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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莊生夢見小蝴蝶

  蒙金超正臉色鐵青地聽雷再暉的彙報,見心腹丁時英門也不敲就闖進來,惡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到此爲止。”雷再暉起身,伸出手,“合作愉快!”   蒙金超冷笑着搖搖手:“我不愉快!”作爲一名公司老闆,連場面話也不講,無疑十分失禮。雷再暉縮回手,拿起了公文包,在他看來,這種不愉快簡直不值一提。當雷再暉經過丁時英身邊的時候,後者倒是十分恭敬地對他頷首致意:“紐約再見!”   “紐約再見!”   雖然沒有接收到任何額外的反應,但丁時英敏銳地感覺到雷再暉的身上似乎多了一點兒人性。   雷再暉一消失,蒙金超立刻厭惡地咳了一口痰:“小丁,你去宣佈下午照常上班,還有,馬上給我訂一張最快飛紐約的機票,不,兩張,你和我一起去——爲什麼剛纔你對雷再暉說‘紐約再見’?”   丁時英不動聲色地看着這位忝居高位、尸位素餐的老闆,那目光中有厭惡,也有憐憫:“叫梁安妮去做吧,她總不至於連飛機票也不會訂。”   從未收到過來自丁時英的拒絕,蒙金超竟一時間不知道如何應對:“小丁,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嬌氣了?喲,不上班跑去做造型了呀!好!行!我叫梁安妮做,你就歇着吧!”   沒有人知道丁時英爲辭職準備了怎樣的演說,所有人都存在着錯誤的認知——丁時英會和百家信同生共死,所以包括蒙金超在內,都被打了個措手不及。“砰”的一聲,正準備去喫飯的同事們都停下了手中的動作,看蒙金超打開辦公室的門,追上了一臉凜然的丁時英,手裏還揮舞着一個白信封:“小丁,你辭職了百家信怎麼辦?梁安妮回總部,談曉月調走——還好,還有個何蓉。何蓉,你過來!幫我訂兩張機票。”   何蓉躲在鐘有初的背後不出聲。   “何蓉,有人叫你,你要有回應。”鐘有初拂了拂頭髮,“不要猶猶豫豫的。”   何蓉咬着嘴脣,一瘸一拐地走到桌邊開始收拾東西:“我受到了驚嚇,我要回家休息。”   “你搗什麼亂!好,好,我放你半天假……”   “半天不夠。回到生我養我的地方纔能撫慰我受傷的心靈。這麼美好的天氣,正該去灕江游泳,喫米粉。”   大家都呆呆地看着她的動作,然後才反應過來,何蓉的老家在離格陵數千公里外的廣西呢!   “何蓉,你什麼意思?辭職?”   “是!”   霎時成了孤家寡人的蒙金超漲紫了臉,眼神狂暴:“你們不要亂來!就算辭職,按照規矩也還得再做一個月!不然就賠錢!”   丁時英冷笑:“是嗎?我攢了二十天的年假,現在就開始休。”   “我賠你三個月工資!”何蓉也反抗起來,“拿去賠償客戶吧!如果還有人願意買百家信的產品的話!”   蒙金超放棄了何蓉,相對來說丁時英更有用,他開始使用懷柔政策:“小丁,你不會這麼絕情吧?平時我可沒有虧待過你!有什麼投資的良機,我可都……”   丁時英一甩長髮,怒衝衝地打斷了蒙金超的話:“好!今天大家把話說清楚!當年騙我買你手上的債券和房產,也是我鬼迷心竅,按揭了一切!次貸危機一來,我幾乎破了產!現在我終於將一切債務還清,不再是負婆了!你休想再控制我!”   “小丁,這話有良心嗎?你情我願……”   “還有,我和你半點兒曖昧也沒有!你太太時不時來鬧事,致使我到今天還嫁不出去!你故意讓大家誤會,這就叫不——要——臉!”   被一貫低眉順眼的丁時英兜頭兜面地一頓痛罵,手指幾乎戳到臉上,蒙金超氣得幾乎心臟病發作:“你!”   “你總說我一無是處,可事事都還叫我做!我受夠了,您就另請高明吧!”   “難道你能找到比這裏更好的工作?任誰請行政都要年輕貌美的,也不看看自己的年紀!”   “我得到了去紐約總部面試的機會。”看蒙金超像條瘋狗似的亂咬人,丁時英得意地揚起了頭,“你最好祈禱我別得到那邊的工作。”   鬧劇還沒結束,鐘有初已經偷偷溜到了電梯附近,這是她的習慣,看電影不喜歡和其他人一起散場,混入人潮中總讓她有不安全感。她意外地看見早已離開的雷再暉靠在電梯旁,那個時刻陪伴在他左右的公文包放在牆角,他後腦勺枕着牆壁,正閉目養神。   也是,這半天夠累的。鐘有初飢腸轆轆,使勁地按着電梯的下行鍵。   雷再暉睜開了眼睛,轉頭看向她:“鍾小姐。”   鐘有初臉部一陣抽搐。她不希望殺青後還和男主角有交集,入戲也要懂得抽離。   “雷先生。”她回應得既勉強又不甘心,“我以爲你在休息。”   “沒有。”   他重又回到剛纔的姿勢。鐘有初再仔細觀察,才發現是過長的睫毛造成了他在休息的假象。雷再暉再次轉過頭來,鐘有初趕緊移開目光,專心地看着樓層顯示。   從側面看,鐘有初並沒有蒙古人種典型的扁平面貌特徵。拜葉月賓所賜,她也長了飽滿的額頭、完美的鼻子和纖細的下頜。她久已不打理自己的眉型,此時反而顯出自然的形狀。唯一的遺憾是脣色過紅,襯着白色的皮膚,顯得有些誇張。   她還有當年那個小女孩的眼角眉梢,雷再暉心想。   自有意識以來他就在雷家生活,但養父雷志恆沒有隱瞞他——他的父母均是在三十三年前的“櫻桃”颱風中喪生,屍骨無存。但他很幸運,不僅活了下來,而且很順利地被這位格陵電力的總書記收養,視若親生。   他自小勤奮,曾在數模比賽後,帶着第一名的獎盃坐在養父的車上,慢慢駛過這座城市的流光夜色,路邊全是同一個小姑娘的巨幅廣告,遍佈衣食住行各個方面。等到了他最喜歡的餐廳,玄關處竟然也貼着她和餐廳老闆的合照:“爸爸,她是誰?”   “她是誰?她是鍾晴。再暉,你不要天天埋頭學習,偶爾也要像其他孩子一樣,上上網,打打電動什麼的。有個總考第一名的兒子,爸爸雖然很驕傲,但總覺得缺少了什麼,偶爾搗搗亂也可以啊!哈哈,爸爸很希望哪一天能幫你去收拾爛攤子呢!”   養母艾玉棠每天調好鬧鐘等着看鐘晴參演的肥皂劇。鍾晴在電視上哭,養母也哭;鍾晴在電視上笑,養母也笑。雷志恆看老婆這樣入戲,便調笑兒子:“再暉,等你長大了,把鍾晴討來做老婆吧!看來看去,只有她這麼可愛的,纔不會被婆婆喫醋。”   “決不準那個斜眼進我們家的門!”意外出聲的妹妹雷暖容雖然痛恨鍾晴佔去了一部分的母愛,可實際上愛穿的衣服、愛喫的甜食都是她代言的產品。每天梳着因鍾晴流行起來的髮式,學她伸直小手指去拿話筒的小動作和說話的語氣。   雷再暉的目光已經在鐘有初身上停留超過了禮貌的時間,但他暫時還不想移開。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遠處窗下的一盞燈光,照亮旅人夜歸的路。   “怎麼回事?”四部電梯統統穩如泰山,在頂樓停着不下來,鐘有初一下一下地按着按鈕。   養父最後一次買回來慶祝他十八歲生日的蛋糕包裝盒上,有鍾晴微笑的頭像。她那時只有十三歲而已,因爲看見那清純的面容,養母說了一句:“暖容,你學學鍾晴嘛!看人家那麼忙,學習成績還頂呱呱!你呢?一天到晚只知道玩、逛街……”   雷暖容頓時發了飆,將蛋糕摔在地上:“別拿鍾晴和我比!她那麼遠,那麼高,能妨礙到什麼?是這個人!是這個人的存在,時時刻刻提醒着你們,我多麼沒用,流着雷家的血,卻連撿來的都比不上!雷再暉!你妨礙了所有人!只要有你在一天,我都不會開心!你已經考上國外的大學了,爲什麼還不快滾?”   蛋糕被摔得四分五裂,蠟燭掉在包裝盒上,那張微笑的臉慢慢地捲曲,燃燒起來。   因爲是孤兒,所以要比別人更用功;因爲是孤兒,所以樣樣要做到完美;因爲是孤兒,所以比別人更霸住父母;因爲是孤兒,無論如何挽回,最終還是成了多餘的那一個。   電梯終於下來了,鐘有初鬆了一口氣。   雷再暉拿起公文包:“鐘有初。”   “什麼?”   “你怎麼知道我是孤兒?”   她一怔,不知他爲何現在提起這件事情,良久才道:“不是孤兒,誰做這樣六親不認的職業。”   這倒是個不錯的回答。   “我答應過會給你寫推薦信的。”   “愧不敢受,我也沒做什麼。”鐘有初笑一笑,“最後還是你救了我。”   他看着她,突然道:“我可不可以請你喫飯——”   話音未落,何蓉像一枚炮彈一樣直衝了過來,從後面攔腰抱住鐘有初:“哇哇!辭職真痛快!有初姐,我們一起去喫飯吧!哎,說起來我們還沒有喫過鼎力的員工餐廳哩!畢竟在這裏工作了四年,臨走了,真應該去試試久負盛名的午餐A——金槍魚火腿番茄三明治!能把金槍魚賣到魚翅的價格,肯定不簡單。哦,雷先生,你也還沒走呀……要不一起?”   雷再暉一挑眉:“好。”   我明明只是客氣一下!何蓉心底吶喊着,但也無可奈何。她還想和有初姐多聊聊娛樂圈的事情呢!這人真沒有眼力!   三人來到位於二樓的員工餐廳,找了窗邊的位置坐下。服務員過來點餐的時候,何蓉兩根手指一伸:“兩份午餐A!”   服務員搔搔腦袋:“三個人?”   “我和她們一樣。”雷再暉掏出皮夾,爲三份午餐付了錢。   “反正他有錢!”何蓉對鐘有初附耳悄聲道,“他還說過要你永世做夢,不用醒來呢!”   “別說那些無聊的話了。”   “可是現在真的很尷尬!他是個大燈泡!”   “不要當衆講悄悄話,很不禮貌。”   何蓉吐了吐舌頭。   雷再暉沒有在意她們的悄悄話,只是專心地轉動着面前的水杯。陽光透過水杯,投射在淡綠色的桌布上,隨着角度的變化,變成了幽深碧綠的粼粼湖水。   “有初姐,你認不認識杭相宜?她也是童星出身啊,長紅二十年不衰!”   鐘有初當然記得這個本名叫高帶弟的老對手:“認識。”誰不認識杭相宜?她去年不是還走了奧斯卡的紅地毯嗎?穿得像一隻貓頭鷹。   她無意讓話題沿何蓉希望的方向繼續。何蓉只好嘿嘿笑了兩聲,一邊玩着餐刀,一邊輕聲哼着一首走調的歌。哼了沒兩句,餐刀倏然飛到了鐘有初手上。   “咦?”   鐘有初攤開手掌,是一塊兒用電線和手機電池做成的簡易電磁鐵:“這是雷先生的祕密武器。”   何蓉恍然大悟:“哦!因爲有這個,所以李歡的飛刀才刺不中你?”   “凡事都應該做好萬全準備。”雷再暉打好腹稿,從公文包裏拿出信箋和鋼筆,“我不可能爲了救人而讓自己身處險地。”   何蓉看他一副要辦公的模樣,嚇了一跳,陰影很重,反應極大:“雷先生,你幹嗎?”   她的過激反應讓雷再暉莫名其妙:“我要給鍾小姐寫一封入職推薦信。”   鐘有初看到信箋已經撕過幾頁:“你經常寫推薦信?”   “值得就寫。”他寫得很快,下筆如飛。寫完後將信摺好放進信封,粘牢,又拿出私印在信封口蓋上章。   “現在很少有個人會用印章吧?印章是私有化象徵,呵呵。”何蓉也覺得自己講的笑話不好笑,愈發憎恨起雷再暉非要跑來插一腳——寫了推薦信就帶着你的三明治快走吧!   雷再暉把推薦信遞給鐘有初,後者道了聲謝,雙手接過來。   “現在想起來,我曾經見過你爲‘甜蜜補給’拍的廣告。”   “你是格陵人?”   “我在格陵生活到高中畢業,所以對鍾晴還是有些瞭解的。”雷再暉說,“今天從李歡口中得到這個消息……實在很意外。”   何蓉得意地揮揮手:“但是和大明星坐在一起喫飯,這還是第一次吧!”這一點不可否認。鐘有初突然攤開手作勢要錢:“這種飯局的價碼是十萬!快,一人五萬,先付錢。”   “什麼呀,有初姐,我可付不起!我和你一起喫過那麼多次飯,把我賣了也不夠呀!”   氣氛變得輕鬆起來。鐘有初笑着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這是雷再暉第一次看到她喫東西,搖了搖頭道:“我早該想到,你喫東西的姿態也一定訓練過,雖然很優雅,但這樣活着太辛苦。”   上午纔有人警告過她,想把自己嫁出去就得演戲。“習慣了。”鐘有初笑着望向何蓉,“不過我和這位‘天然呆’多互補呀。”   “李歡真是癩蛤蟆想喫天鵝肉。”何蓉悻悻地爲鐘有初打抱不平,三明治把腮幫子塞得鼓鼓囊囊的,“有初姐一定能找到更好的。”   “李歡本性不壞,只要他接受系統的心理治療,痊癒後依然可以成爲社會棟樑,那個時候,他就會遇到適合他的另一半。”   何蓉心直口快地說出顧慮:“可是,如果他真的痊癒了,騰達了,娶了大美妞兒,而你並沒有和雷先生在一起,那他說不定會到你面前來耀武揚威哩!”   鐘有初幾乎笑噴,連雷再暉也不禁莞爾。   “何蓉,別把你帶入到李歡的角色裏。”   “好,那如果他又回頭追求你呢?就算恢復得再徹底,想到他做過的事,也會心裏發毛!我這輩子都不想再見到他了!”   “你總得給人家第二次機會吧!”何蓉一發揮八卦功力,鐘有初就左支右絀,“我說了,李歡本性不壞。”   鐘有初不過是隨口地維護了一句,但雷再暉聽在耳內卻有些不是滋味:“鍾小姐條件不差,不必湊合一世。”   “啊,這話從何說起?”   “你和他不合適。”   “哎呀,你們誤會啦,我不是那個意思,我的眼光很高呢。”鐘有初投降,“哎呀,事到如今,怎麼說都是錯。”   雷再暉拿起盤中的三明治,又放下去:“我知道,要擁有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土地,才能追求你。”   還沒等鐘有初反應,何蓉先一口橙汁噴了出來。鐘有初趕緊幫她移盤子、遞紙巾。雷再暉巋然不動,只是用那對鴛鴦眼凝神地望着鐘有初,煞有介事地等她的回答。   何蓉嗆住了,臉紅得好像火燒一樣,一邊撕咬着手裏的三明治,一邊拿起盤中剩下的半片,轉身想起自己沒有第三隻手拿包,只好用兩個手肘夾住:“死了,死了,我突然想起來,我忘了件很重要的事要去做!拜拜!我先走了,你們慢慢喫!”   她那麼慌忙地起身,連凳子都帶倒了,一腳把凳子踢開,好像火燒屁股一樣跑掉了。   從安全通道一路顛下去,樓梯間裏久久地迴盪着叫聲:“啊啊啊啊!不是假的!我纔是那個大燈泡!”   何蓉的離開倒使得雷再暉和鐘有初兩個人肅然回醒,把剛纔險些出格的話題切掉。對於雷再暉而言,第一次在電梯裏見到鐘有初時她說過的笑話,再說出口的時候,很有些讖言的感覺:“有什麼唐突的地方,請你原諒。”   “完全談不上,還要多謝你救了我。那種情況下能伸出援手的纔是真英雄。”   少了何蓉這味香草,他們就這樣寡而無味地互贊着對方懂得隨機應變,除此之外,也沒有什麼人生的交集可以拿出來作爲話題。   “你記在糖紙上的電話不可能打通了,格陵的座機號碼升了一位。”也許就該這樣結束一頓飯局,但鐘有初卻不經大腦脫口而出,“電信局查得到。”   雷再暉默默地喫着三明治,他不像鐘有初經過後天訓練,喫飯的動作直接反映出了小時候接受的餐桌禮節。他受過良好家教,細嚼慢嚥,不似孤兒出身——因爲食物匱乏纔會虎咽狼吞。   “我知道。”   鐘有初一時語塞。他語氣平淡,不知道是已經得到了正確的號碼,還是決不會求證並撥打那個電話。中午的陽光已經算得上是熾熱,映在雷再暉的袖釦上,發出數道白光。鐘有初將眼光下移,專心地看着碟子上的花紋。   “那是我養父家的電話號碼。”   波瀾不驚的話頭,鐘有初慣性地回應了一句:“近鄉情怯,依然是孝心可嘉。”   她自信這話說得大方得體,至少值得一個肯定。雷再暉喝了口水。   “鐘有初,你是我見過說話最狡猾的人。真話,你說得很隨便;謊言,你又說得很動聽。時時刻刻準備着言不由衷,卻能讓人覺得情真意切。精緻的肢體動作,卻有錯位的語言表達,這不是一個演員的基本訓練,你受過的教育一定非同一般。”   這樣尖銳的評語像一道驚雷劈向鐘有初的心臟。她確實被深刻地打擊到了,於是抱起雙臂:“過獎,只是因爲受到了睡前故事的荼毒。”   “願聞其詳。”   “父母都會用‘狼來了’和匹諾曹的故事來激勵孩子說真話,但我就不這麼看。世上那麼多謊言,卻只有兩個小孩子受到了懲罰,這分明就是鼓勵大家使勁撒謊。”   鐘有初一攤手,讓雷再暉哭笑不得。她的本性原來是由這種強盜邏輯構成。   “你希望你的故事被寫成第三本童話嗎?”   “那能有什麼警世作用?”   “提醒世人,再完美的謊言都有剋星。”   鐘有初笑着擦擦手:“所謂通過微表情可以判斷一個人是否撒謊的科學,在我身上絕不可能得到驗證。”   她從哪裏來的信心?雷再暉暗忖,不過這理直氣壯使他格外感起興趣來:“有別的方法。”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真的夢見過我吧,不止一次?穿的不是什麼藍色襯衣,也不是什麼高興的回憶,難爲你還能說得出那些話來。”   他還較起真兒來了!但鐘有初能感覺到這較真並無惡意,純粹是語言角力,並非以揭穿和難堪爲目的:“心理戰也沒用,夢裏人闖到現實中的劇情,湯顯祖寫過,不入流的小說家也寫過。”   “真頑固。”雷再暉摸摸眉毛——大概這便是丁時英在他身上發現的人性之源。自離家後他養成了孤僻的性格,不與其他人親近,尤其是在從事這一行業之後,已許久沒人主動示好。他破門而入只是想着分散李歡的注意力,鐘有初卻滴水不漏地表達了愛意,如愛麗絲般的夢幻,似牡丹亭般的情真,所以即使知道那是做戲,戲中人也有一剎那的感動:“不過當你情意綿綿地承認自己愛一場噩夢的時候,有那麼一秒鐘,我真的相信了。”   他的以退爲進,意味深長,一針見血,令鐘有初臉色立刻變得通紅,潰不成軍:“……其實也可能不是你,畢竟他是個無臉人。”   雷再暉笑了,不是笑她的尷尬,而是笑內心澄明的她畢竟不會死扛到底:“我大概是很多人的夢魘,但這一回真奇怪,更奇怪的是,總覺得欠了你一句抱歉。”   他很自然地說了聲對不起,而這三個字對鐘有初卻意義重大——居然有人爲了那個在夢裏撒野的傢伙向她道歉!不管他是不是無臉人,這一刻也很難得!鐘有初微微有些眩暈,她握緊了手中的餐叉,無數白色的面具在面前飛舞,又碎裂成無數塊兒,像碳酸飲料裏的泡沫一般上升,破碎,最終恢復一片平靜。   她伸手去拿面前的水杯,卻差點兒將它推倒。雷再暉眼明手快地扶住了。   “真是令人驚奇……你怎麼看出來的?”   “我讀書的時候是個書呆子。小孩子當然愛捉弄書呆子,每一次我都會上當,很是苦惱。”雷再暉指着自己的眼睛,“有一次被捉弄後,養父拍着胸脯對我保證,說我這樣長了雙色瞳的孩子,天生就有超於常人的分辨真假的能力,我只是還沒掌握這種力量而已。”   鐘有初不由得質疑:“即使是在勵志故事裏,這種說法也太唯心了。”   “你不需要懷疑。書呆子很容易什麼都相信,更何況是父親的話,對我來說就是真理。隨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裏,他一直堅持這個說法。信念真是奇妙不可捉摸的力量,久而久之,我就真的能夠一眼看出別人說的話是真是假,再未失手。”   鐘有初聽得汗毛直豎。要多強悍的心理互動才能完成這種學習?更何況還是明明知道彼此毫無血緣關係的父與子!   “迄今爲止,我沒有懷疑過自己的這種能力。”   “可是當你真的具有了這種能力之後,你就該知道,你父親說的話是假的。”鐘有初頓覺失言,“對不起。”   “真也好,假也好,他給了我一份信心,這比什麼都重要。”雷再暉對鐘有初的失禮並不爲意,“無論什麼事情,只要我相信,就一定能做得到。”   鐘有初恍然大悟。就是這種王者氣勢,纔會讓所有謊言無所遁形。   “在你面前撒謊的我,大概像小丑一樣拙劣吧!”她苦笑,“還有隨隨便便說出來的真話,什麼影后,真丟臉!”   這是真實的她了,卸去了所有的保護殼,沒有上過妝的臉,透明而脆弱。   “對我來說,你是否撒謊根本不重要。真話也好,假話也好,再混亂也好,再糊塗也好,反正真相就在那裏,無須遮掩。”   “是嗎?我也有一直想讓人相信的真相——記得我第一次對無臉人的夢境有完整的印象,是他要求我爲一個公園設計垃圾箱擺放點,那不是亂彈琴嗎?我才十二歲,大概只能設計一個垃圾箱的外觀,但我怎麼會給一個公園擺放垃圾箱呢?那要考慮很多方面吧,比如公園的人流量、產生的垃圾、垃圾箱的容量和成本、遊客的最短路線、環境的美觀——我怕極了!生怕他會殺了我,就使勁使勁想,到最後我都佩服我自己,但他一直搖頭——你肯定不知道爲什麼。”   他還真知道爲什麼。雷再暉看着她因爲激動而微微漲紅的臉,產生了一種微妙的親切感:“這種計算叫做數學建模,垃圾箱設計是基礎練習題之一。除了用你剛纔說的那些條件來設計函數之外,還必須考慮實際情況和遊客心理,比如垃圾箱和路燈之間的距離,交錯的美感更容易爲遊客所接受。”   鐘有初喫驚得說不出話來,良久才雙手一拍:“你真的是無臉人!他說公園主幹道上起美觀作用的垃圾箱不可以對稱着擺,要交錯擺開,而且只可以放在每兩盞路燈的中間。後來我觀察過很多地方垃圾箱擺放的方法,果然!下一次夢見你,你還要求我做一道爲格陵市設計公交路線的數模題,我對自己說這是做夢,於是拼命地滾呀滾呀,就從牀上掉下來醒了。”   她講得聲情並茂,逗得雷再暉開懷大笑。這是鐘有初第一次看到他大笑,雖然沒有微笑的時候帥氣,卻很朝氣蓬勃。她感嘆:“你看,這就是區別。我根本沒有玩過數模,居然會夢到這種東西,一定是在哪裏看到過,所以故意開玩笑吧!所有人都不相信我。”   “你現在想知道怎麼設計公交路線嗎?我可以教你。”   “完全不想。”   雷再暉忍俊不禁,笑過之後他作出承諾:“鐘有初,我答應你,在無臉人面前,你的信譽永遠是滿分。”   如果有人曾對鍾晴說,未來有一天,她會和無臉人像朋友一樣,面對面地坐在一起,笑談那些滑稽的噩夢,打死她也不會相信。   “深紅色那件,有三道明黃橫紋……”   “確實有。”   “因爲北約轟炸南聯盟大使館,所以去抗議……”   “扛着國旗去的。”   “奧運會的時候……田徑賽……還有燒烤……”   “因爲缺乏經驗,把沒有解凍的雞翅膀直接放到炭火上了。”   那些夢裏的小片斷,有些竟然真的和雷再暉過去三十三年的生活細節吻合得天衣無縫,簡直令人不寒而慄,但理智的人並不會昏了頭陷在這種巧合中。細細忖量,數模、田徑、時事、BBQ,大概是所有男生在成長過程中都會有的經歷,不僅雷再暉有,聞柏楨也有,算不得特別。無臉人類型的噩夢,也絕不是鐘有初這個小姑娘的專利。   而在這一刻,鐘有初和雷再暉卻產生了共鳴。對於鐘有初來說,是找到了完全能相信無臉人每個細節的知音,無臉人終於活生生地有血有肉地從噩夢中走出來了;對於雷再暉,是找到了生活在格陵的印記。沒有離開的時候,他和這個曾經叫鍾晴的女孩子分享了許多,而他離開的這些年,似乎還依依不捨地通過鐘有初的夢境,流連在這裏。   兩個人談得很愉快,竟不覺時光飛逝:“你說是莊生夢蝶,還是蝶夢莊生呢?”   一名服務員走了過來:“我們的下午茶特供時間到了,兩位要不要嚐點兒什麼?”   雷再暉立刻看腕錶,幾乎不可見地皺了皺眉頭。   “你是不是趕時間?”鐘有初問道,“聊着聊着就海闊天空了,連時間也不記得了。”   雷再暉略帶歉意道:“我四點的飛機去墨爾本。”   “已經兩點二十了!那你趕快走吧。”說了這麼久,鐘有初又餓了。她研究着下午茶特供的菜單,突然想起小姨的諄諄教導,嘆口氣又放在桌上,“再見!”   雷再暉並沒有起身,而是若有所思地看着她因爲高興而放出光彩的臉龐:“還想再見?”   “嗯?”   “和你聊天很愉快。”   鐘有初高興地點了點頭:“好!下次你經過格陵,打電話給我,我們再出來聚聚。”   雷再暉打開了自己的記事簿。鐘有初並不奇怪他仍然用這麼老式的記事方式——因爲無臉人也是這樣。   “我下半年的工作一向排得很滿,都在南半球飛來飛去,一直到明年一月二日纔會到上海。”   “這就叫能者多勞吧。”鐘有初笑嘻嘻的,“真心話!”   雷再暉合上記事簿:“那明年的一月三日,我們約在這裏再見。”   一月三日?那是半年之後了!鐘有初疑惑,而雷再暉還在等她的回答。他不是還要趕飛機嗎?現在卻又不急了。   “半年?”   “半年。”   “攜眷出席可以吧?”鐘有初仔細地看着菜單上的下午茶套餐,考慮選哪個的同時,不經意地說了一句。   “不可以!”   鐘有初的心猛地一跳,但仍沒有將眼神從菜單上移開,笑着打趣:“爲什麼不可以?你帶你的,我帶我的,四個人還可以打打麻將,我從來湊不齊人……”   雷再暉又看了看腕錶,堅決地打斷了她的胡扯:“鐘有初,你真的不明白我的意思?我在約你。”   小斜眼兒低着頭不吭聲,眉頭緊皺,滿坑滿谷都是一個鬱字。   “如果你覺得用半年的時間來等一場約會太久,我完全可以理解。我現在還不能把任何事情放在工作前面,抱歉但這是事實。我堅持對你提出邀約,半年後的一月三日,我想見你。”   鐘有初索性把菜單豎起來擋着自己的臉,從後面傳出輕快的聲音:“是這樣的,我每個月都會相親兩到三次。半年,變數太大啦,說不定李歡痊癒了,我會接受他;說不定我來見你的時候會大腹便便,一臉妊娠斑……”   雷再暉耐心地把她手裏的菜單扯過來,放到一邊。鐘有初垂着腦袋,但不論轉到哪一邊,都覺得雷再暉那對鴛鴦眼盯着她,要把真話從她腦袋裏挖出來:“我說你的信譽是滿分,不代表你可以濫用這種信任。”   小斜眼兒繼續不吭聲。   “剛纔那麼健談,現在沒話說了?”   繼人性之後,他的氣質中又多了一股從未有過的、不容拒絕的溫柔——他不是來真的吧?鐘有初聽過很多人的告白,自己也告白過,那種僅憑一腔熱血說出口的,是暗夜的煙花,再絢爛也會消散。真正的心聲,是林間的小溪,靜靜地流過春夏秋冬。   鐘有初嘆了一口氣,捂着臉:“反正說什麼都會被揭穿,還不如閉嘴。”   “不必現在回答,你有半年的時間考慮。明年一月三號的下午五點鐘,在這裏見,然後我帶你去別的地方喫飯。”雷再暉看她捂着臉擺鴕鳥姿勢,愈發覺得不可錯過,“你會了解我多一些。”   “什麼地方?”鐘有初問完又懊悔自己多嘴。   “我現在還不知道。”   果然!被調戲了!提前半年的約會,去一個莫須有的館子喫飯:“也許那時候你會先改變主意。”   “我會提前十分鐘到。”雷再暉第三次看了看腕錶,站起來,“雖然遲到是女性美德,但我最多隻能等你六個小時,再見!”   鐘有初捂着臉,聽見他的腳步聲漸漸遠去,聽見門口的服務員說“歡迎您下次光臨”,聽見安全通道的門被打開,又“砰”一聲關上。   十五分鐘後,她才騰雲駕霧般地坐公交車回家,腦袋裏一團混亂,像有兩個小人互相廝殺。也許一晚上,一個星期,一個月,三個月,像他那麼忙的人一定會忘掉,因爲他並沒有把這個約會寫在那本灰色的記事簿上。   將這個完美的結局寄託在他的記憶中並不可靠,那麼只要不出現就可以了。   現在開始告誡自己說不能赴約,半年後一定會發瘋。他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是無比完美,包括鴛鴦眼,也被賦予了特殊的意義。而我一點也不完美,斜眼只是最微不足道的一塊兒殘缺。   收到這種邀約的女人應該不少,找一個來問問看怎麼辦。   到哪裏去找呢?   最重要的是,真的有認識了很久很久的感覺,這種在情感上完全契合的感覺,真是從未體會過。   可是她不能接受。   她把雷再暉寫給她的那封推薦信拿出來,薄薄的一張紙,信封口上有一枚私章。她突然無比憎恨自己的人生,幾把將推薦信撕碎,正欲扔出窗外,被坐在身邊的老人重重地拍了拍肩膀:“小姑娘,怎麼能隨便破壞環境呢?把廢紙收好了,下車再扔!”   蓬勃的氣勢霎時癟掉:“對不起!”   等她到了自己家樓下,一臺奔馳的七人越野車赫然停在樓下,不客氣地佔了三個停車位,開着天窗,車裏還放着震耳欲聾的音樂,聽起來就像鬼哭狼嚎。   “哪個王八蛋把車停在這裏?”有奧拓車主不夠底氣地喊着,“還讓不讓別人停了?”   鐘有初一看車牌是雲A22222,轉身就走。音樂驟停,從車上跳下來一個高大健美的男子:“喂!鐘有初!”   他有後天曬出來的健康膚色,一笑便襯得牙齒很白;個子很高,頭髮短而濃密,在頭皮上薄薄地覆了一層;靈動的眼睛在高高的眉骨下閃閃發光,面相算得上是英俊,英俊中又帶點兒清秀,身上的肌肉不是很多,但從衣服下顯出來一塊塊的很結實勻稱。   可惜的是,這麼帥氣的男人,全身上下卻不自主地散發出暴發戶的信息,尤其是那塊兒用八萬元投來的雲A22222車牌,更是將這種土財主的氣質推到了頂點。模特的外形和暴發戶的氣質在他身上奇怪地糅合在一起,居然有種錯亂的美感。   “我只用了一小時又七分鐘,就從我家門口開到了你家樓下,刷新了紀錄!”   一看到繆盛夏,鐘有初就頭大。他的熱情就如同一隻高加索,遍撒衆生,永不疲倦:“你怎麼來了?”   “我把《雲澤市中小學生道德守則》帶來了,教教你什麼叫禮貌!竟敢掛我電話!”   “走開。”   “喂,別這麼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