與災難中存身的人,活着就很好了,哪裏講究那麼多。   儘管處境窘迫,但暫時有了些安全感。戲裏唱了,寒窯雖破能避風雨,夫妻恩愛苦也甜,胡蘭成生存能力超強,這會兒就覺得閭閻炊煙,尋常巷陌,他和範秀美舉案齊眉斯抬斯敬的,未嘗不是另一種天上人間。   12.她也曾貪戀泥淖裏的溫暖   可是,剛剛安生沒多久,就出現了一個小意外,張愛玲來了。此刻的胡蘭成,一改多情才子的扮相,居然臉色大變,粗聲粗氣地對張愛玲喊:“你來做什麼?還不快回去!”   他說是怕連累了妻子,聽上去很有道理,但是,當年他在上海,已經預感到大難臨頭,還那麼高調地在雜誌上暗示他和張愛玲的“特殊關係”。日後他已是一個臭名昭著人人喊打的漢奸了,亦連篇累牘地寫“愛玲”這“愛玲”那,這些時候,他怎麼就想不到不要連累“妻子”了呢?要不是他自己熱衷爆料,這麼一個飄忽含糊的事件,也就在公衆的記憶中一帶而過了,也不至於連累得愛玲現在還要被憤青們詛咒。   胡蘭成並不是一個那麼爲別人着想的人,他的疾言厲色,更有可能是怕笨手笨腳的張愛玲,招來盯梢的。另一方面,大概也是怕張愛玲發現他的好事,他還沒有做好告訴她的心理準備。他熱衷於跟張愛玲談周訓德,是因爲“中年以後還有這樣的奇遇”,“不讓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憮然”(張愛玲《色·戒》中語)。範秀美不如小週年輕漂亮,比胡蘭成還要大幾歲,跟她的這檔子事,就不像小周那麼說得出口。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胡蘭成非常擔心,張愛玲的貿然現身,傷到了大恩人範秀美。   胡範兩人雖無婚書儀式,但在鄰居面前都是夫妻相稱,對於身份卑微的範秀美,這是一個甜蜜的安慰,現在,天上掉下個張愛玲,儘管胡蘭成日後爲了報復她,說兩人也沒有儀式,言下之意是也算不得明媒正娶—張愛玲恨恨然說胡蘭成把自己說成是他的妾,不知道是不是由此而起—但畢竟有約在前,比起範秀美,要名正言順得多,這就難免讓範的面子過不去。   爲了範秀美的面子,胡蘭成向外人說張愛玲是他的妹妹,他自己的解釋是,他讓愛玲委屈,是拿她不當外人。但是,敏感的張愛玲卻發現,他真正當成自家人的,是範秀美。比如說,某日他肚子疼,在張愛玲面前強忍着,等到範秀美來了,才哼哼唧唧地撒起嬌來,張愛玲當下就覺得惆悵。   又有一次,張愛玲要給範秀美畫像,畫着畫着發現範秀美的眉眼神情特別像胡蘭成,當下心裏一陣難受,以至於無法再下筆。   應該說,張愛玲已經窺破了胡蘭成與範秀美的那點兒事,但是,這個時候,她信胡蘭成多過信自己,即便隱約感覺到他們之間不那麼簡單,也會認爲是發乎情止乎禮,胡蘭成不至於那麼不靠譜。只是,單是這“發乎情”,已經讓她不爽了。   但仍在可承受範圍內,張愛玲這會兒計較的,還是他和小周之間已經坐實的一段戀情。她已經抵達當初想象中的頂點,邊遠小城的油燈下,她沒想過這是一場三個人的聚會—即使小周沒有到場。她要他在自己和小周之間選一個。   注意,是選擇,並不是非選自己不可,她說了她可以走開。她只是希望她愛過的這個男人,能夠有選擇、有取捨,有取捨的人才有底線,不苟且,不會和兩個以上的女人同時曖昧不清—在明明知道這種曖昧起碼會讓其中一個女人痛苦難堪的前提下。   但胡蘭成不願意選擇,只是天上地下地胡扯,說:“人世迢迢如歲月,但是無嫌猜,安不上取拾的話。而昔人說修邊幅,人生的爛漫而莊嚴,實在是連修邊幅這樣的餘事末節,亦一般如天命不可移易。”   這話說的,真是寶相莊嚴,但我卻只能一點兒也不莊嚴地呵呵一笑。“其實他從來不放棄任何人,連同性的朋友在內。人是他活動的資本。我告訴他說他不能放棄小康,我可以走開的話,他根本不相信。”張愛玲在《小團圓》裏如是說。   張愛玲說,你說的這些我都懂,但這件事,你還是得做選擇,就算說我無理也罷。   胡蘭成又推說他跟小周未必會再見面,張愛玲說,不,我相信你有這個本事。然後又嘆了一口氣,說,你到底不肯。我想過,我倘使不得不離開你,亦不至尋短見,亦不能再愛別人,我將只是萎謝了。   她的語調裏有悲哀,胡蘭成聽了也難受,但不完全是無奈與同情,他說這難受好像不對勁,因他與張愛玲在一起,從來是在仙境,不可以有悲哀。   張愛玲的存在,曾給他一窺仙境的竊喜,“星沉海底當窗見,雨過河源隔座看”,那樣的神仙生涯,是應該從庸常歲月裏單獨提出來的,與碎屑生涯不相干。他的仙女,也應該是高蹈、清寂,目下無塵的,讓他能夠隔着點兒距離仰望—縱然肌膚相親,心裏仍然是有距離的。   現在,仙女下凡了,還很委屈,要凡人他給一個決斷,求之不得,但心中亦有挫敗的悲哀—胡蘭成一定是這樣理解的。這些統統令胡蘭成震撼並失望。   兩人幾乎同時逼近了一個真相—彼此都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個人,卻都不敢確定。溫州二十日,張愛玲仍然跟胡蘭成大談藝術,胡也仍然耐心地傾聽與呼應,但是都已不復有熱戀時的孜孜然,日後胡蘭成行文,比起“欲仙欲死”的蜜月期,要索然得多。   二十天過去了,張愛玲總不肯離開,胡蘭成說她是愁豔幽邃,柔腸欲絕,但我覺得她的拖延,是在等待一些細節,以剔除心中已起的疑惑,證明胡蘭成仍然是她想象中的那個人。她把這個想象抱得太久了,實在捨不得輕易放下。   胡蘭成卻一直催她回去,仙女不仙女的並不重要,關鍵是她在這兒,就是顆定時炸彈,他卻說如襲人在外頭,見寶玉來看她,唯恐褻瀆閃失了。   張愛玲在疑惑沮喪中離開,那天小雨,她站在船頭涕泣久之。   女人在感情出現問題的時候,都會有一個膠着期,貪戀泥淖裏的溫暖,遲遲不肯決斷。在張愛玲,還有一個特別之處,她的感情燃點太高,燃燒一次不容易,不甘心就這麼着,將一生的感情,化成冷清的灰燼。   她給他寄錢,寫信來安慰他,信裏仍然是張式華麗語句,將困在溫州的胡蘭成比作王寶釧,說寒窯裏過的日子亦如寶石的川流,看得出,張愛玲仍然在煞費苦心地裝點這段漸漸走向尾聲的愛情,卻有一點點乏力。再說,都這麼熟了,還需要用花腔女高音式的調調傳情達意嗎?   在《小團圓》裏,她寫她的痛苦:“那痛苦像火車一樣轟隆轟隆一天到晚開着,日夜之間沒有一點空隙。一醒過來它就在枕邊,是隻手錶,走了一夜。”   她喫不下東西,靠喝西柚汁度日,以至於例假幾個月都沒來,在鏡子裏看到一個蒼老的瘦女人走來,自己都被那憔悴嚇一大跳。   就在這個時候,她遇見了桑弧,那是她能夠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她說,她需要一個人,讓她覺得自己身在人間。有人說,張愛玲犯了一個全天下女人都會犯的錯,被一個男人傷害時,飛快地棲身於另一個男人的懷抱。確實,桑弧的無情比起胡蘭成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起碼他不猥瑣,不做作,不嘴碎,他是讓你可以放心去愛的人,那種放心,我指的是,即使有天他斷然放棄你,也不會讓你覺得丟臉。而男人對於女人最大的傷害不是他愛上別人,而是他讓你看不起和他在一起時的你自己。   何況,張愛玲是真的愛桑弧。她說,像初戀,像是以前錯過了的一個男孩子。這段愛情,把跟胡蘭成的那段給刷新了,但胡蘭成還不知道。   1946年4月,溫州通緝漢奸的風聲漸緊,胡蘭成竄到諸暨,在斯家樓上住了八個月,後來擔心斯母厭煩,也想着溫州的風聲應該過去了,又回到溫州。   中間經過上海,他在張愛玲那裏住了一晚,大難之中的短暫相聚,危機四伏急管繁弦,如《詩經》裏的“風雨如晦,雞鳴不已。既見君子,雲胡不喜”,這曾是張愛玲非常喜歡的詩句,但是,那個晚上,卻不是那麼一回事。   甚至不是對深不可測的未來的恐懼,恐懼也有一種很純粹的刺激和悲劇美。胡蘭成和張愛玲的問題在於,他不知道,她已經不再愛他。   他還在絮絮叨叨地指責張愛玲不會待人接物,剛剛見到斯君,連午飯都不知道留人家一留,但問題是,張愛玲從來沒有冒充長袖善舞過,曾幾何時,他還對這種貴族式的倨傲脫俗擊節稱讚不已。   他還發現她的其他問題,比如那會兒她去看他,途經斯家時,用人家的面盆洗腳之類,這些細碎小事不但讓斯家大不以爲然,也令一度“懂得”張愛玲的胡蘭成君開始橫挑鼻子豎挑眼。   究其原因,與上次張愛玲的失態有關。當她讓胡蘭成在她和小周之間做出選擇的時候,仙女的光環消失了,她,也不過就是個女人,爲情所困的女人,等待他給一個準話的女人。失落之餘,男子的優越感重新回到他身上,他,是可以對這個已經甘居下端的女子指手畫腳的。   胡蘭成是一個欺軟怕硬的主,當他認爲張愛玲沒那麼強大時,頓時“從奴隸到將軍”地抖了起來。他索性把自己跟範秀美那檔子事也告訴了她,張愛玲其實已經知道,之前範秀美還曾來上海找過她,青芸說範懷了孕來墮胎,張愛玲拿了一枚金戒指給她。但《小團圓》裏,卻寫盛九莉並不知道這個女人找自己何事,只是看她食不下咽的樣子,覺得很不耐煩。   胡蘭成卻還在問她有沒有看過他寫的《武漢記》,裏面滿紙的“小周”云云—事到如今,他完全不用對她察言觀色了。張愛玲說,看不下去。胡蘭成說他聽得一呆,沒想到張愛玲也會忌妒。他的驚奇裏也有得意,但我們不得不說,他實在是想多了。   他沒有注意到之前張愛玲接到一個電話,是桑弧打來的,他只看到張愛玲在電話裏跟人講上海話,覺得柔媚。沒想到對於張愛玲,是她的兩個世界在相撞,舊的和新的,兩個星球在她耳邊擦肩而過發出洪大的嘈聲。胡蘭成拿出小周的照片給張愛玲看,不無期待地恐懼着,怕張愛玲撕了它,但張愛玲只是略看一下就微笑着還給他了。胡蘭成對張愛玲說,青芸幫你說話哦,那張小姐不是很好嗎?張愛玲起了大反感:“難道我要靠人家幫我說話了?”   兩個不再相愛的人,怎麼着都不對勁,胡蘭成以爲張愛玲是喫小周的醋,爲了調劑氣氛,他開玩笑似的打了她的手背一下,她不由得駭怒道:“啊!”   這一聲“啊”,是一道森嚴的防範,劃出了他們之間的距離,她就此把他看成了一個陌生人,一個不可以不設防的人。那一晚,他們各自就寢。   第二天凌晨,胡蘭成來到張愛玲的房間,俯下身子親吻她,張愛玲從被子裏伸出手臂,抱住他,忽然間淚流滿面,喊了一聲“蘭成”。   這是一次爲了告別的擁抱,她抱住的不只是一個男人,還有自己的舊感情,第一次的愛,她就要與它分離了,心中充滿了惻然的憐惜。   13.胡蘭成給過張愛玲多少錢   這次分別之時,張愛玲給了胡蘭成二兩金子。《小團圓》裏說,是交給胡蘭成的侄女青芸的,胡蘭成看見了,沒作聲。後來寫書的時候,他大概不好意思說自己當時看見了。胡蘭成更愛說張愛玲給自己寄過三十萬,這事胡蘭成在《今生今世》裏寫過,張迷因此覺得胡蘭成對不住人家還拿人家錢,簡直是個喫軟飯的,胡迷則一如既往地得意,能喫到軟飯說明胡大爺有能耐。   確實也是,喫軟飯肯定比包養更能證明一個男人的魅力,可惜《小團圓》扯下了這個溫情脈脈的面紗。張愛玲明確寫道,胡蘭成並不是像他說的那樣,只給了她一點兒錢,只夠做一件皮袍。他曾經給她帶來過一箱子的錢,現鈔,是他辦報的經費,還對她說,在經濟上讓我來照顧你。   之後他又多次帶給她錢,對她說,你這裏也可以有一筆錢。張愛玲收下來,她說,她要還給她媽媽。   張愛玲說過,要是愛一個人愛到跟他要零花錢的程度,那真是很嚴格的檢驗。同理,要是恨一個人恨到要把他給自己的每一分錢都結清的地步,那也是很刻骨銘心的怨恨。張愛玲因爲各種積怨,一直打定主意要將母親在自己身上花的每一分錢都還掉。在她的“仙女”年代,胡蘭成欣賞她這種剔骨還父割肉還母式的決絕。   但當他陷入窘境時,怕是就沒有那麼贊同了。他身邊的每一個人都在幫助他,青芸、斯君,都在爲他奔波打點,唯有張愛玲,雖然也不辭辛勞地去看他,卻在金錢上,不透一絲口風。   我不知道胡蘭成怎麼想的,也許他並沒怎麼想,所有的壓力都來自張愛玲自身,反正在張愛玲交出這二兩金子之前,只要他一沉默,或者臉色一暗,她都會想到他是怨恨她不拿出錢來,她倔強地想,不管,反正我要還給我媽。   但是她沒有還成,她媽哭着拒絕了。這個訣別的早晨,她把二兩金子還給了胡蘭成,這同樣是個交割,她已經不再愛他,就不可以在他面前耍賴與倔強,收着他給的錢。金錢真是檢驗感情的唯一標準啊。   胡蘭成依舊給她寫信,對她說“我永遠愛你”,他以爲這是巨大的安撫,以爲她怕自己將她拋棄。她將剛拿到的劇本的版稅寄給他,做進一步的交割。就這麼過了半年,1947年5月,胡蘭成憑着一手出神入化的馬屁功夫,贏得了當地一位士紳的歡心,幫他推薦就業,介紹朋友。眼看着在溫州城已經能夠立住腳,他又遠遠地搭上了文化界大腕梁漱溟,再度出山也有了機緣。胡蘭成心裏高興,寫信去告訴張愛玲,沒想到,就是這封信,引出張愛玲與之分手的決斷。   在《今生今世》裏,胡蘭成錄下那封信:   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時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小團圓》裏,這封信沒有這麼簡單,盛九莉在信裏寫:“我並不是爲了你那些女人,而是因爲跟你在一起永遠不會有幸福。”她本來還想寫上“沒有她們也會有別人,我不能與半個人類爲敵”,又覺得這句話像氣話,反而不夠認真。   她把這封信拿給桑弧看,不願意讓桑弧認爲她是因爲喫醋才和胡蘭成分開。這種表白笨拙可笑,但正是這種可笑的地方,纔像愛情。相形之下,她寫給胡蘭成的那些如雲似錦的情話,都像是一場翹袖折腰的表演,觀衆是她心中的自己,那個自己,要求自己在最好的年華里,責無旁貸地愛一場。   信還沒寄到,她先收到他的信,“像是收到死了的人的信,心裏非常難受”。   那封信終於到了胡蘭成手中,他說,他看到第一句,即刻好像青天白日裏一聲響亮,但心思卻很靜。看完這封信,也不覺得不對,反而覺得她的清堅決絕真的是非常好,她不能忍受自己落到霧數。他不禁又要歡喜誇讚了。   是啊,這樣的一封信,纔是仙女本色,那個仙女置之死地而後生了,胡蘭成心中的一塊大石落地,原來,這個仙女是真的,他真的跟一個仙女戀愛過。這一點,纔是最重要的,至於分手不分手,倒是無關緊要,反正他本來也不缺女人,尤其不缺一個相貌平常笨手笨腳的女人。   他說,愛玲是我的不是我的,也都一樣,有她在世上就好,我仍然端然寫我文章。   他當時是沒怎麼樣,按照她的吩咐,不去尋她,也沒有回信,只是給炎櫻寫了封花裏胡哨的信,“但爲敷衍世情,不欲自異於衆”。《小團圓》裏應該是原信實錄:“她是以她的全生命來愛我的,但是她現在叫我永遠不要再寫信給她了。”比比(《小團圓》裏炎櫻的名字)一臉爲難:“這叫我怎麼樣?”是啊,蘭成君,你怎麼就有本事永遠讓人臉上替你掛不住呢?而他這封信也像是對張愛玲的一種安撫,緩兵之計,《小團圓》裏說,邵之雍很快就離開了那小城,盛九莉懷疑他擔心自己去告密。她從鼻子裏冷笑一聲。   胡蘭成確實是在那會兒搬離了范家,去溫州中學教書,不見得就是擔心她去告密,張愛玲把他想得這麼陰暗,確實是恩斷義絕的節奏。   1949年張愛玲寫的電影《太太萬歲》公映,胡蘭成利用職務之便,與全校師生包下一場去看,同事們都說好,他心裏還不足,“迎合各人的程度,向這個向那個解釋,他們贊好不算,還必要他們敬服”。   可以想象他臉上那憋不住的得意,雖然不能讓他們知道底細,連起疑也不可以,可是,若一點兒異樣的感覺也沒有,豈不令他憮然?   胡蘭成的虛榮心,真的很強大。他在溫州認識了一些人模狗樣的人,帶着範秀美去拜訪,人家擺了宴席招待他,他就覺得這面子是自己結交來的,非常得意,還爲範秀美設身處地地想,嫁了他這麼一個丈夫,她也真有面子。在張愛玲已經從他的天空上划過去之後,他還要拿她給自己撐檯面,也就不足爲奇了,對他有所認知的張愛玲若是知曉,想來也不會介意。   14.張愛玲的剩餘價值   等到兩人先後離開大陸,胡蘭成不用對自己的身份諱莫如深時,他驚喜地發現,除了讓虛榮心暗爽一下,張愛玲還有其他價值。   張愛玲的研究者司馬新提到:1953年,已經取道香港來到日本的胡蘭成得知張愛玲在香港美國新聞處做短工翻譯,誤以爲是美國中央情報局同一機構,就寫信致張,求她介紹自己到美國中央情報局工作,嚇得她將來信原封退還。   《今生今世》裏沒有這一段,司馬新說是聽張愛玲的好友宋淇說的,估計胡蘭成自己也覺得丟人,他在揚長避短上是很有一套的,前面在應英娣的來歷和“妾室”身份上的含糊其詞就是一例。   很多人爲胡蘭成辯解,說漢奸也罷,負心也罷,起碼他坦白。可問題是,到底什麼叫作坦白?像胡蘭成這樣,避重就輕地複述一下過程,色厲內荏地強詞奪理,把自己打扮成一個離經叛道但自有一套嚴密邏輯的人,就叫作坦白了?不,我覺得坦白是與自己的內心赤誠相對,像打量他人那樣打量自己,不放過任何細枝末節,直至,終於接近於內心的本質,人性的弱點,慾念的源起。   看胡蘭成的大作,可以忍耐他滿紙半文半白的“亦”和“連”以及自以爲別有深味的浙江鄉下方言,甚至可以忍耐一得意就忘形,一得志就小人相的輕骨頭,唯獨感到難以忍耐的,是他總是試圖欺瞞,詩詞歌賦齊上陣,說禪論道做大旗,掩蓋他的利己本質。最後,他成功了,他通過一部裁剪得當濃淡相宜的“情感歷程”,掩蓋了一個草根男的野心與戾氣,把自己打扮成了氣定神閒優越感十足的風流教主,這,能叫坦白嗎?   1955年,胡蘭成的日本好友池田篤紀去香港,胡託他去看張愛玲,這一次,倒不見得有什麼用心,他可能是閒得慌,一點點無聊外加一點兒好奇心,池田沒有見到張愛玲,胡蘭成猜張愛玲也不願意見,本來就多餘嘛。咦,那你胡蘭成幹嗎還多這個事?   胡蘭成做什麼我都不感到稀奇,但奇怪的是,1957年年底或1958年年初,張愛玲竟然經池田轉了一張明信片過來,沒有上下款,寫道:   手邊如有《戰難和亦不易》、《文明的傳統》等書(《山河歲月》除外),能否暫借數月作參考?請寄(底下是英文,她在美國的地址與姓名)。   說起來張愛玲很沒必要招惹胡蘭成,難道不知道他容易牽動綺念?究其原因,在於此刻的張愛玲已經嫁給賴雅,以爲她跟胡蘭成是橋歸橋路歸路了,便是牽動一些感懷,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她給予自己的終極定位是:我是一個寫小說的人。   這個寫小說的人當時處境不佳,英文寫作沒有得到美國市場認同,急於憑藉一部力作翻盤。1961年,她來到臺灣,爲以張學良爲主人公原型的作品《少帥》蒐集資料,很有可能在1957年年底乃至更早,她就在醞釀這部作品了,給胡蘭成寫這個明信片,真的不是舊情復燃的幌子,而是創作小說的前期準備工作之一。   胡蘭成的想法卻很多,先是不敢相信,然後給他當時的老婆佘愛珍看,佘愛珍先是一呆,隨即替他歡喜,還催他回信。   這位佘愛珍也真大方,難不成是一位芸娘式的賢妻?胡蘭成說她一向是別人眼裏有了她就不能再有第二個人的,不過見了張愛玲的字犯起糊塗。寫到這裏,我要呵呵一笑,有道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胡蘭成一生風流官司無數,落到這個女人手裏,纔算是好馬配好鞍,天造地設的一對。   佘愛珍不是個普通人,前夫是大流氓“白相人”吳四寶,後來改行做漢奸,也做得很“成功”。佘愛珍能把這麼個人收服擺平,自然也有兩下子,當年在胡蘭成的眼中,她是個必須仰望才得見的人物。且說某個春天的下午,她攜了女侍,光臨他的寒舍,真如神仙下凡,他“又喜歡,又敬重”,只覺得他寒酸的客廳與她諸般不宜。   不過,對她老公吳四寶,胡蘭成就沒這麼客氣了,在回憶錄裏追憶第一次見到吳,他看上去很恭敬,胡險些拿他當保鏢了。胡得罪汪精衛被免官時,還曾到吳家一遊,吳四寶派老婆出來敬酒,自己則“恭謹相陪”,胡蘭成認爲兩人文武有隔,跟他沒那麼多廢話,坐坐就出來了。吳四寶把他送到大門口,還給他開車門,胡蘭成頓時想起《史記》裏韓信被貶閒居,去舞陽侯樊噲家串門,樊噲大驚,擁帚跪迎,韓信進去了,略坐一會兒,出來,笑道,沒想到我竟然跟樊噲這樣的人爲伍。胡蘭成拿這段逸事來比喻,不過還是略略謙虛了一下,說,我和韓信既像又不像。   1949年後,佘愛珍先到香港,後去日本,吳四寶早已過世,她一個人在江湖上漂泊。好在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生存能力又強,更重要的是,她知道男人不如錢可靠,手裏很有一些積蓄。   胡蘭成在香港時搭上了她,在旅館裏,先是坐着說話,然後拉着她的手,蹲下身,把臉貼到了她的膝蓋上。就這麼着,後來他想去日本,跟她借路費時,佘愛珍也是長吁短嘆說家道艱難,不比從前,二百塊港幣打發他了事。   佘愛珍後來日暮途窮,下嫁胡蘭成,婚後她忘了這茬,跟他吹噓自己在香港時的風光,胡蘭成一對照,才知道被她糊弄了,很不高興:我都當你是知己了(都把臉貼你腿上了),你卻沒有看重過我(也沒借給我錢)。不過,胡蘭成本來就是污泥渾水裏打滾的人,沒有窮追到底的嗜好,不爽一下也就罷了,按照他的慣例,還要朝好裏去說,於是,對於佘愛珍當年忽悠他一事,他上升到了這樣一個高度:有意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這都是哪兒跟哪兒啊?   不僅如此,胡蘭成的另一個習慣—喜歡把得手的女人都說成仙女下凡,在佘愛珍身上也發揚光大。比如她曾做過痧藥水的生意,山寨人家的品牌,對方跟她打官司,請了律師,佘愛珍先是打電話威脅律師不要摻和,律師不理,等他從法庭出來,忽地躥出一人,拿糞汁淋了他一頭一臉。律師回到家中,還有電話打過來,問他味道好嗎。對佘愛珍的這一“傑作”,胡蘭成贊曰“白相人做出來的事就是動不動又頑皮,只不作興下流,所以上得檯盤”,看了這段我真的很想請教,這都不算下流,到底怎樣纔算下流呢?   白相人佘愛珍跟了胡蘭成,真是得其所哉,倆人都是熱鬧人,還都喜歡煽情,成天不是鉤心鬥角就是打情罵俏,你恩我愛的,有沒有實話倒在其次,只要不寂寞就行。現在,突然冒出一封愛玲信札,無聊的時日變得有料了,佘愛珍攛掇胡蘭成去撩撥張愛玲,其實是打心底看輕她。   胡蘭成的新歡舊愛裏,餘愛珍忌諱日本女人一枝,因爲離得近,仍然有可能;忌諱周訓德,因爲知道胡蘭成很把她放在心上—胡蘭成到日本後,窘境裏,還惦記着小周,寫信寄錢要把她接來,終因失去聯繫而作罷;唯獨不忌諱範秀美,知道胡蘭成對她不過是利用,當時花言巧語,一朝時過境遷,也就拋到腦後任其自生自滅去了。   同樣,佘愛珍以一個江湖女人的心機,看透張愛玲不過是個寫文章的女人,沒有幾下子,就算張回心轉意,她也有的是辦法對付她,現在則不撩白不撩,如同貓逗耗子,就圖那一樂。   胡蘭成未必不知道他老婆這番心思,但這心思正好與他不謀而合,當然,消乏解悶之外,他另外有一個情結,那就是,挑戰他心中的最高標尺。   15.誰不曾愛過個把人渣   不管怎麼說,胡蘭成和張愛玲的一段情,使他比別人更多地接觸到張愛玲,讀到了更多的精彩,她面對經典百無禁忌,她表情達意直指人心,她深刻的身世之感,華麗與蒼涼交替的人生體會,都讓半瓶子醋、心虛氣短的胡蘭成大開眼界,用時下流行的說法叫:原來人生和經典都可以這樣讀。   剔除自抬身價的成分,他對她的讚美裏也不無真誠,他說自己是打她這兒開了天眼的,視她爲高高在上的九天玄女,學習她的行文風格,自然也想聽她的一聲肯定。若她對他猶有餘情,那當然是再好不過—他大概隱隱以爲,雖然她先說拜拜,卻未必能將他忘懷,畢竟是他傷了她,傷有多深,正說明她對他的愛有多深。   但是,在香港,當有人問起張愛玲對他的力作《山河歲月》的看法時,她不置一詞,他感到了被輕蔑,恨恨地想,我總也不見得輸給她。現在,她又從容地給他寄來這麼一張明信片,說明她已然將他放下,就像《茉莉香片》裏,言丹朱不把聶傳慶當男人,纔對他有肆無忌憚的親密。   胡蘭成雖然不至於像聶傳慶那麼憤怒,但肯定有點受傷,於是他在回信中說,我把《山河歲月》與《赤地之戀》來比並着看了,所以回信遲了,他這是把張愛玲和自己拉到一個水平線上,想以此打破張愛玲的心理平衡。他想象張愛玲知道自己的作品被他的灼灼目光照了一下,肯定有點兒心慌,又說,讓她慌慌也好,因爲她太厲害了。他後來又寄去了一本《今生今世》(上卷),並寫了信。   這封信寄出去之後,胡蘭成兩口子算是找到了一個特別好的消遣,沒事就在那裏猜測張愛玲的反應,佘愛珍說,你與張小姐應該在一起,兩人都會寫文章,多好!胡蘭成就說,那你怎麼辦呢?佘愛珍說,那我就與你“喲霞那拉”,胡蘭成說,你心裏不難受嗎?佘愛珍說,不難受。   兩個人說得有來道去的,明明是打情罵俏,拿肉麻當有趣,胡蘭成還能裝模作樣地說:愛珍便是連感情都成爲理性的乾淨。讓我呈四十五度角仰望他一下下。張愛玲沒有回覆,胡蘭成仍不肯罷手,又寫信去挑逗,張愛玲給夏志清的信裏說:“後來來過許多信,我要是回信勢必‘出惡聲’。”   不管張愛玲回不回信,胡蘭成夫婦都從中找到了很多樂子,整天說過來說過去的,借用《還珠格格》裏對“樂不思蜀”的成語新解,簡直“快樂得像老鼠”一樣了。   張愛玲的回信到底來了,全文如下:   蘭成:   你的信和書都收到了,非常感謝。我不想寫信,請你原諒。我因爲實在無法找到你的舊著作參考,所以冒失地向你借,如果使你誤會,我是真的覺得抱歉。《今生今世》下卷出版的時候,你若是不感到不快,請寄一本給我。我在這裏預先道謝,不另寫信了。   愛玲十二月廿七   難怪胡蘭成說張愛玲厲害,看看這封信寫的,整個兒一個罵人不帶髒字。從字面上看,沒有任何問題,它澄清誤會,保持距離,有禮有節,客氣隱忍,但這隱忍,正說明張愛玲拿對方當小人看待,寧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我穿鞋的就怕你光腳的,這個“鞋子”,可以理解爲尊嚴,她不想拿蒼蠅來練劍。她的隱忍,便是投鼠忌器,有了鄙視、警告、央求、自衛等諸多的意味。   看到這樣一封信,胡蘭成和佘愛珍傻眼了,但他倆都是千錘百煉的人物,很快從短路狀態迴轉過來,佘愛珍先笑話胡蘭成活該,又給他出主意,讓他裝作沒收到這封信,再寫信給她,請她看櫻花。胡蘭成都覺得這主意無賴,但又覺得非常好,倆人又嘻嘻哈哈地表揚與自我表揚了一番,消磨了時日,促進了感情,張愛玲大概做夢也不會想到,她這封信還能收到這一效果。   不過,即使張愛玲想得到,大概也不會驚奇,她熟悉他們臉上那滿是油汗的笑,既瞧不起別人也瞧不起自己,由放任而生的疲憊,她筆下最擅長描畫這種小市民,下筆如有神時,大概不會想到,自己就栽在這種人手裏,所謂陰溝裏翻船。   她不能有任何回應—別說寫一部《我和××不得不說的話》了,若能牽動她一絲情緒,他都會大得意,他的書商也會藉此炒作,白白娛樂了那些無聊的看客。只能是隱忍,忍無可忍,從頭再忍,只能通達地想,有誰年輕時候不曾愛過個把人渣?有誰漫漫情路上沒有幾個污點?有誰的人生可以真正做到清堅決絕,不給觀衆一絲窺視的餘地?像原諒別人那樣原諒自己吧,就當成一個黑色幽默,一個可以反觀自己瞭解人性的案例。   但書商還在用她的名字爲胡蘭成博宣傳,還跟她約稿,以“胡蘭成先生可代爲寫序”爲優厚待遇;比如無數的胡粉拿她說事不算,連地道的張迷苦於看不到她更多資料,也人手一冊《今生今世》;比如有個叫三毛的同行寫了部電影劇本《滾滾紅塵》,點明瞭裏面愛得神魂顛倒的男女就是她和胡;深度刺激她的還有朱西寧,他原本是張愛玲的粉絲,給張愛玲寫信,又附了自己寫的小說。身在美國無人識的張愛玲見這麼一個人萬里迢迢地來致意,便回了封信,很是敷衍了他一番。有天朱西寧突然寫了封信登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上,引耶穌以五餅二魚食飽五千人做喻,講耶穌給一個人是五餅二魚,給五千人亦每人是一份五餅二魚,意指博愛的男人,愛一個女人時是五餅二魚,若再愛起一個女人,復又生出另一份五餅二魚,他不因愛那個,而減少了愛這個,於焉每個女人都得到他的一份完整的愛。   聽上去好像賈寶玉的夢想,但賈寶玉終在梨香院裏悟透,一個人只能得一份眼淚。胡蘭成與賈寶玉最本質的區別,在於他少了那份誠意,他的那些花裏胡哨的理論,都不過是爲自己的慾望打馬虎眼,只是他說得雲裏霧裏的,倒也把朱氏父女一干人等迷得七葷八素。   張愛玲很客氣地寫了張字條,拜託朱西寧不要寫她的傳記。從此以後音書斷絕。從那時起,她開始親筆寫那部自傳體小說,爲了諷刺《今生今世》裏,胡蘭成讚歎一男數女的集郵式大團圓,她將這本書的書名擬作《小團圓》。   她說:“這是一個熱情故事,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千回,完全幻滅了之後也還有點什麼東西在。”我懷疑這是在小說結束後她的提煉。千迴百轉,完全幻滅之後,不見得全是灰燼,起碼,那是你年輕時的愛,和你的那一段生命血肉相連,還了金子還了錢,你卻無法將記憶全部交還。   於是在那小說末尾,她寫了一個夢,盛九莉夢見在松林裏,有好幾個小孩玩耍,都是她的。之雍出現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裏拉。“非常可笑,她忽然羞澀起來,兩人的手臂拉成一條直線,就在這時候醒了。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來快樂了很久很久。”   張愛玲最後一次見到胡蘭成是在1946年4月,朝後推十年最晚是1956年4月,如果我們不用那麼刻板,基本上可以確定是在1956年3月,張愛玲在美國的一個寫作基地認識了賴雅,而之前,她孑然一身地漂泊在紐約。她夢見十年前的愛,十年前的人,在熹微的晨光裏,爲此感到快樂再正常不過,斷言胡蘭成是張愛玲一生至愛,未免過於武斷。不過是些微情愫罷了。   平心而論,情愫應該也是有一些的,也許會在明亮又岑寂的黃昏,想起那個戀愛中的自己,那樣美,那樣放恣,因爲愛那個時候的自己,連帶着對那個人的情緒,也變得柔軟起來了。人生若只如初見,雖然,初見的印象,也許多半出自自己的意念。只是浮世倏忽,如白駒過隙,時光輕捷,如馬踏飛燕,在無可匹敵的生命規律面前,人世的貪嗔癡怨多麼微不足道,有着深刻的身世之感的張愛玲,在小小的氣惱一下之後,想必也會一轉念,在嘴角浮出一個半是自嘲半是蒼涼的微笑吧。   NO 03 桑弧: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   她從未怪過他,雖然他比她大五歲,她卻對他一直有種心疼。和張愛玲的愛情,於他,也許就像一場遇仙記,美好,神奇,但極不真實,一回頭,樓臺亭閣俱已化作空無。他回到人間,安心地過他腳踏實地的生活,只是不知道是否會有些夜晚,想起往昔,亦覺惆悵舊歡如夢?   日本戰敗後,胡蘭成遁入浙江腹地。張愛玲惦記他,在冬天裏,做了件翠藍的棉袍作爲行裝,沿着他走過的路,迢迢苦旅,萬水千山,來到他藏身的地方。   那是一場傷心之旅,胡蘭成不肯放棄在武漢認識的新歡,眼下,又與這範姓女子不清不白。《今生今世》裏說,張愛玲是哭着離開的,回去後,她寫信告訴他,她一人在雨中撐傘佇立,面對着滔滔黃浪,涕泣久之。   胡蘭成這轉述非常文學化,卻也因之淺淡,張愛玲的自傳體小說《小團圓》則告訴我們,在她消失在他目光中之後,她的痛苦依然轟轟烈烈。許多年後她寫道:“那痛苦像火車一樣轟隆轟隆一天到晚開着,日夜之間沒有一點空隙。一醒過來它就在枕邊,是隻手錶,走了一夜。”她無法忘記他。“在馬路上偶爾聽見店家播送的京戲,唱鬚生的中州音非常像之雍,她立刻眼睛裏汪着眼淚。”在飯桌上她想起之雍寄人籬下,坐在主人家的大圓桌面上。青菜喫到嘴裏像溼抹布,脆的東西又像紙,咽不下去。“她夢見站在從前樓梯口的一隻朱漆小櫥前……在麪包上抹果醬,預備帶給之雍。他躲在隔壁一座空屋裏。”   她食不知味,靠喝美軍留下的大聽西柚汁度日,有天在街上,她看見櫥窗裏走來一個蒼老的瘦女人,都被自己的憔悴嚇了一大跳,因爲營養不良,她的例假幾個月都沒來。   就是在這時期,那個名叫桑弧的男人出現在她的生命中。桑弧這個名字,在《小團圓》面世之前,就一直閃爍在張愛玲的履歷裏。   桑弧,原名李培林,孤兒出身,少年時在證券交易所當學徒,後來考上了滬江大學新聞系,想當記者,但他哥哥與長姐都希望他能有個安穩可靠的職業,於是他結束學業後報考了中國銀行。他狂愛戲劇,是周信芳的忠實粉絲,並以頌揚麟派藝術的文章,贏得了周信芳的好感。   在周信芳的介紹下,他進入電影行當,由編劇轉導演。在1946年到1947年間,他和張愛玲有過多次合作,出品了《不了情》《太太萬歲》等幾部電影。   在當時,小報上便刊有關於他們二位的緋聞,但並沒有引起張迷的重視,因有位貌似比小報更爲靠得住的資深影人龔之方打了包票,斬釘截鐵地說,張愛玲和桑弧之間只有友誼而沒有私情。   他說,新中國成立後他曾經應一干友人之託,想撮合這郎才女貌的一對,他們覺得“張愛玲的心裏還凝結着與胡蘭成這段戀情,沒有散失;桑弧則性格內向,拘謹得很,和張愛玲只談公事,絕不會提及什麼私事”,所以必須有古道熱腸的人出來說合。張愛玲聽了他的提議,反應卻是“搖頭,再搖頭,三搖頭,意思是不可能,叫我不要再說了”。   有了這番經歷,龔之方得出的結論是:當時上海的小報很多,他們談話較隨意,有的出於猜測,有的有些戲謔,這卻是十足地冤枉了桑弧了。   知情者都這麼說了,看來桑弧只是打張愛玲的人生里路過。不過,張愛玲的搖頭搖頭再搖頭,似乎也有點兒蹊蹺,這凝重的動作背後,總像是有點兒難言之隱,可是,許是跟胡蘭成的那段戀情太濃烈,讓人覺得張愛玲的愛情,不可能這樣不落痕跡。要知道桑弧到2004年纔去世,那時張愛玲早已再度聲名大噪,連她的垃圾都被好事者拿去要大做一篇文章,她的一箇舊情人怎麼能在大上海萬人如海一身藏?   張愛玲的研究者陳子善總是放不下,曾到桑弧老先生那裏打探,對方“很小心,很機警”。他問不出所以然,又去問桑弧的兒子—他以前在華中師大的同事李亦中,李亦中亦表示對此一無所知。   幾番查無實證,自然不好做“有罪”推斷,加上感情線索集中的劇情更爲好看,這段糾葛久之便無人追究。要不是一部《小團圓》橫空出世,誰能想象桑弧的守口如瓶背後另有隱情?誰能想到在胡蘭成之後,在賴雅之前,張愛玲還另有一段如冷泉幽咽如雨意闌珊的愛戀?   《小團圓》裏那個男子叫燕山,出現在以胡蘭成爲原型的邵之雍之後,這也正是桑弧在張愛玲生活中出場的時間。燕山是個孤兒,做了導演,與以張愛玲爲原型的作家盛九莉有過合作,這些經歷全部與桑弧重合。只是,張愛玲寫邵之雍,全照着胡蘭成來寫,這裏卻說燕山曾做過演員,與桑弧的經歷不符,張愛玲做這種技術處理,是想遮掩什麼嗎?是桑弧的緘默換回這回報,還是張愛玲煞費苦心地爲桑弧改頭換面,只爲更暢快淋漓地敘述那段往事?   反正,張愛玲寫桑弧,比寫胡蘭成時更爲慎重,更爲“小心輕放”。   盛九莉在心情最爲灰暗的時候認識了桑弧。感情方面陷入絕境,經濟上,她也面臨極大壓力。具體怎麼着,小說裏沒說得太細,還是上面那位龔之方告訴我們,抗戰勝利後,張愛玲和漢奸胡蘭成的交往成爲重大人生污點,有報紙想借她的名字招攬讀者,不承想罵聲四起。小報倒是不懼這個,她又不屑與之爲伍,但她一時間創作陷入低谷,生計便成爲問題,爲了省錢,她連電影都不看。   偏巧有電影公司想將盛九莉的一部小說改編爲電影,老闆接她去家中商議,許多年後,她依然記得那天自己的着裝:“一件喇叭袖洋服本來是楚娣一條夾被的古董被面,很少見的象牙色薄綢印着黑鳳凰,夾雜着暗紫羽毛。肩上髮梢綴着一朵舊式髮髻上插的絨花,是個淡白條紋大紫蝴蝶,像落花似的快要掉下來。”   女人常常能記得自己第一次見到愛人的樣子,就要被愛上的樣子。卻也不是一見鍾情的版本,她獨坐一隅時,燕山含笑走來坐下。張愛玲寫他“動作的幅度太大了些,帶點誇張。她不禁想起電車上的荀樺,覺得來意不善,近於‘樂得白撿個便宜’的態度,便淡笑着望到別處去了。”   這女子距離感太強,警戒線太分明,然而讀到這段時仍覺得筆觸裏有柔情,初見時的小尷尬,回想起更令人怦然,那點兒當時不能迅即消化的東西,讓那感情更有質感。   即使戒備着,她還是感覺到他與身上那件淺色愛爾蘭花格子呢上衣的衝突,格子上衣的閒適,與他不是一個氣場,他像是“沒穿慣這一類的衣服,稚嫩得使人詫異”。   他那誇張的、過於接近的動作,可能不是像荀樺一般想要佔她便宜,就像這衣服一樣,那是初入場者的稚嫩和缺乏分寸感,後來張愛玲說他們的相處如兩小無猜,這調子一開始就定下了。但是,這並不是他們第一次見面,之前,盛九莉曾經在劇院後臺與燕山打過照面,他從臺階上下來,低着頭,夾緊雙臂,疾趨而過,一溜煙地走了,盛九莉覺得他像她也曾邂逅過的梅蘭芳,總有怕被人佔了便宜的警惕。   警惕的人總是敏感的,發現盛九莉的提防之後,燕山整個人陷入了沉默,那沉默是那樣重,令盛九莉震撼—筆者惡意地猜測,也可能是之前胡蘭成話太多了吧。   第一次相識,就是這樣,如果燕山不再來找她,他便成了記憶裏一點兒模糊的影像,是流水般從身邊經過的那些人中的一個。但是,三個月後,他來了,她已經從和邵之雍夢魘般的愛情裏掙扎着冒出了頭,那時候,她急需抓住一雙手,讓自己感到身在人間,燕山來得正是時候。《小團圓》裏說,三個月之後,他跟一個朋友來找她。現實中,是桑弧與龔之方一道去張愛玲居住的公寓,勸她寫劇本,張愛玲開始還猶豫,在他們的勸說下,終於點頭說:“好,我寫。”龔之方在回憶文章裏很高興地寫到這些,覺得自己促成了一件正經事,他看不到張愛玲與桑弧之間的火花。   桑弧與張愛玲合作的第一部電影是《不了情》。   如今看來,那劇情很普通,家庭女教師和男主人的愛情,被一個不被同情的糠糟之妻阻隔,像是在向《簡·愛》致敬,只是少了一個大團圓的結尾。   在張愛玲的作品裏算不得上乘之作,但張愛玲後來把它改成小說《多少恨》,卻加了個前言,說:“—我對於通俗小說一直有一種難言的愛好;那些不用多加解釋的人物,他們的悲歡離合。如果說是太淺薄,不夠深入,那麼,浮雕也一樣是藝術呀。但我覺得實在很難寫,這一篇恐怕是我能力所及的最接近通俗小說的了,因此我是這樣的戀戀於這故事。”   “戀戀”兩個字用得很是醒目,我無法不猜測還有點兒更重要的原因,比如,她喜歡這故事,也許是因爲正貼合她當時的心情。   《簡·愛》式的故事之所以動人,乃因大多數人都曾想愛而不能愛或者不敢愛。《不了情》裏的女主角虞家茵也是,她與夏宗豫兩情相悅,但不能在一起,他是有婦之夫,被他身後的秩序牽制;另一方面,也因她有個猥瑣的父親,年輕時是蕩子,晚年是無賴,一次次去找夏宗豫借錢,他自認爲有十八般武藝可以施展,卻將虞家茵的愛情攪和得七零八落。   張愛玲筆下的女子,有一類世故非常,事事都要精刮上算,另一類卻愛得單純,爲了保全一段可以放在水晶瓶裏捧在手上看的愛情,寧可先跟對方說再見。虞家茵屬於後者,當她父親的陰影在她的愛情裏一點點滲入,她寧可在被完全褻瀆前消失。   結尾寫到虞家茵獨自離開,夏宗豫來到留下的空屋子裏,望向窗外,“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動着的人海,彷彿有一隻船在天涯叫着,悽清的一兩聲”。   這個故事的調子,很像張愛玲和桑弧的。張愛玲和桑弧認識時,桑弧尚未娶親,但他出身孤寒,依傍做小商人的大哥成長。長兄爲父,那如父如兄的大哥,好容易把他拉扯大,成爲江湖上的一號人物,不會容許他娶一個聲名狼藉的女子—這是盛九莉或者說張愛玲的猜測,不知道桑弧是否有過暗示,她總在小說裏說自己是殘花敗柳。   與胡蘭成那段交往太張揚,盡人皆知,當時只覺得是綻放,沒想到綻放後就會成殘花敗柳。胡蘭成給張愛玲帶來的陰影,一如虞家茵的父親帶給虞家茵的陰影,她自己已經出不來了,她不想再帶給深愛的人。   張愛玲寫虞家茵不辭而別那場,更像是對自己離開後的想象。   可以說,《不了情》裏有張愛玲當時的心結,我們從《小團圓》裏看,從頭到尾,盛九莉從來沒覺得,自己能夠嫁給燕山。   但人生到底比小說淒涼。小說裏,只是虞家茵打定主意離開夏宗豫,夏宗豫放棄得並不甘心,現實中卻是桑弧也沒打算跟張愛玲在一起,儘管,他對她也是真心。   張愛玲與胡蘭成的戀愛,有一大段前奏,有表白,有承諾,《今生今世》裏胡蘭成告訴我們,他爲張愛玲離婚,張愛玲自傳體小說《小團圓》裏,邵之雍(原型爲胡蘭成)說,我可以離婚。又說,我不喜歡戀愛,我喜歡結婚。還曾說,我們永遠在一起好不好?張愛玲與桑弧的戀情有這些嗎?事隔多年,兩人皆對此事諱莫如深,關於他和她的那些事,我們還是要去《小團圓》裏尋找痕跡。   在小說裏,張愛玲自己是個叫盛九莉的作家,桑弧叫燕山,是導演。燕山在電影公司的老闆那裏認識了九莉,想把她的小說改編成電影,三個月後,他跟另外一個人來找她,之後,張愛玲就寫他們依偎着坐在黃昏裏了。九莉的心裏永遠沒有底,她從來不覺得,他最終想要跟自己在一起。   文中處處暗示,他是這樣青衫磊落的有爲青年,家世清白,相貌英俊,在他面前,她自慚形穢。一起去看電影,出來時,她感到他的臉色變得難看了,她照照粉盒裏的鏡子,發現是自己臉上出了油。—那粉盒,也是認識他之後纔有的,她爲他試着學習化妝。   他的臉色未必就與她臉上的油光有關,我們只能看出,她在他面前有多緊張。他在衆人面前隱瞞和她的關係,出於自尊,她自覺地不去問他們的將來,卻也在心中暗暗地擬想過與他一道生活的情景。要另外有個小房子,除了他之外,不告訴任何人,她白天像上班一樣去那裏,晚上回去,“即使他們全都來了也沒關係了”。   他們,指的是燕山大哥他們吧,真的在一起,燕山那邊有諸多親友,九莉做好了敷衍他們的準備。對於邵之雍她沒有這樣過,當邵之雍跟她說“天長地久”,她只覺得窒息,不願意想下去。她想象的盡頭,不過是他逃亡到邊遠小城,他們在千山萬水外昏黃的油燈下重逢,相對於這浪漫想象,柴米油鹽相濡以沫更需要愛的勇氣。   盛九莉對燕山有這樣的愛,燕山卻沒說要給她相濡以沫的機會。盛九莉停經兩個月,燕山強笑低聲道:“那也沒有什麼,就宣佈……”後來驗出來沒有懷孕,盛九莉自認爲在燕山沒有表情的臉上,看到了他倖免的喜悅。她猜到這故事的結局,在他面前流淚。燕山說,你這樣流淚我實在難受。她哭着說:“沒有人會像我這樣喜歡你的。”他說:“我知道。”他只說他知道,他知道你喜歡他,他也知道他喜歡你。但他不是大開大合敢愛敢恨的江湖兒女,他有一個做小商人的哥哥,他一步一個腳印走到今天,背後的腳印規定了他未來的方向,這個方向與你無關。   最傷人的愛情到底是哪一種?是爭吵過、心碎過、鄙夷過、冷笑過的,還是從未開始也就談不上結束,無始無終,拾不起放不下說不清道不明的?前者只要傷心一次就好,後者卻會留下永遠的懸念,無盡的輾轉,確定後再推翻、推翻後再確定的猜疑,張愛玲把那心情寫在《小團圓》裏:“雨聲潺潺,像住在溪邊。寧願天天下雨,以爲你是因爲下雨不來。”   是的,下雨你會不來,我還是希望天天下雨,好過晴天裏望盡千帆,最起碼,這一次我可以以爲,你是下雨纔不來,不是因爲,你對我沒那麼愛。我寧可你不來,也不願面對你對我的不愛。   不能怪桑弧薄情,只能說,每一個人對愛的理解不一樣。誰規定相愛就得相守呢?只是,相愛的人,常常會有想在一起的意念,有害怕失去的驚悸,“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張愛玲在《傾城之戀》裏借了範柳原的口說:人生裏總有死生聚散,我們做不了主,但我偏要說,我要與你在一起。   但桑弧無疑沒有這樣的執着,也許是,他早已知道,這種執念於事無補。作爲孤兒,他早已習慣失去至愛,失去、分別這些詞對他沒有那麼可怕,不能嚇到他,不足以讓他想辦法要與最愛的人在一起。   她從未怪過他,雖然他比她大五歲,她卻對他一直有種心疼。一度他參與的三部電影同時上映,佔了六家戲院,他的宣傳者在報頭寫:請看今日之上海,竟爲××之天下。說起來是風雲一時,卻獨有她說:你一得意便又慘又幼稚,永遠是那十三歲孤兒。   她不覺得那樣的榮耀,能拯救他宿命的悽苦。在《小團圓》裏,她寫燕山回憶父愛:“我只記得我爸爸抱着我坐在黃包車上,風大,他把我的圍巾拉過來替我捂着嘴,說‘嘴閉緊了!嘴閉緊了!’”這回憶讓人淚下。   對一個孤兒,你還能要求什麼?何況他是如此安然。他安然幫她做些拾遺補闕的事,幫她寫書評,大張旗鼓地推薦,帶她去朋友家,想幫她謀點兒事做,還爲她的新長篇擬了一個筆名叫作梁京,取“西風殘照,漢家陵闕”的意境。與此同時,他訂婚,《小團圓》裏說女方是一個漂亮的小女伶,原本是要嫁給海上聞人的,輪不到他,現在大家都是文化工作者了,他纔有了機會。   事實上桑弧的妻子確實漂亮,但是個圈外人,張愛玲將桑弧妻子的身份做這樣的設定,怎麼看都帶點兒惡意,像是有點兒芥蒂經年不曾消化。   而寫她聞知他的婚事那一段,是猝不及防的驚痛。   這天他又來了,有點心神不定的繞着圈子踱來踱去。九莉笑道:“預備什麼時候結婚?”燕山笑了起來道:“已經結了婚了。”立刻像是有條河隔在他們中間湯湯流着。他臉色也有點變了。他也聽見了那河水聲。   她笑問,裝作渾不在意,他笑着回答,裝作真的以爲她不在意。歡從何處來?端然有憂色。三喚不一應,有何比松柏?她不忍看見他的憂色,便將自己的心思掩藏在淡然的表情下,“你試着將分手儘量講得婉轉,我只好配合你儘量笑得自然,我就是不能看心愛的人顯得爲難”,有誰能瞭解簾幕背後她究竟是情深情淺?儘管,他們彼此也許只是心照不宣。   小報上登出他新婚的消息,他擔心她看了受刺激,託人去報社說,不要再登關於他私生活的事。他知道她的心碎。然後,再沒有然後了。張愛玲一直說他倆的愛情像初戀,確實是這樣,年輕時的戀情,常常就來得這樣深重而沒有結果,像《玻璃之城》裏的舒淇和黎明,開始愛得那麼熱烈,說分開也就分開了。生活洶湧而來,壓倒所有誓盟,若原本沒有立下決心,就更容易瞬間潰散,一個轉身,便相見無期。   值得琢磨的是,這“初戀”般的愛情開始在一場死去活來的愛情之後,胡蘭成與桑弧,到底誰在張愛玲的情史中佔更重的分量?   當事人都說不清的問題,局外人自然沒有置喙的餘地,我只能說,早早愛上老男人的女人,有些後來是會回頭愛上年輕幼稚的男人的。   因爲對老男人的愛,大多是主題先行,缺乏安全感,父愛飢渴,等把這段試完,才能像普通女孩那樣,去很單純地來一段“初戀”,僅僅因爲對方的可愛而去愛。只可惜到那個時候,未必就能爲“初戀”所接受。   但這對於兩人,都未見得不是件好事。若張愛玲真的跟桑弧在一起,她就沒法兒那麼利索地離開上海,而桑弧也必然受她連累,不可能再有創作《祝福》《天仙配》《梁山伯與祝英臺》以及我小時候看過的《郵緣》等多部電影的機會。當然,有的人愛情至上不在乎,可桑弧,卻是非常重視這方面的成就的。   在新中國成立初期,他用心揣摩時代精神,“如飢似渴地學習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強烈擁護文藝爲工農兵服務的宗旨”,並將這些理論應用到工作中,拍了一部電影《太平春》,“揭露美帝國主義轟炸我國沿海城市、殘殺同胞的罪行,爲推銷我國政府發行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做宣傳的”,他自己也承認圖解政治,放映後有人在報紙上提出嚴厲的批評。   他後來不再拍這類電影,更注意在影片中表現小人物的悲歡離合,但也經常接受上面佈置的重大任務,比如將魯迅的小說《祝福》改編成電影,這部電影獲得了一些國際大獎,幫他奠定了在電影界的聲名。   他成了上海電影界的重要人物,與茅盾、夏衍等人過從甚密,陪周恩來出訪緬甸。他爲人極好,謙虛和善,可以想象,很多時候,他白髮蒼蒼地坐在主席臺上,下面那些小資女作家只當他是個老前輩,有誰知道,這個看上去隨和平常的老人,曾經爲張愛玲所深愛?他和張愛玲,一個在中國,謹慎亦艱辛地活着,一個在美國,選了恣意卻也艱辛的人生。   在《回顧我的從影道路》一文中,他淡淡地說某部電影是張愛玲做的編劇,卻在文末特別表達了對妻子的感謝,說:“我們於1941年結婚,這四十多年以來,我的創作生活一直得到戴琪的支持、幫助。特別是‘文革’十年浩劫中,我的一些同事或由於受殘酷迫害致死,或由於不堪忍受凌辱而自尋短見。當時我身處‘牛棚’情緒十分壓抑。但我的愛人始終勸慰我,她要我正確對待逆境,對未來要有信心。這才使我度過了那難熬的十年歲月。我永遠不會忘記她給予我的鼓勵和愛心。”   和《紅玫瑰與白玫瑰》的結尾完全不同,桑弧滿意他理性的選擇,他當情人不夠癡纏投入,當丈夫卻能從一而終。和張愛玲的愛情,於他,也許就像一場遇仙記,美好,神奇,但極不真實,一回頭,樓臺亭閣俱已化作空無。他回到人間,安心地過他腳踏實地的生活,只是不知道是否會有些夜晚,想起往昔,亦覺惆悵舊歡如夢?   和他近乎刻意的守口如瓶不同,張愛玲之後再提起他口氣自然。   1978年4月,她寫給宋淇的信裏說:“寫《半生緣》的時候,桑弧就說我現在寫得淡得使人沒有印象。”   給鄺文美的信裏亦曾說:“我真怕將來到了別的地方,再也找不到一個談得來的人,以前不覺得,因爲我對別人要求不多,只要人家能懂得我一部分(如炎櫻和桑弧等對我的瞭解都不完全,我當時也沒有苛求),我已經滿足。”   她跟桑弧確實不是靈魂上的知交。《小團圓》裏她寫道,燕山將盛九莉的小說改成電影,改得非常牽強,九莉無法面對,逃出影院,正碰上燕山,他着急地說:“沒怎樣糟蹋你的東西呀!”張愛玲特意寫這麼一筆,似乎說明,起碼第一次合作時,她對桑弧的導演風格並不怎麼接受。   但這些一點兒也不重要,在愛情裏,懂得真的不是特別重要的事,心情好的時候,誰與誰都能懂得,還是那句話:沒有對的人,只有對的時間和地點,時間地點對了,人也就對了。   她和桑弧,彼此都算不上對的人,但他們在一個對的時間遇上了,所有就都對了。她說:“燕山的事她從來沒懊悔過,因爲那時候幸虧有他。”   幸虧有他,有他那一程陪伴,即使不能陪伴到最後,也無須多麼可惜。彼此天各一方,是命運給他們的水晶瓶,讓他們,可以坦然安置自己的愛情,讓她,在別後經年的回憶裏,還能栩栩如生地描述他們在一起的辰光。“我們曾相愛,想到就心酸。”心酸的是那種眼睜睜的感覺,沒有背叛,談不上辜負,從一開始就微笑着眼睜睜地看你離開,不做任何挽留。但若還能心酸,也很好,這證明,我們曾經真的相愛。   NO 04 賴雅:愛又如何   一年之中最猛烈的暴風雪襲擊了這一地區,大地蒼茫,覆蓋所有的路徑,沒有從前,也沒有未來,只有當下,你在我眼前。她說,當他跟我住在紐約時,那城市彷彿是我的,街巷也因此變成活生生的。   1.遇見,在人羣中   1956年的美國新罕布什爾州彼得堡,直到3月依舊很冷,有時甚至能達到零下三十四攝氏度,而處於新罕布什爾羣山包圍中的麥道偉文藝營,更是寒意侵骨。   下午4點之前,文藝家們各自待在自己的工作室,寫作、繪畫,或者雕塑,等等,這個由著名作曲家愛德華·麥道偉的遺孀麥道偉夫人創辦的文藝營地,爲他們提供住宿及簡單的餐點等,午餐籃子就放在工作室的入口處,4點之後文藝家們才能到大廳裏集會。   大廳位於一座別墅式的建築之中,屋外是大片的草坪,4點之後,人聲噪噪,文藝家可以手持一杯雞尾酒,與自己感興趣的鄰居交談,張愛玲與賴雅,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遇見的。   我不知道張愛玲哪天來到麥道偉文藝營的,史料上只說她在3月2日得到通知,她來文藝營居住的申請被通過。3月中旬,她結清在紐約那個救世軍辦的女子宿舍的費用,火車汽車出租車輾轉七八個小時,來到文藝營。這個中旬,想來應該在10到12號之間,因爲,13號她就遇見了賴雅。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那也沒有別的話說,惟有輕輕地問一聲:‘噢,你也在這裏嗎?’”這是張愛玲那篇《愛》的結尾,寫這文章,是在她二十幾歲的年紀,在上海。如今她已經三十六歲,大概已無心於那樣的遇見。和賴雅的第一次見面平淡至極,在文藝營的大廳裏,在晃動的人影與聲音中,初來乍到的中國女作家和年過花甲的美國老作家友善地打了個招呼。   他們到第二天才有機會交談。賴雅大致知道她從香港來美國不過半年,此前住在紐約。賴雅對張愛玲印象很好,覺得她既莊重大方,又和藹可親。這個印象跟張愛玲留給讀者的不同,跟胡蘭成第一次見到的她也不同,難道生活教會了張愛玲不再那麼清高?似乎也不是,她過去的緊張木訥很大程度上不是倨傲,而是不知所措。   我想張愛玲的放鬆,應該是來自賴雅的放鬆,他對她一無所知,就是一個尋常女子,剛剛結識的同行。他按照自己熱忱友善的天性,問她一些親切的問題,如同火車上的陌生男女,萍水相逢,彼此都沒有背景,本初的性情凸顯出來,她跟他的那些話,也就像絲綿蘸着胭脂,滲到了心裏。   很多年後,張愛玲已經開始了離羣索居的生涯,哪怕最信任的朋友也是通過電話信件聯絡,拒絕見面,卻很奇怪地會見了一個名叫詹姆士·萊昂的美國人,劇作家布萊希特的研究者,他對張愛玲的文壇聲名一無所知,只知道她是布萊希特的朋友賴雅的第二任妻子,便與她聯繫,想要訪問她。   張愛玲答應了,當詹姆士如約前來按響門鈴時,卻無人應答。假如詹姆士對於張愛玲日常做派有所瞭解,一定會生出顧慮而卻步,但那會兒他完全沒想那麼多,只以爲不湊巧,想通過各種方式找到她,完成訪問。   這種莽撞成全了他,他不但找到了張愛玲,還看到了她最爲放鬆的狀態,她對這個美國人敞開心扉。事後,還跟他通過好幾封坦誠的信。詹姆士對她的印象是談吐嫺雅,怡然自若,熱忱又令人舒坦,絲毫不覺她有任何不自在或者有逃避與人接觸的想法。   張愛玲的放鬆也是來自詹姆士的放鬆,詹姆士把她當成平常人,她便沒有盛名之下的矜持、曠世才女的身段,她顯得舒緩從容多了。   想要讓對方不緊張,首先自己得不緊張,你的嚴肅矜持,讓對方也不得不嚴陣以待,雖然內中並無武器,但一來一往的試探,足以繃緊雙方的神經,誰都會覺得累。所以,適當的魯莽是受歡迎的,《水滸傳》裏的李逵、《三國演義》裏的張飛最得廣大讀者的厚愛。   1956年的3月,在異國他鄉,張愛玲與一個性情天真的男子面對面,周圍的景物很陌生,這一刻的光陰很恍惚,她突然之間變成了一個尋常女子,只用天性裏的單純與聰慧與他相對,而外面,大雪正在飄下來—史料上說,張愛玲認識賴雅沒幾天,一年之中最猛烈的暴風雪襲擊了這一地區,大地蒼茫,覆蓋所有的道路。沒有從前,也沒有未來,只有當下,你在我眼前。   2.賴雅的華麗人生   這裏有必要給賴雅也來個大起底,他的全名叫甫德南·賴雅,父母是移居美國的德國人,他按照德國的生活習慣長大。嚴父慈母,保證了他有一個完美的童年,活潑的性情可以得到舒張,同時,父親絕不會讓他的童年時光白白放空。他的文學天賦被挖掘出來,在親友的生日或結婚宴上,人們總能看見那個幼小的孩子,站在大庭廣衆之下,聲音朗朗地即席賦詩。   十七歲,他進入賓州大學,修文學,二十歲以前,已經寫出不少詩,和至少一部名爲《莎樂美》的詩劇。二十三歲,他進入哈佛大學攻讀碩士學位,創作的劇本《青春欲舞》被前輩欣賞,兩年後,該劇在麥克道威爾戲劇節上上演—四十二年後,他和張愛玲在這裏相遇。   順利的人,習慣於朝前看,以爲還會有更多的精彩等待自己去創造,賴雅的頭開得太順了,自然不會有張愛玲那種惶恐的自省。他的心靈世界如同江河上的朝日,健康充沛,才華時刻奔湧而出,甚至來不及化爲文字,就在良朋宴飲間隨意地流失了。   中國有句古語,叫“日言百句,其氣自傷”,胸懷大志的人都懂得三緘其口,張愛玲也不無調侃地說過,她是一個作家,有什麼真知灼見也是要放在文章裏賣錢的,怎麼會輕易說給人聽。賴雅卻不管這一套,就像一個身家不凡的富翁,想不起來精打細算,他才氣過剩,不用縮手縮腳。   很多人看好他,資深前輩,名流大腕,都看好他,看着他神采飛揚的高談闊論,妙語如流星般閃爍不盡,旁觀者只剩下跟他一道熱血沸騰的份,怎麼可能懷疑他的前途。   然而,作爲後來者,我們可以輕易地翻到最後一頁,看到賴雅的終極成就,不得不遺憾地說,他也許算一個出色的作家,卻不是一個偉大的作家。他完美的童年及後來的一帆風順,像一柄雙刃劍,讓他元氣充沛,卻沒有得到淬火的機會,他的世界是偏明朗的,沒有陰影輔助,缺少了張愛玲那種參差對照的層次感。   他對什麼都興致勃勃,做什麼都容易成功,時刻處於被誘惑狀態,不會死守着一點。他的生命,就這樣被淹沒在一波接一波的華麗幻影中,絲毫沒有感到命運設計的惡作劇—它對他的厚愛並不見得全是好心。   從1931年到1942年,他在好萊塢做了十二年的編劇,幹得還不錯,不菲的報酬,讓他不但能夠豐衣足食,還能燈紅酒綠。   問題出現在1943年,這一年他不小心摔斷了腿,又輕度中風。他向來身體很好,看上去很強壯,但這樣的人,一旦出現問題,就是兵敗如山倒,在他遇到張愛玲之前,他還中過一次風。   好萊塢拋棄了他,就像一個魅惑但輕浮的女子,對誰也沒有長情。一代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總有新人脫穎而出,賴雅又非一線編劇—他就沒有做一線編劇的野心,十二年之後才過氣,已經很夠意思了。   賴雅的生活狀態開始走下坡路。他結過一次婚,妻子是一個活躍的女權主義者,兩人相處不來而離婚,現在他是孤家寡人。如果手中有錢,單身漢的生活也自有妙處,但賴雅雖掙到過很多錢,卻到手就花掉了,他沒有喫過沒錢的苦,真的視金錢如糞土,都說“汝狄在錢上好”,《小團圓》裏這樣說。他一向本着有錢大家花的宗旨,後來選擇了共產主義。   中年之後的賴雅,變得很弱勢,弱勢人生不復有浮華遮蔽,視野能夠更清晰一些。賴雅回過頭,想要重新拾起小說,當他雄心勃勃地想要捲土重來時,卻忽略掉了一點,他,還能寫出好的小說嗎?   還是張愛玲看得真切,她對那個布萊希特的研究者這樣說:作爲一名好萊塢的編劇,他知道該耍什麼公式、用哪些竅門,正是這些把戲破壞了他成爲一個嚴肅作家的資質。“她認爲他這個人之所以迷人(甚至是太過迷人),在於他是一個聰明過人的寫作者(太過聰明以至於變得世故圓滑);在於他缺乏一種固執,一種撐過冗長、嚴肅計劃的忍耐力。”用她的話來說,他少的正是“勇氣和毅力”。   張愛玲揭示了賴雅的問題所在。她的說法裏也透露了兩點,第一,她懂他很深;第二,他在她眼裏是“迷人”的,儘管她懂得“迷人”背後的問題,但她的口氣,分明是愛而知其惡的。   3.兵荒馬亂中奔向一個人   胡蘭成曾說張愛玲取人,首先要看聰明不聰明,其實張愛玲對於溫度,亦有需求。當初剛映入她眼中的胡蘭成,未必顯得很聰明,只是他熱情,她遂把他所有的言語,朝聰明上拽,笨嘴拙舌也成了微言大義,她着急貼近於那溫度,變成了一個自說自話的詮釋者。   也難怪,張愛玲的母親和姑姑都太冷了,她們喜歡清潔,冰清玉潔,冰和玉都是冷的。張愛玲也喜歡清潔,她最怕的是蝨子,但她沒有母親和姑姑那股“青女素娥俱耐冷,月中霜裏鬥嬋娟”的勁頭,對溫暖,有種嚮往。   她在關於蘇青的文章裏寫道:楊貴妃的熱鬧,我想是像一種陶瓷的湯壺,溫潤如玉的,在腳頭,裏面的水漸漸冷去的時候,令人感到溫柔的惆悵。蘇青卻是個紅泥小火爐,有它自己獨立的火,看得見紅焰焰的光,聽得見嗶哩剝落的爆炸,可是比較難伺候,添煤添柴,煙氣嗆人。我又想起胡金人的一幅畫,畫着個老女僕,伸手向火。慘淡的隆冬的色調,灰褐,紫褐。她彎腰坐着,龐大的人把小小的火爐四面八方包圍起來,圍裙底下,她身上各處都發出悽悽的冷氣,就像要把火爐吹滅了。由此我想到蘇青。整個的社會到蘇青那裏去取暖,撲出一陣陣的冷風—真是寒冷的天氣呀,從來沒這麼冷過!遇到賴雅的那一年,就是那樣的寒冷。1952年7月,張愛玲持一紙香港大學同意復學證明從上海來到香港,她曾在這裏讀過三年書,發表的第一篇小說《沉香屑—第一爐香》也是以這個城市爲背景。但這次,她並不打算在這裏定居,左翼的壓力使她餘悸未消,香港離內地太近,也不安全,她的終極目標是去美國,離中國越遠越好。   她又在香港待了三年,中間去了趟日本,炎櫻在那裏;另一方面,也是想從那兒尋求一條去美國的路。從她後來還是回到香港看,這願望落空了。   爲了生計,張愛玲寫劇本,做翻譯,譯名著。她姑姑曾贊她連英文的物理化學課本拿過來都能看,幹這份工作自然不在話下。但張愛玲深惡痛絕,她說,我逼着自己譯愛默生,實在是沒辦法,即使是關於牙醫的書,我也照樣會硬着頭皮去做的。她討厭歐文,說翻譯他的書,像是同自己不喜歡的人談話,無可奈何,逃又逃不掉。她唯獨對海明威有好感。   雖然一時赴美無望,但張愛玲仍然時刻準備着,1953年她就開始嘗試用英文寫作。1955年,她的英文小說《秧歌》在美國出版,得到評論界的極大讚賞,這應該給張愛玲注入了信心。同年,她終於得到赴美的機會:美國當時有個難民法令,允許少數學有所長的人士赴美,取得永久居住資格,日後也可成爲美國公民。   她來到紐約,那時紐約不但是世界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還是出版中心,她孑然一身而又雄心勃勃地來了,夢想着在這裏實現少年時的夢想:要比林語堂還出風頭。   然而現實離她更近,因爲經濟原因,她搬進了救世軍辦的帶有慈善性質的女子宿舍。服務員是街上無家可歸的酒鬼,鄰居們是落魄的打算老死此地的胖太太,那種環境的可怕不在於條件簡陋,而是,出來進去之間,它總有辦法提醒你,你已經淪落到社會的最底層。   就是在簡陋的女子宿舍裏,張愛玲接待了她少年時代的偶像—胡適。   初識胡適,是在那個已經過去的繁華時代裏,不,應該說是繁華時代的尾聲裏。那時,張愛玲還是一個無憂無慮的千金大小姐,成天朝父親書房裏跑,把書一本本拖出去看,但那套《胡適文存》,她是坐在書桌前看完的。   又按照他的推薦,去讀《海上花》《醒世姻緣傳》,閱讀記憶裏,有着她對於一大段好時光的依戀。她還記得戰後胡適回國時的照片,笑得像個貓臉的小孩兒,她姑姑看着笑了起來說:“胡適之這樣年輕!”—他們一桌打過牌。   記憶點點滴滴,便是初見,亦恍如別後經年。在這異國他鄉,昔日一呼百應的文化領袖,曾經名噪一時的曠世才女,相見於如此不堪的地方。張愛玲無可奈何地笑,胡適卻四面看着,滿口說好。   張愛玲之前給胡適寄過自己的小說,他的高度評價令她十分振奮,然而,出現在她眼前的胡先生也有落魄之態,一次說起自己給美國某雜誌寫文章,不好意思地笑笑,說,他們這裏都是要改的。這裏是美國,胡適的讚賞,不能讓她東山再起。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她來到了麥道偉文藝營,與一個溫暖的、放鬆的、對她一無所知的男人不期而遇。他們都是此地的過客,那相遇也是萍與水的相遇,彷彿是寂寞的旅途中,他們被命運安排在對面,還沒來得及開口,已透過車窗玻璃,發現對方是一個可愛的人。   4.奉子成婚事件   當大雪終於落下來時,他們已經像朋友那樣相處了。4月1日,張愛玲和賴雅並肩坐在大廳裏共享復活節正餐。幾天後,張愛玲把自己的小說《秧歌》拿給他看,這說明她已經對他不設防,他對她的文筆表示讚賞。   反過來,賴雅跟她講述自己的過往,那些傳奇的故事對她是有吸引力的,能夠把三十六歲的女人,變成一個睜大眼睛聽故事的小女孩,張愛玲那被阻滯了的戀父情結,在她每一段戀情裏都發揮了魔力。《小團圓》裏,燕山對盛九莉說,你大概是喜歡老的人。盛九莉在心裏回道:他們至少生活過。而賴雅,不但活過,還轟轟烈烈地活過,曾經的“活過”,讓他此刻的“老”,也別具意味。   又是一段閃電式戀愛,不到兩個月,張愛玲便以身相許。“以身相許”這個詞用在這裏似乎不準確,它東方色彩太濃,柔婉的語氣背後未嘗沒有一點兒訛詐意味—我從此是你的人了,你要對我負責任。   美國人賴雅是負不了這個責任的,他說他總是點着火就跑掉;張愛玲也不見得就想讓他負這個責任,且不說她的自尊和精神潔癖等,就從他也在這免費的文藝營裏暫且存身看,他的狀態不比她好多少。同是天涯淪落人,不同的是,他比她更老,身體也不好。胸有大志的人,不可以揹負太多的包袱。   她是喜歡他的,溫度之外,還“飽藏強烈能量”—許多年之後張愛玲這樣形容他,他永遠生機勃勃,困境中也能給身邊人以安全感,而這,正是張愛玲所需要的。   就在兩人有“同房之好”(賴雅日記語)的兩天之後,賴雅在文藝營的居住期限已到,張愛玲去車站送他。最後的半小時,她吐露了對他的感情,亦說到自我發展和經濟上的困境,卻不是想要他承擔自己,相反,她還送了他一些現金作爲臨別禮物,她深知他的處境,除了精神上,她並不想依賴他更多。   張愛玲號稱一錢如命,跟姑姑都要算清楚,這也是前面所說的清潔使然。金錢太容易引向曖昧,只有在完全不設防的人之間纔可以有通財之義,愛他愛到坦然地跟他要零花錢是一種,心無芥蒂地送他錢也是一種。   如果不是後來那樁突發事件,他們的關係也許會發展成細水長流的兩地戀情,通信,見面,把愛情坐落在信箋與票根上,相望於不同的江湖—他喜歡寧靜的小鎮,她熱愛繁華的都市,彼此在對方的生活裏來來去去也可。然而,意外改變了他們的生命走向:兩個半月之後,賴雅收到張愛玲的來信,她發現自己懷孕了。   張愛玲恐懼生育,曾說:憑空製造出這樣一雙眼睛,這樣的有評判力的腦子,這樣的身體,知道最細緻的痛苦也知道快樂,憑空製造了一個人,然後半飢半飽半明半昧地養大他……造人是危險的工作。   又說:我們的精力有限,在世的時間也有限,可做,該做的事又有那麼多—憑什麼我們要大量製造一批遲早要被淘汰的廢物?她還曾引用“地母”的話:“生孩子有什麼用?有什麼用,生出死亡來?”   撇開精神層面,單就現實來說,張愛玲也沒生孩子的條件,經濟壓力自不待言,她對自己的期許尚未達到,身體裏卻突然多了個時刻生長着的小孩子,讓生活上相當低能的張愛玲幾近崩潰。   滿世界的風雨都潑了過來,張愛玲給賴雅寫信,只有他,能夠跟她共同分擔壓力,賴雅迅速給她回了信,向她求婚。他不是想以此給孩子一個名分,他同樣要不起一個孩子,應該是張愛玲信中的驚惶讓他感同身受,他用求婚來爲她壓驚。   他們拿掉了那個小孩子,結了婚。許多人認爲張愛玲的這段婚姻裏有太多現實打算,卻忽略掉居無定所的賴雅並不是年輕多金的範柳原。張愛玲從一開始就知道,他是幫不了自己的,反而有可能連累自己,以她那樣理性的頭腦,又胸懷宏大的抱負,也不見得想把這段感情向婚姻推進。應該是“懷孕事件”讓她慌了手腳,如同在兵荒馬亂中奔向一個人,奔向一隻伸過來的溫暖的手,顧不上其他了。   她的朋友,也是她的資深研究者夏志清很不以爲然,他想不通她爲什麼要嫁給這麼一個又老又窮的過氣作家,還剝奪了她做母親的權利,他甚至懷疑賴雅居心叵測地隱瞞了自己的病史,並做出另外一種美好想象—假如張愛玲嫁個身體健康經濟狀況良好的人,一定不會那麼慘。   “剝奪做母親的權利”的指責當然是站着說話不腰疼,張愛玲和賴雅養活自己都困難,再來個孩子只會雪上加霜。至於“嫁錯郎”這件事,嫁給誰又能保證百分之百正確呢?—賴雅也不是故意要生病的。況且,人在一時一境中,是會有盲點的,那一刻,張愛玲只能孤注一擲地撲到賴雅的懷中。   5.和清潔的男人在一起   賴雅是老病之身不錯,而且沒有錢,但他是那種生命力超級旺盛的人,但凡有一點兒縫隙,他都要活得興致盎然。婚後他按照張愛玲的喜好,定居在繁華的都市,他喜歡逛街、購物、佈置房間、搜尋美食,他帶着張愛玲享受他發現的一切。雖然她惋惜他花太多時間在街頭逡巡,但仍然讚賞他有擔任導遊的天賦,說,當他跟我住在紐約時,那城市彷彿是我的,街巷也因此變成活生生的。   1958年9月30日,是張愛玲三十八歲的生日,那天早晨秋雨綿綿,又趕上美國聯邦調查局人員來覈查賴雅的某項債務問題,就這麼着,都沒能影響他的好心情,他唯一的想法就是希望這個人趕緊離去,好讓他們的節目鳴鑼開場。   當那個人離去,天空也湊趣地放晴,賴雅和張愛玲踩着五彩繽紛的落葉去郵局寄信,然後回到家中,享用晚餐。之後,張愛玲精心地裝扮了自己,兩人一塊兒去電影院,電影很精彩,他們笑出了眼淚,又在冷瑟瑟的秋氣裏回家,喫完剩下的飯菜。這樣寫下來,只是一篇流水賬,但是張愛玲告訴賴雅,這是她有生以來最快樂的生日。我想一定是賴雅有那種讓人快樂起來的天分,他是那種掛在懸崖上還要樂呵呵地指導別人欣賞絕地風光的人。   除了生活的藝術,張愛玲也推崇他的道德水準。賴雅是著名作家布萊希特的好友,當年布萊希特從德國流亡到美國時,賴雅給他提供了最爲熱情的幫助,包括資助他,並幫他把家眷弄到美國,等等。倆人還合作寫過一部《伽利略傳》,但是布萊希特在最後的定稿中沒有把他寫的部分編進去,有人懷疑這是兩人友誼轉淡的原因,張愛玲則認爲賴雅對人熱誠,且有着性情隨和的特質,所以這件事無關宏旨。1947年布萊希特離開美國之後,賴雅還擔任過他在美國的正式代理人。之後布萊希特聲名鵲起,一度邀請賴雅到歐洲發展。賴雅的字典裏大概沒有“虛邀”這兩個字,1950年左右,他興致勃勃地看望老朋友去了,到那兒才發現自己“很傻很天真”。在衆人的簇擁之下,布萊希特已經學會淡漠地有距離地微笑,並將這種笑容運用到和賴雅的見面上。   賴雅很生氣,他是個直腸子的人,生起氣來就很直接,提前歸去,這時布萊希特才發現他對這位老朋友的瞭解不足,寫了幾封信想要挽回,但賴雅那邊音信全無。   儘管賴雅不想再與他發展友誼,卻仍然保持着對於朋友的忠誠,他提起布萊希特的文字仍然讚賞有加,還推薦張愛玲去看布萊希特的劇作《四川好人》。   也許讀者會質疑,他是否想借炒作布萊希特給自己臉上貼金?張愛玲的第一任丈夫胡蘭成幹起這種事是一把好手,都分手多少年了還“愛玲”“愛玲”地喊得讓人如聞其聲。但賴雅卻正好相反,他宣傳佈萊希特的作品,卻並不四處張揚自己和他的友誼。張愛玲提到,有次“一位黑人作家到辛克萊·劉易斯家作客後,寫了一本書,(賴雅)讀後相當憤慨。平日他也會把辛克萊的事當作茶餘飯後的話題,但僅止於嘴皮上說說。我也不認爲他有意將這些事寫成文章,可以說那就是一種朋友間的忠誠吧!”他對布萊希特就是這樣。   張愛玲對賴雅的形象也很推崇,說:他戴的扁帽則予人十分歐派的感覺。她曾聽過與他初會面的年輕人以及年長女士評論他的外形,言詞中饒富敬佩之意。   在這毫不諱言的公開讚賞之外,另一個細節也許更能透露他們的婚姻狀態。賴雅有次對張愛玲笑言,按照中國人的說法,你是我的填房,張愛玲立馬反擊,說按照中國人的說法,你還是我的接腳婿呢。這樣的玩笑,也許沒有“低到塵埃裏”那麼優美,不如“因爲懂得,所以慈悲”那麼抒情,但它去除了後者的表演性,不再拿捏身段,還原成一對平實的夫妻,在對方面前百無禁忌。   當然,經濟壓力依然存在,賴雅一開始就坦言自己在改變家庭經濟狀況方面大概會無所作爲,張愛玲在美國依然沒能打開市場,還得探回半個身子到母語世界裏討生活,靠給香港電影公司寫劇本掙錢,在美國花。   母親去世時留給她一隻古董箱子,她和賴雅稱之爲寶藏,他們把裏面的東西一件件取出來變賣,張愛玲總能以超出衆人期望的價錢賣出去,連賴雅也驚訝於她經商的天賦。   如果說一開始張愛玲更爲主動,現在則賴雅愛她更多一點兒。這當然是因爲他天性仁厚,和誰在一起久了,就會產生深刻的感情。另一方面,張愛玲一旦放鬆下來,亦有她的一種可愛吧,倒不在於她的錦心繡口,而是一個尋常女子的溫情,又比尋常女子來得更爲乾淨。   張愛玲善寫“如匪浣衣”式的悲哀—堆在盆邊的髒衣服的氣味,那種雜亂不潔的,壅塞的憂傷,用江南話叫“霧數”,她自己做人,則力避這“霧數”,朝爽潔可喜裏去做。然而,“洗手淨指甲,做鞋泥裏踏”,在灰撲撲的天地下,這種努力常常證明是徒勞,就算和親人之間,都有各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芥蒂,像華美的袍上蠕蠕爬動的蝨子。   好在親情沒的選,愛情有的選,愛情比親情更私人化,她立意在自己選擇的愛情裏,扮演理想中的自己。上次她的乾淨碰上了胡蘭成的油膩,她也並沒有完全灰心,這次,她仍然用那種東方式的賢淑、單純與赤誠去對待賴雅。她的付出獲得了回報,炎櫻說起賴雅對她的感情,說我從未見一個人如此癡愛另一人;賴雅的女兒說起父親對於繼母的感情,也不約而同地用了“癡愛”這個詞。   雖然,也有小小的摩擦,比如張愛玲怎麼也學不會把箱子裏的東西分門別類,賴雅的熱情偶爾也會給張愛玲帶來困擾,她嗔他對人際關係的依賴到了過分的地步。有次他的朋友帶了只山羊要給她看,他幽默地稱之爲一個朋友要見她,張愛玲非常牴觸,最後他不得不煞風景地道出真相。還有,多少年前和繼母激烈對抗的張愛玲大概沒想到,她也會做人家的繼母,那個和張愛玲差不多大的“女兒”對於這位來自東方的繼母同樣有點兒找不着感覺,她們保持着面子上的客氣,內心並不互相認同。   但這些畢竟無關大局,張愛玲和賴雅的關係,已經是她感覺到的各種人際關係中,比較完美的一種,他的單純讓她能夠不設防地掏出自己的單純,他的癡愛讓她可以放鬆到放肆,他不可救藥的樂天精神讓貧窮也不再那麼難以忍耐,餘生似乎可以就這麼度過,用彼此的一點兒暖來慰老溫貧。   然而,張愛玲並不是一個有了愛情就可以滿足的女人,這又要說到她的偉大志向上去,來到美國好幾年了,她始終沒有打開市場,小說被頻頻退稿,她到處受到冷落。一天夜裏,她夢見自己並不認識的一位中國作家獲得了巨大的成就,心中惆悵萬分。醒來之後,她跟賴雅複述這個夢,不由得潸然淚下,內心的隱痛被揭開,她從未甘心蜷縮於平凡生活的一隅。   6.臺灣臭蟲,命運的暗示?   1961年夏天,張愛玲開始籌劃一趟東方之旅,目的地是中國的香港和臺灣。除了尋找更多的經濟渠道外,張愛玲還另有一偉大計劃,爲創作以張學良爲原型的小說《少帥》蒐集素材,最好是能跟張學良本人見一面。   看得出,張愛玲想要放手一搏,旅費不菲,她甚至都沒有籌到返程的機票錢,就帶着大展身手的雄心和破釜沉舟的決心去了。   張愛玲不甘心眼下的灰暗,不是她不努力,不是她沒有才華,她受到冷落的原因,應該是中西文化的隔閡。張愛玲選擇張學良爲主人公原型,很大程度上應該是因爲這個人被美國人知曉,寫一個他們認識的中國人,他們總會有興趣一些吧?   對於張愛玲的“重利輕別離”,賴雅很難接受,心理感覺變成生理感覺,他渾身上下都感到刺痛。他寫信給麥道偉文藝營申請重返那裏,又寫信給女兒問能否把自己的東西運送到她那兒,給女兒的那封信,他特地給張愛玲過目,讓她感覺到自己的那份無助與酸楚,但張愛玲沉浸在對未來的想象中,顧不上照顧他的感覺。   這也許是賴雅衰弱的開始。之前,他雖同樣顛沛流離,貧困潦倒,但一個人喫飽,全家不餓,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他不用求助於任何人。這一次不同了,他眼巴巴地企望張愛玲留下來,很可憐,很弱勢,卻沒有得到回應。   眼看着這個樂觀的、明朗的、曾經給過她安全感的男人倒下來,張愛玲有怎樣的感覺?抱歉?憐惜?感傷?—讓我老實說,是否還有一點點的嫌棄?她說過女人要崇拜才快樂,現在,看到這個男人,在自己面前低下白髮蒼蒼的頭,會不會像看到她最怕的軟體動物一樣,生出那種夾雜着驚惶、恐懼和不知所措的嫌惡?   沒有什麼可以阻擋她對理想的嚮往,1961年10月,張愛玲如期登上了前往臺北的飛機,對於賴雅的歉意淹沒在開拓未來的躊躇滿志中,她指望憑藉《少帥》翻盤。然而這趟旅行一開始就不順,在臺北,她申請拜訪被蔣介石軟禁多年的張學良本人,這個幼稚的想法自然地碰了壁,好在張愛玲並不打算寫出一部嚴格意義上的歷史小說,她的視線,主要停留在這個男人和兩個女人的關係上,想象力可以填充未知的那部分,所以,據知情人透露,這部小說還是完了工,但不知什麼原因,至今未見天日。   接下來的日子比較輕鬆,張愛玲會見粉絲,遊歷寶島,這時她在臺灣已爲文學小圈子裏的人知曉,並擁有了一批忠實的擁躉。儘管作家們都聲稱自己喜歡安靜,但絕對的寂靜亦會令人惶恐,餘華曾不無調侃地說,電話可以不接,鈴聲不能不響,張愛玲大概也不能免俗。從時人所寫的印象記中看出,她的心情不錯,她給好友的信裏也說,至少臺灣之行的目的是達到了。   唯有一個小插曲值得玩味,張愛玲後來在“印象記”裏提到臺灣有臭蟲,這引起一路陪伴她的青年作家王禎和的不滿,他寫信向她抗議,張愛玲調侃地解釋了一句:臭蟲可能也是從祖國大陸撤退的吧。   快樂的旅程在臺東火車站終止。火車站站長前來告知,她的朋友麥卡錫先生來電,說她先生賴雅中風了。張愛玲那一刻表現得很鎮定,她回電話,並和氣地請身後等着打電話的人到另一個電話亭去。臺東是遊不成了,張愛玲轉身趕回臺北,麥卡錫告訴她,在她離去之後,賴雅一個人昏迷在醫院裏,他的情況應該很嚴重。   當年胡蘭成身陷溫州,她千里尋夫,這次,她卻無法在賴雅最需要她的時候,像當年探望胡蘭成那樣,回到他的身邊。因爲,她沒錢,她要在香港大掙一筆纔有錢買返程機票,此刻,除了去香港,她沒有別的選擇。   7.全世界的風雨潑進來   多年來,她的好友宋淇在香港幫她接洽劇本,付給她最高的稿酬,這次也不例外,等待張愛玲的任務是把《紅樓夢》改成上下兩集的電影劇本。   很不幸,新導演不知道她昔日的名氣,沒有耐心可能也沒有能力判斷她現在的價值,張愛玲交了劇本之後,導演要她等着。她在香港待了五個月,最後仍然沒有下文,只好去寫宋淇交給她的另外兩個劇本。   唯一的安慰是賴雅來信告訴她,他在女兒所在的華盛頓租了一個小公寓,還把房間的藍圖畫給她看,張愛玲對那張藍圖非常滿意,說,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她對未來依舊有所期盼,“據我所知,我們的運氣會在六十三年中好轉”,但眼下的情況卻讓她覺得很棘手,“可是我卻爲了如何度過六十二年而失眠”。即使這樣,她仍然不忘溫柔地表達她的愛:“甜心,快樂些,喫好點,健康點,很高興你覺得溫暖,我可以看到你坐在喬家壁爐前的地上,像只巨大的玩具熊。附上我全部的愛給你。”   而在太平洋的另一邊,賴雅也在度日如年地期待着她回來,過盡千帆皆不是之後,賴雅不禁抱怨她的歸期總是“無限期延長”。張愛玲表示,她是沒辦法,她要留在這裏,掙八百美元的稿費,這筆錢可以維持他們四個月的生活。之前她寫的關於《紅樓夢》的劇本沒有獲得通過。   “我工作了幾個月,像只狗一樣,卻沒拿到一分酬勞”。許多年前,她第一次穿上皮襖,覺得自己像只狗,摸摸鼻子是涼的,覺得更像了。你如果知道那件皮襖是用胡蘭成給她的錢做的,就不難理解那個比喻裏對自己的愛嬌了。然而,這一次,她說自己像狗,卻是像一隻沉默的、辛苦的、得不到一點兒回報的狗,兩相對照,讓人如何不心酸。   她讓賴雅再等她六個禮拜:“在未來的六個禮拜,請你好好地爲你我享受那小公寓,如果你因爲擔心我而生病的話,豈不是破壞一切了嗎?親吻你的耳朵。你還是邊喫邊走動嗎?最近都喫些什麼?請好好照顧自己,愛你。”   這封信寫於1962年2月10日。   十天之後,她的情緒也壞到了極點:“我的手腳都腫了(輕微),因爲從舊金山飛來,其實是沒錢買大一點的鞋,等舊曆年大拍賣再說。跟宋家借錢是件極痛苦的決定,而且破壞了我們之間的一切,我無法彌補這種艱困的關係。”   她跟宋淇夫婦借了幾百美元,正常情況下,這本是小事一樁,但是這時不知爲何她與宋家的關係非常緊張。從她給賴雅的信裏看,似乎是劇本接洽中出了點兒問題。張愛玲原本多疑,宋淇熱心但有時又未免急躁,在本來就不順當的情況下,確實容易出問題。總之,她原本殷切盼望的與宋氏夫婦的會面,臨到眼前,卻不無苦澀。   1962年2月18日,農曆正月十五的前夜,她站在公寓的屋頂,與生平最愛的月亮對視,她寫過樓板上藍色的月光,像是靜靜的殺機,寫過陳舊模糊的月亮,像朵雲軒信箋上落下的淚滴,這個元宵夜,她看到的是一顆紅色的滿月,怪異,驚怖,在天宇下,不動聲色地與她相對。   她給賴雅寫信,說:“宋家冷冷的態度令人生氣,尤其他認爲我的劇本因爲趕時間寫得很粗糙,欺騙了他們。宋淇告訴我,離開前會付新劇本的費用,言下之意是不付前兩部,即《紅樓夢》上與下。當我提議回美再繼續修改時,他們毫無回應……典型中國人的作法,避重就輕,只談我的劇照……但我估計他們會從《紅樓夢》稿費中扣我的錢。我無法入眠,眼疾剛治好,走到陽臺,站在一輪紅紅的滿月下,今日是元宵節前一天,他們已不是我的朋友了……所以甜心,請你寫信來,你知道嗎?當我在黑暗中孤獨地走在陽臺中時,心中不禁猜想你是否知道我的處境、我的心情,頓時覺得在這個世上我可以投向誰?”   撇開她和宋家的關係不提—後來他們又神奇地恢復了,張愛玲說起宋淇夫人鄺文美,依舊是:越是跟人接觸,越是想起Mae的好處,實在是中外只有她這一個人,我也一直知道的—她對宋家的那些抱怨,也許是煩難處境裏的過激之詞,但可以看出,她對賴雅有着永遠的信任,和愛。   3月16日,張愛玲終於離開香港,飛回華盛頓,奇怪的是,賴雅在華盛頓機場看到的她沒有一絲萎靡之態,反倒是“生機勃勃”的。這應該是丟棄一個爛攤子的如釋重負,還有“重整河山待後生”的摩拳擦掌,也許在飛機上,她就在心裏與往日分道揚鑣,決定在小說創作上大顯身手。當賴雅提出要陪她遊覽她最喜歡的紐約時,張愛玲認爲來日方長,她喜歡紐約,是想在那裏定居而不是做一個遊客,這個夢想,寄託在下一部小說的成功之上。   但是就在這年5月,賴雅再次小中風,同年12月,他因疝氣手術需要住院,曾經花錢如流水的他,卻因不願意付二百塊預付費而拒絕入住,他每月的福利金是五十二美元。在張愛玲和女兒霏絲的堅持下他讓步了,住院七天花費四百一十五美元。這之後他們得到短暫的安寧。1963年7月,賴雅散步時跌了一跤,他的身體狀況本來就很差,這次竟致臥牀不起。更糟的是第二年宋淇離開電影公司,不能再爲張愛玲接洽劇本,她失去了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不得不搬到位於黑人區的廉價住所裏。   命運似乎存心考驗張愛玲的承受能力,之後,賴雅又幾次中風,癱瘓在牀,大小便失禁,張愛玲不得不在做翻譯工作養家餬口的同時,兼任護士,而我們都知道,她做這些,肯定是不在行的。   “飽藏着生命能量”的賴雅倒下了,從身體到精神。1965年的聖誕節,他的小外孫偕女友來探望他,我不知道孩子們看到了什麼,只能按照有限的生活經驗去推想,房間裏的光線,氣味,和躺在牀上的老人的眼神。賴雅生命晚期,骨瘦如柴,一輩子都神采奕奕的他,不願意再與他人對視,一次他的一個表親來探望他,賴雅把頭轉向牆壁,要求他離去。   他的委頓,對於張愛玲,是致命的打擊。這些年來,雖然靠她掙錢養家,但他那種“革命人永遠是年輕”的精神面貌,應該給風雨飄搖中的她提供着穩定的動力,現在,他倒下了。   令人窒息的圍困中,她還在尋找突圍之路,在邁阿密大學申請到了駐校作家的職位,這次,她不願意帶上賴雅。她不是一個絕情的人,應該是想排除一切干擾奮力一搏,一旦成功,她和賴雅的生活才能獲得物質保證,這比親力親爲照顧賴雅更爲重要。   她希望賴雅的女兒能夠暫時收留老父,遭到拒絕,又曾僱用兩個黑女人照料他的生活,也失敗了。最後,她從邁阿密大學回來,把賴雅帶回了學校公寓,親自照顧他,直到1967年10月8日他去世,那時張愛玲剛過完四十七歲生日不久。   很多年後,那個研究布萊希特的美國人與她見面之後,說:“她與賴雅最後的那幾年過得艱難(賴雅晚年健康狀況惡化,致使他生活起居幾乎事事要人照料),我很訝異在這樣的前提下,她能敞開心懷毫不忌憚地與人談論他。言詞中,她對這個在生命將盡處拖累她寫作事業的男人,絲毫不見了怨懟或憤恨之情。相反地,她以公允的態度稱許她先生的才能,說明他的弱點所在……”   8.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時光能否如沙漠上的風,在清晨抹平前夜留下的雜沓腳印?我覺得不能,很多年之後,張愛玲表面上的平靜並不能說明那一切沒有在她心中留下痕跡,那痕跡不是怨恨,而是恐懼。   和賴雅的十年婚姻,前五年雖然靠她掙錢,但賴雅給了她許多的溫暖與愛之外,還幫她解決做家務、跑郵局之類的瑣事,後面五年,賴雅倒下來了,要“低能”的張愛玲來照顧他。“低能”是一個問題,更嚴重的問題是,張愛玲自稱“低能”時,是理直氣壯的,也就是說,她心底未嘗不認爲,相比寫作才華,缺乏生活能力不算什麼了不起的事。賴雅倒下之後,她最需要的,恰恰就是這個能力,爲之所苦的那些歲月,她對賴雅不可能沒有怨恨。   張愛玲號稱有一種大悲憫,那是一種寫作態度,她與《金瓶梅》裏的潘金蓮李瓶兒也可以知心,對於現世,亦有蒼茫的同情,聽到“文官執筆安天下,武將上馬定乾坤”的戲詞,會爲“天真純潔的,光整的社會秩序”而生落淚之心。在文字的世界裏,她成熟、理性、深刻、溫存,只因文字與人生到底隔了一層,以局外人的態度對待,是可以這樣美好的。   現實中,她無法做得那樣好。胡蘭成有一句話說得對,她不喜歡小孩子小貓小狗小天使,是因爲她自己是個小孩子。這個小孩子住在她心裏,跟了她一輩子,她願意喜滋滋地仰起臉,看大人們走來走去,她害怕作爲一個成人存在。   張愛玲的文章裏有這麼一段:   傭人、手藝人,他們所做的事我不在行的,所以我在他們之前特別地聽話。常常阿媽臨走的時候關照我:“愛玲小姐,電爐上還有一壺水,開了要灌到熱水瓶裏,冰箱上的撲落你把它插上。”我的一聲“噢!”答應得非常響亮。對裁縫也是這樣,只要他扁着嘴酸酸地一笑,我馬上覺得我的衣料少買了一尺。有些太太們,雖然也吝刻,逢到給小賬的時候卻是很高興的,這使他們覺得她們到處是主人。我在必需給的場合自然也給,而且一點也不敢少,可是心裏總是不大情願,沒有絲毫快感。上次爲了印書,叫了部卡車把紙運了來。   姑姑問我:“錢預備好了沒有?”   我把一疊鈔票向她手裏一塞,說:“姑姑給他們,好麼?”“爲什麼?”“我害怕。”   她瞠目望着我,說:“你這個人!”然而我已經一溜煙躲開了。   胡蘭成的文中也說過類似的例子,說張愛玲不敢看車伕的臉,他解釋爲張愛玲的眼睛乾淨,不能看不潔的東西,我就不明白了,人家車伕的臉也許不那麼幹淨,但怎麼就“不潔”了?張愛玲的恐懼,是因爲她害怕別人把她當成一個大人那樣有所訴求,她是做不好大人的樣子的,她每一個戀人都比她大。   現在,她卻要在賴雅面前扮演大人,能幹的、耐心的、不怕髒不怕累的大人,精神上亦有很大壓力吧?雖然愛情以及愛情轉化成的親情可以使一個人變得慈悲,但那種大無畏精神能支撐五年嗎?沒有文章描述過這五年的光景,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她《燼餘錄》裏的一段:   有一個人,尻骨生了奇臭的蝕爛症。痛苦到了極點,面部表情反倒近於狂喜……眼睛半睜半閉,嘴拉開了彷彿癢絲絲抓撈不着地微笑着。整夜地叫喚:“姑娘啊!姑娘啊!”悠長地,顫抖地,有腔有調。我不理。我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沒良心的看護。我恨這個人,因爲他在那裏受磨難,終於一房間的病人都醒過來了。他們看不過去,齊聲大叫:“姑娘。”我不得不走出來,陰沉地站在他牀前,問道:“要什麼?”他想了一想,呻吟道:“要水。”他只要人家給他點東西,不拘什麼都行。我告訴他廚房裏沒有開水,又走開了。他嘆口氣,靜了一會,又叫起來,叫不動了,還哼哼:“姑娘啊……姑娘啊……哎,姑娘啊……”   不是她心如鐵石,她也不想這樣,張愛玲完全白描的手法裏,未必沒有對於人性的失望,這篇描寫戰爭中的人性的文章裏,她同樣有對自己的拷問,只不過人性由老天賦予,她有失望,但不自責。   在賴雅面前,是否也有這樣“陰沉”的一瞬呢?不同的是,假如有,張愛玲過後是會自責的,畢竟她對愛情對親情,對於感情有信仰。可事實證明,她的感情支撐不起現實的磨難,對於讓她經受這種考驗的人,她是有恨的,但愛讓她覺得不可以恨,這種“不可以”的負疚,使她的恨更刻骨了。   當然,一定也會有陽光充沛的時刻,光線湧動,空氣也變得甜柔,她與他相對,內心柔軟,情感悠長,彷彿可以天荒地老。她對他的感情的底色,仍然是深沉的愛。沒有一樣感情不是百孔千瘡的。   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我們做不了自己的主。   作爲作家的張愛玲早就參透了這一切,作爲尋常女子的張愛玲長期以來卻不肯相信,直到這一刻,她纔不得不承認,她說過的這些,都是真的。   如果說,當年與胡蘭成那段恩怨,還可以以鄙視他終結的話,與賴雅這些年來的磕磕碰碰,就找不到解脫自己的理由了。賴雅是個好人,“癡愛”她,也爲她所愛,他去世多年之後,她還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上他的姓氏,但正是這樣,她心中的陰鬱更難消解。   如此的摯愛,尚且生出各種磨難,那麼,人與人之間的煩惱是註定的了,再交往又何苦來哉?她於是閉門謝客,守護住一方淨土。她極少與人來往,接電話也視心情而定,即使是好友,或者她有求對方,她也習慣於跟對方書信來往,那些信,倒是寫得有情有義的,她對於塵世,並非沒有留戀,只不過不願再與塵世貼得那麼緊,她喪失了信心。   不料,她能拒絕人,卻不能拒絕蝨子。張愛玲的晚年,老覺得住處有蝨子,她每個月要花兩百美元買殺蟲劑。這麼着還不行,只好搬家,張愛玲的朋友,其遺囑執行人林式同說,從1984年8月到1988年3月這三年半時間內,她平均每個星期搬家一次。算下來她搬了有一百八十次家,這個數字也許有些誇張,但張愛玲在給夏志清的信裏也寫道:“我這幾年是上午忙着搬家,下午忙着看病,晚上回來常常誤了公車。”她還考慮過搬到沙漠裏去,也許那裏可以躲避蝨子。在《對照記》裏,她提到屢次搬家讓她丟掉了很多珍貴資料。但每到一處仍迅速發現有蝨子出沒,看樣子它們要跟她死磕到底了。   從少年時起,張愛玲就對蝨子這東西印象深刻,那年在臺灣,她還發現了蝨子的同類—臭蟲,並寫進文章中,引起王禎和的抗議。臺灣真的有臭蟲嗎?我的疑問無關臺灣實際的衛生狀況,而是根據張愛玲晚年對於蝨子的瘋狂逃避,無法不懷疑,那些臭蟲和蝨子一樣,巢穴駐紮在張愛玲的內心。   蝨子、臭蟲這樣的小生物,殺傷力有限,被咬上一口也不太疼,只是癢,還覺得髒。它象徵着人與人之間鄙俗瑣碎的糾葛,說不出口的細碎煩憂。張愛玲一輩子都怕這個,這種恐懼深入骨髓,她再搬家,也搬不出自己的內心。   她曾說,小時候讀《紅樓夢》,看到的是一點熱鬧,現在再看,看到的是人與人之間的煩惱。沒錯,《紅樓夢》裏的煩惱太多了,王夫人的,邢夫人的,鳳姐的,連賈寶玉和林黛玉在一起,也都是重重疊疊的煩惱,但與張愛玲不同,曹雪芹回望這些煩惱,並不當成華美的袍上的蚤子,而是當成生命河流上的美麗的波紋,過往不可追,但可以記下,他的栩栩如生的描摹裏沒有嫌惡,淨是柔情。   張愛玲和曹雪芹之間的差距,是林黛玉和劉姥姥之間的差距。   《紅樓夢》的前八十回,都在用林黛玉的眼光打量這個世界,唯美,精細,眼裏容不得沙子,有什麼經得起這樣的打量?所以她常常傷感、尷尬、耿耿於懷,大不自在。   突然冒出一個打秋風的劉姥姥,認低伏小地弓着腰,皺紋縱橫的臉上是卑微的笑,明知被人惡搞仍能臉不變色心不跳地配合到底,只爲一點點殘羹冷炙—你們拔根寒毛比我們大腿還粗呢!粗鄙得連鳳姐都聽不下去。   林黛玉鄙夷地稱之爲“母蝗蟲”,高潔的她看不上劉姥姥的猥瑣,可是,劉姥姥哪有資本像她那樣高潔?躲不開的塵土,避不開的風雨,到處都是蝨子和臭蟲,這就是現實“濁世”,沒有一個幽篁深處的“瀟湘館”給劉姥姥們隱身,她發現了蝨子也沒有搬家的條件。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如將自我哀憐當成無用的盲腸割棄,選擇與蝨子們共生共存,把蝨子的出現當成生活的常態,它還能給你帶來困擾嗎?   那年五祖讓諸門人做偈,最被大家看好的神秀苦惱了幾日,在粉壁上寫道:   身是菩提樹,心爲明鏡臺,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   五祖看了,說凡所有相,便是虛妄,這個偈子還在門外,沒有到門裏。   那個被打發在後院劈柴的惠能,也做一偈,道: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五祖知道他悟了,就將衣鉢傳給了他。   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曰,心不隨境轉,得大自在。張愛玲像林黛玉一樣“時時勤拂拭,勿使染塵埃”,東躲西藏,堅壁清野,導致的後果是,越發感覺蝨子的存在,那些蝨子其實是駐紮在她心裏,連醫生都對她的“蝨子說”將信將疑。   1995年9月初,張愛玲感覺自己即將走到生命的盡頭,於是把重要資料放進手提包裏,留在門邊—她永遠有這樣的理性。一日,她在睡夢中辭世,遺體幾天後被發現,這之前她已經寫好遺囑,要求把她的骨灰撒在空地,不開追悼會也不立紀念碑,如此,方是真的乾淨了吧?但容我再補一句,只要心中存着乾淨的念頭,便無法得到真正的乾淨,好在,生命解決不了的,可以交給死亡解決,她緊張的、有着無限禁忌的一生,終於安然,得大自在。   NO 05 炎櫻:有一種友誼,只能共青春   像張愛玲和炎櫻這種友誼,是隻可以共青春,不可以共滄桑的。年輕的時候,元氣沛然,忽略那百孔千瘡,踮起腳尖,去夠那像月亮一樣的,生命本身的喜悅,而中年之後,沉重的肉身朝下拖,讓你不能夠多承擔一點點。   20世紀90年代初,在一本《青年文摘》上,我看到張愛玲寫炎櫻。文章開頭第一句是:我的朋友炎櫻說:“每一個蝴蝶都是從前的一朵花的靈魂,回來尋找它自己。”   作爲一個文藝小青年,我當即爲這句話傾倒,再朝下看,這位炎櫻妙語如珠,她說:“月亮叫喊着,叫出生命的喜悅;一顆小星是它的羞澀的回聲。”第一次看人用“叫喊”形容月亮帶來的歡喜,卻也道盡了它的璀璨。她也有調皮的時候,在報攤上翻畫報,統統翻遍之後,一本也沒買,報販諷刺她說:“謝謝你!”她毫不客氣地回答:“不用謝!”   她去猶太人的店裏買東西,討價還價,把錢包翻給老闆看,說:“你看,沒有了,全在這兒了,還多下二十塊錢,我們還要喫茶去呢。專爲喫茶來的,原沒有想到要買東西,後來看見你們這兒的貨色實在好……”   張愛玲寫道:“店老闆爲炎櫻的孩子氣所感動—也許他有過這樣的一個棕黃色皮膚的初戀,或是早夭的妹妹。他悽慘地微笑,讓步了。‘就這樣吧。不然是不行的,但是爲了喫茶的緣故……’他告訴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幾句話,描繪出一個慧黠、靈動、神采飛揚的女孩,在張愛玲那些滿目瘡痍的小說進入我的視野之前,驚豔現身。然後才知道,這位炎櫻,又名獏夢,即喫夢的小獸,這是張愛玲爲她取的名字,可見對她的愛。她姓摩希甸,父親是阿拉伯裔錫蘭人(今斯里蘭卡),在上海開摩希甸珠寶店,《色·戒》裏描述的那個珠寶店,就是炎櫻父親的家業。她母親是天津人,所以她有一半中國血統,她在香港大學與張愛玲同窗,在張愛玲的早年生活裏,炎櫻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人。   張愛玲的散文《氣短情長及其他》裏有她。   有一位小姐說:“我是這樣的脾氣。我喜歡孤獨的。”獏夢低聲加了一句:“孤獨地同一個男人在一起。”   獏夢說:“許多女人用方格子絨毯改制大衣,毯子質地厚重,又做得寬大,方肩膀,直線條,整個地就像一張牀—簡直是請人躺在上面!”   是刻薄了點兒,但刻薄得機智又幽默。而在《雙聲》裏,她和張愛玲從俄羅斯與日本的民族文化,談到死去時要穿什麼樣的禮服,兩人靈感頻發,顯見得是無須多言卻又言之不盡的靈魂伴侶。張愛玲的《傳奇》再版時,炎櫻給她畫封面:“象(像)古綢緞上盤了深色雲頭,又象(像)黑壓壓湧起了一個潮頭,輕輕落下許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細看卻是小的玉連環,有的三三兩兩勾搭住了,解不開;有的單獨象(像)月亮,自歸自圓了;有的兩個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點,卻已經事過境遷—用來代表書中人相互間的關係,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炎櫻只打了草稿。爲那強有力的美麗的圖案所震懾,我心甘情願地象(像)描紅一樣地一筆一筆臨摹了一遍。”   “震懾”和“心甘情願”,都是用得很重的詞。   雖然她也寫到兩人喫蛋糕時各自付賬,且爲乘三輪車的費用爭執不已,但那種薄嗔更像閨密之間“曬友情”,脣槍舌劍間透着沒拿對方當外人的親暱。   正因如此,張愛玲20世紀90年代創作、本世紀才問世的《小團圓》裏,關於炎櫻的文字是最讓我產生違和感的那一部分。那是一本“狠辣”之書,張愛玲一路寫下去,見佛滅佛,見魔滅魔,從父母到姑姑、弟弟,連她自己,一個都不放過。但別的人的陰暗面,在以前的文章裏尚有伏筆,唯獨炎櫻,她在小說裏稱爲“比比”的這個女孩,看上去突兀而陌生。   港戰時差點兒被炸死,劫後餘生的盛九莉想:“告訴誰?難道還是韓媽?楚娣向來淡淡的,也不會當樁事。蕊秋她根本沒想起。比比反正永遠是快樂的,她死了也是一樣。”   對於好友的死也不會放在心上,比比似乎快樂到沒心沒肺的地步。但她同時又是高姿態的,姑姑對盛九莉說,比比成天叫你穿奇裝異服,她自己的衣服並不怪。盛九莉知道這是因爲比比個子不高,又一直有發胖的趨勢,不適合做太時髦的裝扮,但比比才不會說這樣自我貶損的話,只是說盛九莉“蒼白退縮,需要引人注意”。像是好友之間的打趣,但說的人有幾分是真心,聽的人也明白她有幾分是真心,反正盛九莉是存在了心裏。   比比在盛九莉面前有高姿態的理由,她漂亮活潑,追求者甚衆,她對追求者很有一套,對於嚴肅的她會挑逗,對於熱絡的,她會特意莊重,像是錢鍾書在《圍城》裏說的,她握着一把男朋友在手裏玩。她從不誇別人漂亮,說起別的女孩她總是做倒了胃口狀,雖然因爲個子矮、腿短,讓個高腿長的張愛玲碰到她的腿時很不適應,但她對盛九莉青裏泛紫的長腿也很反感,覺得像“死人肉”。   這個叫比比的女孩,精明、現實,善於貨比三家,奉行失節事小喫虧事大,這使得她有時還有一絲絲粗鄙,比如蘸了唾沫去搓土布,看它會不會掉色。   在《小團圓》中,炎櫻從快樂的喫夢的小獸,還原成了一個太通俗的女孩,通俗得我們在鄰居家就能見到,張愛玲和炎櫻的各種芥蒂因此無遮攔地鋪展開來,寫《小團圓》時,張愛玲和炎櫻已疏於聯繫。   1952年,張愛玲離開內地來到香港,她一度前往日本與炎櫻匯合,以爲是赴美的快捷路徑,三個月後無功而返。但炎櫻在日本顯然過得不錯,張愛玲曾對她後來的知己鄺文美說:“無論誰把金錢看得重,或者被金錢衝昏了頭—即使不是自己的錢,只要經過自己的手就覺得很得意,如炎櫻在日本來信說‘憑着自己的蹩腳日文而做過幾billions(數以十億)的生意’—我都能明瞭。假如我處在她的位置,我也會同她一式一樣—所以看見一兩個把金錢看得不太重的人,我總覺得詫異,而且非常佩服。”   我不知道她這話是不是在讚美鄺文美,但她口口聲聲能理解的同時,隱約亦有不以爲然,拿自己打底,不過是給予更辛辣的諷刺。這也可以看出兩人主場的變換,早年在中國,炎櫻仰仗張愛玲得以結識蘇青、紀弦、池田篤紀等人,在給朋友的信裏,炎櫻描述張愛玲的風光,說:“你真不知道現在同愛玲一塊出去有多討厭……一羣小女學生跟在後面唱着‘張愛玲!張愛玲!’大一點的女孩子回過頭來上下打量。”連外國人都上前求籤名。炎櫻因此也有了作家夢,並且當真試作了幾篇小文,張愛玲熱心地幫她翻譯成中文。   但隨着張愛玲遠離故土,一時不爲人所知,生活能力又差,昔日風光日漸式微。無論在日本,還是在美國,炎櫻都比她更能找到感覺,炎櫻一到日本就有船主求婚,在紐約,也是倚仗她的人際關係,張愛玲才得以進入救世軍辦的貧民救濟所。兩人還走動着,炎櫻陪張愛玲去看胡適,之後她到外面打聽了一下,回來對張愛玲說:“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   境遇的轉換,使得炎櫻原本就有的高姿態更加凸顯,張愛玲對她原本就有的不滿也隨之水漲船高。我們不能說,張愛玲那篇《同學少年都不賤》寫的就是她們的故事,但可以想見,同學飛黃騰達後的冷落,張愛玲一定深刻地感受過。何況這時,張愛玲已有了更好的閨密鄺文美。   鄺文美是作家、評論家宋淇的夫人,曾就職於設在香港的美國新聞處。張愛玲赴美之前也在該處任翻譯,倆人得以相識。鄺文美不像炎櫻那樣光芒四射,張愛玲認爲這是她犯不着以才氣逼人。張愛玲給鄺文美的許多信裏都有對她性情的讚美,從字裏行間,我們可以拼湊出一個溫婉善意宜室宜家的端方女子,是張愛玲心中最理想的那種形象。除了各種經得住考驗的美德,她對張愛玲也有遠比炎櫻更多的愛,在她的耐心聆聽面前,張愛玲逸興遄飛滔滔不絕,卻也知道她需要照顧家人,所以每到晚上八點必然催她回家,並詼諧地把她稱爲“我的八點鐘灰姑娘”。   1955年,張愛玲離港赴美,她在美國給鄺文美寫的第一封信,提及宋淇夫婦轉身離去時說,她心裏轟然一聲好像天塌下來一樣,喉嚨被堵住,眼淚流個不停。之前張愛玲也曾爲炎櫻落過淚,但那是她和炎櫻約定一道回上海,炎櫻卻撇下她先走了時。   張愛玲在這封信裏還說:“我絕對沒有那樣的妄想,以爲還會結交到像你這樣的朋友,無論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沒有這樣的人。”她說得不錯,就算是老朋友跟鄺文美也沒法兒比。剛到美國的張愛玲大概很受了些炎櫻的冷遇,兩個月後,她給鄺文美的信裏又寫道:“Fatima(炎櫻英文名)並沒有變,我以前對她也沒有illusions(幻想),現在大家也仍舊有基本上的瞭解,不過現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談話。我對朋友向來期望不大,所以始終覺得,像她這樣的朋友也總算了不得了。不過有了你這樣的朋友之後,也的確是spoil mefor otherfriends(寵壞了我,令我對其他朋友都看不上眼)。”   看到沒有,在張愛玲的筆下,炎櫻成爲她的閨密,是她“對朋友期望不大”的產物,她還曾跟鄺文美說:“‘宗教’有時是扇方便之門。如炎櫻—她固信教,不說謊,可是總有別的辦法兜圈子做她要做的事。我覺得這種‘上帝’未免太笨,還不容易騙?”   即使這話不算諷刺,也未免看得太透,通常看透又說透,而且是跟第三者說透時,那友誼已所剩無幾。張愛玲還有一段話,是幫鄺文美詮釋她和一位好友的交情,卻也像是她和炎櫻友誼的稀落的註腳:“如果老朋友再會晤的時候忽然不投機起來,那是以前未分開的時候已經有了某些使人覺得不安的缺點,已經有了分歧。”   的確是這樣,她在香港、在上海時,對於炎櫻的高姿態,對於她不夠愛自己,都已有芥蒂。但是,那時候,她還很年輕,即使已有自閉傾向,還有一部分是朝外面打開着的,對於外界,有一種年輕人的興致與好奇心。炎櫻的聰慧善悟、神采飛揚,尚且能夠吸引她,即使她不夠愛自己,即使有時暗自生一肚子氣,年輕的時候,也有足夠的氣力抵擋與忽略這些,去看見對方的好,汲取那些有益的能量。   而到了張愛玲的紐約時期,她已經閱盡千帆,人生失意,理想還在遙遠處閃着光,她的靈魂和身體都很疲憊。時間不夠用,精力也不夠用,她須得刪繁就簡,在有了更好更愛她的女友之後,炎櫻,就成了她大刀闊斧刪去的那一部分。   表面上看,她和炎櫻分開,是因爲她結了婚,賴雅將她帶離炎櫻居住的紐約,事實上,這只是一個契機,讓她終於能夠與這位日漸發達也益加陌生的舊友分道揚鑣。   1960年,張愛玲給鄺文美的信裏寫道:“Fatima上月結婚,自紐約寄請帖來,對象不知道是醫生還是博士,我也沒查問,大家都懶寫信。”   事實上,應該是她更懶得寫信,這固然是她中年之後深居簡出,懶得與絕大多數人通信,但她對炎櫻的冷漠,更來得心意如鐵。據張愛玲文學遺產繼承人,也是唯一看過張愛玲留下的全部資料的宋以朗先生介紹,炎櫻曾經給張愛玲寫了好幾封信,張都未予回覆。炎櫻在某封信的開頭說:“我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使得你不再理我。”看到這句是不是挺傷感?無緣無故地就被少年時的好友甩了,甚至連解釋反省的機會都沒有。可是接下來,炎櫻又開始誇耀她掙了多少多少錢,全然不顧張愛玲當時灰暗的心情。   不是所有人,都能原諒朋友一生得意揚揚愛炫耀,張愛玲對這一點尤其反感。她曾寫她小時候剛到上海時,給她天津的玩伴寫信,描寫她的新家,寫了三張信紙,還配了插圖。“沒得到回信—那樣的粗俗的誇耀,任是誰也要討厭吧?”   炎櫻的自我誇耀,即使不算粗俗,也常常是淺薄的,1992年,她給孀居多年的張愛玲寫信:“你有沒有想過我是一個美麗的女生?我從來也不認爲自己美麗,但George(炎櫻丈夫)說我這話是不誠實的—但這是真的,我年幼的時候沒有人說我美麗,從來也沒有—只有George說過,我想那是因爲他愛我……”我想象張愛玲看到這封信時的反應,是啼笑皆非呢,還是在心裏說,真是受夠了?   其實炎櫻的誇耀,只是一種積習,不完全是想佔朋友上風。1995年年底,她對採訪她的司馬新說,她又要做新娘了,並且用中文誇獎自己“好厲害”。司馬新作爲張粉,對她有愛屋及烏的欣賞,覺得她確實好厲害。便是我這局外人,也覺得這種自誇有她的一種可愛,張愛玲與炎櫻的友誼走到那一步,是因爲她倆都是太自戀的人,她不夠愛她,她,也不夠愛她。   世上的友誼和愛情一樣,有許多種類,像張愛玲和炎櫻這種友誼,是隻可以共青春,不可以共滄桑的。年輕的時候,元氣沛然,忽略那百孔千瘡,踮起腳尖,去夠那像月亮一樣的生命本身的喜悅,而中年之後,沉重的肉身朝下拖,讓你不能夠多承擔一點點。從這個角度來說,張愛玲與炎櫻曾經的友誼也是可喜又可貴的,因爲,那纔是青春的友誼,帶着少女氣質的友誼,就像,我們都曾有過的那些友誼那樣。   NO 06 亦舒,由粉轉黑   亦舒和水晶們的責備固然令她不爽,但也是這些人,曾經推崇她,熱愛她,幫她在大衆中普及,是她的包袱,更是“老本”。從這一點看,張愛玲比那些動不動就指責粉絲困擾了自己的明星,要清醒得多,也智慧得多。   唐朝有位詩人名叫崔信明,有名句“楓落吳江冷”,餘秋雨讚歎道:“寥寥五個字,把蕭殺晚秋的浸膚冷麗,寫得無可匹敵,實在高妙得讓人嫉恨。”但這樣一位詩人,除了這個孤句之外,就只有一首詩留下來,他的其他作品,據說都被某粉絲扔江裏去了。   《舊唐書》裏說,這位崔信明,有天在江上遇見一位粉絲,粉絲說,我聽說過您那句“楓落吳江冷”,不知道您還有什麼作品。崔信明見有粉絲來致意,心中大爽,就把自己百餘首作品拿給他看。粉絲一一翻開完畢,冷笑一聲“所見不如所聞”,啪地就把詩集給扔到江裏去了。   且不急着譴責這位粉絲,只說這位崔先生,竟然都沒掰扯兩句,就那麼走了。是他修養好,還是認清現實,知道多說無益?又或者是因爲他本來氣場就不夠強大呢?人家一批評,他就心虛了,人家扔水裏,他也覺得那是他那堆破爛最合適的歸宿。   我嚴重懷疑是最後一種,因爲要不然的話,他還可以再寫啊。估計是那回被粉絲傷透了心,就此金盆洗手了。   粉絲有時比“黑”更可怕,有人“黑”你,你會警惕地不給對方留下空隙,可是,當粉絲無限敬仰無比熱情地對你揮動着熒光棒,但凡常人,都會視爲命運派發的福利,輕飄飄地,不那麼設防了。   這種情況下,粉絲若想傷你,便如打入內部的特洛伊木馬,會殺得你措手不及。   這不是作者的錯,也不是粉絲的錯,這是生活的錯。生活的多樣性,註定人與人或許能在某個層面上相互理解,但也只是在某個層面上相互理解,超出這個範疇,很容易化友爲敵,縱然弄不出把人家作品扔水裏的極端之事,雙方總有一場齟齬,張愛玲與她的超級粉絲亦舒便是如此。   亦舒第一次出現在張愛玲的視野裏,是在1976年,宋淇寫給張愛玲的信中。宋淇寫道:“另附阿妹一文,大罵其胡蘭成,此人即‘亦舒’,寧波人,心中有話即說。”   正是“有話即說”,亦舒的這篇文章,題目就很潑辣,叫作《胡蘭成的下作》,文內更是爲張愛玲打不平,說:   “我十分孤陋寡聞,根本沒聽過胡蘭成這名字,香港長大的人哪裏知道這許多事,恐怕都覺得陌生,所以看過之後覺得這胡某人不上路,張愛玲出了名,馬上就是他的老婆,書中滿滿的愛玲,肉麻下作不堪,這種感覺是讀者的感覺,張愛玲或是瀟灑的女性,與衆不同,不介意有人拿她當宣傳。”   “所謂丈夫,是照顧愛護撫養妻子的人,願意犧牲爲妻子家庭共過一輩子的人,自問做不到這些,最好少自稱是人家的丈夫。胡某人與張愛玲在一起的時間前後只兩三年,張愛玲今年已經五十六歲,胡某於三十年後心血來潮,忽然出一本這樣的書,以張愛玲作標榜,不知道居心何在,讀者只覺得上路的男人絕不會自稱爲‘張愛玲的丈夫’。女人頻頻說‘我是某某的太太’,已經夠煩的,何況是這種男人,既然這門事是他一生中最光彩的事,埋在心底作個紀念又何不可。”   她的這篇文章,是針對胡蘭成的《今生今世》而言。《今生今世》一出,張愛玲不勝困擾,她給夏志清的信裏說:“胡蘭成書中講我的部分夾纏得奇怪,他也不至於老到這樣……後來來過許多信,我要是回信勢必‘出惡聲’。”   她沒有回信,因爲她不能出惡聲,她不能出惡聲,因爲她不想爲胡蘭成利用。她給宋淇夫婦的信裏便提到過,她不想白白便宜了“無賴人”,罵他也是爲他做宣傳。而宋淇夫婦也爲她擔心這一點,1976年,他們看過她的《小團圓》,建議她起碼暫時不要出版,說:“‘無賴人’如果已經死了,或在大陸沒有出來,這問題就算不了什麼,可是他人就在臺灣,而且正在等着翻身機會,這下他翻了身,至少可以把你拖垮……”   可見,無論是張愛玲自己,還是爲她着想的朋友,都對胡蘭成非常警惕,輕易不去惹他。但那口氣總咽不下去,現在,冒出一個快言快語的亦舒,那樣潑辣地大罵胡蘭成,宋淇自然連忙告訴張愛玲,張愛玲看了,別管是否全盤贊成亦舒,先喊了一聲“真痛快”!   在這個時候,他們是同一陣營裏的,按照常理,一個陣營裏的人,應該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時刻保持同一口徑,可是,這種情形,只是發生在俗人堆裏。愛玲不俗,她的粉絲亦舒也不俗,“我愛偶像,我更愛真理”,亦舒沒有這樣說,卻是這樣做了。兩年後,還是這個亦舒,同樣快言快語地大批張愛玲的新作《相見歡》:   “整篇小說約兩萬許字,都是中年婦女的對白,一點故事性都沒有,小說總得有個骨幹,不比散文,一開始瑣碎到底,很難讀完兩萬字,連我都說讀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還是欣賞的。”   “我本人一向把張著當《聖經》,可是摩西忽然復活顯靈,反而嚇個半死,我看這些名著,完全是葉公好龍式的,不過是一種懷念的姿勢,最好是能夠永遠懷念到底,只當讀小型《紅樓夢》。商業社會年輕一代爲生活奔波得透不過氣來,張愛玲的作品無疑可以點綴生活,如一對罕見的白底藍花古瓶,可是現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產起來—該怎麼辦?如把它當古玩,明明已大大貶了值;當新貨,它偏偏又過了時。”   “由此可知,復出是萬萬不可的,要不寫它一輩子,認了命。我始終不明白張愛玲何以會再動筆,心中極不是滋味,也是上了年紀的人了,究竟是爲什麼?我只覺得這麼一來,彷彿她以前那些美麗的故事也都給對了白開水,已經失去味道,十分悲愴失措。世界原屬於早上七八點鐘的太陽,這是不變的定律。”   不愧是拿張著當《聖經》的人,下筆如張氏一樣狠毒,只是首先把宋淇捎帶上大可不必,白白多得罪一個人;其次,張愛玲是不是如她所言,不可再復出,倒也未必。儘管,她文中的兩個比喻,都是生動別緻的。   自古美人如名將,不許人間見白頭。這話說得殘忍,似乎人家曾經美過,曾經英雄過,就負有維護大衆感覺的義務,要麼死掉,要麼就得將自己囚禁於不得見人的所在。亦舒對一個作家做此要求更屬無理,別管張愛玲還是不是她心中的張愛玲,人家自己,總有發聲的慾望。畢竟,人都是爲自己活着,別人的觀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當然了,亦舒也是爲了張愛玲好,她希望張愛玲不要破壞已然在讀者心中形成的光輝形象。有這個想法,說明亦舒到底是不能瞭解張愛玲,形象云云,都是小格局裏的事物,是普通言情作家的追求,而大師,不可能把這個太看在眼裏。畢加索說,重複自己,比抄襲別人更可恥。張愛玲也說,讀者不希望作家改變風格,只想看一向喜歡的,他們以前喜歡的,大都期望可以再次讀到,比如某某作家那樣,但我學不到。   也許,亦舒和張愛玲的這場爭論,體現了她們對於張愛玲不同的定位。亦舒本人,只希望張愛玲將祖師奶奶的形象保持到底—她的“師太”的名頭不也是從這裏接過來的嗎?張愛玲心中卻有着更爲宏大的寫作理想,雖然她在《我看蘇青》一文中說,只有把蘇青和自己放在一起是不反感的,但客氣話之外,更有別的內涵,她恥於和單薄的矯情爲伍,而在寫實這一點上,她和蘇青算得同黨。   至於文學成績,她是不把蘇青看在眼中的。她給宋淇的信裏說,雖然蘇青的書賣得比她好,她卻一點兒不忌妒,因爲她知道蘇青沒她寫得好。同理,她也不忌妒韓素音,雖然後者在美國比她紅。   即使在最落魄的日子裏,張愛玲依然有一種自信,相信自己的文字可以不朽,而不僅僅侷限於“最棒的言情作家”之列。所以,在美國那些年,她生活上盡己可能地刪繁就簡,老覺得時間不夠用,拼命地寫、寫、寫,不能說完全是爲了生計。另一方面,她也明白,要從言情作家變身爲大師,就不能怕得罪讀者,有時恰恰要跟他們的閱讀期待對着幹,幾時曾見大師是肯俯就的?   《相見歡》就是一部對着幹的作品。正如亦舒所言,通篇對話,幾乎沒有情節,但情節其實正在對話中展開,在那些破碎的隻言片語中,我們可以拼湊出兩個老女人的前世今生,她們曾經的美與愛。而歲月帶給我們的悲傷,並不是目睹滄海瞬間桑田的驚悸,更在於平淡時日裏,看真實的美,被日漸消磨。   這或許是張愛玲想傳遞的,有點兒像實驗派的電影,又靠近張愛玲所喜歡的海明威的“冰山寫作”理論。即使不算一部成熟、成功的作品,起碼是張愛玲的一次試驗。但像亦舒這樣的讀者,是容不得偶像亂試驗的。她寧可偶像待在福爾馬林中,做一個不老的完美殭屍。   張愛玲對此自然不以爲然,她給宋淇的回信裏爲自己辯護,說,中國人的小說觀,我覺得都壞在一百二十回《紅樓夢》太普及,以至於經過五四迄今,中國人最理想的小說是傳奇化(續書的)的情節加上有真實感(原著的)的細節,全國一致。   而亦舒本人的作品,正是以傳奇化的情節與真實感的細節取勝,在她每一部小說裏,都有太多細節,讓都市女性感同身受,那些艱辛、掙扎、喟嘆,都曾在自己心中輾轉過千百遍,但到作品的結尾,總能給女主角安排一個傳奇化的結局:或是有錢的爹孃來認親,或是釣得金龜婿,最起碼也像喜寶那樣,寂寞優美地坐擁金山—她那長吁短嘆的哀傷,已經令無數女屌絲豔羨。   所以,亦舒說:“朋友喜歡《半生緣》而我不,整個故事氣氛如此沉鬱,到了完場,不幸的女主角始終沒機會揚眉吐氣,照樣得骯髒地生活下去。”   “當然不及《傾城之戀》好看,女主角笑吟吟一句‘你們以爲我完了嗎,還早看呢’,令讀者自心底笑出來,拍手稱好,呵她終於修成正果,多麼痛快!”   “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練成神功,升爲教生,女主角得償所願,傲視同儕,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爲什麼不呢,在現實不可能,故寄望於小說。”   “真實生活苦難重重,荊棘遍地,苦悶無聊之至,你愛看駱駝祥子?我不要看,我愛看華麗的俊男美女教事,賞心悅目。”   亦舒與張愛玲,只能在《傾城之戀》裏有交集,但即便是《傾城之戀》,也比亦舒筆下那些大頭夢更爲寫實而殘酷,之後張愛玲的調子更在華麗裏不動聲色地沉暗下去,與亦舒的口味分道揚鑣,亦舒不明白這一點,她的憤怒因此而顯得粗暴。相形之下,張愛玲的態度更值得玩味,她不滿地說亦舒和水晶都恨不得她快點兒死掉,免得破壞形象,但同時又極其理性地說:“這些人是我的一點老本,也是個包袱,只好揹着。”   亦舒和水晶們的責備固然令她不爽,但也是這些人,曾經推崇她,熱愛她,幫她在大衆中普及,是她的包袱,更是“老本”。從這一點看,張愛玲比那些動不動就指責粉絲困擾了自己的明星,要清醒得多,也智慧得多。   NO 07 當傅雷遇上張愛玲   “生活自有它的花紋,我們只能描摹”,張愛玲如是說,“源於生活,高於生活”,這應該是傅雷的文學主張。張愛玲是一個窺視者,探身望一望,最多嘴角掛一抹冷嘲,一切留給讀者去感受;傅雷則是親自上場,給那些人排隊,好壞分明,他要麼是激賞,要麼是批判。   1.張愛玲筆下的傅雷情事   寫文章的人,很難贏得厚道的名聲。他們成天不是忙着出賣自己,就是忙着出賣別人。   瓊瑤的處女作《窗外》拍成電影名噪一時,結果因爲在作品裏面表現了她爸媽的嚴厲,糾結得幾乎不敢進家門。三毛倒是沒怎麼說自己爸媽的壞話,但是,如果她的那些舊同窗、前男友、她的公公婆婆都是她的讀者的話,只怕很多人都會覺得她欠自己一個解釋。而凌叔華的後人和虹影打官司的新聞,只是無數文人被起訴案例中的一個比較典型的事件。儘管如此,我得說,跟張愛玲比起來,他們全部是小巫見大巫。   張愛玲剛出道,就在一篇英文散文裏,刻畫了她父親的暴躁與虛弱,開始寫小說之後,她的那些親戚,從遠房的李氏族人到她舅舅、她弟弟都在劫難逃—她舅舅本來很疼她的,她跟他打聽親戚間的八卦,舅舅知無不言。看自己全家的形象在《琉璃瓦》和《花凋》裏被她糟蹋成那樣,自己還被她形容爲“酒精缸裏泡着的孩屍”,舅舅暴跳如雷,幾乎要跟她斷絕關係。不過,我覺得,她舅舅的這份暴怒大可不必,若他九泉之下能看到那部到21世紀才面世的《小團圓》,就會知道,這個外甥女寫她自己,也是一樣心狠手辣。   張愛玲將寫作,視爲自己的宿命,認定一個寫文章的人,就不可能是個淑女或者紳士,所以不管她在親戚羣中怎樣被孤立,她倔強地依然故我。只有一次,她懊悔自己的出賣行爲,在將近四十年後,她在自己的一篇小說後面加了個後記,說“我爲了寫那麼篇東西,破壞了兩個人一輩子唯一的愛情……‘是我錯’,像那出流行的申曲劇名”。而她想起這小說,是因爲在理髮店裏百無聊賴、突發感傷。爲了迴避那不愉快的懊惱感,她後來再也沒有去過那家理髮店。   那篇小說叫作《殷寶灩送花樓會》,到了2013年3月,張愛玲遺產繼承人宋以朗纔在發表在《南方都市報》的文章裏石破天驚地告訴我們,《殷寶灩送花樓會》的男主角,那個神經質的音樂教授的原型,是著名翻譯家、評論家傅雷。   他說張愛玲在1982年12月4日寫了一封信給他父親,信上寫道:“《殷寶灩送花樓會》實在太壞,不收。是寫傅雷的。”有點兒顛覆感對不對?傅雷通過他悲壯崇高的譯作《巨人三傳》《約翰·克利斯朵夫》,通過他苦口婆心的《傅雷家書》,通過他和妻子朱梅馥在“文革”初始時寧爲玉碎不肯瓦全的自殺,成就了那樣一個高風亮節的形象,在張愛玲的筆下,卻變得這樣瘋狂而又可笑。   張氏有言,她喜歡在傳奇裏發現普通人,可是,她筆下的傅雷,已經流落到滑稽了。   《殷寶灩送花樓會》說是小說,當散文看也可以,是第一人稱寫法,而且敘述者“我”就是一個名叫“愛玲”的作家。且說這日“我”閒居在家,突然有並不熟悉的校花同學抱花來訪,坐下來就說她的愛情,她與一個音樂教授羅先生的戀愛始末。   張愛玲不無刻薄地刻畫了這位校花同學的矯情與空虛,與其說她是來傾訴,不如說她是來炫耀,炫耀她有一份讓她無聊的小靈魂變得厚重的偉大愛情。   同《色·戒》裏那位校花王佳芝一樣,殷寶灩不滿足於只是做個美女,她有野心去佔據更偉大的制高點。王佳芝投身革命,殷寶灩則在偶然認識了羅先生之後,天天去他家跟着他學習她不得要領的音樂史。   這位羅先生,古怪、貧窮、神經質,但他在美國歐洲都讀過書,法文意大利文都有研究,對音樂史非常精通。他誰都看不起,對女人總是酸楚與懷疑的。但殷寶灩是個美女,是個離他很近很熱切地跟他學習音樂史的美女,他放棄了因爲害怕被拒絕先擺出來的那種酸楚懷疑,愛上了她。   她一開始的態度是我再沒有男朋友也不會看上他吧?可他那對全世界都白眼向青天的架勢,使他的愛,變成了一枚勳章,獲得者是很難不驕傲的—她漸漸也覺得受用了。   她收到他與衆不同的情書:“在思想上你是我最珍貴的女兒,我的女兒,我的王后,我墳墓上的紫羅蘭,我的安慰,我童年回憶裏的母親。我對你的愛是亂倫的愛,是罪惡的,也是絕望的,而絕望是聖潔的。我的灩—允許我這樣稱呼你,即使僅僅在紙上……”   她過去收到的那些貧乏小男生的信怎能與之相比?   “沒有愛及得上這樣的愛”,而且她以爲這愛是可控的,是“聽話的”愛,以爲他可以永遠在距離之外愛着她,她只管毫髮無傷地享受就是了。   他絕望,暴躁地在家中和妻子吵架,她被僕人請去勸架—他們兩口子一吵架,女傭都是打電話找她來勸,“他就只聽我的話!”   如是三年,他終於親到她的嘴,之後又想別的,她感到恐慌以及被褻瀆,原來她並不是他心中高不可攀的女神。但她還是貪戀他的愛,他們甚至談到他去離婚。一時離不掉,他倆都很痛苦。   後來有一次兩口子吵架,連老媽子都看不過眼了,說:“我們先生也真是!太太有了三個月的肚子了—三個月了哩!”   看來羅先生也並不只是一味地痛苦。但人是會自己騙自己的。   離開了羅先生的殷寶灩,面對她的老同學,作家“愛玲”,把這些一帶而過,淚水汪汪地說她是怕傷害到他的妻兒,才犧牲了自己的愛情。“他有三個小孩,孩子是無辜的,我不能讓他們犧牲了一生的幸福罷?”   “太陽光裏,珍珠蘭的影子,細細的一枝一葉,小朵的花,映在她袖子的青灰上。可痛惜的美麗的日子使我發急起來。‘可是寶灩,我自己就是離婚的人的小孩子,我可以告訴你,我小時候並不比別的小孩子特別地不快樂。而且你即使樣樣都顧慮到小孩的快樂,他長大的時候或許也有許多別的緣故使他不快樂的。無論如何,現在你痛苦,他痛苦,這倒是真的。’”   “她想了半天。‘不過你不知道,他就是離了婚,他那樣有神經病的人,怎麼能同他結婚呢?’”   “我也覺得這是無可挽回的悲劇了。”   請原諒我大段引用原文,這幾段實在太反高潮了,可以作爲許多“遺夢”“碎夢”背後的老實話。殷寶灩和羅先生不能在一起的原因,是因爲他是“有神經病的人”,跟他離不離婚沒太大關係,他們痛苦地討論離婚什麼的,只是因爲,她覺得這樣更有悲劇之美吧。這結尾橫掃過來,使前面那纏綿情調變成了一個笑話,若主人公有原型,那就更是一個笑話了。   按照張愛玲的寫作習慣,他們當然是有原型的,男主角我們已經知道,女主角則是一個名叫成家榴的女子。張愛玲給宋淇的信裏,也點明瞭這一點。   傅雷的兒子傅聰和傅敏接受記者採訪時都承認,他們父親的生命裏,出現過這位成家榴。她是個美麗迷人的女子,非常出色的女高音,與張愛玲文中所寫的“在水中唱歌,義(意)大利的‘哦嗦勒彌哦!’(‘哦,我的太陽!’)細喉嚨白鴿似的飛起來,飛過女學生少奶奶的輕車熟路,女人低陷的平原,向上向上,飛到明亮的藝術的永生裏”吻合。   傅敏回憶:“只要她(成家榴)不在身邊,父親就幾乎沒法兒工作。每到這時,母親就打電話跟她說,你快來吧,老傅不行了,沒有你他沒法兒工作。時間一長,母親的善良偉大和寬宏大量感動了那位女士,她後來主動離開父親去了香港,成了家,也有了孩子。”   也與張愛玲所寫的不謀而合。   成家榴和傅雷,何時何地認識的已經不得而知,《殷寶灩送花樓會》裏說殷寶灩跟同學去聽課,在課堂上認識了羅先生,宋以朗認爲這是小說家言,因爲成家榴的姐姐成家和與傅雷是鄰居,都租住宋淇家的房子。   但宋以朗又說傅雷搬到宋家的房子是在1947年,這時成家榴已經被張愛玲那篇小說嚇得去了內地,他們的交情應該不是因比鄰而起。   根據現有資料,應該是成家和介紹的。   成家和,劉海粟的第三任妻子,香港明星蕭芳芳的母親,曾就讀於上海美專。1931年,她和同學趙丹誤以爲傅雷反對學生抗日,在教室裏跟他發生了衝突。不打不相識,一場誤會之後,他們成了朋友,成家榴十有八九是成家和介紹認識的,與小說中所言去學校時探望女友認識的相去不遠。   張愛玲也在給宋淇的信裏,說殷寶灩就是成家榴。她們曾經是同學。   每一條都對得上,張愛玲沒做任何技術處理,當事人幾乎是裸身出鏡,反響可想而知。張愛玲振振有詞地說,是她要我寫的,可是人家沒讓你寫成這副德行。“殷寶灩”原指望自己成爲瓊瑤小說裏那種又美麗又崇高的女主角,看了這個自然是當頭一棒。更要命的是,她接下來還要給“羅先生”一個交代,給她長達數年的愛情一個交代,她該如何交代?   只能是逃走了,逃到內地去,匆忙嫁了個空軍,很快離婚。張愛玲一篇不長的小說改變了這女子的命運,這倒沒什麼,我們的命運經常被一些小事改變,她懊悔她毀掉了殷寶灩也就是成家榴和傅雷的愛情,那愛情雖然有點兒矯情,但也是愛情啊。   2.出賣傅雷,是存心還是無意   如前所說,張愛玲能懺悔,也算難得,可我仍有個疑問,張愛玲寫這篇小說,只是作家的積習使然嗎?該文發表於那篇署名迅雨的評論《論張愛玲的小說》之後,她知道迅雨就是傅雷嗎?如果她知道的話,那這個小說就有點兒報復的性質了。   1944年5月,署名迅雨的《論張愛玲的小說》在《萬象》上刊登;7月,張愛玲回敬了一篇《自己的文章》,爲評論裏批評的那幾篇小說辯護;11月,張愛玲在《雜誌》上發表《殷寶灩送花樓會》,時間點如此契合,讓人想不多想都難。   當然,這也可能是巧合。傅雷一邊和成家榴分着手,一邊寫着評論,成家榴轉身去找老同學張愛玲傾訴,傅和張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有了這麼一種交集。所以宋以朗說,張愛玲寫《殷寶灩送花樓會》時,並不知道傅雷就是迅雨,張愛玲是後來到了香港才從宋淇那裏聽說的,她有點兒驚奇,但也沒深究。   這種可能也有。但是,我們要知道,傅雷的那篇評論,是交給柯靈發表的,柯靈跟張愛玲交情不淺,《小團圓》裏以他爲原型塑造的那位荀先生,又特別愛在女主人公面前說文壇掌故,那麼,他把這個大祕密八卦給張愛玲聽完全有可能。   就算他不說,當時也有小報指出迅雨就是傅雷。當時有份《光化日報》發表過一篇《小報上的女作者》,裏面寫道:“《萬象》曾提拔了幾位女作家,其中有幾位,平心而論,她們只是文章的學作者,暫時還不能稱作‘女作家’的。張愛玲出道的遲,可是都紅過她們,著名的翻譯家傅雷先生曾在《萬象》上寫過一篇評論,格外叫人側目。”   即便如此,我們還是不能確定張愛玲一定知道迅雨是傅雷,柯靈也有諱莫如深的時候,張愛玲也可能湊巧沒看到這份報紙,但《殷寶灩送花樓會》裏有些詞,是故意跳出來告訴有心人,這篇小說就是衝着《論張愛玲的小說》來的。   《論張愛玲的小說》開頭就寫道:“在一個低氣壓的時代……”《殷寶灩送花樓會》裏羅先生也說:“在這樣低氣壓的空氣裏……”點明羅先生和迅雨一個腔調,而她心知肚明羅先生就是傅雷。   《殷寶灩送花樓會》裏,說羅先生面對女人的態度是酸楚的,張愛玲回敬傅雷的文章《自己的文章》裏也說,鬥爭是動人的,因爲它是強大的,而同時也是酸楚的。她拐彎抹角地說,愛鬥爭的傅雷,難免總是酸楚的。   可以想見,成家榴會悔恨交友不慎遇人不“淑”(淑女的淑),傅雷心中則是五味雜陳,尷尬、懊惱之外,怕是也有憤怒:《金鎖記》的作者人品竟是這樣低劣,真是錯看她了。當然,他是不會再說什麼了。   出賣同學隱私,還是這樣囂張地毫不體諒別人地出賣,當然道德上是有問題的,張愛玲自己都意識到了。但是張愛玲寫這麼一篇小說,只是爲了出口惡氣嗎?要是真這麼看,也就把張愛玲看扁了。張愛玲寫這麼個故事,是因爲這篇小說,比《自己的文章》更能證明她的文學觀點。   所以,要說清傅雷和張愛玲的這場戰爭,還要從傅雷的那篇《論張愛玲的小說》說起。   和張愛玲一樣,傅雷亦眼光甚高,大部分人他都瞧不上,非常罕見地,他對張愛玲高看一眼,特地寫了篇《論張愛玲的小說》,還把她的《金鎖記》稱之爲“我們文壇最美的收穫之一”,柯靈將此稱之爲“老一輩作家關心張愛玲明白無誤的證據”。然而張愛玲卻大不領情,著文還擊不說,還寫了篇陰陽怪氣的小說,大揭傅雷隱私,這篇出於十足的好心的評論爲何令愛玲小姐如此不忿?   文章的一開始,先誇張愛玲的作品是個奇蹟,奇到什麼地步呢?讓讀者能怔住,只能發點兒不着邊際的議論:“這太突兀了,太像奇蹟了。”這種情況下,傅雷覺得他有必要做一個言之有物的總結。   他首先從各個角度將《金鎖記》大大讚揚了一番,這裏且不贅述,只說除了“最美的收穫之一”說外,他還說此文頗有些《狂人日記》裏某些故事的風味,算得上極高的評價。《金鎖記》裏,七巧的淪陷、掙扎、倒伏、覆滅,濃墨重彩的命運的陰霾,大開大合的悲劇意味,符合傅雷比較“重”的味蕾。他厚愛它到這種地步—開始對作者其他作品橫挑鼻子豎挑眼了,他不能容忍一個寫出這樣的偉大作品的作家,開自己的倒車。   他首先針對的,是《傾城之戀》。   每個有錢的單身漢,都會被人視爲自己某個女兒應得的財產,《傲慢與偏見》裏一開始就揭示了這個真理,這正是《傾城之戀》的緣起,年輕多金的華僑範柳原,回到祖國馬上成爲太太們眼中的搶手貨,相親宴紛至沓來,在其中某一場上,他與白流蘇相遇。   白流蘇是陪妹妹來的,她是離異的女人,“殘花敗柳”,沒資格做那相親宴上的女主角,媒人都沒把她考慮進去,但是,範柳原卻獨獨對她產生了興趣。   這對白流蘇來說是個珍貴的機會,她寄居在兄嫂家中,受盡了窩囊氣,着急投奔到婚姻的保護傘下去,範柳原看出她的目的,更看出她並不愛自己。   範柳原外表油滑,內裏卻既認真又較真,認真,便容不得破綻,較真,就容易看到破綻。爲自我保護計,他不願意娶她爲妻,最合算的是把她變成自己的情婦而不是妻子:情婦是合同制,妻子是終身制。   對於白流蘇,做情婦則極不合算,既不穩定,又讓她喪失了機會成本—一個做過別人情婦的女人,更難再嫁人了。但她選擇了冒險,試圖來一場鋼絲上的舞蹈,以自己暫且持有的美貌與風情,與範柳原對峙,誘惑他亂了方寸,要挾他娶自己。   一場拉鋸戰就此展開,白流蘇謀生,範柳原謀愛,她握着自己的美,他握着財富資源,首先敗下來的似乎是白流蘇,她的美是有保質期的,不可以奇貨自居太久,她忍無可忍地跟了他,沒有名分,敗局眼看已經註定,一場突如其來的戰爭卻將她成全。   戰爭發生了,到處都是狂轟濫炸的炮彈,死亡離得是這麼近,沒有空間再細細計算,雜念屏退,他們相依爲命,心中只剩下對方。“他不過是一個自私的男子,她不過是一個自私的女人。在這兵荒馬亂的時代,個人主義者是無處容身的,可是總有地方容得下一對平凡的夫妻。”他倆在巨大的不穩定中相互擁抱與依偎,範柳原最終娶了白流蘇。   張愛玲後來笑說,很多人拿這小說,是當復仇記看的,在孃家受氣的落魄女人,嫁得金龜婿,可不讓人替她揚眉吐氣?對於相同境遇的女人,也有勵志的作用吧?   傅雷很不喜歡,傅雷首先對“幾乎佔到二分之一篇幅”的調情很不滿:“好似六朝的駢體,雖然珠光寶氣,內裏卻空空洞洞,既沒有真正的歡暢,也沒有刻骨的悲哀。”   恕我眼拙,不知道“二分之一”的篇幅是怎麼算來的,範柳原難道不是在以調情掩飾他的悲哀嗎?他對白流蘇說,我想帶你到原始森林裏去,那樣也許你會自然一些。這句話裏,有着對把白流蘇異化的俗世的不屑與抗爭。   傅雷先生太嚴肅了,連同範柳原被月光所誘惑,打電話對白流蘇說“我愛你”,他也嫌不夠深沉,“男人是一片空虛的心,不想真正找着落的心,把戀愛看作高爾夫與威士忌中間的調劑”。傅雷看不到範柳原得到白流蘇的第二天,倉皇地想要逃到英國去,他何嘗真的想要一個情婦?那是他的愛情理想碰到現實之牆之後,無奈的選擇,而一旦真的實現,他又恐懼了。   傅雷說“他上英國的用意,始終曖昧不明”,也許是傅雷太老實,他看見一個字,就是一個字,只從字面上去理解,他看不到那語氣的濃與淡,色彩的深或淺,觸不到語言的質地,更無法意會在語言的遊弋處,那些微妙變幻的情緒。他蹙起眉頭,抱怨作者給得太少,卻不知,作者明明給了,是他自己接收不到。   在小說的最後,兩個人終於能夠“死生契闊,與子成悅”之際,傅雷對那段描寫仍然不滿:“當他說‘那時候太忙着談戀愛了,哪裏還有工夫戀愛?’的時候,他竟沒進一步吐露真正切實的心腹。‘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未免太速寫式地輕輕帶過了。可是這裏正該是強有力的轉折點,應該由作者全副精神去對付的啊!錯過了這最後一個高峯,便只有平凡的、庸碌鄙俗的下山路了。”   按照傅雷先生的想法,這段應該怎樣寫呢?暴風驟雨式的抒情,大段華麗的詩朗誦?對不起,這讓我想起瓊瑤,而上乘的小說,總是把感情放在家常話裏。《紅樓夢》裏,賈寶玉聽到林黛玉的葬花吟,感慨生命的美麗與虛無時,不由心神相通,慟倒在山坡上,可是,接下來呢?他從山坡上爬起來,並沒有莎士比亞風地向林妹妹表達他的真知灼見,卻很“平凡地、庸碌鄙俗地”說起昨晚那場官司來了。   彼此能夠懂得的人,隻言片語,莫逆於心。範柳原已經說明,現在的愛,與當初的“愛”是不同的,“談戀愛”是形式,是表層,是猶疑狀態下的一種試探,“戀愛”纔是實質,是以心換心,是不留餘地的付與,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還不夠嗎?   也許是傅雷太着急鄙視範柳原與白流蘇的狼狽了,來不及去想它的深意,也有可能,傅雷本人實在太強,他不能容忍自己“可憐”,對他人便沒有同情,那麼,他是一個“超人”,而不是他不熟悉的大多數。   3.時代超人,活的就是一股怒氣   這跟他們各自的經歷有關。傅雷四歲時,他父親去世,他母親帶着他背井離鄉,遷往另一市鎮。有人讚揚傅雷的母親有遠見,給了傅雷更爲開闊的視野,但一個寡婦帶着孩子奔赴異鄉,十有八九是被族人欺負得待不下去了,傅雷寫給他母親的信裏也證明了這一點。   寡婦熬兒,傅雷的母親對他期待甚高,傅雷在外面玩耍的時間長了點兒,他媽就用包裹皮兜起他,要把他扔河裏;他讀書稍有懈怠,他媽就把銅錢貼他肚臍眼上,上面點根蠟燭,燭淚落在他肚皮上,燙得他直哭—估計他當時還躺着;還有次把他綁在擺着父親靈牌的桌子前,要他對着靈牌懺悔。就這麼着,他媽有次對他失望,還拿起繩子要上吊。   在這種家庭長大的人,要麼很萎靡,要麼就是被鍛煉出生命不息戰鬥不止的鬥志。傅雷屬於後者,看他寫給他媽的信,那叫一個抒情啊,他完全接納他媽對他的磨鍊,認爲這是存在於世間的必修課。後來,他又把這一套用在了傅聰身上,導致傅聰受虐不過,離家出走。   字怒安的他,活的就是一股怒氣。   按照傅雷的觀點,小說裏的人一定要抗爭,要“痛快成爲一個徹底的悲觀主義者,把人生剝出一個血淋淋的面目來”,以此爲標準,只怕大多數名著都入不了他的法眼。且以他難得看得起的錢鍾書的作品《圍城》爲例,無論是方鴻漸、趙辛楣,還是蘇小姐、孫小姐一干人等,都在隨波逐流、淡漠地苟且—但同時也不怎麼變態地—活下去。   我的朋友董曉磊說得好,羣衆有庸俗的權利。張愛玲說,她不喜歡善與惡、靈與肉衝突得斬釘截鐵的那種古典的寫法,所以她的主題有時欠分明。“但我以爲,文學的主題論或者是可以改進一下。寫小說應當是個故事,讓故事自身去說明,比擬定了主題去編故事要好些。”   寫到這裏,且讓我發散地思考一下,《紅樓夢》也是一部主題不分明的作品,也沒能痛快地剝出個血淋淋的人生,賈寶玉一見他爹他娘馬上成人一個,還經常有歌功頌德之語句,倒是沒怎麼見過傅雷對《紅樓夢》的評價,估計是遠在他的經驗之外了。   傅雷的世界,必須有個緊繃繃的崇高的主線,看看傅雷在《巨人三傳》的譯者序裏的句子吧:“不經過戰鬥的捨棄是虛僞的,不經劫難磨鍊的超脫是輕佻的,逃避現實的明哲是卑怯的;中庸,苟且,小智小慧是我們的致命傷……”張愛玲愛的,卻是參差對照,陰陽之間的那點兒豐富的灰。太純粹的愛情,太激烈的鬥爭,在她眼裏,都因失真而顯得薄脆。她說:“我發現弄文學的人向來是注重人生飛揚的一面,而忽視人生安穩的一面,其實,後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強調人生飛揚的一面,多少有點超人的氣質。超人是生在一個時代裏的。而人生安穩的一面則有着永恆的意味……”   看他們兩位這樣針鋒相對,他們共同的熟人柯靈覺得有必要表個態了。他以長者的身份批評了張愛玲的不客氣,說,將近四十年後,張愛玲對《連環套》提出了比傅雷遠爲苛刻的自我批評,好像張愛玲終於醒過味來,在傅雷的批評面前低頭認罪似的。   張愛玲是批評了《連環套》沒錯,說是一路胡扯,看得齒冷,但她是對自己高產狀態下粗製濫造了這一篇而感到不滿,傅雷批評的則是張愛玲筆下那一整個“輕薄”“輕佻”的情愛世界。   再者說,柯靈只見張愛玲反省了傅雷不以爲然的《連環套》,怎不見她大刀闊斧地將傅雷深以爲然的《金鎖記》,修改成長篇小說《怨女》?傅雷看到這一篇,怕不會覺得是“文壇最美的收穫”了吧?   在《怨女》中,壓迫與反抗這個慘烈的主題被淡化,麻油西施銀娣(《金鎖記》裏的七巧)當然是有怨恨的,但同時,也有虛榮,有期望,跟婆婆妯娌們慪氣,鬥智鬥勇,這些成功消解了她的痛苦。銀娣不是七巧,不是《呼嘯山莊》中那堅忍的十年磨一劍的希斯克利夫。七巧能把怨恨化零爲整,凝聚成瘋狂與戾氣,長久地抱持,不能解脫,銀娣沒有這種與日常生活脫離的英雄氣。她更善於化整爲零,把痛苦掰碎了,搓細了,放進細水長流的時日裏,漸漸地感覺不到了,可以夷然地、正常地、隨波逐流地活下去。   “最初她用黃金鎖住了愛情,結果卻鎖住了自己”,這是傅雷對於七巧的概括,無法放到銀娣身上,後者更像生活中的普通人,充滿細節,沒有主題,張愛玲削薄了七巧的“怒”,暈染了七巧的“怨”,把抗爭前沿的鬥士,拉回深深庭院,跟《狂人日記》之類劃清了界限。   “生活自有它的花紋,我們只能描摹”,張愛玲如是說;“源於生活,高於生活”,這應該是傅雷的文學主張。張愛玲是一個窺視者,探身望一望,最多嘴角掛一抹冷嘲,一切留給讀者去感受;傅雷則是親自上場,給那些人排隊,好壞分明,他要麼是激賞,要麼是批判。   此外,傅雷還提出《連環套》裏用了太多古典小說裏的語言,張愛玲倒是同意這個批評,她說她寫香港的小說,爲了營造舊日氣息,會特意用一種過了時的詞彙,這個以後可以改一些。—難怪看她的《沉香屑—第一爐香》,裏面的人動不動就是“你個小蹄子”,原來是因爲寫的是香港的緣故。再怎麼說吧,傅雷寫這篇評論都是出於好心,只是這好心從他母親那裏衣鉢相傳下來,有着自說自話的強硬,他們有這番過招在所難免。   4.尾聲,也是如此不同   也是張愛玲年輕氣盛,以《自己的文章》回敬了傅雷後,意猶未盡,偏偏成家榴送上門來,可謂正中下懷:你不是要寫偉大的飛揚的世界嗎?我偏讓你看到你所以爲的偉大的飛揚的世界背後的東西,而那些,可能纔是真相。   傅雷和成家榴偉大而感傷的愛情,於是變成了殷寶灩與羅先生,不無卑瑣的支離破碎。   幸好她不知道傅雷的另外一段愛情,他在洛陽出差時也曾偶涉風月場所,認識了一位“汴梁姑娘”,這姑娘“準明星派,有些像嘉寶,有些像安娜斯丹……”反正是個“嬌豔的人兒”—聽上去跟成家榴是不是一個路子的?當年傅雷在法國,愛上的也是一位熱力四射的巴黎女郎,老實巴交的男人,似乎總是愛紅玫瑰,娶白玫瑰。   他給這女子寫詩:“啊,汴梁姑娘,但願你靈光永在,青春長駐!但願你光焰恆新,歡欣不散!汴梁的姑娘,啊……汴梁的姑娘!”   他跟她說自己的身世,描述自己的嬌妻愛子朋友,訴說他的苦惱,和以前的戀愛史—我看過一篇小說,說煙花女最討厭客人來這一套,不過大家也不用爲傅雷先生過於擔憂,他給朋友的信裏說,他有朱梅馥和那位法國女郎這兩大護法,他對這女子,也不過是當作喝酒一般尋求麻醉罷了。儘管如此,他的愛也足夠炙熱,又是要爲她寫曲子,又叫來同事一塊兒爲她拍照,把她的照片鑲了銀框掛在房間裏—朱梅馥此時也在河南,他還想讓朋友把那照片發表在上海的雜誌上。唉,怎麼那麼像胡蘭成對於小周的愛呢,“她是那麼的美好!”胡蘭成在張愛玲面前呻吟着說,他們一樣有着要培養那些年輕女孩的偉大構想。老男人喜歡蒐集小姑娘,且是帶三分妖嬈的小姑娘,無可厚非,傅雷與胡蘭成的可笑之處,在於,他們熱衷於美化這樣一種愛好。   這是傅雷1936年年底的愛情。1937年4月15日,傅敏出生在河南林州。《殷寶灩送花樓會》裏,羅太太在羅先生出軌時懷孕也許是虛構,但1936年年底,傅雷確實在妻子懷孕時,對另外一個女子如醉如癡。“超人”的另一面,也不過如此。   還好,隨着他離開河南迴到上海,那段熱情很快時過境遷。接下來,他和成家榴走近了,然後……大家請去翻閱上文吧。   張愛玲自以爲毀了傅雷的愛情,這事要放在她身上,肯定就毀掉了,殷寶灩那句“他那樣有神經病的人,怎麼能同他結婚呢”,可謂鋒利如刃,放張愛玲心裏肯定如千刀萬剮,還有消除不掉的回聲。   但是你看,在成家榴落荒而逃之後,傅雷仍然能跑去跟成家和做鄰居,沒準兒他都和成家榴和好了。最起碼我們現在知道,20世紀60年代,傅聰去香港參加演出,成家和與成家榴姐妹熱情接待了他,傅雷寫了很熱切的信致謝,傅雷的書信裏存有他致成家榴的一封信,談的是子女教育問題。也許,他們早就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到成家榴晚年,都對傅敏說:“你爸爸很愛我的,但你媽媽人太好了,到最後我不得不離開。”她堅持她的道德形象,不認爲她是被張愛玲的小說嚇跑的。   其實這樣想有什麼不好呢?放過別人,也放過自己。而張愛玲過度求真,也會將自己帶入走火入魔的誤區。《小團圓》把自己和他人都傷得鮮血淋漓,便是一個例證。人,有時真的得學會自我催眠,讓自己以爲,自己是一個美好的人,可以崇高可以愛的人,在瞬間飛揚裏,擊敗人生底色裏的虛空。   張愛玲年輕的時候,也曾飛揚過,所以,她與傅雷在《金鎖記》裏瞬間交會,但終究是,“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1966年9月,性烈的傅雷不堪紅衛兵的毆打凌辱,與妻子朱梅馥一起自盡。本年,由《金鎖記》改編成的《怨女》在香港《星島晚報》連載,而張愛玲本人身在美國。   早在1952年,張愛玲嗅到危險氣息,輾轉逃離,這種警覺,是否也是長期的旁觀者的定位使然?她冷靜,她不主觀,她不着急跳進熱情的汪洋大海里,所以能對現實,看得這麼真。她最後寂寞冷清地死去,還是傅雷最反對的一唱三嘆低迴無盡的調子。   NO 08 柯靈,故人別來無恙乎   於是,我們看到,張愛玲打碎了胡蘭成,打碎了母親與姑姑,打碎了“荀樺”,也打碎了她自己。若不是在那樣的心境下,張愛玲回憶“荀樺”時,會不會也能閃爍一絲“故人別來無恙乎”的溫存呢?   有次在北京,把我寫的一本關於張愛玲的書送給一位前輩。前輩看着書名,呵呵笑了,說,聽說柯靈還對張愛玲有過性騷擾?他跟柯靈打過不多的交道,想來只是無數有這種好奇心的人裏面的一位。柯靈生前有那麼多親朋好友,只要跟文學界稍稍沾邊的,現在大概也都知道這事了。九泉之下,被人指控爲性騷擾已經夠尷尬,更要命的是,在遙遠的20世紀80年代初,柯靈還深情款款地寫過一篇《遙寄張愛玲》,被很多人視爲大陸“張學”之濫觴。最起碼,這是與海峽那邊遙相呼應,掀開了“張愛玲熱”的帷幕。   在那篇文章裏,他說起這些年他對張愛玲的關心與惦記:她四十年代出版的著作,他依舊珍存;她這些年來在香港出版的文字,他大體上搜集齊了;關於她的資料,無論是學者唐文標的,還是她的身邊人胡蘭成的,他也一一讀過。他自己都感慨:若是能有一個讀者對他像他對張愛玲那樣,哪怕只有一個,他也心滿意足了。   作爲資深讀者與老友,柯靈曾想延續這份友誼,新作在香港出版時,他特地挑了一本,在扉頁鄭重地寫上“愛玲老友指正”,準備寄往美國。隨後,想起張愛玲近年來深居簡出,閉門謝客,這份情意即便發了出去也未必落得了地。他最後決定把這本已經寫了題贈的書珍藏起來,作爲他暮年天真未泯的一個紀念。   那個時候,柯靈已經在笑嘆自己的天真。他意識到自己與張愛玲之間,不但隔着浩浩蕩蕩的時空鴻溝,還隔着一道悠悠忽忽的心理長河。但他依然說,直到張愛玲去香港之前,他們的友誼都善始善終。他曾爲張愛玲編寫的話劇出謀劃策,張愛玲則贈以寶藍色綢袍料答謝。張愛玲亦曾在他被日本憲兵隊捕去時爲他奔走,有胡蘭成的回憶錄《今生今世》爲證。   看到這裏,不由得要笑柯靈可能比自己以爲的還要天真。比如,當他深情回憶和張愛玲的友誼時,萬萬猜不到,有一天,張愛玲會在書裏寫一個名叫“荀樺”的人。   《小團圓》的荀樺,跟柯靈的人生際遇有太多重疊之處,都是文化人、劇作家,都被日本憲兵隊抓過,都曾得張愛玲營救,都和桑弧很熟,等等。我不能說柯靈是不是荀樺原型,只說有人愣是從“荀”字裏看出一個“苟”字來。這不能怪人家想得多,且看書中這位荀樺君的所作所爲,確實有點“苟”的意思。   張愛玲生動而尖刻地描述他:來了就講些文壇掌故,有他參與的往往使他夾在中間左右爲難,“窘真窘”是他的口頭禪。他說話圓融過分,常常微笑囁嚅着,簡直聽不見,然後爆發出一陣低沉的嘿嘿的笑聲,下結論道“窘真窘”。   幾句話勾勒出一個自我感覺相當良好的好事者。“窘真窘”的口頭禪,好像是爲了說明,他不是有意要摻和那些事,實在是迫不得已,實在是左右爲難。所以他說的時候,要帶幾分囁嚅,使他的講述不那麼高調。但他講的事真有趣啊,說着說着就很配合自己地笑起來,最後再以“窘真窘”三個字收尾,以局外人的搖頭晃腦,將自己洗刷乾淨。   聽他說話的盛九莉,卻是“書也沒看過,人名也都不熟悉,根本對牛彈琴”,那種乾瞪眼的無辜,透出對這個愛講掌故的人的不耐煩。即便這樣,畢竟在一個圈子裏,荀樺又是個編輯,盛九莉也還跟他敷衍着,甚至於聽說他被日本憲兵隊抓起來後,還送了一封邵之雍幫他求情的信到荀家,讓他的大小老婆送到憲兵隊去。   荀樺不久便被放出來了。出來後,親自來道謝,那謝還道得殷勤又曖昧,來了好幾回,連盛九莉的姑姑都懷疑他是來追求盛九莉的了。   盛九莉本來就對荀樺的爲人不以爲然,他還弄了兩個老婆同居着,鄉下還有一個生了一堆孩子。姑姑這麼一提醒,盛九莉不由得聯想起小時候看的默片《多情的女伶》,說某個女孩嫁給軍閥當姨太太,從監牢裏救出被誣陷的書生,她懷疑在荀樺心裏,她就是這“多情的女伶”。   柯靈也寫他曾被憲兵隊抓走,張愛玲去探望以及胡蘭成的幫助營救,等等。但他說並不知道有送信這件事,很多年後看到胡蘭成的回憶錄才知曉。   事實上,對待此事他沒有撒謊的必要,就算有追求之意,也與軍閥姨太太什麼的無關,我這張愛玲的鐵粉,也不得不說,她可能是想多了。   柯靈勸張愛玲在孤島時期的上海要謹慎從事。《小團圓》裏引了荀樺的信“只有白紙上寫着黑字是真的”,盛九莉腦補他的意思,是說跟邵之雍什麼的都是假的。不管柯靈或者說荀樺的信,是勸她遠離胡蘭成還是遠離那個是非圈,信上的話既是實話也是好意,但盛九莉卻當作一個無謂的警告,付之一笑了。   她心裏認定自己是一個無聊的人,一言一行都不做善意的理解。   而邵之雍落魄之後,盛九莉在電車上遇見荀樺,後者的表現則更能證明她的看法沒錯。   他從老遠的地方擠過來寒暄,荀樺笑道:“你現在知道了吧,是我信上那句話:‘只有白紙上寫着黑字是真的’。”盛九莉看出了他幸災樂禍的得意。然而,這還不算完,更讓盛九莉也讓後世讀者震驚的事是:荀樺趁着擁擠,忽然用膝蓋夾緊了她的兩隻腿。   按書中描述,盛九莉是坐着的,荀樺站着,我暗自模擬了一下,用膝蓋夾坐着的人的腿,應該不是擁擠使然,也就是說荀樺是有意爲之。性騷擾的罪名就此落下,而在盛九莉的理解中,似乎還有勢利的成分:漢奸妻,人人可戲。   真的有這麼齷齪嗎?當然有一點兒。可是荀樺這樣做,就是看準了漢奸妻可以調戲嗎?竊以爲未必。無論是從張愛玲的描述中,還是柯靈寫的《遙寄張愛玲》裏都能看出,柯靈對張愛玲有十足的好感。比如柯靈被憲兵隊釋放後,看到張愛玲留的字條中說,她來看望過他,興奮異常:“我立即用文言復了她一個短箋,寥寥數行,在記憶裏是我最好的作品之一。”   他究竟寫了什麼,讓他覺得是自己最好的作品,如今已不得而知。但是,我們若猜測,柯靈對張愛玲有那麼幾分愛慕之意,想來也不算太離譜兒吧?   電車上膝蓋夾人雙腿,固然猥瑣,但這是未被確定的小說家言,而且確實有些男人表達愛慕的手法就是如此拙劣。我曾聽一個女友說,有個男人在飯桌下摸她的腿,但她當時正心儀對方,兩人一拍即合,倒也成就一段露水情緣。   書中人荀樺雖然有一妻一妾,還有鄉下的糠糟之妻,但他未必就知道如何示愛,結果弄巧成拙。也許他曾在自己的大小老婆那兒得手過,盛九莉恨不得當衆扇他一耳光,他卻只是笑着點點頭,看她下車了。   《小團圓》裏,盛九莉和荀樺又見面時,荀樺做了文化局的官員,人也白胖起來,兩個女人都離掉了,另娶了一個。燕山約了盛九莉去他那兒喫飯,飯桌上荀樺不跟盛九莉說話,飯後立即走開了,倚在鋼琴上,“蕭然意遠”。   四個字用得雅,所以諷刺的意味更足,是在說荀樺疏遠落魄的她。但也許荀樺只是回想起電車上的事,覺得尷尬。   以上種種還可能是小說家言,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在張愛玲與柯靈之間,一定不像柯靈所言的那樣,是一個大才女和一個仰慕者之間的單純美好。雖然柯靈不自覺地啓動選擇性記憶,但應也不會忘記曾有過的芥蒂。那麼,柯靈何必寫那樣一篇文章,他是借張愛玲給自己臉上貼金嗎?他欺負張愛玲不會翻臉嗎?   非也非也,人跟人不一樣,人的承受力與自潔力也不一樣,那些事,對張愛玲來說也許像幾十層羽絨被下的豌豆,在柯靈那兒不見得算是一件事。就算當時彼此尷尬、難以釋然,我們不要忘了,柯靈寫這篇文章,是在他自己也是劫後餘生的20世紀80年代初,隔了那麼久的時間,從前的恩也好,怨也罷,總歸是一段交情,喜歡也好,不喜歡也罷,對方都是曾同你共度一段時光的人。   就像京劇名段《贈綈袍》裏,戰國時人范雎在魏國時被須賈坑得差點兒送了命,他九死一生地逃到秦國,改名換姓,做到了秦相。後來須賈使秦,范雎敝衣閒步去拜訪須賈,須賈驚道:“範叔固無恙乎。”以綈袍相贈。   之後的情節不用說,王蒙先生曾嘆那一句“固無恙乎”裏有萬千感慨,在大難之後,在歲月盡頭,仇人也是故人的一種,時光軟化了愛怨情仇,只剩下一句,別來無恙乎?柯靈寫《遙寄張愛玲》時,心中便是那種“別來無恙乎”的柔軟吧?可是張愛玲不能以常人度之,她的字典裏沒有“故人”這個詞,也沒有“親人”這個詞。在文字間殺伐決斷,是她畢生的愛好,她對自己尚且不放過,又怎能放過別人?   我們還必須注意到的是,據宋淇回憶,張愛玲寫《小團圓》是受了朱西寧的刺激,朱西寧給張愛玲寫信勸她和胡蘭成和好,引耶穌以五餅二魚食飽五千人做喻,講耶穌給一個人是五餅二魚,給五千人亦每人是一份五餅二魚,意指博愛的男人,愛一個女人時是五餅二魚,若再愛起一個女人,復又生出另一份五餅二魚。他不因愛那個,而減少了愛這個,於焉每個女人都得到他的一份完整的愛。   想張愛玲早已在給宋淇的信裏稱胡蘭成是“無賴人”,看了這封信必然大怒,更讓她驚怒且不安的是,就是這個朱西寧,居然還想寫她的傳記,可以想象他筆下的自己必然循了胡蘭成的那個腔調。張愛玲一邊回信拜託他不要寫,一邊考慮寫《小團圓》的事了。   她要寫個跟《今生今世》、跟朱西寧有可能寫的那種傳記完全不同的自傳,雖然她也說,她要寫一個熱情的故事,“我想表達出愛情的萬轉千回,完全幻滅了之後也還有點什麼東西在”。但我們能看到,《小團圓》裏,一定有賭氣的成分,有要把一個花團錦簇的世界打碎的決心。   於是,我們看到,張愛玲打碎了胡蘭成,打碎了母親與姑姑,打碎了“荀樺”,也打碎了她自己。若不是在那樣的心境下,張愛玲回憶“荀樺”時,會不會也閃爍一絲“故人別來無恙乎”的溫存呢?   NO 09 母親黃素瓊:哪一種愛不百孔千瘡   沒有哪一種愛不是百孔千瘡的。這句話在張愛玲總結她和母親的關係時出現,問題是,百孔千瘡的愛也是愛啊,也能夠溫暖人心。作爲資深張粉,我對她最不贊成的,就是她這種感情上的完美主義。她一向反對文藝腔,可是,我得說,她對於完美整齊的感情的追求,實在是太文藝腔的一件事。   我那天寫到張愛玲在香港大學時,她的老師佛朗士給了她八百塊港幣作爲獎勵,張愛玲得到極大鼓舞,拿去給她母親黃素瓊看。她母親沒說什麼,只叫她放在那裏。張愛玲惴惴然放下,離開,過兩天再來,聽說那錢已經被她母親在牌桌上輸掉了。   無法形容張愛玲心中的震盪。我說過,佛朗士也許是張愛玲的初戀,起碼是她這一生裏最爲仰慕的人之一,在她惶惶然的少女時代,他給她的這份鼓勵,被她視爲一張“生存許可證”,這世上“最值錢的錢”,她母親難道看不見她眼中的光彩,爲何要做這殘忍之事?   有個朋友看到這段對我說,也許她母親覺得她太得意,甚至於她母親覺得她與這教授有私情,要用這種方式小小地打壓她一下。我一下子就很贊同這說法,因爲我想起自己的一次經歷。1998年,我接到省城某家報社的就職通知,高興得發了瘋,全家人都很高興,只有我媽說,現在這麼高興,不知道哪天都不想去了呢。   我當時大不快,我爸也批評我媽太不會說話,可能是看羣衆不滿情緒過於強烈,我媽解釋說:“我是覺得你們高興得過了頭,給你們潑點冷水……”好吧,母上大人,你的用心是好的,但真用不着這樣不合時宜。   看張愛玲和她母親的一生恩怨,歸根結底也不過是這四個字:不合時宜。她母親對她不算不好,也最大限度地盡到了義務,只是永遠都不在點上,她們互相跟不上對方的那個節拍。   最初,張愛玲對她母親亦曾崇拜有加。最初的記憶之一是她母親站在鏡子前,在綠短襖上別上翡翠胸針,張愛玲看得豔羨,聲稱:“八歲我要梳愛司頭,十歲我要穿高跟鞋,十六歲我可以喫糉子湯糰,喫一切難於消化的東西。”她母親給她提供了一個很夢幻的成人模板。   張愛玲四歲時,黃素瓊攜小姑出國,四年時光裏,對於張愛玲,母親都是個影影綽綽的傳說。僕人們當然不會說她母親的壞話,而張愛玲骨子裏的文藝因子,又使得她願意,把母親打扮成一個美麗的女神。男女之間的愛,有一款叫作“愛上愛情”,當生活中找不到那個完美的對象時,人們就會把一個普通人,當成理想的樣子,然後,義無反顧地愛上對方。對父母的愛,是否也有這一種?張愛玲的小說《茉莉香片》,是套着她父親和弟弟寫的,裏面也出現了一個早逝的母親,溫柔,隱忍,靜默,我覺得,這可能是母親最初在張愛玲心中的概念。   八歲那年,黃素瓊歸來,帶來異國的氣息,還有那聲音、色彩、光影,足夠讓一個八歲小女孩眼花繚亂,和灰撲撲的總是提不起精神的父親一比,更是光彩照人。父母離異後,張愛玲在他們之間來來去去,母親總出國,她在父親那邊的時間更長一點兒,沒有距離所以也就沒有了美,而對母親世界的驚鴻一瞥,更令她心折。   母親確實也有被美化的條件,她的“留學背景”—不要問她有沒有學到什麼,少女張愛玲在意的,只會是那種洋派頭—她一往無前的先驅者形象,她的果斷利落不含糊曖昧,都使她有了成爲“女神”的可能。   當少女張愛玲厭惡地從父親家中終年縈繞的鴉片煙霧裏穿過,當她不得不接過繼母遞過來的碎牛肉色的舊棉袍,當她看見父親與繼母相互敷衍,沒有一句實話,當她聽見自己的心裏很清楚地說“我對這裏的一切都看不上”時,母親的世界,就會像賣火柴的小女孩劃亮火柴時那樣瞬間出現,令她失神嚮往。   張愛玲十六歲那年,黃素瓊再次從國外回來,張愛玲不免多去了幾次,令她繼母不滿。爭執中,父親將她囚禁,過了大半年,她終於設法逃了出去,逃到她母親家。   這通常是小說或者影視劇裏的高潮,母女倆深情相擁,然而張愛玲的一生從來都是反高潮的,她說,在出逃之前她考慮了很久,她父親有錢而她母親沒有,想到她父親的錢也不會給她花時,她才下定決心。   當張愛玲在這廂反覆斟酌,黃素瓊未必就沒在那廂細細思度,張愛玲的投奔,是一突發事件導致的,是計劃外的一環,是否要接受這個女兒,如何接受?   這些年來,黃素瓊活得天馬行空,這次還有一位異國男友隨行,她很可能沒打算在中國待太久。爲張愛玲留下來,是需要一定的犧牲精神的,爲了兒女犧牲自我這種東西,比較多地體現在東方母親身上,這些年來竭盡全力“全盤西化”的黃素瓊,對它很感隔膜。   好在,還有一種東西不那麼隔膜,那就是母性的本能和責任感,黃素瓊不是一個母性氾濫的人,但是那一點點就夠了,足夠讓她不那麼情願更談不上歡天喜地地接納女兒。何況,她的名媛淑女派頭是半路出家,不那麼到位,而十七八歲的張愛玲可以從根上抓起,可以在這個女兒身上,圓自己的夢,也不是完全沒有樂趣和成就感的,從這一點說,她又很像一箇中國式的母親了。   黃素瓊沒正式上過學,一直心心念念想把張愛玲送進名校,這也是她和張志沂的爭端之一。現在,沒有任何問題,張愛玲是要被送到好學校的,黃素瓊手頭不算很寬裕,但她不惜血本,請了一個猶太教師給張愛玲補習數學,每小時五美元。   黃素瓊還是個藝術迷,不見得真的喜歡音樂和繪畫,但起碼那種藝術氛圍讓她沉迷。幼年的張愛玲,曾見母親在家裏開沙龍,和一個胖太太並坐在鋼琴凳上模仿一出電影裏的戀愛表演,張愛玲笑得在狼皮褥子上滾來滾去。   現在,黃素瓊可以實施她的“淑女養成計劃”了,她教張愛玲練習走路的姿勢,看人的眼色,照鏡子研究面部神態,如果沒有幽默天才,千萬別說笑話之類,她一心一意打造出一個優雅的名媛出來,但很不幸,張愛玲實在不是這塊材料。   我不知道張愛玲是什麼血型,只是很自戀地猜測,她大概是與我一樣的O型血,該血型人士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協調性差,換成通俗的詞叫笨拙。我走路總是跌跌撞撞,經常腿上青一塊紫一塊的都不知道在哪兒碰的,每年平均要跌兩次跤,常常是毫無理由地倒下。有次是下雨天,我爬起來,抬起頭,看看四周無人,暗自竊喜,不想很久之後的某一天,某人帶着特別欠扁的笑容告訴我,她曾在樓上看見我突然跌倒,然後慢慢站起,很白癡相地四處張望。   不容易平衡,還體現在思想上,一個淑女,應該矜持優雅,但又不能凜冽難犯,這就太難爲O型血了。張愛玲比我也強不了多少,始終學不會巧笑淺嗔,一笑就嘴巴全張開,一哭就是青天落大雨,讓黃素瓊很失望。   我知道如何看人臉色,但不知該如何對待,我不是沒有幽默感,但一說起笑話,就顯得生硬,說的和聽的都覺得尷尬,對於張愛玲的不知所措,我完全能夠感同身受。最要命的是,當她手忙腳亂地處理這一切時,她母親在旁邊靜靜地審視着。   那眼神裏有一點兒投資人的味道,她投下那麼多人力物力,還放棄了和男友在一起,張愛玲的表現,似乎配不上她的犧牲,她不由自主地,變得不耐煩了。張愛玲這時還頗不識相,三天兩頭問她要零花錢,黃素瓊的煩躁可想而知,就是這煩躁,使得毫無準備的張愛玲猝然心驚,她還沒有力量懷疑母親,只能回頭懷疑自己。   “常常我一個人在公寓的屋頂洋(陽)臺上轉來轉去,西班牙式的白牆在藍天上割出斷然的條與塊。仰臉向着當頭的烈日,我覺得我是赤裸裸的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象(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困於過度的自誇與自鄙。”   有多少人,曾有過這樣困窘的少年時代?敏感使我們看得懂父母的眉高眼低,單純又使我們以爲,一切都是自己的錯,我們是這樣缺乏經驗,不知道父母也並不像他們標榜的那樣完美。當我們受到傷害,我們只是惶惑地自省着,這種自省有如一柄銳利的刀,一下一下地,將自己的心靈,剜割得鮮血淋漓。   對於一個孩子,父母就是全世界,她在父母那裏受了傷,是無處叫屈,無法療傷的。而和父母的關係,也決定着孩子將來和世界的關係,跟父母之間是輕鬆,還是緊張,是尖銳,還是柔和,將來和世界也是一樣。   童年留下的心理暗疾,就像一棵樹苗上的傷痕,會隨着樹的長高長大而慢慢擴展,變成一生的隱痛。而這些傷痕,大多來自父母老師,他們不可能有惡意,他們只是被生活的重壓擠得失去耐心,一些話語眼神輕易飛出,讓柔弱的心靈獨自承受。   張愛玲後來在跟人交往上很沒有信心,也許在她內心,永遠有一雙眼睛,不是愛憐,不是讚賞,更不是慫恿,而是冷靜地審視地望着她,身處其中,必然鋒芒在背,動輒得咎,所以禁忌多多,當每一個動作都危險,張愛玲習慣了收縮自己,抱緊雙臂,無聲地呼吸,有誰知道或許這姿態不是傲慢,而是少年時代,在母親挑剔的目光中形成的一種習慣。   惶恐的同時,張愛玲還經歷着人生最大的一場幻滅,之前,在父親那裏,她感受到一次幻滅—雖然她長期盡己所能地瞧不起父親,但這種瞧不起裏,有一點兒撒嬌賭氣的成分,是對於老爸的恨鐵不成鋼。她萬萬想不到,父親竟會如此無情,而且是在繼母的調唆下,她無力分析父親突兀舉動背後那千迴百轉的心結,只是獨自憤懣。   但不管怎樣,至少她從不覺得父親完美,而母親在她心中,卻是閃着天使的光環的。現在,天使掉到人間,不,是張愛玲自己掀開了天堂的帷幕,本以爲該是仙樂飄飄,鮮花如錦,卻發現寒意襲人,徹骨冰涼,不幻滅是不可能的。   可是,幻滅這東西,就是個壞東西嗎?隔着浩渺時空,我看黃素瓊,總有似曾相識之感,我在成長過程中,是遇見並崇拜過這類女人的,她們衣着入時,妝容講究,舉止優雅,愛好文藝,以前叫作小資,現在又加進了波希米亞元素,高級一點兒的還有貴族或留洋背景,一招一式都有個範兒。張愛玲的真性情,與之根本就是兩條道上跑的馬。現在她很紊亂,這無疑是一種負面影響,但紊亂之後的幻滅,未必不是有益的。   幻滅者,虛幻之破滅也,捅破虛幻的肥皂泡,方能觸及真相,沒有經過幻滅的人生多麼虛浮,不曾經歷幻滅的靈魂,多麼脆弱。從某種意義上說,幻滅未嘗不是一種淬火,所謂百鍊成鋼,總要經歷這麼幾道工序。從此之後,張愛玲再也不會那麼激烈地非黑即白、非此即彼,把人世間劈成天堂和地獄這兩半,她學會靜默艱澀地審慎地觸摸生活,感受它的繁複多變。   黃素瓊也許會申辯,說她製造這些壓力全是爲張愛玲好。事實也是這樣,張愛玲發憤圖強,1938年,她報考倫敦大學,獲得了遠東區的第一名,但這時歐戰爆發,她沒能去成倫敦,第二年改入香港大學,黃素瓊則隨美國男友去了新加坡。   你看,黃素瓊的教育挺成功是不是?她對張愛玲的質疑、埋怨、批評,放在現在可以叫作挫折教育,我聽過無數人抱怨,它讓自己的成長期變得昏天黑地。“爲什麼你不如××?”“你看你有多蠢?”“考不到××分就別回家了!”……張愛玲提到,她看到美國棒球員吉美·皮爾索的傳記電影,幾乎號啕,“從小他父親培養他打棒球,壓力太大,無論怎樣賣力也討不了父親的歡心。成功後終於發了神經病……”   是的,你給我的壓力也許能讓我成功,卻會讓我變成神經病,讓我懷疑自己是不被愛的。這懷疑,若是放到一個以敏感著稱的天才身上,更有被放大的可能,然後,在香港,張愛玲與黃素瓊短暫相聚時,就出現了我們前面說過的“八百塊事件”。   這件在張愛玲的心靈世界裏驚天動地的大事,我暗自揣度一下,沒準兒我媽也幹得出來,假如她也愛打個牌的話。說不定,她還覺得自己這一招絕妙呢,四兩撥千斤地打擊了那個少女剛剛冒出的愛情小幼苗。在對待子女的感情問題上,很多父母都是自以爲聰明的。   張愛玲回到上海後,寫了篇“自曝家醜”的文章,得罪了她舅舅,她姑姑警告她說,你母親回來會生氣的。張愛玲說,母親怎麼想,我現在完全不管了。她告訴她姑姑,是因爲那八百塊錢。她還說,她一定會把母親在她身上花的錢全還給她的。嗯,還了你,你就不是我的債主了,就不可以再對我評頭論足挑三揀四,讓我一直生活在你質疑的目光裏了。   還了你,我們就不相干了,你就不能那麼理直氣壯地動我的錢了,你不知道,你動的,是我的一整個世界。   最完美的夢想是將鈔票放在一打深色的玫瑰下,裝在長盒子裏還給母親。但這抒情的夢想的前提是,她首先得有錢,在她成爲一個作家之後,張愛玲對稿費的計較,衆人皆知。   她跟胡蘭成解釋,胡蘭成過後拿了一箱子錢給她,後來又給了她很多錢。她把這些錢變成黃金,像一條緊張的蛇,蟄伏在洞口,等待着她的債主歸來。   旋即日本投降,胡蘭成開始逃亡生涯,他需要錢,她知道他需要錢,她這時應該慷慨贈金,像戲文裏上演的那樣,用胡蘭成的話,則叫“報他的恩”。但是,相對於這亂世情,還母親的錢,仍然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主題,她硬着心腸想,反正有他侄女青芸照顧他,反正青芸已經爲他犧牲掉了。   她因此變得更敏感。當他沉默,她就覺得他是怪自己不拿出錢來;當他說別人“心腸壞”,她也覺得他是在指桑罵槐,怪她不拿出錢來;她可以千里迢迢去看他,牽腸掛肚,在他面前淚水橫飛,就是不願意拿出錢來;她覺得,自己逼出了住在他靈魂裏的那個“潑婦”,變着法子詛咒她的一毛不拔,可她就是不肯拿出錢來。   近乎草木皆兵,胡蘭成的朋友跟她說起胡蘭成的新歡小周,她也覺得那人是用這種方法刺激她,要她拿錢。“嚇不倒我。”她心意如鐵。沒有比還母親的錢更大的事件,她少女時代就積攢起來的意志與決心,誰也不能抗衡。   黃素瓊終於回到中國。張愛玲選了個時機去還錢。沒有玫瑰,沒有長紙盒,二兩小金條放在手心,簡直擔心會從手指縫裏漏掉。她還賠着笑遞過去,感謝母親爲她花了那麼多錢,“我一直心裏過意不去”。她說這是還她的。   她母親落下淚來。這一招對黃素瓊的打擊,想來不比當初黃素瓊把那八百塊錢輕易輸掉時,對張愛玲的打擊小。不管張愛玲說得多麼客氣,她怎麼會不明白,這二兩金子上,聚集着的決絕與冷酷。她這樣對女兒說:“就算我不過是個待你好過的人,你也不必對我這樣。‘虎毒不食兒’噯!”這話讓張愛玲十分詫異,她那女神範兒文藝腔的母親,竟然以女傭餘媽、碧桃她們的口氣,引用這句南京俗語。   也許,她們母女最大的隔閡在這裏,張愛玲始終高看了自己的母親,就像她小時候,仰起臉看着她母親梳頭,以爲她是那樣美麗、強大、不可攻克。她因此高估了母親對自己的傷害,黃素瓊一個也許隨意的舉動,都被她讀出深刻的惡意,假如她能明瞭她母親不過是個普通人,不可能處處完美,做事也欠思量,是否,就能更早的時候,多一分釋然與原諒?   黃素瓊則是低估了女兒,當那些語言脫口而出時,她還是把女兒看成一個不懂事的孩子,以爲自己的那些情緒發泄,不會在她心裏留下痕跡—“反正是爲了他(她)好”,做母親的,通常以爲“政治正確”就夠了。   最後還是沒還成,張愛玲硬着心腸想,不拿也罷,不拿也沒有別的了。   我還了,你沒要,這筆債也算了了,別以爲你還能在我這裏留點兒什麼。   說起來真絕情。   但這一次,她不斷地感到她母親正在老去,感到周圍的人,對她母親的冷淡,她時常詫異,卻不知道這詫異便是不平。她的作品被桑弧改編成電影,她母親去看,非常滿意,張愛玲詫異她也像普通父母那樣,對子女的成就容易滿足,她沒想過,她母親也許不過是個做得不太好的普通母親。   黃素瓊再次離去,去了她喜歡的、潔淨的歐洲。張愛玲隨後去了美國。她們母女此生再未相見。1957年,黃素瓊在英國住進醫院,她希望張愛玲能夠到英國與她見一面,寫信給她“現在就只想再見你一面”。張愛玲寫信對她的好友鄺文美說:“我沒法去,只能多多寫信,寄了點錢去,把你於《文學雜誌》上的關於我的文章都寄了去,希望她看了或者得到一星星安慰。後來她有個朋友來信說她看了很快樂。”   一個月之後,黃素瓊去世,沒有親人在身邊,不知道她最後的時刻是怎樣度過的。她留給張愛玲一箱古董,張愛玲靠變賣那些古董,捱過了和賴雅在一起時的困窘時日。   就在她母親去世的前一年,張愛玲曾經懷孕,隨後流產,許多人提起過這件事,《小團圓》裏將它寫得觸目驚心。在小說裏,賴雅化名爲汝狄,他勸盛九莉生:“生個小盛也好。”盛九莉笑道:“我不要。在最好的情形下也不想要—又有錢,又有可靠的人帶。”   那個男嬰最終是被抽水馬桶衝下去了。她後來解釋說她不想要孩子,是因爲“覺得她如果有小孩,一定會對她壞,替她母親報仇”。   她心裏對母親是有歉疚的,但並不原諒。   她不要孩子的決定就當時的生活狀態來說是對的,卻使她失去了一個理解和原諒母親的機會。並不是“養兒才知報娘恩”,生孩子是自己的決定,談不上報恩這種話。只是,當一個女人有了孩子,才知道做母親多麼不易,手忙腳亂顧此失彼中,你會在原諒自己的粗疏時,體諒當年的母親;你會因爲變成女人,而將當年那個不成熟不完美的母親視作姐妹,消解掉許多誤會形成的隔膜;甚至於,你對一個孩子的母性會擴大到對整個世界,回頭再看母親,她的很多錯,對你的很多傷害,都是因爲她在自己的成長期,曾遭遇過更多的傷害。   以黃素瓊爲例,她出身名門,祖父爲長江水師提督黃翼升,家中極爲守舊,打小裹腳,讀的是私塾,弟弟卻被送進震旦大學。若是在過去,這沒什麼好說的,但是在那個大變革的年代,黃素瓊心中就頗有一番起伏。她的要強,她對新世界的迷戀,皆是因此而起。   另一方面,她是遺腹子,沒見過父親,從小見的,只有嫡母和親生母親這兩個寡婦,她心中有陰鬱的一面,也就不難理解了。她不是故意要那麼暴躁嚴苛的,是命運要她這樣,若能理解這一點,會不會就會少點兒傷痛?就像我小時候我母親也極端暴躁,經常口不擇言,我是在很多年之後才領悟到,她不知道如何善待一個孩子,是因爲她不曾被世界溫柔相待,她以爲這樣也可以。事實上,比起她曾遭遇的那些,我所受到的傷害確實不值一提,她也許從來沒有覺得這是個問題。   張愛玲有沒有想過這些呢?也許她也想過,只是沒有力量改變自己,積習已經積重難返,她也沒有契機讓自己從中脫離。   沒有哪一種愛不是百孔千瘡的。這句話在張愛玲總結她和母親的關係時出現,問題是,百孔千瘡的愛也是愛啊,也能夠溫暖人心。作爲資深張粉,我對她最不贊成的,就是她這種感情上的完美主義。她一向反對文藝腔,可是,我得說,她對於完美整齊的感情的追求,實在是太文藝腔的一件事。   母親,最後只能是睡在她的血液裏。她們甚至沒有一張合影。   NO 10 父親張志沂:前世的情人,還是怨偶   張愛玲的父母,一個過時得讓人嘆息,一個新銳得讓人側目,但是,正是有了這太舊的父親,和太新的母親,正是觸及靈魂地感受到兩種思想的交融與碰撞,撕扯與掙扎,纔會誕生如此絕世而獨立的張愛玲。她立於時代之上,不被成說牽制,不隨潮流而動,孤獨地固執地揭示人性的幽微之處,她的文字,也因此如河底美玉,幾經時間之水的洗滌,愈加璀璨。   1.他還沒長大就過時了   張愛玲的小說《心經》,講一個女孩子和自己的父親相愛,熱烈到慘烈的感情,偏偏用清淡的筆調寫來,直叫人毛骨悚然。   張愛玲說自己的小說,大多有所本,不知這篇小說的原型來自何處?聯想作者生平,就算我八卦吧,我也得說,這裏面似有她本人的感情經驗。不是都說,父親是女兒前世的情人嗎?雖沒到小說裏那個地步,但,同樣是一種驟冷驟熱的,被阻滯了的愛。   從默契融洽,到分道揚鑣,幾乎是在一瞬間,好像一隻曾經精美的瓷瓶,被摜碎在地,光弧劃過,碎片飛濺。張愛玲和她父親張志沂,各自掉頭走開,卻在別人無法注意到的瞬間,拾起殘瓷一片,珍藏在心,即便被那棱角劃得傷痕累累,仍然無法捨棄。   當張愛玲和張志沂天各一方,彼此想到,是否各有各的委屈與芥蒂?其間的酸楚難言,倒跟愛情有點兒相似。創傷多半因爲愛而不是不愛,求近之心往往弄成疏遠之意。   要說清這一場父女恩怨,首先要弄清張志沂這個人。張愛玲筆下的張志沂,是一個非常容易被妖魔化的形象,他抽菸、逛妓院,不求上進,沒有責任感,行爲方式堪稱簡單粗暴。當年,張愛玲揭露父親對自己施暴的文章《私語》以英文發表時,那家報紙就用了“What alife!What a girl’slife!”這一驚一乍的標題,顯見得張志沂是一個十足的惡棍。   但是,張愛玲的文字和眼光,從來就不是平面的,只要讀者再多一點兒耐心,就可以從張志沂的表面,看到他的內裏—他是時代斷裂造成的一個“多餘的人”,他長成這樣,不能由他自己負全責。   《孽海花》爲張愛玲的奶奶李菊耦量身定做了一則傳奇,說她在簽押房裏與張佩綸相遇,豪門小姐憐惜落魄才子,她爲他寫的詩偏巧被他看見,更加幸運的是,得到了老爹爹支持,才子佳人的戲碼,演變成童話的結局:從此他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但是,李菊耦和張佩綸唯一的兒子張志沂說,這個情節是假的,那首詩是假的,奶奶所有唱和的詩都是爺爺自己做的,而且,奶奶絕不可能在簽押房裏與爺爺相遇。   他乾淨利落地剔除了所有傳奇元素,將“爺爺奶奶”的故事還原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平淡姻緣,兩人年齡與身份的差異,則是因爲李鴻章擇婿太不按常理出牌。老李後來又將小女兒嫁給小她六歲的任家少年,完全不符合“中國式婚姻”的習慣,張愛玲的姑姑張茂淵說:(任家少年)一輩子嫌她老。   比較而言,李菊耦還算是幸福的,浪漫的前傳雖是小說家言,她和張佩綸婚後的生活倒也算安逸,風晨雨夕,庭前階下,他們煮酒烹茶,談詩論畫,簡直有點兒像當年的李清照和趙明誠了。可是,首先,就像李清照的快樂生活終究風侵雨漬百孔千瘡一樣,有誰能夠在時代大格局隱隱的威脅之下,堅守住個人的幸福堡壘?張佩綸不是趙明誠,李菊耦也做不了李清照,從一開始他們的快樂就不是多麼真切,更像浮在荷葉上的露珠,晶瑩流轉,看上去很美,但跟荷自身總是隔了一層。   張佩綸晚年自稱生不如死,可見他不曾真的幸福;李鴻章寫給李菊耦的家書裏,總是勸她要開心一點兒:“素性尚豁達,何竟鬱郁不自得?憂能傷人,殊深惦念,聞眠食均不如平時,近更若何?”……老父親殷殷之言,令人感慨,卻收效平平,李菊耦後來在親戚間有孤僻的名聲。我彷彿看見他們在風花雪月的背面,側向無人的一隅,噓出一口氣,露出不快樂的表情。   《對照記》裏,有李菊耦中年時期的照片,她發胖了一些,眼睛定定地看着鏡頭,像是一個極平凡的母親,內心所有的穩定,都來自身旁的一雙兒女。   這雙兒女,就是張愛玲的父親張志沂和姑姑張茂淵。   多年來,李菊耦配合張佩綸,上演隱士夫婦的風雅風範,但“煊赫舊家聲”裏的浮華影跡,未必真能在她心中消弭。何況,在當年,她就不是一個只識婦德與女紅的千金小姐,也不是杜麗娘或者崔鶯鶯式的純情女生,她是能幫助老爹爹看公文的,從婚後和父親的來往書信中,也可看出,她對於官場人物、規則,都有着深刻的瞭解,這樣的一個李菊耦,不大可能甘心於邊緣狀態。孃家的兄弟們時不時就有一個“闊了”,她內心的壓力可想而知,壓力轉化爲動力,動力放在培養兒子上。可惜,正像周杰倫唱的那樣,觀念不及格,其他全是垃圾,李菊耦的苦心孤詣,也可以換成另外四個字,叫作“不合時宜”。她老爸和老公都是少年進士,科考高手,靠文章起家的,李菊耦立意在兒子身上覆制他們的成功,打小就盯着張志沂背書。“三爺背不出書,打……罰跪。”這是老女僕的回憶,李菊耦的嚴厲取得了成績,多少年後,張志沂還能將古文時文甚至奏摺倒背如流,無事時在家裏繞室詠哦,末尾處拖了長腔,一唱三嘆地作結。   這份童子功是紮實得可以,但又有什麼用?1905年,張志沂十歲左右清政府就廢了科舉,再也不是一篇八股定終身的年代了。張愛玲聽她老爸背書總是覺得心酸,因爲毫無用處,張志沂這樣孜孜於背誦“毫無用處”的東西,是慣性還是潛意識中的一種抗議?搭進了金色童年不算,硬生生地被灌進一肚子無用的學問,不惆悵是不可能的。   除了學問,李菊耦在思想意識上也對兒子嚴防死守,紈絝子弟,鮮衣怒馬,那麼她就把兒子往土了吧唧上打扮,給他穿顏色嬌嫩的過時衣服,滿幫繡花的鞋,沒有一副時尚的行頭,他就該羞手羞腳地見不得人了,親戚家那些時髦子弟也不會願意帶他玩。   不承想,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張志沂小同學穿着繡花鞋,走到二門上,四顧無人,取出袖子裏藏着的一雙時尚新款,換下來,走出去,女僕在騎馬樓的窗子裏窺到,想笑,又不敢笑,“怕老太太知道了問”。一雙繡花鞋,哪能擋住時代、家族、社會各種因素的進犯?何況這顆正在成長的少年心,就想撲通一聲跳進那大染缸裏去。李菊耦從孃家帶來的“先進”經驗裏,似乎只有一點是可取的,那就是培養兒子飯後“走趟子”的習慣。所謂“走趟子”,就是踱步,所謂飯後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好習慣,難堅持,李菊耦的老爸李鴻章屬於能堅持下來的極少數,在軍中也照做不誤。李菊耦將“走趟子”作爲家族優秀傳統,移植到兒子身上,多年後,張愛玲經常看見她爹圍着鐵檻一遍遍地轉圈,在煙榻酒桌之間,秉燭夜遊之餘,他哪兒需要像走趟子這種投入時間少而收效巨大的運動?沒有了李中堂家國在身的莊嚴感,張志沂的繞檻而行,就有了一種諷刺意味,一種籠中獸般的荒誕。   在其母的精心教育下,張志沂還沒長大就過時了,一個天生的遺少,處處都彆扭。   三十來歲的時候,他也曾在鐵路局和銀行做過英文祕書,第一次是因他生活放蕩,聲名狼藉,影響到引薦他的堂哥的官譽,致使堂哥“下課”,他也丟了工作;第二次則是因爲他供職的銀行有日方背景,抗日戰爭爆發後,他怕被誤認爲漢奸,主動辭職。兩次原因不同,但給他留下的記憶都是不愉快的,他乾脆再不出山,就靠着母親的那份遺產,過着墮落但也不是很快樂的生活。   2.被時代和妻子一同拋棄   也許李菊耦預感到,重振家業成了一個邈不可追的夢,她轉攻爲守,老女僕話說當年,首先想起的就是老太太怎麼變着法地省草紙。   從李菊耦留下的豐厚家產看,她還沒到這個地步,節省草紙,與其說是一種必須,不如說是內心恐慌的外顯。既然希望無法抓摸,她只有用心算計手中的所有,延緩坐喫山空的速度,卻想不到沒等到坐喫山空,她的生命就走到了盡頭,張愛玲說:“命運就是這樣防不勝防,她的防禦又這樣微弱可憐。”   李菊耦去世的第三年,張志沂娶了親,對方是李鴻章的好友、長江水師提督黃翼升的孫女黃素瓊。對於門當戶對這件事,經常看到網絡上的討論,力挺者居多,尤其是一些當年不信這個邪喫了虧的主兒,大談門當戶對的好處,生活習慣相似,有共同語言,等等。不過這也難免有失偏頗,若是張志沂先生和黃素瓊小姐九泉之下有知,一定要跳出來掰扯一番,這兩位,都是“門當戶對”的受害者。   黃素瓊的祖父黃翼升戎馬一生,官運亨通,卻有一憾事—人丁不旺,他本人四十七歲才得了個獨子黃宗炎,這個兒子快三十了,還沒有孩子。黃宗炎的老婆賢惠,親自跑到鄉下給老公買了個姨太太。等姨太太終於懷了孕,黃宗炎卻病逝於廣西鹽法道任上,姨太太肚子裏的孩子,是黃家唯一的血脈,大太太唯一的指望。臨盆這天,大太太緊張至極,聽接生婆說是個女孩,當即昏倒過去,然而,極富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裏面還有一個,而這個,是個男孩,大太太短時間內經歷大悲大喜。   這是張愛玲早年散文裏寫到的,多年後,她在《小團圓》裏告訴我們,那個男孩,其實不是姨太太生的。黃宗炎病逝時,姨太太還大着肚子,黃家的族人氣勢洶洶上門爭奪財產,若生下來的是女孩,家產就沒這些女人什麼事了。大太太胸中有韜略,讓用人去外面抱了個男嬰送進內宅,只說是個雙胞胎,一路的驚心動魄自不必說,好在,有驚無險地成功了。   不知道《小團圓》裏這段是否屬實,但大太太對這個幫助她們維護了家族財產的男孩仁至義盡,待他長大將他送進了震旦大學,那個女孩倒留在家裏讀私塾,還纏了一雙小腳。那女孩,不消說,就是張愛玲的母親黃素瓊。   按這個趨勢,黃素瓊本該長成張愛玲筆下的白玫瑰,但不同的性格加諸不同的命運之上,會有不同的結果,黑夜給了她黑色的眼睛,她用它來夢想光明。   比如說,她沒有進過學校,就對學校無比嚮往,她用幽深庭院裏一個寂寞女孩的想象,將“學校”這個新生事物包裝得光芒萬丈。在那個天翻地覆的年代裏,新生事物層出不窮,可樣樣都與她無關,她的嚮往,既甜蜜又酸楚。   二十歲那年,她帶着嫁妝,更帶着已成形、未出口的夢想嫁給了張志沂。他們開始時相處得不錯,張志沂讀過很多書,中英文都不錯,乍一看也像個有新思想的人,而黃素瓊漂亮、上進、志存高遠,又有一些楚楚動人的缺失感,看上去也很可愛。《對照記》裏,收有一張照片,張志沂小夫妻和親戚家的幾個年輕人圍桌而坐,背景應該是個大花園,草木繁盛,綠意幽然,黃素瓊蹺着蘭花指提起水壺續水,喇叭口袖子垂下來,風姿綽約,這場景好像一幫學生聚會,是他們最好的時光。   時尚雜誌總是在對女人諄諄教導—不要夢想去改變男人,當然,男人也別想改變女人。其實,別說改變對方,改變自己都不容易。蜜月期裏,張志沂也許會稍稍收斂自己的荒唐,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不是不願意好好對她,而是,他更愛自己,更捨不得讓自己受委屈,時間一長,尤其在張愛玲和弟弟出生之後,他管不住自己了,又出去鬼混,抽大煙,逛妓院,跟過去的生活銜接上了。   黃素瓊不能接受,從極封建的家庭裏走出來,她比別人更向往光明健康的現代生活方式,納妾、抽鴉片,如昏昧陳舊的夢魘,她躲之不及,唯恐沾身,如何與之朝夕共處?   這時小姑子張茂淵出國留學,她以監護爲由,同去了英國。舊家庭出來的女子,一般是不太容易適應異國他鄉的生活的,比如徐志摩的前妻張幼儀,但黃素瓊不是,她一直那樣嚮往文明社會,現在好了,她完全地在這社會中了,新鮮事物撲面而來:藝術、禮儀、穿衣打扮、生活方式……多麼可愛多麼浪漫多麼華麗的這一切啊,黃素瓊眼花繚亂,在英國的她一定是個很勤勉的學生,很快就從中國的小腳女子,進化成了西洋式的美婦人。   但終究不能徹底,國內有張愛玲和張子靜,張志沂也不像《紅樓夢》裏的賈珍賈蓉乃至賈璉那樣全無心肝。他一直催她回來,給她寫信,信裏有詩:   才聽津門(金甲鳴)   又聞塞上鼓鼙聲   書生(自愧只坐擁書城?)   兩字平安報與卿   括號裏的字都是年深日久,張愛玲不記得了,瞎猜的。   雖然黃素瓊努力將自己西化,對於這中國式的感情表達,也不能完全無感,她將這首詩隨身攜帶多年,直到成爲遺物交給張愛玲,一塊兒交給張愛玲的,還有張志沂的一張照片。   但是,寫這首詩的同時,張志沂已荒唐到極限,他納妾,把一個年齡不小脾氣很大的妓女接回家,鬧得雞犬不寧,自己的腦袋也被打破;他吸毒,吸得過了度,“離死很近了”,坐在陽臺上,額頭搭一塊溼毛巾,目光呆滯,喃喃自語……恣肆的荒唐過之後,會有一種酒傷式的空茫倦怠,這時,他想要回頭了。   得到浪子回頭的允諾,又有感情牽絆,離國四年之後,黃素瓊歸來。張愛玲這年八歲,八歲的小女孩感到母親帶回來了一個無比新奇的世界,又明亮,又輕盈,又柔和。從新式的裝修,到“蘊藉華美”的客人,鋼琴、繪畫、表演,以及被母親鼓勵着,爲一朵枯萎的花落淚,這些都是張愛玲未曾經歷而又無比熱愛的,她是那麼喜歡母親帶回來的世界。   但張志沂未必喜歡。他嚐到過舊世界的甜頭,知道它種種微妙隱晦的可愛,即便它聲名狼藉,他對它仍有感情。就算爲了妻子,爲了家庭穩定願意洗心革面,可是,改變自己這件事,光有願望是不夠的,還要有力量,把自己從過去中連根拔起,即便血肉模糊也在所不惜。一般人如我是做不到的,而張志沂很可能連我都不如。   決心被時間稀釋,細微的芥蒂生出,初時的快樂空氣被破壞掉,張志沂故態復萌,照樣抽鴉片逛妓院,連家用都不拿出來,想着把妻子的錢耗光了,她就得老老實實地待在家裏。   他忘掉了,黃素瓊是勇敢的湖南人,寧可壯士斷腕,也不願委曲求全,爭吵不可避免地爆發,黃素瓊提出離婚,張志沂不願意。   絕大多數男人都不肯離婚,老婆再不好,有一個現成的擺在那裏,就不用費什麼心思了。儘管理論上說以舊換新是個合算的買賣,但是,在這一點上男女不同,除非已經找到特別可心的下家,不然男人懶得爲一個理論上的東西折騰。   何況,黃素瓊儘管脾氣暴烈,卻美麗優秀,張志沂對她有一點在乎,珍惜她的好,但對她又不那麼在乎,可以看輕她的心情與脾氣,他又是那麼懶散的一個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是,這是20世紀30年代,“皇帝”溥儀對於“妃子”文繡的離婚申訴都無計可施,張志沂再不情願,還是到了直面離婚協議書的一刻,他心緒如麻,繞室三匝,律師轉頭去做黃素瓊的工作,黃素瓊用一種非常歐化的語氣,簡潔明瞭地說:我的心已經是一塊木頭。   宛如絃斷不可續,水潑不可回,她惜字如金,一個字都不想跟他囉唆,張志沂的自尊大受震動,終於,在協議上籤了字。   回望張愛玲父母的十餘年婚史,會發現他倆之間梗着的,是一個新時代。無疑,張志沂和新時代不投緣,和舊時代更相知,而黃素瓊作爲女子,在舊時代可沒佔到什麼便宜,纏小腳,不識字,嫁給不稱心的男人。舊時代是一隻可惡的手,把這個心氣挺高的女子摁得死死的,危急關頭,新時代現身,像一個光明磊落高大英挺的男人,對她露出親切的甚至是慫恿的笑容,成爲她的後盾,她可以信賴的隱祕情人。   3.怎樣開罪“衣服癖”患者   當黃素瓊丟下一切包袱,一往無前地擁抱新時代,張志沂心中則有一種酸溜溜的悻悻然。這個男人更加不走運之處在於,和他關係最爲親近的兩個女人全對這新時代心悅誠服,另一個,就是他的女兒張愛玲。   父母離婚這年,張愛玲約十歲,前面說過,她對母親帶回來的新世界一見鍾情,現在,越發情深意篤了。父母離異,一度使她微感不安,但是,當她來到母親家中,看到了煤氣爐子和陶瓷臉盆,她立即感到了莫大的安慰。假如父母的離異,能使她母親,還有她自己,離那樣一個光明現代的世界更近一點,把父親拋棄掉也沒什麼關係。   其實張志沂固然荒唐,但對這個早慧的女兒很器重。他是她最初的知音,認真閱讀她的所有文字,和她暢談《紅樓夢》,張愛玲對高鶚的續作大加抨擊,張志沂頗以爲然,同時指出,續作對於官場景況的刻畫生動逼真,這跟高鶚本人出身有關係。張愛玲寫過一篇很無厘頭的《摩登紅樓夢》,講寶玉出國,賈璉當了鐵路局局長,芳官變身娛樂明星,就像現在的《大話××》。不是所有的老爸都對這種文字有耐心的,但張志沂非但認真看完,還給擬了“很像樣”的回目。   張志沂打心眼裏沒把這個女兒“小”看,他知道她什麼都懂,心情好的時候,他願意和她談談親戚家的笑話,休要輕看這一舉動,進行這種溝通,是相信對方在人情世故上,達到了和自己同樣的層次。   很多年之後,張愛玲在美國,著文回憶父親帶她去買點心,她要小蛋糕,而他則總是買香腸卷,她偶爾也會嘗一隻。那年在多倫多,她看見類似的香腸卷,一時懷舊起來,買了四隻,卻不是那個味了。淺淡的文字間,透露出當年這對父女的好時光,他們也曾經那樣親密溫馨過。   只是,那個時候,張愛玲是個成長中的少女,且有從母親那裏繼承過來的文藝氣質,即使她足夠早熟,也難以避免該年齡段普遍具有的矯情:無限誇大自己對某些事物的愛好,無限強調自己對某些事物的厭惡,企圖在這種誇張的表情裏突出自己,建立自己,而黃素瓊和張志沂客觀存在的差別,正使得這種矯情,有了生根的土壤。   即使跟父親在一起時,更輕鬆,更快樂,更有一種其樂融融的情調,但張愛玲還是告訴或者說暗示自己,父母的世界是光明與黑暗的兩段,屬於父親的這一端,是黑暗沒落腐朽的。“那裏什麼我都看不起,鴉片,教我弟弟做《漢高祖論》的老先生,章回小說,懶洋洋灰撲撲地活下去……父親的房間裏永遠是下午,在那裏坐久了便覺得沉下去,沉下去。”而母親的這一端,是冷冽的新天新地,光明,秩序儼然,即便有點涼,卻像是“在新房子裏過年”,是興旺的,有指望的,很提神。   黃素瓊離婚後不久,就去了法國,沒關係,姑姑還在,姑姑長期和黃素瓊同出同入,是一個陣營的,張愛玲在姑姑家裏感到了相似的空氣。而姑姑給母親寄信時也會夾上張愛玲的照片,並且告訴張愛玲,她是答應了黃素瓊纔來照顧她的,不至於離間她們母女感情。   張志沂這邊的生活,也在有序進行着,他再娶,仍秉着門當戶對的原則,娶了原北洋總理孫寶琦的女兒孫用蕃。孫寶琦鼎盛時期,妻妾成羣,共計娶了五房太太,生下八個兒子,十六個女兒,賦閒之後沒了進項,家裏人又多,日子就不好過了。不過,再怎麼着,人家孫寶琦也是做過總理的,前總理的女兒,這名頭就像水果上打的那層蠟,固然無補於內在品質,但賣相光鮮了,價錢就上去了。   孫寶琦的女兒,專供權貴之家,其親家囊括了馮國璋、盛宣懷、王文韶以及只做了八十三天皇帝的袁世凱等。張愛玲的小說《琉璃瓦》中,諷刺過一個將女兒做誘餌,一門心思釣有錢女婿,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老男人,不知道是不是以這位“外公”爲原型。儘管孫寶琦在嫁女兒方面很有經驗,但是孫用蕃到了三十五歲才嫁掉,還是做填房,不能算作成功。看過孫用蕃一張中年時的照片,五官飽滿,眼睛很大,也算是個美女了,未嫁之前,又有精明能幹的名頭,怎麼着也不該輪到她嫁不出去,不知道是不是和她庶出的身份有關。   《紅樓夢》裏,鳳姐說起探春的婚事,就感嘆過有些輕浮的人,結親要挑對方是正出庶出。黃素瓊也是庶出的,但黃的父親不過一妻一妾,正室無所出,基本上跟正出的一樣。除了這個原因,孫用蕃還有鴉片之癖,不過我也懷疑,不是這癖好導致了她嫁不掉,而是她嫁不掉纔有了這癖好。   孫用蕃珍惜這次婚姻,願意和張志沂以及張志沂的兒女們搞好關係,還沒有嫁過來,她就已經鄭重地準備了送給張愛玲的見面禮—   她自己的兩箱子舊衣服。   我相信孫用蕃是抱着“友好”的態度準備這份“禮物”的,她的問題在於太主觀,她自己家境不好,姊妹多,競爭激烈,可能跟《琉璃瓦》裏描寫的一樣,一雙襪子都是一筆會被他人覬覦的財產,但人家張愛玲家不是。李菊耦留下的那筆嫁妝着實豐厚,還沒敗壞完呢。   張愛玲還從黃素瓊那裏繼承了“衣服癖”。她五歲時就夢想梳愛司頭,穿高跟鞋,小時候的衣服,她一件件記得分明,白地小紅桃子紗短褂,飛着藍蝴蝶的洋紗衫褂,姨太太用整塊絲絨做的小斗篷,被老媽否定了的俏皮的小紅襖,還有那件還沒有上身就小了的蔥綠織錦的外國衣服,讓她一想起來就覺得傷心,認爲是終身遺憾。要想得罪這種“衣服癖”患者,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限制她的衣着,孫用蕃自稱自己的衣服料子很好,張愛玲卻說,袖子都已磨破。   另一方面,張愛玲是個排異性很強的人,對別人的氣味,一定很敏感,要是她喜歡的人倒也罷了,對於這位後媽,她從一開始就很牴觸。姑姑跟她說她爸即將再婚的時候,她都哭了,發狠地想如果這個人站在對面,一定要把她從陽臺上推下去,這戲劇化的設想雖沒有變成現實,但是,她也一定不願意穿孫用蕃的舊衣服。   但是,沒辦法,孫用蕃嫁過來,張愛玲在她治下,只能接受她的安排,穿她的舊棉袍。張愛玲說那顏色像碎牛肉,穿在身上的感覺是渾身都生了凍瘡,冬天已經過去了,還留着凍瘡的疤。在貴族化的教會女校穿着這樣的衣服走來走去,相當難堪。學校裏一度醞釀製作校服,張愛玲內心非常渴望,還想象也許像別處那樣,是白襯衫,藏青色的十字交叉揹帶裙,洋服中的經典,又有少女氣息。可惜學校當局最終沒通過。   多年後她到臺灣,還讚賞女學生的草黃制服,聽說羣情激憤要求廢除女生校服,不禁苦笑,也知道這樣“憶苦思甜”說出來會讓年輕人生厭,沒辦法,“我那都是因爲後母贈衣造成一種特殊的心理”。張愛玲晚年寫到繼母,仍是一股子冷嘲熱諷的口氣,我想,也許跟孫用蕃自我感覺良好的“贈衣”之舉不無關係。   4.他和她互相背叛   當然,更不可原諒的,還是她搶走了自己的父親,孫用蕃嫁過來之後,張志沂對她言聽計從,從張愛玲的弟弟張子靜的敘述來看,這倆人從頭到尾感情都不錯,真應了那句話,誰都有誰的那杯茶。   孫用蕃和張志沂一樣,在舊時代裏生了根,如果說“遺少”也有女版的話,那麼她就是。和張志沂一道躺在煙榻上,吞雲吐霧,不管將來,在近乎微醺的氣氛中,消磨掉這一生,有什麼不好呢?她和老公志同道合,於是相親相愛。   對此,張愛玲當然是不愉快的,有一種被剝奪感,她拼命地瞧不起父親的生活,到了這會兒,還有自我保護的成分—用輕視將自己與他隔絕開來,裝作根本不在乎他的感情,掩飾那一點點失落。   但是,正如她自己所言,她天生就是個寫小說的人,“寫小說的人”和普通人的一個區別,就是對別人特別有興趣,甚至能超出個人好惡,把對方凝練爲一個觀察描寫的對象。孫用蕃的到來,使得張愛玲有機會觀察“繼母”這個羣體。這一羣體歷來公衆形象不佳,但初見之時,孫用蕃也無意扮演經典版的後孃,願意朝好裏做,張愛玲則把這點體會放到作文中,寫了一篇很是善解人意的文章叫《後母的心》,講繼母也很不容易。   孫用蕃讀過之後非常感動,又拿給親戚們看,但我總覺得張愛玲的“寫”和孫用蕃的“感動”,都有表演的成分,張愛玲想表現自己別具慧眼,孫用蕃想展示自己初步取得成功。而所有的表演,都有謝幕的時候,身段撐久了,是會感到累的,張愛玲原本對孫用蕃沒有好感自不必說,而孫用蕃再有向好之心,也消除不了舊時代裏三十多歲才嫁掉的老姑娘內心的那股戾氣。   孫用蕃不敢動張愛玲這個大小姐,就揀張子靜這個軟柿子捏,張愛玲用的詞是“磨折”。不過,孫用蕃一定不會認可,人家不過是放棄“慈母”路線而改走“嚴母”路線而已,不是說棒子底下出孝子嗎?爲啥大家都不理解張孫氏的良苦用心呢?   目睹孫用蕃挑撥父親教訓弟弟,張愛玲受到了很大的震動,兩人之間的裂痕,不可避免地產生了。但是,張愛玲畢竟不是那種愛撒嬌發嗲的小姐,喜怒形之於色,大家族人多口雜,本身就是個江湖,早已歷練過的張愛玲,跟這位繼母,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互相敷衍得過。   但兩個女人之間的芥蒂,像一隻不斷充氣的皮球,暗暗地,沉靜地,等待着爆發的一天。   張愛玲中學畢業那年,黃素瓊回國,張愛玲自認爲自己態度沒有多少變化,可張志沂感覺到了。他暗中不快,有點喫醋,此前他對張愛玲一直很不錯,養活她,教育她,欣賞她的作文,鼓勵她學詩,他以爲張愛玲應該和自己父女情深,以爲這個出色的女兒,將成爲自己感情上的一種慰藉,不承想,黃素瓊一回來,張愛玲就變了心。如果只是奔向黃素瓊倒也罷了,關鍵在於,張愛玲同時還亢奮地奔向那新時代,又一次拋下他,拋下他身處的那個死氣沉沉的舊世界。   就在此時,張愛玲又提出留學的要求,我想張志沂對於留學這件事,一定是有牴觸的,花錢且不說,他的前妻若不是出國留學,怎會那樣絕情地與他分道揚鑣?而張愛玲留學心切,選擇了最糟糕的說服方式—演講。《圍城》中說,演講的感覺是站在臺上,居高臨下,我們可以想象,當張愛玲鏗鏘有力距離感十足地陳述她的理由時,對於張志沂和孫用蕃是怎樣一種刺激?張志沂很惱火,說張愛玲是受了人家的調唆,這個人家,不用說就是黃素瓊了。孫用蕃則當場就罵了出來:“你母親離了婚還要干涉你們家的事。既然放不下這裏,爲甚麼不回來?可惜遲了一步,回來只好做姨太太!”   不久松滬會戰爆發,日軍日夜在蘇州河那邊攻打,張愛玲說她家臨近蘇州河,每天被炮聲吵得睡不着,就跟父親提出,要去母親那裏住幾天,後來又說是她母親安排她出去參加考試,總之,她去黃素瓊那兒住了倆禮拜。走的時候,她跟父親說,是去姑姑那兒,張志沂情知前妻和妹妹同住,但餘情未了,在煙榻上柔聲應了一聲。   等到張愛玲回來,孫用蕃“忍無可忍”地發飆了,問張愛玲去她母親那兒爲什麼不告訴自己,張愛玲說告訴父親了,孫用蕃怒道:   “噢,對父親說了!你眼睛裏哪兒還有我呢?”便一個耳光打過去,張愛玲本能地要還手,被拉住,孫用蕃已經一路銳叫着奔上樓去:“她打我!她打我!”   我父親趿着拖鞋,拍達拍達衝下樓來。揪住我,拳足交加,吼道:“你還打人!你打人我就打你!今天非打死你不可!”我覺得我的頭偏到這一邊,又偏到那一邊,無數次,耳朵也震聾了。我坐在地下,躺在地下了,他還揪住我的頭髮一陣踢。終於被人拉開。   張志沂對於黃素瓊的感情是如此複雜,每時每刻都不相同,恨中有愛,愛中生恨。先前張愛玲來“請假”時,他躺在煙榻上,心情相對平和,黃素瓊在他心裏,模模糊糊地是個可愛的女人,於是柔聲應下。而其他時刻,比如這個早晨,他有起牀氣,心情沒那麼好,再想起這個女人,就是一個尖銳的盛氣凌人的影像,一意投奔過去的張愛玲,也跟着變得可惡起來,他的暴怒的另一面,是被傷害的感覺。   張愛玲被關了起來,姑姑來說情,孫用蕃一見便冷笑道:“是來捉鴉片的麼?”不等姑姑回答,張志沂便從煙榻上跳起來,把姑姑也打傷了。這個細節,透出孫用蕃的心機,她知道怎樣把張志沂激怒。“是來捉鴉片的麼?”一句話,就把姑姑推到黃素瓊張愛玲她們那邊,成了張志沂又一個假想敵。   姑姑營救無效,張愛玲被她父親關了大半年,表面上看,張志沂處於絕對強勢,但是,當午夜夢迴,張愛玲在被羈押的房間裏看那月光如冷冷的殺機時,張志沂是否也曾輾轉難眠思量遍,仍然不知如何與女兒握手言歡?   不是每個人,都知道如何讓自己柔軟、柔和下來,張家人的強硬,也是一個傳統。   5.最後一面   大半年之後,張愛玲找機會逃了出來,她在文中生動地描寫了那個逃脫之夜:   一等到我可以扶牆摸壁行走,我就預備逃。先向何干套口氣打聽了兩個巡警換班的時間,隆冬的晚上,伏在窗子上用望遠鏡看清楚了黑路上沒有人,挨着牆一步一步摸到鐵門邊,拔出門閂,開了門,把望遠鏡放在牛奶箱上,閃身出去。—當真立在人行道上了!沒有風,只是陰曆年左近的寂寂的冷,街燈下只看見一片寒灰,但是多麼可親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腳踏在地上都是一個響亮的吻。而且我在距家不遠的地方和一個黃包車伕講起價錢來了—我真高興我還沒忘了怎樣還價。   張愛玲離開了她所看不起的父親的家,來到她所向往的母親的家,夙願已償,是不是從此就可以得其所哉?假如生活真的按照這個調子發展,張愛玲就不可能成其爲張愛玲,不可能有這一手豔若桃李冷若冰霜參差對照風情萬種的好文章。   關於張愛玲與母親的關係,我們在前文裏有詳細敘述,這裏拋下兩人各種芥蒂不提,只說在母親的支持下,她終於以極其優秀的成績,考上了香港大學。   香港之於張愛玲,是一座特別的城,她帶着隱祕的宏偉抱負來到這裏,既躊躇滿志,又忐忑不安。她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教科書,仔細琢磨老師的想法,門門功課都是優秀,一口氣拿了兩個獎學金,畢業之後還有可能被保送到牛津大學深造,大好前程就擺在眼前,她就等着展翅高飛了。然而,一個大事件發生了,大四這年,港戰爆發,戰爭像一塊大披風,遮蔽了個人的一切努力,張愛玲看得大過天的成績,在兵荒馬亂的世界裏,是如此渺小,如此荒誕,彷彿眼前的佈景被誰陡然轉換,前途遠景像海市蜃樓一般消失了,擺在眼前的,除了死亡,便是千方百計躲避死亡。   終於回到上海,張愛玲和弟弟張子靜說起這次遭遇,仍然憤憤不已:“只差半年就畢業了啊!”可那又怎麼樣?戰爭是沒商量的,或者說,命運是沒商量的。但我以爲這對於女作家,未必是一件壞事,一次次的幻滅,剝除生命之上的附麗,使得張愛玲能和真相劈面相逢,無可躲避地,殺出自己的一條血路。   張愛玲想轉入上海聖約翰大學續讀,至少拿個文憑,但擺在眼前的問題是,錢從哪兒來?戰爭爆發之後,她與母親失去聯繫,姑姑本來就沒多少錢,現在又在失業中。姑姑倒是建議張愛玲去找父親要錢,當初離婚協議上說好的,張愛玲的教育費用由父親負擔,後來她從父親那兒逃出來,她父親和繼母好一通笑話,說黃素瓊是自搬石頭自砸腳,弄上這麼一個包袱。如今讓張愛玲回頭要錢,不免讓她視爲畏途。   張子靜卻一力攛掇,回家之後又跟父親提起,張志沂沉吟了一下,毫無表情地說,你叫她來吧。張子靜認爲,父親這是對姐姐離家出走一事未能釋懷,我從中看到的,卻是一種不知所措,許多種感情一道湧來,怨艾,惱怒,懷念,憐愛……甚至還有一點點羞澀,張志沂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這個女兒。   張愛玲那邊,又何嘗不是?張子靜敘述了那次父女相見,張愛玲面色冷漠地走進了父親家,在客廳裏,見到了張志沂。她簡略地把求學的事說了一下,張志沂很溫和,叫她先去報名轉學,“學費我再叫你弟弟送去”。   兩人相見不過十分鐘,張愛玲把話說清楚就走了。   張子靜這段回憶,兩百餘字,若是讓張愛玲來寫,一定大大超過這個篇幅,重新走進父親的家—儘管不是當年她離開的那座房子,她也一定會百感交集吧,沙發上是否還有散放的小報,窗前是否還有霧一樣的陽光?她對氣味那樣敏感,一定不會忽略鴉片的味道,她曾經對那味道那樣鄙視,時過境遷,那味道能否成爲一條通道,領着她迅速回到從前的時光?   張愛玲的面無表情,不全是冷漠,可能還有百感交集,是面對太深太重的感情時的情怯,作爲旁觀者的張子靜如何能懂得,那短短的十分鐘,她和父親什麼都不用說,但什麼都說過了,說完之後她匆匆離去,他們打那以後再也沒有見過面。   這種決絕,談不上原諒不原諒,有一種感情,你是不可以對它做決定的,是拿它沒辦法的,你只能一動不動地待在原處,聽憑不講道理的命運隨意調度,命運沒有安排這對父女再見面,他們便不見。   對於這段往事,張愛玲一字不提,那裏面太濃厚太糾結的感情,怎樣說,纔不會錯?   6.漂泊於各自的路途   得到父親的資助,張愛玲還是沒有完成學業,張子靜說原因有兩個,一個是聖約翰大學太爛,張愛玲不肯浪費時間;第二點是學費有了着落,生活費也成問題,以張愛玲之敏感,是不願意給窘境中的姑姑增加負擔的。我以爲,可能還有第三點,港戰帶來的幻滅感,使得她對文憑沒有先前那麼熱衷,按部就班地上學、找工作實在太慢,哪有一個天荒地老放在那裏任你慢慢鋪陳?“快,快,遲了來不及了,來不及了!”想做什麼,立刻去做,也許都來不及了。   “個人即使等得及,時代是倉促的,已經在破壞中,還有更大的破壞要來……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涼’,那是因爲思想背景裏有這惘惘的威脅。”   急迫的語氣,焦灼的心態,有亂世的影響,更源於內心深處對於現世的珍惜。   張愛玲小時候,過春節,除夕晚上跟保姆說好第二天早點兒喊她,但因她那一晚睡得太晚,保姆捨不得太早喚醒她,她一睜眼,見天光大亮,一切繁華都已錯過,她失落到大哭,趕不上啊,穿上新鞋都趕不上了啊,荒涼從這小小的人兒的骨子裏透出來,那種深刻的身世之感是與生俱來,還是早早地看了那麼多小說、看過如此多的人生使然?   我有個朋友曾笑言,她只要做選擇,就是錯誤的方向。我估計大多數人都會有共鳴,人們對自己佔到的便宜通常視而不見,對犯的錯喫的虧則耿耿於懷,張愛玲是否也會這樣自嘲呢?不過,她在人生重大關口上,總能憑着直覺,迅速找到那條正確的道路,從父親那裏逃出來是這樣,放棄學業選擇寫作也是這樣,張愛玲堅定地走上自由撰稿人之路沒多久,就獲得了巨大成功,她的小說《沉香屑—第一爐香》在《紫羅蘭》雜誌上發表,老作家周瘦鵑稱讚其行文有毛姆的風格。   據張子靜說,他把這本雜誌拿回家,告訴父親,姊姊發表了一篇小說,他只“唔—”了一聲,接過書去。張志沂後來對這部小說隻字不提,但張子靜猜,他一定仔細看過的,是啊,那流利的文筆,從容的敘事,亦得益於當年他曾與她“共話文學”,他的觀點給她啓發還在其次,更重要的是,他平等地、真誠地聆聽並欣賞過她的見解,這種姿態給了她自信,讓她在皇皇鉅著面前也能神情自若,相信自己的感覺。日後,胡蘭成接演了聆聽者角色,可惜,他做捧哏技巧有餘,卻沒有張志沂那份真誠,也沒有他的底蘊。   小說處女作讓張愛玲一炮走紅,她深諳趁熱打鐵之道,新作有如泉湧,捎帶着,又把五六年前,剛從張志沂那兒逃出來時,用英文寫的那篇羈押與逃亡經歷翻譯成中文,擴充後在報紙上重新發表。當年張志沂在《大美晚報》上看到那篇文章時,大發雷霆,事到如今,不知又做何感想。   不過,既是擴充,必然增加了一些內容,像這句明顯是後來加上的:   《心碎的屋》,是我父親當初買的。空白上留有他的英文題識:“天津,華北。一九二六·三十二號路六十一號。提摩太·C·張。”我向來覺得在書上鄭重地留下姓氏,註明年月、地址,是近於羅唆無聊,但是新近發現這本書上的幾行字,卻很喜歡,因爲有一種春日遲遲的空氣,象(像)我們在天津的家。   張愛玲言語中頗有些感慨。   看到“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時候他喜歡我”這句,我都替張志沂感到了惆悵。“有太陽的地方使人瞌睡,陰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涼。房屋的青黑的心子裏是清醒的,有它自己的一個怪異的世界。”這段話則像是十足的貶義,但身處其中的張志沂未必沒有同感。也許,沒有誰比這個女兒更懂他,只是,懂得是一把雙刃劍,慈悲的另一面是殘忍,於是愛恨交集,混合成沒有名目的強烈感情。   時間如水,記憶如冰。張愛玲接着從上海,到香港,再到美國,無論是漂泊,還是暫時的穩定,於她,都像是在無日無夜的荒茫之中。她不像三毛,有父母做自己的守望天使,雖然那對父母平凡衰老,還有點嘮叨,但在一個人的長路上,他們仍是可以依稀回望的家園。不過,這也成就了張愛玲與衆不同的魅力,所謂絕代風華,就要有那種孑然獨立的姿態與表情。   張志沂也許關注過女兒的成長,但那種關注,只是茶餘飯後的一點念想,他的日子,還是要按照原先的節奏過下去,和孫用蕃一道躺在母親的嫁妝上坐喫山空,那筆嫁妝真是不小,他就這麼揮金如土的,到1948年,賣掉上海的最後一棟房屋後,在青島還有房租可以收,每年至少八百元。   不過,說到他處置上海那套房子的所得,真讓人對這位張公子的理財能力歎爲觀止,他看着物價飛漲,執意不聽任何人阻攔,把到手的美鈔和黃金換成了金圓券。在中國貨幣史上,金圓券算是一個臭名昭著的笑話,等到它幾乎等同於廢紙,張志沂後悔晚矣。   1949年,張志沂夫婦搬進了一個只有十四平方米的房間,他一生有過那麼多錢,那麼多洋房和別墅,卻在這“比我家以前的傭(用)人房還不如”的屋子裏度過餘生。好在這個時間不是很長,1953年,張志沂去世。很多年後,他的兒子張子靜借用朋友的話總結,說父親命好,敗得好,死得早,沒受罪。想想也是,聽過一個笑話,人最大的悲劇是,臨終前感嘆,我有那麼多的錢,還沒來得及花呢,張志沂起碼不會有這種遺憾了。可是,回頭再想,他活過這一生的意義,難道就是爲了暈頭轉向匆匆忙忙地把這些錢都花完嗎?   張志沂的所有個性,都與舊時代相宜,他善於背古文時文,放過去可以成爲科考高手,小有才情,當能博一個才子的名頭,至於他喜歡眠花宿柳,曾幾何時那是一種無傷大雅甚至堪稱優雅的氣質,這些加一起,就是一個頗有派頭的濁世佳公子,然而時過境遷,新時代像是一件不合體的衣服,他的人在裏面,顯得很蹩腳,很頹。   黃素瓊與他截然相反,她一生都在尋找自己的事業,學習油畫,給第一任印度總理的兩個姐姐做過祕書,還曾在英國的工廠裏做女工制皮包,目的是學會裁製皮革,自己做手袋銷售。她這個計劃似乎沒成功,“後工業社會才能夠欣賞獨特的新巧的手工業。她不幸早生了二三十年”,張愛玲這樣總結。   張愛玲的父母,一個生得太晚,一個生得太早,一個過時得讓人嘆息,一個新銳得讓人側目,但是,正是有了這太舊的父親和太新的母親,正是觸及靈魂地感受到兩種思想的交融與碰撞,撕扯與掙扎,纔會誕生如此絕世而獨立的張愛玲。她立於時代之上,不被成說牽制,不隨潮流而動,孤獨地固執地揭示人性的幽微之處,她的文字,也因此如河底美玉,幾經時間之水的洗滌,愈加璀璨。   這,能不能算作歪打正着的收穫呢?   NO 11 姑姑張茂淵:做剩女,挺有意思的   這就是張茂淵,她太真實,這種真實與勇敢相伴,使她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不用那些矯飾,來抵擋素樸到灰色的真相。張茂淵的一生,有如一杯清咖啡,黑得純粹,苦得徹底,永遠永遠,不在裏面勾兌進去哪怕一丁點兒庸俗妥協的牛奶和糖。   1.關於她的愛情故事   2013年最熱的電視劇是《咱們結婚吧》,據說有一半中國人看了這個電視劇,但是我對它很有一些意見。從一開頭起,它就在說,做剩女,是件特別沒意思的事,家人擔憂,外人歧視,連工作都丟了,趕緊的,找個好人就嫁了吧。已經21世紀了,這種思想還這麼有市場,我都覺得挺抱愧張愛玲她姑姑的。   對,是張愛玲的姑姑張茂淵,她在將近一個世紀之前,就坦然地做她的剩女了。   是不是每個家族都會有一些特別的傳統?以張愛玲家族爲例,打張佩綸這邊下來,是堅硬,打李菊耦這邊下來,則是剩女。李菊耦二十三歲才訂婚,在遙遠的19世紀末,這是一個有着失嫁風險的年齡。張愛玲本人二十三歲與胡蘭成結婚,聽上去不算晚,但是她的同學張如瑾,初中還沒有畢業,就匆匆嫁了人。不過,在這個傳統裏,最彪悍的還是中間那一環—張愛玲的姑姑張茂淵,一直到七十八歲才把自己嫁掉,可謂把剩女做到了極致。   傳說張茂淵很年輕的時候,去英國留學,邂逅一位名叫李開弟的青年才俊,她用溼漉漉的文筆(一半熱淚一半口水),描述那初見的辰光,該男生怎樣對她大獻殷勤,風起的時候爲她披衣,寂寞的時候爲她誦詩,但我總懷疑這些橋段是跟瓊瑤老奶奶借來的,在此略過不贅。總之她很自然地愛上了他,可惜沒有“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的幸運,李開弟早有婚約在身。   也有人說李開弟另有一個原因,作爲激進的青年學生,他不能接受張茂淵這個“大賣國賊”李鴻章的後代。持這種說法的人,估計沒看過什麼書,翻翻梁啓超那本《李鴻章傳》,就知道當時的有識之士,對李中堂評價頗高。   不管什麼原因吧,他們爲張茂淵編織的故事都不出“守望終身”這美麗的俗套,但是,從張愛玲以及張子靜文章的字裏行間讀出來的“姑姑”,似乎並沒有那麼簡單,她的剩女生涯,也許與這個男人有關,但,我想,那不見得就是全部。《小團圓》,在這部自傳體的小說裏,更證實了姑姑經歷了兩場非主流的愛情:愛慕嫂子的情人,與表侄戀愛。大家族中,難免有這樣在外人看來荒唐的故事,本文無意於考證真僞,只想說,即使是這樣,她還是有機會帶着無望的愛情與其他男子結婚的,許多女子不都是這樣的選擇?爲何,張茂淵一意孤行地把自己打造成一個剩女,令家族中人想起來都不寒而慄?   1928年,張茂淵從國外歸來,這一年她二十六七歲,名門出身也許反倒是一種連累。《圍城》裏方老爺子的看法是,女中學生應嫁男大學生,女大學生應嫁男留學生,至於女留學生該嫁給誰,方老爺子沒有提出個適宜的方案,大概他覺得這類人屬於天生嫁不掉的一類,不說也罷。   用現在的話說,張茂淵是一個“三高”人士。高學歷:不知道她在歐洲拿了個什麼學歷,反正是一個留過洋鍍過金的海歸,蓋得過普通女學生。高收入:遺產也應該算一種收入吧,打了折仍然不菲;再說她還是職業女性,一度在電臺讀社論,工作半小時,就能拿幾萬元的月薪;高門檻:這裏還得引用方老爺子的話,他說,嫁女須勝吾家,娶媳須不勝吾家,更加通俗的話叫,抬頭嫁女兒,低頭接媳婦,對張茂淵這樣的名門之後,免不了要給予敬而遠之的待遇。   雖如此說,只要願意俯就,這世上就沒有嫁不掉的女子,張茂淵的問題在於第四高:心氣高。張愛玲說,她找起事來,挑剔得非常厲害,因爲:“如果是個男人,必須養家活口的……怎麼苦也得幹……象(像)我這樣沒有家累的,做着個不稱心的事,愁眉苦臉賺了錢來,愁眉苦臉活下去,卻是爲什麼呢?”她所否定的這種生活狀態,是包括本人在內的大多數人的寫照,沒來由地做着不快樂的事,除了隨波逐流的天性,還有就是不把自己的感覺看得那麼重要,就像在公交車上,木着臉隱忍地看窗外風景轉換,不大去想爲何踏上這段旅程。   張茂淵則敏銳地追問自己的感覺:“卻是爲什麼呢?”同理,當喜歡的人不出現,出現的人不喜歡,她一定會選擇“一直孤單”,哪怕“就這樣孤單一輩子”。按照上面的格式去想:或是爲父母所逼,或爲經濟所迫,或是像張愛玲筆下的那些女子,生活在大家庭裏,無法忍耐手足間的擠壓與傾軋,就算沒有愛情,看不上對方,也是會勸自己俯就的。而張茂淵,父母早亡,因爲遺產的問題,跟兩個哥哥都鬧僵了,經濟上前面說了,雖不算富有,一個人也還過得去,那麼,愁眉苦臉地嫁一個人,愁眉苦臉地活下去,卻是爲什麼呢?   她不把慣性考慮在內,不把閒言碎語、他人的眼光考慮在內。   她是個太真實的人,沒有一點兒自欺。比如她老爸張佩綸,仕途上是混得差了點兒,但是和李菊耦人所共知的愛情傳奇,卻爲他失敗的下半生增光添彩,他自己也挺喜歡說這個事,動輒在日記裏曬曬幸福。少女張愛玲未能免俗,對這段“我爺爺我奶奶”的故事很來勁,纏着張茂淵說家史,張茂淵卻很煞風景地來了句:“我想奶奶是不願意的。”傳奇陡然落到塵世,跌得七零八落,張愛玲簡直不願意聽。   海德格爾說了,人,詩意地棲居。人們有着將人生詩化的需求,假如自己實在沒料,那就去拔高父母好了,所以我們經常看到那樣一些表揚稿,把父母塑造成勤勞善良勇敢堅定的楷模,高級一點兒的,就往佳話上靠,將父母打造成神仙眷屬,與芸芸衆生迥然不同。只有張茂淵,她說,我想奶奶是不願意的。一句話,將那個勇敢追求傳奇戀情的奶奶,還原成無數心不甘情不願地執行父母之命的舊式女子中的一個,她那愛曬幸福的老爸,則更顯尷尬。   這就是張茂淵,她太真實,這種真實與勇敢相伴,使她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不用那些矯飾,來抵擋素樸到灰色的真相。這份特質,一部分來自張佩綸的遺傳,另一部分,則與她走過的路程有關。   2.“刀截般的分明”與“刻骨的真實”   《對照記》裏有一張張茂淵和她兩個哥哥的照片,異母兄張志潛最大,站在中間,張志沂和張茂淵分立左右,張愛玲都說這張照片像爺兒仨。   李菊耦去世後,遺產由張志潛代管,直到張志沂娶妻生子後才交割清楚。據說分得頗不公平,張志沂和張茂淵聯手跟那位哥哥打起了析產官司,關鍵時刻,張志沂丟下妹妹倒戈,張愛玲說是她繼母趨炎附勢從中拉攏。張茂淵喫了個大大的悶虧,從此便不大與哥哥往來,聲稱不喜歡“張家的人”,只對張愛玲好一點兒,因爲是她自己貼上來的。   張茂淵跟她家族的關係,讓我想起《紅樓夢》裏的惜春,都是被生活的污穢所傷,而心灰意冷,張茂淵受到的傷害,可能比惜春還要大。惜春自小在賈母這邊長大,與她那荒唐的哥哥往來不多,感情上沒有太多牽扯,張茂淵是在哥哥的照管下長大的,很可能存有許多溫情的記憶,就像那張“父子仨”的照片上呈現的那樣,當親情陡然轉身,露出猙獰的面目,那種坍塌帶來的幻滅感,比惜春以及張愛玲所經受的更甚。   如果是曹七巧式的女人,可能會暗中恨得咬牙切齒,卻仍不妨照常走動,無他,慣性使然,交際慾望使然,爲了避免將自己邊緣化,她寧可在污垢中跌爬滾打。但張茂淵不然,精神潔癖讓她不惜“對自己狠一點”,與虛僞的情意一刀兩斷,要“刻骨的真實”和“刀截般的分明”。   但水至清則無魚,真實到極處,可能就會缺乏人情味—人情味常常是由半真半假的寒暄成就的。我們並不一定需要別人實打實地付出,我們只是需要對方呼應照顧我們的情緒,那些噓寒問暖,那些唏噓感觸,即便口不對心,我們還是願意被它打動,起碼會覺得對方比較親切。活在這個世界上,誰都有脆弱怕冷的一面,若真實的關心不可得,我們願意退而求其次,以那些即使缺乏誠意的語言取暖。   另一方面,每個人也都有表現善心的需要,有時候顯得冷酷,是因爲成本太高,若是可以低成本高回報,比如說,只要費上些唾沫星,就可以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好人、善心人,大多數人還是會趨之若鶩的。別的不說,就看網絡上,有多少人在貌似激憤實則興奮地表現正義,就知道,有多少人會迷戀這種一本萬利的道德消費,以自己爲觀衆主體的道德演出。   但張茂淵明顯不屬於上面說的這些人,後面會說到,她對張子靜的冷淡,她知道那是一個可憐的孩子,對他“吧達吧達”眨動的潮溼的眼睛,有着深刻的印象,在這種情況下,她只要隨口關心他幾句,或者陪着掉幾滴眼淚,就能完成一次圓滿的道德消費,但張茂淵就是沒這個心思,趕到飯點,也會翻臉攆他走。張愛玲一走,她就沒商量地對他關上了自己家的大門。之後的數十年,他們彼此不通音問,張子靜倒是想過問候她,卻沒有這個勇氣。   張茂淵固然顯得不近人情,不過也情有可原,對張子靜,她也沒這個責任,又不是她把他生出來的,憑什麼要強迫自己喜歡他?但對於還比較喜歡的張愛玲,她似乎也不怎麼流露感情。   張愛玲說起這位姑姑,親熱裏又有一點兒距離感,她認同姑姑的真實,認同中,又帶點兒似笑非笑的不習慣。當年她從父親那裏逃出來,投奔母親,母親和姑姑住在一起,張愛玲跟這兩位同住,心裏是非常緊張的。   母親總在挑剔她,姑姑心情也不好,“可是有一天忽然高興,因爲我想喫包子,用現成的芝麻醬作餡,捏了四隻小小的包子,蒸了出來。包子上面縐着,看了它,使我的心也縐了起來,一把抓似的,喉嚨裏一陣陣哽咽着,東西喫了下去也不知道是什麼滋味。好像我還是笑着說‘好喫’的。這件事我不忍想起,又願意想起。”   張愛玲的那種感覺,叫作委屈,她以前跟母親姑姑走得很近,現在投奔她們,儘管不是慷慨激昂着來的,多少也有點兒悲情的色彩,她們應該想方設法安慰她受傷的心纔對。可是,母親總在懷疑自己爲這女兒所做的犧牲有沒有意義,姑姑亦沒有想象中的溫情表現,現在,喫着她一時心情好捏出來的芝麻醬包子,怎能沒有因爲委屈衍生出來的酸楚。張愛玲的“不忍想”,爲這姑姑算是自己最親的人了,仍然有隔膜芥蒂;又“願意想起”,則是,面對了它,纔算逼近人生的最真實處。   當然,更真實的是姑姑,她從不表達內心沒有感覺到的東西。   張愛玲着急到陽臺上收衣服,膝蓋磕到玻璃門上,流下血來,直濺到腳面上,塗上紅藥水,更是渲染得可怖,她給姑姑看,姑姑彎下腰,匆匆一瞥,知道不致命,就關切地問起玻璃,張愛玲趕緊去配了一塊。   張愛玲說,姑姑的家對於我一直是一個精緻完全的體系,無論如何不能讓它稍有破損,所以她打碎了桌面上的一塊玻璃後,急急地把木匠找來,花了六百大元重新配了一塊。   “精緻完全的體系”,點明瞭和姑姑之間的距離感,只有對外人,纔會那樣深刻地感受到對方的完整性,時時處處留心自律,不要冒犯了那樣一種完整,對此,張愛玲也不是不惆悵的,她又說,現在的家(姑姑家)於它本身是細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裏面撞來撞去地打碎東西,而真的家應當是合身的,隨着我生長的,我想起我從前的家了。   這從前的家,就是父親的家,她已經將它拋棄了,知道它有這樣那樣的不好,但起碼,它讓她不那麼緊張。   張茂淵經常抱怨張愛玲:“和你住在一起,使人變得非常嘮叨(因爲需要嘀嘀咕咕)而且自大(因爲對方太低能)。”低能倒也罷了,這是天才的特徵,張愛玲似乎也樂於以此自詡,嘮叨和嘀咕,不但使人顯得瑣碎,還因需要傾聽者,顯得太主動,太需要別人。這對於張愛玲是一種禁忌,她說,若是別人說我聽,我會很愉快,若是我說別人聽,過後想想就會覺得很不安。她後來愛上胡蘭成,和這種禁忌不無關係—她終於遇上了有耐心聽她講話的人。   但張茂淵不在乎,她不把這種“受不了”看得多重,多麼值得同情。真的勇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彪悍的狠角色,從來都不怕與真相劈面相逢,她自己習慣直面現實,就不大想得起來去照顧別人的情緒。   堅持真實,不但需要勇氣,同時還需要能力,有能力判斷,哪些是真情實感,哪些是不由自主地將自己套進了情感或情緒的公式,否則,很容易將模仿來的身段,當成自己的獨特風姿,獨自玩賞不已。   張茂淵擅長自嘲,自嘲是自戀的天敵。有一回,她生了病,很久都沒有痊癒,換一個嘰嘰歪歪的人,黯然神傷在所難免,更高級的是把自己當成一個病西施式的薄命紅顏,張茂淵卻帶一點兒嘲笑,說道:“又是這樣的懨懨的天氣,又這樣的虛弱,一個人整個地象(像)一首詞了。”就那點兒抒情的氣氛,被她這一點兒自嘲破壞光光,讓人想起某些矯情的形象,跟着心領神會地笑起來。   她說她不喜歡文人,不知道是否跟文人身段太足有關,動不動就聲稱自己是多愁多病的身,“哎呀呀我要死了”的忸怩口吻,這些裝飾性的東西她全部不喜歡,她手裏的珠寶,大多都被她賣掉,就剩一塊披霞,因爲不夠好,實在賣不上價錢。   她經常把這塊披霞拿出來,這裏比比,那裏比比,總想派個用場,可是:襟上掛着做個裝飾品吧,襯着什麼底子都不好看;放在同樣的顏色上,倒是不錯,可是看不見,等於沒有了;放在白的上,那比較出色了,可是白的也顯得髒相了;還是放在黑緞子上頂相宜—可是爲那黑色衣服本身想,不放,又還要好些……   她於是感嘆:看着這塊披霞,使人覺得生命沒有意義。是啊,這正是人生的真實寫照:說起來是很珍貴的,但放在哪裏都不合適,沒有反而更好。她的悟性使得她能夠直擊要害,去掉無謂的裝飾,將人生看得不那麼隆重。   佛教裏強調不執着:有言說而不執着言說,有名相而不執着、不分別名相,有心緣也不執着、不分別心緣,方是無礙智慧。張茂淵爲人處事,貌似就有這麼一種“不執着”,這麼一種無礙智慧。   她的燃點有點兒高:   我心中的張茂淵,她心中可能有那麼點兒愛情,比如對於李開弟的記憶,但不足以成爲她全部的精神支柱,她應該有着更彪悍的表情,比如,套用網上某位很可愛的MM的口氣來一句:做剩女,挺有意思的。   張茂淵的剩女生涯,確實挺有意思,偷個懶,讓我大大地引用一段張愛玲的原文吧:   我姑姑說話有一種清平的機智見識,我告訴她有點像周作人他們的。她照例說她不懂得這些,也不感到興趣—因爲她不喜歡文人,所以處處需要撇清。可是有一次她也這樣說了:“我簡直一天到晚的發出沖淡之氣來!”   有一天夜裏非常的寒冷。急急地要往牀裏鑽的時候,她說:“視睡如歸。”寫下來可以成爲一首小詩:“冬之夜,視睡如歸。”洗頭髮,那一次不知怎麼的頭髮很髒很髒了,水墨黑。她說:“好像頭髮掉色似的。”……   智慧不見得都能換成錢,不過它本身就可以娛樂自己了。至於張茂淵七十八歲那年嫁給李開弟,這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她本來就挺喜歡他的嘛,現在天時地利人和糾集在一塊兒,嫁給他有什麼不好呢?普通人也許會覺得那麼大歲數結什麼婚,但張茂淵就是張茂淵,她只聽從內心的指示。   3.將清咖人生進行到底   和張茂淵這樣的人打交道,你要預備着承受真實之傷。張愛玲自始至終跟人打交道都很有距離感,很緊張,她愛過的男人,胡蘭成和賴雅,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做對方的反義詞,卻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能讓張愛玲放鬆。不得不說,張愛玲這一感情取向,某種程度上是拜張茂淵所賜。但張茂淵溫度雖然不高,卻沒有華麗的外包裝,顯得貨真價實,而且能探到底,不像面對那些巧言令色之徒,你不知道能在哪裏着陸。   作爲一個作家,張愛玲從她那裏得到了更多。如果說,她讀香港大學時,官樣文字被歷史教授佛朗士先生耍着花腔一讀,就露出了滑稽的底色,那麼張茂淵的冷淡和真實,隻言片語裏的那種穿透力,則如一張網眼細密的篩子,篩去塵世間的拿腔作勢,安然地放置自己的內心。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張愛玲能板着臉對遲到者說“張愛玲小姐不在”,能飄飄欲仙地穿着稀奇古怪的衣服,還自以爲在保存劫後的藝術品,未必與這位姑姑無關。她教會了張愛玲按照內心的指示行動—“別的就管他娘”(張愛玲晚年有這樣“粗嘎”的聲音)。   甚至,我猜想,這麼一個舉重若輕的姑姑的存在,還有助於張愛玲打破內心的束縛,極盡真實地表達自我。常人都有窺破真相的能力,卻爲慣性及心理情感公式所阻,不敢朝前邁那麼一小步,張愛玲卻像撥開泉眼上的雜草那樣撥開預設的遮蔽,掬起真相之水,她筆下的人物,人人眼中所見,人人筆下皆無。   張茂淵還點出了亂世情懷,點出了茫茫人世間枯榮自守的殘酷與美麗,張愛玲筆下亦常有這樣一種氣氛,不可謂沒有受她影響。雖然我不喜歡胡蘭成文字中的氣味,但他寫張愛玲的那篇《民國女子》可謂解人,張愛玲在致友人的信裏說:“不知從哪裏來的quote(引用)我姑姑的話,幸而她看不到,不然要氣死了。後來來過許多信,我要是回信勢必‘出惡聲’。”胡蘭成的“quote”並沒有註明,不知道哪些話是張茂淵說的,但漂亮句子多多,張茂淵的機智風雅也就此可見一斑。   1938年張愛玲從父親那裏逃出來,1952年離開上海去了香港,這期間都是和姑姑生活在一起。離開上海的時候,她們就約定,爲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從此不通音信。   二十多年後,她們纔開始恢復聯繫。1985年,張愛玲屢屢搬家,和姑姑再次失去聯繫,1987年1月,張茂淵從柯靈那裏得到宋淇的地址,給他寫了一封信。裏面有這樣的字句:可否請先生把愛玲最近的通信址見示?並轉告她急速來函,以慰老懷,我已經85歲,張姓方面的親人唯愛玲一人而已。   看到過這封手書的信,正如張愛玲所言,是淑女化的字體,卻不再是那種平淡的語氣,“無聊的情趣,總像是春夏的晴天”。也許,衰老會讓人變得柔軟一點兒,透過這封信看到的張茂淵,終於讓我們熟悉一點兒了。   張茂淵的一生,有如一杯清咖啡,黑得純粹,苦得徹底,永遠永遠,不在裏面勾兌進去哪怕一丁點兒庸俗妥協的牛奶和糖。雖然許多人標榜自己偏愛這獨特的口味—就像朋友是用來出賣的一樣,口味是用來標榜的—但我無法不懷疑這寫進字裏行間的愛好,不過是模仿來的一種範兒。而且喝一次清咖啡不難,難的是喝一輩子清咖啡,喝一輩子清咖啡也不難,難的是將清咖人生進行到底。   張茂淵是做到了,她的親情可能不那麼溫暖,她的愛情可能不那麼浪漫,但我是如此喜歡她的俯首揚眉之間的那種彪悍,“愛怎麼着就怎麼着”,這句經常被人掛在嘴上的口頭禪,並不是那麼容易做到的。放在米蘭·昆德拉的辭典裏,她的這種風範叫作“不媚俗”,薩賓娜對托馬斯說:“我很喜歡你,因爲你是媚俗的對立面。在媚俗之王國,你會是個惡魔。”張茂淵和這兩位同調,但是她未嘗刻意,她隨心所欲,自管前行,總結的事,交給後人。   弔詭的是,偏偏是這樣不俗的人生,可以做最爲通俗的解釋。假如張茂淵九泉有知,她竟被人用那樣一種哼哼唧唧的語言,刻畫成了一個死去活來的瓊瑤女主角,不知道是何感覺,真得借用張愛玲那句話:幸而她看不到,不然要氣死了。   NO 12 張愛玲的弟弟:他只是想有人注意他   張愛玲對於弟弟,是有感情的,黃素瓊對這個兒子,也不能說沒有愛,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愛又如何?她們把自身的清潔,看得比感情更重,因爲感情裏會有他人的氣味,有一點點的污穢感,當她們發現那黏嘰嘰溼乎乎的“霧數”可能打這裏上身,馬上就換上凜然的表情,步步爲營地,避開了。   那次我去香港,見到宋以朗先生,去之前我有一百個問題想問他,因爲他是張愛玲文學遺產繼承人,沒有人比他掌握有更多的關於張愛玲的資料。然而他是一個很典型的理科生,不喜歡演繹發揮,每當我問他“爲什麼會是這樣……您怎麼看呢……”時,他總是溫和地微微一笑,做個很西化的聳肩攤手的動作。   有點兒失望,卻也覺得這於“張學”亦是幸事,若宋以朗先生是個愛說話的文科生,又掌握那麼多獨家資料,別人還有什麼置喙的餘地?   唯有問到張愛玲的弟弟時,他很罕見地表了一下態,覺得張愛玲對弟弟很涼薄。他舉例說,有一次,張愛玲帶着弟弟的信出門,準備等公交車時看,公交車來了,她還沒看,而那封信被遺忘在等車時坐過的椅子上了,張愛玲片刻不安後,想,也好,這樣就省得看了。   她並不想看那封信,只是不能完全決絕,現在老天幫她把那封信推開了,更好。她並不願意讓弟弟的隻言片語進入自己的生活裏來,這個弟弟在她的生活中存在感如此之弱—倒也是歷來如此。   張愛玲小時候,家裏使的女僕,有很多是安徽人,喚作“張幹”“何干”等,《合肥四姐妹》裏關於女僕也是這樣稱呼,看來是俺們家鄉當時對於女僕人的流行叫法。   帶張愛玲弟弟張子靜的,叫作張幹,是一個刻薄厲害人,覺得自己帶的是個男孩,處處要抓尖佔巧,帶張愛玲的何干亦因自己帶的是女孩而心虛,總是讓着她。張愛玲受不了張乾重男輕女的論調,與她爭執起來,張幹便說,你這個脾氣只好住在獨家村,希望你將來嫁得遠遠的—弟弟也不要你回來!   “獨”這個詞,也是俺們家鄉方言,小時候家裏常有親戚走動,有的還要小住幾日,擠到我的小牀上來,我輒有煩言,老媽就罵我“獨”。我的理解,“獨”的意思就是孤僻、個性強,對自我與他人的領地界限分明。   所謂三歲看到老,張乾的眼光也算毒辣了,不過她那句“弟弟也不要你回來”,儼然將弟弟當成未來的戶主,她作爲資深保姆也能當得了半個家,張愛玲則不過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戶主尚未得道,雞犬已經昇天,這是張幹強悍的基礎。   但是,具體到張愛玲家中,張幹還是看錯了風向,這個家庭許多方面延續舊有的風氣,但在男女問題上,並不像她想象的那樣。   張愛玲的母親黃素瓊,因嫡母重男輕女,受了不少委屈,等到她成爲一個家庭的女主人,下定決心要改變這一狀況。她堅持把張愛玲送進學校,張志沂不同意,她就像拐賣人口一樣,推推拉拉地愣是把張愛玲送去了。對於張子靜,她想着反正有他父親管他,一個獨子,總不會不讓他受教育,不承想,張志沂非但沒有她以爲的重男輕女之思想,他連起碼的爲兒女前途着想的心都沒有,嫌學校裏“苛捐雜稅”太多,“買手工紙都那麼貴”,只在家中延師教子。   母親不管父親不問,張子靜是夾縫中漏下的孩子。雖然他生得秀美可愛,有着女性化的大眼睛、長睫毛和小嘴,但是,一來他自小身體不好,二來他自幼無人問津,所以形成窩囊憋屈的性格,遠不像他姐姐健康充沛,在父母親戚的心中有分量。   “他妒忌我畫的圖,趁沒人的時候拿來撕了或是塗上兩道黑槓子。我能夠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壓迫。我比他大一歲,比他會說話,比他身體好,我能喫的他不能喫,我能做的他不能做。”林徽因的父親曾感慨做才女的父親不容易,從張子靜的經驗看,做才女的弟弟也難,在姐姐的強勢存在面前,他唯有做一點兒帶有破壞性的事情來表達自我。   儘管如此,他們還是經常在一起高高興興做遊戲,扮演《金家莊》上能征善戰的兩員驍將,一個叫月紅,一個叫杏紅,張愛玲使一把寶劍,張子靜使兩隻銅錘,開幕的時候永遠是黃昏,他們趁着月色翻過山頭去攻打蠻人……每次看到這段描寫我都能聽到那亢奮的稚嫩的吶喊,橙色的夕陽在身後落下,背上有涔涔的汗,這會兒早該涼了吧?那是太久遠的童年。   那時,張愛玲是喜歡這個弟弟的,會在他腮上親一口,把他當成一個小玩意兒。   後來張愛玲的父母離婚,張愛玲上了寄宿中學,放假回來就聽衆人講述弟弟的種種劣跡:逃學、忤逆、沒志氣,而眼前這個弟弟確實看上去很不成材,穿一件不甚乾淨的藍布罩衫,租許多不入流的連環畫來看,人倒是變得高而瘦,可是因爲前面的種種,這“高而瘦”非但不是優點,反而使他更不可原諒了。   張愛玲比誰都氣憤,激烈地詆譭他,家裏的那些人,又都倒過來勸她了。也許,他們原本不覺得他有多惡劣,他確實不夠好,但他們所以要說他,不過是沒話找話。張乾的錯覺早就被打破,張子靜在家中的地位江河日下。多少年前,母親出國留學,姨太太扭扭搭搭地進了門,她看張子靜不順眼,一力抬舉張愛玲,固然是因爲將張子靜視作潛在的競爭對手—她一定認爲自己將來也會生出兒子來吧—但如果父親對張子靜的態度足夠好,這善於看人下菜碟的堂子裏出來的女人,起碼在一開始,是會假以辭色的。   現在,繼母孫用蕃也看出來這一點:張志沂看重張愛玲,張愛玲也像賈探春一般自重,招惹她很可能把自己弄得下不了臺,還是施以懷柔之道加以籠絡比較好。對於張子靜,就不用那麼客氣了。   張愛玲說孫用蕃折磨他,具體情形不得而知,她說了一個事例:在飯桌上,張志沂爲了一點兒小事,打了張子靜一個嘴巴,張愛玲大震,眼淚落下,孫用蕃笑了起來,說,咦,你哭什麼,又不是說你,你瞧,他沒哭,你倒哭了!   張愛玲丟下碗衝到浴室裏,對着鏡子,看自己的眼淚滔滔地流下來,咬着牙說:“我要報仇。有一天我要報仇。”她自己都覺得像電影裏的特寫,而我更覺得,這誇張的表情,有一半是因爲她還沒有跳出那個愛好羅曼蒂克的時期。就在這個時候,一隻皮球從窗外蹦進來,彈到玻璃鏡子上,原來是弟弟在陽臺上踢球,他早就忘了,這一類的事,他是慣了的,張愛玲沒有再哭,只感到一陣寒冷的悲哀。   張愛玲到她母親那裏去—黃素瓊剛從國外回來,張愛玲發願,要“拯救”這個弟弟,哭着說要送他去學騎馬,也許覺得這樣能讓弟弟培養一點兒男子氣概。她母親都笑了,但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因爲缺乏營養,張子靜的牙齒尖而泛綠,黃素瓊擔心兒子肺部有問題,叫他去醫院照X光,他也逃掉。張愛玲和她母親不是從一開始就打算放棄他的,但是她們的計劃太高遠,他縱然想追,也力不從心。   他只能是講點兒家族故事給張愛玲聽,一驚一乍地,因爲姐姐在學校沒有聽聞,他便有了獨家發佈的優越感。他裝作老辣或者恬淡來塑造形象,羨慕那些升官發財的人,在作廢的支票上練習簽名。他的內心並不像他外表那樣平靜,他希望能有一種方式,讓人注意到自己。   不久張愛玲和父親、繼母徹底鬧翻,起因是她在母親那裏住了一晚而沒有告訴繼母,繼母發飆,父親將她囚禁於兩間相通的空房裏。有一天張愛玲到其中一間她不常去的房間裏,看見桌上有筆墨紙硯,還有一個紙團,打開來是她弟弟的筆跡,寫着:“二哥如晤:日前走訪不遇,悵悵。家姊事想有所聞。家門之玷,殊覺痛心。”   張愛玲暗暗喫驚:這是什麼話?家門之玷,指的是張愛玲那一夜未歸,她繼母是以這個名義發作,但也只是恨張愛玲對自己不敬,經她弟弟這麼一說,彷彿她做了見不得人的事。張愛玲氣憤到麻木,只能在心裏找了別的名目來怪他:“唸到《書經》了,念通了沒有,措辭這樣不知輕重。”她自己也知道這種責怪也是官腔。   張子靜難道真的以爲她做了什麼?怕不見得,他父親和繼母都沒有這樣想,他一個小孩子家,怎麼可能更高瞻遠矚,看透他姐姐的“不軌”?他只是故意要駭人聽聞,因爲他的存在感太微弱,要是能有點兒驚天動地的事講給人聽,也許人家就能高看他一眼。   張愛玲講述這段生活的散文《私語》裏沒提到這個細節,到底是有點兒不忍吧,知道她弟弟看得到。許多年後,她寫進了《小團圓》裏,不再給自己,以及她的被寫體們留餘地。   還回到那時節,張愛玲最終找了個空隙逃出來,搬到母親那裏。夏天裏張子靜也來了,帶着一隻報紙包的籃球鞋,說他也不回去了,一雙大眼睛“吧達吧達”地望着母親,潮溼地沉重地眨動着,是這樣的無助。但他的母親是一個理性的人,不可能像無數有熱情而沒有頭腦的母親那樣,把兒子摟在懷中—死也死在一起,這是一句多麼愚蠢的話。   黃素瓊很有耐心地解釋給他聽,說自己的經濟能力只能負擔一個人的教育費用,這個名額已經被他姐姐佔據。張子靜哭了,張愛玲也哭了,但我還是懷疑母親給張愛玲活生生地上了一課,讓她學會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保持理性而不是動用激情。   張子靜回到了父親的家,有很多年他一直在父親家中,張愛玲在小說《茉莉香片》裏虛擬過他的生活狀態,把他描寫成一個陰鬱懦弱到有點變態的人,精神上的殘廢。張子靜晚年時將張愛玲小說中人與現實人物一一對號入座,唯獨對這篇小說不置一語,他大概不願意接受這樣一種描述。   而我感覺張子靜沒有這麼慘,也沒有這麼狼狽,“陰鬱”“變態”還是一種掙扎,徒勞無益,只會傷到自己。這些年來,張子靜早就找到保護自己的辦法,就是裝作對自己的處境全不知情。這種“糊塗”是他的一件雨衣,替他擋過父親、繼母的傷害,他還經常穿着它來到姑姑家,像一隻小狗,湊近不屬於它的壁爐,爲了那一點溫暖,不在乎頭上的唾沫和白眼。   姑姑不喜歡張子靜,儘管她曾經衣不解帶照顧生病的他,儘管他那“吧達吧達”的眼神給她留下深刻的印象,但那點感情早已在歲月中消磨掉,現在的她是一個一絲不苟的完美主義者,她不肯對自己裝善良。張子靜深知這一點:“她認爲我一直在父親和後母的照管下生活,受他們影響較深……因此對我保持着一定的警惕和距離。”   有次張子靜去看張愛玲,聊得長了點,不覺已到晚飯時間,姑姑對他說:“你如果要在這裏喫飯,一定要和我們先講好,喫多少米的飯,喫哪些菜,我們才能準備好。像現在這樣沒有準備就不能留你喫飯。”張子靜慌忙告辭,姑姑雖然在英國留學,但這做派,倒是一種德國式的刻板。   張愛玲對張子靜的態度有點特別,她有時對他也不耐煩,經常“排揎”他。張子靜跟一幫朋友辦了份雜誌跟她約稿,這位姐姐居然老實不客氣地說,我不能給你們這種不出名的雜誌寫稿,壞我自己的名聲。但是,另一方面,她也不是不願意跟他聊天的,電影、文學、寫作技巧……她說積攢生動語言的最佳方法,就是隨時隨地留心人們的談話,並把它記到本子上,而想要提高中英文寫作能力,可以把自己的一篇習作由中文翻譯成英文,再由英文翻譯成中文,如是幾遍,必然大有裨益。   張子靜似乎從沒有從事寫作的抱負,張愛玲跟他說這些,與其說是指導弟弟,不如說是她需要有個聽衆,畢竟,寫作之外還有生活,而她的生活太寂寞了。投奔母親之後,她發現了她和母親在感情上是有距離的;姑姑則既不喜歡文人,也不喜歡談論文學;炎櫻頗有靈性,但中文程度太淺。唯有這個弟弟,雖然有點頹廢,有點不思進取,但是他聽得懂她的話,有耐心聽她說話,她在他面前是放鬆的。所以,在她成名之前,她經常這樣帶着一點點居高臨下的口氣,和他談天說地。   有時,張子靜也和她說點兒父親和繼母之間的事,她只是安靜地聽,從不說什麼,但這靜聽的姿態也可以理解爲一種慫恿,她對那邊的事,不是不感興趣。   張子靜跟張愛玲說起父親的窘境,讓張愛玲震動,張子靜說,父親把房子抵押出去,抵押到期也不去贖,收到通知信就往抽屜裏一擱。“娘告訴我的。娘都氣死了。”   這個“娘”指的是繼母孫用蕃。言下之意,孫氏更會理家。張愛玲提出質疑:“娘也許是氣他不把東西落在她手裏。”她弟弟急了。“不是,你不知道,娘好!是二叔,(張愛玲算是被過繼給伯父的,喊她父親二叔,張子靜也跟着喊),自己又不管,全都是這樣糟掉了。倒是娘明白。”   張愛玲覺得,張子靜愛這個曾經虐待過他的繼母。   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嗎?愛上虐待自己的人。好吧,就算她曾經虐待,也是對自己的一種重視,比起漠視遠離自己的骨肉血親,也許倒是她,待他像個至親。而且,隨着他長大成人,她對他也該有所改變,畢竟她自己沒有生育。再者,在大家族裏長大的她,既有敷衍的能力,也有敷衍的需求,在夫妻倆互相敷衍之餘,她但凡稍有餘力,敷衍張子靜一下,於他,就是難得的溫暖。   張愛玲成名之後,張子靜再去看張愛玲,十次有九次是見不到她的,張愛玲驟然忙了很多,後來又有了更好的聽衆胡蘭成。出於過往親情,見面時,張愛玲還是會很放鬆地跟他聊天,比如說起有人追求自己,以及自己不會跳舞等,但只要話題停止,他們又重歸於淡漠。   這裏面,有前面說過的,她弟弟的那封近乎“落井下石”的信的影響。另一方面,也是張愛玲從父親家出走之後,更看清了這世間的人情冷暖。   張愛玲的表妹曾說張愛玲又熱情又孤獨,熱情來自天性,孤獨源於多思。從父親那兒逃出來,她孤注一擲地跟了母親,許多年來,母親在她心中都是個富有感情的形象,她以一種羅曼蒂克的愛來愛着她,有這個印象在前,她不免按照這個印象行事,結果卻令她錯愕。   比如說,一開始,她跟母親要零花錢,自以爲是一件親切有味的事情,母親這方面的感覺卻與她大相徑庭。前面說了,母親對她的投奔,並不是欣然接受,黃素瓊就那幾箱子古董,她所幹的營生不賺錢,跟坐喫山空也差不多。她是一個敏感的情緒化的女人,原本就是咬着牙爲張愛玲做犧牲,看這個女兒笨笨地毫無長進不說,還三天兩頭帶着愚蠢的自說自話的孜孜然的表情來找她要零花錢,不由得煩躁起來。“(我)爲她的脾氣磨難着,爲自己的忘恩負義磨難着,那些瑣屑的難堪,一點點的毀了我的愛。”   同時毀掉的,還有少女張愛玲對於這絕對光明的世界的毫無保留的信任,這使她從此充滿了警惕。所以她在和弟弟打交道時,會有意無意地保持距離,不刻意扮演自己力不能及的形象。既然這世上,沒有哪一種愛不是百孔千瘡的,何必離得太近,讓彼此都窮形盡相。   母親給她帶來的是幻滅,姑姑對她的影響是真實,姑姑說話做事,永遠忠實於自己的內心,不會表演和藹,也不假裝親切,你可以說她不矯情,但不矯情,有時也會顯得沒彈性,少了幾分人情味。   雖然父親反對張子靜到學校裏,後來還是送他上了大學—上海的聖約翰大學,張愛玲也在這學校上過一陣子,對於教學水準評價不高,不像香港大學那樣保護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尊重學生的個性,但不是每個學生都介意這些的,比如張子靜。   1946年,張子靜隨着表姐和表姐夫進入了中央銀行揚州分行,待遇還不錯,足夠自食其力還有節餘,但張子靜染上了賭博惡習,不但搭進了鈔票,還搭進了身體。   看起來張子靜和他父親很相似,但我還是覺得他比他父親更值得原諒和同情,他自小姥姥不疼舅舅不愛,自然不知道理想爲何物,一個沒有理想的人,勢必隨波逐流—我憑什麼、爲什麼剋制自己的慾望?何況張子靜一直在怯怯地想要湊到別人的世界裏,現在有人願意帶他玩,他當然不會拒絕,從張子靜後來很容易就戒了賭可以看出,他對這一“業餘愛好”的忠實度也很低。   新中國成立前,張子靜回到上海,黃素瓊也再度從國外歸來,先是住在國際飯店,後面搬到張愛玲姑姑家,她叫張子靜過幾天去家裏喫飯,還問張子靜要喫多少飯,喜歡喫些什麼菜。張子靜去的那天,姑姑上班去了,張愛玲也不在家,家中只有母子二人,想來總有一個安靜又有柔情湧動的氣場。但是黃素瓊再一次向我們展示了一個理性者的刻板,她注意的有兩點,一是張子靜的飯量和愛喫的菜是否符合他以前所言,二是問張子靜工作情況,教導他應該怎樣對待上司和同事。   張子靜說,這頓飯無疑是上了一堂教育課。幾天後,因爲張子靜在舅舅的生日上沒有行跪拜之禮,又被母親教育了一通。   數年不見,面對這個長大的兒子,黃素瓊就沒想過問問他在想什麼,打算過怎樣的生活,目前的困惑是什麼。若是不能如此高蹈,是不是可以問問他有沒有喜歡的女生,打算啥時候結婚生孩子,就像一個最絮叨的老媽那樣?也許他當時會有些煩,但在以後漫長而孤獨的歲月裏,他但凡想起,必覺得溫暖。   可惜黃素瓊不習慣這種家常的表達,就像張子靜小時候,母親逼着他和姐姐喫牛油拌土豆一樣,她很科學地只注重營養,味道如何,則不在她的關注範圍內,難道,她所向往的西方人都是這樣一板一眼地生活的嗎?   張子靜也曾請求母親留下來,找一個房子,跟姐姐和他共同生活,黃素瓊淡漠地說:“上海的環境太髒,我住不慣,還是國外的環境比較乾淨,不打算回來定居了。”   上海的“滾滾紅塵”隔開了母子親情,1948年,黃素瓊再次離開上海,1957年,病逝在英國。   她的這份潔癖,遺傳給了張愛玲。1952年,張愛玲離開上海來到香港,打算從這裏去美國,行前,不知道是不湊巧還是基於安全考慮,張愛玲沒有告訴弟弟。某日張子靜一如往常地來看望姐姐,姑姑拉開門,對他說,你姐姐已經走了,然後就把門關上了。   張子靜走下樓,忍不住哭了起來。街上來來往往的人,都穿着新時代的人民裝,他被不願意穿人民裝的姐姐拋棄了,他的悲痛是多麼空洞。在熱鬧的人流中,在長大成人之後,他猝不及防地,又做了一次棄兒。   張愛玲對於弟弟,是有感情的,黃素瓊對這個兒子,也不能說沒有愛,這些都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愛又如何?她們把自身的清潔,看得比感情更重,因爲感情裏會有他人的氣味,有一點點的污穢感,當她們發現那黏嘰嘰溼乎乎的“霧數”可能打這裏上身,馬上就換上凜然的表情,步步爲營地,避開了。   張子靜貼不上她們,只好轉過頭,還去找父親和繼母,孫用蕃是比黃素瓊、張愛玲她們庸俗,但庸俗的人,對距離不敏感。張子靜跟着父親和繼母過了很多年,中間亦問題多多,比如說張志沂對自己慷慨,對兒子卻吝嗇至極,加上經濟狀況江河日下,他爲了省錢,乾脆不提爲兒子娶親之事。非但如此,有次張子靜從揚州回上海出差,張志沂看他帶了許多出差經費,就以保管爲名要了過來,過了一些日子,張子靜找他要,他竟然若無其事地說,已經花掉了呀!   相形之下,孫用蕃更有人情味一點兒。張志沂去世後分遺產,孫用蕃將青島房租的十分之三分給張子靜,怕他不同意,特地問他有沒有意見。張子靜說沒有,他有工資,雖然微薄,不能奉養她,但至少不想動父親留給她的錢。孫用蕃聽後很是欣慰,說這些錢存在我這裏,以後我走了還是會留給你的。   這話像是面子上的話,但她拿張子靜當繼承人是真心的,即便是那樣一份微薄的遺產。   新中國成立後,張子靜在上海人民銀行幹過一陣子,後來改行做中學教師,教語文和英語,常年在郊區學校生活,不過,孫用蕃這裏,仍然被他視爲落葉歸根之所。孫用蕃一度想與她弟弟同住,將十四平方米的小屋換成大一點的房子,讓她弟弟做戶主,遭到張子靜的激烈反對,因爲這麼一來,他退休就沒法兒回到上海市區了。孫用蕃的弟弟很不悅,指責張子靜不孝,但也知道他說的是實情,就此罷休,不久張子靜的戶口遷回市區,落在了孫用蕃的戶口簿上。   經歷了那麼多人世風雨之後,孫用蕃和張子靜這兩人在某種意義上,算是相依爲命,他們一直離得太近,難免會相互扎傷,可是疼痛也能證明自己不是孤單單地存活在世間。是要這不潔的帶着氣味皮屑的細瑣煩惱,還是那赤條條來去無牽掛的空曠與清潔?如果只能兩選一,我會選前者,平心靜氣地想想自己與父母手足,亦有這樣那樣的齟齬,有多少愛,不是恩怨交加?真的愛,就對“霧數”沒那麼害怕。   1986年,孫用蕃也去世了,寂寞中的張子靜,唯有從報紙上追尋姐姐的一點兒音訊。1988年,有消息誤傳張愛玲也已去世,張子靜忙去僑辦打聽,終於輾轉和張愛玲聯繫上了。張子靜給姐姐寫了一封信,恢復了與張愛玲的通信往來。   在他口述的那本書裏,有張愛玲的一封回信,其中有這樣的句子,“沒有能力幫你的忙,是真覺得慚愧”,又說到“其實我也勉強夠過”,我懷疑張子靜的信裏,也有向張愛玲求助之語。在香港,我跟宋以朗先生提起這封信,他依舊微笑着翻出一封信,正是張子靜寫給姐姐那封,信裏說,他找了一個對象,想要結婚。但他沒有房子,雖然對方並不介意這點,可他總覺得不太好,希望能得到姐姐的幫助。   這,應該就是張愛玲寫那些回覆的原因。那麼,張愛玲的經濟狀況像她描述的那樣嗎?坊間傳聞張愛玲晚年貧困潦倒,但事實上,我曾看過宋以朗先生提供的一份清單,在她去世的前一年,她的存款與投資加在一起有三十多萬美元,這筆錢當時可以在上海中心地段買十幾套兩居室。張子靜給她寫信就在之前的兩三年,張愛玲是有能力幫他的,但是她拒絕了。   我問宋以朗,這是爲什麼呢?張愛玲本人開銷很少,也不買車買房,爲什麼,她不願意幫弟弟一下呢?   宋先生聳肩,攤手,微笑,說,我不知道。又說,我知道她曾考慮過給姑姑一些錢,還曾和我父親商議給多少比較合適。給多了,怕政府清算,給少了,又覺得沒意義,後來作罷。我不知道她爲什麼沒有考慮過幫助弟弟一下。   雖然張子靜說,女方不在意他的財產,但最後這個婚也沒結成。張子靜的晚年,是在孫用蕃留給他的那間十四平方米的小屋裏度過的,從繼母手中接過來的這份“遺產”,讓他最終有了個棲身之所。將這事實本身與張愛玲的冷淡對照,再想當年張愛玲爲弟弟不平的那些文字,怎不讓人感慨系之。   因爲受到誤傳的姐姐去世的消息的觸動,張子靜想到,姐姐長期幽居,萬一她身患急病需要救治,誰能適時伸出援手?而自己一人獨居,情況不也相近?從那之後,他白天都把小屋的門開着,鄰居進進出出,路過都會探一下頭。   不知道張愛玲有沒有這種恐懼?就算有,她也不會把門打開,到了她的晚年,精神潔癖愈加嚴重,相對於清潔寧靜,生死都是小事了。1995年9月,張愛玲意識到自己的生命將要走到盡頭,她沒有和任何人聯繫,把重要的文件都裝進手提包,放到門邊容易被發現的地方,安然等待死亡的到來,幾天後,她在睡夢中去世。   張子靜在大洋這邊得到消息,大腦一片空白,他找出姐姐的書,一翻就是那篇《弟弟》,重溫那些熟悉的文字,他的眼淚終於落了下來。“‘很美’的我,已經年老;‘沒志氣’的我,庸碌大半生,仍是一個凡夫。父母生我們姐弟二人,如今只餘我殘存人世了。”   他口述了關於張愛玲的一些往事,言語間不提自己曾受到的傷害,雖然姐姐同他這個弟弟疏於音問,張子靜亦理解地說,我瞭解她的個性和晚年生活的難處,對她只有想念,沒有抱怨。不管世事如何幻變,我和她總是同血緣、親手足,這種根底是永世不能改變的。   我敲下這些引用的話,一字一句都覺得震撼,我知道他說姐姐那些事,和當年對姐姐說家族事,以及對堂哥說“家門之玷”有異曲同工之處,知道他在意這個終於可以跟人說點兒什麼的機會。但他的天性依舊是溫厚的。他這一生都溫厚而平庸,作爲一個配角穿梭在親人的生命之中,雖然他不是作家,卻提供了“這一個”弟弟形象,牽動着多年之後,我這樣一個同樣是“姊姊”的讀者的感情。   就在張愛玲去世的第二年,張子靜去世,沒有文字描述他去世時的情形,希望不會像他姐姐那麼冷清,因爲,他是一個有點兒怕冷的人,他一直在朝溫暖湊近。   NO 13 張佩綸往事   不是所有人,經過命運的淬火,都能練成金剛不壞之軀,有的是焚燬,有的是夾生,張佩綸屬於哪一種?和張之洞談話時,張佩綸流露出了生不如死之嘆,看來,煙柳繁華溫柔富貴皆不能安慰一個負荷太重的靈魂,他在黑暗中的掙扎,越發使自己傷痕累累。   張愛玲的家人,一說起爺爺,態度就會變得曖昧。   父親和客人們高談闊論時,偶爾會提起“我家老太爺”,但是當少年張愛玲站在他跟前,細細打聽,他沒來由地就有了幾分悻悻然:爺爺有全集在這裏,自己去看好了。   張愛玲於是去翻她父親新近出錢翻印的一套冊子,小書頁,暗藍布套,薄薄的一本本詩文信札奏摺,“充滿了我不知道的典故,看了半天看得頭昏腦脹,也看不出所以然來。”當然沒那麼容易看懂,一個文官曲折的一生。   姑姑也不願意講,她不喜歡爺爺,她兩歲那年爺爺去世,她跟他不熟,但她嫌他老,嫌他不漂亮,嫌他配不上年輕美麗的奶奶。很煞風景地對張愛玲說:我想奶奶是不願意的。   再朝深裏問,姑姑又不願意說了,理由是跟小孩子說這個,不民主。“問這些幹什麼?”姑姑說,“現在不興這些了,我們是叫沒辦法,都受夠了,”她聲音一低,“到了你們這一代,該往前看了。”   張愛玲因此對爺爺奶奶那些事一團糨糊,難免數典忘祖,比如她說她爺爺出身於只比三家村多四家的七家坨—實際上是河北豐潤“齊家坨”,又說李鴻章也被他彈劾過,致使“褫去黃馬褂,拔去三眼花翎”—事實是,張佩綸搏擊滿朝,唯獨不參李鴻章。張愛玲固然全說錯,但是她說起家事時,一改慣常的冷峻犀利,倒如孩童饒舌,煞是可愛。   追究自己的家事,是否會使一個人變小變得童稚?彷彿躺在層層疊疊的記憶裏,看祖輩們的身影依次飄過,貌似無關,卻血肉相連,他們的基因種在自己的性情中,今生,便自有來歷。晚年的張愛玲,在美國,深居簡出,不履塵世,有了更多的時間與空間回望她的親人們,關於她那傳奇的祖父母,她如是說:我沒趕上看見他們,所以跟他們的關係僅只是屬於彼此,一種沉默的無條件的支持,看似無用,無效,卻是我最需要的。他們只靜靜地躺在我的血液裏,等我死的時候再死一次。   1.光輝歲月   1943年,二十二歲的張愛玲發表了包括《傾城之戀》《金鎖記》在內的一系列力作,瞬時紅遍了上海灘。1871年,她的祖父張佩綸是二十三歲,考中辛未科二甲進士,進入“國家高級公務員”行列,看起來不如張愛玲華麗喧囂,但對於當時的讀書人,這是一切成爲可能的前提。就說張佩綸的老丈人,位極人臣的李鴻章,晚年說起自己二十四歲就中了進士,仍然覺得是個光榮的起點。   “出名要趁早”,這是張愛玲的名言。早早成名,確實能夠事半功倍,誰不願意看到傳奇呢?即使懷着一點兒忌妒也好,還是會有意無意地推波助瀾。當二十三歲的年輕進士張佩綸,朝着朝堂丹墀緩緩走去,屬於他的日子,就這樣開始了。   第二年,張佩綸進入翰林院,四年後,因表現出色,被擢爲侍講學士,可以單獨上書,他把這份話語權用得很足,九年言官生涯共上書127件,其中三分之一說的都是得罪人的話。   很多年之後,人家跟張愛玲說,張佩綸詩文都好,八股也好,怕她不信,又補了一句:八股也有好的。張愛玲說,這些我都信。口氣裏很有些敷衍的意思,再好的八股,跟她都是兩套話語,她對此的興趣,可能還趕不上對麻油店門口貼的宣傳告示的興趣。   但是,對官場中人來說,那套話語並不是那麼呆板,真正的高手,能在螺螄殼裏做道場,玩出精彩的花樣。張佩綸顯然是這樣一個高手,語言在他筆下,可以放大爲千軍萬馬,橫掃天下,又可以縮小爲一把精緻的小李飛刀,很優美地,直抵要害。這樣形容,好像有點裝那啥之嫌,讓我轉化成大白話吧,那就是:張佩綸,他是一個很會罵人的人。   做言官的那幾年,真是張佩綸的光輝歲月,他年紀輕輕,聲名鵲起,清流領袖李鴻藻,“濁流”大佬李鴻章,均對他青眼有加,他在民間,亦有很好的市場,試舉一個小細節,他愛穿的竹布長衫,都成了時人的流行裝扮,整個一閃閃發光的優質偶像。   多少年後,傅雷在評論張愛玲的文章裏,冷峻得不近情理地說道:中國從來不缺少奇蹟,只是大多沒有好下場。張愛玲是否被他說中很難說,但張佩綸,似乎正中這個咒語。   就在他形勢一片大好之際,若我們肯很負責地替他看一下牌,就會發現他看似穩健的晉升路線,其實有着天大的漏洞。   鍼砭時弊,或者抨擊同僚,言他人所未言,一旦對上上面的心思,常常是一條晉升的終南捷徑,在明清兩代有許多人是這麼上來的。但是,走這條路的,大多都是白手起家的新人,真正成熟的官員,都會慎用這一招,原因很簡單,這是一條孤注一擲鋌而走險的路線,一時得意之後,留下風險多多。   官場上枝蔓縱橫,牽一髮而動全身,天知道那些倒黴蛋身後都有哪些大佬,而且,死灰真的就不會復燃嗎?即使那些與張佩綸沒有瓜葛的人,純粹的旁觀者,對於他的凜利,也未必就有好感。   官場規則,傾軋皆在暗處,即使迫不得已,殺人見了血,也都是經過精確計算,確定所得大於付出的。誰會像張佩綸這樣,掄着把大刀就上了場,一路砍瓜切菜似的殺將過來?縱然掙下些身家,也像透支來的。   張佩綸的所得無非是兩項,一是升官,二是揚名,第一項並不可觀,第二項說起來就比較複雜,他的好身手,確實贏得一片喝彩,但是從他日後倒黴時的孤立無援看,這些喝彩值不了幾個錢,其中有些喝彩,甚至有別有用心之嫌。   比如他說翁同龢的侄子評上先進,容易給別人以口實,翁同龢不怒反贊,在日記裏寫道:“張侍講原折甚切實,真講官也。”根據我對翁同龢有限的瞭解,實在難以相信他有這番心胸,只有冒着小人之心的風險猜測,一定是那摺子寫得他駁無可駁,強詞奪理於事無補,不如干脆做大度狀,把損失降低到最小。這是一個目的主義者的選擇。   這世上有兩種人,一種是過程主義者,一種是目的主義者。項羽是過程主義者,最後的關頭,大勢已去,他反要打足精神秀一下身手,對於觀衆,是炫技,對於自己,是過癮,至於這場拼殺能不能改變結局,則不在他的考慮之內,他是一個活在當下的人。劉邦則是一個目的主義者,可以把孩子推下車,任老爸落在敵人手裏,罵他流氓,他笑嘻嘻地渾不在意,只要結果是正數,他可以殺掉自己欣賞的人,卻賞給討厭的人(比如雍齒)一頂大大的烏紗帽。   對於目的主義者來說,過程中的不爽、不適、不舒服,在它發生的那一刻,就要當成過去式,“忍他、讓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幾年,你且看他”。所謂宰相肚裏能撐船,並不是宰相喜歡在肚子裏撐條船,而是,不掌握這項高難度技術,怎麼可能做到宰相?儘管過程主義者做人的身段更好看,但成功,卻總是朝着目的主義者走去。   那麼,張佩綸是一個過程主義者嗎?有人不這麼認爲,清代官場小說《孽海花》裏,這樣描述以張佩綸爲原型的莊侖樵:他寒窗苦讀,一路披荊斬棘,終於被授了翰林侍講學士。然而清代的京官,薪水不高,若非身居要津,卻也寒酸可憐,這位莊翰林就窮得連飯都要喫不上了。他心中鬱悶,心想“那些京裏的尚侍、外省的督撫,有多大能耐呢?不過頭兒尖些、手兒長些、心兒黑些,便一個個高車大馬,鼎烹肉食起來!我那(哪)一點兒不如人?就窮到如此!”又聽說“浙、閩總督納賄賣缺”“貴州巡撫侵佔餉項”“還有最赫赫有名的直隸總督李公許多驕奢罔上的款項”,便夾着—股憤氣,寫了奏摺。次日消息見報,轟動滿京城。   “誰知侖樵自那日上折得了個採,自然愈加高興。橫豎沒事,今日參督撫,明日參藩臬,這回劾六部,那回劾九卿,筆下又來得,說的話鋒利無比,動人聽聞……上頭竟說一句聽一句起來,半年間那一個筆頭上,不知被他拔掉了多少紅頂兒。滿朝人人側目,個個驚心,他到處屁也不敢放一個……人家愈怕,侖樵卻愈得意,米也不愁沒了,錢也不愁少了,車馬衣服也華麗了,房屋也換了高大的了,正是堂上一呼,堂下百諾……”   照這說法,張佩綸的激烈、鋒利,不怕把天下人全得罪光的那股狠勁,不過是爲了脫貧致富奔小康,不但有目的,這目的還不怎麼上得了檯面。能把宏大光明的表象捅一個窟窿,窺見裏面那點子見不得光的東西,向來是我愛乾的事,但是,我看了又看,還是不能說服自己毫無負擔地幸災樂禍,因爲,我不能相信,張佩綸是爲了那點蠅頭小利,走上這麼一條決絕之路的。   他畢竟不是雪窗螢火的窮書生,一頭撞進官場上來,他爹做過俺們安徽的按察使,雖然在他七歲那年就已去世,但是有這樣一份家底,他對官場上的規矩,不會那麼不明白。   問題是,明白之後,又怎樣?有的人是順水推舟,爲我所用,你看同樣是官宦子弟出身的吳三桂和袁世凱,運作起來那叫一個輕車熟路啊,但還有一種人,明白之後,仍執迷不悟,在獨木橋上孑然而行,越走越遠,那就是張佩綸這樣的人。   “非如此不可!”這是貝多芬某個樂章的主題,也可以概括張佩綸那絕不妥協的個性。他自幼習學的儒家道德,在某些人眼中,可能只是科場上的題目,或者取悅大衆的說辭,張佩綸卻奉之爲信仰,在這面信仰的大旗下,他只能前進,無法後退,“非如此不可!”這是他的進行曲。   史學家中,亦有人認爲,張佩綸是一種大狡猾,是想把那份“忠直”打造成一面特別結實的金字招牌,一旦成了,就像武林高手練就某項獨門絕技一般,再也沒有誰能將他撼動。   這當然是有可能的,靠名聲混官混飯,在明清兩朝也甚是流行。張佩綸是清流中人,還是中堅力量,“社會良心”的名聲出去了。反對他們,就是反對正義;反之,援助他們,則是表現正義的最佳方式。一個道德人士縱然一時落魄,一旦改朝換代,新主人爲顯示對於道德的重視,也會將被貶之人重新啓用,眼下受苦便可視爲一份收益長久的投資;二來就是在當時,也會有民間的道德愛好者給予贊助,比如當時有位因罵慈禧而揚名的安維峻,這邊剛被革職發配,那邊資助者就紛至沓來,其中竟有大名鼎鼎的大刀王五。   因此,做清流,未必就是一樁不划算的買賣。   2.李鴻章喜歡什麼樣的人   既有清流,就有“濁流”,雖然清流自認爲二者的分野在於道德多寡,但濁流也許認爲,幹實事就沒法把自己摘乾淨,在他們眼中,清流似乎更會撇清。   李鴻章對於那些年輕的言官頗不以爲然,曾說“此輩皆少年新進,毫不更事,亦不考究事實得失、國家利害,但隨便尋個題目,信口開河,暢發一篇議論,藉此以出露頭角,而國家大事,已爲之阻撓不少”。   他這段話與英國經濟學家、諾貝爾獎獲得者安吉爾的說法,有異曲同工之處:涉及愛國主義問題時,人們的行爲是非理性的,而且是不負責的,他們在處理自己的私人事務時絕不會如此。   把兩人的說法彙總一下,可以這樣總結,那些激進少年,看上去慷慨激昂,其實是把“國家大事”當成“公共事務”,既不理性又不負責,而這種態度的本質,是爲有利於自己的“私人事務”—“藉此以出露頭角”。   李鴻章對那些指手畫腳的人的反感,由此可見。但是,他喜歡張佩綸。   李鴻章爲啥喜歡張佩綸?說法有很多種,有人認爲李鴻章也存了點兒利用之心,試圖通過他,架立起與清流之間的橋樑;也有人說是李鴻章念舊情,當年在安徽打太平軍時,他跟張佩綸老爸張印塘共過事;也有的說,他就是愛才,張佩綸的才華打動了他。   這些原因可能都有,但在當時,符合以上條件的,未必找不出第二個,可是,還有誰,讓李鴻章有這麼一份不加掩飾的厚愛與激賞呢?   當年張佩綸母親去世,循例丁憂,李鴻章特地寫信給他安排差事,後來張爲庶母遷葬,李鴻章一出手就贊助紋銀千兩,《紅樓夢》裏,二十兩銀子夠一個莊戶人家過一年,算算這些銀子,夠過小半生了。李鴻章不但在經濟上幫助他,還在精神上關心他,兩人書信來往不斷,實在是熱絡得緊。   李鴻章對張佩綸不錯,張佩綸作爲清流,好像也不拒絕和這位濁流大佬攪和一下。據說他搏擊滿朝,唯獨對李鴻章手下留情,後人注意到這個問題,就覺得這個張佩綸,也沒有那麼簡單。   但我還是覺得很簡單,他們超越各自門派,互相欣賞不可以嗎?   他倆的個性差別很大,張佩綸是個過程主義者,李鴻章正好相反,他是一個目的主義者,只爲結果負責,這兩種追求看上去水火不容,但他們卻有相似的一點,那就是,不管站在哪個門派下,他們都不失爲一個實在人。有許多對峙,原本可以不那麼劍拔弩張的,只是因爲沒有耐心聽對方講話,不能相信對方的誠意,懷疑那些儼然的大道理背後,藏着不可告人的想法,每一個字句的意義,都是垃圾。   看張佩綸和李鴻章交往始末,會發現他們都對對方夠實在,張佩綸曾在信中對李鴻章說,做清流須清到底,猶公之談洋務,各有門面也。他下定決心“清到底”是其一,另外,他不把這種“清”拔高爲自己的道德修養,而是實話實說,就是個“門面”,這種誠實,也應該爲老江湖李鴻章所欣賞。   李鴻章更是實在得出了名,朝廷派他辦洋務,曾國藩問及思路,他得意揚揚地回答,無他,打痞腔耳。曾國藩是個正經人,完全無法理解“打痞腔”三字的精髓,當下大不以爲然。其實,他完全可以換成另一套語,雖然我一時替他想不出來,但在咱們的文化中,能把那些上不了檯面的事,說得冠冕堂皇的語碼還少嗎?不要忘了,人家李鴻章也是“少年科第”啊!   我想,李鴻章長期以來,堅持這麼放肆地胡說八道,應該是因爲,他享受到了那種說真話的快感。是的,說真話真的是有快感的,就像拿一把鋒利的小刀,唰地割開臃腫的包裝,把真相唰地抽出來。   但是在一個謊話套話叢生的世界裏,這個愛好顯然是很不合時宜的,時人榮祿就說他“甘爲小人”,不過比“僞君子”翁同龢要略好一點兒。同是實在人,張佩綸的真實是嚴肅的,李鴻章的真實是不那麼嚴肅的,張佩綸的真實是一板一眼的,李鴻章的真實是信馬由繮的,張佩綸的真實,是縝密思索的結果,李鴻章的真實,更多地來自現實操作中的靈感,他二位的真實是如此不同,但是,沒關係,是真的就好。   是不是張式的真實,加上李式的真實,成就了張愛玲的真實?曾有人問我爲什麼如此喜歡張愛玲,當時答不上來,她的思想不能算最深刻,文筆固然好,但我有時也嫌她堆砌累贅,後來纔想到,我喜歡張愛玲,是因爲她實在。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女作家,像她那樣,一點兒也不裝,不跟別人裝,也不跟自己裝,她是那樣孜孜於逼近自己的內心。   扯遠了,還說李鴻章和張佩綸,有了誠意的前提,對方身上呈現出來的閃光點,就變得真切可感了。張佩綸的銳利、孤介、耿直,尤其純粹,那樣一種充滿理想主義光輝的品性,對於混沌圓通善於周旋妥協的李鴻章,未必沒有一種吸引力。李鴻章也不是天生就是一個“濁流”,也曾有過翰林高第的風光和文臣治世的理想,一步步走到今天,當然因爲他更成熟更理性更務實了,可是,理想主義時代,就像一個擦肩而過的情人,不管是不是適合自己,想起來總有一些惆悵與苦澀。   而張佩綸的智商,也讓他能看到李鴻章的過人之處,1879年,他和張之洞煮酒論英雄,推陶澍爲道光以來的最優質偶像,大夥兒都在學習他,但都只能學到局部,李鴻章“學其大而舉措未公”。雖然張佩綸覺得李鴻章辦事不夠公道,但能學到幾十年來最爲優秀的人物之“大”,仍可算高度評價,張佩綸不是那種非此即彼的道德狂人。在清流濁流兩方面,張佩綸如魚得水,看上去前途大好,直到,有一天,慈禧突降懿旨,張佩綸和另外兩位清流系老兄,被派往各地辦理海疆事務,張佩綸分到的地盤是福建。   出發前,他特地去天津拜訪了李鴻章,李鴻章一眼看出,清朝水師羸弱,法軍虎視眈眈,又有各方面掣肘,而張佩綸固然有才,一支利筆卻當不得千軍萬馬,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是一個隱藏已久的軍事天才。   李鴻章認定,這次將張佩綸派往福建,是上面嫌他話多,但“未始非磨練英雄之具”。“磨練英雄”四字,應該不是指望張佩綸打贏這場仗。他從來沒有設想過這場戰爭能贏,在一切結束之後,李鴻章說,所謂“會辦”實系貶謫,“只合浮湛”。他心中的“磨練”二字,應該就是“浮湛”之道,在複雜的境遇中,如何虛與委蛇,自我保全。   張佩綸開始也是這麼想的,打算到那兒先了解一下情況,奏明朝廷,如果能被很快召回,那當然非常好,如果不召,就“設辭乞病”。他想得很周全,卻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日後他的孫女張愛玲的一句名言:人,是做不了自己的主的。   一到福建,張佩綸的想法全變了,不但沒有裝病開小差,反倒駐進了戰爭最前沿—馬尾船政局,殫精竭慮,細細謀劃。難道,親臨前線之後,他發現了生機所在,掌握了制勝祕訣,從而變得信心滿滿?應該不是,直到最後,我們也沒看出他掏出什麼祕密武器,而且,在戰爭過程中,他給侄子張人駿寫信,滿紙的蒼涼喟嘆,對於打贏這場戰爭沒有一點兒信心。   爲什麼要做這件明知不可爲而強爲之之事?還是因爲,“非如此不可!”當張佩綸來到福建海疆,發現他的同僚皆是窩囊軟弱靠不住之輩,他就丟掉了預先準備的那所有退路,假如他退,誰來頂上?明知道頂上就會身敗名裂死得很難看,但是,沒有辦法,他只能這樣選擇。   我並不是一定要把張佩綸和張愛玲牽扯在一起,但是,誰讓張佩綸這個不曾謀面的小孫女太擅長觀察人性呢?不但善於觀察別人,還善於觀察自己,她去菜市場,看見少年騎着自行車,兩手脫把,從人羣中急速穿過,看似非常危險,但張愛玲分明地感覺到少年心中刺激的快樂,她感慨,人生的快樂,常常就在那一撒手之間吧!   一撒手的快樂是什麼樣的?就是不管不顧,隨心所欲,任他兇險多多,只要快意江湖。張愛玲與胡蘭成的那場戀情,正是一場“大撒把”,她閉上眼睛,在呼嘯的風聲中,品味內心尖銳的喜悅。   張佩綸的一撒手,沒有那麼快樂,卻是一種比快樂更爲高級的情懷,他背離了好心好意卻瑣屑庸俗的理性,站在信仰的巔峯,細緻入微地,感受那樣一種既悲壯又絕望的情懷。   那是一場沒有懸念的戰爭,張愛玲說,很多年後,中國海軍,在英語裏都是一個笑話,張佩綸本人,則是一個本土的笑話,傳說戰敗的那一刻,他是頂着銅臉盆逃跑的,一邊逃一邊還不忘大啃手中的豬蹄。還有人編造橋段,說激戰時,他卻躲到破廟裏享清閒去了。世人皆欲殺,吾意獨憐才,又是李鴻章施以援手。其實在張佩綸跟法國人打仗時,還曾想向李鴻章借兵來着,被李一口拒絕,他看準這是徒勞無益,對於這個迂腐的張公子,那叫一個恨鐵不成鋼啊,怎麼就有這樣單純認真不懂得迂迴之道的人呢?可是,換一個思路,在那樣混濁狡黠的官場裏,這樣一個不識時務的張佩綸又是多麼可愛,李鴻章在痛責之後,又發出這樣的嘆息:能毋痛心耶?   我一直覺得,與張佩綸打交道的李鴻章,其實也很可愛,他何嘗看不出這個人和官場水土不服?事到如今,優質股眼睜睜變成了垃圾股,不值得投資下注,可是,李鴻章還是一次次不計得失地幫助他,在張佩綸獲罪被貶,發配到張家口戍邊期間,李鴻章甚至特別派自己很親近的幕僚任宣化知府,“爲戍客添談助”。   不說李鴻章用心良苦,只說戍邊的張佩綸,在宣化城中,又有什麼話可以跟別人訴說?曾經,他的調子起得那麼高,原來只爲這一瀉千里,他的小半生,不過是一個編織緻密的玩笑,造化弄人,這也不能算殘忍,只是,爲什麼這麼晚才揭開謎底?   從這一點說,命運對張愛玲要寬厚得多,當年她也曾如乃祖一般心高氣傲,一心佔領制高點,在香港讀書時,她用心琢磨每個老師的心理,門門成績名列前茅,一口氣拿了兩個獎學金,還有機會被送到英國讀書,然而,一場戰爭,就讓個人所有的努力灰飛煙滅。當上進心遇到虛無感,就會變成深刻的反省,相比張佩綸張愛玲起碼提前二十年窺破了生命的玄機,這算是幸或不幸呢?   3.就這樣老去   張愛玲的《對照記》裏,收入她祖母的三張照片,一張是“如花似玉”的十八歲—“如花似玉”這個詞,是張愛玲的用語,她錦心繡口,很少吐陳詞濫調,實在是這個被人用濫了的詞放在她祖母身上,前所未有地合適。照片上,李家大小姐亭亭然站在母親身邊,修長飄逸,眉目清婉,恰如一朵開放在晨風裏的白蓮花,而她眼角脣邊的一抹笑意,“也許是在笑鑽在黑布下的洋人攝影師”,少女的活潑忍不住地從大家閨秀的矜持下透出來,楚楚動人。   1888年,李鴻章把這個“如花似玉”的女兒,嫁給了流放歸來的張佩綸,張大她約二十歲,此前娶過兩任妻室,皆已去世,留下兩個男孩。條件如此懸殊的婚姻,放在今天,一定是重磅的社會新聞,在當時,也引起了好事者的驚呼,有人做了一副對聯,說:老女嫁幼樵(張佩綸)無分老幼,西席變東牀不是東西。這個對聯是俏皮,但細想想不過是語言上的機巧,並沒有抓住什麼要害,說到底,該是時人嫉恨:你一個“勞改釋放分子”,怎麼就撿了這麼個天大的便宜?   《孽海花》裏影射說,李鴻章的老婆也不幹,跟老公哭鬧,還罵他是老糊塗來着,但是李小姐願意,說是相信爹爹的眼光。   據張愛玲尋根,《孽海花》的作者曾樸跟李家很有些糾葛,不知這“小說家言”的背後,可有幾分事實依據。我只是設身處地地想一下,覺得,當時的李菊耦,未必如她女兒張茂淵想象的那樣“不願意”。   李菊耦結婚時,已經二十二三—跟張愛玲遇到胡蘭成的年紀差不多,舊時女子到這個歲數,如花已開到十分,而李菊耦卻還待字閨中。這一方面是因爲她父親太看重她,想要多留她幾年。另一方面的天機,則由張愛玲在以她姨奶爲原型的小說《創世紀》中道破:姊妹兩個容貌雖好,外面人都知道他們家出名的疙瘩。戚寶彝(影射李鴻章)名高望重,做了親戚,枉教人說高攀,子弟將來出道,反倒要避嫌疑,耽誤了前程。萬一說親不成,那倒又不好了。因此上門做媒的並不甚多。   如果說,張愛玲是以她的曠世才華外加矜持冷清容易緊張的個性使得自己高處不勝寒,李菊耦則是因豪門背景變成了剩女。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她怎麼着都會有點兒焦慮吧?現在,一個男人被指定給她,按照張愛玲的說法,她就會去想他的好處。   如果是這樣,那麼,張佩綸不見得就是一個不可愛的人,他是一無所有沒錯—2000兩銀子的流放費用還是李鴻章替他付清的,但李菊耦這樣的千金大小姐對於權勢金錢是見慣了的,不見得如未經過者那麼愛好。他的潦倒仕途,與曾經激揚並張揚的生涯參差對照,亦有一種動人之處,彷彿是在人生的跌宕起伏中淬火,一旦歸來,就如王者歸來,蹚過命運湍急的河流,他知道,原來,我還可以這樣,我並不害怕這樣,人生的極限被拓寬,他遙望着那蒼茫的邊緣,心曠神怡,無憂也無懼。   我承認,這所謂的爲李菊耦“設身處地”,很有可能是我自己的YY(意淫,此處指想象),也許是人生相對順利,也許是視野過於有限,我對於那歸來的流放者有着相當的好感,他的戍邊生涯,在我的想象中,亦有一種沉潛的寂寞的詩意,一如我讀過的詩:   百年前英雄繫馬的地方   百年前壯士磨劍的地方   這兒我黯然地卸了鞍   歷史的鎖啊沒有鑰匙   我的行囊也沒有劍   流放者張佩綸,太適合扮演這樣一個滄桑的蕭然的身影了。   然而,在張愛玲的《對照記》裏,我看到他唯一的一張照片,正是流放歸來時所照,非但不像我想象中那麼清癯—我總有個偏見,清癯的人才能智慧—反而有點兒腦滿腸肥之相,目光呆滯地望着前方。張愛玲說,畫中人眼梢略微下垂,一隻腳往前伸,像就要站起來,眉宇間也透出三分焦躁……眼睛裏有點兒輕藐的神氣。也或者不過是看不起照相這洋玩意兒。   他的老友陳寶琛也對他容顏盡改而感到喫驚:夢中相見猶疑瘦,別後何時已有髭?他年輕時可能沒有這麼胖,也沒有這兩撇小鬍子。當然,肥胖和小鬍子都不能說明什麼問題,最多不過顛覆了我心中的行者形象而已,可是,除了外表,他的內心,也與往日迥然有異。   當初的他,激揚文字,指點江山,狂歌痛飲,意氣風發,便是對他還算佩服的李鴻章,私下裏亦可以肆意鍼砭,畢竟他倆一清一濁,並非全然的同道。現在,他官場中箭,落魄歸來,投到李的門下,承他不棄,依舊對他高看一眼,還把女兒許配給他,可是,內心張狂如他,如何能扮演一個馴服懂事乖巧周到的女婿?何況李家還有上下人等,不是所有人都有李鴻章的卓越眼光,李家的大少爺李經方就對這位妹夫十分看不上眼。寄居在李鴻章的直隸總督府之中,置身於那樣的眉高眼低之下,真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   李鴻章有時也會諮詢他對於時政的看法,開始,張佩綸還願意說說,但他很快就發現,他的說法絲毫不能影響李鴻章,他們對很多問題的看法都截然相反。若是在意氣風發的過去,這些分歧也許不算什麼,他內心的強勢使得他能夠做到和而不同,而現在,不一樣了,他受李鴻章天高地厚的恩,應該扮演好一個優秀的幕僚,提出的主意不被採用,自然有種挫敗感,可能,還會感到某種恥辱。   他漸漸地沉默了,在李鴻章的府第裏,刻意地將自己隱遁,甚至李鴻章的七十大壽,闔府上下張燈結綵,袞袞諸公絡繹不絕,連皇上和太后都送來了匾額賀禮,真個是鮮花着錦,烈火烹油,張佩綸卻躲在房間裏,和李菊耦下了一天的棋。誰會喜歡這樣刻意反高潮的人?除了對他無比欣賞的李鴻章,李家的人很難喜歡這位“古怪女婿”。   最討厭他的,還是前面提到的那位大舅子李經方。張佩綸貌似低調,俯首斂眉之間,卻有一種讓人很不爽的堅硬。他深刻地得罪李經方,是在甲午年間,當時中日雙方各自屯兵朝鮮,戰爭一觸即發,中方有將無帥,李經方躍躍欲試,而張佩綸以自身經驗知道,李經方也不過是紙上談兵,一旦掛帥,十分兇險。他堅決地向李鴻章提出了反對意見。   這事最後是被攪黃了,李經方的惱怒可想而知,以至於有他要“手刃”張佩綸的說法。此說真僞且不必細辨,估計李大少知道在老爹面前說道沒用,索性輾轉到皇上那兒放水,光緒帝於是降下旨意,說“革員”張佩綸發遣釋放之後,又在李鴻章署中,干預公事,屢招物議,實屬不安本分,要李鴻章立即把他攆回老家去,不許逗留。   張佩綸已經在學着沉默了,但還是沒忍住,“非如此不可!”這旋律是不是一直在他腦海中迴盪,讓他忘記自己的尷尬窘迫,艱難但又堅定地,發出聲音?   李鴻章上折辯護無效,張佩綸只好離開,不過他沒有回原籍,而是帶着老婆孩子去了南京,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花遮柳掩的江南,適合棲息疲憊的靈魂,張佩綸自言:從此浪跡江湖。   是有很多文人,經歷過這樣的路途,從“熱中”的朝臣,到淡定的隱士,比如詩人王維,亦有過意氣風發的年輕時代,帥哥,才子,狀元,高官,站在人生的制高點上,應有盡有。然而,一場安史之亂,以及延伸出的變故,改變了他的走勢,他決然地從喧囂中轉身,與山水草木耳鬢廝磨。   張佩綸似乎也想走這條路,他和李菊耦感情之好是公認的,日記裏亦常有兩人飲酒煮茶賭棋讀畫的記載,還合著武俠小說《紫綃記》及食譜一部,雖然在張愛玲眼中,那小說枯燥無味,食譜也乏善可陳,但舊時婚姻,能夠如此和諧,已經難得。不過,我總覺得他是在刻意“秀恩愛”,不能夠意氣風發,那就走風雅閒適路線吧。可是,到底,他也沒有因爲這美滿姻緣而變得快樂強大起來,陰鬱的表情,幾乎貫穿了整個晚年。   張愛玲說她祖父母在南京蓋了大花園偕隱,詩酒風流,“我姑姑對於過去就只留戀那園子,她記得一聽說桃花或是杏花開了,她母親就扶着女傭的肩膀去看。”這宅子原是一座侯府,按現在的話叫二手房。民國時候,剛搭上張愛玲的胡蘭成感覺良好,也當自己是個“高幹子弟”了,興頭十足地跑去懷舊,卻見“一邊是洋房,做過立法院,已遭兵燹,正宅則是舊式建築,完全成了瓦礫之場,廢池頹垣,惟剩月洞門與柱礎階砌,尚可想見當年花廳亭榭之跡”。   這座宅子如今在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校院內,初夏時節我一路尋去,傳說中的三座小樓還剩下一座,曰“小姐樓”,掛着“老年活動中心”的牌子,連廢池頹垣都已不見,四周皆是嶄新鋥亮的現代建築。我去的時候不對,大門緊鎖,從木格的窗子望進去,不過是一個個不算很寬敞的房間,也許是後來隔成的。   草草看罷,轉身離去,一回頭,隔着翠綠的濃蔭,看那朱漆斑駁的雲頭兒與欄干,在匝地蟬聲中一語不發,忽然有一種恍惚,想很多年前,張佩綸是否就站在那雲頭兒與欄干之間,望盡斜陽?而他的命運轉折點正因爲“海事”,舊居如今爲“航海學校”徵用,也像是命運的諷刺。   張佩綸到底不是王維,雖然都是從高處跌下,但王維自小喜好佛教,他的生活方式是有哲學思想支持的,經過了那些歷練之後,他知道自己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古人非傲吏,自闕經世務。偶寄一微官,婆娑數株樹。王維的淡泊是主動的選擇。   張佩綸起頭就在仕途上奔馳,沒有給自己留下後路,爬得高跌得重,他毫無設防地跌下來,不能像王維那樣心如死水。他最初的抗拒與低調,未嘗不是一種撒嬌,只是,當撒嬌無人理會,就可以換一個名稱叫作自取其辱。   他後來變得那麼冷,也是一種自我保護吧,害怕再次被內心的熱情灼痛。來到南京的張佩綸幾乎不與故舊聯絡,他的恩師李鴻藻就跟李鴻章抱怨,張佩綸都不給他來一封信。李鴻章笑笑,其實張佩綸對他這個“恩師”岳父,同樣有所保留,李鴻章一度邀他出山,協助自己,張佩綸以需要避嫌推脫,實在躲不過,去了一趟,很快就找個理由溜掉了,我一點兒不認爲他這是淡泊,而是,一個曾經那樣恣肆縱放的人,怕是很難心平氣和地在別人的帳下聽喝吧?他是鴻鵠,做不好燕雀。   張愛玲的晚年,同樣選擇了離羣索居,那種心意如鐵的堅硬,與乃祖如出一轍。難怪她說,遺傳真是神祕飄忽。   1901年,李鴻章去世,對於張佩綸來說,這個世界上最欣賞他的人去了,而自己始終沒能拿出什麼來印證他的賞識。張佩綸越發縱酒,當是在月光如水寒蛩細吟的夜晚,那個胖胖的中年人慢慢地浮上一大白,縱橫心事,如腳前枝杈的投影,欲說還休,不說也罷,斟酌處,便是一生。   1902年,張之洞署理兩江總督,住在南京。二十多年前,他倆分別是清流的兩隻“牛角”,命運卻推動着他們朝着不同的方向越走越遠,如今一個是封疆大吏,聲震四方,一個卻宦海潦倒,成爲笑柄。按照陳寶琛爲張佩綸寫的墓誌銘裏的說法,張之洞幾次提出要見張佩綸,皆遭拒絕。但也另有一種說法,張之洞爲了避嫌,並不願意在正式場合與張佩綸來往,甚至託人帶話,建議張佩綸搬到蘇州去,張佩綸斷然拒絕,大爲不爽。   不管是怎樣一種芥蒂,在那個舊曆年的年底,得到了消弭的機會,張之洞終於來拜訪張佩綸了。   以張之洞的精明世故,應該是一次非正式的見面吧,我一定要再次冒着矯情的風險,想象那官聲顯赫的兩江總督,在已過去的大半年裏,俗事纏身,心有顧忌,想起那近在咫尺的故人,總有五味雜陳之感。直到歲末,急景凋年,許多舊感情紛至沓來,如歌歲月裏的細節,已經漫漶成一片,他突然很想見那個人,他激揚青春的見證,實踐着他生命裏另外一種可能。於是,他悄然脫下官袍,換上便服,輕裝簡行,走上那條尋訪故人的路。   他們見面了。   隔着二十年的光陰,隔着一重又一重的往事,還有彼此心中有數的恩怨芥蒂,四目相對的一刻,是否有淚盈睫?故人別來無恙乎?怎能無恙?時間的鑼鼓兜頭而下,充塞着四周的縫隙,“就談身世,君(張佩綸)累郗不已”,張之洞這樣回憶。這是一次殘酷的見面,張之洞像一面鏡子,照出了張佩綸不如意的一生,仕途蹭蹬是其一,而且,他還是那樣的不徹底,從“熱中”,到頹唐,從清流,到淮戚,他說自己孑然孤立,一無倚著,我想,這倚著,指的應該不是某個人或某個集體,而是他在湍急的命運中,只能隨波逐流,逐漸丟失了自己。   不是所有人,經過命運的淬火,都能練成金剛不壞之軀,有的是焚燬,有的是夾生,張佩綸屬於哪一種?和張之洞談話時,張佩綸流露出了生不如死之嘆,看來,煙柳繁華溫柔富貴皆不能安慰一個負荷太重的靈魂,他在黑暗中的掙扎,越發使自己傷痕累累。   和張之洞分別不久,張佩綸去世,死在大年初七,享年五十四歲。   NO 14 誰沒有做過王佳芝   王佳芝的虛榮在於,妄圖將庸常人生,套入傳奇的劇情,裝作自己是一個有着偉大情懷的人。但是,做革命者,她不是有着堅定信仰的秋瑾,所以會悔恨自己的傻;做癡情女人,她也不是崇拜愛情的小人魚,所以會“犧牲”於一種錯覺。她不過是比着葫蘆畫瓢,即使一開始像模像樣,但總會有那麼一刻,一個失手,畫虎不成反類犬。   有次我坐在辦公室裏,聽我的同事和一位來訪者談話,他倆第一次見面,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這位來訪者,一直在不斷地轉換戲路,我的感覺是她打算找到一個最佳姿態,把我的同事忽悠住。   從細聲細氣的清純女子,到熱情奔放的前衛女郎,到犀利智慧的知性女人,她的語氣和語碼不停地在變,雖然我始終埋頭於電腦屏幕前,但我還是能看到,她的心中,還有一雙眼睛,欣賞地聆聽着自己的每一處起承轉合。   漸漸地,我開始修正自己的印象,她如此努力地尋找最佳角色,並不像我一開始所庸俗地設想的,有那麼一個目的,不,她只是在這種演出中感到愉快,我的同事,充其量是一個非常合適的觀衆,她想拉着他坐下來,與自己一道欣賞。   她的做法很有代表性,在許多場合,我們都可以看到一些人,或力不從心地,或遊刃有餘地扮演着與自己的本性脫離的角色,比如我偶爾會在酒桌上遇到的一個男子,他剛落座時永遠落落寡合,身體陷在椅子裏,頭卻昂起,目中無人地吞雲吐霧,在一羣酬酢正歡的烏合之衆中,顯得特別“牛叉”。   但是,每一次,還沒等我醞釀出足夠的崇敬之情,他就像一塊冰那樣微微地融化了,先是半推半就地開了口,臉上還帶着懶得搭理你的表情,但很快,這塊冰就化得一塌糊塗,他搖身一變,成了桌上最爲喧譁的一個,截下每個人的話頭,把一場飯局,變成他自己的脫口秀。   往往要到飯局結束的時候,那種淡漠傲慢的表情才重新回到他臉上,但是已經不像一開始那麼完整了,經過一晚上的揉搓,有點兒殘,很沮喪—這個晚上,他又失敗了,他原本給自己的定位是豔若桃李冷若冰霜,可是,躁動的、容易亢奮的天性總是使他功虧一簣,他永遠無法順利地到達彼岸,我猜這是他心中永遠的痛。   我自己,有沒有做過即興的演出呢?有一年秋天,我買了一張藤椅,放在陽臺上,換上白色的中式小褂,泡一杯菊花茶,接下來我覺得應該再找一本書捧讀,最合適的當然是那本線裝的宋詞。這些道具把我打扮成我所向往的風雅才女,我爲這個扮相陶醉了。   是啊,我們的人生如此平淡,如此不如人意,總要努力敷上些許華彩,覆蓋它灰暗的底色,假如這些無傷大雅的表演,能夠領我們走上奇崛的、戲劇化的道路,那麼,何樂而不爲呢?   張愛玲卻在小說裏沉痛地告訴我們,表演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反觀和自嘲,自己先就弄假成真了,把整個生活,倒入扮演的角色中,以爲,自己真的就是所扮演的那個人。   這種高級的錯誤,一般由上過舞臺的、演過戲的女孩子來犯,比如,《殷寶灩送花樓會》裏的殷寶灩,《色·戒》裏的王佳芝。   王佳芝是一個天生應該活在舞臺上的人,這不在於她的天生麗質,抑或出色的演技,而在於,她對於那種追光之下的高潮人生的嚮往,她願意把自己的尋常人生,推向輝煌的宏大敘事—也許,每個人都是這樣的,只不過,王佳芝離她的夢想,似乎更近一點兒。   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子,學校劇社裏的當家花旦,愛國曆史劇裏的女主角,還曾公演過一次,成功謝幕之後,她興奮到無以復加,拽着女同學乘電車夜遊車河—女同學是觀衆,而車窗外的霓虹燈,是略可與舞臺匹敵的華麗背景。   她也許外表矜持沉靜,但內心容易激越,愛好戲劇感,又趕上了一個激越的時代,那是亂世,激越容易碰撞上革命,然後一拍即合。   和電影《色·戒》中不同,小說裏的王佳芝的愛國熱情並非由目睹生靈塗炭而激發,不過是廣州淪陷後,她所在的嶺大搬到了香港,借了港大的教室上課,空間頗不寬裕,上課下課挨挨蹭蹭,半天才能通過。那點子不耐煩,經過年輕人善於煽風點火的心,就成了流亡學生的身世之感。而普通香港人對於國事不甚關心的態度,又讓他們的激情略略受傷,因此越發激憤。   很偶然的契機,使他們有望接觸到路過香港的漢奸易某,平時一道慷慨激昂的小團體一合計,定下了一條美人計,不外乎是讓一個女學生搭上易某然後誆出來暗殺掉,看多了歷史劇或間諜片的年輕人,一出手就是這個路數。   聽上去不錯,既有情色的豔異,又有死亡的黑暗,而臥底、暗殺這樣的字眼,來得也足夠刺激,出演女主角的任務衆望所歸地落到了王佳芝的身上,我想,對於這樣一次偉大的演出,她也未嘗不躍躍欲試。   一切進行得很順利,她扮演成有錢人家的少奶奶,被人介紹給易太太做購物導遊,伺機與易某眉來眼去,不幾日,易某找了個藉口給她打來電話,她這一役初戰告捷。   這是一次空前的成功,王佳芝回到等信的同伴那裏,像下了臺還沒有卸妝,她“自己都覺得顧盼間光豔照人”,如同演上了癮的演員戀着她的觀衆,捨不得那些同伴走,一羣人瘋玩到天亮,一個問題順理成章地冒出來了。   他們把她的身份設計成少奶奶,是因爲學生太激烈,怕易某生出戒心,而一個少奶奶,肯定不能是個處女。這個問題拋出來之後,大家都沉默了,偶爾有兩個人嘰咕一聲,冒出哧哧的笑聲。   他們那羣人中,只有梁閏生有性經驗,因爲他嫖過,王佳芝從來都看不上這個略顯猥瑣的男生,只是,她爲了革命,就像演員爲了藝術一樣,大約只能犧牲一把了。好在,只要最後的目標實現,那種崇高感,完全能夠拯救這種小小的不適,王佳芝橫下心,把自己豁出去了。   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還沒等到他們下手,易某突然離開香港,她的犧牲打了水漂兒,豁出去的勇毅,也變成了一個笑話。   彷彿水落石出,浪漫退場,人未散而劇已終,露出俗世的本色。王佳芝的同學們見到她,都有了似笑非笑的表情,背後,是普通人庸俗但是符合現實的小算計。她終於開始懊悔,對自己說:我傻,反正就是我傻!   兩年之後,他們全部轉學到上海,年輕時的豪邁激情,這時已經意興闌珊,老易就在他們眼皮子底下興風作浪,他們也顧不上了。然而,與一個地下工作者的相識,改變了這局面,他聽說他們有這樣一條線,鼓勵他們一定要再試一把。   別人的情況很難說,但在王佳芝,這是把那個笑話重新變成偉大的機會,她打起精神,捲土重來,張愛玲寫到這裏,說,每次和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爲一切都有了個目的。   這樣一個目的,使她能夠跨越那些心照不宣的訕笑,普通人庸俗的小見識小算計,俗世裏飛舞的塵埃,到達那個偉大輝煌的所在,在那裏,她的付出不再是“傻”,而是讓人肅然起敬的犧牲。   這一次她運氣不錯,老易一步一步跌入他們的局中。最緊要的關頭到了,在珠寶店裏,老易要送她一枚鑽戒,倆人在燈下細細挑選,殺機四起,眼看就要得手,王佳芝卻突然將老易一推,說,快走。   都說是美人爲情所動,臨陣反戈,可真的是因爲愛嗎?不如說,是她被一種氣氛所催眠,珠寶店裏的玻璃鏡子,那顆六克拉的粉紅鑽炫目的光芒,更重要的是,他在燈下凝神的那一瞬,臉上出現的“溫柔憐惜”的神氣,都使他與她,不再像獵者與獵物,更像一對普通的情人。   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突然想。書上說,這一念之差,使王佳芝放掉了老易,送了自己的性命。可是,王佳芝真的以爲老易愛她嗎?   我看,也未必,與其說,她這樣認爲,不如說,她要自己這樣認爲。   對於女人來說,愛情與革命一樣,是昇華生命意義的最好途徑。   童話裏,那個小人魚,她縱然能活上三百年,卻只有被一個男人愛上之後,才能獲得不滅的靈魂。女人的存在意義,是要男人來成全的。雖然,王佳芝一開始選擇以革命來成全自己,但是,在香港的那些是是非非,一腳踏空的錯愕,使她對於革命,已經有點兒離心離德。關鍵時刻,她轉變戲路,愛情取代革命,成爲新的主題曲。   可是,這一次的激越,何嘗不是一種幻覺?她對老易的愛,是建立在“這個人是真愛我的”這樣一個基礎上的,是被老易的“愛”感動了,但是,作爲觀衆的我們知道,老易肯定不愛她。逃出來之後,老易立即下令斬草除根。對於他與王佳芝的關係,他是這樣認識的:他覺得她的影子會永遠依傍他,安慰他。雖然她恨他,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麼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佔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看這樣一段心裏獨白,覺得老易還真像胡蘭成,永遠懂得怎樣謀求利益最大化,不但確保了自身安全,還在意念中圓滿了這場豔遇,獲得感情慰藉,怎麼算都是大贏家。   對於王佳芝兩次的一腳踏空,有識之士皆有高見,我以常識來看,只是表演慾使然,而這種表演慾,是虛榮心所致。   王佳芝的虛榮在於,妄圖將庸常人生套入傳奇的劇情,裝作自己是一個有着偉大情懷的人。但是,做革命者,她不是有着堅定信仰的秋瑾,所以會悔恨自己的傻;做癡情女人,她也不是崇拜愛情的小人魚,所以會“犧牲”於一種錯覺。她不過是比着葫蘆畫瓢,即使一開始像模像樣,但總會有那麼一刻,一個失手,畫虎不成反類犬,雖然諷刺,但也讓人痛心,洶湧人流中,究竟有誰從來沒有爲虛榮心和表演慾所弄,給自己催眠,擺出某種身段,試圖以此,與芸芸衆生區別開來呢?   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可能都做過王佳芝。   NO 15 佟振保這樣的鳳凰男   王子愛上灰姑娘,裏面未嘗沒有對民間的、底層的生活的好奇,而鳳凰男身上無盡的艱辛卑微,對於生活優裕的女子來說,也是神祕而生動的,單是他的存在,就如一種調劑,克服了她生存狀況的簡單平面,給了她額外的幸福感與優越感。他揹負着貧困的陰影,淪落的威脅,母親的眼淚,社會的期望,無法重新回過頭去。儘管心裏有那樣一種慾望,轉化成了強大的壓力,使他在奔襲的路途上不得安生。   《紅玫瑰與白玫瑰》裏,王嬌蕊的魅力,在於婦人的性感和嬰孩的頭腦,但她只是天真,而不是不聰明,在男人面前,她自有一種機敏智慧和幽默感,這樣,才能做到把調情當才藝。   她一路閱人無數,以至於玩世不恭,卻居然也會馬失前蹄,見到佟振保,她的心就不再是一座可以隨時出租的公寓,而是專爲他打造的心宅,舊有的經驗全用不上了,她只懂得一件事,就是,單純地、狠狠地愛他。   書中沒有交代,佟振保何德何能,竟能讓這看盡千帆的女子今是而昨非,放棄所有,爲他重新做人。   這正是張愛玲的狡黠,她從來不肯扮演那拙劣的解說者,答案隱藏在話語的叢林裏,讓你從隱約的亮光中去辨認。   佟振保之所以能夠越過她的舊愛悌米孫、待她不薄的老公王士洪,以及許多個男子隱晦的影子,進入她的心中,在於,他是那個時代裏的鳳凰男。鳳凰男,向來是這養尊處優、未經過人世滄桑的女子的天敵。先做個解釋,“鳳凰男”是網絡上新流行起來的一個詞,指那種從貧寒人家奮鬥出來的青年才俊—雞窩裏飛出個金鳳凰,說起來好像很光榮,但在刁鑽刻薄的網絡上,是帶了幾分嘲諷的。鳳凰男刻苦上進忠厚仁義,那都放在外面,轉回頭面對自己最親近的人,敏感會演變成多疑,堅忍會發展成殘忍,因爲他們是從最底層博上來的,喫苦不算什麼了不起的事,要是你忍不住喊了痛,他就覺得你的呻吟,是矯揉造作。   但是,從網絡上那麼多激烈的聲討帖來看,那些女子,都是真心實意地愛過鳳凰男的,甚至還放棄了條件更爲出色的其他候選人,只對鳳凰男意亂情迷。那麼,鳳凰男究竟有着怎樣一種魅力呢?   還來說這佟振保,他出身寒微,正常出路,是當學徒做店夥計,一輩子在社會底層打轉轉。但他憑着出色的天分,鋼鐵般的意志力,從這種命運中掙脫出來,靠讀書出了國,留了洋,眼瞅着混成了一個上等人,不但有了混跡於上流社會的各種技能,還學會了上流社會的生活方式。   比如說,和那個叫玫瑰的富家女交往,有一搭沒一搭地做着戀愛的遊戲。玫瑰是可愛的,有點小孩子式的沒心沒肺,佟振保喫不定她,卻覺得自己有點兒着迷了。可是,在他回國前夕,最後一次約會玫瑰,他分明感到這個女孩子對他的愛,“玫瑰緊緊吊在他頸項上,老是覺得不對勁,換了一個姿勢,又換一個姿勢,不知道怎樣貼得更緊一點纔好,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   他沒想到她愛他到這個地步,但是這是絕對不可以的—玫瑰可愛,卻不符合他對於人生的規劃,他的理想是學成歸國,一點點地朝上混,混成一個大衆眼中的成功人士,和這樣的人生相配的,是一個賢淑貞靜的女子,相比之下,玫瑰的天真爛漫,就是“瘋瘋傻傻”的了。   那個晚上,佟振保發乎情止乎禮,雖然她貼在他身上,哭得稀里嘩啦,熱情裏裹着絕望,他要怎樣就可以怎樣。但他是用大腦而不是心靈考慮問題的人,他不可以這樣破壞自己的規劃,儘管她不會哭哭啼啼地要他負責,什麼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可是,精於計算的他知道,“怎樣”了,不過是一夕之歡,放在心裏,日後寂寞的時候緬懷一下,不“怎樣”,卻可以作爲一項紀錄,拿出去跟人誇口,做個現代版的柳下惠,在衆人的佩服中,有一種精神上的滿足。   這樣一種算計,暴露出佟振保的底層特色,劉慶邦的小說《到城裏去》中,那個婦女便有一個觀點,好東西自己喫了,是浪費,送給人家,還落一份人情。一個窮人,是不能把自己的慾望看得太重要的,有限的資源,應該拿出來派大的用場。   因此,佟振保不管是戀愛,還是嫖娼,都繃緊算計這根弦。他第一次去巴黎嫖,被那個妓女耍了,拿了他的錢,卻沒認真辦事,讓佟振保多少年後都耿耿於懷。他裝作愉快地跟朋友吹噓自己的巴黎獵豔,小心地掩藏起那份失落感,只是日後再嫖,就精明多了,千方百計要嫖得精刮上算。   這樣一個佟振保,是分上半身和下半身的,上半身是後學來的主流經驗,下半身是永遠無法擺脫的寒微底色,兩者加在一起,亦形成一種參差對照,使他整個人顯得複雜、立體,有層次感,某些時候,就會形成一種獨特的魅力。   比如說,他過去的寒微,會讓人心生同情,而他現在的成功,則又讓人敬仰,兩者加在一起,落到有心的女子眼中,就會形成母性的柔情。張愛玲說,女人要崇拜才快樂,可是,若男人太強,各方面都沒有破綻,讓你只能夠崇拜,那愛,來得太理所當然,反倒顯得不那麼有力。一個鳳凰男,則是正正好,他能滿足一個女人全部的感情需求,母性的,妻性的,女兒性的。   其次,他們努力刻苦的氣質,會讓她們誤以爲他們對愛也是這樣的,他們能拿出來的愛,是真實厚重的,填補了她們的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   另外,人與人交往,即使撇開物質層面不說,也是希望能夠從對方那裏得到些什麼,彌補自己的所缺,王子愛上灰姑娘,裏面未嘗沒有對民間的、底層的生活的好奇。而一個鳳凰男,他的來路上擁塞了無盡的艱辛卑微的體驗,這些,對於生活優裕的女子來說,也是神祕而生動的,單是他的存在,就如一種調劑,克服了她生存狀況的簡單平面,給了她額外的幸福感與優越感。   好多年前,看路遙的小說,從《人生》到《平凡的世界》,總忍不住要笑,裏面每一個貧寒的子弟,都能遇到青睞自己的官家小姐,那時覺得這是路遙的YY,可以跟筆下灰姑娘不斷的瓊瑤奶奶遙相呼應,現在想來,倒是理所當然。來一句八卦,就是張愛玲與胡蘭成,也不能說不是一組小姐與鳳凰男的經典搭配。   王嬌蕊在佟振保面前也是優越的,她以爲佟會對她的青眼、她的愛、她難得的給予感激涕零,以爲只要自己沒問題,他那方面就沒有問題。但是,這次,她錯了,鳳凰男雖然出身寒微,但並不妄自菲薄,他的每一樣都是很辛苦才賺到的,不會爲了一個女子而輕易地撒手。   一旦娶了她,他的江湖名聲就全完了,那一晚,在玫瑰面前的掙扎與堅忍換得的好名聲也就就此作廢了。他不是富家子弟,沒有資本走花花公子的路線,他已經在“標準好人”的路上走了那麼遠,現在,要爲一個女人前功盡棄,怎麼可以?   一個“標準好人”的世界,有許多“可以”,又有許多“禁忌”,可以自私,可以無情,可以僞善,甚至可以偶爾去嫖,但不可以在女人上過於認真,對女人太好。張愛玲在一篇散文裏說薛平貴:他致力於他的事業十八年,泰然地將他的夫人擱在寒窯裏,像冰箱裏的一尾魚。有這麼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來,星夜趕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經被貧窮與一個社會叛徒的寂寞給作踐完了,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戰公主的領土裏做皇后!在一個年輕的、當權的妾的手裏討生活!難怪她封了皇后之後十八天就死了。可是雖然薛平貴對女人不甚體諒,依舊被寫成一個好人。   佟振保正是這樣的好人,侍奉母親,誰都沒有他那麼周到;提拔兄弟,誰都沒有他那麼經心;辦公,誰都沒有他那麼火爆認真;待朋友,誰都沒有他那麼熱心,那麼義氣、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興頭,喜歡忙得抬不起頭,喜歡把額前披下的一綹子頭髮往後一推,眼鏡後的眼睛熠熠有光,連鏡片的邊緣也晃着一抹流光,所以他喜歡夏天,那個汗流浹背忙得不可開交的形象,正對得上他心中的理想。他盤算着,先把職業上的地位提高,有了地位之後他要做一點兒有益社會的事,譬如說,辦一所貧寒子弟的工科專門學校,或是在故鄉的江灣弄個模範的布廠……   在這樣一個完整的體系裏,一個不着調的女人的貿然介入,是突兀的。   這時,王嬌蕊,便不復是可愛的了,她像一塊絆腳石,擋住了他通向好人的路。隔着她,他看見了他的寡母,他們曾相依爲命,她在最艱難的情況下,還朝英國給他寄錢,寄包裹,曾幾何時,他和母親有着相同的目標,他們對於那光明的前途未來,都有一種眼含熱淚的期冀,這些,都與王嬌蕊無關。   最終,他放棄了王嬌蕊,娶了孟煙鸝。   孟煙鸝出身普通人家,長得白白淨淨,寬柔秀麗,看上去正是那種簡單的、好控制的、站在男人身後的女人,最適宜出現在男人貌似愧疚實則得意的祭文裏。   按說她和佟振保的世界應該是合拍的,但是,佟振保錯估了一點,他雖然一心想做個“標準好人”,但他的骨子裏未嘗沒有“壞人”的因子,又跑了些江湖,見了些世面,尤其是蹚過玫瑰的洶湧溪流和王嬌蕊的驚濤駭浪,他已經無法像史上的那些“標準好人”,娶個女人回家,放在那裏,是個意思就夠了,他已經變得口味刁鑽。   在從前,祭文中的好女子,只要能像堂前的一幀條幅,安穩嫺雅地站在那裏就夠了,沒有誰對她們的智商、情趣做要求,但佟振保不同,在他對她那一點兒少女的單薄美厭煩了之後,她成了一個很乏味的婦人。   他挑剔她,當着衆人的面,毫不留情地斥責她,而且又開始嫖了,專挑豐肥性感的女人,他刻意地褻瀆着舊日的記憶。我以爲,他的潛意識中,是在報復自己,報復自己所謂的理性,報復自己曾對自己是那麼殘忍,那樣沒商量地辜負了自己的心。   不是完全不懊惱的。   這種懊惱在他和王嬌蕊又一次重逢時發展到了極致,是在公交車上,他碰到了她,她其實是有點兒落魄了,胖了,很憔悴,塗着脂粉,耳上戴着金色俗豔的緬甸佛頂珠環,抱着個孩子,跟當年那時髦精緻的女子完全不能同日而語。但是,她柔軟了,柔和了,她對佟振保說,是從你起,我才學會了,怎樣,愛,認真的……愛到底是好的,雖然喫了苦,以後還是要愛的,所以……又說,我不過是往前闖,遇到了什麼就是什麼。還說,年紀輕、長得好看的時候,大概無論到社會上做什麼事,碰到的總是男人。可是到後來,除了男人之外總還有別的……總還有別的……   這曾經性感撩人、以“愛匠”爲職業的女人,在佟振保這裏,她感受到了真愛的快樂,也經受了真愛的磨難,猶如蝴蝶終於飛過滄海,略過一路的風雨孤獨,只是快樂地踏實地感受着翅膀的力量。她的憔悴,她的胖,包括她的俗豔,都是這一路掙扎與感受的痕跡,有着生命的味道。   而佟振保,娶了並不喜歡的孟煙鸝的佟振保,每三個禮拜嫖一次的佟振保,他沒能成爲一個“標準好人”,也沒能成爲一個遂了自己的心的“壞人”,他活得七上八下,十三不靠,在這簡單的、勇敢的女人面前,他有挫敗感,甚至,還發展成了難堪的忌妒。   對那沒有變老也沒有發胖的孟煙鸝,當然更沒了興趣,但是,孟煙鸝不是王寶釧,不甘心做冰箱裏的一尾魚,她和婆婆生出芥蒂,和裁縫有了一腿,佟振保的“好人”夢,徹底完結,他原是防着紅玫瑰的潑辣放蕩,不承想,白玫瑰並不弱於紅玫瑰。   佟振保近乎破罐子破摔了,酗酒,公開找女人,常常整夜不回家,孟煙鸝開始還自欺欺人,後來眼看他要鬧到連工作都沒有,也無法再替他辯護。有一天佟振保回家,正碰到她在跟客人講述他的種種不好,見他回來,就不開口了。   那一晚佟振保發了脾氣,摔東西,砸人,她急忙返身外逃,振保覺得她完全被打敗了,得意至極,立在那裏無聲地笑着,靜靜的笑從他的眼裏流出來,像眼淚似的流了一臉。   潛意識中,他打敗的,是他自造的那個世界,包括了他的妻,他的女兒,他那個有模有樣的家,他的職場口碑和道德評語。他在那樣的黑暗中,終於,將這一切顛覆了,那些不可告人的委屈、悔恨與怨怒,也就這樣發泄出來了。   書上說,第二天,他又成了一個好人。是啊,生命還在朝前,日子總要過下去,即使可以回頭,他大概還是會放棄紅玫瑰。他揹負着貧困的陰影,淪落的威脅,母親的眼淚,社會的期望,一個鳳凰男朝主流邁進的全部動力,他無法,重新回過頭去。儘管心裏有那樣一種慾望,轉化成了強大的壓力,使他在奔襲的路途上不得安生,可是,在這個發泄的晚上,反彈到這一步,也就差不多了吧?   於是,浪子回頭,皆大歡喜!   (全書完) ========================================================== 更多精校小說盡在一零小說網下載: txt10.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