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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活见鬼

  真他妈活见鬼了!   艾辉内心在咆哮,疯狂咆哮,就像有几万头野兽在狂奔呼啸践踏。   他很少有这么险些失控的时候,但是今天,但是眼下,他只想给这张脸一板砖,砸他个满脸开花!   他克制住了,硬生生克制住了。   砸坏了就没地方索赔了,他告诉自己。要是可以杀人他刚才已经动手,不能杀人,只是揍一顿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他克制住。   在蛮荒,倘若你对一个人说,你救了我我欠你一个承诺,你就等着变成一具尸体吧,你明天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你和别人说,我欠你一个承诺,下次没有人会再救你,很可能晚上就被别人摸黑干掉。在蛮荒,最不值钱的就是什么狗屁承诺。   空手套白狼?   真是白眼狼啊!   艾辉已经给端木黄昏定性,不动声色:“一个承诺值五千万么?”   “当然!”端木黄昏满脸傲然:“我的承诺岂是区区五千万能够比拟的?”   他确实有说这话的底气,以他端木家未来继承人、岱纲关门弟子的身份,他说自己的承诺超过五千万,一点都不过份。   艾辉虽然强自克制没有把眼前的家伙干掉,但是耐心早就消耗殆尽:“行,多的我也不要,两个承诺,折算一亿就行。”   这次换端木黄昏目瞪口呆,还能这么算?难道他不知道自己的承诺,是有多么有用吗?他以后不需要进十三部吗?   五千万?这家伙是故意羞辱自己吗?自己的承诺,只值五千万?   再怎么蠢的人,开口也起码换一部传承吧?   端木黄昏满脸鄙夷,看向艾辉的目光,愈发厌恶。这家伙果然就这么不入流啊,就这么庸俗势利,简直可恶至极。   莫名的怒火在端木黄昏心中升腾而起,他感觉自己给出一件宝贵无比的东西,结果对方毫不犹豫把它扔给狗,结果还问他这东西这么好狗应该喜欢吃吧。   端木黄昏的脸色铁青,双目直欲喷火。   艾辉毫不退缩,冷笑:“别说那些虚头巴脑的废话,一亿,有没有?”   端木黄昏看到艾辉的目光,顿时火气直冲而上,下意识就像脱口而出“有”,但是下一刻,他反应过来,脸色不由一变。   从小到大,他其实没缺过钱,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吃穿住和修炼,家族给他投入的非常大,舍得花钱,他需要什么,家里二话不说,立即买来。   但是现金,却没有多少,家里也绝对不会给出一亿这样的巨额零花钱。   哪怕他去要,也不知道怎么开口。   问朋友借?他暗自摇头,他不会有这么多的零花钱,自己的那些朋友也不会有。而且他很了解自己的那些朋友,和自己沉迷修炼,并不追求豪奢的身活不一样。他们可是个个每天花天酒地,只有超支,绝对不会有结余。想靠他们凑出一亿的零花钱,还不如靠自己。   艾辉看端木黄昏的脸色变幻,心中更是鄙夷:“没有吧,牛皮吹得震天响,结果全都是虚的。我果然没有看错你,行了,就当我救了条狗。”   在艾辉的心中,彻底把端木黄昏打上伪君子、虚伪、白眼狼的标签。   艾辉懒得理他,径直扬长而去。他是个爱恨分明的人,觉得端木黄昏不行,多说一句话他都觉得浪费时间,时间很宝贵的好吗?   端木黄昏脸色一会青一会红,他死死咬住嘴唇。   憋屈,无比的憋屈!从小到大,就没这么憋屈过!偏偏他连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对方要什么宝物、传承,他都可以想想办法,结果对方只要钱,顿时击中他的软肋。   屈辱啊,难以言喻的屈辱感,让他白皙的皮肤都像燃烧一般,泛起一层红晕。   他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目光深沉。   好吧,是自己太想当然了!这样庸俗的家伙,怎么配得上自己的承诺?   不就是一亿吗?你等着!   你这样的废物赚钱当然是难事,但是你很快就会知道,对我这样的天才来说,区区一亿是一件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   端木黄昏心中暗暗发誓,他下定决心,最近要多赚钱,赚够一亿!不!一亿还不足以匹配自己的身份!   两亿!不,五亿!   自己要带着五亿现金,砸在这家伙脸上!   他的脑海浮现艾辉趴在一座现金堆积的小山旁,一脸讨好的汪汪汪。   他的脸上陡然浮现一抹妖异的红晕,他觉得浑身充满了干劲,没错!就是这样的感觉!   “哈哈哈呵呵……”   端木黄昏放声狂笑。   走进道场的艾辉,看到楼兰,顿时心中阴霾一扫而空,那种白眼狼伪君子就让他去见鬼吧。我们有楼兰这样的好沙偶。   恰在此时,巷子口方向忽然响起震天的狂笑。   楼兰偏着脑袋听了一会,眼中黄光闪动,过了一会道:“艾辉,这个人笑声很不好,高亢虚浮,中气不足,邪火攻心,可能会昏厥。咦,好像有点耳熟?楼兰在哪里听过?”   扑通。   巷子口的端木黄昏身体一僵,带着满脸诡异的潮红,仰面而倒。   艾辉哼了一声:“管他呢?昏倒更好!省得我动手……”   话还没说完,已经不见楼兰的踪影。   人呢?   艾辉四下张望,然后看到,背着端木黄昏出现在门口的楼兰,不禁一呆。   “艾辉,是傍晚同学呢?还好楼兰去看了一下。”楼兰开心道。   艾辉很想说,这样的货色,直接扔门口喂狗。   但是看到楼兰满满的热忱,到嘴边的话又说不出口,唉,我们家楼兰什么都好,就是太乐于助人。   艾辉没有想改变楼兰这一点,其实在他的心中,也很喜欢楼兰这一点。在他看来,这是楼兰和其他的沙偶非常不一样的地方,其他的沙偶对于主人的命令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对和主人无关的事情,无动于衷。   楼兰很不一样,他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充满热爱。   楼兰这样就好,艾辉低垂的眼睑就像黑夜一样深沉。   可为什么是这个白眼狼?看到昏迷不醒的端木黄昏,艾辉又是嫌弃,又是头疼。 第一百零一章 新状况   艾辉冷眼旁观,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端木黄昏早就死了不知道多上次。艾辉看着楼兰手法娴熟地把端木黄昏剥得干干净净,完全没有半点上去帮忙的意思。   哼,就和开水烫过的猪仔没什么区别,还是排骨,这要杀猪的看到估计都嫌弃没几两肉……   艾辉肚子里就没有停止腹诽。   要不是楼兰没有离开片刻,他早就摸上去插上几刀黑刀。要知道,以前他最鄙视那种嘴上嚷嚷,半天还不动手的家伙。他心中充满悲凉,自己竟然成为自己最鄙视的人,人生啊,就是缺少一亿啊!   “艾辉,楼兰准备好了。”   垂影自怜的艾辉被楼兰的提醒惊醒,他下意识抬头:“啊……”   然后他看到楼兰身旁桌子上只剩下短裤衩的端木黄昏,端木黄昏全身红彤彤像煮熟了的虾,看上去很诡异。   艾辉一脸不解地看着楼兰,准备好了?   是可以开始动手?早说啊,楼兰,你的经验还是太少啊,杀人不需要剥衣服。屠夫那是屠宰技巧不是杀人技巧,以自己现在的元力,完全可以做到杀他不流血,然后找个地方喂野兽,不会留下半点痕迹,谁也查不到。要是想让他死得看上去自然一点,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材料准备好,楼兰你有这些材料么……   就在艾辉杀气腾腾的时候,楼兰开口解释。   “傍晚同学的状况要比上次更麻烦一点,不过好在艾辉的实力,也比以前更强。还是可以救的了,艾辉一定迫不及待了吧,上次就觉得你和傍晚同学的关系很好呢。”   艾辉就像被人施了定身法一动不动,过了一会,眼角跳动:“我救他?”   “是的。艾辉的金元力,能够给他更大的刺激,也更容易给他疏通气血。”楼兰老老实实道:“楼兰的元力,不够救治傍晚同学。艾辉不要担心,你的实力完全可以做到。”   真他妈活见鬼了!   自己竟然还要再救这个白眼狼一次?   艾辉的内心在咆哮,就像漫山遍野的野兽在咆哮!   “艾辉的身体不舒服吗?”楼兰有些关切,他看艾辉迟迟不动手,而且脸色看上去也不是太好的样子,便准备用黄光给艾辉检查一下身体。   艾辉抬起头,脸上堆起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楼兰明显松一口气:“艾辉,手法就和上次一样。”   艾辉转过脸,看向躺在桌子上昏迷不醒的端木黄昏,眼中泛起淡淡的杀气,嘴上不动声色:“要用元力?”   “是的,艾辉。”楼兰解释道:“傍晚同学的情况要比上次更严重,所以艾辉需要用元力,强度可以大一点。”   “强度大一点?”艾辉的嘴角浮起一抹森冷的笑容,吐出三个字:“没问题!”   话音未落,啪地一声脆响,端木黄昏身体一颤,红彤彤的身体上就是一个清晰的掌印。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落在我手上,你运气真不好!   艾辉手掌翻飞,每一下都是用足力气。   仇人仇人仇人!白眼狼白眼狼白眼狼!   左右开弓,啪啪啪,没一会,端木黄昏的身体就像吹胀的气球,一下子鼓起来。   这还是艾辉自从元力发生变故之后,第二次全力施展,第一次是在道场盲战。剥茧抽丝,需要的是让元力慢下来,平日的修炼,也全都是围绕着元力减速而来。   全力施展,那股酣畅淋漓的感觉,让他无比舒畅。   想到自己上次抽丝施展的剑诀,心中一动,手掌下意识地化掌为指,施展起剑诀。   上次的剑诀,是他灵机一动的产物。用元力刺剑,手中无剑,他是下意识用出剑诀,用来代替剑,没想到效果竟然出奇的出色。   抽丝的时候,元力运转毕竟缓慢得像蜗牛一样,没什么感觉。但是这次,元力没有任何约束,全力运转,当艾辉的手掌化作剑诀的时候,艾辉立即感受到不一样的地方。   轰!   他感觉自己体内快若闪电的元力,仿佛突然之间变得慢下来。   剑胎状态!   艾辉大吃一惊,他刻意回避的剑胎状态,就这么毫无征兆出现。这是他第一次,在手中没有剑的情况下,激活了剑胎状态。没错,他能够明确感受到眉心处的那缕剑芒,虽然比发丝还细小,但是却散发着强大的气势。   艾辉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气势,他只能用他想到的最接近的词语,强大。   就像剑胎状态一样。   剑胎状态让人容易上瘾迷恋,但是它的作用非常强大。   艾辉眼中的世界变得完全不一样,眼前肿胀像气球一样的端木黄昏,皮肤好像一下之变薄了许多,血气流动、郁结之处变得清晰可见。   艾辉对剑胎状态非常的熟悉,他从剑胎状态尝到甜头,也在剑胎状态上吃到苦头,但是这次,他依然被震撼。   因为他能“看清”自己体内元力的流转。   他的元力自从变成元力球之后,借助剑藤手套,他能够利用极细小的元力。但是由于这缕极细小的元力,精纯度远超他的本命元府,它的速度之快,在全力运转的时候艾辉根本无法捕捉。只有剥茧抽丝那样的龟速运转,他才能看清楚。   元力运转缓慢非常适合修炼,但是战斗全需要元力的运转如电,可是当元力的运转速度,超过自己思维的速度,它就很容易失控。   他知道不是元力运转的速度变慢了,而是剑胎状态,自己的思维变快了,洞察力变强,才能够捕捉到自己体内元力的流转。   艾辉想也没想,手掌骈指如剑,就朝端木黄昏身体的一处郁结处点去。   嗤!   如同长剑破空,一缕极微小的淡淡剑芒,从艾辉的指尖没入端木黄昏的体内。   郁结之处顿时破碎。   艾辉双目闪动妖异的光芒,手指好似运剑如飞,以极快的速度,点在端木黄昏全身。   嗤嗤嗤!   破空之声不绝于耳,每一指下去,端木黄昏身上就会出现一个极细小的血点。随着血点不断增多,端木黄昏身上的红色逐渐褪去。   端木黄昏悠悠醒来。   眼前还是那张可恶的脸,浑身凉飕飕。   这场面,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每个细节都快可以背下来。   他无语地闭上眼睛,怎么又出现这个噩梦?自己的心理也真是脆弱,都过去多久的事了,还会做噩梦。   一定是自己没有揍那个混蛋,没有解开心结,这个梦境才会反复出现!   “喂,醒来了还装什么死?没穿衣服很好看?”   端木黄昏一呆,这个情节好像以前没出现过啊……   “记住!加上这次,一亿五!”   啪,余怒未消的艾辉,看到端木黄昏装死的模样,气不打一处来,狠狠在端木黄昏的大腿上来了一巴掌。   端木黄昏如遭雷击,脑袋一下子懵了。 第一百零二章 反省   艾辉可没兴趣去关心端木黄昏脆弱的心灵。   这次的新状况,忽然让他意识到,剑胎的成长和进步。尤其是当元力变得更精纯之后,剑胎变得更加灵敏。   忽然间,艾辉发现自己以前觉得没有什么用处的剑典,好像并非自己想的那么没用。不管之前的风蝠剑,还是剥茧抽丝,以及剑胎如今之变,它们发挥的作用都是实实在在的。   艾辉是个相当现实的家伙,当事实摆在他面前,他绝对不会视而不见。   为什么那些被大家视作没有任何价值的剑典,在自己的手上还能发挥出作用呢?   他很快便意识到其中的关键,剑胎!   剑典之所以没有用处,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灵力的湮灭。   很早之前,艾辉在阅读那些剑典的时候,就曾想过,能不能用元力催动那些剑诀呢?   他知道不能,这么简单的想法,一定有人尝试过。现在元修的战斗力,比起修真世界的剑修们来说,实在不值一提。没有人不喜欢强大,更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希望能够复兴剑修荣光的狂热者,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会没有人尝试?   肯定有,而且一定很多很多。   但是在五行天建立的千年时光,剑修的爱好者越来越少,剑典越来越不值钱,从以前的按部卖,到按斤卖,在到现在和垃圾一样。   这些残酷的事实,无不说明了,所有的尝试都已经失败,而且人们一定找到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才会使得五行天对剑修的放弃如此彻底。   以前艾辉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在感应场学习,尤其是在和老师的讨论之中,他们还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   元力和灵力最大的不同,就是活跃度。   灵力比元力要活跃得多,打个比方,灵力就像水汽,有个小孔就能钻过去,而元力就像是浮着许多冰渣的冰水,不要说孔,就是稍小点的河道,就会被堵上。   为何剑诀无法使用,最根源之处在这里。   艾辉问过老师,那能不能把元力转换成灵力,那岂不是就能用了?   老师当时就笑了,然后告诉他,在这一千年里,有无数人在尝试这件事。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只要元力能够转化成灵力,那么修真时代留下那些剑典法诀法宝,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他们就再也不需要从头开始,摸索和创建一个全新的体系。   想想修真世界的强盛吧,那些强大的荒兽,只不过是修真者的盘中餐,是他们的宠物、坐骑。蛮荒之所为没有被他们征服,只不过是他们觉得蛮荒贫瘠,没有价值罢了。   但是所有的尝试无一例外都失败,其中甚至包括许多的宗师。   好吧,艾辉从来没有想过,这个终极的难题,会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他现在关心的是剑胎,剑胎能够让他的元力和剑典联系起来,能够让那些失去价值的剑典,还能发挥一点余热。   艾辉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如果挖掘更多的余热上面。   当身体的负荷渐渐消除,艾辉开始再次尝试。   手捏剑诀,运转元力,和上次一模一样情况再次出现。和第一次的震撼比起来,艾辉这次要镇定许多,但是心中更多的是喜悦。两次都出现,这说明不是偶然。   要不要尝试一下剑典?艾辉心中一动。   他连续尝试了几种剑典,但是很快便发现,无法继续下去。修真时代的灵力运转线路是按照经脉,和现在的五府八宫,完全不同。   艾辉陷入思考,照搬剑典没用,那自己该怎么办?剑胎是有用的,但是剑胎到底在发挥什么作用?   忽然艾辉手中的指剑连点,就像刚才和端木黄昏治疗时一样。   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圆。   没有反应!   什么反应都没有!   怎么回事?   艾辉不信邪地一遍遍尝试,但是依然没有任何动静。这是怎么回事?艾辉很快冷静下来,他想着哪里不对,但是无论他怎么尝试,他都没有第二次进入剑胎的状态。   他有些失望,他还想挖掘一下剑典的余热,现在才发现自己的想得实在太简单。   但是他很快调整心态,对于他而言,失败是一件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他早就学会平静对待失败。更何况这样困扰了全天下无数英豪的难题,又怎么会那么容易被自己攻克?   发热的头脑逐渐冷静下来,艾辉暗自反省,最近的修炼顺风顺水,自己的心态也不自主变得有点骄傲自大。被称了几句天才,就真的以为自己是天才了吗?   艾辉的目光重新变得清澈。   自己才刚刚开启本命元府,就去想什么剑胎,实在本末倒置。   剑胎就在那里,无论它是一颗种子,还是一座宝藏,都在那里。自己需要的不是把时间都放在这缥缈的未知上,对于现在的自己,最重要的是脚踏实地,认真的修炼,开启手宫。   这才是自己需要投入所有时间和精力的首要任务。   想通之后,心态愈发平和,浮躁仿佛从身上洗去,艾辉的心神无比的空明宁静。   好好的睡了一觉,艾辉和楼兰告别,然后离开兵锋道场,前往绣坊继续自己的修炼。   当韩玉芩看到艾辉重新变得像之前一样的沉静,投入到修炼之中,不由更是欣喜。不光是她,就连王守川来了几次,看到艾辉沉浸在修炼之中,都没有打扰。   夫妻俩见过很多的天才,有着令人称羡的天赋,但是在无数的夸赞和吹捧中迷失了自我。   就在两人心中刚刚有点担心的时候,艾辉就用行动告诉他们,完全不需要担心他迷失自我。他已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像以前那样刻苦,那样不骄不躁。   雾气蒸腾的工坊,那个浑身缠着绷带的少年,就那么安静地修炼。绣坊的绣女们从一开始的好奇,到后来的习以为常。到后来,偶尔有绣女从工坊的窗前走过,才会注意到一动不动的少年,就像座一座雕塑。   雾气中的那双眸子,深邃得就像看不见底的深潭。   日复一日,不知疲倦,不觉枯燥。 第一百零三章 九音堂   艾辉心态平和,所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早就被他扔到脑后。什么傍晚,什么一亿五,他都早就不在意。反正那个白眼狼和自己没什么关系,艾辉对于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是相当吝啬,他只会在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白眼狼和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有关系吗?显然没有。   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只有楼兰,胖子,老师师娘和明秀师姐。其他人,关自己的屁事!   至于一亿五?呵呵,让它随风去吧。   在蛮荒成长的艾辉,见到的都是对金钱对资源最赤裸的争夺,是锱铢必较,为了几百块发生争执可能会引起火拼而丧命。   一个公子哥跑来说给你一亿,呵呵,人家可以天真,他却天真不了。   他出手相救,只是为了楼兰。   艾辉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也知道楼兰是什么样的沙偶,他变不成楼兰那样,他也同样不希望楼兰变得像自己这样。   他这样从黑暗中走出来的人,身体早就被黑夜渗透,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无法摆脱杀戮和战斗的阴影。   只有胜利,只有强大,他才能感觉到安全。   楼兰不一样,他对这个世界的热情,楼兰就像阳光。   艾辉喜欢阳光,喜欢这样的楼兰,楼兰高兴就好。   至于白眼狼,唔,不要让自己在战场遇到就行。   所以艾辉可以很平和,是真正的平和。在艾辉的世界里,端木黄昏只不过是个无关痛痒的路人甲而已。   端木黄昏一点都不平和。   让他怎么平和?   他觉得自己抱着满满的诚意,天才低下高贵骄傲的头颅,得到的是什么?憋屈!大憋屈!还有什么?噩梦!噩梦的第二次上演,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可怕到他都不知道是怎么离开兵锋道场。   直到第二天,端木黄昏才回过神来。   回过神来的端木黄昏,觉得更憋屈!   自己竟然在兵锋道场巷子口昏迷!自己竟然又被艾辉救治!他到现在还忘不了,那个混蛋说一亿的时候,满满的嘲讽,是的,毫不遮掩的嘲讽。   端木黄昏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看到有人对他露出这样的嘲讽。   从来没有过!   就像从来没有人认为他是个空口白牙的家伙,在他周围,无论是大人眼中,还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端木黄昏永远是一言九鼎,是一口唾沫一个钉子的铁血真汉子!   钱,算什么?   他端木黄昏从来就没有把钱放在眼里!   在他的世界里,钱只是数字而已。自己的承诺竟然被无视,竟然被视作连五千万都不值,更让他憋屈的是,对方觉得他连一亿都支付不了。   好吧,当时自己确实支付不了!   混蛋!   端木黄昏死死攥紧拳头,捏得指节发白,哪怕现在想起来,他的双目都直欲喷火。   他深呼吸,缓缓松开拳头,虽然眼中依然满是愤怒,但是他已经能够克制。   因为他已经做出决定。   反击!   他要反击!   他要告诉那个混蛋,哪怕他当时没有钱,但是只要他想赚钱,是多么轻而易举。他要让那个混蛋明白,天才和废物之间的区别有多大!他要让那个混蛋明白,自己的承诺是多么的价值连城,拿了一亿,不对,一亿五,你就到一边角落里去后悔吧!   端木黄昏冷静下来,很快他就有了一点眉目。   巫启荣今天终于迎来自己的生日,在五行天,这个年龄已经不小。巫家也是不大不小的家族,传承超过六百年,虽然和那些开创五行天的老牌豪门还是无法相提并论,但是依然有着自己的产业和势力范围。   六百年的苦心经营,巫家也是欣欣向荣。   巫启荣是巫家嫡子,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的父辈对他寄予厚望。但是巫启荣从小就是淘气顽皮,到了更大一点,更是呼朋唤友,结交广阔。巫启荣也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比实干,自己和父辈差得太远,而且也吃不得苦。   他便把主意打在交朋友上,他出手大方,虽然纨绔,但是性格圆滑,从来不得罪人,也让他在一群纨绔子弟中颇有声名。   哪怕是在感应场,他依然呼朋唤友,花费不菲,专门给自己的生日准备一场盛大的宴会。   从宴会地点就能看得出来大手笔,整个感应场最高档之地,九音堂。   九音堂,是一代乐理大师笛心远归隐感应场之后所建,感应场高层当时得知笛心远大师有意归隐感应场,立即大手一挥,划出一座风景秀丽之地,赠与大师。   大师初临,便欣喜莫名,决意在此归隐,建九音堂。大师当年曾游历天下,走过五行天,踏遍旧土。他选取自己最喜爱的九种风格,建造了九座截然不同的庭院,命名为九音堂。   九音堂一建成,便成为感应场最高档的场所。   九音堂除了令人大开眼界的建筑风格,另一个值得称道之处,便是所有的乐师皆是大师亲自调教,所有乐曲,都是大师亲自谱写。不同的时间前往,乐曲都不相同。   九音堂从建成的那一天开始,便是世家子弟们最喜欢之地。   但是预订非常难,不仅价格不菲,而且还对预订者的身份有着严格的要求。巫启荣花了大价钱,才从别人手上高价买下来。   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太值了!   里面的布置,还有精美绝伦的元食,直沁人心扉的丝竹之音,都让人迷醉。尤其看到自己的小伙伴们,个个目瞪口呆,大开眼界的模样,他就觉得这钱花得太值了!   就在巫启荣志得意满的时候,冷不丁门口响起一个冰冷声音:“小巫,过生日都没知会我一声?罚酒,就三杯吧。”   一个气质冰冷高瘦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闹哄哄的酒桌一下子安静下来。   巫启荣身边一位公子哥大怒:“哪里蹦出来的货色,跑到这里来撒野……”   啪!   一个响亮的耳光!   公子哥捂着脸颊,还没反应过来,他呆呆地看着打自己耳光的巫启荣,满脸愕然。   刚刚还满脸傲然的巫启荣,腰一下子塌下去,二话不说,拿起桌上的酒杯,连倒三杯,一口气喝完。   酒杯都没放下,一路小跑,跑到来者面前,哈着腰谄媚道:“哥,您来之前也不说一声!您没发话,小巫可不敢惊扰您。您贵人事忙,可不像我们这些游手好闲的家伙,整天闲逛荡,吃喝玩乐的。”   满室皆惊,鸦雀无声。 第一百零四章 大魔王   端木黄昏目光如剑,扫过全场,面无表情走到主位。   大家眼前一亮,主位坐的是俞紫衣,同样是大有来历。俞家的显赫,便是巫启荣也需要巴结。   在俞家八百年的历史中,总共出过三位宗师,平均两百多年便会出一位宗师。更厉害的是,三位宗师给俞家留下了三套截然不同的绝学。   一门三宗师,底蕴之深,外人无法想象。   俞家在五行天的根基深厚,历代家主都是极为厉害的人物。如今最顶尖的豪门世家,大多是经历过五行天初建的家族,能够在后来进入最顶级的世家行列屈指可数,但是俞家便是其中之一。   俞紫衣年纪不大,但是在俞家的辈分极高,因为天赋出众而被视作未来极有可能成为俞家第四位宗师。   巫启荣花费了相当大的力气,才巴结到俞紫衣。   不少人已经在心中冷笑,俞家可是五行天的金字招牌,俞紫衣的性格也绝对和谦和扯不上半点关系。从吃饭开始,他就没笑过,冷着张脸,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熟悉他的人更是清楚,俞紫衣绝对是一言不合,就要开打的强硬性格。   来者一看也是来历不凡,两虎相争,有热闹瞧了!   俞紫衣面无表情推开座椅,站起来。   许多人暗自激动,俞紫衣家学渊源,虽然很少在他们面前表露,但是偶尔露几手,无不让人感到深不可测。   两人目光对视,仿佛有火光迸溅,空气几乎凝固。   大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饭桌上鸦雀无声。   忽然俞紫衣弯腰一躬,亲热道:“黄昏哥!”   所有人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他们就像被闪电劈中,呆若木鸡。他们无法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个个满脸茫然。   俞紫衣热络地帮端木黄昏拉开椅子:“黄昏哥,坐坐坐,您来也不打招呼,要不然小俞我就去接您了!”   满脸茫然的大家,听到这句谄媚至极的“小俞”,个个神情变得古怪,差点把刚才吃的东西全都吐出来。但是更多的是茫然,这还是那个冷酷、高高在上的俞紫衣?   端木黄昏朝俞紫衣点点头:“境界提升不少,看来最近没把时间都费在花天酒地上。”   俞紫衣顿时叫屈起来:“哥你这话可就太伤我心了!我最近起早摸黑,就是为了早点赶上黄昏哥你啊,要不是小巫,我是肯定不会出来。”   “是啊是啊。”巫启荣连忙在一旁作证:“俞少最近和闭关没什么区别,实在太辛苦了。”   端木黄昏大马金刀坐下来,看到满桌都站着的众人,淡淡道:“都坐吧。”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下意识坐下来。   有一些头脑机灵的,已经在猜测端木黄昏的身份,“黄昏”这两个字还是非常独特的,大家又都是圈子内的人,转眼间所有人都知道来者是何方神圣,也知道为何巫启荣和俞少如此表现。   端木黄昏!端木家第一天才!刚刚被宗师岱纲收为关门弟子。   端木家,是五行天历史最悠久的家族之一,是最顶尖的豪门世家,权势赫赫,是他们平日绝对高攀不上的云间人物。   这些纨绔子弟,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是个个都是人精,对各路的小道消息都非常清楚。大家立即想到一些关于端木少爷以前的传闻,个个战战兢兢。   端木少爷在没有进入感应场的之前,可是一个闻名的狠角色。   俞紫衣此刻就是提心吊胆,两家因为有联姻,非常熟悉。   俞紫衣从小就和端木黄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按照年纪,端木黄昏比他还小,但是从两人见到的第一面开始,他就被逼着喊黄昏哥。俞紫衣当让不肯,然后就开始了凄惨的历史,天天被揍。   唯一让他庆幸的是,不止他一个人被揍,整个俞家、端木家的所有子弟,全都被揍。   以至于最后两家子弟同仇敌忾一起设伏围攻端木黄昏,结果依然被打得落花流水。   从那之后,端木黄昏的黄昏哥之称,便成了端木黄昏的代称。   如果只是这样,那也就罢了,什么时代总会出几个猛人。结果端木黄昏打架之后,对修炼越来越感兴趣,变成一个修炼狂人。   一开始大家都很高兴,大魔王笼罩的阴霾终于被一扫而空,他们由重新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然而,噩梦开始了。   端木黄昏强烈至极的强迫症,只要他看到有谁不修炼,马上去揍一顿。俞紫衣有一次就在玩乐的时候,被端木黄昏逮住,揍得鼻青脸肿不说,还被拖到自己老爹面前。   端木黄昏一脸认真地对俞紫衣老爹说:“俞伯伯,我不忍心见紫衣这样荒废时光,就揍了他一顿。”   他爹很是温和宠溺地摸了摸端木黄昏的脑袋:“黄昏真懂事!你做得对!以后紫衣不修炼,就帮伯伯揍他好不好?”   然后端木黄昏很高兴地去修炼了。   然后俞紫衣被自己老爹关着门吊起来狠狠揍了一顿。   端木黄昏那个贱人,仗着长得俊俏,哄骗几家所有的小姑娘,从三岁到三十岁,全帮他盯着所有人。天呐,那段时间的生活就像噩梦,简直暗无天日啊。而端木黄昏,则被所有的父辈所喜爱,认为他身上有领袖的气质。   以前的纨绔子弟们,一说去感应场,就各种不要不要的。   到了俞紫衣他们,提前两年就开始盼星星盼月亮,恨不得马上冲进感应场,能够早点远离这个大魔王。   终于得偿所愿,俞紫衣在感应场逍遥了两年,滋润无比,心头的阴霾也早就散去。   就在他已经淡忘了当年的旧事,突然见到端木黄昏,他的脸当时就彻底僵住。好在这几年有点进步,腿没有哆嗦。所有的往事全都一下子浮现,更要命的是,他突然意识到,端木黄昏今年也进感应场了。   好日子到头了!   他现在只想夺门而逃,为什么自己要来参加这个饭局?现在的端木黄昏,实力更加可怕,威望更大,而且还要在感应场呆好几年,意味着自己接下来几年的生活,要被大魔王的阴影重新笼罩。   巫启荣!   你害死老子! 第一百零五章 黄昏哥的赌约   黄昏哥在纨绔圈,是威名赫赫的大魔王。   然而实际上,端木黄昏和这个圈子没有什么交集,他虽然一点都不俭朴,但是生活的重心,全都放在修炼上,对吃喝玩乐没有什么兴趣。   纨绔圈对黄昏哥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但是威名赫赫如雷贯耳不说,再看最强势的俞少都是哈着腰,谁敢挺直腰?   端木黄昏没有一点不自在,在自己周围的小伙伴面前,他从来都我行我素以我为主,他举起手中的酒杯,淡淡道:“今天是小巫的生日,小巫是我的朋友,大家满上,为小巫贺,干。”   巫启荣顿时激动得全身哆嗦,能够从黄昏哥口中得到这句话,是多么不容易多么珍贵!他虽然认识黄昏哥很多年,但是一直以来,都是远观。双方就天差地别,不在一个圈子。在他心中,黄昏哥以后是要成宗师的大人物,再不济也是一部部首。   他清楚自己的斤两,能够得到这一句,无论是为什么,他都值得为之赴汤蹈火。   他强忍心中激动,刷地站起来,举起酒杯:“啥都不说,以后黄昏哥就是我亲哥!”   他一仰头,一饮而尽。   在五行天,所有人从小就修炼元力,他们饮用的都是元酒,一杯酒下肚,只觉得全身的元力,几乎要被点燃起来。   端木黄昏也不多说,一饮而尽。   他平日几乎从不喝酒,在其他方面,端木黄昏是一个非常克制的人。从小到大他都没有遇到什么对手,但是他始终没有放纵。   他内心有骄傲。   体内的元力,仿佛瞬间被点燃,向着他的身体各个角落蔓延。他苍白冷峻的脸上,浮起一抹红晕,看上去异常娇艳,也让他看上去并不是那么冰冷。   其他人不敢有半点怠慢,都是一口干掉。   端木黄昏扯了扯领口,他眯着眼睛,觉得现在的感觉棒极了。浑身每一寸就像在燃烧,心头的阴霾也仿佛被这股热意燃烧殆尽。   心头的憋屈,让他想燃烧得更猛烈。   但是他克制住,他没有忘记自己来的目的。他可不是懦弱之人,只会借着酒精麻痹自己,他要正视自己的问题,他要从正面打败那个可恶的混蛋!   没错,他要用一种最有说服力的方式,把那个该死的艾辉,打得像狗一样乞讨求饶!   原本一杯酒下肚的众人,刚刚有些躁动,眯起眼睛的端木黄昏散发的可怖杀意,瞬间笼罩整个饭桌。大家一个哆嗦,就像被从头浇了一盆冰水。   尤其是俞紫衣,哆嗦得最厉害。   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他对这样的氛围太熟悉,那些淡忘的记忆,就像是迫不及待的饥饿鱼群,不断地跳出水面。每当黄昏哥要对付谁,就是现在这样的氛围。   该死,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撞在黄昏哥心情不好的时候?   俞紫衣紧张得都快哭了。   “这次来,是来找大家帮我出出主意。”   端木黄昏的话,让俞紫衣一愣,找大家出主意?他不由看了一眼黄昏哥,这可不像黄昏哥的作风啊,黄昏哥一向都是独断专行,什么时候需要被人帮他出主意?   可惜黄昏哥脸上看不出喜怒。   没有人应声,没人敢应声,黄昏哥说让你帮着出主意,你以为真让你出主意?别天真了!   端木黄昏对这样的场面很熟悉,知道自己不把话说清楚,谁也不敢开口。他也没有废话,直截了当:“我是找大家来帮我想想,怎么赚钱!”   啥?   所有人瞪大眼睛,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   高高在上,在他们心中就像在云端,顶尖豪门世家端木家族第一少,来问他们怎么赚钱?   大哥,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就连俞紫衣,也是眼珠子瞪得老圆,一脸见鬼的表情看着端木黄昏。   巫启荣弱弱道:“哥您的事更重要!小弟这里还有点私房钱,两百万,哥……”   其他人连忙纷纷响应,不管是不是心疼,每个人都是一脸义气,唯恐慢了半点。就连俞紫衣,也不敢落人后,豪气万丈:“小俞这有五百万,全都给黄昏哥!”   他内心泪流满面,这是他所有的家底,但是他不敢瞒报啊,到现在俞家迷恋这个小白脸的女人都数不胜数,自己有多少家底,黄昏哥分分钟就能摸清楚。到时候要是知道自己少报了,不死也脱层皮。   好吧,五百万虽然心疼了一点,但是也不是白花。而且他很清楚,黄昏哥这个人骄傲得很,从来不白收别人好处。   说实话,黄昏哥开口谈钱,都让俞紫衣大吃一惊。   “谢谢大家好意。”端木黄昏摇头:“我不是问大家借钱,我说的是赚钱。好吧,我换一个问法,大家帮我想一想,怎么赚到五亿?”   所有人的眼睛再次瞪圆。   但是这次,没有人吭声。   在场诸人,身上还是有点小钱,几十万一百万一般都有。像俞紫衣这样有五百万的,已经非常少。   五亿?   这完全不是一个数量级的概念。   家族给零花钱,想俞紫衣这样五百万,已经到头了。任何一个家族,可以在子弟身上投入远超五亿的资源,但也不会随便给一位子弟这么多的钱让其支配。   俞紫衣小心翼翼地问:“黄昏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出什么事?”端木黄昏转过脸。   俞紫衣顿时紧张起来:“小弟是被五、五亿吓到了……”   “哦,我和别人打赌,看谁先赚到五亿。”端木黄昏不动声色,看得出众人明显松一口气。   打赌,这种事情对他们这些人来说,那可是家常便饭,赌约什么稀奇古怪的都有。五亿听上去有点吓人,但是想想人家是黄昏哥啊,以黄昏哥的身份地位,打赌能和他们一样吗?   五亿的赌约,才配得上黄昏哥啊!   看到大家都开始动脑子,端木黄昏露出满意之色。   “我平日只知道修炼,对商业经营方面,一窍不通,所以这次就冒昧过来,向大家请教请教。我知道大家的路子广,也比我懂得多。大家帮我多费心,无论谁想出来,黄昏必有所报。”   端木黄昏的目光如剑,缓缓扫过全桌,语气忽然一沉,杀气腾腾。   “想不出来,今天谁也别走!” 第一百零六章 边角料   明秀在朝绣坊走,想到刚才李维大哥那个笨拙的模样,她的嘴角就不由弯起来。每过几天,李维大哥就会送一些野味过来,以前还是生的,现在都是烤好,涂好上等蜜汁,有事还有蘸料,她每次都不由吃多。   真是的,哪有每次送女孩子吃肉的?胖了怎么办?   但是每次看到李维大哥手足无措的模样,她总是会不自主多吃,而且,味道真的很好啊。李维大哥粗中有细,人也很质朴,和他聊天是她每天最开心的事情。   李维大哥会和她说起前线的事情,说起他们和荒兽满族战斗的事情,会和她讲蛮荒各种奇奇怪怪的植物。   她会和李维大哥讲绣坊,讲自己小时候的糗事,每次都讲得李维大哥哈哈大笑,她自己也笑得前俯后仰。   她有些苦恼,平时自己挺文静的啊,怎么在李维大哥面前,就会暴露原形?   两人有很多小秘密,比如,端木黄昏就是神秘裸男,除了他们没有人知道。只是明秀一直想不通,为什么黄昏同学会称呼自己傍晚呢?   想到傍晚同学被自己追得那么狼狈,她就不由吐舌头。李维大哥说傍晚同学肯定是恶作剧,然后和她说起他上学时干过的坏事,听得明秀瞪大眼睛。   然后明秀说起自己上学时候干过的坏事,李维大哥完全听傻眼了,她心里还有点小小的得意。   和李大哥相处的时间,过得真快。   进入绣坊,她收敛心神,进入工作状态。从很早开始,她就帮助师傅掌管绣坊,大小事务基本都是她在打理。对待工作她一直很专心,如果心有杂念,在刺绣上很容易出错。   虽然师傅一直夸她天赋好,她觉得自己只是比较细心,比较专注。   说起天才,艾辉师弟才是真正的天才,连李维大哥都不知夸了他多少次,拼命想着怎么把他拉进兵人部。   “看,有雾气了。又开始了!”   “真是拼命啊!他是沙偶吗?完全不知道累的样子。”   绣女们的惊叹声传来,明秀知道她们说的是艾辉师弟。她的目光,不由转向工坊,工坊的窗户喷涌雾气,就像一头沉睡的荒兽,从睡梦中醒转,开始吞云吐雾。   艾辉师弟开始一天的修炼。   明秀心中感慨,师弟的天赋已经让她惊叹,刻苦程度更是远超过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艾辉师弟除了偶尔会回到道场,其他的时间,全都投入到修炼之中。因为觉得吃饭过于浪费时间,他上次回绣坊的时候,干脆带来一大堆的干粮。   师弟有一个厨艺很厉害的沙偶,而且很擅长元食,那些干粮做得很精致,而且元力含量非常不错。   明秀知道在修真时代,有一种叫做苦修的修真者,他们以修炼艰苦而著称。在明秀看来,艾辉师弟要是在修真时代,一定是个苦修。   吃在工坊,睡在工坊,醒了就修炼,饿了就吃,累了就睡。她觉得难闻至极的草药味,师弟却是甘之若饴。   在艾辉师弟之前,她从来不知道,原来修炼可以如此艰苦。   师弟在很短的时间,就成为整个绣坊绣女们的偶像,行动永远比语言更有说服力。艾辉和她们几乎没有说过话,但是他的行动早就征服了所有人。   努力到变态的人总是令人敬仰。   开始的时候,明秀还有一点担心艾辉师弟这样会对身体造成损伤。因为兄长的缘故,她在医术方面颇有造诣,连续几次检查艾辉的身体,发现非常健康,她担心的情况并没有出现。   在观察了几次,她发现艾辉对于自己的身体状况非常了解,每当要到极限的时候,便会停下来休息,从来不会透支。   明秀大为惊叹,她不知道师弟是怎么做到的,但是提起的心却是放下来。   但是她觉得不解的是,最近师弟抽出来的暮胶蚕丝,越来越短,最近一批的暮胶蚕丝长度只有一米。如果不是,每一批的暮胶蚕丝,长度都非常一致,她都怀疑师弟的修炼是不是出问题了。现在看来,师弟应该在做某种尝试。   师弟上次抽出那根长度超过十米的暮胶蚕丝之后那副财迷的模样,把师傅气得半死。   没想到,修炼起来师弟,却一副不把暮胶蚕丝当钱的模样。   暮胶蚕丝越抽越短,边角料可是一点钱都不值,师弟每天得损失多少。一想到师弟那副肉痛的模样,她就想笑。   不过,暮胶蚕丝虽然越来越短,但是数量却是越来越多,现在一天下来,师弟竟然消耗两枚暮胶蚕茧。   抽出的暮胶蚕丝,堆起来相当可观。为了不浪费,现在绣坊的很多缝线,都用暮胶蚕丝。虽然大材小用了点,但是暮胶蚕丝的韧性不错。   这下师弟惨了,明秀有点幸灾乐祸。   自打师傅觉得师弟对刺绣没有热情之后,立即嘴脸为之一变,哎呀,不能这么说师傅,是风格为之一变。   师弟所有的材料消耗,全都记在账上。明秀掌管着账本,看到每天师弟欠下的数字,在不断变大,师傅这是要师弟卖身给绣坊啊。   对师傅的阳谋,连师伯都无可奈何,每天消耗的材料都在账面上,没多算一分。   明秀还是帮师弟卖了一批暮胶蚕丝出去,虽然不值什么钱,但是能少一点就是一点。可惜,这么短的暮胶蚕丝不值钱,五块一根,卖了一百根。   “明秀姑娘!”   忽然听到有人喊自己,明秀回过神来,看到来者是熟客李掌柜,不由露出温和的笑容,盈盈一礼:“李掌柜,好久不见,近来生意可好?”   李掌柜大约四十左右,满脸精明,他连忙回礼:“托明秀姑娘的福,还过得去。这次前来,是想再买一批暮胶蚕丝的边角料。”   明秀想起来,有些讶然:“上次的一百根,李掌柜用完了?”   “是的,正好又有一批订单。”李掌柜笑得很和气:“这次想多买一点,也不知道,贵坊还有么?”   明秀点点头:“不知道李掌柜想要多少?”   “有多少要多少。”李掌柜连忙道:“此物消耗极快,用量又多,不知贵坊还有存货?”   明秀浅笑:“我先去看看。”   李掌柜忙不迭:“有劳有劳。”   明秀一转身,脸上的笑意消失,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跨入内堂的门槛便直接对身边的丫鬟吩咐道:“去拿几根师弟抽的暮胶蚕丝过来,不,还是我自己过去,都堆在什么地方?” 第一百零七章 暮胶蚕丝的用途   明秀蹲在地上,看着一堆堆的暮胶蚕丝。   每天师弟抽出来的暮胶蚕丝,都单独一堆。最开始的数量比较少,过了几天,数量猛增。尤其是这两天,师弟一天要消耗两枚蚕茧,两枚蚕茧能够抽出的蚕丝,数量是相当惊人的。   以前没有感觉,但是看到一堆堆的蚕丝,明秀大吃一惊。   每天两枚蚕茧,这是什么强度?师弟是怎么完成的?   她之前没有细想,现在才发现,这是一件极为恐怖的事情。说明师弟抽丝的速度,非常快,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每天消耗两枚蚕茧。   难道师弟是属蚕的?   暮胶蚕吐丝都没有这么快吧。   但是很快,明秀注意到另一个不一样的地方,每一堆的蚕丝色泽都略微不同。日期相隔越久,颜色差异越大,日期间隔越短,颜色越接近,三日之内的变化,肉眼几乎无法察觉。   师弟果然在做某种尝试!   眼前颜色变化的蚕丝堆,印证了明秀的猜测。   明秀小心地拈起一根暮胶蚕丝,仔细观察起来。今天的李掌柜前来,让她意识到有点不对劲。李掌柜是个精明人,平日买什么东西,都是精打细算,能少买则少买。像今天这样全包的情况,她还是第一次遇到。   除非……除非李掌柜觉得自己占便宜。   明秀心中一动,暮胶蚕丝的用途并不是很广,而且由于非常细,对长度的要求很高,短一点没有什么用处。   任何一位优秀的绣师,都需要对材料非常精通。刺绣对材料的运用非常讲究和精细,任何一点的变化,都会让织品的品质发生巨大的变化。   明秀平日没有注意,此时仔细打量,没过多久,她忽然惊咦一声。   艾辉不知道明秀师姐正在检查他抽出来的蚕丝,他正在全身心地修炼。和以前相比,他现在的修炼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最初的时候,他按照师傅和师娘的叮嘱,以最为缓慢的速度运转元力,抽取蚕丝。   但是随着他不断的修炼,他的体会越来越多,有了许多新的发现。   和老师讨论的那段时间,艾辉就知道自己的老师虽然理论知识丰富,但是实践经验基本为零。对于修炼,尤其很多细节的地方,老师经验不足便会暴露出来。   而且,艾辉的情况也非常独特,就连王守川也是第一次遇到。   原理讲得很通透,细节却很骨干,这是夫子们的通病。   艾辉的修炼经验也谈不上丰富,但是摸索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在嚼碎老师讲解的原理,又和老师专门讨论过几次,艾辉对于自己的体内的状况已经有一点思路,他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双手宫的感觉,并不是元力越慢越强烈。   他在修炼中不断调整元力运转的速度,对比双手宫刺激的强弱。   双手宫感觉最强烈时,元力运转的最优速度,就这么被他找到。   最优速度,比艾辉元力的最慢速度要快得多。   艾辉如今对抽丝非常娴熟,元力如剑,以最优速度,螺旋灌注蚕丝内,也能保持蚕丝不断。   就在他幻想着能够一天抽出十米的蚕丝,现实很快给他致命一击。   经过优化的抽丝要快很多,然而元力在经过双手宫,对双手宫的刺激最为强烈,以至于艾辉的双手宫会产生明显的颤动。从而直接导致艾辉抽取的暮胶蚕丝断裂,这也是为什么艾辉抽取的蚕丝只有一米。   那可是……好多的钱啊!   艾辉内心泪流满面咬牙坚持修炼。   钱以后再赚就是了,他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虽然损失巨大,但是让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的修炼效率大大增加。   最优速度比以前要快许多,但是和战斗时元力运转速度相比,还是要慢得多,并没有让他的身体产生明显的负荷感。   这意味着他可以长时间高强度地修炼,艾辉突飞猛进。   艾辉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双手宫的存在,当元力流转经过手掌时,他的双手宫除了极微小的颤动,还有明显的发热。   没有什么比这更加鼓舞他。   实实在在感觉自己的进步,无疑是最开心。   今天一开始,艾辉就感觉到自己的双手宫的不同寻常。元力经过手掌的时候,双手宫颤动的感觉比平时更加强烈,掌心烫得像烙铁一样。   艾辉的神经高度紧绷,他有种强烈的预感,今天很有可能会突破。   但是他没有被干扰,他依然像平时那样有条不紊地抽丝。   在他的理解里,突破永远都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蒸腾的雾气里若隐若现的眸子,沉静如水。   当明秀去而复返,李掌柜脸上便露出苦笑。他知道这次到底是露了马脚,他平日里只觉得明秀温婉大发,然而没有想到她如此机敏。   明秀微笑看着李掌柜。   李掌柜拱了拱手,苦笑:“真是难逃明秀姑娘法眼。”   他有些意兴阑珊,抱着占大便宜的想法兴冲冲而来,现在看来什么便宜都占不到。   “李掌柜言重了。”明秀收起脸上笑容,声音温柔依旧,但是脸上的神情变得认真起来:“玉绣坊只专注刺绣,对其他的生意并无兴趣。李掌柜能找到此物新用途,实力使然。只是这暮胶蚕丝是明秀师弟所制,明秀亦不能看师弟吃亏。李掌柜也希望不是一锤买卖吧,不如合作,能有稳定供应材料,李掌柜也能不断产出箭矢,大家都能多赚,岂不美哉?”   李掌柜大为折服:“明秀姑娘果然大气,在下佩服!贵师弟实在厉害,所制的暮胶蚕丝,犹如钢丝,而且锋锐无比,元力灌注,能洞穿铁石。在下取拇指粗乌木藤用油浸软,混以暮胶蚕丝、金线草,缠绕编织而成的箭矢,五百步外,可洞穿三寸厚板甲。”   他把方法和用途说出来,没有隐瞒,也是示之以诚的意思。对方只要察觉到暮胶蚕丝的不同寻常之处,能很快找到用法。   明秀听得美眸光芒连连闪动,她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此箭矢售价几何?”   “一百根暮胶蚕丝,在下制作了十根箭矢,三万一根,被一位熟客全包下。”李掌柜傲然道。   明秀点头:“如此的话,我便替师弟做主,以暮胶蚕丝入股,占利三成,李掌柜觉得如何?”   李掌柜有些意外:“当真?”   这些材料之中,最关键的便是暮胶蚕丝,他已经做好对方占利一半的准备,没想到对方竟然只要求占利三成。   明秀微微一笑,宛如春风拂面,正欲开口。   轰隆一身巨响,地面颤抖。   明秀脸色一变,顾不得说话,身形腾空而起,便朝工坊方向冲去。   师弟! 第一百零八章 新暮胶蚕丝   五颜六色的烟雾,就像一头冲向天空的剧毒之蟒,张牙舞爪。   下方的工坊,早就夷为平地,到处可见余烬和烟雾,可见刚才的爆炸是多么猛烈。   一身绷带的艾辉,从废墟中往外爬,虽然看上去浑身烟熏火燎,狼狈不堪,但是没有受伤。   明秀看到艾辉安然无恙,松一口气。   就在此时,韩玉芩也听到动静,立马冲过来,待看到艾辉完好无损,眼中的担忧消失,但是下一刻,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得意,落在艾辉身旁,冷笑道:“小艾辉,这下你师傅也救不了你!知道这工坊多少钱吗?花了师娘整整八百万!师娘的账单还在那,小艾辉,看来你要给师娘打工很多年啊!”   明秀犹豫了一下,还是道:“师傅。”   “嗯,明秀也来了。”韩玉芩看到明秀,心情大好:“喏,你师弟把工坊毁了,账单记得给他。还有他平时修炼消耗的材料,什么时候把账单还清了,什么时候放他回去。小艾辉,先跟着你明秀师姐好好学学双流织法。”   “那个师傅……”明秀硬着头皮:“师弟应该可以还清。”   韩玉芩愣了一下:“他怎么还清?”   明秀递上刚刚一根艾辉最近出产的暮胶蚕丝:“师傅您看。”   “这么短?小艾辉,怎么越来越退步了?”韩玉芩皱起眉头,暮胶蚕丝入手的瞬间,她便猛地睁大眼睛:“咦,不对,暮胶蚕丝,怎么会这样?”   细若发丝的暮胶蚕丝,在她手上就像一根钢丝一般,又硬又韧。身为刺绣大师的韩玉芩,对材料的敏感程度,远胜明秀。   一缕元力灌注其中,顿时暮胶蚕丝银光一闪,锋锐之气直逼眉间。   “怎么会这样?”韩玉芩喃喃自语,她经手用过的暮胶蚕丝不知凡几,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奇特的暮胶蚕丝。   艾辉这个时候才艰难无比地从废墟中爬出来。他的模样凄惨无比,除了一身绷带依然雪白,其他的地方要么是灰尘要么是烟熏。   “什么这样?”   艾辉一边走过来,一边龇着牙。虽然没受伤,但是他还是被大锅给砸中,全身一阵酸痛。   韩玉芩猛地抬头:“你是怎么做到的?”   艾辉满头雾水。   明秀见状,解释道:“师弟,师傅的意思是问你,你是如何改变暮胶蚕丝的性质?”   “我改变了暮胶蚕丝的性质?”艾辉满脸茫然:“我改变了它什么性质?”   韩玉芩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他肯定是蒙的,便详细询问艾辉的元力是如何运转。她的经验丰富,很快就弄清楚原因。艾辉的金元力本来就非常精纯,非常锋锐。而且这些金元力用螺旋方式灌注进暮胶蚕丝,锋锐的特性进一步得到加强。而且艾辉加快了金元力灌注的速度,使得暮胶蚕丝的质地变得更加坚硬,没有想到暮胶蚕丝还有这样的特性。   她忍不住看了一眼满脸懵懂的艾辉,老头子的这个弟子,真是一个不断给人惊喜的小家伙。   暮胶蚕丝的发现到利用,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现有的几种暮胶蚕丝,都有很多年头,如今又要增加新的一员。   虽然五行天的历史还很短暂,元力的发展还远没有到瓶颈,层出不穷的新生事物每天在不断的涌现,但是对于一位感应场的学员来说,这依然是了不起的成就。   对于材料,韩玉芩的造诣要深厚得多,她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种全新的暮胶蚕丝,所蕴含的价值。   对新鲜材料的追逐,是整个五行天的风气。一种全新的材料,或者物种,代表的往往是惊人的财富。如果谁能够培育出幻影豆荚这样神奇的植物,那绝对会一夜暴富。   这也是为何那么多的木修,热衷于培育新的物种。   想到自己的算盘落空,韩玉芩的心情顿时变得不好,狠狠地瞪了艾辉一眼,掉头就走。   “师娘这是……”艾辉满脸茫然地看着明秀师姐。   明秀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不好明说,恰好看到朝这边张望的李掌柜,便扬声道:“李掌柜,请过来一下。”   李掌柜早就过来,但是看到韩玉芩大师在,没敢上前。他正担心自己的事情会不会黄掉,此时听到明秀的呼喊,连忙小跑过来:“明秀姑娘!”   明秀向李掌柜介绍道:“这位就是我师弟,艾辉。师弟,这位是李掌柜。”   艾辉心中不解,还是和李掌柜打过招呼。   明秀向艾辉解释:“师弟你的暮胶蚕丝,李掌柜发现一个绝佳的用处,可以用来制作箭矢,以后师弟你负责提供暮胶蚕丝给李掌柜,就像最近的暮胶蚕丝品质就可以,这门生意利润的三成分给师弟。师弟,你看如何?”   李掌柜知道这位才是正主,虽然对方年轻得很,却是明秀姑娘的师弟,这实力当然不能按一般人来计算。他满脸热切地看着艾辉,虽然让利三成出去,但是能够得到稳定的供应,自己就可以源源不断制造箭矢。箭矢可是消耗品,这得多少钱?   “暮胶蚕丝?”艾辉摇头:“师姐,我最近肯可能不会抽取暮胶蚕丝了。”   李掌柜脸色一白。   明秀也是一愣:“这是为何?”   艾辉嘿然,举起双手手掌,满脸得意。   明秀目光一下子被吸引,片刻后,露出惊容:“师弟开手宫了?”   “哈哈,没错!”艾辉觉得开心至极。   “左手宫右手宫?”明秀连忙问,她已经从一开始的震惊中平静下来。比起之前的双流织法和暮胶蚕丝,开手宫给她带来的震撼,要小得多。在她看来,以师弟这样的天才,开个手宫还不是件简单的事么?她开手宫的时候,年纪非常小,现在都记不太清。   一旁的李掌柜也急得不得了,开个手宫,需要这么激动吗?我们能不能先来谈生意?   “双手!左右手宫同时开的。”艾辉嘿然。   “不错不错。”明秀满脸赞赏,话题一转:“不过师弟你真的不要这门生意么?师弟真是大方,这么多钱都能视而不见,果然不是一般人啊!”   艾辉听到这句话,耳朵一下子竖起来:“多少钱?” 第一百零九章 有箭兔毫   能让明秀师姐说很多钱,那肯定不是一点钱。艾辉现在穷得叮当响,欠下的债务之多,连他自己都弄不清楚。更要命的是,这个数字还在每天往上涨,暮胶蚕茧、草药、材料、人工……   修炼一天就是烧一天的钱,这种感觉无比强烈。   以前的时候怎么没这个感觉呢?好吧,以前自己压根没有进入修炼的大门。   想来那些元修大人也不容易啊,不对,不是每个人都像自己是穷鬼。   债多不压身,光脚不怕穿鞋,艾辉现在也懒得去想,不敢细想。   刚才对明秀师姐的提议他之所以拒绝,是准备好好琢磨一下左右手宫。一下子开启双宫,他正是兴奋的时候,这个是时候谁还愿意去玩暮胶蚕丝?有钱怎么了?   有钱好商量!   艾辉睁大眼睛,就像天上星星一闪一闪亮晶晶。   明秀掩嘴失笑,师弟这副财迷的嘴脸,也不知道是和谁学的,以前的时候没有发现,但是自打抽取暮胶蚕丝就暴露出来了。   可惜,师弟是师伯的弟子,师伯又穷心气又高,师傅帮帮小忙师伯可以接受,但是花师傅更多的钱,他就不乐意了。   那么多年,师傅想要给钱师伯做研究,师伯就是不答应,宁愿在自己的废品小院里折腾。   师伯这执拗的脾气,师傅也没有半点办法。   师伯就这点不好,不肯为金钱折腰,可敬又可气。   师弟在这一点上,完全不像师伯,专为金钱折腰,一听到钱钱两眼就放光。师傅已经好几次在她面前破口大骂,说师弟浪费天赋、没有理想、庸俗,然后拐个弯把师伯骂一顿,说师伯怎么教学生的云云。   明秀倒是觉得师弟这样挺好,师伯过刚易折,师弟就像他抽出的暮胶蚕丝,既坚硬又有韧性。每次一看到师弟如此刻苦,想到他的经历,明秀心中总是不由又是佩服又是怜惜。她自小衣食无忧,从来没有经历那样的生活,也无法想象那样的生活。   “每根箭矢需要十根暮胶蚕丝,箭矢的售价的三万一根。师弟给李掌柜提供暮胶蚕丝,占利三成,暮胶蚕茧以及草药都由李掌柜提供。”明秀口齿清晰,很快就把事情交待清楚。   一根箭矢三万块!   你能更黑一点吗?   艾辉差点脱口而出,好在他马上反应过来,这里面有自己的钱!   你能更黑一点吗?说!为什么不能?   他强自忍住,问出问题的关键:“这个箭矢一个月能卖多少根?”   李掌柜想了想到:“上次的十根已经卖完。到底一个月能卖多少根,在下也不知道。不过箭矢是消耗品,一根三万虽然不便宜,但是应该可以卖掉不少。参考同类的物品,打开局面之后,大概一个月应该能卖三五百根。”   艾辉的眼睛一下子瞪圆,里面无数金光闪闪:“五百根,那就是一千五百万,三成,那就是四百五十万?”   李掌柜的汗一下子流下来:“没有那么多。首先是成本,包括蚕茧、人工、材料、店面,三万块一根,起码有两成是成本。我相信这一点,明秀姑娘也能核算出来,知我所言非虚。”   明秀点点头,示意确实如此。   “其次五百根肯定是一开始达不到,这种新的箭矢,没有验证它的威力,谁也不会大规模装备。我会先找一些熟客推荐,大概能卖出去几十根。等箭矢的威力被大家接受,才能越卖越多。前期的话,一个月估计也就三五十根。”   李掌柜说得很保守,不由得他不保守啊。倘若他故意夸大收益,结果没有达到。那以后眼前这位爷找自己的麻烦,那自己就惨了。   从三五百根到三五十根,落差有点大,钱有点少啊。   艾辉不满瞪了一眼李掌柜,然后对自己语重心长说,钱再少也是钱啊!   “五十根,每根的收益是两万四,我占三成,也就是三十六万。”   明秀温声道:“师弟不要着急,这门生意细水长流,需要的蚕丝也不多,对师弟修炼的影响不大,可以做得。”   “三十六万已经不少了。”艾辉喜滋滋。   李掌柜可不敢把这话当真,大师的弟子,三十六万连零花钱都不够吧。他连忙道:“只要打开销路,就好办了。而且我们最好能把这暮胶蚕丝起一个新的名字,最好不能让别人联想到暮胶蚕丝。独门生意我们才有这么高的利润,若是别家学会了,售价肯定会跌的很厉害。”   “没错!”明秀颔首:“师弟,给它起个名字吧,它也有资格有新的名字,若非亲眼所见,我也想不到它竟然是暮胶蚕丝。”   “是啊是啊,老夫制造兵器这么多年,也没见过这样的暮胶蚕丝。”李掌柜啧啧称奇。   艾辉也没推辞,想了想道:“丝就叫雪银兔毫,箭矢就叫【兔毫】!”   李掌柜被这两个名字绕住,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忍不住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名字其实一点都不好,但是艾辉故意让顾客往某种兔子上联想。如此一来,谁也想不到,雪白银丝会是暮胶蚕丝。想想那些模仿者,寻遍各种兔子,想得到这样的银丝,李掌柜笑得眼睛都看不到。   奸诈!太奸诈了!   李掌柜暗自提醒自己,明秀姑娘的师弟看上去不是很精明,肚子里却是一肚子的坏水啊,自己千万要小心,不要去招惹这个小坏蛋。   就连明秀也忍不住道:“你这个名字不知道要残害多少兔子!”   艾辉嘿然,心想你们都没明白这个名字的真谛啊。兔毫,土豪啊,一箭一箭射出去,自己哗啦哗啦进账,早日成土豪!   “不过有这么长的兔毫吗?”明秀又好奇地问。   “师姐没见过吗?”艾辉有些意外:“我在蛮荒见过毛比这还长的长毛兔,不过那玩意非常凶悍,碗口粗的树,一口就咬断。喜欢吃灌木、树叶和肉,它的毛和我的暮胶蚕丝很像,银白雪亮,不过要粗很多。”   李掌柜一个哆嗦,心想这位少爷境界那么低,竟然都去过蛮荒,这大师的弟子就没有一个是正常的啊。   蛮荒啊……   她想起李维大哥和她讲起的那些蛮荒趣事,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物种,她不禁有些悠然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