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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男人的友情

  閻將軍姓閻,名子瞻,字青和,顧大人姓顧,名秋榕,字鳳璋,俱是京師子弟。閻青和是平淮侯的嫡子,顧鳳璋則是伯陽侯家的嫡子,兩人身份相近,年紀相仿,但脾性卻天差地別,一個粗枝大葉,一個心細如髮,一個爆烈易怒,一個溫吞和順,原本所有人都以爲倆必定是互看不順眼的,可誰知道卻竟然結爲了好友,成日裏孟不離焦,焦不離孟,比親兄弟還親,這也是爲什麼那個縣令認出閻青和之後,立馬知道他身邊的人是顧風璋的原因。   閻青和雖然長的凶神惡煞,做事也非常粗暴,可要人命的往往都不是這種人。先前識人不清的都在顧鳳璋這裏喫了大虧,於是下面便往往稱閻青和爲小閻王,稱顧鳳璋爲笑閻王,得罪了小閻王還有一條命可活,但若被笑閻王記在心裏,只怕你連三更天都熬不過。   顧鳳璋的仕途本來算是一番風順,弱冠之年以狀元身份登上朝堂,憑着家族勢力成爲最年輕的大理寺少卿,而後又調任九部侍郎,三十餘歲成爲吏部尚書,幾乎相當於宰相了,在朝中那可是一言九鼎,無限風光。按道理來說他卻是不會出現在這小地方的,但聽說年前不知道什麼事他和皇帝槓上了,一日之類遭受三次貶謫,生生的從正三品的尚書貶爲了六品的員外郎。當時朝中猜測紛紛,都說顧大人聖眷不在,只怕這下顧家是要跌大跟頭了,以後他總該低調些做人才是,可誰想到這顧鳳璋偏偏跟人不一樣,不但沒有低調,反而是接了聖之後便稱病不去上朝,擺明跟皇帝槓上了。   據說爲這事兒,皇帝在御書房起的扔了他稱病的摺子,可顧鳳璋不但沒有半點收斂,反而更光明正大的逗狗遛馬,聽戲喝茶,隔三差五的參加文會寫詩論書,似乎生怕皇帝不明白他在“裝病”。就這麼鬧了半年,就在皇帝忍不住想要真正拿他開刀時,他卻又早一步的出京“養病”了,據說這還是皇太后派人通風報信的。沒辦法,誰叫他文采斐然,粉絲衆多,連宮中的皇太后都是他的死忠,有這麼一堆大大小小的保護傘罩着,就算皇帝想要真正把他辦了也難。   皇帝本以爲顧鳳璋除了京城,自己眼不見心不煩也算鬆了口氣,可誰知道他竟然勾結了一大幫子狐朋狗友,一路禍害郡縣的過去,喫拿卡要也就不說,沒事兒伸張個民怨審個案子什麼的。憑着他的智商,就算是年年考評優上的官員也會被挑出刺來,各地哭訴的摺子雪片般的朝御案上飛,皇帝實在坐不住了,最終無奈的給了他個察風御史的頭銜,“準”其考覈百官,算是變相的服軟。這次顧鳳璋總算識趣,接受了皇帝的好意之後也沒太鬧騰,一路上靜悄悄的過去,不再騷擾沿途官員,而京中也只待他玩夠了回去。因此這二人來到南陽縣,卻是一件巧合。   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顧鳳璋跟着閻青和出京大半年,玩夠逛夠,也準備返家,南陽城便是他們的最後一站。本來只打算悄悄的來,悄悄帶走,可因爲顧鳳璋聽着當地有種小喫,非常好奇,硬要過來嚐嚐,於是便到了瓦舍外圍。他正跟小販討價還價,卻剛好看到了這裏的意外,於是當機立斷,一邊讓閻青和去找幫手,一邊在這裏喝令當地的百姓配合疏散營救。因爲他器宇不凡,旁邊的人不知怎麼也信了他,規規矩矩的照他指揮的來做,所以當閻青和帶着兵來時,這裏竟然也沒出什麼大漏子。   說起閻青和帶兵入城,那便是另外一遭了,這外面十多里處有所大軍營,領兵的正好是當年跟閻青和一起在戰場上混過的袍澤。當兵的漢子最是直爽講情義,見着他要救百姓,當下就領着兵馬從北門而進了來,算起來竟然比那頭過來的縣令還要快上幾分。   根據閻青和所說,當初顧風璋位於尚書之時,便已經對於市坊間的活動場所上過摺子,認爲不應該限制百姓的娛樂活動,勾欄瓦舍的興起有助於分散百姓過多的精力,讓他們減少對朝廷的不滿。同時又說聖人也言過,歌舞有教化只用,明君應該多多提倡之而不是取締……總之,洋洋灑灑一堆聖人曰,攪得皇帝稀裏糊塗,於是竟然也通過了一系列的法令,例如取消歌舞伶人的賤籍改爲樂籍,賣藝合法化只要註冊繳稅後便可以享受人身財產不受侵犯等,當然其中最重要的一點便是,每年當地要拿出稅收中的一部分用來改造瓦舍建築,以防止發生坍塌事故危害百姓安康,爲此他還讓工部提供了一系列的圖紙發放給各郡縣,讓他們因地制宜的建造。   有了這麼一系列的措施,所以當南陽縣還因爲瓦舍建築過舊不堪擁擠斷裂而造成百姓傷亡事故,那責任當然就得縣令負責了。說白了,朝廷每年並沒有少這筆錢,但這筆錢也沒有用到百姓身上,因而只有一個結果:錢被縣令貪墨了。   喜梅對這些本來都是一無所知的,但奈何身邊有一個喜歡自我標榜的大叔,於是不但連他,就連顧鳳璋的大小事喜梅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而閻青和講了如此大段廢話,無非就是不死心的想把顧喜梅拐去做女兒。   “你別怕他,他在京中也是這樣死皮賴臉慣了,不用理會就好。”顧鳳璋倒是很淡然,不管閻青和說自己什麼都不在意,只是看着喜梅老躲着他的樣子,纔開口勸慰了兩句,喜梅因此才得知這大叔的怪癖竟然是因爲他與妻子成親多年,但一無所出造成的。但是他女兒緣着實不好,有買過小女孩兒當女兒,結果不過半年便被人家父母找來,然後夫妻倆看着人家一把鼻涕一把淚的,心軟送還的經歷,有撿過路邊小孩兒抱回家養,結果還沒滿三個月便被人家父母帶着巡城御史找來的經歷,更有離譜的是他們曾經抱養了一個因無力撫養而把孩子送給人的人家的孩子,但誰想到孩子剛到他家裏半年,那窮困潦倒的夫妻竟然發了大財,上門以數倍的金額把女兒要走……   聽着這麼“悲慘”的經歷,喜梅總算對他放下了點戒心,逐漸無視他那句動不動就冒出來“做我女兒吧”的疑問,只把他當做有點怪癖的大叔對付得了,偶爾賞臉聽聽他幾句嘮叨。   喜梅原想着他們若是找到了舅舅,就把自己跟舅舅放回去得了,可誰知道當時人太多,治療時爲了儘可能快,又將他們一一送到了城中大大小小不同的醫館,因此等到要找人時才發現非常困難,只能一個個排查,因此找不到舅舅的喜梅就被當做失物一併領回了縣衙。不過好在顧鳳璋記得喜梅說過不要告訴她母親的事實,所以想了個法子,借了謝婉凝的名頭一用,只說這謝大小姐過生日,謝夫人看着喜梅投緣,邀她在家裏住一晚,明天一併送到學校,請顧夫人不要擔心。喜梅娘本身就希望喜梅可以跟她那些富貴的朋友們多親近親近,因此見到府丞夫人親自上門說話,自然喜得跟什麼似地,也不疑有它,喜滋滋的接待過後,直說如果夫人喜歡女兒,多留幾天是她的福氣,不必太急着送回來。   安頓好母親,喜梅心中大鬆了口氣,卻也覺得對這位顧大人的歉疚更多了幾分。閻青和直說他是多麼陰險狡詐狐狸心腸,一句話三個坑的給人上套,喜梅倒卻覺得他是個踏踏實實的好人,不愛多說話,總是笑着,但看着卻很落寞。   “落寞?”閻青和聽着喜梅這句話,卻是一口茶噴了老遠,咳嗽了白天才無視喜梅的白眼叫道,“那顧狐狸不說話準是想怪招着呢,他那麼能折騰,哪有時間落他孃的寞。”   “如果他不好,你怎麼會跟他做朋友。”喜梅抿了抿嘴,將被他噴溼的紙拉到一邊去晾着,自己拿了底下的去練字,不去理這個張口奶奶的熊閉口他孃的腿的莽漢,明明是貴族之家養出來的,怎麼沒半點子貴公子氣度,比山野村民還粗俗。   “這個……”閻青和聽着喜梅的話,先是一愣,而後卻笑了起來,伸出那熊掌般的手去揉她的腦袋,“小梅子,你還真有趣,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小娃子說出這種話。”   “好,老顧那傢伙當然好着呢,他這裏複雜……”閻青和嘆了聲氣,指指自己的腦袋,然後再指指自己的心,“可這裏比誰都簡單。”   “呃?”喜梅覺得自己不笨,可是一時卻不明白閻青和的意思了。那鬍子男見狀竟然大笑了起來,不管她拼命偏頭的樣子,故意去揉她的發頂,似乎很爲自己難住了一個小孩子而驕傲,“這是男人的友情,你這種小姑娘是不會懂這些的。”