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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羅普島(十七)

  這頭怪物的外形像是一個用肉泥搓成的不規則團狀物,大約有兩層樓那麼高,周身遍佈數不清的眼珠,觸手猶如毛髮一般從它的每一處生長出來。它的觸手有粗有細,最細的只有柳條那麼細,密密麻麻地長滿了全身;最粗的直徑約一米,只有四條,集中在它的身體下半邊。即使隔着二十米的距離,我也能感受到它的體積形成的強烈壓迫感,無數條瘋狂舞動的觸手令它看上去好像更加巨大了。   被這種怪物注視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遍佈它全身的眼珠就好像芝麻餅上面的芝麻一樣密集,而這一刻,它將所有的眼珠都對準了我。   簡直就是一場噩夢。   我不自覺地停下了跑動的腳步。   嘶啦。   突然,它的身體從中間綻開了一條巨大的裂縫,就好像它要被斬成兩半了一樣。裂縫裏佈滿了密密麻麻的鯊魚般的利齒,令人感到不寒而慄。我意識到,這就是它的嘴巴。緊接着,當着所有人的面,它發出了彷彿嬰兒啼哭一般的刺耳尖叫。   無比響亮的聲音傳了過來,像是有人將音響貼着我的耳朵以最大音量播放高音。   我難以忍受地捂住了耳朵。   隨着聲波的傳遞,一陣衝擊波般的強風裹挾着令人作嘔的劇烈惡臭向我吹了過來,這一片開闊的環境頓時宛如變成了很長時間沒有通過風的屠宰場。   不能繼續待在這裏了。   我拔起雙腿,重新奔跑起來,向着森林的方向逃去。   它已經盯上了我,而我絕對不是它的對手。儘管它看上去防禦力低下,肌肉層直接暴露在外的模樣就好像對任何攻擊都毫不設防一般,可我清楚,以它那麼巨大的體積,我的攻擊對它根本起不到有效打擊,能夠造成的傷害就和我削蘋果時不小心切到手指差不多,除了激怒它之外別無用處。   我不明白,它爲什麼會盯上我?   與其他人相比較,我有什麼會被它在意的特殊之處嗎?   有。   我立即想通了這一節。沒錯,如果說我有着什麼與其他人不同的決定性區別,那就是我的手上拿着祭祀必需的號角。   也許就是號角吸引了它。   只用了三秒鐘,我就逃入了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森林,念力的加持使我一口氣跑出了幾十米遠,而後方則傳來了轟隆隆的猛烈動靜,向我逼近而至。   我回頭看了一眼。   是那惡魔。   它用全身大多數的觸手支撐起了自己的身軀,就好像腳的數量翻了無數倍的蜘蛛一樣衝了過來。一路上,擋在它前方的樹木統統都因它的瘋狂突進而慘遭連根拔起。我感覺追在後面的彷彿不是惡魔,而是十幾臺逢樹拆樹的大型工程機器。   雖然體積龐大且沉重,但是它的速度卻不緩慢;或者說,正因爲它的體積足夠龐大,所以纔會使它只要移動一下就相當於我跑出十幾步。好在沿途的樹木起到了障礙物的效果,儘管它有着將擋路的障礙物統統連根拔起的強大氣勢,可障礙物也確實減緩了它的移動速度。饒是如此,我也覺得自己一時半會無法擺脫它。   與這種對手正面對抗可謂是最下策,相當於自尋死路,我能做的也就只有逃跑。   思考起來,該怎麼逃跑?   如果是以逃跑爲第一優先目的,那麼首先應該嘗試的就是丟棄號角,因爲它看上去就是因爲號角纔會追逐我的。可號角是我們離開羅普島的必需道具,我們這一次的行動也是以號角爲目標而展開的,在這裏丟掉它就是本末倒置了。必須思考其他對策。   我不由得想起了上一次與頭狼維克多的追逐戰。   眼下的情況與那次真是太相似了。同樣是不能正面對抗的強敵,同樣是懷揣絕對不能丟掉的重要道具,同樣是逃不掉就會死的追逐戰……而這一次,能在關鍵時刻拯救我的夥伴已經不在了,就算是幸平和羅佩也不可能在這種情況下爲我提供什麼幫助。   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一分鐘之後,我跑出了至少一公里,與食人族集落徹底拉遠了距離。   在集落中尚且有火光照明,可在這裏卻只有伸手不見五指的黑暗。爲了能夠看清前方,不至於撞在樹幹上,我不得不拿出手機,打開手電筒應用照亮前方。這不是守祕人給予的黑色手機,而是這個世界的寧海隨身攜帶的一般手機。   後方,惡魔依舊對我緊追不捨。   說起來,我拿着手機照明,會不會反而給它提供了目標?我的意思是,既然附近這麼黑暗,那麼只要我關掉了照明,它也不見得能夠看到我纔對。   我抽空向後看了一眼。   黑暗中,長滿它全身的每一隻眼睛都放出了猶如貓科動物的雙眼一般的光亮。   眼睛會發亮,說明能聚焦夜間環境中所剩無幾的光線,這是夜視能力的證明。我立即打消了關閉照明的念頭。既然對手有夜視能力,那麼我即使關閉了照明,會受到黑暗干擾的也就只有我一個人而已。   冷不丁地,惡魔舉起了一條最粗最長的觸手。   我突然感到一陣危險從心底升起,連忙跳到了樹枝上,緊接着再向更上方跳起。   下一個瞬間,觸手以快到幾近消失的速度掃蕩過來。   轟!!!   以惡魔爲起點,前方接近二十米的扇形區域被夷爲平地,所有位於掃蕩範圍內的樹木統統都在猶如落雷般的巨大聲音中被連根拔起,輕鬆得就好像一個小孩用手掃掉了一排淺淺地插在沙子上的牙籤一樣。這一記威勢極大的掃蕩捲起了狂風,跳躍起來的我感到自己快要被吹走了。   這還沒完。   接着,它又抬起了另一條觸手,以同樣快速的動作抽向了半空中的我。   在它抬起觸手的那一刻,我就已經通過直覺預測到了它的攻擊路線。藉助念力的幫助,我以更快的速度向下墜落,險險地避開了斜抽過來的觸手。   它轟然地打擊在了十幾米外的地面上,造成了宛如導彈擊地的炸裂效果。   我落到了地面上,那一邊飛來的泥土石子稀稀疏疏地灑到了我的身上和身邊。   真是誇張的攻擊力。如果我剛纔被這一招正面打中了,即使有念力的防禦也必定會粉身碎骨。   絕對不能讓它打中我。   我再次奔跑了起來。   攻擊未果的惡魔瘋狂地追逐着我。   這種追逐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我遲早會力竭。念力的發動需要注意力的集中,當我無法繼續保持集中的那一刻,就是我的死期;或者……如果運氣好,惡魔那一邊可能會比我更快力竭,它這麼沉重,再以這麼快的速度進行追逐,沿途還排除了那麼多的障礙物,消耗一定不是一般的大。   將性命寄託於運氣的對策終究是最後的手段。在窮途末路之前,我還需要更多的思考。   不知道經過了多久的時間,也不知道經過了多長的距離。   我跑出了森林,來到了一塊空地上。   藉助手機的照明,我看清了前方的地形。   前面是懸崖。   我跑到了懸崖的邊緣,向下看去。   下面很深,我無法看清它的底部,只能依稀聽見海潮的聲音。   這裏難道是島的邊緣嗎?下面就是海洋?   我只能到此爲止了?   不。   即使是懸崖,有着念力護體的我也能從容地一躍而下,所以這裏反而是我的生機!   惡魔從後方轟隆隆地逼近了過來。   我關閉了手機的照明功能,接着毫不猶豫地跳了下去,在墜落了大約兩米之後,又用念力讓自己在半空中懸停,緊緊地貼住了石壁。   三秒鐘之後,有什麼無比巨大的物體從我頭頂掠過,接着又從我的前方落下。   是惡魔!   我還以爲它會停留在懸崖的邊緣,然後因爲看不到我而放棄追逐,可它居然也跟着跳下來了!   半空中的惡魔明顯發現了我,無數雙明亮的眼睛統統對準了貼在石壁上的我的方向。它驟然舉起了所有的觸手,向着我紛紛突擊過來。   我立即翻了上去,雙足落地。   它的攻擊統統落在了石壁上,我感到腳下產生了一陣地震般的搖晃。   喀嚓。   地面裂開的聲音響起。   我看向四周。只見我的立足之地的周圍因爲惡魔的攻擊而出現了裂痕,即將要從懸崖上脫落。   下方的惡魔好像正在嘗試通過將所有觸手刺入石壁穩住自己,繼而重新攀爬上來,可它的重量卻註定了它的努力是無用功。攀住石壁的舉動非但無法令它迴歸懸崖上面,還使得懸崖的邊緣地帶要與它一起落入下方的海洋。   我迅速地跑到了沒有出現裂痕的地方。   幾乎是在我前腳落到那一處的同時,先前的立足之地徹底與懸崖分開,和惡魔一起向下方的海洋墜落而去,而我站着的地方則成爲了新的懸崖邊緣。   惡魔不甘心的咆哮聲傳了上來。   我回頭向下看去,已經看不見惡魔了,它與大片的泥石塊一起消失在了黑暗中。   幾秒鐘之後,遙遠而沉悶的落水聲從下方響起。   ……   我坐了下來,休息了幾分鐘。   之前還不明顯,但是現在冷靜下來,才發現自己的心跳如此劇烈,好像快要跳出胸膛了。我試着平復呼吸,等到身體不再那麼亢奮之後,纔拿出黑色手機,撥通了幸平那邊。   幸平立即接起了電話。   “寧海,你沒事吧?”他快速地問。   “我沒事。”我說,“我已經甩掉惡魔了。”   回應的同時,我朝着懸崖下方看去。坦白說,我並不覺得那個怪物會這麼容易就死掉,只希望它不會再突然增加一個“可以遠程感應到號角的位置”或“直到殺死獵物爲止都可以一直追逐下去”的新設定。畢竟我已經不想再經歷一次那種追逐戰了。   “已經甩掉了?太好了!”幸平長長地鬆了一口氣。   “你們那邊怎麼樣?”我問。   “我們收拾掉了所有的食人族。”幸平說,“在那惡魔離開之後,不知道爲什麼,那些有紋身的高級食人族突然都無法使出力量了……羅佩說,可能是因爲高級食人族的力量其實都是源自於石井中的惡魔,所以當惡魔離開之後,他們就不能再使用那種力量了。”   “是嗎?”我有些意外。   羅佩的說法乍聽之下帶着強烈的臆測傾向,但考慮到他是有着真材實料的超自然現象愛好者,對於這方面可能有着或多或少的涉獵,所以貌似也有着一定程度的可信性。   “你目前在什麼地方?”幸平問。   我環視周圍,搖了搖頭,說:“我不知道。”   “能回來嗎?”   “應該不成問題。”我說。   惡魔在一路上留下了十分明顯的破壞痕跡,只要沿着痕跡行走,我就可以回到食人族集落,再從集落回到營地。   “那麼,我們就在營地等你。”幸平說。   “好。”我答應了。   然後,我站了起來,打開手機的照明功能,回到了森林裏面,朝着來時的方向走去。   走了大約十幾分鍾,突然,我發現前面的地上躺着一個人。   我拉近與那人的距離,低頭看了過去,隨即發現,這是記者。   她看上去已經死了有一段時間,死因是野獸襲擊,被剖開的腹部和不翼而飛的內臟正是明證。我沒想到會在這種情況下遇到她。本來,我們還打算在找到號角之後繼續搜尋一段時間,如果實在找不到,纔會動身離開羅普島,卻不料我們還沒開始尋找,我就先找到了她的屍體。   我再次撥通了幸平的手機。   “幸平。”我說,“我找到記者了。”   “真的嗎?”幸平驚喜地說,“她在哪裏?”   “就在我的面前,她已經死了。”   “什麼?”   我沒有重複。   幸平沉默了一會兒,問:“真的是記者嗎?不是其他遇難者?”   “不,就是記者。”我觀察着屍體的臉和身上穿着的衣服,“我不會認錯。”   “是這樣嗎……”幸平嘆息了一聲。   簡單地對話之後,我掛斷了電話,開始用念力在草地上挖掘起來。   不過片刻,地面上就多出了一個足以容納一個人的深坑。   我將屍體推入了坑中。   在推動的時候,從屍體的上衣口袋裏掉出了一個物件。我將它撿了起來,發現是一張記者證,上面貼着記者的正面照,並且寫了記者的姓名:詹妮弗·奧布萊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