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潜龙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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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昌
周昌(?-前192)西汉大臣,刘邦同乡,沛县(今属江苏)人。秦时为泗水卒史。秦末农民战争中,随刘邦入关破秦,任中尉。后为御史大夫,封汾阴侯。耿直敢言。刘邦欲废太子,他直言谏止。后为赵王刘如意相,如意为吕后所杀,他托病不朝。
“期期”见于《史记·张丞相列传》:“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虽欲废太子,臣期不奉诏。”“艾艾”见于《世说新语·言语》:“邓艾口吃,语称‘艾……艾’。”
据《史记》记载:汉初有个将军叫周昌,沛县(今属江苏)人。秦末,为泗水卒史,农民战争中归刘邦,并从刘邦入关破秦,任中尉,后升至御史大夫,封汾阴侯。周昌为人正直,敢于直言。他口吃,说起话来很费劲。当时,汉高祖刘邦想废掉太子刘盈,另立如意为太子。周昌对此坚决反对,并向刘邦提出劝谏,说:“我不善言辞,但知此事不能这么办,如陛下想废太子,我就不服从您的命令了。”因为周昌口吃,在说上述话时,把本不需重叠的“期”字说成了“期期”。而成语期期艾艾也典出于此。
任敖
任敖(公元前?——公元前179年),秦代沛县人,初为沛县狱史,素与刘邦相善。刘邦初起时,敖以客从,为御史。亡秦后,刘邦立为汉王,与楚霸王项羽争天下。刘邦东击项籍,敖迁为上党太守。高后当政时,封任敖为御史大夫。孝文元年,任敖卒,皇赐谥号“懿侯”,葬于广阿县丘底村前,清乾隆年间隆平县知县袁文涣曾吊以诗曰:
广阿城外夕阳愁,太息茫茫土一天。
古墓寒烟分野色,残碑衰草冷荒洲。
千秋事业光青史,十载勋名起汉刘。
丰沛当年成往事,萧萧叶落老松揪。
王陵
王陵(?-前181)汉初大臣。沛县(今江苏沛县西)人,秦末农民战争中,
聚众敷千人据南阳(今河南南阳)。后归刘邦。从定天下。以功封安国侯,
官至右丞相。因反对吕后封请吕为王,罢相,改任太傅,病死。
一说以宾客从刘邦起兵,并随刘邦入武关,又随入汉中。楚汉战争中,
守丰,后封雍侯。汉朝建立,改封安国侯。
雍齿
雍齿(?——前一九二年)
沛入(今江苏沛县东),出身豪强。秦二世二年(前二零八年),随刘邦起兵反秦。秦军围攻刘邦于丰乡(沛县西)。邦打败秦军后,命雍具驻守丰乡。雍经魏国人周市(音拂)诱反,遂行背叛;几经反复后,再次归向刘邦,邦以其立过许多战功,故未杀他。
汉高祖六(前二零一年)。刘邦听从张良的意见,封雍齿为什邡肃侯,食邑二千五百户,位次居五十七。
汉惠帝三年(前一九二年)雍齿卒,葬于什邡治西郊(元石公社箭台大队)。他的第三代(曾)孙雍桓,袭爵终侯。汉武旁元鼎五年(前一一二年)九月,发夜郎兵,下牂牁,会番禹。终倨不肯从军击南越;又因所筹酎(音宙,醇酒)金和献祭事不合要求。被削掉侯位,计其后代先后在什邡世袭共八十九军。
屠睢
秦朝武将。公元前214年,他率50万军队对岭南进行大规模征战,经过3年苦战,终于征服了这些地区。督修从道州到封阳、广信的这段水陆古道,历时两年,动用湘、桂、粤三地戍民四十多万人,其中因病、饿、工伤、杀伐有二十万多人遗尸工地。由此可见修建古道的凶险和艰难。
程邈
生平简介
程邈,秦代书术家。字元岑,下杜人;一作下邳人。相传他首行先将篆书改革为隶书。蔡邕称其“删古立隶文”。唐代张怀瓘《书断》称:“传邈善大篆,初为县之狱吏,得罪始皇,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献字赎罪的程邈(1)
程邈,字元岑,生卒年不详,秦下杜(今陕西省西安市南)人。他是秦朝的一个小官,曾当过县狱吏,负责文书一类的差事。因他性情耿直,得罪了秦始皇,被关进了云阳狱中。他在狱中度日如年,无事可做,白白浪费时光觉得实在可惜,心想,何不干出一番事业来,以求赦免罪过?
可是,在狱中能干什么事业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程邈。当时正值秦始皇推行“书同文”政策,以小篆为全国统一文字。其时政务多端,文书日繁,用小篆写公文固然比以前方便许多,但小篆不便于速写,还是费时费事,影响工作速度和效率。程邈以前身为狱吏,深知小篆难以适应公务,若能创造出一种容易辨认又书写快速的新书体,不是更好吗?脑子里有了这个想法,程邈便绞尽脑汁地琢磨,于是乎,他在监狱中一心钻研字体结构,做起文字学问来。
程邈把流传在民间的各种书体搜集在一起,潜心研究,一个一个加以改进,把大小篆的圆转改变为方折,同时删繁就简,去粗取精,经过加工整理,十年后,终于创造出书写便利、又易于辨认的三千个隶字来。他把这一成果呈献给秦始皇。秦始皇在年轻时,工作便非常认真,是一个非常讲究工作效率的人,统一天下后,要推动的政治、文化、经济上的改革又那么多,他更是日夜不停、废寝忘食的工作着。《史记·秦始皇本纪》上记载说:“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换句话说,秦始皇每次批示的文书,是以石(一百二十斤)为单位,不批完一石,便不休息。当时纸尚未发明,公文都刻于竹简上,一百二十斤的竹简码起来大约有一个人的高度,而且自我要求,不批示完,即使已到深夜也不能休息,可见秦始皇的确是在夜以继日的工作。
秦始皇看了程邈整理的文字,非常高兴,不仅免了程邈的罪,还让他出来做官,提升为御史。由于程邈的官职很小,属于“隶”,所以人们就把他编纂整理的文字叫隶书。同时,“隶人”也指“胥吏”,即掌管文书的小官吏,所以在古代,隶书也被叫做“佐书”。这种隶书的特点是扁阔取势,结构简单,笔画平直,有了波磔,与小篆相比,书写方便,易于辨认。后来为了和汉朝的隶书区别开来,就称之为秦隶。
秦隶的出现,是我国文字史乃至书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逐渐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官方书体。从此,我国文字告别了延续三千多年的古文字而开端了今文字,在形体上逐渐由图形变为笔画,象形变为象征,复杂变为简单,在造字原则上则从表形、表意到形声,字体结构也不再有古文字那种象形的含义,而完全符号化了。但秦朝初创的隶书,结体和用笔都带有篆书的意味,长扁不一,波磔也不明显,可以说只是篆书的潦草写法。到了东汉,隶书才有了大的变化,结构向扁平发展,笔画出现了雄健的波磔,更趋于工整精巧,从而形成了汉朝隶书的独特字体。汉隶结体用笔富于变化的特点,又影响和促进了楷书和其他书体的形成及风格的多样。直到如今,隶书仍然是一种常用的字体,并作为一种书法艺术而存在。
献字赎罪的程邈(2)
程邈创造隶字说便是书史上有关隶书起源的颇具影响力的经典话语,这一传说在我国流传了两千多年。《说文解字·序》说:“秦烧灭经典,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趋约易……秦始皇使下邽人程邈所造也。”唐张怀瓘在《书断》中也说:“程貌,隶书之祖也。相传邈善大篆,初为县之狱吏,得罪始皇,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之笔法,成隶书三千字。始皇善之,用为御史,以其书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曰隶书。”
秦隶出现后,虽然为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却没有真迹遗留下来。1975年底在湖北省云梦县城西睡虎地十一号秦墓出土了一千一百余枚竹简,字径很小,最大的不过二分,字型工整端秀,笔画浑厚。它的笔画肥、瘦、刚柔、纵横奔放,浑厚凝重,变化多姿,其点画有明显的起伏变化,特别是其中的“波势”已初具规模。这就是秦隶的墨迹。另外从上世纪初起,在西北和山东等地陆续出土了多批竹木简,战国、秦、汉、晋都有,湮没了两千多年的秦隶墨迹,终于重现于世。
这些出土文物不仅让我们得以见到秦隶的庐山真面目,而且也对程邈创造隶字的说法有了新的更准确的认识。也就是说,程邈创造的所谓新书体,其实早在战国时就在各国民间流行使用。从考古发掘的一些先秦金文、帛书和简册遗物看,隶书的萌芽期当在周朝。如西周孝王时代的《小克鼎铭》等作品,在其笔法上就已初露隶书的端倪。到战国时期,中国的文字开始了由篆向隶的转变。这一点,从一些出土的战国中期的帛书和木简文字上,可以看得非常清楚。如1980年在四川省青川县城郊郝家坪发掘了一处战国土坑墓葬群,在众多的出土遗物中有两件木牍,一件残损严重,另一件却较完好,字迹清晰可辨。青川战国木牍比云梦秦简约早八十年,它的字体和秦简上的秦隶极为相似。这是我国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隶书。这说明,秦朝时既有篆书这样的官方文书的规范字体,也有像隶书这样非官方用的简化字体。程邈只是对当时已经存在的这些隶字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收集和系统的整理加工,“去杂取精”,进一步规范罢了。也就是说,隶书是许多人靠日积月累共同创造的,决不可能是一人一时之功所成。程邈之功应为编纂整理之功,而非世人所言创始之力。
程邈创造隶字的传说虽然不完全可信,但应该承认他所做的编纂整理工作。作为一个基层秘书工作者,程邈能做成这么一件伟大的事业,自然是非常非常了不起的,现在的秘书工作者应该为此感到自豪和荣耀。同时,程邈那种历经坎坷而矢志不移、精勤奋进、自强不息、好学不已的精神更值得肯定和赞赏。人生在世,谁无挫折?有的人遭受挫折而萎靡不振、自暴自弃,有的人却在逆境中“愿保金石志,无令有夺移”,把苦难和挫折当作一块垫脚石,结果在对厄运的征服中出现了超越自然的奇迹。正如一切幸运并非没有烦恼一样,一切厄运也决非没有希望;人在顺利时不能得意忘形,在逆境中也不要一蹶不振,这便是程邈献字赎罪所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和教益。
程邈与隶书
唐张怀瓘《书断》中说:“按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作也。”程原为县里小官,因罪入狱,他整理了隶书3000字上奏,秦始皇认为很好,赦其罪,并封为御史。
相传秦朝有一个叫程邈的徒隶,因为得罪了秦始皇,被关在监狱里。程邈看到当时狱官的么牌用篆书写很麻烦,就作了改革,化繁为简,化圆为方,又创立一种新的字体。秦始皇看了很欣赏,不仅赦了他的罪,还封他为御史,并将这种字体规定在官狱中应用。因为程邈是个徒隶,起初又专供隶役应用,所以把这一书体称之为隶书。这个故事可能有很大附会的成分。实际上正像书法的产生一样,隶书也是靠日积月累许多人共同创造的,程邈所作的大概是整理工作。
书法上称秦隶为“古隶”,汉隶为“今隶”。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竹简千余枚,上为墨书秦隶。从考古发掘出来的材料来看,战国和秦代一些木牌和竹简上的文字,已有简化篆体,减少笔划,字形转为方扁,用笔有波势的倾向。这是隶书的萌芽。西汉时,书法中隶体的成分进一步增加。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西汉帛画《老子甲本》已有了明显的隶意。
李必骆甲(转)
秦风刚烈,秦人善斗,有歌曰“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就是生动写照。自从商鞅变法以来,秦国废世袭而行军功,秦国人都把杀敌立功作为赢得高官厚禄,进而光宗耀祖的途径。
然而,楚汉之争正烈,却有两位勇猛的秦国骑士委婉谢绝了刘邦做骑将的任用,甘愿屈居左右校尉之职,给后人留下了千古难解之谜,若想揭开谜底,只有从萧何下手。
刘邦在做了皇帝之后评论萧何的功劳,归纳为“后勤保障”,即镇守后方,安定民心,保证粮秣,续发兵员,照此看来,萧何当然做了许多征兵选将的工作,而萧何向来以知人善任著称,“月夜追韩信”早成为千古美谈,所以当不会对享有大名的重泉骑士李必骆甲不闻不问,视而不见。因此,二人经萧何选拔之后推荐给刘邦是可以肯定的。既然萧何在保举韩信之前先进行秘密深谈,那么将李必骆甲送到前线时先行谈话教育,进行必要的嘱咐,可以视为对“年轻人”的关心和关怀,很符合萧何的性格.所以,我们几乎可以认定,二人在面临选将的关键时刻的谦让是萧何谆谆教诲的结果。“臣故秦民,恐军不信臣,愿得大王左右善骑者傅之.”此话谦虚得体而又充满自信,令人不难从中看出萧何的影子。
以后的故事证明了李必骆甲的才干。先是在荥阳东面的黄河滩上把项羽的精锐铁骑打的狼狼大败,接着是突袭项羽的后方,绝其粮饷,最后是追杀项羽,逼迫他自刎乌江。就这样,李必骆甲虽然没有封侯之赏,却也把官做的稳稳当当,凭借谦逊的品格和卓著的军功而深受皇上的信任,无忧无虑的享受太平和富贵。这样的“远见卓识”只有丞相才会有,他们发自内心的佩服并且感激自己的人生导师----萧何。他们是皇上的“红人”,丞相的学生,当然,他们并没有觉得他们已经成为萧何“安插”在刘邦身边的“耳目”.这样的“耳目”究竟有多少?谁也难以说清楚。后来刘邦萧何反目,刘邦把萧何下狱,刘邦身边的卫士长竟然不动声色的把皇上教训一番,足以给人们留下广阔的想象余地。
透过谜一样的李必,谜一样的骆甲,我们看到的是谜一样的萧何:从容低调,以退为进,不争而争。《孤箫残荷》仔细解读了萧何与李必骆甲的这种“师生关系”,不知诸君以为然否。
唐厉
《史记会注考证》引周寿昌曰:“沛公此时左司马尚有孔聚、陈贺、唐厉、不止曹无伤一人。《功臣表》可证。”
唐姓发源地至少有四处:陕西、山西、豫鲁(今河南、山东间地)、湖北。上述陕西、山西、豫鲁三地在发展中成为唐姓繁衍的中心地带,也是唐姓主要望族所在地。秦汉时,唐姓分布于江苏、江西、四川、广东、安徽、浙江、山西、陕西、河南、山东、湖北等地。据载,战国时魏国人唐雎之孙唐厉迁于沛国(今属江苏),唐厉四世孙唐都任临邛(今属四川)令,唐都之孙唐林被封为建德侯,唐林之子唐蔚因封地被除,徙居颖川(今属河南),唐蔚之三世孙唐帽任会稽(今属浙江)太守,唐帽之子唐翔任丹阳(今安徽当涂东北)太守。魏晋南北朝时,社会动荡不安,北方战火连天,唐姓人随着南迁队伍,更广泛地分布于南方各地。此时,唐雎一支唐翔之子唐固,任孙吴政权中的尚书仆射一职,唐固三世裔孙唐彬任晋镇西校尉、上庸襄侯,唐彬之子唐熙因娶凉州(今属甘肃)刺史张轨之女,遂把家安到凉州,唐熙之子唐郓任前凉凌江将军,从凉州迁居晋昌(山西定襄西北),后发展成为唐姓历史上最大郡望。唐郓之曾孙唐瑶任西凉晋昌太守、永兴侯,唐瑶之孙唐褒任后魏华州刺史、唐纯任后魏太原太守,唐褒之子唐茂任秦州刺史,唐茂之子唐翼任后魏凉州太守。隋唐时期,随着河南固始人陈元光开漳入闽,唐姓人有加入者。唐雎一支有唐瑶的七世孙唐休王景任职宰相。
曹无伤
曹无伤(?-前206),是汉高祖刘邦手下的一名将领,官至左司马。他是导致鸿门宴事件发生的人物之一,亦因此被刘邦处死。
传信
刘邦于前206年攻入关中地区,秦王子婴投降。项羽过了接近一个月才率领大军到达函谷关,并在得悉刘邦已取得关中后攻陷此关。
据《史记》记载,曹无伤在刘邦决定会见项羽前,派人向项羽传话,说:“沛公(刘邦)欲王关中,使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项羽听后感到很愤怒,并在范增的劝说下决定进攻刘邦。
下场
刘邦在得到项伯(项羽叔父)的通知和张良的建议后亲自见项羽谢罪,项羽设宴款待。范增在席上意图加害刘邦但不成功,是为鸿门宴。
在宴会前,刘邦询问项羽是谁使他怀疑自己。项羽随即透露曹无伤告密的事。
刘邦担心范增等人的加害而逃席,回到自己军中便立即处死了曹无伤。
争议
唯一对他有所记载的史籍《史记》未有对曹无伤作出深入的描述。该段文章近年被列为中国大陆的高中语文教材,有阅读者则对曹无伤的身份、角色、动机均作出讨论和研究。
常见的观点包括:
曹无伤为投靠项羽或自保而出卖刘邦。
曹无伤是项羽军派往刘邦军的间谍。
亦有意见认为项羽亲自告诉刘邦事件的经过是出卖曹无伤。
现时亦有论者将曹无伤和项伯比较,认为两人均背叛所属阵营的人。有些意见指曹无伤的贡献比项伯为小。
以下转载自菜九段文:
千古谁识曹无伤
作为历史公案的鸿门宴,其始其终都与一个人物挂上了号,这个人就是曹无伤。给人的印象是,这是一个刚刚出场就立即谢幕的人物、却让历史永远地记住了他。后世甚至以为,因为曹无伤才有鸿门宴。菜九以为,可能更接近历史真实的是,无论有没有曹无伤,都会有鸿门宴。
除曹无伤外,刘邦所部的左司马尚有三人,他们是蓼侯孔藂,费侯陈贺,斥丘侯唐厉。但一提到左司马,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曹无伤。比如,沛公初起兵时斩秦泗川守壮的功臣就是左司马,《高祖本纪》记此事曰:“沛公左司马得泗川守壮杀之。”《索隐》引颜师古云:“得,司马之名。非也。按后云左司马曹无伤,自此已下,更不见替易处,盖是左司马无伤得泗川守壮而杀之耳。”这一来二去,就将这一桩大功落实在了曹无伤的名下。只是这种认定不是没有争议的,《史记会注考证》引周寿昌曰:“沛公此时左司马尚有孔聚、陈贺、唐厉、不止曹无伤一人。《功臣表》可证。”但菜九以为,这个功劳可能还真应该归之于曹无伤。因为另几人是汉之功臣,如果是他们中某人所为,直接说就是了,何必只保留官职而不提姓名。可能的原因是曹无伤已成了罪人,不便提。而击杀秦郡守之功又是反秦战事之最可称道者,不容没去,故有此种记载方式。当然,记不住人的姓名的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但考虑到沛公部此时刚刚起兵,部队的建制尚属草创,是否有官衔名号还很成问题,此官职极有可能是日后追记的。
非常奇怪的是,考查追随刘邦起兵的几个亲信:曹参、周勃、樊哙、夏侯婴、周绁的早期官职,竟与司马之职无一丝一毫的联系。司马之职更像是楚制,而刘邦部沿用的官职更多的是参照了秦制。比如樊哙、曹参等人均是由七大夫而五大夫,继而为执帛或执圭,再没见司马之职。菜九以为,此职或者非刘邦主干部队的官职,更可能先为刘邦的兄弟部队吕泽部所专有,因为吕泽所部用楚制更多。司马官职可能不低,灌婴击楚最后一战的功劳薄上还特意记了“降左右司马各一人”,说明此官职的重要。有鉴于此,曹无伤至少是个立有战功的人,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参加过秋收起义及万里长征的老红军。像这样一个追随刘邦或吕泽反秦出生入死的人,到了两军对峙的节骨眼上,怎么会暗中向项羽一方去搬弄是非呢。现在有些教案将曹无伤说成是项羽在刘邦阵营中的内应,这个看法不对。刘项两军长时期联手作战,曹项原本认识也很正常。此时曹只是主动投靠,是否为项氏接纳尚属未知数,又如何内应得起来。何况,曹无伤所说并不是什么重大机密,与其说是通风报信,不如说是政治表态。其所作所为更像是为自己留个后路。为什么会是这样?自从项羽破关而入,两军的态势敌意甚浓,项强刘弱,一目了然,所有的人都清楚打起来会是什么结果。不仅是刘邦,其所部稍有头脑的将领也能判断出局势的危急,曹无伤的告密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发生的。像曹无伤这样经过浴血奋战数年立有大功的人,此时有安享胜利成果的心理状态也很正常。而一旦重新开战,享受胜利的前景就会完全泡汤。当然,如果能站在胜利者一方,则又将另当别论。曹无伤所为,就有点向下一个胜利者投靠的倾向。也就是说,曹无伤做了两军将打起来的准备,而根本没想到两军有可能打不起来。一旦打不起来,曹氏所为将为两边所不容。所以古人说,祸莫大于欲利,岂空言哉。
曹无伤传递的情报内容是:“沛公欲王关中,使子婴为相,珍宝尽有之。”此言不得完全视之为进谗,而应当作具有某种可信程度的史料。曹无伤通风报信的内容,从几个方面刺激了项羽。刘想王关中,尽管他有这个权利,但这是项羽及诸侯联军肯定不会答应的。人性中有一特点,即看高自己的努力,看低他人的努力。在项羽及联军看来,他们在黄河以北消灭了秦军野战军主力就是盖世奇功,他们就理应享有对战利品的最大支配权。如果让刘邦如约王关中,就表明项羽的功劳要大打折扣,何况秦政权的金银财宝还都让刘邦霸占了。这口气是项羽无论如何也咽不下去的。在项羽的灭秦计划中,应该将秦宗室斩尽杀绝,他显然也不想让秦王子婴活下来。因此,刘邦立子婴为相一事,也为项羽所不能容忍。其实无论有没有曹无伤的密报,项羽都不会让刘邦王关中的野心得逞,只是有了这个密报,加大了项羽打击的决心与打击准备力度。刘邦方面所遇到的尴尬是,曹无伤之进言完全属实。刘邦的打算并非隐蔽,其所部将领对此应该有一定的心理准备。而曹无伤大小也是个官,完全有可能知道刘邦的真实意图。
刘邦的护身符是怀王之约,只是这个约定此时也不能保证其权利的落实。应该说怀王之约是在灭秦形势非常渺茫的情况下作出的,而这个约定本身也有模糊之处。比如王关中的范围到底有多大,是旧秦的全部地盘,还是其核心数郡。秦政权的财富怎么处理也没有明确交代,不过也不好明确交代,只能是走着瞧。谁也没有想到形势发展得如此迅速,看起来不可能实现的灭秦目标居然一下子实现了,并出现了超强的项羽及诸侯军事集团,使得原本就不容易执行的约定更难落实了。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刘邦决心武力维权之举,接着有了项羽决心武力毁约之举。而刘邦情知不敌,为求自保,决意拱让王关中的权利,就等于把怀王之约搁置了起来。这一来,也等于把处理灭秦后局面的难题交给了项羽处理。曹无伤因料想不到刘项之间完全有化解的余地而作出的告密之举,到了这个时候就显得多余了。
鸿门宴就是项羽处理这个局面的第一回合。在鸿门宴上,刘邦肯定提出了自己利益的底线,即只要巴蜀两块地方,其他由项羽发落。这个内容没有被记载下来,是从常理上推测出来的。因为无论是刘邦对项伯所说的话,还是在鸿门宴上对项羽所说的话,都没有什么涉及利益交换的实质内容。而缺少了这些内容,就很难设想项羽盛起的杀心如何能平息,也很难设想刘邦如何敢只带百余人深入项羽的龙潭虎穴。因此,刘邦的表态应该是在其动身前往项营之前就作出了,时间应该是与项伯的会谈。因为也只有这样,项伯才能保证刘邦在项营的安全,才会敦促刘邦第二天早一点来。如果项伯没有十足的把握保证刘的安全,又岂能促刘早点送死呢。有关刘前往项营一事,项伯所用之词为谢(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为谢罪谢过之意。谢什么过与罪呢?就是刘邦派人把住了函谷关不让诸侯联军进入一事。刘邦率先灭秦夺了头功,犯了众人之嫉,又派兵阻函谷关不让联军进入,犯了众人之怒。这样的失误是要受惩罚的,因此在两军火并在即的当下,就不是仅仅口头上表示承认错误就能解决的,一定要拱让出某种利益。比如刘邦就会拱让出王关中的权利。接下来的问题是,你不王关中,让谁来王啊?你不王关中,又该如何安置你啊?先不谈后两个问题如何解决,只要刘邦向项羽当面确定了自己的立场,要打要杀之类的事就绝不能容许其发生。至于项庄舞剑一事,菜九以为属于节外生枝,并非出于项羽本意,是老糊涂范增在帮倒忙。对项羽而言,一切OK,又何必再干蠢事,成为亡秦之续呢。尽管刘邦是项羽日后称霸天下的心腹之患,但在那个时候杀刘的风险之大也是可以预期的。一旦杀刘造成刘部及项羽部属或者诸侯军队的不服,出现的大乱,非项羽所能控制。何况两人原本相交甚笃,至于在一方愿意让步的情况下把事情做绝吗。项羽的这些盘算与顾虑,曹无伤是不可能算到的,因此他的悲惨下场是不可避免的。
鸿门宴上刘项之间只对了一句话,仅仅这一句对话,项羽就把刘邦部给他通风报信的曹无伤给卖了。据《项羽本纪》:刘邦天一亮就带了百余随从至鸿门见项王,谢曰:“臣与将军戮力而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复见将军于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郤。”项王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经过推敲,我们就会发现,刘邦一番话说得含含糊糊,但却含含糊糊得非常有效用。他在这个时刻绝对不会有任何指责项羽的意思,其出发点是解释与自责。他是来谢罪的,在这个时刻他只能自责,话里自责的内容,是指自己听信了小人之言而闭关不让诸侯入内一事。当然,刘邦所说的小人也含双关,不仅是自己听了小人的话,就是项羽准备大动干戈,也并非出于本意,而是由不相干的人在其中起了作用。换言之,刘邦不仅承担了自己的责任,也把原本应该由项羽承担的那份责任给开脱了。应该说在原本要起的冲突中,刘项二人都犯了错,刘犯的是小家子气的错,项犯的是绝情的错。而刘邦则把所有的错承担了下来,一下子就在境界上高出项羽。刘邦所言虽然仅寥寥数语,却起到了解开项羽的心结、并使自己脱困的作用,这就是刘邦的厉害之处。这段话首先就提到的两人并肩作战情景,自然会让项羽的思绪回到艰苦作战的年代,从而念及两人原本存在的战友情谊;次及战略分工,也有战争时期两人相互配合默契的情分在其中;再及无意立下大功,表明不是自己有多大本事,完全是运气好;终及不详其名的小人尽出馊主意,让原本关系非常好的两兄弟产生矛盾。这番虚虚实实的话,基本上覆盖了项羽复杂的心理状态——战胜的豪情、立了大功的自负、失去灭秦机会的懊恼、拥有空前实力的狂妄、准备对兄弟动粗的自责心理,林林总总,在这里都受到照应。确实,对秦作战是最为艰苦卓绝的事,无数先烈壮志未酬、饮恨而终。而他们好不容易熬到了最后胜利,这个战友情份正是弥足珍贵的。有了刘邦的这番表白,再加上没被记载下来的利益交换,项羽肯定也动了真感情,觉得自己之前准备消灭刘邦的冲动太过分了,他也作了自责,他的话翻译成现在的语言,即“要不是你那个曹无伤过来搬弄是非,我又怎么会想起来要做如此绝情的事。”这样的回答固然有项羽把刘邦的话给听岔了的因素,但更多的是,项羽已知道刘邦决意归顺的底,便觉得先前准备火并一事太过绝情,也做了自责。不自责也不合适,本来嘛,人家只是想把住胜利果实,怕别人来抢;你可是一下子就要抢走一切,还要要人家的命。后者的错显然比前者要大,且不可挽回。只是这个自责的后果,是将曹无伤当了垫脚石,让自己下得台阶来。后人以为,项羽如此轻率地把刘邦部给他通风报信的曹无伤给卖了,实为一大损失。但此时项羽已完全知道刘邦彻底让步的底线,便没有必要与刘邦闹翻。既然不打算撕破脸,此时将曹无伤抛出来,正好可以减轻自己道义上的压力,让自己下得台阶来。曹无伤是你刘邦的人,让你自己去杀好了,与项羽无关,根本谈不上什么损失。确实,在不打算与刘邦撕破脸的情况下,曹无伤的死活对项羽来说根本无所谓。我们不妨想象一下项羽当时的心态,可能听了项伯的转达,及看到刘邦恭敬地来访,项羽一下子觉得自己此前做得太过了,脸上有点下不来。是呀,人家也是千辛万苦,一刀一枪拼出来的功劳,让自己省了不少劲。而自己情况不明,就准备一步做绝,真到了那一步,情何以堪。在这个面子上下不来的时候,有个现成的曹无伤,不把他拖下水分担一点岂不愚蠢之至。所以项羽对刘邦的答话,就有很大的为自己开脱的成分。在化解危机方面,这哥俩的处事方式非常相似,自责+委过于人。细分析一下,刘邦的意思是,这事是我的不对,都怪那些不懂事的小人尽出馊主意,造成现在兄弟失和,我有责任哪。刘邦这么一坦白,项羽也说了,我做得也不好,不过要不是你那个曹无伤说事,我也不会这么做啊。看来这两个人是要维持关系的,全是外人在捣鬼。是啊,原来两人关系很好,都结拜为兄弟了,怎么居然发展到都准备火并了。噢,原来是曹无伤这小子使得坏。所以项羽供出曹无伤很正常,而将曹无伤通风报信一节瞒过不说,才不合情理,毕竟在这万分尴尬的局面下,当局者都要过关嘛。刘邦过关的办法是放低身段,低声下气,出让利益;项羽显然不能如此丢份。怎么办,把曹无伤拿过来搪塞,得其所哉。
刘邦回到军中立即杀了曹无伤一事,与其说是除奸,但更多的是撒气。因为无论曹无伤是否通风报信,只要刘想王关中,项羽及诸侯联军肯定不会答应,结果还是当不成,有没有曹无伤,结果都不会有什么两样。但一下子亲手把差不多吃下肚的胜利果实拱手让人,刘邦这个心里啊,怎一个痛字了得。这个曹无伤的死于非命,实实在在是自找的。司马迁引用古人的话说是“祸莫大于欲利”,那么,这个曹无伤之死就是欲求利的结果。如果仅仅是想活命,双方打起来临阵投降也可以活下来嘛。其通风报信的目的,无非是想在事后从项羽阵营为自己谋个有利地位。谁知刘项两家之间的疙瘩并非解不开,而一旦战云消散,水落曹出,不死何之。
当然,有些事不到最后是看不出结果的。如同买卖股票,哪个人不是经过百般思索、反复比较权衡,认定百分之九十九会看涨,才会持有,但事与愿违的情况多了去了,欲益反损、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我们自己就经历过或身边就不时发生,但这是生活的严酷性所决定的,谁也没有办法。只可惜了曹无伤这个老革命,为了过上理想中的好日子,将一生名节押在了刘项必火并一事上,不仅是送了老命,而且其反秦的功劳就此一笔勾销。因此,也用不着说曹无伤是什么内奸,他不过是个财迷心窍、自以为精明的人,只不过是人算不过天,到头来却栽在自己手上,死都死得没名没份。
审食其
审食其和刘邦同乡,也是沛县人。秦二世元年,审食其以舍人从刘邦起兵反秦。刘邦带兵离开沛县时,留下自己的哥哥刘仲和审食其一起照料自己的父亲和妻子儿女。楚汉战争期间,在彭城之战中审食其与吕后、刘太公一起被楚军俘虏,结下深厚感情。审食其与吕后两人自刘邦离开沛县后,大概有五六年的时间朝夕在一起。特别是在审食其与吕后同在楚军为俘虏的三年期间,虽然没有史书详细记载,但是三年多时间里吕后多蒙审食其忠诚相伴,两人可以说在战乱岁月里产生了生死与共的感情。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因为吕后谏争,没有什么战功的审食其被封为辟阳侯。等到刘邦死后,二人更无顾忌,互相往来。《汉书·朱建传》说:“辟阳侯行不正,得幸吕太后。”说的就是此事。
审食其与吕后的隐情终于被吕后的儿子汉惠帝发现。据《汉书·朱建传》载:“久之,人或毁辟阳侯,惠帝大怒,下吏,欲诛之。太后惭,不可言。大臣多害辟阳侯行,欲遂诛之。”汉惠帝不能对自己的母亲怎么样,但是对付审食其还是有办法的。吕后自知理亏,不敢向儿子求情,束手无策。幸亏审食其曾经帮助过的朋友朱建施展辩才,说服惠帝的幸臣闳孺,设法救了审食其一命。惠帝死后,审食其与吕后关系更加密切,肆无忌惮。吕后死后,诸吕被杀,但是因为审食其未雨绸缪,得到陆贾、朱建等人的帮助,所以在诸吕被灭后平安无事。文帝三年(前177年),淮阳王刘长因为怀恨审食其在汉高祖时对其亲母见死不救,于是伺机杀了审食其。这位吕后的情人在吕后死了三年之后,也随吕后而去了。
汉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吕后要为二十一岁的刘盈选后,为怕自己控制不住新皇后,最后别出心裁地来了个亲上加亲,将自己尚未成年的外孙女张嫣嫁给刘盈。舅甥成婚,岂非乱伦?新婚后,刘盈同小皇后并没有真正的夫妻生活,只是同其他女子厮混。先是女色,然后是男色。当时,被封为郎中的好些人,头戴用漂亮羽毛装饰的帽子,腰围贝玉带,脸上涂满脂粉,这些大多是惠帝的男宠。
大婚后不久,有人密告惠帝,说这桩婚姻是辟阳侯审食其在枕边同吕后悄悄定下的。审食其与太后私通,刘盈已又羞又恨,又做了这件坏事,更是火上浇油,于是下决心报复。
审食其原是刘邦在沛县时的贴身家人,照顾吕后母子,两人关系已有暧昧。刘邦即位后,感念其护家有功,封其为侯。他与吕后依然旧情不断,刘邦也不加干涉。
一天,惠帝找了一个借口,把审食其逮捕下狱,准备治死罪。吕后也不便亲自出马为姘夫说话。这时一个叫朱建的人,走了惠帝男宠的门路,救了审食其一命。他找到惠帝的男宠宏孺,托他说情。他对宏孺说:“审食其一死,你的性命也难保。”宏孺吓了一跳,朱建分析道,你受皇上宠爱,审食其受太后宠爱,一旦皇上将审食其杀掉,太后为报复,也会把你杀掉。宏孺一听,很有道理,使出浑身解数,设法让刘盈赦免了审食其的死罪。三年后,惠帝抑郁成疾,加之纵欲,年纪轻轻就死了。
蒯彻(后改名蒯通)
一、登上舞台
蒯通,本名蒯彻,因为避汉武帝之违而改为通。有人从楚汉时期记载蒯通的言论以及《史记·田儋列传》:“从蒯通者,善为长短说,论战国之权变,为八十一首。”《汉书·蒯伍江息夫传》:“通论战国时说士权变,亦自序其说,凡八十一首,号曰《隽永》。”认为《战国策》为其所著。
蒯通第一次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是秦二世元年八月,当时武臣授命于陈涉北上扫荡赵地。眼光老到,善为长短之说的他立刻游说范阳县令徐公,为其分析当前形势,解说利害关系说服徐公降赵王武臣,又以三寸不烂之舌说动赵王武臣接受范阳县令徐公投降,传檄千里,不战而下三十余城。可见其言之利!
到蒯彻再一次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时候,五年的光阴已经一晃而去了,楚汉相争的历史大剧已经接近尾声。令人迷惑不解的是这五年间风云起伏,波澜壮阔,而蒯彻却丝毫没有任何事迹显示他参与这段令人热血沸腾的历史进程中去。
笔者以为,不是蒯彻不参与,而是明主难遇。平庸之辈,自不愿意为其谋略天下,比如赵王武臣;而雄主身边都有信任有加的谋臣,比如刘邦有张良,项羽有范增。自己投奔过去,不能为其重视,则无法尽负平生之策!太史公在《乐毅列传》曾言:“始齐之蒯通及主父偃读乐毅之报燕王书,未尝不废书而泣也”从侧面反映其不遇明主赏识,满腹经纶无处施展而借古悲己的心态!
二、乱齐之策
汉四年十月,也就是五年后,蒯通再一次出现在历史舞台,也是韩信的帐下,当时韩信授命于刘邦引兵东,进攻齐国,还未渡平原就听到郦食其已经说服齐王投降。韩信正要退兵,蒯通鼓动其偷袭齐国,说“将军受诏击齐,而汉独发间使下齐,宁有诏止将军乎?何以得毋行也!且郦生一士,伏轼掉三寸之舌,下齐七十余城,将军将数万众,岁余乃下赵五十余,为将数岁,反不如一竖儒之功乎?”韩信听其计,趁齐国不备,一举攻克齐国都城临淄。
这里是后世认为蒯通为韩信谋士的依据,但是司马迁在史记用的是“范阳辩士蒯通说信曰”,这里没有明确说明蒯通为韩信谋士,反而从这里看,蒯通仅仅是来说策的说客。司马迁对此评价为“甚矣蒯通之谋,乱齐骄淮阴,其卒亡此两人!”班固也认为“蒯通一说而丧三俊”。
蒯通之谋就有必要追究一番,蒯通究竟为何出此谋?此谋究竟对谁有利?这里可以有三种解释:一,蒯通为韩信以后自立而打定基础,临时小施手段辅助韩信成就大业,可以说深谋远虑。二,惟恐天下不乱,借此来实现自己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纵横家本色。三,为其他人而谋,蒯通施展手段借此以乱齐汉联盟。因为后来有蒯通说韩信自立,所以一般后人皆认为是第一种原因。
但是笔者却倾向第三种,史记有这么一端话:“通善齐人安期生,安期生尝干项羽,项羽不能用其筴。已而项羽欲封此两人,两人终不肯受,亡去。”从这段可以推测蒯通曾经为项羽客卿,联系到蒯通五年内毫无动静,很可能因为无明主辅助,而楚汉期间惟有项羽刘邦双雄并立,余者皆不足论。而刘邦项羽都有高参辅助,蒯通投靠亦不能尽展所学,是亦未曾前去辅助。但是在汉三年却有了转机,项羽中陈平反间计而痛失高参范增,处于缺乏谋士辅助的尴尬境地。而此时蒯通以及好友安期生趁此辅助项羽施展抱负亦合情合理,项羽欲封他们必然他们有一定功劳出过计策才可,这里笔者以为“乱齐”就是蒯通为项羽而谋,项羽因此而分封之。
但是前一种也有很大的可能,亦合情合理,或项羽不能用其策,而转投韩信,试图辅助韩信三分天下而谋之。第二种则可能性不大,如果蒯通仅仅是显示自己的手段,这乱齐相比说徐公降赵王武臣显然谈上不上什么手段,不过蛊惑之策耳!惟恐天下不乱也不能成立,从蒯通前后事迹来看不是那种仅卖弄口舌而毫无目的之士。
究竟是哪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我们从零散的资料来看这段历史。
三、韩信伐齐与郦食其使齐
汉三年六月,项羽拔荥阳,诛周苛、枞公,虏韩王信,围成皋,汉王刘邦与滕公夏侯婴从成皋主战场逃跑至韩信、张耳军中。趁张耳、韩信未起,自称使者夺其印符,召诸将开了一个军事会议。会议后刘邦夺两人军队,令张耳镇守赵地。授命韩信为相国,带领剩余军队进攻齐国。在这里刘邦命韩信进攻齐国除了实现对西楚的战略迂回,战略包围,还有一点是预防韩信张耳在赵地势力膨胀,尾大不掉。所以夺两人兵权,又分开两人,用无兵权的张耳镇守赵地,使韩信带剩余的赵军进攻齐国。又派自己的亲信曹参,灌婴率领部队以及蓼侯孔熙,费侯陈贺作为副手进行牵制。
韩信正式攻齐发生在汉四年十月,也就是四个月后的事情了。在这段时间,郦食其因为向刘邦出了馊主义(建议刘邦分封诸侯,被张良所止)而戴罪立功游说齐王投降刘邦。郦食其不负所望,说服齐王降汉。本来皆大欢喜,韩信却受蒯通蛊惑,偷袭齐国,引发齐国背汉而联楚。
考察其中的关键部分,有助于更好的理解蒯通和韩信的关系。
对韩信的背约偷袭行为菜九段先生认为是“击齐一事是汉精心布置的战争行动。郦生是注定要牺牲掉的一粒棋子。”原因在于汉将柴武不属于韩信参加了击齐战斗;吕泽这个独立军团参加了作战(手下丁复参与破龙且之战)韩信在战斗中所能指挥的也只有曹灌等人,而曹灌也是刚加入韩信部。不属于韩信而参加对齐作战的还有高陵侯王周“以都尉破田横龙且”,肥如侯蔡寅“以车骑都尉破龙且及彭城”。对此我们要详细分析,首先对刘邦来说齐国是肯定要拿下的。而派郦食其游说齐王正如郦食其分析:“今田广据千里之齐,田间将二十万之众,军於历城,诸田宗彊,负海阻河济,南近楚,人多变诈,足下虽遣数十万师,未可以岁月破也。臣请得奉明诏说齐王,使为汉而称东籓。”显然刘邦是做两手准备,一手通过武力;一手通过外交。对外交是否可以成功是个未知数,自然不能因为派了使者而放弃武力进攻(武力压迫也是外交可以成功的一个条件)。再对于韩信攻齐,将在外君令有所不授。战场战机瞬息万变,刘邦自然明白放权于将的必要性。所以刘邦没有授命韩信停战算不上牺牲郦食其。关于其他部将参战说明韩信受制于刘邦而偷袭齐国亦不妥。吕泽等不属于韩信的军团是参与的潍水破齐楚联军之战。而偷袭齐国则是韩信以及手下曹灌所为。“信引兵东,未渡平原,闻汉王使郦食其已说下齐,韩信欲止。”《史记》这段记载清楚的表明,韩信不但知道郦食其说齐的事情,而且对齐之战有全权处理的权利。所以偷袭齐国可以说是韩信受了蒯通的蛊惑才为之。而不能视为刘邦精心布置。
蒯通的蛊惑司马迁称之“乱齐”,可以理解为破坏齐汉联盟。而蒯通蛊惑韩信却抓住了刘邦诏韩信击齐,又独发间使下齐,却未有诏止韩信的漏洞,以争功劳打动韩信去偷袭“友邦”。而蒯通的乱齐之计谋,有必要考证其对当时天下大势的影响,以及最大受益人。
蒯通的计策最大的受害者是刘邦,再当时的情况下,主战场刘邦被项羽围困,随时有生命危险。齐投降于刘邦,可以和韩信合力南下击楚,解决自己的困境。这样的话楚汉之争或可早一年解决。而齐是属于田家还是韩信,对刘邦来说并不重要,当时田氏掌握齐国当然不利于刘邦以后统治,但是同样由韩信掌握齐国亦会出现功高盖主。而后来差点三分天下以及刘邦被迫封韩信为齐王,割地请战亦是证明此点。
蒯通的计策却是有两个受益者,韩信不用说,借此扩大功绩,又独占齐地,拥兵自重,割据一方。但是最大的受益者却不是韩信而是项羽,我们着重分析。汉三年末四年初,项羽在荥阳虽然处于攻势,却一直未击破刘邦主力。而自己的粮道一直面临彭越的骚扰却无计可使。北面的齐国处于对楚后方威胁,却因为旧恨难平而彼此虎视眈眈。因为齐国并不强大,且抱着做山观虎斗的心理才彼此相安无事。如果这个平衡被打破,齐投降汉合兵与韩信进攻楚大后方,楚地必然危机。韩信破齐楚联军项羽恐慌,派使者游说韩信亦是明证。而韩信偷袭“友邦”,使齐反而投向楚合力抗汉,无疑是个巨大的转机。项羽派龙且救齐无疑是不但可以解救此次危机,亦是对汉的一个强有力的反击。
联系蒯通曾经仕项羽,可以大胆推断蒯通为项羽设计出一石二鸟之计策,而项羽欲封估计也是因为此计的大功。
四、潍水之战和三分天下
但是此计的结局却因为韩信潍水之战而破灭,后世因为结局而忽视结局前的探索。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潍水之前的形式的确为楚国掌握着战争主动。韩信偷袭“友邦”后,齐完全倒向楚,齐楚联军的实力占优势,又拥有天时地利,正如龙且手下献计“不如深壁,令齐王使其信臣招所亡城,亡城闻其王在,楚来救,必反汉。汉兵两千里客居,齐城皆反之,其势无所得食,可无战而降也。”
面临这样的局势,刘邦亦看出齐地战事的重要性派出多路军队支援韩信,这就是多路不属于韩信而参与破齐楚之战的缘故。最终韩信出色的战术能力以及龙且贪功冒进使蒯通乱齐之计化为乌有。
刘邦派大军援助齐地战事,使得项羽松了口气,自己亲自平定彭越之乱。虽然彭越之乱严重影响了楚的主战场进展,使得项羽不得不亲自消灭这个隐患。但是亦有可能是刘邦兵力大量援助齐地,一致于项羽放心带兵剿灭彭越。
关于项羽派龙且援救齐军,《史记》说项羽“则使龙且、周兰往击之。”汉书则说“羽使从兄子项它为大将,龙且为裨将,救齐。”这里有冲突,到底是龙且为主将,还是项它呢?从前后资料看项它为西楚拄国,在彭城处理政务,并不曾带兵。而从潍水之战看也是大司马龙且亲自指挥作战。从这里我们或则可以推断救齐是西楚国一个全局性的政策,由于项羽在荥阳一带和刘邦对峙,所以项它作为拄国全权处理事务,而龙且为大将带兵救齐。从后来汉破齐楚联军却在彭城杀龙且,可推断此战一直延续到彭城。而从韩信偷袭齐国,到齐国向楚求救,短短时间救齐就成为一个全局性的政策,项羽当时在西边的荥阳,龙且在南边九江刚剿灭英布,项它在彭城。西楚如此高的效率可以推断对此早有预谋,蒯通献计乱齐大概西楚对援救齐国已经坐好准备。
韩信破齐楚联军占领齐国,使西楚再次面临四面受敌的巨大危机中,如果破不了此局,项羽可以说败局一定。在此情况下,“项王恐,使盱眙人武涉往说齐王信”。武涉游说失败后,“蒯通知天下权在韩信,欲为奇策而感动之。”后世因为蒯通的说辞完全站在韩信的立场,以至以为蒯通为韩信所谋。我们仔细分析当时情况却发现未必如此,当时天下大势为刘邦项羽在荥阳一带角逐,西为刘邦势力,东为项羽势力;南方之地有刘邦的势力淮南王,项羽的势力临江王以及中立的衡山王;北面是附属与刘邦的赵王以及燕王。而韩信齐地则处于一个微妙的地位,如武涉语“足下右投则汉王胜,左投则项王胜。”
蒯通用算命来蛊惑韩信,分析天下大势,建议韩信“莫若两利而俱存之,参分天下,鼎足而居,其势莫敢先动。”似乎完全是在为韩信着想,但是其着眼点却在“西乡为百姓请命”上,也就是说让韩信不要听命于刘邦,去进攻项羽,而自己独立,三分天下。这里却有关键问题是在于韩信到底有没有实力反。我们从当时齐地的情况看,韩信对齐来说是外人,在本地本就没有自己的势力,而齐地也没有完全平定(韩信参加垓下之战的时候,曹参依然留齐平定未服者)。而齐王田横逃奔至彭越,如果齐地动乱,很可能趁机利用自己在本地的威望重新得势。最关键的是韩信一直授命于刘邦,手下军队几次被刘邦整编,而手下有曹参,灌婴这样有自己部队的刘邦亲信以及孔熙,陈贺这样明则辅助自己实则为监视的副手。而韩信自己的亲信在史书中可以查到的只有参谋李左车,或则还有亦肯定是少数派。此时韩信“西乡为百姓请命”可以说把握性并不大。而韩信独立最大的受益者亦是项羽,不但解决大后方问题,又可以做观汉之内乱,或是趁机主动出击,或是帮助韩信自立,进退自如。
由此可见蒯通为韩信而谋有待商量,而韩信的态度更是说明自立此时不可行,后人为韩信表面的推脱而以为韩信为刘邦恩情不忍背叛刘邦。其实不然,韩信在汉中对的时候就明确以利益为重,要求刘邦“以天下城邑封功臣”后世有人指出此为“欲以胁高帝而市之也。”而后韩信做观刘邦困于楚不思解救,而要胁封地。可见韩信为刘邦恩情不忍背叛不能成立,蒯通说韩信时,韩信亦在盘算得失,最终觉得风险太大而不敢冒险。韩信最后“遂谢蒯通。”亦是在对说客而非心腹。
蒯通说韩信而无功,在加上成皋之战的惨败,项羽大势以去。安期生和蒯通不肯受项羽之封,终亡去。
五:后记
蒯通的坟墓提着一句诗:九原若解酬恩怨,不恨高皇恨蒯通。
这里恨蒯通说的是韩信最后身死长叹:“吾悔不用蒯通之计”,韩信说此话却别有深意,是感叹自己当时不够果断没有大胆赌一把?还是故意显示自己有机会反而没有反的冤枉?难道韩信不知道说此话还给蒯通带来灾祸吗?果然,刘邦回来听到吕后说,立刻派人捉拿蒯通,欲亨之。蒯通的口舌之利又一次发挥作用,这里蒯通坐了一个经典的比喻,说狗吠尧帝,非是尧帝不仁,而是吠其非是自己主人罢了,也就是各位其主,没有什么好怨的!刘邦听后就释放了蒯通。
或则韩信本就没有把蒯通当自己人;或则怨恨蒯通出计策而使自己走向绝路,临死前故意害他一把。千年事与浮云去,作为后世的我们也仅仅只能从当时的资料来猜测其所思。
总而言之,蒯通是韩信参谋而为韩信谋天下,是不符合历史真实的,对蒯通,韩信的关系应该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与探索。
灌婴
(?~公元前176)中国秦末汉初名将。睢阳(今河南商丘睢阳区)人。原为商贩。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参加刘邦军,以骁勇著称。在随刘邦由汉中进取关中时,参与攻塞王司马欣,围雍王章邯。楚汉彭城之战后,被刘邦选为骑兵将领。此后,率领骑兵,参加破魏;接着出击楚军侧后,绝其粮道;继又跟随韩信攻占齐地,复深入楚地,迭克城邑,攻下彭城(今江苏徐州);参加垓下(今安徽灵璧南)决战,穷追楚军,攻取江淮数郡。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受封颍阴侯。后以车骑将军相继参加平定臧荼、韩王信、陈□、英布叛汉的作战。吕后死,因与周勃等拥立文帝有功,升为太尉。文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77),继周勃为相,次年卒。被追谥为“懿侯”。
灌婴
灌婴(?—前176年),睢阳(今河南商丘南)人,西汉开国功臣,大将,以力战骁勇著称。历任汉车骑将军、御史大夫、太尉、丞相,封颍阴侯。
灌婴原为睢阳布贩,秦二世二年(前208年),灌婴投奔沛公刘邦,以中涓身份随其征战,在进击东郡及杜里的作战中,因为他斗志顽强,多立战功,被赐爵七大夫。又跟随沛公刘邦在亳南、开封、曲遇攻打秦军,急攻力战,赐爵执帛,号宣陵君。攻打阳武、洛阳、封锁黄河渡口,打败南阳郡守的军队,平定南阳郡。西进武关,战于蓝田,赐爵执圭,称为昌文君。
刘邦被封为汉王,入汉中,十月,拜灌婴为郎中、中谒者,跟随韩信还定三秦,攻下栎阳,降服塞王;在废丘围困章邯军;又东出临晋关,击降殷王;与项羽的作战中,在定陶以南打败了项羽部将龙且、魏相项他的军队,灌婴因此被赐为列侯,称昌文侯,食杜平乡。
不久,又以中谒者的身份攻降下砀,战至彭城。由于刘邦只顾寻欢作乐,被项羽回师猛攻,大败而逃。在成皋之战中,刘邦为抵抗楚的骑兵,建立骑兵部队,灌婴被选拔为骑兵将领。他率骑兵阻遏楚骑兵,激战于荥阳东,大胜而归。又偷袭楚军后路,截断楚军粮道。所部共斩杀敌军右司马、骑将各一人,楼烦将五人,连尹一人,都尉一人。这次战役有利于汉荥阳防线的稳定。灌婴也因此升为御史大夫。
汉王二年(前205年),灌婴率骑兵随韩信相国攻魏,继而参与攻齐,在历下击破齐军,所部俘车骑将军华毋伤及将吏四十六人,攻降临淄,得齐守相田光。追齐相田横至嬴、博,破田横骑兵,所部斩骑将一人,生得骑将四人。继而攻下嬴、博,破齐将田吸千乘,所部斩杀田吸。又跟随韩信东攻龙且,所部斩龙且,生得右司马、连尹各一人,楼烦将十人,灌婴亲自生活捉齐亚将周兰。
平定齐地后,韩信自立为齐王,趁势攻入楚腹地,连克城邑。灌婴在下邳击败项声、郯公,接着斩杀薛公,攻下下邳。在平阳击败楚骑兵,攻降彭城,俘柱国项他,降留、薛、沛、酂、萧、相。又攻苦、谯,再次生俘亚将周兰。汉五年冬,与刘邦会师于颐乡(今河南鹿邑东)。跟随刘邦在陈地击败项羽,所部斩楼烦将二人,虏骑将八人。加食邑至二千五百户。
项羽兵败垓下逃走后,灌婴受诏率五千骑兵追项羽至东城,败项羽军,迫使项羽自杀,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羽,五人皆赐爵列侯。此战,俘虏左右司马各一人,士兵一万二千人,大获全胜。之后又攻下东城,历阳,渡江平定吴地、豫章和会稽等五十二县。
刘邦称帝后,赐灌婴邑三千户。同年秋,灌婴又击破燕王臧荼。第二年,攻陈,取楚王信。他的食邑也因军功而不断增加,终至二千五百户,被赐剖符为信,世代相传,号称颍阴侯。
此后,汉初所分封的异姓王,乘汉初立,反叛不断。灌婴以车骑将军职,随刘邦征讨韩王信。陈稀反叛,他斩将拔城。英布谋反,灌婴以车骑将军作为先遣队攻打英布军,擒斩英布许多重要将领,追击败军直到淮河沿岸。英布被粉碎,刘邦确定把颍阴五千户做灌婴食邑。灌婴跟随刘邦,共擒二千石的将吏十二人,自率部队击败敌人十六次,降服四十六座城邑,平定一个封国,两个郡,五十二县,食邑也升至五千户。
灌婴平英布之乱后,刘邦去世,灌婴以列候身份事孝惠帝和吕后。吕后去世,吕禄等听人乘机在长安谋反,齐哀王(刘襄,刘肥之子)举兵西进过逆。吕禄等听了这一消息立即派灌婴为将前去迎敌。但灌婴早有反诸吕之心,行至荥阳即屯兵不进,同绛侯周勃,丞相陈平等人通谋诛除诸吕,并把此事微露与齐哀王,齐哀王止兵,待绛侯等人诛杀诸吕之后,齐哀王引兵去,灌婴军亦还朝,同周勃,陈平共立代王为孝文帝。文帝加封灌婴三千户,赐黄金千斤,封为太尉。
三年后,绛侯周勃被免除相位后,由灌婴继任丞相之职。这年,匈奴大举入侵,灌婴率骑兵八万五千人前去讨伐,打退了匈奴兵。
西汉灌婴大将军被看成是南昌城的创筑者,故俗称南昌城为“灌婴城”和“灌城”
公元前176年,灌婴死于相位,谥号懿侯。子平侯灌阿代颍阴侯。
任嚣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开始着手平定岭南地区的百越之地。前219年,秦始皇派屠睢为主将、赵佗为副将率领50万大军平定岭南,屠睢因为滥杀无辜,引起当地人的顽强反抗,被当地人杀死。秦始皇重新任命任嚣为主将,并和赵佗一起率领大军经过四年努力,于前214年完成平定岭南的大业。
秦始皇接着在岭南设立了南海郡、桂阳郡、象郡三郡,任嚣被委任为南海郡尉。南海郡下设博罗、龙川、番禺、揭阳四县,龙川地理位置和军事价值都极其重要,故赵佗被委任为龙川县令。赵佗到龙川(今龙川县佗城镇)上任后,采取“和辑百越”的民族政策,并上书秦始皇要求从中原迁居50万的居民至南越,加强汉越的民族融合。
秦朝末年,陈胜、吴广领导农民大起义。反抗秦始皇的残暴统治,四方诸侯、豪杰互相争夺,中原陷入战乱。这时,拥兵数十万的赵佗与北方的冒顿并称“北强、南劲”。赵佗按照任嚣关于“秦为无道,天下苦之……番禺负山险阻,南北东西数千里……可以立国”的临终嘱咐,封关,绝道,筑起了三道防线,聚兵自卫。
任嚣所说的“番禺负山险阻”主要是指横卧在江西、湖南和广东、广西边境的五岭。所谓五岭,就是江西大庾县与广东南雄县联界的大庾岭,湖南郴州与广东交界的骑田岭,湖南蓝山县与广东西北交界的都庞岭,湘桂交界的萌渚岭,广西兴安县和湖南交界的越城岭。
赵佗在公元前204年创立了“东西万余里”的南越国,以后“赵佗归汉”,岭南正式列人中国统一的版图。南越国是岭南地区第一个封建王国,是一个地方性政权,是赵佗在公元前204年建立的,赵佗自称“南越武帝”。其后臣属西汉,接受汉朝封王。都城设在番禺(今广州),广州是岭南地区的第一个古都。
安期
安期生,一名安期,人称千岁翁,安丘先生。琅琊人,师从河上公,是秦汉期间燕齐方士活动的代表人物,黄老哲学与方仙道文化的传人。道教视安期生为重视个人修炼的神仙,故上清派特盛称其事。传说他得太丹之道、三元之法,羽化登仙,驾鹤仙游,或在玄洲三玄宫,被奉为上清八真之一,其仙位或与彭祖、四皓相等。在陶弘景《真灵位业图》中列在第三左位,奉为“北极真人”。
安期生修仙之处在日照市天台山。对此,东晋葛洪在《嵇中散孤馆遇神》中说:“纪年曰:东海外有山曰天台,有登天之梯,有登仙之台,羽人所居。天台者,神鳌背负之山也,浮游海内,不纪经年。惟女娲斩鳌足而立四极,见仙山无着,乃移于琅琊之滨。后河上公丈人者登山悟道,授徒升仙,仙道始播焉。有嵇康者,师黄老,尚玄学,精于笛,妙于琴,善音律,好仙神。是年尝游天台,观东海日出,赏仙山胜景,访太公故地,瞻仙祖遗踪,见安期先生石屋尚在,河上公坐痕犹存”。日照状元张行简在文中也对此有所记载:“念我日照,虽偏居海隅,却享有琅琊之名,天台之胜,背依泰沂,怀抱东海,更兼仙山飘渺,河流纵横,自古为日神祭祀之地,黄老成仙之乡。河上公、安期生、于吉、葛玄等在此悟道授徒,秦皇汉武到此寻仙访道,可谓盛极一时也”。天台山有深厚的女巫崇拜,狐仙崇拜和神仙崇拜遗迹。女巫谷中有女巫与狐仙之墓,有世上罕见的积石墓与石室联体,人鬼同居的建筑。山上有仙人台,仙人居旧址,安期祠(秦始皇立)遗址,仙人讲经台,炼丹炉,仙鹤台,仙人捣药石臼等遗迹,是河上公悟道之处,安期生成仙之所。有曲阳涧,涧中有曲阳泉,是三国时神仙于吉得道成仙之地。有秦皇汉武望仙台,是古人疯狂追求长生不老的历史见证。
晋皇甫谧《高士传》记载:“安期生者,琅琊人也,受学河上丈人,卖药海边,老而不仕,时人谓之千岁公。秦始皇东游,请与语三日三夜,赐金璧直数千万”。秦始皇离去后,安期生委弃金宝不顾,留书始皇:“后数年求我于蓬莱山”。始皇得信,“即遣使者徐市(音福)、卢生等数百人入海。未至蓬莱山,辄遇风波而还。立祠阜乡亭并海边十数处”。能与秦始皇长谈三昼夜,足见安期先生的知识之渊博。据说秦始皇三次东巡琅琊,三次到天台山,第一次与安期生长谈三昼夜,第二次到访时已经见不到安期生,于是天天远眺东海,并派徐福出海寻找,可谓是望眼欲穿,找不到安期先生便“立祠阜乡亭并海边十数处”,并将天台山中的山谷改名为望仙涧。汉武帝对安期先生的留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临淄人李少君对汉武帝说:“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齐地方士栾大(汉武帝迷恋求仙方术,连女儿都下嫁给栾大)自称“臣常往来海中,见安期,羡门之属”。于是汉武帝先后七次东巡琅琊并“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天台山上仍然有秦皇汉武望仙台,秦始皇所建安期祠已不在,但遗址犹存。据说安期祠有对联一幅“师黄老颂黄庭悟黄道位居北极真人,采仙药炼仙丹修仙体成就千岁神翁”,但作者已经无据可考。
安期生为寻找神山仙药,曾周游四海。安姓族普中介绍:“安期者,齐琅琊人也。祖籍安丘,迁琅琊埠乡,拜师河上公,人谓千岁翁,安丘先生是也。尝闻海上有神山仙草,遂四海求之。北上沙门岛,南下海中洲,达珠崖。是年驾舟东海,遇大风浪,毁其船,伤其身,摄其魂。醒来见一仙女,方知得一神龟相救,到得蓬莱仙山。期问‘神山可有仙草仙药乎?’,仙女曰:‘盘古之时,海上仙山五座,各有神药,分食可延年益寿,合用则长生不老,故时人成仙甚多。争奈女娲补天之时,斩鳌足立四极,移圆峤于琅琊,沉岱舆于海底,仙药不全,非修炼难成仙也’。其中沙门岛就是渤海长山列岛,海中洲是东海舟山群岛(宋《四明图经》有安期生醉酒墨泼桃花岛的记载),珠崖是海南岛(《岭表录异》载,广卅城东蒲涧有安期生飞升之处)。而被女娲移到琅琊的圆峤山则应该是日照天台山。这在东晋葛洪在《嵇中散孤馆遇神》和日照金代状元张行简的文字中均有记载。还有传说仙药分别是蓬莱长寿菊,瀛洲太阳花,方壶忘忧草,圆峤桃花石与岱舆长生枣。现在天台山出产桃花石(又称树模石),山上有大片长寿菊,太阳花和忘忧草,似乎为这一传说提供了佐证。
河上公之前的黄老学家以理论研究和修身养性为主,而安期先生在全面接受了黄老哲学的基础上,与东海地区的狐仙和神仙文化相结合,采仙药,炼仙丹,创出一条得道成仙的新路,成为方仙道的创始人。黄老学者本重养生,而齐地学术最为活跃,燕、齐一带又是神仙传说盛行之地,所以不难理解安期生应运而生,成为集黄老哲学与燕齐神仙学说之大成,开创方仙道的宗师和秦皇汉武顶礼膜拜的仙人。
安期生授徒很多,汉代司马迁在《史记·乐毅传》中记载:“乐巨公学黄帝、老子,其本师号曰河上丈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瑕公,乐瑕公教乐巨公,乐巨公教盖公,盖公教于齐高密、胶西,为曹相国师”。曹相国即汉初平阳侯曹参。此外,安期生的弟子还有临淄人李少君、马明生,王老等。《列仙传》记载“有王老,与鲁女生、封君达为友,访道名山,于东岳遇一神仙乘白鹿,与侍女约十人,自山中而下,自称安期生,教以胎息存真一之诀,言讫升天而去”。南宋谢守灏编《混元圣纪》言安期生后以道授马明生,马明生又传于阴长生。《神仙传》:马明生,临淄人也,本姓和,字君贤。少为贼所伤,在路遇神人,与药救之,再生。乃师安期先生。因游天下,勤苦备经,遂授与《太清金液丹经》。入山修炼,药成,未乐升天,乃服半剂为地仙。展转九州五百余年,乃白日升天。
安期生羽化登仙之后,驾鹤而仙游,云来雾去,随心所欲。现在天台山上有仙鹤台,台上的花岗岩石上有仙鹤留下的巨大脚印。据《史记·封禅书》的记载,临淄方士李少君在汉初深得文帝与武帝之欢心,在二帝面前极力推崇河上公与安期先生。当时河上公到西安一带隐居,引出了汉文帝晋见河上公的故事。而汉武帝对东海与安期先生更为尊崇。李少君曾对汉武帝说:“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齐方士栾大(汉武帝迷恋求仙方术,连女儿都下嫁给方士栾大)自称“臣常往来海中,见安期,羡门之属”。于是汉武帝先后七次到琅琊台天台山一带寻找安期生并“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
安期生开创方仙道的精髓在于凡人可以通过修炼,服仙药,食仙丹而长生不老,为凡俗夫子脱离苦海羽化登仙提供了一条途径。《史记·乐毅传》记载,有人向安期生求长生之道,安期生谓度世之诀日:仙道不远,近到诸身,无思无为,不吐不纳,其一充于内而长生飞升矣。勿使汝思虑重重,劳尔之生也。
安期生身上所体现的黄老哲学与方仙道文化被后人推崇备至。“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的李白对安期生的神仙生活非常向往,他在任城(今济宁)居住。
期间多次游历天台山安期生故地并在《寄王屋山人孟大融》中写到:
我昔东海上,劳山餐紫霞。亲见安期公,食枣大如瓜。
中年谒汉主,不惬还归家。朱颜谢春晖,白发见生涯。
所期就金液,飞步登云车。愿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
此诗为唐天宝三年(744年)李白同杜甫在游历东海之后遇到友人孟大融而作。诗中介绍了他游历崂山和天台山(亲见安期公,食枣大如瓜)的经历以及他“愿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的出世思想。诗中“仙人”即河上公和安期生,“天坛”就是指的天台山上的天台或仙人台。
李白的另一首诗则是这样写的:
五古·古风其七
五鹤西北来。飞飞凌太清。仙人绿云上。自道安期名。
两两白玉童。双吹紫鸾笙。去影忽不见。回风送天声。
我欲一问之。飘然若流星。愿餐金光草。寿与天齐倾。
诗人对仙人安期生的羡慕之情溢于言表。李白的好友,诗人任华在《杂言寄李白》中也记载了李白游历天台山的情景:“我闻当今有李白……,登天台,望渤海,云垂大鹏飞,山压巨鳌背(一作‘波动巨鳌没’),斯言亦好在”。
唐末五代天台山道士王松年的《仙苑编珠》共记神仙在三百人之上,同时还留有《天台山怀古六首》:
其一河上真人丈人公
天台顽石念真经,琅琊古柏颂黄庭。
仙人坐痕依稀辩,犹忆丈人河上公。
其二北极真人安期生
仙台仙山见神踪,仙炉仙居映碧空。
又闻海上传鹤戾,却是蓬莱千岁翁。
其三太平真人于吉
曲阳涧内紫气生,天台山中云雾涌。
蓬莱仙境此最佳,于翁不该过江东。
其四天台望月
海上圆月悬半空,万里山川一照明。
遥问吴生近若何,南山伐桂正修行。
其五天台日出
朱盆银浪跃海东,紫霞万片满天红。
忽闻谷中仙乐起,却是女巫祀神灵。
其六太阳神石
女娲炼石补苍穹,天台高处落飞英。
沧海桑田几变幻,摇摇欲坠总不倾。
阅尽琅琊无限事,尽在寂廖不言中。
幸得神仙常相伴,乱云飞渡自从容。
明洪武年间,韩国大儒,高丽状元郑梦周在游历天台山时,访问过山下新罗村和新罗寺(寺中仍有初唐石刻造像),在新罗寺附近出资建立新罗书院。郑梦周对神仙安
期生也充满了向往,并留下诗作三首:
《日照县》
海上孤城草树荒,最先迎日上扶桑。
我来东望仍搔首,波浪遥望接故乡。
《日照天台山》
天台飘渺渤海间,不纳凡人只见仙。
幸得神女施法力,从此琅琊多一山。
《天台山安期祠》
饥餐紫霞渴饮露,无思无为神自渡。
朝采仙药暮炼丹,不吐不纳登仙去。
高渐离
高渐(jiān)离,战国末燕人,荆轲的好友,擅长击筑(古代的一种乐器,是古代的一种击弦乐器,颈细肩圆,中空,十三弦),高渐离与荆轲的关系很好。荆轲刺秦王时,高渐离与太子丹送之于易水河畔,高渐离击筑,荆轲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行刺失败后,据《史记·刺客列传》记载“秦并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逐太子丹,荆轲之客,皆亡。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旁徨不能去,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从者以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人召使前击筑,一座称善,赐酒。而高渐离念隐畏约无穷时,乃退,出其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举座客皆惊,下与抗礼,以为上客,使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去者。
宋子传客之,闻于秦始皇。秦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曰:“高渐离也。”始皇喜其善击筑,重赦之,乃矅其目,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高渐离乃以铅置筑中,复进得近,举筑扑秦皇帝,不中。于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译文]秦王吞并了天下,立号为皇帝。于是通缉太子丹和荆轲的门客,门客们都潜逃了。高渐离更名改姓给人家当酒保,隐藏在宋子这个地方作工。时间长了,觉得很劳累,听到主人家堂上有客人击筑,走来走去舍不得离开。常常张口就说:“那筑的声调有好的地方,也有不好的地方。”侍候的人把高渐离的话告诉主人,说:“那个庸工懂得音乐,私下说是道非的。”家主人叫高渐离到堂前击筑,满座宾客都说他击得好,赏给他酒喝。高渐离考虑到长久他隐姓埋名,担惊受怕地躲藏下去没有尽头,便退下堂来,把自己的筑和衣裳从行装匣子里拿出来,改装整容来到堂前,满座宾客大吃一惊,离开座位用平等的礼节接待他,尊为上宾。请他击筑唱歌,宾客们听了,没有不被感动得流着泪而离去的。宋子城里的人轮流请他去做客,这消息被秦始皇听到。秦始皇召令进见,有认识他的人,就说:“这是高渐离。”秦始皇怜惜他擅长击筑,特别赦免了他的死罪。于是薰瞎了他的眼睛,让他击筑,没有一次不说好。渐渐地更加接近秦始皇。高渐离便把铅放进筑中,再进宫击筑靠近时,举筑撞击秦始皇,没有击中。于是秦始皇就杀了高渐离。终身不敢再接近从前东方六国的人了。
下面是荆轲还没去行刺之前的记载:
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嗔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陈婴
在今天安徽省的天长县,秦代叫东阳县的地方。陈婴家族是东阳县的望族,一直好善乐施,深得县民尊敬。陈婴本人是东阳县里的一位文吏,他更是承继家风,广得人心,县民都说他是位忠厚的长者。
秦末,随着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天下四处响应,烽火连天,反对秦王朝的起义此起彼伏。东阳的一群少年英雄也自发地组织起队伍,杀掉县令,举起反秦的义旗。
蛇无头不行,龙无首不飞。这群英雄少年决定要推举一位首领,仿效陈胜称王的样子,在东阳县立王建朝。选来选去,最终选定了陈婴。
一说让陈婴出来当首领,没一个反对的,老百姓也是欢天喜地,十分拥护。
陈婴的母亲是位有学问的妇女,对人生社会祸福有不少经验,她听说要选陈婴为王,十分反对。她对陈婴说:
“我们陈家虽是县里的望族,但从无做高官的人,现在一下子做什么王,名声太大了,容易招来祸害。况且,现在时局动乱,形势未明,出来称王,祸害比平时更大。不如另选人来做王,你当助手。成功了,你能得到封赏;不成功,人家也不会把你当头儿抓。”
听了母亲的话,陈婴坚决反对称王称帝。但这班少年不由陈婴依还是不依,硬推他当了首领。
人们听说后,都纷纷投到陈婴的部下,十来天时间,就由几千人发展到了二万余人,一时声威四播。
连项梁、项羽叔侄听说后,都决意与陈婴的部队联合反秦。为了表示诚意,顶梁还亲自写了一封信给陈婴。
陈婴被推做首领后,一直在心里想辞掉这个职位,如今一得项梁的信,他马上召集各位将领。说:“项家是楚国世代的将军,项梁是将门之后,侄子项羽有千夫之勇,要消灭秦朝,不如我们跟着项将军干。”
大家一听有理,就投奔了项梁、项羽的军队。陈婴也卸掉了众人要他称王的包袱。
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闻陈婴已下东阳,使使欲与连和俱西。陈婴者,故东阳令史,居县中,素信谨,称为长者。东阳少年杀其令,相聚得二万人,欲立婴为王。婴母谓婴曰:“自我为汝家妇,未尝闻汝先世之有贵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属。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婴乃不敢为王,谓其军吏曰:“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其众从之,乃以兵属梁
张苍
张苍(公元前256年——公元前152年),西汉丞相,封北平侯,阳武县(今河南省原阳县)富宁集乡张大夫寨村人。他生于战国末年(公元前256年),死于汉景帝五年(公元前152年)。张苍校正《九章算术》,制定历法,也是我国历史上主张废除肉刑的一为古代科学家。现有张苍墓,位于原阳县城关镇东北2公里谷堆村,属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苍墓东西长40米,南北款30米,高1至2米,墓周槐林茂密,郁郁葱葱。存有墓碑一通。圆首镌有云龙图案,中刻“汉丞相北平侯张公讳苍之墓”,为清康熙年间立。另有“张苍纪念堂”大殿和“西汉丞相张苍故里”大型石碑。
张苍战国末期曾在荀子的门下学习,与李斯、韩非等人是同门师兄弟。在秦朝时曾经当过御史。刘邦起义,他归顺了刘邦,西汉王朝建立之后,他先后担任过代相、赵相等官职。因为他帮助刘邦清除燕王臧荼叛乱有功,被汉高祖晋封为北平侯,以后又迁升为计相、主计。汉文帝时陈平去世后接任丞相一职,汉文帝后元元年因政见不同而自动引退。主要门生为是洛阳人贾谊。
张苍这个人非常博学,很有学问。他在历法、算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一、他提出和制订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关于度、量、衡、方面的理论,他把算学研究成果直接用于国计民生。
二、在采用历法方面,张苍提倡采用《颛顼历》。
三、增订、删补《九章算术》。
《九章算术》总共收集246个数学问题。这些算法要比欧洲同类算法早1500多年,对世界数学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
张苍是西汉时期河南阳武(今河南原阳县)人。精通天文历算,官至丞相,享年百余岁,是福寿两全的典型。张苍的人生经历,颇富有戏剧色彩。
据史书记载,张苍做过秦朝主管文书的御史。他为人很有正义感,对秦朝的残暴统治非常不满,经常发表一些抨击朝政的议论。秦王对张苍恨之入骨,准备指派公差逮捕他。有朋友向张苍通风报信,得知消息后,张苍立即逃回家乡阳武才躲过一劫。后来刘邦率领反秦起义军经过武阳时,张苍便乘势参加了起义军。
刘邦称汉王(前206),以张苍为常山守,随韩信攻赵。赵地平,汉王以苍为代相,后为赵相。高祖六年(公元前201),苍因平定臧荼有功,封为北平侯,食邑1200户。后迁为计相,专主计籍。又令其以列侯居相府,领主郡国上计者。黥布反叛,汉立皇子刘长为淮南王,任张苍为淮南相,凡14年,升御史大夫。孝文帝前元四年(公元前176)代灌婴为丞相,张苍任相15年,因所举中侯贪赃枉法,受到文帝责难,遂于后元二年(前162)称病免相。景帝五年(前152)卒,谥文侯。
张苍是西汉初年一位著名的历算家。张苍为计相时,编修律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故因秦时本十月为岁首”,不改秦制。吹奏音律,定法律条令,制定尺寸,斤两、斛斗、轻重之式,使天下有章可循。故汉家言律历者,以张苍为本。
历算学家张苍(公元前256年--前152年),西汉阳武(今河南原阳)人,是西汉初年历算学方面的突出代表,为我国自然科学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数学家张苍原阳张大夫寨人,生于周朝末年,秦时任检下御史,汉文帝时任丞相。他是西汉著名的政治家、律历家和数学家。为西汉王朝制定了立法与度量衡。他侧辅校正的《九章算术》是对我国及世界数学发展的重大贡献。现留有张苍墓一座,位于原阳县任谷堆村,墓前有清康熙年间立《汉北平侯张苍之墓》石刻。
钟离昧
(?一前200年),汉朐县伊芦乡(今江苏省连云港市项羽灌云县伊芦乡)人。为霸王项羽帐下五大将之一,素与韩信交情不错。汉高祖四年(前203年)被汉军围困于荥阳东,项羽往救,汉军退走。项羽乘胜追击,切断了汉军粮道,汉军被困求和,项王不许,陈平向汉王献计说:项王的忠臣,只有亚父、钟离昧、龙且、周殷几个人,如果你能用万金买通说客,去离间他们的君臣关系,再出兵攻打,项王必败。汉王遂用此计。项王果然对忠臣疑忌,致使忠臣纷纷离去,只有钟离昧还追随项王。项王败死后,钟离昧投奔韩信。汉王忌恨钟离味,就诏令韩信把钟离昧逮捕,韩信不从。汉王又用陈平计策,假称到云梦去狩猎,要求诸侯到陈地集合。韩信有顾虑。有人劝他说:你把钟离昧杀了,带他的头颅去见汉王,保你无事。韩信与钟离昧商量此事,钟离昧说:汉王已经知道你要谋反,不敢来攻你,就是因为我们在一起。如果你把我杀了,去见汉王,你也回不来了。韩信不听他的劝告,钟离昧大骂韩信说:“公非长者。”并说:“吾今日死,公亦随手亡。”随即自刎。韩信便带着他的头颅去拜见汉王,结果被汉王绑了起来,带回朝廷。江苏连云港灌云
楚汉相争时,钟离昧为霸王项羽麾下一员智勇双全的猛将,多次在与刘邦正面对峙时给刘邦以沉重打击,因此刘邦非常害怕且十分痛恨钟离昧。汉高祖三年(前204年),“项羽数侵夺汉甬道,汉军乏食”⑥,陈平向汉王献计说:项王的忠臣只有亚父、钟离昧、龙且、周殷几个人,如果你能用万金买通说客,去离间他们的君臣关系,再出兵攻打,项王必败,汉王遂用此计。夏四月,刘邦被围困于荥阳东,汉军求和,项王不许。“陈平反间既行”,⑦项羽果然对忠臣疑忌,致使忠臣纷纷离去,只有钟离昧还追随项羽,由是,刘邦更是恨透了钟离昧。楚汉结束后,刘邦一直惦记着钟离昧,所以《淮阴侯列传》有以下记载:当刘邦“闻其在楚”,便“诏楚捕昧”,及至刘邦会诸侯于陈,便有了“信持其首,谒高祖于陈”的事件。由于韩信曾经与钟离眛一起投身在项羽麾下,因此说钟离眛“素与信善,项王死后,亡归信。”没有人不相信,及至“信持其首,谒高祖于陈”也就很少有人怀疑其真实性了。有论者依据《淮阴侯列传》的记载,得出韩信为了换取刘邦的信任,不顾信义,无辜斩杀钟离味的结论。就连《钟氏宗谱》、《灌云县志》等文献也将《淮阴侯列传》中的这段文字原原本本地载入其中,对韩信进行无声的挞伐。然而,细考于史,钟离昧之死却并非如此。
《史记·高祖本纪》对汉六年韩信“谋反”这件大事也有如下记载:“人告楚王信谋反,上问左右,左右争欲击之。用陈平计,乃伪游云梦。十二月,会诸侯于陈,楚王信迎谒,因执之。”此处对韩信被捕的前因后果交代很清楚,却只字未提钟离昧。《史记·陈丞相世家》对韩信的被捕亦有记载:“(刘邦)行未至陈,楚王信果郊迎道中,高帝豫具武士,见信至,即执缚之,载后车。”这里也没有提及钟离昧。我们联系前文刘邦设谋时陈平对韩信“其势必无事而郊迎谒”的预测可以推知,楚汉战争胜利后,韩信沉浸在功成名就的喜悦之中,虽然被刘邦袭夺兵权、徙封为楚王,但韩信依旧对刘邦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刘邦将游云梦,韩信数月未见故人,便怀着喜悦的心情远远地郊迎刘邦于道中。正是因为刘邦、陈平预料韩信不会谋反,刘邦才敢于会诸侯于陈。我们由刘邦“豫具武士”执缚韩信,也可以看出韩信对刘邦没有设防,显然,韩信当时并没有为形势所迫而“斩昧谒上”。相反,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却对钟离昧之死有明确的记载:五年九月,“王得故项羽将钟离眛斩之。”斩杀钟离眛的刽子手分明就是汉高祖刘邦,至于刘邦在何处得钟离眛,又在何处斩杀钟离眛,因笔者手头资料阙如,尚不得而知。
再看这几件事发生的时间。逮捕和斩杀钟离眛是西汉王朝建立之初一件重要的政治事件,《史记·秦楚之际月表》明确记载了刘邦斩杀钟离眛的时间是汉五年九月。对于韩信的“谋反”《史记·淮阴侯列传》没有时间记载,《资治通鉴·汉纪三》(卷十一)曰:六年,“冬,十月(汉初承秦制,十月为岁首),人有上书告楚王反。”这一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六年十月。《史记·淮阴侯列传》对“信持其(钟离昧)首,谒高祖于陈”的时间没有交代清楚,而《史记·高祖本纪》却明确地记载这件事发生在十二月。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钟离昧在“人告楚王信谋反”之前就已经被刘邦逮捕杀害,所谓韩信“见昧计事”显然不可能发生,而钟离眛被杀三个月之后,韩信“斩昧谒上”当然更是无稽之谈。
庚新
秦汉兵制
秦汉兵制
秦朝(公元前221~前206),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军事制度是在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公元前206~公元220年汉承秦制,又有了新发展。
军队的体制秦、汉为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军队,并置于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负责全国军事行政的官吏,秦为国尉,汉为太尉,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战时临时任命将军统兵,秦有上将军和前、后、左、右诸将军;汉地位最高的为大将军,其下依次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诸将军。将军出征时常置幕府,作为参谋机构。在郡、县分置郡尉、县尉,协助郡守、县令掌管军事。东汉末,设州牧,是州郡最高行政与军事长官。
军队可分为京师兵、地方兵和边兵三部分。京师兵主要由郎官、卫士和守卫京师的屯兵组成。郎官由郎中令统领,卫士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廷内外的警卫。负责守卫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统领。汉朝的京师兵主要有南军和北军。中尉所领的屯兵驻于未央宫北,称北军;与之相对,由卫尉统领的称南军。南军士兵大多调自内郡,北军士兵主要调自京辅,均是一年一轮换。武帝时对京师兵作了较大改革,主要是精简南军,加强北军。南军原有2万人,减去一半。北军屯兵,除中垒外,又增置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共为八校,分屯于长安城中及其附近,平时守卫京师,由皇帝派员监领,战时以一部或全部随将军出征。同时,将中尉改称为执金吾,不领北军,只司御前先导和京城巡察。此外,改郎中令为光禄勋,扩大郎官员额,增置期门、羽林等军。东汉时,京师兵沿袭西汉而略有裁并,将北军八校合为五营,置北军中候监领,末期多由宦官统领。
地方兵置于郡、县,一般由郡、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听中央调遣。征调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为凭。西汉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国与侯国各自都有军队,王国之兵由中尉统领,侯国之兵隶属于郡。东汉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罢郡国都尉,后又下诏罢地方兵。从此,遇有战争,常派京师兵出征,或根据需要临时从州郡招募或征发。
边兵主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统领,下辖都尉和部都尉。为充实边防,汉曾大量移民实边,并行屯田,武帝时始行军屯,屯田卒最多时达数十万,是边兵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汉时,边兵制度遭到破坏,又以设置营、坞的办法,屯兵备御。
军队有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水兵)、轻车(车兵)等兵种。大抵平原诸郡多编练骑士、轻车,山地诸郡多编练材官,沿江、海诸郡多编练楼船。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兵马俑,正是步、骑、车等兵种混合编队庞大阵势的生动展现。至汉朝,车兵逐渐被淘汰。汉朝军队的编制,据《后汉书·百官》记载,“大将军营五部”,部由校尉统领,“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屯长一人”。但据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和居延地区出土的汉简,部分左、右部或前、后部,曲分左、右曲或前、后曲,部、曲之下还有官(分左、右官)、队(分前、后队)、什伍等。上述文献与文物,对汉朝军队中、下级组织的不同记载,很可能是不同地区或军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编制。
兵役制度秦朝沿袭战国时的郡县征兵制。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的情况看,男子17岁“傅籍”,以后根据战争需要,随时可征集入伍,到60岁才能免役。汉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几次变更。据《汉书》记载,男子20岁傅籍,此后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以后开始服兵役,役期一般为2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这2年兵役统称为“正卒”。如遇战争需要,还须随时应征入伍,至56岁才能免役。秦、汉还常谪发已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西汉除实行征兵制外,还实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来。东汉罢郡国兵后,征兵制渐衰,于是也依赖招募。末年,州郡官通过募兵,培植自己的势力,从而酿成群雄割据的局面。
军事训练制度秦朝的军训制度较为严格。秦律规定,射手发弩不中,御手不会驾车,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西汉军队除演练射御、骑驰、战阵之外,每年秋季都进行教阅,又称“都试”,并按成绩优劣进行奖惩。边郡则常有太守“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汉旧仪》),这种训练带有实战演习的性质。
军需供给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汉朝设考工令负责兵器的制作,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贮备、管理。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铁官,负责制作器械,并将它们输入京师。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家最大的贮藏兵器的中心。秦、汉时,铠甲已经制式化,均用金属制成,式样因兵种及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秦朝在京城设有太仓,在荥阳建有敖仓,贮备了大批粮食,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汉朝还靠屯田解决军粮的补给。秦、汉时大量使用骑兵,马政成为国之大政。秦朝制订了《厩苑律》等,对马匹的放牧、调教、管理均有规定。汉朝在奖励民间养马的同时,在北边、西边均置苑养马。景帝时有苑36所,官奴婢3万人,养马30万匹;武帝时官马达到40余万匹,为骑兵的发展和对匈奴作战创造了条件。
秦、汉时期,军队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体制严密,兵役制度也较为完善,汉朝大量屯田,为巩固边防和保障军队供给提供了条件,这些对于中国封建社会军事制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教九流之农家
农家,是先秦在经济生活中注重农业生产的学派。吕思勉先生在其《先秦学术概论》中,把农家分为两派:一是言种树之事;二是关涉政治。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将农家列为九流之一,并称: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悖上下之序。“所重民食”也正是农家的特点,尊神农氏。
农家学派主张推行耕战政策,奖励发展农业生产,研究农业生产问题。农家对农业生产技术经验之总结与其朴素辩证法思想,可见于《管子·地员》、《吕氏春秋》、《荀子》。
战国时,农家代表人物有许行。许行,楚国人,无著作留传,生平事迹可见于《孟子》一书。生卒年不可考,约与孟子同时代。当时随行学生几十人,颇有影响,儒家门徒陈相、陈辛兄弟二人弃儒学农,投入许行门下。
《孟子·滕文公上》载:“陈相见孟子,道许行之言曰:‘……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陈相有一天去拜访孟子,转述许行的话说:‘……贤人治国应该和老百姓一道耕种而食,一道亲自做饭。’),鼓吹‘贤者与民并耕而食’是许行两点主张之一。还有便是提出‘市贾不二’的价格论,这一主张的中心要旨是在肯定分工互助的基础上,提倡人人平等劳动、物物等量交换,以实现其改革思想。”
农家著作有《神农》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董安国》十七篇,《尹都尉》十七篇,《赵氏》十七篇等等,均已佚。农家没有一部完整的著作保存下来,他们的思想和活动散见在诸子的著述中,虽星星点点但仍然值得重视。
唐代贵族阶级,多养奴隶。庄园中之田地,当然使之耕种,然以地面辽阔,田多至千顷,自家奴隶,不敷应用,不能不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此种佃户,称为客户,或庄客……士豪大族,收纳逃户(既客户),留居庄上。结果致“客户”二字,可作佃农解,庄园之大者,收容客户,多至数百人,一家数口,集居一隅,于是庄园之中,发生客户所居之村落,后世称农村为“庄”,称农家为“庄户”,其义殆起於此。(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三教九流之杂家
中国战国末至汉初的哲学学派。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以“兼儒墨,合名法”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之一。杂家的出现是统一的封建国家建立过程中思想文化融合的结果。杂家著作以秦代《吕氏春秋》、西汉《淮南子》为代表,分别为秦相吕不韦和汉淮南王刘安招集门客所集,对诸子百家兼收并蓄,但略嫌庞杂。又因杂家著作含有道家思想,故有人认为杂家实为新道家学派。
杂家,列于诸子中,是很鲜明的一派,因为它是战国末至汉初兼采各家之学的综合学派。《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将其列为九流之一。后有赵蕤著《反经》综述杂家。
战国末期,经过激烈的社会变革,封建制国家纷纷出现,新兴地主阶级便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统一。在这种呼声下,学术思想上出现了把各派思想想融合为一的杂家,杂家的产生,大体上反映了战国末学术文化融合的趋势。
杂家的特点是“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杂家虽只是集合众说,兼收并蓄,然而通过采集各家言论,贯彻其政治意图和学术主张,所以也可称为一家。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载:杂家著作有《盘盂》二十六篇,《大禹》三十七篇,《五子胥》八篇,《子晚子》三十五篇,《由余》三篇,《尉缭》二十九篇,《尸子》二十篇,《吕氏春秋》二十六篇,《淮南内》二十一篇,《淮南外》三十三篇等等。其中以《吕氏春秋》、《淮南王》(但也有人认为《淮南王》一书以道家为主,兼才众家。应属道家著作才是,《淮南王》在古代也曾被划入道藏)为代表著作。杂家著作现在只留下《吕氏春秋》、《淮南王》、《尸子》(原书已佚,今仅有后人辑本)三书。
杂家的代表性人物是吕不韦,吕不韦(约前290—前235年),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他任秦相期间,招揽门客三千余人,并亲自参与其间,历时近十年,编成《吕氏春秋》,足可为杂家代表性著作。
值得一提的是,胡适先生在其《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中认为:“杂家是道家的前身,道家是杂家的新名。汉以前的道家可叫做杂家,秦以后的杂家应叫做道家。研究先秦汉之间的思想史的人,不可不认清这一件重要事实。”
胡适这一说法并非无稽之谈,而是有着根据的。他在论证中提到:司马谈认为“道家者流……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史记·太史公自序》)一百多年后,《汉书》这样下杂家的界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汉书》分类时,把古代思想式里的老子、庄子、天骈、列子等等列为“道家”,把道家的范围缩小了,故《吕氏春秋》和《淮南王书》都收不进去……
三教九流之名家
概述
名家是先秦以思维的形式、规律和名实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学派,战国时称“刑名家”或“辩者”,西汉始称“名家”。
名家主要活跃在先秦的春秋战国时期,一善于辩论,善于语言分析而著称于世。作为一个思想流派而言的“名家”,它的思想与现代的汉语所说的“名家”是不同的。这个“名”不是有名的名、出名的意思,而主要是指事物的名称、概念。由于种种原因,名家这个学派后来几乎没有了继承人,一般人在谈到先秦诸子的时候,甚至还有可能忽略它。首先正式提出“名家”这个说法的,是汉代的学者。司马淡在《论六家要指》中,把先秦诸子学分成了六个学派,其中就有“名家”在内。
学说主张
该派萌芽于春秋末期,郑国大夫邓析为先驱。作为一个学派,名家并没有共同的主张,仅限于研究对象的相同,而各说差异很大。主要有“合同异”和“离坚白”两派。
所谓“合同异”,即认为万物之“同”与“异”都是相对的,皆可“合”其“同”、“异”而一体视之。该派以宋国人惠施为代表。惠施提出著名的“历物十事”,即“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泛爱万物,天地一体”等十个命题。
所谓“离坚白”,即认为一块石头,用眼只能感觉其“白”而不觉其“坚”,用手只能感觉其“坚”而不觉其“白”。因此“坚”和“白”是分离的、彼此孤立的。该派以赵国人公孙龙为代表,“白马非马”、“坚白石二”等命题由其提出。
合同异强调事物的统一性,离坚白强调事物的差异性。战国末期,后期墨家对二者的片面性有所纠正,提出了“坚白相盈”的观点,荀子亦强调“制名以指实”。
代表人物
代表人物有邓析子、尹文子、惠子、公孙龙子。
惠施的“遍为万物说”
惠施,宋人,是名家的代表人物。他在公元前三三四年至前三二二年间(魏惠王后元元年到十三年)做魏的相国,主张联合齐、楚,尊齐为王,以减轻齐对魏的压力,曾随同魏惠王到齐的徐州,朝见齐威王。他为魏国制订过法律。到公元前三二二年,魏国被迫改用张仪为相国,把惠施驱逐到楚国,楚国又把他送到宋国。到公元前三一九年,由于各国的支持,魏国改用公孙衍为相国,张仪离去,惠施重回魏国。
惠施也和墨家一样,曾努力钻研宇宙间万物构成的原因。据说,南方有个奇人叫黄缭的,曾询问天地不塌不陷落以及风雨雷霆发生的原因,惠施不假思索,立刻应对,“遍为万物说”(《庄子·天下篇》)。庄子曾说惠施“以坚白鸣”(《庄子·德充符篇》),批评惠施“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庄子·齐物篇》)。可知惠施的论题,主要的还是有关宇宙万物的学说。他的著作已经失传,只有《庄子·天下篇》保存有他的十个命题。
●含有辩证因素的观察和分析
惠施的十个命题,主要是对自然界的分析,其中有些含有辩证的因素。他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大一”是说整个空间大到无所不包,不再有外部;“小一”是说物质最小的单位,小到不可再分割,不再有内部。这和后期墨家一样认为物质世界是由微小的不可再分割的物质粒子所构成。万物既然都由微小的物质粒子构成,同样基于“小一”,所以说“万物毕同”;但是由“小一”构成的万物形态千变万化,在“大一”中所处的位置各不相同,因此又可以说“万物毕异”。在万物千变万化的形态中,有“毕同”和“毕异”的“大同异”,也还有事物之间一般的同异,就是“小同异”。他把事物的异同看作相对的,但又是统一在一起的,这里包含有辩证的因素。
惠施有些命题是和后期墨家争论的。后期墨家运用数学和物理学的常识,对物体的外表形式及其测算方式作了分析,下了定义。《墨子·经上》曾说:“厚,有所大。”认为有“厚”才能有体积,才能有物体的“大”。而惠施反驳说:“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认为物质粒子(“小一”)不累积成厚度,就没有体积;但是物质粒子所构成平面的面积,是可以无限大的。后期墨家曾经严格区分空间的“有穷”和“无穷”,《墨子·经说下》说:“或不容尺,有穷;莫不容尺,无穷也。”认为个别区域前不容一线之地,这是“有穷”;与此相反,空间无边无际,这是“无穷”。而惠施反驳说,“南方无穷而有穷”,就是说南方尽管是无穷的,但是最后还是有终极的地方。后期墨家认为“中”(中心点)到相对的两边的终点是“同长”的。《墨子·经上》说:“中,同长也。”而惠施反驳说:“我知天下之中央,燕(当时最北的诸侯国)之北,越(当时最南的诸侯国)之南是也。”因为空间无边无际,无限大,到处都可以成为中心。后期墨家认为同样高度叫做“平”,《墨子·经上》说:“平,同高也。”而惠施反驳说:“天与地卑(‘卑’是接近的意思),山与泽平。”因为测量的人站的位置不同,所看到的高低就不一样。站在远处看,天和地几乎是接近的;站在山顶上的湖泊边沿看,山和泽是平的。
惠施把一切事物看作处于变动之中,例如说:“日方中方睨(‘睨’是侧斜的意思),物方生方死。”太阳刚升到正中,同时就开始西斜了;一件东西刚生下来,同时又走向死亡了。这种看法在一定程度上认识了事物矛盾运动的辩证过程。但是他无条件地承认“亦彼亦此”,只讲转化而不讲转化的条件,这样就否定了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不免陷入到相对主义的泥坑中去。
公孙龙(公元前320-250)
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公孙龙,相传字子秉,赵国人,活动年代约在公元前320年至前250年间。他的生平事迹已经无从详知。他可能较长时间作平原君的门客。《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说,“平原君厚待公孙龙”。约于公元前248年至前279年间,公孙龙曾从赵国带领弟子到燕国,《吕氏春秋·应言》载,是为了说燕昭王以“偃兵”。燕王虽然表示同意,公孙龙却当面对燕王说,当初大王招纳欲破齐、能破齐的“天下之士”到燕国来,后来终于破齐。目前“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尽善用兵者”,所以我认为大王不会偃兵,燕昭王无言应答。公孙龙又曾游魏,与公子牟论学。在赵国,《吕氏春秋·审应览》载,公孙龙曾与赵惠文王论偃兵。赵王问公孙龙说:“寡人事偃兵十余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孙龙回答说:“赵国的蔺、离石两地被秦侵占,王就穿上丧国的服装,缟素布总;东攻齐得城,而王加膳置酒,以示庆祝。这怎能会偃兵?”《吕氏春秋·淫辞》说:秦国跟赵国订立盟约:“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过了不久。秦兴兵攻魏,赵欲救魏。秦王使人责备赵惠文王不遵守盟约。赵王将这件事告诉平原君。公孙龙给平原君出主意说,赵可以派遣使者去责备秦王说,秦不帮助赵国救魏,也是违背盟约。赵孝成王九年(公元前257年),秦兵攻赵,平原君使人向魏国求救。涪陵君率兵救赵,邯郸得以保存。赵国的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邯郸为平原君请求增加封地。公孙龙听说这件事,劝阻平原君说:“君无覆军杀将之功,而封以东武城。赵国豪杰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为相国者以亲故。夫君封以东武城,不让无功,佩赵国相印,不辞无能,一解国患,欲求益地,是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也。为君计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接受了公孙龙的意见,没有接受封地。公孙龙善于辩论。《公孙龙子·迹府》说,公孙龙与孔穿在平原君家相会,谈辩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晚年,齐使邹衍过赵,平原君使与公孙龙论“白马非马”之说。公孙龙由是遂诎,后不知所终。公孙龙的主要思想,保存在《公孙龙子》一书中。《汉书·艺文志》名家有《公孙龙子》十四篇。今存六篇。《迹府》,是后人汇集公孙龙的生平言行写成的传略。其余五篇是:《白马论》、《指物论》、《通变论》、《坚白论》、《名实论》,其中以《白马论》最著名。
代表著作
名家代表著作有《邓析子》、《尹文子》、《惠子》、《公孙龙子》等,今只存《公孙龙子》。今传本《邓析子》、《尹文子》皆为后人伪作。
地位与影响
名家之地位与对后世的影响均不及儒、墨、道、法诸家重要,但它在战国中期却是一个非常活跃的学派,标志着中国古代逻辑学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三教九流之兵家
中国先秦、汉初研究军事理论,从事军事活动的学派。诸子百家之一。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兵家又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四类。兵家的代表人物有春秋时孙武、司马穰苴,战国时孙膑、吴起、尉缭、公孙鞅、赵奢、白起,汉初张良、韩信等。今有兵家著作《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吴子》、《六韬》、《尉缭子》等。兵家著作中含有丰富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思想。
春秋战国时代,诸侯之间不断暴发战争,从事军事的智谋有识之士,总结军事方面的经验教训,研究制胜的规律,这一类学者,古称之为兵家。凡论述军事的兵家著作,称为兵书。《汉书·艺文志·兵书略》著录汉以前兵家著作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图四十三卷,分为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家。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兵家》谓:“阴阳、技巧之书,今已尽亡。权谋、形势之书,亦所存无凡。大约兵阴阳家言,当有关天时,亦必涉迷信。兵技巧家言,最切实用。然今古异宜,故不传于后。兵形势之言,亦今古不同。惟其理多相通,故其存在,仍多后人所能解。至兵权谋,则专论用兵之理,凡无今古之异。兵家言之可考见古代学术思想者,断推此家矣。”
兵家主要代表人物,春秋末有孙武、司马穰苴;战国有孙膑、吴起、尉缭、魏无忌、白起等;汉初有张良、韩信等。今存兵家著作有《黄帝阴符经》、《六韬》、《三略》、《孙子兵法》、《司马法》、《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将苑》、《百战奇略》、《唐太宗李卫公问对》等。各家学说虽有异同,然其中包含丰富的朴素唯物论与辩证法因素。兵家的实践活动与理论,影响当时及后世甚大,为我国古代宝贵的军事思想遗产。
《黄帝阴符经》,简称《阴符经》,关于其作者和成书年代历来有争议,今人陈撄宁认为是战国时代作品,王明认为,作者是北朝一个久经世的隐者。书中继承发扬老庄哲学思想,阐发了天人相盗的盗机论以及道教神仙长生学说。“阴符”的含义为暗合天道,天人合一。书中含有比较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不仅在道教思想史,而且在中国哲学史上都有一定地位。历代注本繁多,见解不一。著名者有唐道士李筌、张果的《阴符经注》,宋朱熹的《阴符经考异》。後世道教定其为必诵经书,为《玄门功课经》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本文类。
《六韬》,旧本题周,吕望撰。《庄子·徐无鬼篇》,称《金版六弢》。《经典释文》曰:“司马彪、崔撰云:《金版六弢》皆《周书》篇名,本又作《六韬》,谓太公六韬:文、武、虎、豹、龙、犬也。”则战国之初,原有是名。然即以为《太公六韬》,未知所据。《汉书·艺文志》兵家不着录,惟儒家有《周史六弢》六篇,班固自注曰:“惠、襄之闲,或曰显王时,或曰孔子问焉。”则《六弢》别为一书。颜师古注,以今之《六韬》当之,毋亦因陆德明之说,而牵合附会欤?《三国志·先主传》注,始称“闲暇历观诸子及《六韬》、《商君书》,益人志意。”《隋志》始载《太公六韬》五卷,注曰:“梁六卷,周文王师姜望撰。”唐宋诸《志》皆因之。今考其文,大抵词意浅近,不类古书,中闲如避正殿,乃战国以后之事。将军二字,始见《左传》,周初亦无此名。其依托之迹,灼然可验。又《龙韬》中有《阴符》篇云:“主与将有阴符,凡八等,克敌之符长一尺,破军之符长九寸,至失利之符长三寸而止。”盖伪撰者不知阴符之义,误以为符节之符,遂粉饰以为此言,尤为鄙陋,殊未必汉时旧本。故周氏《涉笔》谓:“其书并缘吴起,渔猎其词,而缀辑以近代军政之浮谈,浅驳无可施用。”胡应麟《笔丛》亦谓:“其《文伐》、《阴书》等篇为孙、吴、尉缭所不屑道。”然晁公武《读书志》称:“元丰中,以《六韬》、《孙子》、《吴子》、《司马法》、《黄石公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颁武学,号曰‘七书’。”则其来已久,谈兵之家,恒相称述。今故仍录存之,而备论其踳驳如右。
《三略》,又称《黄石公三略》,是中国古代著名兵书,宋神宗元丰年间被列《武经七书》之一。旧题黄石公撰,传与汉初张良得以问世(据《史记·留侯世家》记载,黄石公传与张良的书为《太公兵法》,而非《三略》)。据当今学者考证,《三略》成书于西汉末年,其真实作者已不可考。《三略》是中国古代第一部专讲战略的兵书,以论述政治战略为主,兼及军事战略。该书问世以来,受到历代政治家、兵家和学者的重视。南宋晁公武称其:“论用兵机之妙、严明之决,军可以死易生,国可以存易亡。”该书还先后传入日本和朝鲜,并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三略》分上略、中略、下略3卷,共3800余字。现存之最早的刊本为南宋孝宗、光宗年间所刻《武经七书》本,本电子版以《续古逸丛书》影宋《五经七书》为底本,对底本上明显的错、衍、脱、误之处,则参照《五经七书讲义》、《五经七书汇解》、《五经七书直解》等进行校改。文中假借字和古体字一般随文用现代字替代,未替代的在注释中注明。
三教九流之纵横家
纵横既合纵连横。
战国时以从事政治外交活动为主的一派,主要人物是:鬼谷子。《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韩非子》说:“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他们朝秦暮楚,事无定主,反复无常,设第划谋多从主观的政治要求出发。合纵派的主要代表是苏秦,连横派的主要代表是张仪。最后苏秦失败了,张仪胜利了。
纵横家的产生
纵横家出现于战国至秦汉之际,多为策辩之士,可称为中国五千年中最早也最特殊的外交政治家。他们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当时割据分争,王权不能稳固统一,需要在国力富足的基础上利用联合、排斥、危逼、利诱或辅之以兵之法不战而胜,或以较少的损失获得最大的收益。他们的智谋、思想、手段、策略基本上是当时处理国与国之间问题的最好办法,是世界史上独一无二的历史阶段,其在历史条件下所创造的智慧是后世任何一个朝代都无法超越的。纵横家人物多出身贫贱,在最艰苦的投机倒把下是一种人类智慧的超常解放、创造和发挥,他们以布衣之身庭说诸侯,可以以三寸之舌退百万雄师,也可以以纵横之术解不测之危。苏秦佩六国相印,连六国逼秦废弃帝位;张仪雄才大略,以片言得楚六百里;唐雎机智勇敢,直斥秦王存孟尝封地;相如虽非武将,但浩然正气直逼秦王,不仅完璧归赵,而且未曾使赵受辱。纵横之士智能双全,有不乏仁义之辈,其人其事若鉴于当代,亦必可使受益者非唯浅耳。
纵横家代表人物
其祖乃鬼谷子,春秋时人,籍贯不详,以隐于鬼谷而得名。曾授苏、张、孙、庞四大弟子,皆战国时风云人物。其后习鬼谷纵横术者甚多,著名者十余人,如苏秦、张仪、甘茂、司马错、乐毅、范雎、蔡泽、邹忌、毛遂、丽食其、蒯通等,事皆详于《战国策》。
纵横家主要著作
今仅存《鬼谷子》十二篇、《战国策》三十三篇(非其门徒著,主要是纵横谋士之言行,也可以为纵横家实战演习)、《苏子》三十一篇、《张子》十篇。鬼谷子后附《本经阴符》七篇乃修身养性之法,本经意为基本纲领,阴符为隐秘的符言,非常神秘。唯读者可有悟但不能道出精髓,所谓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是也。《鬼谷子》一书理论非常详细具体,也非常微妙,不是轻易可以说出来的,更重要的是这本书重在用,若学而不用,长久必有害。必边学边用边体味方可。《战国策》一书是游说辞总集,几乎所有纵横家谋士的言行都在此书。有三大特点:一智谋细,二虚实间,三文辞妙。
鬼谷子
王诩[中国]
[出自《鬼谷子》]
鬼谷子,姓王名诩,春秋时人。常入云梦山采药修道。因隐居清溪之鬼谷,故自称鬼谷先生。
鬼谷子为纵横家之鼻祖,苏秦与张仪为其最杰出的两个弟子“见《战国策》”。另有孙膑与庞涓亦为其弟子之说〔见《孙庞演义》〕。
纵横家所崇尚的是权谋策略及言谈辩论之技巧,其指导思想与儒家所推崇之仁义道德大相径庭。因此,历来学者对《鬼谷子》一书推崇者甚少,而讥诋者极多。其实外交战术之得益与否,关系国家之安危兴衰;而生意谈判与竞争之策略是否得当,则关系到经济上之成败得失。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言谈技巧也关系到一人之处世为人之得体与否。当年苏秦凭其三寸不烂之舌,合纵六国,配六国相印,统领六国共同抗秦,显赫一时。而张仪又凭其谋略与游说技巧,将六国合纵土蹦瓦解,为秦国立下不朽功劳。所谓“智用于众人之所不能知,而能用于众人之所不能。”潜谋于无形,常胜于不争不费,此为《鬼谷子》之精髓所在。《孙子兵法》侧重于总体战略,而《鬼谷子》则专于具体技巧,两者可说是相辅相成。
纵横家理论
主要为纵横,或合众弱以攻一强,此为纵;或事一强以攻诸弱,此为横。前者主要以连为主,故可知如何能用外交手段联合团结,是为阳谋多阴谋少;后者主要以破为主,故可知如何利用矛盾和利益制造裂痕,是为阴谋多而阳谋少。此为战略思想,是行辩术成大事的基础。若此不查则必游说而不成。对纵横谋士的要求:知大局,善揣摩,通辩辞,会机变,全智勇,长谋略,能决断。
具体思想
首先要对现实有最明确的认识,确定连横的对象,然后知其诸侯为人而定说辞,及游说之法,或抑或扬,或抑扬相合,或先抑后扬,或先扬后抑,诸法只要对症必事事有其妙。其次在游说过程中,当先观其反应,见机行事,察其对己之关系,是同是非,若同则继续,若非则当补遗误,而后以飞箝之术或以利诱,或以害说,探其实情,此为游说最主要方法之一,而后再以揣摩之术深察其内心,看其同异,而后快速正确以权谋之术决断。
纵横家思想在世界上的影响
一战后,德国著名学者斯格宾格勒在《思想的没落》一书中高度赞扬中国的纵横家,认为具有实际的借鉴作用。七十年代,美国著名外交家就深受《思想的没落》一书的影响。甚至有人称基辛格是现代的苏秦、张仪。当今世界形势颇似春秋战国,虽不能出现以纵横术主宰世界历史发展,但也可为辅,影响世界格局。用之无害,不用可惜。日本学者、企业家大桥武夫把《鬼谷子》用到经营活动中,写出了一部鬼谷子应用实例,取名《“兵法”与“鬼谷子”》,可见《鬼谷子》不仅在世界范围内受到重视而且已从单纯的外交领域走入更广泛的社会各领域。
三教九流之法家
法家背景介绍
西周奴隶制社会的运转,依靠的是两项权利原则:礼和刑。“礼”针对贵族,“刑”针对普通百姓。在西周奴隶制社会礼里,各种社会关系主要依靠个人接触和个人关系来维持。天子、诸侯都生活在社会金字塔的顶尖,与普通百姓没有直接关系,而与百姓打交道的人,则是一些下级诸侯和小贵族。诸侯国之间的交往称为“礼”,而贵族依靠“刑”迫使庶民服从。到了东周时期,社会各阶层原有的僵硬界限逐渐被打破,大国之间侵略,兼并;这在春秋五霸、战国七雄之中可以得到印证。各国领导人都想在弱肉强食的残酷竞争中保存自己的国家,强大国家军事、政治、经济实力,强化国家的统治,就需要中央集权。面对这样的形势,儒家、道家、墨家等各派都力图解决君王的各种问题,可是都过于理想化,不切合实际。各国君王爱听的不是怎样谋求民众的安居乐业,而是如何解决当前的严峻的国际形势。就这样,一班“方术之士”登上了历史的舞台。有一些人为他们鼓吹的统治方略提供理论依据,这就构成了法家的思想主张。有一种对法家的误解,认为他们主张法学,其实,法家主张组织领导极权主义的理论和方法。
法家发展历史
韩非子之前,法家分三派。一派以慎到为首,主张在政治与治国方术之中,“势”,即权力与威势最为重要。一派以申不害为首,强调“术”,政治权术。一派以商鞅为首,强调“法”,法律与规章制度。韩非子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明君如天,执法公正,这是“法”;君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如山,这是“势”。荀子
法家的历史哲学
可以说,法家的历史哲学观相对于其他哲学流派完全是一种全新、革命的观点。儒家、墨家、道家三家虽然思想主张各有不同,但是具有一种共同点: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在过去,而不在将来。自古代的“黄金时代”以来,历史在逐渐退化,因此,人的拯救不在于创新,而在于回到古代。这就是三家的“历史退化观”。三家的这种观念,来源于中国依循过去经验的传统思维方式。中国人大多是农民,农民通常被耕种的土地所束缚,很少外出旅行。农民种地,按时令变化耕耘种地,只需凭借过去经验,遇到新事,就想过去有什么经验可以依循。孔子喜欢援引古代权威周文王和周公来支持自己的学说,这对后世韩愈等许多哲学家有较大的影响。墨子与儒家争辩,援引比周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传说中比夏禹更古老的圣王。道家为能胜过儒家和墨家,请出伏曦、神农等三皇五帝比尧舜更早几百年。法家是先秦各哲学流派中最后出现的一派,他们认为,每个时代的变化都有其不得不变化的原因,因此只能现实地对待当今世界。古代地人民比较淳朴,只是当时物质条件的低下所造成的,古代人民的品德未必普遍高于当代人民。古者,“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韩非子曾对守株待兔的故事做了评价:今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皆守株之类也。“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商鞅也提过:“世事变而行道异也。”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主张“法治”的一个学派。儒家学派的最后一位大师荀子(荀卿)是其先驱者,他的弟子韩非子(韩非)则是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作为儒学大师的荀子在政治主张上对孟子的学说又有所发展。在尊王道、举贤能的基础上,荀子主张兼称霸力,法后王;不迷信天道鬼神而强调人的能动性,具有唯物主义的思想成分。韩非子与老师的政治思想也不尽相同,他尖锐攻击儒墨之道,提出了以法治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形成了较完整的封建专制主义理论。从文风来看,荀子的散文词汇丰富,句法规整,层次清晰,论点鲜明;而韩非的散文则善用寓言、比喻,锋芒锐利,议论透辟。师徒二人的散文对后世影响很大,尤其是对汉初许多政论家的政论文有着直接的影响。
法家的治国之道
1、制定法律:“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的作用是约束百姓的行为。而君王拥有权势可以惩罚违法之人,可以奖赏顺服王法的人。通过赏罚来督促百姓的理论依据是人性趋利避害。同时韩非子还补充道:“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圣人治国,不是要人人为善,而使人人不作恶,国家便能太平。君王治国,应着眼于大多数,而少数人无关宏旨。所以着力于执法,非立德。据此推论,君王只需掌握法律和威势,不需要特殊德才能和品德,以法治民,非以德感化民众,这是徒劳的。韩非子
2、循名而责实: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而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其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君王只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君王要做的只是: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人去担任某项职务。“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这样,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
3、因此,总的说来,法家并不寄希望于通过教育将大众改造成新人。而是通过从实际出发,制定法律,配以君王的权术与威势,统治臣民。那为何韩非子对“立德”的文化教育如此不屑呢?其根源在于韩非子深信人性恶。因为他是荀子的学生。
法家作用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并非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是以“权,术,势”逐级统治为根本,建立了名为法制实为人治的封建规章体系。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人治主体。
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家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极力夸大法律的作用,强调用重刑来治理国家,“以刑去刑”,而且是对轻罪实行重罚,迷信法律的作用。他们认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没有什么道德的标准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荣誉来诱导人民去做。比如战争,如果立下战功就给予很高的赏赐,包括官职,这样来激励士兵与将领奋勇作战。这也许是秦国军队战斗力强大的原因之一,灭六国统一中国,法家的作用应该肯定,尽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家思想
在先秦诸子中,针对社会问题,儒家提倡仁爱;墨家主张兼爱;而道家则认为,仁爱和兼爱都不能救世,唯一的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做,即“无为”的思想。三家激烈争论,但他们都主张回到过去。此时,主张面对未来的法家横空出世。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战国时期的商鞅和韩非。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的另类。在先秦诸子诸家当中,唯独法家的思想,是必须献出性命来实践,流出鲜血来祭奠,是血染的思想。这里面流血的、付出生命的,不但有当时许多有罪或者无辜的贵族和贫民,还有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比如商鞅和韩非。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当代学者刘木鱼(刘铎)评价法家思想“礼下小人,刑上大夫,刑礼不偏,谓之法家,谓之圣道”。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的胜利。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三教九流之阴阳家
阴阳家的历史由来
“阴阳”的概念,最早见于《易经》,“五行”的概念最早见于《尚书》,但两种观念的产生,可以追溯到更久远的年代。
到战国时代,阴阳和五行渐渐合流,形成一种新的观念模式,便是以“阴阳消息,五行转移”为理论基础的宇宙观。阴阳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并用它解释社会人事而得名。这一学派,当源于上古执掌天文历数的统治阶层,也称“阴阳五行学派”或“阴阳五行家”。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列“阴阳家”为六大学派之首。
“诸子百家”之一:刘歆《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著录名家著作有一百多家,将其列为“九流十家”之一。其后的《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等书则使“诸子百家”(先秦至汉代出现的学术流派)著作上升到千家。但流传较广,影响较大的最为著名的学派不过有几十家,有: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农家、杂家、小说家等。
阴阳
阴阳是古人对宇宙万物两种相反相成的性质的一种抽象,也是宇宙对立统一及思维法则的哲学范畴。中国贤哲拈出“阴阳”二字,来表示万物两两对应、相反相成的对立统一,即《老子》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易传》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易经》便是讲“阴阳”变化的数理和哲理。
其基本思路:阴阳交感而生宇宙万物,宇宙万物是阴阳的对立统一。阴阳学说是在气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在气说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天地,日月,昼夜,晴明,水火,温凉等运动变化中一分二的结果,这样就抽象出来“阴”和“阳”两个相对的概念。阴阳是抽象的概念而不是具体事物,所以“阴阳者,有名无形”(《灵枢·阴阳系日月》)。
阴代表消极、退守、柔弱的特性和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和现象,阳代表积极、进取、刚强的特性和具有这些特性的事物和现象。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可用“对立,互根,消长,转化”八字括之。
阴阳家出于方士。《汉书·艺术志》根据刘歆《七略·术数略》,把方士的术数分为六种。
第一种是天文:“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
第二种是历谱:“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其术皆出焉。”
第三种是五行:“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其极则无不至。”
第四种是蓍龟。这是中国古代占卜用的两种主要方法。后一种方法是,管占卜的巫史,在刮磨得很光滑的龟甲或兽骨上,钻凿一个圆形的凹缺,然后用火烧灼。围绕着钻凿的地方,现出裂纹。根据这些裂纹。据说可以知道所问的事情的吉凶。这种方法叫“卜”。前一种方法是,巫史用蓍草的茎按一定的程序操作,得出一定的数的组合,再查《易经》来解释,断定吉凶。这种方法叫“筮”。《易经》的卦辞、爻辞本来就是为筮用的。
第五种是杂占。
第六种是形法。包括看相术以及后来叫做“风水”的方术。风水的基本思想是:人是宇宙的产物。因此。人的住宅和葬地必须安排得与自然力即风水
五行
《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古人认为,宇宙万物就是由这五种基本物质构成的。它也是关于宇宙社会属性及其变化规律的范畴系统。五行的“行”字,有“运行”之意,故五行中包含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便是变动运转的观念,也就是“相生”与“相克”。
五行学说并非言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物质本身,而是指五种不同属性的抽象概括。它以天人相应为指导思想,以五行为中心,以空间结构的五方,时间结构的五季,人体结构的五脏为基本间架,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按其属性进行归纳。凡即具有生发,柔和特性者统属于木;具有阳热,上炎特性者统属于火;具有长养,发育特性者统属于土;具有清静,收杀特性者统属于金;具有寒冷,滋润,就下,闭藏特性者统属于水。将人体的一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事物现象联系起来,形成了联系人体内外环境的五行结构系统,用以说明人体及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性。附表一张,可见文末。
我国的伟大中医就是含有五行说,形成一个中医体系。
五行相生含义:
木生火,是因为木性温暖,火隐伏其中,钻木而生火,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是因为火灼热,所以能够焚烧木,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灰即土,所以火生土。
土生金,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依附着山,津润而生,聚土成山,有山必生石,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因为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金靠水生,销锻金也可变为水,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克含义:是因为天地之性
众胜寡,故水胜火。精胜坚,故火胜金。刚胜柔,故金胜木。
专胜散,故木胜土。实胜虚,故土胜水。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金旺得火,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强金得水,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木多金缺。木弱逢金,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能生金,金多土变。
火:火旺得水,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强火得土,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金多火熄。金弱遇火,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能生火,火多木焚。
水:水旺得土,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木多水缩;强水得木,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火多水干;火弱遇水,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金多水浊;金能生水,水多金沉。
土:土旺得水,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金多土变;强土得金,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弱逢土,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能生土,土多火晦。
木: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火多木焚;强木得火,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土多木折;土弱逢木,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水能生木,木多水缩。
阴阳家的思想
其思想主要源于孔子创立的儒家和儒家所推崇的“六经”。
在自然观上,利用《周易》经传的阴阳观念,提出了宇宙演化论;又从《尚书·禹贡》的“九州划分”进而提出“大九州”说,认为中国为赤县神州,内有小九州,外则为“大九州”之一(胡适曾在其《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中,大为赞叹阴阳家的这一地理观念);在历史观上,则把《尚书·洪范》的五行观改造为“五德终始”(下面还会谈到)说,认为历代王朝的更替兴衰均由五行所主运;在政治伦理上,亦“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赞成儒家仁义学说。同时强调“因阴阳之大顺”,包含若干天文、历法、气象和地理学的知识有一定的科学价值。
五德终始
又称“五德转移”。阴阳家代表邹衍运用阴阳五行理论来阐释宇宙演变和历史兴衰,创为“五德终始”之说,影响甚大。后来的挂名吕不韦的《吕氏春秋》、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刘向的《洪范五行传论》(梁任公在其《饮冰室文集·阴阳五行说之来历》中谈到阴阳学说之害时曾提到:宜负罪责者三人焉……曰邹衍,曰董仲舒,曰刘向。可见阴阳家其要)等,都是以阴阳五行为思想基干。
“五德”指五行的属性,即土德、木德、金德、水德、火德。按阴阳家的说法,宇宙万物与五行对应,各具其德,而天道的运行,人世的变迁,王朝的更替等,则是“五德转移”的结果。其目的在为当时的社会变革进行论证,但却陷入了历史循环论。
阴阳家的没落
汉初阴阳家还存在,武帝罢百家后,部分内容融入儒家思想体系、部分内容为原始道教所吸收,作为独立学派的阴阳家便不在了。
阴阳家代表人物
战国时,有公梼生、公孙发、南公等人,但以邹衍最为著名(《史记·孟子荀卿列传》附有邹衍小传)。
阴阳家著作
《汉书·艺文志》载:阴阳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公梼生终始》十四篇。《公孙发》二十二篇。《邹子》四十九篇。《邹子终始》五十六篇。《乘丘子》五篇。六国时。《杜文公》五篇。《黄帝泰素》二十篇……等等,但现存少量残文外,均已亡佚。
(以下竖排看)
┏━━━━━━━━━━━━━━━━━━━━━━━━━━━━━━━━━━━━━┓
┃五│时│五│五│五│五│五│五│五│五│六│五│形│情│五│变┃
┃音│间│味│色│化│气│方│季│行│脏│腑│官│体│志│声│动┃
┠────────────────────────────────────────────────────┨
┃角│平旦│酸│青│生│风│东│春│木│肝│胆│目│筋│怒│呼│握┃
┃徵│日中│苦│赤│长│暑│南│夏│火│心│小肠│舌│脉│喜│笑│忧┃
┃宫│日西│甘│黄│化│湿│中│长夏│土│脾│胃│口│肉│思│歌│哕┃
┃商│日入│辛│白│收│燥│西│秋│金│肺│大肠│鼻│皮毛│悲│哭│咳┃
┃羽│夜半│咸│黑│藏│寒│北│冬│水│肾│膀胱│耳│骨│恐│呻│栗┃
┗━━━━━━━━━━━━━━━━━━━━━━━━━━━━━━━━━━━━━┛
《汉书·艺文志》著录此派著作二十一种,已全部散佚。成于战国后期的《礼记·月令》,有人说是阴阳家的作品。《管子》中有些篇亦属阴阳家之作,《吕氏春秋·应同》、《淮南子·齐俗训》、《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保留一些阴阳家的材料。
现在有本专门说阴阳家的书叫《阴阳家语录》全彩图本。
三教九流之墨家
一、开创者:墨翟,中国战国时期着名思想家、政治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和自然科学家。
二、墨家理论介绍
(1)背景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育目的,“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尤重艰苦实践,“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以裘褐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说至死也不后转脚跟后退。墨者中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墨者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例如巨子腹的儿子杀了人﹐虽得到秦惠王的宽恕﹐但仍坚持“杀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按墨家的规定﹐被派往各国做官的墨者,必须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时宁可辞职。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团体捐献俸禄﹐做到“有财相分”。当首领的要以身作则。
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情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识的劳动者。
前期墨家在战国初即有很大影响,与儒家并称显学。它的社会伦理思想以兼爱为核心,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社会等级观念。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它还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提出非攻的主张。它主张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时又承认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主张“闻之见之”、“取实与名”。它提出三表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
后期墨家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静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前者对前期墨家的社会伦理主张多有继承,在认识论、逻辑学方面成就颇丰。后期墨家除肯定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外,也承认理性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对前期墨家的经验主义倾向有所克服。它还对“故”、“理”、“类”等古代逻辑的基本范畴作了明确的定义,区分了“达”、“类”、“私”等3类概念,对判断、推理的形式也进行了研究,在中国古代逻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战国以后,墨家已经衰微。到了西汉时,由于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政策、社会心态的变化以及墨家本身并非人人可达的艰苦训练、严厉规则及高尚思想,墨家在西汉之后基本消失。
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中出现的一个重要学派。《墨子》一书是墨子讲学时由弟子们记录后整理而成的。文字质朴无华,缺乏文学性,但逻辑性强,善于运用具体事例进行说理,使说理文章有了很大发展,对后代议论文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创立者为着名思想家墨子(墨翟[音笛dí])。墨翟主张“兼爱”、“非攻”、“尚贤”,与儒家观点尖锐对立。墨翟
(2)墨家对儒家的批判
1、儒家不相信天帝鬼神,结果“天鬼不悦”。
2、儒家坚持厚葬,特别是父母去世,子女要守三年之丧,浪费了民众的财富和精力。
3、儒家“盛为声乐以愚民”,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
4、儒家主张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
分析:第1、2、3点的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和墨家的不同社会背景。孔子代表一些有学识、有思想的上层或中层阶级,而墨子反映的是处于社会下层民众的观点。第4点是属于墨家的误解,儒家所说的命,是人力无法控制的某种力量。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方面是人只要努力就能控制的。儒家强调先尽力而为,最后才接受人力所无法改变的部分。这才是“知命”。
(3)墨子哲学的基本思想
墨家的基本思想主要有以下十点:
兼爱
完全的博爱(与儒家的亲亲相对反,将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等的亲人对待方式,扩展到其他陌生人身上。)
非攻
反对侵略战争。(战争对于败者的伤害及,伤人命、损其才,是没有意义的破坏行动。而对于胜方而言,仅仅是获得了数座城池与税收,但总的来说伤害与损失也是巨大的,所以战争是没有意义的行为。)
尚贤
不分贵贱唯才是举。
尚同
上下一心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兴利除弊。(有一说法为“上同”,认为天子是百官之首,而百姓听令百官,与上而同,此乃“上同”之意。)
天志
掌握自然规律。(有一说法为天子代天行政,并借由上同的观念推论出人民以天的意志而行事。)
明鬼
尊重前人智慧和经验。(有一说法认为墨家说鬼所为并非迷信,而是希望以神鬼之说使人民警惕,不行邪恶。)
非命
通过努力奋斗掌握自己的命运。
非乐
摆脱划分等级的礼乐束缚,废除繁琐奢靡的编钟制造和演奏。(古代音乐费时耗事,花费甚大,于国家并无生产的行为,乃无用之事。)
节用
节约以扩大生产。反对奢侈享乐生活。
节葬
不把社会财富浪费在死人身上。(儒家的厚葬耗钱财,守丧则需三年,三年过后人虚弱需要人扶才能起行,影响国家生产力,乃浪费之事。)
此外还有逻辑学等;墨子还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在力学、几何学、代数学、光学等方面,都有重大贡献,是当代诸子所望尘莫及。墨家在科学上的成就为众多学者所称赞,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蔡元培认为:“先秦唯墨子颇治科学”。历史学家杨向奎称“中国古代墨家的科技成就等于或超过整个古代希腊。”
(4)一个貌似矛盾的问题
儒家强调祭祀的重要性,却不相信有鬼神?
回答:丧葬祭祀在古代受到重视,起初源于对鬼神的信仰,而儒家重视丧葬礼仪,不是由于信仰鬼神,而是由于重视去世的祖先。
墨家信仰鬼神,却反对丧葬祭祀的繁重礼仪?
回答:墨子论证鬼神的存在,是为他的兼爱理论作张本,而并不是对超自然有什么兴趣。他关于“天志”和“明鬼”的理论只是为了教人相信,实行兼爱,将得上天奖赏;反之,将受上天惩罚。这是墨子倡导的宗教规范。
(5)墨子的国家起源理论
国家兴起之前,社会处在一个“自然状态”之中,没有统一的是非标准,非常的混乱。国家之所以产生是为了制止人们由各行其是而产生的混乱。因此必须有一个国君顺应天意而产生,按照神的意志而设立,“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对最高领导,要事事同意,不要跟随下面的人。因而,墨子的国家性质必然是倾向中央集权主义的,国君的权力是绝对化的。当然,墨子心中的是非标准,“是”就是“交相兼”,“非”就是“交相别”。
(6)墨家着作
《汉书-艺文志》中记载在东汉时的墨家着作尚存有八十六篇:
·《墨子》七十一篇--墨翟
·《胡非子》三篇--墨翟弟子
·《随巢子》六篇--墨翟弟子
·《我子》一篇
·《田俅子》三篇--先韩子
·《尹佚》二篇--一名在成、康时期的周朝官员在所着
墨家着作在六朝以后逐渐流失,现代所传的《墨子》只剩下五十三篇,这些篇幅是因为被道家着作《道藏》所收录,才得以留传下来。
(7)墨家后期的基本思想
墨子死后,墨家学派发生了分化。有相里氏之墨,邓陵氏之墨,相夫氏之墨,活动与战国中后期。在自然观方面,对物质,移动和时空关系作了唯物主义解释,摒弃了墨子的天鬼观念,并把唯物主义哲学和科学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在认识论上,发扬了墨子重视实践的特点,承认物质世界的可知性,克服了狭隘的经验论的错误。在政治思想方面,提出了“义,利也”的著名论断,突出了利,把它作为标准和基础解释各种社会问题和道德范畴。
后期的墨家在逻辑论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形成了中国古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逻辑体系,主要反映在小取的篇中。后期墨家对概念,判断和推理都做出了较为详细的研究。
墨子名言
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
【译文】兴天下的利益,除天下的祸害。
兼爱。
【译文】不分等级,不分远近,不分亲疏地爱天下所有的人。
非攻。
【译文】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人类和平。
尚贤
【译文】不分贵贱地推荐、选拔、使用德才兼备的人。
尚同。
【译文】政令、思想、言语、行动等要与圣王的意志相同一。
节用。
【译文】反对奢侈浪费,主张勤俭节约。
节葬。
【译文】反对厚葬久丧,主张薄葬短丧。
非乐。
【译文】反对奢靡的音乐活动,提倡节约人财物力。
非命。
【译文】反对命运之说,主张强力从事。
天志。
【译文】天是有意志的最高主宰,天的意志是兴利除害。
明鬼。
【译文】辨明鬼神的存在,鬼神能扬善惩恶。
兼相爱,交相利。
【译文】既爱自己也爱别人,与人交往要彼此有利。
三教九流之儒家
儒家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学派。作为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的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一般来说,特别是先秦时,虽然儒家是最有影响的学派,但也只是诸子之一,与其它诸子一样地位本无所谓主从关系。
儒家的起源和产生背景
《汉书·艺文志》:“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叙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为最高。”
(近代学者章太炎赞同这一观点。然而,胡适却持相反的看法,他赞同《淮南子~要略》的诸子出于“应世之急”的说法,由此提出了儒家是由殷商遗民中的术士转化而来的观点。)
孔子所处的春秋时代,由于社会内部不可调和的矛盾引起的深重危机摇撼了传统文化的权威性,对传统文化的怀疑与批判精神与日俱增,就连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孔子也不能不把当时所处的时代精神注入到自己的思想体系中,并对传统文化加以适当的改造,以便在社会实践中建立一种新的和谐秩序和心理平衡,这种情况到了大变革的战国时代显得尤为突出,因为人们在崩塌的旧世界废墟上已经依稀看到了冲破旧尊卑等级束缚的新时代的曙光。
未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模式,就成了举世关注的大问题,并在思想界引起了一场百家争鸣式的大辩论。当时代表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利益的诸子百家,纷纷提出各自的主张,其中一个最主要的争论焦点就是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而进行的思想交锋,儒、法两大思想流派最有代表性。他们旗鼓相当,针锋相对,应者云集,皆为显学。另外还有墨家、道家、阴阳家等等学派,可谓学派林立。
儒家是春秋时期百家争鸣中出现的一个重要学派。其创立者是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后来由思想家、文学家孟子加以发展。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孔子在政治上主张恢复西周的礼制,在教育上创办私学,提倡有教无类,注重因材施教,讲究“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孟子主张君王应行“仁政”,这样才能使天下归心。儒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受到许多统治者的尊重,但在当时动荡的社会形势下,诸侯之间各为已利而崇尚武力,儒家的德政很难得以施行。汉以后,儒家思想被尊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孟子
儒家创始人
孔子(前551-前479)姓子,名丘,字仲尼,英文:Confucius。俄语:Конфуций.兄弟中排行第二,春秋后期鲁国人。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夏历八月二十七日)生于鲁国陬邑昌平乡(今山东省曲阜市东南的鲁源村);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农历二月十一日)逝世,享年72岁,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
孔子是五行造身,两仪成性。其余圣人得金气多者则刚明果断,得木气多者则朴素质直,得火气多者则发扬奋迅,得水气多者则明彻圆融,得土气多者则镇静浑厚,得阳气多者则光明轩豁,得阴气多者则沉默精细。气质既有所限,虽造其极,终是一偏底圣人。此七子者,共事多不相合,共言多不相入,所同者大根本大节目耳。
孔颜穷居,不害其为仁覆天下,何则?仁覆天下之具在我,而仁覆天下之心未尝一日忘也。……
孔子年轻时做过鲁国高官,治国极好,贪官纷纷逃往他国,他国领袖也变得很敬畏鲁国。
但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从事教育,相传所收弟子多达三千人,贤人72,教出不少有知识有才能的学生。孔子为春秋末期思想家、教育家,儒学学派的创始人,任鲁国司寇;后携弟子周游列国;最终返鲁,专心执教。在世时已被誉为“天纵之圣”“天之木铎”“千古圣人”,是当时社会上最博学者之一,并且被后世尊为至圣(圣人之中的圣人)、万世师表。因父母曾为生子而祷于尼丘山,故名丘,曾修《诗》、《书》,定《礼》、《乐》,序《周易》,作《春秋》。孔子的思想及学说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史记·孔子世家》载:“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
儒家经典
儒家经典主要有儒学十三经。儒家本有六经,《诗经》、《尚书》、《仪礼》、《乐经》、《周易》、《春秋》。秦始皇“焚书坑儒”,据说经秦火一炬,《乐经》从此失传;
东汉在此基础上加上《论语》、《孝经》,共七经;
唐时加上《周礼》、《礼记》、《春秋公羊传》,《春秋榖梁传》、《尔雅》,共十二经;
宋时加《孟子》,后有宋刻《十三经注疏》传世。
《十三经》是儒家文化的基本著作,就传统观念而言,《易》、《诗》、《书》、《礼》、《春秋》谓之“经”,《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属于《春秋经》之“传”,《礼记》、《孝经》、《论语》、《孟子》均为“记”,《尔雅》则是汉代经师的训诂之作。后来的《四书》指是指《大学》(《礼记》中一篇)、《中庸》(《礼记》中一篇)、《论语》、《孟子》,五经则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左传》。
儒家主要代表人物以及主要派别
孔子、孟子、荀卿、董仲舒、二程、朱熹、陆守仁、王阳明、陆明鉴。
战国时期儒家内部分化形成的八个学派。八派之说,始见于《韩非子·显学》:“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颜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孙氏之儒,有乐正式之儒。”从《论语》看,孔子思想具有博大而多面性的特点,孔门弟子对孔子言论的理解难免各执一端,而儒家和墨家同是当世之显学,所以,韩非认为:“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据《荀子·非十二子》记载,在战国百家争鸣中,儒家一方面同其他学派激烈论争,另一方面自己内部各派争论也十分尖锐,“孙氏之儒”的荀子,甚至批评子思和孟子“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然而犹材剧志大,闻见杂博”。儒家八派正是儒家内、外论争发展的结果。
▲思孟学派
指以子思与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孟子曾受业于子思之门人,二人确有一定的师承关系,但思想上如何一脉相承从而共同形成为一个学派,学术界意见不一。有的根据《荀子·非十二子》的说法,“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子思唱之,孟轲和之”,认为思孟学派的思想核心为五行说。有的根据宋儒的说法,认为《中庸》为子思所作,其中“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等观点,为孟子所继承,发展为一种以道德修养为中心的心性之学。此外,有些学者则根据史料考辨,认为荀子所说的五行难以确指,《中庸》与《孟子》书中并无五行思想,加上《中庸》是否为子思所作,疑难多而论据少,从而断言先秦不存在有所谓思孟学派。
儒家的特征
其一、以孔子为先师,为思想领袖;
其二、以《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左传》等书为经典;
其三、在思想上形成了仁与礼的一种张力结构;
其四、由内圣而外王,通过内体心性成就外王事功之学;
其五、尤注重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并将之运用到政治实践中,成为指导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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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地位形成的条件以及和各家的关系
今天儒家所拥有的地位,是由于儒家在她产生以后,在从古到今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尤其是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所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独占大一统思想地位后而行成的。儒家主张礼治,强调传统的伦常关系,尤注重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等。儒家在先秦遭墨、法、道等派的激烈批判,在秦代和汉初,遭统治者排斥;在六朝先后受玄学、佛学的挑战,在五四反孔非儒高潮下历空前之厄,但还是绵延至今,其原因是因为儒学植根于中国固有的价值系统而又能随时自我调整,适应了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且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于它是东方最有价值的知识系统,以至于今天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国学(传统文化)的代名词。儒家是国学的核心与主体。
▲各家评儒
墨家对于儒家学说非议颇多,批评孔子的“述而不作”,主张“述而且作”,批评孔子和儒家的繁琐礼仪。
道家以自然无为为宗旨,蔑视礼法,对于儒家的礼仪道德持否定态度。
先秦法家学说思想上与儒家对立,早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认为孔子学说与法家农战思想对立,致使国家“必贫而削”。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对孔子个人颇为尊重,但他认为孔子学说不合时宜。
相传孔子号儒童菩萨。或曰:“吾夫子万代斯文之祖,而童之。童之者,幼之也。幼之者,小之也。彼且幼小吾师,何怪乎儒之辟佛也!又僧号比丘。丘,夫子讳也。比者,并也。僧,佛弟子,而与夫子并。彼且弟子吾师,何怪乎儒之辟佛也!”是不然。童者,纯一无伪之称也。文殊为七佛师,而曰文殊师利童子;善财一生得无上菩提,而曰善财童子;乃至四十二位贤圣,有“童真住”,皆叹德之极,非幼小之谓也。故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若夫比丘者,梵语也。梵语比丘,此云乞士,亦云破恶,亦云怖魔。比非比并之谓,丘非丘陵之谓,盖仅取音不取字也。例如梵语南无,此云归命,南不取南北之南,无不取有无之无也。噫!使夫子而生竺国,必演扬佛法以度众生;使释迦而现鲁邦,必阐明儒道以教万世。盖易地则皆然。大圣人所作为,凡情固不识也。为儒者不可毁佛,为佛者独可毁儒乎哉?(莲池大师,未出家时被公认为儒家泰斗)
当代一些非儒学者根据民间口头评论将儒释道三家对中国发展贡献做出如下评论:“治世道,乱世佛,由治入乱是儒家。”
儒学的影响
对中国的影响
1.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很深,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所传授的不外《四书》《五经》。传统的责任感思想,节制思想,和忠孝思想,都是它和封建统治结合的结果,因此,儒家思想是连同我们当代在内的主流思想。
2.儒家思想对中国政治、经济的影响
儒学在中国存在几千年,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依然存在巨大的潜在影响。
对东亚的影响
儒家思想在东亚各国都有广泛的影响。儒家学说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儒家经典不仅是思想统治工具,同时也是中国封建文化的主体,保存了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儒家学说不仅在中国,在东亚世界也占有重要地位。儒学和汉字、律令以及佛教一样,很早就传播到周围国家,并对那里的思想和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韩国和日本,伦理和礼仪都受到了儒家仁、义、礼等观点的影响,至今都还很明显的。
在韩国,信奉各种宗教的人很多,但是在伦理道德上却以儒家为主。在西方文明侵入韩国社会后,各种社会问题有所增加,但是韩国政府以儒家思想的伦理道德作为维护社会的稳定的制约力量,在教育中深化儒家思想。
在朝鲜,早在公元1世纪初,就有一些人能背诵《诗经》和《春秋》等儒家典籍,这说明儒学早已传入朝鲜。三国时期,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儒学,把它视为维护秩序、加强王权的思想武器,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引进和推广。高句丽于372年设立太学,传授儒家学说。百济于4世纪建立儒学教育制度。儒学在新罗传播,大约在6世纪。新罗统一后,进一步发展儒学教育,在中央设立国学,置博士、助教,招收贵族子弟传授儒家经典。为了推动学习儒学的热潮,国王甚至亲“幸国学听讲”。与此同时,还向中国派遣留学生,其中一些人考中状元,出现了一些著名儒学者,如强首、薛聪、金大向、金云卿、金可纪、崔致远等。高丽王朝建立后,在首都开城设立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在地方十二州设立乡校,广泛推行儒学教育。958年,高丽开始举行科举,把儒家经典列为主要考试科目,从而推动了儒学迅速发展,并且出现了私学(私塾)。12世纪初出使高丽的徐兢称赞朝鲜儒学之盛说:临川阁藏书至数万卷,国子监里“选择儒官甚备”。大街小巷上经馆和书社三三两两相望。少年们聚集在一起,跟随老师学习经书。年岁稍长者,便自己找志趣相投的朋友,借寺观之类的地方讲习切磋。社会各阶层的子弟,都“从乡先生学”。李朝时期,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十分重视儒学教育,尤其推崇程朱理学,把它视为维护封建统治的舆论工具,极力加以推广。李朝的儒学教育有官学和私学两种形式。官学系统,中央设成均馆,是为国家最高学府。另外在首都汉城还设有中学、东学、西学和南学等四学。成均馆和四学是中央直接管辖的教育机关。地方各道和邑设有乡校。这些学校都由国家提供一定的土地和劳动者,用以作为办学的经费。私学是各地的儒家学者创办的私塾或书堂。私学日益发展,成为李朝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影响。李朝通过科举,选拔人才,任用官吏。科举分文、武两科。文科考试须经三榜,考试科目主要有儒家经典以及有关现行政策和各种形式的汉诗。武科也进行三次考试,考试科目除兵学外,也考部分儒家典籍。总之,程朱理学作为统治思想,在李朝的500年间,起到了维护和巩固封建制度的作用。
儒学传入日本,大约是在5世纪以前。据《古事记》所载,百济的阿直岐、王仁是最早来到日本的儒学者,并且带来了《论语》和《千字文》等儒家典籍,他们还都曾作为皇太子菟道稚郎子的老师,讲授儒家学说。继体天皇时期(507—531)曾要求百济国王定期向日本派遣五经博士,传授儒家思想,于是儒家迅速发展。圣德太子制定的“冠位十二阶”和“十七条宪法”,主要体现了儒家思想,甚至所用的词汇和资料亦大多是取自儒家典籍。“冠位十二阶”是以德、仁、礼、信、义、智为基本位阶,再各分大小两等,如大德、小德,共成十二阶。“十七条宪法”的宗旨是强调“君主至上”。如“国无二君,民无二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群臣百僚,以礼为本”,“承诏必谨”等,均反映了儒家的政治思想。圣德太子还多次向中国派遣使节和留学生,积极摄取中国文化,于是儒学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贵族官僚必修的教养。在日本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化改新,也是在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下而发生的。大化改新的首领中大兄皇子和中臣镰足都曾受教于中国留学生南渊请安和僧旻等人,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制定了改新蓝图。701年制定的基本法典《大宝律令》对教育设专章(“学令”),规定中央设太学,地方设国学,各置博士、助教,招贵族子弟,授以儒家经典,其中《论语》和《孝经》为必修科目。757年,孝谦天皇下诏,令全国每家必备一本《孝经》,奖励“孝子”、“贞妇”。701年,日本开始祀孔。768年,称德天皇敕称孔子为“文宣王”。藤原基经当摄政时(877—890年),“敦崇儒术,释奠之日,率公卿拜先圣,使明经博士讲周易”。由于统治阶级的积极扶持和奖励,这时儒学在日本已经超出贵族官僚上层社会范围而普及到各个阶层。南北朝时代,程朱理学传入日本,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但由于佛教的影响,儒学未能取得优势地位。只是到了德川时代,适应封建专制统治的需要,儒学(朱子学)才摆脱了佛教的压制,达到空前繁荣的极盛时代。德川幕府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统治,把全国人民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实行严格的等级身份制度。因此,需要一种维护身份等级制度的御用思想,而儒学的“名分论”正好适应了这种需要。于是,儒学(朱子说)被规定为官方哲学,成为德川幕府的正统思想体系。藤原惺窝于1590年著《假名性理》,是最早用日文宣传宋儒“理性”的著作。后来受德川家康的召见,并为其讲授《大学》等儒经。1599年著《四书五经倭训》,使他成为日本第一个根据朱注而用日文字母训读《四书五经》的儒学家,被认为是日本“朱子学之祖”。藤原惺窝有门徒150余人,其中林罗山、松永尺五等都是日本著名朱子学家。林罗山历任儒官,作过将军的侍讲、顾问,参与幕政。他提出了一整套的思想理论,以维护封建秩序。他在《经典题说》中写道:“天自在上,地自在下,上下之位既定,则上者贵下者贱。自然之理所以有序,视此上下可知矣,人心亦然。上下不违,贵贱不乱,则人伦正,人伦正则国家治,国家治则王道成,此礼之盛也。”林罗山以“天人相关”、“天人合一”的说教,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合而为一,从自然界法则引伸出人类社会的现存秩序,从而把社会的“上下贵贱之别”说成是合理的、永恒的。林罗山以儒学理论维护德川幕府的封建统治,发挥了巨大作用。
儒学在越南文化中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东汉末年,广西人士燮游学洛阳,研究左传、尚书等典籍,后来任交趾太守40余年。据《越南四字经》说:“三国吴时,士王为牧,教以诗书,熏陶美俗。”说明早在三国时期越南人就受到了儒学教育。10世纪,越南独立以后,各王朝的典章制度大都取法于中国,政府选拔人才也采取科举制度,以诗、赋、经义等为考试内容。13—14世纪之交,越南人以汉字为素材,运用形声、会意、假借等造字方式,创制了越南民族文字,称为“字喃”。此后,中国儒家典籍大量传入越南。宋元时期,越南刊刻过不少儒家经典和汉译佛经。出现了不少明经的儒家学者。15世纪初,明成祖曾下诏,以礼敦致越南各方面人才到中国来,其中包括明经博学的儒学者。可见儒学在越南的影响之深。
对欧洲的影响
有学者认为,儒家学说推动了欧洲近代启蒙运动,以伏尔泰、狄德罗、卢梭、洛克、休谟、魁奈、霍尔巴赫、莱布尼茨等人为代表的西方近代启蒙先驱吸取孔孟学说,打破欧洲封建世袭和神学统治,催生发展了自由观、平等观、民主观、人权观、博爱观、理性观、无神论观等现代观念,促进了人文、政治、经济、社会乃至科学等方面学说的发展。[1]。
对现代教育的影响
孔子门下弟子三千,因而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比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怠”等。孔子更被后世尊称为“万世师表”,台湾将“孔圣诞”定为“教师节”。“崇文”、注重教育是儒家思想也是华人的基本价值观之一。
儒家思想鉴借
如儒家的刚健有为精神,来激励自己发愤图强;鉴借儒家的公忠为国精神,来培育自已的爱国情怀;鉴借儒家的“以义制利”精神,来启示自已正确对待物质利益,鉴借儒家的仁爱精神,来培育自己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操;鉴借儒家的气节观念,来培育自己的自尊、自强的独立人格等等等等。
儒学词汇的相关解释
(1)正名
含义:客观存在的种种事物应当与他们名字的本来含义一致起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社会关系中,每一个名字包含有一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为了使事物做到与他们名字的含义,即其理想的本质相一致,就应当努力完成责任与义务。一个国君的本质就是一个理想国君应有的品质,“为君之道”。若一个君王按照为君之道行事,他就不仅有君的“名”(名分),也有君的“实”(实质),成为名实一致。
(2)义
含义:义者宜也。是一个事物应有的样子,是一种绝对的道德律。社会的每个成员必须做某些事情,这些事情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如果一个人遵行某些道德,是为了不属于道德的其他考虑,即便他所做的客观上符合道德的要求,也依然是不义。儒家强调“义利之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3)仁
含义:“义”是一种观念形式的规范,一个人在社会里行事为人,有他应该遵行的义务和应该做的事情。而这些义务的本质便是“爱人”,即“仁”。一个人必须要有仁爱之心,才能完成其社会责任和义务。具体有如下几点:
1、一种推广程序:一个人一定要与父母兄弟有亲情,在亲情的基础上发扬光大,辐射到他人身上。
2、一种政治理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步一步向外辐射。
3、一种心理原则:将人的感情心理消融在人与人的世间关系中,建立了一种现实的伦理,心理的模式。
4、一种人道主义精神:对个体提出了社会性的义务与要求,把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交往作为人的本质和仁的重要标准。
5、具有主观能动性、实践性和独立性。
(4)礼
含义:原指古人祭祀的仪式,表现了对上天和祖宗的尊敬,也体现了人间的等级和尊卑。孔子将“礼”从宗教范畴推广到人间成为人文世界的行为规范。他不仅是等级社会的外在形式,而且与人的内在理性———仁结合在一起,使“礼”的实践成为人的内发行为,达到自我控制的地步。“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5)忠恕之道
含义:仁的实践包含为人着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之所欲,亦施于人”尽己为人谓之忠。其另一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谓之恕。忠恕之道是把仁付诸实践的途径,即“仁之方”。以自己作为尺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来衡量别人和自己。
(6)知命
含义:儒家从“义”的理论推导出“为而无所求”的理论。每个人做事情,并不是为了其他什么目的,一个人做所当做的事情,其价值就在“做”之中,遵行了自己的义务,在道德上已经完成,而不在于达到外在的什么结果。“命”乃“天命”或“天意”,我们从事各种活动,其外表成功,都有赖于各种外部条件的配合,完全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因此,竭尽己力,成败在所不计。这就是“知命”的人生态度。“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这样,就能保持快乐。“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儒家大事之汉武帝独尊儒术
在汉武帝之前,秦朝是以法家思想为政权的统治思想。秦始皇焚书坑儒后,加之汉字尚处于雏形,不具备准确表达的功能,正统的儒家思想已基本消失。在汉初,当时的主流思想是道家思想,所谓黄老道行无为之治。
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强调以儒家思想为国家的哲学根本,杜绝其他思想体系的根本。鉴于秦朝苛政的覆灭,统治阶层意识到仁政对于维持王朝稳定统治的必要性,汉武帝采纳了他的主张。从此儒学成为正统思想,研究四书五经的经学也成为了显学。此时,孔子已死三百余年。汉代的入学已不同于先秦儒学。它是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基础,融合阴阳家,黄老之学以及法家思想而形成的新思想体系,有利于君王统治的部分加以发展,行成了新儒术,作为独尊儒术的基础学说。在汉朝的儒家思想普及过程中,很多社会问题得到解决。儒家思想倾向于施用仁政管理国家,政治家们以此为根据,限制土地过分集中,建立完善的道德体系。提出了包括“限民名田,以澹(瞻)不足”,“三纲五常”等政策。
对此问题,一些学者也有不同看法。如历史学家黄现璠说到:“……儒学独尊之原因,在客观条件上是由于汉至武帝,六十余年间,社会经济已呈繁荣;帝王集权亦经树立;学术思想自然趋于统一。盖诸家学说皆与帝王集权冲突,如墨家主平等,道家主放任,等等,皆不利于帝王集权。儒家与民言服从,与君言仁政,正合帝王专制之治。加之,儒家学说范围极广,言训诂注疏校勘典章制,甚至阴阳五行等,皆可附从,故得信仰者众。为此,武帝乃行董仲舒之议,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儒学遂取得独尊地位。于是,五经博士(见前引《儒林传·序》)弟子以及用儒生,行夏时即于此时开始。博士儒学参与实际政治,已非文景时具官待闲。当时儒家之政治哲学是大一统、尊王及绝对王权三大理论。三大理论之根据皆以春秋‘春王正月’为出发点。关于大一统之思想,《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有云:“元年,春,王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七卷第二十三,述之尤详:“春秋曰王正月,传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以谓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通以己受之于天也,王受命而王,制此月以应变,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谓之王正月也。’孔子是‘信而好古,述而不作’。其门徒亦抱‘是古非今’之态度。汉儒变而改制,直欲改秦制,而法周道,顾其所谓改制,系托古行己意,与周制不同。即如大一统之政治哲学,便是显著之例。所谓大一统,依董仲舒解释‘一统乎天子’,即帝王集权之义。帝王集权的内涵,第一,须抑制诸侯,依《春秋公羊传》:1.诸侯不得专封,诸侯不得专地,3.诸侯不得专讨。实则周代诸侯,专封、专地、专讨,比比皆是。第二,须抑制大夫,1.大夫不得世袭,2.大夫不得专执,大夫不得专废置君。然观周代大夫,正与此相反。尊王之说,为汉儒尊崇天子积极表示。亦与周代‘天下宗周’不同,周代天子与诸侯,不过国与国之关系,天子特为名分上之共主。而汉儒依托春秋,特立‘王者无外’之最高原则。其实春秋是‘王者有外’,《春秋公羊传·成公八年》云:‘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孔子且有‘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退于夷狄则夷狄之’之言,又何尝有内诸夏而外夷狄之主张。如成公八年,钟离之会,外吴而不外楚,郧之战,予楚而不予晋,即其例也。绝对王权之说,即天子只对天负责,不对民负责。例如灾异之变,董仲舒《春秋繁露》第三十云:“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谨按灾异以见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不欲者,人内以自省,宜有惩于心,外以观其事,宜有验于国。’虽则帝王对天负责,然引起灾异之变之责任,乃为宰相,不是帝王,故黜罚之罪,亦为宰相,无及帝王,此无异于十七世纪英王查理一世时代盛行之王权神授说。所谓王权神授,即帝王对于国家人民具有绝对权力。此类学说,与周末“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之思想完全相反。
总之,汉儒之政治哲学,即三大理论:大一统、尊王与绝对王权,完全为汉帝而立。汉儒拥护帝王集权,别出心裁,古未之有。
汉代儒者,在思想上,既口含天意,随便造谣;在政治上,亦欲打倒一切,唯我独尊。就“打倒一切”而言:第一,欲打倒法名之学,而行德教治国。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故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又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可知孔子之教显然是:以刑法治国,毕竟不如德教治国尽美尽善。汉儒家之主张,未尝不是。第二,直欲以礼代律,以春秋断事。《盐铁论》卷十《刑德》对以春秋断狱,批评如下:“《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诛心之论,即春秋之义也。春秋所谓心,全依宗法及身份等级之伦理观而言,非依平等合理之法律而定。春秋之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官不能治,社会何由安宁。汉代以春秋治狱,颇不乏人。《汉书·食货志下》:“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汉书·五行志上》:“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汉书·兄宽传》:“以古法义决疑狱,甚重之。”最著者为董仲舒,《汉书·艺文志》有“《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即为其例。然则武帝尊儒学,用儒生,果出于至诚,合于儒学精义乎,是又不然。彼好神仙,信巫蛊,已与“子不语怪力乱神”不合,其用张汤、杜周等为法家,直欲以刑法治国,非以德教治国,大背儒学宗旨。故宣帝即位,尝谓其子元帝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住)[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卷九《元帝纪》)本人行动非儒,其政治施策,亦非儒。所谓尊儒,乃尊其所尊,非人所谓尊也。所以,余谓秦皇焚诗书,系禁私学,专任吏治;汉武帝黜百家,亦禁私学,杂行霸与王道,两者虽有激烈和平之异,但目的皆为思想统一、帝王集权。为功为罪,互相伯仲。世人不察,每誉汉而毁秦,谬矣。(摘录黄现璠撰《汉代学术思想之三变》,载《扫荡报》(文史地周刊)第三十七期,1941年10月8日)
儒家学说在近现代以来的新发展
儒家学说在近现代以来的新发展就是新儒学,新儒学又称新儒家,是近代西方文明输入中国以后,在中西文明碰撞交融条件下产生的新的儒家学派。狭义的新儒学,是指梁漱溟、张君励、熊十力等人所提倡的新儒学。广义的新儒学则可上溯到鸦片战争以来关于儒学变革的所有学说。
■从鸦片战争到戊戌变法是新儒学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儒家学者在西方文明冲击之下被动接受西方文明的一些内容以求自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这一阶段的代表思想。
■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是新儒学的萌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日趋成熟的托古改制的社会改良思想,即用儒学来解释改良思想。代表作有《大同书》等。
■从戊戌变法到五四运动是新儒学的嬗变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孙文的籍古创制,孙文在学习西方民主经验和思考西方弊政的基础上,仿慕儒家体制创立了政权与治权分立的民权学说和五权分立的政体学说。在《建国方略》中慕仿周礼制订了非常详细的“结会”“动议”等程序和仪规;在《民族主义》讲稿中以恢复“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儒家道德,作为复兴民族的基础;在《民权主义》讲稿中以儒家“圣贤才智平庸愚劣”的观念来讲解真平等与假平等的分野。在《民生主义》讲稿中以儒家倡导的大同主义作为民生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同义语。
■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建立是新儒学的开宗明义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梁溯溟、张君励、熊十力等人开始在“新儒学”旗帜下进行的儒学研究。新儒学开宗的政治基础是当时的官方意识形态三民主义中含有儒学的内容。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新儒学的活动主要体现于思想领域;新儒学的目标是在汇通中西文化的前提下解释和发展儒学。代表作有梁溯溟的《乡村建设》、贺麟的《儒家思想的新开展》等。主要成果是熊十力继承陆王心学构筑的“新儒学思想体系”和冯友兰的“新理学”。总的说来,新儒学基本上是以儒学的“内圣外王”为立宗之本的,它是在儒学遭到普遍责难的时候出现的。这一阶段的新儒学在思想研究领域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没有对社会发展产生有价值的影响。
■从新中国建立到大陆文化大革命结束是新儒学的沉寂阶段,这一阶段不仅中国大陆的新儒学研究归于沉寂,海外新儒学亦甚少成绩。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是新儒学的恢复和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尚在进行之中。恢复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过去的一些新儒学著作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学术界开始反思和讨论新儒学的功过利弊。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在过去“新儒学”研究的基础上,对儒学和新儒学进行彻底的和全面的去糟取精古为今用。发展阶段的新儒学是当代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新兴的“大众儒学”是当代新儒学发展的最高成果。
■大众儒学,是一种新的新儒学研究派别,是当代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概念和定义是刘周在“全世界都来践行大众儒学,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倡议书)”和“刘周倡议书答疑”中首次提出的。大众儒学的主要观点是:
●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仁就是以“爱人”之心推行仁政,使社会成员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礼就是用“正名”(即道德教化)的方法建立社会的道德秩序,使社会成员对自身的社会地位都有稳定的道德认可和道德定位。社会成员普遍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就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社会的道德秩序,遵守符合自身具体情况的道德规范,造反作乱就没有道德依据(即没有意识形态基础)。社会成员既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又没有造反作乱的意识,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所以儒学是一种超越社会形态和阶级形态的社会统治方略和社会管理学说。儒学在历史上曾经作为我国奴隶社会某些诸侯国在某些时期的主流意识形态,同时又是我国整个封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这一史实,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仁和礼的关系是仁礼一体。不讲仁只讲礼,礼就不会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可,就会遭到反对;不讲礼只讲仁,社会成员不受道德约束,就会由思想上的无政府状态引发现实中的无政府状态。所以仁和礼是不可分的。社会发展会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变化,礼的一些具体内容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而予以改变和调整,这种改变和调整是仁的体现。
●儒学“仁礼一体”的体系中包含了法的内容,礼和法应该很好的结合。礼的作用主要是预防犯罪,法的作用主要是惩罚犯罪。对犯罪个体的惩罚不是法的全部意义,惩罚所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即能不能从总体上减少全社会的犯罪)才是惩罚的主要目的。建立分层践行的“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礼法体系,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儒学“民贵君轻”的思想,表明儒学不是把“君”置于自己学说的中心,而是把“民”(即人民大众)置于自己学说的中心。儒学对“舜娶而不告”和“汤武革命”的赞成,表明儒学不是片面维护居上位者的利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内涵一方面是:君守君道臣守臣道,父守父道子守子道;一方面则是:君守君道是臣守臣道的前提,父守父道是子守子道的前提。所以,在居上位者违背仁和礼的时候,居下位者是可以采取积极的或消极的手段来维护仁和礼的。所以,儒学的本质就是大众儒学,其根本精神是维护国家社会的和谐运行。儒学不仅是中国古代的社会统治和社会管理学说,而且与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学说,乃至民主革命学说和共产主义说都是兼容的。
●儒学“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表明礼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就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暨全社会的和谐。儒学认为,践行仁礼和维护仁礼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汤武革命”和“舜不告而娶”的目的是“复礼”而不是作乱。所以,他们不是在破坏和谐,而是在恢复被破坏了的和谐的基础。所以,“汤武革命”与“克己复礼”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创造和谐、促进和谐的行为。儒学承认一切人(尤其是居下位者)的维护仁礼的责任和权利,可以使人们(尤其是居上位者)在违背仁礼方面,不致走得太远。可以使人们在破坏和谐基础的道路上,不致走得太远。因此,只会对维护社会和谐产生积极作用。它同时也表明礼的根本精神是:不同地位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尊重。所以,儒学文化是一种和谐的文化。
秦二十等爵
爵位制度,设置自秦国商鞅变法,以赏军功,共分二十级: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而已;大庶长以下十八等,皆有岁俸。临战,斩敌首一级(颗),即赐爵一级。秦朝、汉朝沿用此制。
授予标准,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证据是敌人的人头。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用证据。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惩处,主要是贬职,夺禄,降职。表现不好的,还有失职行为的官吏。国家降低其爵位。消减部分(所有)俸禄。降低职务。
待遇,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当爵位到达五大夫可衣食300户的租税,如果军功杰出可衣食600户的。可以养士(自己的家臣与武士)。俸禄是以实物的形式向各级官吏发放的,主要是粟米。可兑换布匹。还有的时候,国君会发给一些官吏钱币,黄金,但数量少,不属于正常俸禄。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粟米的记量单位是‘石’。秦1石=30.75公斤
爵位岁俸[石]
1公士50
2上造100
3簪袅150
4不更200
5大夫250
6官大夫300
7公大夫350
8公乘400
9五大夫450
10左庶长500
11右庶长550
12左更600
13中更650
14右更700
15少上造750
16大上造800
17驷车850
18大庶长900
19关内侯950
20彻候1000
汉朝时的沿革
西汉,沿用秦二十等爵,另增设王爵。初,王爵有功臣得之者,高祖时诛伐殆尽。此后,王爵仅皇族可得。早期的诸侯王国大者列郡数十,小的也有数郡,皆由诸侯王自治其国,汉廷仅为之置太傅而已,其余丞相、内史、中尉、御史大夫之类皆王自置。经过七国之乱和汉武帝下推恩令、汉成帝绥和元年改制,诸王仅得食本国租税,不得预国政。尽废内史、御史大夫、郎中令、廷尉、宗正、太仆等与汉朝设置相同的官称,改丞相为相,治事如郡太守,令中尉治事如郡都尉。自此,王国与列郡无异。东汉王国制度与西汉后期一致,国与郡等,唯改太守为相、都尉为中尉,另置傅领王府事。
西汉初大封功臣,受封列侯(避汉武帝刘彻讳,改彻侯为列侯)者一百四十三。列侯封地称国。侯国大者数万户、小者五百户。侯国置国相如县令,受命于所在郡守。列侯自置家丞、庶子、门大夫、洗马、行人等官治府事。列侯居京师则主爵中尉领之,就国则郡太守时时巡察之。东汉侯制与西汉无别,唯侯国较小,大者不过四县、小者有仅食一亭者,东汉末年,曹操在列侯、关内侯下置名号侯十八级,关中侯十七级,关外侯十六级,五大夫侯十五级,以当时蜀、吴两国所辖邑名封之,受爵者无从收取租税,开后世虚封先河。
湖北江陵张家山汉墓出土的公元前186年《田律》和《户律》
受田数额为:关内侯95顷(每顷100亩),大庶长90顷,驷车庶长88顷,大上造86顷,少上造84顷,右更82顷,中更80顷,左更78顷,右庶长76顷,左庶长74顷,五大夫25顷,公乘20顷,公大夫9顷,官大夫7顷,大夫5顷,不更4顷,簪袅3顷,上造2顷,公士1顷半(150亩),公卒、士伍、庶人都是1顷,作为罪犯贱民的司寇、隐官都是50亩。
宅地的标准是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彻侯可以得到105宅,关内侯95宅,大庶长90宅,驷车庶长88宅,大上造86宅,少上造84宅,右更82宅,中更80宅,左更78宅,右庶长76宅,左庶长74宅,五大夫25宅,公乘20宅,公大夫9宅,官大夫7宅,大夫5宅,不更4宅,簪袅3宅,上造2宅,公士1宅半,作为平民的公卒、士伍、庶人每户1宅,司寇、隐官半宅。
汉武帝时,为筹措战费,令卖二十等爵(关内侯以下),致使二十等爵为人所轻。于是为将士立功者另设武功爵十一等(一级造士,二级闲舆卫,三级良士,四级元戎士,五级官首,六级秉铎,七级千夫,八级乐卿,九级执戎,十级政戾庶长,十一级军卫),后亦卖之。
第一章 白龙伏尸(一)
秦王政二十六年三月的一天,一场雷雨过后,天色依旧阴沉,丝毫没有转晴的迹象。
乌云翻滚,不时有一声声隐约雷鸣声传来,似乎是在预示着,一场更大的暴风雨将要来临。
车队在泗水河畔停下,从车队中,传来了一阵阵的哭声。
“阚,不行了吗?”
从一辆牛车上,下来了一个中年男子。在他的身边,还跟着两个少女。一个年纪在十八九岁,长的明眸皓齿,水汪汪的一双杏眼中,带着悲悯之色;她牵着妹妹的手,一脸的悲戚。
中年男人问道:“麹先生也没有办法救他吗?”
官家模样的人连忙上前回答:“老爷,刘阚这是命中注定的!当年他刚生下来的时候,就有人说他是大凶之命,活不过十五岁。麹先生也尽了力,只可惜这孩子……唉,是命中注定啊。”
中年男人一脸的失落之色。
“我们从单父能逃出来,多亏了他父子舍命搏杀。刘夫战死,如今阚竟然也保不住了……福生,你且随我过去看看,他父子为我一家丧命,怎地都要给那孩子一个妥善安置才是。”
“老爷所言甚是!”
四个人走到了车队的最后方,就看见一个老妇,抱着一个魁梧少年的身子,正在哭泣。
那少年,体格看上去极为粗壮,双目紧闭,面如白纸,衣襟上沾着黑血,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一个郎中模样的老人摇着头站起来,叹了口气。
“阚媪,请节哀!”
媪,是对老妇人的一种称呼。如果用更直白的话语,就是阚老太太的意思。
这一句话,等于把事情定了性。那老妇人本是一脸的期盼,闻听郎中这一句话,沉默半晌后,发出一声尖唳,刹那间泪如雨下。
中年男子走过来,问郎中道:“麹先生,真的没救了吗?”
麹先生点点头,“这孩子在单父城外吃了一箭,正中要害。若非他身子骨强健,怕早就断了气。能挺到这个时候,已经是一个意外了……吕老爷,实在是对不住,请恕小老儿无能为力。”
中年男人说:“麹先生这话说的过了!吕某如今乃落魄之人,先生不弃,从单父随我一直到了这里,已经是仁至义尽,我又怎能责怪先生。只可惜,终究是救不得阚的性命,老夫实在是有愧于刘夫兄弟啊……福生,你去传我的话,今晚就在这里休息,安置了阚以后再动身。”
管家吃了一惊,“老爷,这荒郊野外,可不甚安全啊。再赶个十里地,就是啮桑,我们……”
中年男人的脸色一沉,“死者为大,更何况刘夫刘阚父子,还是我一家老小的救命恩人啊!”
管家很不情愿,但主人已经下定了决心,他也清楚,劝说不得。
中年男人带着两个少女走到那痛哭的老妇跟前,“阚媪,还请节哀!”
“是啊,婶婶,请节哀!”
大一点的少女蹲下身子,轻声的劝慰。那明亮的眼睛,红红的,泪水在眼眶里,不停打转。
刘家父子,和她家没有任何关系。
准确的来说,刘家这父子二人,不过是她家里的门客。那死去的少年,名叫刘阚,年十四岁出头。少女从小看着刘阚长大,天性善良的她,把刘阚当作弟弟一样看待。虽然她也有兄弟,可是相比之下,憨直敦厚的刘阚似乎更亲近,从小就好像小尾巴似地跟在她的身边。
可现在,刘阚竟然走了……
少女的心中充满了悲伤,但却强作笑颜,安慰着老媪说:“婶婶,阚虽然走了,可他在天之灵如果看见您这个样子,一定会很难过的。”
“是啊,阚媪……别要让阚走的不安心啊!”
中年男人也低声劝阻,老媪抽泣着,止住了哭声。
“当务之急,是要阚入土为安。只可惜这条件简陋,也找不到棺椁为阚下葬。不过,我手中尚有一匹锦帛,暂且权作棺椁,让阚先下了葬。等我们到沛以后,再请人打造棺椁如何?”
阚媪说:“我一妇道人家,怎做的了这些事儿的主?但凭老爷安排。”
“即如此,老夫却之不恭了!”
中年男人也算是书香门第,做起事来很有条理。他立刻安排下去,于是那些下人们或是埋锅造饭,或是支起住所,来来去去的,看上去很忙碌。两个少女则搀扶着阚媪,走进车厢中。
车辆围成了一个圆形的车阵,中间燃起了篝火。
那少年的尸首,就摆放在一颗参天大树下,身上裹着一块锦帛,身子下面还垫着一张草席。
※※※
按照中年男人的说法,酉时为下葬的吉时。
也就是说,他们必须要在这荒郊野岭中,渡过一个夜晚。
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这样子。毕竟这个地方是一马平川,无甚遮风挡雨之所。再说了,这天下并不太平,保不住会有什么盗匪马贼出现。虽说车队里的奴仆都带着武器,总归不安全。
两个少女在劝说阚媪睡着了之后,回到了自家的车辆上。
“妹妹,何苦为了一个傻小子,在这荒郊野外里忍饥挨饿?要我说,挖个坑,把他埋了就是。”
一个青年抱怨着,手指梳捋发丝,淡然的说道。
在他身边,还坐着一个少年,大约在十六七的模样,闻听之下,也忍不住连连点头表示赞成。
少女眼睛一瞪,“哥哥,话不能这么说。刘家父子是因为保护我们而死……想当年,我家门客何其多。然则单父破城之日,也只有刘家父子留了下来。不为别的,就算是为我们自己考虑,就不能做那不义之事。如今咱家可比不得当初,王上投降,这天下已然是秦的天下。
而我们到了沛,算是人生地不熟。虽有些薄产,可如果没有人帮持,终归是难以在沛立足。
谁能帮咱们?
还不是外面那些随咱们一同逃难的人嘛?
父亲如此做,也是拉拢这些人的心。如果真的像你所说,只怕不等到沛,这人心就先散了。”
青年虽然比少女的年纪大,可显然对少女有些畏惧。
听少女这么一说,他反而不敢再说什么了。只是在底下仍嘟嘟囔囔的说:“话是这么说,但总归是有些危险。万一有盗匪出现,咱们这些人怕是都难活命。活不了,人心又有什么用处?”
少女却懒得理睬,搂着妹妹,靠在车厢上,闭上了眼睛。
“姐姐,阚真的走了吗?”
妹妹低声的呢喃,“那以后不就没有人陪我玩儿了?姐姐,我想阚……我不想阚走,好吗?”
少女鼻子一酸,紧紧的搂住了妹妹。
“阿嬃,别担心……阿阚走了,姐姐还在。”
“恩!”
于外人而言,只怕是很难理解少女姐妹和刘阚的感情。青梅竹马?也许算是吧!在姐姐的心中,刘阚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弟弟;而在妹妹的眼中,刘阚是从小和她玩耍的好伙伴。
可现在呢?
弟弟也好,伙伴也罢……却孤零零的躺在外面,再也无法像从前那样,和她们嬉笑玩耍了。
但这一切,又该责怪谁呢?
车厢外,下起了雨。
不过并不大,淅淅沥沥。雨水敲打在车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营地中偶尔传来马匹的响鼻声,让这宁静的雨夜,又增添一种非常诡异的气氛。是的,诡异,难以说清楚的诡异。
少女蓦地醒来,想起了刘阚的尸体还在外面。
她轻轻的把妹妹松开,又为她盖好了衣服。看了看正打着鼾声,睡的死沉沉的两个兄弟,不免感到无奈。这两个兄弟啊,平日里锦衣玉食惯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睡得如此沉?
不过,如果刘阚还活着,想必自己也不会如此的警醒吧。
披上蓑衣,少女走出了车厢。从车辕上拿起一块毡,跳下车,向大树下跑去。总不成让刘阚的尸首被雨水淋着吧。可等少女走到树下以后,发现刘阚的尸体旁,早已经坐着一个人。
阚媪,刘阚的母亲。
在这个世上,除了少女在关心刘阚的尸首之外,他的母亲同样也在关心着。甚至,比之少女的关心,更加真切。听到脚步声,阚媪扭过头看去,见是少女,她笑了笑,然后点点头。
“婶婶,怎么不去休息?”
阚媪看着刘阚,脸上露出了一抹难言的慈祥笑意,轻声道:“阚怕打雷,我陪着他,他就不怕了!”
少女没有再开口,只是找了一件蓑衣,为阚媪披上,然后坐在刘阚的尸体旁。两个女人谁也没有再说话,就这么陪着刘阚。夜色渐渐的深了,风声呼啸着,雨势也变得是越来越大!
第二章 白龙伏尸(二)
雨水,噼啪的砸落在青石岩上,水星四溅。
这是一种生有斑驳年轮的古老岩石,岁月把这石头洗刷成灰色,又透着淡淡的青色,会让人生出沧桑的感受来。岩石的形状很不规则,犬牙交错在了一起,形成各种各样的模样。
看上去,有些吓人。
“大哥,时辰也差不多了,我们是不是可以动手了?”
已近子时,雨势很大。在距离营地不远处的山丘后,一群人围聚在一起,手持刀枪和弓箭。
为首的男子,身高在八尺开外,魁梧而壮硕。
蒙着脸,披着蓑衣,手中攥着一把宝剑。他似乎没有听到同伴的话语,手搭凉棚向远处观望。
“刘季,绾在问你呢,倒是说话啊!”
说话的是一个女人,同样是蓑衣黑袍,蒙着面,手中握着宝剑,虽看不清楚长相,却有一种英姿飒爽的巾帼英雄气派。她走到那男子的身边,有些嗔怪的推了一下那个沉思中的男人。
“嫂嫂,莫催了……邦肯定是有谋划,咱们只需要听他的调遣就好。该动手时,自然动手。”
看得出,这个绾对首领非常的尊敬。
女人不满的说:“绾,这时候已经不早了。再不动手,可就赶不及回去了,会让人有所怀疑。”
绾,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
可这时候那首领突然间抬起手来,绾和女人同时闭上了嘴巴,静静的看着男人,身后的人们,一下子也变得安静了。一个个握紧了手中的兵器,眼中流露出一种近乎于疯狂的神采。
“动手!”
首领话音未落,带头就冲了出去。
在他身后,盗匪们紧紧的跟随……乌云遮月,雷声雨声风声和在一起,湮没了杂乱的脚步声。
而此时,营地中的人们,仍在酣睡。
马匹突然间不安的发出响鼻声,摇头摆脑的躁动起来。两头匍匐在车辕上,两尺高的沙皮狗呼的睁开眼睛,朝着天空狂吠不停。几个奴仆睡眼朦胧的出来安抚马匹和猎犬,可这些畜生非但没有平静下来,反而越发的狂躁。这不同寻常的动静,一下子引起了少女的注意。
“婶婶,你先上车……好像有点不对劲儿!”
说着话,少女站起身来,急匆匆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问道:“怎么回事,这些畜生怎地如此呱噪?”
“小姐,不知道啊!”奴仆抓住马缰绳,跳上了车辕,“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就闹起来了!”
咻-
一支利箭从黑暗中突然出现,正中那奴仆的脑袋。
看得出,箭上的力道很大,竟然将奴仆的脑袋射了一个对穿。巨大的力量,把奴仆的身体从车辕上带了起来,蓬的摔在泥水之中。躁动的马匹踏踩,把那脑袋踩的血肉模糊,和泥水混在了一起,分不出那些是血肉,那些是泥浆。这空气中,骤然间弥漫着一股子血腥气。
是盗匪!
少女立刻醒悟过来,凄声的叫喊着:“贼人,贼人……有贼人袭击!”
历经了四百年的战乱,沛这个地方,一直算不得安宁。从很早一起,这里就属于两个国家的交界地,齐楚之间相互冲突。沛时而是齐国的属地,时而又有楚国执掌,可说非常混乱。
对于贵族们而言,这里只不过是一块封地,一个肥美的封地。
失去或者得到,关乎于颜面。这面子问题嘛,有时候能保全,有时候又保不住,都属于正常。
也正因为此,沛一直处于三不管的地带,以至于盗匪横行。以泗水至微山湖一地,大大小小的盗匪集团加起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大的盗匪群几百个人,小的甚至只有三四个而已。
这些盗匪多是沛的属民,白天是普通百姓,晚上就变身为强盗,也没人管理。
少女这一声呼喊,营地里的人们立刻警醒过来。十几个人跳上了车辕,刚抄起兵器,盗匪们就冲了过来。为首的男子,大吼一声,纵身从跃上了车辕,手中宝剑寒光闪烁,把两个奴仆砍翻在血泊中。
“大黑,拦住他!”
少女朝着沙皮猎犬喊喝一声。两头猎犬早在少女出声之前,已经纵身扑出。
这种猎犬由于皮肤格外松弛,咬斗的时候不容易被咬伤,所以常常被人当作打斗犬来饲养。
而少女家中的这两头沙皮,同样是作为斗犬来豢养,凶猛异常。
那为首的蒙面男子,虽然有些武艺。可面对两头斗犬的攻击,却也是显得有些狼狈。就在这时,一个魁梧男子冲了上来。二话不说,箭步上前,口中传来一声虎吼,一拳将一头斗犬砸飞了出去。那斗犬摔在了泥水中,口中呜呜的两声悲鸣,四肢颤动两下,随即断了气。
壮汉挥舞一根黑黝黝的棍子,把另一头斗犬砸的脑浆迸裂。
从头到尾,这家伙除了发出一声虎吼,几乎就没有说话。而那首领更是洒脱,壮汉一出现,他根本就不去管那斗犬的下场。非常明显,他对这壮汉的武力很相信,而且也非常信任。
不过,营地里的奴仆,全都是从惨烈厮杀中出来的人,个个都不一般。
盗匪的人数虽然有很多,却一时间也奈何不得。吕家的家主挡住了首领的攻击,同时呼喊其他人来帮忙。可这样一来,这吕家的战斗力全都集中在了正面,不知不觉的露出了破绽。
一个女贼,带着十几个人,绕过营地的正面,从侧翼突入进来。
一时间,喊杀声,叫嚷声,哭喊声响成了一片。营地里的抵抗,吕家的家主顿时慌了神儿,挥舞利剑,厉声喊道:“你们是什么人,朗朗乾坤治下,竟敢作此种事情,不怕官府追究吗?”
盗贼中有人笑道:“追究?谁会追究?楚国已灭亡,齐国也没有了……至于秦国大军,也无暇来顾及这里。嘿嘿,杀了你们,我们自过的逍遥快活。至于以后会如何,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说话之人,背着一张五尺长的强弓,手握一根碗口粗细的铜杵,鲜血顺着铜杵滴落。
就在他说话间,铜杵已砸翻了两人,冲到了吕家家主的身前,“邦,速速动手,这家伙就交给小弟和屠子来对付。”
首领哈哈大笑,也不回答,转身冲入了营地中。
少女此时,和兄长拿着兵器,与那冲入营地里面的盗贼周旋。首领带着十几个人冲进了营地之后,冲着那个被少女杀得狼狈不堪的盗贼喊了一句:“绾,不要纠缠,这妞儿交给我对付!”
言下之意是说:赶快动手抢东西!
首领这一伙人的出现,让原本混乱的营地,变得越发不可控制。他抵住了少女和她的兄长,宝剑大开大阖,把兄妹二人杀得有些狼狈。别看这首领对付其他人不行,可对付眼前这兄妹,却是游刃有余。至于他带来的盗贼,也都是好手。纷纷上前,把营地里的护卫拦住。
如此一来,那些先前冲进来的盗贼,在女贼和绾的带领下,开始搜刮财物。
“美人儿,这又是何苦?乖乖的放下兵器,爷们儿只是求财,反正你家许多财物,何不分与我们一些?”
首领语气中带着一种调戏的口吻。
少女却不回答,而是闷着头,狼狈的抵挡首领的攻击。
“你要干什么,休要动我的儿子!”
一声尖厉的喊声传来,少女偷眼看去,顿时大惊失色。原来,阚媪并没有听从少女的话语,一直守在儿子的尸首旁边。那女贼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竟朝着刘阚的尸首走过去。
阚媪上前阻拦,却被女贼一脚踹翻在地。
“一个死人,怎么用这么好的丝帛?不如送给老娘,做两件新衣服吧!”
女贼看中了裹在刘阚尸体上的锦帛,想要取走。可是阚媪又怎能允许她碰触儿子的尸首,被踹翻之后,双手抱住了女贼的身子,大声叫喊着:“不许你碰我儿子,不许你碰我的儿子。”
“老贼婆找死!”
女贼勃然大怒,把阚媪摔倒在地上,举起宝剑就想要砍杀了阚媪。
少女不由得惊声叫喊:“住手!”
这心神一分,被首领一剑拍翻在地。
可古怪的事情,也就在这时候出现了。乌云中传来霹雳声响,银蛇在云层中忽隐忽现游走。
一道闪电,撕破了乌云。
惨亮的白光从天而降,正中女贼手中的宝剑。
轰隆-
巨大的雷电威能,把女贼劈成了一块焦炭,直挺挺的倒在泥水之中。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都给吓了一跳。首领第一个反应过来,大叫一声,朝着那女贼跑去,绾却在这时,变了脸色。
“大哥,小心!”
话音未落,一连串的炸雷响起,天空中密布的乌云形成了一块巨大的圆盘形状,不停的旋转。
云层一叠叠,一摞摞,一层层的堆积,银蛇在乌云中汇聚成一道惨亮的光柱,从圆盘正中央飞落下来。轰隆隆的声响,震得人们头昏眼花……闪电轰击在大树之上,需四人合围的参天大树,顿时被劈成了两半,并且燃起了熊熊火焰,就如同一支巨大的火把在雨夜中出现。
一蓬亮光洒在刘阚的尸体之上……
首领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拍中了似地,身体飞了出去,喷出一口鲜血,蓬的一声摔在地上,昏迷不醒。
雨水,敲打燃烧的大树,蒸腾出一层层的烟雾。
那烟雾极其古怪,一道道,一条条,一丝丝,一缕缕的汇聚在一起,垂落下来,浮游地面。
这诡异的景象,令人们大惊失色。
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人们毛骨悚然,心惊肉跳。
只见在那烟雾中,刘阚的尸体,呼的一下子……从地上坐了起来。
第三章 沛(一)
刘山君算是一个成功人士吧!
山君为虎,据说在他出生的之前,老爷子梦到了一头老虎,醒来时他已呱呱落地,故名山君。
出生于军旅世家,三代军人。到了刘山君这一代,姐姐遂了老爷子的安排,也成了一名军人。按照老爷子的安排,刘山君本来也该成为一名军人,可当时由于他正处于叛逆期,家长说什么,他偏要拧着干。于是,军人没做成,却变成了一名在国际上非常知名的营养师。
什么是营养师?
现代人生活节奏加快,物质充沛,光怪陆离的生活,让人们并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的健康。
所谓的亚健康群体,充斥在世界的每个角落。
于是,营养师就伴随着亚健康群体而出现。他们所要做的,是根据客户们的具体情况,设计出适合于客户们的生活方式。不仅仅是从饮食习惯上进行调理,甚至包括了作息起居方面。
在刘山君看来,营养师其实也就是养生顾问。
毫无疑问,一个普通人是无法享配专业的营养师顾问。而刘山君所面对的群体,大都非富则贵。他手里一共只有六个客户,可这六个客户,每年能给刘山君带来数以百万英镑的收入。
每年,他会集中于四个月的时间,为客户设计出完善的养生计划。
也就是说,剩下的八个月时间之中,他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时间。这也是他只有六个客户的主要原因。在刘山君的骨子里,流淌着一种非常随性的血液。他喜欢刺激的生活,探险,远足……诸如此类的活动,一直伴随着他。年过四十,却好像二十出头的青年一样活跃。
虽然没有结婚,可在他身边,从来不会缺少女人的陪伴。
出事之前,刘山君驾着一艘装备极为现代化的游艇,从洛杉矶出发,准备独自横渡大洋,回国探望父母。事实上,他成功了……可是在通过东经142度,北纬二十五度的海域时,游艇上所有的仪表全部失灵,并且在瞬间爆炸。刘山君没来得及逃离游艇,就葬身火海之中。
这片海域,就是与百慕大三角洲齐名的龙三角海域,据说当年忽必烈征讨日本时,就是在这片海域全军覆没。据说这片海域中,有恶龙横行……至于其真相,就变成了一个不解之谜。
刘山君在游艇爆炸的一刹那,以为自己是死定了。
可没想到,他并没有死。眼前的一幕景色,让他目瞪口呆。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人们的穿着,会是如此奇怪?还有,这些人手里拿着兵器,地上倒着的尸体,可不像是在拍摄电影。
“妖孽,死来!”
杀死斗犬的汉子,首先反应了过来。
嫂子被雷劈了,首领又倒在泥水中一动不动,看上去和死人一样。这汉子在片刻的惊慌后,迅速醒悟过来。眼中暴露出骇人的杀机,手中那碗口粗的棍子砸翻了两人,纵身扑了过来。
“阚,小心!”
少女也没有弄清楚是怎么回事,那一系列的变故,是在瞬间出现。不过她至少清楚一件事,刘阚活了。也顾不得弄清楚明明死了的人,怎么会突然间活过来,少女失声发出了警告。
阚,是在叫我吗?
刘山君仍感到莫名其妙。不过有一点他清楚,扑过来的蒙面人,对自己怕是没什么善意。
本能的,刘山君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了起来。
迎着那扑来的家伙,踏步腾空而起。一招飞鸟投林,双拳内环,手臂崩开棍子,抢入对方的怀中。身体仍在空中,双手张开搭住了对方的脑袋,提膝冲击,正撞在了对方的脑袋上。
这在泰拳中,是膝六式中的飞膝。
刘山君的姥爷是武当山的道士,在宗教界很有名气。出家前,有一女儿,就是刘山君的母亲。小时候,刘山君因为身体不好,加之当时的社会因素,被寄放在姥爷的身边。耳闻目睹之下,对于道家经典也是非常熟悉,后来还随着姥爷练习太极拳,并且整整练了十年之久。
再后来,刘山君觉得太极拳杀伤力不够强悍,又学习军中的搏击术。
电影盗佛线的出现,为他又开启了另一扇大门。通过一些关系,拜在了一位古泰拳大师的门下,整整修炼了五年。在二十八岁时,他经过一系列实战,获得了棕色头箍,八段水准。
只这一下,对手被打得当时就昏厥过去。
而刘山君自己,只觉手臂传来了一阵剧痛,胳膊断了……
意识归意识,可这身体终究不是他的。按道理说,在那一崩之下,他完全可以卸掉对手的力量,并且在飞膝伤敌之后站稳身形。可是在落地的一刹那,脚下一软,蓬的就摔倒在地。
倒下来之后,这身子就好像不再受控制了!
怎么回事?
刘山君还没醒悟过来,一旁的盗贼却是害怕了。被击倒的汉子,是这些人里面最能打的一个。没想到连对手一招都没有接下来?更何况,首领生死不明,大嫂被雷电劈成一块焦炭。
没法子再打下去了。
绾冲过去,一把背起了首领,大吼一声,“老周,带上屠子,撤!”
持杵背弓的汉子这时候也清醒了,迈步纵身跑来,把那昏迷不醒的汉子背起来,一群盗贼顿时入潮水一般的退走。几个吕家的奴仆想要追上去,却被吕家的家主上前一步,阻拦住了。
“不要追了……穷寇莫追,先清理营地……请麹先生过来!”
“喏!”
奴仆们齐声喊喝,立刻散开,打扫营地。这时候,阚媪扑了过来,一把将刘山君抱在怀中。
“我的儿,你可吓死为娘了!”
少女也跑上前,惊喜的看着刘山君,“阚,你,你……你是人是鬼?你竟然没有死?”
这小妞儿可真漂亮!
通过刘阚的眼睛,刘山君看清楚了少女的模样,心里不无戏谑的想到。可是他马上反应过来。
这抱着我的女人是谁?说话怎么如此的怪异?
虽然听不太明白阚媪那略带地方口音的话,但刘山君隐隐约约的明白过来:她在叫‘我的儿’。
她是谁?为什么叫‘我的儿’?还有,这漂亮妞儿为什么叫我‘阚’?难道说,我长的很憨吗?
“阚,你怎么了?你为什么不说话?”
阚媪晃动刘阚的身子,却把刘山君晃得是晕头转向。脑袋已经成了一锅粥,这一刻,他是完全糊涂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明明记得我随着游艇爆炸了?我,我……这是怎么回事?
少女跪坐在旁边,明媚的眼睛里,闪烁着焦虑的光彩。
“阚,你这是怎么了?我是吕雉,你忘记了?小时候,你总跟在我身后,叫我阿姐……你说话啊!”
这时候,整个营地都乱起来了,甚至比遭遇盗匪袭击的时候,还要乱。
少女的兄长,一脸的恐惧,搂着弟弟和妹妹,不让他们过去。其他人则好像见到了鬼一样的看着眼前这诡异的一幕景象。有一个人压低声音说:“我刚才好像看见有一条白龙,伏在阚的身上……”
其实,所谓的白龙,不过是那腾起的烟雾。
只是人们敬鬼神,敬天地,忍不住会说出这样的话语。
麹先生在福生的带领下,急匆匆的走过来。他先是为刘阚把脉,又扯开他的衣襟,查看他胸口的伤势。这一看不要紧,麹先生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奇的呼喊声:“阚的伤口,不见了!”
刘山君眼睁睁的看着麹先生折腾自己的身子,脑海中一片空白。
这不是我的身体!
可如果这不是我的身体,那我又是谁?
他似乎醒悟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却又无法相信这发生的事情。的确,换做任何人,都难以接受。
移魂,我竟然移魂了!
而且被移到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时空里……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绝不是自己的年代。
至于大家在说什么,刘山君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思维已经完全混乱起来,他张嘴想要叫喊,可是却发现自己根本发不出声来,只能开阖嘴巴。
“麹先生,阚这是怎么了?”
事实上,谁也无法说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包括麹先生在内,也没办法向吕家的家主解释。
刘阚明明死了!
为什么又……甚至连他的伤口也不见了?
突然间,麹先生打了一个寒蝉,眼中流露出惊恐之色,看着刘山君。片刻之后,他站起身。
“吕翁,莫非是鬼上身?”
“你是说……”
“很有可能。不过我以前只听说过,鬼上身是上活人的身,却没有听说过还能上死人的身。当然,这种事情我也说不清楚,最好还是请一个方士来查看一下,说不定刘阚他还活着!”
吕翁的目光,一下子变得阴冷了!
第四章 沛(二)
对于未知的事情,人们往往会产生出恐惧。而因为恐惧,人们又会很正常的出现两个选择。
因恐惧而膜拜,或者因恐惧而产生杀心。
毫无疑问,吕翁属于第二种情况。刘山君虽然没有弄清楚状况,但也能感觉到吕翁的变化。
保命要紧!
刘山君心里清楚,如果想要保住性命,只有暂时承认这具身体本来的身份。而想要得以证明自己的身份,最好的办法就是由抱着自己的女人和那个自称阿姐的少女站出来为他说话。
一只手抓住了阚媪的胳膊,另一只手握住了吕雉的手。
嘴巴开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可是又发不出声音,但那眼中所流露出的情感,却说明了一切。
“老爷,我儿没死,我儿没有死啊!”
阚媪也觉察到了吕翁的心思,紧紧的抱住刘阚的身子,有些激动的说:“您看,我儿他还活着!”
吕雉也站了起来,“爹,刚才若非阚出手,我们今天可就危险了!”
那贼首是怎么倒下的,吕翁没有看清楚。但是那个后来被刘阚击倒贼人,却是他亲眼所见。
被刘阚击倒的贼人,悍勇无比,杀死了十几个家仆。
如果不是刘阚出手的话,己方的抵抗迟早会被击溃,到时候一家老小也唯有任人宰割。
吕翁虽然对刘阚怀有一丝恐惧,可对于自家的救命恩人,总归是怀有感激之情。再说了,刘阚父子早先就对吕家有恩,说不定是刘夫保佑,让刘阚起死回生了?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
目光柔和了许多,紧握的拳头,渐渐的松开了!
吕翁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对麹先生说:“麹先生,还劳烦你再检查一下,看看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个……老夫尽力而为!”
很明显,麹先生对此刻的刘阚,怀有一丝恐惧。
只是东主既然吩咐下来,麹先生也不好回绝。于是点点头,吩咐身边的人过去搀扶刘阚。
不过,麹先生害怕,那些随行的奴仆们更害怕。
雨越下越大,吕雉一蹙眉,上前一步,和阚媪一起把刘阚搀扶起来。而刘阚呢,在经过这片刻的缓冲之后,也有些适应了他现在的这具身体。能站起来行走,可是却显得非常虚弱。
在吕雉和阚媪的搀扶下,刘阚走进了一辆车中。
这时候,有人过来叫麹先生为伤者治疗,麹先生也自然愿意离刘阚远远地,于是急匆匆的走了。
“婶婶,你且照顾一下阚……我估计咱们今晚也走不成,等到了天亮才会出发。等咱们到了啮桑之后,我再让爹爹请一个好郎中过来为阚诊治。今天如果不是阚,我们可就活不成。”
“小姐,多谢你了!”
阚媪其实这心里面也有点害怕。
可不管怎么说,刘阚是她的孩儿……心中有一个信念,就算刘阚是鬼,也不会迫害自己。
将车里唯一的一副被褥盖在刘阚的身上,阚媪就坐在他的身边,看着他,眼中满是慈祥。
“阚,就算你说不出话,也动不得,还是娘的好孩儿。别人怎么说,怎么想,娘才不去理睬,娘只知道,你是娘身上掉下的一块肉,你是娘的孩儿,不管变成什么样子,都不会改变。”
阚媪似乎是在对刘阚说,也似乎是在安慰自己。
明知道眼前这个苍老的妇人和自己没有任何关联,可刘山君还是被这番话语,深深的打动了。
这世上什么最真挚?
莫过于是父母对孩子的关爱!
刘山君如今也大概可能控制住这具身体,于是吃力的张嘴,用极为低弱的声音,叫了声:“娘!”
声音不大,可传入阚媪的耳中,无疑如同巨雷声响。
“阚,你,你认得娘了?”
刘山君费力的点点头,僵硬的面上,挤出了一分笑容。虽然有些难看,可是阚媪却忍不住,哭了。
想想也是,生儿养老。丈夫死了,阚媪所有的希望就寄托在儿子的身上。
当刘阚死了的那一刻,阚媪感觉天好像都塌掉了。如今儿子回来了,虽然回来的莫名其妙,甚至让人感觉非常恐惧。可不管怎么说,儿子就是儿子,阚媪觉得自己的生活,又有了希望。
“儿啊,你刚好,先好好休息。等身子骨好了,咱们再说!”
阚媪让儿子枕着自己的腿,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
刘山君也真的是累了!
不错,他喜欢刺激,喜欢冒险。但是今天的这一切,却是让他感到了从未有过的疲惫。从生到死,又死而复活。最可怕的是,自己竟然重生在另一具躯体上,而且是生活在另一个时空。
这种情绪上的巨大波动,换一个人的话,甚至可能会疯掉。
再加上先前出于本能的一次搏击,也耗尽了刘山君九成的精力。他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好好的想一下。至少在眼前,要先弄清楚自己所占居的这具躯体,究竟又是怎样的一回事?
想到这里,刘山君闭上了眼睛,沉沉的睡去。
在睡梦之中,他仿佛置身于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当中,刘阚残留的种种信息,不断的冲击这刘山君的灵魂。这一觉,他睡的很熟,也很累。当醒来的时候,甚至觉得身子无比酸痛。
“阚醒了,阚醒了!”
如同银铃般好听的声音,让刚从刘阚记忆中醒来的刘山君一怔。
睁眼看去,只见那个很关心自己的少女,穿着一身青灰色的群袄,在身旁兴奋的叫喊着。
根据刘阚的记忆,刘山君知道眼前这个少女,姓吕,名雉,是吕家的大小姐。
她好像也介绍过自己,说她叫吕雉……慢着,这个名字好熟悉,怎么感觉这么耳熟?似乎在什么地方看到过。刘山君感觉有些疑惑,口中却说:“阿姐,我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啊?”
“刘阚,我们现在是在啮桑县里。”
声音是从另一边传来。
刘山君转过头,看见在自己的左手边坐着一个年纪大约在十三四左右的小女孩儿。
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有一丝畏惧的成分。她的声音不大,怯生生的模样,总让人心生怜爱。
刘山君闭上眼睛,用力的甩了甩头。
根据刘阚提供的信息,这个萝莉一样的小女孩儿,是吕家最小的孩子,名叫吕嬃。如果说刘阚是吕雉的小尾巴儿,那么吕嬃就是刘阚的小尾巴儿。在刘阚活着的时候,她对刘阚很依赖。
“阿嬃?”
刘山君只是试探性的叫了一声。
哪知道这一声,却让吕嬃顿时笑逐颜开。眼中的恐惧也不见了,她兴奋的说:“姐姐,他是阚,没错的,他就是阚……你看,他认得我,还叫我阿嬃呢……阚,你先前可吓坏了我呢。”
刘山君甚至能听到右手边的阚媪和吕雉,不约而同的长出了一口气。
与此同时,刘山君隐约的听到一阵脚步声由近而远的消失。想必是有人在门外面偷听吧。
其实想想也正常。
发生这种事,就算是身为当事人的自己,到现在也没有完全弄明白,更何况是身边人?
害怕是肯定的,小心也是必然的。如果不是自己叫出了吕嬃的名字,想必阚媪和吕雉,也放不下心吧。刘山君知道,自己在不经意之中,躲过了一次杀身之祸。但对他来说,这只是开始。
刘阚的记忆残缺不全,难保日后还会出什么差池。
必须要想出一个办法来,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毕竟,吕雉阚媪这些人,是刘阚最亲近的人啊。
只要露出半点破绽,事情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刘山君不由得陷入了沉思,而阚媪吕雉,还有吕嬃三人却开始了喋喋不休的唠叨,渐渐引起了刘山君的注意。
吕雉反复的提到了一个名字,秦王政。
按照她的说法,如今正是秦王政二十六年,秦军大将王贲率领秦军,已经攻入了齐国。齐王建听从属臣的建议,令数十万齐军卸甲,向秦军投降。而在此前,秦军已经依次消灭了魏、赵、韩、楚、燕等五国,如今齐国投降,秦国横扫六国,一统江山的局面已经无法改变。
慢着……
刘山君激灵打了一个寒蝉。
他隐隐约约的明白了,他现在所处的时空,并不是什么异世界,而是距离他生活的年代,两千两百年之前的战国末期。或者说,在这个时候,战国七雄已经不在,只剩下秦国独大。
那么,吕雉口中的秦王政……难道说,就是那个有千古一帝之称的暴君,秦始皇嬴政吗?
刘山君的思绪,又开始变得混乱起来。
就在这时候,吕翁带着麹先生和一名方士打扮的老人,掀开门帘,走进简陋的斗室中。
“老爷!”
“爹爹……”
吕翁摆了摆手,面带和煦的笑容,“阚媪,这位是麹先生的师兄,有大神通。麹先生专门走了一趟留县,这才请来了他老人家。正好阚也醒着,就请仙师出手诊治一下,如果没有大碍的话,我们就启程出发。咱们这一路上也耽误了不少的时间,差不多也是时候做个了结。”
这个年代,最好的郎中大都是有方士的身份。
那老人生着一对雪白的眉毛,给人一种仙风道骨的感受。
阚媪三女连忙站起来,恭恭敬敬的向那方士行礼。而那方士呢,则盯着刘山君,面带笑容。
刘山君绝对是个无神论者!
可经历了这一连串的事情和变故,他也不能肯定,这世上究竟有没有神灵?
只觉得老人的目光锐利,似乎可以看穿他的心灵。别的刘山君不敢说,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知道只要露出半点怯意,都可能会丢掉性命。老人与其说是给他看病,不如说是一种由精神层面的威压。好在,刘山君并不觉得自己心里有鬼,于是瞪大眼睛,迎向了老者。
与此同时,一个大胆的想法,浮现在刘山君的脑海中。
第五章 沛(三)
“离魂症?”
吕翁诧异地看着老人,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离魂症是怎么回事?阚怎会得此古怪病症?”
白眉老人说:“这人啊,若是伤了心肾,就会产生出神气不宁,卧则魂魄飞扬,身在床而神魂离体,惊悸多魇。许多事情,会出现记忆不清,甚至混淆的状况。比如他能认得他的母亲,认得两位小姐。可是却不认得老爷,两位少爷……许多事情,是浑浑噩噩,说不清楚。
这主要是由于心肾受损,造成魂魄离散的原因。
家师曾留有一书,记载了类似的病症。刚才我和那孩子相处了片刻,并未感觉有甚大碍。
所谓鬼附身的说法,并不妥当。
至于治疗这离魂之症,恕老朽无能为力。不过我有一师叔,倒是在这方面颇有研究。如果东翁愿意,可派人寻我那师叔前来,定能手到病除……恩,大致的情况,也就是这些了。”
麹先生说:“可是师兄,他胸口早前受伤,却是我们都看到的事情,又如何解释呢?”
白眉老人笑道:“师弟,那你先给我解释一下,昨日凌晨时,你们所看到的那一幕景象呢?”
“这个……”
白眉老人不理麹先生,站起来向吕翁拱手,“东翁,那孩子颇有秉异,倒也可好生观察一番。”
吕翁起身,“先生辛苦了!那孩子的父亲,因我吕家而亡,如今他有出了这等事情,吕某着实难以心安。先生刚才说,令师叔颇有神通,只不知令师叔高姓大名,该往何处寻访才是?”
白眉老人说:“家师叔命徐市(念做fu),云游四方,行踪嘛难以捕捉。不过我曾听人说起,他前些时候在泰山附近出现过。东翁若是想要寻访,可以往泰山一行,但小老儿却不敢保证,一定能找到他。小老儿回去之后,也会设法和师叔联系,总之尽快将此事予以解决。”
“如此,就烦劳先生!”
白眉老人告辞离去。
在门口跨上了一匹青驴,悠然而行。
一名童子却跟在他的身旁,低声问道:“师父,我管那刘阚,印堂发暗,明明是生机已绝之像,为何您不说出来呢?”
“童子,子不语怪力乱神,有些事情却是我们无法解释。我何尝看不出那刘阚生机已绝的面相?可他却分明活着,而且还能说出许多过往的事情来,只怕是另有玄机,非我等可揣摩……还是待师叔他老人家出面,说不定能看出些什么。但在此之前,切莫泄露天机,以防不测。”
“童子明白!”
那童子显然是被白眉老人的话语给吓到了,连连点头。
白眉老人沉吟片刻,突然说:“我记得你有一叔父,就住在沛,对不对?”
童子点点头,“是啊,不过三代之前就不再往来,只听说他有一子,是我表兄,年十九岁,名曰审食其,其余就不知了!”
“你设法和你这位表兄联系一下,请他代为观察……恩,你这就动身,办完事之后再回留县找我。”
“童子明白!”
那童子连忙回应,在岔道口和白眉老人分手。
老人抬起头,长出了一口气。
突然一笑,自言自语道:“不管他是否妖孽,这小小沛县,怕是因此而会变得更加热闹了吧。”
※※※
刘山君……不,从现在开始,他应该叫做刘阚。
必须要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这个新身份,离魂症的说法,能瞒得过一时,却不可能瞒过一世。
刘阚暂时适应了身体,能够下床行走。
吕翁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不愿再啮桑逗留,第二天就动身启程,赶赴沛县。
单父的家业已经没有了,好在早年间他在沛置了产业,同样能安居乐业,自由自在的生活。
不过,虽然说刘阚已经被证明不是妖孽,但吕家的人,还是不敢,也不愿接近。
吕翁干脆单独划出了一辆马车,让刘阚母子乘坐。但是由于没人愿意为他母子赶车,阚媪自告奋勇,当起了车夫。而刘阚呢,虽然还不能自如的控制身体,却可以和阚媪一起赶车。
阚媪爱子心切,性情淳朴。
在她眼中,不管刘阚是不是妖孽,都是她的儿子,更是她活下去的希望。
刘阚的父亲,曾经是东周王城雒阳一带的游侠儿。东周被秦灭国,刘阚的父亲就带着家眷,逃到了单父。刘阚的父亲刘夫武艺高强,小有名气,于是就投到了吕家门下,做了食客。
历经春秋战国数百年之战乱,社会上就出现了一个古怪的现象,养士。
所谓‘门下食客三千人’,大贵族养士,是为了求取权利,小商人也养士,为了保家周全。
在战国末期,七国智者辈出。
智慧、情报、能力、特长已经成为许多人立足世间,谋求富贵的资本和手段。
他们游走各国,周旋于诸侯贵族之间,贩卖自己的本事。若是被人看中,就会投入其门下,成为食客。似刘夫这样的游侠儿,也是如此。或许在诸侯贵族中得不到重视,但是于小商人,小贵族而言,他们这样的人物,已经是非常了不得,同样的会得到不同寻常的厚待。
阚媪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姓。
年轻的时候,人们叫她阚姬,也是雒阳一带有名的女子。生于破落贵族的家庭,能识文断字,也可以驭车射箭。所以,虽然没有人愿意为她母子驭车,可这些困难,却难不倒阚媪。
儿子坐在身边,阚媪就开心的不得了。
刘阚有意无意间的询问,阚媪都会爽快的回答。
这一路上,刘阚对他所处的这个时代,了解越发的清楚。当然,在大多数时候他必须要装疯卖傻。一方面是为了掩人耳目,另一方面,他还需要尽快的适应自己的身体,获得自保的能力。
要说起来,刘阚的这具躯体,相当的出色。
还不到十五岁,已经有174公分的身高,若按照当时的说法,身高在七尺六寸左右,可谓高大。
许是从小练武的原因,这副躯体格外的健硕。
浑身上下没有半分赘肉,肌肉坟起,好像铁疙瘩一样。虽少了些柔和,但是力量却非常足。
中途休息的时候,刘阚跑到河边看了一下。
浓眉大眼的,国字脸。说不上英俊潇洒,但也不能说难看。总体而言,六七十分是能有的。
还行!
身体的柔韧度虽然不够好,但是可以练出来。
刘阚低着头,握紧了拳头,上下打量,就好像在看一件非常有趣的事物一样,同时暗中检查自己身体的机能。作为营养师,说起来也是半个医生。刘阚对自己的身体,总体上还算满意。
在河边舒展了一下身体,依照着泰拳的基础招式,做了两个动作。
不错!
这副身体练泰拳的话,怕是比他原来的身体还要出色。刘阚心满意足,转身走向了马车。
车上,吕雉吕嬃姐妹正在和阚媪说笑。
“婶婶,到了沛以后,您还和我们住在一起吗?”
阚媪笑道:“这个嘛,要看阚怎么说。这一路下来,婶子身上还有些钱帛,一切就听阚的决定。”
正好,刘阚走了过来。
吕嬃问道:“阿阚,你到了沛,还和我们住在一起吗?”
刘阚闻听一怔,奇怪的看了一眼旁边的吕雉。却发现,吕雉低着头,似乎不敢和他对视。
一下子就明白了!
这个事情,怕不是吕嬃想问的吧。估计吕家对他还是心怀顾忌,不太愿意再接纳他母子二人。
所以就让吕雉吕嬃姐妹过来打听口风。
如今的刘阚,可不是原来的刘阚,那性子非常的骄傲,就算吕家愿意,怕也不愿寄人篱下。
既然吕家现在来试探口风,索性顺水推舟就是。
他故作沉思的想了想,“母亲,咱们这一路已经给东翁增添了许多麻烦。等到了沛,我觉得没必要再给东翁一家增添麻烦了吧。我有一身的好力气,难道还要去担心吃不饱肚子吗?”
刘阚这话,说的不露声色,同时也告诉了吕雉:我刘阚不食嗟来之食!
在刘阚看来,吕嬃年纪还小,懵懂而浑不知人心险恶。但是吕雉却是聪明的,一定能听出来。
果然,吕雉身子微微一颤,抬头向刘阚看去,目光显得格外复杂。
有愧疚,也有惊异……
“坏阚!”
吕雉还没有说话,吕嬃却撅着嘴,抓起车辕上的马鞭,敲向刘阚,“那以后,岂不是没人陪我玩儿了?”
说着话,一双明眸,顿时变得眼泪汪汪。
吕雉一把抢过了马鞭,“阿嬃,不得无礼!”
刘阚无所谓的一笑,“姐姐,没关系的,又不会疼?不过,好男儿志在四方,难不成我母子一辈子寄人篱下?我正少年,自当奋起。就算是将来头破血流的再回来,东翁想必也不会不管我吧。”
吕雉的眼睛一亮,“阚,你真的变了!”
阚媪在一旁,似乎也非常的欣慰,轻轻点头。
可是刘阚的心里却是一惊,心知刚才的一句话,肯定和刘阚原来的性情,有着天壤之别。
“许是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后,明白了吧。”
吕雉轻声道:“可不管怎么样,在我的心中,阚还是我的小弟弟!”
说完,吕雉拉着吕嬃走了。
刘阚的心里一颤,看着吕雉的背影。直到现在,他还是觉得吕雉这名字非常耳熟,却想不起来。
阚媪轻声道:“阿雉是个好姑娘……阿嬃也是个好姑娘!”
刘阚醒悟过来,扭头很尴尬的一笑,“母亲,我知道,我知道……”
这时候,车队再次启程。刘阚坐在母亲的身边,看着母亲熟练的驾驭马车,思绪却纷乱起来。
为什么我会觉得吕雉这名字耳熟呢?
“阿阚,莫要再想了!”
阚媪扭头看了一眼刘阚,轻声道:“等到了沛,咱们把马车还给东翁,再好好打算今后的事情。”
刘阚点点头,“就依母亲的安排。”
第六章 吕后
车队是在傍晚抵达沛县城外。
阚媪则带着刘阚,提前向吕翁一家道别。虽然吕翁殷勤挽留,但已经明白了他心思的刘阚母子,当然不会同意。感谢了吕翁这一路上的照顾之后,阚媪把马车还给吕翁,背上包裹。
“阚,把车上那黑熊皮囊带上,咱们先找地方落脚。”
阚媪吩咐了一句,刘阚立刻答应,跳上马车,抓起了摆放着车辕上的那个长方形熊皮兜囊。
这兜囊一直放在车里,只是阚媪看得紧,刘阚也没有机会去触摸。
结果抓住兜囊上的绳索一提,刘阚的心里咯噔一下,暗叫一声:这是什么东西,如此沉重?
兜囊长大约在一丈三尺左右,宽近三尺。
粗略的试了一下,这玩意儿的份量可不轻,差不多在百斤左右。
不过,刘阚的力气也不小,拎着这兜囊虽然有一点沉重,却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拎起兜囊之后,顺势扛在了肩头。跳下马车后,他也不敢询问母亲,怕露出破绽。只笑道:“母亲,我们走吧。”
阚媪点点头,朝着吕翁一福,“多谢东翁一路上的照顾,我们这就告辞了。等我们找到了落脚之地,自然会通知东翁。若东翁以后有什么事情,我母子随叫随到,绝不会有所推辞的。”
“大嫂,你……这又是何必呢?”
不管怎么说,刘阚母子在吕家的时间也不短,而且出了不少的力气,给了吕家许多帮助。
吕翁虽然对刘阚有所顾忌,但真的到分手的时候,这心中也颇过意不去。
只是他老婆不同意刘阚跟着,两个儿子也不赞成。随行的奴仆呢,不少人对刘阚也挺害怕。
刘阚虽然勇猛,可安了家以后,不是靠着勇猛就能生活。
吕翁有些舍不得,但也不能不考虑其他人的想法。挽留了一下,见刘阚母子去意已决,便不再赘言。
吕雉捧来了一个布包,吕翁说:“前夜若非阚侄,我一家怕是难以活命。大嫂既然决定自立门户,我无甚话说。这里有两千刀布,一千蚁鼻,权作赠礼。大嫂莫要推辞,否则就见外了。”
所谓刀布蚁鼻,就是当时的钱币。
齐国以刀币作为通货,楚国用蚁鼻,也就是铜贝流通。虽然说楚国已经被灭了,但在不少地方,蚁鼻仍然可以使用。至少就沛这个地方来说,蚁鼻的流通量,甚至要比刀布更广。
刘阚深知,离开了吕家之后,少不了用钱的地方。
阚媪虽然有些积蓄,但绝不会太多。与其到时候走投无路的回去,不如接下这笔赠礼。
至少在刘阚看,这些钱是他和他那个素不相识的老子,用性命换来的血汗钱,没什么不好意思。
阚媪有些责怪的看了刘阚一眼,但没有出言指责。
至于吕雉,明眸又是一亮,脸上露出些许笑意,轻轻的点头,似乎非常赞赏刘阚这个举动。
“阚,安顿下来,就通知一声。我们就住在西南角的那个宅子里,门口有两颗槐树,很好找!”
“小弟记下了!”
刘阚扛着兜囊,把布包揣在怀中。
又朝着吕翁父女拱手一礼,而后和母亲转身离去。
看着他母子的背影,吕翁不免有些怅然若失的感怀,呆立了片刻,轻声道:“阿雉,我们也走吧。”
车队,随着车夫们一连串的喊喝,缓缓的驶入了沛县城门。
※※※
沛,从字面意思上来解释,有充沛,丰盈之意。
事实上,沛这个地方的确是草木旺盛,土地也非常的肥沃。一望无际的大地上,散布着大大小小的湖泊和沼泽。雨量很充足,水边的草木格外繁茂。可以说,这里是一处钱粮广盛的土地。
沛作为分界线,北边是以旱田麦为主的齐人,喜欢穿着长衣大袄。
南面则生活着以稻米为食,穿楚服短衣,讲楚国方言的楚人。两种生化习惯完全不同,甚至语言文字也有着巨大差异的人群,就这么共同生活在沛县城中,彼此之间也似乎非常友好。
总体而言,沛这个地方并不繁华。
至少相比较于其他地区,这里很偏僻,但也非常的安宁。
许多破落的六国贵族,居住在县城中。偏僻的小县城,也因为这样一个原因,变得热闹许多。
沛,沛,沛……
刘阚和母亲在县城里找到了一家客栈,也是唯一的一家客栈后,暂时安顿了下来。
说实话,这个时代的饭菜很难吃。
也没有太多的调味品,大都是把食物放在白水中烧开,然后好像撒金子一样的撮一撮粗盐,放在事物里面。刘阚一开始的时候,还真受不了这种粗鄙的食物。但他也清楚,这只是他来到这个时空中所要面临的困难之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麻烦。如果连这都不能克服……
哈,干脆自杀算了!
这个时代,没办法洗热水澡,甚至上厕所的时候,连个擦屁股的纸张都没有。
四大发明啊……刘阚有时候就在想,你至少把我穿越到一个有手纸的时代也好啊。现在可好,厕所臭烘烘的不说,大解完了,只能用草梗来清洁。我的个天,这古人的生活,可真艰难啊。
母亲阚媪,是个直肠子的女人,也没甚心事,倒下来就睡着了。
可是刘阚却睡不着,靠在墙壁上,看着简陋的房间,思绪也变得格外纷乱。
齐国刚灭亡,也就是说秦始皇还没有称帝。所谓的车同轨之类的改革,也应该还没有开始。
如果这个时候,我去像秦始皇建议一下,是不是会发达起来呢?
这个念头在刘阚的脑海中也只是一闪即逝。且不说能不能见到秦始皇,就算是见到了,人家怎么可能因为自己那么一句话,就高看两眼?帝王之心,最难揣摩,弄不好还会送了性命。
再说了,秦始皇称帝之后没多少年,好像就死了。
那到时候,自己就不可避免的要卷入一场指鹿为马的游戏当中。黑黑,好像秦始皇死后没多久,秦朝就灭亡了吧。不错,自己很佩服秦始皇,但是要让他因此去送死,刘阚绝不答应。
慢着!
沛……吕雉、刘邦……
刘阚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道灵光,忍不住惊声叫道:“难道阿雉就是吕后?”
这一嗓子,一下子吵醒了熟睡中的阚媪。她翻了个身子,看着刘阚,迷迷糊糊的开口问道:“阚,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啊!什么吕后……你刚才在说什么?什么阿雉就是吕后?”
“啊!”
刘阚急中生智,笑道:“什么吕后啊!母亲,您肯定是听错了,我刚才是说,阿雉以后会怎样?”
“以后的事情谁能知道,你这脑瓜子里在想些什么?自从你好了之后,就变得有些古怪……”
阚媪又倒下来,打了个哈欠,“不过要说起来,阿雉这丫头是挺好,人也聪明,模样也不差,就是年纪比你大了一些。恩,阿嬃倒是不错,只可惜和我们不是同一种人,有些可惜了。”
刘阚不禁哑然失笑。
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不过,不是说古人对这个男女之事挺看重,而且很在意这个礼数吗?
从这一两天的情况来看,似乎并非刘阚想像的那样子。
倒也是一个很有趣的年代!
刘阚不禁莞尔,起身走到母亲的身旁。月光从窗外照进来,阚媪睡的很香甜,脸上还带着笑容。
叫这个女人母亲,一开始是出于无奈。
可是短暂的相处之下,刘阚可以感受到,她对自己那份发自内心的关怀。至少在刘阚看来,阚媪的母爱,丝毫不比他另一个时空的母亲给他的关爱来得少。忍不住伸出手,为阚媪盖了盖毯子。
既然老天爷让我在您儿子的身上重生过来,那么就让我来尽一尽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本份吧。
刘阚的目光变得有些迷离起来,片刻之后,他方才起身,轻手轻脚的穿上鞋子,走出房间。应该好好的想一想,自己能做些什么,该做些什么?既然老天把我送到了这个年代,总不会是让我碌碌而为的过一辈子。至少,我应该让我和房间里那个名义上的母亲,过的更好。
屋外的月光很皎洁,洒在小院里。
刘阚在门廊上坐下来,靠着廊柱,呆呆的想着心事。
突然间,刘阚觉得似乎有人走过来。他呼的跳起来,转过身子,朝着阴影中轻声喝道:“谁,出来!”
话音未落,一个青年缓步走出。
他穿着一件长衣大袍,显然是齐人的打扮。年纪大约在二十上下,面如粉玉,格外的俊俏。
青年一拱手,“小兄弟,打搅了!”
刘阚看似随意的站立,双手张开,低垂于身后,警惕的问:“你是谁?鬼鬼祟祟的想要做什么?”
“啊,小兄弟莫误会!”青年连忙摆手道:“这客栈的主人乃是家父。今夜月光皎洁动人,我甚爱之,故而出来赏月。不想惊动了小兄弟……呵呵,没想到,小兄弟和我一样,也是个雅士。”
说完,青年拱手,“自我介绍一下,在下名叫审食其,尚未请教,小兄弟高姓大名?”
第七章 审食其
审食其?
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就算这是个曾在史书上留名的人,刘阚(han,四声)也未必会有印象。毕竟,对于许多人而言,这个时代的故事,相对而言冷僻一些。若是三国水浒的话,刘阚绝对能叫出一大堆的名字。
审食其看上去姿容不凡,若放在后世的话,标准的小白脸,而且是那种有气质的小白脸。
刘阚依旧警惕。
在这沛县里,他母子可说是两眼一抹黑,谁都不认识。这审食其虽说是客栈的少东,但知人知面不知心,刘阚可不敢掉以轻心。别说是客栈少东了,就算是吕雉她们,一样要小心。
觉察到了刘阚的敌意,审食其看上去却是毫不在意。
他笑了笑,掀起袍襟坐在屋檐下走廊上,抬起头看着天上的圆月,似是惬意的一声叹息。
刘阚也坐了下来,警惕的盯着对方。
片刻之后,审食其突然说:“你叫刘阚,是不是?”
“是有怎样?”
审食其转过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几眼,“我知道你,居然颇为不凡。有人让我暗中盯着你。”
“啊?”
“今晨,我一个远房的表弟找到了我。他说,有一个人很古怪,而且马上要来沛县定居,名叫刘阚。他给了我一袋子蚁鼻,大概有三四百枚的样子,还拜托我多多观察这个家伙。”
刘阚心里咯噔一下,紧张的看着审食其,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
虽然还不能完全控制身体,但刘阚有信心,只要这家伙有半点异动,他可以瞬间将他制服。
审食其说:“我原本还想着,怎么找机会接近你……呵呵,没想到你却住到了我家。从你一进门开始,我就一直在观察你。不过我看不出你有什么不妥,也不知道我那表亲说的古怪,究竟是什么。不过,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招惹麻烦,所以就过来,想问问你,犯了什么事?”
刘阚说:“你那表亲,又是什么人?”
“呵呵,那是三代以上的亲戚,如今很少走动了。说实话,若非他找上门来,我甚至快忘记有这么一个亲戚……他住在留县,随一个号浮丘公的方士修行,其他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审食其笑看着刘阚,目光显得格外清澈。
刘阚可以从审食其的眼中,看出他话语中的真诚。
浮丘公是谁?
听都没有听说过嘛……于是忍不住问道:“审兄……”
“哦,我不姓审,是复姓审食!”
好古怪的姓氏,不晓得那百家姓里面,有没有这么一个姓氏。不过,刘阚倒是觉得挺尴尬。
“审食兄,你这么告诉我,难道不怕食言而肥?”
审食其奇怪的说:“我怎么可能食言而肥?你看,我们现在已经认识了,以后我可以光明正大的观察你。就算你能掩饰,时间长了,总会露出破绽。这岂不是比我偷偷摸摸的更方便?”
刘阚张口结舌。
监视人,能监视的这么光明正大,还让人生不出反感来。
刘阚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审食其了。说他傻吧,他却能把一件在刘阚看来应该是很困难的事情,做的光明正大,让人挑不出毛病来;说他不傻,居然把这种事当着被监视人说出来。
这古人的思维方式,还真就让刘阚无法理解。
也只能苦笑着点点头,“既然审食兄你这么说了,随你的便吧。”
“小兄弟,你怎么得罪了浮丘公?”
“我若是知道就好了!”
刘阚苦笑了一声,靠在一根柱子上,陷入了沉思。原以为自己已经糊弄过去了,没想到还是被别人看破了端倪。看起来,以后行事可要小心一点了,千万不要露出马脚,遭人猜忌。
“审食兄,我母子初来贵地,许多事情都不清楚。还未请教,在这沛县生活,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审食其想了想,回答说:“沛这个地方,其实没那么复杂。齐也好,楚也罢,事实上从没有真正的把这里当成自家的地界。要不然,沛也不会到现在都没个管事的衙门,甚至比不上临近的留县。不过这样也好,没了许多规矩,大家生活着也就快意自在了许多,少了约束。
家父曾走过许多地方,尤以秦国的规矩最盛。
如今,秦王横扫六国,天下一统之局已无可挽回。接下来就看秦王会怎么分封了……到时候沛归属于何人的领地,尚未确定。不过照我看啊,该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没多大区别。”
没多大区别吗?
刘阚心中颇不以为然。
只怕这区别,会大很多吧。
始皇帝的功绩具体有哪一些?刘阚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但是其中几样非常重要的功绩,刘阚却牢记在心中。首先,始皇帝统一六国之后,废去了封国制,采取了中央集权的方式。
也就是说,审食其所说的封国,绝不会出现。
沛,此前多年未有人管理,但并不代表着以后还是如此。只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官员抵达。
其二,始皇帝统一了文字,统一了车轨。
第三点,始皇帝统一了货币……
慢着,统一货币?
刘阚突然打了一个激灵,好像想起了什么似地,向审食其请教道:“审食兄,沛能用秦币吗?”
审食其一怔,回答说:“当然可以。不过秦币低贱,一刀布可以买来的货物,至少需要二十秦币才能买来。如今各地,除了在秦地之外,秦币都不甚值钱。小兄弟,莫非你身怀秦币?”
刘阚没有回答,脑袋瓜子飞快的运转起来了。
按照审食其的说法,战国时期的货币之间,就如同后世的人民币和外币一样,存有汇率。
后世的货币,是根据货币发行国的综合实力来判断高下。
就比如美刀吧,战后由于美国的崛起,使得美刀对各国货币的汇率节节攀升。秦国如今的情况也差不多。如今六国灭亡,始皇帝统一货币势在必行。那么秦币的价值,也将随之暴涨。
“审食兄,一枚刀布,可兑换多少秦币?”
“唔,差不多可以换十八秦币。”
“蚁鼻呢?”
“蚁鼻要贵些,市面上一枚蚁鼻,可以换取二十七枚秦币……小兄弟,你问这个干什么呢?”
刘阚飞速的计算起来。
虽然不清楚秦始皇究竟是怎么统一的货币,但这里面一定有空子可钻。这就是一次冒险,当然了……刘阚可以保证不会亏本,但是必须要快,必须要把手中的货币尽快换成秦币才行。
否则,刀布也好,蚁鼻也罢,一定会出现贬值。
“审食兄,有件事想要拜托你。”
审食其诧异地看着刘阚,“有什么事儿,说出来听听。如果我能帮忙的话,一定会帮你!”
“呵呵,我手中有刀布和蚁鼻,想要换成秦币。两千刀布,就按照一比十五兑换;一千蚁鼻,一比二十四……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就是要尽快换成秦币,不知道审食兄能否帮忙呢?”
审食其感到莫名其妙。
这家伙想要做什么?居然肯折本换取秦币?
“小兄弟,这件事不算太难。只是我要提醒你一件事,沛多楚人,若是用秦币的话,怕是没有多少人愿意卖给你东西啊。就算肯卖给你,价格也会高的离谱,你可要想清楚才行。”
刘阚笑道:“我想的很清楚了,就这么决定!”
心里却在念叨:始皇帝啊始皇帝,你可千万要来一次宏观调控才行,否则我可就要赔惨了。
审食其说:“既然小兄弟你已经决定了,那我现在就可以和你换取。两千刀布,可得三万秦币,一千蚁鼻,能换两万四千秦币。我算你一个整数,一共五万五千秦币,你看怎么样?”
“Deal!”
“啊?”
刘阚笑道:“没什么,我是说我们就这么定下来。天一亮,我就去找我母亲要钱,和你兑换。”
审食其挠了挠头,搞不清楚刘阚究竟想要做什么。
“天不早了,我回去睡了!”
刘阚笑呵呵的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不过,我先说好,我和母亲打算在你这里住些日子。吃住都算你的!”
“凭什么?”
“我这不是方便你近距离观察吗?这样一来,你也好向你那亲戚交代,还不需要挖空心思的找借口接近我。我这是成全你,等价交换,我在你这里白住一些日子,难道不是天经地义?”
“这个……”
审食其竟哑口无言。
刘阚这话说的也有道理,只是他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等他醒悟过来的时候,刘阚已经回房休息去了。审食其呆怔怔的站在台阶下,半晌后突然一笑,轻轻抚掌。
“这个家伙,可真是有趣啊!”
※※※
注:前文之中,出现了吕嬃(xu,平声),啮(nie,四声)桑(今江苏沛县西南),阚媪(ao),特在此注明拼音。
第八章 秦朝那些事儿
有趣儿吗?
刘阚这会儿怕是绝不会感到有趣儿,因为他正在接受母亲阚媪的斥责,毫不留情的斥责。
“阿阚,你怎么这么傻?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下,把钱都换成秦币呢?”
审食其一大早就把秦币送过来,刘阚甚至来没有和阚媪说明情况,惹的阚媪顿时勃然大怒。
阚媪怎么也不明白,刘阚把手里的钱都换成秦币做什么用?
前面曾经说过,沛这个地方的位置,非常的有意思。早在战国初期,南方的吴国就曾经把这里纳入到他们的版图之下。后来吴灭越衰,楚国再次崛起,将包括沛在内的泗水流域,纳入了楚的治下。居住在沛的人都说,沛是中原的南部边缘,同时也是楚国的北方边陲。
齐鲁文化,楚越文明,在这里交织而成。
在和平相处的同时,也保留着各自独特的风俗习惯。其中,尤以沛县之南的楚风格外明显。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楚人和秦人之间的仇恨,可以说是刻骨铭心。特别是最后一个楚王,也就是楚怀王是个老实人。先是被秦国所欺骗,后来又被秦国所扣押,再后来,这位楚怀王竟死在秦国的手中。
对于性情刚烈,仍带有南蛮之风的楚人而言,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虽然楚国已经灭亡,但是生活在沛县的楚人们,对于秦国的态度,却没有丝毫的变化。
别看换回来了五万多秦币,数量是增长了,可实际上却变得更不经用了。初来乍到,阚媪还想着用这些钱开垦土地,最好能买上一头耕牛,置了产业之后,再给刘阚定上一门亲事。
作为一个母亲,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比儿子成家立业来得重要。
可现在……
刘阚居然做出了这么大的决定,也不和自己商量。不过阚媪虽然生气,但为了保全刘阚的脸面,还是把手中的钱物,换成了秦币。对于一个男人而言,信诺有时候比生命更加重要。
阚媪哪怕是饿死,也不愿意自家的儿子,被人说成没有信用的小人。
这也是于当时而言,极为兴盛的风尚。
不过关起门来,阚媪自然少不得数落起了刘阚。但刘阚偏偏不能做出解释……难道对母亲说:你儿子我知道秦王政将会登基成为始皇帝,而且还会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秦币会升值?
所以,刘阚只能低着头听阚媪的训斥。
好在阚媪也只是一时气愤,等这股火气过去了,也就不再责备下去。
“阿阚,既然事情已经做了,那就不再说了。娘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做,但想必你是有原因的。但是现在,我们可要为以后打算一下了……总不成一直住在这里,你说是不是?”
刘阚说:“母亲,我已经和审食大哥说过了,我们可以暂时住在这里,吃住算他的,不用钱。”
阚媪面色一寒,“为什么?我们又不是没有钱,为何要寄人篱下?再者说了,好端端的,那审食一家人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么好?阿阚,你不是说要自食其力,不再寄人篱下的吗?现在为何又改变了主意?男儿大丈夫,既然立下了雄心壮志,就不要轻易的去改变,否则会被人小瞧。”
刘阚嘴巴张了张,却苦恼的发现,这又是一个无法说清楚的问题。
如果让阚媪知道审食其是收了别人的钱财,奉命监视他们母子的话,阚媪的第一个反应,怕就是要立刻逃走。就算阚媪不走,也会因此而担惊受怕,更不要说在这里继续住下去了。
“阿阚,我们现在就去找人,把家安置下来。”
刘阚急中生智,一把扯住了阚媪的衣襟,“母亲,请听孩儿解释。”
阚媪诧异地看着刘阚,沉吟了一下,轻声道:“好吧,那你说,我听……阿阚,莫欺骗为娘。”
刘阚说:“母亲,咱们初来乍到,对沛这个地方,更是一无所知。您也知道,沛县是楚人和中原人混居之地。哪些地方适合咱们居住,那些事情需要我们注意,总归要了解一下才是。楚人有什么生活习惯,居住在这里的中原人,又有那些习俗,若不弄清楚,以后定然麻烦。”
阚媪惊奇的说:“阚,这些话都是谁教给你的?”
刘阚暗叫一声不好,想必这身体的主人,是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语来。
连忙道:“孩儿昨夜和审食大哥聊天,他给了我不少的指点。他还说,安置家业,是一辈子的大事情,可不能掉以轻心。孩儿也觉得,审食大哥说的不错,所以想先打探一下再做决定。”
“这个嘛……”
阚媪皱起了眉头,沉吟不语。
她对审食其的印象并不好。甚至在阚媪看来,刘阚之所以做出那么愚蠢的事情,兑换秦币,说不定就是出自于审食其的主意。他这么做,一定是想要我们多住些日子,好赚我母子身上的钱帛。
不过,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初来乍到的,对沛县一无所知。特别是刘阚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如果住在一个环境不好的地方,只怕会影响到他。阚媪识字不多,也听过孟母三迁的故事,知道这环境的重要性。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在这客栈先住两天……不过你和那个审食其说,咱们不白住,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阿阚,世道险恶,需谨慎才行。那审食其看上去油奸鬼滑,不像是个好人。他的话,不能不听,也不可全听。千万不要欠了他的人情,将来偿还的时候,会很累。”
阚媪说这番话,也是有感而发。
想想她的丈夫刘夫,不就是因为受了吕家的恩惠,结果到最后用性命去偿还了吗?
她可不希望自己这个独子,再走上刘夫的老路。特别刘阚也是个习武之人,更容易被人利用。
刘阚连连点头,表示记住了母亲的叮嘱。
心里却在说:审食其,真是对不住了。这黑锅总要有人来呗,死道友不死贫道,委屈你了!
阚媪有叮嘱了一番刘阚,这才把他放出来。
刘阚走出房门,忍不住长出了一口气。和阚媪在一起的时候,所受的那份罪,可真是难受。
在屋外,刘阚正遇到了审食其。
审食其这时候已换了一身的打扮,脱去了中原人习惯的长衣大袄,换上一身楚人的短衣小袄,看上去很精神。头戴一定竹皮冠,手中拎着一根竹杖,看见刘阚,很风骚的笑了起来。
“小兄弟,被训斥完了?”
审食其笑呵呵的走过来,“我就说嘛,你无缘无故的把刀布和蚁鼻换成秦币,老人家肯定生气。”
“那你也不劝我?”
审食其惊讶的说:“我为何要劝你?反正我又不吃亏……嘿嘿,不过看在你让我有了赚头的份上,收钱的时候,我就按照市面上的价格和你算。别瞪我,我不信令堂会同意白吃白住。”
这审食其……
刘阚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他了!
谁说古人愚蠢,单纯?这家伙心里跟明镜儿似地,看得比谁都明白,都清楚。
怪不得早上送钱来的时候,笑眯眯的好像吃了糖似地。原来,他已经看出了阚媪的态度!
想想也是,如果用自己原有的思维方式来度量古人的心思,只怕是算计不来吧。
刘阚咬牙切齿道:“我娘说让我看看这里的环境……既然你占了便宜,索性再为我介绍一下?”
审食其不禁奇道:“这有甚好看的?沛这个地方,属于三不管,连个县衙都没有。唔,你们要置家业的话,要记得向这里的亭长报备。不过此事也不算麻烦,我现在就带你去见他们。”
沛县没有官署,比较正式的官方机构,名为亭。
刘阚愕然道:“亭长?”
“是啊,就是亭长。咱们这里呢,五户称之为邻,五邻称之为里,十里设一亭。亭长呢,就是平时负责维持治安,负责一些日常杂物的人。咱们的亭长姓曹,人挺好,你无需害怕。”
说完,审食其还诧异的说:“其实不止咱们这里,各地不都是这么做的?难道你不知道?”
刘阚啊了一声,连忙掩饰道:“我怎么不知道!只是一时忘记了而已。”
“嘿,你年纪不大,这记性似乎不太好嘛。”
刘阚说:“你别废话,不愿意为我介绍,那我自己找人去打听。”
“算了算了,既然你住在我家里,我就勉为其难一下。这个是不收钱的,算作我对你的报答。”
报答?
当然是报答刘阚让他小赚了一笔!
审食其也不再和刘阚废话,两个人走出了客栈,漫步于沛县的大街上。
所谓的大街,其实不过是一条土路罢了。只是宽敞一些,并且贯穿于沛县的南北大门。事实上,整个沛县,也只有这么一条像样的街道。道路两边,有一些商贩,还有几家酒肆坐落。
审食其说:“小兄弟你初来乍到,我请你喝酒!”
“不是要给我介绍沛县的情况吗?”
“有甚好介绍,沛县这地方一眼就能看得过来。我们坐下来,一边喝酒,我一边告诉你。”
审食其拉着刘阚,走到城南的一家酒肆门口。
酒肆外,飘摇着一面幌子,上面还写着一个大字,写的七扭八拐,刘阚勉强认出,这是个‘王’字。
“这可是咱沛县城中,最好的两家酒馆之一。”
审食其得意洋洋的介绍,“这里的酒,十里八乡都很出名。改天我再带你去另一家,也不差。”
走了一路,刘阚发现只有这家酒肆门口挂着幌子。
想必,这幌子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挂的,否则的话,其他的酒肆外面,也应该如此。
“审食兄,这幌子上的字,可是‘王’字?”
一句在刘阚看来,应该是很普通的问话,可没想到,却让审食其脸色一变,露出了震惊之色。
“刘兄弟,你识得这上面的楚文?”
刘阚奇怪的说:“这是楚文吗?我不知道,不过应该是‘王’吧。”
“原来是猜的啊!”
审食其一笑,轻声道:“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你是楚人遗族呢。”
第九章 他是谁?
江南,这个名词在秦朝之前就已经出现。
不过和后世因地处长江之南的‘江南’不同,秦朝时的江南二字,是特指楚人居住的地方。
楚人和中原人的区别非常明显!
审食其说:“自古以来,中原人把楚人视之为蛮族,称之为‘荆蛮’。楚人个头矮小,生的圆脸,双眼皮,并且直到现在,他们还保留着非常原始的风俗习惯。比如说,他们喜欢纹身,而且大都纹成飞龙的图案,可以驱鬼辟邪;髡发潘髻,善于戏水,喜欢吃鱼蛤的食品。”
刘阚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会认为我是楚人遗族?”
“所谓的楚人遗族,其实是楚国权贵遗族的说法。秦国灭楚,许多楚国权贵已被杀掉,但还是有不少权贵大族流亡各地。楚国有四大遗族,民谣有云:熊行屈道,老宋朝项……熊,就是楚国王族;屈乃上大夫屈原后裔;老宋是当年宋国王族,自灭国以后,就成了楚国的一员。
至于四大遗族之中的‘项’,想必你也听说过,就指的是大将军项燕的后裔。
这四族,熊宋皆是王族后裔,屈项乃忠臣子孙,所以在楚人之中呢,威望自然是非常的高。
楚人担心这四族后人被秦人所迫害,故而改称为楚人遗族。”
审食其似乎非常惬意这种指点刘阚的感觉,看刘阚小鸡啄米似地连连点头,不禁感到得意。
“刚才我说你是楚人遗族,是因为识得楚文的人,多为遗族。他们的装束,和中原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不过看你这个头,看你这相貌,怎么都不可能是楚人,我也是随口一说。”
刘阚生的高大魁梧,眉眼之间,尽是北方人的特征。
审食其笑呵呵的说道:“说实话,你这个头也真是魁梧。刚见到你的时候,还以为你是秦人。”
刘阚低头审视了一下自己,想想这一路所见,也不禁苦笑。
是啊,这副身板,着实有些惊人了!
※※※
酒肆很简陋!
虽然说是沛县最后的酒肆,可是里面却没有桌椅。一张面积大约在四十平方左右的草席上,摆着几个木头墩子。审食其脱了鞋,走进去后大大咧咧的坐下来,两腿很自然的伸直张开。
这一座不要紧,却让刘阚大呼倒霉。
原来,这年月的人们,短衣下面并没有裤子之类的衣物,更不要说内衣了。
平时大家跪坐着还没什么,可是审食其这么一张腿,就能看间那胯间的玩意儿耷拉在草席上。
刘阚穿的是长衣,但也仅仅是能够遮羞。
如果像审食其这样的坐着,肯定也要暴露出家伙来。若在后世,只这打扮估计就要被人骂做暴露狂,至少是会被判个有伤风化的罪名。然而在这个时代,一切似乎都显得那么自然。
审食其可以这样无所顾忌,但在刘阚来说,却无法接受。
很不喜欢跪坐的方式,可是又不得不咬着牙一撩衣襟,跪坐下来。
这样可不行,动辄春光乍泄,实在是有些少儿不宜。改明儿和老太太说一下,请她做个内裤出来。
刘阚坐在草席上,有些不太习惯。
这时候草帘一挑,一个三旬靠上的女人走进来,却是风情万种,颇有姿容。虽然只穿一件布裙,素面朝天。但那不施粉黛的动人之处,却是显露无疑。婀娜而行,款款若同仙子般。
“阿其,可是有日子没来了!”
美妇人捧着酒菜,摆在审食其身旁的木墩子上。看起来,她和审食其挺熟悉,言语间带着调笑之意。
审食其笑道:“王姬姐姐,这些日子不是有点繁忙嘛。您看,我这一闲下来,可不就来看您了。”
“阿其,你就生了这张好嘴!”
“嘻嘻,好不好,姐姐试过以后才知呢……”
说着话,审食其的手,有些不安分的在美妇的丰臀上轻轻抓了一把,却见那美妇也不生气,给了审食其一个白眼儿,一巴掌打开审食其的手,“少占老娘的便宜,老娘都快做你的娘了。”
审食其立刻嬉皮笑脸的说:“娘,孩儿要吃奶!”
“滚!”
刘阚在一旁观看着,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一幕场景,若放在后世,美妇定会落下个不正经的名目。可是在眼前发生,一切看上去似乎都很正常。审食其无所顾忌,美妇也是毫不客气。
至于酒肆中的客人们,眼看着也都是笑呵呵,似乎习以为常。
“这位小兄弟是……”
王姬注意到一旁端坐的刘阚,明眸似是一亮,轻声询问道,“怎么看着如此的眼生,从何而来?”
“王姬,怎么看到新鲜的,就不理我们了?”
“滚开!”王姬柳眉倒竖,喝骂道:“你们这些个歪瓜裂枣的,老娘早就看得烦了。这小后生好魁梧,而且举止得体,那是你们这些家伙可以比较的?滚开滚开,莫坏了老娘的好事。”
刘阚前世也算是久经风月之辈,也不禁被王姬这一番话说的是面红耳赤。
审食其笑道:“这个小傻瓜啊,刚从单父来,打算在这里定居。正好住在我家,我带他出来走动走动,熟悉一下……阿阚,我来为你介绍,这可是咱沛县的鼎鼎有名的人物,以后有什么麻烦的话,你王姬说上一声,她一定能帮你解决。嘿嘿,还不赶快给你这姐姐敬一杯酒?”
哦……没看出来,这位居然还是个大能啊。
刘阚忙举杯,“以后还要烦劳姐姐多多关照!”
“呦,呦,呦……瞧瞧,瞧瞧。人家这小后生多有礼数,哪像你们这些家伙,喝酒不给钱也就罢了,还总是吃老娘的豆腐。小兄弟,以后若真有什么麻烦,你就只管来和姐姐说吧。”
王姬倒是个豪爽的人,倒了一觞酒,一饮而尽。
刘阚举着酒杯在嘴边,只觉一股酸气刺鼻扑来,忍不住喉头一动,差一点把这乳白色的酒水泼掉。原来,这就是他们说的好酒?闻起来只怕连马尿都比不上!也罢,入乡随俗好吧。
刘阚一咬牙,把那酒液倒进了口中,直接滑入腹内。
“小兄弟,你是从单父来的?”
刘阚忙回答:“正是!”
“可是随那吕家一起来的?”
“正是!”
王姬哦了一声,娇笑道:“吕家两位小姐,却是生的花容月貌。昨日才一到沛县,就是家喻户晓了。只可惜,我当时正忙,否则怎么也要去见识一下……阿其,你这家伙算什么表情?”
审食其在旁边,眼睛灼灼放光。
嘿嘿一笑,“没什么,我就不信,还有什么女人能比姐姐更漂亮。”
眼珠子却在滴溜溜的打转,不时的扫刘阚一眼,似乎是心有所思。那模样,却让刘阚不寒而栗。
“姐姐,你这里生意如何?”
王姬哀叹一声,“前两日还是好的,不过这两天就差了许多。那家伙没有来,客人也少了很多。”
“许是在武姬哪里?”
王姬说:“没有!三四天以前,他倒是和一群人出现了一次,之后就没有再见到他。可能又有什么事情要做吧。不过我也习惯了,想必过些时日,他就应该来了吧,如今可能回家了。”
旁边一名酒客说:“不是,我听说,他好像出事了。”
“出事了?”
王姬奇道:“出了什么事?在这沛县方圆百里,谁不给他些面子?他又能出什么事儿呢?”
酒客说:“不清楚。不过那屠子也有好几天没露面了吧。昨天我正好遇到唐生,据他说是去了丰邑。他还说,以屠子的本领,居然被人打得昏迷了两天两夜,那个人也似乎受了重伤。”
“不是吧,居然有人能伤的了屠子?”
酒客一耸肩膀,“我怎知道。唐生就是这么说的!还听他说,那家伙这次,似乎是吃了大亏。”
刘阚听得是云山雾罩,见一个个都说的神神秘秘,却没有人提那个人的姓名。
谁?
他们说的那个家伙,是谁?
审食其突然一拍墩子,咬牙切齿的说:“打得好!我早就说过,那种人就是欠揍。整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对他客客气气。不过是说大话而已。”
“嘘!”
王姬一把捂住了审食其的嘴,“阿其,你莫要给我招惹麻烦。他虽然不在,可是却有众多耳目。我也知道,你看不惯那个人,但是……小心一点的好,别被他的人听到了,就麻烦了。”
“了不起杀了我,怕他作甚。”
“你不怕,我却是怕的。”
王姬眼睛一瞪,娇媚中自有威严之气,审食其乖乖的闭上了嘴巴。
“那个人……”她叹了口气,“虽说人有些无赖,在我这里喝酒从不给钱,但也是有豪气的。别的不说,每次他出现的时候,我这里的生意就好的不得了。他是不给钱,却能给我带来好生意。阿其,如今世道谁也说不清楚,大家都是求生活,个人有个人的道,莫强求了。”
审食其哼了一声,不再开口。
不过看得出来,他对王姬的这番话,并不是很赞同。
刘阚旁边听得越发糊涂了,忍不住开口问道:“审食兄,王姬姐姐,你们说的人,究竟是谁?”
第十章 青皮
王姬和审食其似乎都不愿意提起那个人的名字,酒肆中的酒客,也多是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审食其似乎没了兴致,喝了两杯酒,起身告辞。
刘阚也连忙站起来,不过他不像审食其那样径自离开,而是先和王姬打了个招呼,这才离去。
审食其说:“没看出,你这五大三粗的小子,居然这么讲究礼数。”
“礼多人不怪嘛……既然是刚来这里,自然要多些礼数。”
“呵呵,还真看不出。你这家伙看上去傻傻的,而且还做了傻事,但这心里面,却清楚的很。”
刘阚知道,审食其所说的傻事,还是指的他兑换秦币一事。
也懒得解释,只是淡淡一笑。众人皆醉我独醒,究竟谁傻谁精明,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审食兄……”
“你叫我其哥吧,大家都这么熟了,审食兄,审食兄的,生分的很。我知道你想要问什么。不就是刚才我们在酒肆里提起的那个家伙嘛?那家伙叫刘季,住在丰邑中阳里,行三,所以大家都叫他刘季。
不过也有人叫他刘邦……邦是咱们这里的方言,有‘大哥’的意思,那家伙平时倒也像个大哥。
久而久之,我们也忘记了他的本名。
那些整日里无所事事,只知道争勇斗狠的家伙,叫他刘邦;当然也有些人,称呼他做刘季。”
刘邦?
果然是他!
其实刘阚已经隐隐约约的猜到了是刘邦,但是从审食其的口中得到确认,还是心里一咯噔。
汉高祖刘邦……果然是这样!
“对了,你也姓刘,莫非和他是亲戚?”
审食其说这句话的时候,看刘阚的目光,就有些不对劲儿了。
刘阚说:“怎么可能。我祖籍在雒阳,怎么可能和他扯上关系?其哥,您似乎看刘邦挺不顺眼?”
审食其一撇嘴,“他算什么东西?老大的一个人,整日里游手好闲,到处和人吹牛。说什么他是赤龙之子,还说什么他要管理沛县,一定会比现在好。老父老母整日在田间劳作,他呢……至于那赤龙之说,更是无稽之谈。这样的人,能活到现在,我还真的是觉得有些惊奇。”
说着,审食其朝四周看了看。
压低声音,“其实大家都知道,他不是刘公的儿子。当年他母亲在外劳作,结果被人……刘公找到的时候,为了遮羞,就对人说是有赤龙浮于身外。只是他在沛县颇有人缘,有一大群人跟着他,所以没人敢当面说出来。我听人说,那家伙其实呢,做的是无本的买卖,你可明白?”
“不会吧!”
刘阚不由得万分惊奇。
不为别的,前世他也听过不少关于刘邦的故事和传说。在那些故事里面,刘邦可是一个英明神武,卓尔不凡的人物。怎么听审食其的形容,这刘邦好像一个青皮似地,是个流氓吗?
刘阚前世出身于军旅世家,最佩服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共和国的第一位主席,毛泽东。
毛主席曾评价过刘邦:历史学家称刘邦‘豁达大度,从谏如流’,是一位英雄。刘邦和项羽打了好几年仗,结果刘邦胜了,项羽败了,这绝非是偶然……
主席的这番评语,从某种程度上也承认了刘邦是一位英雄的地位。
而且,主席还做过一首诗,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诗中云: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踞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在刘阚的理解中:主席是不喜项羽,而赞成刘邦的。
微微一蹙眉,虽然没有表示什么,可刘阚还是不太相信审食其的话语。有些事,不见过怎能知道?
所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看法,审食其既然这么想,可能是有他自己的原因吧。
刘阚没有再问下去,而审食其似乎也不想再谈起刘邦。两个人同时沉默,一路走向了客栈。
穿过拐角的时候,突然从一条泥泞的小路上,跌跌撞撞的跑出一个人来。
衣服已经成了碎布条,脸上还带着血污。在他身后,一群人紧紧追赶,同时又在大声喊叫。
“拦住那家伙,拦住那家伙!”
刘阚还以为出了什么事,上前一步,想要动手把那人制服。哪知道审食其一把拉住了刘阚。
“其哥,干什么?”
“你别管!”
审食其快步走上前,将被追赶的人搀扶起来。
“无伤,你又招惹他们了?”
“是阿其啊……这事儿和你无关,你别插手。要不然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废话,你都被打成这样子了,我怎能袖手旁观?”
说话间,追赶的那群人就已经围上来了。为首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看到审食其的时候,一皱眉头。
“审食其,你走开,别自找麻烦。”
这少年显然是个头目,大约七尺的身高,生的眉清目秀,但是脸上却带着一股子戾气。
看得出来,他还是有些顾忌审食其。
审食其呼的站起来,怒声道:“夏侯婴,你整天不务正业,我本不想管你。可你今天居然带这么多同伙儿,欺负无伤一个人。这就是你所谓的英雄行为吗?我告诉你,这件事我管定了。”
夏侯婴?
刘阚在一旁若有所思,似乎也是名留青史的人物嘛。
夏侯婴怒道:“审食其,我告诉你,今天谁出面都没有用,我非揍死这混蛋不可。你可别惹我,惹怒了我,休怪我不讲情面。把这个混蛋给我留下来,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就当没发生过。”
审食其说:“我要是不答应呢?”
夏侯婴勃然大怒,从旁边一同伴手中抢过一根婴儿手臂粗细的木棒,“老子就连你一起收拾!”
“哈,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收拾我!”
审食其面带嘲讽之色,冷冷的说:“自打你认识那泼皮之后,看看你现在,都变成了什么样子?”
“你敢说我大哥是泼皮,老子杀了你!”
夏侯婴纵身上前,抡起木棒,挂着一股子风声,呼的朝着审食其就砸落下来。
审食其冷冷的哼了一声,刚要动手,身边一道人影窜出来,迎着那木棒就是一拳。审食其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就听蓬的一声,夏侯婴手里的儿臂粗细的木棒,竟然被那人一拳打断。
木棒的一端飞出去老远。
夏侯婴只觉得手臂有些发麻。刚才那一棍子下去,就好像打在了金铁之上,这家伙是什么人?
刘阚带着微笑,拦在了审食其的身前。
虽然和审食其交往时间不算长,但是刘阚挺喜欢这家伙。特别是看到审食其为朋友挺身而出,这份义气就值得称赞。再说了,夏侯婴开口老子,闭口杀人,刘阚对这种嚣张很不屑。
“杀人不过头点地,你们已经把他打成这样子了,就算他说错了什么,也都受到了惩罚。做事要留有一线,何必赶尽杀绝。我看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权当作是给其哥一个面子,如何?”
夏侯婴从最初的惊恐清醒过来,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愤怒。
自从他认识了大哥以后,就容不得有人说大哥一句坏话。如今不但没能为大哥讨回公道,反而在一帮子人面前丢了脸面。夏侯婴恼羞成怒,“你又算什么东西,敢出来管我的事情?
老子今天连你一起杀了!”
在这个年代,一言不和,提剑杀人是很正常的事情。
夏侯婴举着被刘阚打断的木棒,厉声喝道:“哥几个,给我上,一个都不要放过!”
几乎就是在夏侯婴出手的刹那,一个同伴从怀里面抽出一柄短剑,咬牙切齿的扑向了刘阚。
“阿阚,小心!”
审食其惊恐大叫。却不知道,夏侯婴这种不知进退的行为,已经惹怒了刘阚。
给你脸不要脸,那就别怪我不客气。这具身体,固然还不能完全掌控。但是凭借身体的优势,加上苦练多年的搏击之术,刘阚可不会怕这十几个地痞流氓。一个小冲刺步,踏步腾空而起,跨步甩动,让过了那个手持短剑的家伙,腾空一击鞭腿,凶狠的抽在了对方的头上。
这一腿,刘阚约摸着少说有四五百斤的力量。
蓬的将那家伙砸的一头攮在地上,身子骨不停的抽搐,看上去是凶多吉少。
夏侯婴这时候才刚迈步,眼见着平常挺能打的同伴,被刘阚用了不知道是什么来历的怪招数打得生死不知,不由得吓了一跳。
地痞流氓打架,靠的是一个胆气。
可刘阚是刻意的立威,一击之下,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面子是要自己挣得,既然你自己不想要,那我也不会客气。谁敢再动手,他就是下场!”
刘阚厉声喝道,脸上早已经不见了笑容。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冷冷的肃杀之意。双拳紧握,看着夏侯婴等人,大有要大开杀戒的气势。
夏侯婴等人,一个个目瞪口呆。
※※※
注:青皮在方言中有名词无赖的意思,如“青皮流氓”。
第十一章 脚步声
“住手,全都住手!”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从大街的拐角处,气喘吁吁的跑来一人,眨眼间就来到了人群外围。
看得出,这个人似乎挺有威信。
才一出现,先前还叫嚣着要杀死刘阚的夏侯婴等人,全都闭上了嘴巴,退后一步,让出了一条路。来人喘着气,走了过来。待看清楚场中的局势之后,眼中流露出一种惊异的神采。
他身高大约在七尺八寸,换在后世,就是1米80左右。
年纪在二十五六上下,生的也是浓眉大眼,看衣着像是一个庄稼汉,不过举手投足之间,却流露出一股子书卷气。
此人扫了一眼刘阚和审食其,又看了看旁边低着头,好像老鼠见猫一样的夏侯婴。
“阿其,这是怎么回事?”
来人并没有理睬夏侯婴,而是直面审食其问道。
这让一旁的刘阚,不免觉得奇怪。怎么刚才还嚣张跋扈的夏侯婴,见了这个人连话都不敢说?
难道,这就是刘邦?
不像……此人相貌仪容的确是不差,而且看上去也很精明,却略显有些柔弱,当不得那个‘邦’字。刘阚好歹也是阅历丰富,自然能看出些许端倪来,不禁在心中猜测来人的身份。
审食其似乎也挺尊重这个人,听闻对方询问,扶着那个被追杀的青年,朝来人一欠身。
“原来是先生来了!”
审食其说:“事情的发生我也不太清楚,我今天和小兄弟一起出来喝酒,归家的时候,正好遇到阿婴带着一群人追杀无伤,看那架势,显然是想要置无伤于死地。我出面阻拦,阿婴不但不听,还恶语相向,更叫嚣着要出手杀了我。若非我家兄弟,只怕我已经被他打死了。”
来人目光一寒,旋身面向夏侯婴,“阿婴,阿其说的可是真的?”
夏侯婴诺诺的点头,不过又大声说:“先生,不是我惹是生非,实在是曹无伤这家伙太过分了。刚才在武媪的酒肆中,我们本来好好的在说事情,他却出言诋毁大哥。我夏侯婴生平,除父母之外,最敬重的就是大哥。谁要辱骂我大哥,就是辱骂我夏侯婴,我和他誓不两立。”
“住嘴!”
来人眼中寒意更深,上前一巴掌抽在了夏侯婴的脸上,“你是不是想要让刘季死无葬身之地?”
“啊?”
“我刚从丰邑回来,刘季就是害怕你在外面惹事,所以让我告诉你,在他回来之前,老实一些。还有你们这些家伙,都不要再招摇过市,惹是生非了。从今天开始,一个两个的全都安分些,听明白了没有?”
这‘刘季’二字,似有无穷的魔力。
夏侯婴等人宛如是聆听神谕一样,齐声的应了一声,“请先生放心,我等一定听从大哥的吩咐。”
“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吧,这两天,沛将有大事发生。”
“呵!”
这‘呵’,是楚地的一种表达方式,意思和后世的‘知道了’意思差不多。楚人‘呵’,关东人称‘喏’,关中老秦则是喊‘嗨’。意思大差不差,在不同的时候和地点,表达不同的意思。
刘阚眼看着夏侯婴等人灰溜溜的离去,诧异的向来人打量。
审食其连忙介绍道:“阿阚,我来为你介绍,这位是咱们沛十里八方最有学问的先生,萧先生。”
“在下萧何!”
来人欠身,微微一礼。
殊不知这个名字,却让刘阚吓了一跳。
萧何?
汉初三杰之一吗?
刘阚就算是对汉初的历史了解不深,但也知道萧何这个人物。刘邦在统一天下之后,曾说过一句流传千古的话: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子房;镇国家,安抚百姓,供军需,给粮饷,我不如萧何;指挥百万大军,战必胜,攻必克,我不如韩信。此三人,皆人中豪杰……
那‘子房’就是留侯张良。
而眼前的萧何,莫非就是那个‘镇国家,安抚百姓,供给军需粮饷’的萧何吗?
萧何月下追韩信的故事,众人皆知。刘阚甚至认为,刘邦能得天下,这萧何当为三杰之首。
好家伙,才一来到这个时代,居然就见到了这么一位厉害角色。
萧何与刘阚见礼之后,看着那个昏倒在审食其怀中的青年,一蹙眉道:“阿婴真是不知轻重,
阿其,无伤的情况如何?”
“没甚大碍,不过是皮肉伤罢了。这样吧,先让他在我家住些日子,等伤势好转些后再回去吧。否则的话,曹老肯定会担心……他年纪大了,受不得惊吓。只是要烦劳先生辛苦一趟。”
萧何点点头,“先把他送到你家里去,过一会儿我再去曹老家中。”
“甚好!”
审食其想要背起那青年,不过背一个体重敦实的曹无伤,显然是有些吃力。刘阚上前一步,从审食其手中接过那青年,甩在了背上。一旁的萧何眼睛一亮,赞道:“阿阚真是个好汉。”
“先生,今天如果不是阿阚在,还真的就危险了。你不知道,阿阚刚才一拳就击断了阿婴的兵器,陈贺那家伙够厉害吧,居然连阿阚一招都没接下。我估计那小子没个十天半月,起不的身呐。”
十天半月?
刘阚冷笑一声,自己那一记鞭腿,少说能让对方昏迷个几天。若是能掌控好这具身体,那一下子就足以要了他的性命。不过就算是不死,在床上躺个一两个月,想必也是必须的吧。
审食其说:“依我看,在咱地方,恐怕除了屠子之外,没人能打得过阿阚。”
萧何更加惊奇,连连点头,“英雄出少年,阿阚有如此本领,将来一定可以飞黄腾达,前途无量。”
刘阚被二人夸得面皮通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哥,这个人是谁啊?”
“哦,他叫曹无伤,是曹亭长的独生子……曹亭长,就是管理咱们这个地方的,明日我再带你去见他。曹老是个老好人,谁都不肯得罪。无伤呢,性情有点刚硬,所以总是受欺负。”
“唔……屠子是谁?”
刘阚今天已经不止一次的听人提起‘屠子’这名字,不免有些好奇。
萧何旁边接口道:“屠子也是一位好汉,武艺高强。他本名叫樊哙,祖传的屠狗手艺,十里八乡的挺有名气。不过他如今出了点事情,所以不在城里。不过过些日子,一定会回来。”
“先生,听说屠子他……”
萧何笑了笑,“没事儿,不过是点小伤。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屠子的身子骨,过几天就没事儿了!”
审食其‘唔’了一声,不过刘阚总觉得,他显得有些失望。
难道说,审食其和樊哙……慢着,樊哙吗?那可真的如萧何所说,是一个了不得的好汉啊。
不知不觉中,三人回到了审食其的家中。
审食其的父亲,是个干瘦的老头儿,看上去有气无力的,似乎也习惯了审食其带人回来。
只是和萧何打了个招呼,就缩进了自己的房间里。
阚媪正在门廊下洗衣服,看到刘阚背着满身血污的曹无伤时,忍不住在一旁发出一声惊呼。
“阿阚,你又和人打架了吗?”
在回家的路上,刘阚就想好了应对之策。
萧何忙抢身出来,“婶婶,请勿责怪阿阚。今日如果不是他的话,阿其和无伤只怕是有性命之虞。”
阚媪疑惑的看了一眼萧何,“阁下是……”
审食其这时候说:“这位是萧先生,咱们沛县城中最有学问的人。”
“啊,是萧先生!”
如果说先前阚媪是横眉冷目的话,那么此刻就显露出的尊敬之色。自古以来,有学问的人总是会受人尊重,在过去,那就是高高在上的‘士’。虽然近几十年里,‘士’已经不再像过去那般的高不可攀,可是在市井小民的心里,能识文断字,有学问的人,就是了不起的人。
所以,阚媪的脸色,也就不再那么冷了。
“婶婶,这受伤的人,是曹亭长的公子。我先把他安置好,一会儿再来拜见您。”
“啊,不用了,不用了。”阚媪的态度很惶恐。亭长之子,那在市井小民的心里,也不简单。
更何况,她母子将来还要住在这里,能和亭长打好关系,总是有好处的。
秦汉时期,各地虽有官吏,但整体而言,和后世的官吏不一样。后世官吏,多是朝廷委任;而在这个时代,所谓的官吏,其实就是各地封侯的家臣。再直白一点,所谓的官,并无职权。
真正行驶管理权的,是由各地推荐出来,德高望重的人。
比如亭长这个官位,其实并没有纳入朝廷的范畴。不过呢,这些人在当地,却是颇有权势。
阚媪还叮嘱刘阚说:“阿阚,你也过去,看看有什么需要照应的。”
刘阚答应了一声,背着曹无伤,走进了一间厢房。审食其家中既然是开设客栈,自然有一些房间是空着的。把曹无伤放在榻上,审食其也没有去找郎中,而是自顾自的为曹无伤检查。
萧何说:“阿其祖上三代行医,到了他父亲这一代,有些厌倦了,就开了这客栈。不过阿其的医术,却是沛县城中最好的。只是他脾气有些古怪,为人呢,又有一些贪好钱帛,所以无人愿意请他看病。刚才那夏侯婴,早年若非阿其的祖父出手,怕是早就死了。只没想到……”
萧何这番话中,有对审食其的责备,也有对夏侯婴的不满。
刘阚也懂得一些医术,不过既然审食其出手了,他也乐得清闲,只是在一旁观望。
更何况,他的心里,还有一个老大的疑团,需要向萧何请教。
思忖了一下,刘阚轻声问道:“萧先生,阚有一疑问,还想请萧先生解惑。”
萧何笑道:“但说无妨。”
“先前,萧先生说沛将有大事发生……”
“唔,我也是前两日去薛的时候,听人说起的。虽然尚不能确定,但我想这件事怕不会假。”
刘阚问:“那究竟是什么事?”
萧何犹豫了一下,见审食其也正看着他,于是回答说:“我听人说,秦王不准备封国了。”
“啊?”审食其扭头向萧何看去,“不封国?不封国那怎么办呢?”
“据说,秦王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准备重置郡县。将各地划分郡县,然后由秦王统一管理。”
审食其不由得更加疑惑,忍不住道:“重置郡县?”
“我也不甚清楚。不过我们这里,似乎已经被划入了泗水郡。秦王委派的郡守,已在路上。
而且,我还听说,秦王准备巡狩关东。好像还要经过咱们这里,各地驻军将清剿盗匪,为秦王东狩做准备。所以我才让阿婴他们本份一点,若是这时候出点岔子,肯定会被官府处置。”
审食其不禁蹙起了眉头。
郡县制,早在战国初年就已经实行,几乎除了齐国之外,各国早已经有了郡县的说法。但是,自上古以来,人们已经习惯了封国的古制。如今实行新的举措,想必会非常不适应吧。
相应的,没有了封国,实行郡县,人们的生活习惯,也一定会受到影响。
如今六国才平定下来,秦王就开始大张旗鼓的进行改制。刘阚知道,这中央集权,将会是历史的潮流。可是在审食其和萧何他们的观念,一种新制度的诞生,只怕不会那么容易吧。
刘阚双手合十,至于颌下。他靠着墙,身子蜷成一团,陷入了沉思。
却不知,在这个时候,审食其正疑惑的看着他。许久之后,审食其的脸上,露出诡异笑容。
第十二章 赤旗书
天晚了,萧何告辞离去。
临走之时,还专门想阚媪道别。这也让阚媪对萧何的印象又好了几分,连带着看审食其,似乎也顺眼了一些。这也使得刘阚免去了一番责备,母子二人坐在斗室中,各自沉思不语。
陶盏里的灯油眼见着就快要到底儿了。
为了能节省一些,阚媪只用了一根灯芯。豆大的火苗子,忽闪忽灭,使得陋室中光线很暗。
“母亲!”
刘阚突然开口,“您识得字吗?”
阚媪一怔,诧异地看着刘阚,旋即又露出一抹骄傲的笑容,轻轻点头说:“倒是识得一些字。”
“那秦文呢?”
“什么?”
刘阚说:“我是说,您识得秦文吗?”
阚媪一蹙眉,不解的问道,“阿阚,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件事了?”
“母亲,我想学识字!”
阚媪正在缝补衣衫,闻听刘阚这句话,手一颤,那针立刻刺破了她的手指,渗出了血珠子。
“母亲,您没事吧。”
阚媪把手指含在口中,吮了两下。
毫无疑问,刘阚刚才的那句话,着实让她吃了一惊。她高兴,同时又带着诧异的口吻道:“阿阚,你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想起学识字了呢?以前娘让你识字,你总是不太愿意。”
核算着,这具身子的主人,还是个文盲。
这就好办了!
只要能糊弄过去,就不会再有什么麻烦。刘阚迅速想到了一个借口,爬过去坐在阚媪的身旁。
“娘,今天认识了萧先生,才知道这识字的重要性。萧先生也劝我说,莫做目不识丁的莽夫。孩儿听着萧先生的话,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所以才想着,和您说一说,我想识字。”
刘阚不识字吗?
当然认得字!可问题是,他认得的字,大都是后世流传的文字,和这个时代的文字差别甚大。
说穿了,他才是个真正的文盲呢。
阚媪似乎非常欣慰,用慈祥的目光看着刘阚,仿佛自言自语的说:“我儿长大了,懂事了!
不过,你为什么要单学秦文呢?”
“这个……”刘阚灵机一动,索性把原因都推到了萧何的头上,“娘,萧先生私下里和孩儿说,秦王统一了天下,怕是不会在循上古之制,封国而制。他还说,如果不封国的话,秦王一定会废除各国文字,统一使用秦文。孩儿觉着,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秦文学起来最有用处。
就算不统一文字,孩儿先学了秦文,再学其他文字,也不耽误,您说呢?”
“目不识丁?目不识丁是什么意思?”
“啊,这个……”
刘阚马上反应过来,目不识丁这个成语,怕是还没有出现在这个时代。他连忙解释说:“目不识丁的意思就是,一个字都不认识。可能是萧先生的口头语,一般人都没有听说过吧。”
“哦!”
阚媪连连点头,“萧先生果然是个有见识的人。娘知道的秦文也不算多,但教你识字,应该是足够了。不过,你学识字娘不反对,这武艺却不能落下。不管怎么说,那是保命的根本。”
“孩儿知道了!”
刘阚答应着,目光却下意识的朝屋角的那个黑色皮囊看了一眼。
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弄清楚那皮囊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物件。不过直觉的感到,应该是兵器。
是什么兵器?能让母亲如此看重呢?竟然不离左右。
阚媪似乎看出了刘阚的心事,当下微微一笑,“阿阚,娘也知道,你一直想练习摇旗术。不过呢,现在还不行……你爹说了,什么时候你能把摇旗术的基本功练成,什么时候才能摇旗。
再说了,你年纪还小。虽说天赋秉异,可想要摇动赤旗,还差了一些。
当年你爹用了二十年时间,也未能练成摇旗术。不过凭借摇旗步法,倒也不愁那吃喝生计。
阿阚,如果你真想摇旗,那么就把你爹教给你的基本功练好。等时候到了,娘自会把它给你。”
刘阚是满头雾水,但表面上还不能露出什么破绽。
什么摇旗?那东西叫赤旗吗?十八般兵器当中,似乎没有听说过这玩意儿,究竟是什么样子?
而且,他那知道什么摇旗术的基本功啊。
至少这具身体留给他的信息当中,绝对没有这方面的消息。
正苦恼时,阚媪从布包里翻出了一摞看上去年代颇为久远,也不知是什么动物的皮毛,交给了他。
“阿阚,这是娘家传的武艺,从不外传。你爹当年入赘到我家以后,这《赤旗书》就是他的了。现在,你爹不在了,娘就把这《赤旗书》交给你来保管。先练好基本功,在说其他。”
刘阚哦了一声,从阚媪手中接过了那所谓的《赤旗书》。
武林秘籍吗?原以为只会出现在小说里的情节,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还真的是够离奇。
不过想想,连移魂这样的事情都能出现,武林秘籍嘛……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明天,咱们去找亭长老爷,先把户籍的事情解决了,然后在买块地,盖个房子,安顿下来。虽然说你这傻孩子换了一堆秦币在这里,但想来卖地盖房子,怕也是够了。总住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
刘阚一听这话可就急了!
“娘,先别急着买地。”
“为什么啊?你今天不是已经去看过环境了嘛?”
刘阚眼珠子滴溜溜一转,立刻有了说辞,“娘,是这样的……刚才萧先生还和我说,先别急着置家业。毕竟现在这形式不甚明朗,冒然置家业的话,说不定还会闹出什么纠纷出来。
萧先生的意思是:咱们先把户籍办了,置家业的事情,最好还是等局势稳定,再做计较也不迟。”
这番话,如果是出自刘阚或者审食其之口,怕是都没有用处。
但如果说是出自萧何之口,这效果可就不一样了。人大都喜欢有先入为主的观念。阚媪对萧何的印象不错,所以听完了刘阚的解释,竟连连的点头,“既然萧先生这么说,那一定是有他的道理……恩,萧先生这个人不错,稳重,有学问……阿阚,你以后可要多向他学习。”
“孩儿记下了!”
刘阚这心里,长出了一口气。
现在去置业的话,那么才是真的有问题了。
既然有萧何这块挡箭牌在这里,索性就更充分的利用一下。
“娘,萧先生还说,咱们没置业之前,可以先住在这里。审食大哥和他是朋友,说好了,等咱们走的时候再结账。要是您觉得不合适,我可以帮忙给他做些小工,算是还了他的人情。”
阚媪沉思一下,“这样也好,娘也可以帮他们洗洗涮涮的,咱们不占他们的便宜。”
“娘说的是!”
“好了,天也不早了,睡吧。”
刘阚应了一声,在席上铺好了被褥,先服侍阚媪睡下,然后自己也铺好了褥子,和衣睡下。
这一天接受了太多的讯息,需要好好的消化一下。
刘阚倒在褥子上,想着日间所遭遇的事情,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
这一夜,安然无事!
刘阚有早起的习惯,天不亮就爬了起来,见阚媪还没有起来,就收拾了褥子,悄悄的走出去。
已经入了夏,天也开始亮的早了。
清晨的空气格外新鲜,院子里飘散着槐花的香味,让人的精神,一下子变得格外清爽起来。
先打了一趟太极拳,活动开了身子。
然后又依照着泰拳的基础拳法,练了起来。捆腕,抡拳、按耳、格拦……从基础十二式,到母子拳三十式,再到古泰拳二十四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刘阚感到自己对身体的控制,越发的纯熟。
虽然条件不允许,无法像前世那样敞开了训练。
可是这一趟拳法下来,天已大亮,刘阚赤裸着上身,汗水淋漓,仿佛刚从水里面打捞出来似地。
长吐一口气,他收势摆好架子。
这时候,审食其陪着曹无伤出现在院子里。
看到刘阚那一身坚实的肌肉,审食其不无羡慕的说:“阿阚,好雄壮的身子,怪不得那么厉害。”
刘阚一笑,披上衣衫。
“刘兄弟,昨日多亏了你拔刀相助,否则我可就要没命了!”
曹无伤上前,和刘阚行礼。
刘阚还了一礼,笑道:“曹大哥不要客气。那种情况之下,我想任何人都不会袖手旁观的。”
两人说着话,又客气了一番。
倒是旁边的审食其有些不耐烦了,“你二人真呱噪。无伤若有诚意,不如今天就请我们喝酒吧。”
曹无伤说:“这个简单。不过今日我们不去武姬那里喝酒,昨日倒霉,遇到那些家伙。今天我们去王姬那里,不醉不归。”
好嘛,这一大早的,就开喝了!
不过刘阚还真的受不了那股子带着马尿酸味的酒,连忙说:“今天怕是不行。我还要陪我娘亲做事,然后还要去亭长那里备户籍。其哥,我母子说不得,要在这里打搅你些日子了。”
审食其笑道:“随便住!至于户籍的事情嘛,你也不用亲自去,今晚无伤回去了,和曹老说一声,直接报备上去就是了。你是无伤的救命恩人,想必他也不会推辞……无伤,你说呢?”
曹无伤点点头,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三人又说了一会儿子话,审食其拉着曹无伤,就出门去了。
太阳很舒服,照在门廊上。刘阚帮着母亲收拾好了房间,又去拜见了一下审食其的父母。
审食老爷子倒也没有说什么,当阚媪说要帮忙的时候,就请她操持一下厨房。
这种事,刘阚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帮母亲劈了一会儿的柴,然后就被阚媪赶出了厨房。一个人坐在门廊上,他取出那《赤旗书》,准备花费点心思,好好钻研一下这传说中的武林秘籍。
可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阿阚,快点出来,我和姐姐来看你了!”
话音未落,两个少女翩翩走进了院子。刘阚抬头看去,先是一怔,旋即又露出无奈的苦笑。
第十三章 笑柄
诺大的沛,刘阚认识的人并不多,而认识的女人,更是屈指可数。
除了母亲阚夫人和那只有一面之缘,卖酒的王姬之外,也就是吕家的那两位千金大小姐。
不过,说句实在话,刘阚最不愿意见的,就是这两位大小姐。
原因嘛,倒也非常的简单:吕雉太聪明,太精灵,心思缜密不说,和刘阚之间也非常熟悉。
虽然和吕雉只相处了几天,刘阚却能够感觉出来。也许如今的吕雉还没有展现出历史上那位吕后的风采,但就其精明能干而言,已经显示出了女强人的气概。从吕家目前的情况而言,吕公显然有些老了,在许多事情上面,优柔寡断,丝毫看不出阚媪所说的那份气魄来。
而吕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开始执掌吕家的事务,并且处理起来是井井有条。
和这么一个名女人,而且是聪明的名女人相处,哪怕吕雉还是个小女孩儿,刘阚仍感到了压力。
但是,吕家姐妹既然来了,他也不能表现的太过冷漠。
吕嬃还是个浑不懂世事艰辛险恶的小女孩儿,见到刘阚的时候,快活的好像一只小百灵鸟。
不等吕雉开口,吕嬃已经冲上前来,翘脚狠狠的敲了刘阚的脑袋一下。
“臭阚,为什么不来找我玩儿?”
刘阚宽厚的一笑,伸手揉了揉吕嬃的脑袋。吕嬃的个头只到刘阚的脖子,揉起来手感挺好。
毕竟前世已经活了三四十年,在刘阚的眼中,吕嬃活脱脱像个小女儿。
“干嘛动我的头发……人家今天刚梳了头发,你看,你看,一下子就被你弄乱了,讨厌!”
吕嬃说着,从刘阚的‘魔掌’下逃出来,嘟嘟囔囔,一脸的不高兴。
刘阚说:“我们家阿嬃不管什么时候,都很漂亮!”
“真的吗?”
吕嬃惊喜的抬头看去,脸上流露出一丝小女儿的羞涩。不过随即又说:“只是没有姐姐漂亮。”
一旁的吕雉,走上前搂住了吕嬃,“等过两年,阿嬃一定比姐姐漂亮。”
哄得吕嬃露出了笑靥,吕雉才微笑着朝刘阚一点头,“阿阚,我听说你和婶婶住在这里,所以来看看你。怎么还没有安置家业呢?是不是身上的钱帛不够?是的话,你可要告诉我们啊。”
刘阚连忙摇头,“不是的,不是的……”
这时候,阚夫人闻声出来,一脸的灿烂笑容。看得出,她对吕家姐妹,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吕雉姐妹又向阚夫人问好,吕嬃听说阚夫人在做饭,立刻兴奋起来。
“婶婶做的饭菜最好吃了,家里的那些人,都比不上!”
“是吗?那中午就留在这里,婶婶给你们做好吃的饭菜。”
“好啊好啊!”
吕嬃抚掌欢笑,跟在阚夫人的后面,说是要去厨房学习。至于真正的目的嘛,大家心知肚明。
吕雉却留了下来。
见阚夫人和吕嬃都走了,她用明亮,若同秋水一般的眸光扫了一旁的刘阚一眼,突然笑了。
刘阚觉得很不自在,坐在门廊上,玩起了大拇指的游戏。
紧张,坐在一个未来女强人的身边,真的是有一种莫名的紧张感。
“阿阚,我听说你把身上的钱帛,全都换成了秦币,是不是?”
“啊!”
刘阚闻听一怔,心道:这昨天才做的事情,怎么今天就传到了吕雉的耳中?是谁这么大嘴巴?
吕雉似乎看出了刘阚的心思,笑着解释道:“嘻嘻,看样子你还不知道呢。如今大半个沛的居民,都知道了这件事情。而且大家都说你办了一件傻事,还有些楚人说,不卖给你东西呢。”
“为什么?”
刘阚一蹙眉,沉声问道:“我换秦币,和卖不卖我东西,有什么关联?”
“你难道不知道?”吕雉说:“沛有很多楚人,对老秦人恨之入骨。你初来乍到,就换了这么多的秦币,那些人除了说你傻之外,还觉得你心向秦国。所以呢,对你自然会有一些敌意。
再加上你这个体格……嘻嘻,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一个老秦人的体魄,那些人更觉得不舒服。”
刘阚倒不觉得什么,只是感觉上认为,那些人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
不过是换秦币而已嘛,怎么还联系上了心向秦国?长的高大一些,壮硕一些,难道就是老秦人?
吕雉见刘阚不说话,劝慰道:“不过你别着急。估计那些人也只是一时的气话,过些时日自然就好了。再不然的话,你可以找人帮忙嘛……这里的人欺生,但也不是没有好心的人。”
刘阚嘴角一撇,“我才不着急,谁傻谁精明,如今尚未可知。”
话一出口,刘阚就感觉到有些不妙。他非常害怕,吕雉会因为这样一句话,而产生出怀疑。
果然,吕雉怔怔的看着刘阚,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里,忽闪着一丝疑惑。
“阿阚,你知道吗?”吕雉用低低的声音说:“自从你醒过来以后,就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还是不是那个憨憨的阿阚……不过这样也好,聪明些,总是件好事。”
刘阚能听得出来,吕雉话语中蕴含的那份浓浓关切。
心头一暖,他很自然的握住了吕雉的手,“阿雉,谢谢你的关心。”
柔荑甚是温暖,如同绵玉一样,肌肤细腻的,让人感觉非常舒服。吕雉的脸,不由得红了。
不过她并没有抽出手来,而是任由刘阚握着。
“阿阚,如果遇到什么困难的话,一定要告诉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都始终是我心中的那个阿阚。”
说着,吕雉伸出手来,拨弄了一下刘阚垂在额前的散发。
其实啊,年轻时的吕雉,真的是一个很温顺,很漂亮的女孩子。刘阚看着吕雉那粉红的娇靥,痴了!
※※※
相县(今安徽濉溪张集),虚荒寂寥,是一块贫瘠的土地。
但是,就在这块虚荒的土地上,却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就是那春秋末年时的皓首李耳。
这里原本属于楚地,不过在楚国灭亡后,就变成了泗水郡的治所之地。
王贲率领的秦军,正纵横驰骋在齐鲁大地之上。齐国虽然已经灭亡了,可零星的叛乱,一直没有停息。
相较于纷乱的齐国而言,相县倒显得极为平静。
新任泗水郡郡守屠睢,原本是王贲大军中的一名将军。义渠人,有着老秦人特有的剽悍气概。
身材不甚高大,却显得非常粗壮。
特别是他的脖子,短粗而坚实,以至于在秦军之中,有项屠的绰号,意思是说,此人最喜砍人的脖子。黑黝黝的脸,钢针一样的络腮胡子。此时,这个喜欢砍人脖子的将军,正笔直的站着。
在台阶下,单膝跪着一名年轻的将领。
“任嚣奉王上之命前来报到,叩见屠将军。”
虽然被委任为郡守,可是屠睢更喜欢别人称呼他为将军。他是一名军人,而且永远是一名军人。
在许多人的眼中,屠睢是严厉的,不苟言笑。
不过看着台阶下的青年,这个素以心狠手辣而著称的家伙,却露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任嚣,快快起来吧,一路辛苦了!”
任嚣抬头,眼中灼灼放光,“能为王上效力,哪怕是死了,心里也会是快活,何来辛苦一说?”
“喏!”
屠睢露出赞赏之意,“不愧是从铁鹰锐士出来的好汉。不错,能为王上效力,虽死犹荣!”
说着话,屠睢走下台阶,把任嚣搀扶起来,“任嚣,想必你已经清楚,王上将你派来的目的。”
任嚣沉声道:“王上欲立古今未有之大功业,嚣自咸阳出发之前,上卿大人已经交代过卑职,一切听从屠将军的调遣。”
谈起上卿大人的时候,任嚣露出敬佩之色。
他口中的上卿大人,就是三代效力于秦王政麾下的蒙家二公子,蒙毅。
屠睢拉着任嚣的手,一边走一边说:“楚虽亡国,但是至今仍未稳定。泗水郡的情况非常复杂,流寇众多,而且还有各国余孽都滞留在这里。这些人,对我大秦有刻骨铭心的仇恨,时常会给我们制造麻烦。泗水郡多沼泽洼地,地形复杂。那些家伙一旦躲藏,着实难寻找。
王上欲争百越,开拓自尧舜未有之的广袤疆域。
泗水郡就是我大军征讨百越之根基,泗水不宁,则我大军供需也就不稳。
任嚣,行军打仗我在行,可是这治理地方,我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故而我才向王上请调官员。
可没想到,王上竟然把你派过来。
不过这也说明,王上对于征讨百越的事情,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你我需齐心合力才行。”
任嚣插手道:“屠将军放心,嚣定竭尽全力,助将军平宁泗水。”
“甚好!”
屠睢跪坐在长案之后,将一卷竹简递给了任嚣,“我拟委派你前往沛县。那里情况复杂,盗匪横行。我准备,这泗水剿匪的第一战,就从沛县打响。王上也决定配合我们的行动,于今年不再东狩,以麻痹那些盗匪。这里有一些资料……任嚣,我要你在年内平定沛县匪患。
可否?”
任嚣咧开嘴笑了,“将军放心,小将定不辱使命。”
说完,他展开了竹简,认真的阅读起来。屠睢对任嚣这种态度,也没有丝毫的责怪之意。
在他看来,抓紧一切时间,从速从快解决问题,才是老秦人应该具有的品行。
至掌灯时分,任嚣已看完了资料上的内容。将竹简收起,他站起身来,“将军,嚣这就前往沛县。”
“恩,事不宜迟,我就不挽留你了!”
屠睢沉吟一下,又问道:“任嚣,你准备从何处着手?”
任嚣想了想,轻声道:“沛县匪患严重,若要在年内平定,需以雷霆手段,发能起到效果。
单纯的围剿,怕是不足以尽快解决。
所以,卑职准备以一警百,震慑匪贼;而后以安抚之法,平息沛县之患。”
屠睢点头称赞:“恩,如此倒也是个办法。不过以一儆百,但不知你准备取哪个‘一’来威慑?”
任嚣想了想,轻轻的说出了一个名字。屠睢闻听,双眸闪亮,连连点头道:“选取此人,正合我意。”
第十四章 铁鹰锐士
曹无伤是个肚子里藏不住话的家伙,而且心眼儿也不是很大。
不过人倒是不错,有股任侠气,虽然本事不算太高,但看到不顺眼的事情,会忍不住跳出来。
对待朋友嘛,自然是没的话说。
只是,在这沛县城中,曹无伤的朋友并不算多。谁都知道,他看不顺眼刘邦,可偏偏呢,刘邦的人望,却高的出奇。刘阚和曹无伤一起喝过两次酒,基本上也就了解了刘邦的情况。
据说,刘邦年轻时也是个游侠,生平最敬佩的人,就是信陵君魏无忌。
曾经在魏国非常有名的豪士张耳门下效力,只是魏国很快就灭亡了,刘邦这才回到了沛县。
哈,刘邦居然当过游侠?
这倒是让刘阚感到万分的惊奇。
同时,对刘邦这个人更感到了无比的好奇,很想去看看,这刘邦究竟是个怎样了得的人物?
但是刘邦,却始终没有出现。
刘邦没有等到,新任沛县的县长却来了。
那一天,沛县城中许多有名望的人,都出城去迎接这位传说是很有来头的县长。曹亭长去了,萧何去了,曹无伤去了,还有吕公也去了……刘阚没有去,因为他正在随着母亲识字。
秦文颇为后世的篆文,刘阚倒是认得几个。
不过,来到这时代重新做一个小学生的滋味,并不是那么好受。阚夫人为人很和善,但在治学方面,却非常的严谨。按照刘阚的想法,学一学秦文就行了。哪知道阚夫人却认为:既然要学,就必须要好好的学!不仅仅是秦文,还有其他各国的文字,都不能轻易的放弃。
要知道,自周朝东迁洛邑,也就是如今的三川郡(今河南雒阳)之后,历经五百余年诸侯兼并和七国争雄。至秦王政灭亡齐国的时候,各国田畴相异,车涂异轨,语言文字大有不同。
尤其是这文字,尤为严重。
许多字甚至超过了百余种写法,单一个‘宝’字,阚夫人就能写出来二十七个不同的形状。
而且在字的结构上,有的柔婉流动,有的疏密夸张;有的体势纵长,有的狂虐古怪。
反正,这些字是让刘阚焦头烂额不已。后来他一横心,就只去记下秦文的书法,余者除了阚夫人要考校的周文、齐文和楚文之外,一律不去理睬。这样一来,倒是变得轻松了许多。
识字之余,刘阚还要帮助阚夫人整治厨房。
整天里少有时间出去玩耍,以至于新来的县长抵达,他也没有出去看热闹。
话说回来,新县长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一个鼻子两只眼睛?都是一个样,难不成还生出花样吗?
打了满满一缸子的水,刘阚坐在门廊上休息。
就见审食其和曹无伤兴冲冲的赶来,一进门就叫嚷道:“阿阚,你今天没有去,真的可惜了。”
刘阚懒懒的靠在廊柱上,眼皮子都不见动一下,“有什么可惜?”
“你知不知道,咱们这位新来的县长,是什么人?”
刘阚奇怪的说:“男人、女人?除此之外,总不可能是不男不女的人妖吧。”
“人妖?人妖是什么样子?”
“人妖就是……”刘阚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问题,于是眼睛一瞪,把话题岔开道:“这个回头在和你们解释。其哥,无伤大哥,你们倒是和我说说,那新任的县长,是何来历?”
按照秦制,县在郡之下,有‘令’‘长’之分。
县城有万户人家以上,被称为令,也就是县令;如果不足万户,则被称之为长,名为县长。
沛县在籍记录的,共八千户。
故而这新来的父母官,只能叫做县长。不要小看这问题,依照秦制,这官位称呼绝不容出错,否则就要受到惩罚。刘阚见审食其和曹无伤二人都很兴奋,也忍不住好奇的询问起来。
“铁鹰锐士!”
曹无伤两眼放光,语气中带着一种钦佩之意说:“新来的县长,出身铁鹰锐士。随行还有三十名铁鹰锐士……阿阚,是铁鹰锐士啊!老秦国最精锐的人马,据说整个老秦国,只1600名呢。”
“铁鹰锐士?”刘阚疑惑的看向审食其。
审食其很无奈的摇了摇头,“阿阚,我看你以前是练武练的傻了……居然连铁鹰锐士都不知道?”
“我还真不清楚。”
审食其坐下来,向刘阚解释道:“最早期,铁鹰锐士又叫铁鹰剑士,整个老秦国也不过百余人而已。后来司马错成了秦国的上将军……你知不知道司马错是谁……哦,知道就好。司马错保留了铁鹰剑士的简拔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铁鹰锐士,号称是七国四强勇之一。”
“七国四强勇?”
曹无伤一旁插口道:“所谓七国四强勇,是指的七国之中最能战的四大精锐人马。有吴起所创的魏国武卒;赵武灵王设立的赵国胡刀骑士;齐国稷下技击骑士;还有就是刚才说的铁鹰锐士。
魏武卒已没落,胡刀骑士和技击骑士也都荣光不在。
昔年四大精锐人马,如今只剩下铁鹰锐士。据说这铁鹰锐士的选拔尤为严格:下马步战以超越魏武卒为准,上马骑战需比肩匈奴胡骑。除了吴起训练魏武卒之法,人手一矟,负二十支长箭和铁胎硬弓,携带三天军粮,还要配上全副甲胄,扩身短剑,精铁匕首,牛皮盾牌。
加起来,总重在130斤左右【注】。”
刘阚一怔。按照曹无伤的说法,这秦军铁鹰锐士的训练方法,倒是和后世部队中的负重越野相似。不过一百三十斤……刘阚想了想,若是放在自己的身上,想必也能够顺利通过吧。
曹无伤说:“这只是第一关,而后还要有较技、比武淘汰;接下来要经过严格的训练,精通各种阵势,并且能灵活运用,根据不同的情况,结阵而战;再接下来,还要再进行比武。
如此一波一波的淘汰下来,老秦新军组建时,共二十万人。
但是成为铁鹰锐士的,只有1600人。并且在这以后,人数就保持在这个数字,不再增加。”
唔,听起来,有点像后世特种兵选拔的味道了。
不过刘阚的心里,却不由自主的生出了另一个疑问。
“无伤大哥,这铁鹰锐士的训练之法,你是怎么知道的?按道理说,这些事情一般人可不好打听出来。”
曹无伤嘿嘿笑了。
审食其压低声音说:“阿阚,其实在咱这沛县,有能人。城南有一人名叫唐厉,乃是魏国人唐睢的孙子。
你不会不知道唐睢是谁吧!”
审食其看刘阚那瞪大了眼睛,一副不知所以然的模样,就知道他一定是不清楚唐睢是什么人。
果然,刘阚很尴尬的点了点头。
审食其和曹无伤相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摇头叹了口气。
曹无伤说:“阿阚,你真是练武练的傻了。
那唐睢,是唯一一个敢直面顶撞,而且威胁秦王政的人。秦王政对他,也是非常的赞赏。
当年秦王政欲以五百里之地换取安陵。但是安陵君却不愿意,于是派遣唐睢出使秦国。
秦王见换不得安陵,就恼羞成怒说: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天子之怒?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
唐睢却回答:那大王知不知道什么叫布衣之怒?”
刘阚猛然啊的一声,瞪大了眼睛说:“可是那以头抢地耳?”
“咦?”审食其笑道:“你居然听说过?”
刘阚激动的说:“唐睢是不是说:专诸之刺王僚,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苍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
这一段文章,刘阚怎可能没有听过?
那还是他在初中时学到的课文,虽然时间久远,可由于文辞激昂,所以记忆深刻。特别是他刚才背诵的一段,更至今都没忘记。唐睢,难道就是那位布衣之士,连秦王都很尊敬的人吗?
审食其诧异道:“你还真的知道啊!不错,唐厉就是唐睢先生的孙子,从小熟读武卒训练之法。无伤和唐厉的关系非常好,两人经常一起切磋。不过知道此事的人,并不是非常的多。”
原来如此!
魏国和秦国之间交锋无数次,所以唐厉对铁鹰锐士了然于胸,倒也不足为奇。
这样说起来的话,唐厉和曹无伤怕都是练兵的好手。只是不晓得为什么,居然是默默无闻。
曹无伤?
刘阚看了一眼正兴奋不已的曹无伤,心里面却在寻思着,这家伙应该也会名留青史吧……
审食其说:“我看那个新来的县长,恐怕不简单。”
曹无伤撇了审食其一眼,“废话,铁鹰锐士啊,当然不简单了!”
“不,我是说,铁鹰锐士乃秦王亲卫,若非有大事,怎可能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怕是有所图谋吧。”
刘阚一蹙眉,“萧先生不是说,秦王要东狩吗?”
“取消了!”
审食其说:“我听萧先生说,东狩已经取消了……只是既然取消了东狩,铁鹰锐士又为何而来?”
刘阚一听,也忍不住陷入了沉思。
是啊,沛县是个偏远之地,堂堂铁鹰锐士,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如果说是为了秦王东狩扫清障碍,那倒也说的过去。可现在秦王既然已经决定不再东狩,那铁鹰锐士的出现,就有点不同寻常了。更重要的是,新任的县长还带来了三十名铁鹰锐士,意义更加不一般。
难道说……
刘阚猛然灵机一动。
泗水郡的位置非常重要,勾连南北。历史上,秦始皇曾征讨百越,难道说这任嚣前来,是为了这件事而做准备吗?
如果是这样,自己又该从中谋取怎样的好处呢?
※※※
注:秦制一斤六两,大约是现在的一斤。所谓负重一百三十斤,按照现代的计量,约折合80斤。
第十五章 更卒
任嚣不愧是铁鹰锐士出身,做起事更雷厉风行。
秦虽已消灭六国,但是六国士人,并不愿意和秦配合,更不要说来帮助秦国治理地方政务。
任嚣从咸阳带来了三十名铁鹰锐士,依然感到捉襟见肘。因为在他的手中,没有文吏,这也使得秦国的政令,很难推广开来。没办法,秦国本身的官吏就非常紧张,加之秦律严苛,对于官员的选拔更是有律法限制。这种人手缺乏的情况,不仅仅在沛,其实于各地都一样。
但任嚣自有他的主张。
所谓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任嚣用十天的时间,从沛县本地选拔出了县衙配属的官员出来。
这由不得你不干!
朝廷征召,若你敢拒绝的话,就会立刻遭受处罚。六国已灭亡,你不为秦国效力,莫非心存反意?
一顶大帽子扣下来,任你是什么来头,也要乖乖的听命。
萧何也是如此。他在沛县的名气不小,也是任嚣第一批征辟的从员,在府衙中担任长吏。
不过,这个长吏可不是咸阳所承认的官职,而是作为任嚣的幕府而存在。
萧何即便是不愿意,也只有屈服的份儿。在私下里,他对审食其等人说,那任嚣绝对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手腕极其强硬,沛县南城一楚国遗族因不愿效命,被任嚣当场格杀。
那意思非常的简单:要么为我效力,要么就去死……两条路,任你们选择。
楚人刚烈,可也不是傻子,硬着头皮去和任嚣蛮干。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也只有选择屈服。
当刘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越发的肯定:任嚣来沛,另有图谋!
果然,在任嚣抵达沛县后的第十五天,天气变得格外炎热。往年这个时候,雨水非常充沛,可是今年的雨水,似乎变得少了很多。不过相对而言,比起后世那糟糕的天气,却好了百倍。
蓝蓝的天,洁白的云……
清澈的河水蜿蜒流淌,郁郁的树木格外繁茂。
审食其从外面急匆匆的跑回家,径直向厨房走去,一边走一边叫喊道:“阿阚,阿阚快出来。”
阚夫人探出了身子,“阿阚一早就出城了!”
“出城?”
“是啊,房里的柴火有些缺了,所以我让他出去砍一些回来。阿其,这么急匆匆的,有甚事?”
这些日子下来,阚夫人对审食其的感官好了不少,也不再阻止刘阚和审食其接触。
审食其说:“婶婶,您是不知道。今天县衙发出征集令,征集沛县十四岁至四十岁的青壮男子……我在县衙门口遇到了萧先生,他说三天之后,所有符合征集令的在籍之人,都要去城郊青竹林外的空地集合。萧先生还说,凡有躲避征召者,一旦被捉拿,就押送北地戍边。”
阚夫人闻听,顿时变了脸色。
“这怎么好?阚岂不是……”
“何止啊!”审食其说:“没有注册户籍的流民,一旦被查出来,据说最轻也是押送北地戍边呢。”
“那我们……”
“婶婶,你不用担心。无伤那小子已经帮你们注册的户籍……算了,我先去找我爹娘商议,您去找找阿阚吧。要早做准备才是。还有,依照秦律,凡被征召者,还要准备三日口粮。”
阚夫人应了一声,也顾不得整理仪容,急匆匆的就跑了出去。
※※※
刘阚正光着膀子,在城郊河畔的一个疏林中练功。
难得有这么个机会放松一下,他并没有急于拾柴,而是先依照着后世的习惯,活动开身子,又按照那《赤旗书》上所书的基本功,练习步伐和身法。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研究和学习,刘阚隐隐约约的弄清楚,阚夫人所说的摇旗术,差不多是类似于后世所说的某种刀法。
此时,刀的使用并不普及,人们大多数时候,还是以戈、矛、铁剑为主要的搏斗兵器。
刀的概念倒是有,而且也被打造出来。只是这时候的‘刀’,大都是用于宴会祭祀等场合上。
也就是说,刀在这个时期,还只是一件礼器,而不是杀人的利器。
阚夫人的这个姓氏,据说源自于远古时代的蚩尤后裔。甚至那《赤旗书》,也相传源自远古。
不过刘阚不太相信。
根据他的研究,赤旗书的文字是周代金文的一种。保不齐是那一位老祖宗借蚩尤之名,流传下来的吧。根据《赤旗书》上的记载,‘旗’是一种兵器,是阚夫人的曾祖父花千金打造而成。
当时的阚家还没有没落。阚夫人的曾祖父也是个任侠之人,于是就根据祖上口耳相传下来的说法,专门绘制出了‘旗’的形状,然后在上虞请当时最著名的铸剑师,耗费了三年的时间,才有了今日的‘赤旗’。
‘旗’的形状,有些类似于后世所说的幡。
当然又不尽相似,更好像是一种两面开刃的阔刃长刀。如果在西方的话,应该属于双手巨剑。
刘阚没有看到那把被祖上称之为‘神兵’的赤旗。
他依照着《赤旗书》上的基本功练习,越发感觉这‘赤旗’若能使用好了,简直能用变态来形容。‘赤旗’重一百七十三斤,也不知道是指的秦国的斤两还是指的其他国家的斤两。不过根据他上次提起那玩意儿的感觉,应该用的是秦制的计算方法,也就是在一百零八斤左右。
‘摇旗’需以单臂,借助步伐和身体的运动,从而产生出巨大的杀伤力。
这种兵器,普通人估计根本无法使用。怪不得阚夫人说,‘赤旗’打造出来后,还无人能用。
就连刘阚的老子刘夫,也只学会了步法。
刘阚用同等重量的物品尝试过一次,才挥舞了两三下,就再也无法继续。他也知道,以自己这副身体目前的状况,怕是还达不到《赤旗书》上所说的‘摇旗’水准。一切,还是从基础做起吧。根据他对自己身体状况的不断调节,过七八年的时间,应该就能够使用赤旗了。
日头很毒辣,刘阚练完拳脚,汗水顺着身子低落,油亮亮的。
阚夫人找到他的时候,他刚准备去拾柴。见到阚夫人一脸焦虑之色的奔跑过来,刘阚一怔。
“娘,您这是怎么了?”
“阿阚,大事不好了……”
阚夫人拉着刘阚的胳膊,把刚才审食其说的那番话告诉了刘阚。
“阿阚,那个县长好端端的发什么征召令,肯定没什么好事。原以为在这里,能平平安安的过日子,可谁知道竟然遇到了这种事……阿阚,我们离开沛县吧,娘实在不想你出事情。”
要开始了吗?
刘阚听阚夫人把话说完,非但不着急,反而开心的笑了。
征召令!
估计任嚣是打算要清剿肆虐于沛县的盗匪了。不过,由于六国初定,秦军尚无法调拨出太多的人马,故而只能征集乡里,来进行清剿喽。为什么清剿……想必和征伐百越有关系吧。
不怕你不出招,就怕你不动窝。只要你出招了,那就有应对的方法……
刘阚安慰阚夫人说:“娘,你不要担心嘛。如今整个天下,都是秦王的天下,我们能跑去哪儿呢?新任县长既然这么做,想必是奉了秦王的命令,若抗拒的话,只怕是天下再无我母子容身之地。
再说了,秦国素来有军功爵制度。
若是孩儿这次能立下什么功勋,说不定咱母子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劳役的事情,也是个机会。”
阚夫人也是一时慌张。
她何尝不知道,跑掉的话,日后可就要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早就听说秦法严苛,如果没有户籍的话,一旦被抓住,会更加倒霉。只是一想到刘阚应征,说不定将遇到危险,这眼泪就忍不住扑簌簌的往下掉,心里面更是好像压了一块大石头。
“娘,你不要这样嘛!”
刘阚忍不住上前,很自然的搂住了阚夫人的肩膀,然后展示着他的肱二头肌,“你看,我已经是大人了,不会有危险了。若是这次能立下功劳,咱娘俩的日子,以后说不定也就好过了。
再说,审食大哥和无伤大哥也会和我一起去。
到时候我们互相照应着,不会有事情的……娘,你就放心好了,孩儿已经长大了,能照顾自己。”
在刘阚的劝说治下,阚夫人渐渐的平静下来。
陪着儿子在疏林中拾了一些柴禾,然后在刘阚的搀扶下,母子两人踏着斜阳的余晖,相依偎踏上了回家的路。
三天……三天后,又将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呢?
在刘阚的心中,多多少少有了些期待。不管怎么说,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总应该去做些什么才是。也许,这次征召令,就是他和这个时代相融合的一个开始。至于最后的结果……
哈,谁管它!
第十六章 赤帝之子将登场(一)
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天也亮的越来越早,刚过寅时,刘阚就穿戴整齐,带着母亲为他准备好的口粮,走出家门。
审食其、曹无伤,已经在门口等候着,除了这两人之外,还有一个年纪大约十七八的青年。身高大约在175公分左右,体态略显单薄,面颊瘦削,肤色有些苍白,身体似乎不太好。
这个青年,就是审食其所说的唐厉。
在曹无伤的邀请下,唐厉决定和审食其三人结伴而行。不管怎么说,有人能照顾一下,总归是一件好事。这两天来,唐厉和刘阚也算熟悉了,深知刘阚力大无穷,跟着他就多一分保障。
刘阚也蛮喜欢这个说起话来,温文尔雅的青年。
审食其笑道:“还以为婶婶会舍不得呢。没想到她老人家比我们看得开……阿阚,我们走吧。”
刘阚笑呵呵的点点头,四个人走在一处,朝城郊青竹林的方向走去。
青竹林,是沛当地人的一种说法。
其实也称不上‘林’,稀稀疏疏不过百十棵碗口粗的毛竹,据说这些竹子,都有百岁的高龄。
竹林外,有一块空地,大约在三顷左右。
才三天的光景,空地已经被平整一遍。木栅栏搭建成简陋的营墙。
营地门口,挂着一面黑色大纛,在晨风中猎猎,显示出难言的肃杀之气。自五德之说兴起之后,被各国广泛采用。按照阴阳家的说法,秦在西方,五行得水。水主刑杀,故而秦国尚黑。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这黑色的大纛,黑色的甲胄战衣,如一股洪流,席卷关东六国。
刘阚止住了脚步,仰头看着那空中飘摇的黑色大纛,心潮忽而变得格外澎湃。
这就是秦王朝!
不管后世对秦始皇这个人如何的评价,但是那千古一帝之名,却是毋庸置疑。和某个所谓的学者,吹捧满清康熙是千古一帝不一样,在刘阚的心中,即便是唐太宗也比不得秦始皇。
这是一种崇拜,一种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崇拜。
青竹林的营地中,三三两两的已经来了不少人。这些人懒散的散布在营地里,三五成群,或坐或立,交头接耳的说着话。审食其看样子在沛县人缘不错,不停的和这里的人打招呼。
刘阚唐厉和曹无伤三人则站在营地的一隅,冷眼看着营地中懒散的人们。
“真奇怪!”
唐厉突然开口。这是个沉默寡言的家伙,平日里也不太喜欢说话。在刘阚的印象中,认识唐厉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他主动开口。于是疑惑的问道:“阿厉,有什么事情感到奇怪呢?”
唐厉说:“这次征召令,和秦律有悖。按道理说,阿阚你还不足十五岁,不应该前来服役。可是这一次的征召令上,却说十四到四十岁者,必须参加此次征召。据我所知,六国平定,天下已无太大的战事。这一次的征召,似乎没有任何的由头。不晓得究竟是为了什么。”
“许是临时征集,训练乡勇吧。”
曹无伤一旁插嘴说:“以前楚王还在的时候,不也这么做过吗?”
“不,秦国和楚国不一样。自商君变法以后,诸事依法而行,依律而行,绝无可能有悖秦律。这县长就算是铁鹰锐士,怕也没胆子这么做。除非……他是奉秦王之命。可如此的话,此次征集的目的,肯定不简单。阿阚,无伤,我们要小心一些,我觉得这征集背后,另有目的。”
“另有目的?”
“恩,我觉得,秦王恐怕是要有什么大动作吧。萧何前些时候还说,秦王会东狩泗水郡。可突然间有改变了主意……根据秦王这些年来的举措来看,他可不是一个轻易会改变主意的人。
我想,秦王是想要以泗水郡为基础,做一些大事情。”
肯定是有大动作!
刘阚忍不住看了唐厉一眼。没想到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家伙,居然还有这样的本事。在此之前,刘阚甚至怀疑,唐厉究竟是不是唐睢的孙子……唐睢何等辩才,可是唐厉却不喜言谈。如今看来,果然是盛名之下无虚士。唐厉把自己隐藏的很深,不是那种锋芒毕露的人。
这一番推测,居然是八九不离十。
以后,还真的不敢小瞧这些人,包括审食其、曹无伤……想必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优秀一面吧。
刘阚正想着心事,营地里突然一阵喧哗。
马上就要到卯时了,营地里的人也越发的多了起来,大约有两三千人的样子。
一伙人在这个时候,走进了营地。
为首的是一个人,大约有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高大,相貌不俗。此人眉骨突出,呈圆弧状。鼻梁高挺,鼻尖垂直,鼻翼肥大且伏向两侧。颌下生着一部长髯,随风而飘,让人觉得非常好看。
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别人模仿不得。就眼前这个人而言,虽然还没有和他接触,但刘阚却能感觉到,那种无与伦比的亲和力。似乎只要他一出现,周围的人会不自觉的靠拢过去。
在他的身后,跟着一群人。
刘阚认得其中一人,正是早先因曹无伤和他发生冲突的夏侯婴。
这群人才一出现,营地中的喧闹声突然平息下来。一双双目光,看着那走来的人群,有不少人抢上前来,向那为首之人行礼,开口一句大哥,闭口一句大哥,模样看上去恭敬的很。
“那是谁?”
刘阚看着此人的时候,心中隐隐有所明悟。不过,他还是向刚走过来的审食其低声的询问。
审食其嘴巴一撇,冷冷的道:“除了他,还能有谁?”
刘邦!
这家伙就是刘邦……
第十七章 赤帝之子将登场(二)
刘阚仔细的打量着那个为首的中年男子。就见刘邦满面春风,一如和煦的长者,和那些上前来打照顾的人们寒暄。目光在不经意中,从刘阚几人身上掠过,神色不由得蓦地变了。
在刘邦的身后,跟着一个身材粗壮的男子。
抱着臂膀,一脸的悍勇之气。夏侯婴在这个时候,也发现了刘阚几人,于是在那粗壮汉子的耳边说了一句话。粗壮汉子转身看过来,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刘阚的身上时,顿时凌厉起来。
刘阚能感受到,那家伙眼中的敌意。
只是心里非常的奇怪:我又没见过他,怎么这家伙的眼神……看上去好像我杀了他爹娘似地?
刘邦还没有来得及做出反应,粗壮汉子带着夏侯婴等几人,却向刘阚走过来。
审食其三人,显然是有点紧张了,不自觉的握紧了拳头,虽竭力的看着对方,却显得有些心虚。
夏侯婴的脸上,露出了一抹阴谋得逞的快活笑意。
粗壮汉子并没有理睬审食其三人,目光直勾勾的盯着刘阚。
在距离刘阚大约十步的距离停下来,双臂垂于身侧,眼睛瞪得溜圆:“我叫樊哙,听说你很厉害,我要和你打一场。”
审食其三人一怔,扭头向刘阚看去。
刘阚在来到沛县之后,并不怎么出风头。除了那一次和夏侯婴的冲突之外,基本上没出过手。
就算夏侯婴说的天花乱坠,以樊哙的脾气,也不会轻易和人挑战啊!
刘邦也跑了过来,似乎想要阻拦樊哙。
刘阚却露出了一抹笑意,点点头说:“放马过来就是!”
樊哙虽然不明白刘阚说的话,可是却明白那话语中的意思。当下也不客气,顿足大吼一声,扑向了刘阚。刘阚在话出口的一刹那,已经做好了准备。樊哙刚一动作,刘阚已抢身出去。
左脚抬起,右脚以前脚掌为支点,脚跟内旋,左脚呼的蹬出。
这一脚,在泰拳中被称之为魔王博猴,属于蹬技中的一种。经过这些日子的苦练,刘阚已经对这具身体控制娴熟。这一脚蹬出,足有数百斤的力道,普通人若被踹中,少不得骨断筋折。
樊哙可不是普通人!
眼看着刘阚一脚蹬出,一拳轰击迎上。
砰地一声,樊哙的拳头正轰在刘阚的脚面上。刘阚右脚一旋,顺势后退一步,只觉左脚一阵发麻。
而樊哙也退了一步,双拳背在身后,不停的颤抖。
一拳换一脚,看似半斤八两。但是拳头的力量,怎比得上腿上的力量。刘阚皆由后滑步的缓冲,迅速恢复了左脚,浓眉一拧,喝道:“好力气,再来!”
言下之意,是讽刺樊哙是徒具蛮力的莽夫。
不过在心里,刘阚却清楚。这樊哙的力气确实大,至少比他现在,要大上一筹。后滑步变前滑步,刘阚顿足腾空而起,再次扑向樊哙。他相信,刚才那一下,怕是樊哙也不会好受。
樊哙可是沛县第一人,更何况在大哥面前,怎能低头?
两人拳来脚往,就打在了一处。夏侯婴等人围成了一个圈子,为樊哙呐喊助威。审食其三人也想为刘阚助威,可是身边十几个人盯着他们,呐喊声到了嘴边,结果又声声的咽了回去。
刘邦忍不住问道:“阿婴,这家伙是什么来历?”
夏侯婴说:“大哥,这家伙叫刘阚,是个外来户。和审食其他们关系挺好,也不是个惹事儿的主儿。前些日子因为曹无伤的事情,我和他交手过一次。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如此厉害。”
在夏侯婴的眼中,能和樊哙打的不相上下,的确是了不起。
刘邦却是眼睛一亮,饶有兴趣的看着斗场中的两个人,自言自语道:“屠子上次输得不冤啊!”
话未说完,场中的局势突然变幻。
樊哙一拳轰在了刘阚的肩膀上,刘阚也飞膝撞在了樊哙的胸口。两个人同时倒地,而后翻身而起。
“小子,可敢和我比试兵器?”
樊哙说着话,从场边拔起一柄铁剑。
刘阚也不示弱,“有何不敢?”说着话,顺手抄起一面沉甸甸的盾牌,大约在十四五斤重,轮开了一盾砸向樊哙。论拳脚功夫,刘阚比樊哙高明,可是比兵器,刘阚就显得有些生涩了。
后世的武术,已经变成了花样繁多的观赏性技艺。
和樊哙那种大开大阖,专门用来杀人的招数相比,自然不能同日而语。几个回合下来,刘阚就有些招架不住。好在他手中的盾牌可以护住要害,加上身手敏捷,倒是没有被樊哙伤到。
举盾架开了樊哙的铁剑之后,沉重的力道,迫的刘阚连退数步。
从小到大,只有他揍人,还没有被人揍得这么狼狈。刘阚这心火可就有点压制不住了……
转身从兵器架上抽出了一柄七尺长短的铜钺,一手舞钺,一手持盾,钺盾合在一起,步伐迅捷,身子旋开,铜钺挂着一股风声呼的斩向了樊哙。
樊哙虎目圆睁,举剑相应。
只听铛,铛,铛……
一连串金铁交鸣声响传来,樊哙被刘阚打得连连后退。铜钺上的力量,越来越大,铁剑在硬生生的几次碰撞之后,断成了两截。樊哙吓了一跳,铜钺已经再次横扫过来。刘阚的兵器长,在不知不觉中,用上了《赤旗书》中的步伐和招式,樊哙被打得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屠子,接家伙!”
刘邦身旁,有一个八尺高的精壮男子,从兵器架上抄起一杆铜矟(shuo,同槊),掷向樊哙。
樊哙闪身躲过刘阚一击,先是一个懒驴打滚,而后翻身而起,抬手接住了铜矟,呼的刺向刘阚。
一矟在手,战局顿时扭转。
矟长钺短,樊哙和刘阚二人真的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打得难解难分,一时间分不出胜负。
不知不觉,卯时已至。
第十八章 任务
任嚣这心中,其实并不平静。
别看他答应屠睢,年底之前平息沛县匪患,但想要做到这一点,终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沛县匪患,实际上就是当地人所为。
当然其中也不泛一些不敢就此退出历史舞台的楚人作怪。盗匪和本地人相互勾结,彼此间联系很深。而且这些家伙机灵的很,一旦发现有风吹草动,就会立刻遁入沼泽深处,隐匿不出。
若派出大军征缴,盗匪立刻会转移地方。
如果派的兵马少了,这些盗匪又会借助泗水郡地形的了解,出其不意的进行袭击。
此前屠睢也尝试着数次征缴,耗费无数钱粮和军马,但最终都是无功而返,甚至损兵折将。
任嚣仔细的研究了屠睢给他的资料。
沛县有两拨较大的盗匪。其中一支盗匪,极难琢磨。忽而十数人,忽而数百人,有时候甚至能聚集千人之众,行迹诡异,无法捉拿;而另一支盗匪相对就简单一些,资料非常完备。
王陵,男,楚人。
祖上曾是楚国贵族,其父是楚国大将项燕麾下的骑将,随项燕一同战死。
王陵带着其父留给他的随员,约百人之众,来到了沛县。聚众为匪,在泗水郡颇有名气。
兼之此人性情沉冷,又通晓兵法,故而数次征讨,都未能成功。
王陵麾下大约有三千人左右,全都是争强斗狠,杀人不眨眼的贼人,在沛县境内可谓凶名昭彰。
沛县治下的楚人本就很多,通风报信者也不在少数。
任嚣深知,从他踏足进入县衙的那一天开始,王陵就已经知道了他的存在。很可能他征辟来的那些幕僚中,就有王陵的同伙。也就是说,任嚣的一举一动,都被王陵严密的监视着。
要想对付这样一群悍匪,可不是容易的事情。
任嚣深思熟虑之后,最终设下了一计。若能够成功的话,说不定能够将王陵贼众一网打尽。
调拨秦军?
一是会打草惊蛇,二来依照秦律,调五十人,就需要通禀秦王政,秦王许可,兵马方能调动。虽然说任嚣手中有秦王政赐下的虎符,但任嚣的心中已然有了主张,自然不会轻举妄动。
且看看这批征召的家伙们,也许有可用之才吧。
任嚣是抱着这样一种态度来到了营地,随行的还有萧何等一干随员。
一进营地,就听到兵器激烈的碰撞声。任嚣也没有惊动那些围观的人,而是走上了点将台。
从点将台上看下去,斗场中的情形是一目了然。
樊哙和刘阚二人激斗正酣,只看得任嚣两眼一亮,忍不住轻轻点头。
“谁认得这两个人?”
“启禀县长,高一点的汉子,乃是沛县的屠狗户,名叫樊哙。自幼习武,有沛县第一人的称号。此人武艺高强,兼之天生神力,故而有万夫不挡之勇。嘿嘿,端的是咱沛县的好汉。”
有识得樊哙的官吏,忙上前回答。
这古人的乡党情节非常严重,听此人的口气,颇以樊哙而感到自豪。
任嚣只是一笑,“那另一个人呢?”
刘阚平日里深居简出,很少抛头露面。故而沛县人或许听说过这么一个人,见过的却不多。
萧何回答说:“和樊哙比武的少年叫刘阚,年不满十五岁,是早些日子才迁至咱们这里。父亲刘夫,原本是三川郡一带的游侠儿,后来做了单父(地名,今菏泽单县)吕家做门客。吕公因受乡邻迫害,故而迁至沛县。刘夫因保护吕家而战死,所以只有刘阚母子二人抵达这里。”
“原来是那傻小子!”
先前开口回答任嚣的官吏,闻听之后忍不住讥讽了一句。
任嚣面无表情,看似随意的问道:“傻小子?我看此子搏杀颇有章法,这‘傻’字又从何说起?”
“还不傻啊!”那官吏忍不住卖弄道:“县长有所不知。那小子刚来沛县,就和吕公一家分开。这也就罢了,他还把身上所有的钱币,都换成了圆钱(也就是秦币)。哈,几千刀布,却换来了一堆不中用的贱币……啊,小人该死,小人该死……小人不是那个意思,请县长饶命。”
这官吏说顺了嘴儿,却忘记了身边的这位县长,可是实实在在的秦国人。
把秦币说成贱币,那不是找死还是什么?
任嚣也没有说话,只是哼了一声,一名铁鹰锐士拔剑就斩了那官吏的首级。鲜血噗的喷出来,溅落在周围众人的身上,脸上……却无一人敢动。
不过任嚣看刘阚的目光,却变得柔和了。
“萧长吏!”
“卑下在!”
萧何神情自若,对脚边那具无头死尸,视而不见。
“这刘阚……真的是三川郡人嘛?”
萧何一怔,轻声道:“确是如此。根据他提供的资料,还有吕家人的证明,的确是三川郡人。”
任嚣似乎有些失望了。
“佗!”
“末将在!”
“咱老秦人之中,可有刘姓之人?”
一名铁鹰锐士皱着眉想了想,轻声道:“有的。老秦刘氏,原本是周朝初刘氏唐国族人。周成王灭了唐国,把刘氏后裔改封到了杜原(今西安市南杜陵),建立了杜国。后来周宣王把无罪处斩了杜伯(也就是杜国国王)之后,杜伯之子杜隰(xi,二声)叔就逃到了晋国避难。
杜隰叔之子杜蒍(wei,二声,也可三声)在晋国担任士师,就以官职为姓氏,称之为士氏。
后来,三晋分家,杜蒍的孙子士会就逃到了秦国,恢复了刘姓。其后裔刘悚(song,三声)曾经在先王大将孟贲的麾下担任骑将,勇武过人,甚得器重。但先王攻入那三川郡,强取雍鼎而崩,孟贲被五马分尸,刘悚也因此受到了牵连,被处以极刑。刘氏一族从此隐匿无踪。”
此人口中的先王,说的就是那秦武王。
任嚣轻轻点头,看刘阚的目光,也就越发的柔和。
“查一下!”
“嗨!”
铁鹰锐士退了回去。
而在这时候,刘阚和樊哙之间的比拼,也到了尾声。二人挥钺舞矟,斗了大约四五十个回合,刘阚减落下风。也难怪,刘阚的这副身体,毕竟还未成年,和樊哙这种已经迈入成熟期的对手相斗,终究还是有点吃亏。樊哙瞅了一个破绽,大吼一声,振矟疾刺,矟挂风声。
呜……快的如同闪电一般。
若在先前,刘阚肯定用盾招架。但此刻他体力也显出不足,眼见矟到,虎目贲张,挥钺劈斩。
铛的一声巨响,樊哙的铜矟被荡开。
不过刘阚也拿不住铜钺,脱手飞了出去,虎口迸裂,鲜血淋漓。只是刘阚并没有因此而后退,反而揉身而上,抱盾腾空而起,带着万钧之力,向樊哙就撞了过去。这若是撞上,樊哙不死也得重伤。
说时迟,那时快。
樊哙手中的铜矟滑下来,双手持矟,向外用力一架。
只听蓬的一声,盾矟相击。刘阚手中的盾牌粉碎,樊哙手中的铜矟也被硬生生的撞成两截。
樊哙啊的大叫一声,闪身想要退后。
刘阚的双手已经缠住了他的胳膊,扬起头狠狠的撞在了樊哙的头上。
刘邦等人何时见过如此惨烈的搏斗,一时间全场鸦雀无声。樊哙被撞得头破血流,刘阚也是满脸鲜血。两人踉跄着分开,噗通坐在了地上。刘阚是一点力气都没了,樊哙也是头晕目眩。
这时候,两名铁鹰锐士冲过来,一人一个,将刘阚樊哙都给制住。
众人这才发现,在营地的高台上,任嚣等人正冷冷的观看着。
“打得甚受活吧,怎地不把你们受活死呢?”
受活,是咸阳的一个方言,意思是说:打得开心吗?怎么不打死算了?
任嚣一口浓浓的老秦口音,目光冷峻,脸上带着一股怒意,“当这里是甚地方?居然敢如此的放肆?来人,先把那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徒给我拉下去,每个人鞭十五,然后再归队。”
刘阚是没劲儿了,樊哙也是筋疲力尽。
两个人被铁鹰锐士好像拖死狗一样的拖到了营门口,噼噼啪啪的受了一顿鞭子。好在,那铁鹰锐士得了任嚣的指示,并没有下死手。否则这十五鞭子下来,这二人至少也要脱掉层皮。
归队的时候,营中的青壮,都已列队站好。
任嚣点名完毕之后,让他身边的副将把身体有病,或者体格瘦弱的人淘汰出去,留下来的不足千人。
“从今天开始,你们将会在这里训练三日。三日之后,将负责押运一批粮草,前往薛郡。
蒙恬将军,如今正在薛郡平息战乱。
说不得在押送的途中,你们将会遭遇伏击。这三天的时间,我将尽力教会你们搏杀的本领。三日后押运粮草上路……依照秦律,人死粮不失。你们要记住,就算性命丢了,也不能丢失一石粮草。十日之内,必须把粮草安全送抵平阳,若迟了一天,依大秦律,全军皆斩。”
话一出口,不论是高台上的萧何等人,还是高台下的刘邦等人,这脸色全都变了!
第十九章 饵(一)
青竹林大营变得热闹起来。
虽然只有三天,但既然是军营,既然要训练,那就一定要有军营的样子,要有训练的气氛。
审食其、曹无伤和唐厉都留了下来,并且和刘阚编入一伍。
在秦国军队中,自商君(也就是商鞅)建立了新军连保制度以后,至尉僚载入兵法,成《尉僚子-五制令》以后,关东六国实际上也开始接受并推行这种更完善,更优秀的军事制度。
五人为一伍,头目被称之为伍长;十人为一什,头目被称之为什长;五什,也就是五十人为一属,名为属长;两属为一闾,头目为闾长,也俗称为百夫长;至千人,方可称之为将。
刘阚虽然挨了十五鞭子,但也因祸得福,被任命为伍长。
除了刘阚四人之外,还有一个叫做周昌的家伙,也变成了刘阚的部下。此人年纪和审食其差不多,看上去精明能干。只是性格比较沉闷,总是板着一张脸,也不爱说话,是个闷葫芦。
据曹无伤说,周昌这个人并不是不喜欢说话,但是结巴的很厉害。
特别是在和人争辩的时候,一着急就会结结巴巴,半天说不出一句囫囵话。但是这家伙很要强,而且铁面无私,为人非常的公正。如果把他惹急了,甚至敢撸起袖子,和人拼老命。
沛县人对他倒是挺尊敬的,就连夏侯婴那些人,也不敢轻易招惹周昌。
有了这么一个闷葫芦的加入,再加上审食其三个人,刘阚意外的发现,自己的手下可真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审食其精明能干,曹无伤嫉恶如仇,唐厉沉稳老辣,周昌一丝不苟。
看着坐在一起的四个人,刘阚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把咱们的口粮都交给周昌管理吧。”刘阚在踌躇了一番之后,对众人说:“周昌的身子骨不算好,平日里训练的时候,就由我和无伤大哥照应。不过你心细,就请你负责我们的器械和物资。”
周昌板着脸,表情生硬的点了点头。
相比之下,他的身子骨的确不算强健。只不过他生就好强的性子,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吐口。
对于刘阚的好意,周昌心领了。这一点,从他生硬的抽搐了一下面颊,就能看出端倪。
“好了,天已经不早了,明日寅时点名,大家都早点休息吧。”
审食其四人点点头,和衣躺下。忙碌了一整天,也真的是累了,所以倒下来之后,就酣然入睡。
刘阚却没有睡,披衣而起,走出军帐。
刁斗声回荡在军营上空,却又更衬托出这里的宁静。
夜空繁星闪烁,预示着明天又会是一个好天气。刘阚在军帐外坐下来,抱着膝盖,想着心事。
上辈子,和老子别着劲儿不肯当兵。
谁能想到,又活了一次,还是走进了兵营。这老天啊,有时候真有意思,让人无法琢磨它的心思。
不过也好,上辈子后悔没有当兵,这辈子能当上兵,也算是圆了一个梦,了了老爹的一桩心事。
虽然,上辈子的老爹……看不到这一幕。
想起了上辈子的父母,刘阚的心里,升起了无尽的悲哀。孤零零的坐在军帐前,两眼发呆的抱着腿,陷入沉思。
身后的脚步声响起,让刘阚清醒过来。
扭头看去,只见唐厉从军帐里走出。他看了一眼刘阚,一言不发的在刘阚身边坐下,皱着眉头。
“唐哥,有心事?”
唐厉轻声道:“阿阚,县长今天说的那些话,你真的相信吗?”
“什么话?”
“就是三天之后,让我们押送粮草的那些话啊。”
刘阚哦了一声,诧异的问道:“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原本以为任嚣召集乡勇,是为了清剿盗匪。可没有想到,他的目的居然是聚集乡勇押送粮草。
刘阚在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惊讶,不过想想看,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谁都知道,秦国如今疆域广袤,但是兵力并不是非常的充足。缺少押送粮草的人,也很正常。
不过听唐厉的意思,他似乎并不相信。
“唐哥,难道你认为县长还有其他的目的?”
唐厉点点头,“没错,我觉得事情应该不是这么简单,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可是我又想不出答案,睡不着……阿阚,反正我觉得这件事情,咱们还是要小心一点,多多留意才是。”
也许唐厉的这番话,是飘渺虚无的无稽之谈。
但是小心使得万年船的道理,刘阚也不是不明白。有些事情,还是谨慎些的好,小心无大错嘛。
“唐哥,这件事就交给其哥吧。他人缘好,眼皮子宽,让他多留意就是。咱们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好好训练。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多练一分,就多一分保命的手段,别想太多。”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唐厉诧异地看了刘阚一眼,突然笑道:“阿阚,我现在才发现,其实你啊,一点都不傻。”
刘阚也笑了,拍拍唐厉的肩膀,“好了,别在胡思乱想了。回去休息,明天一早还要训练呢。”
※※※
其实,三天的时间能训练出什么成果?
大家都心知肚明。
就算任嚣是铁鹰锐士出身,可终究不是神仙。把一群闲散的人一下子捏合成一个整体,自然不太可能。不过任嚣还是非常的认真和严格,在三天的时间里,又淘汰出去了二三百个人。
军营里,如今剩下的不足六百人。
训练的科目,主要集中在结阵搏杀方面。
训练非常辛苦,许多人叫苦连天,可是刘阚这一伍,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退缩,咬着牙坚持下来。
除了刘阚这一伍之外,还有其他几伍的人在认真训练。
樊哙一伍,刘邦一伍,除此之外,尚有一个名叫任敖的家伙,率领一伍人马,训练时也非常刻苦。
据审食其说,这三伍人马,全都是刘邦的人。
夏侯婴也被编在刘邦那一伍当中。在刘邦的面前,这家伙全无早先的嚣张姿态,虽然还是嘻嘻哈哈的,可是不管在态度上,还是在训练当中,都表现的一丝不苟,简直就像变了个人一样。
刘邦的人对刘阚始终保持一丝敌意,但也没人敢过来招惹他。
一方面是军纪摆在那里,任嚣三令五申,军营之中不得擅自斗殴;另一方面,刘阚和樊哙的那一战,也确确实实让众人对他生出顾忌。审食其私下里和刘阚说,那樊哙对他也是敬佩不已。
搏斗当天晚上,夏侯婴曾经问樊哙:“屠子哥,那刘阚究竟怎样?”
樊哙的回答说:“在眼下,那小子差我一筹。如果真的搏杀,我可以在一百个回合内杀了他。
但是十年……十年之后,如果他按照现在这个趋势发展的话,二十个回合内,他必能杀我。阿婴,你们几个家伙都给我听清楚了。不要去招惹那家伙,否则送了性命,我可不会管。
我们之间的事情,自有大哥和我,与他解决。”
审食其还疑惑的问道:“阿阚,听屠子的口气,你好像和那个家伙有仇恨,究竟是怎么回事?”
审食其口中的‘那个家伙’,毫无疑问说的就是刘邦。
刘阚奇怪的摇头说:“我哪知道!在此之前,我都是听你们说他如何如何,根本就没有见过他。至于仇恨,那更是无稽之谈。想必是因为我上次帮无伤大哥出头,把他的人揍了一顿吧。”
唐厉说:“不可能。那家伙虽然很无赖,但是这点心胸还是有的。要不然的话,无伤早就让他找人打死了。你要知道,他身边可是有几个厉害的家伙,要想杀死无伤,根本不在话下。”
“厉害的家伙?”
审食其回答道:“除了屠子,那个家伙还有一个同伙,是丰邑人,名叫周勃。就是和那个家伙一伍,长的很精干的家伙。他原本是卷县(河南原阳)人,平时靠编制养蚕用的蚕箔为生,有时候还会帮人在葬礼上吹箫。不过他很有本事,能拉强弓,武艺不俗,而且很有心计。
一个他,一个屠子,这都是刘季的心腹。另外还有卢绾,和刘季更是世交,他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卢绾好像刘季的尾巴,只要有刘季的地方,就一定可以看到卢绾。还有任敖,和刘季的关系也不错……有时候,我就是想不明白,那个家伙有什么好,大家都围着他。”
周昌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句:“既然大家都服他,肯定有他出色的地方。阿其,你这一点上不如他。”
审食其眼睛一瞪,就要和周昌争辩。
刘阚唐厉连忙把两人拉开,这才没有让他们争吵起来。不过周昌这一句话,也提醒了刘阚。
看人不能只看他的缺点,樊哙周勃这些人,都是有本事的人,能服气刘邦,那就说明刘邦肯定有过人之处。看起来,真的要对这个家伙多留意才是……审食其的话,也只能当作一个参考。
不过在训练之余,刘阚发现刘邦并没有如审食其所说的那样,对他怀有敌意。
相反,樊哙等人对他的确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仇恨之意。但刘邦却总是表现的非常和善。
看他的意思,甚至是想要和刘阚结交一番。
是心计深沉,还是真心结交?刘阚也有点拿不准儿了!所以和刘邦也只是点头之交,即不和他交恶,也不和他过多的来往。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放人之心……嘿嘿,不可无!
于是,在这种奇怪的氛围中,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粮草已经集结完毕,任嚣命他的副手,同样是铁鹰锐士出身的赵佗为主将,带队押粮启程。
赵佗,这名字似乎有些耳熟嘛!
刘阚在队伍中,看着那名骑着战马的年轻将领,拼命地想着这个赵佗的来头。只可惜,他对秦汉这一段历史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以至于挖空了心思去回忆,结果却是什么也想不起来。
任嚣率领麾下的铁鹰锐士,在沛县城头,目送队伍远去。
一名铁鹰锐士低声地说:“大人,您不是看好那个小子吗?怎么还要让他去冒险?”
任嚣神色淡然道:“正因为我看好他,所以才让他参加这次行动。王陵,不过乌合之众罢了。如果连这一关都过不去的话,将来凭什么成为铁鹰锐士?这鹰牌,不是什么人都能拿到的。
再说了,咱们当年不也是这样子,从一场场血战之中走出来的吗?若他真是老秦人,自当清楚。”
铁鹰锐士说:“大人所言极是!”
“好了,此事到此为止,莫要再谈。立刻派人通知屠将军,就说这‘饵’已放出,准备行动。”
“嗨!”
铁鹰锐士躬身应命,转身大步离去。
任嚣站在城头上,看着已经消失踪迹的粮队,突然笑道:“小子,好好干,可不要让我失望啊!”
第二十章 饵(二)
审食其用艳羡的目光,看着走在前方的刘阚。
刘阚内着一件秦军制式的黑襦(ru,二声,音如),外罩用犀牛皮鞣制而成的皮甲,长发扎成了椎髻。远远看去,和传说中的老秦士卒俨然没有区别,手挽青铜盾,掌中一柄请铜钺。
背上有一柄秦军制式铁剑,长约四尺。
走起路来,是挺胸腆肚,威风凛凛中更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而审食其等人显然没有这样的装备,只能配给一件略显陈旧的黑襦,手中或矟或箭,唐厉和曹无伤两个人,还配备了一石半的硬弓,箭囊中装有二十支狼舌箭,气喘吁吁的随军行进。
“凭什么阿阚就能配甲?”
审食其轻声地嘀咕着。要知道,配甲和不配甲的士兵,将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有皮甲护身,总归是能多一份保障。虽然说未必会遇到什么战事,但能多些保障,总归是一件好事。
曹无伤讥讽道:“想要配甲也容易,过去和阿阚打一架,胜了肯定可以配甲。”
“那我宁可不要护甲。和这家伙打?我又没有发疯……这么多人当中,可能只有屠子能胜他。”
审食其嘀咕了一句,目光一转,却落在了队伍中,唯一一个骑马的人身上。
那个人叫做赵佗,是铁鹰锐士。据传说,此人年仅二十岁,却是征战无数,杀人如麻的主儿。就在去年,这赵佗还因为战功显赫,而被秦王政赐予了护驾御剑的殊荣,在秦国非常有名。
所谓护驾御剑,就是秦王的贴身卫士。
秦王政性情多疑,特别是在荆轲刺杀失败之后,更不许任何人携带利器,靠近他身边二百步。
而护驾御剑的意思就是说,可以佩戴武器,跟随秦王政。
若非忠心耿耿,若非秦王政非常信任,又怎么可能得到如此的殊荣?故而有传言说,这赵佗将来,肯定是能成为第二个蒙恬的人物。没想到,秦王政居然把这么一个人,派到了沛县。
唐厉说:“依据秦律,只有伍长以上能配给甲胄。如果你想要阿阚身上的装备,那就保佑咱们这一路上能遭遇战事。到时候你如果能杀死对方的甲士,就可以配享军功爵,升任伍长。”
“我呸!”
审食其忍不住啐了一口,“乌鸦嘴,莫要说这种不吉利的话。我最希望的是,这一路平平安安,千万不要遇到什么麻烦。最好是我们到了平阳,那里的战事也结束了,然后就能回家……
至于军功爵不军功爵,我可没有想过。
再说了,穿上那一身护甲,少说要增加二十斤的份量。大热的天,我可不想给自己找不自在。”
刘阚在前面领队行进,身后众人之间的话语,却听得是清清楚楚。
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审食其啊,有时候真是个活宝。不过有这么一个人在,倒也多了许多欢笑。
想到这里,刘阚的目光不自觉的一斜,扫了一眼在侧前方行进的刘邦。
刘邦也配有皮甲,同样是黑襦椎髻,一副秦军士卒的打扮。似乎感觉到了刘阚的目光,刘邦蓦地回过头,和刘阚的视线相触。他微微一笑,朝着刘阚点点头,然后又扭头,若无其事的行进。
这个家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啊!
刘阚浓眉一挑,收回了目光。在这数日的行军之中,刘阚对刘邦又多了几分认识。这个人……很大气,也有一股子任侠气。而且对他身边的人,也非常的照顾。从他主动为一个更卒拿兵器的举动来看,这个人……至少很懂得拉拢人心。同时,他非常有眼色,也很机灵。
但是,刘阚却看不出半点值得无数人追随的特质。
那些小手段对于夏侯婴樊哙之流,也许有用处,可是像萧何张良这等人物,又怎会追随他呢?
不明白,真是不明白啊!
刘阚想到这里,轻轻地摇了摇头。
向远方看了一眼,道路是那样的泥泞。此次押送粮草,甚至在出发前,没能和阚夫人道别。
想必,阚夫人现在也会感到不安吧。
还有吕雉,那个精明的丫头,此刻又在做什么呢?从目前来看,吕雉和刘邦之间,还没有任何交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出现,而使得吕雉和刘邦,走上了两条路呢……也许吧。
这一路上,刘阚都在胡思乱想。
傍晚的时候,天上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而且在入夜之后,雨势非但没有停息,反而越来越大。如果是在平常,大家会非常高兴有这么一场雨,来缓解炎热的气温。可是现在,所有人都开始咒骂起来了。原因非常简单,这一场大雨虽然令气温降下,同时也令道路更加难行。
五月的天气,说变就变,根本没有任何的规律。
天亮时,雨更大了。
好像天河决了一个口子似地,黄豆大的雨水噼噼啪啪的落下来,整个前方都被雨雾所笼罩。
粮车几次陷在了路坑里,需几十个人合力才能抬出来。
如果这雨再这么下上一天的话,肯定无法按时把粮草押送到平阳去。按照秦律,所有押送粮草的人,都将会被治罪。刘阚等人都急了!可是越着急,还就越出事儿,一辆粮车陷入坑中。
轱辘一下子断开了!
车子就瘫倒在路上。十几个人用力的呼喊,却抬不动那粮车半分。刘阚和樊哙两人相视一眼,走上前推开了更卒。二人一人抓住一根车辕,二话不说,硬是把粮车从泥坑中生生拔起。
不过,这一拔,却让刘阚的脸色一变,忍不住看了一眼车上的粮食。
不对劲儿,这粮车怎么如此沉重,怕是要超过千斤的重量吧。
一辆车,最多也就是装上五百斤的粮食……怪不得轱辘会断裂开,如此沉重,怕是已经超过了极限吧。另一边,樊哙的脸色也有点变了。看了一眼刘阚,又看了看粮车,若有所思。
“快点,换上轱辘!”
那个名叫任敖的伍长,大声呼喊。
刘阚趁着轱辘撑起车辆的一刹那,偷眼看了一下不远处的赵佗。奇怪了,按道理说赵佗应该非常着急才是啊,为什么会一脸的平静?看他那模样,分明是一点都不担心行程因此而被耽误。
不对,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粮车很快被休整完毕,粮队在雨中泥泞的道路上,继续行进。
刘邦在这个时候,突然间靠了过来。樊哙任敖两人有意无意的站在了刘阚的身后,把审食其四个人分隔开来,同时也将刘阚包围住。刘阚一怔,诧异地看了一眼刘邦,“你想干什么?”
“小兄弟,可发觉不对劲儿了吗?”
刘阚眉毛一挑,“什么意思?”
“屠子刚才和我说,车上装的,很可能不是粮食。”
刘阚一惊,扭头看了一眼樊哙。却见樊哙面无表情,见刘阚看过来,他也只是轻轻的点头。
“不是粮食,那能是什么?”
刘邦说:“前两日,粮车肯定没有这么沉重。怎么一遇水,就会变了份量?我推测着,车上装的恐怕是泥沙之类的东西,所以遇水之后才会变得这么重。小兄弟,看样子这次任务,有问题。”
泥沙?
刘阚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一下子反应过来。
车上不是粮草,这么说来,此次任务的目的地,怕也不会是平阳。难道说……
刘阚看了刘邦一眼,轻声道:“你是说……”
刘邦点了点头,“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们这次的任务,恐怕是要被秦人当成诱饵来钓鱼。”
“钓鱼?”
刘阚朝着远处马上的赵佗看了一眼,“用一个铁鹰锐士来当诱饵,这鱼恐怕不小啊。”
刘邦说:“当诱饵的结果,十有八九就要被鱼吃掉。小兄弟,咱们现在是被拴在一条线上,理应相互照应,彼此合作才是。”
“怎么合作?”
“我们……”
刘邦向四周看了一眼,“如果情况不对劲儿,逃吧。”
刘阚冷笑一声,“逃?逃到哪儿去?天下之大,莫非王土,我可不想一辈子藏头露尾,不敢见人。再说了,我就算能逃走,我娘怎么办?难不成看着我娘一把年纪,再去为我受罪吗?”
“这个……”
“别忘了,秦律之中,可有连坐之法。”
刘邦显得有些尴尬,笑了一声说:“小兄弟还是一位孝子,了不起!那我也不瞒你,我想秦人此次要钓的鱼,恐怕就是那楚国狂人王陵。你不知道,王陵兵强马壮,可不容易对付啊。”
刘阚紧了紧手中的铜钺,“就算那鱼儿凶猛,也说不定会被鱼饵噎死。有道是兵来将挡,水来土填。大丈夫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因一己之私而累家人受苦,我不屑为之。若真的有危险,拼死一战,说不得还能博一生机。未战而先怯,算不得好汉,我决定留下来一战。”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
刘邦眼睛一亮,旋即看了一眼后面的樊哙和任敖。
只见樊哙板着脸,却用力的点了点头。那双眸子里,露出了一抹赞赏的光亮,紧盯着刘阚。
刘邦一咬牙,“既然如此,拼他娘的!”
第二十一章 昭阳大泽
一场小小的骚动……或者,甚至称不上骚动。从头到尾也只是几个人之间的谈话,连审食其等人都没有听到刘邦和刘阚究竟说了什么话。刘邦自然不会说,刘阚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但这件事所产生的后果,却是显而易见。
至少从樊哙和任敖对刘阚的态度就能看出端倪,这二人对刘阚的敌意,较之早前少了很多。
在历史上,刘邦究竟有没有参加这次行动?
刘阚不得而知。不过他能够感到,经过这件事之后,刘邦看他的目光,变得有些不太一样。
离开沛县的第四天,粮队经过一番跋涉,来到了一处名为昭阳大泽的地方。
所谓大泽,其实就是一片沼泽地。穿过这片沼泽之后,就是胡陵。那里有临时设立的军驿,可以进行短暂的调整休息,做些补充。过了胡陵之后,就算是进入了薛郡。从这段路开始,将会是一路平坦,能够直抵平阳。刘阚知道,如果盗贼动手,十有八九是在昭阳大泽。
按道理,在进入昭阳大泽之前,应该进行一番休整。
但是赵佗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骑在马上,督促粮队连夜行进,准备在夜色之中,穿过这里。
赵佗的理由也非常充足:“我们现在已经耽搁了一天的路程,必须要加快行进的速度。再说了,昭阳大泽外没有任何可供休整的地方,还不如连夜穿过昭阳大泽,天亮后就可以在胡陵休整。
那里房舍营地俱全,总好过荒郊野外的受蚊虫袭扰。
在胡陵休整半日之后,我们还要继续赶路,之前耽搁的一天时间,必须在五日之内追回来。”
经过几日的行军,粮队内部已经形成了几个小派系。
以刘邦为首的一派,人数最多;刘阚审食其等人周围,也聚集了一些人。除此之外,还有一群以沛县楚人雍齿为首的豪强子弟,也形成了一个小派系,和刘邦刘阚二人三足鼎立。
雍齿的祖籍原本是在楚国的都城郢(ying,三声),其先祖曾经在那战国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黄歇门下效力,也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郢都大族。至于后来春申君死在李园的手里,雍氏一族为躲避李园的追杀,所以就逃离了郢都,躲到这偏僻的沛县里面,并成为了当地豪族。
在沛县,似雍齿这样出身的人,并不算少,在骨子里还带着一种世族大户的傲气。
所以,雍齿这些人自然不可能听从刘邦的调遣,更不要说刘阚这种在沛县没有半点根基的外来户。一群豪强子弟,自然而然的组成了一个小团队,游离在刘邦刘阚这两个群体之外。
赵佗对于这种情况,显然是非常清楚。
更明白,在这三个团队之间,刘阚的团队无疑是处于弱势。也不知是出于平衡三方势力的心思,亦或者是别有打算,赵佗在有意无意之中,总是给予刘阚等人照顾,对刘阚的态度,也比对其他人和蔼一些。不管刘阚是否有根基,这粮队是秦军的粮队,谁也无法忽视这一点。
一些惯于见风使舵的人,就在不知不觉中,也就依附在刘阚等人的周围。
人数虽然不多,不足百人。但有赵佗在后面暗中支持,自然就有了和刘邦雍齿抗衡的本钱。
赵佗要连夜过昭阳大泽,刘阚自然不会反对。
同时,刘阚更加确定,任嚣所选择的战场,恐怕就是在这昭阳大泽之中吧。
昭阳大泽地形复杂,丘陵密布,道路泥泞,更有暗河隐藏其中。想必任嚣就是要把敌人吸引在这个地方,而后加以歼灭。虽然说,昭阳大泽的地形会对秦军产生影响,但是对敌人的影响,也同样存在。只要敌人出击,凭借秦军的战斗力,足以全歼对手,从而获取胜利。
至于自己这些人,甚至包括赵佗在内的命运会怎样?恐怕只有老天爷知道……
真是好毒辣的一招引蛇出洞!
“将军,夜行大泽,当需谨慎小心。”刘阚向赵佗建议说:“敢情将军分为三部,前军百人先行三百步以探路,后军百人缓行三百步以警戒,中军押送粮草结阵而行,方为上上之策。”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刘阚如今属于赵佗的心腹,自然也能够说上话。
而赵佗呢,一方面是因为任嚣的嘱托,另一方面则是因怀疑刘阚的祖上就是老秦人,所以也多了几分亲近。不过听刘阚这么一说,也忍不住用全新的目光,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
任大哥看重的人,果然有些本事啊!
原以为是一个莽夫,没想到还会用脑子,若好好的培养一下,将来定然是我王麾下的大将。
在内心中,赵佗对刘阚又高看了几分。
“那你以为,当如何分派?”
刘阚说:“中军护卫者,需有勇士坐镇方可,由将军领军最为合适。中阳里人刘邦,在更卒之中威望很高,可以协助将军护卫粮草;沛人樊哙,勇武果敢,可以作为后卫,接应中军。”
赵佗的眼睛又是一亮,轻轻点头,表示让刘阚继续说下去。
刘邦和樊哙之间的关系,赵佗自然是心知肚明。让刘邦留在中军,而让樊哙做后卫,里面的玄机可就深了去。如果遇到危险,中军遭遇袭击的话,作为后卫的樊哙,一定会拼死征战。因为樊哙的大哥在中军,这就等于樊哙不会孤身逃走,对于中军而言,可谓好处多多。
赵佗有点确定了:这刘阚肯定是秦国刘氏族人。
如果真的只是普通游侠儿出身,怎么可能做出如此的分配?恩,不会有错,这家伙肯定是老秦人!
“谁可为前军?”
刘阚插手道:“我愿为将军前锋,打探路径。若遭遇敌袭,也可率部回兵救援,夹击敌人。”
赵佗眯起了眼睛,“敌袭,敌袭……刘阚,你数次谈及敌袭,莫非真会有敌军袭击吗?”
刘阚笑了笑,却没有回答赵佗的这个问题。
赵佗也不追问,当下传令,命刘阚率百人为先锋,暂领属长之职,在前面探路。
按道理说,刘阚这种没有半点战功的人,绝无可能代理属长。不过赵佗分给刘阚的部曲,都是依附于刘阚的更卒。已经了解过刘阚勇武的人,自然也明白,赵佗肯定是要提拔刘阚。
在这种时候,谁又敢出言反对?
“阿阚,真的会有敌袭吗?”
刘阚率部出发,曹无伤跟在他身边,忍不住攥紧手中的铁剑,低声的询问了一句。
还没等刘阚开口,审食其忍不住说:“笨蛋,难道你到现在还没有看出来吗?什么押送粮草,都是些屁话。我们这一次恐怕是要被当成诱饵,引诱敌人出动,而后再将其一网打尽啊!”
刘阚吓了一跳,扭头向审食其看了过去,“你……”
“别看我,是冷脸的和闷葫芦猜出来的。不过我也不是没有出力,今天在行军的时候,我用矟不小心戳了一下粮袋……阿阚,你小子不够意思,这么大的事情,居然不和我们说一下。”
刘阚没有想到,这队伍里的明白人还真的不少。
忍不住又朝着唐厉和周昌看去,见他二人也只是一点头,并没有流露出任何不满的意思。
冷脸的,是周昌;闷葫芦,是唐厉。
这也是审食其给他二人起的外号,如今看来,还真的是贴切啊。
“你们……不怪我?”
审食其笑道:“一开始有点生气,但是后来又想了想,你这样做也是不得已啊。如果当时我们真的知道了的话,肯定会萌生退意。到时候连累了家人,实在不是大丈夫的作为。阿阚,我们相信你。我看得出来,那个铁鹰锐士对你不错,我们相信你,一定可以带我们活下去。”
周昌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容。
不过也许是他很少笑的缘故,看上去很不自然。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周昌轻声道:“大丈夫理当如此。”
这是刘阚当时和刘邦说话时,随口说出的一句古诗,没想到周昌他们竟然知道了。
看着刘阚这一脸的诧异,唐厉也笑了,“是任敖私下里说的。那家伙如今对你,可是佩服的很呢。”
原来如此,我就说怎么可能传出去?不过这任敖还真是个长舌头啊!
刘阚想到这里,不禁苦笑摇头。
审食其说:“阿阚,我们可都指望着你呢。能不能活着回家,靠你了……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曹无伤也连连点头,“阿阚,就看你的了!”
“既然如此,无伤和我在前面开路。后面的人,就交给唐厉你来指挥,若遭遇危险,不必管我,立刻后退,和中军汇合。大家小心一点,若我是那敌人,也会选择在昭阳大泽伏击。”
审食其等人点点头,自有唐厉小心的把命令传递下去。
虽说是乌合之众,但也算是经过了三天的训练,懂得令行禁止。队伍在行进之中,悄然的发生了变化。
刘阚和曹无伤二人,走在最前面。
两人都持着大盾,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进着……沼泽里非常安静,静的连一点声息都没有。
第二十二章 三尺青锋搏功名(一)
戌时,又下起了雨。
雨势并不大,但是很烦人。昭阳大泽里的道路原本就不是非常平整,如今就变得更加泥泞。
一不小心,就会摔上一个跟头。湿滑的土地,不仅让行人感到不适。就连那些躲藏在黑暗之中的人们,同样感到非常难受。疏林之中,一群穿红披蓑的盗匪安静的聚集在一起。百余匹战马沉静的在原地站立着,一个身材不高,但是很魁梧很壮硕的男人,正跨在马上向外观望。
“大首领,秦军的粮车已经过来了,咱们是不是可以动手了呢?”
马上的男子,轻轻摇头,“再等一下,待斥候回来,确定了安全之后,我们动手也不算迟。
这次从沛县发出五千石(合现世约180吨)粮草,如果我们能成功的话,就可以缓解平阳和秦军作战的齐军人马,意义重大,所以更要小心谨慎。这次带队的是铁鹰锐士,绝不是等闲之辈。”
周围的人,一起点头,表示赞同。
大首领又说:“传我命令,没有我的信号,不得擅自出战……这该死的贼老天,真让人难受。”
是啊,真的是很让人难受。
当刘阚带领众人走过来的时候,不远处路沟的草丛中突然发出一声惊呼:“蛇,毒蛇!”
紧跟着就有一个人跳了出来,跑了几步之后,一头栽倒在泥水里面,再也没有能够站起来。
突如其来的变化,不禁是让刘阚吃了一惊,包括那些埋伏在草丛中的盗匪,同样不知所措。双方在经过了那么也许只有0.0001秒的惊愕之后,数百名盗匪呼的从路沟里跳了出来,弓箭呼啸着离弦飞出,朝着刘阚等人射去。刘阚挥盾磕挡,身体向下一压,隐藏在盾牌之后。
“敌袭,敌袭!”
不用他呼喊,唐厉已经指挥士卒,做出了防御的阵势。
数十名弓箭手在唐厉的指挥下,从盾牌后面向外射箭。刘阚迎着冲上来的盗匪,一脚支撑,身体蓦地旋转,掌中的铜钺轮开来,咔嚓一下子,就把那最前面的盗匪首级给砍了下来。
鲜血噗的从腔子里窜出来,洒在了地上,和雨水混在一起。
刘阚吼叫着,冲入了敌群,一手铜钺,一手大盾,左劈右砸,势若猛虎。曹无伤舞矟扑出,紧随在刘阚的身后。论武艺,他和刘阚不能同日而语,但论杀人的话,却是不遑多让。
两人一左一右,将十几个盗匪斩杀在血泊中,缓缓退回了本阵。
而盗匪也吃惊不小,一见冲锋失败,也停止了攻击,在距离刘阚等人百余步之外的距离,结成了阵势。
唐厉连忙谏言道:“阿阚,退回去和中军汇合,不要和对手恋战。否则一旦他们结阵攻击的话,我们这些人肯定是抵挡不住。看起来,鱼儿已经上钩了……我们退回中军,等候援军。”
刘阚点了点头。
他清醒的意识到,对面这些家伙,大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匪。看起来,是受过正规的训练,如果一旦结阵攻击,自己就算是能战,可是身边的人却是只训练了三天的乌合之众,绝对无法抵挡。
“撤退,退回中军!”
刘阚和曹无伤两人压阵,缓缓后退。
而远处疏林中的首领,却勃然大怒。原本是想要确认一下没有危险在动手,没想到竟打草惊蛇。
但又怪不得什么人。由于这次截粮的对象是秦军,虽然人数不多,而且是乌合之众,可是出于谨慎,他还是召集了周遭的几股盗匪,合力完成。可没想到恰恰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大首领的麾下,是经过训练的。
可是其他几股盗匪,却是草莽之辈,乌合之众。
现在可好,行迹已经暴露,大首领心知箭在弦上,已不得不发。
“告诉几位首领,率部攻击,攻击!”
这命令下的很怪异,他只是命令几个合作的盗匪首领攻击,但是却没有下令己方部曲出击。
一名盗贼上前询问:“大首领,咱们不出手吗?”
那大首领冷笑一声,“斥候没有回来之前,我部人马不得出击。不过是一群只训练了几天的赤足贱民,他们应该能够对付。就算对付不得,让他们杀个两败俱伤,我们在出击也不迟。”
话语之中,透着一丝冷酷。
的确,都是出没山川大泽,杀人无数的悍匪,如果连一群只训练了几天的农民都打不过,不如死了算了。大首领的心里,自有一番盘算。如果这是一个陷阱,其他盗匪攻击之后,秦军一定会图穷匕见,亮出底牌。而自己的兵马,只要看情况不对,可以趁着夜色迅速撤走。
如果没有陷阱的话,让他们火拼一下也好。
拼的你死我活,我在坐收渔人之利。不但能劫走粮草,而且还可以趁机吞并其他几支盗匪。
里外里,这大首领都不会吃亏。
想到这里,大首领忍不住嘴角一翘,露出冷酷的笑意。
※※※
各路盗匪,加起来也有两三千人,呼喊着扑了出去。
刘阚等人和中军相距大约三百多步,说起来距离并不算太远。可就是这三百步,如今却好像变得极为遥远。唐厉居中指挥,抵御着盗匪的攻击。但不管怎么说,那些盗匪毕竟是杀人无数,比起刘阚身边这些只训练了三天,刚弄清楚左右前后的新兵蛋子来,强的可不止一点。
数十个盗匪呼喊着,从路沟里冲出来,挥舞着刀枪,发起冲阵。
这些家伙,有的光着膀子,露出身上的飞龙纹身,有的是穿着布褥(ru,音如),挥舞利刃。
唐厉居中,厉声喊喝:“出矟(shuo,同槊)!”
惊慌失措的更卒们,挺矟刺出。但有的出矟快,有的出矟慢,而且力道不一,威力顿时大减。
有那悍不畏死的盗匪,舍了兵器,侧身让过要害,一把就攫住了铜矟。
更卒们更加慌乱,唐厉射杀了一名盗匪之后,大声喊叫:“不要慌,不要慌,按平时训练的来!”
可不管唐厉怎么呼喊,这更卒终究还是慌了。
这时候,刘阚大步冲过来。扬起大盾,凶狠的砸翻了一名盗贼头目之后,举钺旋身一招横斩,将对手连肩带脑袋狠狠的斩为两段。铜钺滴着殷红的血,刘阚护住了侧翼,大声呼喊:“大家都别慌,刘某在此发誓,绝不会丢下一个兄弟……听我口令,出矟……给我滚开!”
一个盗匪头目挥舞铁剑扑向了刘阚,呲牙咧嘴,看上去凶狠异常。
刘阚虎目圆睁,一声厉喝之后,脚下一个前滑步,闪过对方的铁剑,铜钺同时劈开了他的脑袋。
圆乎乎的脑袋瓜子,好像被砸进了腔子里。
粘稠且混合着黄白脑浆的鲜血,顺着那人的身子汩汩流淌。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大将之风吧。也不知是出于对刘阚的信任,还是因为刘阚的那一句保证。慌乱的更卒,迅速冷静下来。依照着唐厉的口令,按照平时的训练,出矟,劈斩,将冲上前来的盗匪,当场斩杀。
这时候,中军在赵佗的指挥下,以粮车为壁垒,圈成了一个圆阵。
箭矢如雨,将企图冲击中军的盗匪射杀。明亮的松油火把,丝毫没有受到雨丝的影响,噗噗乱跳。
赵佗已下马,四尺长的铁剑,闪烁寒光,凝视着不断靠近的刘阚等人,暗自点头。
殊不知,一旁的刘邦,同样也正关注着刘阚等人,轻声自语道:“这家伙,简直就是一头老罴(pi)。”
老罴的意思,就是指的那黑熊。
刘阚一身黑襦,外罩黑色皮甲,远远看去,和那黑熊无所差别。
盗匪们想要阻止刘阚等人和中军的汇合,却发现难以奏效。一名匪首恼羞成怒,扯下身上的黑色蓑衣,举戈高呼:“放箭,放箭……射死那个大块头,不要让他们和秦贼汇合起来。”
百余名弓箭手,拉开强弓,利矢冲天而起。
只剩下不足五十步的距离,更卒们眼见着就要和中军汇合,这心里格外的激动。谁能想到,这些盗贼的手中,竟然还有如此强劲的弓弩。一名更卒猝不及防,被狼舌箭穿透了大腿,倒在泥水里之中哀嚎。而刘阚,距离中军的车队只剩下十步左右的距离,闻听哀号声,立刻扭头看去。
“盾牌断后,断后……唐厉,放箭!”
刘阚说着,就向伤者跑去。审食其一把抱住他,大声喊道:“阿阚,你疯了?快点退回中军!”
“我说过,绝不会丢下一个人,哪怕是一具死尸,也绝不能丢给贼人。滚开……唐厉,掩护!”
刘阚举盾磕挡利矢,朝着那倒地的更卒逃去。
审食其被他踹翻在泥水之中,可是那脸上,却是带着笑容,爬起来抢过一张盾牌,随刘阚冲出。
曹无伤攥紧了铜矟,突然大吼一声:“阿阚,我随你一同去!”
一百九十多道目光,在刹那间同时盯住了居中指挥的唐厉。唐厉此刻,只觉全身的血都在燃烧。
“前进,前进!”
他明知道这个决断,并不是正确的决断。可在这个时候,谁还在意那该死的冷静和正确呢?
九十多名更卒,蜂拥而上,把那些不断逼近的盗匪,却吓了一跳。
趁此机会,刘阚已经冲到了伤者的旁边,甩开了铜钺,把那伤者一下子拎起来,扛在箭上。
“阿阚,小心啊!”
审食其突然间在刘阚身后高呼。
只见一骑,从乱军中冲杀了出来。马上的骑士手舞铜戈,咬牙切齿的冲向了刘阚,大有不杀死刘阚,誓不罢休的劲头。
若在平时,刘阚绝不会退缩半分。但此刻他手中只有一面盾牌,肩膀上还扛着一个人,行动既不方便。想要躲闪,却来不及了……被刘阚扛着的人,大声喊道:“阿阚,别管我,快走!”
刘阚只觉一股热血直冲头顶。
“我今日若弃了你,焉知他日不会被别人所弃?”
话语声中,刘阚单手将盾牌护在肩头,迎着那飞驰而来的战马,大吼一声,狠狠的撞过去。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第二十三章 三尺青锋搏功名(二)
锋利的铜矟,从横里突然探出,凶狠的刺在战马的脖子上。
希聿聿,那马儿一声凄厉长嘶,前蹄呼的扬起,随后噗通就摔倒在泥泞中,四蹄抽动不停。
曹无伤一脸的凶相,撒手扔掉了铜矟,抽出铁剑,把那个被摔得头昏脑胀,从泥泞中爬起来的匪首砍翻。刘阚长出了一口气,背着受伤的更卒,转身就朝本阵的方向跑去。
一边跑,一边大声喊:“曹无伤,不得恋战,退……退回中军!”
在这个时候,从粮车后方窜出了几十个人,为首的正是那雍齿,挥舞长戈,朝着盗匪就杀过来。赵佗站在一架粮车上,凝视着战场中的变化。眼见着盗匪又冲上来,试图困住刘阚等人,眉头不由得微微一蹙。
“刘季,散射!”
那刘邦闻听,连忙应了一声,指挥中军的弓箭手,仰天散射。
这散射,并没有一定的目标,就类似于后世所称的火力覆盖。百名弓箭手弯弓放箭,利矢呼啸着,飞向了远处的斗场。刘阚已经回归了本阵,让周昌安排人负责照顾受伤的更卒。他则是一手持盾,一手挥剑,和冲过来的盗匪,再次混战一团,且战且退,向中军靠拢过去。
一支利矢,突然射向了刘阚。
曹无伤眼疾手快,挥剑把那利矢砍断。
刘阚也觉察到了,忍不住扭头向中军方向看了一眼,“无伤,小心身后,似乎有点不对劲儿!”
常人或许会把这一箭当成流矢,毕竟在战场上,什么事情都可能会发生。
然而出于本能,刘阚敏锐的觉察到,这一支射向他的利矢,绝不是什么流矢,而是刻意为之。
中军阵中,刘邦突然冲过去一脚踹翻了一个年纪和他相差不多的男子。
不过在外人的眼中,他这一举动更像是为了掩护那名男子,不受流矢的伤害。刘邦蹲下身子,拉住了那男子的胳膊。恶狠狠的低吼道:“绾,你疯了嘛?刚才为什么要射杀那刘阚呢?”
男子名叫卢绾,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出生,而且两家还是世交。
这卢绾从小就跟随刘邦,可以称得上是刘邦的影子。被刘邦踹到,可卢绾看上去却浑不在意。
目光凶狠的朝着远处搏杀的刘阚,“刘邦,上次若非是这家伙,咱们怎可能失手?而且这混蛋还害死了曹姬,让肥变成了没娘的孩子……趁此机会,正可将他杀了,为曹姬报仇雪恨。”
在沛县,许多人都称呼刘季为刘邦。
可事实上,这刘邦,却不是刘季的名字。邦,是泗水郡一带的方言,用后世的称呼,就是‘大哥’的意思。刘邦,简而言之就是‘刘哥’,或者‘刘大哥’的意思,算是一种尊称吧。
刘邦咬牙切齿道:“混蛋,刘阚虽然杀了曹姬,也怪不得他。咱们做那无本的买卖,不是杀人,就是被人杀。更何况,我们现在是一伙儿的,私仇怎能和公事相提并论,你真是糊涂。
而且,那些秦人明显是要提拔刘阚,他若死了,你能保证秦人不会追查?战死沙场,和被偷袭而死,只需看伤口就能发现。如果秦人发现那刘阚是死于偷袭,我们谁也无法逃脱责任。
还有,屠子和任敖如今对他的感官不错。
你又能保证,他们不会生出疑心?至于我和刘阚之间的恩怨,你不要插手,我自会和他算账。”
卢绾听罢刘邦的话,懊恼的一拳砸在了地上。
“绾,现在把那些私仇抛先放在一边,先对付王陵那些人,报仇的事情,以后再说……王陵那家伙的手段毒辣,至今还没有出动,明显是另有所图。咱们小心一点,可别把命丢在这里。”
卢绾点点头,“刘邦,你放心吧,我晓得了!”
刘邦和卢绾之间的对话,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甚至连督战的赵佗,也未曾发现。
刘阚的人马和雍齿等人汇合,顺势杀退了盗匪,退回了中军。一场恶战之后,刘阚麾下伤十七人,却没有一人丧命,不可谓不是奇迹。刘阚自己,也是浑身浴血,走到了赵佗跟前。
插手行礼道:“刘阚向将军报到,前锋军一百又十一人出击,无一死亡。”
赵佗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几眼刘阚,突然间放声大笑道:“果然是条好汉,我没有看错你!刘阚,我命你继续率领本部人马,守卫中军左侧翼。没有我的命令,绝不可放过一个匪贼过来。”
“嗨!”
刘阚再次插手行礼,转身离去。
先是安排审食其和周昌照顾伤员,而后又带着人,与任敖守护的左侧翼人马换防,并补充了箭矢。刘阚的回归,不仅仅是为赵佗补充了人手,同时也大大的振奋了这些更卒的士气。
赵佗旋即又命令雍齿守住右侧翼,摆开了防御的架势。
五百人,以粮车圈成的壁垒,组成了一道坚强的防御线。赵佗继续观察着盗贼的行动,而盗贼们在经过了短暂的厮杀之后,损失多达百人,也暂时停止了盲目攻击,观察着粮队的动静。
“刘季,樊哙所部,为何还没有前来汇合?”
赵佗突然问了一句,却吓得刘邦冷汗淋漓。是啊,樊哙那家伙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和中军汇合?从盗匪开始发动攻击之后,中军和前军是攻击的主要目标。相反,于后军压阵的樊哙,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压力。盗匪们只是派出了少数的兵力,用以斩断后军和中军之间的联系。
如今,前军已经汇合,樊哙为什么还没有出现呢?
刘邦急中生智,忙解释道:“小民以为,樊哙应该是有别的计划吧。如今匪贼攻击虽烈,但却好像并没有用尽全力。樊哙这个人平时虽然莽撞,但在关键时刻,还是很聪明的。在最关键时出现,对于匪贼的打击可能更加的沉重……将军,小民可以保证,樊哙绝不会临阵退缩。”
赵佗面无表情,只是嗯了一声,“但愿如此吧。”
刘邦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是糊弄过去了!虽然不知道樊哙为什么没有出现汇合,但他却相信,樊哙不会临阵脱逃。于是,刘邦打起了精神,指挥部下做好准备,因为盗匪又开始了行动。
黑夜中,蜂拥而来的盗匪,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呐喊着扑向了粮队。
人数虽然不多,可至少也有七八百人。刘阚换上了一杆大约三十斤重的铜矟,然后撕开了衣襟,缠绕在手上。铜矟沾血就变得湿滑,很难抓住。有布条缠绕在手,可以更方便厮杀。
其余众人,有样学样的把麻布撕成布条,缠在手上。
眼看着越来越近的匪贼,刘阚举起铜矟,厉声喊喝道:“放箭!”
几乎是在同时,刘邦和雍齿同时发出命令。数百支箭矢满天窜起,在蒙蒙细雨中,宛若黑蝇,呼啸着飞向盗匪。噗,噗,噗……冲在最前面的盗匪,被瞬间射成了刺猬,倒在血泊泥浆之中。
但剩下的匪贼,却好像起了蛮性,嗷嗷的叫喊,继续冲击。
一百步,五十步……眼见着距离车队只剩下二三十步的时候,刘阚持矟从车后窜出,迎着匪贼就冲了过去。
“杀!”
随着一声怒喝声向前,刘阚以后世标准的突刺招数,一记刺击,快如闪电般,穿透了盗匪的胸口。身随矟走,铜矟诡异的从那尸体中抽出,随后又是一声怒吼,寒光一闪,铜矟突刺。
曹无伤就跟在刘阚的身旁,他所要负责的事情,只是掩护刘阚的身后和两侧。
数十名更卒随着这两人,宛如一支离弦利箭。刘阚就是那箭头,出矟见血,如狮子搏兔。
盗匪人数虽多,奈何粮队的士卒们已经生出浓浓战意。
刘邦、雍齿,先后率部出击。双方混战在一起,只听那兵器砍入血肉时发出的沉闷声响接连不断,一声声惨叫,一蓬蓬鲜血,混合着那残肢断臂,飞溅四周。一时间昭阳大泽,变成了一片血红色……
赵佗始终屹立中军,身后黑龙大纛猎猎作响。
大纛不倒,军心稳固。眼看着盗贼渐渐抵挡不住,四散逃窜,赵佗的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丝毫的喜色,反而紧蹙眉头,眼中闪过一抹忧虑之色。直到现在,那王陵的兵马仍然没有出击!
此次引蛇出洞,最主要的就是要对付王陵。
在出发之前,任嚣考虑到了方方面面,当然也考虑到王陵狡猾,很可能会隐藏实力,而消耗其他各路匪贼的意图。王陵不出击,秦军不出动……这是任嚣的策略。同时,为了保证计划能顺利实施,任嚣吩咐赵佗:一俟王陵出击,信号发出后,你必须要拖住王陵的后腿。
时间……一个时辰!
可这样一来,粮队的压力将会变得非常大。
弄不好,这几百人甚至会全军覆没,包括赵佗自己在内,都会因此而送掉性命。
这是一次赌博,同时也是一次考验。赵佗不怕死,但是他却要担心,一旦粮队损失惨重,这些被临时征集过来的更卒,会因为恐惧而哗变。如果真的出现这种状况,任务也将失败。
这次失败的话,再想引出王陵,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
赵佗下意识的握紧了宝剑,手心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汗水淋淋……王陵,你想要忍到何时?
第二十四章 三尺青锋搏功名(三)
雨一直下,而且越来越大……
王陵已经无法继续沉默,不是他想要打破沉默,而是在他面前的七个壮汉,让他不得不做出决定。十一路盗匪,折了四路。虽然这四路盗匪并非兵强马壮,可带来的影响,却格外大。
“羡门首领被杀了,他麾下的六十大盗全军覆没……王首领,你的人马什么时候才能出击?”
一个壮汉厉声喝问。很显然,他和他口中的羡门首领,关系应该不错。
“是啊,王首领,依我看怕是你的情报有误。这支粮队怕不是由那些赤足贱民组成,而是实实在在的秦军。羡门首领纵横泗水,可是从没有遇到过对手,今天栽在这里……王首领,我等当为他报仇啊!”
“血洗秦人,血洗秦人!”
盗匪们群情激昂,隐隐已经影响到了王陵的部下。
这时候,一名头戴高冠,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突然开口:“王首领,以我之见,此事有诈!”
王陵心里一松,心道:总算是有人出来解围了!
“宋夫子,这话怎么说?”
宋夫子说:“对面的敌人,定然是秦军精锐。任嚣小贼以征召沛县人为幌子,而实际上却派出了秦军精锐,怕就是为了要消灭我等。只是小贼虽有小智,但终究是一莽夫。未曾想到,我等联手出击……王首领,此次对于我等,却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绝不可轻易的放过。”
“扬名立万?”
“不错!”宋夫子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笑道:“消灭秦军精锐,焚毁秦军粮草!于齐人而言,一定能产生意想不到的作用。齐军可拖住秦军主力,我等在趁机游说各国,说不得各国遗民也会增强反秦的信心。到时候咱们振臂一呼,各方响应,秦军虽勇,也奈何不得。”
一群盗匪齐刷刷点头,“宋夫子所言极是!”
王陵也有些意动,做出沉思之状。
这时候,一骑快马飞驰而来,马上的骑士滚鞍落马,跌跌撞撞的跑到了王陵的面前。
“大首领!”
“情况如何?”
“末将查探过了,昭阳大泽方圆数十里内,没有任何异常的情况,同样也没有发现秦军踪迹。”
王陵闻听这话,顿时精神振奋。
“宋夫子所言极是,扬名立万,就在今朝……荆蛮军,准备出击!”
荆蛮军,是王陵兵马的名号。不过在外人口中,可不是荆蛮军,而被称作荆蛮贼。楚人有荆蛮的名号,虽有贬义,但对于王陵这一干楚人遗民而言,却有着非同凡响的特殊意义。
荆蛮就荆蛮!
你们中原人视我等为蛮人,且看我们这些蛮人,怎么收拾你们……
楚人好战,有蛮勇烈气。荆蛮军早已经等的不耐烦了,闻听王陵一声令下,一个个顿时热血沸腾。
扯开衣襟,光着半个膀子,露出身上的飞龙纹身,呲牙咧嘴,跃跃欲试。
咚咚咚,令人热血沸腾的战鼓声响起,回荡在昭阳大泽上空。战场上的撕杀声,为之黯淡。
※※※
王陵出击了?
赵佗听闻鼓声,精神顿时振奋,扭头对身边的亲军说:“苍狼箭准备散射!”
这苍狼箭,是秦军特备的一种箭矢。秦军作战,往往是先以箭阵攻敌。苍狼箭是一种类似鸣镝的箭矢,射出之后,会发出特殊声响。一支箭的效果不会太好,但秦军箭阵攻击的时候,往往是万箭齐发。那种特殊的声响在汇聚起来之后,犹如在大漠中的群狼嗷叫,令人心寒。
如今虽不可能万箭齐发,但是几百支苍狼箭的声响,也足以震撼人心。
那呜咽古怪的声响,好似烈风之中的苍狼嗷叫,合着战鼓的声音,在苍穹中回荡,久久不息。
这苍狼箭一出,王陵反而放了心。
对方能持有苍狼箭,那毫无疑问,对方肯定是秦军了!
“放箭!”
黑漆漆的大泽中,涌出了数以百计的荆蛮部众。一个个身材矮小,绑着裹腿,光着半个膀子,半蹲在地上,眼中流露出残忍的杀意。他们在等待,等待着王陵发出攻击的命令。与此同时,数百名弓箭手弯弓搭箭,朝天散射。与先前那稀稀落落的箭雨不同,此次的攻击,更有章法。
箭矢破空,若同飞蝗,呼啸着飞向了粮队。
持盾更卒一个个举盾相应,其余众人伏在粮车之后,一动不动。这也是任嚣三日之中的训练成果。过多的阵法啊,搏杀之术啊,不是一天能够学会的。但是却可以学会如何保存实力。
身子紧贴粮车,最大限度的躲避利矢。
刘阚手持铜矟,贴在粮车上,非但没有半点紧张,反而嘿嘿的笑了。
这家伙,简直就是为了寻求刺激而生。初临战阵,斩将杀敌不说,面对箭雨飞蝗,居然笑了……
唐厉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阿阚,你笑什么?”
刘阚道了一句:“没什么!”
但是在心中,却是思绪万千。上辈子出身在军人世家,他怎可能不爱军队?一来是叛逆,其次在长大之后,他非常讨厌那么一句话:和平时代,军人失去了展现雄姿的战场,所以运动员们代表着军人,来为国争光。狗屎……士兵的荣耀,自古以来,谁人又能够取代之?
现在,战争开始了……
如果老爷子活在这个时代的话,一定会开心的大喊大叫吧。
紧紧的攥住铜矟,刘阚闭上了眼睛。
箭矢止息,荆蛮军和盗匪们,呼号着扑向了粮队。刘阚却轻声说:“命令弓箭手,百步之内,方可平射……记住,不是散射,是平射。三轮平射之后,曹无伤率部,随我一同出击。”
曹无伤用力的点点头,呲牙嘿嘿的笑了。
这家伙,也是个天生为战场而生的人,居然毫不紧张。
唐厉轻声说:“阿阚,没有将军命令,擅自出击,是不是……”
“大丈夫生于世上,当持三尺青锋剑,博取一世富贵。瞻前顾后,焉能成事?”
“阿阚说的不错!”
曹无伤忍不住赞叹一声,周遭的士卒们,也齐刷刷的点头。先前,刘阚可以为一句诺言,而不顾生死的返回去抢救兄弟,这看似莽撞的行为,却使得周遭的士卒们,对他信服万分。
唐厉也笑了,“阿阚,你他娘的是晚生了十年,否则定是一员名将!”
说完,举剑下令,弓箭手齐刷刷做好了准备。
距离一百五十步的时候,赵佗下令放箭。刘邦所部,雍齿所部,接连朝天散射,但刘阚所部却始终没有动静。赵佗不禁勃然大怒,正准备命令亲军过去询问。可就在这时,听唐厉一声大喝:“弓箭手,平射!”
一排箭矢呼啸着从粮车后射出,带着强横的力量,冲在最前面的盗匪,数十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紧跟着,第二轮,第三轮……
百步距离之中,竟使得盗贼倒下了百余人。眼见着距离粮车只剩下了二三十步,刘阚呼的长身而起,踏步腾空,脚尖在车辕上一点,就窜了出去。双足落地的一刹那,铜矟凶狠突刺。
“杀!”
铜矟贯穿肉体,发出噗的沉闷声响,鲜血喷溅在刘阚的身上。
曹无伤率领数十人,冲出壁垒,一个个面目狰狞,面对数倍的盗匪,却丝毫没有半点退缩。
百余名盗匪万万没有想到,秦军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敢主动出击。
一怔之下,刘阚铜矟上下翻飞,接连挑飞两名盗匪后,仰天长啸,“沛人刘阚在此,那个过来送死?”
黑襦沾满了鲜血,皮甲上流淌着粘稠的血浆。
火光之中,刘阚威风凛凛,杀气腾腾,令盗匪们胆战心惊。与此同时,许是受了刘阚的这番刺激,刘邦、雍齿率领人马杀将出来,和冲上来的盗贼混战在一起。人数虽少,却不落下风。
赵佗扶大纛的手,不停颤抖。
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兴奋……
若非老秦人,怎可能有此悍勇?不过,这家伙不听将令,擅自出击,却是不能不给予处罚啊!
赵佗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
“传令,出击!”
第二十五章 三尺青锋搏功名(四)
唐厉曾经私下里和刘阚评论过楚人。
“楚人每战,与中原不同。受其风俗的影响,楚人作战时,持有蛮性。打起仗来犹如火山爆发,凶悍无比。但是于战术上,却缺乏计划,顺利时能排山倒海,可是一旦陷入困境,就很容易士气低落,人心涣散。所以与楚人战,绝不能让他们顺利起来,必须要夺其士气。”
这话说起来很容易,但是做起来却很难。
刘阚的擅自出击,出乎荆蛮军的意料之外。所谓先声夺人,大概就是这种情况。你凶悍,我比你更凶悍;你不要命,我比你更不要命。两军相逢勇者胜,这道理自古以来颠仆不灭。
一场混战后,荆蛮军退却了。
许多盗匪开始溃逃,王陵连斩九人,更当场击杀一名匪首,总算是稳住了局面。
一比四,王陵占居绝对优势。但从实际情况而言,秦军士气大振,想要取胜就变得很困难。
王陵不得不开始考虑,还要继续打下去吗?
而在另一边,粮队在付出了四十余人的性命,并由百余人受伤的代价之后,又退回壁垒之后。
赵佗大发雷霆,并且撤换了刘阚,命其在中军守护大纛。同时任命任敖为属长,接替了刘阚的人马。从表面上看,刘阚是受到了惩罚,但明眼人却能看出,刘阚不但没有被降职,实际上是受到了奖赏。大纛是士气的保证,大纛不倒,士气不散,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守护。
此战,刘阚杀七人,其中还有一名匪首。
按照秦制军功爵,杀一甲士可升一爵,刘阚现在可不再是普通的庶民。
赵佗作此决定,还有另外一个目的。他们的任务是要拖住王陵,然后一网打尽。看目前的情况,粮队士气高涨,击溃王陵也并非不可能。但如此一来,此次任务的意义也就化为乌有。
杀一王陵,远胜于杀百名盗匪。
只是赵佗的这番心思,不能告诉别人。
刘阚似乎不乐意,而接替刘阚的任敖,看上去好像也不甚高兴。
“刘大哥,左哨人马如今都是以阿阚为首。我怎么可能指挥的了他们?赵将军这不是给我出难题吗?”
刘邦很无奈的看了一眼持大纛居中,立于赵佗身后的刘阚,苦笑道:“你别想着取代刘阚,只需听命而行就是。屠子不在,这满营当中,怕是谁也无法代替那小子的地位,且这样吧。”
说完,刘邦一把抓住了夏侯婴。
“阿婴,给你一个任务。”
夏侯婴这次杀得可是相当痛快,斩首三人,如今满身的血污。
闻听刘邦的话,夏侯婴兴奋的连连点头,“大哥只管吩咐,我一定会做到。”
“给我盯住雍齿!”
夏侯婴、卢绾等人不由得一怔。诧异地看着刘邦,轻声问道:“盯住雍齿?又是为什么呢?”
“刚才我发现,那小子眼珠子乱转,怕是有其他的打算。他是楚人豪强,王陵同样出身楚人,难保不会生出什么变故。阿婴,给我盯住他那一闾人马,一俟有变,立刻告之我,明白?”
夏侯婴用力的点头,表示明白。
待夏侯婴离去,卢绾忍不住问道:“刘邦,难不成我们还真的要为那老秦人卖命吗?”
“不是卖命,而是顺势而为。老秦一统关东,已经是大势所趋。以目前的状况而言,任何试图阻止的人,无异于螳臂挡车。今后我们如果要想在沛县立足,就必须要有所依持才行。”
不由自主的,刘邦看了一眼持纛的刘阚,目光灼灼。
我不会输给你的!
刘邦在心中暗道:如此好汉,舍我刘季谁能用得?待我有了地位,一定会把你收服在门下。
※※※
王陵又数次试图攻击粮队,效果并不好。
双方你来我往,却是各有损伤。但是那面代表着秦军标帜的黑龙大纛,依旧飘扬在夜风中。
雨已经停了。
战场上回响着伤者的哀嚎,几匹无主的战马,孤零零的游弋在夜色中,不时发出一两声悲鸣。赵佗的脸,变得愈发沉冷。虽然说己方士气高涨,可同样损失惨重。死的人倒是不多,伤者却无数,已占居了总人数的三成。打到这个地步,可以说已经超出了赵佗早先的预料。
“将军,再这样下去,大家怕是很难坚持下去了!”
刘阚忍不住低声道:“伤一人,士气就会低落一分。趁目前大家尚有余力,何不主动出击呢?”
“出击?”
刘阚说:“依草民之见,盗匪人数虽众,但士气已夺。此时若一鼓作气,定能将其击溃。”
赵佗看了一眼刘阚,突然间露出了苦笑。
刘阚的话语,他何尝不明白,可问题在于,任嚣的命令是拖住王陵,而不是击溃王陵啊。箭矢已经耗尽,接下来唯有血战。不错,若是主动出击,效果一定会很好。但王陵又会如何?
那家伙很狡猾,一定会逃走!
“刘阚,军中大事,你一草民,安能胡言乱语。守护好大纛,其余的事情,你无需再操心了。”
赵佗这一句话出口,刘阚心里可就明白了。
原来,不仅仅是诱饵,还是死士啊。看起来秦人是准备要把王陵一网打尽,而后杀一儆百吧。
想明白了这其中的奥妙,刘阚不自觉的攥紧了大纛旗杆。
“上来了,贼人又上来了!”
右翼人马中,突然有人高声叫喊起来。只见一队骑军出现,大约有七八十人的样子。为首一匹火红战驹上,端坐一个粗壮的汉子,朝着粮队大声叫喊:“我乃楚人王陵,雍齿……你也是楚人,为何要帮那些老秦人呢?莫非你已经忘记了,当年老秦人又是如何羞辱我们楚人?
辱我楚王,羞我楚民。
昔日我大楚疆域何等广袤,若非老秦人,我们又岂能落得今日的下场?雍齿,若你还是楚人,当与我并肩作战!”
刘邦等人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
王陵认出了雍齿。这也难怪,都是沿着泗水讨生活,似雍齿这样的人物,王陵怎可能不认识?
心里面同时生出了一种恐惧:但愿王陵不知道自己的身份。
右翼人马,骚动起来。
数十双眼睛,刷的一下子盯住了赵佗等人。那眸光中,带着一股子强烈的怨念,令赵佗心惊。这家伙,居然玩儿这一手。先前倒是没有想到,的确有些小看了这个荆蛮军的首领了。
与此同时,荆蛮军也动了。
可是粮队方面,却变得有些不再团结。楚人和老秦人之间的仇恨,已经浓的无法化解。王陵这一挑动,却使得雍齿所部的楚人,生出了不同的想法。而且这种情绪,也在迅速的蔓延。
沛县是个六国遗民的混居之地。
要说和老秦人之间的仇恨,六国之中哪个没有。唐厉是魏人,审食其是鲁人,任敖是齐人。
类似这样的情况,多不胜数。
一个楚人突然跳出来,大声的喊道:“王陵,这里没有……”
刘阚和刘邦下意识的做出了反应。一个弯弓搭箭,一个抬手掷矟。利矢和铜矟几乎是同时飞出,那楚人磕开了刘邦的利矢,却挡不住刘阚的铜矟。惨叫一声,就被铜矟贯穿了身子。
躯体飞下了车辕,蓬的盯在了地上。
雍齿下意识的长身而起,怒视刘邦和刘阚:“你们干什么?”
刘邦刚要开口,刘阚却抢先说话:“雍齿,难道你想要被株连九族,满门抄斩吗?别忘记了,我们的父母家眷,都还在沛县。当务之急,杀退贼人,谁敢再生反意,刘阚第一个不饶他。”
一句话,让许多人冷静下来。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可问题是,自古以来能成就大事的人,又有几人?终究是普通人居多,一个人可以不畏惧生死,然则父母兄弟,又岂能狠心抛弃?毕竟在这个时代,国家的观念还没有兴起,一切以宗族为重。七国之中,唯有老秦人以秦法治国,二百年方有了改变。
宗族观念,加上刘阚先前所展现出的武力,以及刘邦的威望,暂时令众人平静下来。
至少从表面上看,大家好像都明确了目标。可是这内心中真正的想法是否统一?外人怕是无从知晓。荆蛮军已经冲了上来,粮队的抵抗比起先前,明显的减弱了几分,特别是右翼。
而王陵把主力全都集中在了中军和左翼的方向。
右翼的雍齿所部,看上去打得很热闹,可实际上却是雷声大过雨点,虚张声势罢了。
王陵和雍齿,在这一眨眼的功夫,已经达成了某种不为人知的默契。赵佗明知是这样的情况,却偏偏没有办法。眼见着圆阵被撕开了一道口子,荆蛮贼源源不断的冲杀过来,他知道,是拼命的时候了……
“刘阚,守住大纛!”
赵佗挥舞铁剑,大声呼喊,纵步冲入了乱阵之中。
刹那间,喊杀声响成了一片,所有的人,都不得不面对这自开战以来,最大的一次危机。
第二十六章 三尺青锋搏功名(五)
壁垒被破,箭矢告罄。
押粮队除了拼死一战外,别无它途。不得不说,王陵那一招心理战耍的很漂亮,作用非常明显。刘邦等人除了要面对盗匪的攻击之外,同时又不得不小心提防,右翼雍齿所部的动作。
那些全都是正经的楚人,如果临阵倒戈……
刘邦砍翻了一名盗匪,抹去喷溅在脸上的鲜血,偷眼看去,但见中军大纛,仍矗立于阵中。
大纛周围,有四五个盗匪倒在血泊中。
刘阚一手持剑,一手舞矟,但凡有靠近大纛的贼人,立刻毫不留情的击杀。
时间一分一秒的在流逝,护粮队的人,越来越少。审食其、周昌等人已经退到了刘阚的身边,虽然都带着伤,可仍然坚持着守护大纛。所有人都清楚,大纛不倒,生机就不会断绝。
刘阚已经记不清楚自己杀了几个人。
铁剑已经折断,铜矟也歪七扭八的不成模样。若非皮甲保护,恐怕早就丧命。饶是如此,刘阚的胳膊,腿上,布满了一道道伤口。椎髻已经散乱,刘阚此时披头散发的样子,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将军,援军何在!”
刘阚一矟抽翻了一名盗匪,迫到赵佗的跟前询问。
赵佗的模样,比刘阚强不了多少。狼狈的躲过一戈,他翻身站起,喘息道:“快了,快了……苍狼箭发出,我军主力将会在一个时辰内抵达。刘阚,莫要废话,护住大纛,不得有失。”
说话间,赵佗一个失神,一杆铜矟穿透了他的肩膀。
疼的他大叫一声,举剑将那贼人砍翻,顺势又一剑,将肩膀上的铜矟砍成了两段,脸色苍白如纸。话说到这个份上,刘阚也不再询问。杀吧,杀一个够本儿,杀两个还能赚一个呢。
与此同时,王陵也在犹豫之中。
他手里还有八十个骑军尚未出动,可以肯定,只要骑军一发,这场战事也就算结束了。可是,真的要出动骑军吗?王陵不是看不出来,他上当了!从他认出雍齿的一刹那,就已经知道。
这绝非秦军,而是临时组建出来的乡勇。
只是没有想到,这支看不起眼儿的乡勇,竟然如此强悍,面对数倍之敌,居然坚持到现在。
隐隐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可是眼见粮队就要覆没,王陵又不甘心就这么撤走。
就在这种摇摆不定,欲战又欲退的犹豫当中,王陵终于下定决心,慢慢举起了手中的铜矟。
“荆蛮骑,出击!”
话音未落,只听后军突然传来一阵骚乱。一支百人队如同神兵天降一般,出现在王陵等人的身后。为首一个壮汉,一手持矟,一手领盾,如同凶神恶煞一般,一边跑一边高声叫喊:“谁敢伤我大哥,取尔狗头……樊哙在此!”
樊哙在此!
只这一声沉雷般的咆哮,却使得战场上所有的人,都生出了变化。
刘邦浑身是血,伤痕累累,却又兴奋不已,大声呼喊道:“兄弟们,屠子来了,屠子来了!”
要说这樊哙在众人的心目中,地位可不比刘阚稍差。
刘阚虽勇,终究是个外来人,在沛县生活的时间很短。可樊哙却不一样,自幼在沛这块土地上生长,那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十几年来用无数次搏斗奠定下的威名,远非刘阚能比。
樊哙等人,就如同一群下山的猛虎,冲入的后军。
王陵咬牙切齿,把这樊哙恨得牙根发痒。这个混蛋,不是已经跑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樊哙怎可能逃走?
在粮队遇袭的一刹那,他本能的反应就是冲上去和刘邦汇合,但却被周勃给劝住了。
“屠子,咱们现在冲上去,一点作用都没有。刘家小儿尚在,贼人决不可能一下子得逞。再说了,大哥身边还有夏侯婴和任敖两个人在,绝对能护他周详。我们应该伺机而动才是。”
伺机而动?
这话听起来有些刺耳!但樊哙看上去虽然粗莽,却也不是个没头脑的家伙。听周勃劝解,他连连点头。沉吟了一下之后,做势溃败而逃,而后有聚集人手,凭借着他们对昭阳大泽的熟悉,趁着雨雾蒙蒙,悄然绕到了王陵的身后。两人等待着时机,准备对王陵雷霆一击。
也许会有人问,昭阳大泽距离沛县有三四天的路,樊哙为什么会对这里熟悉?
嘿,这里面自然有一番玄机。刘邦不好农事,整日里游手好闲,可又哪儿来得许多钱帛生活?一方面,的确是靠着樊哙等人的周济。可但樊哙周勃这些人的情况,绝不比刘邦强到哪儿去。于是一伙人偷偷摸摸的做起了无本的买卖,有刘邦出面组织,劫持过往富庶的旅人。
对于这件事,沛县人多多少少是知道的。
可一来刘邦做事谨慎,旁人抓不到什么证据;二来呢,刘邦身边聚集了一大帮子地痞流氓,一个个对刘邦视若神人一般,只要刘邦一声令下,别说打架斗殴,哪怕是杀人又有何妨?
谁敢无缘无故跑去招惹这一群亡命之徒?
再说了,怎么着刘邦也是本地人。而且为人豪爽,不吝啬钱帛,许多人也着实得了他的好处。
所以,樊哙等人就是因此而对昭阳大泽分外熟悉,神不知鬼不觉,躲过了王陵的耳目。
王陵的阵脚大乱,但王陵毕竟是纵横泗水多年,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在观察了片刻之后,他断然下定了决心。挥舞铜矟,大声呼喊道:“宋夫子,带着你的人给我圈住那个屠子……荆蛮骑,出击,出击……攻击秦军大纛,击杀秦将。”
八十多匹战马,齐声长嘶。
希聿聿,声势惊人。八十匹马,三百二十只蹄子,在夜色中奔行,轰隆隆宛若千军万马。
赵佗心里一惊,措不及防被一刀砍中了大腿。
闷哼一声,倒地顺势一滚,一剑挑飞了那贼人,可想要再站起来的时候,却是有心无力了。
“刘阚,刘阚!”
“小民在!”
赵佗抄起一杆铜矟,拄着站起来,把手中那柄四尺长剑塞到了刘阚的手中,“此剑名为武山,乃王上亲手所赐。我要你持此剑,代我指挥……拖住王陵,若是逃了此人,就提头来见。”
刘阚一下子懵了!
他怎能想到,赵佗会在这个时候,交付他如此重任。那不是交代任务,分明是有遗嘱的味道。看样子,赵佗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了……这就是老秦人吗?怪不得,秦王政能横扫六国。
死不还休!死不还休……
一股热血直冲头顶,刘阚接过了那柄武山铁剑,大吼道:“将军放心,我定会去王陵首级献上。”
他明白赵佗的意思:出击,用性命缠住王陵!
“曹无伤,曹无伤何在!”
刘阚从一名盗匪手中抢过一面圆盾,顺手将那贼人砍翻在地。不得不说,铁鹰锐士的佩剑,不论是从那个方面说,都要比普通士卒的铁剑强百倍。从某种程度上,铁鹰锐士的佩剑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剑,已经有了后世长刀的雏形,沉重而锋利,更适合在乱军之中砍杀。
“阿阚,我在!”
曹无伤身上的黑襦,已经成了碎布条,可是这家伙看上去,依然精神抖擞。
“命令唐厉护卫大纛,你带着人,和我一起去拦住骑军!”
这等同于一个送死的任务。血肉之躯,怎可能抵挡得住骑军的冲锋。曹无伤却咧开嘴笑了。
“阿阚,就等你这句话呢!”
十余名士卒随着刘阚和曹无伤杀开了一条血路,刘阚在前,曹无伤在后,势若疯虎一般。王陵的骑军已经冲了过来,马蹄声阵阵,那带着楚人口音的呼号声,更是清楚的传了过来。
刘阚甚至能闻到对手身上的鱼蛤腥味,深吸一口气,迎着一匹战马冲过去,眼见着就要撞上,脚下侧身滑步,呼的一个旋身,与战马错身而过,圆盾将那马上的骑士狠狠的砸出去,武山剑顺势落下,战马一声悲嘶,一蓬热血泉涌,诺大的马头被刘阚这一剑,生生斩断。
赵佗远远的观战,忍不住大喝一声:“果然是条好汉!”
呜-呜-呜-
夜色中,突然响起了一阵古怪的声响,回荡在天际。紧跟着,咕隆隆,咕隆隆……战鼓声响起。
赵佗乍闻鼓声,先是一怔,旋即精神一振。
苍白的面颊,浮起了一抹亢奋的嫣红。他猛地推开了搀扶他的士卒,举目眺望而仰天大笑。
“援军来了,我们的援军来了!”
刹那间,刘邦等人发出了一阵欢呼声。
远处观战的王陵,脸色却变得一片苍白,忍不住大叫一声:“我上当了,我上来秦贼的当了!”
第二十七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一)
王陵输了!
而且输得非常凄惨……
当一队队,一列列秦军从黑暗中杀出来,熟练而冷酷的穿插于战场之中,用冰冷的箭矢和锋利的戈矛屠戮盗匪们的生命时,王陵就知道他这一战,输得干干净净,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他麾下的荆蛮军也算是身经百战,怎么连一群泥腿子都打不赢呢?
勒马凝视那些已经转守为攻,开始追杀盗匪的乡勇,王陵心中生出一股从未有过的寒意。难道说,那些秦人有法术不成?在短短的时日里,居然就能把这一群泥腿子训练成了虎狼之兵?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过去几年里自己所做的一切,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信,我不服!
王陵握住铜矟,疯子一样的呼号着,向乱军之中冲去。而他的目标,赫然是正在拼死搏杀,浑身浴血,满身伤痕的刘阚。这家伙,就是这家伙,杀了他太多的伙伴,就算是死,也要拉他陪葬。
也难怪王陵选中的刘阚。
不管从哪一个角度看,刘阚都好像是一个老秦人。
火红战驹希聿聿长嘶,王陵挥矟翻挑,冰冷锋利的矟刃,穿透了一名拦阻在他前方的士卒的身体。但是已经杀红了眼的士卒,却做出了一个让王陵心惊肉跳的举动。他舍了手中的兵器,口中发出浑乎不清的声音,双手狠狠的抓住了王陵的铜矟,同时顺势向下拼命扯动。
王陵可以说是杀人无数,但何曾见过如此凶蛮的士兵。
铜矟抽不回来,战马继续向前冲击,王陵一咬牙,顺势把铜矟向前一捅,硬生生将那士兵戳在地面上,不过,那士兵仍死死的抓着铜矟,王陵只好松开了手,反手抽出了身上的佩剑。
这不过是在电光火石间发生的变故,说起来慢,可是在当时只一眨眼的功夫罢了。
但就是这一眨眼的时间,却足以让人警惕起来。第一个发现的并不是刘阚,而是在刘阚身边协同作战的曹无伤。王陵纵马挥剑,凶狠的扑向刘阚。曹无伤双眼瞪得溜圆,举起铜矟,迎着王陵纵身跃起,口中同时高声喊喝:“阿阚,小心!”
铜矟长约一丈六尺,也就是三米多长的样子。虽然曹无伤胯下无马,但是凭借着兵器的优势,仍迫使王陵不得不在马上一个侧身,让过了曹无伤的铜矟,一手砰的抓住了冰冷滑腻的矟杆。
王陵忽视了一件事,那就是曹无伤的力量。
虽然抓住了矟杆,却再也无法坐稳马上。马向前冲,王陵的身体却向后飞,啊的一声大叫,摔倒在泥泞之中。与此同时,曹无伤双足落地,铜矟已经撒手,王陵的战马却迎面冲来。
躲闪不及,战马夹带着巨大的冲击力,把曹无伤生生撞飞了出去。
只听一声惨叫,曹无伤倒在了地上。此时刘阚恰好转身,正看到曹无伤倒地,不由得心神俱裂。
来到这个世上以后,刘阚的足迹只在啮(音nie)桑和沛县两地。认识的人也不算太多,对脾气的人,不过寥寥数人罢了。眼见曹无伤倒地不起,刘阚的脑袋顿时一片空白。杀人的感觉,和看到自己朋友被杀的感觉,完全不一样。疲乏的身体,仿佛凭空生出了一股神奇的力量。
刘阚砍翻了一名荆蛮盗贼,嘶声大喊道:“无伤!”
火红战驹在撞飞了曹无伤之后,朝着刘阚就冲了过来。看着那战驹,刘阚两眼通红,毫无避让的架势,居然迎着战驹冲去,武山剑划出一道奇亮的弧光,只听一声刘阚怒吼,铁剑将那硕大的马头,狠狠的斩断。腥热的血,喷了刘阚一脸,口鼻之中,都充斥着一股血腥。
身体好像被巨锤砸中,摔倒在地上。
双眼也被马血迷住,甚至看不清楚周遭的情况。刘阚倒地之后,本能的一个懒驴打滚。刚要起身,却听到一声嘶哑的呼号:“小贼,拿命来!”
一道金铁的寒意,扑面而来。
刘阚虽然看不清楚情况,但是身体却做出了一个本能的反应。微微向旁边侧身,紧跟着听到砰的声响。冰寒的锐气,撕破了护身的皮甲,穿透刘阚的肩膀。剧烈的痛楚,令刘阚一声大叫。
手中武山剑毫无意识向前一扫,好像是砍到了什么,接着是有什么东西摔在了地上。
周围突然一阵寂静,紧跟着混乱不堪。隐隐约约,刘阚听到有人在大叫:“王陵已死,王陵已死!”
“阿阚,你没事儿吧!”
熟悉的声音,传入了刘阚的耳中。
是审食其!
一双大手扶住了刘阚的身子,审食其的声音,也让刘阚的心里,为之一松懈。
把武山剑倒插在地上,刘阚抹去了脸上的马血,这才看清楚周遭的情况。一具无头死尸,倒在不远处。看那人身上的披挂,显然是一个大人物。远处,任敖搀扶着曹无伤,从尸体堆中爬起来。看他的样子,似乎没有什么大碍……
荆蛮骑,四散逃窜,很快被围堵上来的秦军,乱刃分尸。
泥沼之中,横七竖八的倒着无数具尸体,一场血战,已经渐渐趋于尾声。押粮队,停止了追击,一个个就地打扫战场。樊哙的手里拎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带着人和刘邦汇合一处。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
刘阚的头脑清醒了许多,忍不住询问搀扶他的审食其。
审食其的脸上,带着羡慕之色。
“阿阚,你算是发达了!”
“发达?”
审食其笑道:“没错,你阻止了荆蛮骑军,更杀死了王陵。这一次,至少能得两爵的军功。”
“我杀了王陵?”
刘阚下意识的向那具无头死尸看去,有点明白过味儿了。
审食其看着王陵的尸体,轻叹一句道:“倒是一个好汉,只是看不清天数,可惜了……这王陵,也算是咱沛县的一个人物,挺有威望。只可惜,为人优柔寡断,可以做军司马,但当不得重任。”
所谓军司马,就是类似于后世参谋的职能。也就是说,王陵只能做参谋,却无法成为领军人物。不晓得,这个家伙在历史上是什么样子,不过就目前而言,他也是死在刘阚手中的重量级人物。
曹无伤呲牙咧嘴的走过来,看上去啃痛苦,但眼中却带着笑意。
“阿阚,这一战,你当记首功!”
“老曹,你没事儿吧。”
有曹无伤拼死为刘阚掩护,又有刘阚为曹无伤搏命。两人之间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又近了一步。
任敖看了看曹无伤,又看了看刘阚,突然说:“赵将军已下令我们就地休整……阿阚,老曹,真羡慕你们……”
羡慕什么?
是刘阚杀了王陵?还是刘阚和曹无伤之间,那种可以彼此为之搏命的生死交情?
任敖也说不清楚!在他看来,刘阚没有刘季那么具有长者之风,但如果能有这样一个朋友,一辈子也算是值了。
第二十八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二)
曹无伤的伤势并不算太重,骨头断了两根。用审食其的话:躺床上休息些时日,照样活蹦乱跳。
不过相比之下,刘阚的伤势看上去更加严重。
除了被王陵捅了一矟之外,手臂、双腿,还有皮甲无法保护的地方,纵横交错了几十道伤口。
看着审食其用黑乎乎,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涂抹在伤口上,刘阚心里有点发寒。
别弄的伤口感染,小伤也变成了大伤。当审食其从黑襦上撕下来一根布条,要为刘阚裹伤的时候,刘阚终于忍不住了。
“其哥,你能不能先把这玩意儿消消毒?”
审食其一愕,表情迷茫的问道:“消毒?消毒又是什么?”
刘阚苦笑着摇摇头,“人若受了伤,就会很容易被感染。特别是这种皮外伤,如果一个处置不当,小伤也会变成大麻烦。就像你手上的布条,如果没有经过消毒,说不定就会出现伤口的感染。而伤口的感染,又会引发各种疾病,情况如果严重的话,还有可能会发生疫病。”
此时,伤员们都聚集在一起,包括赵佗也躺在地上,由任嚣派来的亲兵包裹伤口。
听到刘阚这一番言论,所有人都愣住了。赵佗长大了嘴巴,突然对亲兵说:“给我把这东西扔掉!”
审食其说:“阿阚,你可不要危言耸听,哪有那么可怕?”
“小心无大错!”
刘阚半侧着身子,对审食其说:“其实这也是一种预防手段,并不麻烦,但是却能让不少人活命。支起一口大锅,把水煮开,然后把这些布条扔进去煮上一下,就能起到消毒的作用。
另外,处理伤口的时候,也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因为在兵器上,沾染了许多对身体有害的东西。握在手里没什么,可是如果一旦见血,问题可就大了。”
刘阚只能拼命的用一些简单,而且容易被理解的词汇来表达。
和审食其他们说细菌,说病毒,无异于天方夜谭。即便是如此,审食其也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算是明白过来。
疑惑的看着刘阚,审食其忍不住问道:“阿阚,这些东西,你是怎么知道的?”
“啊……”
对于这个时代而言,急救措施,还有战场救护方面的知识,无疑是超前的。审食其也精通医术,却从没有听说过刘阚这种言论。更何况,在审食其的眼里,刘阚就是个五大三粗的家伙。
也是刘阚脸皮厚,说起瞎话是张口就来,连草稿都不打。
“以前在吕公家的时候,曾有一人,精于此道。因为我练武,时常会受伤,那个人就指点了我一些这方面的事情。可惜,那个人在吕公家中只待了十几天就走了,连名字都不知道。”
刘阚知道,这年头的人奔走频繁,今天在这家落脚,明天又到了别处,非常正常。
许多人甚至记不住,自己家的食客都叫做什么。所以就算去查找,估计也只能是大海捞针。
审食其听罢,若有所思。
一旁赵佗已经命人支起大锅,给那些用来包扎伤口的布条消毒。至于消毒以后,用火烘干就是。虽然不一定能达到刘阚眼中所谓的标准,但是比起之前的话,效果相对会好上很多。
同时,刘阚指点着审食其为伤者包扎。
这包扎的方法也是一种艺术,需要经过一番培训才行。刘阚前世喜欢冒险,闲暇之余为寻求刺激,没少受伤。一来二去,倒也学会了不少关于急救方面的常识。这些在后世而言,可能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刘阚的一句话,可能会让许多人活命,不得不说是个进步。
这时候,任嚣陪同一名武将,走了过来。
那名将军身高在八尺六寸左右,190公分的身高,让许多人需仰视才行。
年纪大约在三十五六的样子,气宇轩昂,英武不凡。此人一出现,许多秦兵都躬身行礼。
就连赵佗,也挣扎着起身,想要过去叩见。
看到那口正在消毒的大锅,武将一怔,用一口浓郁的秦腔,向在铁锅旁搅动布条的士兵询问。
那名秦军,显然是非常激动。
低声解释了一番,武将轻轻点头,表示出赞赏之色。
“谁出的主意?”
这时候,赵佗在亲兵的搀扶下走过来,忙回答说:“将军,这是沛县人刘阚出的主意。而且他还提出了许多关于救护伤者的办法。你看,现在那些救治伤者的人,都是依他所说而行。”
“刘阚?”
任嚣连忙上前,在那武将的耳边低声细语了两句。武将轻轻点头,目光顺着任嚣手指的方向,朝刘阚看了一眼。只是刘阚此时,正忙着和审食其等人说包扎的方法,未曾留意到这一幕。
赵佗又低声说了几句,那武将的目光,显然激动起来。
“若是这样能有效果的话,咱老秦人的战斗力,可是能增添数倍。”
作为一名军人,他自然能够看得出,刘阚说的这些,会有什么样的好处。
冷兵器时代,士兵的生命没有任何保障。加之救护的手段低下,许多久经战阵的老兵,因此而丢掉了性命。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老兵,绝非初临战阵的菜鸟能比拟。如果刘阚的办法能够让那些久经战阵的受伤老兵活下来的话,对于秦军而言,无异于增添了强大的战斗力。
“这刘阚的身份可曾查明?”
任嚣摇摇头,“时间太短,尚未查明。早前我曾命人找到了刘阚的母亲询问,但那老媪什么都不知道。只说刘阚的父亲刘夫,是三川郡人,武艺不错……也不知道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
武将‘哦’了一声,笑着说:“这也难怪!当年的事情,牵连甚大,老媪心中有担忧,也属正常。不过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了,王上想必也不会再追究下去。任嚣,你再设法探探那小子的口风。少年人嘛,总是藏不住心事,三下两下总会露出破绽,你且好好的追查一下。
若此事确凿,这小子倒是值得调教。
恩,只是还不足十五岁,当不得大任。依律十六岁方能入伍成正卒……暂且为他记下功劳吧。
还有,他说的那些方法,赵佗回头再和他谈谈,最好能整理出来成文牍,派人送往咸阳。如果这小子说的办法真有用,可抵两爵军功……这样吧,我回去再探探王上的口风,看当年的事情,是否还要继续追究下去。如果不追究……等他十六之后,把他掉入蓝田大营吧。”
蓝田大营,是秦军的培养基地。
许多秦军的将领都出自于蓝田大营之中,而且属于老秦人的嫡系人马,可以很容易的受到重用。
任嚣和赵佗相视一眼,退后一步,插手应诺。
“就这样吧,这里的战事已经结束,我与你八百兵马,负责善后。待平定下来,将虎符交予屠睢就可。我已得到王上的手令,需即刻启程,回转咸阳。有甚事情,可直接告之屠睢。”
武将并没有和刘阚照面,吩咐完毕之后,带着人上马率部离去。
任嚣和赵佗恭送此人远走,这时候刘阚才注意到了那武将,忍不住问一名秦军道:“那人是谁?”
只是随口一问,但秦兵却露出了敬慕之色。
“那人乃是蒙恬将军!”
蒙恬?
刘阚先是一怔,却随后肃然起敬。虽然说对于这个时代的了解不多,可蒙恬之名,他岂能不知。
目送远去的背影,刘阚心中生出一丝落寞。
这就是那个被后世尊称为‘中华第一勇士’的蒙恬蒙大将军吗?未曾想,竟与他失之交臂。
第二十九章 成也法,败也法
对于蒙恬最后的下场,刘阚多少还能记得一些。
有时候想想,如此一位功勋卓著,也是自赵武灵王后第一个抵抗异族,开疆扩土的大将军,最后却落得个自杀的结局,令人颇感唏嘘。不过,也只能是唏嘘一下而已,别无他想。
做人要清楚自己的位置!
刘阚如今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一个六国遗民而已(刘阚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就是老秦人,事实上包括刘阚的母亲,也弄不清楚刘阚的祖上,是三川郡人,亦或者是自三秦逃出),甚至连个自己的家业都没有,凭什么去插手上层的事情?就算是想救蒙恬,刘阚也没那个能力。
如今,刘阚只能等待,慢慢的积蓄力量。
等待始皇帝死了,乱世拉开序幕,他说不定能在其中渔利。至于其他的事情,刘阚没想过。
昭阳大泽一场苦战,歼灭盗匪千余人,俘虏超过两千之数。
但是,任嚣自沛县临时征集的乡勇,同样死伤惨重。出发的时候,近六百人。待大战结束之后清点,死二百余人,伤员近三百人,就连刘邦卢绾还有夏侯婴,或轻或重都成了伤员。
完好无损的,不过百余人,其中大半是雍齿等楚国遗民。
如此结果,也使得沛县的六国遗民,在悄然之中产生了些许裂痕。当刘阚被搀扶上牛车的时候,敏锐的觉察到,有一双眼睛在他身上扫过。顺势扭头看去,结果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那是一群楚人!
不过刘阚却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家伙看上去,似乎对他颇有敌意呢?
算了,随他们去吧。对于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他们的思想,他们考虑事情的方式,刘阚还不能完全明白。但既然战事已经结束了,想必接下来,会是一片歌舞升平?也许是吧!
当刘阚等人回到沛县的时候,平静的小县城一下子轰动了!
特别是在得知王陵被杀,沛县周遭十股强横的盗匪被全歼的消息之后,许多人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
任嚣在安顿了伤员之后,火速展开了行动。
在乡勇回归沛县的当天夜里,派出精锐秦军,接连抓捕了沛县城中的几家豪强大户。据说,这些豪强或多或少的和盗匪之间都有联系。此次行动,也正是由这些人通风报信,告之了王陵。
现在,王陵死了,正是秋后算账的时候!
第二天早上,百余颗血淋淋的人头,悬挂在沛县门楼上。
任嚣这种雷厉风行的铁血手腕,使得许多心中有鬼的家伙,忐忑不安。不过,这种恐慌很快就平定了下来。在第三天,任嚣命人传告沛县百姓:以前的事情,既往不咎。不管是和王陵之流通风报信,亦或者是家中有人曾为强盗,择日至官署呈报,官府方面绝不会追究。
限期三十天,逾期若再被追查出来,依照秦律,重者腰斩弃市,轻者黥面割鼻,乃至罚作、输作,依据律法予以严惩。
秦人的刑罚严苛,而且花样也有很多。
黥(qing)面,就是在犯人面部刺上文记,还有城旦舂(五年刑)、完城旦(四年刑)、鬼薪(为宗庙砍柴)、白桀(漂洗白米)为三年刑;另外司寇(男做备守,女做司寇)为两年刑。
依照秦律,凡是拘役三个月到一年,称之为罚作,女犯人又叫复作。
而一年以上,而且被押送服刑的,则被称之为输作(秦末英布就曾先受黥刑,而后输作于骊山)。
总之,任嚣法令公布,令无数人心惊肉跳。
加之势力最强的荆蛮贼已经被剿灭,沛县周遭的盗匪,也只剩下一些小股的盗匪。在秦军强大的武力面前,各股匪贼开始试探性的回归沛县呈报。而任嚣也如他所说的那样,呈报之后,既往不咎。
从第一个前来呈报的匪贼回家之后,沛县官署一下子热闹起来了……
然而,这热闹却和刘阚毫无关系。此时,他正躺在审食其的家中养伤,手里还捧着一卷秦律。
这秦律是赵佗送给刘阚的礼物。
回沛县的路上,刘阚向赵佗请教了一些关于秦律的事情。而赵佗呢,则实在是受不了刘阚那种好奇宝宝的询问,在得知刘阚识得秦文之后,索性派人送了一卷秦律,让刘阚自己了解。
其实这样做也有好处!
任嚣也好,蒙恬也罢,似乎都有提拔刘阚之心。而刘阚又识得秦文,也让赵佗更加确信,这家伙绝对就是那刘氏唐国的后裔。只要年纪够了,刘阚一定能飞黄腾达,多了解一些秦律,也有好处。当然,赠送律法这种事情,可不是小事。赵佗也私下里向任嚣做了汇报。
不过,秦法还真他娘的严苛啊!
刘阚在廊下读完了赵佗送给他的《廊苑律》之后,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感叹。
秦国的律法,涉及方方面面。不管是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国家大事,还是从造屋开田等小事,可以说无所不包。廊苑律主要是针对于盖房等方面的律法,其中什么样的人,建造什么样的房屋,必须依照什么规格,使用什么材料,都有着极为清楚的记载,让人是一目了然。
也许是知道,刘阚很快会在沛县安顿,那么建房造屋是必不可少的事情。
赵佗把这卷《廊苑律》送给他,也许就是为了提醒刘阚,可不要逾越律法,否则要吃亏的。
“阿阚,阿阚!”
一听这声音,刘阚就知道审食其又喝高了。
果不其然,话音未落,就见审食其熏熏然的走了进来,身边还跟着一个唐厉,看样子也喝了酒。
阚夫人正在屋中为刘阚缝制内裤。
说实话,没内裤的感觉,真不舒服。一方面是为了遮羞,一方面也是为了卫生。刘阚就向阚夫人说出了这内裤的样子。没有纸张,只能靠着比划,阚夫人总算是明白了刘阚的意图。
虽然不明白老儿子为什么要做这东西,但阚夫人还是答应下来。
这不,请审食其的母亲出面,买了些碎布头,缝缝补补的,为刘阚缝制内裤。
“阚,不许出去喝酒!”
一见审食其,阚夫人就蹙眉头。
这家伙人倒是不错,不过有些轻浮,做事不够稳重,比不得萧先生那般让人放心。不过,萧先生如今是官署长吏,怎可能轻易来这里?也罢,阚也不小了,有些事情已经能做主张了。
阚夫人放下手中的针线,起身走出房间,“天不早了,娘去做饭,你在这里陪他们说话吧。”
说完,阚夫人还瞪了刘阚一眼。
刘阚笑了笑,“母亲放心吧,孩儿知道轻重。”
于是,阚夫人去厨房了。审食其一屁股坐在廊上,叉开两腿,靠着廊柱,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怎么了?”
刘阚见他的模样,不由得一怔,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唐厉说:“这两天官署那边还真的够热闹,今天一个晌午,又来了几十个人呈报。县长大人这一手以一儆百玩儿的的确是漂亮,杀了一个王陵,把这沛县周遭的贼人可算是吓破了胆。”
“是啊,如此下去,咱沛县怕是要安宁了!”
刘阚也如此认为,轻轻点头,表示赞同。
可唐厉却摇了摇头,坐下来后,轻声说:“依我看,安宁得一时而已,但绝不可能安宁一世。”
刘阚奇道:“此话怎讲?”
“阿阚,你虽然勇武,终究阅历尚浅。六国律法废弛,大家都自由惯了。可秦法严苛,对于六国百姓而言,就好像脖子上套了一个绳子,感觉怎能舒服?我祖父在世的时候,曾与我父亲说过:秦法虽好,却难以在六国推行。有朝一日若老秦扫平六国,不过是又一个混乱的开始罢了。”
唐厉的祖父,就是那位唐睢先生。
刘阚想了一想,倒是对这位老先生极为敬佩。
唐厉轻声道:“成也法,败也法……法家之说,由今而达到鼎盛,却也不可避免的走向摔落。”
所谓盛极而衰,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刘阚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叹了口气,“唐哥,这些事,由不得我们市井小民去操心。不管怎样,至少在十年之内,沛县会很安宁……呵呵,要我看啊,我们应该想想,以后怎么办。”
“怎么办?”唐厉摇摇头,“其实我也不知将来会怎样……阿阚,你有甚主意?”
“是啊,咱们都这么熟了,你就把你的想法,和我们说说吧。”审食其坐直了身子,看周围没有人,突然间笑了一笑,低声说:“不如就说说,你为何把手中的刀布,全都换成了秦币?”
刘阚一怔,诧异地看着审食其。
“你小子看上去傻,可实际上一点都不笨。”
审食其说:“当初你找我换秦币,我还想不明白。可那天萧老大说秦王可能不会封国之后,我觉得你这小子,的确是有些鬼心思。实话告诉你吧,我把我手里的刀布蚁鼻,都换成了秦币。”
“啊?”刘阚瞪大了眼睛。
唐厉一蹙眉,“你换了多少?”
“七千蚁鼻!”
刘阚打了个哆嗦。
七千蚁鼻,也就是……十五万秦币?
F你个审食其,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弄出这么大的手笔。
唐厉诧异的说:“不会吧,你……一下子换这么多秦币,为什么我在沛县,没有听到半点风声?”
审食其洋洋自得,“废话,我怎么可能在沛县做这种事情,那不是找不自在吗?我告诉你吧,那天萧老大说完之后,我第二天就找人去了一趟彭城。你也知道,那里商贾众多,秦币流通量也大,我偷偷摸摸的把七千蚁鼻全部换成了秦币,然后……嘿嘿,神不知,鬼不觉!”
“你可真胆大!”
唐厉苦笑道:“怪不得这两天喝酒,你总是拉着我。原来是身上没钱了,把我拉出来挡灾。”
刘阚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打量着唐厉和审食其两人。
真奇怪……以唐厉的能力,还有审食其的这份胆略,怎么着也应该是青史留名的人物,为何如此陌生呢?统一货币,统一货币……始皇帝啊,你究竟准备要等到什么时候,才开始行动呢?
第三十章 始皇帝(一)
关中一场大雨过后,渭河水势暴涨。
浑浊的河水,绕咸阳而过,奔腾咆哮,声势俱烈。河畔那轻轻杨柳,在风中摇曳。路边一朵白色的小花正绽放着,和着那柳枝,舞动出动人的姿采。天凉好个秋,眼见着已是夏末秋初,八百里秦川一派妖娆……今年,一定又是一个丰收年,老秦人的心里,乐开了花儿。
咸阳宫中,年四十岁的秦王政,高踞宝座之上。鹰隼般的眸光,在满殿朝臣身上扫过。
秦王政,本名嬴政,生于赵国邯郸,曾为质子,并在那里渡过了他的童年时光。对于赵国人当年施加在他身上的屈辱,嬴政以屠杀邯郸民众作为偿还。从他登基的那一天开始,阴谋和杀戮,似乎就没有停止过。不过,一步一步的,他走过来了。至于其中的艰辛,谁又知晓?
如今,六国毕,四海一。
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开始的春秋战国时代,到了今天,终于以大一统而画上句号。
每一个终点,其实不过是一个起点。
不管老秦人如何的兴奋,不管朝臣们如何的忘乎所以,但是嬴政却始终保持着清醒。在他的面前,是一个东起大海,西至临洮,南抵北乡户【注】,疆域之广,自恒古以来未曾有过的帝国。如何去治理这个强大而又土地广袤的帝国,已经成为嬴政无法回避的重要难题。
事实上,从王翦发动了对楚国的攻击之后,嬴政和他的智囊们,就一直在讨论这件事情。
“今六国已灭,天下一统。”
嬴政长身而起,八尺开外的身高,在老秦人当中虽然不甚出众,可是在这朝堂上,所有人都必须要仰望才可。膀阔腰圆,魁梧的体魄,在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令所有人都生出了压迫感。
“先辈秦王们,一直希望宇内永久和平,不动刀兵的愿望,终于在祖宗的保佑下,由寡人完成。既然天下情形有变,寡人的名号,也许做出改变,否则就无法显示出今日我等的成功,也难以和前代做出区分,更不能让后世明白……他们的一切,都是由寡人所给予的。”
言语中,带出了那种胜利者特有的骄傲姿态。
咸阳宫中先是沉默了一阵,一名臣子站了出来,躬身道:“我王所言极是。上古时,五帝不过千里疆域,诸侯是否臣服,是否来朝,非王侯可决断。如今我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四海升平。法可责众,令出一人,此乃自恒古来,从所未有之事,谁可与我王相比?”
“廷尉所言极是!”
这臣子,名叫李斯,出身于法家,甚得嬴政的恩宠。
他这一站出来说话,是否代表了嬴政的心思且不说,单就事实而言,倒也的确是无人能驳斥。
嬴政满意的点头!
要说察言观色,要说揣摩自己的心思,朝堂之上,的确是无人能与李斯相提并论。
也不开口,静静的等待着李斯说下去。隐隐有一种感觉,李斯一定能说出让他满意的话语。
李斯说:“臣曾与博士们讨论过,古有天皇、地皇、泰皇,其中尤以泰皇最为尊贵。臣冒死进谏,加我王尊称为‘泰皇’。同时,为区别古制,除帝号之外,我王也应自创称谓。臣冒死再谏,我王当自称‘朕’,他人不得再行使用。同时改命为‘制’,改令为‘诏’,不知可否?”
满殿文武,交头接耳,讨论李斯的这番话语。
嬴政在沉思片刻后,突然轻轻一咳,刹那间,朝堂上声息皆无,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视嬴政。
转过身,嬴政目视身后的文公擒龙壁雕,沉声道:“廷尉所言,甚合朕之心意。然则,‘泰皇’之号,仍难以区别于古制。朕以为,将三皇五帝合称最为妥当,今改王号为皇帝,如何?”
不少人,倒吸一口凉气。
三皇五帝合称?皇帝?
这是一个曾未有过的称呼,同时也昭显出嬴政超越三皇五帝的野心。
李斯再次站出来,“吾皇圣命!陛下德兼三皇,功过五帝,‘皇帝’之号,当之无愧。臣冒死再谏,请陛下称号‘始皇’。由此方能彰显,一切皆有吾皇开始。恳请陛下,称号始皇帝!”
始皇帝?
嬴政先一怔,突然间放声大笑:“廷尉说的好,诸皇以朕为开始,后世以数计算,二世、三世、直至万世,传之无穷。唯有如此,方能彰显朕的功绩……李斯,说的好,当予以重赏!”
“臣,叩谢吾皇!”
李斯五体投地,叩谢嬴政。
紧跟着,满殿朝臣匍匐大殿之上,呼‘吾皇圣命,大秦千秋’的言语,在咸阳宫上空回荡。
※※※
“不好了,不好了!”
曹无伤跌跌撞撞的跑进了小院,见刘阚正在活动筋骨,上前一把抓住刘阚的胳膊,“听说了没有,听说了没有?”
刘阚的身子骨已经恢复了许多,身上的伤,大都已经合口了。
光着身子,只着内裤。光着脚,披散着头发,对着竖在院中的毛竹桩子,噼噼啪啪的抽打。
满身的汗水,曹无伤抓住刘阚的胳膊时,刘阚本能的一个卸力。曹无伤只觉手上一滑,紧跟着被刘阚反身制住,胳膊好像被铁钳扭住一样,疼的曹无伤哇哇大叫,连声道:“放手,放手!”
刘阚松开了手,笑呵呵的说:“老曹,怎么在家里躺了些日子,就变成了娘们儿,这么不禁打?”
“屁话,你也不看看,你的力气有多大?也就是我,唤作阿其那小子,说不得早就哭了呢……不过,这些日子可不怎么见阿其出现,他在做什么?你们两个鬼鬼祟祟,又有什么打算?”
话音未落,曹无伤只觉脑袋被人狠狠的敲了一下。
腾地他一咧嘴,扭头刚要发怒,就见审食其一脸恼怒之色,“你刚才说,谁变成了娘们儿?”
“啊!”
刘阚忍不住笑道:“莫嚼舌头,嚼舌遭雷劈!”
审食其没好气的说:“什么鬼鬼祟祟?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做……嘿嘿,我准备和阿阚联手赚钱,老唐也出了钱,准备大干一番。这几天我是天天跑,还别说,真就找到了一个好地方。”
“赚钱?”
曹无伤一撇嘴,扭头道:“阿阚,你想要效仿那商贾之事?我劝你别干……就凭你这一身的好武艺,迟早出人头地。我家老爷子还说了,县长大人对你非常青睐,时常私下夸奖你呢。”
刘阚只是一笑,并未接口曹无伤的话岔子。
“老曹,你刚才鬼哭狼嚎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腿上的伤还没好利索,可别再严重了!”
第三十一章 始皇帝(二)
曹无伤嘿嘿笑了。
一脸神秘之色,同时又带着些羡慕之意,看着刘阚说:“阿阚,我就说你这家伙,傻人有傻福!”
“什么意思?”
“刚才县长大人把我老爹叫去了官署。回来后,我老爹一直摇着头,说世道真的是变了……阿阚,你早先不是把刀布换成了秦币吗?老爷子说,从即日起,将废去除秦币之外,市面上所有流通的钱币。并且在三日之后,推行《关市律》……阿阚,你小子这次可算发达了!”
刘阚一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呆呆的看着曹无伤。
反倒是审食其最先清醒,一把抓住了曹无伤,“你说的那个《关市律》,可知道是什么内容?”
“唔,这个我倒是没有问,而且我问了,老爷子也不会告诉我。不过隐隐约约听他露出口风,大概意思是说,以前一个蚁鼻的东西,现在一枚半两钱就可以买到,或者还会更便宜。
所有物品的价格,是统一规定,若有擅自违反者,依照秦律会处以刑罚,听说还挺严重。”
统一规定物价?
刘阚忍不住‘啊’了一声。曹无伤虽然说的很含糊,但是刘阚却生出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宏观调控,计划经济?
“阿阚,你怎么了?”
审食其和曹无伤奇怪的看着刘阚,不太明白他为什么如此的吃惊。刘阚这时候却笑了,那笑容灿烂的,好像是吃了蜂蜜一样。片刻后放声大笑,一把抱住了审食其,“阿其,我们发达了,发达了!”
是啊,发达了!
刘阚期盼已久的货币统一,终于出现了。更让他想不到的是,这伴随着货币统一,也许是这世界上最为原始的计划经济体系,居然也随之出现了?关市律,关市律……看起来要好好的研究一下了。前世曾经经历过计划经济时代的刘阚,非常敏锐的觉察到了其中的好处。
审食其先是一阵头昏脑胀,可很快的就反应过来。
是啊,真的发达了……想一想,七千块一下子变成了十五万,这种财富的增长,何等骇人?
阿阚这家伙,还真的是一个福星啊!
哈哈哈,我也很了不起,否则怎么会做出如此英明的决定?十五万,十五万……
巨大的幸福,可以说已经冲昏了审食其的头脑。而曹无伤在旁边发呆,有些不太明白。刘阚如此激动,他能够理解。但是审食其……和他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曹无伤的眼睛蓦地瞪得溜圆。
“阿其,你莫非……”
审食其兴奋的连连点头:“有钱了,老子有钱了!明天就把这房子全都给退了,我要盖新房子,买新的器物。他娘的,老子有钱了,有钱了……做两身衣服,我穿一套,再扔他一套。”
“你这个混蛋!”曹无伤也顾不得腿上的伤还没有,冲过去一把抓住了审食其,“这种好事,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娘的,你给我老实说,你换了多少秦币?我,我,我要好好吃你一顿。”
“十五万,十五万!”
这一次,却轮到曹无伤目瞪口呆了。
“阿其,房子的事情,你最好缓一缓!”
刘阚最先清醒过来,“不要忘记了,我们还有大事情要做……这样吧,明天一早,咱们去官署求见县长大人。你不是说已经看好了地方嘛?准备行动吧!区区十五万,不过是个开始。”
“没错,没错,只是个开始!”
审食其的头发乱糟糟的,不停的傻笑着。而曹无伤却疑惑的看着刘阚,又看了看审食其。
“阿阚,什么大事情?能不能算我一个?”
刘阚笑道:“废话!我和其哥老唐商量这件事的时候,本来就算上了你。”
“可是,可是我没钱!”
审食其极其奸诈,且猥琐的笑了起来,“老曹,放心吧……没钱算什么?咱兄弟,还说这个?
不过没钱的话,你可就要出力啊!对了,阿阚要准备盖房子了,你看是不是能帮忙?”
曹无伤憨直的笑了,“阿阚盖新房,你不说我也要出力的。这样吧,我回去和老爷子商量一下,找一块最好的地给你。到时候只要开垦出来,肯定衣食无忧……唔,我现在就回去说。”
刘阚连忙喊住了曹无伤,“老曹,我不要什么好地。沛县西,有一块沼地,我已经决定要那儿了。”
沼地,就是位于泥沼边上的土地,一般人是不会要的。
曹无伤一怔,“你要沼地干什么?”
审食其轻声道:“阿阚是外来人,这次统一圆钱,肯定会让不少人眼红。若是再得了什么便宜,他会成为公敌的。沼地就沼地,要我看也没什么不妥。如今非常时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曹,别看你我年纪比阿阚大,可要说考虑事情长远,咱们两个真的比不上阿阚。”
曹无伤轻轻的点头。
“对了,一会儿把唐哥也叫过来吧。我们晚上商量一下,看看怎么才能开始……唔,关市律,关市律……我一会儿去找赵大哥说说,先弄清楚这关市律的内容,可不要出了什么岔子。”
“也是,秦法严苛,一不小心就会遭受惩罚,研究一下再说也不坏。”
审食其深以为然,对刘阚的这种谨慎,也表现出极为赞同的态度。刘阚提议,审食其复议,估计唐厉也会同意。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那么作为一分钱没出的曹无伤,也没有意见。
刘阚换上了衣服,准备出门去找赵佗。
赵佗如今倒很清闲,本身他的任务就是配合任嚣平定匪患。如今匪患已经平息,他也无事可做。每天和蒙恬留下来的八百秦军,驻扎在沛县城外,操演兵马,从另一方面协助任嚣,进行武力威慑。
也算是并肩作战过,刘阚和赵佗的关系挺好。顺便呢,刘阚也打算把那柄武山剑,还给赵佗。
刚要出门,却听见脚步声传来。
一个人影从外面急匆匆的跑过来,一见刘阚,哇的哭了起来,“阿阚,阿阚,我大哥出事了!”
第三十二章 唯有义长存(一)
娇小玲珑的胴体,带着少女特有的芬芳体香。
闯入刘阚的怀中后,一双手紧紧的抱住了刘阚,就好像濒死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是吕嬃!
此刻,她再也没有往日那娇憨刁蛮的模样,梨花带雨,看上去让人好不怜惜。
不知为什么,刘阚这心里一痛。轻轻把吕嬃搂住,温言问道:“阿嬃,怎么了?你大哥出了什么事?不要哭,慢慢和我说。”
也许是刘阚的声音中,带有魔力。吕嬃渐渐的平静了下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缩在刘阚的怀里,脸一红,悄悄的向后一退,却是那么不着痕迹,就退出了刘阚的怀抱,脸上仍带着泪痕。
“阿阚,你要救救我大哥!”
吕公有两个儿子。长子吕泽,今年二十三岁;次子吕释之,比吕嬃还小一年,仅十二岁。
吕嬃的声音里,含着哭腔说:“阿阚,我哥哥被官府抓走了!”
刘阚闻听不由得一怔,诧异地看着吕嬃,心道:吕家难道和盗贼有关联,所以被抓走了吗?
但转念又一想,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虽然说不上对吕家有多么了解,但是刘阚却知道,吕家在单父也算是有头有脸,而且祖籍是在邯郸,和王陵根本没有关系,更犯不上舍了家业和王陵勾连。当初吕家之所以在单父呆不下去,一方面是因为得罪了当地的豪族,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始皇帝下令迁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往咸阳。看得出来,吕公似乎不想去咸阳。
正因为这样,吕公才举家迁到了沛县。
刘阚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沉吟片刻后,轻声问道:“阿嬃,你大哥是不是因为躲避官府征召?”
想想也是,此次征召,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吕泽的身影。
按道理说呢,吕泽的年龄符合征召的条件,却没有出现……很明显,是特意的躲避这次征召。
任嚣果然是说到做到。
当初说过:一经查出有人躲避征召,定然会予以严惩。
想那吕公虽然初至沛县,可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不仅官府会注意,街坊邻居也会小心。
吕嬃点头说:“我哥哥不是刻意躲避征召,是因为头天夜里摔断了腿,所以才没有去啊。阿阚,我听人说你这次立了大功,和秦人的关系也挺好,能不能帮忙去求情,让他们放了我哥哥?”
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里,满含着期盼。
刘阚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真是个傻丫头啊!你哥的腿,断的也太巧了吧。记得当天从城外回家的时候,还看到吕泽和一群人在武姬的酒肆里喝酒,怎么一个晚上过去,腿就断了?
怪不得吕雉没有来,恐怕也清楚里面的玄机。
“阿嬃,你是不是偷偷跑来找我的?”
吕嬃惊讶的看着刘阚,似乎非常的震惊,“阿阚,你怎么知道我是偷跑出来找你的啊?”
废话,这种事如果正常,怎可能是你来告诉我?如果你哥哥断了腿,你姐姐一定会和我娘说。
要知道,整个沛县城里,吕雉没有什么朋友,最信任的就是刘阚和他的母亲,阚夫人。
此事阚夫人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吕泽的腿,断的有玄机。据阚夫人说,出征的那几天里,吕雉可是经常过来陪她说话呢。傻丫头,你哥哥要是断了腿,你姐姐怎么可能不露出一点口风来?
这番话,刘阚自然不可能和吕嬃说出来。
不过他还少算了一件事,那就是吕公的秉性。吕公是个商人,说穿了有点势利眼,而且好面子。刘阚当年不过是靠着吕家吃饭的食客之子,虽然不是奴仆,可是在心里,吕公多少还是有些轻视刘阚。在吕公看来,刘阚就是个徒有蛮力的傻子,他都解决不了的事情,刘阚又有什么办法?
“阿嬃,你哥哥什么时候被带走的?”
“晌午的时候!”吕嬃眼圈又红了,坐在门廊上,抽泣道:“那些人好不讲理,砸了我家的门,冲进来就把我哥哥锁走了。临走的时候,有个带队的还说:按照秦律,我哥哥少不得要输作戍边,最少也是五年的刑罚。爹爹去找门路了,我说来找你,可爹爹就是不肯答应。”
是啊,吕公怎可能掉了这份儿脸面?
“你姐姐呢?”
“家里已经乱成了一团麻,姐姐在安抚大家。我偷偷的从后门跑出来……阿阚,你一定有办法的,是不是?”
刘阚很明白小吕嬃(音xu,一声平)的脑瓜子里在想什么。
从小到大,刘阚是吕雉的小尾巴,吕嬃是刘阚的小尾巴。当年在单父的时候,刘阚好像一尊保护神一样的照顾着吕嬃。每当有人找吕家姐妹的麻烦,刘阚总是会奋不顾身的冲出来。
也许,在吕嬃的心中,刘阚一定会帮她吧!
可是傻丫头,你可知道,你面前的刘阚,却不是当年的刘阚啊。
刘阚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事实上,在吕嬃那天真而带着期盼的目光中,他也很难拒绝。
可问题在于,他又有什么办法?
这些日子研读秦法,他多多少少对于秦律算是有了解。秦法一如后世的法律,但是在执行和落实方面,更加严格,甚至可以用不近人情来形容。法可责众,只在秦王一人之下,凌驾众生之上。正因为这个原因,秦王一声令下,八百里秦川的老秦人,可以悍不畏死的冲锋。
黑龙横扫六国,也并非是一件侥幸的事情啊。
刘阚如今只不过是一个市井小民,如何能和那秦法抗衡?就算他能钻些小空子,但吕泽的事情,却非他能解决。
沉吟半晌后,刘阚抬起了头,“阿嬃,你别着急。这件事,让我想想办法,可不一定能成功。”
哪知吕嬃见刘阚答应了,立刻开心的笑了。
“我就知道,阿阚一定有办法。”
小姑奶奶,我只是说想办法,可没有说有办法啊!
刘阚哭笑不得,但又实在不忍心,打击吕嬃。也罢,尽力而为吧,总是可以想出什么主意的。
※※※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刘阚的性格中,带有一些小新自己的影子。呵呵,迂腐……也许吧。
此时的刘阚,不过是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市井小民罢了,指挥作战?恐怕也轮不到他来做主吧。有赵佗在,指挥这样的事情,怎可能由他来完成?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看到战友受伤,他会不顾一切的去挽救。
没有刘邦懂得收买人心,也比不上赵佗的冷静。
刘阚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努力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小新曾经说过:屁股决定脑袋。
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情。理性派,合理派……呵呵,其实这个世界,不正是因为许多不理性,不合理,才让人感到了希望吗?
附西点军校二十二条军规:
1、无条件执行;
2、工作无借口;
3、细节决定成败;
4、以上司为榜样;
5、荣誉原则;
6、受人欢迎;
7、善于合作;
8、团队精神;
9、只有第一;
10、敢于冒险;
11、火一般的精神;
12、不断提升自己;
13、勇敢者的游戏;
14、全力以赴;
15、尽职尽责;
16、没有不可能;
17、永不放弃;
18、敬业为魂;
19、为自己奋斗;
20、理念至上;
21、自动自发;
22、立即行动。
是否能做到是一回事,做不做却是另一回事。
第三十三章 唯有义长存(二)
吕嬃在刘阚的劝说下,回家去了。
和来时的哭哭啼啼不一样,吕嬃走的时候,一脸的开心笑容。小女孩儿的心思,盲目的信任着刘阚。也许在吕嬃看来,刘阚一定可以帮到她的兄长,只要他愿意,没什么能难住他。
可是刘阚却感到头疼了!
“阿阚,进来一下。”
阚夫人走过来,看了一眼坐在门廊上愁眉苦脸的刘阚,迈步走进了房间,在正中央跪坐下来。
“母亲!”
刘阚在阚夫人面前坐下。
阚夫人没有说话,似乎在考虑着什么事情。过了一会儿,她突然说:“阿阚,刚才你和阿嬃的话,娘都听到了。你已经长大了,凡事知道轻重,还能识字读书,建立功勋,娘很开心。”
刘阚奇怪的看着阚夫人,等待着她说下去。
阚夫人并不是一个很喜欢说话的人,如今一下子说这么多,肯定有更深的含义。
“你爹在世的时候,常对我说这样一句话:做人当重情义,更应该有感恩之心。所以,你爹在吕家离开单父的时候,不惜以死报偿吕家。他死的好,当得好汉两字,娘以嫁给你爹这样的英雄而自豪。如今,我们虽然已经脱离了吕家,可是却不能忘记,当初吕家对我们的照顾。”
刘阚沉默了……
呆呆的看着阚夫人,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阚夫人的思想,也代表着这个时代,大多数人的一种观念。所谓恩义,可不仅仅是一句话,一件事能够偿还。有的时候,甚至需要付出性命,一个人的性命不够,乃至几代人偿还。
当然,怎么做?要看你如何看待这种恩情。
但是这和刘阚的观念,却有着非常明显的冲突。或者说,他不能理解,古人对恩义两字的理解。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既然生活在这个时代,刘阚就必须尝试着去理解这个时代的思想。
阚夫人静静的看着刘阚,叹了口气道:“阿阚,你有什么舍不得的吗?”
“我……”
“你如今立下了功劳,他日说不定能飞黄腾达。但你却不能忘记了,当年若非吕家收留了你父亲,你父亲和我,只怕早已经饿死,更不要说会不会有你……你爹用命还了吕家的恩情,现在却是你,要去偿还这份恩情。别忘记了,从单父出来,吕家一直没有把你抛弃。”
刘阚很无语。
“这份恩情,你必须报答。知恩不报,就算你将来成就再大,却当不得好汉这两个字。阿阚,娘和你说这些,只是要告诉你,大丈夫生于世上,当问心无愧。有些事情明知不可为,也必须要去做。知难而上,才是大英雄,大丈夫……娘不勉强你,何去何从,你自己决断。”
还不勉强呢……
刘阚甚至能感觉到,如果他不答应阚夫人的话,只怕阚夫人立刻就会自尽。
沉默了片刻,刘阚站起来,“娘,孩儿知道该怎么做了。你放心,孩儿绝不会让您感到失望。”
“如此,甚好!”
阚夫人站起来,在房间里收拾行礼。
刘阚默默的走出房间,却意外的看到,唐厉审食其二人,正站在门口,静静的看着他,也不说话。
“老唐,其哥……原本还想和你们做一番大事业,如今看来……”
唐厉上前,一把攫(音jue,二声)住了刘阚的胳膊,“阿阚,我果然没看错你,是个好汉。”
“啊?”
“婶婶说的不错,大丈夫生于世上,有所谓有所不为,但最重要的就是,问心无愧。当日你在昭阳大泽,不肯丢弃老周,我唐厉就觉得,你刘阚是一个好汉子,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审食其也上前道:“是啊,比那只知道满嘴说空话的家伙,强百倍。”
刘阚诧异道:“你们……”
唐厉一笑,说:“阿阚,其实这事情并不难解决。吕家的事情,我们在路上就听说了。嘿嘿,说实在的,我和阿其刚才没有出声,其实也就是想要看看,你阿阚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阿其,你且去陪婶婶说话,请她不要担心。
我和阿阚去一趟官署,这件事其实有更好的解决方法。既不用舍了性命,更不需要阿阚为难。”
刘阚问道:“老唐,你有主意了?”
“嘿嘿,只看你阿阚的面子,是不是够大!”
唐厉说完,拉着刘阚的胳膊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在刘阚耳边低声说着什么。最后,唐厉说:“只要任嚣点头,这件事就算是扯过去了。即不需用你卖命,任嚣呢,也不会感到难做。”
刘阚说:“任嚣会同意吗?”
“那就看这位县长大人对你的重视程度了。如果他对你够重视,这件事就不会太难;实在不行,咱们再想别的办法……不过不要在沛县惹事。就算要行动,也可以等判决下来再动手。只要计划能得当,行动能配合好,天衣无缝。就算是任嚣怀疑,嘿嘿,也拿你没办法。”
刘阚知道唐厉的意思:如果真的不行,那就在途中劫人!
不过让他意外的是,唐厉早前所出的那个主意。一般人,恐怕是没办法想出这样的主意吧。
此时,天已昏暗。
刘阚和唐厉并没有去官署,而是径直奔监牢而去。
沛县的监牢,非常简陋。就建在城东南角的一块空地上,一排木栅栏做围墙,门口有狱卒守卫。
刘阚一见那狱卒,竟笑了。
任敖!
没想到还是个熟人。昭阳大泽血战之后,乡勇就随之解散了。任敖呢,在萧何的引荐下,就当上了沛县的狱卒。毕竟,监牢也算重地,不能没有人看守。秦军自然不可能做这种事,就只能从本地招募。一年能收入几百枚半两钱,而且也很清闲,任敖也就答应了下来。
见刘阚和唐厉来,任敖显然有些吃惊。
“阿阚,老唐,你们怎么来了?”
从回到沛县之后,任敖这些人就没有再遇到过。毕竟是一起并肩战斗,所以就显得很亲热。
刘阚和唐厉相视一眼,轻轻的点点头。
“任大哥,小弟今日前来,其实是有事相求!”
刘阚上前一步,插手躬身道:“还请任大哥能通融一二。”
任敖一怔,“有事儿?什么事情?阿阚,你且说来听听,若我能帮上忙的话,一定义不容辞。”
第三十四章 宝剑锋从磨砺出(一)
已过亥时,天早就黑了。
沛县城中很安静。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都睡下了……有些颠簸的街道上,回响着马车驶过的声音。
吕翁拖着疲惫的身子,在大宅门口下了车。
忙了一整天,拜访了许多人,更奉上了无数钱帛。可人家一听事情,立刻变了脸色。婉言拒绝之后,好像送瘟神一样的把吕翁送了出去。临走把大门蓬的关上,里面再无半点声息。
也难怪,寻常小事也罢了。
可你吕翁的这件事情,就不是那么好办。想一想,全城的青壮都奉命征召,凭什么你吕翁的儿子就可以特例?再者说了,死了那么多人,你吕翁的儿子就算受点罪,也算不得大事。
吕翁本来就是外地人,沛县的人们,尚未能接受他。再加上出了这一档子事情,往日就算关系不错,也唯恐避之不及。毕竟这件事情,牵扯到了秦律。谁又敢和秦法过不去?那任嚣,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想想那城门楼子上悬挂的人头,哪一个人又愿意做这出头鸟呢?
吕翁的心情,也恶劣到了极点。
“东翁,东翁……”
吕翁一进家门,就见家人急匆匆的跑过来,神情激动的说:“大公子,大公子……大公子他……”
“泽儿怎么了?难道说……”
吕翁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一把揪住那家人的领子,“你倒是说话啊?快说,泽儿他怎么了?”
也是这家人有点口吃,吕翁越催促,他就越结巴。
把个吕翁急得,脑门子上一头的汗水,推开了那家人,大步流星的朝后院走。迎面麹先生走了过来,一见吕翁,笑呵呵的上前拱手:“东翁,恭喜了……大公子没有大碍,性命无忧!”
“大公子他回来了!”
身后的家人跺着脚,恶狠狠的说出了想要说的话语。
把个吕翁气得,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回身狠狠的等了一眼那家人,然后拉着麹先生说:“麹先生,泽儿回来了?他怎么回来的?可是官府将他放出来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麹郎中笑了笑,“您去看看就知道了,这一次,可真的是他命大。若是输作戍边的话,怕是连命都保不住。”
说完,麹郎中走了!
吕翁满头雾水的走进了后宅,还没有进门,就听见大儿子吕泽的呻吟声,似乎正遭受什么痛苦。他连忙闯进房间,就见一家人都在屋子里,围着那榻上的吕泽,如同众星拱月一般。
“泽儿!”
“爹,爹啊……呜呜,孩儿还以为这一次就见不到您了呢!”
吕泽本就是有点纨绔的性子,听闻吕翁回来,立刻撒泼耍赖一样的,想要从卧榻上爬起来。
吕翁的老婆连忙按住了吕泽,怒道:“你不要乱动,麹郎中不是说了嘛,不许你乱动。正好,也让你爹看看,那刘阚是怎么报答你爹的……老爷,您可算是回来了,泽儿快被打死了。”
吕泽这一挣扎,吕翁看得非常清楚。
这家伙的一条腿,被人打断了。虽然经过麹郎中的治疗,可那样子,看上去真是凄惨。
“这,这是怎么回事?泽儿的腿怎么……还有,他怎么回来的?这事情和刘阚,又有什么关系?”
吕媪鼻涕一把泪一把,向吕翁哭诉:“谁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时辰前,那个萧先生带着人把泽儿给抬了回来,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告诉我说泽儿的事情已经了结了,然后就走了……我叫来麹郎中,又问泽儿是怎么回事……呜呜呜,泽儿,还是你来告诉你爹事情的经过吧。”
吕泽哭诉道:“爹啊,孩儿本来在牢狱中好好的。可傍晚的时候,那刘阚带着人闯进了监牢,问孩儿是不是想活命,还说要想活命,就听他的。孩儿想啊,刘阚不管怎么说,也是从咱吕家出来的人,于是也没有提放他。哪知道,哪知道那刘阚突然动手,把我的腿打断了。”
吕翁的火气,腾地一下子就窜了起来。
“我去找那小杂种去……我吕家自认待他不薄,为何要把我儿打成如此模样?”
吕雉从头到尾,一直冷冷的看着那吕泽演戏。见吕翁暴跳如雷,她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
“爹,做人要有良心。你现在去找阿阚,只怕要去牢狱中寻找了……大哥,你休要在这里血口喷人。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你的错。若非你眼红阿阚理了战功,和人在酒肆中辱骂阿阚,怎么会有人找你的麻烦?那老秦人最讲袍泽之情,没有在牢狱中折磨你,已经算你命大。”
吕雉这一发怒,吕泽立刻闭上了嘴巴。
吕翁说:“阿雉,你哥哥被那小杂种打成这样子,你还替他说话?”
吕雉冷笑道:“爹,你要弄清楚。阿阚这是在救他……如果不是阿嬃不懂事,偷偷的跑去找阿阚求救,大哥只怕是现在还呆在牢狱里面,过些日子就要被输作戍边,到时候生死两难。
你不让大哥去奉召,对外说他的腿断了。
现在,他的腿的确是断了……旁人就算是要说闲话,也怕是没有办法。阿阚打断他的腿,是救他,不是害他。而且,阿阚怕也是要招惹上麻烦。您以为,官府的人,会这么放过他?”
吕翁冷静了下来,也就明白了这其中的玄奥。
只是,他感觉很没有面子。自己出面求爷爷告奶奶都办不成的事情,居然被刘阚轻易的做到了。
不过,就算是他要救吕泽,也用不着这么狠吧。
“姐姐,阿阚他……不会有事吧。”
想是受了吕雉的责骂,吕嬃也明白了其中的原委。这时候,她可不再为吕泽担心,而为刘阚担心起来。同时,这心里有着无比的自责。如果不是她去找刘阚,刘阚也不会这样冒险吧。
如今,不晓得阿阚会不会有事!
第三十五章 宝剑锋从磨砺出(二)
刘阚、任敖、唐厉三人,静静的跪在县署堂上。
任嚣黑着脸,看着眼前的三个人,似乎非常的生气。两边,萧何与赵佗肃手站立,一言不发。
“阿阚,你好大的胆子!”
任嚣指着刘阚,怒道:“竟然跑到了牢狱中闹事。你莫不是认为,立下了些许战功,就可以为所欲为?”
“小民不敢!”
“你还不敢?”任嚣强压着怒火说:“那吕泽逃避征役,乃是事实。依照律法,当输作戍边三年。你可倒好,视我大秦律法如无物,打断了吕泽的腿也就罢了,还跑到我这里为他求情。刘阚,我告诉你,你的战功我还没有上报,就凭你所犯下的事情,处以极刑也不为过。”
刘阚沉默了一下,“小民甘愿伏法!”
“那你可知错?”
“小民知错!”
“可后悔?”
刘阚咬紧了牙关,沉默了片刻,轻轻摇头道:“小民并不后悔。小民的娘从小就教育小民:做人当有感恩之心。大丈夫做事,有所为有所不为,然义之所在,虽死无悔。吕家曾与小民一家有活命之恩,小民重伤时,更未曾弃之路旁。小民觉得,这份恩情,小民必须偿还。”
说这番话的时候,刘阚有些心惊肉跳。
他不后悔吗?不后悔是假的……事实上,如果不是阚夫人,他根本不想出手解救吕泽。
可现在,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后悔也没有用。刘阚在搏,既然阚夫人都能有这样的观念,那么任嚣呢?法无外乎情与理二字,虽然自己触犯了律法,可说不定任嚣也会因为此而网开一面。
偷眼扫去,任嚣依旧面沉似水。
可是刘阚却敏锐的捕捉到了,任嚣眼中那一抹赞赏之意。
任嚣说:“刘阚,你虽重情义,但怕是人家并不领情啊……萧长吏,那吕泽已经被送去了吗?”
萧何连忙回答:“已经送回去了!依照大人的吩咐,小吏挑了他的脚筋。就算是伤势好了,后半辈子也只能是个瘸子。不过,吕泽似乎并不领情,一路上都在咒骂刘阚,说他忘恩负义。”
刘阚抬起头,向萧何看去。
萧何也正好向他看过来,微微一笑,似乎别有深意。
任嚣说:“如此,倒也不算违背律法……刘阚,你可听到了?吕家人,似乎并不感激,你现在可后悔?”
刘阚正色道:“施恩不求报!小民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他会感激我。小民只求问心无愧,后悔一说,更无从谈起。大人,这件事乃小民一手所为,与任敖唐厉二人无关,还请大人明鉴。”
“大人,此事是我出的主意,怎能无关?”
任敖也跪行一步,“大人,小人奉命守护牢狱,却未能护得犯人周全。若非小人放行,阿阚也进不得牢狱。此事实乃小民之错,若要责罚,小民甘愿伏法。还请大人宽恕阿阚一二。”
若在后世,遇这样的事情,周遭的人只怕是恨不得把自己洗的一个干净。
刘阚万没有想到,唐厉任敖两人到了这一步,仍然愿意分担自己的罪责,这心里感动万分。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义字当头吗?
任嚣沉默了,看看堂上三人,扭头问道:“佗,这件事……依你之见,当如何处罚?”
赵佗微微一笑,“吕泽因断腿未能奉召,如今看来乃是事实。任敖守护牢狱不力,乃失职之罪。念其初为小吏,不懂得规矩,当处以谇(音sui,四声)刑,大人以为,此判决如何?”
所谓谇刑,辱骂、劝责之刑。
需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受责问,并当众悔过。这种刑罚,多是针对官吏而行,用在任敖身上,倒也妥帖。相比较其他刑罚,谇刑虽然说是最轻的一种,但同时却对犯人的精神是一种摧残。
不过,若你心中无愧,也就不会在意。
任嚣想了想,“甚好!那唐厉呢?此人心怀狡诈,怂恿他人乱法,又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唐厉怂恿刘阚伤人,但念其从犯,当处城旦六个月。每日罚作,不得少于两个时辰。”
所谓城旦,就是寅时起床,开始修筑城墙,而且食宿自理。相比输作动辄两三年的处罚,已经是手下留情了。任嚣也不看刘阚,点头赞成说:“唐厉,将你罚作六个月,你可愿伏法?”
“小人,甘愿伏法!”
“刘阚!”
任嚣最后念到了刘阚的名字,“你可知道擅闯牢狱,伤人身体,依照秦律,当处以输作三年?”
刘阚激灵灵一个寒蝉,伏地不敢出声。
片刻后,任嚣又说:“不过沛县城墙,急需人修缮……恩,格掉你公士之爵,免去输作之苦。原地罚作,为期两年。两年之中,每日不得少于三个时辰,而且必须要将东墙修缮完毕……
刘阚,如此处置,你可愿伏法?”
‘公士’,是秦国二十等军功爵中,最低等的爵位。但即便是最低等的爵位,也与庶民有本质的不同。不但可以享有国家给予的岁俸,约五十石。同时还能获得一顷良田,一所宅院,一个仆人。大致上来说,只要是享有二十等爵的爵位,哪怕只是‘公士’,也可称之为‘士’。
士,在这个时代,那可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别看吕翁富庶,可终究还是一个平民,配不上‘士’这样的称呼。
刘阚斩首王陵,可有一爵军功,虽未公布,但已经被认可。没想到,这一下子又变成了平民。
心里不由得苦笑,不过刘阚也知道,任嚣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他读过秦律,自然知道秦法之中,有‘功是功,过是过’的说法,功过不能相抵。两年城旦罚作,任嚣已经是手下留情。否则给他来个输作的话,三年下来,天晓得还有没有命在。
还能说什么呢?
刘阚叩首道:“小民甘愿伏法!”
“滚出去吧……”任嚣似是非常不高兴,站起来一挥手,骂了一句后,转身走进了内堂。
赵佗走过来,拍了拍刘阚的肩膀。
“好汉子!”
他只这么说了一句,然后就急匆匆的走进了内堂,也不管刘阚等人还在堂上,跑到任嚣跟前。
“任大哥,这样做是不是有些过了呢?”
任嚣停下了脚步,轻轻摇头:“年轻人,喜欢凭着一腔子的血性做事,一言不和,拔剑相向……给他些磨练,消消他的性子。这件事情我还能压下来,可万一他又做出什么过火的事儿,我可就压不住了。给他个事情做,等两年之后,我会向蒙大人推荐,让他进蓝田大营。
是个好小子,可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儿,白白的浪费了……对了,蒙大人交代你的事情,可做好了吗?”
赵佗笑着点点头,“任大哥放心,蒙大人交代的事情,我怎可忘记?关于那战场急救的措施,我已经整理成文牍,这一两日就会派人送往咸阳。如果真的有用,这小子可是前途无量。”
任嚣站在院子里,抬头仰望星空。
“佗,我有种预感,这小子还会做出一些,让我们惊喜的事情!”
第三十六章 笑看风云起(一)
沛县的城墙,其实非常简陋。
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城墙的规格自然比不上大梁、雒阳这样的城市。甚至,和临近的薛县,戚县相比,也相差很多。从泥沼中挖出黑乎乎的烂泥,搅拌调匀之后,用见方的木框分切成一块块,夯实之后晒干,堆砌起来就变成了现在沛县的四面城墙,仅两三丈的高度。
这种城墙,也只是象征性的建造。
别说遇到正规的军队攻击,即便是王陵那样的马贼,抵挡起来也非常困难。虽然说如今四海升平,只有少数地方有零星骚动,但任嚣还是感觉着,应该把这城墙好好修缮一下才行。
刚过了寅时,刘阚唐厉二人和几十个囚犯,在狱卒的带领下,来到了沛县城东。
已经入秋,早上的气温有点低,小风一吹,能感觉到一股寒意,刘阚忍不住打了一个寒蝉。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不过看看旁边的唐厉,刘阚这心里又禁不住升起了一股暖意。
“阚兄弟,莫在意!”一名狱卒走上前来,拍了拍刘阚的肩膀:“两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若是运气好,遇到个大赦什么的,说不定一年半载也就结束了。你们两个的事情,我也听说了……呵呵,大家其实都挺佩服你们。我也不管你们,且自己看着办吧。只要别让那些老秦人看见,大家就相安无事。”
这狱卒,也是当初参加过征召的人。
不过由于身体不好,武艺也很普通,所以在第二天就被淘汰出去。后来经萧何推荐,担任沛县狱卒。
刘阚记不清他的名字了,所以微微一笑,算是当作回应。
而唐厉则擂了对方一拳,“老曹,有心了!”
那狱卒只是一笑,没有再说话,转身督促其他的犯人干活。
刘阚忍不住问:“唐厉,他姓曹吗?叫什么名字?当初在青竹林大营的时候,我没记住他的名字。”
“曹参!”
唐厉淡定的说出了那狱卒的姓名,然后抄起一个泥桶,随着其他犯人忙碌起来。既然是罚作,就要有罚作的样子。人家说是照顾,可总不成在旁边袖手旁观,传扬出去也会连累他人。
而刘阚却呆愣了一下。
曹参?这个名字绝对听过……
萧规曹随,这个成语刘阚有印象,而且也清楚其中的典故。这曹参,好像是汉朝的第二代宰相吧。而且三国演义里也提到过,说曹操曹孟德,就是曹参的后代,故而刘阚印象深刻。
又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啊!
刘阚轻轻地摇头。没想到,这小小的沛县,竟然出了这么多了不起的人物。萧何、曹参、樊哙、夏侯婴、周勃……这些名字在后世可是响当当。居然都聚在这沛县之中,的确有趣。
只是不晓得,那张良、陈平、韩信,如今又在何方?
还有西楚霸王项羽,绝代佳人虞姬,现如今又是什么样子?刘阚这心里,可真的是非常好奇。
※※※
劳役非常辛苦,不过对于刘阚而言,却是乐在其中。
不论是在行走中,还是劳作中,不知不觉的把赤旗书中记载的步伐运用上,一开始很麻烦,但到了后来,就轻松了许多。权当作是在练功吧,刘阚干起活来是不余余力,三个时辰下来,已经是大汗淋漓。既然有些事情无法逃避过去,索性就在里面寻找快乐,其实也很有趣。
辰时过后,犯人们收工回监牢。
城头上,任嚣看着正在往牢狱方向走去的犯人们,脸上浮起了一抹笑容,轻轻的点了点头。
“任大哥,这小子倒是很实在嘛。”赵佗在旁边笑道。
任嚣说:“能吃苦耐劳,不比六国人的偷奸耍滑,有我老秦人的风骨。佗,这家伙如果不是老秦人,那才是古怪了……先前把刀布蚁鼻换成了秦币,若非心向我老秦,怎会做这样的事情?我老秦历代祖宗保佑,居然让这小子赚了一大笔,也算是对他的补偿,你说是不是?”
赵佗笑道:“这是自然!”
其实,任嚣和赵佗不是没有想过,刘阚换秦币别有用心。可后来再一想,两个人都感觉着不太可能。一统货币,据说是始皇帝在不久之前廷议中做出的决定,甚至连丞相王绾、廷尉李斯、上卿蒙毅这些始皇帝身边的重臣都不知道。刘阚一介小民,又怎么可能预知其中玄妙?
若真如此,这家伙就是活神仙了!
刘阚平时表现的也很低调,除了勇武过人,义气过人之外,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展露才华。
任嚣自然也不可能猜到,刘阚来自未来。
正因为这个原因,任嚣也好,赵佗也罢,都深信刘阚是老秦人,而且是出自杜陵刘氏宗族。
“佗,过些天,你就要回相县了吗?”
赵佗沉默了片刻,点点头说:“正是……王上已决心征讨百越,并且已经开始调拨人马。相县方面的压力有点大,所以屠将军命我即刻回转相信,协助他做事……我估计,用不了两年,一俟(音si,四声)六国情况平定,王上就会出征。相县那边的情况,现在也是很糟糕。”
任嚣叹了口气,心里很舍不得这个和他搭档许久,合作无间的小兄弟。
不过,转念任嚣又笑了,“佗,好好干吧……反正沛县和相县也只有一天的路程,你我兄弟随时可以相见。说不定,用不了多久,你我兄弟还能再并肩作战,为陛下开疆扩土,建功立业。”
赵佗也笑了,“那小弟就在相信恭候任大哥的回归!”
两人相视一眼,蓦地仰天大笑。
远处,回响起了一阵呜咽的号角声,却是秦军出操的时辰到了!
囚徒的日子,其实并不难过。有人在外面照顾,刘阚和唐厉的日子,自然也就的轻松许多。
牢狱中,刘阚的事迹也已流传开来。
别看被关在这里的人,大都是一群痞赖货,可是识英雄、重好汉……春秋战国五百年乱世造就而成的血性,却始终未改变。对于刘阚的勇武,对于刘阚的义气,痞赖货们敬佩不已。
隐隐的,刘阚颇有狱中老大的地位。连带着唐厉,也成了众人敬佩的人物。
刘阚也很懂得做人。
阚夫人每天都会送来自己做的饭菜,和刘阚说一会儿的话。牢狱中的饭菜,自然是不堪入口。
对于刘阚而言,阚夫人的饭菜中虽没有后世的那种口味,但也别有风味。阚夫人能做一手好菜,每次送走母亲之后,刘阚都会把饭菜分给牢狱中的伙伴,每个人吃的不多,却也胜过口中无味。按道理,外面的饭菜是不能送进来的,阚夫人这样每天来探望,也不合规矩。
可谁让任敖如今成了牢头呢?
虽受了谇(音sui)刑,但是威望却随之增高。连带着走在街头,众人见到任敖,也会伸出大拇指称赞。
好汉子!
对于这些生活在市井中的草根人物,一句称赞,足以让他们心满意足。
据任敖自己说,因为现在有了名气,姑娘们看他的眼神儿都不对了。有好几家的姑娘,都托人上门提亲。这在以前,家徒四壁,贫寒交困的任敖是不敢想像的事情,如今居然美梦成真。
不出劳役的时候,刘阚或是在牢狱的空地上练拳脚,打熬力气,增强体魄。
为此,他还为自己开出了一份食谱,请阚夫人为他烹煮。前世本就是营养师,刘阚做起这个来更是轻车熟路。以至于唐厉戏称:刘阚这不是被罚作,分明是跑到牢狱中享清福来了。
而刘阚呢,也只是一笑,并不辩解。
有什么好辩解的呢?其实在刘阚看来,除了环境差一点之外,这牢狱里面倒也算是清净。
在这期间,吕雉姐妹陪着阚夫人,也经常来探望刘阚。
只是每次见到刘阚的时候,吕嬃都眼泪汪汪的。在她的心里面,恐怕是藏着无法解开的愧疚。
而吕雉却不多话,每次就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听着……
秋去冬来,转眼之间,已进入了严寒的冬天。
第三十七章 笑看风云起(二)
十一月的天气,非常冷。
在这个时代,自然不可能出现什么温室效应,气候正常,四季分明。在入冬之后,沛县下了两场雪。
雪并不算太大,却让人感觉很舒服。
正是午后,刘阚一个人在牢狱的空地上,踩着赤旗书中所说的三宫步,手中拎着一根沉甸甸,用数百年老树的树根雕成,形状和赤旗略有相似的武器,大声呼喊着,联系摇旗之法。
那老树根浸过水,所以格外沉重。
重量若依照后世的斤两计算,大约有五十多斤,正好是赤旗的一半。虽然已经减了一般的距离,可单臂施展,若换个人,一样非常的吃力。刘阚赤着膀子,光着双脚,在冰天雪地中舞动大旗,脚下灵动,身形圆转,那沉甸甸的木制大旗在他的手中,发出呼呼的声响。
雪花从天空中飘落下来,被旗风扫落。
任敖唐厉等人站在房间里,隔着小窗向外看去,一个个轻轻摇头,叹了一口气,又坐回远处。
一个破烂的铜鼎,里面糊上厚厚的烂泥,烘干之后,俨然成了火炉。
炉膛里燃烧着红彤彤的木炭,火炉上放着一个陶盆,里面盛满了水,水里面还有一个酒坛。
“这么冷的天,你们说阿阚这家伙不坐下来喝点酒,一个人练什么武啊……这家伙,简直就是个武痴。屠子当年也没有他这么大的劲头……不是练武,就是识字,他就不觉得烦吗?”
酒,是吕雉送来的昔酒,以糜黍做成,口味比之外面的昔酒,好上许多。
所谓昔酒,是一种叫法。古时,这酒有三酒五齐之分。以稻谷和糜黍为原料,三酒可分为事酒、昔酒、清酒。事酒的意思,就是因事而酿,时间很短,口味很差。昔酒则需要短时间的储藏,意思就是过去酿造的酒,口味稍醇厚。至于清酒,冬酿夏熟,是当时酒中之冠。
五齐之酒,指的是五种不同成色的酒。分为泛齐、醴(音li)齐、盎齐、缇(音ti,二声)齐和沉齐。其中,泛齐和醴齐酒,是市面上最为常见的酒,酒糟浮在酒中,或者有滓液混合。
口味呢,大多以甜口酒为主,男女老幼,没事的时候都能喝一口。
当然,除了甜口酒之外,还有辣口酒的说法。不过这种酒大都是用来贩卖,而不是自己保留。
好像刘阚在王姬的酒肆中喝过的那种酒,就属于辣口酒。
既然是用来贩卖,自然和在家里和的酒不一样。除了口味,还需要有些加工,也就是五齐之酒中的盎齐酒。酒色泛白,并且带着辣口酒特有的强酸味道,为很多酒客所喜爱和钟情。
吕雉送来的是昔酒,而且是盎齐昔酒。
这一坛子,在市面上至少要十个半两钱,可不是一般人就能喝到的好酒。可惜,刘阚对这种酒是非常的不感冒。甚至在他看来,这种所谓的美酒,喝着其实和受罪没什么太大区别。
扔在那里也不喝,索性就分给了大家。
不过,刘阚给了任敖等人一个建议:盎齐昔酒,其实就是最为原始的黄酒类型。秋收冬藏,在寒冷的季节当中,不适合冷酒下肚。如果要喝酒的话,最好还是用小火加热,别有滋味。
为了喝酒,刘阚还鼓捣出了一个原始的炉子,供任敖等人温酒。
温酒下肚之后,对于身体极有好处,符合养生学的原理。佐以风味小吃,在冬日中别有滋味。
任敖、曹参和唐厉三人,没事儿就会缩在这门房里面,喝着小酒,还能看着外面刘阚练武以助酒兴,这小日子过的倒也舒畅。
曹参笑道:“若没有这番刻苦,阿阚又怎能斩杀王陵?屠子说,七八年后阿阚能和他斗个旗鼓相当。依我看啊,用不了三五年,屠子怕就要危险了。至于识字……阿阚怕是另有想法。”
“能写自己的名字就好,识字太多,又有何用?”
唐厉正色道:“老任,话不能这么说。识字多了,总归是有好处……至少能明事理,分是非。就比如这秦律,如果我们大字不识一个,岂不是会惹出许多麻烦?多识几个字,有好处啊。”
“有甚好处?”
任敖挠着头说:“天底下的字太多了,我看着就头疼。明明就是一个字,非要有许多的写法,麻烦的很。”
“所以,秦王……啊,始皇帝废除六国文字,独用秦文,也并非没有道理嘛。”
曹参咬着嘴唇,轻声道:“六国文字,六国风骨!始皇帝这样强硬的飞出六国文字,只怕是六国士子会有反弹啊。如此一来,六国表面平定,可私底下呢,恐怕会是暗藏着杀机也说不定。”
唐厉一笑,“这一代的士子或许会不老实,但下一代呢?下下一代呢?过上百年……或许用不了百年,几十年的光景,这天底下还会有多少人识得六国文字?要我说,统一文字是个好事。长痛不如短痛,或许始皇帝推行秦文的手段有点强硬,可对于以后,却是大有好处。”
曹参辩不过唐厉,沉默下来。
这时候,房门突然间蓬的一下被人推开,风卷着雪花涌入门房,寒意袭来,三人不由得一个激灵。抬头看去,却是刘阚扛着那木制大旗走了进来。浑身蒸腾着雾气,身上大汗淋漓。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刘阚的肌肉看上去没有以前那般的坚实。
但事实上呢,却力量并没有丝毫的减少,反而在雄浑之中,增加了一种柔和,一丝灵动。
抹去身上的汗水,刘阚披上衣服,一屁股坐在了火炉旁边。
抢过唐厉面前的酒盏,一饮而尽。然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笑呵呵的说:“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几位哥哥,看起来这小酒喝得颇有滋味,酒兴正酣啊。”
秦时,五言绝句尚未出现。
刘阚突如其来的念出这么一段五言绝句来,任敖没有什么感觉,可是曹参和唐厉却有不同感受。
破旧创新,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特别是在这文字之上,任何一种创新,都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完善。而且,学问越深,对新生事物的排斥也就越强。唐厉的眉头,微微一蹙。
“阿阚,你这诗似乎有些不太和韵吧。”
刘阚一怔,看了看唐厉的表情,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委。当下一笑,“老唐,我随口一说而已,你又何必在意?”
“阿阚,诗言志,歌咏言。所谓教六师,曰风、曰赋、曰比、曰典、曰雅、曰颂,岂能随口胡言乱语?与礼不和,你当慎重。”
可以看得出,唐厉对诗词歌赋极为看重,言辞之中自然是毫不客气。
曹参却摇摇头,“我觉得阿阚这首诗很不错,虽然不合诗体,然则别有韵味。此情此景,用之以这首诗,倒也妥帖。诗所以合意,歌所以咏诗……老唐,我倒是觉得,你过于拘泥了些。”
第三十八章 笑看风云起(三)
在不知不觉中,曹参和唐厉展开了一次交锋。
各自引用了典籍,阐述自家的道理。唐厉引用了《书·舜典》和《周礼·大师》两部典籍中的词句,而曹参则引用《鲁语》之中的说法。在这沛县城中,有学问的人可不多。唐厉算一个,曹参算一个,还有那萧何……反正掰着指头,基本上是能够计算的清楚。
但是,这些人又有不同的学派。
比如唐厉,受兵、儒、纵横三家学派的影响较深,其祖父唐睢,原本就是秦王政早期著名的纵横家。
而曹参呢,出身于草根阶层。
东听一句,西看一眼,也说不准究竟是什么学派。不过生于沛县,受楚人的影响,曹参和萧何,都偏向于黄老学说。黄老求无为而治,刘阚的这首诗词中,所表现的也是一份逍遥气。
如此一来,曹参自然会偏向于刘阚一些。
这两人一俟展开了交锋,引经据典,之乎者也……刘阚和任敖在旁边听也不是,走也不是。
相视一眼,不由得齐刷刷哀叹了一声。
刘阚自己也有点后悔了!
好端端的,吟什么诗呢?傻了吧?文盲了吧?听听这两位说话,足以让人惭愧死,难受死。
“我说两位,这酒已经凉了!”
任敖小心翼翼的在旁边劝阻,哪知道这唐厉曹参两人勃然大怒,怒视任敖:“你给我住嘴!”
吓得任敖往旁边一缩,不敢在说话了。
刘阚拍了拍任敖,苦笑道:“老任,知道不读书,不识字的痛苦了吧……不过,二位贤士,我和老任不过一粗人罢了,你们说的,我们听不太明白,能不能换一个话题?比如说……”
这‘比如说’三个字才一出口,却听见房门蓬的一声,又被人撞开了。
一股寒流涌入门房,刘阚不由得一缩头,打了一个哆嗦。抬头看去,却是审食其和曹无伤两人。
这两位如今可是大忙人,有日子没见了。
一方面,刘阚乔迁新居,需要建造房舍,审食其需要照看着。同时,他和刘阚的大事情,也开始运作起来,基本上没有时间。而曹无伤呢?也很忙……刘阚用八千大钱换来了十顷荒田。
按照《秦法田律》,百姓可以买卖私田。
沛县不缺肥沃的土地,一顷良田大概在三千到八千秦币不等。按曹无伤的想法,花上万多秦币,买上两三顷土地也就差不多了。可谁知道,刘阚死活不同意,非要那泥沼边的荒地。
阚夫人呢,在大事上,气节上,是不会让步的。
但是对于小事儿,却已经开始听从刘阚的意见了……是啊,要不是儿子犯傻,手里怎会有这么多的钱帛?荒田就荒田,说不定儿子这次犯傻,又能搞出什么花样?这叫傻人有傻福。
任嚣也不明白刘阚的想法,甚至沛县城中,九成的人都不明白。
但钱是刘阚的,他既然铁了心要买荒地,谁又会在意?反正,一大群人等着在旁边看好戏。
曹无伤的老爹亲自办手续,把泥沼边上的十顷荒地,贱卖给了刘阚。
于是,曹无伤的事情就来了。从秋收开始,他就从泥沼里挖黑泥,覆盖在荒地之上。十顷荒地,也够他忙上一阵。然后要帮阚夫人买牛,为此还专门跑去了一趟彭城,买回两头壮牛。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曹无伤在刘阚被罚作之后,一直没有来探望过他。
“阿阚,成功了,我们成功了!”
审食其一进屋,就兴奋的大喊大叫,冲过一把抱住了刘阚,大有要将刘阚一下子扑倒的气势。
“松开,松开我!”
刘阚双臂向外一分,硬生生崩开了审食其的手臂,“其哥,什么成功了?我可没有龙阳之癖。”
龙阳,也就是那魏国人龙阳君,生的花容月貌,也是当是魏王的男宠,更是国史当中第一个有文字记载的同性恋者。刘阚看审食其这架势,和龙阳君颇有相似,不由得心里为之一寒。
审食其一把推开了刘阚,“老子喜欢女人!”
说着,他向曹无伤一摆手。曹无伤也的确是个老实人,从门外拎着一坛子酒,可就走了进来。
“这是?”
“阿阚,你说的那个法子,果然有效……你看,成功了!我用你说的那个法子,酿造成功了!”
曹无伤把酒坛子拎到了榻上,抬手拍开了泥封。
一股浓郁的酒香,顿时弥漫在房间里。唐厉和曹参也不吵了,任敖的眼睛,唰的一下子亮了。
“泗水花雕,这就是你所说的泗水花雕!”
“你竟然真的成功了?”
刘阚呼的站起身来,抢步上前,查看坛中酒的成色。片刻后,他轻轻点头,脸上露出灿烂笑容。
泗水花雕,准确的说,就是后世黄酒的雏形。
其实,黄酒并不是不存于这个时代。早在春秋时期,黄酒已然出现。唐厉等人所喝的盎齐昔酒,也是黄酒的一种。只不过,由于酿造工艺等方面的原因,使得酒色浑浊,带有强酸。
刘阚前世曾为营养师,对于酒的研究,自然不少。酒,多则过量,对身体有害,但适当的饮酒,非但不会有害,相反还有助于养生。黄酒,作为养生酒的一种,刘阚前世曾走访了许多酒厂。后来还是在绍兴一个农户家中,用高价买回来了一张据说是已经失传了的秘方。
九酝酿造法,一种极为传统的工艺。
历史上,正是随着九酝酿造法的出现,才产生了真正意义上的浊酒。而后的一切工艺,都是在九酝酿造法上加以改进。流传到刘阚后世所在的年代,其中不少的细节,已经失传了。
根据古籍记载,九酝酿造法出现于西汉末年,成熟于东汉中期。
也就是说,刘阚眼前这一坛子泗水花雕,比之历史上的第一坛花雕酒,至少提前出现了四百年。
酒色还是略显浑浊,想必是因为第一次酿造,加上沉淀发酵的时间不足,所以不够完美。但是比之市面上的盎齐酒来,这酒水凛冽,酒香怡人。周遭几人不由得食指大动,齐刷刷的向刘阚看去。
第一坛花雕酒啊!
刘阚无视众人的目光,急切的询问审食其这酿造的过程。
审食其笑道:“我原本在青竹林发现了一眼清泉,准备在那里开始。可是后来,在泥沼旁边……就是你家盖房子的后边,又发现了一眼泉水,比之青竹林的泉水还要甘甜香醇。于是,我就花了四万钱,挨着你家的土地,又买了五十顷荒田。嘿嘿,那眼泉水,也正在其中。”
五十顷荒田?
刘阚瞪大了眼睛,“阿其,你疯了吗?”
“我可没疯,要不然旁人能看出其中的玄妙?现在,泉水是我们的,秘方是我们的……哈哈哈,阿阚,我们现在想不发达,恐怕都难了。快点说,快点说,你接下来,又有什么打算?”
刘阚扭头,看了看一群目瞪口呆的家伙。
突然一笑道:“接下来,当然是要请各位老兄,为我品鉴一下这泗水花雕喽?”
第三十九章 笑看风云起(四)
夜已深!
一坛子花雕早已告罄,翻到在榻上,摇摇晃晃。坛口不时还会落下几滴自浑浊的酒液,掉在地上后,留下了一个个印子。任敖曹无伤,倒在被褥上,酣然大睡,并且发出并不均匀的声息。
审食其也回家了……
临走的时候,带着刘阚的叮嘱,还有一份药方子,心满意足的走了。
在刘阚的眼中,这样程度的泗水花雕,显然达不到他的要求。不过对于其他人而言,能喝道如此醇美甘甜的好酒,是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此酒只应天上来,人间岂能酿出来?以至于唐厉在喝完之后,酒劲儿上涌,竟抱头痛苦:“若以后无花雕佳酿,厉又该如何活下去呢?”
酒色还很浑浊,特别是喝到最后,会品出一股子醴齐酒的强酸味。
也就是说,审食其的功夫还没有到家,这样的酒水,怎能拿出去见人?当然了,刘阚也知道,想要达到后世的那种要求,显然不太可能。不管是从硬件还是从其他,条件还不成熟。
刘阚给审食其的要求是:要喝到最后,能生出陈酿的感觉。
酒色不需要完全清冽,可至少要能呈现出沉黄之色。在达到这个条件后,才算完成了第一步。
有第一步,自然也要有第二步。
如果达到了刘阚的要求后,必须要进一步的陈酿,直至酒色完全清冽,酒液浓香扑鼻。审食其说:“要做到这一步,可不容易啊……阿阚,其实我们根本没有必要这样,如今的酒,已经足够好了。”
“好?”
刘阚冷笑一声,“如此劣酒,怎能供奉天地,八方诸神?”
“你……”
审食其似乎明白了刘阚的意思,惊讶的看着刘阚,半晌说不出话来。
刘阚说:“我要让天下人都能喝到我的泗水花雕,我要让寻常人家的饭桌上,总会摆上一坛。除此之外,我还要咸阳王室,人人知道泗水花雕之名……其哥,这不过是你我进阶之物罢了。”
这家伙,居然想凭此美酒,进阶朝堂吗?
审食其生平第一次,有些看不懂刘阚了。不过出于对刘阚的信任,审食其没有多说,点头应下。
随后,刘阚又根据沛县人的身体状况,设计了几种药酒的方子。这对于刘阚而言,并不困难。当年为了应付考试,他曾经把千斤方背的滚瓜烂熟。如今虽已经忘记了大半,但是作为养生之用的方子,他还记忆犹新。有些古方,对于调理身体,活络经脉还是很有好处的。
来到这个时代以后,刘阚才知道,酒曲和酵母早已经出现。
但是,酿酒的工艺落后,酒的种类也不多。刘阚从没有想过,他能对这个时代做出太多改变,不过有些东西就在手边,不过是顺势而为吧。但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慢慢来才可以。
唐厉喝醉了!
刘阚也已经回去睡了……
门房中,曹参静静的看着那火炉中的炭火在慢慢熄灭,目光深邃,看着窗外,久久无法入睡。
并不是因为刘阚造出了美酒佳酿让曹参睡不着,而是刘阚在饮酒时说的那些话。
当时任敖就说:“阚兄弟,如今在咱沛县城中,我佩服两个人。一个是你,还有一个是刘季。”
哪知刘阚勃然大怒,“老任,莫要把我和那痞赖子联系在一起。刘某人虽然没什么本事,可是也不屑于和他为物。家中高堂尚在,他去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整日只知大话,令人生厌。”
任敖不快的说:“阚兄弟,你误会刘季了……那个人,是个做大事的人。”
“做大事?”
刘阚冷笑道:“连小事都做不好,谈什么做大事?老任,在我看来,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凡事都是一点点,一个个小事情堆积出来的结果。比如老秦人,何以能横扫六国?没有历代秦王的艰苦创业,没有商鞅的变法,没有张仪的连横,没有白起、禳侯的拼杀,何以有今日的大秦帝国?
再说六国……
想当年是何等的强盛,可为什么在二百年后的今天,短短十几年的光景就一个一个的灭亡?
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二百年光阴积累出来的结果。
我读书不多,却知道一个道理: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算是凭着运气得一时风光,终究是长久不得。我知道,你们……还有萧先生对刘季都很敬佩,可我还是看不起他。”
任敖被说的哑口无言。
后来还是唐厉劝解,总算是没有争吵起来。
可在曹参的心中,却翻起了滔天的巨浪:一直以来,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刘季是做大事的人。可为什么在阿阚的眼中,刘季却变得如此不堪?是我们错了,还是阿阚错了?
他说不清楚,可又不知道该如何反驳刘阚的那份言论。
刘阚说的非常清楚:他可以佩服刘季的手段,但还是会看不起这个人。刘阚所指的,恐怕不是刘季的能力,而是刘季的人品吧。但大丈夫做事,拘泥于小节,怎么可能成就出大事业?
两种完全不同的思想观念,在曹参的脑海中激烈的碰撞。
历经五百年春秋战国,一些观念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根深蒂固。曹参也是如此,他不知道刘阚说的是对?亦或者是错?靠在墙壁上,曹参眼看着炉火熄灭,突然间悠悠的一声叹息。
也罢,有些事情,总要看到了才算数。
阿阚毕竟年轻,加上阿其他们对刘季没有好感,受到影响也在所难免。将来,他自然会知道,刘季是何等的了得。
虽然说曹参否定了刘阚的说法,可是在内心深处,也不免产生一丝认同。
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
没过多久,始皇帝正式下诏:在其治下,不予封国,而是采用郡县制,派遣官员统一管理。
同月,始皇帝再次下诏:收缴天下金铁。
每家每户,除了用来耕种生活的必须品之外,不得收藏任何兵器。所收缴的金铁,会全部运往咸阳,销毁融化,铸成十二金人像。这十二金人,就如同周室九鼎,已护佑大秦千秋万载。
先是称帝,而后又统一钱币,统一文字,设立郡县。
如今,十二金人开始铸造,这一切也让一些深埋在刘阚记忆深处的东西,渐渐的清晰起来。
一切似乎都在沿着历史的轨迹前行……那么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
刘阚开始感到了一丝压力!
他熟知的历史,正在一步步的进行着。那个为人所熟知的乱世,又会在什么时候到来呢?
第四十章 欢宴(一)
始皇二年的春天,下了一场小雨。
雨水虽然不是很大,但对于农民们而言,却无异于黄金一样的珍贵。人常说春雨贵如油,即便是在沛这种雨水并不缺乏的地方,一场适时到来的春雨,至少也预示着今年的风调雨顺。
历经了一年的喧嚣之后,即便是六国遗民多么的不情愿,但最终还是要面对现实。
六国已经没了,五百年的动荡也结束了。如今,这天下的主人是秦始皇,秦国已经统一了天下。
谁主天下?
这种事情从来都是贵族老爷们关心的事情。不管是谁得了天下,老百姓终究是要生活。仗打够了,人也死得差不多了,该考虑一下今后的日子啦……于是,人们的注意力也随之转移。
一年之计在于春!
对于吕翁而言,同样如此。
在经过了短暂的波动后,吕家渐渐的稳定下来。当然了,如果不是儿子吕泽因逃避征役而被刘阚打成了瘸子的话,那么一切该会是多么的完美啊!看着一瘸一拐的在自己面前晃动的吕泽,吕翁的心里就会感觉很不舒服。明知道刘阚是为了救吕泽,但吕翁就是难以释怀。
那刘阚,当年不过是个靠着自己吃饭的食客之子,居然如此胆大妄为?
最让吕翁无法接受的,是刘阚母子在渡过了短暂的困难后,竟然发达了起来。想当初,吕翁听说刘阚把刀布换成秦币圆钱的时候,还暗自讥笑过刘阚母子的愚蠢。谁又能想到,过了几个月后,刘阚手中的财富翻了几翻。而吕翁呢,却因为这货币统一的缘故,损失很严重。
吕翁家大业大,损失点钱帛,也不会太在意。
但是,随着刘阚的名声在沛县开始响亮起来以后,吕翁这心里面,可就开始有些不太舒服了。
一个小杂种,居然能混的风生水起。
沛县的人如今提起刘阚,至少有六成人会竖起大拇指,赞上一句:是个好汉。
而吕翁呢?
相比之下,却显得有些默默无闻。特别是吕泽的事情,给吕翁的打击非常大。他越发的认识到,如果在沛县没有好人缘的话,以后的日子只怕是会很难过。是的,会非常的难过。
吕翁的心里,就有了计较。
刚一开春,正逢吕翁五十岁的寿辰,借此机会,吕翁发出请柬,但凡是在沛县能叫出名字来的人,都会受到邀请。
同时,为了提升一下自家的地位,吕翁还请出了萧何来担当司仪。萧何在沛县很有威望,父老们也对他非常看重。加之如今又成了长吏,虽然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职位,甚至得不到秦王朝的官方承认,但对于沛县人而言,萧何无疑是一个值得骄傲的存在,了不起的人物。
不过,萧何表面风光,却不能掩饰其家境窘困的现状。
萧家在沛县算不上大族,不过老老少少加起来,也有几十个。除了几顷田地之外,整个萧氏家族几乎是靠着萧何那并不丰厚的俸禄过火。如果遇到天灾时,甚至要靠萧何去借钱生存。
吕翁付给萧何极为丰厚的报酬,萧何自然不会推辞。
也正是因为萧何的出现,也使得吕翁的这场寿宴,规格一下子提升了许多,甚至远在啮(音nie)桑的人们,也听说了这件事情。自然,正在丰邑中阳里家中休养的刘邦,也听到了风声。
自从昭阳大泽血战之后,刘邦因伤一直在家中休养。
樊哙、周勃、卢绾,包括夏侯婴在内的铁杆‘刘粉’,自然而然的随刘邦一同回到了丰邑。
刘邦认为,昭阳大泽一战过后,沛县怕是会有日子不得安宁了。
毕竟早先刘邦等人也做过那无本的买卖,和各路匪贼,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些关联。虽然刘邦自认行事小心,可还是不敢冒险。于是决定躲在老家,一方面是养伤,一方面避风头。
只要刘邦不出现,相信就不会有人乱咬。
盗亦有道,有些事情大家心知肚明,如果真的撕破了面皮,谁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所以,整个冬天,刘邦一直呆在家中。
刘邦的父亲,名叫刘湍,不过中阳里的乡亲们,更习惯称呼刘老爷子为执嘉翁。执嘉,是刘老爷子的小名,但是比起刘湍这个大名来,更为人所熟知。执嘉翁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人,有点胆小,有点固执,还有一点懦弱。膝下有四个儿子,刘邦长子刘伯已经娶妻生子。
次子刘仲,今年也要成为父亲了。
小儿子刘交,最得执嘉翁的喜爱。人很聪明,而且还跟着村里的父老识过字,读过书。
而三儿子刘季,最不得执嘉翁的喜爱。这孩子整日游手好闲不说,身边尽是些不三不四的人。最让执嘉翁无法接受的是,小儿子刘交似乎非常崇敬三哥刘季。这不,刘季在家里养伤,刘交整天的围在刘邦的身边。执嘉翁非常担心,小儿子会被刘邦带坏,白费了他的心血。
“吕家寿宴?”
刘邦伸着两腿,坐在村口的大树下,一边挠着头,一边问道:“吕老头好端端的,为何搞这种事?”
在刘邦的身边,跪坐着一个童子,年纪大约在七八岁的模样。
童子是刘邦的儿子,名叫刘肥。别看刘邦到现在还没有结婚,可这些年来,和丰邑的曹寡妇走的很近,并且生下了这么一个儿子。刘肥看上去很瘦弱,面色也不是很好。这也难怪,刘肥生下来之后,刘邦就把他扔给了老娘照看,他带着曹寡妇等人,整日的在外面逍遥。
刘媪年纪大了,自然没有什么精力照顾刘肥。
而执嘉翁呢,也因为对刘邦的不喜,连带着把这种情绪带到了刘肥的身上。如果不是刘仲和刘交时时照顾,刘肥和没爹没娘的孤儿差不了多少。但小家伙没怨言,反而非常敬重父亲。
这次刘邦回来,刘肥一步不拉的跟在刘邦的身边。
也许是因为曹寡妇的死,使得刘邦心里愧疚,所以对刘肥十分的疼爱。
听刘邦询问,卢绾笑道:“吕老头恐怕是想借此机会,和乡人打好关系,拉拢一些人吧。毕竟老头是个外地人,加上去年他那儿子的事情,让他也感到了一些危机,所以才有这个举动吧。”
刘邦点点头,“看样子吕老头有点儿急了!”
樊哙冷笑一声,“老头当初不肯让他那儿子奉召,结果现在变成了瘸子。只是可惜了刘家小儿,白白的浪费了一爵军功……不过,那小子倒是个有担待的人,我现在有点佩服那小子了。”
樊哙口中的刘家小儿,指的就是刘阚。
刘邦叹了口气,“刘家小儿端的是了得……呵呵,此次回去,我定要和他好生的交往一番。”
“爹,刘家小儿……可是害母亲……”刘肥突然开口询问。
刘邦一怔,扭头瞪着刘肥,厉声道:“肥,从今天开始,你必须要牢记,你娘是病死的……明白没有?如今不比往日,祸从口出,我们更要谨慎……你娘的事情,从今往后不许再挂在嘴边。”
“孩儿……知道了!”
刘肥嘴巴张了张,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可话到了嘴边,最终还是又咽了回去。他低下头,表情木然,看不出半分内心里的情绪。
刘邦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在这地方呆了半年,嘴里都淡出个鸟了!屠子,咱们收拾一下,准备回沛县吧。吕老儿既然准备了酒宴,我们如果不去的话,岂不是不给他面子?嘿嘿,咱们可要放开肚子吃他一顿。”
卢绾说:“可是去参加吕老头的酒宴,就必须要有随礼啊……咱们快一年没动作了,哪里还有余钱?”
“没钱就不能去了吗?”
刘邦笑道:“我却不相信。老子不但要去,还要那老儿恭恭敬敬的出来迎接呢……走吧,去晚了可就要赶不上了!”
第四十一章 欢宴(二)
阳光明媚,是一个好天气。
吕家门前车水马龙,前来祝寿的客人,数量甚至超过了萧何早期的估量。
而最让萧何想不到的是,身为沛县县长的任嚣,居然也在百忙之中,抽空前来向吕翁祝贺。
不过,萧何很快就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如今沛县百废待兴,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稳定的局面。自去年末开始,西起陈县,东至薛郡,秦军缓慢而有序的集结,并且在从三川郡至吴中(今江苏苏州)一线,沿途修建了许多仓廪。
同时,始皇下令,动用十万人力,在泗水和谷水一带开凿运河。
这里面隐藏着什么信息?普通人或许看不出来,但对于萧何这种精明的人而言,稍一琢磨就能猜出个八九不离十。很明显,始皇帝恐怕是要用兵……至于用兵的对象,怕就是百越。
如果对百越用兵的话,泗水郡毫无疑问将承担一个中转站的角色。
派遣任嚣出任沛县县长,而后清剿盗匪,治理地方,所为的就是让泗水郡成为稳定的物资供应基地。所以,任嚣出现在吕家的原因,也就不难解释。任嚣是在表明一种姿态,以平抚百姓的心。去年一连串的腥风血雨,已经达到了任嚣最初的目的,现在需要用怀柔的手段。
这就是所谓的‘与民同乐’吗?
萧何在内心中思忖着。在任嚣幕府的这些时日,他的确是学到了很多东西。任嚣不仅仅是一个军人,处理内政的手段也非常不错。听人说,当年蒙恬还是咸阳令的时候,任嚣曾经是蒙恬的助手。如果是真的,那就是强将手下无弱兵,萧何虽然很傲气,但也知道自己的不足。
任嚣在吕家只待了一会儿就走了!
不过他的出现,给旁人带来的影响,却是无法估量。
许多原本并不想来的人,一见县长都出现了,立刻改变了主意,命人备上礼物,前来祝贺。
还不到午时,吕府门外就已经停满了车辆,甚至连路上也变得拥挤不堪。
至于府中,更是人满为患。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客人前来,让萧何开始感觉有点吃不消了。
“吕翁,这样子下去的话,怕是会越来越乱啊!”
吕翁也没有想到,随着任嚣的出现,会有这么多的人前来。
此时,在吕翁的心中,自然是得意万分。不过他也清楚,这样子下去的话,酒宴根本开始不了。
于是向萧何请教道:“先生可有什么主意?”
萧何想了想,“人这么多,混杂在一起,也不是个事情。不如以贺礼的多少作为标准,凡超过千钱的客人,可以在堂上就坐。如果贺礼不足千钱的话,就在堂下就坐,自然一目了然。”
吕翁想了想,觉得这也是个办法。
但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低声道:“可这样子一来,会不会得罪人?”
“怎么会得罪人?”萧何笑道:“连县长都送来了贺礼,这些人又怎可能会在意?而且,沛县的风俗,本就有礼金多少的区别。吕翁,依我看不但不会得罪人,您这样安排,还会让那些豪强大户们感到有面子。至于那些只是凑热闹的人嘛,也不会因为这个而对您心生不满。”
吕翁说:“既然如此,就依萧先生说的办法来!”
于是,萧何走出厅堂,大声的说道:“诸位,今日是吕翁五十大寿,未想到父老乡亲们如此热情。但这厅堂之上,终究有些狭小。故而贺礼不足千钱者,请在堂下就坐,还请多见谅。”
客人们一开始有些不满,但后来又一想,觉得这也是实情。
当下也不再埋怨,听从萧何的安排,纷纷在堂下落座。而那些贺礼超过千钱的人,则大摇大摆的走到堂上。这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吕翁的这种做法,也在某种程度上,保全了他们的面子。如此一来,对吕翁又多了一分好感,在言语之间,自然也就多了一分亲热。
宴会在午时正式开始,萧何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但也只是松了一口气而已,萧何的心,很快有提了起来。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他并不想,也不希望看到的人。
刘邦的个头很高,但是身材比例却有些不够协调。上半身长于下半身,也就使得他的手臂看上去,比常人的要长很多。在众多人当中,这样的身材,很容易引起注意。更何况在刘邦的身边,还跟着一大群人。魁梧的樊哙,英武的周勃,文质彬彬的卢绾,还有剽悍的夏侯婴。
刘肥骑在夏侯婴的脖子上,也使得这一行人格外引人注目。
萧何连忙走上前,刚要开口说话,却见夏侯婴笑呵呵的说:“萧先生,我们是来给吕翁祝寿的。”
卢绾点点头,“规矩我们也听说了,要不是为了这规矩,我们也不会现在才来。”
说着话,卢绾从怀里取出一块木简,递给了萧何。然后又高声的喊道:“丰邑刘季,为贺吕老爷子五十大寿,赠贺礼一万钱。”
萧何还没来得及看那木简上写的是什么内容,听到卢绾这一嗓子,不由得吓了一跳。
不仅是萧何吃惊,几乎所有来参加吕翁寿诞的客人,听到这一嗓子,一个个也是目瞪口呆。
一万钱,那可不是个小数目啊!
要知道萧何在任嚣幕府效力,一年也不过是三四千钱的收入。而之前来贺寿的人,贺礼最重的,就是那沛县豪族雍齿,也不过三千钱而已。这刘季果然够大方,出手就是一万钱?
但是,他有这么多钱嘛?又从哪儿弄来的这么多钱?
许多人深知刘季根底的人,在心中不禁怀疑。可是,却没有人敢站出来说话,因为那樊哙,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们。估计这时候要是有人蹦出来质疑,首先就要承受樊哙周勃的拳头。
而堂上的吕翁,也听到了卢绾的喊声。
绕是他家财万贯,在听到那‘一万钱’的时候,也不禁为之动容。人家奉上了大礼,吕翁自然也不能再坐着了。连忙站起身来,正了正衣冠,迈步就要走出大堂,去迎接那刘季。
别看吕家搬来沛县也快一年的时间了,说来也巧,这一年正好是刘邦最为安分的一段时间。
先是在家养伤,伤好了之后又赶上了任嚣的征召,而后血战,又回家养伤……
沛县人没事儿也不会提起刘邦的名字。毕竟这么一个人,称赞不得,也得罪不起。既然刘邦不在沛出现,谁又会主动的谈及他呢?万一那句话说错了,遭到刘邦的报复,未免得不偿失。
所以,吕翁对刘邦也不甚了解。
一旁雍齿见吕翁这副模样,不由得微微一蹙眉头,心里有些不快。自己赠了三千钱,如今高坐首席。刘邦这么一闹腾,说不定这首席的位置……更重要的是,削了他的面子,抢了他的风头。
不过,即便是强横如雍齿,也不敢轻易得罪刘邦这样的人物。
吕翁走出了大堂,萧何一见这情况,不由得暗自叫苦……
忙转身迎上前去,拦住了吕翁的路,用只有他二人能听见的声音说:“吕翁,刘季这个人的话,您最好不要相信。”
言下之意,是告诉吕翁:刘邦这人爱吹牛,说话不怎么靠谱。
但吕翁却没有听进去。在他看来,不管是吹牛也好,确有其事也罢。这个刘季既然敢写上一万钱,就说明了他迫切的想要和自己结识。而且,从刘季出现之后,人们脸色的变化,吕翁也看在了眼里。
这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吕翁心里暗道:如果能和这个人扯上关系,再加上我的财力,想必可以在这沛县,站稳脚跟。
第四十二章 怎一个痛字了得
吕家大张旗鼓的办寿宴,刘阚当然不会听不到风声。
对此他倒没有去想太多,毕竟办寿宴是人家的事情,他一个罚作的犯人,又能指责什么呢?不过,对于寿宴的过程,刘阚倒是非常关注。特别是在听说刘邦那‘一万钱’的事迹后,心里一突。本能的反应就是:吕雉要嫁给刘邦了吗?这历史,又一次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吗?
“老曹,刘季后来如何?”
刘阚小心翼翼的向参加了寿宴的曹参打听情况。
曹参笑道:“还能怎样?一群家伙大吃大喝,然后就甩手走人。不过说来也古怪,吕翁居然没有任何责怪……呵呵,不晓得那一万钱有没有收到,但是雍齿当天的表情可精彩的很呢。”
雍齿什么表情,刘阚才不会去在意。
吕翁没有留下刘邦吗?
这个倒是出乎了刘阚的预料之外。有心再详细的打听,可是又担心曹参会生出疑窦。虽然嘴上不说什么,可刘阚能看得出来,刘邦在曹参的心里面,怕是有一定的地位。问的太多,万一露出什么马脚来,只怕会招惹更多的麻烦。所以,刘阚也只能旁敲侧击,询问些琐事。
吕翁的寿宴,的确是让沛县好生的喧闹了一阵子。
但很快的,人们的注意力就转移了。春耕在即,大家都有事情要做,哪有时间去关心别的?
刘阚自己也有事情要做!
审食其的第一批酒已经出窖,而且是清一色的缇齐昔酒。
虽然酒色还是有一点浑浊,可是比起那些泛齐酒、醴齐酒,乃至于沛县市面上最好的盎齐酒,却好了何止数倍?按照审食其的意思,这些酒在沛县就可以轻松的解决掉,无需贩卖。
但刘阚却不赞成。
沛县的人,可以说是知根知底。
如果这批酒在沛县出手,说不定会引来多少麻烦。嫉妒之心,人皆有之。万一他们从中捣鬼,反而得不偿失。而且,沛县太小了,八千多户的人口,就算再加上啮桑和丰邑,也不过万余户罢了。对于有着勃勃野心的刘阚而言,这黄豆大小的市场,根本不足以他们发展。
所以,刘阚和审食其唐厉两人一番商讨后,将目光锁在了彭城。
彭城是个大地方,有两万多户人口。而且,彭城称得上是南北枢纽要地,往来的商贾众多,能给予泗水花雕更大的市场。刘阚前世没有学过经济,可没吃过羊肉,总见过满山的羊跑。
在做出决定之后,审食其找来心腹之人,将八百坛泗水花雕悄然送往彭城销售。
一切正如刘阚所估计的那样,以彭城的吞吐量,只一天的光景,八百坛泗水花雕全部售出。
并且,随着泗水花雕的名声开始传播开来,大批的商贾云集于彭城。
一坛泗水花雕,可以卖到五百钱的价格,依旧是供不应求。审食其不禁感叹,如果当初把目标放在沛县的话,一坛花雕售价二百钱就是顶天了。现在可好,不但得了成倍的利润,这牌子也迅速的打响了。不过,处于谨慎,审食其把这件事做的很隐秘,以至于泗水花雕出自何处,一时间成了彭城商贾们挂在嘴边的口头禅?甚至有商贾出一万钱,想要找到刘阚等人。
刘阚粗略的计算了一些,首批泗水花雕共出成品三千坛,利润可达到六万钱左右。
首战告捷,对于审食其等人来说,无疑是一针强心剂。于是,在唐厉罚作期满之后,马上开始了第二批泗水花雕的生产工作。而沛县城中,在二十多天以后,市面上也出现了泗水花雕的踪迹。
一坛售价九百钱,依旧让许多大户趋之若鹜。
※※※
但是,好消息并不是每天都会有。
这一天,刘阚在劳役结束后,捧着一卷木简,坐在空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读着书。
一卷《诗经》,还是唐厉在出去之后,从家里翻出来,送给刘阚阅读。原因很简单,刘阚早先做出的五言绝句,让唐厉耿耿于怀。他让刘阚读《诗经》的目的,也是想要让刘阚注意。
闲来无事,偶尔读一下诗经,也是满有意思的事情。
刘阚懒洋洋的轻声诵读着,不时的还会发出笑声,想必是读到了一些有意思的内容吧。
可就在这时候,吕嬃却跑来了。
“阿阚,不好了,出大事了!”
吕嬃也算是轻车熟路,在和曹参打过招呼之后,就跑到了刘阚的跟前,一把从他手中抢走了木简。
刘阚吃了一惊,看着吕嬃问道:“出什么事了,这么慌慌张张的?”
“阿姐,阿姐要嫁人了!”
“什么?”
刘阚呼的一下子站了起来,一把抓住了吕嬃的胳膊,“阿雉姐姐要嫁人了?嫁给谁?可是刘季?”
“阿阚,你抓痛我了!”
吕嬃轻呼一声,刘阚这才缓过神儿来。
“你怎么知道是刘季?”吕嬃一边揉着被抓痛的地方,一边疑惑的看着刘阚问道。
刘阚这心里,不由得苦笑一声。
是啊,我当然知道!而且我还知道,吕雉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不过,上一次吕翁和刘邦似乎并没有交谈太多,怎么突然间就定下了这件事情?同时,刘阚的心里,有点酸酸的。
谈不上多么喜欢吕雉,甚至还有些惧怕。
虽然早就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是当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刘阚还是感觉不太舒服。
毕竟,他也能感觉出来,吕雉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的……喜欢自己。
吕嬃说:“就是今天晌午的事情。父亲突然请那个刘季来府中做客,然后就提起了这件事。母亲一开始也非常反对这件事,可是父亲的态度很坚决,还说刘季这个人长的有贵人之相。”
贵人之相?
刘阚还真没有感觉着刘季有什么贵人之相。
不过,这古人讲究面相。刘邦的前额突出,大概就是所谓的天庭饱满?如果说,吕翁早先不了解刘邦,做这样的决定也就罢了。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吕翁怎么可能不去做些了解呢?
换句话说,吕翁的这个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
可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那刘邦的身上,真的有自己看不出来的美德嘛?实在是想不明白。
“阿雉姐姐她……”
“姐姐一开始也觉得很突然,但是后来父亲和姐姐私下里说了一些话之后,姐姐就同意了。”
同意了?
刘阚的心里,感到了一丝丝的痛。
“阿阚,你快点想想办法嘛……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我一点都不喜欢那个人,宁可姐姐嫁给阿阚,也不要那个人做我的姐夫。”
吕嬃拉着刘阚的胳膊,大声的哀求着。
可是,刘阚现在又能有什么办法呢?阻止吕雉嫁给刘邦?
凭什么?人家凭什么要听从你的劝说?更何况,吕雉是个有主见的人,如果不愿意的话,谁又能说的动她?
不行,不管怎么样,总是要见上吕雉一面才行。
如果是刘邦用手段的话,哪怕是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也要阻止这桩婚事。
想到这里,刘阚一把拉住了吕嬃的手,“走,我们去见阿雉姐姐!”
“阿阚,你要干什么?”
曹参挡在了牢狱大门口,“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容得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吗?莫要忘记了,你如今的身份。”
刘阚怒道:“老曹,你莫要拦着我,我只是想要去见见阿雉!”
“不行!”
在原则问题上,曹参是寸步不让,看着刘阚说:“阿阚,你还不明白吗?如果你现在出了这个大门,依照秦律,视同逃跑。不管你是否会回来,都尝不到好果子,甚至连你的母亲,也要受到牵连……阿阚,县长大人很看重你,也很照顾你。可是这事情如果闹大了,他也无法给你周旋。冷静一点,事情总是会有解决的方法,你难不成想要看着你母亲因你而受苦吗?”
“可是……”
刘阚迈出去的脚步,一下子僵住了。
是啊,只要走出了这个大门,就等同于逃跑……他研究过秦法,自然也知道那秦法之中的条律。
逃跑的话,是要遭遇连坐。
他倒是无所谓,可是母亲呢?难不成看着母亲受苦?
吕嬃也闭上了嘴巴,不再催促刘阚……
虽然说年纪小,可是吕嬃并非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这时候在说话,和逼刘阚死没有区别。
就在这时,一个悦耳的声音传来。
“阿嬃,我就知道你会跑来找阿阚,果然是这样!”
刘阚顺着声音看去,却只见吕雉手提一个竹篮,跟在任敖的身旁,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朝他点了点头。
第四十三章 春梦了无痕
静静的,吕雉和刘阚对视。
从吕雉的脸上,看不出半点难过的样子,那笑盈盈的模样,就好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老曹,你让开吧……吕小姐有事儿要和阿阚说!”
任敖走上前,把曹参拉到了一边,轻声道:“放心吧,阿阚是个孝顺的人,知道轻重的。”
别看曹参刚才说的是声色俱厉,可内心之中,还是为刘阚考虑。见任敖来了,吕雉也来了,他也不在坚持。
“阿嬃,你先回家去吧!”吕雉轻声道:“你这一偷跑出来,母亲可是担心的很。回家去吧,我有些话要和阿阚讲。曹大哥,任大哥,能不能给我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我有话和阿阚说。”
任敖一笑,“去后面的门房说吧。那边挺干净,而且也很安静。”
“多谢两位大哥了!”
吕雉微微欠了一下身,算是道谢。然后,她迈步在前面走,走了两步之后又突然停下来,回头笑着对刘阚说:“阿阚,这里面的路,我可不太熟悉,还是你来带路吧。”
刘阚抿着嘴,点了点头。
吕嬃想留下来,但是在被吕雉瞪了一眼之后,低下头不敢反抗。
刘阚和吕雉来到了后院的门房,推开门走进去,两人面对面的坐下来,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屋子里静悄悄的,甚至可以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吕雉突然说:“阿阚,陪我喝点酒吧。”
说着话,她掀起竹篮上的粗布,从里面取出了两碟子小菜,又拿出一坛子酒来。刘阚一眼认出,那酒就是泗水花雕。诧异的朝吕雉看了一眼,想要从她那平静的面容下,看出吕雉的心思。
但很遗憾,刘阚没有看到半点的异常。
也许是吕雉太会掩饰了吧,以至于以刘阚两世的阅历,却看不出她的心事。
“阿阚,你一定在奇怪,我为什么会答应那件事吧。”吕雉给自己倒了一盏酒,又给刘阚倒了一盏。她看着刘阚,轻声道:“没有人逼迫我,是我心甘情愿的……我生在吕家,就要为吕家的未来负责。每个人,总是要去做一些也许是他并不愿意做的事,就好像你救我哥哥。”
刘阚一惊,奇怪的看着吕雉。
“虽然婶婶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你之所以出手,是婶婶逼得。其实如果换做是我的话,也会感觉不舒服。父亲以命偿还了恩情,如今又要让我去偿还……聪明人怎会心甘情愿?”
“聪明人?”
吕雉也没有看刘阚,自顾自的喝了一口酒,“虽然你没有表现出来什么,但是我知道,你一直在藏拙。从在单父的时候,你就一直在隐藏着……别人都觉得,你用刀布换秦币,是傻人傻福气。可我确有一种直觉……阿阚,你一定预先就知道,秦国会废除六国的货币,是不是?”
刘阚激灵灵打了一寒蝉,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当我知道废除六国货币的法令时,我就一直在想。从单父出来以后,你好像变了个人似地。许多以前感觉只是巧合的事情,再仔细的想想,就会发现里面的奥妙。阿阚,有时候我真的很怀疑,你是不是冒名顶替……嘻嘻,后来我觉得,不是的……就算是我们能认错,婶婶怎么可能看不破?
所以,我就知道,从你在单父的时候,就一直在装扮。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可是我相信,这里面一定有不能说出来的苦衷。所以……阿阚,我一点都不怪你,这是真心话。”
“阿雉……”
“记得你以前都是叫我姐姐的!”
吕雉喝着酒,做出浑不在意的样子,“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你,因为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你救了我大哥。”
“那你……为什么同意嫁给刘季?你应该知道,刘季是什么样的人。”
吕雉却笑了,“我当然知道!而且我也知道,刘季是目前唯一能帮助我们渡过难关的人。”
“难关?”
“也许你不知道,六国货币废除之后,吕家已经是元气大伤。表面上看,好像没受什么影响,但是我知道,如今的吕家,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单父的吕家……在沛县,很多人对我家是虎视眈眈。城南的雍家,城西的李家……所有人都盯着我们,只要我们露出半点软弱,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扑上来,把吕家撕成碎片。
阿阚,吕家要想渡过难过,不需要金钱,也无需官府帮忙。
我们需要的,是沛县的人脉……需要有一个人能镇住那些对我们吕家心怀不轨的家伙。刘季是个痞赖子,但是你不能否认,他在沛县的威望,显然是任何人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的。
就算是雍齿,那天被刘季抢了风头之后,也只能忍气吞声。
阿阚,我父亲已经老了,大哥的性子懦弱,阿嬃和释之的年纪还小,出不得太大的力气。
我是长女,爹娘生我养我二十载,如今我必须要报答他们……来,陪我喝了这一盏酒。”
刘阚端起了酒盏,一饮而尽。
对于吕家目前的情况,他还真的是一点都不了解。
责任……这就是吕雉的答案吗?也许对于她而言,个人是否幸福,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责任。
刘阚觉得心里很憋闷,想要说些什么,可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两人就这样,默默的也不说话,你一盏,我一盏的喝着。但喝了片刻之后,刘阚开始觉得不对劲儿了。
身体里好像有一团火在烧,同时还生出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
不知何时,吕雉已是媚眼如丝。她慢慢的靠过来,靠在了刘阚的身上。
“阿阚,你知道吗,以前姐姐一直很喜欢你,喜欢看阿阚练武,喜欢阿阚像个小尾巴一样的跟在我的身边。可是现在,我却感到了害怕……阿阚,我不知道哪一个阿阚是真的……是以前那个跟在我身边的小尾巴,还是现在这个聪明勇武,但是却总是隐藏自己的男子汉。”
少女幽幽的体香,似乎在撩拨着刘阚身体中的那一团火。
“阿雉,你在酒里……”
吕雉伸出柔荑,抚过刘阚的面颊,她咬着嘴唇,将身上的衣裙褪下,拼命的挤在刘阚的怀里。
淑乳半露,美腿修长。
白皙滑腻的肌肤,朦朦胧胧的幽谷……这惹火的躯体,让刘阚无法抑制愈来愈强烈的冲动。
手不自觉的,放在了细腻柔滑的肌肤上,刘阚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吕雉娇躯一颤。
紧跟着,似乎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吕雉那柔若无骨的手臂,蛇儿般的缠绕在了刘阚的脖颈之上。
“阿阚,不管哪一个是真的,我喜欢你!”
呵气如兰,幽幽的,钻入了刘阚的耳中……
体内的激情,再也无法控制,刘阚红着眼睛,把唇印上去。吕雉的脸红扑扑的,好像那天边的晚霞。她闭上了眼睛,接受刘阚这温柔的一吻。双唇轻轻碰触,却在瞬间点燃了激情。
舌尖缠绕翻滚,催情的液体,在口中缭绕。
一阵经久不息的窒息热吻之后,刘阚一把将吕雉推倒在榻上,然后扑上去,压在那娇柔若无骨的娇躯之上。
沉重的呼吸声,合着那若莺啼一般的娇柔呻吟,回荡在房间中……
※※※
刘阚睡着了!
赤裸着身子,躺在榻上。
吕雉艰难的把刘阚的衣服覆盖在他的身上,呆呆的凝视着刘阚,明眸之中,突然间泪光闪动。
俯下身,在刘阚的额头轻轻一吻。
“好好睡吧,我的好汉……不管你以前是不是装的,那个整日跟在我身边的小尾巴,从现在起,已经不再存在了。”
似是呢喃一般,泪水夺眶而出。
吕雉站起来,脚步踉跄,蹒跚着离去。
榻上,只残留着桃花瓣一样的点点殷红……
第四十四章 四灵纹瓿
对于刘阚而言,这突然发生的一切,恍若一场梦。
无数在小说世界才会出现的事情,却真实的发生在他的身上。醒来之后,他就一直在恍惚中。
喜欢阿雉,不喜欢阿雉……
刘阚至今也难以说的清楚,而昨天发生的事情,让他更加迷茫了。
任敖没有像往常一样刘阚出劳役,把他留在牢狱之中,并奏报了沛县官署,请任嚣调来了五十名秦军,负责看管刘阚。统领秦军的人,是两名铁鹰锐士,一个叫李必,一个叫骆甲。
这两人都是任嚣的心腹,自然清楚任嚣的意思。
只要刘阚没有异动,他们也不会去理睬刘阚,任凭刘阚好像无主孤魂一样的在牢狱中游荡。
吕雉,再也没有出现。
连带着,吕嬃也没有再来过。
除了阚夫人之外,审食其、唐厉和曹无伤会经常来探望刘阚。此外,来探望刘阚的人,还有一个叫做周市(音fu,拂)的。就是那个在昭阳大泽中,被流矢射中大腿,刘阚拼死抢救回来的更卒。
周市前来,一是向刘阚道谢,感激他在战场上的救命之恩;二来呢,则是向刘阚告辞。
据他说,他有一个朋友,如今在大梁混的不错。所以他准备去大梁投奔那个朋友,并告诉刘阚,救命之恩,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将来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一定会想办法报答。
至于刘阚有没有听进去,也许只有天知道。
一个月之后,吕雉出嫁了!
婚礼没有在沛县举行,而是在刘邦的老家,丰邑中阳里举行。也就是说,从今之后,吕雉会留在中阳里,如果没有太大的事情,是不会再回沛县了……那一天,刘阚在牢房中枯坐着,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吃饭。只是面对着墙壁,一个人,傻傻的,好像疯子一样自言自语。
前世时,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没想到重活了一世,却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是老天爷的惩罚,亦或者是……刘阚心里非常清楚,不管他是否喜欢吕雉,但这份孽债却注定要背负一辈子。重生于这个时代,已经整整一年了。之前,刘阚可以浑浑噩噩,期盼着能飞黄腾达。可是这一年的时间里,他学到了很多……飞黄腾达?还是先溶于这个世界吧。
早先,刘阚是以一种旁观者的心态,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
可是现在,他明白了……自己和这个时代有太多的不同之处。如今,他是时候做出改变了。
改变已经成型的思维方式,其实……并不容易!
※※※
春去夏来,夏过秋临。
转眼间,刘阚在沛县的牢狱中,已罚作一年。不过,在后半年的时间里,刘阚没有再出劳役。
原因很简单,在出了那一档子事情之后,任嚣担心刘阚出事。
在任嚣的眼中,刘阚十五岁,正是血气方刚,争强斗狠的年纪。一言不和,拔剑相向,原本就是春秋战国五百年所生成的一个共性。遇到这档子事情,万一刘阚脑子一热,趁劳役时逃走,去惹是生非……想一想,任嚣都会觉得害怕。这家伙发起狂来,那可不是一件小事了。
不管是出于保护,还是因为恐惧,任嚣都必须要看紧了刘阚。
好在,刘阚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每天在牢狱中练武、识字、读书,一切看上去是那样自然。
渐渐的,任嚣也就不再关注此事。
但是,派去守护牢狱的秦军并没有撤回来,李必骆甲两人,还留在那里。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刘阚的勇武是人尽皆知,如果他是刻意的隐藏情绪,谁又能知道?
万一这家伙见守卫松懈,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举动,也说不定。所以,李必骆甲两个人,得到任嚣的叮嘱,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不过,警惕归警惕,李必骆甲倒是没有阻拦来探望刘阚的人。阚夫人也好,审食其他们也罢,和从前一样,能够随时进出牢狱,探望刘阚。
“任大哥,你说……刘季究竟有什么好?为什么你们那么多人,都敬佩他呢?”
刘阚拉住了任敖,虚心的请教着。
任敖挠着头,“有什么好?我也说不清楚。反正大家在刘季身边,感觉挺舒服……他,很可爱吧。”
可爱?
刘阚险些喷血出来。可爱这个词,用在小孩儿的身上,用在女孩子的身上,他都能够接受。可是把这个词放在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身上,听着可就不是那么舒服了……刘邦,可爱吗?
任敖说:“我们这些人,说穿了不过是一群市井之辈。屠子是屠狗的,老周给人在葬礼上吹箫。夏侯那小子,整日游手好闲,除了替人赶车之外,也没甚本事。卢绾呢,祖宗八辈的泥腿子,到了他这一辈儿,家里也就剩下那么几亩田地。老曹和萧先生的情况或许好一些……
呵呵,但又能好到哪儿去?
萧先生当年想识字读书,结果却连私学的门儿都进不去;老曹更惨,因为家里没钱,被赶出私学……阿阚,我们这些人,平时谁有能看得起?说实话,有时候自己想想,都觉着难受。”
的确,任敖他们这些人,真的是一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苦哈哈。
任敖说:“可是刘季给我们的感觉不一样。你没有和他交往过,体会不到那样的感受……和刘季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能感觉到,我们其实都很有本事。刘季这个人,阅历比我们丰富,见识也比我们广博。但是,我们和他在一起,却发现原来我们并非一无是处,可以做很多事。”
生存价值吗?
刘阚似乎有点明白了!
刘邦在历史上,也的确是以知人善任而著称。张良、韩信、陈平,在投靠刘邦之前,似乎都不是很得意。但是在投靠刘邦之后,却能够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绝非是个巧合。
也许,正是因为刘邦的无所事事,刘邦的粗鄙,刘邦的一无所知,才成就了一番大事业吧。
人尽其能,这也是一种了不得的成就啊!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刘阚变得更加沉默了。不过来探望他的人能看得出来,他并没有颓废。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
转眼间到了十月,气温其实并不是很低,可是那风中的寒意,却让人清楚的感到,冬天已经来临。
这一日,刘阚正坐在门房的台阶上看书,审食其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看守牢狱的秦军也没有阻拦,审食其径直来到刘阚的跟前,一把拉住了他,“阿阚,听说了吗?”
刘阚一脸迷茫,“听说什么?”
审食其笑道:“皇帝要封禅(音shan)了。正月初一,皇帝要东巡,还要在泰山封禅。据说,封禅之后,将巡游东方,说不定还会来我们这里呢……阿阚,我可要提前恭喜你一下了!”
“恭喜我?皇帝东巡,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恭喜我呢?”
刘阚疑惑的看着审食其,有些不太明白。
审食其说:“这是老唐告诉我的……他说,皇帝封禅之后,肯定会大赦天下,你可以提前出来了!”
啊,好像的确是有这么一个说法。
皇帝封禅,皇帝登基,皇帝娶亲,都会大赦天下,以昭显皇恩浩荡。
不过,刘阚脑筋一转,却想到了另外一件事。他一把攫(音jue)住审食其的胳膊,压低声音道:“其哥,年初春酿时,我曾让你留存了三百坛泗水花雕,你有没有按照我说的去做呢?”
审食其先是一怔,旋即点头道:“当然了,你吩咐的事情,我什么时候办差过?不过,我就是不太明白,你让我专门定制那三百个四灵纹瓿(音bu,四声)做什么?装酒的话,用普通的坛子就不得了?那四灵纹瓿可是花了不少钱,我专门去吴中请人开窑打造,费用颇高啊。”
刘阚嘿嘿的笑了……
瓿,是一种容器,用来装酒,盛水。简单的说,就是酒坛子。
出现于周朝初期,盛行于春秋战国。不过审食其所说的四灵纹瓿,和早期的瓿,有很大不同。
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四灵纹瓿上,挂了一层釉。虽然无法和后世的那些釉瓷相提并论,但是就这个时代而言,这种四灵纹瓿,无疑是一种极为高档的产品。由于上釉技术还没有成熟,不是所有的陶器都会挂釉。甚至,专门去挂釉的话,也不是每一次挂釉都可以获得成功。
而挂釉的技术,尤以吴中最为高明。
据审食其说,就算是在吴中,也不是人人都愿意开窑挂釉,毕竟那成功率,实在是太低了。
为了这三百个四灵纹瓿,审食其以一万钱一窑的高价,请出当地手艺最好的工匠。
而且在开窑挂釉之前就说,不计成败,一窑一万钱。三百个四灵纹瓿,整整花费了四万钱。
刘阚没有再去追问那四灵纹瓿的成色。他相信,审食其既然花了四万钱,这天下怕是不会再有比这三百个四灵纹瓿更出色的瓿了。放下手中的木简,刘阚沉吟片刻,拉着审食其就走。
他找到了正在当值的李必,开门见山道:“李大人,小民想要求见县长大人,事关我皇泰山封禅,还请李大人予以通报。”
第四十五章 万岁酒
始皇东巡,并没有做任何的掩饰。
也许在嬴政看来,如今关东六国已经灭亡,各地战火也纷纷的平息,又有什么能威胁到他呢?一方面,此次泰山封禅,是为了确立大秦正统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宣扬国威的用意。
自老秦人立足关中以来,一直被关东六国视作洪水猛兽,蛮夷部族。
现在,秦国崛起,正是显示力量的时候。始皇帝公开下诏,要在来年初东巡六国,泰山封禅。
嬴政无所畏惧,却不代表下面的臣子们不紧张。
年中时,始皇帝出巡陇西(今甘肃临洮县)、北地(甘肃西峰市),至鸡头山(今甘肃泾源县北)后,前往中宫(陕西省陇县西北)。一路上大张旗鼓,令八百里秦川是一片欢呼雀跃。
来年出巡关东,这气派绝小不了。
修建道路,整顿治安……等等大小事情,足以让人头疼。
绝不能出半点岔子,否则可是要掉脑袋的。从接到诏书之后,各地大小官员就开始忙碌起来。
任嚣自然也不能例外。
出身于铁鹰锐士的任嚣,对此次始皇帝出巡看得格外重。虽然不一定会途径沛县,但任嚣却不能不小心谨慎。匪患是已经平息了,但谁又能保证,不会出别的差池?六国余孽尚在,可容不得半点马虎。所以,任嚣再次征召,组织乡勇。不过这次征召的范围,就小了很多。
征召的对象,仅限于沛县城内的居民。
人数也算太多,只有十余人入选。其中,樊哙被征召为官署衙役,列入任嚣的幕府之中。
同樊哙一同被征召的,还有夏侯婴和周昌。
夏侯婴被任命为饲马的小吏,周昌则出任书佐。任嚣一方面是需要这些人来办事,另一方面也是为安抚沛县的人,告诉大家,只要老老实实,但凡是有才能的,我这个县长都会看在眼中。
毕竟,驻扎在沛县的秦军,不可能擅自调动。
缉捕盗匪之类的事情,难不成让堂堂的大秦正规军来担当?而且,樊哙这些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沛县人,对于周遭的人和物也非常的了解,所以由他们担当一些杂事,是最合适的人选。
就这样,任嚣整天忙碌着处理沛县大小事情。
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足够让任嚣感觉头大,虽然有萧何等人帮忙,可还是天天清闲不得。
总算是处理完了公事,任嚣疲惫的回到了内堂。
领兵打仗,他是一点都不含糊。可是这治理地方,可真的是麻烦……
任嚣有时候就想不明白:堂堂的铁鹰锐士,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有心不想再干下去了,但最终还是把写好的奏章烧毁。隐隐有一个感觉,始皇帝这么安排他,肯定是有别的用意。
换了衣衫之后,任嚣还没等喘一口气,就见李必来求见,说是犯人刘阚求见县长,有要事相商。
任嚣很累了,于是说:“告诉刘阚,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吧。”
对发生在刘阚身上的事情,任嚣也知道了个八九不离十。但是,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且不说刘阚还在被罚作,就算他没有被削去军功爵,吕家嫁女,又怎可能是外人所能阻挠呢?
食客,并不是一个褒义的词。
早在孟尝君的时候,就有鸡鸣狗盗之徒的说法。而且吕家的困难,任嚣也不是不知道。统一货币,对于一些大豪可能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对于吕家这种小门小户,却是影响极为深远。
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半年,刘阚这时候求见,又有什么事呢?
李必有些犹豫,想了想还是说:“大人,那刘阚说,事关吾皇东狩六国,所以才要求见大人。”
事关东狩?
他一介小民,居然说如此大话?
不过,任嚣还是坐直了身子,沉声道:“既然如此,把他带过来吧。”
李必领命而去,任嚣却坐在堂上,陷入了沉思。这个刘阚,又想要玩儿什么花招呢?上次刘阚钻了个空子,虽然任嚣出于保护的目的,只给了刘阚一个罚作,但心里却是不太舒服。
希望这一次,他别再给我惹是生非吧。
任嚣从长案上拿起酒盏,喝了一口之后,坐下来处理公文。
其实,摆放在任嚣面前的,就有一个老大的难题。泗水花雕……自从这种酒出现在彭城之后,就以极为可怕的速度,迅速的传播开来。各地商贾源源不断的云集彭城,以求一坛泗水花雕。
就连内史郡(也就是咸阳)如今也为这泗水花雕而疯狂,据说一坛花雕酒,已经是千金难买。
从这酒的名字上,可以看出泗水花雕产于泗水郡。
不过至今仍没有人知道,这酒究竟是何人酿造,到底是出自于哪个地方?负责贩卖泗水花雕的人,也难以说个清楚。只知道此酒的主人,从未真正的出现过,全部是经人之手贩卖。
宰相王绾派人追查,却仍然没有线索。
任嚣隐隐有一种预感,这泗水花雕很可能就出自沛县。但是,究竟是出自于何人之手呢?
王绾在来信中说的非常清楚:此次始皇泰山封禅,需美酒百坛,来祭祀天地。
而且,始皇帝嬴政似已经品过此酒,点明要用泗水花雕祭天。可市面上根本就买不到这种酒,别说远在千里之外的咸阳,就连泗水花雕第一次出现的彭城,如今也是有价无市的局面。
王绾压屠睢,屠睢压下面……
任嚣轻轻的揉着太阳穴,心中暗自咒骂:这该死的花雕酒,究竟是什么人所酿造?
这时候,有家仆前来禀报:李必带刘阚来了,如今就在堂下听候吩咐。
“让他过来吧。”
任嚣拍了拍前额,活动了一下有些发僵的身子。
刘阚手捧一个做工极其精美,雕刻有四灵浮像的纹瓿,在李必骆甲的押送下,走到了堂上。
“怎么去了这么久的时间?”
“大人,这刘阚在途中非要回家一趟,说是要拿一件非常重要的东西。卑下就想,既然已经出来了,还怕他闹出什么乱子?所以就带着三十个人,先把他送回家,然后才回来复命。”
任嚣眉头一蹙,沉声道:“刘阚,你这是搞什么鬼?”
刘阚恭敬的走上前,把怀中的四灵纹瓿,摆在了任嚣的面前,“大人看过之后,自然就能明白。”
任嚣不快的瞪了刘阚一眼,这家伙……
走上前,弯下了腰。任嚣撕开了裹在瓿口的黑巾。见瓿口中,还塞着一个圆形的黑木塞子。
拔开那黑木塞子,一股中正平和的酒香,若隐若现的传来。
那种介于外露和内涵之间的香气,令任嚣精神一振。连忙蹲下来,轻轻摇了一下纹瓿,刹那间,醇和馥郁的香气,便自然沁入肺腑,令任嚣心旷神怡。闭上眼睛,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是花雕……
任嚣也喝过一坛泗水花雕。这酒香,和泗水花雕同出一源,可是却远远比不上眼前纹瓿中的酒香。
“拿盏来!”
有小人把一个酒盏送到了任嚣面前。
他小心翼翼的从纹瓿中倒出了一盏酒水。就着室内烛火的光亮,酒盏中的酒水,色泽近似于琥珀的颜色,晶莹明亮,富有光泽……任嚣捧起酒盏,喝了一口。当那酒液滋润到整个舌面的时候,任嚣的脸色,顿时变了。
红润,是一种激动的红润!
“好酒,好酒!”
任嚣连声大叫,“柔和顺口,冰霜清凉,这可是比那市面上的泗水花雕,何止强上百倍?”
说罢,任嚣转身凝视刘阚。刘阚表情平静,目光清澈的看着任嚣,一点也看不到半点情绪。
“泗水花雕,是你酿造的?”
“正是小民!”
旁边的李必骆甲,闻听吓了一跳。他们自然也听说过泗水花雕的名字,而且还有幸喝过一回。
在沛县,一坛子泗水花雕,已暴涨到一千二百钱,不过却买不到。
没有想到,这酿酒的人,居然就在自己的身边?李必骆甲的喉头滚动了几下,口中唾液分泌,顿时加快。看刘阚的目光,有点不一样了……这家伙,居然就是泗水花雕的创始人吗?
任嚣说:“那你送这一瓿酒,又是什么意思?”
刘阚拱手道:“此酒名为万岁酒,乃是小人和审食其在一部古书上找到的方子。据说,商汤伐夏,周武伐纣,莫不是用这种酒来祭祀天地。此酒若经天子之手赏赐,能令勇者更勇,智者更智。然则,此酒酿造颇为困难,罪民和审食其经过反复研究,历时一年,只出一百瓿。”
任嚣听完了这番话,眼睛顿时变得雪亮……
一百瓿?
他猛然上前,一把攫住了刘阚的胳膊,激动的说:“阿阚,你是说……你有一百瓿万岁酒吗?”
第四十六章 老秦后裔
华夏黄酒的历史非常久远,早在夏商时期,就已经出现。
但是,黄酒工艺真正完善成熟的时期,却是在北宋时期,并且开始涌现出各种品牌的黄酒。
而在秦汉之交,黄酒还只能停留在五齐酒的水准上。
清酒的概念虽然已经出现,但也只是相对而言。五齐之久中,唯有沉齐勉强算得上清酒。
而清酒的用途,主要不是为了引用,而是祭祀天地的祭品。
在《周礼·天官酒正》中,曾记载了三酒的用途: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事酒,有事而饮也;昔酒,无事而饮之。至于清酒,乃祭祀之酒。由此可见清酒的地位。
九酝酿造法,主要把黄酒的酿造过程,详细的划分出来。
浸米、蒸饭、晾饭、落缸发酵、开耙、坛发酵、煎酒……诸如此类的工作,必须依次完成。
此前的泗水花雕,所缺少的就是煎酒这个过程。
当然了,这么一个过程,也只有刘阚清楚。这也是整个酿酒程序中,最为关键的一步。黄酒未煎,只能是普通的浊酒,但是经过煎酒这一道程序之后,普通的浊酒,就能变成清酒。
用如此美酒祭祀天地,方能体现出始皇帝的不同寻常。
至于那‘万岁酒’的说法,不过是云山雾罩的胡言乱语。若不如此说,怎能显示出‘万岁酒’的尊贵?至于任嚣,已经被刘阚侃晕了。事实就在眼前,他也从未见过,尝过如此美酒。
所以,刘阚现在不管是说的如何天花乱坠,任嚣也会毫不犹豫的相信。
“阿阚,这一百瓿万岁酒,我要了!”
话说完之后,他立刻感觉到说错了话,连忙又补充道:“不是,不是,不是我要了,是我代皇上要了……不对,也不是……是我把这酒供奉给皇上。皇上来年要在泰山封禅,唯有万岁酒,方能配得上吾皇的身份。刘阚,你说个话吧,这酒多少钱一瓿?多少钱我都可以出。”
刘阚一脸诧异的说:“可是这酒,本来就是要奉给皇帝的啊。”
“啊……”
任嚣也是激动的过了头,忘记了之前刘阚说过的话。不过,待平静了一下之后,任嚣颇为赞赏的说:“刘阚,你能有此心意,确是最好。这样吧,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处理。骆甲听令!”
“末将在!”
任嚣转身,用黑木塞塞住了瓿口,然后又小心翼翼的把那方黑巾覆盖在瓿口上,系好,绑住。
从怀中取出一方系有黑绶的铜印,连带着那一瓿‘万岁酒’,交给了李必。
“你持我印绶,率部连夜动身,赶往下相。至下相后,请屠大人派出兵马,你必须瓿不离身,立刻赶赴咸阳,将这瓿酒亲手交给蒙恬大人,蒙恬大人自然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记住,是亲手交付,若酒有闪失,你就提头来见。”
“嗨!”
骆甲也知道这‘万岁酒’的重要性。
于是二话不说,捧酒而行,大步流星的走出大堂。
堂上,除了任嚣之外,只剩下和李必刘阚这两个人。
“刘阚,此次你酿酒成功,可算是立下了大功。不过,在赦令尚未抵达之前,你还要委屈一下。”
“罪民明白!”
刘阚躬身行礼,表示没有怨言。
任嚣又说:“不过,这‘万岁酒’事关重大,一百瓿万岁酒,必须要在月内装好,发出……审食其嘛,我不太放心。这样吧,就由你亲自办理此事。出酒其间,我准你留宿家中,但不许迈出家门半步。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好,待出酒之后,你再回牢狱之中,等候赦令的到来。”
“罪民,多谢大人!”
任嚣命李必率十名秦军,押送刘阚回家。
待送走了刘阚之后,任嚣长出了一口气,然后就觉着一阵从未有过的疲惫。
总算是解决了一件事情……没想到我的预感居然是真的!更没有想到,这刘阚还有这本事。
不过,刘阚的身份,至今还没有确凿下来。
秦武王嬴荡崩,已经是近九十年前的事情了。九十年,沧海桑田,变化很大。昔年居住于三川郡,也就是当时东周都城雒阳的人,死的死,走的走,怎可能追查清楚刘阚祖上的事情?
而且,刘阚母子似乎对刘夫的事情,也不是非常了解。
阚夫人倒是说出了刘夫当年在雒阳的住所,但经查实,早在秦王政攻陷雒阳之前,刘夫的故居就不复存在,只剩下了一片废墟。至于当年住在那附近的居民,更是一个都找不到。
此次刘阚献酒,功劳不小。
既然蒙将军有意待刘阚成年后,把他引入蓝田大营,自己何不顺水推舟,奉上这一份人情?
想到这里,任嚣立刻命人取来刘阚的户籍。
沉吟半晌之后,他提起刻刀,一笔一划的在祖籍两字下面的空白处,刻下‘频阳东乡’四个字。
频阳,是已查出当年刘氏唐国后人刘悚在秦国时的住所。
也正是从这一刻开始,在刘阚的身上,就算是打下了一个实实在在的老秦人烙印。不管刘阚是否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可在他的户籍之上,都清清楚楚的显示出,他是老秦人的后裔。
第四十七章 封禅梁父山(一)
所谓煎酒,其实并不复杂。
简单的来说,就是酒色沉淀提纯的过程。当然了,完成这么一个步骤,也不需要耗费多少时间。
在李必的押送下,刘阚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和早先借住在审食其那里的情况,自然完全不同。
刘阚刚才回来取酒,由于匆忙,也没有来得及仔细的看这个新家。现在得偿所愿的达到了目的,心情自然也就放松下来。在家门口,他停下了脚步,认认真真的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十顷田地已经收割完毕。
几乎是出所有人的预料之外,刘阚买下的这十顷荒田,在经过一年的耕种之后,收获颇丰。
甚至比那些价值万钱的良田不遑多让。
这的确是让所有人大吃一惊……不仅仅是刘阚这十顷良田丰收,审食其挨着刘阚家的田地,买下了五十顷土地,其中有三十顷用于耕种,剩下的二十顷土地则紧挨着刘阚家的新房,建起来一个宅院。两所宅院,将泥沼中的那一眼甘泉直接圈住,形成了一个秘密的所在。
可就是那三十顷耕田,居然也是大获丰收。
沛县城中有不少人没有土地,也没有财产,只能为人帮工,赚取一个辛苦钱。
而这些为审食其和刘阚家帮工的人,在秋收农忙结束之后,一结算工钱,一个个都笑逐颜开。
难道说,泥沼附近的土地,真的那么肥沃吗?
不少人开始蠢蠢欲动,想要购买泥沼附近的土地。可是现在再想购买,那价格可就不低喽。
一顷土地,暴涨四千钱,直接卖到了五千钱的高价。
这价格在沛县,已经是普通良田的价格了……谁又能想到,在一年之前,这里是一块无人问津的荒地。
刘阚对农事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不过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基础的要领。
审食其说过,这块土地早年间……也就是大概在七八十年以前,还是能种出东西的。更早的时候,这里曾经是一块肥沃的良田。可后来不知道是怎么了,越来越差,越来越贫瘠。
渐渐的,就没有人再在这里耕种,土地也就随之荒废下来。
沛县这地方,湖泊纵横。逢雨季时,泗水暴涨,带来大量的泥沙,日子一长,就成了现在的泥沼。
刘阚觉得,这应该是因为没有施肥的原因。
土地就好像人一样,如果总是让人干活,不让休息,不让吃饭喝水,很快就会垮下去。如果不给土地施以肥料,妥善的看护,一味的耕种开垦之后,肥沃的土地,也就渐渐的贫瘠了。
于是,人们就会荒弃了土地,再行开垦良田。
殊不知,对于那贫瘠的土地而言,这荒弃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却是一种休养生息。
泥沼之中的黑泥,是绝好上佳的肥料。曹无伤在秋季把肥料放入土地后,一个冬天过后,雪水融化,肥料和土地融为一体,开春时已经开垦,一块死气沉沉的土地,立即生机盎然。
算起来,在这一年的时间,除了卖酒和耕种的收入,仅土地一块,刘阚家的资产就增加了四万钱之多。四万钱,是许多普通小民根本不敢想像的数字,就算是曹无伤的父亲,一年岁俸也不过几千钱而已。等土地价格上涨之后,曹亭长心里这个后悔,没法子和人诉说。
去年刘阚买田之后,审食其戳哄着曹无伤也买田。
曹无伤呢,自然是心动。可他没什么积蓄,而且置业这么大的事情,必须要向曹亭长禀报。
曹亭长死活不肯答应,还信誓旦旦的说:“且看刘家小儿和审食小儿来年的笑话。”
现在可好,笑话是没有看到,眼红倒是真的。如今再想购买置业的话,倾家荡产,也只能换来一两顷的土地。曹亭长年纪大了,也没什么野心了……此事随之也就被他放置在一旁。
刘阚的家,有一个小院子,面积不大。
夯土建起的院墙,只有一人多高。院子里有一颗老槐树,枝叶繁茂。虽然如今树叶枯黄,但是在那一抹暮色中,仍能让人感觉到勃勃的生气。三间小屋,两座牛棚,后院还有一间简陋的柴舍。
早在战国时期,人们已经普及了烧土制瓦。
不过,普通人家是不能用瓦来铺屋顶的。瓦制屋顶,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可不是随便能使用。
除了官府所属的建筑之外,也只有一些大户豪族可以使用瓦片。
普通人家,一般是用茅草茸顶,并且还有一个专有的名词,叫做白屋。其含义不言而喻,白身所居住的房屋。当然了,用茅草茸顶的房子,自然是不可能和用瓦片铺盖的房子同日而语。
不过,审食其想出了一个办法。
从泥沼中挖出黑泥,和茅草混在黑泥之中,夯实后用木框分割,铺在房顶上面。
从远处看,白花花的茅草随风而动,如同普通的白屋一样。但效果却比之普通的白屋好许多。
阚夫人早早的就站在门口,看见刘阚回来,眼睛里闪动着泪光。
“母亲,孩儿回来了!”
“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虽然明知道,刘阚过些日子还会回牢狱。但已经得到了审食其唐厉等人宽慰的阚夫人,此刻是无比的开心。审食其来了,唐厉也在。还有曹无伤、周昌两人也在。刘阚在沛县认识的人并不多,如今除了曹参和任敖在牢狱当值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欢聚在这小院之中。
阚夫人准备了丰盛的饭菜,连李必等人也一起招待。
刘阚家的房子虽然不够,可没关系,审食其是自己住,三四间房舍都空着,足以安置刘阚。
当然了,李必却要住在刘阚的家中,以监视刘阚的行动。
这一顿饭,一直吃到了午夜才算结束。刘阚奉上了泗水花雕,让李必和一干秦军喝了个痛快。可即便是这样,仍有五个秦军没有喝多,在午夜酒宴结束,唐厉等人告辞离去之后,五名秦军很自觉的守在院子里,目的非常明显,担心刘阚连夜逃走,到时候他们可不好交差了。
“母亲,孩儿想问你一件事情!”
刘阚和阚夫人独自相处的时候,迟疑片刻开口说话。
阚夫人看着刘阚,轻轻叹了一口气,“阿阚,娘知道你想要问什么……可是,已经过去的事情了,你现在询问,又有什么用处?别在胡思乱想了,等你罚作结束之后,你若是觉得在这里不快活,咱娘俩就搬走,去别的地方。反正咱们现在,有户籍,也有钱帛,天下大可去得。
至于咱们和吕家,已经不再有什么瓜葛纠缠了。他们怎么想,我不知道,可娘心里却安生的很。”
话说到这个份上,刘阚到了嘴边的问题,也无法再问出口来。
看得出,阚夫人对吕家似乎不太满意。至于是什么原因,他不敢问,也不好再去追问。
是夜,刘阚躺在榻上,辗转难寐。
也许是这新的环境,让他感觉不太舒服;也许是这心里面的疙瘩,始终都没有解开,反正就是睡不着。
不知不觉,已是鸡鸣时分。
一年来养成的习惯,让刚迷迷糊糊打盹的刘阚,一下子醒了过来。
他穿衣而起,走出了房间。在小院中活动了一下筋骨,深呼吸一口气,用力的甩了甩头。
逝者如斯,过去的事情,又怎么可能去追回呢?
且珍惜眼前吧……
第四十八章 封禅梁父山(二)
始皇二年(公元前220年)十一月,始皇帝的仪仗出咸阳,过函谷关,开始他的首次东巡。
之所以在十一月出发,并非没有原因。
封禅需在正月初一举行,而始皇帝在十月时,又发出一道奇怪的诏书。
废除原有的历法,改每年的十月为一年之始。据说,这道诏令的发出,并非出自始皇帝的本意,而是由燕国人卢生所建议。这位卢生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就连始皇帝嬴政,也尊称他为卢先生。据说,他是燕国仙人羡门子高的学生,有羽化登仙的法术,甚得始皇帝敬重。
羡门子高,是燕国王姬平时期的方士,在当时号称已有五百岁的高龄,曾亲眼见过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他声称,他有一种法术,只要坚持修炼,到老年之后,身体消失,能变成神仙,升天而去。
齐国王田因齐、田辟疆,燕国王姬平对此深信不疑,将羡门子高和当时另一位名叫宋毋忌的方士奉若上宾,并根据这二人所说,派出大量的人出海,寻找羡门子高所说的三神山。
不过,没等羡门子高回来,这些君王纷纷病故。
后来又传出消息,说羡门子高已在海外羽化升仙,居于三神山之上,静候有缘人前去。
若有人能寻得三神山,可得长生不老之药。卢生自称是羡门子高的弟子,自然受到始皇的尊敬。
按照卢生所说的阴阳变幻,五行理论,西方主刑杀,按照四季对应的话,冬季为西方之始。
秦国若以冬季为一年之始,就能气运长存。
始皇帝既然有心要让大秦国千秋万代的存在下去,对于这气运之说,自然是非常的相信。
虽然宰相王绾、廷尉李斯、内史蒙恬极力劝阻,可是已经拿定了主意的秦始皇,又岂能是他人可以劝阻。正好,乘一年之始,抵达泰山时就是万物复苏的时节,也好举行封禅大典。
十二月,始皇帝登峄山(山东邹县东南),命李斯以秦小篆刻下碑文,颂扬他的功德。
在峄山刻碑之后,始皇帝启程动身,在十二月末,抵达故鲁国国都曲阜,召集七十余儒生,共商封禅大典。
泰山难行,按照始皇帝嬴政的意思,直接命人在山上开出一条道路。
哪知道,有儒生当时就站出来阻止,并且说:“古时,君王封禅,都要用蒲草包裹车轮,昭示仁爱之心,不愿压伤山上的土石草木。至于祭祀大地,一律使用的是草席,表示于上苍的谦卑之心。”
始皇帝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他是个极为自负的人,怎能愿意向大地谦卑?
古时,祭天为封,祭祀大地为禅。按照始皇帝的本意,在泰山建筑高台,可以更容易被天神接纳,然后再转至梁父山(泰安市东南,泰山的支峰),清扫地面。因为梁父山的地面很厚,祭祀大地足矣。可是这儒家的学子,却是丝毫不肯通融,坚持要始皇帝依照古制封禅。
若非天下方定,需笼络人心。
依照着始皇帝的脾气,早就把这些儒生给杀了。在儒生们的坚持下,始皇帝最终只能妥协。
不过在他的心里,对儒生却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
封禅大典,在正月初一正式开始。这封禅典礼,原本是贵族帝王们展示富贵权威的一种手段,按照道理说,始皇帝才应该是这次封禅大典的主角。可是,始皇帝嬴政却感受不到半点快意。
一场封禅大典结束之后,嬴政疲惫的回到了位于泰山脚下的行宫。
“父皇!”
始皇帝刚坐下,就见一个青年,带着一个粉雕玉琢,年纪在七八岁模样的女童,走进大殿。
小女孩儿见到始皇帝,立刻开心的叫了起来。
从青年的手中挣脱出来,小女孩儿兴奋的跑过去,一下子跳进了始皇帝的怀中。
素日里一向给人严厉感觉的始皇帝,看到这小女孩儿的时候,非但没有不高兴,反而少见的露出了一抹笑容。把小女孩儿抱在怀里,嬴政伸出手,轻轻的掐了一下她红扑扑的脸蛋。
“果儿,今天在行宫里,都做了些什么?”
这小女孩儿,正是秦始皇嬴政最宠爱的小女儿,名叫赢果。别看嬴政平时总是那么严厉而刻板,可是在面对赢果的时候,看上去总是那么的慈祥。以至于待赢果来的青年,都嫉妒了。
青年名叫嬴扶苏,也是嬴政的长子。
“果儿,莫要缠着父皇,忙了一整日,父皇已经累了。”
嬴政笑道:“没关系,没关系……果儿在这里,朕又怎可能觉得累呢?扶苏,有什么事情吗?”
嬴扶苏迟疑了一下,轻声道:“父皇,儿臣刚才见父皇回来的时候,似乎不太高兴?”
嬴政脸上的笑意,顿时不见了踪影。
“朕是天子,是天下间最至高无上的人。今日封禅,本是朕自家的事情……可是,朕就觉得,好像木偶一样的被那些人牵扯着。他们让朕做甚,朕就要作甚。朕不高兴,很不高兴!”
也难怪嬴政会有这样的感觉。
儒生依照古制,封禅时的一举一动,都必须要合乎礼法。
在嬴政看来,好像不是他在封禅,而是那些儒生在封禅。所有的风头,都好像被儒生们抢走。
嬴政又怎么可能忍受的了这样的感觉?
嬴扶苏这么一说,立刻让嬴政的心里生出不快之意。面容一板,令四周的气温都仿佛下降。
“父皇,不许生气……父皇,笑笑!”
赢果似乎什么都没有觉察到,蜷在嬴政的怀中,轻轻捻着他的胡须,撒起娇来。这也是嬴扶苏带赢果来的主要意图。当他发现嬴政似乎不高兴的时候,就担心周遭的人,会受牵连。
而唯一可以平息嬴政怒气的人,正是这赢果。
果然,赢果这一撒娇,嬴政的表情,随之缓和了许多。很无奈的看着那胖嘟嘟,白嫩嫩的小手捻着他的胡须,却生不出半点的怒气。低下头,用额头狠狠的顶在赢果的额头上,轻轻蹭了两下。
说来也奇怪,这心里的怒火,好像缓解了不少。
“好了,不要说这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嬴政抬起头,看着如释重负的嬴扶苏,心里轻轻一叹。
这个大儿子啊,什么都好。
兵法韬略,治国典章,都可说得上是很精通。然则,性子迂腐了些,软弱了,将来怎能接掌这天下?看样子,朕还要在忙碌些时候,找个机会,定要好好的磨练一下他,否则怎能放心!
“今日封禅的祭品,尤以那万岁酒最为出色。”
嬴政笑道:“就连那些家伙都说,唯有那‘万岁酒’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祭品,一直是赞不绝口。
这万岁酒,果然是很好!”
嬴扶苏也笑了,“这也亏了蒙内史用心,否则的话,岂不是对天神失敬?据蒙内史说,能找到这万岁酒,却是沛县长任嚣的功劳。尊父皇诏令,沛县长任嚣已在殿外听诏,不知父皇可有兴趣,召见他呢?”
嬴政轻轻点头,若有所思的沉吟了片刻。
“任嚣,可是那铁鹰锐士出身的任嚣?”
“正是此人!”
嬴政说:“听说这小子在沛县做的不错,倒也是个人才。当初蒙毅让朕派任嚣出任泗水,朕还有些奇怪,一个铁鹰锐士,怎能当得这种任务……嘿嘿,没想到这家伙,还真没给朕丢脸。”
嬴扶苏笑道:“上卿大人的眼光,自然是不会有错。”
“既然如此,让任嚣上殿觐见……我倒要看看,这个能文能武的铁鹰锐士,究竟是什么样子。”
第四十九章 初闻刘家子
任嚣手足无措的在行宫外侯着。
万岁酒被列为封禅祭品,在任嚣看来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原本只是想要为刘阚讨回来一道赦令,可以免除刘阚罚作之苦,令他早日脱离苦海。可没有想到,赦令没有来,却来了一纸诏书。
任嚣奉诏前往泰山候驾!
也就是说,始皇帝很可能会在封禅之后,亲自召见他。
并不是第一次见始皇帝了……当年还是铁鹰锐士的时候,任嚣曾不止一次的见过始皇帝。当然了,任嚣只是远远的参拜过始皇帝。距离最近的一次,还是在咸阳宫大殿之外,由上卿蒙毅大人引介,奉诏前往沛县。那一次,任嚣一直匍匐在殿外,甚至到离开咸阳宫的时候,都没有能抬起头,好好的看一下嬴政。只是那庄重森严的咸阳宫大殿,让任嚣永世难忘。
皇帝命我候驾,是什么意思?难道说,是要奖赏我吗?
任嚣心中惶恐不安,甚至连蒙恬叫他的名字,都没有听见……
蒙恬倒也不生气。像任嚣这样的基层官员,见始皇帝时全都是如此。不止是任嚣他们,其实所有大秦朝的官员,除了寥寥几人在觐见始皇帝时可以神态自若以外,其他人大都和任嚣一样。
“任嚣!”
“啊,小将在!”任嚣这一次总算是听到了蒙恬的呼唤,连忙稳下心神,恭敬的回答。虽然已经不再属于铁鹰锐士的序列,可是任嚣与蒙恬说话的时候,还是尽量保持和以前一样。
蒙恬出身于蓝田大营,三代为始皇效命。如今官至内史,掌治咸阳,同时也统领铁鹰锐士。
始皇帝对蒙恬兄弟的信任,简直是无与伦比。
咸阳人戏称,蒙恬就是始皇帝的内谋。始皇帝做出任何决定之前,一定会和蒙家兄弟商议。
甚至还有这样一种说法:他日王绾丞相去职的话,那么大秦朝的第二任丞相,将会在蒙恬和李斯之间角逐。任嚣虽然已经脱离了铁鹰锐士,可是在蒙恬的面前,却不敢有半点懈怠。
蒙恬笑了笑,“莫紧张,陛下胸怀广阔,性情宽宏,一会儿见了陛下,千万要镇静。你总是从咱铁鹰锐士中走出来,莫要丢了铁鹰锐士的脸面。而且,陛下也不甚喜欢那种没胆色的人。”
“小将受教了!”
始皇帝宽宏?任嚣虽然表面上恭恭敬敬的回答,可是心里却苦笑不迭。
天底下,只怕也只有你蒙恬会这么说吧……
蒙恬又问:“知道怎么说话吗?”
任嚣一怔,忙道:“请大人指点!”
蒙恬点点头,轻声道:“其实很简单,实话实话而已。在陛下面前,千万不要有半点隐瞒。只要你说半分假话,陛下一定可以察觉出来。不管是好事坏事,据实回答,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任嚣犹豫了一下,“小将知道了!”
这时候,一身材魁梧,相貌俊俏,但颌下无须的白面内侍走出行宫,大声道:“宣沛县长任嚣觐见。”
任嚣形容一肃,整衣冠,恭敬的应道:“臣,沛县长任嚣,叩见吾皇!”
说着话,亦步亦趋的随着那内侍上殿去了。这内侍,任嚣倒也认识,乃是始皇帝身边的赵高。
据说,这赵高是个天阉。
当年始皇帝还没有登基的时候,就跟在始皇帝身边。
善驭车,力大无穷。而且能识文断字,对始皇帝更是忠心耿耿。
泰山行宫,是在故鲁国王宫的基础上修建而起。比之咸阳宫那恢宏庄严的气势,远远不如。
不过,却因一人而生出了变化。
始皇帝嬴政端坐殿上,却让任嚣生出一种奇特的感觉。恍惚间,他仿佛回到了咸阳宫。
“臣,任嚣叩见吾皇,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任嚣匍匐行宫大殿之上,心潮澎湃。如此近距离的和始皇帝说话,在以前,简直是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咸阳宫的宫门至丹陛,大约有五百步的距离。而这泰山行宫,只间隔三百步。
任嚣甚至觉得,他能够感受到始皇帝吞吐的龙气。
“任嚣,平身吧。”
“臣,谢陛下!”
任嚣爬起来,却依然低着头。
嬴政说:“任嚣,上前五十步说话。”
“臣,遵旨!”
任嚣感觉自己的心里,好像有一团火在烧,身子轻轻的颤抖着,但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兴奋。
小心翼翼的迈出五十步,任嚣抬起头来。
铁鹰锐士,是始皇帝嬴政的近卫。但如此近距离的说话,却是任嚣开天辟地头一遭。
“任嚣,义渠人!”
始皇帝面色沉稳,但话语中却透着一股亲切,“朕记得你。当年夺取邯郸,是你率一百铁鹰锐士,第一个冲进了邯郸城里。也因为那一次,你由公乘而升任五大夫……朕可有记错吗?”
公乘,是秦军二十等爵之中,第八等爵位,而五大夫则是第九等爵位。
任嚣只觉一股热血,直窜头顶。
“吾皇圣命,说的一点也没错。”
“你是老秦人,又是朕的铁鹰锐士。当初蒙毅举荐你执掌地方的时候,朕还有些担心,怕你做的不好,所以一直关注着你。任嚣,你做的不错,没有丢老秦人的脸,朕心甚慰,朕心甚慰。”
不管后世人,是怎么评价始皇帝,但不可否认,始皇帝嬴政的手腕,却是非常的高明。
只‘朕心甚慰’四个字,说的任嚣热泪盈眶,匍匐在大殿之上,连声音都变得有些哽咽了。
“陛下,您却是清瘦了!”
嬴政的眼中,闪过了一抹暖意,声音越发柔和,“任嚣,起来吧。”
“请恕臣失态了!”
任嚣爬起来,这心里仍旧是有些难以平静。他说的那句话,却是发自于内心。比之当年他离开咸阳时的惊鸿一瞥,始皇帝的确是清瘦了许多。
也难怪,嬴政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而且非常讲究工作的效率。
六国平定之后,始皇帝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政治,文化,经济等各方面的改革,可以说是一举推翻了自周室以来的许多规章制度。更何况,天下大事,皆有始皇帝一人做出裁定。
根据后世的记载,始皇帝每日批示的文书,需以‘石’(古音dan)来计算。不批完一石,绝不会休息。一石的公文,堆摞起来足有一人多高。始皇帝夜以继日的工作,确实清瘦了。
听到老臣子,老部下一句贴心的问候,始皇帝心中怎能不高兴呢?
“任嚣,你这次贡奉的万岁酒,很好!”
任嚣连忙道:“这并非是臣的功劳,而是臣治下一小民所酿造。”
“哦?一等闲小民,居然有这等本事?”
任嚣说:“陛下,那并非是等闲小民,要说较起来,那个人还是老秦人出身呢。”
始皇帝一蹙眉,有些不快道:“既然是老秦人,为何在沛那种偏僻的地方?任嚣,你从实说来。”
“启禀圣上,臣初至沛县的时候,就发现了此人。当时,陛下尚未颁布货币统一令,那小民却将手中的刀布蚁鼻,全部换成了秦币……陛下,您也许不知道,六国轻贱老秦,将秦币更视为劣等货币,就算是使用起来,也颇有歧视。臣当时就奇怪,于是暗中的追查了一下。”
始皇帝脸色好转了一些,同时又生出些许的好奇。
“追查的结果如何?”
任嚣说:“那小民名叫刘阚,据臣追查,乃是频阳东乡人,其祖上曾在先王麾下出任骑将,名叫刘悚。先王当年攻破雒阳,不想却……刘悚因此受到了牵连,其后人随后就逃出函谷关。”
嬴政哦了一声。
任嚣虽然没有说出‘先王’是谁,但他又怎可能不明白。
“那刘悚后人逃出函谷关后,流落于三川郡。不过,刘家却始终心怀老秦,故而才有换币的行为。”
嬴政轻轻点头,“当年之事,却也怪不得刘家……恩,你接着说,那刘……叫什么名字?”
“刘阚!”
“刘阚又是如何酿造出这万岁酒的呢?”
正如蒙恬所交代的那样,任嚣不敢有半点隐瞒。
将他发现刘阚,而后昭阳大泽血战,刘阚手刃贼首王陵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述起来。始皇帝听得却也是津津有味,听到精彩处的时候,他抚掌大笑:“不错,非我秦人,怎如此勇武?”
“但是,后来……”
任嚣话锋一转,把刘阚为救吕家长子,擅闯牢狱,打断了吕泽的腿,也一五一十的说出来。
在任嚣想来,始皇帝应该是很生气。
刘阚所作所为,分明就是抗拒秦法。他忐忑不安的看了始皇帝一眼,却发现嬴政的脸色很平静,也看不出喜怒哀乐。不过,那眼中却闪过了一抹缅怀之意,坐在龙座上,一言不发。
嬴政出生于邯郸,做过质子。
当时的邯郸,还属于赵国的国都。老秦人和赵人之间的仇恨,更是到了难以化解的地步。
不为别的,长平一战,老秦人坑杀四十万赵军,令赵国男丁稀缺,老人丧子,女人丧夫,孩童丧父。这种仇恨,浓的无法化解。身为秦国质子,嬴政在邯郸的日子如何,可想而知。
但就有那么一家人,曾颇为照顾嬴政。
后来邯郸被秦军攻破,嬴政为报复当年赵人对他的羞辱,一里一里的屠杀,唯有在那家人所在的居所,嬴政下令敢动一草一木者,杀无赦。正因为这个命令,使得许多赵人得以幸存。
不管别人怎么说嬴政,残暴也好,冷酷也罢。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净土。坐在王位上,就必须要按照游戏的规则来行事。嬴政也是如此。
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嬴政从缅怀中警醒。
“这刘阚,倒是个重情义的人,是条汉子,不愧是老秦人的后裔。”
他站起来,负手沉声道:“刘阚虽坏律法,然则罚作一年,已经足够了……斩杀贼首王陵,功劳不小。任嚣,传朕旨意,可免去刘阚剩下的罚作,恢复其公士之爵。此次献万岁酒,使封禅顺利成行……恩,当提爵一等……提刘阚为上造。自今日起,皇室祭祀用酒,皆有万岁酒所替。”
上造,二十等军功爵中第二等,可配享岁俸一百。
嬴政说完这番话,目光灼灼的凝视任嚣,面色突然一冷。
“任嚣,你好大的胆子!”
第五十章 邻家有女初成长(一)
人常说,始皇帝喜怒无常,性情捉摸不定。
早在咸阳的时候,任嚣就听过这样的谣言。刚才和始皇帝一番谈话,他甚至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如今嬴政这一句话,让任嚣再次想起,在他面前的人,是至高无上的始皇帝。
“臣,惶恐!”
任嚣匍匐大殿之上,颤声请罪。
嬴政说:“自商君立法,二百年来没有人可以撼动。那吕泽,擅自逃避征召,理应戍边司寇。然则,你却为一己之私,妄改律法,其罪当诛,其罪当诛啊……任嚣,你现在可知罪吗?”
任嚣激灵灵一个寒蝉,“臣……知罪!”
“不过,在这件事上,也并非不可原谅。”
嬴政话锋一转,让任嚣顿感一阵轻松。他说:“若非出了这件事,那刘阚怕也酿不出这万岁酒。你献酒本是有功的,如今功过相抵……任嚣,朕如此判决,你心中可有什么不服气吗?”
“臣,万无不服之意。”
“既然如此,你且下去吧。那吕泽之事,既然你已经处置过了,朕也就不加更改。不过,以后若是再有这样的事情出现,朕绝不饶你。好了,朕今日已经乏了,你且先行下去吧。”
任嚣惶恐道:“臣,遵旨!”
“还有,你下去之后,即刻返回沛县,督促刘阚酿造万岁酒,这件事情不得再有偏差。另外,你回去之后,密告屠睢。就说,朕要他前往彭城候驾,不得有误。至于其他,不必多言。”
任嚣心里又是一喜,“臣遵旨!”
说罢,任嚣爬起来刚要离开,却听到始皇帝突然又喝了一声:“慢着!”
“陛下还有什么吩咐?”
任嚣这心里蓦地一紧,有些不知所措。
嬴政这时候却笑了,伸手解下了腰中的佩剑,命内侍赵高捧剑,走到了任嚣的跟前,双手递了过去。
“你……在沛县干的不错,此剑权作奖赏,下去吧。”
始皇帝甩袖离去,只把个任嚣弄的头昏脑胀。走出泰山行宫大殿的时候,仍有些天旋地转的感受。小风一吹,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这才发现,在不知不觉中,后背衣衫已经湿透。
不过,任嚣也清醒了过来。
看着手里的佩剑,恍如做梦一般。他手中的剑,名为诫。是秦昭王嬴稷所造。秦昭王,也就是嬴政的祖父,秦昭襄王。诫剑乃是秦昭王在登基之后,采南山之铜,请名匠耗时一年打造而成。长三尺,剑身之上刻有秦大篆。之所以定名为‘诫’,里面包含有戒骄戒躁的含义。
秦武王勇武过人,但性情刚烈,如同烈火。
最终,秦武王因个人私情,而惨死雒阳。在那段时间里,秦国可算是经历了许多的磨难,政局飘摇。秦昭襄王登基之后,配诫剑,也有前车之鉴的意思在里面。经过五十二年的奋斗,秦国最终雄霸天下。
而今,始皇帝把这佩剑送给了任嚣。
虽然是没有封赏半分,可对于任嚣而言,这可比封赏万金还要有意义。任嚣的心里,狂喜……
蒙恬有事不在,任嚣得嬴政之命,更不敢再做停留,连夜启程动身,赶回沛县。
※※※
所谓上造,虽有爵位,却不能免去征役。
春风渐暖,万物复苏。
刘阚脱下了囚衣,脚步轻盈的走出了沛县大牢。审食其等一干老友,笑嘻嘻的在牢外等候。
“阿阚,恭喜你了!”
刘阚大笑着走上前,和审食其等人一一拥抱。
最后狠狠的擂了审食其一拳,笑着说:“其哥,我也要恭喜你啊。”
审食其身穿一件青袍,头戴黑漆涂抹,竹皮做成的进贤冠,一脸的笑容,拱手道:“同喜,同喜。”
战国末年,礼乐崩坏。
虽然说‘士’的概念已经模糊了,可是依旧有着非同凡响的尊贵。
审食其因协助刘阚酿酒,提爵一级,如今是‘公士’爵,正式成为了一名‘士’。或许六国士人不会承认,但审食其这‘士’的身份,却是秦国朝廷所承认,比之那些所谓的‘士’,更冠冕堂皇。
唯有‘士’方可带冠。
审食其头戴黑色进贤冠,在一群人中显得格外的醒目。
唐厉不无嫉妒的摇头笑骂道:“你这夯货,显摆个没完了。若非有阿阚,你还不是一个白丁?”
曹无伤更是眼红道:“没错没错,这夯货真是走了运。阿阚,你可不知道,昨天萧先生去他家告之的时候,他老爹老娘当时都乐昏了过去……阿阚,这可不行,你不能厚此薄彼,将来一定要想办法,为我们也弄一顶黔冠戴戴。”
黔,有‘黑’之含义。
大秦国尚黑,故而称其治下百姓为黔首。
而黔冠,更是如今被国家所承认的正规冠。六国士人牛不是吗?国家不承认,你就算个屁。
唯有佩戴黔冠,才算是被国家所承认的‘士’。
这也难怪唐厉曹无伤等人,一个个眼睛发绿,审食其更是得意洋洋,对周遭的讥讽,浑然不觉。
刘阚笑的非常开心。
任敖和曹参也送刘阚来了。
如今刘阚劳役解除,李必也就不再留宿牢狱。不过离开的时候,刘阚让审食其送李必五十坛泗水花雕。把个李必喜得眼睛都成了一条缝。他得到消息,不日将启程,回转咸阳报到。
“恭喜你,阿阚!”
任敖颇有遗憾之意,“不过,我真不想放你出去。你小子在的时候,我们整日有好酒喝,你这一走,以后的日子可怎生好过?”
“任大哥,曹大哥,这些日子多亏你们的照拂,也给你们添了许多麻烦。有道是,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你我兄弟情意,又岂能是几坛子劣酒能说清楚?若喜欢,只管去找我,兄弟扫榻以待。”
“等的就是你这一句话。”
任敖大笑着,用力的拥抱了一下刘阚。
“好了好了,别在这里唧唧歪歪的,好生呱噪。婶婶在家中已做好了饭菜,老任老曹,你二人也一起去吧,酒管够……呵呵,今日我们要不醉不归,把阿阚的那些存货,喝他个干净。”
曹参微微一笑,“你们先去吧。我和老任还要在这里当值,拖不得身。反正都是在一个城中,想要喝酒的时候,自然会去找你们。早点回去吧,莫要让婶婶在家中,等的心急了。”
刘阚也不客气,与曹参任敖两人拱手。
当然了,审食其这种八面玲珑的人物,想的要比刘阚长久,早早的带了十坛泗水花雕,堆进牢狱门房之中。刘阚扭头看了看身后的牢狱,目光忽有些迷离,过去的一年之中,对于刘阚来说,又是怎生的一种日子?可不管怎么说,刘阚知道,他这辈子,都忘不掉这段生活。
走吧,回家喽!
第五十一章 邻家有女初成长(二)
虽然不是第一次回新家,而且已经在新家住了一个月。
可是当刘阚远远看到那白花花,随风而动的葺顶时,却忍不住生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宁。
那是我的家啊!
他快步跑了起来,远远的就喊道:“母亲!”
阚夫人就站在门口,看到刘阚的时候,笑了,却流着泪水。在刘阚罚作的一年之中,虽然说家里衣食无忧,可是阚夫人却觉得很惶恐。阿阚,不知不觉的已经长大成人,成了家里的支柱。
当初,刘阚和审食其联手酿酒的时候,阚夫人还不放心。
满大街都是卖酒的,刘阚能酿造出什么酒来?可事实却出乎了她的预料,刘阚酿出了举世无双的好酒。如今,刘家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丝毫也不夸张。特别是‘万岁酒’一出,让整个泗水郡都沸腾了。虽然说,万岁酒已变成了贡酒,寻常人根本喝不到,可泗水花雕仍在。
什么叫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当万岁酒被始皇帝钦点为祭天贡酒之后,泗水花雕的价格随之暴涨。
在彭城,一年窖的泗水花雕,已经被卖到了三千钱的天价。这可是真正的窖酒,比之那些刚出窖的花雕酒,口干更加醇厚。如果说,审食其当年还不明白刘阚窖酒的用意的话,现在可就明白了。
审食其在沛县的那个小客栈,已经关闭了。
如今是专门用来贩酒的门面,整日车水马龙,喧闹不已。
谁还敢说刘阚是个傻子?傻子能酿出泗水花雕,万岁酒吗?就连吕翁对此,也是目瞪口呆。
一年时光,刘阚的个头已经超过了阚夫人,几近八尺。
当他跑到阚夫人的跟前时,需要低着头说话。母子二人谁也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相视着。
虽然在心里面,刘阚还是有点说不上承认阚夫人的身份。可这具身体……那血脉相连的骨肉亲情,又怎可能切断。许久之后,刘阚轻声的道了一句:“母亲,孩儿如今……回来了!”
“回来了好,回来了就好!”
阚夫人拉着刘阚,招呼审食其等人走进院落。
院子一边的围墙被推倒了,看起来是在扩建……刘阚如今已经是上造了,所居住的地方,自然要与早先不同。上造之爵,可得两宅地,配三头牛,蓄隶两人。所谓隶,也就是仆人。
这仆人也分三六九等。
一种是帮工,被称作奴仆;还有一种是隶,叫做隶奴。
隶奴,是奴隶的一种别称。生死皆掌握在主人家里,主死隶死,除非主人给予赦免,否则永生为奴。不禁是他这一代为奴,儿子、儿子的儿子,只要主人家还有人在,世代都是奴隶。
这隶奴,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
吕家别看家财万贯,却没有资格拥有隶奴。只有‘士’,而且是被国家所承认的‘士’,才能配有隶奴。当然了,刘阚家中现在并没有隶奴,一切还要等刘阚见过任嚣之后,才可配有。
出乎刘阚意料之外的是,家里还有一个客人。
吕嬃!
她腰里系着围裙一样的东西,脸上还沾着黑灰,端着一盏炙肉,走进了屋中。
刘阚看见吕嬃的一刹那,不由得一怔。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这时,在这里见到吕嬃。
“阿嬃,你怎么在……”
“阚,怎么说话呢?”阚夫人有些不高兴,伸手拍了一下刘阚的后背,“阿嬃是昨日才从丰邑回来。这不,刚一回来,她就跑来看我了……”
说着,阚夫人压低声音道:“别怪阿嬃没去看你,她今日也是偷跑出来的。”
刘阚的面颊抽搐了一下,随即笑道:“阿嬃,辛苦你了……”
哪知这一句话,却让吕嬃的眼泪,刷的流了下来。阚夫人顿时慌了手脚,连带着刘阚也不知所措。
“阿嬃莫哭,哭坏了,可就不好看了!”
“是啊是啊,阿嬃你别哭了……有什么委屈事,就告诉我。只要我能做到,一定会帮你。”
刘阚在阚夫人的注视下,只好上前低声安慰。
这不安慰还好,一安慰……吕嬃却哇的一声放声大哭起来,那泪水好像开了闸一样,哗哗流淌。
审食其等人,只能尴尬的在一旁坐着,左顾右盼,故作没有看到的模样。
“阿阚,都是我不好。如果当初不是我找你帮忙,你就不会受那么多的苦,姐姐她……”
刘阚的心里,猛然一抽搐。
有心询问吕雉的情况,可是话到了嘴边,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还是阚夫人劝慰,总算是让吕嬃止住了哭声。趁着这工夫,刘阚总算弄清楚了事情的缘由。吕雉嫁给刘邦以后,就住在中阳里刘邦的家里。但,刘湍由于看刘邦不顺眼,所以连带着吕雉,也受到了许多委屈。
刘邦娶亲之后,刘湍就分了家。
家里的好田地都给了长子刘伯,次子刘仲。剩下的好东西,则由他夫妇留下,小儿子刘交,随刘湍夫妇住一起。至于刘邦,只分到了一些贫瘠的田地。这家伙本就不喜欢种田,这一来更好,半年下来,连自家的田地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全都是靠吕雉一个人,操持家务。
婚后不久,刘邦就走了。
带着卢绾周勃,说是要去寻一些发财的门路。
至于究竟做什么?谁也不清楚。但樊哙夏侯婴两人留在了沛县当差,再去重操旧业,已不太可能。
这一走,已经快半年了……
刘阚在一旁,看着见见平静下来的吕嬃。那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他感到好生心痛。
同时,眼前仿佛有浮现出吕雉那盈盈的笑容。
心里一痛,刘阚呼的起身,转身就想要往外走……
“阿阚,你做什么?”
“我……”刘阚话到嘴边,却不知道该如何说。是啊,我要做什么?我……又能做什么?
沛县早年属于楚地。
楚地民风开化,对于男女之事,不甚介意。只要看的顺眼,就可能会在野地交合。
但是一旦嫁了人,除非男方愿意解除婚约,女方休想自由。那一天,吕雉在酒中下了药。
刘阚后来昏昏沉沉,但对吕雉的那番话,却是记忆犹新。
那个从前跟在我身边的小尾巴,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有了……是诀别,亦或者表示决心?或许,兼而有之。
吕雉是个很果决的女人,她既然说出了话,就一定会做到。
审食其趁机在一旁逗吕嬃开心,阚夫人走到了刘阚的身边,拍了拍他的后背。
“阿阚,忘记了吧……你现在过去,会让她更难做。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改变不得。”
改变不得吗?
或者,为什么要改变?
刘阚至今仍说不上来对吕雉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情感。若说好感的话,吕嬃给他的印象更好一些。可是,这心里却终究是甩不掉,也舍不得。也许,我应该做点什么?可是该做什么呢?
“阿阚,你说说看,咱们接下来怎么干?”
唐厉拉着刘阚,把话题岔开。一边的吕嬃,终究是个小女孩儿,在审食其劝说了几句之后,就笑逐颜开了。
听唐厉这么一问,一双双眼睛齐刷刷的向刘阚看过来。
是啊,下一步该怎么走呢?
唐厉也好,周昌也罢,曹无伤、审食其,甚至包括阚夫人在内,都相信刘阚,一定会有动作。
刘阚回过神来,沉吟不语。
片刻之后,他抬起头,微微一笑,“下一步嘛,我准备先把房子盖好,然后找两个好的隶奴。”
“就这些?”
曹无伤急了,“阿阚,你怎么着也要想个办法,让我也弄个冠戴戴啊。要不,看着阿其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晃悠,实在是不舒服。不行,我不管了,这件事……你一定要给我想个主意。”
唐厉等人看着曹无伤那副急头上脑的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
刘阚笑着说:“老曹,你莫要担心。想要戴冠,其实不难……只是,我们需要等,等一个机会。”
曹无伤何尝不知道,这需要机会?
“可是要等到什么时候嘛!”
刘阚目光略显深邃,向屋外看去。这客厅,正对着院门,从这里,可以看到广阔的天地。
“不会太久,也许……会快的让你意想不到。”
吕嬃静静的坐在阚夫人身边,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刘阚的侧面。水汪汪的眼睛,妩媚的,仿佛要流出水来。那娇靥粉红,恰似天边的晚霞。心扑通通的直跳,一种莫名的情愫涌上心头。
姐姐说的不错……阿阚,其实一点都不傻!
第五十二章 隶奴(一)
天亮了!
在凌晨时分,下起了小雨,到天亮时,仍为停息。
田野被笼罩在一派蒙蒙的雨雾之中,初春的雨水,敲打在土地上,激发出那深藏了一个寒冬,泥土深处的芬芳。有点腥臭,有些清爽。从大地深处迸发出来的生趣,令人精神振奋。
刘阚起了个大早,在庭院中打了一趟拳,练了一会儿武,心里琢磨着,是不是应该准备些器具呢?如今,始皇禁止民间的铜铁武器,寻常人家中,一般是不可能存有兵器和器械的。
刘阚的情况好一些,由于家中有一把赵佗送他的武山剑镇着,使得赤旗也未被发现。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情,以后慢慢的准备,也不会耽误事。当务之急,是要去找任嚣把那上造的爵位给确定了。于是,在卯时刚过以后,刘阚和母亲说了一声,抄起一把竹簦(音deng,一声平),慢悠悠的走出了家门,沿着田间的小路,迈着轻快的步伐,朝沛县城走去。
竹簦,也就是后世雨伞的前身。
据说是由鲁班大师发明创造,已经有不少的年头。
沛县距离刘阚的家,大约有半个时辰的路。刘阚也不着急,欣赏着沿途的景色,慢慢的走着。
秦时的风,很清新,很舒适。
路旁那一排翠柳,和着早春的风,曼妙的轻舞着,展现出不凡的风情。
刘阚还没有仔细的欣赏过这秦时的景色。来到这个时代以后,似乎就在奔波动荡,未有过片刻的安稳。如今,用一种平常的心态,来欣赏这早春田间的美景,刘阚深觉此行不许啊。
沛县东城的围墙,已经修缮妥当。
夯土堆砌的城墙高只有两丈多,但是比之先前那残破的样子,却不晓得好了多少。如今,沛县的刑徒们,正在修缮西城墙。刘阚入城,就必须要由此经过,于是顺路过去看了一眼。
昔日的伙伴们,正在任敖的监督下,盯着缠人的雨丝干活。
“阿阚,你怎么来了?”
任敖看到刘阚的时候,露出了吃惊的表情。显然,在任敖看来,刘阚如今回了家,肯定要好好的休息一下。哪知道,一大早却跑到了这里。于是快步迎上前来,笑呵呵的和刘阚说话。
“哦,一会儿要去拜望县长,顺路过来看看大家……任大哥,今天的人,怎么这么少?而且有不少新面孔啊。”
任敖扭头看了一眼那些正在罚作的囚徒,笑了笑,“昨晚临时接到命令,凡青壮刑徒,连夜押赴相县。然后,又来了一批刑徒,大都是一些老弱病残,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罚作苦役。”
转移了?怪不得好多熟悉的面孔都看不到了!
“任大哥,可是只转移了咱们这里的人吗?”
任敖一蹙眉,想了想说:“那倒不是……昨天晚上是老曹和那押送的秦军将领交接。据说是砀郡、泗水郡……反正是以泗水郡为中心,周围三个郡的刑徒也都要求在十日之内押赴相县。”
这是要有大动作啊……
刘阚正沉吟着,耳边却突然传来了一阵骚乱。
扭头看去,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人,看上去像是个书生,一头倒在泥泞之中,挣扎着起不来。
周围几个刑徒,连忙跑过来搀扶。
任敖一见,立刻跑了过去,拔出佩剑,厉声喝道:“干什么,都干什么?赶快去干活,别在这儿偷懒……程先生,程先生……他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个样子?”
刘阚随着任敖跑了过去,蹲下来为那人把脉。
看面孔,不过四十岁左右,怎么这头发竟白成了这个样子?而且,任敖对此人的称呼,也颇为有趣。先生,他居然称这个人为先生?要知道,这书生不过一刑徒,怎当得‘先生’二字?
“任大哥,是饿的!”
刘阚很快就确认了书生的情况。
一个刑徒说:“大人,我们是前日被送至相县,哪知道还没喘口气,就立刻被送到了这里。不是我们不想好好干活,实在是没有力气啊……已经两天了,我们一共才吃了两顿稀粥啊。”
任敖闻听,眉头紧蹙。
这些人昨日抵达沛县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按照沛县牢狱的规矩,辰时一顿稀的,傍晚一顿干的,一共两顿饭。而现在,才只是卯时。
“你们先照顾着他,此事当需向县长汇报。”
任敖说着话,叫来了一个狱卒,吩咐他帮忙照看着这里,然后和刘阚说:“阿阚,我们一起入城吧。”
刘阚想了想,招手让一个犯人过来,把手里的竹簦递给他。
“给他撑一下吧……他身子骨不甚康健,若是让雨水淋坏了,说不定会丢了性命。任大哥,我们走。”
也不管那刑徒是如何感激的看待自己,刘阚心里却是暗自庆幸。
一天,只早了一天!
如果晚一天的话,自己说不定也要被押赴相县。如此大规模的调集青壮刑徒,肯定是有大动作。
“这些人是从哪儿过来的?”
“据说是从朐(音ju,二声)忍过来的,本来是准备要押送三川郡,因为咱们这里的刑徒调拨走了,县长就请郡守大人把他们要过来了……不过你也看到了,一个个手无缚鸡之力,根本干不得什么重活。相县也有点过分,押送过来,居然也不给他们吃饭。”
刘阚诧异的问道:“这朐忍(今重庆市东北部)是在什么地方?”
任敖挠了挠头,笑道:“阿阚,你这可真的问住我了。我这辈子,最远也就是去过彭城,我哪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不过老曹倒是和我说了一下,似乎是在西南方向。具体什么位置,我也不清楚……呵呵,好像距离咱们这里挺远的,这些家伙走了五十多天呢。”
那的确是很远啊!
刘阚想了想,可是记忆中,根本就没有朐忍这样的一个概念。
摇了摇头,又问道:“那刚才那个人是谁?听你刚才的口气,似乎对他挺尊敬的嘛。”
“那个白头发啊!”任敖笑道:“那个人叫程邈,好像还是个老秦人出身。原本和我一样,在朐忍当狱吏。不过他比我强,我是县长私聘的人,他却是皇帝派遣过去的官吏。”
那就是说,这朐忍很可能是在六国平定之前,就已经被纳入了秦国的治下?
刘阚又想了一下,大致上已经明白了朐忍的位置。想必,应该是在巴蜀一带的城市吧。
“那他怎么……”
任敖说:“谁知道呢?好端端的一下子就被打入了囚牢之中。听那些犯人们说,这家伙神神道道的,在朐忍大牢的时候,整天的找人要书看,还比比划划的不晓得干什么。不过,那些犯人都挺尊敬他,开口闭口的程先生。我呢,也就是随着别人一起叫罢了。”
“你是说,这个人识字?”
“何止,听说学问很渊博呢。”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说着话。
不知不觉中,已来到了官署门前。正遇到萧何走出来,看到任敖和刘阚在一起,微微一怔。
“阿阚,你来了啊!”
“萧先生!”刘阚微微欠身,但是萧何却快步闪开。以前,他可以光明正大的接受刘阚一礼。可是现在,他却是不敢了。萧何虽然被尊称为先生,可说到底,还是个平民。
而刘阚呢,如今已经成了被秦朝官府所承认的‘士’。
一个‘士’向平民行礼,有违秦朝律法。刘阚不会有事儿,可是他萧何,却消受不起啊。
“阿阚,你可别害我啊!”
萧何让开之后,笑呵呵的说:“这要是让县长知道了,最轻也要给我一个谇刑。你现在已经是上造了,以后别随便向人行礼。与法不合,与你的身份地位,也不很相称。”
刘阚一笑,“我这个上造,不过是靠卖酒得了的,萧先生莫要笑话我了。先生的学问,在咱沛县是一等一的。刘阚行这一礼,不是为别的,乃是为先生的学问,先生的为人。”
萧何这脸上虽然没有表露出什么,可眼中却闪过一抹得意。
“阿阚,你是来找县长的吗?”
“正是!”
“那你直接去吧……大人这会儿正好没事儿,若是再晚一会儿的话,可就说不定了。任敖,你不在西城监工,跑这里做什么?”萧何对刘阚说罢,诧异的向任敖看过去。
任敖连忙把情况说了一遍,萧何想了想,“这件事,我来处理吧。让那些人停工,先回牢狱安置。我这就去找人说一下,辰时的牢饭改成粗粟干粮……恩,晚上那一顿也是。”
萧何是长吏,负责的就是这些零星琐碎事情。
任敖答应了一声,和刘阚道了声再见,急匆匆的走了。而萧何也来不及和刘阚再寒暄,一路小跑着离开了。
站在官署大门前,刘阚哑然失笑。
大家都很忙啊……看样子,我也不能太清闲了!
想到这里,他迈步走进了官署的大门。
第五十三章 隶奴(二)
任嚣很忙。
从离开泰山行宫,回到泗水郡之后,他就一直没能消停过。先是往相县去了一趟,然后又急急忙忙的赶回沛县。虽然说有萧何帮衬着他,可是一走数日,任嚣回来就看到了堆积如山的公文。
公文案牍还没有处理完,又传来命令,转移青壮刑徒。
然后又接受一批刑徒……
林林总总,说起来都不是太大的事情,可是却足够让人缠头。好在,有萧何这么一个人在。
皇帝看样子是下定决心了!
召见屠睢,恐怕就有这方面的考虑。
那么,征讨百越大军的主帅,又会是谁呢?王贲将军刚打完了齐国,需要留在当地威慑宵小。
蒙恬如今是皇帝的内谋,怕是也不会轻易的放出去。
毕竟这六国统一之后,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皇帝也需要留下一个能信任的人,为他参谋。
而这个角色,舍蒙恬兄弟之外,无人能够担当。
任嚣穿着一件宽松的袍子,坐在大堂上,掰着指头算。虽然说,谁做主帅和任嚣一点关系都没有,可是也要弄个清楚。以后,泗水郡将作为征讨百越大军的根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泗水郡将会成为这支大军的附庸。主帅是什么人,什么性格,什么喜好……弄清楚了,也方便合作。
在地方上历练了两年,任嚣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刚从铁鹰锐士里出来的愣头青了。
有些事情,必须要提前做好打算……
他坐在堂上沉思筹谋,这时候,仆人跑进来禀报:“大人,上造刘阚,如今在堂外求见大人。”
“哦,让他进来吧。”
任嚣收回了思绪,正襟危坐。
不一会儿,刘阚在仆人的带领下,走到堂上。
插手向任嚣行礼,“草民刘阚,见过县长大人。”
任嚣一摆手,“不必多礼,坐吧。”
提爵之后的待遇,果然是不一样。当刘阚还是一个草民的时候,见任嚣只能恭敬的站立着。
可是现在,他已经获得了坐的资格。
“陛下洪恩浩荡,此次不但恢复了你公士之爵,更提爵你为上造。这份恩情,你当要牢记。”
“刘阚绝不敢忘。”
任嚣点点头,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拍了拍手,只见一仆人手捧一顶黑色进贤冠,走上大堂。
“得此冠后,你就是真正的上造了。不过,你虽为上造,但一些征役却是不能逃避的。另外,陛下已经下诏,今后皇室祭祀用酒皆有你来负责。此次泰山封禅,陛下对你贡奉的万岁酒赞赏有加。并亲口御封万岁酒为贡酒……刘阚,你要好生的做事,莫要辜负了陛下的厚爱。”
“小民明白。”
说着话,任嚣命人取来了两块木简,全都是黑漆涂抹,上有金粉小篆。
木简之上,缠绕银色绶带。把盛放木简的托盘,摆放在了刘阚的面前,任嚣静静的看着刘阚。
“此为陛下命人亲赐印绶,凭此印绶,你可以在泗水郡、薛郡、琅琊郡、东海郡和砀郡五地购买酿酒所需的物资材料。自郡以下,只要你列出清单,各县官员都必须配合你的行动。”
刘阚顿时喜出望外。
能得一个上造的爵位,已经出乎他的预料之外。
没想到,始皇帝居然送了这么一份大礼。这黑漆印绶的用处,可是比那封赏来得更加实惠。
大秦朝中央集权,一应政令出于始皇嬴政。
嬴政对于物资的管理,非常严格。各地物资,都必须是有国家统一调拨,特别是粮食,更是重中之重。刘阚得了这么一个尚方宝剑,就等于获得了囤积粮草的权利,这可是一份大力啊。
“小民绝不会辜负陛下的厚望……不过,有许多事情小民不懂,还要请大人今后多多指教。”
不管在心里是多么的高兴,刘阚依旧保持着恭敬的态度。
任嚣满意的点点头。
说实话,他对于始皇帝给刘阚囤积粮草的印绶并不赞成。百越之战即将开始,如果刘阚大肆囤积粮草的话,会对征讨百越大军的物资供应,造成不小的冲击。不过,既然皇帝已做出了决定,任嚣也难以更改。只是下意识的感觉着,一定要盯紧刘阚,莫因他出现差池。
“你还有什么事情吗?”
任嚣见刘阚没有告辞的意思,奇怪的问道。
刘阚说:“大人,小民此次前来拜见,还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
“说!”
“小民听说,上造可配两隶奴。只是这隶奴有什么要求,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在何处取得呢?”
任嚣揉着面颊,“这件事啊……按我大秦律法,隶奴可向当地官府购买。一般而言,战俘,刑徒,皆可为隶奴。只需要交纳一定的金钱,然后在当地户籍之上登记注册,就算是成了。”
“如此,多谢大人!”
刘阚站起身来,向任嚣告辞。
任嚣也不送客,只是点了点头,挥了挥手,目送着刘阚走出了大堂。
心里蓦地有些忐忑。
这小子今年还不到十六啊,居然已经做到了上造?恩,需要好生的看管,可不要闹出什么乱子才是。
不过,他能有今日成就,也和自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啊!
任嚣突然笑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以前在铁鹰锐士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的想法。怎么现在当了一县之长,却变得如此多疑?这样可不行,还是要找个机会,重回铁鹰锐士吧。
※※※
任嚣在家中胡思乱想,而刘阚则径直来到了审食其家的那个客栈。
此时,雨已经停了。
天气放晴,阳光明媚。雨后那清新的空气中,带着一股子如兰似麝的泥土芬芳,令人心旷神怡。
审食其如今已不住在城里了,而是搬到了刘阚家旁边的住所安顿。
不过,白天的时候,他还是会到城里的故居来看着。这里现在已经成了贩卖泗水花雕的门面。自从笼罩在泗水花雕头上的那一层神秘轻纱被揭开之后,沛县可就变得热闹了起来。
彭城的、陈县的、薛郡的……
各地商贾蜂拥而至,原本并不热闹的沛县,一下子变得喧嚣起来。
这不,才刚过了辰时,商铺门口的街道上就车水马龙,很多商人围在商铺门口,等待着进行交易。当年刘阚母子所居住的房间,现在已经变成了仓库。一坛坛美酒叠摞,好不诱人。
审食其正站在院子里,指挥者帮工忙碌不停。
在他的眼里,那房间里堆积的不是酒,而是一屋子的黄金啊。
按照秦法,货币分为上币和下币两种。圆钱秦币是下币,又叫做半两钱;而黄金则是上币,以镒(音yi)为单位,一镒二十四两黄金。别看审食其的小门面不大,却称得上日进斗金。
“阿阚!”
审食其见刘阚来到,笑呵呵的迎上前,“这是今年最后一批窖酒了,可是外面的客人却……你看,是不是应该把另一窖打开呢?这样下去的话,咱们的存货,真的撑不了太长时间啊。”
刘阚摇摇头,“不急……等明年两年窖出来,一瓿直接标价五千钱。咱们现在忍上一年,来年可以收获更多。那些要一年窖的商贾,不必理睬。卖完了就卖完了,告诉他们只剩下昔酒。
你还担心,他们会不买嘛?”
“这倒也是……不过,你不呆在家中好好休息,跑城里来做什么?”
刘阚说:“我要去找萧何先生,办理隶奴的手续。其哥,你难道忘了嘛?你也可以买隶奴啊。”
“啊,你不说,我还真的忘记了。”
审食其一拍脑袋,跑到了房间里。周昌如今帮着审食其做事,把个商铺打理的井井有条。不过,看他焦头烂额的模样,刘阚心里清楚,似乎是要增加些人手了。恩,这个隶奴,需要好生的琢磨一下……要识字,而且是秦文;要有一定的手段,能帮着周昌分担一部分事情。
能达到这种要求的人可不多啊!
这时候,审食其和周昌交代完毕,跑了出来。
“阿阚,我们先去找老曹,然后再叫上老唐,一起去找萧先生……哦,刚才我碰到萧先生,他好像是往大牢那边走了。这样吧,我去叫老唐,你去找老曹,一会儿直接在大牢汇合。”
刘阚点点头,“这样也好……那就快点走吧。”
说着话,刘阚转身就走出了院子,朝曹无伤的家中走去。大牢……隶奴?
刘阚突然想起来晨间那倒在泥泞之中的白发中年人。他是老秦人,自然识得秦文;而且做个狱吏,想必也是有些手段。索性,就是这个人吧……叫什么名字来着呢?好像是叫程邈!
“小兄弟!”
刘阚正想着心事,突然感觉好像有人在叫他。
停下脚步,转过身看去。刘阚一怔,不由得心道一声:怎么是她?
第五十四章 傻子王信
街道拐角处,有一棵古槐树。
估计有年月了吧,树干粗的,需要两三人合围才可以抱过来。枝桠张开,就好像一张大伞。
一个三十多岁的俏丽女人,正站在树下。
身边跟着一个看上去有十来岁,虎头虎脑,浓眉大眼的童子。皮肤呈现出一种古铜色,体格非常的粗壮。只是,童子的目光看上去有些呆滞,站在那女人的身边,两眼无神的张望着。
嘴角,一串晶亮的涎液,却不知道抹去。
这俏女人,刘阚认识。正是当日来到沛县,和审食其第一次喝酒的那座酒肆女老板,王姬。
不过刘阚和这位风情万种的女掌柜,还真的是没太多交集。
除了刚开始和审食其去喝了两次酒之外,基本上就没有再见过王姬,甚至连话也没说过几句。
刘阚疑惑的指了指自己,意思是说:你叫我吗?
王姬用一方很干净的手帕,给旁边的童子抹去嘴角的涎液,牵着童子的手,走到刘阚跟前。
“小兄弟,有日子没见了!”
王姬的模样有些清瘦,此刻也没有当日在酒肆中的泼辣和风情,稳重而端庄,看上去另有一番味道。
是啊,有日子没见了!
自从刘阚罚作到现在,一年多了,怎么可能见过王姬?沛县大牢在城南,而王姬的酒肆在另一边。就算是每天罚作,也少有机会路过酒肆。刘阚微微一笑,看了看王姬身边的童子。
“姐姐刚才可是叫我?”
王姬比刘阚大,而且在这个年月,还没有老板娘这个称呼。索性随着审食其的叫法,称呼她做姐姐。
王姬点点头,“刚才看见阿阚兄弟去找阿其,本是想打招呼的,可又担心耽误了兄弟的事情,所以就在这里等着……阿阚兄弟,不会耽误你什么事情吧,若是的话,我们回头再说也行。”
这女人说话的时候,带着一股子水乡特有的吴侬软语。
刘阚心知王姬定然是有事情,否则的话,也不会专门在这里等待。不过,又会是什么事呢?
“姐姐有话但说无妨,我这会儿倒也没什么大事。”
王姬看上去很为难,犹豫了很久,这才怯生生的说:“阿阚兄弟,我那酒肆,已经不再做了。”
“哦?”刘阚一怔,“好端端的为何不做了呢?”
王姬苦笑一声,“不是我不想做,实在是做不下去了。阿阚兄弟,你也许不知道……你那泗水花雕一出,谁还愿意喝我们那种粗鄙的酒水啊。不止是我,城里好多家酒肆都也都做不下去了。武姬那边的酒肆早在半年前就关了,带着她的女儿,说是和人一起出去寻生意了。”
武姬吗?
刘阚还真的是没有半点印象。
也难怪,他平日里很少饮酒,就算是偶尔两次,也都是和审食其去王姬的酒肆。武姬的名字,他只听说过,却没有去过。更不要说那武姬,连长什么样子,刘阚都不太清楚。
不禁有些赦然。
只顾着自己发家致富了,却忘记了旁人。
刘阚轻声道:“姐姐,泗水花雕虽好,但价格昂贵,等闲人怎能喝得起呢?”
王姬苦笑一声,“是喝不起,可挡不住你那花雕香醇厚重。一些地方干脆高价买了花雕,然后用水勾兑调和,虽比不得原汁原味,也强过我们那等自酿的劣酒。这样一来,价格也就贱了。”
掺水的假酒?
刘阚有点懵了。没想到,在这个时代就有假酒的说法了嘛?
“好了,我也不是怪你。”王姬见刘阚脸色阴晴不定,连忙说道:“其实,我是有事想要求你。”
“求我?”
刘阚不太明白,王姬有什么要求他的。而且要说起来,他和王姬并没有什么交情,甚至比不上审食其。这莫名其妙的一句,让刘阚有点摸不着头脑,于是疑惑的看着王姬,等她说下去。
王姬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轻声道:“其实,我也知道不该来求阿阚兄弟……但是求别人,我却不太放心。我知道,阿阚兄弟你是个讲情义的人,在这沛县城里,提起你阿阚兄弟,谁都要赞上一句好汉……酒肆我是开不下去了,但总归是要找些活计。我听人说,相县在征召。”
“征召?”
王姬点头,“是啊,征召一些妇人,说是洗衣做饭。但具体的是做什么,我还不清楚。所以,我想去相县看看……如果好的话,三年五载的,能积攒下些钱帛来,将来也能有个着落。
只是……”
说到这里,王姬由于了一下,用慈爱的目光,看了一眼身边的童子。
“这是我儿子,叫王信,今年才八岁。人挺老实,也能干活,很听话……以前我开酒肆的时候,没少帮衬我。只是……有点愚笨。我去找活计,却不能带着他,所以想烦劳兄弟照看一下。”
愚笨吗?
分明就是个傻子嘛……不过这小子的个头,可是和刘阚有的一拼。才八岁的年纪,却好像有十几岁的样子。刘阚蹲下身子,却发现傻小子王信本能的往后一缩,抓住王姬衣角的手,更紧了,死死的不肯松开。
“他这是……”
王姬连忙说:“阿阚兄弟,你别误会。信不是躲你,只是……你也知道,像我这样的女人,想要做个活计,并不容易。信有时候不懂事,被人殴打……同龄的孩子也欺负他,其实,信真的很老实,不会给你添太多的麻烦。只要给他一口饭吃,让他干什么,他都是可以的。”
这心里,没由来的一酸。
刘阚伸出手来,摸了摸王信的脑袋。
“姐姐,相县为什么征召女子?”
“不清楚,据说是要往南边去,能拿岁俸的……但具体做什么,却不甚知了,所以我才去看看。”
南征,肯定是南征百越!
如果说之前刘阚还有点不能确定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可以完全确定下来了。
秦军征伐百越,并没有在史书上留下太多的笔墨。刘阚也只是有个印象,依稀记得,死了很多人。王姬这身子骨,如果往百越去,岂不是……且不说别的,只百越的气候就很可怕。
前世,刘阚看过一本书,是关于岭南地区的发展情况。
岭南地区最早就是称之为百越,有很多的土著,还有凶猛野兽。在秦汉之时,百越还是一片蛮荒地带。高山峻岭,丛林密布……最可怕的是那里的瘴气,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姐姐,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
刘阚站起来,沉声道:“这次官府征召,绝非一般的小事。昨日还押送了一批青壮刑徒往相县,说不准啊,会打仗的。您要是去了,能不能拿到钱是一说,这性命能否保住,都不一定。”
刘阚的声音很小,但王姬却听得清清楚楚。
顿时花容失色,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她也知道,刘阚现在可不是普通的人……那可是朝廷承认的‘士’。能说出这番话来,绝非无的放矢。但是不去的话,这今后的日子又怎么过?
刘阚想了想,又看了看王信。
突然说:“姐姐,我母亲年纪已经大了,整日的操持家务,我这个做儿子的实在是不忍心。您是个勤快的人,手脚又麻利,不如去我家,帮我照顾一下我母亲的生活吧。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做个饭,帮忙照看一下田地。我这边呢,以后估计会很忙,不在的时候,可就要烦劳您了。
信年纪还小,也离不开您。
你就带着他去我家住吧……吃饭是不用担心,每年给你五百钱的工钱,什么时候想走,随你的便。”
五百钱,那就是相当于一个农户一年的收入。
王姬闻听喜出望外,拉着王信的手,当街就要跪下给刘阚磕头。
刘阚拦住这母子,轻声道:“姐姐,你且带着信先去我家,见到我娘,就说是我让你去的。先安顿下来,其他事情等我回去再说……我这边还有一点事儿,就恕我不能陪你一起回去了。”
王姬连连点头,又是一番感谢,然后才带着傻儿子王信,往城外走去。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又愿意抛家弃子的外出讨生活呢?哦,也许有人愿意,但刘阚却不能认同。
征伐百越的战争,即将开始了。
那么距离天下大乱,秦失其鹿,还有多长时间呢?
刘阚不清楚,但是心头的压力却变得更大。目送这王姬母子离开,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转身往曹无伤家走去。
罢了,走一步是一步吧……
车到山前必有路,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要积蓄力量。一俟大乱出现,也可以有自保之力。
慢着!
刘阚突然想起了什么,只觉眼睛一亮,计上心头。
第五十五章 你不如他
“刘阚只要了一个老儿?”
县衙后堂上,任嚣皱着眉头,疑惑的问道:“他把谁要走了?”
萧何庄肃回答:“程邈!刘阚只要走了一个程邈……就是那个从朐(音ju,二声)忍过来的刑徒。”
“程邈?”任嚣挠着头,“我怎么觉得这名字听上去,如此的耳熟……让我想想啊。”
片刻之后,他猛然抬头,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程邈,可是那秦国墨家钜子的门徒程邈吗?任嚣依稀有印象,大概在几年前,也就是王翦攻伐楚国的那段时间里,秦国墨家门生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嬴政,以至于嬴政大发雷霆。
自秦孝公以来,墨家门徒和秦国政局有着密切的关联。
二百年来合作可谓密切。可不晓得为什么,嬴政突然间派出铁鹰锐士,攻击秦国墨家的大本营。任嚣也参加了那一次战斗,并且斩杀了八名墨家门徒。对于那一战,任嚣记忆犹新。后来始皇下令清剿墨家门徒,程邈就是被追查出是墨家弟子,而被拘拿关押。
刘阚—程邈?
为什么要选择程邈?刘阚此举,究竟有什么意图?
任嚣沉声问道:“萧何,那刘阚这几日来,都在做什么事情?还有那么程邈,又在做什么?”
萧何说:“程邈被要走之后,刘阚就把安排在城中审食家的老店里,负责协助周昌卖酒。除了登记写账册,和客人商贾们洽谈之外,他很少出门,整日在家中不是看书就是写字。
属下查到,他看得是秦篆峄山碑刻,就是李斯大人在陛下封禅之前,在峄山所书碑文。”
峄山碑刻?
那是颂扬始皇帝的一篇文章,由李斯亲自撰写,并在峄山立碑以做纪念。
如果程邈看别的书,任嚣还可能会担心些什么。但是他看峄山碑刻,似乎没什么问题吧。
“那刘阚呢?他又在做什么?”
萧何挠挠头,苦笑道:“说来也奇怪,刘阚在收了程邈为隶奴之后,并没有带回家。他让人打造了一口铁锅,然后整天和审食其唐厉两人在一起,也不晓得在商量什么事情。
还有就是,他收了一个奴仆。
就是原先在城中卖酒,后来因为泗水花雕就出现,而被迫关闭酒肆的王姬。恩,还有王姬的儿子,也留在了他的家中。好像是专门照顾阚夫人,除此之外,再无甚动作了。”
不知不觉,萧何跟着任嚣也有一年的时间了。
口音发生了些许改变,在不经意时,还会说出老秦方言。算不得正宗,但听着却很亲切。
加之萧何才能出众,让任嚣对他也非常的重视。
不由得笑了起来,任嚣在内堂中徘徊了片刻,突然说:“萧何,备车马,去刘阚的家。”
萧何立刻应命,不一会儿车马就已经备好。
那是一辆青铜轺(音yao)车,夏侯婴驾车,任嚣坐在车内,而萧何则骑马跟在旁边。
出了沛县,一行人直奔刘阚的家中。
远远的,就看见那白色的葺顶茅草在风中摇曳。已是仲春时节,阳光也格外的明媚。整日在城中忙碌,如今看着田园美景,任嚣顿感舒畅了很多,早先的疲乏也一扫而空。
轺车在刘阚家的院门口停下,夏侯婴大声喊道:“刘阚,县长来了!”
院子里很安静,也没有人出来迎接。
任嚣下了车,摆手示意夏侯婴不要在叫喊。推开柴扉,只见这院子分为前后两个宅子。
前院里,一个粗壮的少年,正抱着院子里的一棵树,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小家伙光着膀子,汗流浃背。不停的用力,时不时的还发力似的喊上一嗓子,似乎是想要把那树连根拔起。听到柴扉门响,少年转过身来,瞪着溜圆的大眼睛,警惕的看着任嚣。
“信,快点过来拜见大人!”
萧何认得这小家伙,是王姬的傻儿子王信。连忙招呼,而后在任嚣耳边轻声介绍一番。
哪知王信根本就不甩萧何,瞪着任嚣说:“你是谁?找什么人?家里没有人!”
任嚣不禁笑了,“你叫王信?刘阚在不在?”
“你是谁?找什么人?家里没有人!”
王信重复着刚才的话,根本就没有理睬任嚣。
“大人,这小子是个傻子!”萧何低声道:“您别和他一般见识,想必是得了刘阚的吩咐吧……呵呵,认识他这么多年了,傻小子可是从没有把话说的像今天这么顺溜过呢。”
“你是谁?找什么人?家里没有人!”
王信拦着去路,反复的说着相同的话语。
夏侯婴有点怒了,上前一步,扬起鞭子厉声道:“傻子,快去把刘阚找来,否则打死你!”
凭借着夏侯婴对王信的认识,这傻子应该是抱着头,屁滚尿流。
可这一次,他却想错了。那王信突然间发出一声怒吼,好像一头小老虎一样的冲向夏侯婴。
没等夏侯婴反应过来,王信一头就顶在了夏侯婴的心窝上。
别看王信的年纪小,可是力气却不小。这一脑袋正顶在夏侯婴的心窝上,把夏侯婴顶的噔噔噔连退了十几步之后,一屁股坐在地上,半天硬是没有把那一口气给顺过来。
任嚣在旁边忍不住哈哈大笑。
夏侯婴的面子却有点过不去了,恼羞成怒,翻身而起,“小杂种,敢和我动手?”
王信却做出了一个古怪的姿势,双手握拳在胸前,“主人说,谁要是敢打我,就让我打他。”
“我杀了你!”
“夏侯婴,放肆!”
任嚣一声怒吼,“和一个傻小子斗什么气?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人了,你好意思欺负一个八岁的孩子?你想动手吗?来来来,我和你较量一下。混帐东西,还不到一边去?”
夏侯婴被骂的脸红脖子粗,可是却不敢还嘴。
任嚣有多大本事,他没见过。但人家是正经的铁鹰锐士出身,那赵佗的本领,他是见过的。自认若是上了战场,绝不是赵佗的对手。更何况任嚣了,赵佗都要叫一声大哥。
萧何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任嚣上前,蹲下了身子。王信却一个滑步,向后一退。退得非常自然,行云流水一般。
双拳仍摆在胸前,警惕的看着任嚣。
“我娘不让我打架,主人说谁敢欺负我,就让我打他,我娘说要我听主人的话。你不要欺负我哦,我打你!”
这小子,绝对是一个有趣的家伙。
任嚣忍不住笑道:“放心,我一定打不过你的,不过你也不要打我。告诉我,你主人在哪儿?”
“主人,主人在其哥家里,老太太和娘进城了……你找主人吗?”
任嚣似乎明白了一些端倪。
在王信那简单的脑袋里,只知道主人二字。甚至可能不晓得刘阚是谁。怪不得刚才问刘阚在哪儿的时候,王信一脸的迷茫。但是和他说主人,王信这脑袋瓜子一下子就开窍了。
“那你能不能带我去找你的主人?”
王信摇摇头,用手一直在隔壁不远处的院子,“主人说,要我看好家。你自己去吧……唔,你要小心一点,其哥家里有大黑,很凶的,别被咬了……唔,我还要继续练功。”
“练功?练什么功?”
“主人说,什么时候我能把那棵树拔起来,他就教我更厉害的功夫。”
“哈哈哈哈……这刘阚倒是一个妙人。夏侯婴,这棵树你能拔起来嘛?向他刚才那样子?”
夏侯婴红着脸,摇头说:“刘阚显然是在戏耍着傻小子的。没有千斤之力,怎可能拔起那棵树呢?”
“所以啊,你不是傻小子的对手!”
任嚣长叹一口气,用颇为喜爱的目光看了一眼王信,“我可以和你打赌,他一定可以成功。”
说完,任嚣和王信告辞,带着夏侯婴和萧何,走出了刘家小院。
柴门关闭,不一会儿就听见王信在里面发力的声音。想必这一根筋儿的小子,又在和那棵树较劲了。
“夏侯婴,莫要小看别人。小傻子虽然傻,可是有一股子韧劲儿。我敢保证,若是在战场上你和他相遇的话,他一定可以杀死你……因为他的心思够简单,而且够执着。”
夏侯婴不说话了。
虽然不服气,可是也隐隐生出一种寒意。任嚣不会无的放矢,既然是这么说,一定有他的道理。
难道说,我连个傻子都比不了吗?
夏侯婴用力的甩了甩头: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那小杂种是个傻子,我怎可能比不上他呢?
正想着,一行人已来到审食其家的院门口。
也就是在这时候,刘阚和唐厉说说笑笑的拉门走出来。身上带着一股很怪异的味道,两人见到任嚣等人,都不免吃了一惊。刘阚反应很快,连忙上前一步道:“小民见过大人。”
第五十六章 出行
对于任嚣的到来,刘阚等人显然没有想到。
坐在审食其家中的客堂上,隐隐约约的可以闻到一股子药味儿,还有一种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的气息。不是非常浓烈,却有些刺鼻。任嚣等人感觉有些不适,揉了揉鼻子。
“刘阚,这是什么味道,如此古怪?”夏侯婴忍不住开口询问。
不等刘阚回答,唐厉却抢先开口说:“没什么,我们之前在窖里,所以身上有些酒气。”
恩,好像是酒气!
但是在仔细一感觉,又发现这股子酒气和寻常闻到的酒气有些不太一样,反正很古怪。
夏侯婴还要再说话,身旁的萧何突然伸手,轻轻的扯了一下他的衣角。
在这堂上,任嚣才是说话的人!你夏侯婴又算是什么?竟然敢抢在任嚣的前头说话?
夏侯婴也不笨,立刻明白了萧何的意思。偷眼看了一下任嚣的脸色,见他并没有任何不满的表情流露于外,夏侯婴松了一口气,乖乖的站在一旁,再也不敢擅自出声询问。
任嚣沉默了片刻,看了看刘阚,又看了看站在刘阚身边的几个人。
“刘阚,贡酒是否已经开始准备了?”
刘阚忙欠身道:“已经在准备了,预计在秋收之前,能出五百瓿万岁酒,请大人放心。”
其实,在刘阚的酒窖里,又何止五百瓿?
不过这物以稀为贵,越是稀少,就会越发感觉珍贵。而且,这样也符合万岁酒的地位。
任嚣点点头,而后轻声道:“陛下出巡东方,所需贡酒颇多。待回转咸阳之后,又有许多地方需要使用贡酒。刘阚,我也知道酿酒不易,但若能多酿些,总是个好事情。”
“那,小民尽力而为!”
任嚣起身,闻着那气味儿又一蹙眉。
“好了,我就是来看看,你是否耽搁了陛下的事情。县里尚有公务要忙,我就先回去了。”
刘阚审食其试图挽留,任嚣还是走了。
等看着任嚣登上轺车,萧何骑上那匹瘦马扬长而去之后,刘阚摸了摸鼻子,若有所思。
“看样子,县长大人并不放心我们啊!”
唐厉压低声音说了一句,把审食其吓了一跳。
“不放心我们?老唐,这你话是什么意思?”
唐厉笑道:“还能有什么意思?就是说县长大人担心我们惹出是非,所以不太放心。不过也难怪,阿阚手上的那两枚印绶的权力的确是大了些。依我看,最迟秋收之后,大军就会开拔,征讨百越各部。到时候,莫说泗水郡,大半个关东都会出现粮草紧张。
如果阿阚借由手中的印绶,大肆囤积粮草的话,甚至会对战事产生影响。
这一点,任嚣怎可能想不到?就算任嚣想不到,萧何作为他的助手,也不会想不到吧。”
唐厉这一番话,的确是点醒了刘阚。
早先,他还真的想过要囤积粮草,可是现在看来,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手中有了权力,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在有了权力的同时,恐怕也会被别人盯上,注意。
“那我们刚才商量的事情,还要不要继续下去?”
唐厉一笑,“什么不继续下去呢?阿阚的这个构想非常不错。百越之地,情况却是复杂。毒瘴虫蛇,水源气候……这些都是可能造成伤亡的要素。若能有所防备,益处甚多,甚多!”
刘阚说:“老唐,你莫要瞻前顾后。既然我们已经站在这浪尖之上,不管怎么低调,都一定会遭人嫉妒。与其忍气吞声的低调做人,还不如索性显露峥嵘。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有时候嚣张一些,不一定是一件坏事。说不定县长还会因我们的嚣张,而放松警惕。”
审食其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我、老唐还有无伤,明天就动身出发。借口去吴中定制八神四灵纹瓿,顺便往百越走走,看看当地的实际情况……阿阚,药方倒是好配,可是你说的那个法子,真的能成功吗?如果你这边成功不得,那么一切都是空谈。”
刘阚挠了挠头,苦笑道:“我哪有把握一定成功?尽力而为吧……再说,王姬也是个酿酒的高手,有她帮忙,成功的可能性会大许多。老唐,你们路上可要小心,听说百越土著甚多,尚未开化。到时候肯定会有很多麻烦,甚至会有性命危险,多谨慎小心。”
唐厉笑道:“此事你且放心,我们又不招惹是非,不会有事的。最迟半年,我们肯定回来。这半年里,还要你多费心才是……另外,我要提醒你一件事情,小心那个雍齿。”
刘阚一怔,奇道:“雍齿?我好像和他没过节吧。”
“没过节?”唐厉森森一笑,“过节可大着呢!还记得昭阳大泽血战吗?你和刘季出手,杀了一个楚人。准确的说,是你杀了那个楚人……雍齿这个人好面子,讲义气……你杀了那个楚人,等于削了他的面子。再加上你现在提爵发财,那雍齿岂能不眼红?”
刘阚不由得愕然,心中有点想不明白。
在他看来,那个楚人当时的行为,与临阵投降没有什么区别。最重要的是,如果那个楚人真的投降了,对于当时的士气,一定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整个阵营都可能会溃败。
将其斩杀,似乎和脸面无关吧。
唐厉说:“阿阚,你终究年纪小,阅历不多。有些事情啊,等再过几年,你自然明白。”
“是啊,凡事小心为妙,你可不能不提防那家伙。”
审食其也在一旁劝说。
不是年纪小的问题,是刘阚还无法用这个时代的思想来考虑问题,自然就想不太明白。
但既然唐厉和审食其都这么说,刘阚也不是不知好歹的人。
当下点点头,“放心吧,这件事我一定加小心。”
唐厉和审食其相视一眼,似乎还是有点不太放心。于是又对刘阚说:“如果真的有麻烦,你就去找县长出面解决。雍齿虽说在沛县根基深厚,不过肯定是不敢和县长作对。”
“我知道了!”
对于眼前的两个人,刘阚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审食其也好,唐厉也罢……包括曹无伤在内,如果没有他们,这日子不晓得会多难过。
三人又商量了一会儿,唐厉和审食其进城去找曹无伤准备去了。
刘阚则回到自己的家中,看见王信还抱着那棵树在较劲儿,不由得笑了起来。
这小家伙是真傻,不过也是真执拗。认准了的事情,谁也拦不住,就算是王姬也不行。
刘阚在门廊上坐下,对着王信招手:“信,你过来!”
王信光着膀子,傻傻的走过来,瓮声瓮气的说:“主人,有什么事?今天有几个人来找刘阚,不过被我打走了。主人,我没能拔起那棵树……一定让主人感到失望了吧。”
刘阚伸手拭去王信额头的汗水,微微一笑。
“信的年纪还小,等再过两年,一定是可以的……这样吧,从明天开始,我教你拳脚?”
王信却摇着头说:“不,我要先拔起那棵树,然后再学拳脚。娘告诉我,主人是有信义的人,我不能坏了主人的信义……主人,您放心,我一定可以拔起那棵树,一定行。”
原来,王姬母子在刘家住下之后,刘阚才知道,王信虽然傻,却是天生的神力。
几年前,和一些小伙伴玩耍,结果一拳险些把人打死。从那之后,王姬就不许王信动手。
刘阚当时开玩笑,也是想要看看王信的力气。
于是就指着院子里那棵碗口粗细的树说:“你能不能把那棵树拔起来?”
结果王信回答:“我能!”
刘阚还真有点不信了……
以他现在的力气,要拔起那棵树都有些吃力,王信才多大的年纪,居然说能拔起树来?
当然了,王信没有成功。
可这小子执拗的很,非说他一定能拔起来。刘阚就笑着说:“你若能拔起来,我就教你拳脚功夫。”
可不成想,这小子还真的就上了心。
听王信说完,刘阚忍不住笑了,拍拍王信的脑袋说:“信,树要拔,拳脚也要学。学会了拳脚,就能拔起树。两件事没有冲突……不过,练武可是件苦事,你能不能坚持呢?”
王信用力的点头,“我一定能!”
正说着话,王信突然间叫了一声,“娘回来了!”
说着话,就往院子外面跑。这小家伙还有一个本事,就是耳朵特别灵……能从脚步声里,听出谁是谁。这一点,刘阚早已经见识过了,对于王信的这个本事,非常的惊奇。
看着王信的背影,刘阚的脑海中,却浮现出了另一个影子。
项羽……那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究竟是怎生了得的模样?倒真的是很期待啊。
第五十七章 暴徒灌婴(一)
唐厉、审食其和曹无伤三个人走了,目标东南。
百越环境复杂,秦军出征百越,并不容乐观。当然了,以秦军的战斗力,胜利是必然的。可是为了这胜利,会死多少人?恐怕会是一个天文数字吧!刘阚这么认为,唐厉也这么认为。
和唐厉接触的时间越长,刘阚就越发能感觉到他的不凡之处。
这个人非常敏锐,而且反应很快。在某些事情上,唐厉的看法和刘阚竟是出奇的相似。
对于秦国未来,刘阚有后世的记忆,所以知道也不足为奇。
但是唐厉却不一样,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生活于这个时代的人,能和刘阚意见相投,的确是不一般。刘阚甚至能感觉到,唐厉的才能,只怕是不会弱于萧何。可为什么会默默无闻?这其中的原因,也许只有历史才知道吧……至少刘阚认为,唐厉非常高明。
刘阚的计划,还是和酒有关系。
只是具体的内容,只有他和唐厉审食其三个人知道。
曹无伤是个大嘴巴,心里藏不住事情。人是一个好人,只是有些事情太毛糙,让人无法放心。
所以刘阚只能把这件事隐瞒下来。
不过,唐厉三人走了,刘阚感觉着心里空荡荡的。
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许感觉不出什么滋味。可是当分别之后,才知道友谊竟是那样重要。有唐厉三个人在的时候,刘阚不会感觉着很空虚,但是现在,他却有些不安了。
任敖和曹参也是朋友,但很明显比不上唐厉三人。
特别是曹参,这个人的心思很深沉,不会和任何人太接近,同样也不会和任何人太生疏。
用审食其的话形容,“诺大的沛县,也许只有萧何才能让曹参说真心话吧。”
萧何?
可惜了……这位后世良相的典范,对刘阚的态度也是若即若离,中间似乎隔着一层纸。
即便是刘阚刻意的去接近,萧何也是三言两语的把话题岔开。
是不屑于和刘阚接近?还是有什么别的想法呢?刘阚说不清楚。但是他能感觉得到,萧何似乎在观察着什么,等待着什么……观察周围的每一个人,甚至包括任嚣也在内。
选择吗?
萧何是在准备选择什么吗?
※※※
日子过的很快,转眼就到了初夏。
进入夏季后,气温明显的升高,时常还下两场小雨。可是却没让人感觉凉爽,相反更加燥热闷湿。即便是坐在堂上,喝着那用井水冰过的果浆,也无法驱散那难受的感觉。
始皇帝如今已驾临彭城。
在琅琊时,始皇帝遇到了一个名叫徐市(音fu,即徐福)的方士,声称海外有三岛,可求不死药,能长生不老。在当时的年代,神仙之术颇为盛行,即便是嬴政也无法避免。
谁又不想长生不老呢?
始皇帝今年已经四十一了,比之当年挥睥纵合关东六国是相比,不论是精力还是身体,都大大的不如。更何况,嬴政一心要成为千古未有之的帝王,能超越三皇五帝,建立万世的基业。人到了高处,心里的想法自然也就不一样了,始皇帝最相信的人,是他自己。
徐市的谎言,恰恰是合了始皇帝的心思。
在一番恳谈之后,始皇帝下令徐市准备三千童男童女,带足三年粮草,并有精锐秦军护送,出海寻找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求取长生不老的不死之药。此令一出,天下哗然。
刘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禁心头震惊。
我怎么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呢?不管后世书籍是怎么评价徐市这个人,在刘阚的心里,那就是个神棍,就是个骗子,就是一个国贼。所谓三神山,不过是一个美丽的幌子。
可就算是知道了又能如何?
难道去找嬴政,告诉他不要相信徐市,这家伙是个骗子?
神棍骗子招摇撞骗,自然有他的手段。且不说能不能活着见到始皇帝,见到了……始皇帝就会相信?当一个人开始只相信自己的时候,旁人的意见,怕是很难听得进去吧。
刘阚琢磨着,怎么才能给这件事情增添一些难度呢?
可这真的很难,甚至比杀死刘邦的难度要大十倍,百倍。以徐市的地位,以刘阚的身份,他根本就不可能见到徐市本人。刘阚急头怪脸的想了几日,却想不出一个好主意。
这一日,刘阚正在和王姬谈论酿造之法。
在理论上,刘阚比王姬强百倍,但是在经验上,王姬却比刘阚更老辣。
许多古传的酿造之术,如何能和刘阚的九酝酿造法联系在一起,能产生出非同一般的效果。王姬是个阅历丰富的女人,当年靠着自家酿造的浊酒,能支撑起一片天,绝非等闲之辈。
“阿阚兄弟,如果按照你说的这个办法,对粮粟的消耗可是非常巨大。我还从没有听过有这样的酿酒之法……能成功吗?而且,我觉得就算是成功了,怕是也很难推广。”
刘阚诧异的问道:“为什么?”
“按照你说的这个法子酿造,应该属于辣口酒。但是……口感太过于激烈的话,一般人怕是很难接受……恩,至少在我看来,泗水郡的人就接受不了,只怕是出力不讨好。”
虽然王姬如今是刘家的家仆,可是对于这个女人,刘阚还是很尊敬的。
王姬一开始要称呼刘阚为主人,不禁刘阚不同意,阚夫人也不太赞成。最后,还是阚夫人用强硬的态度,让王姬称呼刘阚的名字。不过王信对于刘阚的称呼,必须是主人。
这也是王姬的一点小心思。
刘阚听王姬这么一说,脸上多多少少的露出了些许失望之色。
沉默片刻后,他轻声道:“其实,我酿造这种酒,最主要的不是让人喝,而是用以救命。”
“救命?”
刘阚笑了笑,“酒有很多用途,可不仅仅是为了喝。少量的饮酒,能促进身体血液的循环,有强身健体的功效。不过,凡事过犹不及,喝得过量了,就会有害……此外,加入不同的药物,能产生不同的作用。如果你受了伤,用这种烈酒消毒,能有不错的效果。”
对于刘阚说的一些名词,王姬大都是听不明白。
可是,这并不会妨碍她去崇拜一下刘阚。
“你找谁?”
这时候,庭院里突然传来了王信的声音。
紧跟着就听到有人在外面叫喊:“阿阚,阿阚……快,快,快点出来,有,有人闹,闹,闹,闹……”
刘阚出来一看,是周昌。
只见他满头大汗,脸红脖子粗,拼命地想要把话说完整,可越着急,就越是说不出来。
“老周,是店里有人闹事?”
“闹,闹事……就是闹事……”
周昌总算是把话说完了,气喘吁吁,显然是费了好大的力气。
刘阚二话不说,转身进屋,墙上摘下武山剑,就要和周昌一起走。
“阿阚,不许闹事……把剑放下!”
阚夫人也听到了周昌的叫喊声,从内堂走出来,正好看见刘阚提剑出门,于是连忙阻止。
“婶子,有人闹事,阿阚兄弟不带家伙,岂不是危险?”
“可是那秦法……”
王姬轻声道:“婶子,你忘记了?阿阚兄弟现在是上造,依据秦法,有事可佩戴兵器,无事才不能携带武器。现在这不是出事了吗?您不让他带兵器,万一出个三长两短……”
阚夫人哦了一声,“我倒是把这事情忘记了。不过阿阚,你带剑可以,但是不许伤人性命。”
刘阚苦笑一声,“孩儿知道了!”
这打斗的时候,刀枪无眼,谁敢说就能不伤人性命?
还是看情况再说,如果对方真的是要闹事,那就别怪我心狠手辣。想到这里,刘阚拉着周昌往外走。
在赶往沛县的路上,刘阚问道:“老周,是谁闹事?为何闹事?”
也许是见到刘阚要出手,周昌的心里安宁了不少,说话也没有早先着急时那么费力了。
“是个外乡人!”
“外乡人?”刘阚奇道:“外乡人敢在咱们的地头闹事?”
周昌说:“那家伙不讲理……咱们的窖酒在两天前就已经售空,结果他非要窖酒。还说如果不给他窖酒的话,他就要砸咱们的门面。老程和他说了两句,被他一拳给打伤了。
县长带着萧先生和屠子出城巡视去了,所以也不在城中。
阿阚,你不知道,那小子有多嚣张……还说咱沛县没英雄,你也不过是个徒有虚名而已。”
周昌结结巴巴的说完之后,沉默半晌,突然又蹦出来了一句。
“阿阚,有人捣鬼!”
刘阚心里一动,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唐厉在临走时的那番话。雍齿?难道是他在捣鬼?
第五十八章 暴徒灌婴(二)
这绝非是普通的巧合。
任嚣等人正好出城巡视去了,结果就有人跑来砸场子。
看起来似乎很偶然,但是仔细一想,就会发现里面的不正常。太巧了,真是太巧了啊!
能掌握任嚣等人的行踪,在沛县可是没有多少人能够办到。而雍齿,恰恰是能够办到这一点的少数几人当中的一个。如果这件事情和雍齿没有关系,那才是真正的笑话了。
刘阚虽然还没有到现场,心里已经做出了判断。
※※※
杜陵老酒,是任嚣为刘阚这个店面所起的名字。
这杜陵,位于八百里秦川。按照任嚣所理解的刘阚出身,他是刘氏唐国的后人。刘氏唐国在被西周所灭之后,被封国杜陵。任嚣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有很深的意思在里面。
只可惜,刘阚不知道。
一直到现在,他也不明白任嚣为什么要起这么一个名字。
不仅仅是他不明白,包括唐厉审食其周昌等在内的所有人,都不清楚杜陵二字的含义。
此时,悬挂在店头的那张黑底金字的幌子被仍在街头。
门口堆放的几十个空瓿被砸的粉碎,程邈满脸是血,在一个小伙计的搀扶下犹自强硬的站在门外。屋子里已经乱七八糟,两三个被审食其雇来的帮工,倒在地上呻吟不停。
一个青年,年纪在二十上下的样子,头裹靑帻,雄立于店内,正大声的叫嚷。
“尔等奸商,明明有好酒,却偏要卖给我们劣酒……我告诉你,今天要是不给我好酒,我就一把火烧了这里……你这老狗,还不快快把那个徒有虚名的刘家子给我叫过来?
我倒要问问他,是怎么做生意的!”
所谓‘帻’古代包头的头巾,同时也有特定的佩戴方法。
将头巾包裹着头,中间必须要露出头发来。帻前高后低,可以根据是否加冠而判定身份。
裹帻而未加冠,多是那种比较富庶的平民。这种人,大都是以行商为主,穿白色的衣服,并且根据‘帻’的颜色,区分出是何方人士。战国七雄之中,韩尚青!这青年头裹靑帻,已经表明了他的身份,是故韩后裔。一身白袭,更衬托出卓尔不群的丰姿。
故韩遗族吗?
虽然六国统一的事实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还是有一些人,不太愿意正视。
这个青年,想必就是其中之一吧。
刘阚见只有一个人,而且赤手空拳,于是把武山剑交给了周昌,分开人群,来到店前。
刹那间,街道上一片安静。
程邈在小伙计的搀扶下走过来,“主人,程邈无能,竟任由这贼子嚣张,未能保住店面。”
满头的白发,让程邈脸上的血,看上去格外醒目。
“老周,带大家去找郎中……老程啊,这件事和你无关,等回头你去作坊那边干活吧。”
“嗨!”
程邈用老秦人的习惯,回应了一声。
周昌找了几个人,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店内,躲避瘟神一样的绕过那青年,把伤者抬了出去。这青年倒是没有阻拦,目光灼灼的盯着刘阚,手不由自主的握成拳头,一副警惕之色。
也是自幼练武,从刘阚一出现,他就感到了一种压力。
这是一个不好对付的家伙……
刘阚并没有理睬青年,而是弯腰拾起了那面幌子,轻轻掸去了幌子上的灰尘,招手让一个活计过来,把幌子递了过去,然后淡定一笑,沉声道:“去,把幌子重新挂起来吧。”
说完,他才扫了一眼青年。
但仍未理睬,一转身对围观的客人道:“从今日起,烦颍川、砀郡等地的商人,恕小店不再接待。这酒嘛……也不会再卖给以上地方的任何一个人。谁要是私下里卖给对方,小店将以同样的手段对待。好了,没什么事情了,大家也别再看热闹了,散了吧。”
颍川、砀郡……
是故韩的领地。刘阚这句话的意思非常明显:以后杜陵老酒出品的任何酒,都不会卖给故韩子民。谁要是在偷偷的卖给故韩商人酒,那么以后这酒,也不会再卖给那个人。
垄断!
这就是刘阚的优势。泗水花雕一出,使得刘阚在酒水市场上,已经占居了谁也无法比拟的制高点。至少在十年之内,无人能够和他抗衡。就算这酿酒的方子流传出去,他也不怕。
有万岁酒那个名头摆在那里,这泗水花雕就是朝廷唯一承认的酒商。
计划经济的好处,就在这个地方。和官府扯上关系之后,这大鳄的地位,就无人能撼动。除非,能有比万岁酒更好的清酒,代替了万岁酒的地位。可那绝非短时间可以做到的事情。就算你酿出了比万岁酒还要好的酒,也要有门路,把酒呈到嬴政的面前不是?
“为什么?”
店门外的商贾中,不泛故韩商人,闻听后大惊失色。
刘阚露出一脸的笑容,雪白的牙齿,却让人感到有些心惊肉跳……
“不为什么,我高兴,我喜欢……我自己的酒,我想怎么卖都可以,甚至可以砸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刘阚似是无意的看了店中青年一眼。
有机灵的人一下子捕捉到了刘阚的这个动作,立刻明白了刘阚做出这个决定的缘由。
“灌婴,你这个混蛋,跑来这里闹事,还咋了刘先生的铺子,以后你父子休想在睢阳经商。”
一个老者走出来,同样是一身白衣,靑帻裹头,但戴了一顶黑冠。
这一身打扮,足以说明了他的身份。这位老先生,恐怕在故韩商贾中,有着很大的威望。
灌婴?
刘阚猛然回头,怔怔的看着那青年。他就是灌婴?虽然记不清楚他有过什么样的功绩,但刘阚还是能想起,这是刘邦手下的一员大将。不过他的后人,下场好像有点凄惨。
十几个故韩商人,跳出来指着灌婴的鼻子破口大骂。
商人逐利,灌婴如今断了他们的财路,又怎能不着急呢?指望着能和灌婴撇开关系,刘阚网开一面。这一顿臭骂,只骂的灌婴面红耳赤,嘴巴张了又张,却硬是开不得口。
“你这厮……好卑鄙!”
灌婴目光扫过刘阚的时候,看到了刘阚那一脸嘲讽的笑意。顿时恼羞成怒,破口大骂。
“好汉做事好汉当,你那幌子是我扯下来的,你这店里的酒是我砸的,还有你的人,是我打得。有本事你朝我来啊,为何牵连我家乡父老?”
刘阚忍不住放声大笑,“你砸了我的店,是你的事,这笔帐咱们待会儿再算。可我的酒,我喜欢卖给谁就卖给谁,喜欢用什么价钱卖出去,就用什么价钱卖出去,与你何干?
好汉做事好汉当?
我呸……你当得起吗?你又凭什么当?你知不知道,你砸的这些酒,能够换多少钱?你打伤了我的人,又该怎么赔偿?你又算是什么好汉,不过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憨货罢了。你和我讲道理?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讲道理?你不是要当嘛?现在就当给我看看。”
刘阚一番话,说的是理直气壮。
围在店外的商贾,还有看热闹的百姓,同时大声叫好。
刘阚不等灌婴开口,接着说:“再说说这窖酒吧……你以为窖酒就那么容易酿造出来?
没有一年的时间,休想产出窖酒。而且一次也就是产出那么多,卖完了就要等到来年……各位大贾都是能明道理,辨是非的人。你们说说看,如果我刘阚还存有窖酒,会不卖给你们吗?谁他娘的会和钱过不去……你会不会?你会不会?你们不都在等着吗?”
刘阚一连指了几个商贾,全都是微笑着赞成刘阚的说法。
“大家都能等的,偏偏你就不能等……还扯了我的幌子,砸了我的店,你可真厉害啊!”
刘阚说到这里,语气突然变得格外凌厉,“你叫灌婴,是吗?你以为你是谁?你又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大家都守着规矩做事,你却跑来闹事……你以为,我沛县人好欺负嘛?”
这一句话,可是把外面看热闹的沛县人全都扯进来了。
“阿阚,打死他!”
“打死这夯货,居然跑到咱沛县来撒野……阿阚,不要轻饶了他……”
这时候,就算是有想站出来替灌婴说情的,一个一个的也都缩了回去,紧紧的闭上嘴巴。
众怒难犯啊!
灌婴恼羞成怒,突然间大吼一声,分开那些故韩商贾,揉身扑向了刘阚。
第五十九章 灌家父子
“婴,还不住手!”
一个年纪在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在两个仆人的搀扶下,从人群外挤了进来,大声喊喝。
不过声音很沙哑,听上去中气不足,似乎是有病在身。
灌婴的扑击,因这中年男子的喊喝突然一滞,手底下可就露出了破绽。也就是这刹那间露出的破绽,却让他吃了大亏。刘阚一见灌婴出手,自然也不会客气什么,踏步迎上。
狮子跨涧,轻松的就让开了灌婴的拳头。
脚下一个环步,身体滴溜溜就转到了灌婴的面前,猛然腾身而起,大喝一声,屈肘下劈。在古泰拳法之中,这一手叫做斩葫芦,内闪肘劈面,威力极其巨大,可一击必杀。
对于刘阚这种古怪的拳法,灌婴有点懵了。
本能的双臂十字交叉,身体微微向后倾斜,试图拦住刘阚的攻击。
但是,灌婴却忽视了刘阚的力量,一肘劈下去之后,刘阚的身体好像飘飞起来,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了肘臂之上。只听蓬的一声沉闷音响,灌婴的双臂在刘阚的肘击之下,狠狠的砸在了鼻梁上。这一肘,把灌婴打得是满脸鲜血,闷哼一声,一下子摔倒在地。
脑袋嗡嗡直响,眼前金星乱窜。
灌婴躺在冰凉的地面上,半天都没有清醒过来。
刘阚本想再次出击,可这时候那中年男子却疯了一样的推开仆人,扑到了灌婴身上。
张臂拦住刘阚,那男子大声的说:“刘先生,刘先生……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犬子不懂事,冒犯了先生,实在是我之过错。这里的一切损失,小老儿愿赔,小老儿愿赔。”
杀人不过头点地!
既然对方服软,刘阚也不想赶尽杀绝。
不过心里也暗自吃惊。刚才那一肘,少说也有几百斤的力道,这灌婴居然能够接下来?
看他的样子好像很凄惨,其实刘阚知道,这只是外伤而已,灌婴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
这些人的骨头架子,都是铁打的吗?
刘阚心里想着,也立刻停止了攻击。一个后滑步,稳稳的站好,冷声道:“你是谁?”
“小老儿灌雀,他是小老儿的儿子。”
刘阚看了一眼,就发现这灌雀病怏怏的,气色似乎不是太好。
“老先生,你是怎么管教你儿子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当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可以随便撒野?”
灌雀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苍白的脸上,投出了一抹嫣红的病态。
他连连道歉说:“都是小老儿管教不严……先生有什么损失,小老儿愿意赔偿,愿意赔偿。”
“灌先生,这不是赔偿不赔偿的问题,而且你也赔偿不了。你知道你这儿子干了什么吗?他扯了我的幌子!那幌子,乃县长所赠,幌子上的名字,听说还是当今万岁亲口命名。
这些酒水,加起来不下十万钱,若再加上他动手行凶,打伤我这店中的活计……
说句难听话,看他的头都是轻的,弄不好还会株连九族。老先生,你说说,你当得起吗?”
杜陵老酒的幌子,的确是任嚣所赠。
至于是不是出自皇帝之口,谁也不清楚……黑幡金字,那是代表着皇家御用贡酒,往大里说,还真的就代表着朝廷的脸面。围观商贾闻听,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只知道这杜陵老酒出产祭祀贡酒,可是却没有想到,里面还有这么多周折,灌家父子危险!
灌雀的脸,通红……
猛然转过身,照着刚清醒,从地上爬起来的灌婴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顿抽打。
“你这孽子,怎如此不让我省心?我说不要你随我来,你却偏要随我来……现在倒好,你,你,你非要死我是不是?快点过去,给刘先生赔罪……”
灌雀的意思是,你过去赔罪,让刘阚消了火气。只要刘阚不报官,这事情就有的商议。
哪知这灌婴还真是个夯货,梗着头说:“我为什么要给他赔罪?”
“你,你,你……”
灌雀只觉胸中气血翻涌,手指着灌婴,一口气没跟上,向后就栽倒过去。也幸亏了是刘阚眼明手快,上前一把搀扶住了灌雀。一手顺势搭在了灌雀的脉搏上,眉头一蹙。
一个白衣赤帻,头戴黑冠的商人站出来,指着灌婴怒道:“你这混帐东西,非要气死你爹吗?”
灌婴也晃了手脚,双膝一弯,扑通一声跪下来。
“爹,爹……”
“别吵!”
刘阚手掐灌雀的人中,轻轻用力,那灌雀幽幽一声,长出了一口气,从昏迷中醒过来。
灌婴一见,忙喊道:“爹,爹,你没事吧,孩儿错了,孩儿再也不敢惹您生气了。”
“老先生,您这身子骨似乎不是很好,可是时常会有呼吸困难,并伴随有咳嗽的病症?”
“啊?”
灌雀一怔,惊讶的看着刘阚,“刘先生竟然还精通医道?小老儿这毛病,已经有很多年了,每逢春秋时节,就会如此。呵呵,碍不得事,碍不得事……只是这次病发突然,以至于犬子竟……刘先生,还请饶了犬子吧,怎么赔偿?小老儿倾家荡产也会答应。”
刘阚笑着摇了摇头。
灌雀的病,有些类似于后世的肺结核,但是并没有那么严重。
只适当的治疗和休养,宁心静气之下,加以调理,应该很容易就可以治好。
“老先生,赔偿不赔偿,只是小事!”刘阚说:“只是您这毛病,若是不注意的话,怕会有性命之忧。您是不是经常会有心热气短,口干舌燥的感觉?着急的时候,还会喘息不得?”
灌婴在旁边听了,眼睛顿时一亮。
“那个……你能治好我爹的病吗?”
刚才还叫嚣着要砸了刘阚的店,突然间又有求于刘阚,灌婴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脸,通红……
“治病倒是不难,只是老先生您这病,操心不得,需要好生的静养才是。”
刘阚说着,让先前搀扶灌雀的那两个伙计过来,又看了看满脸是血的灌婴,突然一笑。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
刘阚挥手道:“小店今日怕是无法在售酒了,还请各位能侯到来日。大家放心,这酒断不会短了大家,没什么事情的话,且散了吧,散了吧……老周,找人收拾一下这里。”
刚回到店内的周昌,立刻答应了一声。
刘阚让人把灌雀搀扶到内堂,却发现刚才斥责灌婴的那个赤帻黑冠商人,还留在店中。
“敢问先生贵姓?”
看样子,这好像是个‘士’,而且还是被官方承认的士。
赤帻?
这个人难道是故魏子民?刘阚见此人年约三十上下,器宇不凡,于是就存了结交的心思。
赤帻商人忙回礼道:“在下陈禹,阳武人……灌老先生身体有恙,在下正好也粗通医理。故而斗胆留下来,说不定能帮上刘先生的忙。”
陈禹?
很陌生,没听说过!
阳武的确曾隶属故魏,刘阚当下点了点头,“那就烦劳先生!”
说完,他走到周昌的身边,低声和周昌说了几句话。周昌点点头,“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店外围观的人,渐渐的散了去。
不过在他们的心中,这泗水花雕的地位,只怕又提升了一个档次。
刘阚也不看那灌婴,径直走进了内堂。而灌婴呢,则站在大堂上,跟上去不是,留下来也不是。尴尬的站在那里,周围的伙计,对他也恍若未见,各自经验有序的忙碌着。
灌婴很不好意思,于是过去帮手。
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见陈禹笑盈盈的从内堂里走出来,“灌婴,你父亲叫你进去说话。”
灌婴忙答应了一声,放下手中的活计。
“爹,您没事儿吧。”
走进内堂,灌婴见灌雀的脸色很红润,气色也好了许多,不由得惊喜异常,连忙询问。
“尚未被你这小子气死!”
灌雀看见灌婴,这脸色顿时变了。
灌婴挠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呵呵的傻笑不停。
“老先生,此事我心里有数,灌婴也只是个受害者罢了……呵呵,您就记下我刚才给您的这个方子,待到秋时,可采秋梨加以熬制。每日保持服用,不需太久,就可痊愈。”
“如此,却是多谢刘先生!”
灌雀连忙道谢。而一旁的灌婴,脸却变得更红了……
第六十章 大有来头
灌家在睢阳(今河南商丘睢阳区)是个有百年字号的酿酒世家。
号称酒徒,在当地颇有名气。到了灌雀这一代,还开办了一家酒肆,生意是非常兴隆。
可是,泗水花雕的出现,对于旧有的酒浆产生出巨大的冲击。
一般的酿酒世家,投入都不会太大,只能在一小块地区产生影响。可是刘阚和审食其加起来足足投入了十余万钱。这在当时而言,可说是一笔巨大的投入,而且随之资金的回拢,审食其不断的扩大作坊规模。以那一眼泉水为中心,开设了尽二十顷土地的作坊。
单单是雇佣的帮工,就有几十人。
当然,作坊的帮工只是负责简单的体力工作。一些具体的工艺,只有刘阚和审食其知道。
正是因为牢牢的掌控着那些细节,才使得泗水花雕的口感,短时间内无人可以超过。
质量比不上去,产量也达不到。
灌家的酒肆生意是江河日下,到了最后几乎是门可罗雀,冷冷清清。灌雀心知,要想把生意重新撑起来,就必须要有泗水花雕做门面。而且,普通的散酒是不行的……因为各家饭庄酒肆中都有。最好是能弄到窖酒,说不定能够让已经没落的生意重新兴隆起来。
只要生意能继续,那么灌家就能缓过气儿来,慢慢的研究改进工艺。
于是,灌雀就找人借了一大笔钱,兴冲冲的跑来沛县,企图购进一些窖酒。
但谁想到,这窖酒居然没了……
老头本来就因为生意上的事情而着急上火,听说只剩下散酒,而且还要排队等候,心里一着急,就病倒了。不过,窖酒虽然没有了,散酒还是应该带走一些。灌雀就让灌婴拿了号牌,天天在酒庄外等候。顺便呢,他自己在客栈里休养身体,等拿到酒后回家。
灌婴年轻气盛,自幼习武,练得一身的好本事。
在拿到号牌等候的过程中,不断听人说刘阚如何如何,心里面可就有点不太服气了。
年轻人,血气方刚,好争强斗狠。
加上等的时间有点长,这心里的气儿也就越发的不顺,于是一个人就跑到路旁酒肆喝酒。
王姬和武姬的酒肆是关了。
可同时又有林林总总的酒肆开张……所有的酒肆统一贩卖泗水花雕,算作沛县的一景。
你听说过泗水花雕好,可是没有品尝过,拿不定主意买?
很简单,且随便在沛县找一家酒肆,坐下来打上一觞花雕酒,配上沛县特有的风味,品上一品。
好不好,品过了自然就知道!
这里面有一个相互作用的广告关系,也是一个最原始的依附关系。
只要杜陵老酒的生意好,就不用担心沛县的税收。甚至,围绕着杜陵老酒,产生出了一系列的相关产业。许多人依靠泗水花雕而生,而泗水花雕又从中获取了巨大的好处。
灌雀沉着脸问:“你喝酒便喝酒,怎想到来刘先生的店里闹事?”
灌婴跪在老爹跟前,哭丧着脸说:“是孩儿喝多了……那天孩儿在酒肆里喝酒,听人说刘……刘先生如何了得,心里不服气。喝得迷迷糊糊时,就有一个人过来,陪孩儿喝酒,还说了很多刘先生的不是。他说刘先生……是靠杀自家人才得了今日的功名。
昭阳大泽时,刘先生杀了一个同伴,冒充贼首。
后来还打断了恩主之子的腿……孩儿越听越生气,于是就和那个人说了起来。
那个人说他姓刘,是丰邑人,如今是在沛县讨生活。还说,刘先生不是没有窖酒,而是藏了起来,准备坐地起价。孩儿当时一听就火大了,所以就跑到,跑到刘先生店中撒野。”
姓刘?
丰邑人?
刘阚乍听之下,第一个反应是:刘邦!
可又一想:不对……
刘邦不是和周勃卢绾他们出去做生意了吗?怎么会突然出现在沛县。再说了,如果刘邦真的出现在沛县,岂能一点风声都听不见?不是刘邦,一定是有人在一边栽赃嫁祸。
刘阚半眯逢着眼睛,在一旁静静的聆听。
好半天,他突然发出了一声冷笑:“好一个拙劣的栽赃嫁祸,一箭双雕之计啊。”
灌婴一怔,瞪大了眼睛,怒声道:“我说的是实话,你若是不信,就让我爹一棍子打死我。”
“住嘴!”
灌雀脸一寒,怒喝一声。
而后扭头对刘阚说:“刘先生,我家这孩儿虽然性子有些莽撞,但我可以保证,他不会说谎话。”
刘阚笑道:“我不是说他,而是说那个在暗地里挑唆的人。”
说着话,刘阚走出内堂,让周昌进来。
“灌婴,你还记得那个人,长什么样子嘛?”
灌婴努力的甩了甩头,想了想之后,沉声道:“个子不高,大约到我这里……年纪不会太大,可能在二十五六的样子。口音有点怪,不太像是沛县本地的口音……面皮白净净,眉心处有一个痦子。不是很大,如果不仔细看,甚至看不出来。还有,还有……他走路好像不太得劲,一条腿好像是瘸的。”
刘阚原本以为,此事和雍齿有关。
可这么一听,似乎又不太对劲儿了……扭头看了一眼周昌,却发现周昌是一脸的苦笑。
走到刘阚身边,附在他耳边,“阿阚,听上去好像是吕泽。”
吕泽?
刘阚呼的站起身来,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
“不过,我听说那吕泽这段时间和雍齿走的很近。这两人之间是不是有联系,却不一定。”
雍齿,雍齿……
刘阚突然笑了起来,轻轻的在小几上捶了一下。
“这家伙,很不简单嘛。”
让吕泽出面,刘阚若动了吕泽,刘邦定然不会袖手旁观。到时候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那时候雍齿在出手,可就是渔翁得利。
不过,吕泽和刘邦……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刘阚沉吟了片刻之后,站起身来,从怀中取出一块印绶,放在了老周的手里,“老周,烦你走一趟,去吕家拜会吕翁。就说来年我要呈现贡酒,需稻两万石……此事就由吕家完成,在二十天内,必须备齐。如若逾期,当按律处罚。他若问别的,你一概说不知。”
吕家早年做的本就是粮食的生意。
但由于如今粮食已经被朝廷所掌控,吕家的生意大不如以前。
两万石粮食,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但在二十天内要凑足,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如今,征讨百越在即,吕家如果大肆搜集粮食的话,定然会引起官府的注意。
吕翁不会看不出这一点,如果他真的连这都看不明白,那合该着吕家倒霉,谁也保不住。
刘阚并不想和吕家闹得太过了。但是必要的警告,却不可少。至于那雍齿……
轻轻的搓揉着面颊,刘阚在房间里徘徊。
片刻之后,他突然坐下来,“灌先生,灌婴砸我店铺的事情,我可以不去计较。同时,我又一桩生意想要和你谈一谈……你也看到了,我的酒如今是供不应求,但奈何沛县偏僻,对有些人而言,怕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我拟划分区域,依各郡地域来行销。
先生可以做我的代理,不过代理的不是花雕。
我听说有些地方,在泗水花雕中掺水,长久以往,定然会坏了我的招牌。我可以将我这里的残酒交由先生代理……呵呵,所谓残酒,就是花雕的酒滓。虽比不上花雕,但是却比那掺水的酒好百倍。这种残酒,留在我这里也是浪费,我可以用很低的价格给你。
先生仔细考虑一下,看看是否愿意和我合作呢?”
窖酒是高端市场,花雕是中端市场……那么刘阚口中所谓的残酒,面对的是低端市场。
反正是贡酒!
我就索性来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垄断,又有何妨?
刘阚的这个主意,对于灌雀而言,好像是天上掉下来一块馅饼,一下子给砸懵了过去。
一直不开口的陈禹,反应最快。
他迅速的计算了一下其中的好处,在一旁突然说话:“刘先生,敢问这残酒,价格几许?”
刘阚伸出一根指头,“一百钱。”
“一瓿?”陈禹眼睛一亮。
刘阚摇摇头,“一瓮!”
古时,容器根据容量的不同,各有说法。瓮,是瓿的三倍,一瓮就是差不多三瓿的容量。
“这个价钱,未免太贱了吧。”
刘阚舔了舔嘴唇,呵呵笑道:“走卒贩夫,身上能有几多金钱?陈生,我刚才说了,我留着残酒,留着也是留着,倒不如给大家再一条财路,而与我呢,则可以保住名声。”
“敢问刘生,在下亦有兴趣这残酒,不知……”
“若先生有兴趣,我自是没有问题。我每月可产八千瓮残酒,如果将来规模扩大,数量更多。陈生能取多少?”
“每月两千瓮!”
陈生二话不说,开出了价格。
一旁灌雀也反应过来,急急忙忙的说:“刘生,小老儿每月也能取两千瓮……不,三千瓮。”
刘阚闻听,哈哈大笑。
“如此的话,咱们成交!”
灌雀却犹豫了一下,“只是三千瓮,需黄金十五镒,小老儿身上恐怕没有这许多。不知刘生能否准我先取酒,带回去之后,小老儿立刻命人把剩下的黄金送过来,行不行?”
说这番话的时候,灌雀脸通红。
一旁陈禹也站起身说:“我即刻回转阳武,操办此事。回去之后,我会命我兄弟带钱来取酒,还请刘生为我保留则个。”
刘阚没有理睬灌雀,而是笑呵呵的看着陈禹,“这个自然没有问题。只是你兄弟……”
“我兄弟名叫陈平,到时候还要烦劳刘生多多照应。”
刘阚笑呵呵的点点头,“好说,好说……”
他转过身,刚要对灌雀说话。突然间一股凉气从心底一下子窜了起来,激灵灵打了个寒蝉。
“你说,你兄弟叫做陈平?”
刘阚瞪大了眼睛,看着陈禹,惊讶的叫嚷起来。
第六十一章 警告
事情似乎变得有点意思了!
在刘阚的记忆当中,陈平做过什么事情?已经模糊不清了……但这个名字,却很深刻。
汉初三杰当中,没有陈平的名字。
刘邦在点评麾下臣子的时候,也没有过多的提到陈平的名字。但是谁都不能否认,这个人的存在。
陈禹,居然是陈平的哥哥?
只是不知道,此陈平,是否就是彼陈平呢?
“刘生也听说过我弟弟的名字吗?”
刘阚神色自若的说:“怎没有听说过。当年在单父的时候,我有一友也叫陈平,不过和令弟是两个人罢了。乍闻这个名字的时候,难免有些惊讶……呵呵,一晃已是多年。
只是不知道我那朋友,如今尚在否?”
陈禹笑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怪不得刘生会有如此反应。尝听人说,刘生是一个很重情义的人,如今看来,果然不假。只要能和他好好的合作,何愁自家的生意,会不兴旺发达呢?
一旁灌雀见刘阚和陈禹说的欢实,不免有些担心。
看了一眼灌婴,他一咬牙道:“刘生,不若这样……我暂且先回睢阳打点,犬子灌婴就留下来备货。小老儿想,等刘生的货备好了,这货款差不多也就能送来了,如何?”
话说的非常委婉……
但深处的意思就是:我可以把我儿子留在这里当人质,我回去筹钱,然后您再给我发货。
刘阚倒也没有拒绝,看了看灌婴,笑着点点头。
“如此甚好!”
※※※
就这样,一场风波之后,却落得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刘阚又多了一条财路,而灌雀和陈禹二人,也不必继续留在沛县,拿着号牌熬时间。
生意做成了,自然要有一番欢愉。
刘阚邀请陈禹和灌雀二人去家中做客,自己则先行一步。
持武山剑往家中走去,没等出城,却听身后一阵马蹄声响。本能的侧身让路,回头观望。
一匹小马驮着一个少女,风驰电掣般的冲了过来。
小马在刘阚跟前停了下来,少女旋即跳下马来,跑到刘阚跟前,狠狠的朝着刘阚踢了一脚。
“坏阚,为什么要陷害我家?”
这一脚,就好像踢在铁柱子上一样,少女痛叫一声,站立不稳,娇小的身子向后倒去。
刘阚手疾眼快,一把扶住了少女。
“阿嬃,你踢我做甚?”
少女蛾眉轻蹙,推开刘阚,一边揉着脚,一边说:“臭阚,你干嘛要为难我爹爹?”
“我何时为难你爹了?”
刘阚的眼中,闪过了一抹笑意。
这少女正是吕家二小姐,吕嬃。
“你是不是让周昌持你印绶去我家,让我爹为你筹集粮草?你又不是不知道,皇帝要征讨百越,各地粮草囤积相县,用以支持南征大军所需。这个时候,我爹又去何处筹粮?
且不说能不能筹集到粮草,在这种情况下,我爹若是做这种事,官府第一个不会同意。
臭阚,你这还不是为难我爹爹吗?”
刘阚的脸色微微阴沉,“阿嬃,是我为难你家,还是你家在和我做对?你知不知道,刚才有人差一点砸了我的店铺。”
吕嬃一怔,“我听说了啊……听说你还和人打架。阿阚,你有没有受伤……不对,这和我家有什么关系?”
“有没有关系,回去问你大哥!”
吕嬃一把抓住了刘阚的衣服,“臭阚,给我说清楚,我大哥怎么了?”
刘阚说:“刚才砸我店铺的那人告诉我,他之所以砸我的店铺,是受了他人的挑唆。
你知道是谁嘛?是刘季!”
吕嬃当时就糊涂了,“这怎么可能……那个人出门都快一年了,到现在连个人影都不见,他怎么可能去挑唆人去砸你的店铺?不过,有人冒充刘季,怎么又扯我大哥身上?”
刘阚笑道:“那个自称刘季的人,据砸我店铺的人形容了模样之后,居然就是你大哥。”
“啊……”
吕嬃水汪汪的大眼睛,瞪得溜圆,吃惊的张开了小嘴。
刘阚看周围有人要聚拢过来,一手拉着吕嬃的手,一手去拉吕嬃的那匹小马。
“阿阚,小心!”
吕嬃惊呼一声,那小马突然希聿聿一声长嘶,前蹄蓦地扬起,险些把刘阚撞翻在地。这一下可让刘阚有点怒了,伸出手一把拢住了小马的脖子,气沉丹田,口中一声暴喝。
噗通!
刘阚双臂用力,生生把那小马掀翻在地上。
周围人一阵惊呼,小马却希聿聿的长嘶不停,四蹄乱蹬,想要从刘阚的臂弯中挣脱出去。
这匹小马的力道倒是不小嘛……
刘阚手臂渐渐用力,那小马的呼吸越发的困难。
吕嬃一边怕刘阚受伤,同时又心疼自己的小马……左右为难之中,最后还是选择了为刘阚鼓劲儿。
“阿阚,小心点,别伤了自己!”
僵持了片刻,那小马渐渐停止了挣扎,不停的悲鸣着。
刘阚长出了一口气,慢慢的松开了手臂,从地上爬起来。小马这呼吸一恢复,扑腾了两下,呼的一下子也站了起来,在众人的一片惊呼声中,小马朝着刘阚就冲了过去。
“阿阚……”
吕嬃话未说完,却见那小马温顺的停在刘阚的跟前,把硕大的脑袋往刘阚的怀里拱,以示亲热。刘阚先是全神戒备,不过见小马示好,心知它不会再对自己产生威胁了。
“你这小贱人,非要受些罪才行。”
刘阚压低了声音,在小马的耳边低声地说了一句。却见这马儿不停的打着响鼻,似在撒娇。
“干的漂亮!”
周围的观众大声喝彩,更有人笑道:“阿阚,我看用不了几年,这沛县第一勇士,非你莫属。”
吕嬃轻拍酥胸,低声道:“阿阚,吓死我了!”
刘阚向周遭人拱手道谢,拉着吕嬃急急忙忙的出城。
“阿嬃,我知道你家里人看我不起,也知道你大哥心中记恨我。但他和雍齿走的太近了,那家伙对你家虎视眈眈,不怀好意……既然你也听说了皇帝要征伐百越的消息,那就更应该知晓轻重。
说实话,我没想为难你爹,只是想警告一下他,在这种时候,莫要惹是生非。
说我忘恩负义也罢,说我什么都行。阿嬃,你回去告诉你爹爹,今日之刘阚,非往昔之刘阚。
我如果想要陷害他,不费吹灰之力。
你大哥的事情……孰是孰非,大家心里都很清楚,让他安分一点吧。我真想和他为难的话,呵呵……总之,看在你的面子上,我这次放他一马。该做什么做什么去,别惹我!”
刘阚的语气阴恻恻,让吕嬃心里一阵发寒。
呆呆的看着刘阚,眼圈一红,半晌之后突然间哇的一声哭了。
眼泪扑簌簌的掉落,又狠狠的踢了刘阚一脚,“臭阚,你欺负我!”
说着话,扭头往城里跑去。
“阿嬃,你的马!”
刘阚在吕嬃身后叫喊,可是吕嬃却是充耳不闻。
有心追上去,但走了两步之后,刘阚又停下了脚步。看着吕嬃的背影,露出一抹苦笑。
是不是有点过了呢?
刘阚挠挠头,“小贱人,我刚才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呢?阿嬃不懂事,我吓唬她做甚啊!”
那小马摇头摆尾,打着响鼻,似是不屑于回答。
天色将晚,刘阚一手牵着小马,在路旁呆立了片刻,自嘲道:“我这是怎么了?小孩子罢了,过两天自然也就没事儿了……但愿吕翁能知轻重,好好的约束一下那吕泽吧。”
说完,转身朝家走去。
一边走,一边笑着对那匹小马道:“你主人不要你了,先跟我回去吧……走吧,回家!”
第六十二章 大丈夫当如是
金秋时节,始皇巡狩终于落下了帷幕。
在彭城停留了近三十天的时间,期间分别接见了泗水郡、东海郡、琅琊郡三郡郡守。
于六月末,从三川郡等地征发十万户百姓移居琅琊、东海两地。
七月初,又调动十万人,说是要寻找当年从周室手中前来,在运送途中化流光而去的雍鼎。当然了,这雍鼎最终还是未曾找到,至于始皇帝为何做这种事情,却无人得知。
七月中旬,始皇帝在寻雍鼎不果的情况下,决定回转咸阳。
一大早,但见彭城旌旗招展,彩旗飘扬。一队队,一列列秦军精锐护卫着嬴政车仗驶出彭城大门。沿途净街,黑龙旗猎猎,始皇帝立于车上,手扶腰中佩剑,是威风凛凛。
百姓们跪伏在驰道两旁,一个个不敢抬头。
人群中,有几人目送始皇的仪仗驶出了彭城之后,随着人潮站立起来。
这些日子以来,彭城戒备森严。
每每天刚一黑下来,全城就陷入宵禁的状态。这也让许多人感到很不舒服,现在始皇帝走了,生活终于可以重归安宁。对于生活在彭城的百姓而言,的确是长出了一口气。
始皇在时,人人都感到惶恐不安。
二百年来流传的暴秦之名,如同一座大山似地,压在许多人的心头。虽然关东六国已经灭亡,可是在彭城百姓的眼中,究竟是天高皇帝远,管不到他们的头上。也难怪,彭城也是属于故楚治下,盛行黄老之说,让许多人的骨子里,都沾染着一种逍遥自得的气息。
“大哥,这皇帝果然威风!”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忍不住低声赞叹。
在这男子的身边,尚有四五个人。三男一女,其中一个男子身高八尺,颌下美髯飘动。
他目光迷离的看着仪仗远去的方向,久久没有说话。
这可把身边的几个人都急坏了。那女子轻轻摇了摇他的手臂,低声道:“刘季,你没事吧。”
这几个人,正是离家寻找发财之道的刘邦卢绾等人。
自去年大婚之后,刘邦似乎有了一点责任感。不多久,带着卢绾周勃陈贺三人外出寻找机会。临走的时候,正好遇到沛县城中因生意没落而准备离家的武姬母子,几个人商议之后,索性结伴而行。武姬怀有钱帛,而刘邦等人孔武有力,正好可以互相照应。
只是……
武姬对刘邦原本就极为仰慕。
这旅途漫长,一来二去的,就发生了关系。
若在后世,这种事情定会遭人唾骂。可楚地风化正是如此,男女之事,也看得极为平常。但两情相悦,同居野合极为正常。待到双方没了感觉,道声再见,然后分道扬镳。
当事人如此,周围的人也不在意。
若是武姬愿意,勾搭刘邦的同时,哪怕是和周勃等人再有关系,也都算是正常。
谁也不会为了这区区小事,而大打出手。至少刘邦不会,而周勃卢绾呢,也守着底线。
平日里调笑几句,摸上一把,倒也无妨。
有了武姬这个人的存在,倒是让这寂寞的旅途,变得有些趣味了。
刘邦蓦地清醒过来,环首四顾,见周围没有什么人,压低了声音感叹道:“大丈夫当如是,大丈夫当如是!”
“大哥,慎言!”
周勃是个非常小心的人,听刘邦这么说,不由得吓了一跳,连忙上前扯住了刘邦的手臂。
刘邦淡定一笑,“老周,你放心吧,我心里清醒的很呢。”
说完,抬头看了看天色,对众人道:“且回客栈吧……这肚子里空落落,难受的很呢。”
一行人回到了客栈后,让店家准备吃食。
刘邦懒散的坐在席子上,手臂搭着窗沿,目光有些呆滞的看着外面车水马龙的景象。
似乎发现刘邦的情绪有些异常,卢绾轻轻的推了一下刘邦。
“大哥,您没事吧。”
“我怎会有事?只是羡慕罢了……”
武姬一蹙眉,轻声道:“刘季,你又羡慕什么?”
刘邦从食案上拿起一展酒,抿了一口,并没有理睬武姬,而是自言自语道:“当如是,当如是啊!”
武姬的眼中闪过一道异样的光芒,也不再询问,把女儿包起来放在腿上,喂她吃饭。
“早知道这泗水花雕是那刘家子所出,咱们跑这一趟,又所为何来?”
周勃突然苦笑一声,把话题转移开,“那刘家子端的是不凡,居然能酿造出如此美酒。”
原来,刘邦等人所谓的商机,就是这泗水花雕。
由于早先这花雕酒的主人神秘,所有的花雕酒,全都是出自于彭城。然后又根据各地情况,价格相差甚巨。刘邦当时想着的,就是从彭城低价购出,再买到其他的地方。
从中赚取一个差价,运气好的话,收益会非常丰厚。
一开始,刘邦等人的确是赚到了不少。可是自年初泗水花雕神秘面纱被掀开,各地商贾蜂拥沛县。彭城的价格优势,一下子荡然无存。同时各地的价格,也随之出现调整。
从一开始一两千钱的差价,到现在一两百钱的差价,刘邦等人的利润,几乎缩小到了没有。运送,吃住……这些都是需要花钱的。刘邦在年末时购了一批酒,一下子全都砸在了手中。价格优势没有了,各地商贾可以直接进货,也就等同于断了刘邦的生路。
最凄惨的是,刘邦手中的存货甚多,最后是送到了蓟县,用了百日光景,才算清空货物。
利润……
几乎是没有。
勉强保住了本钱,甚至把早先赚来的钱帛,也赔进去了一大半。
卢绾恨恨的一捶桌子,咬牙切齿道:“那刘家小子欺人太甚,这次算是白忙活了一年。”
周勃眉头一蹙,“绾,这件事怕是怪不得人家。只是咱们的运气不好罢了……”
刘邦点点头,“没错,只是咱们的运气不好,不要迁怒于他人。绾,你这心胸啊,还是要放大些才是。去年过泰山的时候,我曾听一夯货咏书,其中有一句,印象非常深刻。”
卢绾一怔,连忙问道:“大哥,是那一句?说来听听,让我也长长见识。”
刘邦淡淡的一笑,捶了卢绾一下,“逝者如斯夫,逝者如斯夫……我后来请教别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过去了的已经过去了,不要总念在心里。也是,那就会迷了你的眼睛。”
“刘季!”
武姬突然开口:“和你商量一件事,能不能把钱分了?我想离开这里了!”
“离开?去何处?”
刘邦周勃四人诧异地看着武姬,有些不解她为何突然说这样的话。这年月,并不太平,武姬突然提出要走,是什么意思?
“其实,前几日我就想说了,只是皇帝在,大家的心情都不甚好……”
武姬倒也不惧四个大老爷们儿凌厉的目光,自顾自的说:“前些日子,我遇到了一个人,是我本家的兄弟,如今住在陈县……你也知道,当年王翦破陈之后,我和家人就失散了。原以为都死光了,可没想到,我那兄弟还活着,如今在陈县……过的挺不错。”
“你个臭娘们儿,这不是趁火打劫吗?”
卢绾勃然大怒,“明知道咱们做生意刚折了本儿,这时候却提出分家?我看恐怕不是什么本家兄弟吧,只怕是你新找的野男人。怎么,嫌弃我大哥了,觉得受委屈了吗?”
武姬经营酒肆,本就是泼辣的性子。
卢绾好好说话也就罢了,可这恶语相向,顿时也恼了。
一拍桌子,手指卢绾骂道:“卢绾,你少他娘的在老娘跟前装爷们儿!莫说那人是我亲弟弟,就算是我找了男人,又怎地?难不成,你还想让刘季娶了我吗?他敢娶我吗?他能娶我吗?他娶了我,拿什么养活我?野男人?我告诉你,刘季也是我的野男人。”
这一争吵,立刻引起了酒肆中人的注意。
卢绾面红耳赤,长身就要站起来。
武姬怀中的小女孩哇哇的哭闹,刘邦一把拉住了卢绾。
武姬说:“当初大家说好了的,能聚就聚,不能聚就散……我孤儿寡母的,本想寻个活路,可谁知道……没错,你们这一路上的确是照顾我不少,可老娘也没有亏待你们。
舍了这身子伺候你们,老娘何时让你受过罪?”
说着,武姬的眼圈就红了……
刘邦摆摆手,“先坐下来吧!”
他叹了口气,突然笑道,“当年刘家子刚到沛县的时候,说过一句很有意思的话:爹死娘嫁人,个人顾个人。武姬你这一年来,的确是照顾我们不错,卢绾还不过去道歉?”
卢绾也是个夯性子,可偏偏就吃刘邦这一套。
“武姬,我就这性子,你莫怪……刚才也是急昏了头。”
刘邦说:“陈贺,算一算,咱们这一年来究竟赚了多少钱,把武姬该得到的,给她吧……武姬,咱们相交多年,承你照应,刘季心中感激不尽。如今你要走了,我这心里面确实不是滋味。
只能说,祝你以后能过上好日子吧!
如果受了欺负,或者在那里过不下去,只管来找我。有我刘邦在,就一定会帮你出头。”
说完,一把从陈贺的手里抢过钱袋,数也不数就递给了武姬。
武姬这眼圈一红,心中也生出无限的悲呛,“刘季,用不了这么多的,你们也要生活啊。”
“我们四个老爷们儿,还能饿死不成?”
刘邦哈哈大笑,站起来把钱袋塞进了武姬的怀中,然后又拧了一下女娃的脸,“保重!”
武姬咬着嘴唇,半晌后轻声道:“我兄弟叫武臣,在陈县也是有脸面的人。刘季,如果有一天,你觉得你那女人……或者过的不如意,就去陈县找我吧,我终究会等着你的。”
一句话,却把刘邦的眼睛,也说的红润了。
“走吧走吧,怎这么呱噪?”
“那我……走了!”
武姬抱着女娃,回去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又一次和刘邦道别,依依不舍的走了。
街道拐角处,一辆马车停在那里。
车前站着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见到武姬过去,忙迎上来,从武姬怀中接过了女娃,轻轻搂住她的香肩。
“奸夫淫妇!”
卢绾恶狠狠的骂了一句。
“绾,给我闭嘴!”
刘邦从窗户探出头去,正好和那男人的目光相遇。那男人在武姬耳边说了两句,武姬转头过来。
刘邦一笑,武姬一笑……
那男人看着刘邦,点了点头!
坐回来,卢绾犹自骂骂咧咧,可是刘邦却充耳不闻。
半晌过后,他突然站起来,推开食案,“周勃,卢绾,陈贺,咱们回家,回家去吧。”
“回家?”
周勃轻声道:“这身无分文的回去,岂不是被人笑话?”
“随你们,我……却是有点想念沛县的风物了!”刘邦说着话,转身向窗外看了过去。
第六十三章 担水功
灌婴其实是个很爽快的人!
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没有心计的莽汉。有些时候,真的是应了那么一首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当时酒劲儿上涌,加之父亲生病,心情不太好,自然就对刘阚生出了偏见。别人一挑拨,他就上了当。可清醒之后,这心里面就开始后悔了。
和父亲回去之后,又向人打听了一下。
在得知的确是冤枉了刘阚之后,灌婴再见到刘阚的时候,可就有些不自在了。
坐在堂上,浑身不得劲儿,好像有跳蚤似地,不停的扭动身子。在加上王姬坐在一旁,更是感觉不自在。
这时候,王信跑进了客堂。
“娘,主人请灌婴去后院说话。”
王姬当下点点头,笑道:“灌兄弟,随信去吧。妾身还有些事情要做,就不陪您说话了。”
“啊,大姐留步,留步!”
如同逃难一样的跟着王信出了客堂。
美人虽好,却也要有福消受才行。王姬久经世事,阅历也非常的丰富,那双眼睛,仿佛一下子能看透人的心思。坐在她的旁边,灌婴总是觉得不舒服,如今总算是可以解脱了。
刘家后宅,和审食家之间,有一块空地相连。
插着一根根裹着粗布的毛竹桩子,高低不一,错落有致。
刘阚正光着膀子,在那毛竹桩子中间穿梭。眼睛蒙着一根布条,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脚步圆转灵活,如同跳舞一样的在桩子之间游走。
拳脚肘臂,膝撞肩顶,不时发出砰砰的沉闷声响,打得那碗口粗的毛竹桩子不停晃动。
“这是什么拳法?”
灌婴看得目瞪口呆。招式很简单,可是力大势沉,极具杀伤力。
王信挠着头,瓮声瓮气的说:“不晓得,主人只是教我练功,并没有说别的。主人马上就练完了,你在这里等一下。我还有事情要做,如果不能完成,一会儿就没得饭吃。”
说完,他扯去身上的衣服,和刘阚一样光着膀子。
虽然说身子骨还没有发育,可是那粗壮结实的肌肉,却已经呈现雏形。
在院子的角落里,摆放着两根毛竹。一根长约一丈四尺(约合今三米左右),粗有水桶一般。看这毛竹的年龄,少说也有百年;另一根只有八尺长,而且也细了两圈有余。
王信先是在一个水缸旁边,舀了一瓢睡,把上身打湿。
然后走过去,抄起那根八尺长的毛竹,往后面的泥沼方向走去。灌婴一个人呆在这里,觉得好生无趣,于是跟着王信一起走,一边走,还一边好奇的看着王信手里的家伙。
“这玩意儿干什么用的?”
“打水!”
王信憨声回答。
“能让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不过你别给我弄坏啊。”
王信说着,把毛竹递给了灌婴。入手沉甸甸的,不过并没有灌婴想像中的那么沉重。
想必,这毛竹中间已经被掏空了。
好奇的跟着王信来到一条清澈的溪水旁边,就见王信抓住系在毛竹上面的绳子,蓬的就投进了水里。片刻之后,单臂用力,大喝一声,将毛竹从水中拎起,以身体为中心,毛竹转动,一滴滴水珠飞溅。
王信憋着一口气,不停的转动毛竹,同时脚下生风,伴随着毛竹的转动跳跃着诡异的步伐,往家中跑去。后面灌婴紧紧跟随,不自觉的咽了一口唾沫。那毛竹里盛满了水,可是却不见流淌出来……这是什么功夫?毛竹中灌满了水之后,至少也有二三百斤的份量。
灌婴自认为,也能提起。
可是如果像王信这样奔跑如飞,而且不是里面的水洒出来,却是无法做到。
一竹筒水,只不过刚刚没了水缸的底儿。王信气喘吁吁,扛着毛竹扭头就往溪边跑去。
这样的练功方式,灌婴还是第一次看到。
等回到了练武场的时候,刘阚已经练完了功,擦拭了汗水后,身上披着一件黑袍长衫。
“灌大哥,这些日子,怕是要烦你住在这里了。”
刘阚笑呵呵的说:“前院的厢房已经准备妥当,有什么事情,你和王姬说一声就是了。”
正说着话,王姬却一脸神秘笑容的跑了过来。
“阿阚兄弟,老夫人让你过去……嘿嘿,阿嬃来了!”
刘阚顿时一咧嘴,倒吸了一口凉气。很无奈的苦笑一声,“那就有劳姐姐给灌大哥安排一下。”
“阿嬃是谁?”
灌婴比刘阚大两岁,年仅十八。
王姬笑道:“你别问了,等在这里住的久了,自然就会知道。”
“那……你们天天都是这么打水的吗?”
灌婴指着飞奔而来的王信,轻声的询问王姬。
“哦,信和阿阚兄弟一人负责一天,不过信的水缸小,阿阚兄弟用的水缸要大很多。”
“刘生也这么打水?”
王姬点点头,手指那角落里竖着的粗大毛竹,“信用小的,阿阚兄弟用的是那一根。
唔,阿阚兄弟当初教信的时候,好像说这叫做担水功,能增力气。
不过信的力气我看倒是没增长多少,饭量可是比以前更大了,还害得主人亲自给他准备。”
“刘生也下厨?”
这君子远离庖厨,灌婴很难想像,刘阚拥有‘士’的身份,居然也亲自下厨房吗?
王姬目光慈祥的看着倒完水,扛着毛竹飞奔而去的王信,“阿阚兄弟对信很好,说是不能影响信的发育。所以信吃的东西,都是阿阚兄弟亲手规定,并且还亲自下厨劳作。
一开始,老夫人也不是很愿意。
可后来却发现,阿阚兄弟的手艺……呵呵,我和老夫人都比不上,于是就随他去了。”
灌婴目光复杂,看着王信远去的背影。
这刘阚如此做法,所为的究竟又是什么呢?
不知不觉,灌婴对刘阚越发的好奇起来。走过去想要抄起那个粗大的毛竹,却下了一跳。
单这一根毛竹,重量几乎达到了二百余斤,这玩意再装上水的话,少说也有四五百斤吧。用这么一根玩意儿……灌婴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当日输给刘阚,他还不太服气。
以为刘阚是偷袭得手,真打斗起来,未必能胜过自己。
可现在,灌婴却知道,刘阚那天是留了手的。单论这力气,自己就恐怕不是刘阚对手。
※※※
吕嬃来,一方面是告状,一方面是找刘阚要马。
吕翁在得知了事情的缘由之后,立刻把吕泽找了过来,关在屋子里劈头盖脸的一顿胖揍。
第二天,就找了个事由,把吕泽打发出去。
吕翁如今也清楚,刘阚和吕嬃说的那些话,可不是信口雌黄的恐吓。
那家伙真的不一样了,如果把他惹急了,吕家还真的就承受不住刘阚的怒火。心里面很不舒服,可又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索性让吕泽出去做些事情,省得他在家中惹事。
不过,吕嬃还是狠狠的告了刘阚一状,害得刘阚被老夫人一顿臭骂。
看着吕嬃在老夫人身后挤眉弄眼的样子,刘阚哭笑不得,却又只能乖乖的过去向她赔礼。
这件事情就算是这么了结了!
原本刘阚是这么认为的。解决了吕泽的问题,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找机会收拾雍齿。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收拾雍齿,就不能给他留有机会。
刘阚是认为,既然要收拾一个人,坚决不能手软。一击必杀,而且要让这个人永不翻身。
但,这需要机会……
可是呢,事情却好像并不是那么简单。
问题出在了那匹小马的身上。据吕嬃说,这匹马是吕翁的一个朋友,从塞外带回来的天马后裔,也是吕嬃十五岁的生日礼物。吕嬃本来想把马牵走,但哪知道,小马根本就不睬她。任凭吕嬃如何的招呼,哄骗,小马眼皮子一耷拉,一副不认识吕嬃的样子。
气得吕嬃又哭了,又没有半点法子。
后来刘阚还是在老夫人的威逼下,腆着脸好一阵子的劝哄,又许下了许多补偿,这才让吕嬃破涕为笑。
就这样,灌婴住在刘阚的家中,一晃到了初秋。
始皇帝终于发出了征讨百越的命令,而主帅呢,则是原泗水郡郡守屠睢。
屠睢被拜为国尉,领三十万大军出征。赵佗被封为副将,率领三万兵马,先行出发。
同时,动用二十万刑徒,输送辎重粮草。
审食其唐厉三人还没有回来,刘阚这边呢,试图制造出烧酒,却始终未能获得成功。
征伐百越,那些土著其实并不危险。
三十万能征惯战,久经沙场的秦军绝对可以摧枯拉朽一样的解决战斗。但问题在于,这一场战争并非是单纯的战斗就能解决。百越的环境,百越的气候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才是难以预料的事情。
水土不服,这是秦军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刘阚见药酒没有进展,于是就写了一封书信,请人转交赵佗。
方法很简单,就是带上一些关中的泥土。如果真的有大面积水土不服的话,把泥土和水服下。
这是刘阚前世所知道的一个土法子。
当年留学海外,母亲就给他准备了一个瓶子,里面装的就是家乡的泥土。是心里作用,还是真的有效?刘阚不知道。不过当时他的确是有点水土不服的情况,喝了掺有家乡泥土的水之后,确实好转了一些。现如今,既然没有别的办法,就只能用土法子了。
至于赵佗是否照做,是否有用?
刘阚不得而知……随着数次实验失败,刘阚也有些消沉了。
这一日,刘阚正在家里琢磨着解决的方法,王姬却跑进房间里告之:“县长大人有请!”
第六十四章 老秦烙印
“我已接到陛下诏书,命我暂领泗水郡郡守一职,并督南征大军粮草辎重等各项事宜。”
县衙内堂书房中,任嚣神色平静的说道。
看不出他究竟是高兴还是紧张,萧何自然也无从揣摩任嚣的心思。
“萧何,我想让你跟我一起去相县,你觉得怎么样?若你愿意,我当请奏朝廷,给予你封赏。”
任嚣沉默了片刻之后,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萧何一怔,一时间没有能反应过来,所以看着任嚣,并没有立刻做出回答。
“你也知道,泗水郡此次奉命总督粮草,由此向南九江会稽包括东海琅琊薛郡和砀郡,七郡之事出于我。事情繁琐,我确有些忙不过来。你跟随我也有两年多了,我一直都在观察你。你这个人遇事不慌,办起事来也是条理分明……跟我去相县,怎么样?”
任嚣的语气颇为真诚,颇有些期盼之意。
对于萧何而言,只要他答应下来,就可以立刻得到朝廷承认的地位,而非现在的幕僚。
若说不心动,那是胡说八道。
可是萧何在考虑了片刻之后,退后一步,插手躬身道:“萧何多谢大人的抬爱,只是……萧何生于斯长于斯,曾立志要为沛县的乡亲们做事,实在是割舍不了这份乡土情。”
乡土亲情吗?
任嚣的眉头一蹙,但随即舒展开来。
“你既然有如此念头,那我也不勉强你。也罢,你愿意留在沛县,就留在沛县吧……不过,若有朝一日你改变了想法,我官署大门随时为你敞开……萧何,你且下去吧。”
“萧何告退!”
任嚣看着萧何出去,轻轻的叹了口气。
他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家伙,有能力,而且也能变通。
乡土之情嘛?任嚣才不会相信这狗屁解释。心里面其实非常的清楚,恐怕是故国情节在里面作祟吧。六国已灭亡多年,但六国遗民的心里,却还在怀念,甚至憎恨秦国吧。
当然了,这中间也并非没有原因。
秦法严苛,对于懒散的六国遗民而言,一下子难以适应。
在沛县两年多,近三年的时间,任嚣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朝廷推行律法的速度,太快了!
快的让六国遗民甚至没有适应的时间。
许多人因为习惯,而受到律法的出发,这里面不泛有鸡鸣狗盗,争强斗狠之辈,但更多的,还是出于无意而被刑罚。心里面,自然会有抵触的情绪,任嚣对这一点看的很透彻。
“大人,门外有刘阚求见!”
任嚣蓦地惊醒过来,沉声道:“让他进来吧。”
不一会儿,刘阚就在家人的引领下走进了内堂,上前两步,恭恭敬敬的向任嚣施了一礼。
任嚣一笑,抬手道:“刘阚,坐!”
“嗨!”
刘阚也不客气,在一旁的席子上跪坐下来,“大人派人急匆匆把我找来,不知有什么事?”
任嚣不急于回答,而是对那厅堂门口的家人道:“吩咐下去,准备酒菜。”
家人应了一声,一路小跑着就走了。这也是许多秦朝官员家中的一道风景。由于始皇帝是个极为讲求效率的人,连带着他的官员们也如此,甚至把这样的习惯带到了家中。
“刘阚,我来沛县已经有两年多了,眼看着你一步步的成长,心中甚欢喜。”
任嚣说着话,示意刘阚可以随意。他端起面前案几上的青铜钮纹盏,喝了一小口酒水。
“我要走了!”
“啊?”
刘阚乍听下,吃了一惊,忙问道:“大人,您要去哪儿?”
“屠大人此次统帅南征,泗水郡郡守一职也就空缺了下来……泗水郡总督南征辎重之事,责任重大。故而陛下诏令我暂代泗水郡郡守。过两日,我就要启程动身,前往相县了。”
这消息,让刘阚颇为吃惊。
不得不说,因为任嚣的存在,刘阚才在沛县站稳了脚跟。
虽然任嚣只是暗中的维护,可刘阚又不是傻子,怎可能感觉不到?任嚣突然说走,让刘阚心里空落落的,似乎没有了依靠。虽然说,那相县距离沛县只有不到一天的路程。
任嚣笑了笑,“刘阚,贡酒酿造的如何?”
刘阚忙收起心思,回答道:“一切非常顺利,今年的贡酒已经酿造完成,一共八百瓿。
小民正想着,这两天告诉您,好将贡酒送往咸阳。”
任嚣眉头一条,突然笑了起来,“你倒也是做事麻利……嘿嘿,也未曾见你有太大的动作,居然已经做好了?”
“啊……陛下的事情,小民怎敢不上心?”
刘阚一惊,连忙回答。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门面工夫做的不够,可要小心一点。
好在,任嚣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的纠缠。
“也好,既然酿造好了,我这心里也就去了一件大事。明日我会派人前去接收贡酒,你准备一下吧……刘阚,说实话,我非常看好你,这两年多来,也一直在默默的观察。”
“啊,多谢大人抬爱!”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注意你嘛?”
刘阚一怔,回答不上来。是啊,任嚣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这里面的原因,可真的不知道。
“给你看一样东西。”
任嚣说着,从案几上拿起一卷木简。
刘阚忙起身走过去,从任嚣的手中接过了木简,展开来扫了一眼,却是一卷沛县户籍。
“你往下看。”
任嚣喝了一口酒,润了润嗓子,笑着说道。
刘阚忙继续展开木简,看着看着,这心里面可就有点波涛汹涌了。
木简上有这么一段记录:刘阚,王四年生于单父,父刘夫,母阚姬……杜陵伯后裔,秦刘一支,频阳东乡人……祖刘悚曾为骑将。
刘阚这看下去,顿时懵了。
频阳东乡?秦刘一支?
我,我什么时候变成老秦人了?
初临这个时代的时候,刘阚只是想要借助秦国之手,抢先占居一个制高点,当乱世来临时,能有自保的本钱。可是现在,他的如意算盘似乎一下子给打乱了。这身上有了老秦人的烙印,日后行事的话,只怕是会有许多的麻烦。这,这,这又该如何是好呢?
“这两年来,我一直在追查你的出身。”任嚣说:“最后我追查到,你的确是出身于秦刘后裔。呵呵,至于里面的曲折,你日后会明白。陛下已经答应,赦免你祖上的罪。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老秦人。
这也是我为什么看重你的一个原因。刘阚,你聪明,也知道轻重,勇武过人,是一块好料子。我希望你能继续下去,好好的为陛下做事。有朝一日,能为我大秦建立功勋。”
任嚣具体说了些什么?
刘阚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在官署用了饭,他有点失魂落魄的往家走。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他有点不知所措。虽然对这段历史的记忆非常模糊,可刘阚却知道,日后反秦的义军,多为六国后人。那楚霸王项羽,对秦国更是恨之入骨。原以为可以在其中浑水摸鱼,可现在背负了一个老秦人的身份,只怕难以被各路义军所接受。
或者,保秦?
这念头在刘阚的脑海中,一闪即逝。
保秦,谈何容易,那几乎是和全天下的人作对啊。
而且以他现在的情况,又如何能保秦呢?始皇帝日后会越发的刚愎自用,谁能劝阻他?
南征百越,不过是一个开始。
待到日后攻匈奴,修长城,建始皇陵,造阿房宫,一件件事情,最终使得百姓怨声载道。
难道始皇帝身边的人就看不穿嘛?
再者说,始皇帝一死,就是那指鹿为马的赵高掌权。嬴胡亥不过是个傀儡,到时候难不成让自己去捧赵高的臭脚丫子?这种事情刘阚做不出来,也不想去做。那么,该何去何从?
想要在乱世到来之后活下去,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只有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才能够在乱世中自保,才能不被人窥视。
往上爬,一定要往上爬!
刘阚如今只是一介小民,身边不过寥寥数人而已。别说建立一支力量,就连家里的赤旗还是因为武山剑的原因而保留下来。若想达到自保的要求,就必须要建立功业,往上爬。
想到了这里,刘阚猛然停下了脚步。
心中暗下决定,转身又向官署跑了过去。
任嚣正在院中散步,见刘阚回来,颇有些奇怪,“刘阚,你怎么又回来了?”
“大人,小民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特来向大人禀报。这件事,关系到南征将士的性命。”
任嚣闻听一惊,忙上前一把攫住了刘阚的手臂。
“什么事情,速速说来?”
第六十五章 宋子燕人
百越,是一块蛮荒!
至少在许多人的眼中,就是这个样子……对于生长于西北的老秦人而言,百越也只是一个概念,具体是什么样子?许多人都说不出来。只知道,那里有一群未开化的蛮子。
始皇帝肯定会派人调查过。
可这并不代表,他麾下的将领,包括屠睢在内的秦军,真的会在意这件事。
六国都已经扫平了,一个区区的百越,又能如何?也许在大多数秦军将领心中,都是这么想的吧。
当然了,就算是始皇帝重视这个问题,知道百越的复杂性,有些事情还是无法解决。
刘阚在昭阳大泽血战之后,提出过一套急救的方法。
但这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消毒的手段。刘阚的方法非常简单,提炼出高浓度的烧酒。一方面能用以消毒,另一方面佐以药物的话,说不定能解决当地瘴毒的问题。
“烧酒?”
任嚣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名词。
烧酒,指的是各种透明无色的蒸馏酒,又被称之为白酒。在华夏历史上,烧酒起源于什么时代?众说纷纭。但据说最早出自于唐代,至于真实性,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
“你说的这东西,真有用吗?”
任嚣将信将疑,不过这心里,却是有些心动了。
刘阚耸了耸肩膀,“我也不知道,道理上应该是有用的,可是我实验了几次,都未成功。”
“那你详细和我说说,也许我能给你出点主意。”
刘阚想了想,于是把他所理解的烧酒蒸馏的原理讲述了一边。当然了,他毕竟不是搞这个出身,只能做简单的介绍。具体的,还是说药草和烧酒配合的效用,主要针对于瘴毒而言。
任嚣很认真的听完了刘阚的讲述,轻轻的拍着额头,沉吟不语。
刘阚也不敢打搅,于是坐在旁边,静静的等候。
“你说的这个东西……哦,叫做烧酒,是吧……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不过呢,从你所说的口感而言,又好像是有点印象。好像是在四年前?我当时随王贲将军攻破巨鹿的时候,曾在宋子城(河北赵县北)的一家酒楼中品过这样的酒,只喝了一口,但印象还是蛮深刻。
酒色嘛,有点浑浊,不是你说的无色透明,不过口感挺像……
我当时还问那酒楼的主人,这么难喝的酒,谁愿意品尝啊。那酒楼的主人说,酒是一个燕人放在他那里的。还是有人愿意喝的,不过大都是北方过去的人,喜欢那种口味。”
任嚣口中的北方,多是指燕赵长城以北的匈奴人。
刘阚眼睛一亮,“那大人可否为小民引介一下呢?若此酒酿成,肯定能救不少人性命。”
任嚣笑了笑,点头道:“宋子县尉徐公和我倒是有些交情。刘阚,既然你有心这么做,我当然可以为你引介。若成功了的话,少不得你的军功;不过失败的话……呵呵。”
“若失败,小民自当一力承担。”
任嚣于是回房间取出一块令牌,然后有写了一块木简,一起交给了刘阚。
“这是我当年所持铁鹰令,再配上这块木简,徐公想必会配合于你。恩,你何时出发?”
刘阚想了想,“自然是越快越好……只是审食其唐厉他们都没有回来,家中……”
任嚣当然知道刘阚担心什么,于是一笑,“你家里的事情只管放心,我自会安排人照应。恩,这件事情很重要,早一日完成,我南征将士的性命就能多一份保证,你还是速速动身吧。”
刘阚当下答应,“那小人回家安排一下,最多四五日,一定启程动身。”
“甚好!”
任嚣又和刘阚说了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毕竟那宋子城是故赵领地,和沛县情况自有不同。
待到刘阚告辞时,天已经黑了。
任嚣破例命家人安排了一辆轺车,送刘阚回家。
站在官署门口,目送轺车远去,任嚣身旁的一名老家人忍不住上前说:“大人,这刘阚勇武急智,且奇思妙想颇多,将来定然能成为大人的左膀右臂,何不带他去相县呢?”
任嚣摇头苦笑,轻叹一声。
“我何尝不想?”他沉默了片刻后,“只是担心我这地方小,却容不下他啊……他年纪终究太小,依照律法,为吏者,最小也要二十岁,就算带他去相县,又能做些什么?
内史大人曾想要让他去军中效力。
不过一晃多年过去,蒙大人未再提起此事,想必也忘记了。于我而言,却不希望他从军……呵呵,此乃私心。
且让他继续留在沛县吧,我会命人暗中关注。
如果他真的堪可大用,我愿向陛下推荐;但如果不堪重用的话,那也就算了吧。”
※※※
刘阚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到戌时。
王姬正焦急的在院门口眺望,见刘阚从车上下来,忙快步迎上前去,“阿阚兄弟,阳武陈禹派人前来,已经等候多时了。”
刘阚闻听心中咯噔一下,连忙整衣冠道:“快带我去。”
陈平来了吗?
刘阚这心里面,有些激动了!早先,他见到萧何,见到刘邦,见到吕雉,也只是心中一动而已。那时候他什么想法都没有,只是想着如何在沛县安家立命,将来浑水摸鱼。
可是现在呢,身上背了一个老秦人的烙印之后,这想法就有点不一样了。
而且,在屋中等候他的,是陈平,一个相当了得的人物。刘阚这心里,有点激动起来。
一个年纪在二十四五,生的孔武有力的青年,正坐在堂上。
刘阚一进屋,就说:“有劳陈生久候,失敬失敬!”
不过仔细一看,却似乎和心目陈平的形象有些不太一样,五大三粗的,真的是陈平吗?
青年站起来,拱手道:“在下陈义,堂兄让我前带黄金百镒,押运残酒。”
“陈义?”
刘阚奇道:“你不是陈平?”
青年憨憨一笑,“陈平是我堂弟,在我堂兄回阳武之前,就动身前往即墨游学去了。我堂兄也没办法,只好命我代替平弟前来。这里有我堂兄的书信,还有黄金百镒奉上。”
说着话,从怀中取出了一块木简,然后从案几旁边拎起一个包裹,砰的放在桌上。
刘阚这心里,多多少少有一些失望。
原来真的不是陈平啊……可惜了,可惜了!不过心里虽然这么想,可是脸上却没有表露出来。看也不看那包裹,只是接过了木简,扫了一眼,“陈大哥莫着急,残酒已经备好,随时都可以运走。天色已经晚了,不如在舍下先休息一晚,明天再说,如何?”
陈义呵呵一笑,“堂兄说了,要我听从刘生吩咐!”
刘阚当下让王姬给陈义安排住所。
幸好,家中盖了两宅,其中一宅有三间厢房,正好可以安置。
拎起那百镒黄金,刘阚直奔内堂。把黄金交给母亲收好以后,然后又把在县衙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阚夫人。
“你是说,你爹他是秦人?”
很显然,刘阚的父亲并没有把自己的出身告诉阚夫人,以至于阚夫人听了以后,吃惊不小。
“县长说,他曾派人追查过,说是祖上因逃避律法处置,才离开了关中。我爹的祖籍应该是在频阳东乡……不过皇帝已经赦免了当年的罪行,但具体的,县长也没说清楚。”
阚夫人倒是看得很开,想了想以后笑道:“秦人就秦人吧,其实现在这天底下,哪一个不是秦人?这人啊,总是要面对现实的……有些人就是不肯承认,可又有什么用处?
不过,你怎么突然要去巨鹿?
那地方可是距离这里很远,你年纪这么小,一个人出门在外,娘有点不太放心啊。”
也是,就算刘阚看上去多么的魁梧壮硕,可实际上呢,也不过是刚刚过了十六岁罢了。
阚夫人说:“娘还想趁着这段时间事情不多,给你定一门亲事……看样子,是不行了。”
“亲事?”
“是啊,你已经十六了,算是长大成人,也该成家立业了!”
刘阚听得头昏昏……十六岁就要我结婚?这可真是典型的早婚啊。不过想想,这风俗就是如此,当怪不怪吧。
“阚,你何时动身?”
刘阚想了想,“就这一两日吧。这件事情非常紧急,拖延不得……恩,明天我处理完一些事情之后,想后天就动身。只是灌家到现在还没有回信,我却是有些放心不下。”
阚夫人沉默了片刻,“你且只管做事,家里的事情莫要担心,娘和王姬足以操持。生意上的事情,就交给老周打理……至于其他的,审食其唐厉他们三个,不也该回来了吗?
不过,你一个人去,娘还是不太放心。
这样吧,娘看那程先生倒是挺稳重的一个人,年纪大,也有阅历,让他跟着你一起去吧。”
程先生,就是程邈。
刘阚想了想,觉得有这么一个人跟着,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第六十六章 出行
程邈是个木讷(音ne,二声)的人,做事一板一眼,能让人放心。
不过做游伴的话,可就有那么一点无趣了。不过有这么一个人跟着,倒能省却不少事情。
沛县的生意,有周昌盯着,刘阚倒也不怎么担心。
且不管新任的县长是谁,是什么来历,什么样的性子?只要万岁酒这块牌子不倒,任嚣还在泗水郡,就不会有什么麻烦。刘阚所担心的是雍齿这个家伙,说不定会出阴招。
第二天一早,刘阚带着陈义提走了货物,并且说好每月的十五日,找周昌提货。
至于运输方面,倒是不需要刘阚担心。陈义自己带了几十个人负责押送,同时由于南征百越的战事已经拉开了序幕,一路上到处都有官府督导修路,治安也算是相当不错。
陈义提走货物之后,当天就启程动身,并没有做片刻停留。
是一个很干脆的人,虽然有点憨憨傻傻的,可是在大事情上却没有半点的糊涂。刘阚送走了陈义后,又去了一趟官署,告诉任嚣他将在明日动身,并请任嚣给予家中照顾。
任嚣也非常爽快,从来迎接他去相县的护队中抽调出五十个秦军,驻守在刘阚的家中。
要说起来,有军方的保护,刘阚应该放心才是。可他还是觉得不能马虎。
秦军善战不假,可这终归不是打仗。雍齿这些地头蛇如果出阴招的话,那可是防不胜防。所以,不仅仅要在明面上提防,还要小心雍齿暗箭伤人。为此,刘阚又去了一趟沛县的大牢,把情况和任敖说了一下,并拜托任敖多多照应家中,留意雍齿的动向。
对于刘阚的请求,任敖拍着胸脯答应了!
和后世那种信口雌黄的信诺不一样,这个时代的人,最重的就是一个信字。
答应了的事情,哪怕丢掉性命也要去办到。所以当任敖应承下来以后,刘阚安心了许多。
任敖也是个地头蛇,在沛县自有他的门路。
有他出面照应,雍齿就算是不怕任敖,做起事情来也会多几分小心。再加上唐厉曹无伤他们也快回来了,相信到时候,雍齿想要耍什么花招的话,也逃不出唐厉的眼睛。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刘阚回到了家中。
又一个难题来了!
灌婴,这家伙又该如何安置?已经这么久了,灌雀那边一直没有消息。当然了,刘阚也能理解。灌家终究是比不得陈家的财大气粗吧,筹集资金安排销路,总需要些时间。
可问题是,这时间也太长了一点吧……
让灌婴留在家里?刘阚不太放心。毕竟和灌婴接触的时间不算太长,对这个人也不甚了解;让他搬出去?与情理似乎又不和,万一闹了这家伙,说不准会招惹出什么麻烦。
看着在练武场里兴致勃勃的和王信一起练武的灌婴,刘阚有点头疼了!
“灌婴,我明天要出远门!”
灌婴说:“我知道,婶婶早上和我说了!”
说完,灌婴走了过来,笑呵呵的说:“婶婶不放心你一个人出门在外,所以让我和你一起去。”
“你和我一起?”
刘阚惊讶的看着灌婴,“你不等你爹了?万一你爹过来提货,见不到你又该如何是好?”
灌婴倒是满不在乎,“没关系,我留个信儿就行了。再说了,我爹的生意我也帮不上什么,倒不如和你一起出门,长长见识……对了,阿阚兄弟,信今天教我了一招扎花环,可是我怎么也做不到他说的那种境界。能不能和我说说,你看,我这么跨步横肘……”
“步伐,步伐错了!”刘阚只一眼就看出了毛病,“信能做到,是因为他每天担水的时候,一定是用三宫步回环,习惯成了自然以后,这一招自然而然就可以施展出来……你,你还是先学三宫步吧。三宫步练好之后,应该就可以做到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老娘的安排倒也妥帖,只是把这家伙放在身边……
刘阚觉得有些不太自在。但转念又一想,既然打算要组建自保的力量,这灌婴当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了解也没有关系,这一路北行,有的是时间了解,到时候再打算吧。
想到这里,刘阚这心里的疙瘩也就解开了。
当晚,和母亲一直说到了二更时分,阚夫人千叮咛万嘱咐,让刘阚心里非常的感动。
正应了那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逢,意恐迟迟归。
※※※
一大早,刘阚三人启程上路。
从任嚣那里借来了一辆马车,灌婴赶车,刘阚坐在车辕上,程邈则在车中看护行礼。
“你居然不会骑马?”
灌婴扬鞭赶车,嘟嘟囔囔的说个不停。
刘阚满脸通红,抱着武山剑一言不发。临出发的时候,刘阚才注意到这时候的战马,是平鞍单镫。所谓单镫,是为了上马方便。不过上了马之后,这镫就没了作用。骑马的人,需要靠腰腿的力量,来稳住身形。这对于刘阚而言,可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了。
他会骑马,但后世骑马用的是高桥鞍,稳住身子,配有双镫,可方便骑乘。
没有马镫和马鞍,刘阚就懵了。
这也让灌婴得意了一下。原以为这刘阚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主儿,原来也有不会的事情。从出发的那一刻开始,灌婴就开始唠叨。刘阚有心反驳,却又图叹形式比人强啊。
谁让自己不会骑马呢?
“程先生,咱们怎么走?”
对于程邈,刘阚还是保持着一分恭敬。
程邈掀开车帘,“主人,小的已经研究过了……前面路口,往北走,今夜可抵方与。过方与之后,绕巨野泽东行,大概三四天的路程,就是张县。然后走范阳东阿,自聊城过卫河,向西北行就是巨鹿……如果路途顺利的话,大概二十多天就能抵达宋子城了。
不过,主人今晚在方与留宿的时候,最好多准备一些干粮器具。
从方与到张县,小人印象里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停宿的地方。弄不好,怕是要在野外休息。”
这老儿做事的确是一板一眼,把事情说的清清楚楚。
刘阚应了一声,看了灌婴一眼道:“听清楚了?还不赶车?”
“你这是什么口气?”灌婴可不乐意了,“是你赶车还是我赶车?要不然的话,你来!”
欺负我不会赶车……我忍!
灌婴又胜了一个回合,炫耀似地扬起马鞭,啪的在空中一甩,马车拉着三人,缓缓而行。
“程先生,这岔路往西是什么地方?”
程邈又探出头来,看了看方向,“应该是丰邑吧。”
丰邑?
刘阚这心里不由得一动,推了灌婴一下,“咱们……先去一趟丰邑?”
“去丰邑干嘛?”
“你别管了,去就是了!”
在刘阚的心中,浮现出了一个身影。
一晃已经一年多了,只不知道,她如今过的可好?
那笑盈盈的笑容,脆生生的声音,不自觉的在耳畔,在眼前浮现。
刘阚升起了一股冲动,催促着灌婴往丰邑的方向行去。
此时,天刚刚亮。
沛县南门大开,刘邦周勃陈贺卢绾四个人,在晨光的沐浴之中,走进了沛县的城门。
第六十七章 回眸
刘阚也说不上到底是怎么了!
逼着灌婴赶车往西,在快到正午时分,抵达中阳里。一路上,心扑通通的跳,身上好像长了跳蚤似地,坐立不安。灌婴很奇怪,不停的打量他,但是却始终没有询问刘阚。
至于程邈,更是不会询问。
隶奴的身份也限定了程邈的许多行为,可能他会感到奇怪,不过不管怎样,刘阚是主人,他是奴仆。主人家在想什么事情,他不能问,不能管,再说了,他也没这个兴趣。
坐在车厢里,捧着一卷木简,写写画画,不知在想什么。
中阳里是一个小村庄,加起来不过十几户人家,人口不会超过一百。
地广人稀,加之秦朝推广田律,允许买卖田地,所以大多数人家都是人手一块田地。
刘家在中阳里很有名!
也难怪,出了刘邦这么一个极品,又怎可能没有名气呢?
刘阚没有出面,而是让程邈出面打听了一下,很快就知道了刘家田地的位置。依山傍水,坐落在一个山丘上。刘湍不待见刘邦的事情,是人所皆知,所以刘邦只分到了一块并不算太大,约两三顷土地的瘠田。就位于山丘脚下那片梅子林的旁边,很好辨认。
正午时,人们都在劳作。
秋季是丰收的季节,今年风调雨顺,是个好年景。
不过由于百越战事拉开了序幕,各郡的赋税也随之调整,算一算,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
程邈看着马车,刘阚和灌婴登上了山丘。
隔着梅子林眺望去,只见一个单薄瘦削的身影,正在田间劳作。
虽然看不太清楚,可是刘阚却一眼认出,那就是吕雉。即便是在劳作的时候,依旧倔强的挺直腰板。那印刻在骨子里的好强,不管环境是怎么改变,始终都不会有所磨灭。
不知为何,刘阚的鼻子发酸。
“阿阚兄弟,你在看什么?”
灌婴在一旁低声的询问,可是刘阚却没有回答。
远处,一个中年妇人跑了过来,身边还跟着一个约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儿,跑到吕雉跟前,似是呵斥般的说了些什么。吕雉点点头,倒也没有回嘴,转过身继续弯腰干活。
中年妇人拉着那小男孩儿心满意足的走了。
刘阚在山丘上,却禁不住握紧了拳头……
“阿阚兄弟,那女的你认识吗?”
刘阚点了点头,呼的转过身去……已经过去了的事情,还留恋个什么?自己不是刘阚,她也不再是当年的吕雉。逝者如斯,有些事情过去了之后,就再也无法挽回了,不是吗?
几乎是在同时,田地里正忙碌的吕雉,似乎感觉到了什么。
蓦地转过身,朝山丘上看去。只看见一个雄壮魁梧的汉子,立于山丘之上。不过很陌生,从没有见过这个人。心中那一刹那间闪过的悸动,在突然间也消失不见了。仿佛自嘲般的一笑,吕雉摇了摇头,又转过身去。而山丘上,灌婴犹自莫名其妙的挠着头。
“灌婴,走了!”
刘阚有气无力的在山腰上叫了一声,灌婴摇摇头,跟着刘阚走下了山丘。
拉车的马儿,似乎是被刘阚的情绪所感染,有气无力的拉着车,一步一摇晃的行进着。
刘阚也懒得和灌婴扯淡了,钻进了车厢里。
程邈乐呵呵的捧着一卷木简出来,坐在了灌婴的身旁。
“老程,阿阚兄弟这是怎么了?”
程邈扭头看了一眼,“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这是《诗经·周南》的第一篇。
刘阚在车厢里听得清楚,两手捂住耳朵,心里把那程邈骂的狗血淋头。
只可惜,灌婴却没有明白,仍在追问:“老程,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意思?说明白些嘛。”
程邈笑呵呵的说:“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够了!”
刘阚终于忍不住,冒出头来,“老程,我要休息……拜托你能不能闭嘴,唱的难听死了。”
“小人不唱了,小人不唱了!”
程邈闻听,立刻闭上了嘴巴。捧着他那木简,虚空比划着什么,好像画符咒一样。
灌婴叹了口气,突然间高声歌唱道:“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刘阚在车厢中,郁闷的有种想要吐血的冲动。
※※※
马车在官道上转向,一路北行。
随着颠簸,刘阚渐渐的涌起了一阵困意,靠在车厢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
前世的记忆,今世的经历,混在了一起,溶于一片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古怪世界当中。
熊熊的烈焰中,巍峨的宫殿轰然倒塌。
喷溅的鲜血,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苍茫大地上,鲜血汇聚成了河流,滚滚流淌。
一个雄壮的身影,拔剑自刎……
狼豺的呼叫声,回响在苍穹。
刘阚蓦地挣开了眼睛,翻身坐了起来。
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心跳也快的出奇。咽了口唾沫,他迟疑着站起身来,挑开车帘。
天已经黑了,马车就停在路旁。
两匹拉车的马儿,悠闲的在一旁啃噬青草,不远处灌婴和程邈已经点上了篝火,烤炙鲜嫩的肉条。刘阚跳下了车辕,拍了拍尚有些混沦的脑袋,疑惑的向四周环顾一遍。
这地方很熟悉嘛!
昭阳大泽,往东边就是昭阳大泽。
当年他们就是从这里进入昭阳大泽,然后和王陵为首的一干盗贼,来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
算起来,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
可如今想起来,却似乎发生在昨日,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
“怎么会在这里?”
听到刘阚的询问,灌婴抬起头,没好气的说:“还怎么走?要不是你那么折腾了一下,现在早就在方与的客栈里睡觉了……现在就算是赶到方与,城门也已经关闭了,有甚用处?”
刘阚尴尬的挠了挠头,没有和灌婴纠缠。
在篝火边坐下,灌婴递过来一条炙好的肉条。只抹了些盐巴,不过对于有些饥饿的刘阚而言,却是很满足了。三口两口吞下了炙肉,刘阚诧异的问道:“咦,这又是什么肉?”
灌婴朝旁边打着的一个木架子指了指。
刘阚这才注意到,在那木架上,挂着一张獐子皮。头部,有一个箭孔,是被利箭射杀。
“你做的?”
灌婴颇为骄傲的点点头,故作矜持道:“小把戏,那畜生跑过来了,我又怎能再客气?”
“灌兄弟的射术,高明!”
出发的时候,刘阚只注意到灌婴带了一个长条包裹,但是却没有注意里面装的是什么。
看样子,应该是弓箭吧。
“我从小不喜欢我爹的生意,习武练剑,做一个游侠儿,原本是我的梦想。只是看着我爹的年纪一日日的大了,家里又只我一个男儿……嘿嘿,拳脚我比不过你,可是这射术,我还是自认能胜你一筹。”
何止一筹啊!
刘阚根本就不懂得射箭。
脸微微一红,刘阚也不去理睬灌婴那得意的样子,转而向程邈看去,见他仍捧着那木简,比比划划的,似乎在思考什么。
“程先生,您整天的捧着木简比比划划,究竟在干什么?”
程邈抬起头,笑呵呵的说:“其实也没什么……我这个人,好写字,从小就是这样。当年为了学赵文,就跑到邯郸,在一书法大家门下当门童。这么多年来,也算是有些心得……被关进牢狱里,也无事可做。于是就琢磨着写字,呵呵,还请主人莫要见笑。”
原来是个书法家啊!
刘阚来了点兴趣,凑过去问道:“程先生,能不能写两个字,让我见识见识?”
程邈也不客气,抄起一根木棍,在地上书写了两个字……
“咦,这好像不是秦文嘛。”
“是秦文,只是字体不同罢了……秦小篆的结构特点,继承了石鼓文的特征,但是比石鼓文要简化和方正。线条圆润流畅,疏密均挺。但是其结构,相对而言仍略显复杂。
普通人辨认的话,还是很吃力。
所以在牢中的时候,我就在想,如何才能让这秦文更加简化,更容易辨认,更容易书写?
这不,就琢磨着……”
“隶书?”刘阚这才注意到,程邈所写的,竟然是隶书体。
一开始他并没有太在意,可是经程邈一说,他才算反应过来,这字体和小篆的不同之处。
程邈一怔,片刻后笑了起来,“主人果然是才思聪慧……隶书……恩,这名字的确妥帖。”
程邈是隶奴,称他发明的字体为隶书,倒也真的妥帖。
但刘阚却不这么想,而是怔怔的看着程邈。这白发中年男子,居然就是隶书的发明者?
第六十八章 巨野大盗
灌婴的弓非常漂亮。
以柔韧性极其出众的柘木做胎,配上犀牛角打造,上凃河鱼之胶。弓胎上还缠绕着,一枚枚相互紧挨着的青色铜环。这也使得弓胎的力度和韧性凭空增添了许多,很结实。
弓弦是用拇指粗细的荆州特产的麋鹿筋鞣制而成,性能极佳。
长近八尺,几乎有一人高,十余石的力道,折算成后世,足有千余斤,可谓力道惊人。
典型的故韩弓,而且是名匠打造而成。
刘阚拉扯了一下,虽稍有些费力,但若满弓的话,并不困难。但是因这一张弓,刘阚对灌婴的看法,显然有增加了几分。这家伙的力气,着实不小……不过这张弓的确不错。
所谓的燕甲韩弓郢都剑。
分别代表着三个国家最为精亮的武器。
不过,郢都剑虽好,终究是难求。十年未必能遇上一把好剑,至于干将莫邪之流,更是百年难得一遇。而相比之下,秦国的剑在个体上绝对比不上楚国,可是能大批量生产。
这也就是两国最大的差距所在。
秦国人求的是实用,而楚国人更讲究的,是门面功夫。
“你别看我,这张大黄弓是我爹当年在大梁古战场上偶然间得到,配以白羽箭,可达四百步的距离。我如今也只能连续挽弓三次,超过了三次之后,再挽弓就力不从心了。
之所以带这张弓出来,是因为我甚喜欢此弓而已。
平常只是用六石的黑桑弓,而且这种大黄弓想要在马上挽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也就是说,这是一张步战弓?
刘阚还是第一次见到做工如此精美,威力如此巨大的弓箭,不由得心中暗喜。
灌婴笑道:“你若是喜欢,送你也无妨。这种神弓留在我身边,也着实是浪费了……不过,你要想使用它的话,最好还是先练练射术。若无百步穿杨的功夫,那就是糟蹋了它。”
刘阚的脸,不由得又是一红。
“灌婴,能不能教我射箭?”
“这又有何难?你若想学习,我现在就可以教你。不过,你要把你那套什么拳法教给我。”
“成交!”
刘阚伸出手来,和灌婴击掌盟誓。
两人相视,蓦地笑了起来。昔日那点恩怨,也随着这一笑,一下子烟消云散,无影无踪。
一旁正捧着木简,研究隶书的程邈抬起头,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单调的旅程,似乎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灌婴或是教刘阚骑马,或是教他赶车。
在晚上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切磋武艺,修习箭术。
无聊的时候,刘阚还会和程邈讨论隶书的事情。对于程邈而言,外界一点点的提示,都能让他豁然开朗。刘阚有时候就在想,这创造一种字体,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只看程邈那一头的白发,就可以知道,他耗费了多少的心神。
不知不觉,三人已经绕过了张县,往巨野泽的方向行去。
巨野泽,是位于大河下游的一个巨大湖泊。远古时期,这里是鲁西南的兖州,也是鲁民活动的中心。在泰山西南和济水中游(今华北平原南部)之间,由于泥沙淤积,而自然形成的一片广袤土地。鲁人西出群山,见此连绵平野,于是就兴奋的称之为大野。
而巨野,也就是大野的入口处。
大野河流汇入大野东北部的一片洼地,形成了湖泽。
南北约有三百余里,东西长大约一百多里。覆盖了极为广袤的土地,一直向北,包括梁山。
后世的大野泽,远没有此时的大野泽恢宏壮观。
刘阚在抵达这块土地之后,心里不禁高兴起来了……前世,他曾来过这块土地,那时称之为山东。
“阿阚兄弟,咱们在前面的村庄落脚吧。”
天快要黑了。
夕阳斜照,把个明镜般的湖面,照映的金鳞起伏,格外壮美。远眺去,会觉得整个湖面上,覆盖着一片真火。那种奇瑰壮观的景色,于沛县那种柔美的风情,截然不一样。
刘阚站在车辕上,只觉心中生出万种豪情。
如此波澜壮阔的江山,未来由谁主沉浮?第一次生出一种奇怪的念头……
那大泽乡起义的陈胜说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连刘邦都能够得了这瑰美江山,我为后人,为何不可以主宰沉浮呢?这奇怪的念头一升起,就再也无法抑制住。千奇百怪的思绪,在脑海中此起彼伏,让刘阚整个人都痴了!
灌婴在一旁推搡了一下刘阚,奇怪的看着这个比他还要幼小几分的家伙。
刘阚回过神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灌婴大哥,他日若得凌云志,莫忘今朝美景。”
“啊?”
灌婴的脸色一变,惊讶的看着刘阚。
似乎感觉到自己失言了,刘阚哈哈一笑,“对了,你刚才说什么?要在何处落脚?”
“程先生说,沿巨野泽而行,有不少小村庄……这里本是齐鲁之地,民风非常的剽悍。从田齐代姜齐之后,这一片土地就一直不太,时常会有匪贼出没,不可不小心谨慎。”
“匪贼?”
刘阚诧异的问:“皇帝不是刚巡狩此地,还会有盗匪?当初,蒙恬将军不是在这里清剿过吗?”
车厢里的程邈,探出头来。
“东翁说的倒是没错,可问题在于,此地的匪贼,与泗水的情况不相同。”
得知程邈创造隶书之后,刘阚对程邈的敬意立刻增加了许多,甚至不肯再让程邈称他‘主人’二字。这位的来头太大了……竟然是墨家学子。且不说他是不是隶书的创造者,单这一个墨家学子的头衔,就足以让刘阚肃然起敬。这一点,只看灌婴对程邈的态度就能得到答案。
所以,反复的协商之后,刘阚再也不敢称呼程邈为老程,而是尊为先生。
而程邈呢,也改口称呼刘阚为东翁。
程邈说:“巨野盗以大泽为根基,出没于周围。情况不好的时候,他们就躲入大泽深处,靠打渔为生;若情况有所好转,就会登岸劫掠,成功之后呼之而去,没入大泽。
官府虽强,然则对于这种匪贼,也无可奈何。
最重要的是,这巨野几乎是全民为盗。家家户户都有人以此为生,想要清剿,谈何容易?”
刘阚闻听,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照程邈的说法,巨野盗怕才是真正的强盗。相比之下,沛县的匪贼,就有些上不得台面了。
“巨野盗出则数百人,一俟官府围剿,各路盗匪纷纷援助。
我听说过沛县匪贼的情况,说实话……沛县的匪患虽然严重,可是彼此之间勾心斗角。
但是巨野盗却不一样,全都是生于斯长于斯的本地人,团结的很。只要有一家出事,各家都会伸出援手。面对这样的情况,就算蒙大人有天大的本事,怕也是难以对付吧。
除非,他能杀干净巨野沿岸所有的百姓,或许能够让巨野盗消停些。
只是如此一来,齐鲁大地必然战火重燃……莫说蒙大人,就算是王贲将军,也要头疼。”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刘阚也不由得心中忐忑起来。
“既然如此,我们留宿村落,岂不是羊落虎口吗?”
“那倒不一定!”
程邈笑道:“巨野盗有巨野盗的规矩,他们绝不会去打搅乡邻。那是他们生存的根本。
很多人会有东翁的这种顾虑,但却不知,盗亦有道啊。”
不错,盗亦有道。
刘阚点了点头,“既然程先生这么说,我们今晚就留宿巨野渔村好了,天亮之后再动身。”
灌婴答应了一声,扬鞭啪的一声响。
马儿嘶鸣,拉着车,朝着远方急行而去,荡起了漫天的尘烟。
日头落下西山,天……黑了!
第六十九章 渔村老媪
丘里,顾名思义,在丘之畔。
按照战国时期各国通用的律法,五户为邻,五邻一里。丘里属赵王亭所辖,为薛郡治下。
不过呢,丘里的人口,实际上远远大于一里的基数。
有大约四十户人家,按照根据李俚变法中的规定,一户依照五口人计算,这小小的丘里,就足有二百多人口。所以在巨野泽沿岸,丘里的规模最大,丘里人的地位也最高。
刘阚三人抵达丘里的时候,已经是入夜时分了。
这小村里的人们,在劳作了一天之后,早早的就熄灯休息。当马车驶入村里的时候,引起了一阵犬吠声响。几家农舍亮起了灯,并且能听到一些含糊不清的咒骂声。不过,引起这么大的动静,却没有人打开门扉,走出来看看情况……片刻后,一切复归宁静。
有人在偷窥!
刘阚坐在车辕上,蓦地扭头看去。
那亮着灯的农舍静悄悄的,过了一会儿,灯熄灭了!
可即便是这样,那种被偷窥的感觉,依旧十分强烈。刘阚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武山剑。
顺着村中的路一直下去,就看见了一座好似客栈一样的农舍。
灌婴点点头,勒住了马匹,从车上跳下来,走过去轻轻拍击柴扉。片刻后,屋中传来脚步声。
一个年约二十四五,相貌英武,膀阔腰圆的汉子开了门。
“你们找谁?”
这汉子带着浓浓的本地口音,一脸警惕之色。他堵在门口,瞪着灌婴,似是在提防什么。
刘阚跳下车,上前一步道:“老兄,我们是过路的行人,错过了宿头,想要在您这里打扰一晚,不知可否?我们不是坏人,只三人而已,但求一屋避寒,就已经是足够了。”
这时候,程邈也走下了车。
也许是看程邈文质彬彬,满头白发的样子,汉子松了口气。
当下豪爽笑道:“四海皆兄弟,往来都是客……呵呵,这十里八乡,也只有我这家客栈,谈什么打搅?只是我母亲病重,恐怕无法为几位安排膳食,还请客人们多多见谅。”
说完,他让开了一条路。
灌婴赶着车进了院门,卸了车后,把马套在了马廊之中。汉子看到那两匹马,眼中精光一闪。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若无其事的问道:“端的是好马!客人们从何处来呢?”
刘阚说:“自沛县来!”
“沛县?可是那出泗水花雕的沛县?”
灌婴忍不住笑道:“主人家也知道泗水花雕吗?”
“怎可能不知……若非泗水花雕,我恐怕还不知道沛县在什么地方呢。只喝过一些掺了水的酒,那正经的泗水花雕,却是没喝过。将来若是有空的话,一定要去沛县喝个痛快。”
刘阚见汉子不停的用眼角余光扫视马廊,心里一动,立刻明白了他的担心。
“哦,那两匹马是我向人借来的……因我不会骑马,所以就找了官署的朋友借了两匹。”
“看样子,客人也是贵人啊!”
汉子笑了笑,说着话就带刘阚三人来到了一间厢房。
“荒村小店,比不得县城里的繁华。有些简陋了,还请客人们不要见怪……厨房在后面,客人可以自行烹煮。若有什么需要,只管招呼就好。我还有事,三位就请自便吧。”
点上了油灯,汉子笑呵呵的告退离去。
刘阚目送他的背影转入正屋,突然对灌婴说:“晚上睡觉的时候警醒一些,这人不简单。”
“怎见得?”
“他识得官马,刚才发现那两匹马的时候,神情有些紧张。总之,小心无大错,咱们轮流当值就是……先生年迈了,就不用当值,早些休息吧。灌婴大哥守上半夜,我守下半夜。”
对于刘阚的这番警觉,灌婴觉得有些多余。
不过出门在外,凡事小心为上。更何况这巨野泽的情况很复杂,多一份谨慎总是好的。
屋子里,程邈已经铺好了褥子。
有股鱼腥味,略显潮湿……刘阚也的确是有些累了,倒在铺上之后,很快就睡熟了。
离家已经七八天了,这一路奔波,的确是辛苦。
刘阚这一觉睡的非常香甜,朦朦胧胧中,突然感觉有人在推搡他。
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的看着灌婴,“怎么,已经到下半夜了?”
“有人来!”
刘阚呼的坐起身,顺势抄起武山剑,“是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有多少人?”
“别紧张,是来找这客栈主人的!”
刘阚松了一口气,“那你叫我作甚?”
“我看那些人形容凶恶,非是一般的渔民。阿阚兄弟,你刚才不也说,要小心些为好吗?”
刘阚强大精神,和灌婴一起,把房门开了一条缝,向外看去。
只见院子里站着两三个人,手持鱼叉,明晃晃,亮闪闪,在夜色中格外的清晰。看这样子,似乎是在放哨。主屋的灯亮着,隐隐约约可以听到有人在交谈,但是听不清楚。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先前那汉子送几个彪形大汉走了出来。
“越哥,这件事情你得要早些拿个主意。秦贼加了徭役也就罢了,现在又添了个屯役。这样下去的话,兄弟们迟早会没有活路的……听说此次屯役,是要屯戍渔阳……娘的,我们连渔阳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眼看着来年开春还要耕种,这不是要断人生路嘛。”
汉子说:“此事我已经知道了!和弟兄们说一声,莫要轻举妄动。实在不行的话,先退到……”
说到这里,那汉子朝刘阚等人的居处看了一眼。
“天亮后让大家老地方见,我这里不太方便,咱们见面后在详细商议。”
“诺!”
几个形容凶恶的彪形大汉,恭恭敬敬的唱了个肥诺,然后结伴,一同离开了客栈。这时候,主屋门内走出一个年逾花甲的老妇人,有些干瘦,脸上皱纹迭起,头发已经灰白。
“仲……”
说完话,老妇人剧烈的咳嗽起来,本就有些佝偻的身子,几乎蜷成了虾米的形状。
汉子一见,连忙走上前,“娘,您怎么起来了?郎中不是说了,让您多多休息嘛……要不,孩儿明日去县城,请郎中再来给您看看?您,您还是回屋躺着吧,外面的风大,别凉着了。”
老媪好不容易停止了咳嗽,“仲啊,二黑子刚才说的那些,娘都听见了。依我看,不如你明天就带着大家去泽中躲避些时日?娘的身子没有问题,只要你不出意外,娘就开心了。”
“娘,您别这么说……”
“仲啊,大伙儿把你当成了主心骨,你莫要寒了大伙儿的心。家里有邻居们照顾着,不会有事儿的。不过,你要记住,进了泽之后,莫要再去做那伤天害理的事情,遭报应,遭报应啊……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就想想你媳妇儿子是怎么走的,凡事要小心。”
“娘……”
老大的一个汉子,听完这番话以后,眼睛居然红了。
那老媪再次剧烈的咳嗽起来,看那样子,大有要把肺都咳出来的趋势。
汉子忙给她摩挲后背,好半天总算是平息下来。站直了身子,那老媪突然朝着刘阚等人居住的房间喝了一句:“屋里的客人们,已经看了这么久了,是不是该出来见个面呢?”
在一刹那间,这老媪仿佛变了一个人似地。
整个人都凌厉起来,原本浑浊的目光,刷的一下明亮了。
刘阚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这老妇人不是普通人啊……且不说别的,就这股气势,非等闲人能拥有。和灌婴相视一眼,二人推开了房门,缓缓走出来,朝老妇人遥施一礼。
“尔等果然是官府爪牙!”
汉子目光一冷,抬手抄起了靠在主屋门旁的一杆鱼叉。
刚才主屋的门关着,刘阚也没有注意。待到此时,刘阚才发现那里居然还放着一杆兵器。
不错,是兵器!
那鱼叉长约有一丈六尺,青铜打造。
鱼叉的杆儿粗若儿臂一般,两支锋锐,长约四尺。这一叉子下去,足以把人给挑起来。
“老妇人,莫要误会,我们不是官府的人。”
“若非官府的人,怎会在这里偷听?娘,你先去歇息,待孩儿收拾了这两人,在给您熬药。”
说话间,那汉子噌的就跳了出来。
鱼叉在手中一振,“秦贼,爷爷就是彭越,想要抓我……嘿嘿,且拿命来!”
刘阚还想要开口解释,可是对方却不和他再废话。那鱼叉在他手中扑棱棱一颤,呼的一下打着旋儿,挂着一股沉闷的风声,朝着刘阚的胸前,一叉过来,快若流星闪电。
第七十章 太极崩剑
沉甸甸的鱼叉,在彭越手中仿佛有了生命一样,毒蛇吐信似地刺出。
寒光闪闪的两根锐刺随着鱼叉在彭越的手中诡异的转动,幻化成一股风似的光晕。
呜-
刘阚可没有想到,对方是说打就打。
手中武山剑还来不及出鞘,匆忙间向外一封。剑鞘被夹在两根突刺中间,随着鱼叉的旋动,产生出一股巨大的力量。刘阚险一险就脱了手,身体本能的向旁一侧,跨步回环。
“三宫步!”
灌婴眼睛一亮,却向后退了一步。
武山剑随着刘阚这一转,锵的一声龙吟,利刃出鞘。
不过剑鞘却飞了出去,正落在了灌婴的脚边。只见他弯身把剑鞘捡了起来,笑呵呵的在台阶上坐下。
“阿阚兄弟,不用客气,干掉这混帐东西。”
刘阚大怒,“灌婴,还不过来帮忙!”
“二打一,不是好汉的作为。”灌婴优哉游哉,好一副于己无关的模样,气得刘阚暴跳如雷。
彭越的鱼叉,一下快似一下,招招相连,狠辣异常。
呜-呜-呜-
每一次出招,都带起一股锐风,迫的刘阚连连后退。倒也不是打不过对方,问题在于手中的兵器和对方相比,根本就是两个等级。那彭越的鱼叉,重约七八十斤,沉甸甸,势大力沉;而刘阚手中的武山剑,不过八斤四两,根本就不敢和对方硬碰硬的交手。
再加上彭越的鱼叉足有武山剑几倍的长度。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刘阚抢不进去,又无法硬碰硬的接招,顿时就陷入了狼狈之中。
程邈也从屋子里走出来了,和灌婴笑呵呵的坐在台阶上看热闹。
别以为灌婴只是看热闹,他手中已经搭好了弓箭,目光灼灼的看着交战的两人,准备随时出手。
“老兄,住手……我的确不是官府的人!”
“呸,你个秦贼,欺瞒我是三岁的孩子吗?你配的是官马,用的是秦贼铁鹰锐士才会配备的武山剑。若非秦贼,怎可能有此装备?爷爷就是你们要找的彭越,有什么招数,只管使出来吧。”
刘阚暗自叫苦,原来是手中利剑出了问题。
这还真的没办法解释,再加上彭越招招紧逼,让刘阚根本来不及做出解释。三四个回合过后,刘阚心里的火气可就起来了。泥人还有三分土性,更何况彭越这种狂风暴雨般的攻击,让刘阚有些难以招架。
铛!
一声脆响,武山剑和鱼叉终于实打实的碰在了一处。
刘阚剑尖向上点啄,脚下滑步,身体奇异的一转,剑尖正点在鱼叉铜杆和两根鱼刺的交接处,手腕向下蓦地一沉。说来奇怪,沉重的鱼叉和武山剑撞击,应该是武山剑脱手。
可是彭越却感到了一股奇异的力道传来,手中鱼叉呼的被荡开。
太极剑中的崩剑术!
好一个彭越,鱼叉被荡开之后,门户大开。但是他反应极为迅速,身体随着鱼叉向后退了两步,身子原地旋转,顺势卸掉了那股崩劲儿,单手啪的握住叉杆,心中的轻视之意,随即无影无踪。
“秦贼,好功夫!”
刘阚崩开了彭越的鱼叉,本想猱身抢进。
没想到彭越的反应会如此迅速,刹那间就形成了收势。不敢冒然出击,长剑在手中一转,摆出了一个太极剑初式的动作,同时调整呼吸,使得身体在瞬间达到巅峰的状态。
这一进一退,不过是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却看得灌婴忍不住大声叫好,“阿阚兄弟,好剑法……娘地,你居然敢对我藏拙。”
彭越神情肃穆,握紧了鱼叉,缓缓的抬起了左脚。虽然不清楚他要如何的攻击,但是刘阚却能感受到,这彭越的战意越发的强横起来,瞳孔不由得一缩,准备和彭越死战。
“仲,住手吧!”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计,老妇人突然开口了。
“娘,他们……”
“他们不是官府的人!”老妇人看着刘阚和坐在台阶上嘻嘻哈哈看热闹的灌婴和程邈。
“这小兄弟的功夫不弱于你,只是吃亏在手里的兵器。如果他是官府的人,他那同伴怎可能袖手旁观。你刚才被击退的一刹那,只要那个人一箭射出,我儿是必死无疑。”
老妇人说着话,咳嗽了几声,扶着门框道:“小兄弟,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刘阚犹豫了一下,“在下刘阚,住在沛县……那家伙叫做灌婴,是睢阳人。头发花白的是程先生,乃我的家人。老妇人,我们的确不是官府的人,不过是偶然间路过此地罢了。”
“刘阚?”
彭越听了以后,缓缓收起了鱼叉,“娘,这名字我听着有点耳熟,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
老妇人却不理睬,“你的马,还有手中的武山剑,又是怎么回事?”
“马,的确是我向官署借来。我此次要往巨鹿郡宋子城,但是不会骑马,所以就借来了两匹马,权作是拉车所用……至于这武山剑,也是几年前沛县剿匪时,一秦军将领赠送给我的兵器。本来想还给他,哪知道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那个秦军将领走了,剑就一直在我手中!”
老妇人对刘阚的话语,将信将疑。
彭越却突然惊呼了一声,“刘阚,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泗水花雕的主人,对不对?”
“老兄也知道我?”
“我怎么不知道……”彭越似乎相信了刘阚,笑呵呵的说:“你的泗水花雕,如今是天下间一等一的美酒。前些日子还有薛郡的商贾从这里路过,我也是偶然间听说过你的名字。”
说着,他转身对老妇人说:“娘,如果他真的是泗水花雕的主人,借来官府的马匹,倒也不是难事了。”
“如此说来,他们真的不是官府的人了?”
“应该不是的!”
老妇人似乎松了口气,朝着刘阚一福道:“小兄弟莫要见怪,老身先前是有些多疑了。”
好家伙,你一多疑,差点闹出人命来!
不过在这个时代,一言不和,拔剑相向。人命恐怕是最不值钱的玩意儿了,见怪不怪。
“如此,且堂上坐!”
老妇人做了一个手势,然后转过了身子。
刚才还要打要杀,一脸凶狠模样的彭越,这时候好像个乖孩子一样,把手中的鱼叉往门边一靠,三步两步来到老妇人跟前,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老妇人,慢悠悠的走进房间。
灌婴走过来,把剑鞘递给了刘阚,“把剑收起来吧。”
“刚才干嘛不帮忙?”
“帮什么忙?”灌婴轻声道:“刚才我只要敢出手,你我就别想活到天亮。我敢肯定,这客栈外面有人守着呢……程先生也说了,巨野泽大盗都是本地人,你想被群起围攻嘛?”
院子外,传来了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似乎有人正在离去。
刘阚惊出了一身冷汗……两世的阅历虽然让他经验丰富,可是对于这个时代的民风,仍有些不太了解。据沛县一点,他所见到的也只是那么一县的风俗,还真没考虑太多。
幸好灌婴刚才激灵,没有出手啊!
刘阚这时候有点明白了,为什么灌婴刚才要那么大声的叫喊,原来是别有用意。
不自觉的,对灌婴又高看了几分。这家伙粗中有细,不愧是汉室江山的开国名将啊。
过往,还真的是有些小觑了古人的智慧!
程邈没有去凑热闹。年纪大了,总容易犯困……一见没有危险了,老先生溜溜的回房休息去了。
刘阚和灌婴二人,走进了主屋客堂。
只见这主屋分内外两室,外堂的摆设很简单,几张地榻,两三张案几,可谓是一目了然。
彭越搀扶着老妇人在地榻上跪坐下来,他恭敬的跪坐在老妇人的身边。
“两位,请坐!”
老妇人的精神,经过先前的亢奋之后,显得有些萎靡。不时的咳嗽,并且伴随有咳痰的现象。看得出,彭越非常紧张,每每老妇人咳嗽的时候,他总是会不停的摩挲后背。
刘阚说:“老夫人可是身体不适?”
“有好多年了,每逢入秋之后,就会是这副模样。”彭越说:“我曾找了很多郎中,可是……”
“若老兄你信得过我,能否让我看一看?”
彭越一怔,“你懂得医道?”
“略知一二罢了!”刘阚说着,走过去先是朝老夫人一礼,然后示意老夫人伸出手来号脉。
“因为老婆子这一身的毛病,拖累我儿许多。小兄弟,刚才的事情,还请你莫要见怪。我儿……官府追查的紧,若不是我这老毛病烦了,也累不到我儿冒险回家来探望……”
彭越却恍若未闻,一旁道:“刘兄弟,我娘的病,究竟有没有得医治呢?”
第七十一章 古怪气象
老妇人的病,如果放在后世……或者几百年以后,可能都不算非常严重。
伤寒!
一种呼吸道感染的疾病,与生活习惯啊、环境卫生有些关系,但相对而言并不算难治。
不过在战国末年,秦初的时代,伤寒论尚未出现,中医的体系也算不得完善。以至于许多不起眼儿的病症,却成了人们畏之如虎的绝症,让许多医生束手无策,难以出手。
“人禀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老夫人的病,不算是太严重。说穿了也就是热寒引起的后遗症,若得当调理,当不难根除。”
刘阚这话还没有说完,彭越已经扑通跪在了他的面前。
“还请先生为我娘医治,彭越感激不尽。”
“老兄,你快快起来……我也没说不治啊。老夫人的病,需要一段长时间的调理,着急不得。
这样吧,我先开出几个方子,然后再告诉你一些保养调理的方法。
用不了一年,老夫人这咳嗽的毛病一定能够根除。不过在饮食方面,还是需要多注意才行。”
刘阚说着话,找来了一块木简。
在上面写了几个简单的药方,然后又请老夫人伸出腿,在她的足三里处,用专业的手法轻轻的按摩。这是刺激胃气生长,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刘阚一遍按摩,一边讲解。
彭越一开始有点担心,可是看母亲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注意力也就转移到了刘阚的手法之上。
这一忙碌,到二更天才算结束。
老夫人经过刘阚的疏络调理之后,感觉有些困顿,于是早早的就休息去了。彭越伺候母亲先睡下,然后又出门找了几个人,连夜做了几道鲜活的鱼羹酒菜,请刘阚灌婴上座。
这家伙简直就是丘里的王!
大半夜的把人叫起来,居然没有一个人推托,反而极为高兴的跑来帮忙。
刘阚呢,见彭越如此热情,于是让灌婴从车上取出两瓿上好的两年窖泗水花雕来助兴。
这是刚出窖的两年花雕,窖香浓郁。
彭越也是个好酒的人,怎能分辨不出这酒的好坏。以前呢,他也只能让人沽一些掺了水的花雕酒,因为那价钱实在是太高了,普通人家根本没有办法承受,更不要说两年窖这种从未在市面上出现过的花雕酒。一口饮下去,彭越忍不住大叫一声好,赞不绝口。
这酒不仅仅是助兴的玩意儿,也是拉近关系的玩意儿。
酒过三巡,两瓿花雕酒告罄,彭越的话也就渐渐的多了起来。
原来,他竟是这巨野大泽当中,七十二路大盗的头领。比起王陵那个所谓的大头领而言,彭越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头领。巨野泽的大盗,多是居住在这巨野泽周围的渔民。
彭越性情豪爽,兼之一身的好武艺,从七十二路大盗当中脱颖而出。
将各路盗匪整合,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加起来足有六七千人之巨,连官府都感到头疼。当齐国尚存的时候,薛郡官府就奈何不得彭越。待到齐国灭亡,秦国开始统治。
作为遗民而存在的彭越,虽然不服齐国的管教,更不愿意听从秦国严苛的政令。
从始皇元年开始,连续数次出击。
绕是蒙恬王贲,在当时也感到非常的头疼。丘里周围村村落落,声息相连,宛如一个铁桶。要想消灭巨野泽大盗,首先就要拔掉巨野泽周围的村落。但这个后果,正如前文所说的那样,绝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而后来彭越渐渐的收敛,双方暂时相安无事。
彭越说:“两位来的时候,我也是刚从大泽中回转。官府对我恨之入骨,确有奈何不得。之前常有宵小鼠辈冒充过往行人前来探查我的行迹……嘿嘿,所以我不得不小心提防。”
怪不得,从一开始,这彭越看刘阚两人的眼神儿就不对。
刘阚奇道:“彭大哥,难道王贲大将军就不理你们吗?不是我小瞧你们,如果王贲将军的秦军要较真儿的话,就算是不拔掉这周遭的村落,以巨野弹丸之地,也难抵抗啊。”
灌婴忍不住轻轻扯了一下刘阚。
彭越眸中精光一闪,凝视着刘阚。
“刘兄弟说的不错!”他突然一笑,“其实我何尝不知道,以巨野泽的状况,不足以抵挡秦军。别说王贲了,就算是蒙恬真的较真儿,我这七十二路大盗,也只能背井离乡。
蒙恬当初不肯动用大军,是因为他希望借由安抚的手段,将我们一一平定。
事实上,除了在一开始我们闹腾了一下之外,蒙恬驻守薛郡的时候,我们尽量保持克制。而在当时,蒙恬还要保证秦军清剿各地的乱军,所以也不能用太过于激烈的手段。
王贲则是一开始没功夫找我们的茬儿。
嘿嘿,等他平定了乱军之后,自己却病倒了……去年末已经回转咸阳,不在此地。
若非那新任的薛郡太守一心想要找我的麻烦,我也懒得理睬他。那家伙连续增加赋税不说,从年初开始又添了一个徭役,让我们修缮驰道。如今,更变本加厉的添了一个屯役,要我们去戍边……巨野沿途十抽一,小兄弟你想想看,真如此的话,我们哪有生路?”
屯役十抽一,再加上赋税和徭役。
哪怕是在繁华的地方,也会被扰的难以安生。以丘里而言,这等于抽干了一半的劳力啊。
怪不得那些人商议着要往巨野泽跑,如果不跑的话,那可真就是要出问题了。
刘阚叹了口气,没有在这问题上和彭越讨论下去。这种事情,怕不是一个郡太守就能决定,最终还是出自于始皇帝之口。南征大军出动,对于各地的百姓,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自己若非是因万岁酒而被免去了劳役的话,说不定也会被征发前往南方吧。
一介小民,又能做出怎样的改变呢?
※※※
天亮之后,刘阚三人决定启程。
彭越苦苦挽留无果之后,和母亲一起送三人离开了丘里。
天,不是太好……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彭越走上前,从脖子上解下了一条黑色围巾。
在车辕上系成了一个麻花儿似地结扣。从结扣中穿出来的两根黑巾,在风雨中不停摇动。
“兄弟一路好走,这个结扣,是我的标志。巨野泽沿途好汉,见了这个之后,都不会为难你们。各村各里,都会给予兄弟方便……只希望若归途时,莫要忘记了来这里歇息。”
在这个时代生活了也快三年了。
刘阚渐渐的明白了这个时代的人们所思所想。虽然只和彭越认识了一日,但刘阚的心里,却生出一种别样的伤感。在车边与彭越一拱手:“彭大哥,你也要多多保重才是……我给你的那几个方子,莫要忘记了。婶婶的病症并不严重,妥善调养定然无碍。”
彭越,重重的点了点头。
刘阚上了车,灌婴赶着马车,驶出了丘里。
远远的,刘阚在车上扭头看去,只见彭越搀扶着老夫人,仍在村口眺望送行。
这心里一暖,鼻子一酸,险些流出了眼泪。
“灌婴,你说这彭越如何?”
灌婴赶着车,闻听淡定一笑,“是个好汉,值得交往。”
程邈这时候突然掀开了车帘,探头出来说:“只是可惜了……”
“先生可惜什么?”
“那个家伙……将来能成就大事,但也只能风光一时,怕是到最后,落得个不得好死。”
灌婴有些不快的说:“程先生,您怎能如此开口诅咒别人?”
“不是我诅咒!”
程邈正色道:“我墨家自有一套观人气度的手段。人分上中下三等……上等人识天数,知进退;下等人,听天由命,随波逐流。其实,这三等人上也好,下也好,都还算不错。最怕的就是那中等人,有本事,却不识天数,不知进退。彭越,只中上人而已。”
灌婴不服气的说:“那你看我是那等人?”
程邈笑了,“你是上等人,将来一定能封侯拜相。”
“是吗?”
灌婴诧异地看了看程邈,“我自己怎么没觉得有这么好的命?呵呵,不过还是要谢程老你的吉言吧。不过,程先生,您既然能看出我是什么命,那阿阚兄弟的命,又如何?”
刘阚推了一下灌婴,“扯我作甚!”
程邈挠挠头笑道:“要说东翁的气象,非常的怪异。明明是早夭之相,可如今却又似乎生出了变数。东翁莫要生气,小老儿私下里曾数次为东翁望气,却看不出一个所以然。”
灌婴问:“那又是什么意思?”
程邈低下了头,犹犹豫豫的,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
刘阚这时候也来了兴趣,忍不住扭动了一下身子,“程先生,您就说嘛,我不会生气的。”
“那且容我斗胆!”
程邈抬起头,凝视着刘阚,轻声道:“东翁的气象,不在命数之中……也就是说,东翁您,似是一个不该出现的人物。小老儿观气许久,却从未见到过如东翁这般古怪的气象。”
灌婴说:“程先生,什么叫做不在命数之中,不该出现的人物,又该如何解释?”
“这个嘛……我也不太明白。”
程邈的一番话,让刘阚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竭力让自己表现出平静之态,然则心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第七十二章 绿蚁醅酒言天数
刘阚原本不太相信面相啊,气数啊这种子虚乌有,很缥缈的东西。
可是当他来到这个世界,移魂到了一个死去的人身上以后,原来所固有的价值观,一下子崩塌了。
连穿越移魂这种离奇的事情都能发生,那些面相气数的说法,似乎也在情理中。
“程先生,您所说的那命数啊,气象啊,究竟是什么?”
程邈呵呵的笑了,“这本是很虚幻的事情,怎能用一句话说清楚?这么说吧,老子五千言首句:道可道,非常道……大概是最贴近的解释吧。东翁莫要紧张,我也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您听听也就罢了。从你的气象中看,你不应存在,可您却是真实的存在。”
真实吗?
刘阚这时候也糊涂了!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不说破的时候也就罢了,可一旦说破,总是会产生出这样那样的念想。
原本觉得自己挺真实的,但程邈那一句话,却让他觉得不真实了!
“那我的命……”
程邈说:“东翁,你要问什么,小老儿知道。只有一言奉上,你想您的命是怎生模样呢?”
声音不大,却犹如一声霹雳在刘阚耳边炸响。
我想我的命是怎样?
这也是刘阚来到这个世上后,第一次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之前,他只是浑浑噩噩的想要求一份平安,能让老娘、朋友过上好日子。为此,他的的确确的做了许多的努力。
可是最终的目的呢?
刘阚从没有想过。来到这世上,只是为了过好日子吗?
如果只是这样,他前世大可不必去做那些在常人眼里,只有疯子才会去做的事情。在这个世上,过的再好,又怎么可能比得了他在前世时那种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呢?
靠在车厢上,刘阚不自觉的蜷成了一团,双手合十,陷入了沉思。
一旁的灌婴也不在多嘴,悠悠然驾着车,在蒙蒙的细雨中行进。马蹄声阵阵,悠扬远去。
※※※
一连六天,旅途的气氛都很沉闷。
在第七天的时候,突然飘起了雪花。不很大,可是却很扰人,气温一夜之间,变得格外冰寒。
“阿阚兄弟!”
这几天的工夫,由于刘阚情绪显得低落,灌婴没怎么打搅他。
可眼见着开始下雪了,他有点坐不住了,“前面就是张县了,咱们是不是在张县休整一下?”
“啊,休整?为什么要休整?”
灌婴很无奈的看着刘阚,苦笑道:“今年冷的早……你看这天,这才九月,就下了雪。而且看这样子,雪不会小了,大雪天赶路,有诸多不便。而且我们也需要在补充一些东西啊。”
“唔!”
刘阚回过神来,抬起头看了看天空。
阴沉沉的,乌云翻滚。
路边的古树早就枯了,此时挂着雪花,虽美丽动人,同时又透露出一股子肃杀的萧索。
“那就在张县休整一下吧。”
灌婴应了一声,扬起马鞭,赶着车直奔张县。
雪势渐渐的大了起来,到了正午十分,已经变成了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飘落尘埃。
张县在望!
这是一座并不算太大的县城,面积也仅比沛县大一点。
位于大河下游,在一块由泥沙淤积而成的平原上,向北再走两天,就可以看见滔滔大河。
城高两丈,夯土筑成。
县城里有万余户人家,人口不足五万……
马车驶进了张县城门,由于天冷的缘故,门卒一个个也懒得盘问,所以很顺利的就进了城。
在城南角一家客栈里落下脚,刘阚独自进了房间。
灌婴苦笑道:“先生,阿阚兄弟这是……看样子,你那天的话语,到现在还在起作用啊。”
“未必!我看东翁似在考虑其他的事情,未必就真的相信我那天的胡言乱语。”
灌婴犹豫了一下,“要不,您再和他说说。”
程邈点了点头,从车上拎起两瓿花雕酒,又让灌婴把一个小鼎炉搬下来,一前一后的进了客房。刘阚正坐在屋中,用一块粗布擦拭武山剑。看他那认真的样子,仿佛什么事情都无法打搅他。
灌婴也不啰唆,跑去找店家要了些木炭,还有一桶黑乎乎的东西。
“这是甚东西?”
程邈奇怪的看着那桶里东西,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也不知道!”灌婴说:“刚才我去找店家的时候,那主人卖给我的,说是叫做石涅,和碳是一个用处,能燃烧取暖。我看他也用这东西,而且又不算太贵,就买了一桶。”
“几钱啊?”
“这一桶一共十钱。”
灌婴一边说着,一边把那青铜鼎炉摆好,引着了火,放进几块木炭后,把那石涅也放了进去。一股很刺鼻的味道传来,让正在擦剑的刘阚一皱眉,抬起头看了过去,“好大的煤气味儿!”
“什么是煤气味儿?”
灌婴茫然的问道,“不过这味道的确是不太好闻……程先生,烦你把那窗子开一下吧。”
刘阚这时候收剑入鞘,走了过来。
看到那木桶里的石涅时,忍不住微微一怔,诧异的说:“这些煤……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这不是煤,是石涅!”
灌婴很认真的纠正道:“店家卖给我的,很便宜。我正想着用它温酒喝呢。”
石涅?
这分明就是煤嘛!只那刺鼻的气味,刘阚就可以肯定,这黑乎乎的石涅,就是后世的煤饼。没想到,在这个时代,煤炭就已经开始使用了吗?这倒是一个很惊奇的发现。
不过,既然用了煤饼,就要保持屋子里的通风。
刘阚帮着程邈推开窗子,风卷裹着雪花,飞进了房间里。
炉火熊熊,陶盆里的水也滚了,那酒壶里的花雕酒散发出一股醉人的香气,程邈灌婴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绿蚁醅新酒,红泥小火炉!”
程邈看着那酒液上泛齐的一层绿色泡沫,忍不住轻声赞了一句,“东翁的诗句,确贴切。”
“咦?”刘阚奇道:“程先生怎知得这首诗?呵呵,当时因这首诗,我还被老唐好一番责备呢。”
“诗由心生,何来那许多规矩?春秋战国五百年,风雅颂早已崩坏,上古诗篇也都随之失传。夫子撰《诗经》并不是要做出什么限制,而是为了正上古礼乐,后人却误会了。
东翁的诗,用于此情此景,再贴切不过。
呵呵,今有美酒,正可以助兴。窗外白雪,绿蚁红炉。三五好友相聚,岂不快哉?”
灌婴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阿阚兄弟,程先生这是要发癫啊。”
刘阚却笑道:“你这家伙,忒煞风景……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先生,我来敬你!”
“我也敬你!”灌婴怎会错失这喝酒的机会,笑呵呵的端起了酒盏。
三人合着那窗外漫天飞舞的大雪,程邈一首南风,刘阚一曲楚辞。二人推杯换盏,灌婴在旁边推波助澜。
酒过三巡,程邈突然说:“东翁,可曾想好自己的命数?”
这花雕的后劲儿颇大,温酒更添酒兴。刘阚已熏熏然,闻听程邈询问,不觉笑了起来。
“先生,我命由我,不由天!”
程邈闻听,先是一怔,而后放声大笑起来。
“东翁此言甚妙,当浮一大白,当浮一大白!”
而旁边的灌婴,却流露出一种奇异的表情,“阿阚,虽说我命由我不由天,却也要知天数啊。”
“天数?天数又是什么?”
刘阚忍不住笑了,“先生也说了,我本不存在,天数与我何干?我即天数,天数即我。”
以刘阚那谨慎的性子,清醒时万万说不出这样的话语。
也是这酒后失言,失却了往昔的那般小心。程邈闻听此话,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寒蝉。
目光一转,落在了灌婴身上。
却见他,神情肃然,非常认真的看着刘阚,许久后举起酒盏,“阿阚兄弟,我敬你!”
第七十三章 范阳术士
一夜大雪,使得个天地白茫茫,好一派寂寥。
当清晨的阳光照进了房间的时候,醉倒在榻上的刘阚微微一动,发出了一声痛苦呻吟。
睁开眼睛,犹自感到天旋地转。
还好,这副身子骨不差,再经过片刻的呼吸调整,总算是撑过了那难熬的痛苦。
晃晃悠悠的起来,见灌婴还所在客房一角的被褥里酣然大睡,刘阚不由得偷偷的笑了。
这个家伙……醒来怕是要难受一下子了!
出门找到了客栈的主人,请他准备了一些食材,然后在客房门口燃起鼎炉,在上面摆上了一个陶盆,滚开水之后,做了一盆子的酸辣汤。秦时还没有醋的这个概念,不过已经有了老醯(音xi,一声平)这种足以代替醋的物品,所以喝起来还是勉强够味儿。
古时,人们把醋称之为醯,或者叫做酢(音cu,四声,同醋)。
相传已经有四千多年的历史,早在帝尧时期,就已经出现。不过这时候的醯和后世的醋不一样。不是液体,而是一种类似于酱的调味品。食用起来的话,味道非常的冲。
刘阚喝了一大碗酸辣汤,发了汉之后,那头晕目眩的感觉,减轻了不少。
正好这时候灌婴也醒了过来,刘阚端着一碗酸辣汤,强迫着灌婴喝下去,总算是让他清醒了。
程邈从屋外走进来,不自觉的抽了一下鼻子。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很浓的酸味,让他多多少少的感觉有些不适。不过,很快就平静下来。
“东主!”
程邈说:“您出来一下,我有一件事情想要和您说一说。”
看着程邈神神秘秘的模样,刘阚有些奇怪不解。于是和他一起走出了房间,“程先生,什么事?”
“恩,还是昨天那个命数的事情!”
刘阚已经记不清楚昨天晚上说了些什么,只是隐隐约约的有那么一点印象。
“还有什么不妥吗?”
程邈说:“以观气推运而言,我不过是略知一二。昨晚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我有一友,名叫安期,原本是琅琊人,如今就居住在距离此地不远的范阳。此人师从河上公,乃故齐一等一的人物。安期有大本领,能观人成就……东主,我们何不去找他来看看?”
刘阚一蹙眉,“没这个必要吧。”
“怎么没必要?很有必要……安期不禁精通术数,还专擅黄老之学,有经天纬地之才。
反正我们还要在张县停留两日,何不趁此机会前去求教?
这边的事情,交给灌婴打理就好。等他收拾妥当了,咱们差不多也该从范阳回来,然后启程,不会耽误东主的大事。总之,小老儿以为,东主您最好还是亲自去看看再说。”
刘阚不禁感到奇怪。
今儿这程邈是怎么了?竟然如此坚持要自己去见那安期?
不过,刘阚已经知道,这程邈也是个有本事的人物。有本事的人,往往做事都有深意。既然他如此坚持,想必一定有他的用意。如今程邈是自己的隶奴,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想必也不会做出对自己有害的事情……恩,既然如此,且听他一次吧。
“既然先生这么说,阚敢不从命?”
刘阚说:“不过我们要先弄醒了那醉鬼,然后再说去范阳的事情……灌婴,灌婴,起来了!”
那灌婴在喝了酸辣汤,出了一身的汉以后,手脚发软,又倒在了被褥里。
刘阚走过去,把他摇醒。
“灌大哥,我和程先生有事情要去一趟范阳,最多三天就回来。采购的事情,就由你来负责,三天后我们返回动身……马我们骑走了,你有没有什么事情要交代给我们呢?”
灌婴这时候已经清醒了,只是浑身发软,全身没劲儿。
“好端端的去范阳做什么?”
灌婴嘀嘀咕咕的说:“不过昨晚那么大的雪,估计想要赶路,一时半会儿也是不可能了。
把酒留下来,你们就去吧。
对了,三天……你们可不要一去不回,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啊。”
“神经病!”
刘阚笑骂了一句,然后带上了些钱两,收拾了一下东西。正午时分,和程邈离开张县。
这一次,他们是骑马走的。
刘阚的骑术在这一路上,经过灌婴的调教后,颇有成绩。虽然马匹是平鞍无镫,却已经无法难倒刘阚。不过,若说想要骑马打仗,那是绝没有可能的事情,至少现在不行。
“娘的,回头一定要弄出个马镫来,再把这马鞍改进一下,否则真的是难受。”
程邈是老秦人,骑马自然也不成问题。
二人离开了张县之后,打马扬鞭,朝着西北方向而去。
这范阳(今河北省定兴县境内)是一座新城。始建于秦王政二十一年,距今不过七年的时间,是一座县城。
距离张县并不算太远,中午动身,大约在子时前就能够到达。
不过,依照秦律,戌时就会关闭城门,不在放人通行。刘阚程邈二人,在抵达范阳之后,只好在距离县城外十几里的一个村落中先安顿下来。一夜无事,第二天直奔范阳。
范阳有人口大约一万两千户,共近六万人。
新建的城市,街道错落有致,以经纬格局而建,颇有一番气象。
一场大雪过后,气温陡降。但是对范阳却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街道上,依旧热闹非凡。
程邈老马识途,带着刘阚穿过了几条街,很快就找到了安期的住址。
这安期,在范阳也算是小有名气,提起来后大都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可是呢,刘阚他们来得不是时候,安期家大门紧闭。据邻居说,早在一个月前,安期就一个人出门远游了。
似安期这种人,行踪飘忽,难以琢磨。
兴之所至,是想到哪儿,走到哪儿,根本就不会留下确定的归期和方向。
刘阚和程邈,看着紧闭的大门,相视苦笑摇头。
“东主,都是小老儿的错……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不过还好,总算是没有搬家。”
“那我们该怎么办?”
程邈说:“似安期这样的人,行踪不定,很难说他什么时候能回来。要不这样,我们先回去,等办完了事情,回来的时候再来看一下。说不定那个时候,这家伙就回来了。”
似乎也只有如此了!
刘阚挠挠头,想了想后说:“程先生,要不我们留个书信,请他的邻居转交给他。免得他回来了,不知道咱们来找过他,不两天又出游了……您也说过,他那种人,兴之所至,难以琢磨嘛。”
“东主所言甚是!”
程邈想了想,从怀中取出了一块木简,在上面刻了一个很奇怪的符号,然后请安期的邻人到时候转交。刘阚也没有追问,程邈这样的人,身上肯定有自己的秘密,何必多问?
办完了事情之后,刘阚突发奇想。
这么急匆匆的来,急匆匆的走,实在是有些不妥。
所谓既来之,则安之。干脆在范阳停留一天,顺便还可以看一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也算不虚此行。想到这里,刘阚和程邈说了一下,两人就在范阳大街上找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待安排妥当之后,二人施施然走出客栈。
沿着大街漫无目的的游荡,东看一眼,西看一下,不时就这范阳的风情做出些评论。
不知不觉,已经是正午时分。
刘阚正准备找一家酒楼吃饭,可没想到,拐过街道,就看见远处有一群人围成了一圈。
“好像有热闹看啊!”
刘阚和程邈打趣道。这两个人,一个背负了两世记忆,一个饱经沧桑。对于这种街头的热闹,都不甚有兴趣。于是相视一笑,准备置之不理,先找地方填饱肚子才是正经。
“谁能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一个清雅,但却很洪亮的声音从人群中响了起来。
刘阚停住了脚步,诧异的向那人群看去,“程先生,似乎那边有事情啊。”
程邈点点头,“东主,不如一起过去看看吧。”
二人当下转身走过去,来到人群外面,刘阚仗着身强力壮,带着程邈往人群里挤了进去。
“挤什么挤?”
有那被挤到一边的人不服气,开口想要咒骂。可是被刘阚扭头看了一眼,顿时闭上了嘴巴。
也难怪,刘阚生的膀大腰圆,体形魁梧。
加之经历过战场杀阵,身上带着一股子剽悍之气。手中还拿着剑,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被挤开就挤开吧,别逞一时的口舌之快,丢了性命!
人群中,一个年纪大约三十出头,身穿破烂的青粗布大袄,正跪在地上。在他身旁,横着一具死尸。是个老翁,看样子已经死了些时日,青白的脸色,给人一种可怖的感受。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文士很单薄,也非常的瘦弱,跪在尸体旁边,大声的喊道。
第七十四章 我名蒯彻
“蒯老儿不总是得意的说,他儿子如何如何嘛……哈,现在倒好,死了都没钱下葬啊。”
“是啊是啊……”
“谁会要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什么都不会,整日里只知道摇头晃脑!”
“是啊是啊……”
人们在窃窃私语。
各种各样的议论层出不穷,刘阚听得是真真切切。
眉头微微一蹙,心里有些不太痛快。何必呢?人家卖身葬父,不愿意帮忙的话就走嘛,交头接耳的论人是非,不管怎么说都算不得是一个好习惯。
朝着那文士看去,只见他依旧倔强的挺直腰板。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三千钱?”有人嘲讽道:“一个能干的奴婢也就几百钱罢了……彻,你值这个数嘛?要我说,随便找个地方,刨个坑,把你爹埋了就是了。这老头又不是金贵命,还三千钱?”
程邈轻轻扯了一下刘阚,“东主,我们走吧。”
“唔……”
“这种事情太多了,何必为此而伤身?吃罢饭回去休息一下,明天一早还要接着赶路。”
刘阚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下来。
转身正要离去,就听文士突然大声道:“范阳人有眼无珠,只三千钱就可得瑰宝,却无人识得。”
“蒯彻,你他娘的少装神弄鬼。你要是瑰宝,老子就是神仙了!”
文士的一句话,让许多人顿时义愤填膺。
刘阚也停下了脚步,再一次仔细的打量那文士。片刻后分开人群,走到了文士的面前。
“你可会种地?”
文士摇头道:“不会!”
“那你可会经商?”
文士又摇头说:“不会!”
“骑马打仗肯定轮不到你,你总要会点手艺活吧。”
文士摇头说:“在下也不会。”
刘阚笑了,“这你也不会,那你也不会……三千钱买你,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会什么?”
“我什么都不会,却有三寸不烂之舌。”
刘阚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文士所说的是什么意思。可是在他身后的程邈,眼中精光一闪。
忙在刘阚耳边道:“东主,此人怕是个策士!”
策士,在后世还有另外一个许多人耳熟能详的称呼:纵横家。
在春秋战国五百年大动荡中,‘士’阶层日益壮大。他们为了所依附者的利益,四处奔走争鸣,以辩力为雄。而且,随着战争的规模不断扩大,各国诸侯也渐渐的认识到了一个问题。
所谓国力,军力固然重要,政治上的攻势和外交上的斗争也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故而,孙子开篇就有: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而在两千年之后,欧洲人才旗帜鲜明的写下了‘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类名言警语。
策士就是伴随着这种社会环境而应运而生。
尤其是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崛起,成为山东六国的威胁。六国企图联合抗秦,而秦国则利用六国的矛盾远交近攻。于是,一场长达百年的合纵连横之争,就拉开了序幕。
策士在这种错综复杂的环境中大显身手。
他们有自己的主张,往往为了个人的功名利禄朝秦暮楚,见风使舵。
同时,他们熟知纵横之术,凭借机谋智慧,口才辞令四处奔走游说,周旋于各方势力之间。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莫过于那苏秦张仪。
刘阚万万没有想到,逛街都能遇到策士。如今这策士的地位,已经大不如从前。原本,他们最善于借势,借他人的势而起。可随着六国被消灭,策士们也就失去了用武之地。
始皇帝也用过策士,深知这些人的厉害,故而刻意的进行了打压。
家境好一些的,还能安享晚年;若是倒霉一点的,或者站错了队伍的,就只能一辈子颠簸流离,穷困潦倒。
眼前的这名策士,怕就是属于后者吧。
刘阚沉吟片刻,“你叫什么?”
“我名蒯彻!”
刘阚扭头看了一眼程邈,却见程邈轻轻地摇摇头,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人的名字。
好歹,程邈曾经是朝廷官员,又是墨家弟子。
连他都没有听说过,那刘阚就更不用说了。至于前世的记忆,所记得的也只是那么寥寥几个名字而已。刘阚站直了身子,静静的看着那跪在尸体旁的文士,许久没有说话。
“给我三千钱,我的命就是他的!”
蒯彻仍坚持的叫喊着,努力的向人们推销自己。
刘阚挠了挠鼻翼,突然从怀中取出一镒金饼,放在了蒯彻的面前。
“从现在开始,你的命……是我的!”刘阚沉声道:“去好好安葬了你的父亲,我住在城南老客酒楼。明天一早,我们会动身离开,安排一下自己的事情,完了来找我吧。”
蒯彻眼圈一红,二话不说,邦邦邦磕了三个响头。
刘阚不再理睬他,和程邈转身离去。
这样的人,心里都有一股子傲气。平白无故的施舍,他们未必就会心甘情愿的接受。
刘阚也说不出为什么要帮助蒯彻。
是蒯彻的孝心感动了他?亦或者是自己的心肠太软了呢?
呵呵,也许兼而有之吧……
至于蒯彻是否会来找他,愿不愿意跟随他?刘阚并不在意。死者为大,且让他安息吧。
程邈轻声道:“东主,是不是太草率了?此人,不过无名小卒而已。”
刘阚说:“也许吧,但小卒往往会做成大事。这家伙很有个性,我能感觉的出来,说不定真是一个人物呢。”
本来就是投资,是赚是赔,还需要日后来检验。
虽然没有见到程邈所说的安期,但是能收获这么一个人,似乎也不算是白来了一趟。
二人吃过午饭,又在街上逛游了很久。
待到天将傍晚时,才回到了客栈。
客栈门口,那文士已经等候着。披麻戴孝,看样子已经为他那老父下了葬,肃手而立。
“小人蒯彻,见过主人!”
“家里的事情……都做完了?”
刘阚带着蒯彻回房,让他坐下来,笑呵呵的问道。
“都安排好了!”蒯彻说:“其实也没甚好安排,除我父之外,家徒四壁,再无一亲朋好友。午时得了主人的金饼,小人就换成了圆钱。我父下葬,花费了两千八百钱,早年间为供我读书识字而欠下的债务,共三千五百钱,也都一一结清……这是剩余的钱。”
说着话,蒯彻从怀中取出了一个钱袋。
哈,这个家伙……如果先前真的有人花三千钱买了他,只怕接下来,还要还上三千五百钱。
这条命,似乎不便宜,六千五百钱啊!
“为何不跑?”
刘阚轻声问道:“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拿着剩下的钱,找个没人的地方,也能过上好日子啊。”
蒯彻的脸腾地通红,呼吸有些急促。
“我是策士,不是骗子!”
程邈一旁说:“但你之前,已经骗了……明明是六千五百钱,你却说只要三千钱。”
蒯彻淡定道:“知我者,十万钱又何妨?不知我者,恐怕连一钱也不会出。这里面何来骗不骗的说法呢?”
“这个……”
刘阚站起来,摆摆手,“程先生和策士做这口舌之争,却是有些欠思虑了。蒯彻,我也不管你有甚本领,既然我已经做了,也就不会后悔。一会儿去买个脚力,我们一早动身。”
说完,刘阚把钱袋又扔给了蒯彻。
“我累了,你也准备一下,顺便吃点东西,早些歇息吧。”
“小人,遵命!”
蒯彻欠身,深施一礼,退出了客房。
程邈似乎还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是看刘阚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当下也不再赘言了。
毕竟,刘阚才是主人!
正应了刘阚的想法:这笔买卖亏还是不亏?也许要到以后,才能见分晓吧。
第七十五章 道与技
入冬的晨光,总是来得很晚。
过了卯时以后,天边才泛起鱼肚白的光亮。
刘阚三人整理行囊,启程上路。蒯彻在骡马市上买了一头黑骡,非常的健壮,脚程也快。
事实上,刘阚给他的钱,也只能买下一头黑骡。
刘阚和程邈骑着马在前面走,蒯彻则跨坐黑骡背上,两脚晃荡着,优哉游哉的捧着一卷木简。他的行礼不多,一个褡裢,里面全都是书籍。黑骡很自觉的跟在马匹的后面,根本不需要蒯彻去操心。一件白袭,投过素巾,权当作是披麻戴孝,却别有风韵。
风掠过,卷起衣襟猎猎。
乍看上去,竟有仙人一般的出尘之气。
刘阚在马上转过身,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蒯彻,忍不住笑道:“这家伙,倒是会找乐子。”
程邈也忍不住点头说:“看他那模样,连我都有些羡慕了!”
※※※
由于蒯彻的加入,使得刘阚二人不得不放慢了速度。
原本半日光景的路,直到傍晚时分才赶到了张县。径直来到客栈,三人把骡马交给了门口的伙计,回到客房。这一路奔波,的确是有些疲惫了。灌婴这家伙又喝多了,早早的睡下。好在旅途中所需要的物件都已经准备齐全,看起来灌婴倒不是因酒而误事的人。
刘阚让店家烧了一盆的开水,痛快的洗了一个澡。
在后世,许多人以为古人并不是很注意卫生。甚至包括刘阚在内,也有这样的观念。
可来到这个时代才知道,古人其实对此非常注重。
洗头发用皂角和猪苓,洗澡也有专门配备的胰子和澡豆。甚至,在秦律中还有专门的律法。官府每五天会有一天的假期,被称之为休沐。按照律法,凡属臣民必须三日一洗头,五日一沐浴。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甚至会遭受惩罚,从鞭十到枷十日各有不等。
刘阚本就是个很注意卫生的人,自然对这律法非常在意。
先是用青盐漱口,然后泡了个热水澡。倒在被褥上,很快就睡熟了。
这一觉,一直到天光大亮。
刘阚换上一身衣服,走出了客房的大门。灌婴等人已经起床了,看得出来,程邈已经向他介绍了蒯彻的来历。此时他正一边套车,一边好奇的上下打量蒯彻,关注他的每一个动作。
“东主,都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那就动身吧。”
刘阚和灌婴还是坐在了车辕上,程邈一如早先的样子,在车厢里呆着。
蒯彻呢,则跨上了他那头黑骡。把缰绳往车辕上一套,就不再理睬,悠哉得取出一卷木简。
“阿阚兄弟,你这是从哪儿……找来这么一主儿啊。”
灌婴有些不满的说:“你看他那样子,比程先生还要牛。今天想和他说些话,也很困难。”
刘阚笑道:“有本事的人,都有脾气!灌大哥,你要是比我厉害,我也随你。”
“我没有你厉害嘛?”灌婴一脸诧异的表情,“论骑术,你不如我;论射术,也比不过我。你说说,你除了能赚钱,能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主意,步战能胜我之外,哪里能比得过我?”
“骑射,不过是小技!”
看书中的蒯彻突然插嘴,“陶朱公出则入相,退而能富可敌国。休小觑了这赚钱之道,却也是一桩大本事。主人若无眼光,怎可能令泗水花雕名扬天下。杜陵出兮天下乐。
你若能有主人这般本事,也算了得。”
灌婴顿时张口结舌,实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蒯彻。
而蒯彻呢,说完之后,又低下头去看书。一旁刘阚心里直乐,“蒯彻说的好,说的好。”
“却是溜须拍马之徒!”
灌婴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
“溜须拍马也要会察言观色,这也是一桩大本事。说的好,能出将入相;说的不好,则有性命之忧。灌先生却需小心才是,这溜须拍马之辈,最是容易记仇,且不可得罪。”
“你……”
灌婴咬牙切齿的看着蒯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刘阚心道:你个家伙,居然和一个策士争辩。当年秦王何等人物,六国四公子也非等闲之辈。还不是被苏秦张仪二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和这纵横家争口舌之利,一个字:死!
“那你说说,骑射如何就是小道了?”
蒯彻非常严肃的说:“小人从未说骑射是小道,我说的是小技……道与技的区别,君可知否?”
“啊,这个……”
“观君之气象,他日也是为将之人。若只知搏杀,不识大道,最终也只是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小人这里有一部兵书,乃早年游学所得。故燕大将秦开所遗,君不妨试读之?
若能领悟一二,再与小人争辩。
若不能领悟……哈,恕小人尚要读书,实在是没有时间。”
言下之意就是说:你先读一下兵法吧,否则我连和你辩论的兴致都没有,差距太大了。
灌婴被蒯彻几句话憋得脸通红,却是有火发不出来。
那边蒯彻一脸真挚的从褡裢里翻出来了一卷木简,郑重其事的递给灌婴。
刘阚在旁边直笑得肚子疼……
什么叫做差距?这就是差距!
话语中不带半个脏字,直接就把你给鄙视了,然后你还要感恩戴德的去谢谢人家的指点。
灌婴的脸一会儿黑,一会儿红。
“算你狠!”他一把抢过蒯彻手中的木简,气呼呼的把马鞭和缰绳扔给刘阚,转身往车厢里钻。
蒯彻后面紧跟着说:“知耻而后勇,君他日成就必然不俗。”
这话说的是一个叫正经,正往车厢里钻的灌婴,险些趴在车上,一种欲哭无泪的感受,油然而生。
刘阚接过了马鞭,在后面笑道:“灌大哥,这就叫做宜将胜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啊,那个啥。”
“哪个啥?”
灌婴露出头来。
不可沽名学霸王!刘阚心里嘀咕:不过那位霸王,如今恐怕正活的滋润吧。
就这样,同行的旅伴多了一个人,使得这旅程变得热闹了许多。比起程邈的一本正经的说话方式,蒯彻的牙尖嘴利,让大家平添了几分欢笑。至少,刘阚就是这么觉得。
当然了,蒯彻不可能针对刘阚,所以火力都放在了灌婴身上。
而灌婴也是愈挫愈勇,每次落了下风之后,就立刻闭上嘴巴。待到片刻之后,又开始斗嘴。其结果嘛……自然就不用说了。百战百败的战绩,也成了刘阚笑话灌婴的资本。
不过这样一来,大家的关系,似乎悄然的拉近了许多。
秦开,故燕名将。战国时,北方东胡在辽河上游崛起,并对当时的燕国造成了极大威胁。
为避其锋芒,燕国以秦开为人质,入居东胡。
秦开趁机了解的当地的环境和东胡的虚实,并且掌握了东胡人所擅长的骑射战法。
在燕昭王即位之后,秦开逃回了燕国。用十二年时间,组成了一支极为凶悍的骑军,将东胡一举击溃。而后东渡辽河,取地两千余里,直达满番汗为界。那满番汗,就是后世的鸭绿江。
若论骑战之法,秦开算得上出色。
不过其后人就逊色了很多,最为出名的人,就是那随同荆轲刺秦的燕国勇士秦舞阳,就是秦开的后人。
刘阚偶尔也会翻阅一下这卷兵书,但是兴趣似乎不是太大。
前世出身于军人世家,家里面典藏了许多古兵书,刘阚也算是有过极其海量的阅读。
更多的时候,他会和蒯彻辩上一辩。
与对灌婴那种尖酸刻薄的口吻相比,蒯彻对刘阚倒是客气了不少。
这一路下来,刘阚的的确确是知道了许多他闻所未闻的事情,对于这个时代,更多了一分了解。
在聊城休整了数日之后,一行人过卫河,直奔巨鹿郡。
又十数日,在入冬后的第十九天,刘阚一行人,终于抵达宋子城。
斜阳中,看着那残破的古城,刘阚突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座城……并不简单。
第七十六章 杜陵酒神
宋子,形成于战国初期,原本属于中山国治下。
后归于故赵所辖,秦王政二十年,最终被秦占领。
准确的说,宋子是一个镇。长约有三百丈(700米),宽大约二百四十丈(550米),周围有沃野千里,其繁华之程度,甚至丝毫不弱于当年故赵国都邯郸。不过邯郸如今经秦军屠杀,早已不复当年的那种热闹。这也使得宋子变成了巨鹿最繁华的地带。
一般而言,似一个小镇,人口能有一两千户,超过万人就了不得了。
可是宋子的情况却不一样,六千户,超过三万人聚集在这并不算太大的城市中,甚至比距离宋子不远的棘蒲县(今河北赵县)总人口也不遑多让,算得上是一个异类城镇。
为了这宋子的问题,丞相王绾和廷尉李斯还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是否要在宋子安排官员?
由于六国士人的不合作态度,使得秦帝国的官吏出现极为匮乏的状况。能分派到县一级的官吏,都捉襟见肘。更不要说在宋子专门安排一个官吏,于秦帝国现状而言,无疑是一种浪费。可问题在于,宋子的人口太多了,而且聚集了故燕故赵遗民,不得不防。
在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宋子最终被提为县制,并且从老秦人当中选派出了吏员。
宋子县尉,姓徐,是栎阳人,大多数称他做徐公。
徐公年已四十有余,生的瘦小枯干。一双三角眼,眼白浑浊,让人会生出一种错觉:这不是一个官吏,看上去更像是老态龙钟的老人。但不要被他的样子骗了,在宋子,人们总是在背地里称呼他做徐毒。至于这‘毒’字的含义,想必无需再来多做解释了。
刘阚一行人进了城之后,持任嚣的鹰牌求见徐公。
毕竟这是人家的一亩三分地,想要在这里办事,总归是要先拜个码头。礼多,人不怪嘛!
徐公也很热情,在官署中设宴款待。
不要误会,徐公可不是款待刘阚……刘阚如今虽然有了上造的爵位,但在徐公的眼中,什么都不是。徐公是看在任嚣的鹰牌面子上,同时也是看在刘阚为他带来的十瓿花雕。
这窖酒,可不是有钱就能买来的东西。
即便如徐公这样的官吏,想要品尝一下窖酒,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至于任嚣,虽然远在泗水郡,距离宋子十万八千里。可他那铁鹰锐士的出身,注定了不同于普通的官吏。更何况,任嚣得了始皇帝亲赠的佩剑,徐公多多少少也有耳闻。
刘阚持任嚣鹰牌求见,说重一点,他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任嚣。
酒宴非常的愉快,徐公对刘阚提出的请求,也是一口应承下来:“任大人说的那种酒,我倒是有些印象。这宋子,只有一个地方卖那种酒……不过口感却比不得这花雕啊。”
徐公说完,还笑了几声。
不过那笑声听起来,好像是被卡住了脖子的公鸭叫,非常的难听。
刘阚忙说:“但不知是在何处有卖这样的酒?小子初来乍到,人地两生,还请徐公指点。”
人,总是有一点虚荣心。
对于刘阚这种态度,徐公似乎非常的享受。笑眯眯的说:“就是城南那易水楼……刘小弟若是着急,我可以立刻派人把那易水楼的主人找来。到时候你问他,一切就清楚了。”
刘阚忙道:“怎敢劳徐公大驾?还是小子自行去吧。”
“恩,这样也好……徐黑啊,你一会儿就陪刘小弟走一趟,找那易水楼的主人问问看。”
“嗨!”
徐黑是徐公的下人,生的五大三粗,看上去颇有几分蛮劲儿。
于是,刘阚又坐了一会儿,起身向徐公告辞,然后在徐黑的领引下,往城南方向而去。
易水楼并不难找,因为它是宋子最大的一座酒楼。
酒楼的主人,是个老实巴交的生意人,年纪大约在四五十岁,一脸的皱纹,说话有气无力。
看见徐黑的时候,这位主人家那满是皱纹的脸上,笑得都开了花。
“您说的是燕酒吧!”
听了刘阚的说明,主人家回答说:“小老儿这就让人送上来,您且品尝一下试试?不过,这种燕酒的口感可不怎么样。大都是老燕人来才会品尝一下,而且大多数人不适应……只是呢,喜欢的人,就喜欢的不得了。所以小老儿这里存的不多,却不敢断货。”
说着话,一个驼子一瘸一拐的走了进来,怀中还抱着一小坛子酒。
主人家一皱眉,似乎对这驼子非常不是很看得上,有些厌恶的说:“高老驼,怎是你来送酒?”
驼子的脸脏兮兮的,脖子有点歪。
憨憨一笑,“小二哥有事儿正好不在,听说东主急着要,我就送过来了。”
“下去吧,下去吧!”
主人家哄苍蝇似地把那驼子赶走。
刘阚本来也没有太留意这驼子,可是在驼子放下酒坛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件事情。
驼子的脖子一下很干净,和他脸上脏兮兮的状况,有点不太吻合。
是故意的吗?
刘阚下意识的扫了一眼驼子的腿。
虽然此人一瘸一拐的很逼真,但总觉得有些不太自然。
还有,当他放酒坛的时候,那双手……对,就是那双手,看上去很细腻,手指修长。
给人的感觉是,这个人对手的保护,非常在意。
“他是……”
没等主人家回答,一旁的徐黑笑道:“刘生,这高老驼是这里的帮工,我倒是知道一些。原本是个燕人,不过早在燕灭之前,就在这宋子了,而且一直在这易水楼里干活。
人是个老实人,就是这样子……
呵呵,平时也挺好说话,干起活来也很认真。怎么,刘生瞧他有什么问题?”
徐黑不过是个庶民,没有爵位。
也许在他看来,刘阚已经是需要他仰视才能说话的人了吧。
刘阚摇摇头,“没什么,只是觉得有点好奇……唔,这个就是您先前说的那燕酒吗?”
主人家点头,“正是!”
刘阚拍开了泥封,倒出一碗酒。
正如任嚣所说的那样,酒色很浑浊,而且还有一股子醴齐酒特有的酸味儿,非常刺鼻。
端到了嘴边,刘阚抿了一口。
好冲!这燕酒入口之后,宛如一股火在体内炸开,辛辣无比。
没错,就是这个味道。
主人家一旁说:“一般少有人喝这样的酒,喜欢的大都是一些居于边塞的人,好这一口。刘生如果觉得不习惯,我这就让人拿走……呵呵,我这里正好有刚送到的窖花雕。”
徐黑闻听,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这夯货,可知道刘生是什么人?说出来不吓你一跳,他就是杜陵老酒的主人,泗水花雕的酿造者。你还拿你那窖花雕在他跟前显摆,告诉你吧,我刚才也喝了那窖花雕。”
喝窖花雕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徐黑这番话,说的是牛气冲天,却让这主人家真的吓了一跳,连忙站起身来,向刘阚道歉。
“没想到,竟是杜陵酒神亲至!”
杜陵酒神?刘阚疑惑的看着主人家,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这主人家解释说:“刘生出泗水花雕,令天下美酒失色。泰山封禅,万岁酒更是保的今年风调雨顺。这市井中啊,许多人尊刘生为杜陵酒神。更有童谣,天下美酒出杜陵。”
刘阚忍不住笑了,“不过是酿些许酒水,怎当得这酒神二字?主人家,您却是太客气了!”
说完,他又细细的品了一口燕酒。
和后世的烧酒有点相似,但又不尽相同……
想必只是个雏形。加之酿造过程简单粗糙,使得这酒水失色不少。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这个人一定懂得烧酒的酿制过程。只要能稍加改进,说不定就能产出真正的烧酒。
“主人家,你这燕酒,是从何而来?”
因为知道了刘阚的身份,主人家的态度,也就发生了改变。
闻听刘阚询问,连忙回答说:“这酒说来也是巧事儿了……大约八年之前,这宋子来了一个燕人,是个狗屠之辈。自己会酿造些酒水,用于自饮。多余的,就在我这里换钱。”
徐黑一蹙眉,“你说的可是城东那大槐树下的车宁嘛?”
“正是!”
刘阚奇道:“这车宁是什么人?”
徐黑说:“车宁就是那个狗屠之辈,有一把子蛮力,而且性子很暴烈,常和人争强斗狠。不过呢,这家伙也的确是非常厉害,寻常七八个壮汉,不是他的对手……刘生,您要知道,那家伙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可是打起架来,比那二十多岁的小子还厉害。
他一个人住在城东,也很少和人交往。
平日里靠着屠狗为生,一般人不去招惹他的话,他也不会自己生事。”
刘阚忙问道:“主人家,你是说这燕酒,就是车宁所酿吗?”
“正是!”
“那能否请你代为引荐,我想见一见他,顺便向他请教一些事情。”
这原本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和复杂的事情。可是一旁的徐黑,脸上却泛起了难色,轻轻摇头。
“刘生,不是我们不愿意为你引介,而是您来得的确不太巧,他现在正好不在宋子。”
“不在宋子?”
徐黑点点头,“大概在半年前,他被征发徭役,往邯郸修建驰道去了。”
第七十七章 狗屠车宁
自始皇三年开始,嬴政就下诏修建驰道,从各地征调民夫。
巨鹿虽位于三晋之地,与南征战事毫无关联,可依然不可避免的受到了这方面的影响。
刘阚不禁苦笑摇头!
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个人,没想到却遇到了这档子事情。
徐黑说:“不过,此次征发已经快结束了。刘生如果确实心急此事,不妨等上些日子。
我估计年关之前,肯定会回来。
只是这家伙脾气古怪,刘生要想和他讨教,却需要有些防备才是。这样吧,如果刘生愿意,不妨就在这易水楼住下。车宁要是回来的话,说不定会来这里,到时候也方便。”
刘阚想了想,觉得这事情也只能如此了。
奔波许久才到了宋子,总不成空手而归吧。据传闻,南方战事如今进行的还算顺利。
可是刘阚却清楚一件事情,那不过是暂时的顺利而已。
真正的考验,却是征伐岭南以后才会开始。如果能在那之前弄出药酒,最少能再提一爵。刘阚之所以这么急切的想要往上爬,是从得知自己背负了老秦人烙印之后开始。
在此之前,他可以不慌不忙。
但现在,却必须要做更充足的打算。
按照秦律,军功二十爵,公士也好、上造也罢,即便是再提一爵,也还只是平民阶层。
虽然因万岁酒的关系,刘阚无需去服徭役,可一举一动,始终在官府的控制下。
他现在是一名‘士’,但还算不上真正的‘士’。准确的说,刘阚只是一个见习的‘士’。除非能迈过第四等爵位,他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士’,行动上会多出许多的便利。
然而,这一步又何其困难?
杀一甲士,才可以提升一爵……如今的情况,除非他去参加南征百越的战事,否则就必须要寻求其他的途径。刘阚沉思片刻,当下点头说:“既然是这样,那我等他回来。”
易水楼的主人家自然是无比欢欣。
杜陵酒神能住在他的酒楼里,本身就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不说别的,如果能和刘阚拉近关系,可以直接从他手中得到泗水花雕酒的话,这中间至少能够减少几道的盘剥。
不过,主人家也很清楚,徐黑既然这么安排,怕是少不得要给一份好处了。
秦法对吏员可说的上是极其严苛。但这并不代表着所有的官吏,都是清如水名如镜的好官。‘徐毒’之名,可不是凭空捏造出来。这个人好色贪财,而且还是个酷吏。最喜欢折磨犯人,哪怕是芝麻绿豆的小错,他折腾一下后,也能弄出来一个天大的罪名。
上梁不正下梁歪,徐公既然如此,身为他下人的徐黑,也好不到哪儿去。
只是这些事情,刘阚并不关心。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他一介小民,怎斗得过一个县尉?
主人家是怎么讨好徐黑,付出了多少钱两,这个和刘阚无关。
在易水楼要了一个幽静的小院,刘阚一行人就住下来,耐心的等待着车宁的出现。
偶尔,刘阚会去注意一下那个高老驼。有几次他有意无意的想要套话,但是高老驼却非常谨慎。支支吾吾的把话题岔开,有时候还会装疯卖傻,圆滑的好像团成一团的刺猬。
试了几次之后,刘阚探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要装就装去吧,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这六国遗民中,有不少人像高老驼一样,何必去斤斤计较?再说了,知道了真相又能如何?难不成去对付这高老驼?刘阚从没有想过。
他想过要上爬,但是却没有想过靠着这种手段往上爬。
渐渐的,刘阚对高老驼也就失去了兴趣。和灌婴练武比试,和蒯彻谈天说地,或者在旁边看着程邈研究他的隶书。有时候出门转转,无聊的时候,就拉着灌婴一起喝酒。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在不知不觉中,已是隆冬。
按照始皇帝最新颁布的律法,如今应该是始皇四年了。在十一月间,北方下了一场大雪。
这一天,刘阚正在和灌婴讨论那骑军之道,易水楼的主人家匆匆跑来。
“刘生,车宁回来了!”
刘阚惊喜的站起来,“那家伙回来了嘛?现在何处?”
足足等了一个月有余,刘阚虽说有耐性,但也在不断的消失。特别是期间还拜访了几次徐公,徐黑时不时的还会来找他,让他非常的烦恼。说实话,大家不是一路人,也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主人家说:“那车宁刚回来……刚才有人看见他进了城,估计这会儿啊,正在家里做饭。”
刘阚连忙说:“主人家,可否请你为我找个人,带我们过去?”
“这有何难!”
主人家呵呵的笑道,转身走出小院,扯着嗓子喊叫起来:“驼子,驼子……快点过来。”
高老驼一瘸一拐的出现在小院门口。
“驼子,你带刘生去车宁家一趟。”主人家吩咐道:“刘生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他商谈。”
怎么是他?
刘阚在一旁,疑惑的看了高老驼一眼。
主人家解释道:“那车宁脾气古怪,喜怒无常。一般人根本就不理睬。不过,这驼子和他还算过得去,从前我这里燕酒卖空的时候,都是驼子临时跑过去找他要酒。其他人去的话,车宁根本就不会理睬。唯有驼子过去,肯定能成……呵呵,有他带路,您一定能见到车宁。”
听罢了主人家的解释,刘阚也就释然了。
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高老驼之后,他吩咐蒯彻和程邈留下,带着灌婴,随高老驼前去。
“老高,你和车宁关系不错?怎么没听你说过。”
刘阚在路上,笑呵呵的问了一句。
高老驼连忙说:“我和车宁谈不上有交情,只是能说得上话……也许,是因为都是燕人的关系吧。”
燕人?
刘阚看了高老驼一眼,没有再追问下去。
人人都有秘密,这驼子的秘密……嘿嘿,恐怕是不一般啊!
沿着宋子城的街道,七扭八拐的,很快就来到了城东。远远的,就看见一棵参天古槐。
那槐树下,有一个简陋的房舍,外面还搭建一个小院子,院墙只有六尺高。
刘阚和灌婴随那高老驼来到院门口,可以把院子里的景物看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几根绳索横在院中,挂着一根根粗细不等的铜钩。
有一根铜钩上,还吊着一只血淋淋的黑狗。皮毛已经被褪下,挂在了夯土堆砌的外墙上。
屋门旁边,还有一把式样很独特的刀。
七尺长的铜柄,一头看上去,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切肉屠刀,不过刀身却大的有点惊人。
刀口泛着一抹血光,阳光一照,流过诡异的光亮。
是屠狗,还是杀人?
刘阚不由得提起了一分小心。扭头看了一眼灌婴,见他神色肃穆,显然也发现了其中的不凡之处。
“车宁,车宁在家吗?”
高老驼在院门外叫喊,并且直呼车宁的名字,没有半点亲热之意。
房门一开,一个身高七尺五寸,生的敦厚圆实的男人走了出来。头发略显灰白,燕颌胡须,赛似钢针一般。一双环眼,透着一股子凶气。那双手,关节突出,若同蒲扇。
天气挺冷的,可这男人只穿了一件小褂,裸露着胳膊。
那胳膊非常结实,也非常的粗壮。呈现出古铜色,肌肉坟起,青筋毕露,活脱脱铁疙瘩一般。
“驼子,你怎么来了?”
男人看见高老驼,面无表情的喊了一声,一边走一边说:“我刚屠了一条狗,正说要送到易水楼去呢。对了,先前你从我这里搬走了几坛子酒,是不是应该和我清一下账呢?”
似乎真的如同高老驼所说的那样,二人之间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但是,当那男人第一眼看到高老驼的时候,眼中不自觉的流露出一股暖意,似是如释重负。
那暖意,绝非一般的交情能拥有。
高老驼在说谎!
刘阚越发肯定了这个事实。
他不动声色的站在高老驼身后,男人走到柴门后,拉开了门,看了一眼刘阚和灌婴。
“他们是谁?”
语气中,带着一抹警备之气。
高老驼说:“这两个人是外地来的客人,好像有事情要找你……哦,是关于你那酒的事情。”
男人冷冷的打量刘阚两人一番,片刻后说:“我就是车宁,你们是谁,找我有什么事?”
第七十八章 慷慨悲歌
几乎是在说话的一刹那,车宁向后退了一步。
而这一步退的很妙,看似不大的步幅,却一下子站在了一根铜钩的身旁。滑步……这是一种很高明的滑步之法,刘阚眼睛一亮,盯视着车宁。这家伙,绝不是普通的狗屠辈。
“在下刘阚,是杜陵老酒的东主,闻听先生能酿美酒,故而前来拜访。”
这也是刘阚第一次主动的报出身份。
不管是车宁,还是柴门旁的高老驼全都愣住了,诧异地看着刘阚,仿佛不太相信刘阚的话。
“杜陵酒神?”
车宁奇道:“你就是杜陵酒神……啊,哈哈哈哈,还以为杜陵酒神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没想到居然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你那泗水花雕的确不错,只是老子不太喜欢。”
说的很不客气,甚至带着一点贬低的意思。
灌婴不由得勃然大怒!和刘阚这一路走下来,关系从一开始的生分,逐渐转变成了友谊。
“你这老儿,好不识趣……”
刘阚一把扯住了灌婴,示意他不要动怒。
“本就是小玩意儿,承大家给面子,小子才有今日的薄命。至于这喜好嘛,呵呵,人各有志,喜欢什么口味,却是难以强迫的。先生既然是燕人,自然更喜欢那种雄烈之酒。
有道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车宁的脸色,刹那间浮现出一抹嫣红。那不是病态的嫣红,而是激动,兴奋的嫣红。
目光忽而变得迷离起来,许久之后,他的身子骨似乎松弛下来,轻声道:“你这小子,倒是会说话。我燕人自古多雄烈之士,慷慨悲歌……这四个字,端的是非常妥帖。”
此时的刘阚,已经被车宁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于是乎,对旁边的高老驼,也就放松了警惕。他和灌婴都没有发现,当刘阚说那慷慨悲歌四个字的时候,高老驼那浑浊的眼中,似乎突然间多了几分光彩。眼睛里,浮现出一抹朦胧的水雾……慷慨悲歌,似乎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吧,有多久未曾痛饮过了?
手,在轻轻的颤抖着。
佝偻的驼背,也不自觉的直了一些。
车宁突然间一声咳嗽,让高老驼蓦地醒转过来。连忙低下头,顺势悄然抹去眼角的水光。
“说吧,找我什么事情?”
刘阚一拱手,“我在沛县听闻这世上有一种酒,名为燕酒,雄烈非常,一如燕人卓尔风骨。于是慕名前来……前些日子偶然品尝了一下,果然是名不虚传,故厚颜恳请先生教我,如何酿造燕酒?”
“你想学酿燕酒?”
车宁突然放声大笑,“狗屎的燕酒,早就没有了……我是瞎鼓捣而已,怎称得上燕酒?
不过……”
车宁话锋一转,盯着刘阚,“其实教给你也没什么了不得,几杯浊酒,怎么也比不上你杜陵酒神的名号。只是,我凭什么要教给你呢?我教给你之后,又能有什么好处呢?”
一扫先前的雄烈之气,言语中透着市侩。
若非亲眼所见,刘阚甚至会认为眼前的车宁和刚才的车宁,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若先生愿教我,小子愿出黄金五十镒。”
别说灌婴,就连高老驼也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黄金五十镒,价值五十万半两钱。易水楼的主人看上去很不错吧,也不过二十万钱的身家。高老驼诧异地看着刘阚,暗自感叹这英雄出少年。眼前这人,端的是大手笔。
乍听下,似乎是很高。
但是刘阚自有他的算计。若能得烧酒的酿造方法,蒸馏提纯出高浓度的白酒……这可不是用来市面上销售所用,而是专供军方所用。换句话说,刘阚很有信心,只要他把那烧酒酿造出来,就不用去担心销路的问题。朝廷不一定会给钱,但是一定会从另一方面给予补偿。
不管是给钱还是补偿,只要这烧酒能起到刘阚预想的作用,一爵军功当不在话下。
这样一来,距离他的目标,也就又近了一层!
车宁怔怔的看着刘阚,突然笑道:“老子要那许多金子作甚?这样吧,看你和你的同伴都是有本事的人,咱们痛痛快快的打一架,如果你们能胜了我,我就免费的教给你。”
好奇怪的嗜好啊!
这边不等刘阚回应,灌婴长身窜出,“老家伙,让我来领教你的本事!”
说着话,挥拳就扑向了车宁。
而车宁也不客气,一声豪笑,滑步向前,迎着灌婴的拳头,就轰了出去。两拳撞击,蓬的一声闷响。灌婴正血气方刚的年纪,力大无比,又和刘阚学了许久的拳脚。在刘阚看来,至少在力量上,不应该输给这车宁……然而,拳脚相交之下,刘阚才知道,自己错了。
这车宁是个天生的战斗狂,招数上比不得灌婴,但是却刚烈无比。
招招都是硬碰硬,只听得蓬蓬蓬的声音接连不断。灌婴虽然雄武,可是那比得上车宁的经验丰富。招数再巧妙,遇到车宁这种打法就变得束手束脚,根本就无法施展出来。
一旁的高老驼,不禁轻声苦笑。
这个狗屠啊,都快五十岁的人了,怎么还如此的好斗?这么多年下来,竟没有半点改变。
偷偷的看了一眼刘阚,发现刘阚正全神贯注的盯着那搏斗中的两人。
高老驼眉头微微舒展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许多年前,有一个青年不就是这样子大大咧咧的闯到了狗屠的家中,然后和狗屠狠干了一架……从那之后,就成了莫逆之交?
过往的一切,恍若隔世。
可如今想来,却又是历历在目。
那时候的自己,不就像眼前的刘阚一样嘛?
站在一旁,紧张的观战……
眼角不由得湿润了!尘封的记忆,一下子打开了闸门,高老驼的身子,颤抖的更厉害。
荆轲,君之英魂,是否依然在呢?
八年了,整整八年了……自我得知你噩耗之后,和狗子就逃离的燕国,在这宋子苟且偷生。
你可曾记恨我们?
记恨我们这两个不争气的朋友,未能给你报仇雪恨?
故国已不在,悲歌更息声。昔人今何在,至于两耆翁……荆轲啊荆轲,我真羞愧万分!
耳边,似乎想起了萧萧悲风。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不复返!
变徵音起,尽显雄烈。高老驼的面容不停的扭曲着,双手更在不自觉中,握成了拳头。
“狗贼,竟敢欺我!”
车宁一声暴烈怒吼,令高老驼从回忆中清醒过来。
不知在何时,车宁的对手已经换成了刘阚。灌婴退到了门口,弯着腰,大口的喘着粗气,看上去非常的狼狈。在他手中,拄着一根四尺长短的铜钩,不过铜钩扭曲,显然已无法再继续使用。而车宁的手中也有一根铜钩,同样也扭曲着,只是比灌婴手中的那一根,要好上许多。
原来,这二人斗的兴起,竟抄起了绳索上的铜钩相斗。
刘阚看灌婴情况不妙,急忙出手相助。他手里拿着武山剑,和车宁通过相撞,救下了灌婴一命。
这老狗,怎还是如此?打起架来,就什么都不顾了!
高老驼暗中责备车宁,可是当他看清楚刘阚手中的剑时,忍不住心里惊呼:武山剑?这家伙是铁鹰锐士吗?不好,老狗要发狂了……
果然,那车宁甩手将铜钩丢掉,滑步后退,一把抄起了墙角的那杆屠刀。
“秦狗,即来送死,那就拿命来!”
刘阚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车宁突然间发狂,着实吓了他一大跳。看那屠刀的份量,少说也有五六十斤的样子。单凭手中的武山剑,根本就无法和对方的那把兵器相抗衡。
旋身跨步,顺手从绳索上摘下了一根铜钩。
“车先生,刘某好意前来拜望,你不愿传授也就罢了,还险些伤了我哥哥……如今更恶语伤人,莫非真的就认为,天底下舍你之外,再无英雄不成?来来来,让我领教你的高招。”
“秦狗,死来!”
车宁双目通红,那管刘阚的说了些什么?
踏步纵身就跃起,手中屠刀挂着一股沉闷的风声,呜……一招力劈华山,砍向了刘阚。
第七十九章 徐公寿宴
刘阚着恼了!
前世就是个火爆的性子,来到这个时代以后,不管是因为现实的情况,亦或者是对未知的恐惧。刘阚小心翼翼的压制着自己的脾气,隐忍着,一步一个脚印,如履薄冰的行进。
车宁不分青红皂白的出手,又恶语相向,让刘阚有点压制不住火气了。
特别是那凶狠的出招,俨然和自己有深仇大恨一样,好像不把自己杀死,车宁誓不罢休。
这步步的逼近,也让刘阚心中暴怒。
眼见着车宁屠刀落下,左手剑却突然斜着伸出,看似轻拍,但实际上却是用剑刃崩砍。身体随剑而行,极其圆润的旋身跨步。叮的一声,明明是很实在的兵器交击,却传来一声轻响。车宁的脸色顿时大变,只觉这一刀,恍若砍在空气上,软绵绵的全无着力之处。
难受,非常的难受!
车宁暗叫一声不好,抬刀想要扯后。
然则刘阚却是较真儿了,武山剑贴着车宁的屠刀看似缓慢,实则迅即的连续圆转绕动,脚下滑步后退,腰间用力,武山剑向后轻轻一带。这一带,看似无力,但在车宁而言,却感到了万钧巨力袭来。扯着他的屠刀向前走,脚下马步虚浮,跟着就一个趔趄。
太极剑法中的截剑术,云剑术,带剑术……
三种不同的力量汇聚在一起,刘阚这一击并没有使用太多的力量,却产生了巨大的威力。
车宁还没站稳身子,刘阚右手的铜钩就动了。
“先生既然要分个胜负,那就接我摇旗九击!”
话音未落,刘阚脚下三宫步滑动,手中铜钩作刀,随身而动,呼的一声,横斩而出。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一首中唐李贺的《南圆》,浩浩然尽显好男儿豪武之气。这不是一种不问是非皂白而拔剑四顾的莽撞,而是一种精神,令每一个驻足于前,萎靡而不知所措的人所惊觉。
寥寥携带吴钩者,以剑扶正气。
那暮沙裹草,纵马持吴钩以长啸的英武,令一旁的高老驼眼睛一亮。
几曾何时,自己不也是如此?男儿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昔年荆轲刺秦,风萧萧兮易水寒,而今自己苟且偷生,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的那一股子老燕人的瑰丽吗?
与此同时,刘阚做歌借势,身形连续九个回旋,那铜钩夹带着万钧之力,嗡嗡的作响。
铛,铛,铛……
一连串金铁交鸣的声息,俨如黄钟大吕,令高老驼热血澎湃。
不过车宁可就不好受了……早先他可以依仗着屠刀的长度和重量,但是被刘阚以太极剑法破去他的刀术之后,旋即抢入中宫。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刘阚九转连击,力道一下比一下大。车宁双手握刀,连续的竭力封挡,但脚下却连连后退。
铛!
最后一击,车宁手中的屠刀刀杆已经被砸的扭曲不成样子。
脚底下踉跄,双手攫住刀杆,噔噔噔退了八九步之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大声喘息。
这家伙打起来,居然比我还要疯狂吗?
“刘生,住手!”
高老驼突然出声叫喊,迈步冲进了院子。这时候,他的脚也不瘸了,横身就拦在了车宁身前。
刘阚收招后退,眯着眼睛,凝视高老驼。
“高先生果然不是普通人……呵呵,从第一眼起,我就觉着高先生您的身份不一般呢。”
灌婴在院门口,是看得目瞪口呆。
一个瘸脚驼子,怎么一眨眼的功夫,脚也不瘸了,背也不驼,展现出全然不同的气质。
“阿阚兄弟,这是……”
“秦狗,休要废话,要杀我,只管动手!”
车宁挣扎着站起来,和高老驼并肩站立。
高老驼那脏兮兮的脸上,露出一抹苦涩笑容,“狗子,他若真是铁鹰锐士,你我现在只怕都要躺着了。”
“可是他手里,明明是武山剑!”
“有武山剑的人,不一定就是铁鹰锐士。”
高老驼说着话,微微一拱手,“刘生,先前多有得罪了。我二人也是出于无奈,不得不小心谨慎。狗子的确是莽撞了,我代他向你道歉。至于你所说的那件事,我定会劝他答应。”
刘阚蹙眉,忍不住道:“你究竟是谁?”
“在下,高渐离!”
这名字好耳熟,似乎在哪儿听说过。刘阚还在努力的回忆,一旁的灌婴,却惊声呼叫。
“你就是高渐离?那荆轲的好友,筑王高渐离?”
“正是在下!”
啊,我想起来了……高渐离,高渐离,那个荆轲的好朋友。刘阚这时候,也想起了高渐离的来历。不过他之所以能想起来,却是因为前世一部三流狗血电影,名字已记不清楚。
说的就是高渐离的故事,好像还参杂了一段很恶心的爱情。
印象里,似乎嬴政对这个人,还有那么一点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基情,不过却很有名。
居然是个名人啊!
刘阚想了想,把手中的铜钩丢了出去。他轻叹一声,转身拽住了灌婴的胳膊,“我们走吧。”
“刘生不要那方子了?”
高渐离也没有想到,刘阚居然说走就走,忍不住诧异的问道。
刘阚笑道:“是我的,总归是我的,不是我的,强求不得。不过先生,请听我一言。
该放手时还需放手……有些事情,强求不得。我虽然是个老秦人,但也佩服荆先生的勇气。生不逢时,图之奈何?走吧,离开这里吧……且为老燕人,存一分慷慨之气吧。”
高渐离和车宁,都愣住了。
※※※
回易水楼的路上,刘阚的情绪变得有些低落了。
走到半路,他突然抬起头看着灌婴,“灌大哥,你是故韩人,我是老秦人,将会如何?”
灌婴微微一怔,片刻之后笑道:“你是阿阚兄弟,是我的兄弟。我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至于故韩……已经不复存在。你我如今,都是秦人,至于将来,也还会是兄弟。”
这一席话,说的刘阚心里暖烘烘的。
其实,韩人也罢,秦人也好,不过是那些王侯们划分出来。大家说到底,还是炎黄子孙嘛。
五百年战乱,人心也在思安呢!
刘阚灌婴两人回到了易水楼,直接告诉蒯彻和程邈,准备动身回家。
对于刘阚这个突如其来的决定,蒯彻和程邈有些惊奇,但是并没有做太多的询问。有些事情,该知道自然就会知道,不该知道的,问也没有用处。这两个人都是人精,谁也不会自讨没趣。
于是,收拾行礼,准备第二天启程回转沛县。
可不成想,在傍晚时分,徐黑却突然来拜访刘阚。
“刘生要走了吗?”
徐黑惊讶的说:“事情都办完了?”
刘阚笑了笑,“都办完了……眼看着年关将临,离家久了,多多少少也有些想念。”
徐黑流露出为难之色,“这样啊!”
“怎么,徐兄有事情吗?”
徐黑道:“是这样的,再过三天,就是我家主人四十岁的寿诞。主人准备在易水楼设宴,还专门让我来邀请刘生参加……刘生这一走,让我也很难做,怕是不好向主人交代。”
我和徐公有那么好的交情吗?
刘阚不禁感到万分的疑惑,看了看徐黑,又扭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蒯彻程邈二人。
蒯彻嘴角浮起一抹冷笑,见刘阚看来,轻轻的点了点头,意思是说,您最好答应下来。
刘阚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既然蒯彻这样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于是笑道:“徐公四十寿诞,我的确是……呵呵,既然如此,我停留两日,又有何妨?”
“啊,如此最好,那我就先行告退。”
刘阚笑呵呵的送徐黑走,回房之后,奇怪的问道:“蒯彻,我和那徐公又不熟,干嘛要留下来?”
“熟不熟的没关系,重要的是,您到时候要带上足够的贺礼,不熟也会变得熟了。”
“啊?”
“那徐毒既然专门派徐黑来邀请主人,许是看上了主人的身家。若主人您不出点血的话,想要离开宋子,怕是没那么容易。既然如此,主人何不留下来,看那徐毒的嘴脸?”
一张老窝瓜脸,有甚好看?
不过刘阚也知道,蒯彻说的在理。
礼到人到,面子问题。虽然说他和徐公并没有什么交集,而且以后也不太可能有什么交集。但小心无大错,莫为一点点小事,而开罪了小人。蒯彻不是说过,小人最难防。
第八十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一)
第一次看到徐公的时候,刘阚并没有产生出太多的感觉。
有点不修边幅,看上去甚至有点邋遢。可是再一次见到徐公的时候,却是变了个模样。
三天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高老驼……不,是高渐离在那天晚上曾出现过一次,但不是来送什么燕酒的方子,而是向易水楼的主人家辞工。那位主人家当时显得非常惊奇,甚至还有一些难过。毕竟高渐离在易水楼呆了七八年,虽然看上去有些惹人嫌,可仔细想想,这些年他挺不容易。
脏活累活,都是由高渐离去做。
有时候打他两下,骂他两句,也都是笑呵呵的毫不在意。
如今这突然间要走,主人家还真的是有些舍不得。奈何高渐离铁了心要走,他也劝说不住。
刘阚是在出门的时候,和高渐离擦肩而过。
在那一刹那,他发现高渐离的目光,不在浑浊,多出了几分坚定。
于是,刘阚朝高渐离笑了笑,可高渐离却视而不见。仿佛陌生人一样,然后扬长而去。
也许是听了自己的劝吧!
刘阚在心里感叹:走吧,能安安生生的渡过余生,其实也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选择吧。
易水楼中,鼓乐齐鸣。
徐公身着崭新的官服,笑呵呵的与客人们打招呼。
看到刘阚和灌婴来的时候,徐公的三角眼眯成了一条缝,脸上更笑得,仿佛花开一般。
“刘生,快快请进!”
刘阚拱手道:“徐公大寿,恕小子早先不知,故而未能早做准备。匆匆备了些礼物,还请徐公莫要嫌弃才是。”
说着话,灌婴让跟在身后的蒯彻,把礼单奉上。
“杜陵酒神,沛县刘生……奉上贺礼!泗水沉窖十瓿,黄金两镒!”
原本喧闹的酒楼中,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徐公的脸上,笑容更加灿烂,看刘阚的眼神儿都有点不对了。且不说刘阚那杜陵酒神的名头在商贾之中有着怎样的地位,十瓿沉窖,黄金两镒,可以说是这寿宴开始到现在,最重的一份贺礼,徐公怎能不开心呢?
不仅仅是开心,最重要的是感觉有面子。
刘阚那是什么人?虽然白丁一个,可是却背负着皇家御用酒师的身份,非普通人可比。
“刘小弟,客气了,太客气了!”
徐公连连说:“如此重礼,却让我怎受的起?”
“大人为官一任,造福乡邻,实乃我大秦治下百官之表率。小小心意,大人莫要推却。”
这话说的,让刘阚都觉得很恶心。
但又不得不说,而且还要满脸的笑容。一时间,周遭人阿谀之声顿起,让徐公着实虚荣了一把。对刘阚的看法,又高了一等。于是和刘阚携手走进堂上,并安排在了主位。
周围一干商贾,自然点头哈腰。
刘阚拉了一下灌婴,在食案后坐下,“灌大哥,且忍耐一下吧。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莫要为这种人生气。且看他得意一时,他日必遭报应……有道是,人在做,天在看。”
原本,灌婴是不想来这种场合。
但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既然低头,就莫要再让别人挑着理儿,于是就跟着刘阚来了。
听刘阚这番劝说,灌婴忍不住笑了。
“还是一只贪财的老鸟。”
刘阚一口酒险些喷出来,扭头看了看灌婴,“斯文,斯文!”
灌婴也笑了,当下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喝着酒,说着话,倒也看不出他心里的不痛快。
午时将近,酒宴开始。
这一天,易水楼并没有对外营业,宾客们觥筹交错,菜碟更如流水般端上端下,尽显出徐公在这宋子,那不可动摇的地头蛇之位。一派虚假的应酬,也使得气氛热闹了许多。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易水楼的主人家,安排了一个助兴的节目:击筑。
筑【注】,是一种击弦乐器,形状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古筝。有十三条弦,弦下有柱。演奏的时候,以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特制的竹尺,击弦发音。这是先秦时代最为流行的乐器,甚至比之古琴,还要流行。起源于楚地,其声悲亢而激越,在民间广为流传。
击筑,是一种时尚。
酒宴之时,若没有这个节目,这酒宴的规格就会低俗许多。
刘阚前世也只是听说过,却从没有见过。不由得来了兴趣,兴致勃勃的等待节目登场。
不多时,一年轻女子怀抱着一张筑,走到堂上。
朝着众人欠身行礼,而后坐好。一手按住弦,另一只手,则执起一支竹尺,做好了准备。
刹那间,喧闹的堂上,鸦雀无声。
这是一种礼。虽然春秋战国五百年,使得礼乐崩坏,风雅颂荡然无存,可这礼,却始终留存在人们的心中。乐,是一种极其高雅的事物,若无礼,则无以品味其中精髓。
就连徐公,也正襟危坐。
铮——
竹尺轻击于弦上,那女子纤纤玉手,随之传花蝴蝶一般的变化着,移动着。
慷慨激昂的乐曲,从那尺下,弦上,手中流出。那种感觉,足以让人的心,为之澎湃。
所有人都不敢出生,甚至在走路的时候,都放慢了脚步。
徐公的脸色,却渐渐的难看起来……
刘阚没太多音乐细胞,只觉得这曲子慷慨激昂,悲壮的让人感觉血在烧。可除此之外,再也没甚感触。甚至还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这样的曲子,从女子手中发出,不伦不类。
“这是什么曲子?”
刘阚发现堂上的人们,表情有些古怪。
蒯彻见周围没人注意,忙探身在刘阚耳边轻声道:“主人,这就是著名的易水送别。”
易水送别?
刘阚没反应过来。
蒯彻的声音很小,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他就坐在刘阚的身后,于是压低声音解释道:“就是那荆轲别离一水时放歌的易水送别。”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刘阚顿觉一股寒意窜起,扭头看着蒯彻,那意思分明是在询问:这曲子,不是被禁了?
没错!
荆轲刺秦,天下人皆知。
而易水送别,也因荆轲而名传于世。起流行的成都,不仅仅是局限于击筑。甚至有人改成了琴、笙、鼓、钟等八音齐奏的大乐曲。有井水处,就能听得到有人哼唱此曲。
教司乐坊中,若不会演奏此曲,就会被视作外行。
虽然,始皇帝下令禁止,可实际上呢,除了在秦地之外,山东六国所在,基本上不予奉行。所谓禁者自禁,弹唱者依旧弹唱。这曲子非但没有息声,反而越禁越是流行。
徐公的脸色很不好看,却也图之奈何。
这是风尚,这是潮流……
所谓法不责众,全天下的人都在传唱,难不成你杀得了世上所有人?只是作为老秦官吏,徐公心里总归是不太舒服。脸色有些阴沉,眉头微微蹙着,轻轻的哼了那么一声。
一曲乐毕,众人齐刷刷的鼓掌称赞。
那女人捧筑礼谢,正要离去时,却见一中年男子,蓦地从堂下站起来,沉声道:“音亦有情,你击筑手法虽然精妙,然则却未能把握住其中的真髓,却是糟蹋了这首曲子。”
此人身高八尺,体态修长,略显单薄。
头裹红蓝相间的头帻,一系青衫,更衬托着卓尔不群的气质。
他走到堂上,厉声对那女子道:“若心中无慷慨悲歌之豪气,若无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愿往之的心,就算是你手法再精妙,终究是是落了下乘,只能奏出其中精髓之一二。”
那女子,是宋子城中一等一的击筑大家。
自学会这一曲易水送别之后,从没有被人如此的指责过,一时间那俏脸,涨的通红。
“你是何人?”
易水楼的主人家站起来,厉声喝道:“此乃徐公之寿宴,你竟敢如此放肆,莫非寻死?”
那中年人淡定一笑,从女人手中接过筑。
跪坐下来,把筑放在身前,“正因徐公寿宴,在下才要献丑,以为徐公贺寿,不知可否?”
※※※
注:筑,自宋代以后失传。千百年来,只见记载,未有实物。但1993年,考古学家在长沙河西西汉王后渔阳墓中发现了实物,当时被文物界称之为新中国建国四十余年来,乐器考古的首次重大发现。
学术界也成这渔阳筑,为天下第一筑。
第八十一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二)
中年人坐下来的时候,曾向刘阚微微一笑,点头致意。
不过除了刘阚之外,其他人都被这中年人的言语所震惊,并没有发现他这个悄然的举动。
他认识我吗?
刘阚盯着那中年人,心中疑惑不解。
很陌生!刘阚可以肯定,他没有见过这张面孔。但是心中,又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我认识他,我绝对认识他!
徐公阴着脸,三角眼泛着一抹寒意,“你是谁?”
中年却闭上了眼睛,当他的手放在筑弦的一刹那时,整个人都仿佛发生了变化。那是一种高雅,一种贵气,一种……一种用言语无法形容出来的气度。雍容?亦或者华贵?
总之,所有人的心里,为之一振。
乐娘先前还很不服气。可是在这时候,眸光闪烁,眼中秋波荡漾。恭恭敬敬的走上前,双手奉上了竹尺。而后退了一步,跪于中年人的身侧。那竟然是,以师礼侍之的举动。
“乐,由心生。若心中无气概,任你技巧精湛,终奏不出其中三昧。”
高渐离,是高渐离!
刘阚的手,在食案下一把抓住了灌婴的胳膊。灌婴没有认出中年人的身份,却能从刘阚的手上,感受到他身体在颤动。不由得奇怪,扭头看向刘阚,却见他脸上,一派平静。
你怎么回来了?
我不是要你走吗……可你为何要回来,而且是如此明目张胆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眼下的这副形容,怕才是你的真面目吧。
你为了什么?为什么要走出来?难道,只是为了演奏一曲?让世人重新记起你的名字?
徐公的三角眼,眯成了一条缝。
就在他将要发作的一刹那,中年人手持竹尺,轻轻的敲在了筑弦之上。那动作,让人感觉到赏心悦目,行云流水一般,浑然天成。乐声起时,这大堂上,是一派寂静无声。
手指拂过,竹尺轻击。
动作是那么的轻柔舒展,可是却发出了苍凉悲壮的黄钟大吕之音。还是易水送别,但是和先前那乐娘所奏,完全是天壤之别。如果是,乐娘的易水送别,只是令人心潮澎湃。
那么中年人的易水送别,却如同是一把火,一把在身体中燃烧起来的熊熊烈焰。
那火,足以把人的血烧干,烧净……你静静的聆听,灵魂仿佛置于在一片萧索悲歌中。
刘阚倒吸一口凉气。
壮士的悲歌,已唱遍了天下;壮士的血,却已经被漫漫的黄沙所覆盖……
人们,总是喜欢遗忘,遗忘过往那些悲壮的事,悲壮的人。可如果真的这样子,就算易水送别为天下人所知,又能如何。那故事,那人,都已经忘记了,乐曲,只是空壳。
“风萧萧兮易水寒,
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探虎穴兮入蛟宫,
仰天嘘气兮……成白虹!”
那苍凉的放歌声,似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魔力。中年人一边击筑,一边放歌,再无早先那淡定雍容之气。唱到了最后时,已然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而这声音,更感染的所有人,心怀壮烈。有那青年人如灌婴,握紧了拳头,身子颤抖,咬牙切齿的战栗着。
这,才是真正的易水送别。
即便是徐公,也不禁为之动容。
只是那眸子中的光芒,更加阴寒,如毒蛇一般,紧盯中年人。
荆轲啊,你莫要着急,我来了!中年人的眼中满含泪水,若癫狂一般,奏响音律。
我虽然来迟了,但我终还是来了。若你英魂尚在,请等我一等,我们在一起把酒放歌吧!
“够了!”
徐公终于承受不住乐音中蕴含的压力,双手掀翻了食案,呼的站起身来,仍控制不住的战栗着。
乐音,止息。
“你,你,你……你是谁?你究竟是谁?”
中年人深吸一口气,松开了筑弦,把竹尺递交给了乐娘。声音仍带着些许颤抖,“曲若无魂,图之奈何?”
“小女子,受教了!”
乐娘泪流满面。
“我叫高渐离!”中年人转过身,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又恢复了早先的淡定和从容。
他朝着徐公一拱手:“我忍了八年,藏了八年……呵呵,现在已不想再忍,再藏。”
徐公面颊抽搐,突然厉声喝道:“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不用费事儿,我今日既然来了,就未曾想过要逃走。”
徐黑带着人冲进了堂上,高渐离却毫不慌张。那份雍容华贵的气度,震慑的徐黑,不敢妄动。
“好,好,好!”徐公阴冷笑道:“既然你要寻死,那我就不客气了。且看看你有怎生的骨头。”
“高某恭候徐公的手段!”
徐公大吼,“徐黑,先给我斩了这高渐离的双手,带回衙门,我要好好的审问他。”
“慢着!”
刘阚突然站了起来。
徐公阴冷的看着刘阚,“怎么,刘生要为这贼子求情?”
刘阚一笑,走到徐公身边,压低声音道:“徐公,非是我要求情。这高渐离,乃陛下亲自下令通缉的人。当务之急,您应该立刻呈报咸阳……若是擅自私刑,您可知道陛下心中是怎么想?以小子愚见,还是先把他看押起来,等咸阳方面有回复,再做决断。”
“这个……”
徐公沉吟片刻,轻轻点头,“若非刘生你的提醒,我险些铸成了大错……来人啊,把高渐离打入大牢。未得我的手令,任何人不得私自见他。徐黑,你立刻持我印绶,赶赴咸阳,求见廷尉李大人。”
“诺!”
高渐离被押走了。
在从刘阚身边过去的一刹那,刘阚看到了他眼中的那一抹笑意,是畅快的笑意。
他想要死!
在瞬间,刘阚明白了高渐离的心思。
酒宴上出了这一档子事,已经无法在继续下去了。
刘阚和灌婴,带着蒯彻告辞离去。三人在街头走着,可是刘阚的脑海中,却一直闪现着那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容。
“高渐离,他想要做什么?”
灌婴忍不住打破了沉闷,轻声的询问。
刘阚没有回答。
蒯彻见四周无人,压低声音道:“以小人之见,他想要刺秦!”
“啊?”
灌婴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忍不住向刘阚看去。刘阚没有半点吃惊的样子,似乎早已经预料到。
“阿阚兄弟,你……”
“莫问我,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天下一统,是大势所趋,不是杀一个人就能阻止,至少现在,不可能。秦军精锐,身经百战。外有王贲屠睢蒙恬这等名将,内有王绾冯劫冯去疾蒙毅这样的人物。上有太子扶苏,下有数百万三秦百姓……其实,陛下如果真的走了,于秦而言,于天下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刘阚说的是真心话,他现在很迷茫。
若非是灌婴和蒯彻值得信任,他是说不出这样的言语来。
可是这话说的却又太过于含糊,以至于聪明机智如蒯彻,也无法听明白他真实的含义。
至于灌婴,已经完全懵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嘘气兮成白虹。
当年荆轲就是唱着这首歌,去了咸阳。
但他失败了!
八年后,高渐离也唱着同样的歌重新出现。是国仇家恨?还是因那一份浓的无法化解的兄弟情义?都不再重要了。对于高渐离而言,重要的是,当他出现在大堂的时候,他的整个人,得到了一种解脱。成与败,很重要吗?只要那一份情义在,就已经够了!
明知道,高渐离不可能成功。
但是在这一刻,刘阚不知为什么,却期盼着高渐离能够成功。
“阿阚兄弟,我们现在……”灌婴推了一下刘阚。
深吸一口气,刘阚长叹了一声。
“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义之所当,千金散尽不后悔;情之所钟,世俗礼法如粪土;兴之所致,与君痛饮三百杯。男儿大丈夫,正当如此……走,我们回家喝酒去!”
这是前世刘阚在网络上看到的一句话。
道之所在,出自于《孟子》,不过后面三句,就不知出于何处。
蒯彻表情复杂,灌婴茫茫然不知所措。三人沿着大街走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们的住处,就在那易水楼中。乱了,全都乱了……刘阚挠挠头,转身要往回走。可就在这时候,从街角的小巷中,走出来了一个人。没等刘阚反应过来,他已经拦住了去路。
第八十二章 回家
看清楚了来人以后,刘阚叹了一口气。
而灌婴却明显的紧张起来,向旁侧跨了一步,隐隐和刘阚形成了夹击之势,盯着对方。
“为什么不劝劝他?”
刘阚说:“他成功不了,也不可能成功的……还要白白的遭一番屈辱,又是何苦来哉?”
“这是他的选择!”
来人披着一件羊裘,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裹。头扎红蓝两色的头帻,生的是豹头燕颌。
正是狗屠车宁。
“老高脾气很倔强,认准的事情,决不可能改变。在这一点上,他和那个人非常想像。八年前,我和老高送他在易水河畔,丹太子也在,虽然声势很浩大,但我却知道,他不可能成功。现在,我又要送老高了,虽然我很清楚,他不可能成功,但是却无法劝阻他。”
刘阚看着这个前两日还和他搏杀的家伙,心中有一种很难言的感受。
车宁长出一口气,“你刚才在堂上为老高求情,我都看见了……我还是很讨厌你,但还是要说声谢谢。这是你要的方子!老房子里还有一些工具,你要是觉得可以,就拿走吧。
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
可有些事情,总归是要去做的,这无关对和错。
当年,我不同意荆轲去,因为我觉得,那不值得;今天,我也不同意老高的行为,原因一样,不值得。可总还是要去做……过了今日,你就找不到我了。那老房子,请你烧了吧。
在宋子住了八年,也该走了!”
“你要去哪儿?”
“去该去的地方……”
车宁说完,将一把铜钥匙塞到了刘阚的手中,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些人,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车宁也好,高渐离也罢,他们的思想,让刘阚很难理解。可以看得出,那无关国仇家恨。
可不是如此,又是为了那般?
刘阚拿着钥匙,并没有立刻去车宁的家里探视。
先回了易水楼的住所,让程邈和蒯彻收拾行装,准备动身。然后,他带着一瓿花雕,想要去牢中探望一下高渐离。但是在牢房外徘徊了许久,最终还是没有走过去询问。
高渐离的身份,实在是太敏感了!
※※※
第二天,刘阚去了一趟府衙。
以拜望徐公的名义,旁敲侧击的询问了一下高渐离的情况。当然,刘阚问的非常隐晦。
徐公也没有太在意。
此时此刻,他沉浸在喜悦中。抓到了高渐离,可以想象到,自己的仕途将会更进一步。
当年荆轲给始皇帝带去的震撼太大了。
大的,甚至有些许恐惧。为此,始皇帝兵发燕国,迫使燕王送上了燕太子丹的首级。所有和荆轲有关的人,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关系,全都一个不落下的抓起来,其中还包括了当时极为有名的赵国剑客,榆次人盖(音ge,三声)聂,可说的上是牵连甚广。
而其中,高渐离也在那份名单之上。
只是自荆轲死后,高渐离就隐姓埋名,再也没有出现过。
八年过去了,荆轲早已尸骨无存,盖聂也被押送去了骊山……可始皇帝,却未曾忘记过高渐离。
所以,徐公的心情非常好。
对于刘阚那看似无意的询问,也并不在意。
高渐离在被关押入大牢后,就被单独隔离起来。徐公呢,也没工夫去审问他,而是连夜派人六百里加急,赶赴咸阳。从徐公的话语中,刘阚还探到了另外一个消息。
始皇帝嬴政,在十余日之前,再次巡狩东方。
如今车驾已经出了函谷关!
“刘生回沛县的话,老夫倒是要给你一个建议。按照行程,如果你这个时候上路,怕是会和陛下巡狩的路线重合。所以,我建议你不要走聊城一线,最好是改道走邯郸安阳一线,自成皋过大河,走鸿沟,经由大梁,从砀郡入泗水郡。路程远了些,不过能省却很多麻烦。”
这心情好,说话都透着那么一股子亲热。
鸿沟,是沟通大河与淮水的人工运河。早在魏惠王十年(公元前360年)就开始兴建。
似乎说的有道理。
这样一来,正好就可以错开和始皇帝的行程。的确是绕了远路,但却能节省不少时间。
刘阚谢过了徐公,然后告辞离去。
有一件事他算是放下心了……在没有得到咸阳的回复之前,徐公绝对不会去找高渐离的麻烦。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吧。
若是牵扯的太深了,只怕会让自己陷入尴尬的境地。能做的已经做了,刘阚觉得,自己问心无愧。
至于高渐离为什么会突然改变?这已经不是刘阚应该去考虑的问题了。
就这样,刘阚在宋子又停留了三日。
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车宁留下了不少的东西,特别是那些用来制作烧酒的工具,弃之未免可惜。但一辆车肯定是装不下了。刘阚干脆又在宋子买了一辆车和两匹驽马。
把车宁留下来的东西一股脑的全都搬上马车。
灌婴和程邈一辆,刘阚和蒯彻一辆。黑骡就拴在马车的车辕上,而后就离开了宋子城。
“东主!”
在离开宋子的第二天,蒯彻赶着车,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您那天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哪天说的话?”
刘阚不禁奇怪的反问。
蒯彻说:“就是高渐离出现的那天。您在街上说的那些话……您说,如果高渐离成功了,对秦,对天下,都是一件好事?这些日子我一直想不明白,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个嘛……”
刘阚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当时也只是感触而已,但若让刘阚说原因,却有些困难了。
想了想,刘阚轻声道:“蒯彻,有些事情我也说不来原因。只是……也许以后会明白吧。”
蒯彻的目光闪烁,表情很生动。
片刻之后,他笑着点头,“东主的意思,小人已经明白了。今后的事情,谁也说不清,是不是?”
这句话饱含深意,让刘阚心神一颤。
没有再去接口,而是呆呆的看着道路两旁的景色。突然间,生出了一种归心似箭的感触。
算一算,这一次的旅程,已经花费了四个月的时间了。
唐厉他们应该回来了吧……
老娘是否安好?还有王姬母子,如今又在做些什么?在沛县的时候,感觉沛县很小。
可是出了门,又甚为想念。
这次出门,也算是有所收获吧……
等那药酒出来了,一定要好生的休息一段时间。整日里算计来算计去的,实在有些累了。
靠在车辕上,刘阚的目光,变得迷离起来。
※※※
这一路上,还算是顺利,倒也没有再遭遇什么差池。
经过了二十多天的颠簸旅途,刘阚一行人来到了成皋。在这座后世被称作虎牢关的雄关下,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准备通关。过了成皋,属三川郡。由此转道鸿沟,可直抵大梁。
过了河,刘阚倒不再着急了。
这一路上和灌婴蒯彻聊天说话,也着实长了不少的见识,早先燥郁的心情,也平息许多。
算算日子,已经过了立春。
家乡的那块土地,想必正在耕种吧。
刘阚坐在车辕之上,想着心事。可就在这时候,前方传来了一阵骚乱。整齐排列的人流,突然间乱了起来。人群分开,一队铁骑呼啸着从关卡冲了出来,奔大河方向而去。
“看起来,又有人要倒霉了!”
一旁有人轻声嘀咕,“这已经是三天之内第十二批人马出动了……嘿,老秦人动真的了。”
“嘘,少说一句你会死啊!”有人连忙阻拦,“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
刘阚疑惑的看了一眼那人,推了推蒯彻,“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怎如此紧张?”
蒯彻应了一声,从马车上跳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急匆匆的赶回来,脸色却已经变了。
“东主,出大事了!”
第八十三章 博浪一椎
鸿沟以西,有一个名为博浪沙的地方。
除却荒沙一大堆之外,无草木、无山涧、也看不到溪谷,放眼望去荒原一片。牛羊散落其间,可以一目了然。不过,仲春时节,这里的风沙满天。如堆浪一般,故名博浪沙。
此时,正值仲春。
新修建的驰道,可直通大梁。
这驰道,也是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国道。宽五十步(约69米),道两旁每三丈栽一棵树。
路基是以金属锥夯筑厚实。
中间是专供皇帝出巡车行的部分,皇帝以下的大臣、百姓,乃至于皇亲国戚无权使用。
始皇帝是在十一月时离开了咸阳,准备再次巡狩山东。
在三川郡经过短暂的停留后,车队启程动身,沿着那宽荡的驰道而行,往大梁进发。至鸿沟时,始皇帝嬴政检视了正在修建的鸿沟工程。里外里一耽搁,至博浪沙时,正值一年中风沙最劲的时候。那沙尘直冲云霄,铺天盖地的肆虐翻涌,令大地一派的沉沦。
武强(非今之河北武强,于荥阳东南)官员曾试图劝阻始皇帝,等风沙平息之后出发。
然则平定六国,始皇帝如今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嬴政。
千古一帝,自然有其不同凡响的气派。命令车仗逆风而行,并祭令天神,平定风沙。在嬴政看来,他是皇帝,是功盖三皇五帝的始皇帝。即便是天神,也要听从他的诏令。
可是,这风沙非但没有平息,反而越来越大。
这也使得车队行进的速度不得不放缓,沿途的官员更派出民夫,专门清扫驰道。
蜗牛似的速度,使得始皇帝在车仗之上,不禁昏昏欲睡。不过,始皇帝可以昏昏欲睡,却不代表着其他人也是如此。至少负责为始皇帝驭车的中车府令赵高,就不能松懈。
时正午,风沙越来越大。
遮天蔽日,几乎无法看清楚十步之外的人是什么模样。
好在这一路上尽是平原,也没有什么山涧溪谷,许多人的心神,在不知不觉中松弛下来。
行至博浪沙,但见沙浪翻滚。
就在所有人都感到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的时候,驰道外的一个沙堆,却突然间动了。
一个身穿甲胄的青年,从沙堆中窜出。
“张狗,出击!”
话音未落,一蓬沙尘冲天而起。一个身高近丈,膀阔腰圆的力士从驰道护林的沙地中爬起来,手中拎着一个圆形铁锤,锤底部系有锁链。只听华棱棱的声响传来,那力士一声巨吼,铁锤脱手飞出。呼的一声,挂着一股劲风飞向了驰道中的那座华丽车仗。
赵高一直保持着警惕,脸上蒙着一块黑巾。
风沙太大,他也看不到太远的地方。而且,那风声呼啸,也掩盖了许多不寻常的动静。
华棱棱的声响传来,赵高心头一震。
扭头看去,只见一团黑影朝着他所驾驭的车仗飞过来,不由得大叫一声不好。
在车上跨步移动,顺手就抄起了一根插在车辕上的铜戈。迎着那黑影,呼的横扫而出。
铛!
金铁交鸣的声响,在天际中回荡。
赵高双手被震得虎口迸裂,鲜血淋淋。不过由于他这一击,也将那铁锤拨转了方向。
砰……
铁锤正中紧随其后的副车。
车中坐着的,是嬴政新纳的宠妃。一声惨叫过后,那铁锤砸破了车厢,将宠妃砸的脑浆迸裂。
“中车府卫,保护陛下,缉拿刺客!”
赵高厉声呼喊,那听上去似乎很矛盾的命令,却没有造成任何的混乱。
百余名卫士冲上前来,围住了始皇帝的车仗。车队之中,数十辆六辔(音pei,四声)轻车呼啸着就冲了出去。车上御者,手持铜矟,身背强弓,口中发出一声声的呼号。
林外青年,看不清楚驰道的情况。
只是隐隐约约的听见有一声惨叫,心中不由得大喜往外,转身就走,“张狗,快点走!”
那树林中的巨汉,二话不说扭头跟上。
只是在他行动之间,不时有锁链碰撞的哗哗声响。
原来,这张狗的身上,挂着……准确的说,是缠着两根长约有两丈多的铜链。铜链粗约有刚出生的婴儿手臂一样,至少有四五十斤的份量,环绕着他的身上。后背还有两根三尺长短的铁椎,一头细,另一头粗,每一根的重量,最少也是在四五十斤左右。
这就等于,这巨汉身上至少背了一百五十斤的重物。
在很大程度上,也使得他的速度不得不放慢下来。不过,巨汉对身上的物品似乎没有什么感觉,行动看上去极为正常。
六辔轻车冲出了驰道,远远就看见巨汉的身影。
一名中车府卫,轻灵的把缰绳挽在了手上,顺势弯弓搭箭,朝着那巨汉的背影,就是一箭。
嗡……
只听这破空声响,就知道府卫手中的弓,不会少于六石的力。
巨汉恍若未闻,继续往前飞奔。但他就算跑的再快,也跑不过那空中飞行的利矢。
铛!
利箭正中巨汉背后的一根铁椎上。
巨大的冲击力,让那巨汉向前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
也许正是这一箭之力,激发出了巨汉的怒气。他猛然停下来,转身看着那越来越近的六辔轻车,抬手从背后抽出两支铁椎,怒吼一声,双椎脱手飞出,口中大喝:“暗箭偷袭,不是好汉。”
那双椎尾端,系有锁链。
两丈多长的锁链在巨汉手中滑行,只见他轻轻一抖,华棱棱响个不停。
这六辔轻车是什么?准确的说,辔,就是缰绳。古时军中一车有四马牵引,一马有两辔,其两边的骖马内辔系在轼前,被称之为軜。御者只需要执六辔,也就是六根缰绳,就可以驾驭车马。当然了,能驾驭六辔轻车的御者,都是身手矫捷,武艺高强的人。
若在平时,巨汉张狗这一击,很难生出作用。
可是这风沙太大了,车上的御者也看不太清楚前方的情况。只听到锁链声响,待到双椎飞来的时候,已经无处躲闪。情急之下,双臂用力挽住了缰绳,生生向后猛然一提。
四匹马希聿聿仰蹄立起。
两根铁椎砰砰的正中两匹马的头颅,那战马惨嘶一声,扑通就摔倒在了地上。
后面的轻车紧跟着轰隆的翻到……御者腾身而起,跳下轻车。转身一个纵身跳跃,窜上了另一辆轻车。这一切,发生的非常突然,也非常的迅速。虽然没有令御者受伤,却延缓了追击的速度。
趁着这功夫,青年纵马飞驰而来。
“张狗,快走!”
在青年的身后,还跟着一匹战马。那巨汉闻听青年的话,二话不说拖着两根铁椎,翻身上马。
二人打马扬鞭,如飞而去。
不过数十辆六辔轻车却是在后面紧追不舍。
这中车府,属秦国九卿之一的太仆所辖。太仆的职责,有点类似于后世的交通部长一样。下属有各类车府官署,苑马监令。而中车府在其中,是专门负责管理皇帝驾驭的官署。
中车府令,秩比六百石。
只是一个中等的官吏。然则这么一个职位,若非皇帝的亲信心腹,普通人根本无法担当。
中车府御者的要求,极为严格。
按照秦律,一般车马驾驭,车士需训练四年时间。而中车府车士,从学习到驾驭,没有十年的时间,根本不可能成为中车府卫。而且,年龄必须在四十以下,身高必须在七尺五寸以上。
步履矫健,能追逐奔马;身手灵活,能够上下驰车。
身体要强壮有力,不一定要有万钧之力,但是却必须要能够控制车上的旌旗。同时,还要武艺高强,能引八石强弓,还要在驰骋中的前后左右开弓。这种种条件加起来合格,而且还必须要经过身份的核查,一要是老秦人,二是要忠于皇帝,才能成为府卫。
如果用更直白一点的形容:后世的中南海保镖。
于外,有铁鹰锐士御敌;于内,是中车府卫护驾。两者分工明确,相互没有任何联系。
整个大秦国,只有1600名铁鹰锐士。然而整个大秦朝,只有八百中车府卫。
只从这个数字比例,就能看出一些端倪。行军打仗,搏杀阵前,中车府卫不如铁鹰锐士。
但如果说高手比拼,来去如风,十个铁鹰锐士,抵不过一个中车府卫。
那六辔轻车迅疾如风,追逐着前方的两人。
青年的马不错,但是和中车府卫那六辔轻车的驭马相比,显然不是在一个层次上。眼看着,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身后车驾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青年的心里,可就怕了。
“张狗,拦住他们!”
青年大声喊道:“你我分开走,在……汇合!”
风太大了,巨汉张狗也没有听清楚青年究竟说了些什么。不过主人让他阻敌,他并没有半点犹豫。猛然拨转马头,胯下马希聿聿长嘶一声,原地打转。张狗双脚一磕马肚子,抄起一根铁椎,迎着那六辔轻车就冲了上去,口中大喊:“主人速走,张狗阻敌!”
青年二话不说,打马扬鞭而去。
张狗双手持铁椎,怒吼着,轮椎砸向了中车府卫。
一名府卫甩开了缰绳,抄起铜矟踏步腾空而起。铜矟在空中扑棱棱一颤,苍鹰搏兔,刺向张狗。
那双椎架起,向外一封。
只听铛的巨响声传来,胯下战马希聿聿一声惨叫,竟卧倒在地上。迎面,那六辔轻车扑来。
张狗一个懒驴打滚,呼的躲开。
三辆轻车迎面冲了过来,车上御者,架起了铜矟,锋刃寒光闪闪。
“张狗在此,谁也别想伤我主人!”
这巨汉双椎飞出,手握锁链华棱棱乱响。如同流星赶月一般,铁椎过处,只见血肉横飞……
第八十四章 大铁椎
蒯彻娓娓道来,把他打听到的消息全都说了一遍。
张良,一定是张良!刘阚在听完之后,在心里忍不住大叫道:博浪一椎,我怎么忘记了?
在历史上,曾明明白白的记载着,始皇巡狩东方,张良领力士博浪一椎,意图刺杀始皇。然则误重副车,未能成功……此后张良隐姓埋名,还被仙人三试,传了太公兵法。
已经很模糊的记忆了!可是在此刻,却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
刘阚问:“那刺客可曾抓到?”
“若是抓到了,还会这样子戒备森严?非但没有抓到,还死了不少人。听说那其中有一刺客,勇武一场。单人格杀了二十一名中车府府卫车士,让那中车府令赵高颜面尽失。”
中车府?
刘阚不禁奇道:“又是什么来头?”
蒯彻当下把中车府的情况讲述了一遍,最后说:“那中车府的车士,据说比铁鹰锐士还厉害。另外,我刚才还打听到了一个消息。皇帝已经走了,继续往泰山,车仗听说已经到了东郡……不过他留下了中车府令赵高,命他亲自在荥阳督阵,缉拿那两个刺客。”
“赵高?不就是那个阉人嘛?”
旁边灌婴过来凑热闹,忍不住开口说:“我听说过这个人,据说勇武异常,非常厉害。”
“恩,刚才我打听消息的时候,听那些人说,这次若非赵高,皇帝可能……不过,赵高是真的生气了。二十一个中车府卫被杀,据说还害得他被皇帝痛斥,要不生气才怪了。”
远处,有百余名秦军走来。
程邈突然咳嗽了一声,示意不要再谈论此事。
刘阚等人立刻闭上了嘴巴,看着那些秦军挨个的盘问,遇到可疑的人,二话不说,先缉拿下来。
“你们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
当秦军来到刘阚等人的面前时,一闾长打扮的人,上上下下的打量了刘阚和灌婴一番。
灌婴刚要开口,却被刘阚拦住。
从车辕上抄起武山剑,同时又从怀中取出任嚣的印绶,“我们是奉泗水郡代郡守任大人之名,前往宋子公干。这里有任大人的印绶和武山剑为证,不相信可以仔细的查验。”
成皋属三川郡治下,和泗水郡隔了一个砀郡。
不过很显然,这位闾长大人是听说过任嚣的名字。在查验了任嚣的印绶和武山剑之后,那闾长脸上的表情,随之缓和下来。摆手示意兵卒退后,然后向关卡方向招了招手。
“既然是任大人的手下,那就不需要在盘查了。
不过,几位这时候回泗水郡的话,沿途还是要多加留意。若发现情况,最好立刻通报。”
说完,这闾长还将一个式样奇特的号筒递给了刘阚。
“如果遇到什么特殊的情况,可以吹响号筒。至多半个时辰,必然会有援军抵达接应。”
“如此,多谢了!”
刘阚接过号筒,向那闾长感谢了几句。随后赶着车马,朝关卡行去。身后传来那闾长的喊叫声:“这两架车马放行,放行……是自己人,没有问题,关卡放行,让他们过去。”
关卡处的秦军,听到了呼喊声后,立刻搬开了障碍物。
马车自成皋关口过去之后,刘阚灌婴等人,不约而同的长出了一口气。
※※※
沿途不断看见有秦军呼啸而过。
六辔轻车轰隆行驶,车上的御者一个个盔甲鲜明,威武雄壮。
不愧是大秦最精锐的一支人马。只看他们的那份气度,和普通的秦军,就有很大的区别。
“这些人才是真正的老秦精锐。”
程邈和蒯彻换了位置,他和刘阚驾驭一辆马车,轻声的介绍着:“其实,现如今分散各地的秦军,大都算不上真正的老秦精锐。包括出征百越的秦军,参杂了太多六国人。”
刘阚忍不住问道:“那现如今能被称之为老秦精锐的,有哪些?”
道路上的行人并不算太多,程邈看了看周围没有人,轻声道:“铁鹰锐士,算得上是老秦精锐;您刚才看见的中车府车士,也是老秦精锐。除此之外,尚有三尉一卫,也能被称作老秦精锐。所谓三尉,就是指驻扎在咸阳的卫尉军、中尉军、和都尉军三支。
一卫,说的是戍卫边军。
卫尉军是负责宫廷的近卫精锐,中尉军则是护卫咸阳的近卫精锐,而都尉军的职责,就是保证咸阳外围地区的安宁。这三尉一卫,才是真真正正,由老秦人组成的秦军精锐。”
三尉一卫!
如果再加上铁鹰锐士和中车府车士……
“三尉一卫,有多少人?”
“这么个嘛……”程邈想了想说:“都尉军最众,大约十万人左右;中尉军约两万人,卫尉军只有一万。至于戍卫的人数,大概也在二十万上下……这些年打仗,死的人太多了!我记得皇帝亲政那一年,关中有大约一百五十万户。可是现在,恐怕也就百万户而已。
如果没有二十年的休养生息,关中元气怕是难以恢复吧。”
程邈说到这里,挠挠头突然笑道:“不过这些和我都没有关系了,天下一统,怕不会再有战乱了。”
刘阚突然间很想知道,当年秦墨一系,究竟是怎么得罪了始皇帝,竟然被满门诛杀。
不过看程邈这样子,怕也是不会有什么答案。
他想了想,正要开口说话,突然间前方传来灌婴的一声低呼:“停车,那边好像有人。”
此时,已夕阳西斜。
残红的日光,照耀在不远处的河流上,河面泛着金鳞似地光芒。
河畔有一人多高的芦苇荡。
正是仲春时节,白花花一片芦苇荡,和着春风摇曳。灌婴勒住了马,从车上跳下来。
他跑到了芦苇荡边上,不一会儿从泥水中拉出了一个浑身浴血的人,吃力的往车仗拖过来。
“阿阚,过来帮忙……这家伙身上挂的是什么?竟然这么重!”
真不愧是神射手啊!
刘阚还真的没有留意到,那芦苇荡中有人。听到灌婴叫喊,他连忙跳下了马车,快步跑了过去。华棱棱,灌婴拖着那人,行走间不时的有锁链碰撞的声响。那人的衣衫破烂不堪,身上还拖着两根铜链。铜链的另一端,系着两根铁椎,加起来少说也有百余斤。
“这家伙是什么人?怎么这么多的零碎?”
当刘阚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不由得被吓了一跳。
好一个巨汉,用魁梧两字来形容,显然是有些不太恰当了……
慢着!
刘阚的目光,落在了那两支拖在地上的铁椎。心里咯噔一下,在刹那间,明白了这巨汉的来历。
二话不说,上前把那两支铁椎拾起来,插在了腰间。
然后和灌婴一起用力,生生的把那巨汉抬起来,“灌大哥,快点,把他搬上车,快点离开这里!”
灌婴没反应过来,而刘阚也未再做解释。
两人把巨汉抬上了车,而后分别上车,扬鞭催马,急驰而去。程邈坐在后面的车上,并没有看得清楚。但是蒯彻却看见了,脸色顿时变得惨白,紧紧的抓着车辕,一言不发。
马车疾驰,足足飞奔了一个多时辰。
天完全黑下来以后,刘阚等人在一个山坳中停下来。这里名叫圃田泽,周围有连绵的低矮山丘和茂密的树林。从这里向东南三百里,就是博浪沙所在。这巨汉的身份,已呼之欲出。
在山坳中,燃起了篝火。
刘阚四个人围在篝火旁边,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不肯先开口。
灌婴沉默了许久,抬起头坚定的说:“阿阚兄弟,不管你是不是阻拦,我都要救这个人。”
说完,他又看了看蒯彻和程邈。
“要不,我们在这里分开……此后的事情,我独自一人承担。”
刘阚没好气的说:“你说这废话做甚?蒯彻,你去车上照看那个人,我和程先生说点事情。”
蒯彻点头起身,往马车走去。
刘阚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看了看灌婴,目光最后落在了程邈身上。
“程先生,我也不瞒你……沛县户籍上,我的祖籍是在频阳东乡!可实际上呢,我也不知道我祖籍何方。我娘是汶上人,后来迁至雒阳。我爹……呵呵,谁也不知道他是哪儿的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想救这个人。
你怎么说?”
四个人之中,若说对老秦感情最深的,就是程邈了。刘阚盯着他,不自觉的握紧了武山剑。
程邈神情复杂,闭上了眼睛。
片刻后他睁开眼,轻声道:“若东主想要救他,动手就是了。我如今……不过一隶奴而已,凡事当听从东主之意。其他的事情,我不会理会!或者,我理会了,又能怎样。”
刘阚当下站起身来,从程邈身边路过,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什么话都没有说。
走上了马车,蒯彻点燃了一根牛油蜡烛。
刘阚伸出手来,轻轻撕开了那巨汉身上,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的衣衫。可是当他在定睛看去的时候,却忍不住啊的一声惊呼。手不由得握成了拳头,半天……说不出话来。
第八十五章 锁奴
巨汉的身上,伤口纵横交错。
有的深可见骨,有的甚至已经化脓。伤口周围的肉都烂了,一眼看去,真是触目惊心。
不过,这并不足以让刘阚震惊。
说起来,也杀了不少的人,多大的场面都经历过了。既然猜到了这巨汉的身份,也就清楚,这一身伤的来历。杀了二十一名中车府卫……怕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吧!
真正让刘阚感到吃惊的,是这巨汉身上缠绕的锁链。
裸露在外的锁链,大约有两丈长短。可是缠绕在他身上的锁链,也近两丈余长。比起身外的锁链,缠绕在巨汉身上的锁链要细很多,大约有拇指粗细。但如果只是缠在身上,也就罢了。那些锁链,已经勒进了肉里面,甚至和血肉链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体。
就好像这锁链是从巨汉身上长出来的一样,有些地方,血肉已经包住了锁链,格外诡异。
刘阚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
前世在观看新闻的时候,也时常听过,见过一些偏远上去的人,用锁链锁住老婆儿子。
可那只是锁住而已,和眼前巨汉的情况相比,既然不同。
“这是……”
刘阚忍不住惊呼一声。
车外的灌婴和程邈掀开车帘看去,也不禁为之一怔。
蒯彻低声道:“锁奴!”
“啊?”
刘阚从未听说过这样一个名词,扭头向蒯彻看去,询问道:“蒯彻,你刚才说什么锁奴?”
蒯彻点点头,“我曾听人说过,在一些大户贵族中,有一种奴隶,被称之为锁奴。锁奴主要是两种人组成。一种是桀骜不驯的亡命之徒,另一种是有可能对主人家造成威胁的人。
观此巨汉的模样,当属于第二种。
想必他从小有大力气,甚至可能闯过什么灾祸。于是主人担心他对家人造成威胁,就用锁链将他束缚起来。你看这两根锁链,一根缠绕在胸口双臂,一根缠绕在腰腹和双腿。
锁链一端,有被截断的痕迹……
这就说明他曾经,或者说在一段时间内,被主人家用锁链禁锢了行动。再看这几段被血肉包合的地方,显然时间不短。所以我推断,这人是在小时候被人禁锢起来,用这种锁链困住,随着他的生长,锁链渐渐的勒进了肉里,而后又和血肉长在了一起,才变成现在的模样。”
程邈旁边一蹙眉,“这种锁奴我听说过……不过自商君变法之后,已经被官府禁止了啊。”
蒯彻抬起头,苦笑一声,“老秦人可能已禁止了这种行为,但并不代表其他地方也会禁止。特别是那种大户豪族之中,律法往往无法干涉他们的行为。所以说,也不足为怪。”
程邈不再言语,而灌婴却紧蹙着眉头。
“阿阚兄弟,能否为他取下这铜锁……如此英雄,怎能像对待畜生一样的锁着呢?”
刘阚摇摇头,“这太难了!别说他的伤势本就严重,就算没有这些伤,冒然取下铜锁的话,也会有性命之忧。再说了,我手边也没什么工具,想要救治他的性命都困难。
当务之急,是要设法吊住他这口气。
等回到沛县之后,我们再想办法来解决这件事情。恩,现在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处理。”
说完,他撕下了一块衣襟,从程邈那里要来了一支笔,迅速的写了一份清单。
“灌大哥,你立刻骑马先行,在沿途的村落中,购买这清单上的东西。特别是上面的药材,最好是分开购买。还有,不能去大梁……那里或许物品齐全,但太过于危险了。”
想想也是,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赵高怎可能不在各城镇中留意?
灌婴答应了一声,二话不说上马疾驰而去。
刘阚则让蒯越留下来照看那巨汉,他和程邈沿着溪谷山坳巡视,试图找一些能用的草药。
这一夜,所有人都没能休息。
天亮之后,刘阚并没有启程动身,而是在车上为那巨汉做了些小小的调理,然后有用青铜鼎炉熬制了一些临时找来的草药。到中午的时候,灌婴一脸疲惫之色,背着一个包裹回来了。一晚再加上半天,灌婴马不停蹄的走了二百多里,终于凑齐了那张清单。
当晚,刘阚等人就在山谷中,为巨汉做了一个简单的手术。
将腐烂的肉割下来,又熬制了一些药物,来为这巨汉续命,吊住他胸中的那一口气。
整整一夜,总算是稳定了巨汉的伤势。
但若说挽回他的性命,必须要回沛县之后,再做专门的治疗。
现在刘阚能做的,也仅仅是保住这巨汉的性命。在第二天,一行人再次启程,赶往沛县。
不过这一路上,却又多了几分紧张。
提心吊胆的,沿途只要看见有秦军的影子,这心就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所幸刘阚的武山剑和任嚣的印绶,为他们解决了不少麻烦。偶尔会有秦军阻拦,但见到了这两样物品之后,也就不再检查,放行让他们通过。一连五天,对于刘阚等人,简直是度日如年。
过鸿沟之后,就算是进入了砀郡的治下。
较之在三川郡一路走下来的那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情况而言,砀郡相对松懈了许多。至少沿途的秦军少了很多,过往的盘查,也比之早先在三川郡的时候,懈怠不少。
刘阚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灌大哥,前面过了襄邑(今河南睢县),顺睢水而下,就是睢阳了!想你离家许久,要不回去看看?”
这一天,刘阚突然对灌婴说:“我们就不走睢阳了,直接绕蒙县,过孟诸泽之后,穿行砀山就进入了泗水郡。想必你家老爷子也盼你盼的心急了吧,就不用陪我们再回沛县了。”
灌婴看了刘阚一眼,“大丈夫做事,要有始有终。”
言下之意,就是他还要去一趟沛县。灌婴说:“其实我家老爷子肯定是很高兴我能和你走的近一些,谁让他要靠着你发家呢?呵呵,我回家也没甚用处,帮不到老爷子什么忙。他那些生意经,我是一点都不懂,而且也不想懂……倒不如和你一起来得自在。”
坐在灌婴身边的蒯彻笑道:“依我看,只怕你是惦记着东主家的窖酒吧。”
灌婴的脸,腾地一下红了……
“蒯彻,你不说话,没有人当你是哑巴!”
刘阚和程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一连数日的紧张情绪,在这笑声当中,也得到了缓解。
就这样,众人从襄邑渡睢水之后,一路东行。
在绕过了蒙县之后,路上的秦军越发的稀少起来。
刘阚等人的心情,越来越放松。这路上有说有笑,看上去倒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在和灌婴的聊天中,刘阚又了解了许多事情。
砀郡,原本并不是故韩国的治下。准确的说,砀郡在秦孝公赢渠梁的时候,还属于宋国治下。其时,六国于大梁会盟,商议瓜分秦国。经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由齐国攻击宋国,而后又分出五十里领地,赠送给了韩国。作为交换,故韩国将配合楚国攻击武关。
那是一次牵扯甚广的交换。
故韩、故赵、故魏……还有楚国、齐国,故燕都牵扯进去。而这次交换的结果就是,宋国和中山国随之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但是,其最主要的目的,瓜分秦国却最终失败。
灌家本是宋国人!
对于故韩,同样怀有强烈的恨意。
所以灌婴并没有像其他六国后裔一样的仇视老秦人,甚至在某方面,还颇为赞成秦国。
怪不得那天在宋子的时候,灌婴对刘阚老秦人的身份,丝毫不在意。
“前面就是孟诸泽了!”
程邈对刘阚说:“过孟诸泽后,再穿砀山,就算是泗水郡治下。从砀山出,向东就是丰邑,再半日光景,咱们就算是到家了。”
刘阚这时候也有些归心似箭,当下扬鞭赶车,加快了速度。
可就在这时候,大约十辆左右的六辔轻车呼啸着飞驰而来,和刘阚等人的马车擦肩而过。
其中一名车士,在赶车的同时,目光不经意的扫了一眼。
突然间脸色一变,猛然挽住缰绳用力一提,口中发出一声尖锐的长哨,其余车辆立刻迅速转向。
“追上那马车!”
车士一声大喊,催马就冲了过去。
六辔轻车的速度,远远超过刘阚等人的车辆。在眨眼间追赶上来,呼啦一下将刘阚等人圈住。
“停车!”
那车士一声大喝,抬手就抄起了竖在车上的铜矟。
第八十六章 中车府卫
看打扮,刘阚一眼就认出了这些人的来历。
中车府卫!
他连忙勒住了马,一直放松的心情,突然间呼的提了起来。不过脸上却带着一抹笑容。
“在下奉泗水郡守任大人之命,往宋子公干,有武山剑和印绶为证。”
这两句话一路上已经说过了无数次,刘阚也说的非常顺流。在他看来,接下来这些中车府卫会检验印绶和宝剑,然后放行。因为这种情况,从三川郡下来,遇到了很多次。
但是刘阚却忽视了一件事情!
之前阻拦他们的是秦军,而且是那种新组编而成的秦军。郡守加铁鹰锐士的名头,自然能轻松的威慑那些家伙。可是眼前的这些人,却不是秦军,而是出自于中车府的车士。
中车府和铁鹰锐士是平行的两个机构。
甚至在秩比上,中车府车士比铁鹰锐士还要高那么一点。
那当先的车士根本就没有理睬刘阚手中的武山剑和印绶,铜矟一指,“那是什么东西?”
他指的是灌婴那辆车。
在车辕上,倒插着两支铁椎,却是那刺秦力士的兵器。
说起来,这件事和刘阚没什么关系。在圃田泽发现巨汉之后,刘阚就说要把那铁椎扔掉。不为别的,太抢眼了……万一被人发现,很容易露出破绽。但灌婴却有些舍不得。
灌婴十八岁,正是一个热血沸腾,容易崇拜英雄的年纪。
在他看来,这两支铁椎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怎么可以轻易的舍弃呢?于是,他偷偷摸摸的把铁椎藏起来,一路上小心翼翼,倒也没有露出什么马脚破绽来,刘阚也未发现。
但是在过了睢水之后,灌婴的警惕性可就放松了。
时常在赶车的时候把铁椎拿出来摩挲,一开始的时候偷偷摸摸,到了后来,就光明正大。
这不过是个小细节,刘阚等人归心似箭,都未曾留意。
今天原本是程邈赶车,所以灌婴就在车上把玩铁椎。等到了半途换手的时候,他顺手就把铁椎倒插在车辕上。可没想到,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居然遇到了一群中车府卫。
普通的中车府卫也就罢了。
偏偏这群人当中,有一个车士,正好参与了追杀巨汉的行动,以至于对铁的印象非常深刻。虽然只是在匆忙中,漫不经心的一瞥,车士一眼就认出,那铁椎正是巨汉的兵器。
也难怪,那一天的搏杀,实在是太惨烈了!
车士虽然幸存下来,但那天在漫天风沙之中血肉横飞的场景,却是这一辈子都忘不掉。
刘阚这才留意到灌婴车辕上的异状。
心里咯噔一下,脸上的笑容,顿时变得不自然了。
其他的中车府卫已经挑下了轻车,手中各执武器,警惕的注视着刘阚等人的一举一动。
“车上装的是什么?”
不等刘阚和灌婴回答,那车士再次厉声询问。
悄悄收起了印绶,把武山剑递给了蒯彻。刘阚跳下车,笑呵呵的说:“不过是一些器具……既然你们怀疑,那我就打开来让你们看看。老鹰,你这又是从哪儿弄来的家伙?”
说着话,刘阚朝着灌婴轻轻点头。
一名中车府卫厉声喝道:“你,站着别动!”
他大步流星上前,探出手中的铜矟,想要把那车帘挑开。刘阚和他的距离,只有五步之遥。
“老鹰,动手!”
很显然,此时此刻,已经没有回环的余地了。
车上躺着那巨汉,只需要挑开车帘就可以看到。如果被发现了,刘阚等人谁也别想活。
最可怕的是,还会连累到各自的家人。
刘阚话一出口,灌婴猛然抬手就抽出铁椎,呼的一声砸向了最先发现破绽的中车府卫。
与此同时,刘阚猱身扑出。
那中车府卫显然没有想到刘阚会突然间出手,猝不及防之下,被刘阚一把扣住了铜矟。
借势腾空而起,刘阚横身抬膝,快如闪电一般的撞在了那府卫的后脑。
府卫被当场撞昏过去,甚至没来得及做出反应。而刘阚顺势落下,手中铜矟,扑棱棱突刺一击。呼的一声,仿佛一道电光闪动。在外人看来,刘阚的身子仿佛是被铜矟带了起来,几乎是和铜矟成一条线。当先的府卫怒吼一声,举矟迎着刘阚就冲了过去。
可就在这时候,刘阚的铜矟却脱手了。
砰的摔在了地上,顺势懒驴打滚,等那府卫崩开了铜矟的时候,刘阚已经抢到他跟前。
一个鲤鱼打挺,和府卫擦肩而过。
一抹寒光,带起了一蓬血雾。老大的脑袋飞了起来,刘阚在错身的一刹那,伸手抽出了那府卫腰间的宝剑,旋身一扫,人头落地。眨眼的工夫,两名府卫就倒在了血泊中。
太快了,太突然了……
其余的人,根本没想到这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不但出手攻击,而且会是如此凌厉。
灌婴的铁椎出手,正砸在车上府卫的眉眼间。
整张脸被砸的是血肉模糊,脑浆合着鲜血流出,那府卫一下子摔下了轻车。顺势扑出,一把攫住那铜矟。灌婴腾空而起,翻身就跳上了那辆轻车,挽住了缰绳,催马冲向其他人。
车上,蒯彻抽出武山剑,把一个毫无防备的中车府卫砍翻在地。
两名府卫冲过来,把蒯彻吓得大叫一声,翻身跳下车,叫喊道:“东主,快救我!”
话音未落,一杆铜矟破空飞来,将一名车士钉死在地上。是灌婴,他驾车出击,掷出了铜矟之后,顺手从身上取下黑柘木弓,然后有从挂在车辕上的箭壶里抽出一支长箭。
弯弓搭箭,看也不看就射了出去。
灌婴的箭术,显然是下过一番苦工的。什么瞄准啊的根本不需要,凭着感觉来射杀对手。六辔轻车在他的驾驭之下,奔驰咆哮。那追杀蒯彻的府卫,被灌婴一箭射中咽喉。
太快了……
片刻的光景,十名府卫就倒下了六名。
刘阚一手舞剑,一手执矟,剑矟相交,将剩下的四名府卫圈住。那铜矟上下翻飞,宛若出海的蛟龙。呼呼的挂着风声,势如猛虎下山。跨步旋身,铜矟砰的砸在一名府卫的耳盔上。
矟赶在横扫的时候,几乎完成了弓形。
那府卫惨叫一声,铜盔碎裂,脑袋被打得成了一块烂肉,脖子诡异的扭着,显然是断了。
灌婴驾车绕行,抬手又是一箭,正中对方面门。
而剩下的两名府卫见势不妙,扭头就要逃走。刘阚剑矟出手,灌婴利箭离弦,将两名府卫当场射杀。
一场战斗,只持续了不足盏茶光景。
当战斗结束的时候,刘阚好像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看着驾车而来的灌婴,忍不住破口大骂:“你这家伙,收了那铁椎也就罢了,怎么还明目张胆的挂在外面。”
“我……”
灌婴自知理亏,跳下车诺诺不敢回答。
刘阚闭上眼,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可就在这时候,就听程邈一声惊叫。早先被蒯彻砍翻的府卫,并没有丧命。突然间出手,将程邈撞翻,踉跄着飞奔而去,跳上了一辆轻车。
“拦住他,要是让他跑了,我们就完蛋了!”
灌婴二话不说,跳上轻车催马就追,而刘阚则站起来,转身跑到了马车上,从车里面取出那张大黄弓,站在车辕上弯弓搭箭,对准了那仓皇而去的府卫,咬着牙,屏住呼吸。
射死他,一定要射死他!
刘阚一闭眼,白羽箭离弦而去。这大黄弓,足有十石的力道。白羽箭挂着一抹锐啸声响,在空中划过一道残影,正中那府卫的后颈。府卫惨叫一声,身子挂在了车辕上。
不过那轻车,却没有停下来,继续奔驰而去。
刘阚在车上大声的叫喊:“灌婴,回来……不要追了!蒯彻,老程,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蒯彻和程邈二人,惊魂未定。
两人跌跌撞撞的跳上了车,抓起了缰绳。
这时候灌婴也赶回来了,“阿阚,换马,换马……这些都是好马,比咱们的马强百倍。”
刘阚怒骂道:“换你个头,你还觉得不够麻烦吗?赶快上车……要是换了马,咱们就死定了!”
的确,如果换了那中车府的马,真的是死定了!
灌婴立刻反应过来,也顾不得其他了,跳下车来,翻身跃上了刘阚的马车。
挽起缰绳,催马而行。
刘阚一屁股坐在车辕上,许久之后,长出了一口气。
第八十七章 虚惊一场
十具中车府卫的尸体,静静的摆放在堂前。
白面无须的赵高,坐在案后,面颊不停的抽搐着,静静看着那一具具尸体,紧紧攥着拳头。
“刺客的身份,已经打听清楚了?”
赵高低声的询问。
“父亲,已经清楚了!”
回答赵高的人,是他的女婿阎乐。赵高是天阉,自然没有生育的能力。不过家中尚有兄弟,在他成为中车府令以后,就把兄长的女儿过继到他的名下。在古时,这种事情经常发生。阎乐是去年才和赵高的女儿成亲,原本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卒吏,而今已是郎中令。
始皇遇刺,赵高遭受责难,阎乐自然是感同身受。
故而在追查刺客身份的事情上,更是格外卖力。经过一个多月,他已能确定刺客的身份。
“刺客有两人,主使之人,名叫张良,是故韩国宰相张平之子,祖籍城父(今安徽毫州东南),年十九岁。此子自幼聪慧,有神通之称。兼之家学渊源,在城父颇有名气。
陛下灭韩之后,张良一直对我大秦怀恨在心。
去年他的兄弟因故而亡,使得他再无任何的牵挂。甚至连他弟弟的丧葬都不管不问,带着一个家奴离开了城父。我打听到了这消息后,立刻派人往城父追查,可没想到竟……”
阎乐说到这里,忍不住看了一眼堂下的死尸。
赵高闭上了眼睛,沉吟片刻后,突然问道:“以你之见,是谁杀了他们?”
“张良,定是那张良!”
阎乐连想都没想,张口就回答道:“我实在是想不出,有谁能一下子将十名府卫击杀。”
看了看案上的白羽箭,赵高陷入沉思之中。
“阎乐,这是故韩所产的赤茎白羽,是故韩军特有的装备,又名飞凫箭,专供大黄参连弩使用……这支箭虽然经过了改造,比之原来的飞凫有了些变化,但是其形状未变。
所以,追查的对象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此人和故韩有关联,而且能制作飞凫,或者认识会制作飞凫的工匠。
第二个条件,这种飞凫并非是用大黄参连弩发射,而是以强弓射出。能射出这种飞凫的强弓,力道不会弱于大黄参连弩,当在十石以上。所以,追查的对象当限于力大者。
我估计,这不会是单纯的个人行为。
那张良是怎么掌握陛下的行程?又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在博浪沙设伏?而且还知道你派人前往城父,并在途中伏击。这里面,怕是一些官员,也不甚干净,当仔细追查。”
阎乐说:“父亲放心,孩儿定不会放过一个反贼。”
赵高站起身来,走到那十具尸体前,仿佛自言自语道:“六国虽灭,然则其余孽仍在。前些时日在宋子发现了高渐离,如今又有人袭击陛下。这两者之间,是否有甚关联?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陈郡曾经是楚的王都,韩楚两国又和我们数次交锋于陈郡……阎乐,当重点查探那里。
陛下如今已抵达琅琊行宫,并派人招我即刻前去伴驾。
追查刺客的事情,就交由你来办理。我留下百名府卫听你调遣,定要尽快将反贼消灭。”
赵高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一个误区。
那就是他把这次刺杀行动无限的扩大化,以至于拐到了另一条歧路上。这也难怪,挖出一个集团的效果,和抓住一两人的成果截然不同。他当然希望能够把成绩做到最大化。
阎乐躬身行礼,“父亲放心,孩儿定不负父亲的厚望。”
※※※
刘阚并不知道,他躲过了一劫。
一直到出了砀山,进入泗水郡以后,这心仍在激烈的砰砰直跳。不仅仅是他,灌婴蒯彻和程邈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还绕道行进,没有从丰邑路过,而是绕过丰邑,经单父(今山东单县)转道胡陵,沿着当初出发时的路,赶回沛县。
此时,已经二月末了!
回到沛县以后,刘阚等人才发现,秦军根本没有往泗水郡方向怀疑。
不过这并不代表刘阚能放下心,先让程邈回家打听情况,在确定了平安无事之后,才大模大样的回家。
算算时间,从去年离开沛县,到现在重回家中,整整耗用了半年之久。
阚夫人已望眼欲穿。
当刘阚回到家中的时候,老夫人高兴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拉着刘阚,不停的笑。
不过,当老夫人看见从车上抬下来的巨汉时,脸色顿时变了。
“阚,这是何人?”
刘阚自然不可能对老夫人说:这很有可能是刺秦的刺客。如果真这么说,非把老夫人吓着不可。
“我们是在过河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家伙……不过发现他的时候,就是昏迷不醒。据河上的人说,那里时常有匪贼出没,想必是遭匪贼的劫掠,反抗时身受重伤。孩儿看他可怜,又不好把他半路扔下,就只好带在身旁。听程先生说,此人可能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锁奴。”
刘阚没听说过锁奴,可是并不代表老夫人没听说过。
闻听之下,老夫人微微一蹙眉头,轻声道:“阚,这样好吗?万一他的主人找上来,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过当务之急,是要为他治好身上的伤。我们身边又没有工具,沿途也不好寻找郎中……您看他身上的伤口,万一被误会了,我们可就说不清楚了。”
阚夫人闻听,连连点头,“我儿心肠果然善良,甚好,甚好!”
当下让王姬整理了一间房舍,把巨汉安置下来。又让王信去城里找审食其过来,顺便买些药物。
“娘,那些秦军还没有走吗?”
刘阚在回家的途中,看到在距离住所大约三里之处,有一个小小的军营。那是当初任嚣安排下来的秦军,专门负责保护刘阚家中的安全。不过在刚才回来的时候,却让刘阚吓了一跳。
阚夫人说:“任县长已经往相县赴任了,新任的县长是个齐人,名叫李放,很风雅的一个人。不过感觉着,没有任县长那般的直爽,心思好像挺重。哦,他曾让萧先生来过几次,似乎是看你回来了没有。这个人……我儿当小心一点,恐怕不太好对付啊。”
李放?
似乎比较陌生!
至少在刘阚的记忆中,没有这个印象。
“还有,那位秦军的属长,名叫周兰,很和善的一个人。开春的时候,还帮着咱家和审食其家里耕种来着。听口音好像也是东都一带的人,有功夫你要去好好的谢上一下。
人家可没少帮咱们干活,也多亏了他的照应,这半年来家里倒也安宁。”
娘俩儿正说话的时候,审食其和曹无伤赶来了。
审食其三人在刘阚离家不久后,就回到了沛县。不过由于刘阚不在,他们也无法进行药酒的事情。再加上唐厉的身体有点不舒服,所以在回来之后,也一直没有大的行动。
见到刘阚,审食其和曹无伤格外的兴奋。
不过不等他们开口,刘阚一把拉着审食其就往后院走。
“老曹,你帮着蒯彻……就是那个面生的家伙,收拾一下车上的工具。全都搬到作坊里,顺便找人照看着。信,你也过去帮把手,灌大哥留下来陪我娘说话,有事儿就叫我。”
一边说,一边往后院走。
又把他刚才和阚夫人说过的话,与审食其重复了一边。
审食其走进房间,看了一下巨汉身上的伤口,眉头一蹙,轻声道:“阿阚,这是哪家的锁奴?”
“你也知道锁奴?”
审食其没好气的瞪了刘阚一眼,“废话,我怎可能不知道。不过这家伙身上的伤势还真够严重……也幸亏是遇到了你,否则的话,根本就撑不到现在……这家伙真够壮的啊!”
刘阚轻声道:“那有没有可能治好?这一路上,他一直没有清醒,可把我们折腾的不轻。”
“你前期救治的不错,虽然会麻烦一点,但应该还不成问题。”
审食其说着,放下了手边的药箱。看得出来,这家伙比之当初,似乎又有了很大的进步。望闻问切之后,将刘阚先前包扎好的伤口又做了一次处理,看上去似乎好了许多。
“我再开个房子,一会儿让无伤回城里买些药回来。”
等一切结束,审食其神情疲惫的对刘阚说:“该做的都做了,要是还好不过来,那我也没办法。不过,这家伙的病就算是好了,你又打算怎么处置?你名下已经有两个隶奴,可不好再安置了啊……还有,他身上那铜锁,我也没招……想除下来,危险不小。”
刘阚轻轻的搓揉太阳穴,沉吟片刻后说:“尽人事吧……他身上的铜锁,我倒是有些想法,不过从目前来看,条件还不太成熟。这样吧,晚上把老唐找来,咱们一起喝酒。”
审食其当下答应下来,和刘阚一起走出了房间。
第八十八章 唐厉说法
光阴流逝……
时间可以让很多人,很多事改变,但有些人,有些事,即便时间再久,也不会有变化。
皓月当空,天井庭院中,刘阚唐厉,审食其曹无伤四人坐在一起,说着话,聊着天。
只半年,不论是唐厉也好,曹无伤也罢,包括审食其,似乎都成熟了许多。
百越一行,对于这三人而言,无疑是一种成长的历练,连往日总是很毛躁的曹无伤,都变得稳重了许多。唐厉还是老样子,不过颌下已生出了唏嘘的胡子,看上去不再那么青涩。脸色有些苍白,但气色非常不错。话比以前少了,可是这气度却更加沉冷了。
审食其呢,看上去还是老样子。
但言谈举止间,却多了一份内敛,不再想当初那样,把喜怒形于表面。
“百越战事,进行的很顺利!”
审食其说:“我估计在入秋之后,大军就要攻入岭南。回来的时候,我们曾拜访了赵将军,不过并没有做太多的交流。只是,这一路走下来,沿途见到了太多的悲惨事。”
“悲惨事?”刘阚有些诧异,“什么悲惨事?”
唐厉说:“屠睢这个人,刚愎强硬,只知杀戮而不知变通。对于下属也不懂得抚恤,此次征发二十万刑徒随军出征,但是……我们从南郡一路走过来,只看见贬低的尸骸。”
刘阚,不禁沉默了!
唐厉接着说:“此人可以为将,但不足以为帅。是六国遗民如鱼肉,根本就不懂得体恤。而且横征暴敛,杀性过重。说实在话,我对于百越之战,并不乐观,弄不好还会惨败。”
“惨败?不会那么严重吧。”
唐厉说:“阿阚,你没有去过百越,不晓得那民风是何等的剽悍,环境是多么的复杂。
秦军对百越的情况并不了解,许多甚至是凭空臆想出来。
南郡一地的战事虽然结束,但我却可以肯定,一俟攻入岭南之后,死伤将会格外惨重。
至于屠睢,定不得好死!”
不得好死这四个字,在后世是一句骂人的话。但在这个时代,其贬义却不是很大。
唐厉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说这番话的时候,显得非常冷静,“若想彻底平定百越,当剿抚并用为上。以我之见,这将会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两年、三年……甚至更多。”
这原本和刘阚等人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可不知为什么,大家的心里都有点沉重了。
审食其见此情况,连忙转移话题,“阿阚,你去找那酿酒的法子,不晓得最后找到了没有?”
曹无伤也说:“是啊,你带来的那些东西,看上去稀奇古怪,究竟是什么用处?”
“酿造的方法倒是找到了!”
刘阚神色一黯,颇有些伤感的说:“不过这一路上,我也遇到了很多事,让我感慨颇深啊。”
“遇到了甚事?”
刘阚当下压低了声音,把他在宋子城的遭遇说了一遍。
当听到高渐离的名字时,曹无伤和审食其不由得面面相觑,而唐厉的脸色更加的苍白。
“我没有阻拦!”面对眼前的三个朋友,刘阚也没有隐瞒什么,叹了口气说道:“而且我也阻拦不了……我明知道高渐离为何这么做,甚至我也清楚,他根本不可能成功,可我还是眼睁睁的看着他去送死。那一天,我甚至有一种古怪的想法,我竟然有点希望他……”
刘阚突然闭上了嘴巴,没有再说下去。
唐厉低着头,闷闷的说了一句:“希望他能成功,是不是?”
“我……”
唐厉喝了一口酒,脸上浮起了一抹笑容,“阿阚,看来你也发现了如今这时局的变化啊。”
“变化?”
唐厉说:“从表面上来看,大秦朝似乎是波澜不惊,一切都在平稳的过渡。但实际情况呢……山东六国,抛开其他几国且不去说,只说故齐和楚国,与大秦所奉行的法家学说截然不同。这无关孰优孰劣,只在于是否可行……秦因法而崛起,有着他特殊的情况。
当年孝公赢渠梁继任秦王之位的时候,内忧外患,老秦可说是已面临灭国之祸。
外有六国大军,内有义渠异族蠢蠢欲动……加之老秦连年征战,国库空虚,已无力支撑。在当时的情况,不变法则必死无疑。就算是变法失败,也不会比当时的情况再差。
商君变法,在当时的老秦而言,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举国百姓希翼强盛,万众一心……可就算是这样子,商君也是用了整整二十余年才成功。”
对于过往的历史,对于商君变法的过程,刘阚并不是非常清楚。
事实上对先秦所发生的事情,后世能够考究的,无非就是几部史书和一些子经文章。
但可以想像,商君在推行变法的时候,想必是有一番腥风血雨吧。
唐厉说:“如今六国平稳,民心思安……如果皇帝能冷静一下,就应该知道在这种时候,全面推行秦法,绝非是个好时机。当循偱渐进,逐步的消除六国百姓对老秦的抵触之心……这需要更加漫长的过程,也许几十年,甚至百年。可是皇帝却好像等不及了。”
审食其说:“以你之见,会出乱子?”
“如今,这天下有皇帝在,所以还不会有太大的乱子。可是皇帝如果不再,定然天下大乱!
而且,皇帝如果这样子下去,多一天,这乱子就会重一分。
如果高渐离真的可以成功,以大秦目前的情况而言,说不定真的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说着话,唐厉向刘阚看了过去。
刘阚没有表示,可是从他的眼中,却能看出一丝讶然。
就在这时候,后院突然传来了一声惊叫。
刘阚等人一怔,蓦地站了起来。那惊叫声,太熟悉了……刘阚一下子就听出,是阚夫人的声音。
出什么事了?
刘阚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后院跑去。
唐厉曹无伤审食其三人紧紧跟随,眨眼间就来到了后院中。
阚夫人卧房一派漆黑,不过房门却是敞开着。王姬手执一个牛油火烛,带着王信赶来。
刘阚二话不说,一把抢过火烛,顺手抄起一根竹棍,就冲进了屋中。
“我打死你这混蛋!”
屋中的景象,让刘阚顿时火冒三丈。
只见一个巨汉,跪在榻上,双手还环抱着阚夫人的腰。
居然敢非礼我老娘……
刘阚怒吼一声,举起竹棍就向那巨汉扑去。说来也奇怪,那巨汉却好像小孩子一样,紧紧的搂住阚夫人的腰,身子蜷成了一团,口中呜咽着,也不知道究竟在说些什么。
“阚,你给我住手!”
竹棍狠狠的抽在那巨汉的身上,啪的一声格外响亮。
巨汉呢,居然不躲不闪,当竹棍打在他身上的时候,发出了一声好像小孩子一般的惨叫。
与此同时,阚夫人也大喝一声,制止刘阚继续动手。
她轻轻的抚着那巨汉的脑袋,如同安慰小孩子一样的说着话,“不哭,不哭,没事了,没事了……阿阚,还不把棍子放下来……乖,莫害怕,你看……没有人会欺负你的。”
在阚夫人柔声的安慰下,巨汉似乎安静了。
头静静的伏在阚夫人的腿上,不时还呜咽两声。
阚夫人的体形,比之这巨汉,俨然小了一号,却好像保护神一样的,护着这个巨人。
诡异的景象,让刘阚等人目瞪口呆。
“母亲,这是,这是怎么回事?”
刘阚也认出来了,那巨汉赫然正是他带回来的家伙。想来是苏醒了,却摸进了阚夫人的卧房。
阚夫人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巨汉,抚摸着他的头发。
听到刘阚询问,抬起头说:“我也不知道……我刚睡下,他就跑了进来……刚才还真的是吓了我一跳,故而惊声呼喊。可这孩子并没有什么恶意,就这么一直抱着我,还叫我娘亲。”
刘阚一蹙眉,往前走了一步。
“别打我,不要打我……娘,我以后听话,再也不会惹您生气了。”
那魁梧的巨汉,惊恐的大叫起来。
阚夫人连忙制止住了刘阚,然后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乖,娘就在这里,不会让人打你的。”
“这,这算是怎么一回事?”
刘阚呆呆站在原地,看了看审食其,又看了看唐厉等人。只是这些人,也都是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王姬轻声道:“阿阚兄弟,依我看,他好像是因为脑袋……所以想不起自己是谁了。”
一边说着,她轻轻用手拍了一下头。
刘阚的面颊一抽搐,脑海中蓦地闪过了一个名词:心因性失忆症?
第八十九章 有兄名巨
所谓心因性失忆症,也就是因脑部受创而造成的各种失忆现象,也可以称之为离魂症。
刘阚装过,但当时却是因形式所迫。
可他没有想到,居然真的碰到了真的失忆症。看这巨汉的样子,也不像是作假,难道是真的失忆了吗?刘阚怔怔的看着巨汉,片刻后不由得苦笑一声,“母亲,该怎么办?”
“让王姬和信留下来吧,你们先出去。”
阚夫人慈爱的看着巨汉,“这孩子没坏心思,娘看得出来。他就是在害怕……你们在这里,他肯定平静不下来,还是先出去吧。没事儿,等他平静下来,再商量怎么办吧。”
“可是……”
“没事儿的,出去吧。”
刘阚见阚夫人的态度很坚决,只好点头答应。
看了王姬一眼,那王姬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笑了笑,似乎是再说:阿阚兄弟,放心吧。
一群人退出了卧房,站在天井中,却茫然不知所措。
灌婴等人也赶了过来,可是看到这样的情况,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没办法,那就守着呗!
一群人或是坐着,或是蹲着,在庭院中守了整整一夜。当天方亮的时候,阚夫人带着王姬和王信走出了房间。
“母亲,怎么样?”
刘阚连忙迎了上去,紧张的询问。
阚夫人笑了笑,低声说:“没事儿了,那孩子已经睡着了……也是个可怜人,我看就先这样吧。王姬,就有劳你多照看他一下,有什么变化就赶快告诉我们。阿阚,你随我过来一下,我有点事情要和你商量……诸位也辛苦了一夜,我看都先去休息一下吧。”
话是这么说,大家也都答应了。
可没有一个人挪窝,看着刘阚随阚夫人一起进了另一间房舍,一个个都不禁有些茫然。
“母亲,您有什么吩咐?”
阚夫人示意刘阚坐下来,沉吟了片刻后,低声说:“阚,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处置?”
刘阚半晌才反应过来,阚夫人口中的‘孩子’就是那刺秦的巨汉。
这也难怪,以那巨汉的块头,比刘阚还要大上一号,怎么都难以和‘孩子’这两个字扯上关系。
见刘阚没有开口,阚夫人接着说:“我是说,那孩子如果治不好,或者他的主人也没找上来,你想怎么安置他呢?是把他留下来,还是赶他走?他如今这样子,只怕出去没多久,就会横死路边。
阚,你长大了,开始做大事情了,娘不想拦你。只是娘……你这次出门一去就是半年,虽然说家里有王姬和信,可是娘这心里却空落落的。我想把那孩子留下来,怎么样?”
刘阚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这两年,家里的情况不晓得比当初强了多少倍,日子过的也好了,可是自己陪伴阚夫人的时间,却越发的稀少。一开始是被罚作,出来以后就忙着那酒和生意上的事情。
而后一走半年多……
阚夫人一个人呆在家里,虽说不愁吃穿,可难免会感到孤寂。
王姬善解人意,王信也很听话。可终究是外人,有些事情,有些话语,老夫人无发说出口。
可是,把那巨汉留下来,妥当吗?
“母亲,孩儿……”
“阚,我不是责怪你。男儿大丈夫志在四方,娘也看出来了,自从你死里逃生那么一次之后,比起以前的浑浑噩噩,强了百倍。可是娘这心里,却总是希望你……还是那个整日里围在娘的身边的模样……娘也就是这么一说,如果觉着为难,就当我没说过。”
阚夫人说完,轻轻叹了口气,神情间显得有些落寞。
刘阚深感愧疚,连忙说:“母亲,都是孩儿不孝。如果母亲真想把他留下来,孩儿没有意见。只是这身份……需好生的琢磨一下才是。要不然在户籍那一块可说不过去啊。”
阚夫人眼睛一亮,“这件事情,娘已经想过了。其实,你早年有一个哥哥,后来因为兵荒马乱的,就走失了。你爹和我那时候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根本无力去寻找他。等安顿下来以后,时间也久了,都觉着他活不下来。一晃这么多年,却没有想到……”
刘阚瞪大了眼睛,看着阚夫人。
好半天,他咽了口唾沫,“母亲,您说的是真的?”
阚夫人展颜一笑,“当然……是假的了。不过看着那孩子,娘就觉得,好像看到你小时候的模样。权当作是你那走散的哥哥,说较起来也方便一些,只不晓得能否说的过去。”
刘阚长出了一口气,苦笑着看了一眼阚夫人,“母亲,能说得过去……您刚才说的时候,险些把我都蒙骗过去了。不过,您最好是小心一些的好,那家伙的力气,怕是比我还大。
这件事我一会儿找无伤商量,最好不经过县长,直接在曹亭长那边登记就是。
曹老是个心善的人,也好说话。以我和无伤的交情,只需在户籍上做些手脚也就是了。
恩,这件事我今天就去办……还有,那户籍上应该叫什么名字?孩儿对此可不太擅长。”
阚夫人想了想,“那孩子身形巨大,犹如巨人一般。不如就叫他巨吧,刘巨,如何?”
刘阚点点头,“孩儿记下了!”
“那你赶快去办吧,我且去看看那孩子。真和你小时候一样,一会儿见不到娘,就不得安生。对了,回来的时候,记得带些布匹绢帛,这两年没做过衣服,不晓得成不成。”
阚夫人说着话,兴高采烈的走了。
而刘阚这心里面,却生出了一种失落之情。
来到这个时代,和阚夫人相依为命,一晃已四年光景。不管刘阚愿不愿意承认,在内心深处,他已经把阚夫人看作了母亲。如今突然来了这么一个人,分掉了他大半的关爱。虽然明知道是什么原因,可总是有些不太舒服。那种感觉,还真的是怪异至极。
走出房门,刘阚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不过这样也挺好,至少阚夫人看上去非常开心!
“老唐,无伤,我们进城去吧。”
审食其等人并没有离开,而是在天井中等候着。
刘阚走出来,把那燕酒酿造的方子递给了审食其,“照着这方子,今天先试验一下,看一看效果如何。就拜托其哥你了……蒯彻,你和我一起进城,程先生准备一些窖酒,五十瓿应该差不多了。我回来以后,还要去一趟军营。这些时日,也着实辛苦了他们。”
“那我呢?”
灌婴见人人都有事情做,忍不住跳出来问道。
刘阚想了想,“你和信把那水缸注满……你不是一直要学三宫步嘛?正好是一个机会。”
众人闻听,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灌婴嘿嘿的也笑了,挠了挠头,不再言语。
一切安排妥当后,刘阚套上了一辆马车,装了几瓿酒,带着蒯彻,和唐厉曹无伤进城。
在路上,刘阚和曹无伤说了一下刘巨的事情。
曹无伤不禁笑道:“婶婶果然是好心肠,这件事倒也不难。只是阿阚,从今之后,你可就要有个兄长了……嘿嘿,我看啊,婶婶对那家伙好像比对你还好,你可要小心才是。”
蒯彻没有说什么,而唐厉却微微一蹙眉。
“阿阚,虽说是笑话,但你还是真的要多小心。你要知道,这户籍一落,你们这兄弟的关系可就无法再改变了。如今他想不起来过往的事情还好,他日若想起来呢?你又当如何?
你不是常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人心却是隔着肚皮,若不加以小心,只怕将来还会有一番纠结。总之,小心无大错。”
在前面赶车的蒯彻也忍不住说:“东主,唐先生所言极是!”
刘阚心里咯噔一下,沉吟片刻后,“此事我记下了,多谢老唐你的提醒,若不然我还真的就疏忽了此事。蒯彻,你以后多为我留心一下,程先生太老实,难免会有差池。”
蒯彻忍不住嘟囔道:“那东主的意思就是,我不老实喽?”
刘阚一怔,旋即大笑起来。
蒯彻也忍不住笑了,扬起马鞭,手腕一抖,鞭子在空中炸响,两匹马立刻撒花儿的奔跑起来。
远处,沛县的城墙,已隐约可见。
第九十章 萧何示警
俗话说的好:朝中有人好办事!
古往今来,这也算是一个颠仆不灭的真理了吧。至少在刘阚看来,这俗话确有几分道理。
原本,依着曹亭长的性子,这种违法的事情肯定不会做。至少换个人的,他绝不会答应。可这事情和刘阚有关系,情况就有点不同了。不说别的,靠着刘阚的泗水花雕,曹家如今的日子比以前好了许多。不过这还算是次要,最主要的是,他那儿子的成熟。
曹无伤以前是个毛躁的性子,而且口无遮拦,很容易得罪别人。
可自从认识了刘阚之后,曹无伤的性子在慢慢的发生转变。喜欢读书了,说话也有分寸了,至少不会像以前那样,张口就得罪别人。那一点点的成长,曹亭长都看在眼中。
曹亭长老实巴交,是沛县出名的老好人。
别人骂他,他不会还口,说的重一点,也许会红一下脸,但绝对是做不出过分的事情。
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些事情不好做的太过。这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曹无伤被欺负的时候,他往往不会插手。但不插手,却不代表他不心疼。只是那天生的懦弱,让他在大多数时候总是逃避。
可是现在,曹无伤已经能支撑起这个家了。
而这一切的变化,正源自于刘阚。所以,当曹无伤回家把刘巨的事情说了以后,曹亭长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这本来就不是一件多大的事情,更何况还有刘阚牵扯在里面。
刘巨,年二十五岁,出生于秦王政六年……
仅一天的光景,刘家就正式添了一口人,刘阚也随即多了一个兄长。
处理完了刘巨的事情之后,刘阚又走了一趟官署,拜望了一下那位新任的沛县令李放。
如今沛县人口已经过了万户,这县长的称呼,也就变成了县令。
正如阚夫人所说的那样,这位县令大人乍给人的感觉,是彬彬有礼,言谈举止透着一股子书卷气,很和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说起话来也是细绳慢气,丝毫不显出官威。
可是,刘阚却觉着这位县令大人很假!
不是说他是假县令,而是说他说的话,包括一举一动,还有那脸上的笑容,那和善的语气,还有那股子儒雅的书卷气,都很假。这是一个很会隐藏自己的家伙,心机深沉。
开口必称陛下,闭口必谈律法。
看上去是那么的恭敬,可是刘阚能觉察到,他对老秦人那种发自骨子里的藐视。
也难怪,这位李放大人出自稷下学宫。有道是齐鲁有鸿儒,燕赵多豪士。在山东六国人的眼中,老秦人只是一群蛮夷而已。即便是国破家亡,那刻在骨子里的傲气,却不会改变。
老秦中最有德义的高士,也比不得齐鲁最暴虐之人的仁义。
这是大多数出身于齐鲁的学子所认知的一点。只不过形势逼人强,虽有傲气,却图之奈何?
刘阚和这位假模假样县令大人说了一会儿话,就浑身不自在。
盏茶光景,他起身告辞。
县令大人笑呵呵的送他走出堂上,临了说:“刘生,你一走半年之久,不晓得今年这贡奉朝廷的万岁酒,是否会有所耽搁?再过两个月,就差不多了,莫要耽误了大事。”
刘阚连忙道:“小人定不会耽搁陛下的大事,定按时贡奉。”
李放的眼睛里闪过了一抹失望之色,旋即又隐去,笑呵呵的说:“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刘阚心中奇怪,这位李大人究竟是什么意思?
离开县衙官署的时候,刘阚和萧何打了一个照面。
很显然,萧何并不知道刘阚已经回来的消息,在一怔之后,微微一笑,“刘生何时回来的?”
“昨日!”
对于这位萧何先生,刘阚可不敢有半点怠慢。
“这半年来,有劳先生对我母亲颇为照应,但不知何时有空,让在下设宴感谢一番?”
“感谢倒不用了!”萧何笑道:“都是乡里乡亲,谈不上照应二字。”
话说的很客气,却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刘阚看了萧何一眼,当下也不强求,拱手告辞。
沛县人的乡党情结非常严重。
刘阚心里很清楚。在萧何的眼中,自己始终是一个外乡人……更何况,身上那老秦人的烙印?不管自己在沛县生活多久,做出什么样的成绩,在萧何的心里,怕还会有纠结。
怎么解开这纠结?
刘阚目前还没有想好。但他并不灰心,只要自己能做的够出色,萧何迟早会改变看法吧。
“刘生!”
就在刘阚正要走出县衙大门的时候,萧何却突然叫住了他。
看了一下四周,萧何轻声道:“沛县托刘生的福,如今热闹了不少。只是……这人多了,难免会有鱼龙混杂。刘生如今颇有家业,难免会被人眼红,还请多多留意小心啊。”
刘阚一怔,开口想要询问。
可萧何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转身就走了。
萧何这是什么意思?
是有人想要对我不利吗?
刘阚微微一蹙眉头,这心里面就有些纠结的感触。既然提醒我,为何又不和我说清楚?
或者,他亦有为难之处?
不过,他说的不错。自己如今也算是有了家业的人,小小的作坊,日进斗金,难免会被人惦记。按道理说,如果真有人惦记的话,要动手最好的时机,莫过于他外出之时。
怎么会……
哦,对了!
任嚣派驻了五十名秦军,想必会让人多多少少生出顾忌。
是雍齿吗?难道这家伙,还不死心?
刘阚有些心神不宁的离开了县衙。
萧何站在县衙的大门后,看着刘阚的背影,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
“萧大哥,你在这里看什么?”
萧何扭头看去,原来是曹参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身后。曹参如今已不再是单纯的狱吏。
在新任县令李放到来之后,曹参被任命为书吏。
萧何很清楚,这是李放对他有所顾忌了!想当初,任嚣在的时候,很多细节的事情都是由萧何来处理。这也使得萧何在沛县的威望,日益增高。而现在,李放有点信不过他。
提曹参,其实就是为了分掉萧何手中的权力。
曹参本身也是个有本事的人,虽然在很多方面比不上萧何,但也未必就真的差他太多。
虽然曹参分了萧何的权,可并没有影响到两人之间的友谊。
萧何微微一笑,“我在看人!”
“看人?”曹参顺着萧何的目光看去,“那不是刘阚吗?这家伙回来了?居然也不打个招呼。”
说完之后,曹参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萧大哥,你莫非是在担心刘阚?”
萧何淡定一笑,轻轻摇头,“我不是担心他,我是担心沛县的父老乡亲。这家伙回来,只怕这沛县的安宁,也将一去不复返了……参,我有种预感,可能会有大事情发生。”
曹参闻听,脸色也刷的变了!
第九十一章 国风相鼠
沛县并出现什么乱子……
至少在刘阚回家后的十几天里,一切都显得非常平静。泗水花雕继续热卖,陈禹和灌雀对残酒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特别是灌雀,从一开始的三千瓮,已增加到六千瓮,整整翻了一倍。而陈禹的生意似乎没有灌雀的那么好,但是需求量也一直在持续的增长着。
这里面,牵扯到了南北差异的问题。
所以要慢慢的展开,心急不得。刘阚对此也不甚在意,他所在意的是那陈平的音讯。
负责接运货物的人,一直是陈义。
刘阚回来之后,陈义又来过一次。据他说,陈平现如今稷下游学,也说不太准行踪。听陈义的口气,陈平似乎不是很喜欢生意上的事情。而陈禹也没有勉强他,就由着他去了。
反正生意上有陈义帮着,陈禹并不是太吃力。
但在刘阚而言,却不免感到有些失落。虽然不能确定此陈平是否就是彼陈平,但遇上了,总归比错过了强。好在现在已经搭上了陈禹这条线,如果真的是一个人,倒也不怕。
五十名秦军也没有立刻离开。
刘阚在拜访了李放之后,当天就前去拜望了周兰。
周兰是个敦厚青年,二十七八的年纪,故魏安邑人。秦灭魏国时,周兰刚加入魏军。甚至未能真正的上过战场,就成了俘虏。此后成为老秦的轻兵,斩将杀敌,颇有功勋。
轻兵,可以用敢死队、炮灰这样的后世词句来解释。
大都是有战俘或者刑徒来担当,不配盔甲,连兵器都是临时发放。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能够从一个轻兵变成正规军的属长,其中经历过多少次生死,周兰也无法计算清楚。不过总算是熬过来了……虽然军职并不高,可好歹也是五十个人的头儿,比起那些战死的轻兵,周兰非常满足。
“奉郡守大人之命,我们暂不归队。”
当刘阚询问周兰归期的时候,周兰回答说:“再过些时日,就该送万岁酒往咸阳了。郡守大人的意思是,要我们在这里等着,一俟万岁酒出窖,就立刻送往相县,不得耽搁。
刘生你莫在意我们!
郡守大人已经给我们安排了足够的辎重。只望你能按时出窖万岁酒,否则大家都麻烦。”
刘阚心中狂喜……
距离供奉万岁酒的日子,还有大约三个月的时间。
也就是说,这五十名秦军将会留守此地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那些对泗水花雕虎视眈眈之辈,恐怕是不会轻举妄动。也就是说,刘阚从中获得了三个月的时间来做准备。
足够了!
※※※
接下来的日子里,刘阚就开始了紧张而繁忙的工作。
在外人看来,他是在为万岁酒做准备。但实际上呢,万岁酒的事情,已无需他去操心。
整日里和审食其呆在酒窖里,鼓捣着那些从宋子搬运回来的烧锅器具。
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烧酒的研制上。其间吕嬃来过几次,但都未能见到刘阚。
没办法,忙!
刘巨的伤势渐渐好转了,却像个小孩子一样,整日里缠着阚夫人。
巨人小孩儿?这是灌婴对刘巨的称呼。他所感兴趣的,是和王信一起练功,习武。偶尔拉着程邈一起喝酒,曹无伤偶尔也会跑来凑热闹。一群人在一起,倒是混的越发厮熟。
蒯彻和唐厉比较谈的来。
准确的说,唐厉的祖父唐睢,也是策士出身。虽然到了唐厉这一代,更倾向于兵家之术,但那骨子里的策士血脉,还是无法磨灭。时常和蒯彻一起争辩,或是面红耳赤,或是相对一笑,乐在其中。而王姬呢,一边操持家务,一边照看着作坊,大有管家之风。
这一天,唐厉照例有和蒯彻争吵起来了!
阚夫人在堂下,晒着太阳,缝补着刘阚和刘巨的衣服,笑呵呵的看着刘巨和王信嬉闹。
一个巨人,一个傻子……
王信抱着刘巨的大腿,誓要将他掀翻。刘巨则用一只胳膊,让王信每每是无功而返。
王姬呢,和阚夫人坐在一起。
“王姬,你有没有发现,巨和信,好像一对父子呢。”
阚夫人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句,让王姬的脸,腾地一下子通红。低着头不说话,却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正在嬉闹的两个家伙,这心里扑腾扑腾的直跳,脸颊好像火烧一样。
“老夫人,阿阚兄弟今年也快十八了吧。”
阚夫人点点头,“是啊,再过些天,就整十八岁了。”
“十八岁,是时候找个婆家了!”王姬在悄然之中,把话题就给岔开了,笑呵呵的说:“不知道老夫人有没有打算?或者看上了哪家的闺女?这寻常人家的娃,可配不上我兄弟。”
阚夫人却叹了口气。
“阚如今也不容易,你看他,自打回来之后,整天的就消停不下来。说实在的,我倒是有个好人选。吕家的二小姐,和阚也算是青梅竹马,只是早先的几次误会,怕是挺麻烦……王姬,你说阿阚是怎么了?阿嬃其实挺喜欢他的,为什么他却没有半点反应?”
吕嬃对刘阚的心思,几乎所有人都能看出来。
吕家如今在沛县算是站稳了脚跟,最难熬的一段日子,也已经过去了。
一方面和刘邦的联姻,让沛县一些人不得不小心谨慎;另一方面,刘阚的出现,的确是分担了吕家的一部分压力。不过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吕家虽然站稳了脚跟,可是想再上一个台阶,怕是非常困难。除非,吕家能够另外找到一条财路,否则就难成气候。
王姬说:“要不找曹亭长出面,说项一下?”
“曹亭长?”
“是啊,曹亭长也是沛县的老人了,由他出面说项的话,说不定有门儿。”
阚夫人放下针线,犹豫了片刻之后说:“这件事,回头还是问问阿阚的意思吧。他如今也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到时候听听他怎么说,如果他愿意,再请曹老出面不迟。”
就在这时,正在天井中和王信嬉闹的刘巨,突然停下了动作。
抬头仰天,鼻子用力的抽了两下,瓮声瓮气的说:“娘,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古怪?”
他这么一说,其他人也放下了手中的事情。
灌婴也站起身来,抽了两下鼻子,“是,是有股怪味儿……好像是酒?不过又似乎不是。”
王姬眼睛一亮,“莫非是阿阚兄弟他们鼓捣成功了?”
唐厉曹无伤呼的站起身来,二话不说就往酒窖的方向跑去。
那股子味道,醇郁浓烈,令人沉醉。越来越浓,越来越浓……从那酒窖里传来,令人熏然。
曹无伤二话不说,推开了酒窖的门。
扑鼻的酒香,冲的他脑袋一昏。连忙屏住了呼吸,后退一步。然后再往里面看,就见刘阚和审食其两个人都倒在地上。那烧锅里,蒸腾着一股子水雾,并散发着浓郁酒香。
“阿阚,阿其……”
曹无伤和唐厉冲进去,想要把刘阚两人抬出来。
可刘阚的身体太重了……已过了九尺的身高,体重更有二百六多斤的份量。曹无伤能背起审食其,可唐厉却抬不动刘阚。那小脸儿憋的通红,硬是没能把刘阚挪动半分。
“巨,进去把你弟弟搬出来吧!”
阚夫人看唐厉那吃力的样子,忍不住对跟在身边的刘巨说了一声。
刘巨二话不说,冲进了酒窖里,一下子将刘阚甩在了身上。扭头看了一眼唐厉,胳膊一夹,把唐厉也给弄了出来。
“娘,里面的味儿好难闻!”
阚夫人等人围过来,连忙查看刘阚和审食其的情况。半晌之后,王姬忍不住笑道:“不用看了,阚兄弟和阿其都没事儿,估计是被那酒的味儿啊,给熏醉了……唐厉,你们在鼓捣什么啊,这味儿这么冲?我酿酒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冲的酒味儿。”
灌婴轻声道了一句,“是燕酒!”
说完,看着唐厉和曹无伤道:“老唐,你们究竟在搞什么鬼?那燕酒的滋味我可是尝过,难喝的很。非苦寒之地的人,怕是不能习惯这股味道。你和阿阚究竟在折腾什么?”
曹无伤口直心快,“阿阚说,要送我们一场富贵!”
“富贵?”
所有人诧异地看着那昏沉沉醉倒的刘阚和审食其二人,眼中却闪烁着疑惑的光……
※※※
刘阚和审食其是在傍晚时醒过来。
才一清醒,二人就立刻又冲向了酒窖,甚至没来得及和大家解释。而这一次,唐厉和曹无伤也跟了过去。酒窖里的气味儿已经散去,审食其和刘阚在里面忙碌了好一阵子,然后审食其拎着一个酒瓿走出来,笑呵呵的招呼众人道:“来来来,尝尝这新出的燕酒。”
曹无伤弄来了几个陶碗,抢过酒瓿,从里面到处如清水般的酒水。
色泽还是有点浑,但是比之当初刘阚在宋子酒楼中尝到的燕酒,显然有了不小的进步。
灌婴喝了一口,然后呲牙咧嘴的连声呼叫,“好辣,这酒好辣。”
站在酒窖门口的刘阚,此时却露出灿烂的笑容。
这酒,如果和后世的茅台啊,五粮液啊相比,绝对是比不上。但他之所以酿造这种烧酒,并非单纯为了饮用。从酒缸里舀出一勺酒,倒在了碗中。然后让人拿来火烛,在酒液上一扫。噗的一下子,那碗中的酒水就燃烧了起来,一层蓝幽幽的火苗子,格外诡异。
和审食其相视而笑!
这一个月的辛苦,终究是没有白费啊!
下一步就是要设法酿制药酒。药方子刘阚有,而且审食其等人有亲身走了一次百越,对于当地的情况也有了足够的了解。只要能成功,少不得一人一爵军功,至于其他,以后再说。
当晚,刘阚等人兴奋的睡不着觉,把那药方子研究了又研究,一直到天泛齐鱼肚白的光亮。
兴奋劲儿过去之后,刘阚等人稍事休息。
到晌午时,曹无伤第一个醒过来,叫喊着要去沛县酒楼请客,庆祝他们将来能升官发财。
对于这个并不过分的要求,刘阚自然不会拒绝。
不过阚夫人并不想去,她不愿意走,刘巨自然也不愿意离开。连带着王姬和王信,也不想进城。
刘阚倒也没有强求母亲一定要和他去分享快乐。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性格,每个人有每个人庆祝喜悦的方式。在这一点上,何必强求呢?至少,他能看出,阚夫人其实很开心。只是在大多数时候,她不喜欢把欢喜表于形色。
一大群人就这么浩浩荡荡的进城去了。
至于酒窖里的秘密?不需要为此担心……君不见程邈的住处,距离酒窖不过百步之遥。
而且,阚夫人也不会放任他人,随意进出那里。
刘阚等人在沛县城中找到了一家酒肆。酒肆的主人自然认得刘阚等人,顿时笑逐颜开。
没办法,谁让这一群爷是财神呢?
店家自然要伺候周到,说不定还会另有一番际遇。
刘阚不喜欢太过嘈杂的环境,于是让店家摆下了一个屏风,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空间。
时值正午,酒客们渐渐多了起来。
刘阚等人在屏风后小声交谈着,讨论着如何从这烧酒之中,赚取最大的好处。
论商业头脑,唐厉和蒯彻都不太行。但审食其却生就了一个精明的头脑,和刘阚窃窃私语。
唐厉蒯彻,曹无伤灌婴四个人则聚在一起推杯换盏。
不多时,已酒意薰薰……
可就在这时候,酒肆中突然传来了一阵喧闹。
就听刚才领刘阚等人上座的店家说:“刘季,你已经成了亲,有了家……整日里还如此的游手好闲,成何体统?你算一算,从去年到现在,你在我这里喝了多少酒?可曾结过一次酒钱?
大家都是自丰邑出来,我不想和你计较。你回去看看,家里的活儿都是你媳妇一人操持,你整天的却是混吃混喝。怪不得你爹骂你不成器……今天,这酒钱必须要给我结了!”
刘季?
他回来了吗?
刘阚并不知道刘邦已经回到了沛县。他走的时候,刘邦还没有回来;他回来之后,忙着烧酒的事情,整天又不出门。所以对沛县城里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审食其自然不会和他谈及刘邦,心里腻歪还来不及呢,提这个人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至于曹无伤和唐厉,也都没有说过刘邦的事情。
这一来二去,刘阚几乎忘记了这个人的存在。
“刘季什么时候回来的?”
“你走后没多久就回来了……据说也没赚到什么钱,甚至把本钱都折了。刚回来的时候还行,可后来就憋不住了,整天带着一帮子人游荡,和以前没什么区别。据说吕文老儿也拿他没办法,时不时的给他些资助,可他转手就花了,然后到处的蹭吃蹭喝。”
转过身,透过屏风的缝隙,刘阚向外看去。
只见刘邦懒散的坐在一张食案上旁边,醉眼朦胧的说:“安丘伯,我又没说不还你钱。等我有钱了,十倍百倍的还给你……不过喝了你几觞酒,何必斤斤计较,算什么乡亲?”
“是啊是啊,老安丘,我大哥来你这里喝酒,是给你面子。”
十几个地痞立刻起哄,有的甚至站起来,撸袖子好像要打人一样。
安丘,是这酒肆主人的姓氏。年纪大约有四十来岁的模样,闻听刘邦的话,气得脸通红。
不过也不能不承认,因为刘邦经常在这里喝酒,沛县的那些地痞,从不敢在这里闹事。
看着刘邦那一副懒散的模样,安丘伯叹了口气,“不成器的东西!”
说完,他转身要走。哪知这一句话,却让刘邦勃然大怒。呼的一下子站起来,“老安丘,你刚才说哪个不成器?我告诉你,我可是做大事情的人,我可是龙之子,你明白吗?”
安丘不禁冷笑一声,“还龙之子……”
有些事情,大家心里明白就好,大都不会挂在嘴边。
但他那轻蔑的表情,却让刘邦更加的愤怒。环视酒肆里的人,怒声道:“我就是龙之子!”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信念,或者一个不容他人所质疑的禁忌。
很明显,龙之子,就是刘邦的那个信念,那个禁忌。自幼不得父亲喜爱,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是被刘公指责。于是这龙子的身份,就成了刘邦可以慰藉自己的唯一信念。
见酒客们露出嘲讽的笑容,刘邦更怒了!
刷的一下子把身上的衣服全都拽下来,冲着在座的人说:“若不相信,数数我身上的痦子。”
前面曾经说过,沛县原本属楚国之下,信奉的是黄老之学。
对于礼法之类的东西,并不是很在意。即便是赤身裸体的在大街上行走,也不足为怪。
“七十二个!”
刘邦得意洋洋的说“一共有七十二个痦子,你们谁身上有?”
“大哥,为什么七十二就是龙之子?”
有那地痞很恭敬的询问。
刘邦更加得意,坐在席子上,支起一条腿,喝了一口酒,“听说过阴阳家吗?听说过金木水火土五行之说吗……好了,看你那样子就知道没听说过。一年有三百六十天,正好是五个七十二,正对应五行之说。七十二,代表着金木水火土五行之中的土,正是赤龙,明白吗?”
刘阚在屋子里,险些一口酒喷出去。
刘邦这阴阳学说,五行理论可真的是,真的是太高明了……
他怎么就能把这七十二个痦子和五行之土就联系起来呢?好吧,就算是七十二代表土,可怎么就又成了赤龙?这理论,但凡是懂得一点阴阳学说的人,都不可能说得出来。
可问题在于,大秦两千万人口,有多少人能读书识字?又有多少人,懂得那阴阳五行?
至少在这酒肆中,懂得的人就不会太多。特别是那些生活在市井中,最底层的地痞,更不可能明白。刘邦这一通胡扯,把一群地痞说的是眼睛里冒着红心,一个个敬服不已。
“大哥果然是龙之子啊。”
就算是酒客当中有懂得五行之说的人,也不会站出来反驳。
了不起当作笑话,听听也就罢了。站出来和刘邦别扭,那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呢。
“店家!”
刘阚突然开口,让那店家过来,“刘季差了你多少酒钱,一并算在我的账上吧,莫要追讨了。”
审食其顿时变了脸色,“阿阚,你这是做什么?”
刘阚没有回答,起身道:“走吧,我们回家去!”
说完,他绕过屏风,走到了大堂上。
刘邦看见刘阚的时候,眼睛一亮,起身刚要招呼。
却见刘阚走过来,“刘季,论年纪,你足以做我大哥,可是……其实,不管你是不是龙之子,对于我们,对于这里的大多数人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我送你一首诗好吗?”
刘邦一怔,“什么诗?”
酒肆中,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刘阚沉吟了片刻,轻声唱到:“相鼠有皮,人而无仪!
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
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
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刘季,还请珍重!”
酒肆之中,沉静了片刻之后,有知道这首诗来历的人,哄然大笑起来,而不知道的,则面面相觑。
审食其等人也忍不住笑了。
待刘阚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阿阚,说的好,说的好……哈哈哈!”
卢绾满面通红,呼的起身,指着刘阚道:“刘阚,你给我站住,今若不杀你,某誓不为人。”
第九十二章 雍刘联合
刘阚所唱的这首诗,取自于《诗经·国风》里面的相鼠一篇。
在诗经当中,一共有五篇关于‘鼠’的诗,但其他四篇全都是用咒骂的口吻,唯有相鼠一篇与众不同。借用老鼠来讽刺人的无耻、无礼、无仪,可说是意在笔先,一波三折。
没办法,这个时代可以阅读的东西本来就很少。
加之蒯彻唐厉这些人,都是饱读诗书。开口必先言诗,有时候和他们说话,真的很困难。
于是,刘阚也就开始背诵诗经,至于其中的意思是什么,他未必了解,但有一些却是印象深刻。
刘邦就算是再不学无术,可毕竟走南闯北,不可能听不出刘阚的意思。
眼见卢绾暴起,他却一把抓住了卢绾的胳膊。脸上笑容,“刘季定牢记阚兄弟今日之指教。”
蒯彻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刘邦,眼中冷芒一闪。
卢绾说:“大哥,你且放开我,让我去杀了那个混蛋……他竟敢如此侮辱你,我与他誓不两立。”
“绾!”
刘邦的脸色一沉,“怎么,连我的话你都不听了吗?”
卢绾说:“大哥,难道你没有听出来,那混蛋刚才是在骂你……他骂你……”
“住嘴!”
刘邦眼睛一瞪,卢绾立刻就闭上了嘴巴。他站起来,从地上拾起了衣服,披在刘邦身上。
“安丘伯,刚才刘阚说的话我可听见了!”刘邦大笑道:“既然有人为我结账,今日自当不醉不归。把你这里最好的酒菜给我拿来,兄弟们一人一觞花雕酒,咱们痛饮一番。”
小喽啰们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见刘邦请酒,自然齐声欢呼。
安丘伯看了一眼刘邦,叹口气,转身让人上酒上菜。开门做生意,既然有人出钱,就算是再厌恶刘邦,他也不能拒绝。再说了,他拒绝的了吗?或者,他不想在沛县干下去了?
花雕香醇,可是卢绾却觉着很不是滋味。
见周围没有人注意,他忍不住问道:“大哥,刚才为什么拦着我?”
刘邦眯起了眼睛,“不拦着你,看着送死吗?屠子不在这里,你我谁能打得过那老罴?”
卢绾一怔,低下了头。
的确,刘邦身边的人,掰着指头算一下,也只有樊哙能抵得住刘阚。就算是夏侯婴周勃联手,都未必能斗得过那家伙。而且,刘阚的身边还跟着一个灌婴,看模样就不好惹。
樊哙如今不可能像从前一样,整日和刘邦呆在一起。
夏侯婴也是如此,周勃呢,回丰邑去办事儿了……自己和刘季,再加上陈贺,可能都不是刘阚的对手。刚才如果不是大哥拉住了自己,说不定这会儿已经……就算不死,也少不得一顿羞辱。
卢绾就是看刘阚不顺眼儿!
其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刘阚发迹的太快了,快的让人没办法不去眼红。
几年前,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可是现在,连那些官吏们对他也客客气气。张口刘生,闭口刘生……卢绾怎能不感到气愤?
“可是……”
刘邦摆了摆手,“难道我听不出那家伙是在羞辱我吗?礼义廉耻,呸!又算得上甚东西?他运气好,又是老秦人,所以有了今日的成就。可这风水轮流转,我不信他一辈子都这么好运气!”
说到这里,刘邦突然又笑了,“不过这家伙的确是有本事,能文能武,真的是不简单。
绾,我这身边还真没有他这样的人。萧何樊哙亦有不如,如果他能听我的,他日这沛县之中,谁还敢看不起我?嘿嘿……你还别说,这家伙弄出的泗水花雕,滋味甚足啊!”
谈笑之间,刘邦似乎忘记了刚才的不快。
可是卢绾却不由得一蹙眉头,苦笑一声道:“大哥,你的心思我明白,可你也看出来了,那家伙和咱们根本不是一路人。你向他示好,他可未必会领情,还是丢了这心思吧。”
的确,刘邦和刘阚,俨然是两个世界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能走到一起的人。
可越是这样,刘邦就越是觉得有趣,“绾,话也不能这么说。今日不是一路人,难保他日也不是一路人?这刘阚啊,风头太劲了,长此以往下去,他一定会倒霉,不信走着瞧。”
“呵呵,走着瞧就走着瞧,先狠狠的吃他一顿再说!”
和刘邦说了一会儿的话,卢绾心里这股子憋屈,似乎得到了一些缓解。
一顿酒,直喝到了天将傍晚。刘邦这才心满意足的站起来,和卢绾勾肩搭背的走了。
至于那些小喽啰们,自会散去,无需他去操心。
安丘伯看着这两人的背影,突然叹了口气,招呼伙计收拾狼藉一片的杯盘,自忙去了。
已进入了初夏时节。
傍晚的风,吹在身上,让人感觉很舒服。
刘邦和卢绾酒意涌上来,熏熏然哼着那俚俗的小调,嘻嘻哈哈的在街上走。
虽然刘邦如今是吕家的姑爷,但并不在吕家住。甚至没什么事情的话,他根本不登吕家的门。在沛县,他自有他的住处。樊哙的家,没有吕家那般舒适,可住着很安心。
走过街道拐角,再往前就是樊哙的家了。
从路边的小巷中,突然走出了几个人。为首一个头裹黄帻,身高七尺,拦住了二人的路。
此时,天还不算太黑。
刘邦斜着醉眼,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雍二,你有甚事?”
来人是雍齿的仆人,行二,故人们叫他雍二。乃至于他的真名,已经没有人能记起来。
别看对方的人多,刘邦还真就不害怕。
樊哙说过:“谁敢动刘季一根毫毛,我就杀了他全家。”
没错,樊哙是个一文不名的狗屠之辈,可光脚的总是不会害怕穿鞋的人。雍齿家大业大,如果真的恼了樊哙,落得个全家死光光的下场,可不是太划算。再加上夏侯婴周勃这些人,还有满城的地痞流氓,全都是亡命之徒。伤了刘邦?除非雍齿不打算活了。
果然,那雍二一脸的谀笑,丝毫没有为刘邦那不客气的呼喝而生气。
“刘季,我家主人想请你喝酒,不知能否赏脸?”
刘邦和卢绾相视一眼,忍不住笑了,“今儿个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居然有这么多人要请我喝酒?去,为什么不去?既然有人请客,不去就是脑袋有问题……前面带路吧。”
活脱脱训斥狗一样,雍二丝毫不恼。
转身在前面带路,刘邦和卢绾跟在后面,几个雍家的家人,默默随行。
卢绾的酒醒了,“大哥,雍齿和我们一向不对付,无缘无故的,为什么要请我们喝酒?”
“嘿,去了不就知道了?”
刘邦冷笑一声,“正好,我还有一笔账要和他算算。去年他让吕泽那个笨蛋冒用我的名字,挑唆人找刘阚的是非。妈的,老子的名头是那么容易用的?正好和他清算一番。
绾,你别是怕了吧。”
“怕他个鸟!”卢绾脸通红,恶狠狠的说:“他敢动心眼儿,老子切了他的鸟塞他嘴里。”
“这就对了嘛,区区雍齿,怕他个甚?”
一行人就这样来到了南城雍齿的住处,在雍二的带引下,直接到了花园,登上一座凉亭。
凉亭中摆放着两张食案,雍齿正自斟自饮。
刘邦拉着卢绾,二话不说一屁股坐在雍齿对面的食案后,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
“老雍,找我来有什么事,痛快点说。”
刘邦还是一副懒散的模样,大大咧咧的说:“老子很忙,屠子在家烹了一条狗,正等我呢。”
言下之意:别惹我,否则樊哙不会饶你。
雍齿微微一蹙眉,“刘季,大家乡里乡亲,请你喝酒而已,何必这么紧张?”
刘邦嗤之以鼻,“紧张?你那只眼睛看到老子紧张了?好了,废话少说,赶快说正事。”
雍齿原本还打算掌控一下节奏,可是刘邦这一副疲沓的样子,让他顿时乱了方寸。
沉吟了一下,摆手示意那些在亭子里伺候的家人们退出去,只留下雍二在旁边守候。
“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废话了!”
雍齿心里这郁闷,为什么每次和刘邦说话,总是无法掌握主动?原本还想展示一下楚人贵族的风范,震慑一下刘邦。现在倒好,看见他那疲沓样儿,雍齿什么心情都没了。
“中午的事情,我听说了!”
雍齿说:“刘季,虽说咱们俩个不对付,可终归是这沛县土生土长的人,你说是不是?”
刘邦眼皮子一翻,“我是,你不是!”
一句话,把雍齿噎得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心中隐隐有些怒气,可他还真的不敢对刘邦发作。只能强作笑脸,示意雍二过去倒酒。
“说起来,你年纪比我大,也算是我雍齿的兄长。”
刘邦突然冷笑,“兄长二字我可不敢当,这年月越是亲密,越容易上当。”
接连堵雍齿的嘴,一旁雍二可就不乐意了,“刘季,你这是做什么?我家主人好心好意请你喝酒,你怎能如此说话?”
“我为什么不能这么说话!”刘邦一声冷笑,须发贲张,怒目而视,“雍齿,去年你挑唆吕泽冒我之名的事情,该怎么说?倒是好算计啊,我和刘阚火拼,你再从中渔利吗?
你就是这么对待你哥哥的?若是如此的话,老子可不敢当你这兄长二字!”
雍齿顿时露出了尴尬之色,看着刘邦,不知该怎么说。
其实从刘邦回到沛县后,他就等着刘邦来兴师问罪。可没想到,刘邦好像没事儿人一样,根本没有理他。一来二去,竟忘了这件事。如今刘邦提起来,雍齿有点不知所措了。
妈的,明明是我的地盘,怎么让他抢了上风?
雍齿深吸一口气,强作笑脸道:“刘季,那件事的确是小弟的不是,一直想登门道歉,可手头事情多,就未能顾得上。这样吧,小弟愿奉黄金十镒,权作是赔礼,行不行?”
说着话,他一摆手,示意雍二去拿钱。
区区小事,你只要收了我的钱,那可就由不得你指手画脚。
不一会儿的功夫,雍二捧着十镒金饼走来,摆放在刘邦的面前。卢绾的眼睛,刷的亮了。
刘邦扫了一眼,嘿嘿一笑。
抬手拿起了一镒黄金,丢给了卢绾。
“我刘季是什么人,自己清楚。值不值这么多黄金,我心里也有数。其余的你拿回去,说正事儿!”
雍齿一怔,诧异地看着刘邦。
刘邦不耐烦了,“不说是吧,不说我就走了!”
“刘兄,且慢!”
这个‘兄’字出口,雍齿原本该有的优势,一下子荡然无存,“刘兄,难道你想看着那刘阚,继续在沛县耀武扬威吗?”
刘邦脸上那无所谓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雍齿说:“你我兄弟,早先不管有什么误会,可终归是自家的事情。我雍某虽然也是外来人,但自家父始,算起来在沛县落户也有不少年月了。怎么说也算得上半个沛人吧。
如今倒好,你我被一个外来小子压在头上。
旁人提起沛县,必先说泗水花雕,而后就是那刘阚。刘兄,你难道愿意被个小子压着?”
刘邦一副浑不在意的模样,“那是人家有本事,与我何干?
他卖他的泗水花雕,我做我的地头蛇。两者互不相干,我又有什么愿意不愿意的?
老雍,若你找我只是为了这件事,恕我没有兴趣。谢谢你今天这顿酒,他日我必回请!”
说完,刘邦起身要走。
雍齿急了,“刘季,这事情怎么和你没关系?你想想,当初那小子没来的时候,大家都是围着你转。可现在呢?周昌跑过去了,审食其唐厉跑过去了,曹无伤那傻小子也跟着他发达了……你难道没有看出来,任敖和曹参,现在也在犹豫,就连樊哙和夏侯婴……”
这一句话,正中刘邦的要害。
“樊哙和夏侯怎么了?”
雍齿说:“樊哙和夏侯,也对他赞叹!还有,萧何先生,萧何先生不也时常夸奖他吗?
长此以往下去,你身边还能剩下几个人?
嘿嘿,说不定到了最后,连卢绾也会跑过去……刘兄,难不成就你一个人做地头蛇吗?”
“你胡说八道,我才不会跟那混蛋!”
卢绾勃然大怒,站起来指着雍齿骂道:“老雍,你休要挑拨我和大哥之间的关系,我和大哥同年同月同日生,此生绝不会背叛。你若再敢说这种挑拨的言语,我和你誓不罢休。”
“哈哈,何必生气?卢绾,我只是打个比方……不过,以后的事情,谁能说的准呢?当年那小子刚来的时候,谁能想到他有今日的成就?这人呐,总是喜欢往高处走,对不对?”
刘邦死死的按住了卢绾,眯眼盯着雍齿。
“大哥,我绝不会背叛你的。”
“绾,你也说过的,咱们同年同月同日生,三十八年的交情,我不信你,还要信谁呢?”
只这一句话,卢绾感动的眼圈发红。
刘邦还真的被雍齿说动了!他能在沛县立足,靠的是这一群兄弟。虽然萧何并没有承认,但是当他对外宣称萧何是他的手下时,萧何不一样也没有站出来反驳吗?
人脉,这才是他立足沛县的根本。
没有了樊哙,没有了夏侯婴、周勃这些人,他什么都不是。
刘邦对这一点很清楚,同时雍齿的话,也的确是触动了他心中的那一根弦。
审食其曹无伤也就罢了……反正一直都不太对眼儿。可是唐厉和周昌却不一样,特别是唐厉,在刘阚没有来之前,和刘邦也有点头之交。但现在呢,简直就像是陌生人。
还有曹参、任敖……
刘邦心中暗自吃惊,不由自主的握紧了拳头,陷入了沉思当中。
许久,他猛然抬起头,“老雍,咱不说废话。要合作也可以,但是我要知道你的计划。”
听了刘邦这一句话,雍齿的脸上,浮起了一抹畅快笑意。
娘的,你这老小子终于还是上钩了!
第九十三章 君欲何求
在回家的路上,审食其曹无伤兴高采烈。
但是蒯彻却显得很沉默。
趁着唐厉和灌婴说话的工夫,蒯彻突然快走了几步,到了刘阚的身边,“东主,您今天似乎有些莽撞!那刘季不是个易与之辈,您有何必冒着得罪他的风险,强自出头呢?
这世上,小人难防。
以彻之见,此人非但是小人,而且颇懂隐忍之道。冒然和他翻脸的话,只怕于您不利。”
其实,刘阚何尝不知道今日之举会得罪那刘邦呢?
只是他实在是受不了刘季那副嘴脸。好吧,就算是风俗如此,但你也太过于肆无忌惮了吧。
追求精神自由,体味自然没错。
可做到刘邦今日这般田地,就有些过了!
不知为何,在那一刹那,刘阚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倔强的倩影。心里更憋了一口气。
长出一口气,刘阚仿佛自言自语道:“蒯彻,我当然知道小人难防……其实,翻不翻脸又怎样?我和他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难道,你认为有朝一日,我们能走到一起吗?”
蒯彻闻听,愕然了!
“其实,从阿阚酿造出泗水花雕,在沛县崭露头角那一刻开始,他和刘季之间,就注定无法共存。”
不知何时,唐厉走了过来。
他轻声道:“沛县就这么多人,难不成刘季甘做阿阚的手下吗?”
是啊!
其实仔细想想,刘邦也没什么可怕。没错,他会拉拢人,有长者之风……可哪有如何?
我也不差啊!
我白手起家,创出了如今的家业。他身边有樊哙夏侯婴,可我这里不一样有唐厉审食其吗?
或许比不上樊哙那等人物,但至少说明,我也不是一无是处。
大家同样是人,我起点比你高,我凭什么就要怕你,让你,躲避你?
刘阚的思绪一下子变得混乱起来。因为他所认识的刘邦,和那个史书中记载的刘邦,差别太大了!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系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如今的刘邦,真的是那个做出《大风歌》的刘邦嘛?刘阚呢喃自语,神思不禁飘飞茫然。
可他这呢喃,却让唐厉和蒯彻眼睛一亮。
两人相视一眼之后,几乎不约而同的退了一步,不再和刘阚并肩而行。
这怪异的举动,让灌婴、审食其和曹无伤三人都愣住了。疑惑的看着唐厉二人,审食其上前,低声的询问:“老唐,老蒯,你们两个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阿阚怎么了?”
唐厉清癯而秀气的面颊,闪现出一抹红晕。
他摇摇头,“回家再说!”
唐厉如今有两个家,一个是他在沛县城里的祖宅,还有一座是靠着审食其旁边的新宅。
房子都不是很大!
祖宅如今已经租出去,变成了一个小酒肆。
每个月能有四五百钱的收入,基本上够他生活。现如今,唐厉和家中唯一的一个老仆,住在新宅里。一来没有城市里的喧嚣,二来距离刘阚审食其的家很近,也方便往来。
蒯彻和刘阚告了个假,说是找唐厉有事。
刘阚也不疑有他,自然没有阻止。审食其几人也跟了过去,跑到了唐厉家中,关闭房门。
刘阚回到家的时候,阚夫人正在午睡。
这也是刘阚让阚夫人养成的习惯。年纪大了,精力上难免会时常不足。稍稍的午睡,能缓解疲劳。春季生气勃发,正是调养的好时节。久而久之,阚夫人也就习以为常了。
王姬去了作坊,监督酿酒事宜。
天井里,刘巨和王信正嬉闹。别看这刘巨失去了记忆,但身手还在,王信虽然也是天赋秉异,可是在刘巨的面前,全无还手之力。见刘阚进来,他撅着嘴就跑到刘阚跟前。
“主人,大主人好厉害,信不是他的对手!”
也许是那天被刘阚打了一下的缘故,刘巨对刘阚怀有一分畏惧。见到刘阚的时候,好像做了亏心事一样,畏畏缩缩的,不敢上前说话。听王信告状,刘巨也撅起了嘴,一副委屈的样子。
“那个……大哥!”
刘阚还真不习惯这个称呼。
但是刘巨却很听话的走过来,有点畏惧的叫了一声:“弟弟!”
刘阚哭笑不得……他叹了口气,伸出了手。论个头,他比刘巨低小半个头,但是当他抓住刘巨胳膊的时候,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刘巨挣扎了一下。那是一种本能,因为恐惧而生出的本能。虽然不知道这巨汉曾经历过什么事情,但能想得出,那一定很可怕。
“大哥,你和信玩耍,我不反对!”
刘阚说着话,从王信手里接过一块湿巾,给刘巨擦了擦脸上的灰尘,温言道:“但你要知道,信今年才十岁,还是个小孩子。玩耍的时候,注意一下轻重,莫要伤了他才是。”
“唔……我记下了!”
也许是早先刘阚留给刘巨那凶狠的印象太深了,此刻刘阚的一番举动,让他这么一个老大的汉子,眼圈一红,居然滴答滴答的流下了眼泪,“弟弟,你以后不要再凶我,好不好?”
刘阚一怔,旋即明白过来,忍不住笑了。
“来,我教你们打拳!”
王信立刻高兴起来,而刘巨见刘阚笑了,也跟着笑了。
三个人跑到了后院的练武场,施展开了拳脚。一开始的时候,王信还跑过去凑热闹,可是到了后来,刘阚和刘巨较量起来,他就插不上手了。干脆一个人练三宫步,旁边有一匹小马观战……那小马是吕嬃的马。一晃半年过去了,小马长大了不少,和王信很要好。
这刘巨,果然是天生的力士。
记忆虽然不再了,可是那功夫已经成了一种本能。
一开始,刘阚还不敢施展全力,可渐渐的就发现,如果不施展全力的话,根本不是刘巨的对手。两人拳来脚往,打得兴起时,刘阚抄起两根毛竹,扔给了刘巨,“大哥,再来!”
毛竹挂着一股风声,呼的横扫千军。
刘巨也进入了状态,大吼一声,百十斤重的毛竹在他手里轻若无物,一招跨剑横戟,脚下滑步,身形顺势一转,截击而出。两根都重达百斤的毛竹撞击,蓬的一声闷响。
毛竹粉碎,顺势裂开。
裹在毛竹最前段的布条,也随之化作片片蝴蝶,纷纷扬扬。
“阚,巨,你们在做什么?”
刘阚和刘巨的比试,惊动了正在午睡的阚夫人。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就跑了过来。
正好见刘阚和刘巨这刹那间的一次交锋,不由得大惊失色。
刘阚一吐舌头,连忙道:“母亲,我在和大哥玩耍,你别担心……我们没什么事情的。”
“你们这是玩耍吗?”阚夫人厉声道:“我看你们分明就是生死相搏。”
说着话,走到刘巨的身边,伸手打了他一下。而刘巨这会儿也扔了毛竹,挠着头傻笑。
“你二人以后不许比试,都是大人了,怎没有半点的分寸?巨,跟我来,试试新衣服。”阚夫人拉着刘巨走了,只留下刘阚在演武场中苦笑……到底,谁是亲生的儿子啊!
“主人,主人,我们比试吧!”
王信眼睛刷亮的看着刘阚,惹得刘阚又是一阵哭笑不得。
※※※
吃过晚饭后,刘阚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中午的事情已经抛在了脑后,就算刘邦要报复,怕他个甚?哈,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平心静气的坐下来,刘阚从书案上拿起一卷竹简。
竹简名为《吕氏春秋》,是刘阚从唐厉那里找出来的书籍。吕氏春秋是由吕不韦编撰而成,分十二纪、八览、六论共二十六篇,合二十余万字。后世流传的吕氏春秋,刘阚并没有看过。而他手中的吕氏春秋也只是一部残篇,不过有总好过没有,刘阚倒也知足。
刚看了一会儿,房门却突然被人敲响了。
刘阚诧异的起身,开门一看,却是唐厉和蒯彻两个人。
只见这两个人表情严肃,看到刘阚,唐厉沉声道:“阿阚,有点事情想要和你说,有空吗?”
刘阚原本还想开个玩笑,可是看这二人的表情,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侧身让开了一条路,让唐厉和蒯彻进来。
“坐吧!”
刘阚关上门,在书案后坐下来,抬手让座,然后问道:“有什么事情,要这么晚跑来?”
唐厉和蒯彻二人,相视一眼,似乎有些犹豫。
许久之后,唐厉深吸一口气,沉声道:“阿阚,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非常严肃的问题,希望你能好好回答我……今日你在途中做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系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我和老蒯,还有审食他们都想知道,这首歌,真的是你所想?”
“啊!”
刘阚瞪大了眼睛,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不过是偶然间的那么一次感怀,未曾想却被唐厉他们听到。
“我……”
“东主,此前您在宋子,曾私下与我等说,那高渐离若能杀得秦王,于秦,于苍生皆有好处,不知是何意思?彻曾推敲,只觉东主您似有所指。莫非您认为这战火将会重燃?”
唐厉说:“阿阚,从我认识你开始,能感到你心中一直有所畏惧。你能推测出货币一统,还能预见到皇帝不会分封……还有你后来酿酒,还供奉万岁酒,似是想要求什么。
南征百越,与我等其实并无干系。
可是你却非要弄出那药酒,想必也不会是因为无伤和我那一句戏言吧。奔波许久,我一直想要问你:你在怕什么?你在求什么?阿阚,你我兄弟一场,还望你能够坦诚相告。”
蒯彻说:“是啊,东主,您究竟有什么想法,为什么不能和我们说呢?也许,我们能替你分担一些忧愁?虽然说人玩高处走,可我们这些跟随你的人,总要有个方向不是?
东主啊,您究竟想做什么?”
第九十四章 弃我去者昨日不可留
已夜了!
一轮皎月升空,却将那银辉洒遍大地。月光透过院中古树繁茂枝芽的缝隙,照射进了天井。
初夏的夜,风轻柔,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紫藤花清香,让人感觉很舒服。
刘阚坐在天井中的石墩上,把弄着一支飞凫箭……可他的心思,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唐厉和蒯彻并没有急于让刘阚做出回答。
他们很清楚,似这种事情,并不是一件能轻易说出口的事情。刘阚需要时间去思索,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而且刘阚的那一首歌,已经说明了很多,这已经足够了。
但是刘阚,却感到了一种危机。
审食其也好,唐厉也罢……还有蒯彻、灌婴,乃至于曹无伤!如果他的回答不能够让人满意,辛辛苦苦营造的一点人脉,很可能也就随之飘逝飞走。还有那些正在犹豫的人。
可问题是,那大风歌,不是他所做啊!
闭上眼睛,靠在身后的大树上,刘阚怔怔的看着天空。
从枝桠的缝隙中,可以看到闪烁的繁星,皎洁的明月,还有深邃,浩瀚的夜幕苍穹。
我想怎么走?
刘阚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从来到这世上的第一天,他所想的就是自保。保护好自己,保护好亲人,保护好朋友。
除此之外,他还真的没有想太多……
那些纵横驰骋于这个时代的英雄啊!刘阚心里总归是对他们有些畏惧。不管是已经见到的刘邦萧何,还是没有见到的项羽范增。甚至还包括了那个在大泽乡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陈胜吴广。当然了,始皇帝的阴影,如同一座大山,让刘阚难以喘息。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前世看到这一段文字的时候,也只是那么一笑,绝不会太在意。
但是来到这个时代,看到这个即将混乱的时局……刘阚真正的体会到了,那份小人物渴望出人头地的心情。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刘阚的思绪,一下子又乱了。
八个字,宛如黄钟大吕般,不断在刘阚的脑海中回响。
胸中好像有一口气,憋得他难受至极。想要叫喊,想要咆哮,可是却似乎无法喊出声音来。
不停的深呼吸,刘阚握紧了拳头。
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略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知弯弓射大雕……
那刘邦不过沛县一无赖子,有何德何能窃据江山?
我哪里比不上他?又凭什么要居于人下?刘阚想到这里,头脑也清醒了过来。呼的起身,刚要回卧房,却听到一个幽幽的声音,“阚,你过来一下。”
扭头看去,就见阚夫人倚门凝视。
伸手朝刘阚招了招,那意思是说:你且过来。
刘阚诧异不解。这么晚了,怎么母亲还没有休息?按照她的习惯,这时候怕是早就歇息了。
当下走向阚夫人,“娘,您怎么还没有歇着?”
阚夫人一笑,示意刘阚跟上,她转身就进了卧房。刘巨睡在外堂,呼噜打得震天响,还不是的咬牙切齿,不晓得在做什么梦。阚夫人呢,走过去给刘巨盖好了毯子,然后带着刘阚进了内堂。让刘阚先坐下来,然后阚夫人吃力的挪开了屋角的柜子,从柜子后面,拖出了那沉甸甸的赤旗。
“娘,让我来!”
刘阚连忙起身过去,一把拎起了那黑熊皮上的皮带。
毫不费力的就拎了起来,一手搀扶着阚夫人,在内堂坐了下来。
“娘,您拿它做甚?”
阚夫人看了看那黑熊皮,“阚,你把它打开吧。”
“打开?”
刘阚惊讶的看着老夫人,有点弄不清楚,老夫人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之前老夫人根本就不让刘阚碰这赤旗,更别说取出来观看了。事实上,刘阚对于赤旗的认识,也仅仅是局限于他从那部《赤旗书》上的了解。一晃四年,赤旗是什么样子,他真没见过。
轻轻的解开了黑熊皮上的结扣,里面摆放着赤旗。
赤旗锋刃上被包裹在一块百年黑熊皮的皮鞘里,只露出六尺长短的把柄,黑漆漆,似不是青铜所造。
刘阚抓住那把柄,只觉一股冷气袭来。
扭头看了看阚夫人,见母亲微笑着轻轻点头。他一咬牙,从皮鞘中抽出了赤旗。
只听嗡的一声古怪轻响,一股寒意随即扑面而来。刘阚忍不住啊的惊叫了一声,盯着赤旗,久久说不出话。
为何如此惊奇?
不为别的,正是为那赤旗所震惊。
正如他早先从赤旗书上看到的图形一样,赤旗的缝纫,宛如一面挂在长杆上的大纛。
旗柄并非是接上去的,而是由粗而细,贯穿到底。那旗面呈一个不规则的条形。
宽大约在三尺左右,锋毫毕露,寒气袭人。最让刘阚感到惊叹的,并不是赤旗的份量。
以那旗柄为中心,旗面并非是完整的一块。
上面有许多镂空的缝隙,七扭八拐,宛若是附着了一条龙。可是在那些镂空的地方,又有许多细微的连接。这非但不会影响到赤旗的质地,相反却因为这些镂空的缝隙,使得旗面的承受力更加强悍。刘阚单手尝试着轮了一下,呼呼挂着风声,同时还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使八分力,就能产生出十二成的力道。
这玩意儿居然有加力的效果。而关键之处,也就在那旗面上镂空的缝隙上。
如果用后世的言语,这杆赤旗在打造的时候,考虑到了方方面面,那些镂空的缝隙,完美的符合了力学的远离,着实令刘阚瞠目结舌。
阚夫人说:“阚,你也大了……原本我不想这么早把这赤旗给你,但现在看来,也许你已经到了掌旗的时候。娘这心里,本来是希望你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可是娘也看得出,阚长大了,心也大了……娘不知道唐厉他们找你说了些什么事情。
不过看起来,你已经有了决断。
不管你做甚决断,娘都会支持你。但有一点,你却莫忘记了……好男儿生于世上,当顶天立地。”
这是一种很朴素的价值观。
若放在后世,可能会被人嗤之以鼻。
顶天立地?这四个字说起来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太难了。
阚夫人的目光有点迷离,看着刘阚说:“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掌旗的人了……阚,你知道这赤旗,为何要叫做赤旗吗?”
刘阚轻轻摇头,“请母亲教诲。”
“旗,乃三军之本。”阚夫人轻声道:“娘虽然不懂得兵事,可是也曾见过一些战阵。大旗不倒,军心不散;令旗所指,万众一心。这掌旗的人,有时候甚至比那些将军还要厉害。如今你掌旗了,要做你想做的事情……莫要让那些看着大旗的人,失望才是。
你做的好,大家会跟随你。
如果你做的不好,失望了……那么有朝一日,那些跟随你的人,就很可能是要杀你的人。
娘懂得大道理不多,能说的也就这些,其他的,就要靠你自己去体会了。”
刘阚收旗入鞘,郑重的说:“母亲,孩儿定牢记母亲的教诲。”
“好了,天已经不早了,去歇着吧。”
“那孩儿告辞!”
刘阚起身拎起赤旗想要出去,可就在他出门的时候,阚夫人却突然又道:“阚啊,抽空想想办法,把你哥哥身上的锁给去了吧。人呐,若是一辈子挂着锁,一定会很辛苦吧。”
还真的把这件事给忘记了!
刘阚应了一声,走出了内堂。
可是就在他走出内堂的一刹那,心里却突然生出了一种古怪的感觉。母亲那句话,说的颇有深意。是专指刘巨而言,亦或者是在提醒我什么?有心回去询问,可屋里的火烛,已熄灭了。
走到门边,看了看仍在酣然大睡的刘巨,刘阚走过去把他踹掉的毯子又重新盖好。
张良啊张良,你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看着刘巨身上那已经勒进了肉了的锁链,刘阚对那位在后世有智圣之称的人物,生出了一丝恶感。
走出房间,关上了房门。
刘阚拎着赤旗,回到了自己的房中。
可是这心绪,却始终无法平静。
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睡。月光从窗子洒进了房间,刘阚又爬起来,伏在窗上沉思。
闭上眼睛,脑中就会浮现出那金戈铁马,血肉横飞的战场。
挣开双眸,只见明月清风,一派幽宁之色。举目看苍穹,但觉浩瀚而神秘……
心好像飞了起来一样,刘阚生出了一种古怪的感觉。这沛县,实在是太小了!小的让人有一种压抑感。
老唐他们问我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呢?
刘阚脑袋嗡嗡直响,胸中有一口气,似乎要喷薄而发。
呼的转过身,刘阚点上了火烛,扑开一张白绢,提起笔,沉吟片刻,而后奋笔疾书。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嚥,心念旧恩。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大约在四百多年以后,有一位刘阚前世极为敬重的人物,挥百万大军,于大江之上,横槊赋诗。
诗名短歌行,为刘阚所钟爱。
如今,刘阚似乎能体会出曹吉利赋诗时的那份胸怀。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啊……既生于这世上,自当有所作为。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刘阚突然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是啊,昨日之刘山君已经死了。
今日只有一个刘阚……何必再让过往的事情缠绕心头,虽则那‘昨日’是‘明日’,但又能如何?
当刘阚写下了那‘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八个字的时候,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爽快,充斥在心头。
他掷笔而卧,酣然入睡。这天晚上,刘阚做了一个瑰丽的梦,一个令他毕生难以忘怀的梦……
放翁老人曾有一句诗。诗曰:铁马金戈入梦来!
第九十五章 暗藏杀机
刘阚醒来时,已日上三竿。
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往书案上看。昨日那一张白绢,纯属他发泄心情所书。里面的内容,如果传扬出去的话,不但他死无葬身之地,连带着身边所有的人,都会因此而遭难。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只这八个字,车裂怕都是轻的。
书案上非常整齐,昨天看得吕氏春秋也静静的摆放在上面,可那张白绢却不见了踪迹。
激灵灵一哆嗦,刘阚翻身而起。
把屋子翻了个遍,也未能找到那张白绢。
去哪儿了呢?亦或者被谁拿走了?刘阚这额头渗出了冷汗,提起赤旗,光着脚往门外跑去。
“大哥?信?”
门口台阶下,坐着一大一小两个巨人。
一个是刘巨,一个是王信。
“你们坐在这儿干什么?”刘阚诧异的问道。
刘巨扭头,咧开嘴笑了笑,“娘说了,以后弟弟你睡着的时候,还有和人谈事情的时候,我和信要帮你看着。”
“是啊,主人!”王信连连点头,“老夫人是这么说的。”
“娘进过我的屋子?”
刘巨回答说:“进过,晌午叫你吃饭的时候……不过你睡的好沉,娘叫了你好几声都没有醒。后来娘还拿了你桌上的一张白绢,说你这么大的人了,做事情还丢三落四的。
说你很败家!
那张绢很贵重的吧,居然涂抹画画。娘一生气,就把绢给烧了,还让我们在这里看着。”
刘巨说话有点颠三倒四的,不过大致的意思,却表达了一个清楚。
刘阚一下子明白了!
那张白绢是个罪证,老夫人已经把它销毁了。
而且还借刘巨的口提醒了刘阚,以后做事千万要小心谨慎。仔细想想,老夫人也是能识文断字的人。虽然只是个破落贵族的后裔,但这心里面清楚的很,怎能不明白那诗词的含义?
长出了一口气,刘阚走下台阶,拍了拍刘巨的肩膀。
“那你们好好在这里玩儿,我出去做事,娘回来了,和她说一下。”
刘巨答应一声,然后转身和王信玩儿起了瞪眼睛的游戏。看谁先眨眼……两个人玩的倒是不亦乐乎。听身后传来的笑声,刘阚不禁轻轻摇摇头。有时候,像刘巨和王信这样子,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没有那么多狗屁倒灶的事情,活起来想必会更加的快活吧。
※※※
出家门,刘阚直奔唐厉家中。
那老家仆则忙着伺候廊苑中的两头牛,看见刘阚来,也没吭声,只是朝屋子里指了指。
意思是说:唐厉正在屋中。
刘阚也算是熟人了,老家仆自然不会太提防。
于是迈步走上台阶,推门走进屋中。唐厉正捧着一卷木简,摇头晃脑的低声背诵文章。
刘阚一屁股坐下来,“老唐,和我说说看,怎么才能在沛县站稳脚跟?”
那首诗,自然是不能告诉唐厉,至少现在时候还不到。而且以刘阚和唐厉的交情,许多事情不需要说的那么明白。一点点小小的点拨,就足以让聪明人明白。唐厉,是个聪明人。
慢悠悠的放下木简,唐厉的嘴角勾起了一道弧线。
把书案上的杂物呼啦一下子扫空,然后从案下取出几块大小不一的木块。
“这就是沛县!”唐厉指着空荡荡的书案,沉声道:“这沛县一万二千户人当中,最有权利的,是手掌生杀大权的县令李放。他虽非老秦人,但看得出来,朝廷为了激励各地士子为其所用,所以对各地士子与老秦人一视同仁。和任嚣一样,李放还兼任县尉。
阿阚,你可知道这样一来,李放就等同于将军政大权都抓在了手中。
当然了,他无法和任嚣相比。哪怕是朝廷给他相等的职权,和任嚣那等搏杀军阵,建立过功勋的铁鹰锐士相比,他有着很大的差距。可越是如此,他就越是希望能独揽大权。”
唐厉说到这里,凝视着刘阚。
“李放和任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不是说任嚣没有心机,而是这李放,更懂得隐藏他的欲望。所以,到任半年多来,他一直没有动作……哦,也不能说没有,他把萧何提为长吏,为代县丞,但同时有提曹参为少吏,官拜佐史。嘿嘿,其心思可谓之缜密。”
刘阚轻轻点头,回响李放那笑眯眯的模样,顿觉唐厉所言不差。
升了萧何,还委任为代县丞,可以说给足了任嚣面子:看吧,萧何是你提拔的人,我对他很厚道吧。可当了代县丞之后,就再难事必亲躬。曹参同样是有本事的人,把他提上来,在无形之间分了萧何的权力,还能培养出自己的亲信。最重要的是,不激起沛县人的反感。
高明,实在是高明!
唐厉又放下了一个木块,“和李放走的最近的人,是雍齿那一帮子荆蛮后裔。无他,雍齿这些人要钱有钱,在本地也颇有威望。雍齿之父曾为沛县父老(类似后世的乡绅),如今虽已故去,可是却给雍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沛县大户豪强,皆属雍齿一系。
李放和雍齿走的近,这就意味着他和雍齿已经出现了结盟的倾向。
但是否结盟,外人不得而知。李放做的很干净,雍齿也表现的很平静,目前尚不清楚。”
说完雍齿之后,唐厉在这两个木块外面画了一个圈。
也代表着李放和雍齿掌握的能量。说了半天,有些口干舌燥,于是起身打了一觞酒回来。
反正就挨着作坊,也不担心没有酒喝。
而刘阚呢,则不是摇头表示不渴,示意唐厉说下去。
“好,我们说完了沛县的豪强阶层,就不得不说说这市井之辈……嘿嘿,既然提到了市井之辈,就不能不说说刘季。此人是土生土长的丰邑人,虽非沛人,但沛人却以他为沛人。这个人做事不拘小节,善于笼络别人。特别是贩夫走卒之辈,无不视之为头领。
刘季好说大话,一方面为人所不耻,但一方面又着实吸引了一帮无赖子。
他早年曾为名士张耳的门客,阅历很广,也很会隐忍。喜怒不形于色,是他最真实的写照……阿阚,你莫要看不起他,这个人绝非等闲之辈,如凤凰不鸣,一鸣惊人啊。
他的手中,掌控着沛县八成以上的市井之辈。
虽然只是一群不学无术的无赖子,但聚集在一起,却能产生出巨大的能量,连雍齿也不敢和他正面冲突。呵呵,在沛县生活了多年,你还是第一个敢当面嘲讽刘季的人呢。”
刘阚一蹙眉,轻声道:“我呢?”
唐厉忍不住哈哈大笑,“阿阚,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在沛县赚钱的商贾,如此而已。”
刘阚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唐厉说:“你还别不服气。事实上正是这样的情况……你不是沛人,却又是在沛发家。
你身上有老秦人的烙印,注定了许多六国后裔,不会接受你。
沛这个地方,非常有趣。它有着极大的包容力,又有着难以想像的排外性。每一个跑到沛县避难的外地人,都需要经过一番痛苦的折磨,最终或游离于沛县之外,或者彻底变成沛人……你,一个外乡人,而且是老秦人!在沛做了这么大的事业,难免为人嫉妒。
这嫉妒心一起,你做什么都是坏的。
阿阚,你仔细想想,在你我未曾发迹之前,多多少少还有几个朋友。
可是现在呢?你掰着指头算算,除了我们几个之外,你和多少沛人,真正的变成朋友?”
刘阚闻听,愕然的长大了嘴巴。
唐厉接着说:“在这一点上,吕文老儿做的就比你强。他一见情况不妙,先和刘季结亲。如此一来,沛人自然而然的也就接受了他,以至于雍齿等人,不得不投鼠忌器。”
吕文,就是吕翁。
刘阚轻轻点头,也不得不承认唐厉说的有道理。
“今为秦之天下,李放占得天时;雍齿居沛多年,尽获地利为本;而那刘季,生于斯长于斯,有人和之利。阿阚,你一不得天时,二不得地利,三没有人和,如何站稳脚跟?”
刘阚起身,恭敬一揖,“老唐,请你教我。”
“若想站稳脚跟,必须弄清楚李放和雍齿之间的关系。斩断李放和雍齿的关系,暂依附于李放名下。你为老秦人,又得上造之爵,贡奉祭祀用酒,而且和任嚣关系甚密。
就算李放想动你,也要好生琢磨一下才是。
他和雍齿之间的关系,必然是建立在利益之上。若只如此,其盟约不难破除。到时候只需除掉雍齿,而后凭借你自身的势力,可得地利之便……如此,为立足之第一步。”
刘阚眯起了眼睛,“还有第二步?”
唐厉点头,“我知你与吕二小姐是青梅竹马,如今你有此成就,哪怕吕文老儿再顽固,也必须要好生的思虑一番。若你能与吕二小姐成亲,可分刘季人和之利。到时候凭借天时地利,再加上那一部分的人和,将刘季除掉……嘿,到时候李放也奈何不得你。”
和吕嬃成亲吗?
刘阚觉着心里怪怪的。
不可否认,他的确是对吕嬃有好感。
但是如果在这份好感之中,参杂了功利之色,那份纯纯的感情,就似乎有一点变质了。
唐厉说:“阿阚,如果你真的想要在沛县立足,就必须要融入沛人之中。吕文老儿做到了,而且他是你目前最容易突破的一个突破口。再说了,吕二小姐本来就喜欢你,不是吗?”
刘阚的脸微微一红,陷入了沉思之中。
唐厉起身,“阿阚,当断则断。如果你同意这么做,其他的事情,自有我和阿其来考虑。
乃至于李放和雍齿的事情,都不需要你出面。
只需黄金十镒,再加上蒯彻一人足矣。你呢,好生研制药酒,我和无伤的爵位不必放在心上。当务之急,你必须要尽快提升为四等爵。这样一来,你和李放说话,更有底气。”
刘阚想了想,“其他的事情我没有意见,但是和阿嬃成亲,我必须要先问过母亲。”
“这是自然!”
唐厉和刘阚正说着话,突然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东主,东主可在?”
蒯彻脚步匆匆的跑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东主,刚才周兰派人前来送信,说是有要事和您商议。”
“周兰?”
刘阚不禁诧异的起身,“他找我有什么事情?”
蒯彻说:“我刚才私下里向那送信的人询问了一下。他说今早周兰曾去了一趟县衙,回来之后就命人收拾准备。看那样子,好像是要开拔……但具体的事情,他也不清楚。”
周兰要走吗?
不是说要等到贡酒出窖之后,才会离开?这距离出窖之日,尚有六七十天,怎么突然间就要走了呢?
而且,按道理周兰属任嚣部下,李放虽然是县尉,但也仅止于在沛一县而已。
似周兰这种正规军,绝不是李放能够指派的动。这里面,想必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偏差。
刘阚看了一眼唐厉,却见唐厉神情淡定。
“阿阚,雍齿怕是要动手了吧,你该如何应对?”
刘阚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之后,沉声道:“蒯彻,你跟我去一趟兵营,先见过那周兰再说。”
第九十六章 第二步
和周兰的会面,没有任何结果。
这在刘阚去见周兰之前,就已经预测到了。不过也并非没有收获,至少他得到了一个信号,并不是任嚣对他产生了什么偏见,而是李放在数日前亲自去相县,请来了虎符。
至于原因,非常简单。
自从十名中车府卫在孟诸泽被杀后,赵高留下了女婿阎乐,对砀郡、陈郡等原属故韩和楚国的治下,展开了一场极为血腥的屠杀。只要是稍有牵连,那就先抓走再说。至于进了大牢,容不得你再做辩驳。就算你和那些反贼没有关系,祖宗八代也追出来关系。
短短月余,令那颖水飘红……
许多在老家生活不下去的陈郡人、砀郡人、乃至三川郡人,不得不逃离家园。
或是走东郡,或是往泗水。有的甚至往淮汉以南诸郡逃亡,总之是能活一时,且活一时。
这也使得泗水郡压力倍增。
出砀山就是下邑(今安徽砀山),往东走就到了丰邑和沛县。由于流民过多,使得治安情况一下子恶化。李放的理由是,要盘查过往流民,故而需增派大批人手设置关卡。
沛县有乡勇八百,已有不足。
调周兰等五十人驻扎下邑、丰邑和彭城之交。
一方面是正规军战斗力强悍,另一方面由秦军设卡,不管怎样都能对流民是一种威慑。
主意是好的,而且又是实际情况。
考虑到刘阚已经回家了,再专门驻守秦军,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于是任嚣就同意了李放的请求,赐下虎符,命周兰暂听李放之命,待设卡之后,重归任嚣麾下。
真的只是单纯的设卡吗?
刘阚觉得不对劲儿!这看似正常的调动,却似乎暗藏着杀机。
联想到当初他拜访李放时,李放那古怪的话语,还有萧何那句没头没尾的话,刘阚有点明白了。
李放怕也是眼红了吧!
治下守着这么一家商铺,日进斗金不说,还贡奉着咸阳的祭祀用酒。说明白一点,这是一条通往咸阳的终南捷径啊。如果他能掌控住万岁酒,那么日后的飞黄腾达,不在话下。
如果是这样,那李放和雍齿之间的关系,怕不是联盟那么简单,而是合谋!
十镒黄金在普通人眼中可能是个天价。但李放既然盯住了万岁酒,恐怕就不会在意这点黄金了吧。刘阚想清楚了这个环节之后,不禁心生寒意。但同时,心中也多了一分杀意。
当晚回到家中,刘阚直接找来了灌婴。
他让灌婴搬去审食其的家里,同时又安排曹无伤从城里搬出来,和唐厉暂时住在一起。
家里有刘巨和王信,当不会有什么问题。
特别是刘巨这个存在,可算得上是一个秘密武器。整个沛县知道刘巨的人,屈指可数。
不过仅仅是这样,还远远不够。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对方既然已经开始行动了,单纯的防御是不行的,还要主动出击。
算算时间,如果李放动手的话,应该是在万岁酒出窖之日。
而在出窖之日到来前,李放不会,也不敢轻举妄动。但可以估计到,他定会有其他的行动。万岁酒出窖成功,李放就有一年的时间来设法控制杜陵老酒;万岁酒出窖失败,他就可以依照秦律收拾刘阚,趁机夺走杜陵老酒的牌子,而任嚣还说不出他半点不是。
哈,从头到尾,李放都不需要站在前台,只用一些小手段,就能让刘阚家破人亡。
怪不得俗语说民不与官斗。官掌控了太多的资源,一介市井小民,端的不是官的对手。
刘阚终于理顺了这其中的环节,非但不觉得恐惧,反而有些兴奋了!
这也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后,第一次和人面对面的布局交锋。虽然对手只是一个县令,但其凶险之处,绝不会输于朝堂上的博弈。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且看看谁的手段高明。
※※※
随着周兰的离开,刘阚可以明显的觉察到,沛县出现了一些变化。
首先,那些在作坊干活的帮工,有意无意的打听这酿酒的工序,甚至有几个人居然跑到了酒窖那边。干活也有些漫不经心了,并且时常在工序中弄出一些小差错。虽然不可能对刘阚造成太大的损失,但始终是一件麻烦事。为此,王姬已经向刘阚抱怨多次。
但是刘阚却没有行动!
他在看……
看看李放雍齿能耍出什么花招来。
不过酒窖还是要好好保护。于是,在陈义前来提酒的时候,刘阚在酒楼摆酒宴请陈义。
“给我二十名护卫!”
刘阚开门见山的说:“我可以附送你五百瓮残酒。只是这二十名护卫,必须听我指挥。”
陈禹如今专门做残酒的生意,甚至把其他的营生都关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陈禹和刘阚已经是拴在一根线上的蚂蚱。陈义作为陈禹的代表,自然也清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二话不说,将其护队中身手最好的二十个人留了下来。这家伙别看长的有点憨,可做起事来,却是条理分明,一点都不会有慌乱。
“刘生若觉得人手不够,我可以偷偷在啮桑留下三十个人,听凭刘生你的调遣。”
刘阚微微一笑,“二十人足够了!不过如不影响你们的事情,那三十人就留在啮桑吧。
另外,我还有一件事,想要拜托陈兄你辛苦一趟。”
陈义沉声道:“刘生但说无妨,只要陈义能做到,决不推辞。”
刘阚在陈义耳边窃窃私语了片刻之后,“只要这件事情能做成,我愿再送一千瓮残酒。”
陈义起身道:“刘生放心,此事就包在我的身上。”
第二天,陈义押送着残酒离去。但同时留下了二十名护卫,每日在酒窖周围巡视盘查。
作坊的帮工们,立刻变得安分起来。
至少不再鬼鬼祟祟的往酒窖那边转悠,使得情况,渐渐的好转了一些。
就这样,在这种极为诡异的气氛中,又过了十余日。随着第一批烧酒成功产出之后,刘阚又是大张旗鼓的喧闹了一番,还给这烧酒命名为‘杜康’,并派出蒯彻送往相县。
这是一批军用酒,不需要经由县衙之手。
对此,李放也没有阻拦,但可以看得出来,他似乎不太高兴。
原本唐厉想要联合李放的计划,最终搁浅了。人家盯着的是你的身家,那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打发的了。唐厉在和刘阚商议之后,最终确定了他们的方案。玩儿什么花招,老子不和你们玩儿花招了!我要用最酷烈的手段,来收拾你们,权当作是敲山震虎。
所以,刘阚任由李放等人施展手段,他自在一旁观瞧。
一晃十余日过去,眼见着距离万岁酒出窖的日子越来越近。
往来于沛县的商贾,明显的感受到了那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很自觉的迅速离开沛县。
商人求的是财!
且旁观之,看清楚情况的发展,再做打算吧。
可就在这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突然间发生了!
吕文主动请人向阚夫人提亲,说是要把吕嬃嫁给刘阚。阚夫人自然是非常的开心,这是一件好事。但刘阚却嗅到了一丝不太正常的气息。吕文素来看不起他,为何突然提亲呢?
原本唐厉也劝过刘阚,娶了吕嬃之后,可以从中谋取一分刘邦的人脉。
但刘阚不同意……
感情是感情,莫牵扯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如果他要娶吕嬃,那也是堂堂正正,不参杂任何的杂念。毕竟居家过日子,有了那些不太正常的东西在里面,感觉会有些古怪。
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唐厉也劝说不动。
再加上博弈已经开始,刘阚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李放和雍齿的身上,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
可是现在,吕文却主动提出了结亲的要求。
如果在平常任何一个时间段,这个要求都不会显得突兀。
但在这种时候,就有些不太正常了。吕文难道看不出这里面的玄妙嘛?刘阚和李放、雍齿的博弈还没有分出胜负,他怎可能冒然提出结亲的请求?这里面……绝对有古怪!
“莫非是刘季也参杂进来了?”
唐厉捻着颌下的胡须,自言自语道:“那吕文虽然昏庸,但却不是一个傻子。明知道你现在的情况并不太清爽,却紧巴巴的把女儿送过来……嘿嘿,他就不怕沾上晦气吗?”
“刘季怕是影响不到吕文吧。”
唐厉说:“刘季影响不到,但不代表吕大小姐影响不到。可如果这件事是吕大小姐力主的,那里面所蕴含的意义,可就不同一般了……阿阚,若我猜的不错,刘季和雍齿联手了。”
刘阚不仅有些糊涂,诧异地看着唐厉。
“可这件事和吕雉又有什么关系?”
唐厉古怪的一笑,“阿阚,吕雉这是想要保你啊!”
“保我?”
唐厉点点头,“如果真的成了这桩婚事,你输了,刘季也有理由出面保你的性命,说不定还能让你臣服在他的麾下;如果你赢了,在沛县自然会声望卓绝,于吕家也有好处。
嘿嘿,吕大小姐的计算,可是一点都不糊涂。
阿阚,你想想看,如果刘季不是和雍齿联手的话,吕大小姐远在中阳里,如何能如此做?想必是她听到了什么风声,所以才会有了这桩亲事。不过不管是如何,与你都有好处。
只不过,如果刘季真的和雍齿联手,你又该如何对待他?
是放过刘季?还是赶尽杀绝?”
刘阚不由得蹙起了眉头,沉吟片刻后,“既然与我为敌,不管他是谁,绝不轻易放过。”
唐厉肃然一笑,“即如此,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九十七章 博弈(一)
“刘季,你这是什么意思?”
雍齿偷偷的找到了刘邦,怒气冲冲的问道:“你不是答应和我合作,怎么这时候又要和刘阚结亲?别说你不知道,也别说你影响不了吕文老儿。那老东西没人挑唆,怎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刘邦却嘿嘿一笑,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这件事还真的和我没有关系……我不过是个外人,怎可能做的了吕家的主?再说了,吕文怎么想,那是他的事情,和我有什么关联?老雍啊,你别是害怕了,自己吓自己?”
雍齿恼羞成怒,“老子怕个鸟!区区一个外乡人,我怎可能会怕他?
刘季,这丑话说在前面,如今各方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你可别临阵退缩。否则的话,县令大人那边就不好交代……另外,县令大人还说,谁都可以动,审食其和王姬必须留下。”
刘邦冷笑一声,“你不用拿县令来压我,该怎么做是你的事情,我只负责牵制住刘阚。”
话说到这个份上,雍齿也就无需再说什么狠话,起身告辞离去。
刘邦目送雍齿离去,眼中突然闪过了一抹阴狠之色。
卢绾说:“大哥,我实在是想不明白,你问什么同意吕文那老儿在这时候和刘阚结亲?
你又不是不知道,屠子其实挺喜欢二小姐。
这样做,你不怕屠子会心生不满吗?”
刘邦诧异地看着卢绾,“又不是我娶阿嬃,屠子干嘛要对我不满?他应该对刘阚不满才是。
再说了,吕文嫁女儿,我怎可能管得了?
绾,你要明白。屠子对刘阚越是不满,他二人就越不可能走到一起,岂不是一件好事?”
卢绾似乎明白了刘邦的意思,眼中闪过一抹敬佩之色。
“不过,那刘阚是个桀骜不驯之辈。就算是被李放算计了,恐怕也不会轻易臣服大哥吧。”
“是啊,他是桀骜不驯,但他也是个孝子嘛。”
刘邦呵呵的笑了,“到时候老子出手救了他老娘,他还不是要对我感恩戴德?如此一来,那李放更不敢轻易找我麻烦。老子手里有樊哙和刘阚,再加上萧何唐厉,怕个鸟。”
一番美好的憧憬,让卢绾心中的阴翳驱散了不少。
但他还是有些担心:“大哥,刘阚和任嚣关系不错,又是老秦人,任嚣会不会为他出头?”
“哈,没了万岁酒,他刘阚什么也不是。李放只要能酿出万岁酒,任嚣怎可能为个小民和同僚翻脸?了不起,李放到时候把雍齿卖了……可和咱们又有什么关系。从头到尾都是雍齿在外面折腾,任嚣最多把雍齿收拾了。不过这样子,怕是正合李放的心思。”
卢绾连连点头,忍不住叹息道:“这官啊,还真是可怕。”
“屁的可怕!”
刘邦搓着脚丫子,呲牙咧嘴说:“换做老子,怕比他做的更好。那老小子不过是命好,跑去稷下学宫读了两年的书。如果我做县令,就让萧何做县丞,让刘阚和屠子当县尉。
你看着吧,老子什么都不用做,照样能把沛县治理的妥妥当当,比那老小子强上百倍。”
卢绾闻听,不禁再次点头。
“那是自然,大哥是赤龙之子,肯定比那老小子强。”
刘邦得意的笑了笑,登上了鞋子,站起身说:“你立刻回丰邑,去把周勃找过来。我去找一下夏侯,让他多留意一下老小子的情况……恩,顺便把周苛找来吧,我有事情交代他。咱沛人的命,可比那些楚人啊,齐人啊贵重的多。莫要再把周昌也搭进去,划不来。”
卢绾也跟着起身,“大哥放心,绝耽误不了你的事儿!”
两人又约好在樊哙家里汇合,刘邦这才一摇三晃的走了。
算算日子,再有二十天就是万岁酒出窖的日子。过了那一天,刘阚的好日子也该到头了。
想到这里,刘邦不由得笑了。
做人啊,还是莫要太出风头的好。
无耻无礼又能如何?老子不照样活的很好?反倒是那些懂礼知廉耻的人,整日里勾心斗角。
一个不小心,全家都要跟着倒霉,又是何苦来哉?
哈,有些时候,做老鼠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且看始皇元年时,那些个被强行迁至咸阳的富豪大户们,过的是怎生的一种生活?反倒是老子这种‘鼠辈’,依然是逍遥自得。
刘邦越想就越觉得得意,忍不住哼起了小曲儿。
※※※
对于和吕嬃的婚事,刘阚显得并不上心。
这并非是刘阚不喜欢吕嬃,而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原则。就婚姻而言,古时和后世不一样。后世可以追求独立,追求个性而一辈子独身主义,可是在这个时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若是不结婚,不娶妻生子,在许多人眼中,就属于是大逆不道。
可是,如果那感情中参杂了别的东西,就变得不再那么美妙。
至少在刘阚感觉着,和吕嬃的这桩婚事里面,参杂了太多的因素,以至于他感到厌烦。
不过他厌烦,阚夫人却不觉得厌烦。
老夫人很喜欢吕嬃,对于这桩婚事,自然是举双手赞成。
所以当吕文派人来提亲之后,她立刻热情的响应,并且非常积极的商议着具体的婚期。
事情很顺利,很快双方就确定下具体的日子。
六月初十,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黄道吉日,也就是那万岁酒出窖的前十天。
为什么选择六月初十?
这里面自然有其独到的说法。
反正刘阚也听不明白,总之一句话:这一天结婚,将会多子多孙,还能让家业更兴旺。
此时的婚礼,远没有后世所说的那么繁琐。
双方说好了日子,然后摆下酒宴,迎娶新娘过门,非常简单。当然了,其中少不得一些嬉戏,但诸如闹洞房之类的风俗,还没有流行起来,而繁琐的礼节,也还没有推广。
“娘,是不是太着急了?”
刘阚不免感到了些许不满,“我这边马上就要出万岁酒了,这一来岂不是会有所耽搁?”
“耽搁甚?”阚夫人不高兴了,“阿阚,你都已经十八了,你爹当年娶我的时候,也不过十六而已。若在三川郡,和你一般大的孩子,说不定已有了孩子……阿嬃我觉着挺好,也正赶上东翁这么热情。趁早把这桩亲事定下来,娘这心里,也算了结一桩心事。
怎么,你难道不喜欢阿嬃吗?”
“倒也不是不喜欢,只是觉得有点太突然了啊!”
“突然个甚?抽出一天的时间,把婚事办了……你该做什么就做什么,阿嬃也不会扰你!
就这么决定了!”
阚夫人说的是斩钉截铁,刘阚却是哭笑不得。
但他也知道,这件事情无可圆转。只好阴着一张脸,闷闷不乐的跑到了唐厉的住处。
“老唐,我要成亲了!”
唐厉闻听,却不禁笑了,“那可要恭喜你喽。”
“可是现在这情况,我哪有心情成亲啊……雍齿不解决,李放还虎视眈眈,终究不让人放心。”
唐厉淡然一笑,“成亲是成亲,雍齿是雍齿,两码子事情,你莫要掺和到一起。
其实在我看来,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恩,说不定对于我们而言,还是一个好机会呢。”
“机会?”
刘阚发现自己的脑袋瓜子,的确是跟不上这些策士的思路。
唐厉站起来,在屋中徘徊了片刻,突然道:“如今作坊里人心惶惶,已经影响到了泗水花雕的产量。早一日把这件事解决了,早一日也算是解脱。依我看,咱们不如这样……”
在刘阚耳边叽里咕噜的说了一番话,唐厉说:“孙武十三篇-计篇中有云: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这件事情若能做的好,做的妥当,那李放只怕也要老老实实,不敢轻举妄动。”
“会不会太匆忙了?”
刘阚一蹙眉头,“我担心人手不够啊。”
唐厉正色道:“咱们多一天准备,那李放雍齿何尝不是多一日筹谋?咱们准备不够,李放雍齿怕也未必准备妥当。这一战,咱们拼的是谁心狠手辣,如若成功,今后当高枕无忧。”
刘阚心里挺别扭。
至于为什么别扭?他心里明白,唐厉也非常清楚。
“阿阚,大丈夫做事当要果决,且忌犹豫……阿嬃若是真的喜欢你,绝不会责怪你的。”
“话是这么说……”
刘阚挠挠头,深吸一口气,“不过若真的可以一劳永逸的话,拼这一次,倒也是值得。”
第九十八章 博弈(二)
泗水奚馆,位于沛县城南。
尚未到掌灯时分,奚馆门前已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一面土黄色的幡子,上面绣着一个斗大的‘奚’字。在风中猎猎,更显得是格外醒目。
奚馆,若是用一个更直白的名词来解释,就是妓院。
娼妓之起源适于周襄王时代,而真正将娼妓制度化,则是在春秋时期,管仲设女闾开始。所谓女闾,就是公娼,一种官办的妓院。其开办的目的,就是为增加国库的收入。
管仲时代的女闾,主要来源是奴隶,又被称之为‘奚’。
按照象形文字的解释,奚就是手持绳圈套女人的意思。故而,妓院也就被称之为奚馆。
沛县的奚馆成立不过半年多的时间,是由新任县令李放力主设立。
这也是李放和任嚣的不同之处。任嚣做事一板一眼,从不做那些在他看来,超出他道德底线的事情。所以在任嚣为任的三年多时间里,即便是周遭邻县纷纷兴建奚馆,而任嚣却不为所动。可是李放一到任,除了一些简单的人事调动之外,然后就是设立奚馆。
沛县日益繁华,过往商贾也越来越多。
俗话说的好: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自然是有一分道理。
来沛县的商贾,大都是家境殷实之辈,在无事之余,若没有些乐子,岂不是过的无趣?
于是,这奚馆也就应运而生。
很难说是李放促使了奚馆的出现,亦或者说,是环境促使李放兴办奚馆,来增加库府。
反正这奚馆一成立,很快就成为沛县最热闹的地方。
雍齿伸腿坐在席榻之上,满脸通红。倚在一姿色甚美的女闾怀中,怀里还抱着一个美艳妇人。天很热,穿的也格外单薄。雍齿敞着怀,一只大手伸进了那美妇的衣襟之中,揉捏着那丰满的玉兔,让怀中美妇以口渡酒,时不时的还会发出一连串淫亵的大笑。
这阁中,尚有四五个客人,也都是左拥右抱,享尽齐人之福。
“老雍,你说那刘季打得是什么主意?”
一个身穿短衫,标准楚人打扮的男子问道:“刘家子已经到了这般田地,眼见着贡酒一出,就要家破人亡。刘季这时候和刘家子结亲,岂不是自找没趣?只要那审食其活着,刘家子就形同无用。难不成刘季还想招揽刘家子,意图另起炉灶,酿造泗水花雕?”
玉兔在雍齿的手中被揉捏的变了形。
坐在雍齿怀中的美妇,不禁蛾眉一蹙,但又不敢将不满表露,强作笑颜,樱唇含酒,丁香暗度。
雍齿心满意足的咽下了酒水,冷笑道:“招揽倒是可能,不过酿酒却不一定。那刘季是个聪明人,刘家子前车之鉴尚在,他怎可能在这种时候重蹈覆辙?以我之见,他就是那无赖子的痞性,想招揽个打手而已,小打小闹,不足为虑。再说,刘家子生与死,岂是他能掌控?到大局已定之后,我迟早会收拾刘季,到时候这沛县就是咱的天下。”
“不错,不错!”
参与宴会的人,全都是雍齿的亲信,而且都是楚人,说起话来自然是肆无忌惮。
一个楚人说:“只可惜了那如花似玉的吕二小姐……嘿,那刘家子倒是有运气,临死还能拔个头筹。”
身边的娇娘忍不住嗔怪道:“那吕二小姐很漂亮吗?”
“哈哈哈,再漂亮,怎比得娇娥这份诱人?”说着话,那楚人一头埋进了娇娘怀中,引得那娇娘好一阵子的娇喘。只那份娇柔喘息,足以让人血脉贲张。楚人如何能忍耐的住,一下子将那娇娘扑翻在席榻上,掀起了亵衣,挺枪就要上马,又惹起一阵大笑。
陪坐的奚娘们,一个个面红耳赤,确有媚眼如丝。
这场面见得多了,不过面带娇羞,秋波流转,那份妩媚却更容易让身边的男人们着迷。
“听说那吕大小姐和刘家子之间,也颇有些不清不楚,不晓得是不是真的。”
雍齿冷笑一声,“管她吕大还是吕二?等老子干掉了刘季,到时候一锅都端了,顺便在接了吕老儿的家业……嘿嘿,老子就带着二吕,在二刘的坟前狠干一次,让他们死都不能安宁。”
“说的好,大哥果然是大哥!”
一干人顿时谀声歌颂。
其中一人道:“今日刘吕定亲,且让那刘家子再逍遥几日吧。”
众人闻听,再次齐声称是。
推杯换盏,雍齿等人渐渐的露出了丑态,怀抱娇娥,上下其手。
就在这时候,奚馆外突然传来一阵哭天喊地的叫嚷,就跟着一连串的惨叫声传来,让雍齿蓦地惊醒。
“雍二!”
雍齿大叫一声,正要推开怀中奚娘起身。
门突然间蓬的一声被撞开,一个人影从外面飞进了阁内,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砸翻了一张食案。那正趴在奚娘身上狠干的楚人,被吓了一条。抬头看去,忍不住一声惊呼。
只见眼前是一张血肉模糊的脸。
眼珠子都掉了出来,吐着舌头正看着他。
家伙一下子就软了下来。楚人想要起身,却又感觉全身发软,动弹不得。连带着他身下的奚娘也挣脱不开,惊呼不断,使得阁中一片混乱。从外面飞进来的人,正是雍二。
胸口有两个拇指粗细的血洞,鲜血汩汩流淌。
一个大汉手持一杆沉甸甸的鱼叉,闯进了阁中。头扎紫帻,显示出他是齐人后裔的身份。黝黑的脸,身高八尺开外,膀阔腰圆。走进了阁中,这大汉凝目扫视,“谁是雍齿?”
几双眼睛不约而同的看向了雍齿。
雍齿心道一声不好,抬脚踹飞了食案。
鱼叉呼的一声疾刺而出,正中食案。巨大的力量,将食案一分为二,雍齿还没来得及站起来,那大汉就挺叉扑来。心中一急,双手扣住那奚娘的身子,向外猛力的一松。
身体借势从另一奚娘怀中滚出来,耳边响起了一声凄厉惨叫。
那个被雍齿推出去阻挡的奚娘,娇柔的身子挂在鱼叉之上。大汉面不改色,一抖叉柄,将奚娘摔飞出去,纵步冲向了雍齿,口中一声厉喝:“雍齿,把你的人头给我拿来。”
话落叉到,雍齿在瞬间被逼到了阁中的角落。
“住手!”
眼见鱼叉刺来,雍齿退无可退,忍不住大声喊道:“就算是要杀我,也应该让我死个明白。”
那大汉狞笑一声,“等你死了和你老娘相见之后,就什么都明白了!”
雍齿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在这时,那蜷在窗子边上的奚娘,突然惊叫起来,“火,着火了!”
雍齿用眼角的余光,向窗外扫了一眼。只见城南火光冲天,着火的正是他雍家老宅。
“你……”
“废话太多,给我死吧!”
那大汉踏步腾空而起,双股鱼叉在他手中嗡嗡直颤,扑棱棱如蛟龙出海一般,在腾挪之中,诡异的贴着臂肘下方钻出。这一招有个名堂,叫做无中生有,神出鬼没,最是难防。
雍齿接连躲闪了几招,脚下被一张食案绊了一下。
一个趔趄险些摔倒,不过还是收住了身子。刚站稳身形,鱼叉已经袭来。雍齿再无躲闪的余地,只听噗的一声响。双股鱼叉穿透了雍齿的前胸。那大汉震柄一摇,把雍齿的身体甩在了地上。
走过去,弯下身子轻声道:“小子,记住爷们儿的名字。我叫彭越,千不该万不该,你不该惹我的小兄弟。不过你放心,过了今晚,你那些同伴一个个的,都会来陪你。”
雍齿这时候已经是进的气少,出的气多。
勉强挣开了眼睛,口中喷着血沫子,“你小兄弟是谁?”
“你猜!”
彭越冷笑一声,起身准备离去。走了两步,却见那躲在角落里的奚娘,眉头微微一蹙。
上前一步道:“你,叫什么?”
“贱妇狐女子,好汉饶命!”
“齐人?”
狐女子连连摇头,“贱妇本生于爰戚,自幼就迈入齐相后胜家中为婢。后胜死后,亲灭齐国,贱妇就被买进了奚馆……好汉饶命,贱妇和那人没有半点关系,还请好汉饶命。”
“爰戚?”
彭越的脸色舒缓了一些,扭头往外走。
走了两步,突然转身问道:“你跟我走,还是留在这里?”
“啊?”
“别废话,跟我走,还是留下来!”
狐女子眼中蓦地一亮,“愿随好汉!”
彭越二话不说,走过去一把抱起了狐女子,大步流星向阁外走去。
阁廊上,横七竖八的倒着一具具死尸,全都是先前和雍齿一起喝酒的楚人。两个汉子迎上来,看见彭越怀中的女子,先是一怔,旋即正色道:“大哥,事情办成了,走吧?”
“那雍家……”
“灌兄弟带人冲进了雍家,满门三十七口,一个都没有跑掉。值钱的东西都带走了,二黑子派人说,他们已经准备撤退,请大哥速速前去汇合。若再不走,乡勇可就要来了。”
彭越点点头,嘿了一声。
“只可惜没能喝上我兄弟的一杯喜酒!”说着话,他扛着那狐女子,和两个大汉走出奚馆。
奚馆门外,有七八匹马。
彭越把那狐女子往马背上一搭,而后翻身上马,提起鱼叉道:“扈辄,二黑子,咱们回家!”
几个彪形大汉纷纷上马,纵马扬鞭疾驰而去。
这大街上,人们纷纷向两边躲闪,一行人马不停蹄的直冲出了沛县南城。
※※※
与此同时,沛县城东吕家大宅内,正张灯结彩,鼓乐齐鸣。
今天是刘阚和吕嬃成亲的日子,不管心里是什么滋味,可这沛县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
吕文一脸欢笑,与过往宾客寒暄。
按照沛县的习俗,这婚宴分为迎娶宴和洞房宴两种。迎娶宴是有女方家主办,又称之为送女宴;洞房宴是在男方家里举行,也叫做喜宴。一般来说,喜宴是正宴,家境若是富裕的,当摆三天流水席。而送女宴则是前奏,主要是告诉大家,这闺女从今后,就是旁家的人了。
吕家现在多多少少也算得上沛县站稳脚跟了,自然要办的格外郑重。
长子吕泽由于去了会稽,所以未能参加,只有次子吕释之陪着吕文迎接宾客。至于刘邦和吕雉,一个是嫁出去的闺女,算不得吕家的人,一个名声……至今仍没有出现。
不过县令李放,还是赏脸光临。
“刘阚,再过几日,那贡酒就要出窖了,可需要本县的协助?”
李放一脸慈祥的笑容,笑呵呵的看着一身吉服打扮的刘阚。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一派长者风范。
若非是已经清楚了李放的真面目,刘阚说不定还真的要被这位县令大人感动了。
“有劳县主费心,那贡酒在昨日已经出窖,今早时分,我已经安排我兄弟灌婴带着人,押送贡酒往相县去了。”
“啊?”
原本笑眯眯的李放,在听完了刘阚这一句话之后,手上有一个非常明显的颤抖。
“已经出窖了?不是说要十日后才能出窖?为何我一点都不知道?”
“呵呵,区区小事,怎敢烦劳县主?贡酒本就是刘阚应尽的本份,今年诸事顺利,故而就出窖的早了些。小民想:小民大婚之后,只怕会心有旁骛,说不定会耽搁了出窖的日子。
所以小民连着数日未休息,为的就是这贡酒之事……若有怠慢,还请县主能原谅则个。”
刘阚一脸的笑意,可是在李放的眼中,却有些诡异了!
“若大人无事,小民就先告辞。今天是小民成亲的好日子,怕是有许多事情要操办。”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李放有点猝不及防,顺势点头答应。
刘阚转身离去,李放脸上的笑意,也随即掩去了……
“李童!”
“小人在!”
一个青年闪身站出来,一脸卑谦之色,轻声道:“大人,您有什么吩咐吗?”
“快去联系雍齿,告诉他事情有变,让他早做准备。”
李童应了一声,急匆匆的离去。不过在出门之后,他并没有立刻走,而是在厅房一隅站立。
片刻后,城南方向突然腾起火光,李童嘿嘿的笑了。
牵过一匹马,打马扬鞭,直奔西门而出。在城西外树林中,走出了两个青年,一个人在前,一个人在后。
那李童快马来到青年跟前,飞身跳下了马。
“唐先生,城南火起,想必已经成了……不晓得您说的……”
“李大哥果然有信义。我那兄弟最敬佩的就是李大哥这种好汉,只可惜未能与李大哥把酒言欢。无伤,把东西拿过来吧。”
两个青年,一个是唐厉,一个是曹无伤。
曹无伤从身上解下了包裹,迈步往前走。
哪知李童突然道:“二位,且留步,把包裹放在地上,打开来就行。”
唐厉微微一笑,“李大哥倒是个谨慎的人。”
“这年头不小心,可不行啊……嘿嘿,万一你们想要……这荒郊野地,我死无全尸。”
曹无伤哼了一声,慢慢的解开了包裹。
“这里是黄金五十镒!”唐厉正色道:“除了先前答应李大哥的三十镒黄金之外,我那兄弟又送了二十镒黄金给李大哥。此外,尚有圆钱三千枚,是供给李大哥路上花销的。”
唐厉说着,从怀里又取出了一块木简。
“这里有一份通关度牒,上面写明了:宋子人李良,年二十五岁,身高七尺六寸……
这是我那兄弟专门给李大哥准备的礼物。
凭此度牒,走到哪儿都不会有人怀疑。就算是有人想要追查,那宋子户籍之上,也有李大哥的大名。”
李童不由得激灵打了一个寒蝉。
原本是为了那些黄金,在心里未必瞧得上刘阚。
可没想到,刘阚居然有如此神通广大的本事,居然在宋子为他登注了户籍。这家伙,真的只是一个商人吗?这心里一哆嗦,说话间也就没有了早先的那份傲气,微微欠身。
“刘兄弟高义,李某牢记在心。唐先生放心吧,从今之后,这世上只有李良,再无李童此人。”
说着话,走过去将黄金和度牒收好,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曹无伤说:“何必浪费这许多钱绢?老子一剑砍了他,岂不是更加省事儿?”
唐厉微微一笑,低声在曹无伤耳边说:“李童是个聪明人,刚才我吓他那一下,他应该知道利害。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嘿嘿,这才最省事儿。李放这一次,怕是有苦说不出。”
“我就讨厌和你们这些家伙打交道,整日里算计别人。”
“我又没有算计你?”
唐厉忍不住笑了起来,“走吧,咱们且回去看热闹。只怕过了今晚,那李放就要乖乖的低头了。”
※※※
注:李良,武臣部将,被派去平定常山、太原。因太原久攻不下,回来报告,遇到武臣的姐姐,遭其傲慢接待,大怒,杀武臣的姐姐,攻邯郸杀死武臣、邵骚。攻击张耳、陈余部失败,降秦将军章邯。
第九十九章 博弈(三)
城西吕府,依旧沉浸在一派欢声笑语中。
而城南烈焰熊熊,诺大的雍府宅院,已经化为一片火海……
曹参蓬头黑面,纵马疾驰,沿途不停的高呼:“官家办事,闲人闪开,官家办事,闲人闪开。”
有眼见的人,也发现了城南的异象。
只是还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诧异地看着曹参冲到吕府门外,跳下马就往台阶上冲。
许是太心急了,脚下一个趔趄,噗通就摔在了地上。
门内正帮着吕文迎接宾客的萧何不由得一怔,连忙跑上前,一把将曹参搀扶了起来。
“参,何事如此惊慌?”
曹参压低声音,“城南雍宅起火……雍齿等人惨死于奚馆之中,盗匪如今……已夺城而去。”
“什么?”
萧何打了一个寒蝉,顿觉一股寒气,顺着脊梁窜了起来。
“参,这方圆百里,经任大人整治,盗匪早已绝迹。怎可能,怎可能……盗匪来自何处?”
“不知!”
曹参苦笑道:“那些人很厉害,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了城中,杀死雍齿之后,迅速撤离。其行动迅疾,绝非普通盗匪可比。人数大约在百人左右,雍宅奚馆几乎是同时遭遇攻击……我和屠子带人赶过去的时候,奚馆已狼藉一片,只找到了雍齿等人的尸体。”
萧何轻轻叹了口气。
“参,你立刻带人先救火,莫要让火势蔓延。其余事情,不许传扬,待我禀报县主,再做定夺吧。”
萧何说完,转身就往院内走。
曹参二话不说,还身走下台阶,推开几个企图上前打听的人,翻身上马,扬鞭疾驰而去。虽然什么都没有说,可所有人都意识到,一定是发生了大事情。心惊胆战的侯在门外,也不知是继续去贺礼?亦或者趁早离去?不过,大多数人最终,还是选择留下。
这件事情的主角,恐怕就在这吕宅中。
留在这儿,说不定最为安全,顺便也能够观望势态的发展。
婚宴已正式开始,刘阚和吕嬃叩拜了吕文夫妇,算是完成了送女宴的第一个步骤。
吕嬃今天格外漂亮。淡扫蛾眉,粉靥娇红。一身大红色锦缎子的吉服,让她更显妩媚。
和阿阚成亲,可以说完全出乎了吕嬃的意料之外。
再清楚不过吕文对刘阚的看法,加之大哥吕泽的事情,也使得吕文夫妇对刘阚颇有成见。
可没想到,突然间居然就要成婚了!
那得偿所愿的喜悦之情,还有那种幸福的感觉,充斥在吕嬃的心中。
而刘阚,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这事到临头以后,仍是有些晕乎乎,全身发僵,任由人指挥着,如同木偶一般。送女宴,阚夫人不会参加……此时此刻,她正在家中准备来日的喜宴。
吕文夫妇的表情也很丰富。
特别是当刘阚向他们行礼的时候,吕文很明显是拼命想要挤出笑脸,可越是如此,越笑不出。尴尬、不快、还有一些嘲讽、一点点的赞赏聚集在一起,那笑容可真的很难看。
相比之下,吕夫人的表现就要好一些。
挤出了一分笑容,说了两句场面话,然后就面无表情。
当刘阚和吕嬃走开之后,吕夫人似是真的忍不住了,“真不明白,大丫头究竟是想什么!”
吕文扭头看了她一眼,“大丫头所想,非你我所及啊!不管刘阚明日是生是死,是流落街头亦或者泯然众人。这三年来,他所做的一切,却是我这个老家伙一辈子也做不到。泗水花雕也好,万岁酒也罢……还有他刚弄出来的杜康酒,件件都让人感到赞叹。”
“呵,你可是从没有这么夸奖过别人啊。”
吕文叹了口气,“不服老是不行的,有时候倒是真佩服这小子。可惜了……”
言语之间,充满了悲观。
也就在这时,萧何急匆匆的走进来,来到李放身边低声细语了两句。那李放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呼的一下子站起身,李放瞪着刘阚。
这时候,宾客们都觉察到了城南的火情,一个个正要走出去看看情况,李放这举动,却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刘阚,你好大的胆子!”
李放有点忍不住了,怒声咆哮,“竟做出此等事情?”
旁边萧何一蹙眉,有心点醒李放,但想了想,又闭上了嘴巴。
刘阚一副茫然的表情,“县主何故大怒?我做了什么事情?今日我一直都在这里,没做什么啊。”
“没做什么?雍齿又是如何死的?”
顿时,堂上一片哗然。
一双双眼睛向刘阚看过去,就连吕文夫妇,也吓得变了脸色。
吕嬃躲在刘阚的身后,小手紧紧的抓住刘阚的袖子。而刘阚,仍旧是那一副不解的表情。
“雍齿?雍齿又是谁?”
刘阚说:“县主大人,刘阚虽在沛县生活了四年,但是很少和人打交道。除了审食其唐厉等几个朋友,诺大的沛县也就是我家老恩主,还有曹佐史和任门伯两比较熟悉。”
任门伯,就是任敖。
如今为沛县东门伯,手下有个十来号人。
刘阚接着说:“我先前被任县主罚作一年半,而后就忙于生意上的事情,很少和人交往,
雍齿何人?还请县主明示。”
刘阚摆明了疑问三不住,那看似诚恳的言语中,李放却听出了一丝嘲讽。
眼睛一眯,闪烁着阴冷的光。
“刘阚,你休要狡辩……来人,把刘阚给我拿下!”
李放想要耍横,刘阚的脸色也变了,“我看哪个敢来拿我?县主大人,你要拿我没问题,但当着父老乡亲的面,你总要让我清楚,我犯了什么事儿?莫忘了,我虽只享配上造之爵,但依大秦律,也有保身上奏之权。若是县主你不能说个明白,咱们相县去。”
若论对秦法的了解,出身稷下学宫的李放,还真比不上刘阚。
扭头看了眼萧何,却见萧何轻轻点头,意思是说:秦法刑律当中,的确是有这么一条。
当然了,这保身上奏之权,非等闲人可以享有。
唯有得军功爵的人,才可以这么做。
李放的脸面有些拉不下了,“刘阚,你勾结盗匪,袭掠沛县,火烧雍宅,杀死雍齿……”
“县主大人,您什么时候看见我勾结盗匪了?”
刘阚的脸也沉了下来,“盗匪袭掠沛县,乃你县主的失责。刘阚自回沛县以来,忙于商事,几乎整日都在酒场之中,研发烧酒杜康,酿制贡奉御酒。至昨日晚,贡酒出窖,我连夜安排人手,整备车辆,在今晨命灌婴押送往相县,哪有时间去勾结什么盗匪?
再说了,以我之身家,何至于和盗匪勾连?
县主大人,如今您出了事,二话不说就把罪责朝我身上扣,甚至连火场都未曾去,又是为何?”
“这个……”
李放被刘阚说的哑口无言,有点不知所措。
当听到雍齿的死讯之后,李放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是刘阚所为……他抢先动手了。
可证据呢?
秦法严苛,但同样也需要讲求证据。
李放终究不是始皇帝,也难以随随便便的就做出判定。
刘阚阴沉着脸,“或者说,你李大人想要先拿下我,押送至县衙里面,来个屈打成招?”
“你,你……”
“大人,小民虽然是个白身,但也并非不知秦法律例。若县主大人说不出个子丑寅卯,还小民清白的话,哪怕是民告官,流涉三千里,小民也会和县主大人算个清楚明白。”
李放无语了!
他可以把秦法挂在嘴边,开口‘依律法如何如何’,闭口‘根据我大秦律怎样怎样’。但还真没有仔细的研究过秦法的内容,在这一点上,李放从一开始就被刘阚抢了先手。
萧何见刘阚越来越激动,连忙上前劝说:“刘生莫要生气,县主大人也是一时着急……”
“着急就可以随便冤枉人吗?”
刘阚冷笑道:“不如这样,当着这么多父老乡亲,我可随同县主大人一同走。如果盗匪真的和我有关联,我一家三口,任由大人处置;但如果和我无关,大人当如何还我清白。”
“是四口人!”
身后吕嬃,轻轻扯了刘阚的袖子,轻声说:“阿阚,刚才爹娘已喝了谢恩酒,我是你刘家的人。”
轻轻的一句话,却让刘阚心中顿感一股暖意。
握住了吕嬃的小手,沉声道:“对,是四口人,大人,请吧!”
吕夫人在吕嬃开口的一刹那,就想跳出来阻拦。但是却被吕文一把扯住了……
脸上带着一丝苦涩的笑容,“夫人,莫要开口。看起来这一场角逐,县主怕是要输了。”
吕夫人扭头看向吕文,“老头子,你这是何意?”
“何意?”
吕文苦笑一声,“咱们这个半子,绝对是心狠手辣的主儿。事情到了这般境地,你还看不出来嘛?刘阚这是在做反击……而且毒辣的狠。从今之后,沛人再不敢小觑他了。”
另一边,刘阚已走上前来。
萧何拦住他,轻声道:“刘兄弟,你这又是何必呢?”
“萧先生,还请你闪开,否则可不要怪我翻脸不认人了……”
拨开了萧何,刘阚上前一把攫住李放的手臂,“大人,咱们一起走,且看看究竟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李放心知情况不妙,但也骑虎难下。
大庭广众,被刘阚如此的羞辱。他若不硬撑下去,定然会落个威信扫地。
心里也明白,刘阚绝不会留下什么把柄。可到了这步境地上,已由不得李放继续做主。
一群人簇拥着刘阚和李放,出吕宅,直奔城南。
“释之!”
吕文叫来了次子吕释之,“跟过去看看,有什么情况,立刻来通知我。”
吕释之如今已十六岁,生的胖墩墩,圆乎乎,活像一个肉球似地。听吕文吩咐,他立刻欢叫一声,随着人流就跑了出去。
“对了,怎么刘季到现在也没有出现?”
吕文突然想起了什么,“他不是说,今天一定会来的吗?”
“我怎知道!”吕夫人说:“那家伙素来如此,但凡碰到事情,绝对第一个跑开……这会儿,可能和樊哙他们在一起吧。”
“是啊,那家伙太机灵了,只要发现有危险,绝对是谁都不会顾及的……夫人,你说危险?”
吕夫人一怔,“我何时说过危险了?是你说的!”
吕文的脸色不由得顿时变得煞白,看了看吕夫人,突然间大声叫喊道:“福生,福生!”
吕福生是吕文的老管家了,闻听叫喊,连忙跑了过来。
“老爷,有何吩咐?”
“快,你立刻出城,去中阳里把大妞给我找回来。”
吕福生先一怔,旋即苦笑道:“老爷,您看城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还可能出的去城吗?”
“我不管!”
吕文怒吼道:“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想办法出城,尽快找到大妞……你就告诉她,再不回来,那就等着守寡吧……我就知道,我就知道,那刘阚不是个善良之辈。”
吕夫人这时候也听明白了,怔怔的看着吕文,“老爷,你是说,刘阚会杀了刘季?”
第一百章 博弈(四)
刘阚和李放被簇拥在人群当中,往城南行去。
一个头裹赤帻,看上去好像是商贾似地青年,恍若在不经意间,被挤到了刘阚的身旁。
“刘季不见了!”
如蚊呐似地声音,只有刘阚一人能够听见。
刘阚一蹙眉,“樊哙呢?”
“也不在!!”
刘阚用手指在上唇轻轻抹了一下,青年旋即离去。
这青年,正是陈义留在啮桑那三十个人中的一员。得程邈送信,秘密的来到沛县候命。
刘邦居然不见了?
根据刘阚的了解,刘邦在沛县有几个落脚点。
一是樊哙家中,二是安丘伯的酒肆。这两个地方,也是刘季经常出没的场所,除此之外,很少居于他处。据说,傍晚时分那刘季还宿醉在安丘伯的酒肆中,怎么突然不见了呢?
察觉了风声?
确有可能……如果刘邦发现情况不妙,第一个选择肯定是去樊哙的家里。
以樊哙的武力,当能保的刘邦周详。可这家伙和樊哙居然都不在家里,那又会跑往何处?
“阿阚!”
吕嬃轻轻摇了一下刘阚的手臂,“你认识刚才那人?”
刘阚一怔,“哪个?”
“刚才那人,好像和你说话的那个!”
这小丫头心倒是挺细。刘阚一笑,“哦,认识!安邑的商人,以前在我这里买过酒呢。”
说谎话也是要有技巧的!
既然吕嬃发现了,要强作不认识,定然会让吕嬃怀疑。而且李放也往这边看,显然是听到了吕嬃的话。这时候,索性大方一点。直截了当的承认,七分真,三分假,更容易让人相信。对于李放,刘阚一点都不担心。反倒是吕嬃,刘阚觉得要小心应付才行。
吕家的姑娘,都这么难对付嘛?
刘阚心里不由得苦笑一声,看了一眼李放,嘴角浮起了一抹冷笑。
城南雍宅的大火,已经被曹参控制住了。
废墟前,并排摆放着一溜尸体,男男女女,有老有少。
见李放前来,曹参连忙上前见礼,“大人,恕小吏擅自借用您的名义下令,封锁了沛县四门。
火势已经控制住了,夏侯婴带着人,正守在奚馆,等候大人前去视察。
另外,城南门卒小吏已派人看押,盗匪就是自城南而入,杀人掠货之后,自南门逃走。”
李放闻听,连连点头。
这曹参果然是精明能干。先前我被刘阚给气坏了,居然忘记下令封锁四门,该死,该死!
“曹佐史做的甚好,又有何过错……雍家,怎样了?”
曹参偷偷的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刘阚一下,轻声道:“满门皆亡,一个活口都没有留下。”
“那奚馆方面可有线索?”
曹参说:“据奚馆的门卒称,傍晚时分突然有一群人闯进馆内,见人就杀。其中有一人,非本地口音,好像是齐人。那人用的是双股鱼叉,凶悍的不得了。一路连杀八人,最后闯入了阁中,将雍齿杀死。当时在阁中与雍齿喝酒的人,也都被其他盗匪所杀。
那些人最后还抢了一个奚娘,骑马自城南离去。
那小卒也只说了这么多,当时情况极为凶险,那小卒也是躲在角落中,偷偷的观察到。”
“城南门卒,竟无人阻拦?”
曹参摇摇头说:“城门方面尚未询问,因当时这火势太大,小吏只好先组织人手灭火。”
李放看了刘阚一眼,突然道:“把那些门卒给我带过来。”
看起来,这位县主大人是准备来个现场问案。刘阚若无其事的抱着双臂,冷冷的一旁观望。
不一会儿的工夫,四五个门卒被押了过来。
“那些盗匪,是怎么进的城门?”李放厉声喝问:“如此众多的贼人,你们居然没有觉察?”
“冤枉,冤枉啊!”
一门卒大声呼喊:“非是小人没有察觉,而是那些人持有大人的令牌,说是有事情禀报大人……小人们怎敢阻拦?于是放他们进来,没想到几个人二话不说,就把小人们制住。
待城中火起之后,那些人又从南门逃走。
小人们被他们捆绑着,根本没办法阻拦他们啊。”
李放闻听,惊怒交加:“胡说八道,本县何时发出令牌?”
“真的,那令牌还在门房里,许是那些贼人走时忘记了……这等大事,小人怎敢胡言?”
李放的脸,刷的一下子煞白。
“曹参!”
李放大喝一声,曹参二话不说,骑马直奔南门而去。
这一来一回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可是在李放而言,却有种度日如年的感受。特别是周遭那一双双眼睛看着他,目光中大都是带着不解和疑惑,但也有一些,却是包涵敌意。
堂堂县令,和盗匪勾结?
这种事情若是传扬出去的话,车裂腰斩,怕都是轻的。
一会儿的工夫,李放额头就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子。
曹参神色有些沉肃的回来了。他跳下马,看着李放,但眼角的余光,再次扫过了刘阚。
刘阚还是还是一副无悲无喜的样子,只是冷冷的看着李放,什么话都没有说。
曹无伤的父亲,曹亭长忍不住问了一句:“县主大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令牌可是真的?”
令牌……毫无疑问是真的!
李放拿着那块令牌,一时间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说话。
反倒是一直沉默无语的萧何,突然间走出来,从李放手里抢过令牌,扫了一眼之后,露出不屑之色。
“贼人终究是贼人,做的虽然像,却不是真的……尔等居然连大人的令牌也能认错,真瞎了狗眼。曹参,立刻把这几人给我拿下,打入大牢之中,等候县主大人随后发落。”
“冤枉,冤枉啊!”
几个门卒大声呼喊,但却无人理睬。
不得不说,萧何在沛县的声望和地位,真的是很高。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将李放撇清。
刘阚瞳孔一缩,盯着萧何。
而萧何却若无其事的朝着刘阚笑了笑,“刘兄弟,适才大人怕也是一时糊涂,说错了话,未必真的是说你和盗匪有勾结……你看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死了这么多的人。不如就这么算了吧……如今当以辑凶最为重要,更何况今天是你的好日子,莫耽搁了。”
有意无意间,萧何把李放就淡化了。
周围的人也连连点头,“萧先生说的不错!刘生还是先别计较这些琐事,辑凶最为重要。别留了贼人在城里,大家都不得安宁……刘生,今日之事就算了吧,且先算了吧。”
刘阚的脸上,不禁露出了古怪的笑意。
他一言不发的看着萧何,而萧何也毫无躲闪的迎着刘阚的目光,两人凝视了许久……
萧先生,您这是要和我作对吗?
刘生,非是我要和你作对,而是你太狠辣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萧先生,若非李放雍齿先找我的麻烦,我怎可能闹出这种事?
可是雍家满门三十七口人,可曾惹你了吗?
既然他们心怀不轨,那就要做好准备……如果他们赢了,我的下场,只怕不会比这强。
但你却还活着!
刘阚与萧何,在这一刻无需任何言语上的交流。每一个眼神中的含义,彼此都心知肚明。
刘阚的目光渐渐阴冷了下来……
虽然不惧刘阚,可是萧何依旧被刘阚目光中所蕴含的杀机,激灵灵心中打了一个哆嗦。
刘阚突然一笑,“既然萧先生这么说,那刘阚怎能不从命?县主大人,依我看这件事您还是好好的追查一下吧,说不定有奸细?说不定那奸细就在您身边?您可要好自为之。”
说完,刘阚拉着吕嬃的手,扭头往回走。
周围的人,纷纷让出了一条路。曹亭长走上前,拍了拍刘阚的胳膊,“阿阚啊,大喜的日子遇到这种事情,的确是晦气。一会儿记得用柚子叶刷一下身子,能除去身上的晦气呢。”
曹亭长真是个老好人,到现在还没有清楚这里面的玄机。
刘阚轻轻叹了口气,“曹叔,多谢你的提醒了……呵呵,要是人们都能和您一样,盖有多好?”
说这句话的时候,刘阚回头又看了一眼萧何。
而萧何的面颊微微抽搐了一下,强自一笑,转过了身去。
“阿阚,我们现在怎么办?”
吕嬃拉着刘阚的手,轻声的询问道。
怎么办?刘阚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今晚的风,带着一股子燥热,更包含着浓浓的血腥气。
刘邦,如今又在何处?
第一百零一章 博弈(完)
出沛县西行,大约半个多时辰的路程,就是一片大泽。
如今,这片大泽被称之为泗水泽,因泗水花雕在此而产,所以得名。不管沛人是否愿意承认这个现实,若没有刘阚这泗水花雕出现,今日沛县,也不可能变成如今的模样。
如果从这方面去想,李放也好,雍齿也罢……
甚至包括许多土生土长的沛人,一边喝着酒,一边暗地里诅咒刘阚,甚至算计刘阚,都不是没有道理。无他,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此心同此理,古往今来莫不如是。
“大哥,真的要这么做吗?”
粗壮的樊哙,挠着头问道:“就算刘阚出手反击,也不至于把咱们吓的要做这种事情吧。”
刘邦细长的眼睛瞪得溜圆,“你这屠子,到现在还不明白吗?那小子既然出手还击,说明他早就看出了其中的玄妙,甚至一直都在偷偷的观察我们。我们和雍齿联手谋他家业,若换做是你,会怎么做?那家伙绝对是个心狠手辣之辈,咱们必须要抢到先手。”
“我还是觉得,你把他看得太厉害了!”
“错与对,现在已经不重要,过了今夜,沛县只怕是要变天了。咱们如果不这么做,来日势必在沛县无立足之地。只有把那老乞婆弄到手,到时候才有和刘阚讲条件的资本。
否则,你我要么远走他乡,要么就等着他上门来杀了咱们。
屠子啊,这时候可不是讲道德的时候,这好像两边打架,得先手的人,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刘邦说这番话的时候,语气中透着无奈。
好端端的,眼看着那刘阚就要走投无路了,怎么一眨眼的功夫,就来了个大杀四方呢?
小看了此人,真的小看了这刘家子啊!
刘邦一天都呆在安丘伯的酒肆中,到了傍晚的时候,卢绾从丰邑回来,临时把他拉走。
周勃这两天正好有点事,所以要过几日才能到沛县。
刘邦呢,算了算时间,差不多也快到吉时,这才想起吕文给他订做了一身新衣服,是为晚上的送女宴准备。刘邦如今想的是怎么收服刘阚……早先刘阚讽刺他不知礼数,所以他想着,好好的收拾一下,换个新面貌出现,至少能让刘阚对他先改上几分印象。
途中正碰到了闷闷不乐的樊哙,刘邦二话不说,拉着樊哙就走。
樊哙为什么不乐?
吕嬃……樊哙很喜欢吕嬃,这两年安心的在官署里做事,就是想混个出人头地,也好和吕嬃门当户对。可不成想,刘阚居然捷足先登。说不上对刘阚有多痛恨,但总归不痛快。
本来想一个人喝酒的,却没有想到被刘邦拉住。
就在刘邦试新衣服的时候,彭越带着人突然间闯入了沛县,兵分两路,袭击雍齿。
当时街上大乱,刘邦一打听,当时就吓了一跳。他是个聪明人,怎看不出其中的玄机?
这是刘阚抢先动手了啊!
刘邦第一个念头,就是和樊哙躲一下。
可没想到,樊哙家周围,出现了许多陌生人。看那样子,分明是练家子,有所图谋。
刘邦立刻就明白:刘阚找人来收拾他了。
他知道李放也牵扯在里面,但是却没有见过李放。
刘阚既然动手了,想必连李放都要自身难保。刘邦二话不说,带着樊哙和卢绾就跑走了。
这时候,城南大乱。
门卒也被收拾了,根本没有人看守城门。
而曹参还没有擅自做主,关闭城门,刘邦三人就趁着这个乱劲儿,偷偷的溜出了沛县。
可出了城之后,刘邦也茫然了!
去哪儿呢?
城里,恐怕不止一批人等着收拾他吧,回去肯定是死;不回去的话,回丰邑吗?倒是能安生一下,可传扬出去,他堂堂的赤龙之子,居然被个毛头小子弄的如此狼狈,丢死个人!
而且,看刘阚这架势,分明是要赶尽杀绝。
能躲得了一时,却难躲得了一世……等刘阚稳住了沛县的情况,掉过头定会找他麻烦。
“大哥,咱们跑吧!”
别看卢绾平时诈唬着和刘阚誓不两立,动辄就是:我誓杀汝!
可到了事儿头上,也害怕了!刘阚这家伙也太凶悍了吧。从哪儿找来了那么一帮子凶神恶煞,居然直接闯进县城里好一番折腾。想想以前的出言不逊,卢绾这冷汗刷的就下来了。
“跑?跑哪儿去?”
刘邦沉吟片刻,猛然顿足,“娘的,刘家子想弄死我,我偏生不能如他的愿。今天我要是跑了,日后就别想在沛县有出头之日。一不做二不休,他大杀四方,咱们抄他老窝。”
卢绾一哆嗦,“大哥,你疯了吗?如果真杀了刘阚的老娘,那可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刘邦瞪了一眼,美髯飘飞。
“你这笨蛋,我何时让你杀他老娘了?是请,懂不懂?请他老娘去一趟丰邑……刘阚是个孝子,到时候肯定要有顾忌。只要他老娘在咱们手里,他就奈何不得我们。恩,雉和那小子关系不错,再让她出面说合一下……嘿嘿,说不定咱们还能从中得些好处。”
也不得不说,刘邦的确是有几分急智,而且反应也很迅速。
樊哙却有些犹豫,“大哥,那可是刘阚的老窝,会不会有埋伏呢?”
“埋伏个屁!”
刘邦咬牙切齿道:“你没看出来吗?他今天的主要目标就是我和雍齿,所以他的人手都分布在了城中。他又不是皇帝的儿子,哪有那么多人手?此时他家中,肯定没防备。”
卢绾在经过了短暂的恐慌之后,也恢复过精气神儿来。
“没错,他家里除了那老乞婆之外,还有就是卖酒寡妇母子……她娘的,早就看那贱人不顺眼儿了。当初还不是求着咱兄弟,可自从傍上了刘阚之后,你看她那模样……和人家武姬比比,简直没法比……老子这次抓住了,一定要好好的收拾那个小贱人。”
“绾,你给我住嘴!”
卢绾这个人,挺好,也挺忠心。
就是太贱,嘴贱!
“都啥时候了,你还惦记着那小寡妇。你要是真动了王姬母子,到时候刘阚非抽了你的筋,扒了你的皮不可。你以为刘阚为何收留那小寡妇?这里面,肯定是有不寻常处。”
刘邦恶狠狠的骂道:“记住,不许无礼!能骗则骗,不能骗,用强是可以,但不能伤了老乞婆和那寡妇母子。娘的,这刘阚还真是……我这辈子,都没有被折腾的这么惨过。”
说着话,刘邦居然笑了!
※※※
三个人赶夜路,急急忙忙往泗水泽奔。
刘阚家的院门口,挂着彩带,一派喜庆的模样。
院门没有关,里面非常的安静。刘邦三个人来到院门口,卢绾伸着脖子喊道:“婶婶在否?婶婶在否?”
主屋里的灯亮了,阚夫人走出来,“谁啊!”
刘邦连忙上前,“婶婶,我是刘季……吕雉的丈夫。阿阚兄弟突然病了,父亲让我来接您进城。”
“病了?”
阚夫人对刘阚的行动,并不是很清楚。
一听刘阚病了,顿时就有些着急,“阿阚什么病?正午时进城去,还是好好的,怎一下子病了呢?”
“这个……我也不清楚。”
刘邦心里有些着急,可表面上还是要做出一副很有礼数的样子,“婶婶随我进城,不就知道了?”
“那你等等,我这就让人套车!”
阚夫人年纪大了,走夜路自然不太可能。
而刘邦心里却是一阵狂喜,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啊!正琢磨着怎么把这老东西带回沛县,她倒配合上了……唉,那刘阚也真是个有本事的人,短短几年,就置办如此家业。
你看看,连车都有了!
刘邦心里一阵酸楚,自己好歹也折腾了这么多年,可到头来呢,却什么都没有折腾来。
这人比人,气死人啊。
“王姬,王姬……阿阚病了,去套一下车吧。”
阚夫人转身回房,又叫喊道:“巨,巨啊!快点起来,你弟弟生病了,跟我一起进城。”
王姬正在后院厨房里操持着明天的酒宴,王信蹲在门口,两只手油乎乎的,拿着一条炙肉狼吞虎咽。虽然说家境好了,但老夫人还是很注重勤俭,而刘阚呢,对饮食结构也很注重,并非每天都有肉吃。王信是个绝对的肉食动物,肚子里虽不缺油水,可对于肉食的那种已经刻在骨子里的热爱,却不会改变。趁着王姬准备,他也过来蹭肉吃。
听到老夫人的叫喊,王姬顿时也慌了手脚。
“信,别吃了,跟娘去把车子套上,你二主人病了。”
王信瞪大了眼睛,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娘,二主人怎么可能生病呢?”
只是很随意的一句话,却一下子提醒了王姬。
刘阚没有把他目前的困境告诉阚夫人,是害怕老夫人担心。可王姬却经常出没酒场,作坊里发生的那些古怪事情,虽然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她还是觉察到了一丝不对。
是啊,阿阚兄弟出门时好好的,怎么会生病呢?
王姬想到这里,让王信去套车,自己却偷偷摸摸的跑到了前院,正好看见老夫人出客厅。
刘季?
王姬陡然生出一种不祥之兆,忍不住喊了一声,“老夫人,别上当,那些人是坏人!”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但是王姬很了解刘邦的为人。好吃懒做型的,大半夜跑来报信?这显然不符合刘邦的作风。
再说了,如果阿阚兄弟真出了事情,吕文派刘季前来,怎可能让他们走路来?
吕家可不缺骡马,至少也应该套一辆车才是啊。
王姬这一嗓子,是出于本能。可是在刘季听来,却如同五雷轰顶。
该死的臭娘们儿,坏了我的大事!
“屠子,动手!”
刘季说完,就扑向了王姬。一旁卢绾反应更快,“大哥,这臭娘们儿交给我,你把风!”
说着话,就冲了过去。
王姬惊叫一声,扭头就往后院跑,“信,快来救我……信,快来救我!”
阚夫人这时候正要走下台阶,见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不由得一怔,旋即转身就往屋里走。
樊哙真不想跟一个老太婆动手。
可他也知道,不抓住阚夫人的话,就真的如刘邦所说,这些个兄弟啊,怕要跟着倒霉。
“老夫人,别害怕,我等并无恶意!”
樊哙大叫一声,健步如飞,冲向了老夫人。
可他也不想想,都图穷匕见了,谁还会相信他的话?这一嗓子,让老夫人一哆嗦,脚下一个绊子,身子就往前倒。樊哙一见,纵身跃上台阶。他那意思是,把老夫人搀扶住。
可就在这时,屋中突然传来一声巨吼,宛如霹雳炸响一般。
“谁敢伤我娘,我让他死!”
那个‘死’字犹在刘季等人耳边回响,一个巨大的身影,唰的就冲出屋子,一手扶住阚夫人,一手抡拳,呼的就砸向了樊哙。
樊哙没看清楚来人,只觉眼前光线一暗。
一斗大的拳头就轰了过来,吓得他腾身错步,同时一拳迎上。
蓬!
沉闷的声响传来,樊哙几乎是被轰出去一样,双脚落地之后,连退了数步,脸色大变。
手臂好像没了知觉一样,对方这一拳,力气大的惊人。
抬头看去,只见一身高近丈的巨汉,发髻披散,满脸狂暴怒色,一双环眼,瞪得溜圆。
“娘,你没事儿吧!”
老夫人站稳身子,“巨,这些人是坏人,要害你兄弟!”
“敢害我兄弟?”
那刘巨张开双臂,如同发疯了的狮子一样,仰天一声咆哮:“你们都给我死,都给我死!”
刘邦懵了!
樊哙也懵了……
这家伙是谁,怎么感觉着,比那刘阚还要可怕?
“大哥,抄家伙吧!”
樊哙心中苦笑,对刘邦说:“这家伙不好对付,至少我一个人,不是他的对手!”
和樊哙认识了这么多年,刘邦是第一次见到樊哙低头。心知不好,却也是骑虎难下了。
“屠子,动手!”
刘邦这边目光扫了一眼,看见门后面有一根门闩,跑过去一把就抓了起来。
樊哙在官署当差,自然配有武器。抬手拽出宝剑,纵步冲出,朝着台阶上发狂的刘巨扑去。
那刘巨,宛如疯虎。
大步走下台阶,看台阶下有两个石墩,是平日里阚夫人和王姬晒太阳做活计时坐的。他双目圆睁,弯下腰,一手扣住了一个石墩,呼的一下子竟举了起来。这两个石墩子,每一个都差不多有六七十斤的份量。当初为了方便移动,刘阚还请了石匠在石墩上镂空出来一根石头柱子。如今被刘巨给抓起来,俨然就是两把大锤似地武器,呼的轮开。
樊哙一剑刺出,正砍在那石头墩子上。
一股巨力,真的樊哙虎口破裂,忍不住啊的一声,利剑险些脱手。另一边刘邦举着门闩跑过来,却一下子僵住了。这家伙还是人嘛?那怎么那石头墩子看上去很灯草一样。
这一愣神儿的工夫,刘巨大步向前,左手抡起石墩,劈头盖脸的砸向刘邦。
本能的,刘邦举起门闩想要封挡。
一旁樊哙可吓坏了,“大哥,不能挡,不能挡啊!”
废话,这一墩子下来,刘邦如果敢接实在了,非被刘巨砸成肉酱不可。刘邦闻听,撒开手来。
这石头墩子已经砸下来,蓬的落在门闩上。
儿臂粗细的门闩,被砸的粉碎。也幸好是刘邦得了樊哙的提醒,早一步脱手,否则连他一块都要被砸死。这时候,后院又传来一声咆哮,虽不似刘巨这般的响亮,带着一点童稚的味道,可犹自如疯虎怒吼:“你个坏蛋,敢欺负我娘,我打死你,我打死你!”
卢绾的身子,几乎是飞出了,摔在地上,口中鲜血狂喷。
只见王信拎着一根一丈多长的毛竹,足有碗口粗细。这是他平日里练功用的毛竹,听到母亲的呼救声,顺手就抄起来。正好看见卢绾把王姬推倒,骑在王姬的身上想要制住王姬。
王信对母亲的崇慕,可丝毫不比刘巨对阚夫人的尊敬差。
眼珠子一下就泛红了,抡起毛竹向卢绾扑去。卢绾一开始没在意,可两下子就知道不妙。转身向要逃走,那王信一招横扫千军,很结实的砸在了卢绾的身上,把他轰飞了出去。
刘邦快要发疯了!
这是他妈的什么事儿啊……
刘阚家里哪儿来得这么两头野兽?
王信他是知道一点的,可却没有想到,居然如此的疯狂和厉害。卢绾好歹也是个游侠儿出身,当年和刘邦一起在张耳门下当食客,多多少少也有些本事,居然,居然被……
抢过去一把抄起了卢绾的身子。
“屠子,撤,撤!”
刘邦背着卢绾就跑,樊哙跟在后面掩护。可到了这会儿,你想跑就跑嘛?
刘巨虽然奔跑并不快,可是手中还拎着那石墩子呢。想当初,他能把百多斤重的铁椎,隔着几十步的距离掷出去,力道丝毫不减。如今又怎可能放过樊哙这三个企图害他老娘的人?
“狗贼,别走!”
刘巨举起石墩子,呼的一声就掷出去。
六七十斤的石墩子,加上刘巨那股子神力,力道可不止千钧。樊哙双目瞪圆,抬手举剑往外一封。就听嘎巴一声脆响,利剑折断。石墩余劲未消,就砸在了樊哙的胸口上。
樊哙闷哼一声,被砸飞出去,鲜血夺口喷出。
“屠子!”
刘邦听到身后的动静,扭头一看,不禁吓了一大跳。认识樊哙这么多年,见他如此狼狈的模样,还是第二次。而且这一次的情况,显然比上一次还要严重。
“大哥,别管我,跑!”
也真的是樊哙这身板儿结实,如果换一个人,哪还有力气爬起来?
樊哙被砸的口喷鲜血,感觉着肋骨至少也断了两根。可仍咬着牙翻身爬起来,朝刘邦就追了过去。身后传来蓬的一声,另一个石墩子飞过来,正落在刚才樊哙倒地的地方。
妈的,以后见到刘阚,就躲着走!
刘邦这回是真的害怕了,一手搀着樊哙,背着卢绾撒腿就跑。
刘巨和王信在后面追出了院门,却听见阚夫人叫道:“巨啊,别追了,别追了……信,去把你娘扶过来,看看伤着了没有。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那刘季不是大丫头的丈夫吗?”
阚夫人说着话,轻轻摇头,“不晓得阚在城里,究竟在做什么?”
第一百零二章 萧何出招
已经过了三更天,但刘阚房间里的烛火,仍旧亮着。
两指多长的火苗子噗噗跳动,使得这斗室显得格外明亮。吕嬃正沉静的坐在刘阚面前。
“阿嬃,事情就是这样。”
刘阚正色的说:“不是我心狠手辣,是有人要害得我家破人亡。我知道,刘季是大姐的丈夫,但这件事他也参与其中,更试图拐走周昌。本来我以为,咱们都结亲了,是一家人,彼此应该是帮衬着……如果不是周昌告诉我说,周苛让他离开,我可能还蒙在鼓里。
我承认,我做的也许过了!
但是这年月,虽说太平盛世,可凶险依然存在。
所以我借今天的机会,出手进行反击……我自认,自我来到沛县四年以来,为沛县贡献不少。四年前沛县不足八千户,如今已经有一万两千户,商贾运集,比当年咱们来的时候热闹了百倍。可是沛人犹自不知足,竟妄图坑害于我,我怎么也不会束手待毙。”
吕嬃是个很聪明的姑娘。
就算是一开始没觉察到什么,可静下来一想,就会看出今晚这一出戏中所隐藏的玄机。
说穿了,刘阚是借用这次喜宴来放松所有人的警惕,然后行雷霆一击。
小女孩儿心中没什么机巧,但今晚是她的好日子,刘阚竟然借此机会杀人?多少有些纠结。
刘阚也很爽快,一点没有隐瞒。
吕嬃难过的快要哭了,不过倒不是怪刘阚,毕竟这件事里,刘阚也是被迫还击而已。
问题在于,刘阚要杀刘季。
这样的事情,瞒得了一时,瞒不过一世。
迟早都会被揭穿,与其那样,刘阚索性把话说明白。
我今天就是要杀刘季!你如果和别人一样,也觉得我手段狠毒,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阿阚,能不能不杀刘季?”
吕嬃哀求道:“如果刘季死了,姐姐就要变成寡妇……姐姐的女儿才两岁,刘季死了的话,她该怎么办?这次刘季的确是做的不对,但看在姐姐的面子上,你饶他一次,好吗?”
“大姐有孩子了?我怎么不知道!”
吕嬃说:“已经两岁了!不过是个女儿,单名一个元字。”
刘阚唔了一声,倒也没多想什么。他站起来,推开窗子,看着窗户外面那幽静的小院。
“阿嬃,还记得我们刚来沛县的时候吗?”
“啊?”
“那时候我一无所有,和母亲就住在这里……那时候,我只有一个母亲,什么都没有。
可现在,抛开那些产业不说,老唐、审食、老曹、灌婴……我身边有了很多的朋友。他们把我当成兄弟,在我困难的时候,一直不离不弃。我曾发誓,绝不会让他们失望。
我今日放人一马,他日会连累很多兄弟朋友。
我宁愿死,也不愿意让他们遭受无妄之灾。阿嬃,我现在只要软弱半分,将来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你明白吗?大姐的事情,不是我无情。如今我和刘季,已经是不死不休。”
刘阚转过身,“如果我倒霉了,刘季绝不会给我翻身的机会;同理,我也不能放过他。”
“真的不可以吗?”
吕嬃眼睛红红的。从小在父母,兄长、姐姐的呵护下长大,她又如何能了解,这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甚至比真刀真枪的拼杀更加凶险。见刘阚不点头,心中升起一种失落。
刘阚点点头:“绝不可以!”
“那我明白了!”
吕嬃缓缓的站起来,犹豫了一下,又说:“你杀刘季我不管,但你绝不能伤害我姐姐。”
“你……”
吕嬃露出笑靥,“等天亮了,拜见过婶婶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阿阚,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坏人,所以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不过记住我的话,不许伤害我大姐。
很夜了,我去隔壁休息。
天亮以后记得叫我,我们一起回家。”
刘阚忍不住也笑了,“那你就先去歇息……要不要我通知你父亲,你今晚不回去了?”
“已经喝过了别离酒,回去作甚?再说了,我已经让小猪告诉家里了。”
小猪,是吕嬃的弟弟吕释之。
因其体型臃肿肥胖,故而绰号小猪。
刘阚送吕嬃回房休息,然后又回到了屋中。
不一会儿,一名头裹赤帻的青年悄悄的走进来,“东主,还是没有找到刘季等人。外面开始宵禁了,我们不好再继续寻找……您看,要不暂时停止?等明日再继续寻找刘季?”
刘阚想了想,“到这个时候都没有发现刘季的影子,估计也难找到他了。这家伙属耗子的,很会躲藏。弄不好已经不在城里了……这样吧,让大家停止搜索,明日随我回酒场。
留几个人在城中,盯住几个人,几个地方。
一个是樊哙的住处,还有夏侯婴的动向……另外,再盯住吕宅的动静,找专人跟上萧何。
特别是萧何,绝不可放松警惕。”
青年点了点头,“那我先告辞了!”
这青年,名叫陈道子,是陈义的弟弟,同时也是阳武有名的游侠儿,箭术精绝,剑法超群。但凡一些大族,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人才。特别是这种游侠儿的培养,更加重视。
逢乱世时,这些个游侠儿能迅速的组成一支武装,保护家园。
如今大秦治下,倒也平静。陈道子呆在家中也无事可做,于是陈义干脆让他到刘阚这里帮忙。人非常的精明,而且做事也很缜密,心思细腻,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人才。
可是连这样的人都找不到刘季的影子,这家伙,难道真的是属耗子的吗?
刘阚伏在窗台上,看着皎洁的明月,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第二天,刘阚护着吕嬃,赶着车回家了。
出城的时候,还和任敖开了两句玩笑。任敖也是嘻嘻哈哈的说笑了两句,还冲着吕嬃指指点点,让吕嬃的脸羞红。车仗先出城,刘阚留在了最后,被任敖偷偷的拉到一旁。
“阿阚兄弟,昨晚萧先生找我,托我给你带个话。”
“什么话?”
任敖显得有些尴尬,轻声道:“萧先生说,雍齿已经死了,事情也已经结束了……县主现在很惶恐,得饶人处且饶人。他说,你可以继续好好做你的生意,别再继续折腾了。”
刘阚冷笑一声,“你告诉他,只需州官点灯,不许百姓放火?如果这次是我倒霉的话,他会站出来这么说吗?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萧先生对我的好意,我会牢记心中。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情,就要做好承担什么样的后果。雍齿是雍齿,和我没有关系。”
任敖叹了口气,“我就知道是这样子……不过你既然决定了,我会把话转达给萧先生的。
阿阚兄弟,这件事情我不好说对错,只是你注意好分寸,别把事情搞太大了。”
刘阚笑了笑,点头表示明白。
拱手和任敖告辞,大步流星的追上了马车。
看着刘阚离去的背影,任敖很无奈的摇了摇头。
门房里,曹参走了出来。
“你都听到了?”
任敖笑道:“我早就说过,阿阚决不可能退让。这种事情要换做你我,怕和他也一样吧。”
曹参沉默了片刻后说:“萧大哥这个人很不错,只可惜啊,被这沛县的城墙给圈住了。”
“管他呢?只要别把我牵扯进去就行。”
任敖说着哈哈大笑,但是那笑声中,却透着几分无奈之气。
※※※
经过查寻,李放的腰牌是被他的亲随李童盗走。
而李童自昨夜便不知所踪。查遍了整个沛县,也没有找到李童的影子,这让李放更加惶恐。
他甚至希望,李童已经死了。
死无对证,至少也能说得过去。可偏偏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想要发海捕文书,也有点难办。抓到他又怎样?万一他把这事情捅出去,就算是不死,这仕途怕也就到头了。
这是一个哑巴亏,李放就算憋了一肚子的火,也找不到人发泄。
而萧何,在得到了刘阚的答复之后,也只能摇头苦笑。
此时的萧何,对于天下大势没有半点兴趣。那种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情节,让他只想为沛人多做一些事情。刘阚造福沛县,他不是没有看到,否则也不会在那一天对刘阚示警。
但如果让一个外乡人控制住沛县,萧何就有点无法接受了。
可现在刘阚不肯放手,摆明了是要大开杀戒。偏偏李放被抓住了把柄,吃了一个哑巴亏,根本不敢再去得罪刘阚。如此下去的话,用不了多少时间,刘阚势必成为沛县主宰。
好事?坏事?
萧何说不清楚……私心里觉得,也许好事会多一些吧。
可这乡土情节又在作祟,有点不太能接受这个事实。所以,萧何整整一天,都懵懂茫然。
处理完了公事,萧何回到家中。
萧何的住所并不是很宽敞,半人高的夯土墙,一座土宅子,分主副两间。主屋有内外堂,副屋面积更小,也是萧何每天读书,思考问题的地方。才一进家门,妻子走出来。
萧何刚成亲一年,娶得的本地女子,还是任嚣主持的婚事。
女方姓王,名闾,比萧何小一岁。虽然大字不识得几个,却也算得上知书达理,贤淑温良。
“夏侯在书房里,等你半天了!”
夏侯,就是夏侯婴。说起来和萧何在官署做事,也算得上熟人,故而往来也挺频繁。
萧何眉头一蹙,心中暗自苦笑。
这时候夏侯婴来找他,目的非常的明显。
有心不见?可都是在一起做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若恼了他,日后也不好再打交道。
可是见了……
“闾,你且在门口盯着,有事情再叫我。”
萧何说完,朝书房走去。王闾则从屋子里拿出针线,坐在台阶上,缝补着萧何的衣裳。
“夏侯,你找我有事儿!”
进得书房,萧何开门见山的问道。
夏侯婴忙起身拜倒,痛哭道:“萧先生,请您想想办法,救救刘季大哥吧……不然,他死定了。”
“怎么回事,你慢慢说?”
“刘季大哥从昨天城里出事到现在,一直都没有音讯。今天我发现,我家周围也有人跟踪……不禁是我,还有屠子家也是如此。而且屠子也不见了人,我担心他会遭毒手。”
“你别急,别急!”
萧何搀扶起了夏侯婴,“如果屠子和刘季在一起,想必刘季不会出事。只是,只是这件事情,我也无能为力啊。谁让刘季掺和进去这种事情?现在人家已经下决心要收拾他。我不是没有劝过,可人家不同意……也难怪,换做谁遇到这种事,都不会善罢甘休。”
夏侯婴不肯起来,不停的向萧何叩头。
“萧先生,整个沛县,怕也只有您能救得刘季大哥……我做兄弟的,说不好刘季大哥这件事做的对或错,只恳请您救我哥哥。您如果不肯出手,那以后这沛县,真的就要被外人做主了。”
这一句话,正中萧何的软肋。
怔怔的看着夏侯婴,萧何突然叹了口气,“夏侯,是谁教你这么说的?”
“这个……”夏侯婴一怔,犹豫了一下,低声道:“是大嫂,她说萧先生一定有办法。”
“吕大小姐吗?”
萧何闭上了眼睛,苦笑着沉吟不语。片刻之后,他轻声道:“夏侯,你先起来……这件事,容我三思。”
第一百零三章 泗水亭长
夜很深了!
李放仍坐在堂上唉声叹气,那张颇有仪容的脸,此刻写满了坏败之色,显得非常颓然。
一天,只一天……
和雍齿谋划几个月的事情,结果在一天里就被刘阚打了个稀巴烂。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这句话还没有出现,但李放的心中,此刻对刘阚正是这样的感觉。
下人们都躲得远远的,害怕遭受无妄之灾。
也难怪他们如此,当李放确定了漏子就出在李童的身上时,整个人都懵了。暴跳如雷,毫无往日儒雅的风范。用利剑劈砍长案,甚至还差点砍伤了一个随从,谁还敢靠近?
“大人,门外有萧县丞求见!”
一个吓人战战兢兢的在门口禀报。
李放抬起头,眼里带着血丝。有些疲惫的挥了挥手:“这么晚了……不见!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可萧县丞说,事关重大,一定要马上见到大人!”
“不见不见,说了不见,啰唆个什么?”
李放心烦意乱,暴躁的叫嚷。那下人怎敢再多嘴,转身而去。可就在他刚走下台阶的时候,突然听到李放说:“慢着……请萧先生到我书房稍候,容我换过衣衫就过去。”
咦?
下人疑惑的停下脚步,扭头向屋中看去。
“还不快去!”
李放一声怒喝,下人连忙答应,急匆匆而去。一边走一边想:一会儿见,一会儿不见,都是你说的,吼个什么?怪不得李童跑了,想必也是受够了你这家伙的怪脾气吧。
整理衣衫,李放闭上了眼睛,连续几个深呼吸,试图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
萧何这么晚来找我,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这个时候,重要的事情也只剩下刘阚那小子吧。别是那小子又折腾起来了……你说你,今天是你的喜宴,为什么不能安静一下?
李放一边想着,一边换上衣服。
又对着锃亮的铜镜子照了照,见没什么差池,这才满意的迈步走出客堂。
书房里,萧何正负手而立,站在窗户旁,抬头仰天看月亮。听到脚步声,萧何连忙转身。
“大人!”
“萧先生不用多礼,坐下来说话吧。”
说完,李放摆手示意萧何坐下,然后又让下人端上一瓿在深井中冰过的果浆,给自己和萧何各倒了一碗,挥手让下人退下,沉声道:“这么晚找本县,萧先生有什么指教?”
“指教不敢,不过是希望为大人分忧罢了。”
李放故作冷静,不动声色道:“萧先生请讲。”
萧何抿了一口果浆,而后沉声道:“小吏回家之后,一直在思考昨日所发生的事情。
大人,刘阚此人,心狠手辣,已无需再多讲。
雍齿一家三十七口人,毫无疑问是他所为……只可惜,大人也好,小吏也罢,都没有证据。反倒是大人,因李童一事而遭受牵连,如今城中百姓非议颇多,只怕与大人不妙。”
李放心里咯噔一下,本能的反应是:他想要要挟我吗?
也难怪他有这样的想法,沦落到如今的地步,如果萧何真的有坏心思,李放没半点法子。
萧何一笑,“大人,小吏虽将李童的事情掩饰过去,但如果想要彻底消除隐患,还需大人有所行动。雍齿一死,刘季无踪……若大人再不行动,不需数日,刘阚就能彻底将沛县掌控于手中。
他是老秦人,并享有军功爵。
而最为重要是,他手中的万岁酒是贡酒,凭此一条,就足够撑起他的胆气。如果再掌控了沛县,到时候您这一县之主,怕就要变成刘阚的傀儡。随他揉捏,威信荡然无存。”
这几句话,实实在在的说到了李放的心坎上。
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他这个县主当得还有什么乐趣?堂堂朝廷委派的命官,被一个商贾给玩弄,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呢?没错,刘阚现在看似没有举措,却不代表他将来不会报复?不行,不行……真的如萧何所说的一样,再不还击,可就没机会了。
李放不得不放低姿态,恭敬的请教道:“但不知先生有何高见?”
萧何说:“我也不希望见刘阚在沛县跋扈,故而思索一日,终得一拙见,献于大人。
刘阚是老秦人,今为老秦的天下,他占得了天时。
杀雍齿,以雷霆手段震慑沛县,又设计令大人难堪,算是站稳了脚跟,又得了地利。
大人若想节制刘阚,需取人和。
沛县有一人,颇有人望,而且也是本地人,算有地利与人和。更重要的是,此人和刘阚势同水火。刘阚如今铁了心要将此人除之而后快。若大人稍势拉拢,定会为大人效力。”
李放不是傻子,只是被刘阚那一系列的手段给镇住了。
此刻萧何一说起来,他立刻就明白,萧何口中的‘此人’是谁。眉头一蹙,“你说的可是刘季那无赖子?他能对抗刘阚嘛?如今他连人影都找不到,别已经被刘阚干掉了。”
萧何正色道:“单凭刘季,肯定不是刘阚的对手。可如果再加上大人的官威,可就不一样了。”
李放苦笑道:“萧先生,你看我现在,还有官威吗?”
“怎么没有?大人您是朝廷委派的县令,只要陛下一日不发话,您就是这沛县的县令。别看刘阚嚣张跋扈,可是在昨夜,最后他还不是一样要低头?他也不是傻子,自然清楚,他这些圈套上不得台面,如果捅到了相县,岂能瞒得过郡守大人的眼睛?所以他只是迫大人低头,随即也就退让了……这说明,在他心中,还是对大人有所顾忌的。”
李放搓着手,开始兴奋起来。
“萧先生一语点醒梦中人,说的不错,说的不错……如果他心里没鬼,昨日怎能退让?”
说完,李放面露诚恳之色,起身一揖到地,“那敢问萧先生,我又该如何为之?”
萧何一笑,“其实很简单。
大人您只需要一纸委任,命那刘季担当泗水亭的亭长。嘿嘿,刘阚只怕就要头疼不已。”
“此话怎讲?”
“大人,您忘了,刘阚的酒场,就在泗水亭。”
李放点头道:“这个我当然知道,可又能怎么样?”
“刘季现在就是因为少了一个官面上的身份,所以被刘阚迫的东躲西藏。可大人如果委派他成了泗水亭亭长,那就是官府中的人了……刘阚还敢杀他吗?如果他动了刘季,大人岂不是就有了借口收拾他?如果他不动刘季,刘季和他恐怕也不可能善罢甘休。
当然了,以刘季的能力,肯定不是刘阚的对手。
但我们不需要他的能力……大人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在台前对付刘阚的人,让刘阚的注意力转移,大人而后趁机消除李童之事带来的隐患。您想想看,以刘季的人望,固然奈何不得刘阚,却也能给刘阚制造麻烦不是?只要刘阚抽不出手来,大人的机会就来了。”
李放的眼睛唰唰的放光。
搓着手,面颊更因兴奋而泛着一层红光。
“妙,妙,妙!”
李放连呼三个‘妙’字,兴奋的说:“萧先生大才,萧先生大才啊……以刘季牵制刘阚,以刘阚压制刘季。这二人鹬蚌相争,我才能从中渔利。萧先生这条计策,真是妙。”
萧何道:“可现在的问题是,必须要尽快给刘季安排上这个官面上的身份。如果刘阚抢先杀了刘季的话,那小吏为大人的这番谋划,也就只能是空谈,还请大人及早决断。”
李放说:“萧先生说的是,我明日……不,我现在就委任刘季为泗水亭的亭长。只是,刘季现在不知所踪,我就算委任了,他若得不到印绶,七部还是一点用处都没有吗?”
萧何笑道“此事何需大人费心?刘季自有一帮兄弟,会比大人更着急找他。”
“如此,我立刻安排此事。”
“那小吏先告辞了!”
“先生慢走,恕本县不送了!”
萧何走出了官署大门,仍感觉有些头晕目眩。
站在台阶之上,他抬头仰望星空。心中突然间感到一种苦涩和无奈,甚至还有些寒意。
如此一来,只怕那刘阚是要连我一起恨上了!
第一百零四章 任嚣到来
回到家中的刘阚,着实吓了一跳。
千算计,万算计,他还是少算计了刘邦的机灵,竟能迅速觉察到情况不妙,溜出城来。
幸亏王姬没有跟着去迎亲,而是留在家里准备酒食;更幸亏刘巨王信的存在,让刘邦最终未能得逞。百密一疏,真的是百密一疏……如果没有这些个幸亏,还真的要麻烦了。
刘阚暗自出了一身冷汗,同时更坚定了要杀刘邦的信念。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家伙简直比泥鳅还要溜滑,稍有不小心就会被他反咬一口。
联想历史中刘邦和项羽的数次交锋,似乎也都证明了这一点。
不行,必须要杀死刘邦!
“刘季很机灵,失败一次之后,肯定不会再轻易露面。”唐厉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沉吟片刻后接着说:“不过他身边跟着两个伤者,恐怕也不好办……王姬不是说卢绾被信所伤,而屠子更严重,生生受了巨哥一击,只怕所受的之伤,比卢绾还要严重些。”
对于唐厉这种慢条斯理的说话方式,刘阚有些不耐。
“老唐,你莫要再卖关子了,爽快些说话。”
唐厉说:“刘季应该很清楚,屠子是他的保障,哪怕是身受重伤,也不会轻易的抛弃。所以,他一定会设法给屠子和卢绾两人疗伤。但要想在沛县找郎中,定会暴露行藏。以刘季的性子,绝不会涉险,所以他要寻找郎中,一定是到别的地方寻找郎中……
如今沛县因泗水花雕而闻名,往来的商贾不少,也不是件困难的事情。
有两个地方可去。一是丰邑,那里是刘季的老家,搭上车队的话,也不过只有半天的路程。但是刘季的根基不在丰邑,而且目标太明显,所以我推测,那家伙应不会选择。
另一个去处,就是留县。”
“留县?”
曹无伤一蹙眉,“那里不是距离沛县更近?从这里出发,若乘车的话,不到两个时辰。”
“没错!”
唐厉嘴角一撇,“留县虽然路程近,可是人口却比沛县多。普通人若是遇到危险的话,第一个反应是回家,毕竟那里是自己的巢穴。可刘季不一样,他一定会选择留县,一是便于藏匿,二来也可以混淆我们的视线。在他看来,想必会认为我们更注意丰邑吧。”
刘阚有一种很怪异的感觉。
好像有什么事情被他忽视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可不管怎么想,却始终想不起来,若隐若现的,那感觉非常难受。他这一走神,唐厉后来说的话语就没有听清楚。
留县,留县……
他娘的,我到底是忘记了什么?为何会感到如此的不安?
“阿阚?”
唐厉分析完之后,诧异地看着刘阚。见他魂不守舍的样子,忍不住连叫了他几声,刘阚才清醒过来。
不过唐厉这一叫,却让刘阚的思绪断了。
“既然是这样,那咱们就把重点放在留县!”
刘阚沉吟了片刻,“老曹,你和道子分头行事。道子带二十人去留县,查探刘季的行踪;老曹你也别闲着。老唐的话固然有道理,可我们也不能忽视了丰邑,你带十个人,盯住丰邑……不管刘季在何处出现,只要发现他的行踪,什么都不要说,立刻动手。”
曹无伤对刘邦是没有半点好感,闻听连连点头。
“此次幸亏彭大哥出手帮忙,如今他回去了,可这礼数却不能少了……这样吧,让程邈带上一百瓮花雕,送到彭大哥那里。只是不要做的太醒目,随同商队一起动身为好。”
唐厉也同意刘阚的说法:“彭越此人倒是值得交往,正应该趁此机会,多多往来才对。”
“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曹无伤询问。
刘阚想了想,“你和道子立刻动身,程先生那边嘛,我和他交代一下,明天一早动身。
其哥这几天就留在城里吧,让信跟着他,多多留意城里的动静。
经此一事之后,想必铺子里会更加忙碌,老周一个人在那里,恐怕也忙不过来,其哥过去坐镇,应该能好一些。反正万岁酒已经出窖了,那些帮工估计也会老实,作坊里有我看着,当不会再出什么乱子……呵呵,我看这三天的流水宴,也不需要在操持了。”
刘阚说的流水宴,指的是他的喜宴。
和吕嬃回家后,除了一些商贾登门道喜之外,也就是曹亭长等一些人出现。原本准备了几十桌的酒食,到最后却是冷冷清清的收场。不过意思也算是到了,这也就足够了。
流水宴……还是算了吧!
到了正午时,吕嬃的娘家人终于出现了。
不过吕文夫妇没有来,只有吕释之和几个家人出席酒宴。
吕嬃的脸色很难看,瞪着吕释之说:“爹和娘这算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没有出现呢?”
吕释之挺怕吕嬃,闻听一缩脖子,怯生生的解释:“二姐,不是爹和娘不肯来,是因为昨天的事情,娘受了惊吓,今早一病不起。爹要照顾娘,加上事情也挺多,还让人把大姐叫回来了……二姐,你可千万别生气,大姐还让我祝福你,和刘家哥哥白头到老。”
“大姐回来了?”
吕嬃显然非常吃惊,“娘的病怎么样,可请了麹先生诊治过?”
“看过了!”吕释之说:“麹先生说,娘的病没大碍,只是需要静养,过些日子就好了。”
吕嬃长出一口气,先前那股怨念,也随之减轻了。
但刘阚的脸色,却微微一沉。
吕雉的精明,让他多多少少有些顾忌。而且,来得也过于迅速……吕夫人是早上生病,怎么中午吕雉就到了?就算吕雉是骑马,最早也应该是午后,甚至傍晚时才能到达。
“阿嬃,招呼释之他们,我找其哥说点事情。”
吕嬃撅着嘴,有些不快的说:“刚才是老唐,现在又是审食……阿阚,都不在意我呢。”
“哪有,哪有!”刘阚笑道:“其哥一会儿要进城照看生意,我敬他两杯酒,马上回来。”
吕嬃倒也乖巧,撒了一下娇之后,也就不再纠缠。
她很聪明,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事情。如果一味的蛮横,到最后的结果肯定会让刘阚烦恼。轻轻的点一下,足够了!相信刘阚接下来也会注意一些,她的目的算达到了。
“其哥,你进城之后,盯住吕宅!”
刘阚拉着审食其,轻声的嘱咐道:“大小姐回来了,事情透着古怪,你当要多多留意。”
审食其是领教过吕雉的聪明,闻听一蹙眉头。
“放心,我一定会留意……一俟风吹草动,我会立刻让人来通知你。你这边也需小心。
老曹和道子带走了不少人,家里虽说有你和巨哥,但看现在的情况,沛人颇有抵触啊。雍齿因得意而放松警惕,你更要吸取前车之鉴才是。大喜的日子,别被人钻了空子。”
不管怎么说,审食其都是刘阚能信赖的人。
刘阚点头表示知道轻重,敬了审食其两杯酒之后,审食其和王信离去。临走时,刘阚把武山剑交给了审食其使用。审食其如今也是公士,依照秦律,享有佩戴兵器的权利。
这一场酒宴,到傍晚时停止。
人虽不多,却也是杯盘狼藉,好一阵子的收拾。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人生四大喜事中,洞房花烛夜排在第一位。按道理说呢?刘阚和吕嬃应享受鱼水之欢,可这一晚,两人都没心思。
吕嬃是担心吕夫人的病情,想要回家看看。
而刘阚,则是担心那吕雉出手。这位历史上的吕后,绝不可等闲视之。至于那一夜情缘,对拥有着后世灵魂,也曾万花丛中过的刘阚而言,所产生的作用仅只是一丝愧疚而已。
可他绝非是那种因为愧疚而会改变主意的人。
既然要未雨绸缪,既然要有所准备,来实现‘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理想,有些事情,必须要暂时抛在脑后。这是游戏的规则,既然刘阚决定参与这个游戏,就必须遵守。
这一夜,却是格外的漫长。
天刚刚亮,家中就来了不速之客……
刘阚得到通报,看着和衣而卧,依偎在怀中刚刚睡着的吕嬃,也不免生出一丝的怜惜。
轻轻在吕嬃的唇上吻了一下,刘阚起身,为吕嬃盖好了薄褥,然后走出卧房。
是曹参!
刘阚有些惊讶,连忙请曹参到书房中,“曹大哥这么早来找我,不知是为了什么事情?”
也许是赶路的缘故,曹参有点喘息。
歇了一口气,曹参沉声道:“阿阚,你要做些准备。今晨寅时,县主将我们召集官署,任命刘季为泗水亭亭长……不过任命虽然下来,可刘季还没有找到,你当早作打算。”
“刘季……泗水亭长?”
刘阚闻听不由得一怔,忍不住一声轻呼,诧异地看着曹参道:“怎么突然任命刘季做泗水亭长呢?”
历史上,刘邦的确是做过泗水亭的亭长。
但具体是那一年,刘阚却记不清楚了。但肯定不是这么早,因为泗水亭不过刚出现不到一年。泗水亭的位置,就在刘阚酒场的这边。在去年中,刘阚去宋子前才正式设立。如今连亭官署还没有修建完成,按照进度,应该是在年末时能完成,泗水亭才算正式成立。
刘邦居然成了泗水亭长?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出现,他才变成亭长?亦或者……
刘阚有点头晕晕,真实虚幻的记忆,在这一刻混成了一团麻!
不过他倒是没有忘记感谢曹参还在,起身深施一礼,“老曹,多谢你专门告知我此事。”
刘阚犹豫了一下,“但不知县主为何突然委任刘季为泗水亭长?”
曹参似乎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苦笑一声道:“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昨夜,听说萧大哥曾经拜访了县主,而后县主迅速做出了这个决断。具体原因,参亦不太明白。”
已经很明白了!
刘阚再次向曹参道谢。
萧何,终于站在刘邦那一边了?
对于萧何,刘阚的感情还是很复杂的。一直以来,萧何并没有展现出太过于惊艳的才华,所处理的事情,也大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至少,刘阚还没有看出,此时的萧何,和历史上那个萧何有太多相合之处。但隐隐能感觉到,萧何的能量,远远不止这些。
为什么呢?
刘阚想不明白。
萧何也算是个有眼光的人,后来不惜自污而求保全自身的手段,都显示出他非同凡响。
可为什么不肯帮我?
宁可去帮刘季这样的人,也不肯帮我?
手段狠辣?这绝不是原因……事实上在这个时代,比刘阚更心狠手辣的,是大有人在。
甚至说,就算是刘邦,可能都比刘阚要毒辣吧。
一个能在别人烹杀父亲时,说出‘分我一杯羹’这种话语的人,难道不比刘阚更毒吗?
刘阚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曹参能来报信,似乎说明,他有向自己靠拢的意思。
这也算是一件好事情吧……刘阚送曹参离去,立刻找来了唐厉,在田园中漫步商讨。
“一定要抢先杀死刘季。”
唐厉轻声道:“如果让刘季回来了,之前的诸般算计,也将随之落空。阿阚,不能让刘季回来!”
刘阚却显得很沉默,在田垄中蹲下来,目光有些迷离的看着远方。
“老唐,马上就要秋天了!”
“那又如何?”
“你说,我们之前是不是太狠了一点呢?”
“狠?”唐厉站在刘阚身边,“你不狠的话,就等着被人算计吧。如今天下太平,也算是盛世。可这盛世之下,尔虞我诈却不会停止。你不狠,那就等着别人来对你狠毒吧。”
“可萧何……”
刘阚叹了口气,“我自认做的不错,至少比刘季强百倍。可为什么大家宁愿要一个无赖子,也不愿意选择我呢?普通人也就罢了,萧何可不是普通人,为什么也是这样呢?”
唐厉没有回答,负手而立。
片刻后,他突然问道:“阿阚,你真的准备这么做了吗?”
刘阚站起来,“我挺佩服萧先生……可既然他准备和我为敌,那就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老唐,你说我是不是太狠了?”
唐厉一笑,“既然已分出敌我,就谈不上狠辣与否。我觉得还好!”
刘阚轻呼了一口气,“既然如此,那就再狠辣一点吧……反正里外里,我这恶人算是当定了!
找人前往留县,通知道子,让他秘密回来。
三日之内,我希望能看到萧何的尸体……萧何一死,余者不足为虑。”
唐厉闻听,轻轻的点了点头。
※※※
第二天,陈道子还没有回来,沛县却来了一群人,令刘阚不得不暂时中断了他的行动。
任嚣,率领五百秦军,抵达沛县城外。
不过他并没有进城,而是命秦军在城西五里之地扎下了营寨。
“让李放和刘阚两人立刻来见我!”
任嚣端坐中军大帐之中,神色格外严峻的发出了命令。两匹快马,很快就冲出了军营。
一匹直奔沛县,另一匹则向泗水方向而去。
任嚣坐在大帐里,面沉似水,一言不发。
在他下首,蒯彻和灌婴都老老实实的肃手而立,低着头,也不吭声。
大约半个时辰,大帐外有人恭恭敬敬的说道:“下官沛县令李放,奉命拜见郡守大人。”
第一百零五章 楼仓镇
任嚣突然来到沛县,究竟是什么原因?
听说沛县所发生的事情了?所以来劝解?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何至于带着兵马来?
真要劝解,任嚣只需要派一个人来,一切事情就能迎刃而解了。
李放不敢乱动,刘阚更是要投鼠忌器。带着五百秦军……那可是五百秦军,所为何来?
是彭越?还是因为刘巨?
刘阚这心里有鬼,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
咽了一口唾沫,额头上顿时渗出细密的汗珠子。如果是为彭越,还好说一些。了不起死鸭子嘴硬,打死不认账。后世那句话说的挺好: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只要任嚣没有证据,刘阚一口咬死与彭越无关,这件事就还有回转的余地。
可如果任嚣是为刘巨来的话……
那可真就完蛋了。现有的基业倒是小事,这所有的人,怕都有危险。
任嚣的秦军在门外侯着,刘阚忐忑不安的跨上了一匹驽马。
吕嬃的小红马不在家,被灌婴骑走了。杀雍齿那一天,刘阚让灌婴骑着小红马先随队离开,而后在半途中折回沛县。车队继续缓慢前进,灌婴在协助彭越干掉了雍齿之后,再连夜骑马追上车队……如此折返,普通的马匹肯定不行,必须要有宝马良驹方可。
而吕嬃的小红马,是一匹来自西域的汗血宝马,日行千里不在话下,正好能配合行动。
所以,家中现在只剩下两匹套车的驽马,还是当初从宋子买来。
刘阚骑在马上,随任嚣的亲兵往兵营方向走,一边思忖着任嚣来沛县的真正意图。
应该不是刘巨出了问题!
否则的话,任嚣带兵直接把他家一圈,一个都别想逃走。可不是因为刘巨,又为什么呢?
刘阚这一路上,心里面七上八下。
这五百秦军不同于一般的秦军,应该是来自于老秦的精锐人马。不管是从装备还是从仪容来看,这支秦军的面貌都和刘阚早先见过的秦军不太一样。当然了,和铁鹰锐士那等精锐相比,自然是有所不如。不过一个个身强体壮,膀阔腰圆,透着一股子杀气。
没有上过战场,没有杀过人,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精气神。
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威压。胆小的人,说不定会因为那股杀气,而吓得尿了裤子。
刘阚抵达兵营的时候,正见到李放出来。
不过不是走出来的,而是被抬出来,正往马车上安置。
李放显然是没有看到刘阚,被下人们放上马车以后,有车士驾车,往沛县急驰而去。
李放这是怎么了?
刘阚心里越发忐忑,有点猜不透任嚣的来意。
兵营之中,戒备森严。
中军大帐前有一个竖起来的架子,好像门框一样,下面铺着一张白绢。一名亲兵正在收拾白绢,但是刘阚可以看到那白绢之上,沾染的斑斑血迹,看上去有些触目惊心。
蒯彻和灌婴在大帐门口,见到刘阚,轻轻的点点头。
这兵营中,充斥着一股子肃杀之气。仿佛所有人都是哑巴一样,静悄悄的,让人发怵。
“启禀大人,刘阚带到!”
亲兵在中军大帐外禀报,只听里面传来任嚣的声音,“让那小子给我报门而入。”
所谓报门而入,就是走一步,要报上一次自己的名字,是现世一种用来羞辱人的手段。
由此可以看出,任嚣对刘阚是何等的不满。
刘阚犹豫了一下,偷眼看了看蒯彻和灌婴。见两个人并没有什么提示,心知这事情不大。
深吸一口气,“频阳东乡人刘阚,拜见郡守大人!”
说着话,迈出一步。
从这里到中军大帐,约有十几步的距离,刘阚一步一报,来到了大帐门口,这才听见任嚣说:“进来吧。”
天气挺热,大帐门口挂着一张行军竹帘。
刘阚挑帘走进帐中,发现大帐里并没有什么人。任嚣独自跪坐书案之后,目光炯炯的看着刘阚。
“怎么不进来了?这几天,你小子不是挺威风嘛……又是成亲,又是杀人,这动静闹得连相县都传开了:沛县有个能人,杀人不眨眼,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你可真出息啊!”
任嚣越说越生气,倒最后忍不住排着桌子咆哮起来。
按道理说,刘阚应该害怕。可不知为什么,任嚣这么一咆哮,他反而心里安宁下来了。
前世出生于军旅世家,对于军人,刘阚是有些了解的。
似任嚣这样的咆哮,在大多数时候是出于爱护之心。恨铁不成钢?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如果很平静的说话,反而会有麻烦。前世刘阚的老子,也时常是这样咆哮刘阚的。
“怎么不说话了?哑巴了?”
任嚣瞪着刘阚说:“听说你那天晚上牙尖嘴利,把李大人说的是哑口无言。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不说话了?”
刘阚却嘿嘿的笑了!
“笑,你还敢笑!”任嚣怒道:“别以为我没有证据就奈何不得你,信不信我砍了你的头?”
“信,小民当然相信!”
刘阚连忙说话:“只是一晃一年多,未曾听大人的训斥和教诲,猛一下子,让小民感觉,感觉……大人,这一年来,您一向可好?小民几次想去拜访,但又总觉得不合适。”
任嚣是真想臭骂刘阚。
可听了刘阚这番话,到了嘴边的话,却不知道为什么,骂不出来了……
原本点着刘阚的手,不知不觉的握成了拳头。许久,任嚣说:“你这混小子,为何不能安分一点呢?”
说完,忍不住笑了!
“坐吧!”
任嚣又坐下来,示意刘阚在一旁落座,“其实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听蒯彻说了……也怪不得你,小人作祟。只是你的手段太过于毒辣,就算是自卫,也不能……唉,这件事到此为止吧,莫要再闹下去了。否则的话,李放不会有好下场,你也是一个样。
刚才,我已斥责李放,并处以刑罚。
在出发之前,我还派人亲往咸阳,呈报奉常,从今以后这杜陵老酒的名号,归你刘家所有。你死了,你儿子继承,你儿子死了,你孙子继承……什么时候你后继无人了,朝廷才会收回杜陵老酒的名号。任何人再擅自打你家业的主意,都将被朝廷予以重罚。”
刘阚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
“大人……”
任嚣摆手,示意刘阚不要插嘴。
沉吟了一下,他接着说:“总之,这件事情到此为止,你也消停一下吧!陛下即将自琅琊返回咸阳,途经鲁县,命我等前去接驾。你再这样闹腾下去,传到陛下的耳中,没好果子吃……记住我的话,事情到此为止,不要再节外生枝……阿阚,听明白没有?”
刘阚面颊一抽搐,心中老大的不情愿。
可也知道,任嚣这是出于一番好意。对任嚣,刘阚是发自内心的尊重。和自己非亲非故,过往几年中,却给了他许多的照顾。能有今日这份家业,任嚣可说是功不可没。
“我这次来沛县,一共有两件事。”
任嚣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刘阚心里咯噔一下。两件事?还有一件事,是什么?
“第一件,就是阻止你继续折腾下去;第二件,和你也有关系!”
任嚣说着话,站起来拍拍手。两名亲兵抬着一卷牛皮从帐外进来,在大帐中央悬挂起来。
是泗水郡的地图!
刘阚茫然的看着任嚣,有点不太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百越之战,有些不太顺利!”
任嚣沉声道:“随着战线拉起来之后,我军辎重粮草的供应,出现了一些问题。阿阚,你应该清楚,泗水郡和泗水郡以南各郡,曾经是故楚的治下。楚国虽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总是有一些不肯安分的家伙,在各地捣乱……今年陛下在博浪沙遇刺,也是如此。
由泗水郡而南,淮水以南,楚人的力量就越是强大。
反贼多匿于淮水以南各郡……九江、衡山、会稽、庐江各郡,楚人虽不敢明目张胆和我大军抗衡,但同时也不配合我大军行动……而且,我们也不能使用过于暴烈的手段,以免激起暴动,为反贼所乘。为保障百越战事粮草辎重的正常运转,陛下将着手修建粮仓。
泗水郡将设立三个粮仓,以中转各地运来的物资。
其中,灵璧(今安徽宿州市灵璧县)、下城父两地,已经开始修建。但相对而言,位于泗水郡、东海郡之交,淮水北岸的仓廪,却最为重要。因其位于楼亭,故而名为楼仓。”
刘阚不明白,任嚣和他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任嚣说:“丞相已下令,在各地仓廪设立曹官,名为仓令,秩比三百石,由各郡郡守任命。
阿阚,当年蒙内史曾想让你入蓝田大营历练。
可是这几年来,我却发现你的才能,并不至于兵事。如果真的入了蓝田大营,着实有些可惜了。于私心而言,我也希望你能留在我身边,多历练一下,他日成就未必就比入蓝田大营差。
楼仓的地理位置很微妙,涉及的方面也很多。
本来,我一直在为这楼仓令的人选而烦恼,不过你这次处理危机的手段,倒是让我心动。
非常之地,需非常之人,行非常手段。
阿阚,你是老秦人后裔,对陛下的忠心我自然不会怀疑。所以,我希望你能接手楼仓。”
刘阚瞪大了眼睛,看着任嚣,脑袋有点发懵了。
楼仓令?
秩比三百石?
如果我当了这个楼仓令,岂不是说,我早先在沛县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功夫吗?
楼仓,又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到了那里,一切将要从头再来,甚至还要抛弃了在沛县的产业?这笔帐,似乎划不来。
任嚣沉声道:“阿阚,还有一件事我必须要和你说清楚。楼亭如今是一块荒地……东北是僮县,东南是成子湖,南边是徐县,西面是垓下。再往东,过成子湖是淮阴所在。
过徐县,就是淮水周折之地。
人口不足两百户,环境可能比不上沛县优越。
不过丞相已报奏陛下,自关中和三川郡迁八百户至楼亭,加上原有居民,共一千户为楼仓治下。同时,朝廷还将在楼亭筑城,名为楼仓镇……可组建镇卫八百,由朝廷依照戍卫装备,进行配给。大致的情况就是这样,你考虑是否要接手,立刻给我个答复。”
八百镇卫,按照戍卫装备配给?
听上去似乎很诱人,但实际上也说明,那里的情况有多么的糟糕。
刘阚不禁陷入了沉思……
答应,还是不答应?
一千户局面,差不多也有四五千人。八百镇卫,似乎也很令人心动……问题是放弃沛县这边已有的基础,跑去楼亭开荒?刘阚挠了挠头,沉吟片刻之后,一咬牙,点了点头。
“小子听从大人的调派。”
任嚣那张脸,露出了一抹笑容。
摆手示意亲随取过一卷黑绢,展开来沉声念道:“频阳人刘阚,献临阵急救之法,使我大秦南征将士多有功勋。此次百越之战,因刘阚所献之法,我将士活命者近万人余……经太尉府和议,刘阚提军功一爵,是为三等爵簪袅。赏良田三顷,宅三座,配隶奴三人。
另赏六辔轻车一架,苍组马首……”
组,就是丝带的意思。苍组,就是可以将黑色的丝带缠在马头上,以显示自己的爵位。
秦二十等军功爵中,一环连接一环。
单纯以生活而言,级别越高,可享受的福利、待遇就越高,甚至能够以爵位抵消刑罚。
正因为这么爵位里好处甚多,所以老秦人拼命地想要夺取军功爵。
刘阚张大了嘴巴,脑袋还有些发懵:这就提爵了?怎么一不小心,就提成三等爵了吗?
任嚣说:“依照你的年纪和爵位,担任楼仓令有点勉强。不过我相信你能做好,莫让我失望才行。另外,你在沛县的生意,可以交给你的同伴来做……就是那个审食其,想必你也能信他。至于李放,被我鞭二十记,想必也会印象深刻,不敢再找你的麻烦。”
刘阚一揖到地,“小民刘阚,多谢大人关照。请大人放心,小民绝不会让大人失望。”
第一百零六章 最后一击
把刘阚调往楼亭建仓,对于任嚣而言,并不是一个轻松的决断。
只是他已经看出,刘阚如果继续留在沛县的话,不晓得会闹出什么事端来。特别是他和李放的对立,已经到了不可化解的地步。即便李放心有顾忌,不敢明目张胆的对付刘阚,可在暗地里,说不定还会继续算计刘阚。以刘阚的表现来看,他真敢弄死李放。
泗水需要稳定!
沛县同样也需要稳定……
作为泗水郡一大赋税来源,如果真的乱了,于任嚣的面子上也不会好看。
而调走刘阚,留下审食其在沛县,也算是一个稳定局势的办法。对于沛人的排外性,任嚣非常的清楚。有些事情刘阚出面不好做,但如果是审食其出面,这结果就不一样了。
同样,在楼仓和相县的支持下,李放也会投鼠忌器。
至于刘阚呢,能借此机会正是纳入大秦的体系,待历练一番之后,会是陛下的一把利剑。
任嚣的算盘,打得也算是精细。
在沛县停留三日,督促刘阚必须动身启程。
至于刘阚的那些产业,能带走的带走,不能带走就交给或者转卖给审食其,也无需费心。
三日之后,任嚣启程前往薛郡接驾。
同一日,刘阚也启程动身,赶赴楼亭……
除了任嚣重新调过来的周兰和五十名秦军和刘阚一起出发之外,还有一直窝在家里,没有和任嚣照面的刘巨。王姬母子也一同前往楼亭,唐厉担当佐史,周昌出任斗食。还有蒯彻程邈自然也要随刘阚前往楼亭,吕嬃眼睛红红的,和前来送行的吕文夫妇道别。
陈道子也跟着刘阚走了!
在陈义前来提货的时候,他提出了这个要求。
原本留给刘阚的五十个人中,陈义带走了三十个人,留给曹无伤和审食其二十人帮忙。
刘阚只带走了陈道子……在他看来,一个陈道子,抵得上三十个陈家族人。
除了审食其和曹无伤,刘阚的班底几乎全部离开了沛县。
审食其是因为要照顾生意,而曹无伤则是因为老父不愿意离开沛县,故而也留了下来。
至于灌婴嘛……
在刘阚离开沛县的头一天,就告辞回家了!
一晃离家一年多,着实有些想念家中的父老。所以离开,也并不会让人感到特别奇怪。
当刘家一行车队远去之后,沛县人在如释重负之余,又生出了些许的失落。
仔细想想,沛县因为有刘阚的存在,在过去几年中颇有活力……那么,以后还会有吗?
“那孩子,可真了不得!”
在回家的路上,吕夫人终于忍不住开口道:“老头子,其实当年大丫头也喜欢那小子,如果嫁给他的话,说不定……算了,算了,过去的事情不提了,刘季如今可有消息?”
吕文轻轻摇头,“还没有!”
“我还是感觉着,大丫头嫁给刘季,可惜了!”
“好了,你少说两句行不行?”吕文忍不住嘀咕道:“至少二丫头现在跟着他,也不算差。”
夫妻两人一边说着,不知不觉就到了家门口。
就见吕雉急匆匆的走出来,夏侯婴跟在她的身后,两人都牵着马,看上去好像要出门。
“阿雉,你要去哪儿?”
吕雉回来之后,并没有和刘阚照面。
甚至连吕嬃也没有见……
她心里是怎么想?吕文夫妇都不清楚。对于大女儿,如今思想起来,颇有种愧疚之感。
这次吕雉回家,夫妇两人自然希望她能多住些时日。
吕雉说:“刘季有消息了!”
吕文夫妇一怔,“刘季回来了?在什么地方?关键时候不见踪影,现在又回来作甚?”
不知不觉,夫妇对刘邦,有了恶感。
吕雉怎听不出这话里有话,粉靥一沉,“娘,刘季再不好,始终都是我的丈夫……他前些日子和樊哙卢绾躲起来了。但也不是他的错,樊哙和卢绾都受了伤,如果不是有高人给他出主意,说不定在留县就被人……这些日子一直在周勃那里,我要回去看一下。”
说完,吕雉翻身上马,和夏侯婴扬鞭催马离去。
那满天的尘烟,呛得夫妻二人咳嗽不停。好半天,吕文才苦笑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阿雉……也没什么错。以后说话可要注意到。大丫头、二丫头,都不好得罪啊。”
吕夫人点点头,“不过不管怎样,那刘季如今也算是官面上的人,总算比以前有出席了。”
“是啊,是啊!”
夫妇两人相视一眼,蓦地又苦笑连连。
※※※
刘阚离开沛县的第三天,沛县总算是恢复了往日的喧嚣。
杜陵老酒店前,依旧是车水马龙,沿街的酒肆当中,酒客们络绎不绝,生意十分兴隆。
萧何陪着李放出城巡视农事。
已经到了丰收的季节,农户们在田地中,也纷纷的忙碌起来。
刘邦已经有了下落,只是还没有回来就任。
李放呢,被任嚣责罚了二十鞭,虽然说皮开肉绽,却没伤到筋骨。
当时疼的昏了过去,可事后没两天就能走动了。刚折了面子,又受了刑罚,李放虽然不愿意,也必须做出勤勉的样子。
萧何在经过此事之后,重获李放的信任。
大事小情的都由他处理,而佐史曹参,则有淡出李放视线的趋势。好在,萧何并没有太张狂,相反处理事情的时候,会和曹参商量一下。曹参现在是个闲人,大部分时间,或是和任嚣呆在一起,或者就跑到杜陵老酒的店铺中,找审食其蹭些好酒,权作消磨。
对此,萧何也没有太在意。
“大人,今年这收成看上去不错!”萧何笑道:“想必可以顺利完成郡守大人安排的任务。”
李放轻轻点头,举起马鞭说:“要加紧一些。早一日转运出去,我这心里就早一日轻松。萧先生,此事就麻烦你多多费心。和相县方面保持联络,可不要耽搁了大事情啊。”
说完之后,他突然压低了声音道:“刘季什么时候能赴任?”
“大人的意思是……”
“那刘家子忒好运,做了这大的事情,居然还升官发财,我心里这口气却是咽不下去。刘季什么时候可以回来?到时候就按照咱们先前所说的办法,让刘季给审食其捣乱。”
萧何一蹙眉头,眼中闪过一抹不屑之色。
不过很快就恢复正常,正色道:“我今天已经派人去丰邑了,想必这一两日,就该来了。”
“最好早点回来,否则我这心里……”
李放话还没有说完,突然间耳边响起了一声刺耳的锐啸。
从道旁的林中,飞出一支冷箭,如闪电一般射来。萧何下意识的推了一下李放,在他想来,如果真是有人要杀人的话,那杀得也应该是李放才对。可推开了李放之后,萧何就发现不对劲儿了。
那支冷箭不是针对李放,赫然是针对他!
再想躲闪可就有些来不及了……
只听噗的一声,一支箭矢正中萧何的胸口。
萧何的脸上,犹自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手指向那树林,眼睛瞪得溜圆,直挺挺向后倒下。
是谁要杀我?
在昏迷前的一刹那,萧何似乎一下子明白了过来。
阿阚兄弟,你终于要对我出手了吗?我就知道,你不可能这么轻易的放过我,可没想到……
“救萧先生!”
“刺客,快点抓刺客……”
十几个亲随护着李放,已经乱成了一团。
不过有两个人反应迅速,纵马直扑树林。那林子并不大,里面空无一人!穿过林子,就是一条笔直的官道。官道的尽头,有烟尘翻滚。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人一骑离去。
有眼见的人,似乎认出了那骑士……
“那不是……”
“闭嘴!”旁边的人连忙喝止,紧张的向四周看了看,轻声道:“不想死的话,就记住,我们什么都没有看见。”
林外,李放呼喊着人抢救萧何。
林子里,一个人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呢喃道:“那个人,可真像是刘生身边的那个故韩人啊……他,不是早几天就回睢阳了吗?怎么突然间……又跑回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