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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節:臨陣鑄劍(下)

  稱讚長劍“好東西”不是湯森本意,實際上,他本想咋呼一聲“好古怪”然後有多遠把它丟多遠。   湯森身上惡習甚多,最容易觸犯死愛面子。無論怎樣,絕不在英格瑪面前露怯,所以湯森硬生生改口了——我忍,我讓自己犯惡心,也不給你開心的機會!   那麼,劍有什麼問題?   如果按照湯森的家鄉說法來描述,應該是:“這丫是活的!”   湯森試劍之初,就察覺這劍有意識,似乎從柄內甦醒,發出時而微弱、時而強烈的呢喃。這些隱約的絮語,沿這劍柄表面細細的蝕刻花紋、一直傳到湯森掌心。他不明白其中含義,但身體上沒發現任何不適。   與其說長劍本身是活的,湯森更容易接受的說法是“有個精靈藏在劍柄裏”,至於精靈是不是漂亮、是不是長得像人都無妨,總之好過鐵就行了。   因爲湯森覺得,自己不能淪落到跟鐵塊瘋言瘋語的境地。更何況,這些呢喃不陌生,就像最值得信任的摯友發出,湯森甚至覺得這個平原正躲在附近,隨時準備跟自己一塊陰人。   這種感覺,他怎麼能是一塊鐵?!   除此之外,湯森還領略到長劍另一個令他驚訝的特點。握住這柄劍時,他就像擁有了第三隻眼睛。腦海中不時有畫面掠過,畫面焦點都鎖定在身邊那些正在變化、自己無法看到的地方。   對湯森而言,這種自動補足盲點的功能非常強大。只是觀察角度有點詭異,而且還遊移不定。從身後向前的視角算最正常的,另有頭頂垂直俯視,還有地底斜向昂視的。當長劍被湯森隨手插在地上時,劍尖部位傳送了實時畫面——它殘忍的捅死一隻大蟲子。   不是精靈的話,搞出這事的只能是搗蛋鬼。   數量不止一個,至少是一對,甚至一大羣。   “這是命運雙劍中的其中一柄,名爲劫難。傳說命運雙劍的另一柄,名爲希夷。但我至始至終沒見到過。運氣好的話,也許你能自己折騰出來。”英格瑪說:“雙劍的說法,有可能是謠傳。這點不難理解,有句古語說命運即劫難。”   “我相信雙劍的傳說,希夷,大概不是每個人都能看見。”湯森調侃完英格瑪,還笑着對手裏的劍說:“你都買一送一了,還躲躲藏藏的做什麼?爽快點把你妹子交出來!”   “我沒允許你現在折騰!”英格瑪對湯森無語得很:“還有什麼問題,趕緊問!”   “呃——提煉金屬也就算了,可劍身這麼多細節,瞬間真能完成?”湯森自己會鍊鐵,但英格瑪連劍上的切刃都能弄出來,這讓人很想不通:“這是怎麼回事?”   “劍的精妙,要用異能去記憶和鑄造。其實你要做的選擇不多,就是把環境中的某些資源加進去,達到更好的異能效果。這是主場優勢,本地資源,本地異能,強強聯手。”   “至於具體加什麼加多少,需要體會摸索,交朋友也有個過程。”英格瑪解釋說:“異能師公會里,能真正使用這種劍的人不超過三十名。”   “這麼少?”湯森問:“劍很稀有?很難製造?”   “難點在於掌握。如果我們把異能師和異能源看成一個整體,劍的加入會引發連鎖的環境變化。”英格瑪搖搖頭:“用得不好,它就有第三者那樣破壞力,搞亂你的異能源陣列;用的好你就多張王牌。它能加強控制異能源控,甚至有人把內空間置於劍內。”   “贊!”湯森彈彈劍脊:“我沒戰過小三,但小三也是妞,所以歸根結底看語言藝術。”   “你當這是泡妞?”   “沒錯!兩個以上的妞很考驗公共關係學。”湯森嚴肅地說:“不過我能搞定。”   “這話你別出去說,否則我不承認自己認識你。”看到湯森眼中的狐疑,英格瑪做出鄭重說明:“這劍今後歸你,可以放心用——原主人早被我幹掉了。”   英格瑪這話讓人聽來刺耳——這算贓物吧?要不然乾脆就是兇器?   “實際使用,纔是最好的練習。”當代大師的思維跟常人差距好大,他抬起手,指着不遠處的小村:“現在,拿起你的武器,先去給我清場!”   “我就知道,沒白拿的好處。”   看看不遠處的村子,湯森抱怨一句,提着劍去了。   這邊鑄劍試劍,旁邊三人早就看到眼紅,特別是瑪西亞,帶小蘿莉窮兇極惡的直撲過去。英格瑪無奈,只得一一補給她們,菲斯特也沒被落下。   他那柄造型修長、通體遍佈細白波紋的長劍名爲承風,應該是承風泛波的意思。這種特別適合他的裝備,肯定是當代大師早早預備下的,所以菲斯特很鄭重的道謝。   大家忙完,回頭一看,發現湯森已經走遠了,正不緊不慢的沿小路前行。   “他居然不等我們!怎麼換了路線?”瑪西亞拔腿就追。先前大家都會避開小路,不過看湯森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她不好高聲打擾,只能問菲斯特。   “湯森似乎明白了大師的用意,”菲斯特輕聲解釋:“他要從防守最嚴的地方進去。”   “這種戰術會激怒對方,會遭到最強的抵抗啊……”這道理連小蘿莉都懂,但馬上她就真的懂了:“湯森有意要挑起最強烈的反撲?”   “大概……不是……湊巧吧!”菲斯特遠眺前方的湯森,感覺很無力。他知道湯森有的是才華,也知道使用他的代價很大——殺敵之前,湯森很可能先氣死友軍。   比如現在,如果湯森手裏沒劍,就跟那些晨間溜達的路人毫無區別。行走姿態跟平常一模一樣,標誌性的散漫充盈周身。   即使手中有劍,他也沒好到哪去。猙獰醜陋的劫難劍被他隨意拎着,一會在肩上靠靠、一會往腿上拍拍、砍草劈枝剔石子之類的遭遇也不缺。   在他手裏,劫難有一絲劍的尊嚴?甚至連馬鞭都不如啊!   要到什麼時候,他才能正經點認真點?   “大家記得保護好自己。”菲斯特無奈搖頭,腳步加快。   雖然猜不到湯森的想法,但廝殺中靠近些總是沒錯的——菲斯特正在嘗試着定位,無論政局戰場,他都要爲自己和湯森準確定位,好互爲補充,也好消弭衝突。   湯森此時的想法很簡單,一句話:英格瑪不是好東西!   至少這混蛋偏心,他給瑪西亞和小蘿莉的絕對防禦非常奢華,時效過去之前,不管什麼異能都傷害不到她們;菲斯特的防禦異能是城牆級的,異常堅固;但給湯森的異能卻只是個掩飾,還是接近到百米之內就會失效那種——標準的大路貨,憑它,能到達衝擊位置都算走運。   湯森感嘆:人生,就是不公平!   湯森沒想到遠處的英格瑪也同時爲自己發出感嘆,內容絲毫不差:人生,就是不公平!   因爲前面的村子裏,有極端不公平、後果極端嚴重的意外等着湯森。這一切是英格瑪親手促成。此時,當代大師站在一棵大枯樹低下,兩手攏袖,目光靜謐。   沒人能在他身上看出異樣。   赫赫有名的當代大師,自然能把眼中殺機藏起來、藏得很妥當。   之前,英格瑪是個正常的、很關懷湯森的長輩。但在三天枯坐之後,英格瑪卻變成比光輝教會和所有使徒加起來都要危險的敵人!   因爲某種苦思的結論,英格瑪需要湯森去死。   這不是說笑、也不是試煉、更不是演習!   小路盡頭的死亡陷阱,它正等待着湯森的光臨。讓湯森戰死在爭取榮耀的道路上,以一個勇者的形象存留在別人記憶中,這就是英格瑪最大的讓步、也是他出於愧疚和惋惜的補償。贈劍給湯森,也是爲了幫他塑造這個勇者形象。   爲了撇清自己,英格瑪要借死敵的手完成此事,所以湯森不能活着從村子裏走出來。在湯森出發之前,英格瑪盡心竭力的教導他武裝他,但那只是爲了進一步避免別人的懷疑。   湯森不是神仙,也不是未卜先知的神棍,所以他對此毫不知情。他的腳步漸漸靠近了村子,他的眼睛已經能看到村舍的若干細節。由此可見,掩飾行蹤的異能效果還行,只要距離百米以上,就不會被死敵發現。   村口小路上有個曬太陽的“人”,這傢伙不止一次被異常聲音驚動,所以頻頻探身抬頭,使勁觀察小路上的狀況,但“他”始終沒發現湯森正在靠近。   湯森暗暗驚異,不是爲異能,而是這個放哨的傢伙太像人。   它有血有肉、有手有腳,腦袋上有五官有毛髮,什麼零件都不缺。一身破衣服也穿得恰到好處,神形兼備的老年流浪漢。   詭異的是,它裸露的皮膚間或會有根細如髮絲的黑氣鑽出來,筆直地向上飄,經久不散。   在它向小路張望的時候,湯森發現它的目光裏空空蕩蕩。木然的眼珠在轉動,瞳孔也偶爾映出一點光,但毫無生氣可言。就像在眼珠上蒙了層肉色琉璃,流露出來的只是陰冷。   這是湯森見到的第一個死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