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飯尾聲
嗨,各位讀者,大家最近好嗎?
我人見人愛花見花開車載爆胎的冬喜姑娘,又來了。
——沒法,這個故事的主角,我家小姐都走了,總得來個人交代後事啊,您說是不?
言歸正傳,距離我的前任主子,禮部尚書千金顧清喬神祕失蹤,已經四年多了。
嗯,您沒看錯,是前任主子,我的現任主子,乃風華絕代名冠天下驚才豔絕的段王爺段玉是也。冬喜我如今終於實現了畢生夙願,當上了王府一等大丫環了!
小姐失蹤以後,段王爺買下了當年的尚書府老宅子,也將我們一干僕人都接了過去。段王爺作主,將我許配給了阿達——就是那個得到顧小姐親筆題詞“一代肉亨”的大廚阿達。我在嫁給阿達後的第二年,生了一對雙胞胎。
我跟阿達商量好了,給兩個寶貝蛋取了小名,分別叫“好喫”、“好喝”,我還記得王爺第一次聽到這兩個名字的時候,差點沒把嘴巴里的茶噴出來。
“……怎麼取這個名字?”他擰着好看的眉毛問我。
我冒着心心眼告訴他,從前有一天小姐從皇宮回來,說太子身邊有一對雙胞胎叫如斯如織,人如其名的美麗動人,卻偏偏小心眼。然後小姐說,冬喜呀,你將來要是也生了雙胞胎呢,千萬得叫大氣的名字,什麼織啊斯的要不得,織的東西心眼能大嗎?你得起一個通俗的,人見人愛的名兒,我看就“好喫好喝”好啦!保管聽過的人一輩子不會忘……
我邊講,王爺邊笑,眼睛亮晶晶的。
笑完了,眼睛裏的光也沒了,慢慢黯淡。
四年了,我常常見王爺這樣的表情。
四年前他剛把我掉到身邊,常常會望着我發呆。那時他的眼神就這樣,一會兒明,一會兒暗。
就在我琢磨着王爺是不是對我有那麼點兒意思的時候,某天阿達忽然紅着臉來神祕兮兮跑來對我說:“冬喜,我覺得王爺暗戀我耶!他常常盯着我看!”
一口血噴出來,我差點內傷。
後來經過我和阿達對比細節認真分析,我們一直認定,他是在透過我們看着別人。
王爺喜歡讓阿達做紅燒肉,但他喫的並不多,每次就擱那麼一小碗放在桌上。
白霧騰騰上好的五花肉,他有時會看一眼,再低頭慢慢喫自己的菜。
王爺喜歡讓阿達唱“浪奔浪流”歌給他聽,好幾次叫阿達在衆人面前表演,大家都笑的前俯後仰,上氣不接下氣。
王爺也笑,只是咧嘴,然後漸漸面無表情。
王爺常常去京城頭號飯館忘塵閣,他喜歡包下那裏的頂樓,坐在那邊看護城河。
“你知道什麼時候放花燈嗎?”他曾坐在欄杆邊,低聲問我。
“正、正月二十六?”我不太清楚他到底想問什麼。
“是了,現在時候還不到。”王爺笑起來,像以前一樣傾國傾城,“還有很長一段時間。”
我卻覺得,那笑裏多了幾分說不出的東西。
究竟是什麼?我也不知道。
王爺還是王爺,呼風喚雨,要什麼就得給什麼。
曾經我看見他找邢四要東西,說是一副題字。邢四哭喪着臉,說時隔太久,不知道被家眷擱哪裏了。
當時王爺沒說話,只是眼睛裏的火苗亮的驚人。
於是第二天邢四就帶了一張破破爛爛的紙上了門,身上還背了三根藤條。據邢四說,由於那幅題字曾被雞抓過被狗尿泡過,所以他才遲遲不敢上交,請王爺降罪。
王爺望着那幅字看了半天,嘆了一口氣,讓邢四走了。
然後王爺找了京城最有名的裝裱師傅將字裱起來,掛在書房裏。
我去送點心的時候,仔細看了下那幅字,依稀能辨認出幾個字“……愛她……蒜泥白肉。”
字跡有點眼熟,但是我不敢瞎猜。
後來不知道王爺從哪兒打聽到消息,將西陵山悄悄廟住持滿滿大師珍藏的一些字畫高價買了回來。
我慕名去看那些天價的題字,發現口氣熟悉居然的很。
——“賀!滿滿大師當選爲新一任寺廟領導人!”
——“大海航行靠舵手,滿滿就是那紅太陽!”
——“滿滿大師,恆—緣—祥,牛牛牛!”
我認識的人裏,就一個會這麼說話。
那滿滿大師靠這幾幅字,賺了個盆滿鉢滿,樂的嘴三天三夜都喝不上。
聽說王爺本來還想買下悄悄廟“哈佛書院”的那塊匾,不過滿滿死活不肯,大概是想着以後再訛上一筆吧。
對了,王爺最心愛的東西,是一口熬肉的鐵鍋,有事沒事就拿出來把玩。
鐵鍋經過這麼長年累月的撫摸,跟紫砂壺一樣,光滑的很。
有次我去倒茶,發現王爺就這麼靠在椅背上睡着了,手裏還拿着鍋蓋。
定睛一看,鍋蓋上刻了八個字,“肉的偉大,肉的光榮。”
唉,這麼些年,我們都知道王爺在想什麼,一直不娶妃,空着位置,等誰呢?
只不過,也許他也倔不了多少年了。
一邊嘆氣,一邊給他蓋上披風,免得着涼了。
老尚書宅的後花園裏,有一處小姐的衣冠冢。
我常帶着瓜果點心去那邊看小姐,雖然知道她沒死,可反正見不着了不是?
小姐自己也說過,要是哪天她消失了,我又想她的話,就給她建個衣冠冢,也算是有個地方能跟她說話,號稱“溝通從心開始”。
我還記得那時她說,不介意我往衣冠冢裏埋一些玉佩寶石金銀財寶啥的,越多越好,沒準兒有一天她還能挖出來賣……
唉,難不成你還變成鬼來?小姐的怪想法,就是多。
不過怪事還真的來了,衣冠冢建了大約半年後,有人說那裏晚上鬧鬼。
雖然我膽子很小,但是對小姐倒是不怕的,於是壯着膽子埋伏在院子裏,等着小姐的魂出現。
可來的不是鬼,而是個妖精。
那個妖精非常美,一頭銀絲,十指尖尖,臉龐上有蘭花印記,我怔怔看他,覺得他比王爺都還要好看。
他來到小姐的衣冠冢前,蹲下來,靜靜望着墓碑。
偶爾他會用他纖長的手指去觸碰墓碑上的字,嘴裏喃喃低語,彷彿是在和小姐說話。
然後是坐在地上,靠着墓碑,抬頭望天。
有那麼一瞬間,我的眼前忽然出現了幻覺——石頭墓碑變成了笑意盈盈的小姐,白髮妖精變成了黑髮的美青年,兩個人就這麼相互依靠着,看繁星滿天,流雲飄散。
然而幻覺也只是幻覺,就像一個風吹就散的美夢。
妖精走的時候,留下一束美麗的花,花粉在夜空中散發着美麗螢光,四處飄蕩。
黑黑的天幕低垂,亮亮的繁星枯萎,蟲兒飛,蟲兒飛,你在思念誰?
後來我再去衣冠冢,總有那麼幾回,遇見他在墓碑前守着。
每每此時,我就悄悄的退下,留妖精先生和小姐單獨相處。
我沒有跟任何人說過妖精的事,我怕打擾他。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着,好喫和好喝轉眼也三歲了。王爺安排了教書先生,要給兩個小搗蛋上課,他說這是小姐以前跟他提過的“學前教育”,只有這樣好喫好喝兩隻笨鳥纔會比別家小孩飛的快。
這天我路過書房,忽然聽到有人說話。
“……原來那梅花印還有一個意義,被烙印者若無皇族血統,那麼便是邊牧王妃,邊牧王唯一認可的妻子……”低低而略帶沙啞的聲音,是邢四。
房間裏沉默了,久久沒有人回話。
然後,是一聲蒼涼的嘆息。
“你相信麼?我寧願她真是爲了復國而來,若那時她真是想造反,便好了……”
我移開了腳步,沒有繼續聽下去。
我想起前些日子在小姐衣冠冢下發現的紫金盒。
繁複雕花的盒子裏,裝着一件繡金鳳和青狼的嫁衣,火紅火紅的顏色彷彿鮮血,領口綴滿最美最大的寶石,華貴又隆重。
我將嫁衣的樣子講給阿達聽,阿達偏着腦袋說,有點像邊牧族人結婚穿的嘛,我見過。
走回自己的小院,阿達在廚房裏做飯,好喫好喝在院子裏跑跳着,唱着我教給他們的歌——
又是一季春來到,柳絮滿天飄。
曖風輕揚桃花紅了,榆錢串上了梢。
是誰碰碎了翡翠橋,染綠了小村莊?
牧童換上了新衣裳,黃鸝也笑彎了腰。
這歌是很久前小姐教給我的,那時我是這麼的羨慕她,覺得她既美麗又聰明,有好的身世,還有好的未來。
我曾無數次祈禱老天爺能讓我重新投胎變成小姐這樣的天子嬌女,再不濟也得是個小姐,不要是伺候人的丫鬟。
可現在,看着阿達和好喫好喝,我忽然覺得自己也很幸福。
——轟轟烈烈驚心動魄總歸不靠譜,平平淡淡安穩過日子纔是真的。
抬頭看天,屋外的陽光是這樣的好,暖洋洋,金燦燦。
——小姐到底去了哪裏?現在和什麼人在一起?過着什麼樣的日子?
——如果當初她選擇不走,留下來和我們一起生活,又會過的怎麼樣?
有時我也會這麼想,然而都是瞎想,都是“如果”。
小姐,王爺,還有那個美麗的妖精,這一切的一切,不過是一個傳奇,屬於別人的傳奇。
潮起潮落,花開花謝,也許小姐離開後還會發生更多的傳奇,還會有更多的愛恨糾葛,纏綿悱惻。
於我,於大家,那些又將是一個全新的故事了。
(全文完)
午門囧事之浪漫童話版
白雪公主篇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很遠很遠的國家,住着一個烏髮雪膚,脣如玫瑰的公主。
公主的名字叫Snow·喬。
Snow·喬很小的時候,就出落的楚楚動人我見尤憐,見過她的人無不感嘆她的美貌。然而Snow·喬有一個惡毒的後母,她堅持認爲,自己纔是世界上最美麗的人。
爲了驗證這一事實,皇后不辭辛苦,花費重金,從遙遠的東方買來一面會說話的鏡子。
“鏡子啊鏡子,請你告訴我,誰是世界上最美麗的人?”
一個月黑風高的雨夜裏,皇后躲在臥室裏,對鏡子喃喃發問。
魔鏡中裏光影變換,水波流淌,然後映出了一張風靡萬千少女的陽光活力笑臉。
“Cow(消音——)!”皇后頓時暴走,“你給我看貝克漢姆做什麼?我問的是女人!女人!”
“唉。”鏡子沉默一下,嘆口氣,“其實你剛剛看到的是我的暗戀對象……正所謂,情人眼裏出西施,我一時情不自禁……”
“Stop!”皇后崩潰了,尖叫着用銳利的指甲刮過鏡面,“快告訴我!誰纔是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
“是、是……Snow·喬……”
在滋滋作響的刮玻璃聲中,鏡子和女僕們都渾身癱軟了。
憤怒的皇后喪心病狂,她決定派本國的FBI去暗殺公主。
唉,我們可憐的Snow·喬,因爲老女人可怕的嫉妒心,從此就走上了逃亡的道路。
逃啊逃,逃啊逃,公主最終逃到了一個住着七個小矮人的森林裏。小矮人們被她上等的美貌以及憨厚的個性吸引,熱情招待她住下來。
“哼,傻人有傻福……不過沒關係,我還有殺手鐧!”
皇后在水晶球裏看見公主的蹤跡,對鏡子露出猙獰的笑。
某個早晨,七個小矮人準備上山打獵,打算留下美麗而傻乎乎的Snow·喬看家。
“請不要給陌生人開門,也千萬不要喫陌生人給的東西。”小矮人們叮囑她。
“好的,我記得了。”Snow·喬回答的十分溫柔,“我會做好午飯,等着你們回來。”
小矮人們帶着忐忑的心離去了,Snow·喬開始動手收拾房間。
“咦,是什麼?這香味居然如此熟悉?!”
忽然間,Snow·喬被一陣奇異的幽香吸引住了。
“啊!多麼美妙!”Snow·喬深呼吸着,陶醉在香味中,不知不覺邁開腳步走出了房門。
“美麗的小姑娘呀,你想來一塊嗎?”
院子裏有一個身穿黑斗篷的老婆婆,正在聚精會神熬煮一鍋食物。
“啊呀!紅燒肉!!”Snow·喬高興的跳起來,“而且味道聞起來和宮廷大廚煮的一樣!”
“是啊,這可是我千辛萬苦偷出來的皇宮祕方。”
老婆婆抬起頭,露出詭異的綠色瞳孔:“難道你不想嘗一嘗嗎?”
Snow·喬嚥下一口唾液,滿面躊躇的搖頭:“他們說……不要喫陌生人給的食物。”
“呵呵,難道你怕我下毒嗎?”老婆婆嘎嘎怪笑着,從勺子裏撈出一塊肉,緩緩放進嘴裏。
“你看,我都敢喫,你還害怕什麼呢?”她咕嘟一聲將肉塊吞下,伸出舌頭,故意舔了舔鮮美的醬汁。
“……好吧。”Snow·喬再也坐不住了,迫不及待從鍋裏撈出一塊肉,“既然你都喫了,我確實不該再害怕。”
Snow·喬飛快的嚥下紅燒肉,然後“咚”的一聲,硬邦邦栽倒在草坪上。
“——哦哈哈哈哈!”老婆婆獰笑着站起來,抖掉身上的斗篷,化身爲美豔的皇后。
“蠢貨!你喫的是紅燒肉,我喫的是紅燒排骨,你當然會中毒啦!”
皇后扭動腰肢,仰天大笑着,肩膀劇烈抖動。
“——哦哈哈哈哈,從此以後,世界第一美人的稱號就歸我啦!”
等到七個小矮人打獵歸來,Snow·喬已經停止了呼吸。
“歐,美麗的公主,你怎麼突然就走了?也不跟我們打一聲招呼?”小矮人們撲在她身上嚎啕大哭,“你的銀行戶頭存摺密碼是多少?保險單的受益人又有誰?你倒是先留一封遺囑,交代財產如何分配啊!”
眼淚是無用的,公主終究沒有睜開眼睛。
抱着也許會得到國王獎勵的想法,小矮人們用水晶棺將Snow·喬裝起來,打算運到皇宮裏。
這時,鄰國英俊瀟灑的王子Prince·段正好來樹林裏探險。
需要說明的是,Prince·段是一個麪條狂人,他這輩子最愛的食物就是麪條。
Prince·段在路上撞見了小矮人,還有水晶棺裏沉睡的公主。
“哦,我從沒見過這麼美麗的女性!”Prince·段一看見Snow·喬,整個人都驚呆了。
“啊啊!修長的軀幹,扁平的胸部,雪白的皮膚!天哪!這是我見過所有女性里長的最像麪條的了!”
“——求求你們,將她賣給我!”Prince·段對着七個小矮人苦苦哀求:“我要將她變爲我傻不列顛麪條博物館裏的鎮館之寶!”
小矮人們本來還有些猶豫,但是在接到一大袋金子之後,二話不說,滿口答應。
離去的時候,小矮人們太過歡呼雀躍,有人不小心踢倒了放棺材的凳子。
咚!
棺材掉到地上,喉嚨裏的毒紅燒肉也摔了出來,Snow·喬醒了。
“……請問,我這究竟是在哪裏呢?”
她睜大一雙小鹿般朦朧的美目,含情脈脈望着英俊無雙的Prince·段。
“哎呀,活了嗎?”
Prince·段皺起眉頭,面部表情非常失望。
“……一旦會動會說話,就再也不像麪條了。”
那一瞬間,Snow·喬在王子的眼中看到了刻骨的殺意。
“——等一等,我會做麪條!全世界所有口味的麪條我都會做!”
女性天生的第六感讓Snow·喬高聲大叫起來。
毫無疑問,這將是她人生中最聰明的一次回答。
“是嗎?”Prince·段立刻變得興高采烈,“那麼我要娶你做我的王妃!”
他單膝下跪,朝Snow·喬獻上玫瑰與鑽戒。
“——哦,美麗的公主,讓我們一起奔向未來,締造一個強大的麪條王國吧!阿門!”
於是呢,像所有童話故事一樣,這個故事的結尾是,好人有好報。
因爲詛咒反噬,惡毒皇后害人不成,自爆成爲一隻醜陋的烏鴉。
小矮人們拿着金子,在深林裏繼續過着快樂的生活。
至於我們的Snow·喬,她如願以償嫁給了英俊的Prince·段,每天都在皇宮裏做紅燒肉麪條——她喫紅燒肉,王子喫麪條。
二人的靈魂是如此契合,相親相愛,一輩子也不會膩。
於是,王子和公主,從此就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了。
灰姑娘篇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很遠很遠的國家,住着一個百合般柔弱的美少女。
少女名叫Cinderella·喬。
Cinderella出生在傻不列顛國一個富裕的中產階級家庭,如果她的父親沒有再娶,她會像其他少女一樣,過着衣食無憂的優渥生活。
然而她的繼母非常惡毒,帶過來的兩個姐姐又兇又狠,常常欺負她。
可憐柔弱的Cinderella,一夕之間從公主淪爲保姆,每日忙着做飯打掃,再也不能穿美麗的新衣服,再也不能接觸她喜歡的時尚。
一日復一日,Cinderella的粗布衣裳變得十分破舊,遠遠看去就像從煤堆裏爬出來的,人們同情她的遭遇,都稱呼她爲“灰姑娘”。
不過其實扒煤灰也有好處,Cinderella在廚房認識了一隻小小的老鼠精——它總是穿着三件套標準禮服,帶着小禮帽,拄着小柺杖,活脫脫一位古老的紳士。
老鼠精自稱Mr.四豐,據說已經活了超過100年了。
這天傍晚,Mr.四豐從洞中爬出正準備享用晚飯,忽然聽到少女在低聲哭泣。
“哦,可憐的孩子,爲何如此悲傷?莫非發生什麼事了嗎?”
Mr.四豐走到Cinderella身邊,垂下慈祥的八字鬍。
“……嗚嗚,老鼠先生,今晚王子將在城堡裏舉辦一場盛大的宴會,姐姐和母親都收到了邀請,我卻必須留下來看家……”Cinderella邊哭邊撲倒在竈臺上,“這是多麼的不公平啊!我簡直傷心極了!”
“原來就是爲這件事?”Mr.四豐眯着眼,豁開嘴笑起來,“不要擔心,Mr.四豐將爲你效勞。”
只見它從耳朵裏掏出一根魔棒,點了點廚房裏的南瓜。
——嘭!
南瓜變成了奢華的勞斯萊斯轎車。
Mr.四豐又用魔棒點了點竈臺上的蜜蜂。
——嘭!
蜜蜂變成了穿着黃黑條紋西服的私家司機。
“接下來——”
Mr.四豐朝Cinderella脫下小禮帽,調皮的眨眨綠豆眼。
“我們的小姐需要怎樣的一身禮服呢?”
“……哎嘍喂~~~哎嘍喂~~~”Cinderella遲疑片刻,指着電視興奮大叫起來,“我要哎嘍喂的最新款!就是正在巴里時裝週上展出的那些!”
“好的,滿足小姐的願望。”
Mr.四豐朝她優雅鞠躬,用魔棒輕輕一點。
“最後,友情贊助,我把個人珍藏多年的寶貝給你。”
Mr.四豐鄭重其事以揮手,從竈臺下拖出一個盒子。
吹走灰,拿掉蜘蛛網,盒子上赫然寫着:“阿迪家族榮譽出品——宇宙名牌阿迪都斯”。
小心翼翼打開盒蓋,華麗的紅色天鵝絨上,靜靜躺着一雙水晶做成的鞋。
美輪美奐,鬼斧神工,讓人歎爲觀止。
“——它屬於你了,灰姑娘。”
Mr.四豐望着已經完全驚呆的Cinderella,神祕一笑。
“相信我,它一定會給你帶來好運的。”
於是,在傻不列顛帝國狂歡宴會上,美麗神祕的Cinderella·喬像公主一樣降臨了。
所有人都爲她的出場所震驚,多麼華麗,多麼震撼!多麼難得一見!
——這位從天而降的小姐!居然在35度的高溫天氣下穿着密不透風的皮草,全身都包的像太空人!是多麼標新立異且勇於創新啊!
(解釋一下,我們的Cinderella小姐與時尚脫節太久,忘記每年時裝週上發佈的都是下季甚至下下季的潮流,偏偏又死活要求天橋最新款,四豐只能委屈她反季一把,哪怕是要捂出痱子……)
總之,廢話少說,是金子總會發光,有人一眼就看中了她。
這位伯樂不是別人,正是尊貴無比的Prince·阮殿下。
同樣需要說明的是,我們這位Prince·阮和他的家族最近正飽受皇后大人的折磨。這位從時尚帝國法蘭東遠嫁而來的皇后殿下,總喜歡穿着大牌的最新款去參加各種派對,以便大肆炫耀。皇后大人想要什麼款式,第二天必須要在衣櫥裏看到。如果要求不能滿足,她就使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脊樑,讓整個皇室一個月都不能睡上安穩覺。
“我的兒啊,你將來可怎麼辦呢?”歷經滄桑的老國王,在看完了《三面膠》和《傻不列顛式離婚》後,握着王子的手痛哭流涕,“你的老婆將來一定會和皇后鬧不合,婆媳關係是個大問題啊!”
聰明的王子又何嘗不明白?正因爲如此,他一直爲將來老婆的人選問題頭痛。
正當他的煩惱到達極點的時候,Cinderella出現了。
“她竟然穿着哎嘍喂明年秋冬纔會推出的款式!”
王子眼前一亮。
“我可是動用了外交關係纔拿到哎嘍喂的明年春夏款啊!這位小姐在時尚界一定大有來頭!”
於是王子毅然決定,穿過重重人羣,牽起Cinderella的手。
“噢,這位小姐,您是這樣的美,這樣的特別。”
王子帶着Cinderella翩翩起舞,眼中柔情似水:“請問您是從哪裏得到這件禮服的呢?”
“這個嗎?”Cinderella睜大無辜的雙眼,樣子乖巧,“我在電視上看到,就讓人送給我了。”
“什麼,她竟然如此神通廣大?!”
Cinderella的回答堅定了王子的想法——趕緊將這個女人娶回家!這纔是最適合做老婆的人,她一定可以將皇后服服帖帖哄好,還用得着擔心婆媳關係嗎?!!
一曲舞畢,午夜十二點的鐘聲眼看就要敲響,Cinderella想起老鼠精的叮囑,轉頭慌忙離去。
等到王子追出去,佳人早已消失無蹤,只剩臺階上一隻孤零零的水晶鞋。
於是Prince·阮撿起鞋,若有所思,遙望她消失的方向。
舞會結束的第二天,Prince·阮拿着鞋在媒體上公開宣佈,誰能穿上水晶鞋,誰就是未來的王妃殿下!
嘩嘩,整個傻不列顛國都轟動了,妙齡少女們前赴後繼的去試這雙鞋,卻紛紛乘興而去,敗興而歸。
水晶鞋最終傳到了Cinderella家,姐姐們將Cinderella關在廚房裏,興高采烈的去試鞋。
大姐剪掉了水晶美甲,硬生生將腳塞了進去。
“我穿上了!我穿上了!”她在客廳裏尖叫,雖然每走一步都彷彿踩在刀劍上。
“尊貴的小姐,請脫下鞋,讓醫生看看您的腳。”王子不動聲色要求。
大姐忐忑不安脫下鞋。
穿着白大褂的隨從仔細檢查完大姐的腳,朝王子搖搖頭。
“——很可惜,您並不是我要找的人。”
王子嘆口氣。
接下來是二姐。
只見她戰戰兢兢將腳放進水晶鞋裏,尺寸居然剛剛好。
“天哪,媽媽,我即將成爲王妃了!”
二姐簡直不敢信自己的眼睛,霎那間留下激動的淚水。
“等等!請小姐脫下鞋子,讓醫生看看您的腳。”
王子看不出來有半點喜悅,依然非常冷靜。
二姐只好不情不願脫下了鞋。
隨從仔細檢查了二姐的腳,再一次朝王子搖頭。
“看來,您也不是我要找的人。”
王子臉上難掩失落。
“怎麼可能!”二姐尖叫着跳起來,“難道我穿這雙鞋不是尺寸剛好嗎?”
“是的,但真正的王妃不僅要能穿上這雙鞋。”Prince·阮皺起眉頭,“她還必須有一個特徵,那就是……”
“——有!腳!氣!”
伴隨着嬌脆響亮的回答,Cinderella·喬終於衝破廚房大門的阻撓,從旋轉扶梯上狼狽而下。
“——水晶鞋以前一直被埋在陰暗潮溼的廚房裏,所以感染了真菌。在舞會上穿着鞋跳舞的人,一定會感染上真菌,從而演變爲腳氣!”
站穩立足,環顧四周,我們的Cinderella倨傲抬着頭,儘量讓每一句話都吐字清楚落地有聲。
王子和僕從邊聽邊使勁點頭。
“——其實,世上能穿上水晶鞋的女孩子有很多。”
Cinderella款款走到客廳裏,彎腰套上鞋子,不大不小,剛剛適合。
“——但是,既能穿上水晶鞋,又同時得了腳氣的女孩子,卻只有我一個!”
她飛快轉身,唰從口袋中掏出一件牙膏狀物體——“達克寧”。
“大家看!這就是證據!”
嘩嘩,空氣凝滯,萬物靜止,所有人都驚呆了。
Cinderella凝望着王子,炯炯目光中透出着火一般的熱情和自信。
“哦!我的女神!”
Prince·阮回過神來,激動的朝她撲過去:“可算找到你了!趕快跟俺一起回皇宮吧!”
就這樣,我們灰姑娘以腳氣爲憑證,打敗了諸多用心險惡的敵人,如願以償嫁給了王子。
從此他們相親相愛,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
拇指姑娘篇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很遠很遠的國家裏,住着一個小不點姑娘。
小不點的名字叫little·喬。
相比別家的姑娘,little·喬實在是太袖珍了,袖珍的只有拇指大小,於是人們都叫她“拇指喬。”
little·喬一直爲自己的身高所自卑,但是她的母親安慰她——“凡是濃縮的,都是精品。”“拇指雖小,五臟俱全。”“你是多麼的與衆不同啊!已經被載入迪斯尼世界記錄了!”
於是,她總算能積極樂觀的活着,雖然偶爾有些小憂鬱,但那都不過是文藝女青年的通病罷了。
言歸正傳,我們的little·喬非常喜歡旅行,因爲她是在是太小了,所以可以很輕鬆的搭上各種便車。
——不需要去網絡上查詢特價機票,只要她願意,隨時可以藏在燕子的羽毛裏享受頭等艙。
——不需要預定各地的賓館或者GH,只要她願意,小鳥的窩就可以睡的很舒坦。
——最重要的是,她完全不需要辦理護照和簽證,因爲沒有人會注意到這個小不點。
於是小小年紀的little·喬,就這樣遊歷了許多知名或不知名的國度,找尋着屬於她的落腳點。可以說,她是一隻小小小小驢了。
有一天,飛行員燕子先生帶她穿過了十萬噸皮蛋瘦肉粥做的河,越過了二十座巧克力做的山,穿過八萬多棉花糖做的雲,來到一個遍地是鮮花的神奇地方。
“我有預感,你屬於這裏。”燕子先生溫柔的對little·喬說,“再也沒有比這裏更適合你的地方了。”
然後燕子先生銜住她的衣服,將她輕輕放在一朵最美最大的鬱金香上。
“嘿!你誰啊?!怎麼能私闖民宅?!”
花蕊裏忽然冒出一個小小的,帶着金冠的頭顱,衝着他們憤怒嚷嚷。
little·喬從來沒見過這麼美的男孩,不由得驚呆了。
“請原諒……”燕子先生非常窘迫,“我們原以爲花朵裏是沒有人居住的。”
金冠小男孩看着瞠目結舌的little·喬,神色漸漸緩和。
“我是花冠國的王子,Prince·陸。”他開始自我介紹。
“請問……這位苗條的姑娘來自何方?”他瞄一眼little·喬。
“我來自XX國XX市XX區XX街道……”little·喬羞紅了臉,“是來這裏遊玩的……”
“噢!”Prince·陸大叫一聲打斷她,神情激動,“作爲一個外國人,不遠萬里來到我們花冠國度假,這是什麼精神?這是國際主義的精神!這是艱苦樸素的精神!我們每一個花冠國人民都要學習這種精神!”
話音未落,Prince·陸上前一步,緊緊抓住little·喬的雙手,深情款款的說:“請你嫁給我吧!我對你一見鍾情了!”
於是,我們暈乎乎的little·喬,因爲這一場豔遇,成爲了花冠國的王妃。
——這個故事讓多少心懷粉紅夢想的少女憧憬啊!
然而她永遠都不知道,Prince·陸娶她的真正原因。
——因爲花冠國過於富庶和發達,所有的女性居民都寧願足不出戶窩在家裏當宅女。她們每天喫着蜜蜂快遞送來的果汁和漢堡,不運動,不逛街,漸漸發福長胖,成爲了一個個胖精靈。雖然她們依舊非常可愛,然而嬌弱的花瓣負荷能力有限,已經快不能支撐起她們的小房子。然而花冠國的風俗是,結婚後兩個人一定要住在一起,所以花冠國的獨身比率是越來越高。而我們的Prince·陸,那時正面臨兩個非常艱難的選擇:以自己的小別墅垮掉爲代價,娶一個老婆?或者終生不娶,孤獨到老?
就在這個時候,苗條的little·喬出現了,她讓Prince·陸驚喜的發現,還有第三條道路可以選擇——娶一個外國老婆,同時還能保住自己的房產!
皆大歡喜,何樂而不爲?
當然,這一切都是Prince·陸心中的小祕密,他是不會說出來的,因爲他非常的有原則。
而我們的ittle·喬呢,從來不關心這些,Prince·陸對她很好,她過的很開心,爲什麼要追究呢?
相信一見鍾情總是好的,傻一點,有時會快樂一點。
就像人們總是樂意相信,“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快樂的生活在一起”一樣。
童話故事,總是在最美好的時候,就徹底完結了。
後記
終於完結了《午門囧事》系列的三本書,心中有很多話想跟讀者朋友們講,卻又不知從何談起。
那麼,就一件一件來吧。
先說故事。
對於我自己而言,《午門囧事》的結局是一開始就註定了的,小喬姑娘不會留在古代,不會留在她穿越後的時空裏;更不可能享受齊人之福,美人在懷,左擁右抱。
之所以寫這個故事,起因非常簡單:因爲我看了太多女主角呼風喚雨,被一衆天上有地下無的帥哥愛的死去活來型的穿越小說,心裏難免彆扭。我總想,憑什麼有那麼多人喜歡女主角呢?憑什麼整個地球都是圍繞着女主角轉動呢?世界上怎麼可能有這麼莫名其妙的愛,還如此纏綿悱惻呢?
基於一種“後青春期逆反心理”(自己胡謅的),我開始動筆寫一個故事,寫一個相對而言,普通一點兒的女主角穿越生活——不會吟詩作畫,不會計謀軍法,好喫懶做,膽小怕事,優點僅僅是小聰明,粗神經,以及一顆善良敏感的心。
我自己覺得,這是我身邊很多女孩子的寫照。
然後,像傳統的典型穿越小說,我安排她邂逅了很多不同類型的帥哥。一開始他們都是對她很好很好的——對她另眼相看,爲她做很多事,足以讓女性讀者們展開羅曼蒂克的幻想。
接着,在每部書的最後,我才點出——原來這一切不過是幻像,所有的浪漫和溫情都是有組織,有預謀,有利可圖的。
正所謂,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一如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再說下角色。
段玉同志,是個好王爺,心裝家國天下,可惜感情實在太遲鈍。
阮似穹大叔,成熟,穩重,清楚自己究竟要什麼,薑還是老的辣。
然後重點說下陸子箏。
我知道有很多人會對當當哥幻滅,之前看評論,大家都覺得他應該是從頭到尾愛着小喬姑娘,至死不渝,寧願付出一切型的。然而事實恰恰相反,他纔是城府最深的一個。
陸子箏這個角色,是我促使寫完《午門囧事》的最大動力——爲什麼所有穿越小說裏邪氣的男性角色(非男一號),最終都要爲女主角犧牲?爲愛甘願變成凡人?難道他們的命運就是炮灰、炮灰、再炮灰?
我決心要寫一個到最後都堅持自己,不爲任何人改變的男性角色——他用盡了自己的可以用的一切,算計了所有可以算計的人,放棄了本不該放棄的東西,賭上一生的幸福只爲換回一個心願。
對於我而言,如果故事的最後,是陸子箏因爲小喬放棄了自己的願望,那麼這個故事就不是《午門囧事》了。
雖然最後,他在作者我刻意的安排下,很囧的失敗了(所以說做人還是要厚道滴)。
我自己最喜歡的角色,就是這個失敗的陸子箏。
最後,說下其他的。
整本書正文的最後兩章,飯神仙和飯尾聲,最後有幾句其實是我寫給大家的。
無論看了多少小說,最終還是得回到現實生活裏來。
希望合上書的各位,能好好生活,好好學習,好好工作。
衷心祝願大家,每天都是開心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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