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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在敦煌

  早上起來,除了袁野之外,其它人的臉色都有些憔悴。這就奇怪了,我和鍾儀是睡得少,範思聰和陳愛玲難道也孤夜難眠?不能再想下去,太重口味。   早餐時,範思聰湊過來,假裝不在意地說,睡得好不好,習不習慣啊。他昨天分明瞧見鍾儀進了我房間,這是憋着想知道我們都幹了些啥唄。   孤男寡女還能幹些啥。   我想稱讚一下他的純情範兒,不過鍾儀就在不遠處看着我們,提醒我昨晚答應過不刺激範思聰先生。   答應過嗎,我記得只是笑而不語吧。   我和範思聰打了幾句哈哈,然後把外衣上的一根長頭髮挑掉。之後,他的臉色就一直是青的。   是他自己眼尖而已。   袁野早早喫了飯,提前把車開在酒店門口,很敬職。等我們的時候,他靠着車門看手機。他時常這樣,因爲手機的屏幕背景是他和一個女人的合照。   見我們出來,他收了手機。   “分手了沒?”我問了一句。   他瞪了我一眼,咕噥了句什麼,鑽進了駕駛室。   我聽見鍾儀在旁邊嘆了口氣。   招貓逗狗,讓我有好心情。我現在需要好心情。   莫高窟裏不能拍照攝像,範思聰在入口處佛塔邊拍了幾張,那架勢和旁邊的遊客一般無二。當然他現在正心不在焉,可以原諒。他的DV只在車上用過小會兒,不知最終會拍出什麼樣的短片。反正陳愛玲都不急。   這兒每天就開放十幾二十個洞給遊客參觀,每個洞都有導遊解說,就不用我費事了。一行五人,真正沒來過莫高窟的,就範思聰和袁野。範思聰心思不在這上面,一會兒看看我一會兒看看鐘儀,至於袁野,也不是很有興致的樣子,只是因爲莫高窟名頭太響,過境總要一遊。   我們順着固定的遊覽線路,和其它遊客一起,一個洞一個洞地湧進去湧出來。我和鍾儀拖在最後面,她時時看我,大約是猜測,那篇《在敦煌》裏的謀殺案,到底發生在哪裏。我卻幾乎不說話,最多隻在那些講解員隨口胡扯的時候,低笑一聲。   那一個個洞裏,都是沒有燈的,講解員會拿着一枝小手電,打出一道細細的光,指在洞頂的飛天或經過拙劣修復的佛像上。有幾個遊客自己備了手電,於是總有幾道光柱向上照,但卻不足以驅散洞中的黑。   “像這種場景,會不會給你帶來靈感?”陳愛玲不知什麼站到了我身邊。   “噢,這是個非常適合殺人的地方。啊那個飛天繪得真生動,特別是她的眼珠,噢天哪,那是顆真的眼珠……呵呵諸如此類的場景很容易在腦子裏冒出來啊。或者一羣人湧進洞裏,再湧出來的時候,卻少了一個,佛像的底下有灘血,卻找不見人。”   我這話一說,旁邊的人都側目,一個女孩嚇得躲開。   “你寫的這些,那些專業搞刑偵的人怎麼看,有譜嗎,會不會有破不掉的案子,找你來協助?”   我衝她笑笑。我時常被讀者問到類似的問題,不耐煩透了。   陳愛玲看了我好一會兒,才意識到我不打算回答。她微微搖頭,繼續看壁畫去了。   真是個熱心的讀者,還真挺期待我回答她的問題呢。不過她之前沒說愛讀我的書呀,老年婦女的矜持。我忽然有些後悔,對陳愛玲,我還是得搭理的,不能總由着性子啊。   一層一層地轉上去,又一層一層地轉下來,藏經洞看了,幾個主要的造像洞也看了,有代表性的洞大都全了,最後瞧了坐佛臥佛。出來的時候,我衝鍾儀笑笑,說名字是叫《在敦煌》,又不是《在莫高窟》,敦煌大着呢。鍾儀說那在我們的行程上嗎,我們會經過嗎。我說,怎麼你比我更急。   上車開了兩分鐘,我往窗外一指,說袁野,我們開過去看看。   “那是什麼地方?”鍾儀問。   鳴沙山這一邊的整面山壁,全都被鑿出了大大小小上千個洞穴,其中一大半,被攔成了景區,進入需要收門票,還有一小半卻無人看管。我所指的,就是這一小半遠看和莫高窟千佛洞一模一樣的“蜂窩煤”。   這一段的山壁前,是大片的戈壁灘,看不見有路下去。但我們開的是越野車,袁野找了個合適的斜坡就往下走,車裏頓時左右搖擺顛簸起來。   “難道這裏也是莫高窟,但怎麼會沒人收門票,就這樣可以直接開到跟前嗎?”範思聰問。   “到了你就知道爲什麼不收門票了。”我說。   車停在山腳下,我跳下車,快步前行。其它人不知我葫蘆裏賣的什麼藥,都好奇地跟着。鍾儀大約猜到些什麼,跟得最緊,幾乎是小跑着的。袁野則留在車裏看守。   這兒的地貌和剛纔參觀的莫高窟完全一樣,都是在鳴沙山斷壁上開鑿出來的,山體和地面近乎垂直,在某些地方有鑿出的簡陋石階可以爬到上幾層去。這兒的石級不像保護區裏的得到了很好的修繕,許多地方都風化了。   最底下一層的巖洞,下沿離戈壁灘還有近一米高,在前面某處大約有方便上去的地方,但我可不耐煩,手足並用就翻了上去,想了想還是回身拉了鍾儀一把,其它人我就不管了。   我速度稍稍放慢,一個洞一個洞地看過去。後面那幾個也都爬了上來,看了幾個洞窟,就聽見範思聰的聲音。   “唉呀,這些洞裏怎麼什麼都沒有呀,不會是都風化掉了吧,這怎麼不保護起來呀。”   “洞裏本來就什麼都沒有。”我在前頭回答:“這是匠人住的地方。”   莫高窟的建造,從公元366年前秦苻堅起,至元代,歷十餘朝一千多年,纔有了今天的規模,而歷朝歷代,那些鑿洞塑像繪畫的匠人們,就是住在這些洞裏的。許多人一生就在這些洞和那些洞之間奔波,沙漠邊的輝煌,由千萬個被遺忘的可悲人生拼接而成。   我特意回頭去看了眼範思聰的臉色,果然難堪得很。別人也不知道,但沒像他這樣自己把臉湊上來捱打。失分啦,小夥子,我在心裏幻想正拍打他的肩膀,太弱太幼稚,然後他化成一道灰煙蛇行而去。   我常常會有一些具象的荒誕情景浮現在腦海,很多時候妄想症患者與藝術家的區別,只在於有沒有找對出口。   找到了,就是這裏。   這個洞窟,一眼就能看出和剛纔經過的十幾個洞的不同。   通常這些匠人居住的洞窟,都要比莫高窟的佛洞小一些,進深也不如。一個是貢給信仰的,一個是給俗世工匠安身的,當然高下有別。但眼前這個,入口就大着一號,往裏走,竟有兩進。   第一進,和普通匠人石窟相仿,只是大了約三分之一,走到最裏面,左手邊還有一間小室。   長方型小室不大,只七八個平方,但特異之處在於,頂頭另有一座用石磚砌就的室中室。   本就是在山體中石頭裏挖出的空間,卻還要用石磚再砌,似乎過於擰巴,但也可能是在開挖之初,並沒有想到要做這樣一個室中室,不知後幾代的續住者有了新的需求,就在原先的基礎上用石磚堆砌改建了。看上去大小像張單人牀,但顯然不可能派這種用處,更可能是壁龕之類,供奉佛像的地方。   這方場所,顯而易見比先前其它匠人洞窟高級,從更大的洞窟,到多出的小室,再到小室中的室中室,無處不顯示了身份地位,這當是匠人中有地位的人居住,或是總負責人的居所。   我進了洞,直接就走到了小室的入口處,往裏張望。小室的開口朝向也是精心設計過的,這樣拐一個彎,居然外面的光線還能照亮半間,但那石磚砌出的室中室,卻藏在陰影裏模模糊糊。   我不忙進去,等着後面的人一個接一個地進了洞,然後伸手裝腔作勢地指了一圈,最後停在陳愛玲的身上,確切說是指向她的腳下。   “當時,那隻手就在你左腳踩着的地方,斷手,沒連着身體。”   這話一說,他們都向後退,空開了我指着的位置。   那兒就是普普通通一塊岩石,鍾儀彎腰細看,沒有血漬。   “許多年前的事了。”我說着,觀察每個人的表情:“沒有什麼血,因爲這裏不是第一現場,屍體是在其他地方肢解的,血早已經流乾了。”   然後我走進小室。   “身體被切成了十幾塊,主要都堆在這間小室的門口,但兩隻手,一隻放在門口,一隻放在最裏面壁龕裏。”   我把手機調到手電模式,照着壁龕。   “現場的儀式感很強,讓人難以理解的是,就在這壁龕裏,石磚的表面,竟然有一個血手印。”   我走近壁龕,用手機照着內壁的某處,在一人高的地方,有一個五指張開的紅色印跡。   他們驚呼着走近細看。   我忽地撤了照着血手印的手機,反而照向他們的臉。   一張張表情各異的臉孔,有意思。   暗室裏照向臉孔的強光讓他們紛紛側頭眯眼,範思聰更“啊”地叫出來。   “怎麼?”鍾儀問。   “沒什麼,忽然不想說了。”我說着,走出了小室。   他們沒有跟出來,想必在研究那個血手印。   我徑自快步出了洞窯回到車邊。袁野靠着車門發手機短信,我衝他笑笑,走到他身旁。他把寫了一半的短信刪掉,我說哦對不起,你管你,我不看。   他搖搖頭。   “本來就不知該寫什麼東西。”他說。   他把手機揣回兜裏,我想他有話要對我說,等了會兒,他總算開口。   “那兒都是些空洞,沒什麼東西看吧。”他說,原來他倒是知道的。   我笑了笑。   “你怎麼總戴着手套啊?”   “有怪癖的人比較容易成功,因爲別人總是會先看到他。”   他摸着下巴“唔”了一聲,然後終於問:“那個,你怎麼會知道,我們在鬧分手?”   “你把這張照片作背景,說明你們的關係,你每次看這張照片的表情,說明了你們這段關係現在的狀態。”   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臉。   “這麼明顯。”   “只是對我來說明顯。”   順利咬鉤啊,一切對我來說,總是這麼的容易。   “要聊聊嗎?”我問。   他有些猶豫。   “你知道,都說女人是最難捉摸的,但她們不會比謀殺者更難捉摸。”我隨口扯了個謊。   最後一擊是:“也許我能給你點建議呢。”   然後袁野就把他和那女孩的故事說了,我想他心裏一定覺得,這位變態的懸疑作家原來還很好人呢。   很普通的愛情故事,絮絮叨叨吞吞吐吐說到一半的時候,鍾儀她們回來了,他就不方便再說下去,但我早已經在心裏復原了整幅圖景。   當兵的回家探親時,碰見了中學時鄰班的女生。阿兵哥都被操練得挺有男人樣子,對許多女生有着天然吸引力,於是就好上了。只是當兵的一年到頭也沒法和女友呆幾天,其餘的只能靠電話、短信和QQ來補,有時候拉出去訓練或出任務,手機都不能帶着,更只能靠腦補了。   加上女生後來去了武漢工作,文員之類,武漢也算是個大城市,心思就活了。照我看這幾年袁野頭上也不知戴了幾頂綠帽子。當然,他自己一直是很相信愛情的。到了今年復員退伍,袁野滿心奔着結婚去,包括這次做司機,也是給結婚籌錢,但沒想到那一頭,卻猶猶豫豫,說要再處段時間看。袁野總算覺出點不對勁來,想百般柔情,卻發覺使不上力氣了。   我拍拍袁野的肩膀,輕聲說了句:“有辦法的。”然後上了車。   把人吊在半空,真是好滋味。   兩女一男上了車,就圍着我問分屍案和血手印的事。範思聰說看那血手印附近,也有幾灘紅色的印跡,這會不會是石頭裏本來含的礦物質的顏色,只不過恰好有一塊是手的形狀。他大概是想和我辯一辯,我說有道理,反讓他頗失落。   鍾儀問這案子什麼時候發生的,怎麼說了一半就不說了,不像戲臺無頭案那樣詳細,不過癮呢。我說後面想不起來了,頓時也把她氣得不輕,點了我一句“在敦煌”,我也只是笑笑。   陳愛玲說,身體被切成許多塊堆放在窟內的分界線位置,兩隻斷手分別放在洞口和洞的最深處,像是祭祀,某種邪教儀式。我問她是不是美劇看得多了,她說對,《CSI》裏有,不過又在石壁上留下血手印,這就像是《X檔案》了。我哈哈說不像你這年紀嘛,六十幾歲還喜歡看罪案劇,這種心態太難得。話剛順嘴突嚕出來,想起她的金主身份,連忙找補說,不過大概是你先生小孩喜歡看吧。   一句話裏攻擊點太多來不及放盾牌,她哈哈說自己還差三歲到六十……   好處是終於冷了場,車裏安靜許多。   袁野一會兒就瞄我一眼,他當然很想知道,我的辦法到底是什麼。   這一路的行程很趕,也是我不願在一場純粹掙錢的旅途裏耽誤太多時間的緣故。我可想不到此行最終會變得如此有內涵。今天夜裏我們會宿在吐魯番,大約要開七百公里。   “打算怎麼走?”我問袁野。   “高速啊。”   “走段國道吧,靠近柳園鎮的地方,我知道有家路邊店大盤雞不錯。”   “行,新疆路好走,國道比高速慢不了太多。”   一路上我聽着範思聰和鍾儀有一句沒一句地找話聊天,不禁回想起昨晚她在牀上的模樣。這種對身體的迷戀我已經許久沒有了,我讓自己掙脫出來,把注意力集中到前路上,以免車子開過頭。   還是險些錯過了,那是緊貼着小丘的一排三家司機飯店,四川飯店和大盤雞王中王兩塊招牌下面,已經是空蕩蕩的店面,有處牆都倒了一半,剩下一家小張大盤雞,除了我們之外,並無其它客人,連大盤雞都要現燒,需等上四十分鐘。看這情況,再過幾年,這家也要步上前兩家飯店的後塵。這裏經過的車輛越來越少,大多走了高速,附近也無加油站,這歇腳處眼瞧着就要廢棄了。   等候的時候,我教袁野故意錯發了一條短信,假裝是要發給另一個女人的,卻誤發給了女友。內容是拒絕另一個女人的告白,但又不能拒絕得很徹底,要留個口子,顯得他其實對那人也不是全無興趣的樣子。   袁野被這個法子驚到,不敢發。我說你現在的情況基本就是沒戲,不下猛藥活不過來,沒見人急救的時候還電擊心臟呢。人麼都賤得很,沒人搶覺得不是好貨色,一有人搶就絕不輕易放手。這都不成的話,那你就死心,如果救回來呢,我給你背書,以後需要的時候,我告訴你女人,這主意是我出的,另一個人並不存在。   留下袁野一個人傻琢磨着,我下了路基。   翻過路基一邊的小坡,就是戈壁,蒼茫開闊,直連到遠方的山,和山後的天,天高地厚,雲垂風勁,只是這般風景,出了關到處都是,看得久了,就不覺得是景。   我自然不是來看風景的。我要找的那人在不遠處,本是蹲着,才站起身,叫我看見了腰臀的一抹膩白,卻是鍾儀在方便。大戈壁上處處是廁所,也只能上天然廁所,這兒比路基矮了兩米,算有些遮擋——如果沒人湊近看的話。   我走上去,她回身看見我,啊地低呼,一臉嗔怒。   “你這人……”她罵了半句留了半句,表達了不滿又給我留了些面子。   “找個地方說說話。”我對她說。   “你故意的。”   我笑笑,她往回走,卻發現我沒動。   “在這兒說話?這裏風颳得臉疼。”   “去那兒吧。”我用手往前一指,正是與公路相反的方向。   大約幾百米的地方,是一條已經完全廢棄的公路,公路邊有一間平房,門窗洞開,早已經無人居處。   那房子離我們頗有些距離,鍾儀看了我一眼,大約在猜測我的心思。   找個地方說說話,在一間遠離衆人的空房子裏。一對前夜才歡好過的男女。   我先往前走去,她跟了上來。我們一時沉默,聽着風的嗚嗚聲。   這種怪異的緘默一直保持到走過三分之一的路程,鍾儀開口說:“我第一次看你的書,是在高二,我讓一個男生幫我去圖書館隨便借本閒書打發時間,結果他借了兩本,一本是幫我借的言情小說,名字已經不記得了,另一本就是《古井、眼珠、牙》,是他借來自己看的。我就很生氣,說憑什麼你覺得我喜歡看的就一定是言情,然後把你的這本書搶來看了。這一看,就不可收拾啦。”   “你的每本書,我都看了十遍以上,不是一目十行的看,而是一個字一個字地讀,翻來覆去,琢磨字裏行間的含義。然後就想,是什麼樣的人寫出這麼好看的小說。之後看到你的照片,就覺得,哈,這個男人居然還長得這麼帥。當然,其實你自己也知道,這只是粉絲眼中的偶像光環,但身爲粉絲,明明知道那是光環,還是情不自禁地盯着去看,只覺得無比的耀眼。我就決定,一定要嫁個像你一樣的男人,心底裏,也免不了要意淫一下,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該有多好。從高中到大學,這種狂熱沒有減退,反而越來越厲害,很多時候,連我自己都覺得不正常。做的很多蠢事,也就不必說了。”   初說起時還有些艱澀和不自然,但很快她就自如起來,彷彿在說另一個人的事情。嘴裏說着“不必說了”,但還是多多少少講了些,比如她是怎樣探訪我筆下的地點,組織粉絲聚會,甚至建立專門的網站,搜全我小說的各個版本,排隊等我的簽名書。   “這次旅行,是一次圓夢之旅,你不知道我在之前做了多少次心理建設,讓自己不至於在你面前過度狂熱而出醜。”   “你的心理建設很成功啊。”我說。   “成功嗎?在經過了昨晚之後?”   “昨晚是美妙的回憶。”   說話間,那間破屋已經很近了,屋子有三個門洞六個窗洞,走得這麼近卻還是讓人覺得扁平。一側的牆上用紅漆寫了幾個字,一眼看去,正中“遠征”兩個字特別明顯。   鍾儀的語速,突然加快了。   “對你的喜歡,已經超出了正常的程度,是走火入魔,這讓我沒辦法正常地生活,很多時候,我討厭這樣的自己。所以這一次,也是了結。昨晚我不後悔,也很滿足,會是很好的回憶。呵,剛剛好,如果再多一次……我可不想把自己的生活搞砸。”   說完這些,我們恰走到破屋中間的門洞前。   我不想說愛情不愛情的蠢話,比如我們可以試試正式開始而不是隨便打一炮。以我的女人緣,還從來沒誰能像鍾儀這麼主動過。   在我的小說裏,失去主動就意味着死。   “那麼現在,你想對我說什麼。還是我們往回走,我已經很餓了。”   鍾儀站在破房子前問。   我沒有立刻回答,那幾個紅字是“島遠征輪”,其它的殘了,在下面有幾個淺些的字,“崑崙胎玉”,彷彿原本是家路邊的玉石店。   然後我把目光移到鍾儀的臉上。   “我脫了手套和你來一次,怎麼樣?”我裂開嘴朝她笑。   鍾儀抿起嘴,把人中繃得老長。   “開個玩笑,脫了手套我會陽萎的。”   鍾儀的表情像吞了個蒼蠅。   “進去看看吧。”我說。   我知道這不是什麼玉石店,沒有人會把玉石店開在這種荒郊野外,那就是招搶找死了。這樣的店,最多的是喫飯的,其次是修汽車的。所以並不是“崑崙胎玉”,而是“崑崙胎王”,污漬讓它看起來像多了一點。上面“輪”後殘失的字,當然也只能是個“胎”了。這曾是家汽修店。   鍾儀猶豫了幾秒鐘,才拖着步子跟進來。   屋裏空空蕩蕩什麼都沒有,灰色的牆,許多地方掉了粉露出磚。地上是厚厚的風砂,一踩一個腳印。鍾儀進來時我在低頭在看自己的腳印。   我用腳把一個腳印抹掉,左右劃拉,露出地面的底色。   我來來回回地趟着,清理出一大片區域,當然不如用掃帚來得乾淨,但已經足夠讓我看出下面的血。   是大片的乾涸的血跡,看樣子當年沒經過任何沖洗。也是,這裏不通自來水,取水不便。   鍾儀也看出來了,她訥訥地問:“難道……這纔是《在敦煌》?”   “對,敦煌又不僅僅是莫高窟。”   “那先前?”   我搖了搖頭,沒有回答。那自然是有用心,卻不便明說了。   鍾儀的手機響起來,她看了看,說:“他們在找我們了,要不要叫他們過來?”   我聳了聳肩,表示了無可無不可的態度。   他們過來的時候,我正圍着屋外的一根木樁子打轉。許多年過去,許多痕跡都已經雨打風吹去,也沒有像嘉峪關時有一個導遊,會解說當年的具體細節,但只憑着屋內的血漬,這根木樁,以及附近的地形,足夠讓我相信,那篇《在敦煌》裏所述的謀殺案,就和《在嘉峪關》一樣,是真實發生過的。   “來之前,我以爲和那老師同行,會豐富很多西域的知識,卻沒有想到,居然是一趟謀殺之旅。”陳愛玲說。   “哦,你猜到了?剛纔鍾儀在電話裏可沒說。”我衝她笑了笑。   “從昨天的戲臺,到今天早上的石窟,到這間沒人的破屋子,再猜不到的話,那也太……呵呵,我看那老師你提出不走高速,不是爲了喫那家的大盤雞吧。不過別和石窟裏那樣,只說一半,那可難熬得很啊。”   “對呀,別藏頭露尾的。”   我當然聽得出範思聰這是拐着彎兒在罵我,實際上,這正是我想要達到的效果。   現在唯一讓我感到有些棘手的,是陳愛玲啊。   “行,我知道多少,就說多少。這裏發生過的事情,從某種程度上說,比戲臺的謀殺案對我更有吸引力啊。”   “你是說更冷血更殘酷嗎?”鍾儀問。   “面對死亡時,所有的東西都呈現出它們的本來面目,不管是冷血、殘酷又或是變態的人性,呵,它們本就如此,赤裸、真實。”   這番人生哲理把他們說得有點發愣,我微微一笑,然後說:“嗯哼,你說得對,就是更冷血更殘酷。我就好這一口。”   “冬夜,無雪,無雨,有風。那人開了一輛車,看清楚是什麼車的人,都已經死了。”   我開始講述《在敦煌》的故事。   我想,寫這篇小說的人,當然也並不清楚在那個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就和《在嘉峪關》一樣,不過是收集了些當地人知道的線索,或者公安的調查情況,再加點想象,復原而成。   而我在講述的時候,又儘可能地把寫作者的想象剔除出去,將最真實的一面還原出來。這並不困難,作爲一個懸疑小說家,我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最原始的骨架,哪些是藝術加工。   還是我真的知道?這樣的念頭忽然出現在腦子裏。呵,我不禁爲自己的無稽想法失笑起來。   “你在笑什麼,你的笑容很奇怪啊。”鍾儀問。   我擺了擺手,收斂了笑容,繼續描繪那個夜晚。   雖然沒有人看清楚那輛車,但必然有一輛車。在如此荒涼的地方,深夜裏,修車是最容易騙開修車店門的理由。甚至未必是騙,也許車真的壞了。   那晚這兒本有三個活物,一條草狗,一對修車的父女。   夜裏,這兒的狗該是不拴的,但或許它嗅出了危險,對着那個車主大吠起來,所以主人在修車的時候,先把它拴到了木樁上。   它是第一個死的。   死的乾淨利落,一刀斷喉。那時車該快修好了,狗或許正大聲叫着,把鏈子繃得筆直,那人就蹲在狗的面前,恰在它撕咬撲擊不到的位置,拔出刀來一揮。氣管被割開,狗吠聲驀然斷絕。狗的牙和爪上沒有檢出特別的東西,也就是說,這一刀沒有付出任何代價。狠且準,狗固然是被栓着的,要做到這一點也不容易,至少,那個人非常冷靜。   然後是修車的父親。狗突然不叫了,這是個突兀的信號,無論如何他該過去看一眼,甚至那個人會主動喊起來,說狗怎麼了。哦不不,如果我是那個人……對,父親還在修車,最先來看的,是女兒。用刀逼住了女兒,就等於控制了父親。   父親被叫過來,和女兒對換,他也許叫嚷着,兄弟好好說話,要什麼都給你。然後,他的肋下就被刺了一刀。這一刀讓他徹底失去了反抗能力,但一時又不得死。控制了父親,也等於控制了女兒。那個人把父女縛綁在房間裏,就是至今地上還有血跡的那間,這是父親的血。他生起火後,才又把兩人從屋裏拖出來。   小張大盤雞前的公路,那時已經修好,是主路,汽修店前的路正在漸漸廢棄,過往的車輛日漸稀少。尤其是在夜裏,少有車輛會選擇打這兒通過。但在那幾小時裏,終歸還是有車過的。那名在事發第三天被公安找到的司機說,當時屋子的背面有火光,想必是生了堆火,風裏有嗚嗚的鬼哭,他當然沒敢停下,加着油門過去了。從反光鏡裏瞥見屋後像是藏了輛車,確切地說,他是看見了火光映出的車的影子。他沒來得及細看,也沒敢細看。   嗚嗚的鬼哭,是父親和女兒的嚎叫,嘴裏塞了破布,再怎麼淒厲地嚎,也只能是這樣的嗚咽。   那司機沒見到火堆前發生的事情,他沒停下,其實是正確的決定。第二天公安到達慘案現場,最初時以爲夜裏被狼破壞過,這當然也沒錯,附近有狼,在一切結束之後,順着血腥味就來了。只是現場的那些碎肉,最終被確認,並不完全是狼撕碎的。   那人生起了火,父親被綁了手腳,倒在地上,血不停地從傷口流出來。他本已彌留,這個世界正越來越冷,越來越遠,但劇烈的疼痛又把他暫時拉了回來。   那人在割他的肉,一條一縷。   我注意到陳愛玲又開始抽菸了。這些天來的第二次。   她是唯一沒有看着我的人,眼睛往地上看,像是在聽着,又像是在想着其它某件事情。   當然,我想她一定是在聽着的,沒人能在這種時候分神,除非她早已知道這宗案子。   在女兒的面前割着父親的肉。這是何等的殘酷。   他的手法十分精巧,這使得父親死亡的時刻延後了很久。他甚至把肉在火上烤。   做出這樣事情的人,如果他真的喫了肉,我也不會感到奇怪。   胸、背和大腿,這三處地方,最後被剮得處處白骨,後來再被狼一啃,第二天的時候,父親已經不成人形。   也許是殺人者太過投入到這場變態的遊戲裏,女兒終於尋到了機會逃跑。她穿過路前的那片戈壁,跑到新建的公路上去求救。   她沒能活下來,在這沒有燈的路上攔車是很危險的,並且也沒有司機敢停下來。警察最終沒有搞清她是被哪輛車撞死的,可能那天晚上經過的車輛大多有份,次日天亮終於有車在屍體前停下時,她已經失去了人的形狀,不知被輾壓過多少次。   “我想你們對割肉之類的細節未必感興趣,比如一共多少刀,切得多細,呵呵,就省略了。基本上,關於這宗案件的大致情況就是這樣,和嘉峪關戲臺案一樣,至今未破。沒破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找不到動機。戲臺案可以根據種種跡象認爲殺人者是在復仇,但在這裏發生的案子裏,殺人的手段更殘酷,但是動機卻完全找不到。”   “是公安找不到,還是您也一樣找不到?”陳愛玲忽然開口問我。   “是公安找不到。”我笑了,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裏有一種渴望,一種期盼。這是和其它人的好奇心全然不同的另一種情緒。   她在期待我能把這案子破了嗎,真有意思。   “死亡自有其魅力,生命是最最奇妙的東西,而生命最絢爛的時刻,一是出生,一是死亡。出生的美,大家都懂得欣賞,但死亡之美,那黑暗中的惡之花,卻不是誰都有膽量直視。爲什麼懸疑小說有這麼多的讀者,因爲它提供了一種間接的安全的方式來釋放死亡的誘惑。直面它太危險,那需要一顆赤裸的心,當然在一般語義裏,那意味着極端變態的心靈。所以,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殺死一個人需要一些外在的理由,比如情仇,比如財富。但對少數人來說,死亡本身就是理由,就是動機。好比一個人看到美食時的吞嚥口水,不是因爲餓,僅僅是他想喫。”   “你是說,殺人者的動機就是殺人,因爲他喜歡殺人?”   “是的,實際上,我的小說裏也會有這樣的謀殺案。這是最難以偵破的,因爲傳統動機的缺失,這樣的殺手殺人,多半隻是興之所至。死亡本身能給他帶來愉悅。對比這宗,難道不是這樣嗎,一切跡象,都顯示他是突然起意。可能是看見了女兒,可能是看見了狗,可能是夜空的月亮,也可能是腦袋裏臆想出的一個形象,讓他忽然之間抵抗不了殺人的誘惑,選擇動手。並不是說,因爲沒有抓到人,搞不清動機,我就說他沒動機,就是喜歡殺人。而是之後他做的事情,也符合一個沉溺於殺人本身快感的殺手的軌跡。”   陳愛玲狠狠地抽菸,她這時開始看我了,很認真地看着我。   “所有此類殺手都是鎮定冷靜的,他們的神經就像是鋼絲,這讓他們有足夠的心理承受力遊走在危險之間,並享受其快感。他以殺狗開局,然後用換人質的方式,最終控制住了父女二人。而他也沒有忘記把車停在一個隱蔽的地方,以免被過路車看見。這說明他是想到會有車路過的,但他還是選擇了在露天在野外,並且把這次死亡延展出一個極漫長的過程。這矛盾嗎,不,這符合他的心理邏輯。他認爲一般情況下,沒人會停車繞到屋後看看是誰在生火,同時也做好了意外情況發生時殺死目擊者的準備。而這種‘也許會被發現’的危險,更刺激了他腎上腺素的分泌,令他分外陶醉。就像我剛纔說的,遊走在危險之間,在雷區裏跳舞。這只是第一道佐料。”   想象那名殺手的狀態,讓我也不禁吞嚥了一下口水。不管我寫出過多少變態的謀殺故事,但看,生活永遠是老師。   “第二道佐料,是在女兒的面前殺死父親。父親是因爲女兒才甘心受脅迫,而女兒也是因爲父親纔不能獨自逃走。我不知道具體的情況,但我相信他一定營造出了上述的情境,這是多麼糾結多麼有張力的情境啊。而用上了這兩道佐料的主菜是什麼呢,一場漫長的凌遲!只有一個享受過程本身的人,纔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啊。”   “你居然用佐料和主菜來形容這樣的事情,真是……”範思聰小臉發白。   “噁心,殘忍?你想說哪樣?一個優秀的刑警,必須學會用罪犯的頭腦思考,而一名傑出的懸疑小說家,更是得把這當成看家的本事。當然,你們這些喫蛋的人,大可不必管下蛋的雞是什麼樣的。說到雞,我倒餓了,行了,我們回去吧,大盤雞也該做好了。”   穿越戈壁灘的這一小段行程,變得很沉默,只有呼呼的風聲。快到公路的時候,鍾儀說:“我總覺得,你還藏着什麼沒說出來。”   我嘿嘿嘿嘿地笑起來,笑聲夾在風裏,撕碎了四散而去,我分明地瞧見走在前面的範思聰後脖子一縮。這天這地讓我不由地暢意起來,只是我的這種暢意,別人看來,大概是十分怪異吧。   “你真的是瞭解我,一直憋着,也難受得很。其實我對故事的結束有些小小的不同意見,我剛纔說的,應該算是官方版,我相信,代表了當地警察的意見。”   他們都停下來看我。   “有的時候,真的難以想象,那些整天和殺人犯打交道的刑警,對殺手的心理把握卻時常要出偏差。關於女兒的死,呵,變態殺手先生已經充分展示了他的控場能力,沒人能生來如此,即使有天賦……”   我在說到“天賦”的時候,他們的臉多少都抽動了一下。   “即使有天賦,沒經過幾條人命也發掘不出來。這樣的人行事冷靜細緻周密,過往的殺人經驗也讓他不會犯下低級錯誤,所以,那名女兒是怎麼逃離他的掌控,最後被撞死在這條路上的呢。”   “難道她不是被撞死的?”陳愛玲問。   “我想她是被撞死的,但第一個撞她的,不會是過路的司機,也不是在這條路上。如果我們延續之前的邏輯,當父親終於死去,輪到女兒的時候,那個人會怎麼做?難道一刀捅死她嗎,不不,太簡單,他盡興了嗎,也許他還沒有玩夠。他選擇哪種新玩法,當然很難判斷,可是既然警方判定女兒是被車撞死的,假設他們的法醫沒犯什麼低級錯誤,那麼,我就會猜,那殺手是固意把女兒放跑,然後再開車撞上去。給她一個希望,再親手掐滅。這是很多殺人者愛玩的遊戲啊。想象一下,那女兒本來已經腿軟,得了個機會,卻根本跑不快,車子的轟鳴聲突然在身後響起,車燈打到最亮,一片能照瞎人眼的光明,一條踉踉蹌蹌的人影,他故意壓着速度,慢慢地,慢慢地,直到她體力漸漸耗盡,才一腳油門。”   這描述很有畫面感,是因爲我在說的時候,心裏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景,如果我是殺手,會覺得何等的華麗。變態而有張力,殘忍而美麗。   “那爲什麼他在撞死人之後,要把屍體搬到另一條路上,僞造現場呢?”其它人還噎着的時候,鍾儀最早緩過來,問道。   “我想,這是因爲他突然發現,自己露了一個破綻。如果他就放着女兒的屍體不管的話,會爲警方提供一條線索,如果警察足夠聰明的話。”   “線索?”   所有人,包括袁野,都皺起眉頭,苦思我所說的線索是什麼。   “別想了,耽誤喫飯時間。我猜,那女兒很可能是被撞死在汽修店前的那條路上的,一個人在驚慌失措時,往往會犯錯,就算眼前有千百條路千百個選擇,她也只看得見最蠢的那一個,極可能就這樣順着路盡力往前跑。但作爲一個冷靜的殺手,在遊戲前應該想到了各種可能性,確保可以殺死她。哈,我這麼說,你們是不是還沒猜到?”   沉默,點頭,聳肩。   “我是說,那個殺手應該考慮過被害人翻下路基跑進戈壁灘的可能性。如果公安能想到這一點,那麼他就能順利推斷出,殺手開的是一輛越野車。”   “噢,對哦。”   “所以殺手繞了一個大圈子,把屍體放到另一條路上,一晚上下來,被壓了不知多少回,這個破綻,就被很好地掩蓋了。”   陳愛玲吐了口煙霧,說:“但還是被你看出來了。”   “這沒關係,因爲公安沒看出來。”   “如果當時你參加破案的話,一切就不同了吧。”   “的確,但沒有如果。時過境遷,就和戲臺人頭一樣,知道了去向,也再抓不到人了。我甚至敢確定,那一定是輛很特別的越野車,不常見,非常好認,所以他才如此費心思掩蓋。開一輛好車獨自遊疆,這些條件一確定,周邊的關卡一攔,立刻就能把人抓住。以那個人的心態,殺了兩個人,多半不當回事,反倒興致更濃,該幹什麼還幹什麼,不會改變原來的行程。”   周圍響起幾聲嘆息。   “行了,喫飯去吧,我餓得很了。”我說。   “這還怎麼有胃口呢。”類似的哀聲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