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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堅持

  莫賢是個實打實的呆子,完全沒有注意到四周奇怪的氛圍,他被大家忽略了半天,心裏正憋着氣呢,聽到顧喜梅詢問,當下就火冒三丈的答道,“好什麼好,來人啊,給我把這個賤民拖下去狠狠的打,竟然敢讓小爺受這麼大的苦頭,真是不想活了!”   他這話一出口,顧喜梅和袁思齊同時變了臉色。   顧喜梅惱怒的是莫賢的那個態度,她知道這個小子不是懂事的,可也沒有想到他竟然這麼不懂事,袁思齊剛剛治好了他的病,他竟然一張口就要治人的罪,早知如此,真不該救他治他。所以,不等莫賢話落音,顧喜梅柳眉一挑,頗爲嚴厲的出聲了,“莫賢,你這是什麼意思!”   袁思齊聽到莫賢的怒喝,眼睛一眯,笑容裏帶了幾分冷意,他所在乎的,無非是那“賤民”二字。從小到大,他沒爹沒孃,受到同齡的小孩子嘲笑和辱罵不可計數,這也是他爲什麼不願意跟同齡人接觸的原因。起初還會跟人家打架,只是他一個打人家一羣,又不是什麼天生神力的煞星下凡,結果往往大敗而歸,而回去後也受不到任何安慰,只能再被爺爺小兔崽子的罵着揍着一頓,然後哭哭啼啼的睡着。   所以,他對於治療瘀傷特別有辦法,因爲他受過的這種傷比別人都多得多。   只是,隨着年紀越來越大,他才知道小夥伴口中的“野種”“沒爹的孩子”“掃把星”只是最低級的辱罵,成人世界裏的白眼和貶斥比這要難以忍受的多。從南陽村到京城,他只有幾兩銀子一身破衫,沒有人能想象他受到了多少磨難和恥辱。   其實,連他自己也想不通,爲什麼一定會想要到這裏來。那遠在萬里之外的京都,在更多的時候都是作爲傳說出現在閒漢的大話裏,他從來沒想到,自己有天真的會去一步一步的丈量這期間的距離。   或許,只是因爲那天他站在門口,那打着算盤的掌櫃輕描淡寫的說“她跟她爹去京城了,你以後見不到她來了”這句話吧。   其實也沒有特別的想見,但是,當爺爺過世了之後,他發現自己認識的人,就好像只剩下她了。   人,總是要有點追求才能活得下去。   他收拾了少的可憐的行囊,誰也沒有告訴的悄悄的離開了那個生活多年的村莊。   其實,他從心裏知道,根本沒有人在意他,所以告別不告別都無所謂。那個地方雖然生活了很多年,可是它根本不能稱之爲故鄉。   他沒有故鄉,從記事開始就跟着爺爺東奔西走,從一個村子流浪到另外一個村子裏,沒有親人,也沒有朋友,就像是無根的浮萍一樣,走到哪兒是那哪兒。   反正,天下都一樣,那就不如,到她在的地方去看看吧,他很想知道,那個能吸引她去的地方,是什麼樣子的?   到達京城的那天,他風塵僕僕的站在京城門口,看着那壯觀的城樓,看着車水馬龍,發了很久的呆。   京城很大,大的超乎了他的想象;京城很熱鬧,熱鬧的超出了他的想象;京城很繁華,繁華的超出了他的想象……   可這些大,這些繁華,都不屬於他。   整個城市像是一頭蟄伏的龐然大物,他站在他它前發現自己一無所有,渺小的像是不存在。   伯陽侯府不難找,顧鳳璋的名頭在這裏比在鄉間要大的多,隨便拉個乞丐都能指給你,顧鳳璋顧大人家住在哪裏。   可是,袁思齊找不到自己進去的理由。   看着自己衣衫襤褸的樣子,再看看那威風凜凜的守門人,他在顧家的門口轉了三天,最終還是離開。   他會進去的,但會堂堂正正的走進去。   袁思齊在街上游蕩了很久,什麼都做過一些,最後終於進了一家小醫館做了學徒。他花了很久才攢夠錢買了一身乾淨衣服,然後努力把自己打扮的體體面面的,這纔去叩響了顧家的大門。   他努力讓自己不被看低,可是行走在雕欄畫棟之間,看着來來往往的婢僕,就算最低等的小廝也比自己穿的好,一顆心就不斷的往下沉。   那個跟自己一起在野外抓魚挖樹根的小女孩兒,那個跟自己一起在路邊擺攤賣茶送水的小女孩兒,就在錦閣畫棟之間,漸漸的模糊。   兩人的之間的距離,比南陽到京城還要遠。   不過更讓他心涼的,是意孃的態度。   漂亮的錦緞,精緻的瓷器,聞着就很香的茶,以及滿頭珠翠的婦人,他以前雖然也在村中見過豔名遠播的喜梅娘,可是卻從來沒有見過她如此貴婦的打扮。   客氣但是絕不熱情的寒暄,接過信之後的賞銀,高高在上的態度,都讓他感覺到自己這個格格不入的誤闖者到底有多被瞧不起。   他憋着口氣,硬撐着告辭,可沒想到在門口又遇到她。   一樣的笑容,淺笑盼兮,但周圍的一切都提醒他,已經不是當初了。   所以,退了一步,低頭,將所有的千言萬語只匯成一句話,‘小人見過顧小姐。’   生氣也好,憤怒也罷,在他沒有能站在跟她同樣的位置之前,他是不會靠近她的。   這點在別人看來可憐或者算是可笑的堅持,是他唯一剩下的東西。   不過雖然心裏頭已經有了這種覺悟,但是遇到像是莫賢這種赤裸裸的輕蔑時,袁思齊的怒火仍然止不住的蹭蹭往上升。   莫賢的輕蔑,更讓他看清了自己跟顧喜梅之間的差距,他會這樣評價自己,但是卻不會那樣說喜梅。因爲他們纔是同一種身份的人,對於他們那樣的人而言,自己只不過是可以揮之即來呼之即去的賤民而已。   袁思齊低眉順目的低着頭,顧喜梅的維護讓他很感安慰,但那死胖子的仇,卻沒那麼容易解。   顧喜梅的呼喝讓莫賢呆了一下,他也是飛揚跋扈慣了,從來不知道尊重他人爲何物,即使袁思齊救好了他,可是往常家裏請來的那些御醫,他不順心也扔過盤子杯子,所以絲毫不覺得袁思齊有什麼值得他尊重的。一個奴才而已,治好了他是應當的,哪裏需要客氣?   他沒有想過刻意要傷誰的面子,只不過有口無心罷了,所以當喜梅呼喝他的時候,他分外的委屈:我這是怎麼了,我又沒做錯什麼,這個賤民只不過是治好了我的傷,可他讓我那麼疼,我治治他的罪有問題嗎?若是換了別人,他早就一併發落了,可是一來喜梅剛纔救過她,他自覺的自己不能恩將仇報,二來則是因爲他不敢,不管是當初切小雞雞還是剛剛的從昌平郡主手下搶人,總之他是怕了這個小姑娘。   讓女人替自己出頭,這不是袁思齊的習慣。看着喜梅要發怒的樣子,袁思齊卻是擺了擺手阻止了她,然後轉身正兒八經的朝着莫賢一拱手,“小公爺,診金一共是一百兩銀子,承惠了。”   “什麼?你竟然要錢?”莫賢只覺得這一出一出的,他還沒明白顧喜梅爲什麼衝自己發怒,就又遇到袁思齊問他要診金,當下就懵了。   宋倩在旁邊也是一愣,她請袁思齊過來的時候明明已經付過錢了啊,怎麼他還要兩遍?可是看看對峙的這幾個人,無論是顧喜梅還是莫賢,都是她惹不起的,所以她也就聰明的閉嘴,眼觀鼻鼻觀心,假裝自己沒有聽到。   “恩,難道小公爺出門喫飯,不用給錢嗎?”袁思齊笑嘻嘻的問。   “當,當然不是,我都給了,還有賞銀呢!”莫賢自以爲自己是個講道理的人,從來不幹欺男霸女的那些事兒,所以怎麼可能喫霸王餐。   “那你出門看戲,要不要給聽戲的錢?”袁思齊笑着繼續問。   “那當然,這屋子是真金白銀的包下來的,你以爲小爺是用權勢搶過來的啊!”莫賢沒好氣的答着,覺得小民就是小民,盡會摳這種地方,難打我長得很像賴賬的人吧。   “既然這樣,那小公爺看病,是不是也要付看病的錢?”袁思齊笑眯眯的接着問。   “這當然。”莫賢按照慣性的回答了下來,這才發現自己落入了套兒,立馬改口……“不對,你那診金也太黑了吧,一百兩,你還不如去搶呢!”   莫賢再不知道油米貴,也明白一百兩銀子不是小數目,他雖然有錢,可那都是被鎖着的,能動用的也不過是幾兩十幾兩買零食的零花錢,哪裏就拿得出那麼多。   “我這收費貴,自然貴的有道理。”袁思齊的笑着眨了眨眼反問道,“難道小公爺覺得你這臉,連一百兩都不如?”   他這句話問的不可謂不刁鑽,連喜梅都忍不住憋笑憋的內傷。若是莫賢說自己的臉不值一百塊,那是自己打自己的臉,若是說值,那這一百兩銀子可就非掏不可了。   果然,莫賢聽了這話之後,也是支支吾吾哼唧了半天,才勉強憋出一句話,“我,我沒有那麼多錢……”   “那就打借條!”喜梅這次的反應可是快,當下就脫口而出,朝着袁思齊眨了眨眼,然後笑吟吟的對着莫賢說,“小公爺的人品我們自然是信得過的,錢不錢什麼的,不過一句話,你只要勾上一筆,什麼時候手頭方便給些便是了,有什麼好爲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