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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章 我會做你永遠的朋友

  “您這球衣,是正版嗎?”   韋明亮低頭確認了一遍:“是的,唯一的遺憾是沒有得到拉里·伯德的親筆簽名。”   韋夏知道韋明亮收藏了伯德時代每個賽季的的33號球衣,他是個地地道道的伯德發燒粉。   因爲伯德,他一輩子不喜歡活塞。   因爲伯德,他一輩子不喜歡伊賽亞·托馬斯。   因爲伯德,他一輩子不喜歡羅德曼,連帶着不喜歡喬丹的公牛。   “這件球衣是1986-87賽季的典藏版,你對那個賽季知道多少?”韋明亮期待地問。   韋夏畢竟已經打了四年NBA,還在湖人效力,職業生涯迄今爲止的最高光時刻,就是對凱爾特人打下的,不可能不知道一點歷史典故吧?   韋夏還真不知道,如果韋明亮問的是60年代的凱爾特人,那他絕對如數家珍。   “我知道那一年湖人奪冠了。”韋夏頓了頓,“以及在那之後,凱爾特人連續21年無緣總決賽。”   “是的,所有的災難都是從那一年開始,但那年的總決賽第四場,你聽說過嗎?”   韋明亮似乎準備給他的兒子上一堂歷史課。   韋夏對於那輪總決賽的故事完全不瞭解,他唯一知道的事情是魔術師在那輪決賽上命中了他職業生涯最著名的一個進球。那個進球,面對凱爾特人前場三巨頭的絕世小天勾,正是在Game4打進的。   “我知道魔術師的勾手。”韋夏說。   “那個勾手是不合法的。”22年過去了,韋明亮好像還沒釋懷。   “當時,凱爾特人落後1分,他們嘗試爲伯德跑一個戰術。”   韋明亮突然升調:“沃西愚蠢地丟下了他,跳出去協防丹尼·安吉,讓拉里在底角被防空了一秒。D.J(丹尼斯·約翰遜)把球揮傳給伯德,他雙腳立定,在湖人替補席正前方射進一記三分球!”   韋明亮開始不高興了。   他說:“湖人把關鍵進攻佈置會了卡里姆,你知道,那傢伙雖然不討人喜歡,但他總能在關鍵時刻上罰球線。”   韋夏懷疑父親在委婉地黑湖人佔了哨子的便宜,但沒有證據。   “然後,當卡里姆投丟了第二個罰球,可惡的裁判無視了邁克爾·湯普森對凱文·麥克海爾的犯規,他們是在犯規下把球碰出界外!該死的裁判把球判給了湖人,那個球權就是魔術師完成天勾絕殺的球權,但它根本就是不合法的!”   韋夏以爲,故事在這裏結束了,他肚子有點餓,但老爸似乎越說越起勁——或者是生氣?   “魔術師投進那個不合法的絕殺之後,凱爾特人還有兩秒鐘,你知道,兩秒鐘可以發生很多事情!”   確實,夠德里克·費舍爾投進五個0.4秒的絕殺三分了。   “球館裏的所有人都知道拉里會拿到球,然後,我們將見證有史以來最偉大的絕殺!”22年過去了,韋明亮回憶起那個在波士頓花園的夜晚,那裏所發生的事情似乎還在他的眼前,“詹姆斯·波西那個蠢貨甚至還被拉里甩開了防守,拉里的那記三分出手時完全處於空位!”   韋夏清醒地知道結果,歷史已經給出了答案。   正如韋明亮接下來所說:“可是他沒有投進。”   韋明亮沮喪得好像這件事就發生在昨天,他最後有氣無力地爭辯:“那球應該進的。”   即使是今天,韋明亮似乎還是有所遺憾。   韋夏只希望同樣的事情不要發生在自己身上,他不想會任何一個支持他的球迷留下時隔22年都無法消除的遺憾。   因爲,如果22年都不能消除的話,那麼這份遺憾將伴隨他度過餘生。   次日,韋夏返回洛杉磯。   按照計劃,他買了一顆鑽戒,足足花費了他100萬美元。自打從吉姆·巴斯那買房之後,他就沒有過這麼大的一筆花銷。   不過他聽說科比只要一惹事,就會花上百萬給瓦妮莎買鑽戒。所以和這傢伙比起來,他直到求婚纔給特洛維斯買鑽戒,多少沾點沒情趣。   7月15日,韋夏在自己的家裏舉辦派對。   他邀請了科比一家,自己的經紀人、李忠賢和迪克·隆、哥哥和姐姐,以及幾個隊友,還有伊蓮·特洛維斯。   他本來還邀請了吉姆·巴斯,但對方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他,只讓祕書帶來了禮物。   “現在這個結果對你來說也挺好的,你可以回到費城,爲家鄉而戰,這是多少人觸不可及的機會?”科比安慰道。   韋夏的心裏關早就過了,科比多此一舉,招來他的白眼。   “謝謝,多虧了你我才知道和費城簽約有個好處。”韋夏明吹暗嘲,科比不可能聽不出來。   他現在卻沒心情和韋夏鬥嘴,正如韋夏沒心情和他說這些廢話一樣,如何當衆向特洛維斯求婚纔是最正經的。   科比卻是個分不清主次的人,他絲毫沒看出韋夏的心思不在他身上。   還覺得自己作爲前輩,應該提供指導意見,就像喬丹對他一樣。   “去了費城,有任何的疑問,隨時給我打電話。”   “你從來都不知道如何帶領一支球隊前進,你一定會遇到麻煩,千萬別害羞,我能幫你!”   真是感人啊,這傢伙什麼時候懂得帶領一支球隊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演講還是在兩年前的總決賽Game7第七場的更衣室裏完成的。   “嗯……嗯。”韋夏的眼裏只有特洛維斯,點頭應聲,只是對科比聊表起碼的尊重。   科比自作多情,往分不清楚狀況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你有很多毛病我不喜歡,但你也有很多優點,那是我看重的地方。我認爲,過去的四年,我們相處的不錯,你我的人生中不一定還能有那樣的四年,我是認真的,Wish,我會當你永遠的朋友。”   然而韋夏早已起身,摸進口袋裏,確認鑽戒在,嘴裏唸叨着,“待會兒還是用右膝下跪吧……”   科比發現了問題:這個混蛋似乎沒在聽他說句話?   豈有此理啊!幾秒後,他看見韋夏突然對着特洛維斯單膝下跪,不知道哪來的DJ放起了浪漫的輕音樂,韋夏從口袋裏拿出了他的求婚戒指,進行一番深情的告白之後,配合衆人的起鬨與掌聲,特洛維斯接受了求婚。   現在科比有十足的理由懷疑,他的話,韋夏可能一個詞都沒聽進去。   一個詞都沒有!   科比一邊生氣,一邊又不能發作,韋夏剛求婚成功,他不能破壞氣氛,可是憋着又難受。   !#!%……   科比選擇內部消化,在心裏問候了韋夏足足10分鐘。   番外篇 再見,我的小老虎   2009年的夏天對韋夏來說是特別的,他換了球隊,離開洛杉磯回到家鄉,向伊蓮求婚成功,有那麼幾天的時間,他很閒,但伊蓮正在洛杉磯處理私事,聽說父母要去英國,他便跟着去了。   英國倫敦,他外公住在這。   自從他去上大學就沒來過英國,雖然關於英國倫敦的所有記憶,都在上大學之前,但由於幾個原因,讓他對於此地實在難以忘記。   排隊。排隊是英國的傳統保留文化,可是卻已經變了味,對此他無力吐槽。英國人不僅熱愛排隊,還不允許別人催,一大隊人就這麼幹等着誰也不開口提醒,然後英國上到政府,下到百姓,效率是遠近聞名的差,經常一個隊伍一個小時都不動一下,也沒人提醒。   在英國,排隊算得上是一件政治正確的事,不論你是誰,排隊。排隊的本意是爲了保持秩序,維護公平,提高效率,它應當是有規則和底線的,可這個國家的人民徹底把排隊當成了一種養老休閒。   還有,觸目驚心的闖紅燈行爲。   英國的過馬路方式和某些發展中國家是一模一樣的,湊齊一羣人,無視紅綠燈,直接過馬路。   如果是寬闊的多車道大馬路的話,“勇者”們還可能有所顧忌,遇到小街小路直接一個人獨闖,萬車莫開。   每天隨機下幾場雨是基本的,太陽雨什麼的都已經司空見慣了,而且英國極少打雷,下的都是陰雨。   “騷瑞”“3Q”掛嘴邊。要說英國人說什麼話最多,肯定是騷瑞。   別說真的對不起人家了,就是在路上多看了你一眼也跟你說句“騷瑞”。   韋夏的母親梅晨就曾經跟她講過這麼個故事以表示英國人的素質和修養遠遠高過美國人:在我們英國(一臉驕傲),就算你穿着高跟鞋踩了小女孩的腳,她也不會哭(愈發驕傲),她只會一臉爲難地跟你說“騷瑞,可以請你把腳從我身上挪開嗎?”。   太經典了,韋夏永遠都忘不了。   最可怕的是倫敦地鐵。   衆所周知,白人八成有體味,黑人幾乎全有,東亞人種的體味最輕最少的了。   不同人種之間的體味還不太一樣,白人的體味是來自於從小喫肉和腋下頂泌汗腺分泌的羶味,黑人是濃烈的騷臭味,還有一位體味大咖——印度人,自帶體味的三大種族就像移動的生化武器,走到哪裏,哪裏的空氣就被透着咖喱味的狐臭佔領,久久不能散去。   香水的發明初衷就是爲了掩蓋體味。英國的公共場合人流密集,但不會聞到明顯的體味,因爲大家出門都塗了止汗露,噴了香水。眼看着夏天就要到了,氣溫一高,體味散發更快,人多且空氣不流通的地方就成了重災區,比如倫敦地鐵。   韋夏清楚地記得當時他才10歲,和母親在外面坐地鐵的時候,一羣滿身是汗的黑哥哥們從面前穿過——那幾分鐘,他感覺他死了。   走出那輛地鐵後,韋夏心中感嘆,活着真好。   當時他才10歲,那是多麼痛的領悟啊!   這一次和父母來到倫敦,主要是爲了散心,伊蓮因爲一些事情沒有跟着來。   韋夏見到了外公與外婆,兩個老人家很有趣,一個喜歡自吹自擂,另一個則喜歡當場戳輪胎。   韋夏的外公就是那個老是被當面戳輪胎的可憐男人。   他很愛吹噓自己,尤其是在韋夏的父親面前,顯得自己博學多識,但他連互聯網是是什麼都不懂,所有的新聞都來自於極不靠譜的NCL電視臺,他一度以爲NBA是板球聯賽。   不得不承認,來到倫敦確實有放鬆心情的作用。   然而,韋夏高興得太早了。   他忘記了和倫敦地鐵上的那些異色人種的體味一樣可怕的東西,原滋原味的英國菜。   梅晨雖然是英國人,但她已經在美國生活了二十多年,就像到美國開餐廳的中國廚師,他們的技藝必定經過了美化,變得更適合當地人的口味。梅晨保留了英國菜的精髓,同時又迎合了美國當地的口味。   雖然她做的是英國菜,卻沒有“英國菜”的靈魂。   地地道道的英國菜對韋夏這種外來人口而言,比難喫更糟糕的是能不能喫,英國人對於烹飪完全沒概念,清水煮一煮,油鍋炸一炸,蔬菜直接喫,反正都下肚,油鹽醬醋什麼的完全沒意識。   有時候看着那貌似翠綠的蔬菜有了點食慾,放進嘴裏,哇啊,人間可真是不值得!   韋夏的父母要在倫敦住上半個月,韋夏計劃待三天。   第一天以適應爲主,第二天就可以和外公出去到處轉轉了。   果然,還是小時候那個味。   三天的時間,卻帶走了韋夏的所有煩惱,全然不顧外面的世界是怎樣的。   不看這樣潮溼的天氣、不堪入肚的食物、糟糕的地名、該死的排隊傳統、低效的辦事能力的話,還是可以接受的。   第四天,韋夏決定按時離開。   他不想在倫敦待到膩煩再走,遊玩就該這樣,對於離開的地方有留戀的感覺,但絕不能屈服於那個感覺,否則再留下來,所有的美好都會變成厭惡,何況倫敦給韋夏帶來的美好本來就沒那麼多。   整理行李的時候,韋夏找到了一把熟悉又陌生的鑰匙。   不過幾秒,他認出那是金·迪萊克特家裏的鑰匙。他一直沒去還這把鑰匙。   自從他和伊蓮確定關係的那一天起,韋夏和迪萊克特就保持着純淨的友誼,隨着他們訂婚,他與迪萊克特的過往更封存在了心底。   這把鑰匙似乎可以把韋夏勾回到過去,但他並不懷念,他只是想爲這段經歷畫一個休止符——把鑰匙還回去。   所以,他訂了從倫敦到洛杉磯的機票。   經過11個小時的飛行,韋夏平安到達洛杉磯。   沒人知道他要來,再加上優質的掩護,以及到達的時間,還有,倫敦與洛杉磯有8個小時的時差。   韋夏走出機場的時候,是傍晚5點。   他拿起手機,給迪萊克特打去電話。   她說她就在家裏,但他可能見不到。   “沒關係,我只是想把你家裏的鑰匙還給你,因爲我已經搬到費城了。”韋夏想爲他的行爲找個理由。   迪萊克特誘人地問:“如果我也搬到費城,你還想要我家的鑰匙嗎?”   一陣尷尬的沉默。   “我開玩笑的,你來吧。”   韋夏帶着睏意,他已經定下了飛費城的機票,把鑰匙還回去,然後立即離開。   這就是他的計劃。   他來到迪萊克特的家裏,按了按門鈴,沒人開。   他拿出鑰匙,準備把門打開,把鑰匙放進去,卻發現鑰匙無論如何都插不進去。   幾秒後,他意識到,這把鑰匙已經無法打開這扇門了。   韋夏看着手心裏的鑰匙,大概,這是他與洛杉磯僅存的聯繫。   過去的四年,他從費城的天之驕子,變成湖人隊的FMVP,一個夏天的時間,他在這裏取得的一切成就都隨風而去。   湖人拒絕匹配合同,撤回報價,無情中又帶着一點人情味——給予了韋夏自由選擇球隊的權利——但韋夏完全不對此心存感激。   歷史上有不少幫助球隊奪冠,並當選FMVP的人在來年或後年被球隊交易,但絕對沒有一個FMVP,受了傷之後連證明自己的機會都沒有,便被母隊放走。   韋夏相信他再也不會與這座城市產生任何的瓜葛。   這把鑰匙,那剩下的一縷聯繫,被韋夏放在了門口,然後,他轉身而去,永遠不回頭了。   金·迪萊克特透過門口的監控錄像看見了韋夏,她沒有開門,只是靜靜地看着,直到韋夏把鑰匙放在門口轉身離去,她都沒把門打開。   她知道,這樣最好。   “再見,我的小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