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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偶像的第一次

  不太可能直接點評《投名狀》跟《集結號》……   一方面,不符合身份——人家電影還在上映呢,你就出來說閒話?   不合適。   另一方面,這兩電影口碑不差,沒必要跟主流輿論對着幹。   “電影票房……怎麼說呢,我是覺得電影沒有論資排輩,從來都有黑馬。不管你是誰,有什麼資歷,只要抓到觀衆喜歡什麼,你就成功了。但觀衆喜歡什麼,沒人知道,觀衆也未必知道。很多時候,人算不如天算。”   “你投資三千萬美元,覺得自己是大片,應該賣座,那你去翻看影史,投資過億美元,虧的很慘的也很常見!”   扯了一堆有的沒的,沈林最後道:“來都來了,拍兩張《畫皮》的劇照!”   ……   沈林挺不爽的。   老子好歹是蜚聲國際的巨星,踩着老子?   上網查了一下,果然有人帶節奏說什麼‘感謝沈林不演之恩’,誇金城烏演得好……   你要說金城烏長得帥……   那,沒話說。   畢竟,金城烏除了身高,簡直是完美男主角長相——帥的驚天動地!   連蠟筆小新都承認的帥哥模板……   但你要說金城烏演技……   這麼說吧,合作過一堆公認的善於調教的導演,王佳衛、陳可欣都跟他合作過,沒有任何獎項傍身。   人家是明星,要什麼演技?   不對,2016年,他憑藉《擺渡人》拿了金馬最佳男主角提名!   擺明了營銷……   而且是踩着沈林做營銷!   烏而善顯然也知道了這個事:“於東是不是有毛病?”   沈林聳了聳肩:“……找不到炒作對象了唄!”   “……也是,阿謀今年沒上電影。那爲啥不炒作《集結號》?”   “人家是華宜+中影,他們不敢找事!”   烏而善琢磨了一下,是這個理。   “那咱們怎麼辦?”   “……我覺得於冬還是先考慮把電影做到兩億以上,纔跟我對話比較好,他是製片公司老闆,我也是,我回去查一下博納明年上映的電影……”   “咋了?”   “狙擊一下,讓他體驗一把什麼叫差距!”   “《夜·店》不行嗎?”   “……《夜·店》能有三千萬票房,就該偷笑了……”   說到這,沈林突然愣了一下……   “怎麼了?”   “沒事……”   ……   大林子突然想到貶低《夜·店》的好辦法——低成本喜劇不利於電影產業的升級!   要是大家都去做低成本喜劇,那電影產業如何保證?   果然,27號,《投名狀》宣傳方在博客說了這句話:   “如果低成本喜劇拿到高票房,那將是中國電影產業的悲哀!”   還說什麼‘成熟的電影產業,大投資拿到高票房’……   很對,但是……作品只看最終綜合質量,和是不是大製作無關,《劉海堡壘》出來捱打……   問題是網上很多人還尼瑪點贊,跟風說很對……   真尼瑪無語!   瞬間回到《你好李煥英》票房反超《唐探3》,一堆人帶節奏說什麼‘《你好,李煥英》最終票房超過了《唐人街探案3》,是中國電影工業的悲哀’、‘一部《你好,李煥英》,讓中國電影工業倒退20年……’   好嘛,你們這幫人,十幾年過去了,帶節奏的方式一層不變!   估摸着也想不到更好的措辭了!   《投名狀》也確實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了……   按照陳可欣的說法:《投名狀》上片開始一個禮拜不到,內的發行方說這個影片三個億,不三個億也得2.8個億。每個人都亢奮。等到《集結號》一上,頭一兩三天就有人改了口風,說《投名狀》票房最多2.5億,那時報給我的票房是1.8億左右,再過幾天,怎麼還是1.8億?再過幾天,就停止對我報票房了。再給我報票房的時候,就是最後的2.1億了。有十天是我是完全不知道票房進展的。   爲什麼不知道?   因爲80%的排片已經給了《集結號》!   陳可欣後來總結:一部好看的主旋律片上映,可以得到的支持是巨大的。   博納實在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了,只能蹭熱度……   他又不敢懟《集結號》,就踩着大林子唄。   然後,《夜·店》上映了!   ……   《夜·店》首映,徐爭、姜伍、偶像、王龍正都來了。   宣傳嘛!   果然,記者問到了《投名狀》宣傳方說的那句話,徐爭笑着回答:“難道電影票房不高,責任不在片方,而在消費者?這個邏輯是錯誤的,我們做電影,本身就是爲觀衆服務的,觀衆喜歡,你覺得不合理,這是你的問題,不是觀衆的問題!”   楊小蜜都愣住了!   這個回答,太讚了……   呃,偶像一般待在電視圈,接觸到的也都是李邵紅這種話都說不明白的人……   就不是很懂說話的技巧。   “能介紹一下楊青導演嘛?”   “當然!”徐爭拉過楊青:“這是我們壞猴子的簽約導演,我之前拍《人在囧途》,他是B組導演,很有才華的年輕人。”   “那你們覺得《夜·店》能有多少票房?”   “……電影能有多少票房,完全看觀衆買不買賬。我們覺得有啥用?我們覺得能破億!”   宣傳嘛,吹逼嘛……   不寒磣!   “楊小蜜,這是你第一次跟壞猴子團隊合作,有什麼想法嘛?”   偶像愣了一下,然後才官方回答,類似‘製作團隊很專業,創作氛圍很好’之類的。   採訪她的記者顯然想搞個大新聞:“聽說是沈林主動邀請你出演?”   “對,我去橫店探班,拜託他以後有什麼戲記得找我,然後,《夜·店》選角,他就給我打電話了。”   “那你跟他是什麼關係?”   “就……就朋友關係啊。”   “有沒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   “可能性不大,我們一年見不了幾次面,沒什麼機會的……”   “那你評價一下沈林,覺得他適不適合做男朋友。”   楊小蜜看了看徐爭,後者也看她,一臉八卦,還配合記者:“說啊,我也想知道!”   姜伍、王龍正也加入進來。   “就是很帥也很有才華……”   “問你他適不適合做男朋友!”   偶像有點不好意思,但還是硬着頭皮:“還行吧……畢竟他是大衆情人嘛!”   好嘛,好好的《夜·店》首映,愣是被你們玩成了炒CP。   關鍵,大林子踏馬的人在橫店啊!   插一句,負責訪問的是新浪娛樂報道的記者……   也是《夜·店》的主要宣傳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